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淘行邮税计算方法

海淘行邮税计算方法
海淘行邮税计算方法

海淘行邮税计算方法

一、行邮税计征公式

应税个人自用物品由海关按照填发税款缴款书当日有效的税率和完税价格计征进口税。

其计征公式为:进口税=完税价格进口税税率。

二、行邮税计征规定

进境物品进口税是从价计征,应税个人自用物品由海关按照填发税款缴款书当日有效的税率和完税价格计征进口税,进口税额为完税价格乘以进口税税率。

海关对应税个人自用物品按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率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简称税则归类表)进行归类,确定税率。

进境物品依次遵循以下原则归类:税则归类表已列名的物品,归入其列名类别;税则归类表未列名的物品,按其主要功能(或用途)归入相应类别;不能按照上述原则归入相应类别的物品,归入其他物品类别。

进出境物品的完税价格,由海关确定。海关对进境物品完税价格确定遵循以下原则:完税价格表已列明完税价格的物品,按照完税价格表确定;完税价格表未列明完税价格的物品,按照相同物品相同来源地最近时间的主要市场零售价格确定其完税价格;实际购买价格是完税价格表列明完税价格的2倍及以上,或是完税价格表列明完税价格的1/2及以下的物品,进境物品所有人应向海关提供销售方依法开具的真实交易的购物发票或收据,并承担相关责任。海关可以根据物

品所有人提供的上述相关凭证,依法确定应税物品完税价格。

边疆地区民族特需商品的完税价格按照海关总署另行审定的完税价格表执行。

营业税法练习题含答案

第四章营业税法(答案分离版)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经营者中,属于营业税纳税人的是()。 A.从事汽车修配业的个人 B.发生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所售货物的运输单位 C.从事修理业务的个体户 D.将不动产无偿赠送他人的单位 2.下列说法中不符合营业税中“服务业”规定的有()。 A.光租和干租业务按服务业征营业税 B.福利彩票机构销售福利彩票收入不征营业税 C.承包业务中,出包方收取的承包费一律按服务业征收营业税 D.旅游景点经营索道取得的收入按“旅游业”征税 3.营业税的税率形式是()。 A.单一比例税率 B.行业差别比例税率 C.地区差别比例税率 D.幅度比例税率 4.下列经营活动中,关于营业税的税率适用正确的有()。 A.运输公司运营售票收入按5% B.转让无形资产按3% C.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其直属单位与行业主管部门,合作开展考试的业务按5%

D.电信设备及电路的出租业务按5% 5.下列各项中,符合营业税计税依据规定的是()。 A.远洋运输企业从事程租业务以实际收取租赁费为计税依据 B.纳税人从事无船承运业务应以其向委托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计税依据 C.远洋运输企业从事期租业务以实际收取租赁费扣除发生的固定费用的余额为计税依据 D.运输企业从事联运业务以实际收取营业额扣除支付给其他企业款项后的余额为计税依据 6.下列金融业务营业税计税营业额表述中,错误的是()。 A.保险公司办理初保业务,以被保险人收取的全部保险费减去相应的费用后为营业额 B.金融机构从事外汇买卖的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C.金融机构将吸收的存款贷与他人使用,以贷款利息收入为营业额 D.金融经纪业务以手续费(佣金)类的全部收入为营业额 7.某广告经营公司某月份取得广告业务收入30万元,广告代理收入15万元,支付给某家工厂广告牌制作费8万元,支付给电视台广告发布费10万元,收取广告赞助费2万元。该公司当月应纳营业税为()万元。 A.1.35 B.1.75 C.1.85 D.2.25 8.某旅行社2009年3月组团境内旅游收入40万元,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的住宿、交通门票、餐费共计18万元;组织境外旅游收入30万元,付给境外接团企业16万元费用。承接境外旅游团入境旅游,该境外旅游团共收费20万元,本旅行社取得接团收入12万元,其中含代付门票等费用5万元。该旅行社本月应纳营业税为()万元。

企业增值税计算公式

企业增值税计算公式 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售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但在实际当中,商品新增价值或附加值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是很难准确计算的。因此,我国也采用国际上的普遍采用的税款抵扣的办法,即根据销售商品或劳务的销售额,按规定的税率讲算出销项税额,然后扣除取得该商品或劳务时所支付的增值税款,也就是进项税额,其差额就是增值部分应交的税额,这种计算方法体现了按增值因素计税的原现。 公式为: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举例: 销售A商品100件,不含增值税单价80元,不含增值税销售额就为100*80=8000元 设增值税税率为17%,那么A商品的销项税额为:8000*17%=1360元 购进A商品时,每件支付60元(含税),总金额为100*60=6000元(含税),应化成不含税为:6000/(1+17%)=元,税额为:*17%=元. 以上100件A商品的新增价值为(不能减6000,因为6000是含税,要化成不含税)=元,税率是17%,所以应纳增值税税额为:*17%=元.但在税法当中是不采用这种算法的,在此是为了让你对增值部分有个更直观的理解,才这样举例的,税法上正确的算法如下: 应纳增值税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 =元 备注:两种方法算出的结果相差元是购进时6000元为含税金额化为不含税时之差,为正常情况,实践中按防伪税票上的税额计算即可) 企业要自已开具增值税发票,企业必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对符合什么条件的企业才可以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呢具体如下: (1)从事货物生产式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纳增值税的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

增值税与营业税征税范围的优缺点分析(完整)

增值税与营业税征税范围的优缺点分析 一、营业税与增值税征税范围界限划分 1、增值税征税范围 ①我国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演进 我国从1979 年起引进增值税并在部分城市实施,其间进行了三个阶段的改革。一是1983 年增值税改革,为过渡阶段。征税范围仅限于机器机械、农用机具等,1984 年扩大到12 种产品,1986 年、1987 年、1988 年、1989 年又相继“扩围”。二是1994 年增值税改革,为规范阶段。征税范围扩大到一切生产、销售货物和从事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由于当时,我国建筑业商品化程度较低,交通运输业凭证不健全,加之税收征收水平较落后,现代化征管手段匮乏,纳税人纳税意识较弱,财务制度不健全等,无法全面征收增值税,增值税未涉及各交易领域。三是2009 年增值税改革,将增值税由“生产型”转为“消费型”,允许抵扣外购固定资产增值税,但征税范围未扩大。 ②现行增值税征税范围 a.现行增值税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包括: I、销售或者进口的货物 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销售货物,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 II、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b.征税范围的具体规定 I、属于征税范围的特殊项目 (1)货物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应当征收增值税,在期货的实物交割环节纳税。 (2)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应当征收增值税。 (3)典当业的死当物品销售业务和寄售业代委托人销售寄售物品的业务,均应征收增值税; (4)集邮商品(如邮票、首日封、邮折等)的生产以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均征收增值税。 II、属于征税范围的特殊行为 (1)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i 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ii 销售代销货物; iii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iv 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v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vi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vii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viii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2)混合销售行为 (3)兼营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行为

各类税的计算公式

各种税的计算公式 1、一般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此处税率为17%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禁止抵扣人进项税额=当月全部的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应税项目营业额的合计÷当月全部销售,营业额合计) 2、进口货物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3、小规模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二.消费税 1、一般情况: 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2、从量计征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三、营业税 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四、关税 1、从价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适用税率 2、从量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 3、复合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适用税率五、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月预缴额=月应纳税所得额×25% 月应纳税所得额=上年应纳税所得额×1/12 六、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商企业所得税 1、应纳税所得额 制造业: 应纳税所得额=产品销售利润+其他业务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商业: 应纳税所得额=销售利润+其他业务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服务业: 应纳税所得额=业务收入×净额+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2、再投资退税: 再投资退税=再投资额×(1—综合税率)×税率×退税率 七、个人所得税: 1、工资薪金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使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稿酬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使用税率×(1—30%) 3、其他各项所得:

一般纳税人要缴纳的税种及计算方法

一般纳税人要缴纳的税种及计算方法 国税要交增值税, 地税要交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增值税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城建税=增值税(或营业税)*7% 教育费附加=增值税(或营业税)*3% 企业所得税要看企业成立的时间,来确定交给国税局或地税局。 年中或年末,按销售总额*0.13%交堤围防护费 目前中国开征的税种中,除了个人所得税和农业税以外,企业如发生应税业务都会涉及.如: 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关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契税。小规模纳税人应该上缴的几个基本税种:1、增值税按销售收入比例2、城建税按缴纳的增值税的7%缴纳;3、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增值税的3%缴纳;4、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增值税的1%缴纳;5、印花税:购销合同按购销金额的万分之三贴花;帐本按5元/本缴纳(每年启用时);年度按“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之和的万分之五缴纳(第一年按全额缴纳,以后按年度增加部分缴纳); 7、房产税按自有房产原值的70%*1.2%缴纳;8、车船税按车辆缴纳9、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以后的利润)缴纳10、发放工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1、还有土地税等小规模增值税率

3%;营业税5%;企业所得税基本税率25%,微利企业,适用税率为20%。 增值税(销项税-进项税)*17%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7%教育税附加(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3%地方教育税附加(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2%印花税销售收入*1.2*0.03%账簿资金每个5元注册资金*0.05%一次性租赁合同*0.1% 企业所得税营业利润*25%中小企业可优惠5%或10%个人所得税工会经费工资总额 *2%残疾人保证金职工人数*0.015*年社平工资每年一次土地使用税使用面积*3、5、8、12/平米,每季度一次,在每年的3、6、9、12月缴纳房产税租赁合同*12%租赁合同*5.6%开票缴纳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税租赁合同*0.1%出租方负担的印花税

增值税与退税计算方法

增值税与退税计算方法 增值税税率目前有17%,13%,6%和0几种,具体那些属于各自的税率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增值税计算方法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举例说明如下: B企业从A企业购进一批货物,货物价值为100元(不含税),则B企业应该支付给A企业117元(含税)(货物价值100元及增值税100X17%=17),此时A实得100元,另17元交给了税务局。然后B企业经过加工后以200元(不含税)卖给C企业,此时C企业应付给B企业234元(含税)(货物价值200加上增值税200X17%=34)。此时套用上述公式为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200X17%=34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34-17(A企业已交)=17(B企业在将货物卖给C后应交给税务局的税额) 退税计算方法继续套用上面的例子,假如C企业为国家规定实行先征后退原则的出口企业,他把这批货物加工后出口,出口 FOB 价为300(已折成人民币)(不含税),此时他要交纳的增值税为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300X17%=51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51-34(B企业已交)=17(C企业在将货物出口后应交给税务局的税额)出口后可以获得退税额为(假设退税率为17%)应退税额= FOB 价X退税率=300X17%=51 此时C的成本=进价+所交增值税=234+17=251 收入=卖价+所退增值税=300+51=351 利润=收入-成本=351-251=100

如果退税率为15%则应退税额= FOB 价X退税率=300X15%=45 此时C的成本和收入和利润为成本=进价+所交增值税=234+17=251 收入=卖价+所退增值税=300+45=345 利润=收入-成本=345-251=94比上面少了6元的利润。这6元就叫做不可抵扣额,应用公式也可得出这个结果。当期不可抵扣额=FOB价X外汇牌价X(增值税税率-退税率)=300X(17%-15%)=6 假设C为则根据国家规定,实行“免,抵,退”原则出口企业,加工后自己出口,出口FOB价300(已折成人民币)(不含税)。本来要向上述那样先交纳增值税如下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300X17%=51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51-34(B企业已交)=17(C企业在将货物出口后应交给税务局的税额)但根据“免,抵,退”中的“免”,出口企业的最后一道增值环节免征增值税,所以不用交纳这17元增值税。货物出口后,C 企业依法向税务机关退税,根据“免,抵,退”中的“抵”,假如退税税率为17%,C企业可以抵扣的税额为34(前面环节所交的增值税),而不是51,因为最后一道环节的17元没有交,根据“不交不退”原则,这17不给予退。这34元就是C企业实得的退税额,此时C的成本和收入和利润为成本=进价=234(此时没有交17元的增值税)收入=卖价+所退增值税=300+34=334利润=收入-成本=334-234=100假如退税税率为15%,此时要先算出不予抵扣额当期不可抵扣额=FOB价X外汇牌价X(增值税税率-退税率)=300X(17%-15%)=6此时C的成本和收入和利润为成本=进价=234(此时没有交17元的增值税)收入=卖价+所退增值税=300+34=334利润=收入-成本-不予抵扣额=334-234-6=94大家可以看出,其实不予抵扣额就是当退税税率小于增值税税率时产生的差额。根据MAX的提醒补充:

各种税率及计算方法

各种税率及计算方法 1、增值税税率:小规模3% 一般纳税人17% 计算方法:销售收入(不含税)X税率 2、营业税税率:无资质5% 有资质3% 计算方法:销售收入(不含税)X税率 3、附加税: (1)城建税:7% 计算方法:增值税(营业税)税额X7% (2)教育费附加:3% 计算方法:增值税(营业税)税额X3% (3)地方教育费附加:2% 计算方法:增值税(营业税)税额X2% 4、印花税:购销合同按购销金额的万分之三贴花;帐本按5元/本缴纳(每年启用时);年度按“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之和的万分之五缴纳(第一年按全额缴纳,以后按年度增加部分缴纳)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5、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要看企业是核定征收还是查账征收。 (1)查账征收:税率20% 25% 计算方法:应纳税额=利润X适用税率(2)核定征收:税率20% 25% 核定税率是专管员根据企业具体情况而核定的税率:7%、10% 计算方法:应纳税额=应税销售额X核定所得率X适用税率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列:销售额为10万,核定税率为7%,适用税率25%,那么企业所得税就是:10万X7%X25%=1750元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6、发放工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可在网上查到,从2011年9月1日开始启用新的,以前的起征点是2000,新的改为3500. 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一、增值税:基本税率为17%;低税率为13%(粮、油、水、汽、煤气、液化气、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农用物资、 农产品);零税率只适用于出口物资;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为6%。 计算方法:以不含增值税税金的价格为计税依据。 1、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①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②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额。 2、小规模纳税人:应缴税额=销售额×税率 3、进口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4、免税项目:①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 ②避孕药品和用具; ③古旧图书。 二、消费税: 税率为:烟30-45%、酒及酒精5-25%、黄酒240元/吨、啤酒220元/吨、化装品30%、护肤护发品17%、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10%、鞭炮、焰火15%、汽油0.2元/升、柴油0.1元/升、汽车轮胎10%、摩托车10%、小汽车3-8%。 计税方法: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税率

关税完税价格计算公式

关税完税价格计算公式 关税完税价格 我国《海关法》规定,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成交价格不能确定时,完税价格由海关依法估定。自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海关已全面实施《世界贸易组织估价协定》,遵循客观、公平、统一的估价原则,并依据2002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以下简称《完税价格办法》)审定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一、一般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一)以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完税价格 根据《海关法》,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包括货物的货价、货物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货物的货价以价格为基础。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是指买方为购买该货物,并按《完税价格办法》有关规定调整后的实付或应付价格。 1.对进口货物成交价格的要求 进口货物成交价格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买方对进口货物的处置或使用不受限制,但国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限制和对货物转售地域的限制以及对货物价格无实质影响的限制除外。 (2)货物的价格不得受到使该货物成交价格无法确定的条件或因素的影响。 (3)卖方不得直接或间接获得因卖方转售、处置或使用进口货物

而产生的任何收益,除非能够按照《完税价格办法》有关规定作出调整。 (4)买卖双方之间应付价格进行调整的有关规定: “实付或应付价格”是指买方为购买进口货物直接或间接支付的总额,即作为卖方销售进口货物的条件,由买方向卖方或为履行卖方义务向第三方已经支付或将要支付的全部款项。 (5)如下列费用或者价值未包括在进口货物的实付或者应付价格中,应当计人完税价格: ①由买方复返的除购货佣金以外的佣金和经纪费。购货佣金指买方为购买进口货物向自己的采购代理人支付的劳务费用。经纪费指买方为购买进口货物向代表买卖双方利益的经纪人支付的劳务费用。 ②由买方负担的与该货物视为一体的容器费用。 ③由买方负担的包装材料和包装劳务费用。 ④由该货物的生产和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有关的,由买方以成本或者以低于成本的方式提供并可也按适当比例分摊的料件、工具、模具、消耗材料及类似货物的价款,以及在境外开发、设计等相关服务的费用。 ⑤与该货物有关并作为卖方向我国销售该货物的一项条件,应当由买方直接或间接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特许权使用费指买方为获得与进口货物相关的,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专利、商标、专有技术和其他权利的使用许可而支付的费用。但是在估定完税价格时,进口货物在境内的复制权费不得计人该货物的实付或价格区分,不得计人该

租赁业营业税怎么算

租赁业营业税怎么算 租赁业营业税改增值税税率的计算方法 1、营业税:按出租房屋租金收入的5%计算。 2、城建税:以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按适用税率缴纳城市建设维护税。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所在地在县城、镇(县、市属镇的),税率为5%;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县、市属镇)的税率为1%。 3、教育费附加:按营业税的3%计算。 4、印花税:按签订租赁合同所载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计算。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贴花。 5、房产税:按租金收入的12%计算。 6、企业所得税: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企业应将出租房屋取得的租金收入并入企业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7、城镇土地使用税: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用于生产经营和出租的房屋坐落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征范围内的,应按房屋占地(含出租的院落占地)面积,依土地等级及适用的土地等级税额,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延伸阅读: 为解决深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促进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建设和住房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根据国家出台的有关住房租赁税收政策,结合我市实际,从今年5月份开始对个人出租房屋税收政策进行了调整。

我市个人出租房屋涉及房地产税、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税种。原来我市个人出租 房屋税收采取综合征收率分两档征收: 1.月租金1000元(不含1000元)以下的,税收综合征收率为 4.1%(房产税4%、印花税0.1%)。 2.月租金1000元(含1000元)以上的,税收综合征收率为 8.22%(营业税3%、房产税4%、城市维护建设税0.03%、教育费附加0.09%、印花税0.1%、个人所得税1%)。 此次调整,主要是通过提高营业税的起征点(由原1000元上调至5000元),降低营业税税率(由原3%降到1.5%),降低个人所得税核 定征收率(由原1%降低为0.1%和0.44%两档)以及免征印花税和城镇 土地使用税的方式,将我市个人出租房屋税收综合征收率调整为以 下两档: 1.月租金<5000元,税收综合征收率为4.1%(房产税4%,个人所 得税0.1%); 2.月租金≥5000元,税收综合征收率为6%(营业税1.5%,房产 税4%,个人所得税0.44%,城市维护建设税0.015%,教育费附加 0.045%)。 本文介绍房屋租赁税率的项目和计算比率,可根据下文直接计算经营房屋租赁需要交纳哪些税费以及税费总额是多少。 房屋租赁经营需要交纳的税及税率 1、营业税:按出租房屋租金收入的5%计算。 2、城建税:以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按适用税率缴纳城市建 设维护税。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所在地在县城、镇(县、市属镇的),税率为5%;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县、市属镇)的税率为1%。 3、教育费附加:按营业税的3%计算。

企业(含出口企业)增值税税负率的计算

企业(含出口企业)增值税税负率的计算生产企业自营出口增值税税负率算: 税务系统出的一个关于税收负担率的计算公式: 税收负担率=[(内销收入+外销收入)*适用税率-(上期留抵+本期进项-期末留抵-进项转出)]/全部销售生产企业自营出口增值税税负率算: 税务系统出的一个关于税收负担率的计算公式: 税收负担率=[(内销收入+外销收入)*适用税率-(上期留抵+本期进项-期末留抵-进项转出)]/全部销售收入*100% 注: 进项转出中不包括外销收入乘退税率差而转出的部分 或生产企业自营出口增值税税负率计算: 第一种计算方法是: (免抵额+应纳税额)/全年销售收入。 第二种方法是: (全年销售收入*17%-进项税额+期初进项留抵-期末进项留抵)/全年销售收入。此两种计算方法的结果是一致的。 税负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进行纳税评估使用的首要指标,也是最基本的指标,税负计算的是否准确将对整个评估工作产生重要影响。计算年度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负主要涉及两个指标,一个是本期应纳税额,另一个是本期应税主营业务收入,根据《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增值税税收负担率(简称税负率)=(本期应纳税额÷本期应税主营业务收入)×100%.在实际工作中,“本期应税主营业务收入”资料很容易找到,但是在一个年度内一般纳税人究竟应该缴纳多少增值税不是企业一个账户能够直接或者全面地反映出来的,得靠手工重新计算才能得到,因此,最近出现了至少三种计算方法:

第一种是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账的全年销项税额累计数减去全年进项税额累计数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款计算全年的增值税税负;第二种方法是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全年各月的贷方余额累计数为应纳税款计算全年的增值税税负;第三种方法是以“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的贷方发生额合计数为应纳税款计算全年的增值税税负。显然这三种方法都是不正确的。存在的问题是: 1、第一种确定方法只有在年初1月份没有期初留抵税款、各月均有应纳税款、且“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其它专栏没有发生额的情况下计算结果才会是正确的。企业“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账设有9个栏目,除“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外,贷方还设有“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3个栏目,借方设有“已交税金”、“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款”、“转出未交增值税”4个专栏,除“转出多交增值税”和“转出未交增值税”2个栏目外,其他栏目如有发生额对采用全年销项税额累计数减去全年进项税额累计数方法的计算结果都有影响。1月份期初留抵税款是以后月份应纳税款的备抵数,如果有期初留抵税款也会影响,年度的应纳税款指标的。 2、第二种方法计算结果也是不准确的。虽然是按企业全年各个月份“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贷方余额累计计算的,但企业月份中间如有“已交税金”其计算结果就不准确。况且《增值税检查调账方法》还规定: 检查结果如有应补税款,且“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户无余额时,应将补税额记入“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账户: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户有借方余额但小于应补税款时,其差额也记入“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账户,所以,采取第二种方法计算的结果也是不准确的。 3、第三种方法看似正确,但同样如果企业在月份中间发生“已交税金”其计算结果仍是不准确的。 对一般纳税人企业全年应纳增值税正确的确定方法应该是全年“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栏目发生额加上“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的贷方发生额合计数减去“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借方转入多交增值税发生数后的金额。“已交税金”反映的是企业在申报缴纳期之前预缴的税款:

资产重组 营业税与增值税

资产重组营业税与增值税 关于XX爱都酒店转让经营权及全部资产征税问题的批复2 1997-10-31 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1997]573号2 关于XX省电力建设投资开发公司转让股权征税问题的批复2 1997-12-28 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1997]700号2 关于企业托管收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3 1999-07-19 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1999]492号3 关于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的通知3 2000-11-28 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2000]961号3 关于转让企业产权不征营业税问题的批复4 2002-02-21 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2002]165号4 关于转让企业全部产权不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4 2002-05-17 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2002]420号4 关于保险公司分业经营改革中不动产转移过户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4 2002-06-11 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02]69号4 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5 2002-12-10 财政部、国税总局财税[2002]191号5 关于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重组改制过程中转让股权不征营业税的通知5 2003-01-03 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2003]12号5 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处理重组改制遗留资产营业税问题的通知5 2003-02-17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3]37号5 关于XX万科集团进行XX市东丽湖土地使用权交易及存续分立过程中有关营业税问题的批复6 2003-09-30 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2003]1108号6 关于XX钢铁集团转让部分资产产权不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6 2004-03-01 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2004]316号6 关于股权转让涉及土地使用权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7 2004-05-31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国土资厅函[2004]224号7 关于XX省黄河尼那水电站整体资产出售行为征收流转税问题的批复7 2005-05-13 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2005]504号7 关于XX南山旅游发展XX企业重组中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的批复7 2005-12-13 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2005〕1174号7 关于XX集团销售实业XX转让成品油管道项目部产权营业税问题的通知8 2008-11-13 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2008]916号8 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政策问题的批复8 2009-10-21 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2009]585号8 关于XX集团资产经营管理XX所属研究院整体注入中国石油化工股份XX有关税收问题

各种税法计算方法

税法所有税种计算公式大全-老总必看2017-04-18 基本框架 公式大全 一、各种税的计算公式 一、增值税 1、一般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此处税率为17%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2、进口货物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3、小规模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二、消费税 1、一般情况: 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2、从量计征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三、关税 1、从价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适用税率 2、从量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 3、复合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适用税率 四、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月预缴额=月应纳税所得额×25% 月应纳税所得额=上年应纳税所得额×1/12 五、个人所得税: 1、工资薪金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稿酬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1-30%) 3、其他各项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六、其他税收 1、城镇土地使用税

进出口税费的计算

培训日期:2011年8月8日 培训内容:进出口税费的计算 1、进口关税 1. 从价税:是以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作为计税依据,以应征税 额占货物完税价格的百分比作为税率,货物进口时以此税率 和实际完税价格相乘计算应征税额。 计算公式:应征税额=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X进口从价税税率 2. 从量税:是以进口商品的数量、体积、重量等计征关税的方 法。计税时以货物的数量(体积、重量)乘以每单位应纳税 金额即可得出该货物的关税税额 计算公式:应征税额=进口货物数量X单位税额 3. 复合关税:是对某种进口商品混合使用从价税和从量税计征 的关税 计算公式:应征税额=进口货物数量X单位税额+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X进口从价税率 2、出口关税计算公式 应征税额=出口货物完税价格X出口关税税率 如果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包含出口关税税额,应扣除 3、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的计算 1. 增值税:是以商品的生产、流通和劳务服务各个环节所创造 的新增价格为课税额对象的一种流转税。进口环节的增值税 由海关征收、其他环节的增值税由税务机关征收、计算公式:增值税税额=(完税价格+进口关税税额+消费税税额)X增值税税率 2. 消费税:是以消费品或消费行为的流转额作为课税对象的税 种。 从价征收的消费税公式: 消费税税额=(进口关税完税价格+进口关税税额)/(1-消费税税率)X从价消费税率 从量征收的消费税公式: 消费税税额=商品进口数量X从量消费税率 同时实行从价、从量征收的消费税公式: 消费税税额=商品进口数量X从量消费税率+(进口关税完税价格 +进口关税税额)/(1-消费税税率)X从价消费税率 备注:一般情况下没有消费税、按从价税计算进口关税,计算进口关税和增值税时可以按下面公式计算:

增值税计算方法

第一,向购买方收取的价款中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如果是含增值税销售额,需要进行换算: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3%或17%) 第二,向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应视为含税收入,在征税时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再并入销售额。 (二)特殊销售方式下销售额的确定,也是必须全面掌握的内容,主要有: 1.折扣折让方式销售: 三种折扣折让税务处理 折扣销售关键看销售额与折扣额是否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①如果是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按折扣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如果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财务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②这里的折扣仅限于货物价格折扣,如果是实物折扣应按视同销售中"无偿赠送"处理,实物款额不能从原销售额中减除。 销售折扣发生在销货之后,属于一种融资行为,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 销售折让也发生在销货之后,作为已售产品出现品种、质量问题而给予购买方的补偿,是原销售额的减少,折让额可以从销售额中减除。 3.还本销售:销售额就是货物销售价格,不得扣减还本支出。 4.以物易物销售:双方均作购销处理,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核算购货额并计算进项税额。 5.包装物押金处理: ①销售货物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如果单独记帐核算,不并入销售额征税(酒类产品除外:啤酒、黄酒按是否逾期处理,啤酒、黄酒以外的其他酒类产品收取的押金,无论是否逾期一律并入销售额征税) ②因逾期(1年为限)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并入销售额征税。征税时注意两点:一是逾期包装物押金为含税收入,需换算成不含税价再并入销售额;二是征税税率为所包装货物适用税率。 6.销售旧车、旧货(2003年新改内容) ①自2002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三种列举货物(应征消费税的机动车、摩托车、游艇),售价超过原值的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售价未超过原值的,免征增值税。计算公式如下: 增值税=售价÷(1+4%)×4%÷2 ②旧机动车经营单位销售旧机动车、摩托车、游艇,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计算公式同上) ③销售使用过的其它固定资产,暂免征增值税, "其它属于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必须同时符合下述条件:a.属于企业固定资产目录;b.确已使用过;c.售价不超过其原值;不同时具备上述条件,应按4%征收率减半计征增值税(计算公式同上)。 销售旧车,销售旧货,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在增值税处理中原来的规定和现在的规定有何区别: (三)视同销售货物行为销售额的确定,必须遵从下列顺序: 1.按纳税人当月同类货物平均售价; 2.如果当月没有同类货物,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平均售价; 3.如果近期没有同类货物,就要组成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公式中成本利润率为10%。如果该货物是应税消费品,公式中还应加上消费税金,

关税计算方法

进口关税税款的计算 计算进口关税税款的基本公式是: 进口关税税额=完税价格×进口关税税率 在计算关税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进口税款缴纳形式为人民币。进口货物以外币计价成交的,由海关按照签发税款缴纳证之日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公布的人民币外汇牌价的买卖中间价折合人民币计征。人民币外汇牌价表未列入的外币,按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确定的汇率折合人民币。 2、完税价格金额计算到元为止,元以下四舍五入。完税税额计算到分为止,分以下四舍五入。 3、一票货物的关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免税。 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因有不同的成交条件而有不同的价格形式,常用的价格条款,有FOB、CFR、CIF三种。现根据三种常用的价格条款分别举例介绍进口税款的计算。 (一)以CIF成交的进口货物,如果申报价格符合规定的“成交价格”条件,则可直接计算出税款 举例如下: 某公司从德国进口钢铁盘条100 000千克,其成交价格为CIF天津新港12 5 000美元,求应征关税税款是多少? 已知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的外汇牌价: 100美元=847.26人民币元(买入价) 100美元=857.18人民币元(卖出价) 税款计算如下: (1)审核申报价格,符合“成交价格”条件,确定税率:钢铁盘条归入税号7 310,进口关税税率为15%。 (2)根据填发税款缴款书日的外汇牌价,将货价折算人民币。 当天外汇汇价为: 外汇买卖中间价100美元=(847.26+857.18)÷2=852.22人民币元 即1美元=8.5222人民币元 完税价格=125 000×8.5222=1 065 275人民币元 (3)计算关税税款即:1 065 275元人民币×15%=159 791.25人民币元(二)FOB和CFR条件成交的进口货物,在计算税款时应先把进口货物的申报价格折算成CIF价,然后再按上述程序计算税款

第四章 营业税的核算

第四章营业税的核算 一、单项选择题 1、企业销售不动产应缴纳()。 A.增值税B.营业税C.消费税D.个人所得税2、建筑企业分包工程的纳税人()。 A.总承包人B.分包人C.建设单位D.监理公司3、娱乐场所为顾客进行娱乐活动提供的饮食和销售烟酒按()征税。 A.娱乐业B.服务业 C.服务业与娱乐业分别D.货物与服务业分别 4、保龄球业务属于以下税目()。 A.文化体育业B.服务业C.金融保险业D.娱乐业5、金融业的营业税税率为()。 A.3% B.5% C.8% D.20% 6、营业税按期纳税的起征点为()。 A.0~1000元B.5000~20 000元 C.500~1000元D.1000~5000元 7、下列业务中属于征收营业税的有()。 A.非金融机构从事的金融期货业务B.金融机构从事的金融期货业务C.非金融机构从事的货物期货业务D.金融机构从事的货物期货业务8、对自建建筑物销售行为,营业税法规定()。 A.只按建筑业征收营业税B.只按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 C.不征税D.同时征收销售不动产营业税和建筑业营业税9、银行的下列业务中,应采用全额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的是()。 A.自有资金贷款B.融资租赁 C.金融商品买卖D.受托代收款业务 10、下列业务中应按5%税率征收营业税的是()。 A.金融企业贷款业务B.建筑业的安装工程作业 C.电影院门票收入D.网吧经营收入

二、多项选择题 1、营业税的征收范围()。 A.从事商品零售业务B.提供加工、修理劳务 C.销售不动产D.转让无形资产 2、以下税目适用3%营业税税率的有()。 A.电信业B.文化体育业 C.娱乐业D.金融保险业 3、下列项目中,应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的有()。 A.转让不动产所有权B.转让不动产使用权 C.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D.将不动产出租给他人使用 4、以下按规定免交营业税的有()。 A.幼儿园教育服务B.残疾人为社会提供服务 C.医院的医疗服务D.学校的教育劳务 5、下列哪些公司发生的混合销售行为,对其合计的销售额应征收营业税()。 A.百货公司B.建筑公司 C.保险公司D.广告公司 6、下列行为中,应纳营业税的有()。 A.甲国某公司在甲国向中国某公司转让一项专利权、该专利在中国使用B.甲国某公司在中国向中国某公司转让一项专利权,该专利在中国使用C.甲国某公司在甲国向中国某公司转让一项专利权,该专利在甲国使用D.甲国某公司在中国向中国某公司转让一项专利权,该专利在甲国使用 7、按现行营业税政策的规定,下列业务中应当征收营业税的有()。 A.转让经济合同 B.转让单位名称 C.境外向境内转让无形资产 D.以无形资产入股并按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提取转让费 8、下列项目中,按5%税率计征营业税的有()。 A.不动产的融资租赁业务取得的收入B.卡拉OK厅经营收入 C.体育表演比赛取得的收入D.旅游业取得的收入

营业税转换为增值税模式方法 (1)

一、清单模式营业税所做的工程需要导入增值税模式时的操作方法。【操作步骤】: 1)在软件“单位工程”的报表页签选择“载入报表”功能,载入附件“表08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带分部子目”,载入完成之后选择该报表,点击鼠标右键选择“导出到excel文件”功能导出该报表excel版; 如果是项目工程,可以在项目管理界面一次导出所有单位工程中报表,打开项目管理界面点击“预览整个项目报表“然后点击“批量导出到EXCEL”选择需要导出的报表,如果单位工程多可以选择一张报表后点击“选择同名报表”一次选中本项目工程中所有名称相同的报表,然后点击确定进行导出。 2)新建增值税模式工程,根据营业税工程正确选择定额库、定额专业、纳税地区海拔高程等。

3)单位工程新建完成后点击工具栏“导入导出”功能下的”导入excel文件“功能,如下截图所示: 4)弹出”导入excel文件“对话框,选择需要导入的“表08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执行“选择excel中数据表”和“选择导入位置”功能,导入即可。 5)导入完成之后软件会弹出导入成功的提示,点击确定之后同时会生成excel导入日志,根据错误原因修改分部分项界面导入的内容。

【注意事项】: 1)该报表只需要识别“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数量”5列即可,其余均不需要识别; 2)在导入excel识别的过程中需要检查清单定额行类别是否识别正确,有问题的直接点击蓝色字体“识别行”选择正确类别,检查无误后点击右上角“导入”功能直接导入即可。 3)人材机市场价修改方法 营业税模式下工程中的市场价可在人材机汇总界面直接点击“市场价存档”按钮将市场价文件进行存档。

关税税款计算

关税税款计算 一、进口关税税款计算 计算进口关税税款基本公式是: 进口关税税额=完税价格×进口关税税率 在计算关税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进口税款缴纳形式为人民币。进口货物以外币计价成交,由海关按照签发税款缴纳证之日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公布人民币外汇牌价买卖中间价折合人民币计征。人民币外汇牌价表未列入外币,按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确定汇率折合人民币。 2.完税价格金额计算到元为止,元以下四舍五入。完税税额计算到分为止,分以下四舍五入。 3.一票货物关税税额在人民币10元以下免税。 进口货物成交价格,因有不同成交条件而有不同价格形式,常用价格条款,有FOB、CFR、CIF三种。现根据三种常用价格条款分别举例介绍进口税款计算。 (一)以CIF成交进口货物,如果申报价格符合规定“成交价格”条件,则可直接计算出税款 举例如下: 某公司从德国进口钢铁盘条100 000千克,其成交价格为CIF天津新港125 000美元,求应征关税税款是多少? 已知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外汇牌价: 100美元=847.26人民币元(买入价) 100美元=857.18人民币元(卖出价) 税款计算如下: (1)审核申报价格,符合“成交价格”条件,确定税率:钢铁盘条归入税号7310,进口关税税率为15%。 (2)根据填发税款缴款书日外汇牌价,将货价折算人民币。 当天外汇汇价为: 外汇买卖中间价100美元=(847.26+857.18)÷2=852.22人民币元

即1美元=8.5222人民币元 完税价格=125 000×8.5222=1 065 275人民币元 (3)计算关税税款即:1 065 275元人民币×15%=159 791.25人民币元 (二)FOB和CFR条件成交进口货物,在计算税款时应先把进口货物申报价格折算成CIF价,然后再按上述程序计算税款 举例如下: 我国从国外进口一批中厚钢板共计200,000公斤,成交价格为FOB伦敦2.5英镑/公斤,已知单位运费为0.1英镑,保险费率为0.25%,求应征关税税款是多少? 已知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外汇牌价: 1英镑=11.2683人民币元(买入价) 1英镑=11.8857人民币元(卖出价) (1)根据填发税款缴款书日外汇牌价,将货价折算人民币。 当天外汇汇价为: 外汇买卖中间价=(11.2683+11.8857)人民币元÷2=11.577人民币元 即1美元=11.577人民币元 完税价格=(FOB价+运费)/(1-保险费率)=(2.5+0.5)/(1-0.25%) =3.0075人民币元 (2)计算关税税款:根据税则归类,中厚钢板是日本原产货物适用于最惠国税率,最惠国税率为10%。 则:该批货物进口关税税款=3.0075人民币元×200 000公斤×10%=60 150人民币元 第四节海关征收进口环节税和海关监管手续费 一、消费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我国目前仅对4类货物征收消费税。 第一类:过度消费会对身体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酒精、鞭炮、焰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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