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宏酒店基本情况 - 北京产权交易所网站——产权市场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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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宏酒店基本情况

(一)地理位置

成宏酒店坐落于北京市北四环东路惠新东桥西北侧。向南驱车直行20分钟即达北京火车站,向西仅1.5公里路程既是2008年北京奥运会“鸟巢”主体育场、国家游泳中心又称“水立方”。如去往香山、颐和园、八达岭、京承高速、首都机场只需延四环封闭主干道驱车即可顺利抵达,是商务、办公、旅游理想之处所。

1、本酒店所属亚运村商圈其周围分布有:

国家体育场(“鸟巢”)是2008年北京奥运会主体育场。“鸟巢”将不仅为2008年奥运会树立一座独特的历史性的标志性建筑,而且在世界建筑发展史上也将具有开创性意义,将为21世纪的中国和世界建筑发展提供历史见证。奥运会后主要承接文体活动、开发无形资产、出租商业地产的经营模块。

国家游泳中心又称“水立方”(Water Cube),位于北京奥林匹克公园内,是北京为2008年夏季奥运会修建的主游泳馆,也是2008年北京奥运会标志性建筑物之一。2008年奥运会期间,国家游泳中心承担游泳、跳水、花样游泳、水球等比赛,可容纳观众坐席17000座,其中永久观众坐席为6000座,奥运会期间增设临时性座位11000个(赛后将拆除)。赛后将建成为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集游泳、运动、健身、休闲于一体的中心。

中华民族园位于北京中轴线北端,朝阳区民族园路,亚运村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西侧,是一座复原、收藏、陈列和研究中国56个北京中华民族博物院(中华民族园)是一座复原、收藏、陈列和研究中国56个民族文化、文物、社会生活的大型人类学博物院,是国家首批AAAA级旅游景点。

洋华堂位于亚运村地区北四环东路千鹤家园,总营业面积为21000多平方米,是该商圈单体营业面积最大的大型综合商场。另外还有北辰购物中心,旺市百利等多家大型购物场所。

其他还有北奥大厦、北京联合大学、罗马花园、千鹤家园住宅区、进口商品大楼(中国出国人员服务总公司)、松下电器(中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中国日报社、市长之家、对外经贸大学,西藏中学、绿雅阁、芍药居住宅区。

2、奥运商圈商业地产分析:

奥运商圈经过蓄势调整后,将会蕴藏一股暴发力。北京市政府正式启动了奥运场馆及相关设施的正式建设。今年,随着奥运建设的力度加大,奥运效应会更加突出显现。

北城项目的价格一直稳步上扬,几乎没有大起大落。当初,申奥刚刚成功时,就有不少业内人士预测,北部地处奥运场馆附近的项目,受益最直接,位置的优势、配套的完善、升值的潜力等条件都将大大优越于其他地区的项目,同时还会带动一批在此之前呈观望态度的潜在消费者。自从北京奥运会的主会场定在了北部的亚运村区域后,此区域又开始了第二次的质变。区域内的购物、餐饮、娱乐、文体等方面与区域内商业、办公、酒店、公寓等物业和谐互动发展。

“在这个区域有两个100万,第一就是50万常住人口和50万流动人口,总人口接近100万;另外一个100万就是到2008年整个商业放量可以达到100万平方米。”

据统计,在北京奥林匹克公园中心区内,共计15个商业配套单体项目,总占地约33公顷,地上总建筑面积约137万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或文化兼容商业,拟建商业、写字楼、宾馆、酒店、公寓以及文化场馆等。

其中,生活、商业配套中,以百货、专业市场及餐饮业所占比例最大,构成了区域内集中商业的基本框架。商业物业分布最为密集的地区为安定路、大屯路、慧忠路、慧忠北路。商业设施的阶段性开发,说明政府还是看好这些区域的,未来还是希望这个区域除了居住以外,包括场馆加上商业,这些能带动整个区域的发展。

目前,“奥运商圈”分为中心区和外围区。中心区环绕奥林匹克公园的东、南、西三面,从奥林匹克公园向城区方向,沿中轴线直抵亚运村和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2008年之后,成为一条繁华的中心商务区。

外围区从中心区向外围放射状发展,北到回龙观,南到北四环路,东到机场路,西到八达岭高速路,基本容纳了奥运主要场馆,以及相当一大片社区,经过2003-2008年的六年多的建设,形成相互关联的新兴第三产业聚集区。这些地区已经有了商业中心作为发展的基础,形成了大批高档住宅区,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购买力,在奥运期间可望有100万海外游客,并且奥运会之后将成为高档社区。

据不完全统计,亚奥区域的星级酒店仅有20多家,区域整体客房数约5000套。此区域酒店发展较为缓慢,只有少数的3家五

星级酒店是在上世纪90年代随着亚运会后的发展而建立,大部分四星级及四星级以上的酒店是在2000年以后出现的。

“2008年,肯定有许多人来北京观看赛事,许多人会来北京旅游观光,商务来往也特别多。北京成为旅游和商务的目的地,这些都是奥运带来的潜在的影响。

(二)经营及现状

1、酒店转让房屋产权及土地使用权面积:

成宏酒店总占地面积约为:3531.29平方米,均为划拨用地土地用

2、具体营业面积细分:该酒店有客房181间,其中:标准间51间、商务单间99间、商务套间28间、豪华间3间。该酒店有餐厅3个,面积839平方米;会议室4个,面积为517平方米;歌舞厅1个,面积为700平方米;健身房、乒乓球、台球、棋牌等娱乐设施,面积为200平方米。该酒店有写字间37间,每间48-68平方米,共1690平方米。地上停车场:门前有20个车位,后门有9个车位;地下停车场:面积为4585.85平方米,99个车位。装有中央空调系统,燃气锅炉2台,用电总量为1000千瓦;用水总量为65000吨;燃气总量为160000立方米。

3、运营效益

(1)客房出租率:长年保持在72.25%-80.12%之间。

(2)年营业额最高年限达2500万元,常年在2100万元上下。

(三)、转让价格

成宏酒店总建筑面积约为:18519.27平方米,经营用房产设备及设施转让参考价格为:24075.05万元(该价格包括土地出让金),现参考价约为:13000元/平方米。不含房屋、土地使用权证过户费。

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操作规则

《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操作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在北京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进行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及《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是指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主体(以下简称“转让方”)在履行相关决策和批准程序后,通过北交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公开转让企业国有产权的活动。 第三条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当遵循等价有偿和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 第四条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业务实行交易服务会员代理制。北交所在网站上公布交易服务会员名单,供交易各方自主选择。 第五条北交所按照本规则组织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接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实施自律管理,维护市场秩序,保障产权转让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二章预披露转让信息 第六条因产权转让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的,转让方应当在转让行为获批后10个工作日内,向北交所提交信息预披露申请,进行信息预披露。

产权转让未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的,可参照本章进行信息预披露。 第七条转让方应当按照要求向北交所提交预披露信息内容的纸质文档材料,并对预披露的内容和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第八条产权转让原则上不得针对受让方设置资格条件,确需设置的,不得有明确指向性或违反公平竞争原则。所设受让方资格条件相关内容,应当在信息预披露前报同级国资监管机构备案。 第九条北交所对转让方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预披露的内容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符合信息预披露要求的,北交所予以受理,并依据转让方提交的信息预披露申请对外发布信息预披露公告;不符合信息预披露要求的,北交所将审核意见及时告知转让方,要求转让方进行调整。 第十条信息预披露公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二)转让标的企业的股东结构; (三)产权转让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 (四)转让标的企业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报告和最近一期财务报表中的主要财务指标数据,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营业收入、净利润等(转让参股权的,披露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报告中的相应数据); (五)受让方资格条件(适用于对受让方有特殊要求的情形);

电力市场交易模式知识讲解

第五章电力市场交易模式 第一节电力市场的交易类型 一、电力市场运营结构 一个完整的电力市场,一般划分为中长期合约交易市场、期货交易市场、日前交易市场、实时交易(平衡)市场和辅助服务交易市场几种。 (一)中长期合约市场:中长期合约是中长期实物交货合同,它可以通过竞价产生,也可以双边协商后以协议签订。 (二)期货交易市场:期货交易是期货合约的交易。 (三)日前市场:落实中长期合同电量,组织日前竞价,通过竞争发现日前市场价格,制定满足电网安全和经济运行的机组开停计划。 (四)实时平衡市场:组织实时平衡市场,通过竞争发现实时市场价格。 (五)辅助服务市场:通过竞争发现保证电力商品质量的各项服务内容的市场价值。 图2.l 电力市场运营结构图 第二节中长期合约交易市场 一、中长期合约交易市场 中长期合约交易是现货交易的一种形式,根据预先签订的合约商定付款方式,进行电量的买卖,并在一定时期内进行实物交割。 电力市场上的中长期合约交易,是利用市场成员中发电商所申报的机组基本数据、机组报价数据,机组检修计划,电力市场运营系统(调度)所报送的负荷预测数据、电网输送容量、安全约束等信息,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按照电力市场的竞价规则,制定电力市场中长期合约交易计划,为参与交易的每个机组分配年度和月度合约电量。中长期合约既可以通过竞价产生,也可以通过协商后双边签订。 在单一购买者市场中,中长期合约交易分为年度竞价及月度竞价,单一购买者(电网)从各个发电商中按报价从低到高排序,选择年度、月度电量的供应者,以鼓励发电商之间的竞争。上述两种交易电量在电力市场初期占整个电力交易量的70%~80%。如果政策允许,部分大用户也可直接从发电公司购电。 在输电网开放,有多个购买者或零售商竞争的电力市场中,中长期合约交易市场为长期市场和中期市场。在长期市场中,由交易人进行双边交易,交易不再细化到0.5h间隔,交易量很大,长期交易以年度基本负荷为基础。在中期市场中,通过交易人或交易中心进行电能买卖,交易基于季度、月或周的基本负荷,部分交易可以细化至0.5h交易时段,交易量较大。 电力中长期合约内容包括合约电量、合约电价、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拒绝供电或拒绝接受供电时的惩罚量或补偿量(中断电价)、时间等主要参数。 电力差价合约是中长期合约交易中比较常用的一种合约,由于其形式简单、易于操作,在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家的电力市场中得到了广泛使用。差价合约是买电的(供)配电公司(或用户)与卖电的发电商之间的一种中长期合约。当合约交货时的市场价格高于合约敲定价时,(供)配电公司(或用户)仍以市场价与pool(联营体)进行买电交易结算,而发电商需要把市场价与合约敲定价之间的差价交付给(供)配电公司(或用户),而当合约交货时的市场价格低于合约敲定价时,发电商仍以市场价向联营体卖电结算,而(供)配电公司(或用户)需要把市场

转让协议 - 北京产权交易所

合同编号: 转让协议 北京产权交易所制 2013年7月

合同使用须知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和《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制定的示范文本。合同条款均为示范性条款,仅供产权交易各方当事人选择采用。当事人可按照实际情况在本合同文本基础上修改、调整或补充。 二、为更好地维护合同各方当事人的权益,签订时应当慎重,力求具体、严密。对于不涉及本合同条款所述情形的事项,可用“本合同不适用此条款”表示,或直接删除有关条款。 三、转让方:指持有转让标的并能够依法转让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受让方:指以有偿方式依法受让标的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在当事人概况中填写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四、转让标的:本合同所称产权交易是指转让方对其持有股权及房地产权益的有偿转让行为。转让标的为产权交易所指向的对象,包括非公司制企业的全部或者部分投资权益,有限责任公司、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全部或部分股权,以及依法能够进行交易的其他资本性权益及资产。 五、标的企业:是指转让方因其出资所享有的产权或股权依存的载体,即转让方自行或与他人合资设立的非公司制企业、有限责任公司、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合作制企业等。 六、北京产权交易所郑重声明:本合同范本仅供在本交易所进行产权交易的双方根据其实际情况选择使用。本交易所不因制作和/或提供本合同范本而承担任何保证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本合同范本条款内容完备、保证交易双方签约目的的真实、保证交易双方的签约主体资格适格、保证交易双方为签订本合同而做出的声明及承诺以及提供的文件资料真实准确等一切保证责任。

第九章 市场经济运行中的市场机制和市场体系

第九章:市场经济运行中的市场机制 和市场制度 一、市场上的买方与卖方 1、市场:市场作为商品经济范畴,包括两层含义:①指商品交易的场所; ②指商品交换关系总和。 所以,市场是商品交换场所和商品交换经济关系的统一。 2、买方和卖方: 个人、居民户、企业、政府。另外,一些中间媒介组织,如商业贸易公司、批发商、零售商等,也既是买方又是卖方。 二、市场需求 1、需要与需求: 需要:是基于人们生理活动和心理活动而产生的消费某种物质品和精神品的欲望。 需求:是指人们在一定时期内,在当前的价格水平下,愿意并且能够购买到的某种商品和劳务的数量。 需求的产生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1)购买欲望;(2)货币支付能力。 2、需求的区分: (1)个人需求:个人在某一特定时期在既定的价格水平下,将要购买的商品和劳务的数量。 (2)市场需求:是指所有购买者在某一特定时期,在特定的价格水平下将要购买的某种商品和劳务的数量。 ●个人需求是市场需求的基础,市场需求是个人需求的总和。 3、影响需求的若干因素 ①消费者的客观需要。不同的消费者 对不同的商品有不同的需要。 ②可支配的资产与收入水平。在商品价格既定的条件下,可支配的资产与收入水平就决定了可购买的商品或劳 务的最大数量。 ③特定商品或劳务的市场价格。 ④相关商品或劳务的价格。对消费者来讲,市场上存在着替代品与互补品。 一般来讲,一种商品或劳务的价格变动,会引起其替代品的需求同方向变动,引起互补品的需求按反方向变动。 如,羊肉的价格下降,那么羊肉的需求量增加,则其替代品牛肉的需求量下降; 汽车价格上升,那么汽车的需求量下降,从而引起其互补品汽油的需求下降。 ⑤收入分配状况。 如果集中程度高,少数人在社会收入分配中占有较大的比例→较多奢侈品;如果集中程度低,低收入阶层得到较多的社会收入,基本生活必需品的需求就会较大。 ⑥预期: 预期未来价格上升,增加购买→增加当前的需求;预期未来价格下降,减少购买→减少当前的需求; 对市场前景评价的预期:如预期到某耐用消费品将被新开发的产品替代→势必延期购买以等待购买新产品→减少当前的需求。 ⑦广告宣传与消费示范。 ⑧政治、法律、宗教、风俗习惯等非经济因素的特殊影响。 ●在影响需求的各种因素中,最重要的是价格因素。需求与价格存在着反方向变动关系。 三、市场供给 1、供给:指生产者或销售者在一定时期内愿意 并能够提供给市场的商品或劳务的数量。 供给分为: (1)单个企业的供给:在某一特定时期内,在 某种既定或可能的价格水平下愿意并且能够提供或出售的某种商品或劳务的数量; (2)市场供给:单个企业供给的加总或总和。 2、供给受两个因素制约: (1)供给愿望。供给的收益与成本比较是供给愿望的主要约束; (2)供给能力。取决于一定时期内可用于生产的各种资源。

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结算交易资金操作细则

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结算交易资金操作细则 来源:北交所网站时间:2016-12-01 18:13 【打印】 第一条为规范在北京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进行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中交易资金结算行为,根据北交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操作规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的交易资金包括交易保证金和交易价款。 交易保证金是意向受让方按产权转让信息正式披露(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公告的要求向北交所交纳的用于保证意向受让方遵守交易规则、履行承诺的货币资金。 交易价款是受让方依据《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通过北交所向转让方支付用于购买转让标的的货币资金。 第三条产权转让的交易资金以人民币为计价单位,通过北交所指定账户以货币进行结算。 第四条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根据约定转为交易价款。 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北交所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第五条《产权交易合同》约定价款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款的,结算的交易价款数额为成交金额;《产权交易合同》约定价款支付方式为分期付款的,结算的产权交易价款数额不低于首付金额。 第六条《产权交易合同》约定价款支付方式为分期付款的,首付金额应不低于总价款的30%,并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 第七条交易双方因特殊情况不能通过北交所结算交易资金的,转让方应当向北交所提供转让行为批准单位的书面意见以及受让方付款凭证。 第八条交易资金一般以人民币进行结算。 以外币结算的,交易双方应当提前向北交所提出申请,并以外汇管理部门限定的外币币种结算。交易价款以外币结算的,交易双方应当按照外汇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结算手续。 第九条交易价款以人民币结算的,应当按照下列流程办理: (一)交易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受让方应当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将交

北京产权交易所非国有产权交易合同

北京产权交易所非国有产权交易合同 政府示范文本 北京产权交易所非国有产权交易合同 标的企业: 合同使用须知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合同法》和《公司法》制定的示范文本。合同条款均为示范性条款,仅供非国有产权交易各方当事人选择采用。当事人可按照实际情况在本合同文本基础上修改、调整或补充。 二、为更好地维护合同各方当事人的权益,签订时应当慎重,力求具体、严密。 三、转让方:指持有标的企业的股权或其他权益并能够依法转让股权或依法认定其所拥有的收益权及债权等其他权益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受让方:指以依法受让股权或依法认定其所拥有的收益权及债权等其他权益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在当事人概况中填写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四、转让标的:本合同所称非国有产权交易是指非国有企业(含非国有控股企业)、自然人或其他非国有经济组织持有的标的企业的股权或依法认定其所拥有的收益权及债权等其他权益的转让行为。转让标的为非国有产权交易所指向的对象,包括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权和依法认定其所拥有的收益权及债权等其他权益。 五、标的企业:是指转让方因其出资所享有的股权或其他权益,即转让方自行或与他人合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等。 六、北京产权交易所郑重声明:本合同范本仅供在本交易所进行非国有产权交易的双方根据其实际情况选择使用。本交易所不因制作和/或提供本合同范本而承担任何保证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本合同范本条款内容完备、保证交易双方签约目的的真实、保证交易双方的签约主体资格适格、保证交易双方为签订本合同而做出的声明及承诺以及提供的文件资料真实准确等一切保证责任。 本合同当事人 甲方(转让方): 注册地址/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邮编:

2015年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关于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

关于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有关要求,推进构建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建立相对独立、规范运行的电力交易机构(以下简称交易机构),现就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适应电力工业发展客观要求,以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电力市场体系为目标,组建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搭建公开透明、功能完善的电力交易平台,依法依规提供规范、可靠、高效、优质的电力交易服务,形成公平公正、有效竞争的市场格局,促进市场在能源资源优化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二)基本原则。 平稳起步,有序推进。根据目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我国电力市场建设目标、进程及重点任务,立足于我国现有网架结构、电源和负荷分布及其未来发展,着眼于更大范围内资源优化配置,统筹规划、有序推进交易机构组建工作,建立规范运行的全国电力交易机构体系。 相对独立,依规运行。将原来由电网企业承担的交易业务与其他业务分开,实现交易机构管理运营与各类市场主体相对独立。依托电网企业现有基础条件,发挥各类市场主体积极性,鼓励具有相应技术与业务专长的第三方参与,建立健全科学的治理结构。各交易机构依

规自主运行。 依法监管,保障公平。交易机构按照政府批准的章程和规则,构建保障交易公平的机制,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公平优质的交易服务,确保信息公开透明,促进交易规则完善和市场公平。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对交易机构实施监管。 二、组建相对独立的交易机构 (一)职能定位。 交易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在政府监管下为市场主体提供规范公开透明的电力交易服务。交易机构主要负责市场交易平台的建设、运营和管理;负责市场交易组织,提供结算依据和相关服务,汇总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自主签订的双边合同;负责市场主体注册和相应管理,披露和发布市场信息等。 (二)组织形式。 将原来由电网企业承担的交易业务与其他业务分开,按照政府批准的章程和规则组建交易机构。交易机构可以采取电网企业相对控股的公司制、电网企业子公司制、会员制等组织形式。其中,电网企业相对控股的公司制交易机构,由电网企业相对控股,第三方机构及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等市场主体参股。会员制交易机构由市场主体按照相关规则组建。 (三)市场管理委员会。 为维护市场的公平、公正、公开,保障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各方意愿,可建立由电网企业、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

北京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合同

北京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使用须知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合同法》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制定的示范 文本。合同条款均为示范性条款,供产权交易各方当事人选择采用。当事人可按照实际情 况签订补充协议。 二、为更好地维护合同各方当事人的权益,签订时应当慎重,力求具体、严密。对于 不涉及本合同条款所述情形的事项,用“本合同不适用此条款”表示。 三、转让方:指能够依法出让产权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涉及的是自然人,请在当事人概况中填写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四、受让方:指有权以有偿方式受让产权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涉及的是 自然人,请在当事人概况中填写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受让方为外国及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的,该产权交易行为应当符 合国务院公布的《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 五、经济性质:对应转让方、受让方的营业执照所确定的类型填写。 六、转让标的:本合同所称产权交易指资产所有权及/或股权的有偿转让行为,其转 让标的包括非公司制企业的全部或者部分投资权益,有限责任公司、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全部或部分股权,以及依法能够进行交易其他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实物、土地使用权、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等)的所有权。 七、本合同第四、第五条是对第一条的具体约定,如有关交易不涉及其内容的,请在 相关条款中注明“本合同不适用此条款”。 八、转让价格:为当事方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依法确定的交易价格。如涉及 国有产权的转让,应依法委托具有合格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国有资产评估,转让价格应以 该评估值为依据确定。

产权交易合同(整体产权或控股股权转让)(北京产权交易所2015版)

合同编号: 产权交易合同本合同当事人 甲方(以下简称“转让方”): 注册地址/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邮编: 开户银行: 账号: 转让方经纪会员: 电话: 乙方(以下简称“受让方”): 注册地址/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邮编: 开户银行: 账号: 受让方经纪会员: 电话: 鉴于: (1)甲方为于年月日依中国法律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为所属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注册证号:; (2)本合同所涉及之标的企业(下称标的企业)是合法存续的、并由甲方合法持有产权或%股权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证号:; (3)乙方为依据国法律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的企业、或机构,注册证号:; 或:乙方为国合法公民,身份证或护照号码:。 (4)甲方拟转让其合法持有的标的企业的产权或股权;乙方拟收购上述产权或股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其拥有的(企业名称)的产权(或股权)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产权交易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如下:

第1条定义与释义 除非本合同中另有约定,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如下: 1.1 转让方,是指,即甲方; 1.2 受让方,是指,即乙方; 1.3 北交所,是指承担产权交易的场所及其主体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1.4 产权转让:是指甲方将其持有的标的企业的产权或%股权转让给乙方; 1.5 转让价款:本合同下甲方就转让所持有的产权或股权,自乙方获得的该产权或股权的对价。 1.6 知识产权,指标的企业拥有、被许可或使用的所有知识产权,该知识产权不论是否在中国或任何其它司法管辖区法律下得到保护、创立或产生,包括所有专利及其申请以及任何司法管辖区法律下产生的所有类似权利(合称“专利”);所有商标、服务标志、商号、服务名称、品牌名称、商业布置权、标识、互联网域名和公司名称及类似性质的一般无形资产(合称“标识”);登记和未登记的版权及就其进行的登记和申请(合称“版权”);标的企业的概念、观点、研究与开发、专有技术、方案、发明、创作、制造与生产流程与技术、技术数据、程序、设计、图纸、规格、数据库、客户名单、供应商名单、价格与成本信息、业务与营销计划和建议等其他专属或保密信息(合称“商业秘密”);标的企业的所有软件和技术;以及上述各项的复制文本或有形载体。 1.7 知识产权许可,是指标的企业授予任何其他人的使用任何知识产权的任何权利,及其他人授予标的企业的使用该人知识产权的任何权利。 1.8 重大不利影响,是指在标的企业的财务或业务、资产、财产、收益及前景中发生的,依据合理预计,单独或共同将导致任何改变或影响,而该等改变或影响会对(i)历史的、近期或长期计划的业务、资产、财产、经营结果、标的企业的状况(财务或其它)及前景,

北京产权交易所

合同编号: 产权交易合同 (示范文本G320190101) (适用于参股股权转让) 标的企业:

北京产权交易所制 2019年1月 合同使用须知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和北京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制定的示范文本。合同条款均为示范性条款,仅供产权交易各方当事人选择采用。当事人可按照实际情况在本合同文本基础上修改、调整或补充。 二、为更好地维护合同各方当事人的权益,签订时应当慎重,力求具体、严密。对于不涉及本合同条款所述情形的事项,可用“本合同不适用此条款”表示,或直接删除有关条款(如对于产权转让方式、转让价款支付方式等相关条款,请选择填写,不适用的删除;对于转让方不披露《资产评估报告书》的,应相应调整合同中资产评估报告相关内容)。 三、转让方:指持有标的企业的产权或股权(股份)并能够依法转让产权或股权(股份)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 四、受让方:指以有偿方式依法受让产权或股权(股份)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在当事人概况中填写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五、产权交易:是指出资人或股东对所持有的标的企业的产权或股权(股份)

的有偿转让行为。 六、转让标的:是指产权交易所指向的对象,指能够依法进行交易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制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的全部或者部分产权、股权(股份)或其他资本性权益。 七、标的企业:是指转让方因其出资所享有的产权或股权(股份)依存的载体,即转让方自行或与他人合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制企业等。 八、北京产权交易所郑重声明:本合同系示范文本,仅供在本交易所进行产权交易的双方根据其实际情况选择使用。本交易所不因制作和/或提供本示范文本而承担任何保证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本合同范本条款内容完备、保证交易双方签约目的真实、保证交易双方的签约主体资格适格、保证交易双方为签订本合同而做出的声明及承诺以及提供的文件资料真实准确等一切保证责任。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电话:邮编: 开户银行:账号: 转让方交易服务会员:电话: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印发《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基本规则(试行)》的通知(电监市场〔2009〕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印发 《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基本规则(试行)》的通知 电监市场〔2009〕50号 (2010年1月1日起试行) 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集团公司,有关电力企业: 为规范和推进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工作,依据《关于完善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电监市场[2009]20号),我会制定了《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基本规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基本规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推进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以下简称直接交易)试点工作,依据《关于完善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电监市场[2009]20号)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直接交易是指符合准入条件的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按照自愿参与、自主协商的原则直接进行的购售电交易,电网企业按规定提供输电服务。 第三条直接交易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宏观调控政策,坚持市场化原则,保证电力市场公平开放。 第二章准入与退出 第四条参加直接交易的电力用户、发电企业,应当是具有法人资格、财务独立核算、信用良好、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实体。内部核算的电力用户、发电企业经法人单位授权,可参与试点。 电力用户和发电企业的具体准入条件,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符合直接交易准入条件的电力用户和发电企业可向电力监管机构和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按程序审核批准后取得直接交易主体资格。 第六条直接交易双方,在合同期内原则上不得退出直接交易,如需退出直接交易,由有关部门审核批准。退出方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予适当补偿,补偿方式可在合同中约定,或参照电监市场[2009]20号文件的精神协商确定。 第七条取得资格并参与直接交易的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其交易资格,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一)违反国家电力或环保政策并受处罚的; (二)私自将所购电量转售给其他电力用户的;

北京产权交易中心管理办法

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来源:主站时间:2011-02-09 13:4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农村产权交易行为,促进农业资源优化配置,维护农民切身利益,参与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在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农交所”)进行的农村产权交易活动,适用本办法。 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含义 本办法所称的产权交易,是指产权出让主体在履行相关民主决策程序和或政府审批程序后,通过农交所发布产权出让信息,经过公开竞价有偿出让产权的行为。 第四条基本原则 在农交所从事产权交易,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服务功能

农交所通过提供交易场所、信息发布、组织交易及咨询策划等配套服务,应实现农村产权交易信息集聚与发布、价格发现、资本进退、资源配置、规范交易及各区县农业产业政策引导等功能。 第六条交易范围 农村土地、集体林权、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持有的股权及实物资产(非国有部分)、涉农知识产权、农业生产资料等农村产权可以通过农交所进行交易。 在农交所进行产权交易的,不受交易方和交易标的所在地区的限制。第七条会员 依法成立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承诺遵守农交所各项规章制度、为产权交易活动提供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农交所认可,可以成为农交所会员。会员分为经纪会员和服务会员。 农交所鼓励会员开展与农村产权交易相关的服务活动,并对所属会员进行培训、管理、监督。 第八条选择会员 农交所应当通过网站公布会员的名单,供交易双方自主选择,建立委托代理关系。 第九条进场交易

北京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合同协议书范本

北京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合同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注册地址/住所: 法定代表人: 经济性质: 电话: 由8编: 开户银行: 帐号: 转让方的经纪会员: 电话: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注册地址/住所: 法定代表人: 经济性质: 电话:

由S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 帐号: 受让方的经纪会员: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其拥有的 (注,此处具体填写转让标的:资产所有权或股权)相关 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产权交易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转让标的本合同转让标的为:(企业/公司)(以下简称“转让标的企业”)的,具体为(详见清单/ )。 以上转让标的的性质属于(国家所有/集体所有/其他)。 第二条转让标的上设置的抵押权、质权、承租权情况如下:(详见清单/ )。 转让方(是/否)已对上述权利的享有人履行了法定的告知义务。 第三条甲方的声明与保证 1.对转让标的拥有合法、有效的处分权; 2.为签订本合同之目的向乙方提交的各项证明 文件及资料均为真实、完整的;3.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审批、公司内部决策 等在内的一切批准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本合同成立的前提及先决条件均已满足; 4. 。

第四条转让标的企业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1.乙方负责安置转让标的企业的(在职/离退休)职工。 2.乙方不负责安置转让标的企业的_____ (在职/离退休)职工。 3.甲方负责安置转让标的企业的(在职/离退休)职工。 4.。 第五条转让标的企业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理方案甲方在转让前对于转让标的企业的债权债务处理方式为:1.甲方承担全部债权债务。(下列任选一条) 2.由乙方承担全部债权债务。 3.。 第六条转让方式、转让价格、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及付款条件 1.转让方式和转让价格 甲方将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转让标的以人民币(大写)万元[即:人民币(小写)万元I (以下简称“转让价款”)转让给乙方。 转让价款的确定依据为: 2.转让价款支付方式及付款条件 (1)乙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将转让价款在本合同签订后五日内汇入甲方指定帐户;(2)乙方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将转让价款中的 % (不低于30%)即:人民币(小写)

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

附件3 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电力市场运营,依法维护电力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保证电力市场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及其配套文件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现货交易的电力市场。 第三条[市场原则]电力市场成员应严格遵守市场规则,自觉自律,不利用市场力或市场规则的缺陷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市场主体的利益。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市场正常运行。 第四条[实施主体]国家能源局依法组织制定电力市场规划、市场规则、市场监管办法,会同地方政府对区域电力市场和区域电力交易机构实施监管。 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和地方政府电力管理部门根据职能依法履行省(区、市)电力市场监管职责。 第二章市场成员

第五条[市场成员]电力市场成员包括市场主体(包括市场交易主体和电网经营企业)和市场运营机构三类。其中,市场交易主体包括各类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和独立的辅助服务提供商等;电网经营企业指运营和维护输配电资产的输配电服务企业;市场运营机构包括电力交易机构和电力调度机构。 第六条[市场主体登记]所有并网运行的省级及以上调度发电企业应在电力交易机构登记。 为电力市场交易提供输配电服务的电网经营企业应在电力交易机构登记。 不符合准入条件的电力用户、符合准入条件但未在电力交易机构注册的电力用户(以下统称“非市场用户”),由售电企业或电网经营企业代理开展交易,按售电企业约定价格或国家目录电价结算。 第七条[市场主体注册]符合准入条件且纳入省级政府目录的的售电企业、电力用户、发电企业须向电力交易机构申请注册,取得市场主体资格后,方可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申请注册的发电企业和拥有配电网的售电企业须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后。 符合技术条件的独立辅助服务供应商,须向电力交易机构申请注册,取得市场主体资格后,方可参与辅助服务交易。 第八条[市场运营机构职责]电力交易机构主要负责市

成宏酒店基本情况---北京产权交易所网站——产权市场第一

成宏酒店基本情况 (一)地理位置成宏酒店坐落于北京市北四环东路惠新东桥西北侧。 向南驱车直行20分钟即达北京火车站,向西仅 1.5公里路程既是 2008年北京奥运会“鸟巢”主体育场、国家游泳中心又称“水立方”。 如去往香山、颐和园、八达岭、京承高速、首都机场只需延四环封闭主干道驱车即可顺利抵达,是商务、办公、旅游理想之处所。 1、本酒店所属亚运村商圈其周围分布有: 国家体育场(“鸟巢” )是2008 年北京奥运会主体育场。“鸟巢”将不仅为2008 年奥运会树立一座独特的历史性的标志性建筑,而且在世界建筑发展史上也将具有开创性意义,将为21 世纪的中国和世界建筑发展提供历史见证。奥运会后主要承接文体活动、开发无形资产、出租商业地产的经营模块。 国家游泳中心又称“水立方” (Water Cube)位于北京奥林匹克公园内,是北京为2008 年夏季奥运会修建的主游泳馆,也是2008 年北京奥运会标志性建筑物之一。2008年奥运会期间,国家游泳中心承担游泳、跳水、花样游泳、水球等比赛,可容纳观众坐席17000座,其中永久观众坐席为6000座,奥运会期间增设临时性座位11000个(赛后将拆除)。赛后将建成为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集游泳、运动、健身、休闲于一体的中心。 中华民族园位于北京中轴线北端,朝阳区民族园路,亚运村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西侧,是一座复原、收藏、陈列和研究中国56个北京中华民族博物院(中华民族园)是一座复原、收藏、陈列和研究中国56个民族文化、文物、社会生活的大型人类学博物院,是国家首批AAAA 级旅游景点。 洋华堂位于亚运村地区北四环东路千鹤家园,总营业面积为21000多平方米,是该商圈单体营业面积最大的大型综合商场。另外还有北辰购物中心,旺市百利等多家大型购物场所。 其他还有北奥大厦、北京联合大学、罗马花园、千鹤家园住宅区、进口商品大楼(中国出国人员服务总公司)、松下电器(中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中国日报社、市长之家、对外经贸大学,西藏中学、绿雅阁、芍药居住宅区。

政治经济学课后答案市场经济运行中的市场机制和市场体系答案图文稿

政治经济学课后答案市场经济运行中的市场机制和市场体系答案 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

第九章市场经济运行中的市场机制和市场体系⒈解释下列概念 需求:是有现实的货币支付能力的从而可以实现的需要,是人们在一定时期内愿意并能够购买的某种商品和劳务的数量。 市场需求:是指在某一特定时期合某一特定市场上所有消费者在特定价格水平下愿意并能够的某种商品或劳务的数量。 需求弹性:需求弹性表示影响需求的各种因素的变动对需求量变动的影响程度,或者需求量对其影响因素变动的反应程度。最主要的需求弹性有价格弹性、收入弹性和交叉弹性等三种。 供给:供给一般是指生产者或销售者在一定时期内愿意并能够提供给市场的商品或劳务的数量。 供给弹性:表示影响供给的各种因素的变动对供给量变动的影响程度,或者供给量对其影响因素变动的反应程度。供给弹性比较重要的有价格弹性、成本弹性和交叉弹性等三种。 公共产品:是指具有消费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产品。 私人产品:是指在消费上具有排他性和竞争性的产品。 竞争:就是相互争胜。在商品经济中,不同的经济活动主体是各自独立的经济主体,其经济活动的根本目标是实现自身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在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占有上,以及在商品销售市场分割上,彼此之间存在竞争关系。竞争是商品经济与生俱有的机制。资本主义经济与社

会主义经济都是商品经济,各微观主体都是经济主体,都存在为实现利益最大化而进行的竞争。 价格竞争:生产同类商品的不同企业通过降低商品价格争夺市场份额的竞争是价格竞争。它是竞争的基本和主要的手段。 非价格竞争:如果企业不降低所售商品的价格,而是通过价格以外的其它方法和途径去争夺市场份额,就是非价格竞争。如提高商品质量、增加商品的花色品种、提高售后服务质量、改善销售方法、改进商品包装、扩大广告范围提高广告水平。 完全竞争:这种竞争完全不受任何阻碍和干扰的市场结构,是在生产者和消费者众多、产品具有同质性、生产要素完全自由流动、信息完全、交易自由等条件下所形成的特殊市场结构,是理论分析的一种抽象状态,一般很难出现。 完全垄断:这是指整个行业的市场完全被一家企业控制的特殊市场结构,是在一种商品或服务只有一个企业生产或供给、并且没有替代性商品的条件下的特殊市场结构,一般被作为与完全竞争相对应的理论模式,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极为罕见。 寡头垄断:这是少数几家企业供给所在行业的绝大部分产品从而对产品的价格与产量具有决定性的影响的市场结构,是一种介于完全竞争与完全垄断之间的市场结构。在这种市场结构状态中,竞争受到强有力的排斥,但是并没有被完全取消;市场在价格中的作用已经受到削弱。在资本主义经济中,这是比较普遍的市场结构。

北京产权交易所国有产权交易流程

北京产权交易所国有产权交易流程 一、转让方经纪机构应向北交所提交以下文件: 《国有产权交易上市申请书》(适用于非公司制企业产权转让或实物资产转让)或《国有产权(股权)交易上市申请书》(适用于股份制企业股权转让); 转让方和转让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转让标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或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年度检查表复印件; 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所出资企业、各部(委)等产权转让批准机构同意产权转让的批复;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的决议(适用于非公司制企业产权转让)、股东会决议(适用于股份制企业股权转让,同时提交公司章程复印件); 转让标的企业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评估项目核准表或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转让标的企业审计报告或评估基准日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产权交易委托合同》(适用于转让委托)。 二、转让方经纪机构提交文件齐备后,北产所对文件进行形式审查,审查通过的,向转让方经纪机构出具《产权交易受理通知书》。 三、产权交易项目挂牌公示不少于20个工作日。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网站、电子显示屏及指定的各类媒体对外公布产权交易信息。 四、挂牌期间,受让方经纪机构向北交所提交以下文件: 《产权交易收购意向书》; 受让方的资格证明(机构法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机构法人的近期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产权交易委托合同》(适用于受让委托)。 五、挂牌期满,只产生一个受让方的,转让方和受让方会同双方经纪机构共同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至少六份);产生两个以上受让方的,依法进入拍卖或招投标程序。 六、产权交易结算交割,受让方将产权交易价款交北京产权交易所。 七、交易款到帐后,北京产权交易所审核并出具产权转让交割单。 八、交易双方将交易手续费统一交纳至北交所并领取产权交割单。 九、交易双方或经纪机构向北交所出具工商部门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工商部门核准的企业组织章程,转让方领取产权交易价款。

第十四章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市场体系

第十四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市场体系 【教学内容】 一、市场和市场体系 二、消费品市场 三、生产资料市场 四、金融市场 五、其他要素市场 【教学重点】 市场和市场体系,以及各分类市场的地位和特点。 【教学难点】 理解金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 【课时安排】 第一节:2课时;第二节:2课时; 第三节:2课时;第四节:2课时; 第五节:2课时;共10课时。 第一节市场和市场体系 一、市场及其构成要素 1、市场的含义 狭义的市场即商品交换的场所,指有形市场,是空间概念; 广义的市场是指商品,货币关系总和,包括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是经济关系,经济范畴。 2、市场的分类: (一)从对象分析:商品市场、要素市场 (二)从范围分析:地方、区域性、全国性、国际性 (三)从机构分析:批发、零售 (四)具体方式分析:现货、远期、期货 3、市场的构成要素: 市场主体;市场客体。 价格、供求、竞争。

二、市场的功能(12章已学,第一点为补充) 第一,形成市场价格的功能; 第二,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 第三,激励市场主体的功能; 第四,调节供求平衡的功能; 第五,评价经济效益的功能。 三、市场体系 (一)市场体系的含义和内容 相互联系的各类市场组成的有机整体,构成市场体系。 按交换对象的属性来划分,市场体系包括一般商品市场和生产要素市场。 商品市场通常包括:消费品市场和生产资料市场。 生产要素市场通常包括:生产资料市场、劳动力市场、资本市场、技术市场、信息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等。 (相关链接:在西方经济学里,生产要素主要包括:劳动力、资本、土地、企业家才能。) 商品市场、资本市场、劳动力市场是市场体系的最基本的内容,市场体系的三大支柱。 商品市场是市场体系的基础——商品交换是市场交换的主要内容,商品市场在市场体系中处于基础地位,其他市场在某种意义上是为商品市场服务的。 资本市场是市场体系的先导——在现代市场经济中,货币、资本是所有资源的一般代表形式。 劳动力市场是市场体系的条件——劳动(者)是生产过程中最重要、最能动的要素。 (二)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的基本特征 1、完善的市场体系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环节 (1)完善的市场体系是实现市场机制功能的前提。 (2)完善的市场体系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进行生产经营的条件。 (3)完善的市场体系是政府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纽带。政府的宏观调控主要是间接调控,通过市场来影响企业,这需要市场体系的完善。

北京市国有产权交易流程

北京市国有产权交易流程 一、转让方或其经纪机构应向北交所提交以下文件: 1. 《国有产权交易上市申请书》(适用于非公司制企业产权转让或实物资产转让)或《国有产权(股权)交易上市申请书》(适用于股份制企业 股权转让); 2. 转让方和转让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 转让标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或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年度检查表复印件; 4. 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所出资企业、各部(委)等产权转让批准机构同意产权转让的批复; 5.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的决议(适用于非公司制企业产权转让)、股东会决议(适用于股份制企业股权转让,同时提交公司章程复 印件); 6. 转让标的企业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评估项目核准表或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7. 评估基准日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8. 《国有产权不涉及向管理层转让的承诺函》; 9. 国有产权向标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转让的,提交法定代表人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适用于向管理层转让); 10. 《管理层拟受让国有产权申请表》(适用于向管理层转让); 11. 《管理层拟受让国有产权承诺函》(适用于向管理层转让); 12. 《产权交易委托合同》(适用于转让委托); 13. 北交所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转让方或其经纪机构提交文件齐备后,北交所对文件进行形式审查, 审查通过的,向转让方或其经纪机构出具《产权交易受理通知书》。 三、产权交易项目挂牌公示不少于20个工作日。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网站、电子显示屏及指定的各类媒体对外披露产权交易信息。信息披露 内容以《国有产权交易上市申请书》内容为主;如项目属于向管理层转 让,还需披露《管理层拟受让国有产权申请表》。四、挂牌期间,受让方或其经纪机构向北交所提交以下文件: 1. 《产权交易收购意向书》; 2. 受让方的资格证明(机构法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自然 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 机构法人的近期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4. 《产权交易委托合同》(适用于受让委托); 5. 北交所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五、挂牌期满,只产生一个受让方的,转让方和受让方会同双方经纪机 构共同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至少六份);产生两个以上受让方的,依法进入拍卖或招投标程序。 六、产权交易结算交割,受让方将产权交易价款交北京产权交易所。如 最终受让方属于管理层,价款应来源于管理层本人银行帐户。七、交易款到帐后,北京产权交易所审核并出具产权转让交割单。八、交易双方将产权交易手续费统一交纳至北交所并领取产权交割单。九、交易双方或经纪机构向北交所出具工商部门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和工商部门核准的企业组织章程,转让方领取产权交易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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