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行政处罚当场处罚决定书

林业行政处罚当场处罚决定书
林业行政处罚当场处罚决定书

林业行政处罚当场处罚决定书

林当罚书字[ ]

注:(1)本决定书一式三联,第一联为附卷.第二联交被处罚人,第三联交收款银行。(2)本决定书代当场处罚笔录。

林业行政处罚立案登记表

林立字[ ]第( )号

林业行政处罚登记保存通知单

林登保字[ ]第( )号

注:本通知单一式二联,第一联附卷,第二联交被登记保存人。

林业行政处罚询问笔录

(共页)

询问地点:

询问时间:年月日时分开始至时分止

询问机关:

询问人: (签名)

记录人: (签名)

被询问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职业

工作单位

住址

(笔录可附页) (被询问人签名或者盖章)

林业行政处罚勘验检查笔录

林勘字[ ]第( )

勘验、检查地点:

时间:年月日时分开始至时分止

案由:

勘验、检查人:姓名职业

单位职称

姓名职业

单位职称记录人:

见证人和有关:姓名职业单位当事人姓名职业单位勘验检查事项及结果:

(笔录可附页)

勘验、检查人(签名或者盖章):

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有关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林业行政处罚意见书

林业行政处罚

决定书

林罚书字[ ]第( )号

案件性质:

被处罚人:

姓名性别年龄

工作单位住址

单位名称地址

法定代表人职务电话

违法事实和证据:

根据

的规定,决定给予如下行政处罚:

(1) 罚款;

(2)

(3)

(4)

注:本决定一式三联,第一联为附卷,第二联交被处罚人,第三联交收款银行。

请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

银行(帐号: ),到期不缴纳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

三加处罚款。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接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

或者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个月或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行政复

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或者依法强制行。

承办人(签名):处罚机关(印章)

执法证件号码:年月

林业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回证

林罚送字[ ]第

注:本送达回证按送达文件可重复使用并附卷。

林业行政处罚没收实物收据

林罚没字[ ]第( )号

根据林罚书字[ ]第( )号林业行政处罚决定,收到被处罚人

交来:

承办人(签名) 收到实物单位(印章)

被处罚人(签名) 年月

年月日

注:本实物收据一式三联,第一联附卷,第二联交被处罚人,第三联交处罚机关财务。

林业行政处罚文书格式

林业行政处罚文书格式 (一)林业行政处罚当场处罚决定书 (二)林业行政处罚立案登记表 (三)林业行政处罚登记保存通知单 (四)林业行政处罚询问笔录 (五)林业行政处罚勘验、检查笔录 (六)林业行政处罚意见书 (七)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 (八)林业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回证 (九)林业行政处罚罚没实物收据 (十)暂扣木材通知单 (十一)林业行政处罚委托书 (十二)林业行政处罚听证权利告知书 (十三)林业行政处罚听证申请笔录 (十四)林业行政处罚听证案件不予受理通知书(十五)听证通知书 (十六)林业行政处罚听证会笔录

(一) 林业行政处罚当场处罚决定书 ——林当罚书字[ ]第[ ]号 注:(1)本决定书一式三联,第一联为附卷,第二联交被处罚人,第三联交收款银行。 (2)本决定书当场处罚笔录。

(二) 林业行政处罚立案登记表

(三) 林业行政处罚登记保存通知单 注:本通知单一式二联,第一联为存根附卷,第二联交被登记保存人。

(四) 林业行政处罚询问笔录 (共页) 询问地点: 询问时间:年月日时分开始至时分止询问机关: 询问人:(签名)记录人:(签名)被询问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 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 住址 问: 答: (笔录可附页)(被询问人签名或者盖章)

(五) 林业行政处罚勘验、检查笔录 林登勘字()第()号 勘验、检查地点: 时间:年月日时分开始至时分止案由: 勘验、检查人:姓名职业 单位职称 记录人: 见证人和有关当事人:姓名职业 单位 勘验检查事项及结果: 勘验、检查人(签名或者盖章): 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有关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中国林业发展现状

中国林业 地科三班沙玉龙 随着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推进,中国的林业发展进入了快车道。六大林业重点工程稳步推进,生态建设规模在连续几年大幅度扩张之后,开始转入稳定推进阶段。林业产业快速发展,营造林业、木材生产及林产工业、森林旅游业继续保持良好发展态势。林业种苗、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等各项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显著,林业科技、林业教育成果不断增加。林业基层建设不断推进,林业国际交流成绩显著。 2003年6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发(2003)9号)颁发。在这之后,各级林业部门积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和全国林业工作会议精神。伴随第六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和野生动植物、湿地、大熊猫等专项调查结果的公布,以及全国依法治林工作会议和全国林业人才工作会议的召开,我国林业建设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具体来说: 1.全国造林绿化整体水平明显提高,重点工程造林贡献突出,民营林业发展迅速。 2004年全国完成营造林679.46万公顷,比2003年下降37.87%,人工造林501.89万公顷,飞播造林57.92万公顷,无林地和疏林地新封山育林119.65万公顷。2005年,全国共完成营造林面积628.4万公顷,其中:人工造林323.2万公顷、飞播造林41.6万公顷、新封山育林263.6万公顷。2006年,全国完成造林271.79万公顷。其中:人工造林244.61万公顷,飞播造林27.18万公顷。新封山(沙)育林147.17万公顷。在树种结构上,各地加大了阔叶树、乡土树种造林比重,西部干旱地区加大了灌木林造林比重。林业重点工程营造林贡献突出,林业重点工程营造林核实面积占全国营造林总面积比重的89.8%,核实率达94.3%,合格面积占全国营造林合格总面积的90.0%,合格率达90.2%,高于全国营造林平均水平。民营林业迅速发展,全国非公有经济造林285.30万公顷,占全年造林面积的50.96%。截至2007年底,我国非公有森林面积已占森林总面积的20.3%;在未成林造林地中,非公有比例增至41.1%。2007年全国有5.5亿人次参加义务植树,植树24.9亿株。 2.六大林业重点工程稳步推进,工程效益继续显现。 截止2007年,六大林业重点工程已完成营造林面积576.68万公顷,占全国营造林总面积的84.87%,其中造林面积480.29万公顷(人工造林424.24万公顷、飞播造林56.05万公顷)、无林地和疏林地新封96.39万公顷。在造林面积中,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不含京津风沙源退耕)、三北及长江流域重点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重点地区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工程分别占13.36%、66.99%、9.85% 、9.33%和0.47%。具体来讲:

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文书制作管理规定

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文书制作管理规定(2005年5月27日国家林业局令第14号公布 自2005 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规范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文书制作,正确实施林业行政处罚,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制作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文书,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文书格式由国家林业局统一制定。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根据需要补充制定相应文书格式的,应当报国家林业局备案。法律、法规对文书格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 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文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统一管理。 采用计算机印制方式制作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文书的,应当符合规定的格式,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同意。 第五条 制作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文书,应当内容完整、准确,填写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清洁。 第六条 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文书应当用蓝色、黑色的水笔或者签字笔填写。用计算机制作的,可以用打印方式填写。 填写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文书因书写错误需要进行修改的,可以用杠线划去修改处,在其上方或者接下处写上正确内容,并在改动处加盖修正专用印章,或者由当事人签名、盖章。 第七条 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文书首页不够记录的,可以附页。附页应当加盖印章并经当事人签字。 第八条 林业行政处罚询问笔录、勘验、检查笔录、听证会笔录等文书,在当场交由有关当事人审阅或者向当事人宣读后,由当事人在笔录上书写“以上笔录属实”并签字确认。当事人认为记录有遗漏或者有差错的,应当予以补充或者修改,并在改动处签名或者盖章。 第九条 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文书中有关同类栏目的填写要求如下: (一)“案件性质”栏目,填写对违反林业法律、法规、规章的行

林业行政处罚案件列表

林业行政处罚案件名称列表 一、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 1、盗伐森林或其他林木 2、滥伐森林或其他林木 3、伪造、变造、买卖林业证件的行为 4、在林区非法收购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的行为 5、擅自在林区经营(含加工)木材的行为 6、违法进行开垦、采石、采砂、采土、采种、采脂和其他活动,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行为 7、在幼林地和特种用途林内砍柴、放牧等毁林行为 8、毁林采种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行为 9、违反操作技术规程采脂、挖笋、掘根、剥树皮及过度修枝,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行为 10、擅自开垦林地的行为(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 11、擅自开垦林地的行为(对森林、林木未造成毁坏或者被开垦的林地上没有森林、林木的) 12、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 13、临时占用林地逾期不归还的行为 14、擅自移动或者毁坏为林业服务标志的行为 15、逾期未完成更新造林任务的行为 16、无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的行为

17、运输的木材超出木材运输证所准运的数量运输木材的行为 18、运输的木材树种、材种、规格与木材运输证规定不符又无正当理由的行为 19、使用伪造、涂改的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的行为 20、承运无木材运输证的木材的行为 22、擅自将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改变为其他林种的行为 二、野生动物保护法及其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23、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行为 24、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猎捕野生动物的行为 25、未取得狩猎证猎捕野生动物的行为 26、未按狩猎证规定猎捕野生动物的行为 27、破坏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主要生息繁衍场所的行为 28、破坏非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主要生息繁衍场所的行为 29、非法出售、收购、运输、携带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行为 30、伪造、倒卖、转让狩猎证的行为 31、伪造、倒卖、转让驯养繁殖许可证的行为

浅谈当前我国林业发展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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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当前我国林业发展的现状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实现由以木材生产为主向以生态建设为主的转变,走可持续发展道路。要推进这一战略的实施,在战略步骤上,应根据不同地区的生态需要和森林功能,划分生态功能区,采取不同的措施培育和保护不同功能的森林资源。在生产组织和技术措施上,应调整生产技术规程,使森林植被建设由注重取材的经营行为向森林生态系统经营转变,建设以森林植被为主体的国土生态安全体系,提高生态建设的质量;同时根据生物多样性森林的多种功能利用实际,加大科技研究和成果推广,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让经营者能够便利快捷地得到他们的技术指导,新技术开发研究能够引领林业发展各领域新的技术潮流;在生产关系上,应调整管理体制、投资经营政策等,明确新时期政府和市场在林业建设上不同的责任和义务,真正建立起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政府财政支持体系和市场调控体系,形成适应新时期林业生产力发展的新型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发展模式。一、树立正确的观念 1.树立以人为本的发展观发展林业要立足于增加资源、改善生态,满足全社会在物质、文化、生理、心理、交往等方面对林业的需要。同时在林业发展中注意解决包括农民在内的生产经营者的收人问题和合法权益,增加广大林业干部职工的收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特别是解决贫困林场、森工企业和自然保护区贫困职工的脱贫以及基本设施建设问题,要让林业建设的主要依靠力量也步入小康社会建设的行列。2.树立不侵害后代人的生存发展权的道德观当代人不能为了自己的发展,过度使用资源,造成资源枯竭,环境破坏,使后代人失去生存发展的基础。当代人在利用现有森林资源的同时,既要保护现有森林资源,又要不断发展新的森林资源,为后代人留下生存和发展的资源以及良好的生态系统。 3.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价值观纵观人类历史,人与自然的关系经历了一个由原始和谐,进入农业文明和工业文明时期。人类征服自然,对自然资源无节制地索取,对环境的破坏,如果任其扩大和加剧,将必然导致人类文明本

林业行政处罚委托书

林业行政处罚委托书 编号:××林委[2010]第02号 为了便于林业行政处罚案件的查处,及时有效地制止林业违法活动,维护林业行政管理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森林防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特委托如下: 一、受委托组织: ××镇人民政府 二、委托范围及权限: 1、盗伐、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尚未构成刑事案件的; 2、擅自采集林木或其他森林植物的根、茎、叶、花、果、皮、液,以及进行其它活动,致使林木或森林植物受到毁坏的; 3、违反林地的保护有关规定,毁林开垦和毁林采石、采砂、采矿、取土以及其他破坏林地资源的;违法占用、征用林地,造成林地及其附着物损失的; 4、违反森林防火规定,在林内或林缘吸烟、燃烧纸烛、烧灰积肥、烧火取暖、野餐用火、鸣放鞭炮以及未经批准进行实弹演习等造成火灾隐患或森林火灾;破坏森林防火设施和防火标志的; 5、运输木材(含木、竹制半成品和成批木、竹制品)和规定林产品,无林业主管部门统一制发的运输证或无森林植物检疫机构签发的检

疫证的;或所运木材或规定林产品的树种、材种、品名、数量、规格和运输起止地点与运输证件不符的; 6、违反森林植物检疫规定,未经批准引进、调运属于国家、市规定检疫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而未经检疫的,或从疫区调运未经产地检疫和运达地复检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 7、违反木材经营和加工管理规定,无许可证经营、加工木材的;超越许可证规定范围经营、加工木材的;未经批准,擅自收购木材的。 三、委托期限: 从本委托书签订之日起至20××年12月31日止。 接受委托单位必须按照本委托的权限和范围,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有关程序规定,作出林业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委托单位审查,盖委托单位印章。 委托行政机关:×××林业局 法定代表人: 二○一○年七月十二日 (注:本委托书一式三份,一份交受委托单位,一份委托单位自存,一份报委托单位的上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浅谈我国林业的发展现状

浅谈我国林业的发展现状 林业的发展始终是生态建设的重点,也是保持社会经济能够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实现我国林业的跨越式发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实现由以木材生产为主向以生态建设为主的转变,走可持续发展道路。要推进这一战略的实施,在战略步骤上,应根据不同地区的生态需要和森林功能,划分生态功能区,采取不同的措施培育和保护不同功能的森林资源。在生产组织和技术措施上,应调整生产技术规程,使森林植被建设由注重取材的经营行为向森林生态系统经营转变,建设以森林植被为主体的国土生态安全体系,提高生态建设的质量。 新兴林业产业迅速崛起,成为林业发展的亮点,近几以年,随着市场需求量的增加,新兴林业产业得到了快速发展,比如竹产业、森林食品与药材、野生动植物的繁育利用、苗圃花卉以及森林公园旅游等。通过围绕林业的一种资源进行产品开发,然后发展成大产业的现象屡见不鲜。例如,目前杨树、银杏和桉树等的发展已日渐成熟,经济林产品也是种以两位数速度增长。

一、树立正确的观念 1.树立以人为本的发展观发展林业要立足于增 加资源、改善生态,满足全社会在物质、文化、生理、心理、交往等方面对林业的需要。同时在林业发展中注意解决包括农民在内的生产经营者的收人问题和合法权益,增加广大林业干部职工的收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特别是解决贫困林场、森工企业和自然保护区贫困职工的脱贫以及基本设施建设问题,要让林业建设的主要依靠力量也步入小康社会建设的行列。 2.树立不侵害后代人的生存发展权的道德观当 代人不能为了自己的发展,过度使用资源,造成资源枯竭,环境破坏,使后代人失去生存发展的基础。当代人在利用现有森林资源的同时,既要保护现有森林资源,又要不断发展新的森林资源,为后代人留下生存和发展的资源以及良好的生态系统。 3.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价值观纵观人类历史,人与自然的关系经历了一个由原始和谐,进入农业文明和工业文明时期。人类征服自然,对自然资源无节制地索取,对环境的破坏,如果任其扩大和加剧,将必然导致人类文明本身的衰落甚至人类自身的毁灭。为了人类的生存发展,必须抛弃人与自然的冲突模式而走向融合,去探寻人与自然和谐的可持续发展

林业行政处罚文书制作要求

林业行政处罚意见书 (4) 林业行政处罚告知书 (7) 林业行政处罚听证权利告知书 (9) 林业行政处罚当场处罚决定书 (12) 林业行政处罚立案登记表 (15) 林业行政处罚登记保存通知单 (17) 暂扣木材通知单 (19) 林业行政处罚询问笔录 (21) 林业行政处罚勘验、检查笔录 (24) 林业行政处罚听证申请笔录 (28) 林业行政处罚听证案件不予受理通知书 (29) 林业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31) 林业行政处罚听证会笔录 (32) 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 (35) 林业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回证 (38) 林业行政处罚罚没实物收据 (39) 林业行政处罚法律文书的整理与立卷 (41) 填写卷宗封面 (44)

一、现场检查(勘验)笔录制作的基本点 1、明确时间。发生案件的时间是整个案件的起源,为后来取证的各类型材料中起到一个承接的作用,不但有利于对当事人的违法过程作进一步的调查和询问,而且根据时间可以推断出当事人陈述的事实是否属实,在询问时,可以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做好时间记录,有利于对案件时效的把握,否则因时间有误,会引起行政诉讼。所以,在制作时,应当真实、准确填制时间,填制年、月、日、时要填制到分。 2、明确场所。检查的场所就是案件的发案地,发案地就是案件的初始来源,它是案件的基础,是对当事人是否构成违法作出判定的依据。所以,在制作时应当认真填写场所,首先简要描述大环境、方位地点,再收缩到具体需要重点检查的位置;从物品总体摆放、堆码再聚焦到具体商品数量,包装、重量及现场痕迹等等。特殊场所,必须有公安配合,才能实施,不得盲目行事。 3、明确物品。现场检查的物品,是案件的核心,整个案件就是贯穿于物品的始终,决定着案件的构成与否,在整个案件中起到主导作用。所以,制作时必须仔细填写。认真观察物品的数量、品名、规格、特征,要有明确的阐述。特别要注意的是,现场检查物品的数量、品名、规格必须与扣押清单一致,不得有半点的疏忽大意,造成差错。 4、明确当事人。在现场检查中,当事人是主要的现场目击者,是现场检查中不可缺少的证据,是证明案件真实的主要材料之一,也是案件的第一手最有力的人证。所以,我们在检查现场时,首先要明确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及联系方式,不论他是违法者或者是证人,都要认真对待,每到的地方必须有当事人在现场,对违法物品的清点,要按品种、数量、规格依次排列,由当事人进一步核实,允许当事人对疑问物品、特别是数量进行复查,达到认可的结果,检查的全过程。制作现场检查(勘验)笔录之后,要由当事人确认无误并签署“看过无误,属实”的意见。然后,签上名字和日期,最好是捺上右手大母指印。 二、现场检查(勘验)笔录制作的原则 现场检查(勘验)笔录是我们在农业行政执法办案过程中,依法对违法活动有关的物品和违法现场进行检查(勘验)时所作的书面记录,是对被检查(勘验)的物品、场所的客观存在的反映,也是对检查(勘验)过程的真实写照,勘验检查笔录是一种书面形式的证据材料,但它在形成时间、制作主体以及内容等方面都有别于书证。作为一种独立的证据形式,具有其特定的证明价值,从勘验检查笔录的内容看,记载的多是物证材料,但它并不是物证材料本身,而是固定、保全证据的一种方法。现场检查(勘验)笔录的正确制作我们要把握“合法性、纪实性、准确性、客观性”这四个原则要求。

林业行政处罚

林业行政处罚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was revised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3, 2020

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行政执法:是在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实施的产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护林员的主要职责是:巡护森林,制止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对造成森林资源破坏的,护林员有权要求当地有关林业部门处理。 第一章总则 一、实施林业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遵循公正、公开、及时的原则。 实施林业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所给予的林业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林业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章立案、调查与决定 一、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在给予林业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林业行政执法人员调查处理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来执法证件。执法证件由林业部统一制。 三、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在调查处理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自行回避。回避由行政负责人决定。 回避未被决定以前,不得停止对案件的调查处理。 四、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在调查处理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时应当依法收取证据。 证据主要有以下几种:

1、书证; 2、物证; 3、视听资料; 4、证人证言; 5、当事人的陈述; 6、鉴定结论; 7、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第一节简易程序 一、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林业行政处罚决定。 二、执法人员当场作出林业行政处罚决定的,可以由一人进行,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制作当场处罚笔录,填写《林业行政区处罚当场处罚决定书》,按规定格式载时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或者警告,时间、地点以及本行政主管部门名称,由林业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场交付当事人。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林业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节一般程序 一、凡发现或者接到兴报、控告、移送、上级交办、主动交代等违反林业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应当填写《林业行政处罚登记表》,报行政负责人审批。对认为需要给予林业行政处罚的,在七日内予以立案;对认为不需要给予林业行政处罚的,不予立案。 立案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违法行为发生; (二)违法行为是应受处罚的行为; (三)属于本机关管辖; (四)属于一般程序适用范围。 林业行政处罚案件立案以后,经调查并报行政负责人审批,没有违法事实的,撤销立案不属于自己管辖的,移送有关主管部门,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移送可法机关处理。 二、调查处理林业行政处罚案件不得少于二人。

各类行政处罚委托书

各类行政处罚委托书 范文1 行政处罚委托书 (上海市土肥站) 一、委托行政机关: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地址:大沽路100号 二、受委托组织:上海市土肥站 地址:吴中路628号 三、委托法律依据: 1、《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2、《肥料登记管理办法》 四、委托事项及权限: 委托上海市土肥站以上海市农业委员会的名义实施基本农田保护和肥料管理等方面的行政处罚。 适用一般程序和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其立案、决定和结案环节的法律文书应经市农委政策法规处审查后报市农委负责人审批,行政处罚决定书上必须加盖上海市农业委员会行政印章。实行在其他法律文书上预先加盖上海市农业委员会行政执法专用章,由市农委登记编号。 五、委托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六、上海市土肥站应当在上述规定的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范围内,以上海市农业委员会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 二ΟΟ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范文2 林业行政处罚委托书 林托书字(2010)1 号 委托单位:六安市林业局 法定代表人:张作仿 受委托单位:六安市林业综合执法支队 法定代表人:刘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现委托你单位在六安市辖区内依法行使以下林业行政处罚权: 1、负责县、区执法纠纷调处、执法行为监督和指导,重大案件和阶段性行动力量调配;负责对各县、区林业行政执法有争议、执法偏差案件的执法和重大案件支持性执法;负责群众举报、领导交办和认为依法有必要直接执法案件的执法,负责市级执法专项行动验收和抽查案件的执法; 2、负责对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的行政执法,负责木材及制品和野生动植物运输的检査监督及违法运输案件的查处,负责买卖或伪造各种林业许可证件案件的査处,负责木材市场和贮运木材的货场的检查监督及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非法征占用林地案件、

林业行政处罚案件类别

林业行政处罚案件类别(26种) 1、盗伐林木案件。 2、滥伐林木案件。 3、无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案件。 4、买卖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批准出口文件、允许进 出口证明书案件。 5、非法收购明知是盗伐、滥伐林木案件。 6、擅自在林区经营加工木材案件。 7、在幼林地和特种用途林内砍柴、放牧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 坏案件。 8、进入林地放牧案件。 9、抢采掠青、损坏母树或在劣质林内和劣质母树上采种案件。 10、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案件。 11、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工具、方法猎捕非国家重点 保护野生动物案件。 12、未取得狩猎证或者未按狩猎证规定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 生动物案件。 13、违法出售、收购、运输、携带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 物或者其产品案件。 14、伪造、倒卖、转让特许猎捕证、狩猎证、驯养繁殖许可证或 者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案件。 15、在自然保护区、禁猎区破坏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主要生息繁衍场所案件。

16、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或者个人未履行森林防火责任 案件。 17、森林防火区内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拒绝接受森林防火检查 或者接到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逾期不消除火灾隐患案件。 18、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案件。 19、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在森林防火区内进行实弹演习、爆破 等活动案件。 20、在森林防火期内,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未设置森林 防火警示宣传标志等案件。 21、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 地用途案件。 22、擅自将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改变为其他林种案件。 23、非法进行开垦、采石、采砂、采土、采种、采脂和其他活动, 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案件。 24、散布谣言,谎报涉林案情、森林火情、森林病虫害、野生动 植物疫情等扰乱公共秩序及其他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案件。 25、《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第四十五的案 件。 (1)砍伐有争议林木案件。 (2)扒剥活树皮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案件。 (3)以营利为目的采搂枯枝落叶破坏土壤覆盖层案件。

浅析陕西省林业发展现状与现代林业建设对策

浅析陕西省林业发展现状与现代林业建设对策随着我国林业建设事业的发展,现代化林业建设成为广泛关注的话题,然 而,目前部分林业建设机构在实际工作过程中,还不能制定完善的建设制度,无法根据现代化林业建设需求开展相關活动。基于此,靖边县某林场根据对陕西省林业发展现状的分析,提出几点现代化林业建设措施,以供相关人员参考。 标签:陕西省林业发展现状现代林业建设 目前,陕西省林业发展中还存在较多不足之处,难以提高现代化林业建设效率,无法优化陕西省林业建设体系。因此,相关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必须要创新现代化林业假设方案,逐渐提升陕西省林业建设效率,为国家环境保护工作做出巨大贡献。 一、陕西省林业发展现状 陕西省是我国林业发展大省,在2015年的时候,陕西省共造林650多万亩,可以有效提高我国林业建设效率,增加林业建设面积,促进林业经济效益的增强,在对其现状进行分析的过程中可以发现,陕西省林业资源较为丰富,扩展空间较大,但是,林业资源的积存数量较少,林业建设质量低,无法满足相关要求。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点: 第一,林业资源扩张空间较大。陕西省林业在实际发展的过程,具有较大的林业资源扩展空间,主要因为陕西省的森林面积呈现逐年递增的趋势,在实际发展过程中,森林面积逐渐增长,为森林资源空间的扩展提供有力支持,可以帮助我国林业产品的发展。 第二,乔木资源较为丰富。目前,陕西省乔木资源较为丰富,在实际发展过程中,乔木所占有的面积为陕西省林业总体面积的35%,可以促进陕西省林业经济的发展,逐步提高陕西省的现代化林业建设效率与质量[1]。 第三,林业资源积存较少,质量较差。目前,陕西省林业资源较为丰富,然而,在实际生产过程中,还是存在资源积存少的问题,主要因为我国是林业资源匮乏的国家,即使每年林业产品生产数量都在增加,但是,还存在林业资源匮乏现象,难以提高陕西省林业发展效率,甚至会出现较多难以解决的问题。同时,陕西省的林业资源质量较差,缺乏良好的林业品种,并且不能合理的设计林业种植结构,林业维护技术较差,难以提升林业资源的生产质量,导致陕西省林业发展受到阻碍[2]。 第四,国内林业市场为问题。由于我国经济发展速度较快,人们的生活质量有所提升,人们对家具与室内装饰的要求逐渐增高,因此,给林业发展带来较大的挑战,导致国内林业市场出现林业资源供不应求的现象,无法增强林业的发展效果,也难以倡导节约能源理念。

林业行政处罚政策法规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林业行政处罚文书制作,正确实施林业行政处罚,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制作林业行政处罚文书,适用本规范。 第三条林业行政处罚文书格式由国家林业局统一制定。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根据需要补充制定相应文书格式的,应当报国家林业局备案。法律、法规对文书格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林业行政处罚文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统一管理。 采用计算机印制方式制作林业行政处罚文书的,应当符合规定的格式,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同意。 第二章文书制作的一般要求 第五条制作林业行政处罚文书,应当内容完整、准确,填写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清洁。第六条林业行政处罚文书应当用蓝色、黑色的水笔或者签字笔填写。用计算机制作的,可以用打印方式填写。 第七条因书写错误,需要对林业行政处罚文书进行修改的,可以用杠线划去错误内容,在其上方或者接下处写上正确内容,并在改动处加盖修正专用印章。 第八条询问笔录、勘验、检查笔录、听证笔录以及文书中涉及的清单,在当场交由有关当事人审阅或者向当事人宣读后,由当事人逐页书写“以上记录属实”并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认为记录有遗漏或者有差错的,有权要求补充或者修改,并在改动处签名或者盖章。 第九条林业行政处罚文书需要由当事人、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的,应当由当事人、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有关人员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应当由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并在文书中予以注明。 第十条对外使用的林业行政处罚文书,必须使用林业主管部门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印章。 第十一条林业行政处罚文书应当按照规定编写文号,文号编写的基本规则为:行政区划名称简称+文书种类名称简称+年份+序号。 第十二条林业行政处罚文书首页不够记录的,可以附页。附页应当加盖印章或者经当事人签字确认。 第十三条林业行政处罚文书中有关同类栏目的填写要求如下: (一)“案由”栏目,填写对违反林业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定性确认的案件类别,如盗伐林木案件、无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案件等。 (二)“案件名称”栏目,应当由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加上案由组成。 (三)“简要案情”栏目,应当根据案件来源材料或者经过调查取证、审查认定的情况,用准确、简练的语言文字,将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和案件事实经过、后果等情况概括清楚。 (四)“法律依据”的填写,引用的法律依据,应当使用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全称,并写明条、款、项、目,可以不写条款的具体内容。 (五)文书中行政复议机关和管辖法院的名称应当填写全称。 (六)“时间”的填写,所有林业行政处罚文书均应署明具体时间。日期应当填写年、月、日,特定的时间点应当填写年、月、日、时、分。 (七)文书中的序号、时间、价格等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 第三章文书制作具体规范 第十四条林业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适用于案情简单、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法可以当场作出林业行政处罚决定的违法案件。

林业行政处罚法律文书模板

林业行政处罚法律文书模板 (一)林业行政处罚当场处罚决定书 (二)林业行政处罚立案登记表 (三)林业行政处罚登记保存通知单 (四)林业行政处罚询问笔录 (五)林业行政处罚勘验、检查笔录 (六)林业行政处罚意见书 (七)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 (八)林业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回证 (九)林业行政处罚罚没实物收据 (十)暂扣木材通知单 (十一)林业行政处罚委托书 (十二)林业行政处罚听证权利告知书 (十三)林业行政处罚听证申请笔录 (十四)林业行政处罚听证案件不予受理通知书(十五)听证通知书 (十六)林业行政处罚听证会笔录

(一) 林业行政处罚当场处罚决定书 ——林当罚书字[ ]第[ ]号 注:(1)本决定书一式三联,第一联为附卷,第二联交被处罚人,第三联交收款银行。 (2)本决定书当场处罚笔录。

(二) 林业行政处罚立案登记表

(三) 林业行政处罚登记保存通知单 注:本通知单一式二联,第一联为存根附卷,第二联交被登记保存人。

(四) 林业行政处罚询问笔录 (共页) 询问地点: 询问时间:年月日时分开始至时分止询问机关: 询问人:(签名)记录人:(签名)被询问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 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 住址 问: 答: (笔录可附页)(被询问人签名或者盖章)

(五) 林业行政处罚勘验、检查笔录 林登勘字()第()号 勘验、检查地点: 时间:年月日时分开始至时分止案由: 勘验、检查人:姓名职业 单位职称 记录人: 见证人和有关当事人:姓名职业 单位 勘验检查事项及结果: 勘验、检查人(签名或者盖章): 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有关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林业行政处罚范本

林业行政处罚立案登记表

询问笔录 询问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询问地点: 被询问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电话: 被询问人姓名:性别:电话: 所在单位:住址: 与本案关系: 询问人:记录人: 询问内容: 问: 答: 问: 答: --------------------------------------------” ------------------------------------------------ ---------- ----------------------------------------------- ------------------------------------------------- ----------- 第页共页

现场(检查)笔录 (首页) 被调(检)查人姓名年龄职业 被调(检)查单位名称地址券桥乡 调(检)查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调(检)查地点 调(检)查人员姓名记录人 调(检)查记录: 被调(检)查人签名或盖章: 调(检)查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罚听告字[ ]第号 : 你(单位)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因行为,违反了的规定。本机关依照 的规定,拟对你(单位)作出 (种类、数额或者期限)行政处罚。 如你(单位)要求听证,应当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天内向我厅(局)提出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联系人: 电话: 地址: 被告知人:年月日 (行政机关印章) 年月日

调查终结报告 (首页) 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调查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调查人员签名:、。 当事人的违法事实: 证据1: 证据2: 证据3: 证据4: 处罚依据:处罚意见: 1、 2、 3、。

对我国林业的发展现状及趋势分析

对我国林业的发展现状及趋势分析 发表时间:2016-09-09T09:24:38.373Z 来源:《基层建设》2015年36期作者:杜霄霞1 卢兵2 [导读] 目前我国森林面积已达1.75亿公顷,森林覆盖率为18.21%,森林蓄积124.56亿立方米。 1.河南省濮阳市南乐县林业局 457400; 2.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南坪林业局123林场 623400 摘要:目前我国森林面积已达1.75亿公顷,森林覆盖率为18.21%,森林蓄积124.56亿立方米。其中人工林保存面积为0.53亿公顷,居世界首位。然而,我国森林覆盖率只有全球平均水平的2/3,排在世界第139位。人均森林面积和蓄积为0.145公顷和10.151立方米,分别只有世界人均占有量的1/4和1/7。严重存在龄组结构不尽合理的现象,中幼龄林比例依然较大。森林可采资源少,远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木材的需求。林地保护管理压力增加。林地转为非林地情况严重,征占用林地有所增加,局部地区乱垦滥占林地问题严重。营造林难度越来越大.由于质量好的林地仅占十分之一左右,而且大多分布在内蒙古和西北地区,所以推断今后全国森林覆盖率每提高1个百分点,需要付出更大的代价。可持续发展是深入到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的一种新的发展观,现如今,面临森林资源和林业发展的重要时期,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将全面深入到林业建设的制度、政策、法律等各个方面,建立一套全面的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法律体系,才能更好的实现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和林业的可持续发展趋势。 关键词:可持续发展;森林资源;林业;趋势 目前,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已经进入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完善发展思路,从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从落实科学发展观、解决“三农”问题的现实要求出发,充分认识林业在经济建设、生态建设和社会发展全局中的重要战略地位,增强加快林业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1 我国林业的发展现状 林业是指培育和保护森林以取得木材和其他林产品、利用林木的自然特性以发挥防护作用的生产部门,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包括造林、育林、护林、森林采伐和更新、木材和其他林产品的采集和加工等。发展林业,除可提供大量国民经济所需的产品外,还可以发挥其保持水土、防风固沙、调节气候、保护环境等重要作用。 我国林业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林业的初期发展阶段(1949~1978),即为传统林业发展阶段。此阶段是为了我国工业化提供和积累,大量采伐原始林的过程。 第二阶段,林业发展的探索阶段(1978~1992),此阶段的核心活动是在集体林区和其它的非国有林区进行稳定山权、林权,划定自留山,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的“林业三定”。可是,由于对改革的目标认识不充分,林业改革的进展远远落后于其他的部门,直至现如今尚未走出一条可实行的道路。 第三阶段,我国林业迈向新的发展之路,此阶段始于1992年,受世界环发大会和国际林业转轨的发展之势以及我国环境恶化的现状影响,我国林业走向漫长的第三阶段。 由于我国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一般林区多在山区,而山区是经济上最贫困的地区。因此,基于经济的诱惑,各个地方的乱砍乱伐现象时有发生。故而,这一时期的林业发展必须落实到林业的科学经营上。否则,只知道造林、砍伐而不知道森林的经营,将葬送林业的发展。由此提出了兼顾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结合的可持续发展林业的经营模式。 2 林业的可持续发展的对策 为了实现林业的可持续发展我觉得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努力: 2.1 要发展林业必须依靠科技,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战略是科技的发展,依靠科技来发展经济,打破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将传统的以环境和自然资源为代价的发展模式改变为发展经济的同时保证资源与环境的发展力,故而,在林业的发展过程中,实行科技兴林,不断的提高林业建设的科技含量。 (1)建立林业科技创新的体制,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科技为核心、效益为目的的科技创新体系,从而促进林业生产力的提高。“数字林业”概念的提出,利用现代信息科技手段来推动林业经营和管理的精确化、科学化、以此来实现林业的现代化。 (2)加深林业经济的体制改革,坚持研究成果取之于实践,用之于实践,从实质上解决科学研究和生产建设严重脱节的问题。(3)加强基础的研究与应用技术的研究。即要对森林生态系统研究的加强;抓好良种壮苗和树种结构调整;研究新型的技术改造传统的木材加工、制造、利用的技术,提高木材工业的总体技术水平,增加木材和林产品的经济价值,增加市场的竞争力 2.2 优化林业经济结构,促进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优化林业的结构,促进林业的发展,是实行林业可持续发展的保证。 针对第一产业,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大力推进短周期工业原料林和其他原料林、速生丰产林、竹林和名特优新经济林建设。 针对第二产业,对于新产品开发力度进行,促进以低层次原料加工向高层次综合精深加工转变的步伐。 针对第三产业,要加大森林旅游业、花卉业的发展。 采取“以二促一带三”的策略,调整生产力布局,淘汰落后产业,改造传统产业,培育新兴产业,推动产业重组,从而解决林业产业的不合理问题。调整林产工业产品结构,大力发展精深加工、发展优势产品,努力开拓木材林产品的新用途,延伸产业链,增加附加值,使得林业产品中产品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和产品缺乏竞争力的问题得到解决。开发新的产品、开发新的技术和开发新的市场,提高企业的专业化程度和产品技术含量,提高市场的竞争力。 2.3 注重林业生态、经济效益综合评价 林业所带来的生态效益具体是指林业的发展所带来的关于生态方面的正面影响。普遍人们认识到,森林同时具有经济、社会与生态三种效益,其中生态效益的价值远大于经济价值。在这三种效益中,经济效益总是最先受到关注,但是,在现如今的情况下,生态价值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而林业的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联系密切,通过林业的生态效益可以为其创造经济效益。 2.4 建立林业可持续发展的法律体制 我国的法律中目前就有许多关于林业的规范及事实条例。目前,关于林业的主要有《中国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其事实条例。在这一

林业行政处罚

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行政执法:是在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实施的产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护林员的主要职责是:巡护森林,制止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对造成森林资源破坏的,护林员有权要求当地有关林业部门处理。 第一章总则 一、实施林业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遵循公正、公开、及时的原则。 实施林业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所给予的林业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林业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章立案、调查与决定 一、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在给予林业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林业行政执法人员调查处理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来执法证件。执法证件由林业部统一制。 三、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在调查处理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自行回避。回避由行政负责人决定。 回避未被决定以前,不得停止对案件的调查处理。

四、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在调查处理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时应当依法收取证据。 证据主要有以下几种: 1、书证; 2、物证; 3、视听资料; 4、证人证言; 5、当事人的陈述; 6、鉴定结论; 7、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第一节简易程序 一、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林业行政处罚决定。 二、执法人员当场作出林业行政处罚决定的,可以由一人进行,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制作当场处罚笔录,填写《林业行政区处罚当场处罚决定书》,按规定格式载时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或者警告,时间、地点以及本行政主管部门名称,由林业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场交付当事人。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林业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节一般程序 一、凡发现或者接到兴报、控告、移送、上级交办、主动交代等违反林业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应当填写《林业行政处罚登记表》,报行政负责人审批。对认为需要给予林业行政处罚的,在七日内予以立案;对认为不需要给予林业行政处罚的,不予立案。

我国林业的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及解决对策

我国林业的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及解决对策 摘要:本文通过深入实地调查展开研究,全面分析了某县在林业生态建设工程 中存在的问题,找出了在发展林业长效机制中存在的问题,同时针对存在的突出 问题提出了解决对策,以期为林业事业科学发展和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关键词:林业发展;问题 1某县林业发展现状 根据某县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成果和2010年某县林地落界成果,某县现有林地面积78 499.30 hm2,林地面积占全县土地面积18.40%a,其中:有林地4 350.96 hm2,疏林地250.83 hm2,灌木林地43 237.3hm2,未成林地2 130.13 hm2,苗圃地144.91 hm 2,无立木林地421.19 hm2,宜林地27 907.61 hm 2,林业生产 辅助用地56.37 hm 2。近年来,某县以建设生态文明县为目标,以项目建设为中心,突出生态建设、产业建设、城市绿化、科技推广等工作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坚持“南保水土、北御风沙、中建绿洲”的生态立县战略,积极动 员和组织全县人民大搞防沙治沙、植树造林活动,先后实施了三北防护林建设工程、防沙治沙工程、退耕还林工程、湿地保护工程、城市绿化工程、国家生态公 益林补偿等重点生态建设项目,为实现生态经济发展目标、促进经济社会转型跨 越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某县林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2.1脆弱的生态环境是某县农村存在的普遍问题 森林资源配置结构的不合理,致使某县大部分位于沙漠边缘村镇的土地沙化 现象没有得到有效改善。某县现有的防护林带多建于20世纪八九十年代,树种 单一,大多以常见二白杨和沙枣为主,随着时间的不断推移,20世纪八九十年代 栽植的大部分防护林大多已长成过熟林,加上近年来由于黑河节水工程渠道衬砌 工程的实施及水费制度的改革和乡(镇)林业站撤销并入乡(镇)农业综合服务 中心后,人员不固定,致使这部分防护林的灌水及管护工作难度加大,同时由于 广大农户的居安思危意识日渐淡薄,有些防护林一旦采伐后难以更新复壮,农林 矛盾日益突出。 2.2林权制度改革的相关配套措施还没有跟上 随着林改工作的深入推进,目前虽然林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的主体已经明确,但由于某县发展林业产业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十分低下,在一定程度上很难充分调 动农民参与造林的积极性。特别是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完成后,现有的林地管理体 制已不再适应林地、林木合理经营和流转的需要,不利于改革后的林业资源的规 范化、法制化管理,这就需要建立相对完善的森林资源评估、林权登记管理、林 业科技法律信息咨询等机构来配套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进一步推进。 2.3林业产业发展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十分低下 由于某县相对薄弱的林业资源基础,导致很难充分利用好现有的林业产业资源,没有林业主导产业和名牌林产品,缺乏市场竞争力。现有的林业产业由于生 产力技术落后,主要以生产初产品原木为主,其他涉林产业发展相对滞后,缺少 精深加工和产业化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带动,导致产品经济附加值低,对农民致富 增收贡献不大。 2.4农田林网建设工程还需进一步加强 由于早期规划栽植的农田林网间距小,各林带之间的间距大多在100-150 m 左右,且林带设计树种均为杨树,随着树木生长,树冠冠幅逐年增加,胁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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