蓄电池验收规范

蓄电池验收规范
蓄电池验收规范

蓄电池验收

蓄电池外观的检查

1.铭牌,合格证清晰,符合标准

2.型号、规格、阻燃性能符合设计要求。蓄电池槽、盖等材料具有阻燃性

3.蓄电池的生产日期、品牌、容量符合要求

4.蓄电池编号正确,粘贴整齐牢固

5.正、负极性正确,极性及端子有明显标志

6.安装平稳、均匀、整齐

7.蓄电池清洁干燥无污迹

8.外壳无裂纹,密封良好,无变形

9.极柱无变形、损坏、锈蚀

10.排气阀部件齐全,无破损,无酸雾逸出

11.接头涂以电力脂,无锈蚀

12.蓄电池采用不锈钢或铜(镀锌)螺钉、螺栓连接,连接时加弹簧垫圈和平垫圈。

连接条、螺栓、螺母齐全,连接牢固

蓄电池架的检查

1.间距符合设计要求,便于蓄电池安装、维护和测量

2.每层蓄电池安装不超过两列

3.蓄电池架牢固可靠,不得凹陷变形

4.蓄电池架无损坏,锈蚀

5.可靠接入地网,接地处应有防锈措施和明显标志

引出电缆的检查

1.线径符合设计标准

2.正、负极性正确(正:褐色;负:蓝色)

3.蓄电池组引出线采用铠装阻燃电缆,其正极和负极的引出线不应共用一根电缆

4.两组蓄电池的电缆应分别铺设在各自独立的通道内,宜避免与交流电缆并排铺设

5.同层蓄电池采用有绝缘护套的连接条连接,不同层的蓄电池间采用电缆连接

6.蓄电池组正、负极引出线电缆不直接连接到蓄电池极柱上,连接到蓄电池架上的过

渡接线板上

7.线耳与导线要压接搪锡焊牢,接头部分热缩包牢

8.电缆接头无锈蚀

9.电缆孔封堵良好

一致性的检查

1.浮充运行时,单体电压偏差值不超过整组蓄电池平均值±

2.开路电压最大最小电压差值V

3.蓄电池内阻值允许偏差范围为整组蓄电池平均值±10%

绝缘电阻的检查

蓄电池组脱离系统,用1000V 摇表检查整组蓄电池正、负极分别对地绝缘,绝缘电阻均不小于Ω

蓄电池室检查

1.200A h 以上的蓄电池组设专用蓄电池室

2.新建站两组蓄电池分别设置专用蓄电池室

3.同一蓄电池室内的两组蓄电池组间装设可靠防火间隔

4.蓄电池室清洁干燥,通风良好

5.室温15—30℃(装设测温装置)

6.窗户采取遮光措施,无阳光直射蓄电池

7.通风电动机为防爆型抽风机,运行正常

8.使用防爆灯。照明充足,便于维护。配有事故照明灯

9.照明线应暗线敷设

10.开关、插座、熔断器应安装在蓄电池室外

11.设有检修维护通道

12.消防设施齐备

13.空气调节装置应采用具有防爆性能、能自启动的空气调节装置

14.蓄电池室门应向外开启

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72-92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3 年7 月1 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等五项国家标准的通知建标[1992]911 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标函(1987)78 号、建设部(88)建标字25 号文的要求,由能源部会同有 关部门共同制订的《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等五项标准,已经有关 部门会审,现批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0-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2-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92 和《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92 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三年七月一日起施行。原《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第三篇 旋转电机篇、第四篇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篇、第五篇蓄电池篇、第十一篇电缆线路篇及第十五篇接地装置篇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能源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能源部电力建设研究所负责,出版发行由 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一九九二年十二月十六日 修订说明 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委计标函(1987)78 号、建设部(88)建标字25 号文的要求,由原水 利电力部负责主编,具体由能源部电力建设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编写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原规范执行以来的经验, 吸取了部分科研成果,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五章和四个附录。这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 1.删去了原《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2-82)中的第五篇“蓄电池篇” 中的有关“固定型开口式铅酸蓄电池组”的全部相关内容,因此种蓄电池由于其固有的缺点,在国内工程建设中已不再采用,制造厂也不再生产,属于淘汰产品; 2.取消了原规范中“母线与台架”这一章,因原这章的主要内容是适用于固定型开口式 铅酸蓄电池的安装需要,故将此章取消,并将章节编排作了改动,将该章有关条文内容分别 列入现规范的“蓄电池组安装”章节内; 3.补充了固定型防爆式及固定型密闭式铅酸蓄电池组的安装及验收的相关内容; 4.增加了“镉镍碱性蓄电池组的安装”一章,并在规范其它有关章节条文中补充了有关 镉镍碱性蓄电池的相关内容。这是首次将镉镍碱性蓄电池组的施工及验收列入国家级标准规范中,填补了镉镍碱性蓄电池在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中施工及交接验收无章可循的空白; 5.其它有关条文的补充修改。 本规范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未尽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能源部电力建设研究所 (北京良乡,邮政编码:102401),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能源部 1990 年12 月 第一章总则 第1.0.1 条为保证蓄电池组的工程安装质量,促进工程施工技术的提高,确保蓄电池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标准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验评标准 编号名称原标准号现行有效标准 DL5190.1-2012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建 3.3.1.1.1 SDJ 69-87 《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第1 部 筑工程篇) 分:土建结构工程》 DL5190.9-2012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水 3.3.1.1.2 SDJ 280-90 《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第9 部 工结构工程篇) 分:水工结构工程》 DL5190.2 —2012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 3.3.1.1.3 DL/T 5047-95 《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第2 部 炉机组篇) 分:锅炉机组》 DL5190.3 —2012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汽 3.3.1.1.4 DL/T 5011-92 《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第3 部 轮机机组篇) 分:汽轮发电机组》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火 DL/T 869-2012 3.3.1.1.5 DL/T 5007-92 力发电厂焊接篇) 《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 DL5190.4 —2012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热 3.3.1.1.6 SDJ 279-90 《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第4 部 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篇) 分: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 DL/T5190.4-2004 《电力建设施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火 3.3.1.1.7 DLJ 58-81 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第4 部分:电 电发电厂化学篇) 厂化学》

编号名称原标准号现行有效标准 DL5190.5 —2012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管 3.3.1.1.8 DL 5031-94 《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第5 部 道篇) 分:管道及系统》 DL/T 820-2002 3.3.1.1.9 管道焊接接头超声波检验技术规程DL/T 5048-95 《管道焊接接头超声波检验技术 规程》 DL/T 821-2002 钢制承压管道对接焊接接头射线检 3.3.1.1.10 DL/T 5069-96 《钢制承压管道对接焊接接头射验技术规范 线检验技术规范》 DL/T5210.1-2012 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第建质 3.3.1.1.11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一篇土建工程篇)(1994)114 号 规程第1 部分:土建工程》 DL/T5210.2-2009 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锅建质 3.3.1.1.12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炉篇)(1996)111 号 规程第2 部分:锅炉机组》 DL/T5210.3-2009 (1)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 电综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汽机篇)(1998 年版)(1998)145 号 规程第3 部分:汽轮发电机组》3.3.1.1.13 DL/T5210.3-2009 (2)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83)水电基火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 字第137 号 (第四篇汽机)

锂电池第一部强制性标准GB31241

国内颁布第一部有关锂离子电池安全性的强制性标准 中国做为全世界锂离子电池的第一生产国同时也是最大消费国之一,但却一直没有专门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无论是GB/T 18287-2013还是CIAPS0001-2014 《USB接口类移动电源》,这些都属于国家推荐标准或行业标准,对锂离子电池的制成并没强制性的约束。近日国家标准化委员会颁布了GB31241-2014《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安全要求》,该电池检测认证标准是国内第一部关于锂离子电池安全性的强制性标准,并定于2015.8.1.起正式实施。 (图1:截自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14年第27号中国国家标准公告) GB31241-2014《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安全要求》主要是针对不超过18kg 的预定可由使用人员经常携带的移动式电子产品,主要示例如下: (图2: 截自《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安全要求》(报批稿)) 与GB/T 18287-2013等标准相比,GB31241-2014更关注锂离子电池的安全性,除了GB/T18287要求的外部短路、过充、过放、低气压、温度循环、振动等测试项目外,还借签了IEC62133、UL1642及UL2054等国外标准的要求,增加了挤压测试、燃烧喷射、洗涤及阻燃测试等。与已有的GB/T 18287甚至IEC62133:2012相比,新国标在测试要求上更加严苛。具体测试项目如下:

电池型式试验项目电池组型式试验项目保护电路型式试验电池容量测试低气压过压充电保护常温外部短路温度循环过流充电保护高温外部短路振动欠压放电保护过充电加速度冲击过载保护 强制放电跌落短路保护 低气压应力消除耐高压 温度循环高温充电电压控制振动洗涤充电电流控制加速度冲击阻燃要求放电电压控制跌落过压充电放电电流控制 挤压过流充电充放电温度控制重物冲击欠压充电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2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来源:发布时间:2004-5-23 15:26:5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2 -92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3 年7 月1 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等五项国家标准的通知 建标[1992]911 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标函(1987)78 号、建设部(88) 建标字25 号文的要求,由能源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等五项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0-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 -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2 -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 -92 和《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92 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三年七月一日起施行。原《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第三篇旋转电机篇、第四篇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篇、第五篇蓄电池篇、第十一篇电缆线路篇及第十五篇接地装置篇同时废上。 本标准由能源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能源部电力建设研究所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一九九二年十二月十六日

修订说明 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委计标函((1987)78 号、建设部(88) 建标字25 号文的要求,由原水利电力部负责主编,具体由能源部电力建设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编写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原规范执行以来的经验,吸取了部分科研成果, 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五章和四个附录。这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 1 删去了原《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2-82) 中的第五篇“蓄电池篇”中的有关“固定型开口式铅酸蓄电池组”的全部相关内容,因此种蓄电池由于其固有的缺点,在国内工程建设中已不再采用,制造厂也不再生产,属于淘汰产品; 2 取消了原规范中“母线与台架”这一章,因原这章的主要内容是适用于固定型开口式铅酸蓄电池的安装需要,故将此章取消,并将章节编排作了改动,将该章有关条文内容分别列入现规范的“蓄电池组安装”章节内; 3 补充了固定型防爆式及固定型密闭式铅酸蓄电池组的安装及验收的相关内容; 4 增加了“镉镍碱性蓄电池组的安装”一章,并在规范其它有关章节条文中补充了有关镉镍碱性蓄电池的相关内容。这是首次将镉镍碱性蓄电池组的施工及验收列入国家级标准规范中,填补了镉镍碱性蓄电池在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中施工及交接验收无章可循的空白; 5 其它有关条文的补充修改。 本规范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未尽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能源部电力建设研究所(北京良乡,邮政编码:102401), 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能源部 1990 年12 月 第一章总则

锂电池的国家标准

1、锂离子电池标称电压3.7V(3.6V),充电截止电压4.2V(4.1V,根据电芯的厂牌有不同的设计)。(锂离子电芯规范的说法是:锂离子二次电池) 2、对锂离子电池充电要求(GB/T18287 2000规范):首先恒流充电,即电流一定,而电池电压随着充电过程逐步升高,当电池端电压达到4.2V(4.1V),改恒流充电为恒压充电,即电压一定,电流根据电芯的饱和程度,随着充电过程的继续逐步减小,当减小到0.01C时,认为充电终止。(C是以电池标称容量对照电流的一种表示方法,如电池是1000mAh的容量,1C就是充电电流1000mA,注意是mA而不是mAh,0.01C就是10mA。)当然,规范的表示方式是0.01C5A,我这里简化了。 3、为什么认为0.01C为充电结束:这是国家标准GB/T18287-2000所规定的,也是讨论得出的。以前大家普遍以20mA为结束,邮电部行业标准YD/T998-1999也是这样规定的,即不管电池容量多大,停止电流都是20mA。国标规定的0.01C有助于充电更饱满,对厂家一方通过鉴定有利。另外,国标规定了充电时间不超过8小时,就是说即使还没有达到0.01C,8小时到了,也认为充电结束。(质量没问题的电池,都应在8小时内达到0.01C,质量不好的电池,等下去也无意义) 4、怎样区别电池是4.1V还是4.2V:消费者是无法区分的,这要看电芯生产厂家的产品规格书。有些牌子的电芯是4.1V和4.2V通用的,比如A&TB(东芝),国内厂家基本是4.2V,但也有例外,比如天津力神是4.1V(但目前也是按4.2V了)。 5、把4.1V的电芯充电到4.2V会怎么样:会使电池容量提高,感觉很好用,待机时间增加,但会减短电池的使用寿命。比如原来500次,减少到300次。同样道理,把4.2V的电芯过充,也会减短寿命。锂离子电芯是很娇嫩的。 6、既然电池内有保护板,我们是否就可以放心了呢:不是,因为保护板的截止参数是4.35V(这还是好的,差的要4.4到4.5V),保护板是应付万一的,假如每次都过充,电池也会很快衰减的。 7、多大的充电电流算是合适的:理论上越小对电池越有好处。但你总不能为了一块电池充电等3天吧。国标规定的低倍率充电是0.2C(仲裁充电制式),还以上面的1000mAh容量的电池为例,就是200mA,那么我们可以估计出这只电池5个多小时可以充饱。(容量mAh=电流mA×时间h) 国家技术监督部门鉴定锂电容量,是以1C的高倍率充电,以0.2C的低倍率放电,以时间计算出容量值,试验次数5次,有1次容量达到试验结束。(就是有5次机会,如果第一次试验就合格了,后面的4次不做)检测之前允许有一次预循环,就是以1C恒流充电至4.2V即停止,而没有后面的恒压到0.01C的过程,更没有14小时。 8、锂离子电池能承受多大的充电电流:厂家试验时可以很高,但国标高倍率规定为1C,还以上面的电池为例,1个多小时即可充满。这么大的充电电流,电池能承受吗?对于目前的锂离子电芯,是小意思而已。目前没有对充电器的国家标准,所执行的是邮电部行业标准YD/T998 1999/2,里面规定了充电器的电流不得大于1C。 9、寿命是怎样规定的:简单说是指电池经过N次1C充、1C放电后,容量下降到70%,此时的N就是寿命。并不是说300次还可以用,301次就不能用了。国标规定寿命不得小于300次。我们平时使用的条件没有检测时这么严酷,寿命会更长。 鼓起来就是过充的表现,不过像这种电子产品,是应该具备过充保护功能;过放保护功能;短路保护功能;过流保护功能的。 简短点的: 技术参数:过充门限4.25V±50mV、过充延时75mS、过充释放4.05V、过放门限2.9V±50mV 、过放延时10mS、静态功耗<5uA、工作电流2A、过流保护值3A;短路延时时间4~12ms;

蓄电池安装规范

蓄电池安装 1 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电压为24V及以上,容量30A?h以上的固定型铅酸蓄电池组和容量为10A?h及以上的镉镍碱性蓄电池组安装工程。 2 施工准备 2.1 设备及材料要求 2.1.1 凡使用的设备及器材均应符合国家和部颁的现行技术标准。 2.1.2 安装的设备及器材应有铭牌,注明厂家,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并应有合格证件及技术文件。 2.1.3 设备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附件、备件齐全。 2.1.4 配制铅酸蓄电池电解液用硫酸应采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蓄电池用硫酸》,并有产品合格证。 2.1.5 配制钢镍碱性蓄电池电解液应采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三级化学纯度的氢氧化钾(KOH),其技术条件见表2-36。 2.1.6 蓄电池用蒸馏水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铅酸蓄电池用水》)的规定。 2.1.7 蓄电池台架所用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 2.1.8 绝缘子、绝缘垫无碎裂和缺损;型钢无明显锈蚀。 2.1.9 其他材料:防锈漆、耐酸漆,电力复合脂、镀锌螺丝、塑料带、沥青漆、酒精、铅板均应有合格证。 氢氧化钾技术条件表 2-36 指标名称化学纯 氢氧化钾(KOH) (%) ≥80 碳酸盐(以K2CO3计) (%) ≤3 氯化物(Cl) (%) ≤0.025 硫酸盐(SO4) (%) ≤0.01 氮化合物(N) (%) ≤0.001 磷酸盐(PO4) (%) ≤0.01 硅酸盐(SiO3) (%) ≤0.1 钠(Na) (%) ≤2 钙(Ca) (%) ≤0.02 铁(Fe) (%) ≤0.002 重金属(以Ag计) (%) ≤0.003 澄清度试验合格 2.2 主要机具: 配液池、台钻、砂轮、电锤、榔头、板锉、圆锉、手锯、扳手、水平尺、线坠、钢板

锂离子电池国标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GB/T1.3-1993《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一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第3部分:产品标准编写规定》,并参照GB/T15844.2-1995《移动通信调频无线电话环境要求和试验方法》(eqv IEC489-1:1983)、GBT2423.2-89《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B:高温试验方法》、GB/T2423.3-93《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Ca:恒定湿热试验方法》、GB/T2423.8-1995《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Eb:自由跌落》进行编制的。在技术内容中融合了IEC61960、UL1642的有关要求,有利于适应国际贸易;同时本规范又能够满足蜂窜电话对锂离子电池的技术性能和环境使用的要求,将更好地促进蜂窜电话用锂离子电池的发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信息产业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由天津力神电池股份有限公司、摩托罗拉(中国)电子有限公司、世界通集团有限公司、福建飞毛腿集团有限公司、广州三联电子移动通讯发展中心共同主办。 本标准由天津力神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苏金然、王勃、郭泉增。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蜂窝电话用锂离子电池的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包装、标志、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蜂窝电话用锂离子电池(以下简称电池)。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191——9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2900.11——88 蓄电池名词术语 GB2828——1987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GB2829——1987 周期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生产过程稳定性的检查) 3.定义 本规范采用GB2900.11中规定的名词术语和下列定义。 3.1蜂窝电话用锂离子电池 指由一个或多个锂离子单体电池及其附件组合而成的组合电池。 3.2充电限制电压 按生产厂家规定,电池由恒流充电转入恒压充电时的电压值。 3.3n n是指蜂窝电话用锂离子电池中串联的电池只数。 4.要求 4.1外观 电池外表面应色泽均匀﹑清洁,无划痕及机械损伤,插入蜂窝电话时手感光滑无阻塞,松紧适度,与蜂窝电话配合良好,锁扣可靠。 4.2额定容量 电池按5.3.2.2规定进行放电,放电容量应不小于电池上标识的额定容量。 4.3 1C5A放电容量 电池按5.3.4规定进行放电,放电时间应不小于4.5h。 4.4高温性能 电池按5.3.5规定进行高温放电,电池放电时间应不小于54min,电池外观应无变形、无爆裂。 4.5低温性能 电池按5.3.6规定进行低温放电,电池放电时间应不小于3.5h,电池外观应无变形、无爆裂。 4.6荷电保持能力 电池按5.3.7规定,进行荷电保持能力试验,其放电时间应不小于4.25h。 4.7循环寿命

蓄电池技术质量验收合同-精品

蓄电池技术质量验收合同-精品 2020-12-12 【关键字】方法、条件、质量、问题、有效、保持、发展、建立、提出、掌握、安全、环境、标准、关系、检验、协商、履行、形成、保证、维护、服务、方向、互惠互利 甲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共同开发_________市场,由乙方向甲方提供_________专用蓄电池一事,经协商达成一致共识,特签定以下协议: 1.技术要求 1.1 外观 蓄电池应有正负极、商标、型号、规格、制造厂名、编号、出厂日期等标志,且标志应清晰、牢固、不易脱落;电池外观整洁。 1.2 型号 _________ _________ 1.3 外型尺寸及重量 _________(型号)长(_________±2㎜)宽(_________±2㎜)高(_________±2㎜)参考重量(_________±005㎏) _________(型号)长(_________±2㎜)宽(_________±2㎜)高(_________±2㎜)参考重量(_________±005㎏) 1.4 使用环境温度

胶体蓄电池在-20℃~50℃范围内能正常工作;普通铅酸蓄电池在-10℃~50℃范围内能正常工作。 1.5 放电容量 单体蓄电池经完全充电后,在温度为25±5℃环境中静置1~4h,以jb/t10262-xx标准放电至蓄电池电压1050v终止,其放电时间不小于130min(允许3次循环) 1.6 大电流性能 蓄电池经完全充电后,在温度为25±5℃环境中静置1~4h,以30i2(a)放电5min,蓄电池端电压不低于84v(以12v系列为例),且导电部分不得熔断,外观无异常现象。 1.7 安全性能 蓄电池经完全充电后,在温度为25±10℃环境中以04i2(a)连续充电5h,然后检查外观应无漏液及其它异常现象。 1.8 耐震性能 蓄电池经完全充电后,在温度为25±10℃环境中,以正立状态紧固在振动台上,经受振幅2㎜;频率167hz的垂直振动,1h后目视确认无漏液等异常现象且端电压必须在正常范围内。 1.9 电池寿命 按21方法充电,以jb/t10262-xx标准中611的放电要求,循环次数“胶体环保型”不低于450次,“普通铅酸型”不低于350次。 1.10 端电压及组合一致性 配对单只电压130v以上,2节电压差不大于002v;3节电压差不大于004v;4节电压差不大于005v 1.11 过放电容量恢复性能 “胶体环保型”电池开始以jb/t10262-xx标准放电至接近0v之后,短接该电池两极24h,再重新充满电。重复上述5次放电、充电、短接后,该电池(组)以 jb/t10262-xx标准放电至

蓄电池技术质量验收合同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蓄电池技术质量验收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共同开发场,由乙方向甲方提供用蓄电池一事,经协商达成一致共识,特签定以下协议: 1. 技术要求 1.1外观 蓄电池应有正负极、商标、型号、规格、制造厂名、编号、出厂日期等标志,且标志应活晰、牢固、不易脱落;电池外观整洁。 1.2型号 1.3外型尺寸及重量 (型号)长(±2 mm) 宽(±2 mm) 高(±2 mm)参考重量(土005 kg) (型号)长(±2 mm) 宽(±2 mm) 高(±2 mm)参考重量(土005 kg) 1.4使用环境温度 胶体蓄电池在-20C?50C范围内能正常工作;普通铅酸蓄电池在-10C?50C范围内能正常工作。 1.5放电容量 单体蓄电池经完全充电后,在温度为25土5C环境中静置1?4h,以jb/t10262-xx 标准放电至蓄电池电压1050v终止,其放电时间不小于130min(允许3次循环)1.6大电流性能 蓄电池经完全充电后,在温度为25土5C环境中静置1?4h,以30i2(a)放电5min,蓄电池端电压不低于84v(以12v系列为例),且导电部分不得熔断,夕卜观无异常现象。 1.7安全性能 蓄电池经完全充电后,在温度为25土10C环境中以04i2(a)连续充电5h,然后 检查外观应无漏液及其它异常现象。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GB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2-92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3年7月1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等五项国家标准的通知 建标[1992]911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标函(1987)78号、建设部(88)建标字25号文的要求,由能源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等五项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0-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2-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 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92和《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92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三年七月一日起施行。原《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第三篇旋转电机篇、第四篇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篇、第五篇蓄电池篇、第十一篇电缆 线路篇及第十五篇接地装置篇同时废上。 本标准由能源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能源部电力建设研究所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一九九二年十二月十六日 修订说明 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委计标函((1987)78号、建设部(88)建标字25号文的要求,由原水利电力部负责主编,具体由能源部电力建设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编写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原规范执行以来的经验,吸取了部分科研成果,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五章和四个附录。这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 1删去了原《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2-82)中的第五篇“蓄电池篇”中的有关“固定型开口式铅酸蓄电池组”的全 部相关内容,因此种蓄电池由于其固有的缺点,在国内工程建设中已不再采用,制造厂也不再生产,属于淘汰产品; 2取消了原规范中“母线与台架”这一章,因原这章的主要内容是适用于固定型开口式铅酸蓄电池的安装需要,故将此章取消,并将章 节编排作了改动,将该章有关条文内容分别列入现规范的“蓄电池组安装”章节内; 3补充了固定型防爆式及固定型密闭式铅酸蓄电池组的安装及验收的相关内容;

锂电池各种认证..

锂电池要做CCC认证还是CQC认证? 锂电池是做CQC认证,测试标准:GB31241 一、什么是CCC认证: 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名称为“中国强制认证”(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 英文缩写为“CCC”,也可简称“CCC”标志。标志图案和种类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公布了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该目录以原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制度的产品和安全认证强制性监督管理的产品为基础,进行了少量调整。目录涉及安全、EMC、环保要求,包括19大类,132种产品。 二、CQC认证流程: 1)认证申请和受理; 2)型式试验; 3)工厂审查; 4)抽样检测; 5)认证结果评价和批准; 6)获得认证后的监督。 三、CQC认证资料: 1)填写附件CQC申请表; 2)填写附件工厂检查调查表 3)提供申请人、制造商、生产厂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 4)电池和电芯规格书 5)安全关键元器件清单; 6)IC,MOS,PTC等规格书; 7)电池标签 四、CQC认证价格及周期: 正常周期:4-6周

企业申请印度BIS认证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现在很多厂商都将产品出口印度,在印度的产品需要申请BIS认证。对于申请者来说,强制性注册法令主要强调了以下内容,注册申请者应予以关注: 1. 实施日期。 对于本地制造的产品自生产日期起算,对于进口产品自进口日期起算。 对于在生效日期以后到达印度的产品,必须遵守强制性注册要求并加贴自我声明。 如果在该日期以后进入印度,如果没有加贴自我声明标签,将不能清关。 2. 注册申请人。 注册证书申请人/持有人可以是国内制造商或工厂,但注册申请必须由其在印度当地的分公司进行,或授权印度当地代理商向BIS递交申请,直至完成注册。 3. 产品注册码。 产品注册码应由制造商或进口商申请,注册码由BIS提供。 注册码与制造商、工厂地址(即使工厂在海外)和产品相关联。 每个制造单元都需要独立申请注册,即使是由同一家工厂在不同厂址生产的同一产品。 制造商(工厂)的本地授权代表可代表工厂进行注册申请。 4. 测试报告。 如果产品是通过OEM方式生产的,且产品已经在海外实验室或是CB实验室按照国际安全标准进行测试或加贴了CE、UL、FCC标志,也需要重新进行测试。 法令要求提交BIS认可的实验室出具的有效测试报告(90天内)提交强制注册。 5. 自我声明标签。 标签应按照―?自我声明——符合IS**标准要求‘注册号**‖的格式加贴,标准号后应附上标准发布的年份以―:‖隔开, 如‖Self-Declaration –Conforming to IS 13252:2010‖ Registration No. **.**(―自我声明——符合IS 13252:2010‖注册号**.**)。 自我声明应该优先标注于产品上。由于尺寸的限值无法标注在产品上的,声明也可以标注于包装上。 没有特别指定声明的加贴位置。按照相关的产品安全要求,声明应是不可磨灭的,清晰地标识/显示在产品上 6. 测试实验室。 生产商自己的实验室不能申请成为BIS认可实验室。 目前只有7家印度本土实验室获得了BIS认可,并且BIS对各类产品的测试费用进行了规定。 7. 质量保证机制。 法令并未要求对每一批产品进行测试。 如果相关的产品标准要求这样做,才需要对每一单货物进行测试。 保证产品持续符合相关标准是企业质量保证机制的要求,因此属于制造商的责任。 8. 产品抽样与测试 如果产品有不同的尺寸、分类或种类,可以基于系列产品进行测试。 注册的流程是: ①注册厂家的样品抽取将由监管部门从生产厂家或市场抽取; ②在注册期内,应当至少两年进行一次产品或者系列产品的样品抽取; ③在注册范围内,每系列产品至少抽取一个样品进行测试; ④在生产厂家抽取的产品,除了进行测试的样品外,还应在该批次中抽取一个样品,以备存在纠纷时使用。 9. 注册的有效期。 对于同一产品并没有重复注册的要求,注册一旦批准两年有效。

蓄电池技术质量验收协议样本(标准版)

蓄电池技术质量验收协议样本(标准版) Battery technical quality acceptance agreement sample (Standard Version) 合同编号:XX-2020-0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蓄电池技术质量验收协议样本(标准版)前言: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技术合同的标的与技术有密切联系,不同类型的技术合同有不同的技术内容。本文档根据技术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甲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共同开发__________市场,由乙方向甲方提供_________专用蓄电池一事,经协商达成一致共识, 特签定以下协议: 1.技术要求 1.1 外观 蓄电池应有正负极、商标、型号、规格、制造厂名、编号、出厂日期等标志,且标志应清晰、牢固、不易脱落;电池外观整洁。 1.2 型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外型尺寸及重量 _________(型号):长(_________±2㎜)宽 (_________±2㎜)高(_________±2㎜)参考重量 (_________±005㎏) _________(型号):长(_________±2㎜)宽 (_________±2㎜)高(_________±2㎜)参考重量 (_________±005㎏) 1.4 使用环境温度 胶体蓄电池在-20℃~50℃范围内能正常工作;普通铅酸蓄 电池在-10℃~50℃范围内能正常工作。 1.5 放电容量 单体蓄电池经完全充电后,在温度为25±5℃环境中静置 1~4h,以JB/T10262-2001标准放电至蓄电池电压1050V终止,其放电时间不小于130min(允许3次循环)。 1.6 大电流性能

GB50169-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1 总则 1.0.1 为保证接地装置安装工程的施工质量,促进工程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确保接地装置安全运行,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电气装置的接地装置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1.0.3 接地装置的安装应由工程施工单位按已批准的设计要求施工,工程建设管理单位和监理单位应有专人负责监督。 1.0.4 接地装置施工采用的器材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 1.0.5 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本规范和现行有关安全标准的规定。 1.0.6 接地装置的安装应配合建筑工程的施工;隐蔽部分必须在覆盖前会同有关单位作好中间检查及验收记录。 1.0.7 各种电气装置与主接地网的连接必须可靠,接地装置的焊接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3.4.2条的规定,接地电阻应符合设计规定,扩建接地网与原接地网应为多点连接。 1.0.8 接地装置验收测试应在土建完工后尽快安排进行;对高土壤电阻率地区的接地装置,在接地电阻难以满足要求时,应由设计确定采取相应措施,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1.0.9 接地装置的施工及验收,除应按本规范的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的规定。 2 术语和定义 2.0.1接地体(极)grounding conductor 埋入地中并直接与大地接触的金属导体,称为接地体(极)。接地体分为水平接地体和垂直接地体。 2.0.2自然接地体natural earthing electrode 可利用作为接地用的直接与大地接触的各种金属构件、金属井管、钢筋混凝土建筑物的基础、金属管道和设备等,称为自然接地体。 2.0.3接地线grounding conductor 电力设备、杆塔的接地螺栓与接地体或零线连接用的在正常情况下不载流的金属导体,称为接地线。 2.0.4接地装置grounding connection 接地体和接地线的总和,称为接地装置。 2.0.5接地grounded 40812 9F6C 齬28394 6EEA 滪26693 6845 桅 24738 60A2 悢#23845 5D25 崥26247 6687 暇 将电力系统或建筑物电气装置、设施过电压保护装置用接地线与接地体连接,称为接地。2.0.6接地电阻ground resistance 接地体或自然接地体的对地电阻和接地线电阻的总和,称为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接地电阻的数值等于接地装置对地电压与通过接地体流入地中电流的比值。 注:本规范中接地电阻系指工频接地电阻。 2.0.7工频接地电阻power frequency ground resistance 按通过接地体流入地中工频电流求得的电阻,称为工频接地电阻。 2.0.8零线null line 与变压器或发电机直接接地的中性点连接的中性线或直流回路中的接地中性线,称为零线。 2.0.9保护接零(保护接地)protective ground 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电力网中,电气设备外壳与保护零线连接称为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 2.0.10集中接地装置concentrated grounding connection 为加强对雷电流的散流作用、降低对地电位而敷设的附加接地装置,如在避雷针附近装设的垂直接地体。

锂电池的国家标准

锂电池的国家标准 Prepared on 24 November 2020

1、锂离子电池标称电压(),充电截止电压(,根据电芯的厂牌有不同的设计)。(锂离子电芯规范的说法是:锂离子二次电池) 2、对锂离子电池充电要求(GB/T18287 2000规范):首先恒流充电,即电流一定,而电池电压随着充电过程逐步升高,当电池端电压达到(),改恒流充电为恒压充电,即电压一定,电流根据电芯的饱和程度,随着充电过程的继续逐步减小,当减小到时,认为充电终止。(C是以电池标称容量对照电流的一种表示方法,如电池是1000mAh的容量,1C就是充电电流1000mA ,注意是mA而不是mAh,就是10mA。)当然,规范的表示方式是,我这里简化了。 3、为什么认为为充电结束:这是国家标准GB/T18287-2000所规定的,也是讨论得出的。以前大家普遍以20mA为结束,邮电部行业标准YD/T998-1999也是这样规定的,即不管电池容量多大,停止电流都是20mA。国标规定的有助于充电更饱满,对厂家一方通过鉴定有利。另外,国标规定了充电时间不超过8小时,就是说即使还没有达到,8小时到了,也认为充电结束。(质量没问题的电池,都应在8小时内达到,质量不好的电池,等下去也无意义) 4、怎样区别电池是还是:消费者是无法区分的,这要看电芯生产厂家的产品规格书。有些牌子的电芯是和通用的,比如A&TB(东芝),国内厂家基本是,但也有例外,比如天津力神是(但目前也是按了)。 5、把的电芯充电到会怎么样:会使电池容量提高,感觉很好用,待机时间增加,但会减短电池的使用寿命。比如原来500次,减少到300次。同样道理,把的电芯过充,也会减短寿命。锂离子电芯是很娇嫩的。 6、既然电池内有保护板,我们是否就可以放心了呢:不是,因为保护板的截止参数是(这还是好的,差的要到,保护板是应付万一的,假如每次都过充,电池也会很快衰减的。 7、多大的充电电流算是合适的:理论上越小对电池越有好处。但你总不能为了一块电池充电等3天吧。国标规定的低倍率充电是(仲裁充电制式),还以上面的1000mAh容量的电池为例,就是200mA ,那么我们可以估计出这只电池5个多小时可以充饱。(容量mAh=电流mA×时间h)国家技术监督部门鉴定锂电容量,是以1C的高倍率充电,以的低倍率放电,以时间计算出容量值,试验次数5次,有1次容量达到试验结束。(就是有5次机会,如果第一次试验就合格了,后面的4次不做)检测之前允许有一次预循环,就是以1C恒流充电至即停止,而没有后面的恒压到的过程,更没有14小时。 8、锂离子电池能承受多大的充电电流:厂家试验时可以很高,但国标高倍率规定为1C,还以上面的电池为例,1个多小时即可充满。这么大的充电电流,电池能承受吗对于目前的锂离子电芯,是小意思而已。目前没有对充电器的国家标准,所执行的是邮电部行业标准YD/T998 1999/2,里面规定了充电器的电流不得大于1C。 9、寿命是怎样规定的:简单说是指电池经过N次1C充、1C放电后,容量下降到70%,此时的N 就是寿命。并不是说300次还可以用,301次就不能用了。国标规定寿命不得小于300次。我们平时使用的条件没有检测时这么严酷,寿命会更长。 鼓起来就是过充的表现,不过像这种电子产品,是应该具备过充保护功能;过放保护功能;短路保护功能;过流保护功能的。 简短点的: 技术参数:过充门限±50mV、过充延时75mS、过充释放、过放门限±50mV 、过放延时10mS、静态功耗<5uA、工作电流2A、过流保护值3A;短路延时时间4~12ms;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蓄电池篇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第五篇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保证蓄电池组的工程安装质量,促进工程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确保蓄电池组的安全运行,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电压为24伏及以上,容量大于30安时及以上的固定型铅蓄电池组和容量为10安时及以上的镉镍碱性蓄电池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第1.0.3条蓄电池组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第1.0.4条凡使用的设备及器材,均应符合国家或部颁的现行技术标准,并有合格证件。设备应有铭牌。 第1.0.5条蓄电池在运输、保管过程中,不得受到强烈的机械撞击、倒置和重压和日晒雨淋。 第1.0.6条设备到达现场后,应在规定期限内作验收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包装及密封应良好; 二、开箱检查清点,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附件齐全、元件无损坏情况。 三、的技术文件应齐全; 四、按本规范要求外观检查合格。 第1.0.7条蓄电池到达现场后,应在产品规定的有效保管期限内进行安装及充电。不立即安装时,其保管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酸性和碱性蓄电池不得存放在同一室内; 二、蓄电池不得倒置,开筱存放时,不得重叠; 三、蓄电池应存放在清洁、干燥、通风良好、无阳光直射的室内;存放中,严禁短路、受潮,并应定期清除灰尘,保证清洁。 四、酸性蓄电池的保管室宜为5~40℃;碱性蓄电池的保管温度不宜高于35℃。存放宜在放电态下,拧上密闭气塞,清理干净,在极柱上涂抹防腐脂。

第1.0.8条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本规范和现行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及产品的技术文件的规定。 第1.0.9条蓄电池室的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与蓄电池安装有关的建筑物的土建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二、蓄电池安装前,建筑工程及其辅助设施应按设计要求全部竣工,并经验收合格。 第1.0.10条蓄电池室照明灯具的装设位置应便于维护;所用导线或电缆应具有防腐性能或采取防腐措施。 第1.0.11条蓄电池组的施工及验收除按本规范的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铅酸蓄电池组 第一节安装 第2.1.1条铅酸蓄电池安装前,应按下列要求进行外观检查: 一、蓄电池槽应无裂纹、损伤,槽盖应密封良好; 二、蓄电池的正、负端柱应极性正确,并应无变形。防酸隔爆栓等部件应齐全,无损伤;滤气帽的通气性能应良好; 三、对透明的蓄电池槽,应检查极板有无严重受潮和变形现象,槽内部件应齐全无损伤; 四、连接条、螺栓及螺母应齐全; 五、温度计、密度计应完整无损。 第2.1.2条清除蓄电池槽表面污垢时,对用合成树脂制作的槽,应用脂肪烃、洒精擦拭,不得沾有芳香烃、煤油等有机熔剂擦洗。 第2.1.3条蓄电池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蓄电池放置的平台、基架及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二、蓄电池安装应平稳,间距均匀;同一排、列的蓄电池槽应高低一致,排列整齐; 三、连接条及抽头的接线应正确,接头连接部分应涂以电力复合脂,螺栓应紧固。

《电池级碳酸锂》行业标准编制说明

《电池级碳酸锂》行业标准编制说明 一、任务来源及要求 《电池级碳酸锂》行业标准是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2011年第一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工信厅科[2011] 75号)精神,由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制(修)定,项目计划编号:2010-3500T-YS,项目完成时间为2012年。 二、产品的概况 1、产品的性质、用途 碳酸锂化学式是Li2CO3,相对分子质量为73.89。性状为白色单斜晶体或粉末,微溶于水;溶于稀酸,不溶于醇。比重2.11,熔点723℃, 沸点1230℃。 碳酸锂用途广泛,在电池、铝电解、钢连铸保护渣、特种玻璃、陶瓷、医药、核工业、高档Al-Li合金、特种玻璃和背投彩电工业等重要工业菱悦都是不可或缺的原料。随着近期全球新能源开发的热潮,碳酸锂在锂电池中的应用越来越被大家所关注。 电池级碳酸锂是生产锂电池正极材料(主要有钴酸锂、锰酸锂、磷酸铁锂等)以及电解液的关键核心原料。由于电动汽车对锂电池需求巨大,“十二五”期间,可以预期电动汽车将迎来广阔的发展前景,电池级碳酸锂也进入发展的快车道。 国内主要的生产厂家有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昊鑫锂业开发有限公司等,国外厂家有SQM、FMC、Chemetal等。 2、生产工艺 生产电池级碳酸锂的方法按原料分可分为矿石法和盐湖法。其中矿石法主要包括石灰石焙烧法、硫酸法、硫酸盐法等;盐湖提锂包括沉淀法、煅烧法和浓缩法等方法。 三、编制原则 1、本标准的编制原则 原标准YS/T 582-2006(电池级碳酸锂)(以下称原标准),无论是规范格式,还是具体技术要求等方面,均有不适宜现状之处,为指导合理利用资源、调整产品结构、满足市场需要和使供需双方公平受益,标准格式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要求进行修订。修订的标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