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中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中银中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九年七月

目录

一、前言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释义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基金的基本情况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基金份额的发售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基金备案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六、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七、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九、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和程序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十、基金的托管 ...................................... 错误!未定义书签。十一、基金份额的登记 ................................ 错误!未定义书签。十二、基金的投资 .................................... 错误!未定义书签。十三、基金的财产 .................................... 错误!未定义书签。十四、基金资产的估值 ................................ 错误!未定义书签。十五、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错误!未定义书签。十六、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错误!未定义书签。十七、基金的会计和审计 .............................. 错误!未定义书签。十八、基金的信息披露 ................................ 错误!未定义书签。十九、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错误!未定义书签。二十、违约责任 ...................................... 错误!未定义书签。二十一、争议的处理 .................................. 错误!未定义书签。二十二、基金合同的效力 .............................. 错误!未定义书签。二十三、其他事项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1.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规范基金运作。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3.订立本基金合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

(二)基金合同是规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件,其他与基金相关的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如与基金合同有冲突,均以基金合同为准。基金合同当事人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资人自依本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三)中银中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核准。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本基金合同之外披露涉及本基金的信息,其内容涉及界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如与基金合同有冲突,以基金合同为准。

二、释义

在本基金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中银中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中银中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中银中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中银中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

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中银中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04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25日颁布、同年7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8日颁布、同年7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29日颁布、同年7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4.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5.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6.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7.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8.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实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中国境内证券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19.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0.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1.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2.销售机构: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23.场外: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份额认购、申购和赎回等业务的销售机构和场所

24.场内或交易所: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并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交易系统办理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上市交易等业务的的销售机构和场所

25.直销机构:指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6.代销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7.基金销售网点:指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28.注册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29.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30.注册登记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系统

31.证券登记结算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系统

32.基金账户:指注册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33.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4.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5.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6.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37.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8.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9.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工作日

40.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41.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42.交易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3.《业务规则》:指《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44.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5.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6.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7.系统内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内不同销售机构(网点)之间或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内不同会员单位(席位)之间进行

转托管的行为

48.跨系统转登记: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和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之间进行转登记的行为

49.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50.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51.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52.元:指人民币元

53.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4.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5.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6.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7.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

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8.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体

59.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抗拒、无法避免且在本基金合同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基金合同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恐怖袭击、传染病传播、法律法规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

三、基金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的名称

中银中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的类别

股票型

(三)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四)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在被动跟踪标的指数的基础上,加入增强型的积极手段,力求控制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平均跟踪误差

不超过0.5%,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7.75%,以实现对中证100指数的有效跟踪并力争实现超越,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五)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和金额

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

(六)基金份额面值和认购费用

基金份额的初始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本基金的认购费率最高不超过5%,具体费率情况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七)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四、基金份额的发售

(一)基金份额的发售时间、发售方式、发售对象

1.发售时间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具体发售时间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发售方式

募集期内,本基金在场外和交易所(场内)同时发售。投资人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代销机构的营业网点及其他的合法方式在柜台(场外)认购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也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委托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具有代销资格的会员单位在交易所(场内)认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

本基金认购采取全额缴款认购的方式。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认购一经受理不得撤销。基金发售机构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发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公司的确认结果为准。

通过场内认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登”)深圳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深圳证券账户下,通过场外认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中登注册登记系统持有人基金账户下。

3.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以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二)基金份额的认购

1.认购费用

本基金以认购金额为基数采用比例费率计算认购费用,认购费率不得超过认购金额(含认购费)的5%。本基金的认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2.募集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其中利息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3.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

基金认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4.认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基金场外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基金场内认购份额最小计价单位为1份,不足1份基金份额部分的认购资金处理方式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

(三)基金份额认购金额的限制

1.投资人认购前,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2.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允许撤销。

3.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进行限制,具体限制请参看招募说明书。

4.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募集期间的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进行限制,具体限制和处理方法请参看招募说明书。

五、基金备案

(一)基金备案的条件

1.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并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决定停止基金发售,且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募集结束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2.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3.本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人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专用账户,任何人不得动用。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形成的利息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折成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二)基金募集失败

1.基金募集期届满,未达到基金备案条件,则基金募集失败。

2.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认购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代销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代销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金数额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连续20个工作日达不到200人,或连续2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说明出现上述情况的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

六、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代销机构,并予以公告。若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代销机构开通电话、传真或网上等交易方式,投资人可以通过上述方式进行申购与赎回,具体办法由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招募说明书中载明。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

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90天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90天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4.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5.投资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场内申购、赎回时,需遵

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依法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人在提交申购申请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申请无效。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或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或赎回申请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

3.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申购资金在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销机构将投资人已缴付的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五)申购和赎回的金额

1.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首次申购和每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以及每次赎回的最低份额,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

2.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

4.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

担。场内(交易所)申购份额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按相关交易所规则执行。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6.本基金的申购费率最高不超过申购金额的5%,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赎回金额的5%。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7.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土方施工合同

土方施工合同协议书 甲方:(发包方)大同市兰宣尹国府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承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为明确双方在工程承包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工程任务的全面完成,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朔州市右玉县晟玉泽开发项目甘泉庄村鱼塘土方工程。 1.2工程地点:朔州市右玉县牛心堡乡甘泉庄村。 1.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右发改备案【2018】2号。 1.4工程内容:土方工程。工程量暂定15 万?:土方挖、装、运、平;场地洒水整平、碾压;安全文明施工。 1.5资金来源:甲方自筹资金。 二、工程承包范围包括: 2.1土方挖、装、运、平工序; 2.2土方洒水、整平、碾压工序;

2.3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2.4以上主要工序的全部辅助工序。 三、合同期限及开工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合同工期: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四、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合格。 五、合同价款及调整 5.1综合单价:元/?(自然方,压实系数0.85平均运距1000m 内)不含爆破及税金,乙方不可避免产生的税金,甲方按每月相关税率支付乙方税费。 5.2暂定合同总造价: (大写)人民币元整。 (小写)¥元。 (实际合同总造价以现场实际工程量为准) 5.3合同价格形式: 单价合同的合同价。

六、工程计量结算及付款方式 所完成工程量,每6万方结算一次。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关资料后7天内完成审查并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后7天内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签发后14天内完成支付,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 七、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 八、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

中国银行外部环境分析报告

中国银行外部环境分析报告 企业机构名称: 中国银行上海分行四川北路支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2259号中国银行主营传统商业银行业务,包括公司金融业务、个人金融业务和金融市场业务。公司金融业务基于银行的核心信贷产品,为客户提供个性化、创新的金融服务。个人金融业务主要针对个人客户的金融需求,提供基于银行卡之上的系统服务。金融市场业务主要是为全球其他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提供国际汇兑、资金清算、同业拆借和托管等全面服务。 中国银行是中国国际化和多元化程度最高的银行,在中国内地、香港、澳门及29个国家为客户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主要经营商业银行业务,包括公司金融业务、个人金融业务和金融市场业务,并通过全资附属机构中银国际控股集团开展投资银行业务,通过全资子公司中银集团保险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和联营公司经营保险业务,通过控股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基金管理业务,通过全资子公司中银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从事直接投资和投资管理业务,通过中银航空租赁私人有限公司经营飞机租赁业务。按核心资本计算,2009年中国银行在 英国《银行家》杂志“世界1000家大银行”排名中列第十一位。在近百年的发展历程中,中国银行始终秉承追求卓越的精神,稳健经营的理念,客户至上的宗旨和严谨细致的作风,得到了业界和客户的广泛认可和赞誉,树立了卓越的品牌形象。面对新的历史机遇,中国银行将坚持可持续发展,向着国际一流银行的战略目标不断迈进 主要的宏观环境因素、竞争特点、竞争激烈程度、竞争对手及竞争实力分析:商业银行需要在外部环境进行四大方面完善,包括税收制度、利率和费率制度、征信系统和债权人法律保护。目前银行税负过高,对呆账坏账核销的税收待遇也不合理,总体来看,当前税收制度不利于银行目前稳健经营和银行的资本金积累。在当前的税收体制下,政府从银行抽走了过多资金,银行不良资产增多,迫使国家又不得不掏钱还给银行。因此,对银行的税收政策应该进行调整,以适应银行改革的需要。在利率和费率方面,由于银行本身没有定价权,因此资产风险很难对冲。费率和利率相互有隐含的替代关系,如果费率市场化了,利率也会市场化,两者会相互弥补,但目前这两个变量全部是行政决定的,这就导致存贷差一旦放大,银行马上就倾向于多贷款。在征信系统建设方面,目前征信系统不够健全,而征信系统需要政府统一建设。银行在贷款决策当中,所获得的外部信息目前还没有一个基础设施能够提供。尽管新破产法对债权人的保护有所改善,但仍有不足。比如在抵押贷款和劳动债权孰先孰后方面,从银行角度来看,现有法律,尤其是地方保护的司法系统对债权人的保护还非常不够。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任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公告编号:临2013-022 转债代码:113001 转债简称:中行转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任职的公告 2013年5月29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田国立先生为本行执行董事。本行董事会已召开会议 选举田国立先生为本行董事长。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核准 田国立先生的任职资格。 本行董事会于此正式宣布:自2013年5月31日起,田国立先生 就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主席及委员。 田国立先生简历如下: 田国立先生,1960年生,自2013年4月加入本行。2010年12 月至2013年4月担任中信集团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其间兼任中信银 行董事长、非执行董事。1999年4月至2010年12月历任中国信达 资产管理公司副总裁、总裁,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1983年7月至1999年4月任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曾工作于多个岗位,先后担任支行行长、分行副行长、总行部门总经理及行长助理。1983 年毕业于湖北财经学院,获经济学学士学位。 田国立先生担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的任期为三年,至2016 年召开的本行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根据本行《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 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自担任本行董事长之日起,田国立先生同时担

任本行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主席及委员。 本行董事长的报酬主要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部分构成。本行董事长的报酬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确定,由本行人事和薪酬委员会负责审议每年的薪酬分配方案,并向本行董事会提出建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行董事长不在本行附属机构领取酬金。 就本行董事所知及除上文所披露外,田国立先生与本行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或控股股东没有任何关系,没有在本行或其附属公司中担任任何职务,在过去三年也没有在其证券于中国内地、香港或海外任何证券市场上市的其他公众公司中担任董事职务。于本公告发布日期,田国立先生不持有任何本行或其相联法团股份之权益(按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指的定义,包括但不限于本行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 除上文所披露外,就田国立先生的委任而言,没有任何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条(h)至(v)中要求而须予披露的资料,亦没有任何须提请股东注意的事项。田国立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本行董事会对田国立先生的加入表示热烈欢迎。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五月三十一日

水泥购销合同样式一(官方版)

编号:QJ-HT-0282 水泥购销合同样式一(官方 版) Both parties shall perform their obligations as agreed in the contract or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within the term of the contrac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专业合同范本系列下载即可用---

水泥购销合同样式一(官方版) 说明:该合同书适用于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签署合同,在合同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履行义务,可下载收藏或打印使用(使用时请先阅读条款是否适用)。 甲 (以下简称方) 乙 水泥厂 经双方协定一致,签订水泥购销合同条款如下: 一、数量、计量单位、单价、金额 二、质量标准:水泥标号执行国家规定标准。由乙方按批向甲方交送水泥出厂质量通知单。甲方凭单验质。 三、袋重合格率达到国家规范。 四、交货方式、地点和运杂费负担:甲方组织运输工具到乙方仓库提货,运费、上、下车费等均由甲方自理,乙方凭合同和甲方收款人出据的证明发货。若遇便车,甲方可以代运,其代运费用概由甲方负担。乙方垫付的款项,

随同水泥价款一并结算。 五、甲乙双方必须按如下期限提(供)货: 年月日前提(供) 吨。其中:吨。吨。 年月日前提(供) 吨。其中:吨。吨。 年月日前提(供) 吨。其中:吨。吨。 年月日前提(供) 吨。其中:吨。吨。 甲方逾期提(收)货的,乙方有权处理该货,并不免甲方责任。 六、付款办法和期限:1.甲方在年月日前付定金元; 2.采取先汇款后结算方式:甲方按购水泥总金额分期先汇款。 年月日前电汇元; 年月日前电汇元; 年月日前电汇元; 年月日前电汇元; 3.采取托收承付方式: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第八条第一、二、 三、五、六、七、八项规定执行。乙方每月日~日凭实发水泥开具销售发票向甲方开户银行办理托收。

(word完整版)2017版施工合同与2013合同的区别

2017版与2013版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区别 新旧版施工合同的主要区别围绕着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金与履约保函、质量保修金的比例等几个方面进行略微变动,其中缺陷责任期的起点由原来的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更改为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个人认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应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之前;履约保证金与质量保证金不能重复收取,并且质量保证金的比例由原来的5%降为3%,且建设方需对质量保证金支付利息; 2017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自2017年10月1日起执行,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同时废止。 一、明确履约保证金与质量保证金的同等作用 2013版——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1.1.4.4中: 缺陷责任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缺陷修复义务,且发包人预留质量保证金的期限,自工程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 2017版——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1.1.4.4中: 缺陷责任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缺陷修复义务,且发包人预留质量保证金(已缴纳履约保证金的除外)的期限,自工程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 二、明确履约保证金与质量保证金的同等作用 2013版——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14.1 中: 14.1 竣工结算申请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并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有关竣工结算申请单的资料清单和份数等要求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以下内容: (1)竣工结算合同价格; (2)发包人已支付承包人的款项; (3)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 (4)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的合同价款。 2017版——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14.1 中: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案例分析

第五章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案例分析 5.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背景 1912 年2 月,经孙中山先生批准,中国银行正式成立。从1912 年至1949 年,中国银行先后履行中央银行、国际汇兑银行和外贸专业银行职能,坚持以服务社会民众、振兴民族金融为己任,稳健经营、锐意进取,各项业务取得了长足发展。新中国成立后,中国银行长期作为国家外汇专业银行,成为我国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和对外筹资的主要渠道。1994 年,中国银行改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2003 年,中国银行启动股份制改造。2004 年8 月,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挂牌成立。2006 年6 月、7 月,先后在香港联交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挂牌上市,成为国内首家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发行上市的商业银行。 中国银行是中国国际化和多元化程度最高的银行,在中国内地、香港澳门台湾及31 个国家和地区为客户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主要经营商业银行业务,包括公司金融业务、个人金融业务和金融市场业务,并通过全资子公司中银国际开展投资银行业务,通过全资子公司中银集团保险及中银保险经营保险业务,通过全资子公司中银集团投资从事直接投资和投资管理业务,通过控股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基金管理业务,通过中银航空租赁私人有限公司经营飞机租赁业务。在近百年的发展历程中,中国银行始终秉承追求卓越的精神、稳健经营的理念、客户至上的宗旨、诚信为本的传统和严谨细致的作风,得到了业界和客户的广泛认可和赞誉,树立了卓越的品牌形象。面对新的历史机遇,中国银行将积极推进创新发展、转型发展、跨境发展,向着国际一流银行的战略目标不断迈进。 5.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案例 5.2.1 柜面服务案例 (1)一天一位70多岁的老人来到营业网点,谨小慎微的说能否咨询一下业务,他已去过好多网点都没弄明白,虽然经过讲解但他还是搞不明白怎么存钱,怎么样才能把钱存好,我们的柜员正忙,于是大堂经理把他让到座位上为他详细说明,经过一个多小时,才为这位老人弄明白,使老人深受感动。 分析:老人的反映能力慢,需要更加耐心、细致的服务,他们也能成为我们的潜在客户。通过我们的服务,感动了老人,把儿女的存款都放在我们行里。及

标准材料采购合同书样本(示范合同)

( 合同范本 ) 甲方: 乙方: 日期:年月日 精品合同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标准材料采购合同书样本(示范 合同) Constrain both parties to perform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together, and clarify the obligations that both parties need to perform within the time limit

标准材料采购合同书样本(示范合同) 标准材料采购合同范文1 购货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材料品牌 第二条产品的质量标准,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产品标准名称和编号

第三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产品的交货单位: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 (3)甲方自提自运。 3.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4.现场卸货由 第四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第五条产品的价格 产品的价格,双方商定为元/ 。在合同期内,如遇交易产品市场价格发生较大变化,幅度超过±10%时,双方协商适当调整价格。 第六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在紧急情况下,先行电

中银基金2013校园招聘大礼包_笔试面试经验汇总@大街网@应届生校园招聘 制作

2013校园招聘大礼包 —— 大街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cf18082394.html, 倾情奉献 中银基金校园招聘公共主页 https://www.360docs.net/doc/cf18082394.html,/ 大街网校园招聘频道 https://www.360docs.net/doc/cf18082394.html,/ 大街网校园招聘微博 https://www.360docs.net/doc/cf18082394.html,/yjsxyzp

中银基金2013校园招聘简介: 中银基金是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和贝莱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莱德)两大全球著名领先金融品牌强强联合组建的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传承国际先进经验与本土深远智慧,充分发挥专业化投资管理与精英团队协作的优势,以诚信服务大众,用智慧创造财富,竭诚为国内外投资者提供长期、优质、创新的投资理财产品和服务,努力成为国内领先的基金管理公司。 中银基金2012校园招聘回顾:中银基金于2011年末开始进行网申招聘。并于2012年3月12日再次进行了校园补招。招聘职位有市场营销、行业研究员、固定收益研究员、QDII研究员、交易员、风险管理、系统管理员、基金会计等职位。要求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技术、会计学、统计学、工商管理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投递简历进行网申,筛选后经多次审核后予以录用。 欲了解中银基金2013最新校园招聘信息,请关注中银基金2013校园招聘公共主页 相关公共主页 此次大街网推出了中银基金2013校园招聘大礼包供同学们备战。 此外,我们会随着2013年度各名企校园招聘项目的进度,适时地为同学们提供中银基金2013校园招聘第一时间上线通知、网申攻略图解、HR官方答疑、 应聘笔试面试指导等各种求职信息,助你在面试路上披荆斩棘,通关获胜。 让我们·赢在201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客户“中银步步高”1号产品协议书(201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客户“中银步步高”1号产品协议书(模板) 甲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申请人 为保证乙方在甲方开办个人客户“中银步步高”1号产品的合法权利,规范业务管理,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个人客户“中银步步高”1号产品(以下简称:中银步步高1号产品)是指乙方与甲方签订协议后,在协议有效期内,当乙方指定的人民币个人活期存款账户(以下简称:签约账户)存款余额达到或超过甲方要求的存款金额并满足一定天数要求时,甲方将在保留原有人民币个人活期存款账户计、结息规则基础上,对于满足存款金额要求的日期,根据协议有效期内签约账户存款余额达到或超过甲方要求的存款金额的累计天数,给予对应的中银步步高1号收益。具体收益说明请见本协议第六条。 若乙方在协议未到期时提前解约,则协议有效期内签约账户仅按原有的人民币个人活期存款账户规则计、结息,不享受中银步步高1号收益。 本协议提及的“存款余额”,若无特殊说明,均指签约账户每日日终的存款余额。 第二条中银步步高1号产品支持个人人民币普通活期和个人活期一本通账户(人民币子账户),支持个人人民币储蓄账户和结算账户,不支持个人外币存款账户、个人支票账户。本协议后续条款提及的“活期存款账户”,若无特殊说明,均指本条款规定的可签约中银步步高1号产品的账户。 若账户处于冻结(包括金额冻结、账户借方冻结、账户贷方冻结、账户借贷方冻结、圈存)、已关户等非正常状态,不能签约中银步步高1号产品。 第三条乙方可根据需求办理其名下一个或多个活期存款账户的中银步步高1号产品签约、解约,以及签约/解约关系查询,但同一活期存款账户在一个协议有效期内只能签约一款中银步步高产品。 第四条办理中银步步高1号产品的签约、解约、查询时,应由乙方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账户配发的借记卡或存折到甲方网点柜台办理,如乙方委托他人代理,还须同时出具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若签约账户为无要求支取方式的,仅限至原开户机构办理;若签约账户为凭密码支取方式的,除个人人民币医保存款产品(含:单卡、单折、卡折合一)仅支持省内网点办理外,其它活期存款账户均支持在甲方联网网点办理。 第五条中银步步高1号产品签约、解约、查询等各环节均不收取手续费。

采购合同范本(完整版)

合同编号: 【XXX采购合同】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具体年份】年【具体月份】月【具体日期】签订地点: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示范文本,适用于一般商品的采购所订立的合同。 二、本合同示范文本所表述的“【】”和表格中的内容,请根据具体情况填写。 三、本合同示范为本所表述的“”中的内容,请根据具体情况填写;无需填写的,应当注明“无”的字样。 四、本使用说明、本合同示范文本所表述的“【】”的符号和所表述的“注释”部分,在具体订立合同时应当予以删除。 四、在具体订立合同时,可视情况在本合同范本中增加条款。

本合同由下列双方签署: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甲方和乙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货物名称、计量单位、具体规格型号、数量。 1.货物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执行。 2.货物的包装物的供应:包装物随货出售,由乙方负责货物包装物供应。乙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所需要的包装,以防

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货物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及长途运输。 二、交货规定 1.交货方法:由乙方送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有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双方协议执行); 2.运输方式:由乙方自行选择运输方式,运输及保险费用由【】负担。货物交付给甲方之前,货物相关全部风险由乙方承担。 3.交货地点: 4.交货日期: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天内完成交货,并附上双方约定的、记录货物相关事项的资料。。 5.当乙方不能按时交付全部或部分的货物,或者存在这种可能性时,乙方应及时将原因及预定交货日期通知给甲方,并按照甲方的指示,迅速制定必要的对策。 三、验收方法 1.所有货物由乙方送到交货地点且甲方确认收货后【】天内,由甲乙双方共同对货物的包装、外观、数量、商标、型号、规格及性能等进行验收,签署检验报告。如乙方未按约定到甲方指定地点参加检验的,应视为乙方对甲方单方检验的结果予以确认。验收标准执行合同规定的货物质量标准。 如发现乙方所交的货物有任何不符合合同规定之处,应做好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作为甲方向乙方提出维修或退换货的依据。 检验报告仅证明乙方所提供的货物截至出具检验报告之日时可以按合同要求予以接受,但不能视为乙方对货物存在的潜在缺陷所应付的责任的解除。此检验不作为对货物内在质量认定的依据。 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充分满足甲方使用的要求,确保供货货物的尺寸、规格、质量符合合同规定,甲方发出的询价函与乙方发出的报价书中规定的内容与合同具有同等的约束力。本合同内的货物质量保证期为【】月,自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质量保证期间如货物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维修或退换货,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天内免费派人维修、退换符合质量要求的货物。

银行分行风险管理工作要点

ⅩⅩ银行分行风险管理工作要点 一、工作指导思想 ⅩⅩ年,我行风险管理工作将深入贯彻落实省行风险管理会议精神和分行党委制定的工作方针和总体部署,强化主动风险管理,完善风险预警机制,进一步推进“风险关口前移”,逐步实现风险管理从以往简单、静态的状况向动态、精细化和复合式管理方面转化。以质量、效益为中心,提高授信客户综合回报和业务份额,以改善、提高授信资产质量,防控授信业务风险为核心,保证资产的长效安全性,以促进授信业务健康发展为目标,夯实风险管理和控制根基,使风险管理服务于业务部门和基层机构,加大培训力度,建设高素质、高水平的授信业务人员队伍,培育核心竞争力,力争发展上新台阶,实现授信业务高效、持续、健康发展。 二、主要任务指标 根据全行ⅩⅩ年度综合经营计划,ⅩⅩ年风险管理主要经营目标为: 人民币公司贷款(不含票据)新增12.5亿元; 化解不良资产6950万元; BB级(含)以上客户占评级授信客户的90% 不良贷款率控制在2.55%以下。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凝神聚力,大力发展优质资产业务,加快优质贷款投放步伐,扎实推进中小企业授信工作,优化和调整授信资产和收入结构,促进我行授信业务又好又快持续发展 1、在业务发展中不断优化调整授信资产结构,努力增加BB级(含)

以上客户在授信客户级别中的比重。新增授信主要投向存量授信分类为正常、信用等级在BB(含)以上客户,重点投向行业中具备产品优势、规模优势、成本优势和经营业绩优良的客户。 2、抢抓机遇,提前谋划,狠抓贷款投放和项目储备,争取提前实现全年贷款投放总目标。ⅩⅩ年贷款投放总体目标:确保新增贷款12.5亿元,力争投放15亿元,具体分解目标和时间进度:一季度确保新增贷款投放5亿元,力争投放6亿元;二季度确保新增贷款投放1.5亿元,力争投放2亿元;三季度确保新增贷款投放5亿元,力争投放5.5亿元;四季度确保新增贷款投放1亿元,力争投放1.5亿元。 一是要将去年结转而来的一批已批未放的授信项目提前释放出来,确保贷款早投放、早见效。2006年,我行已批未放授信项目13个,涉及金额58.55亿元,主要有邯钢西扩项目24亿元、青兰高速二期18.8亿元,龙山电厂一期3.8亿元,具体清单如下:

2017中银保险有限公司春季招聘175公告(西安)

2017中银保险有限公司春季招聘175公告(西安)中银保险有限公司 中银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保险”)是中国银行的全资子公司,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于2005年1月5日成立的非寿险公司,注册资本45.3508亿人民币,总部设在北京。截止2015年12月末,中银保险拥有总资产118.97亿元,在全国24个主要省、市、自治区设有135家分支机构。中银保险是中国银行综合经营战略和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秉承中银集团“承担社会责任,做最好的银行”的战略目标,通过共享中国银行的品牌、渠道、客户、技术、人才等资源,采用银行保险创新经营模式,以客户为中心、以科技为引领、以创新为动力、以规范经营为宗旨,坚持走“专业、精干、特色”的发展道路,致力于打造技术领先、服务一流的保险品牌,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做最好的银行保险公司。中银保险凭借稳健的经营策略,规范的内部管理,充足的偿付能力以及良好的股东背景,在为股东、员工、客户创造价值的同时,积极践行中银文化,履行社会责任。2013年、2014年被分别评为“2013年度最具成长价值保险公司”、“2014年度中国价值成长性十佳保险公司”,2015年、2016年连续两年被“标准普尔”授予A-评级。 招聘人数:175人 管理及技术类岗位 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春季招聘条件》基础上,满足: 1、全日制本科生以上学历,经济类、工商管理类、法学类、电子信息类、机械类及医学类专业; 2、原则上要求家庭或生活基础在申报的工作地点; 业务拓展类岗位 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春季招聘条件》基础上,满足: 1、全日制本科生以上学历,经济类、工商管理类、法学类、电子信息类、机械类及医学类专业; 2、原则上要求家庭或生活基础在申报的工作地点; 点击报名>>>2017中国银行春季校园招聘报名入口 申请流程: 第一步:在左侧机构列表中,请选择您要应聘的一个分支机构; 第二步:在您阅读完该机构简介及职位描述后,点击页面下方的“申请该职位”按钮。 同一家一级机构仅能申请1个岗位,每人最多可申请2个岗位。

中国银行基本情况

中国银行基本情况 1912年2月,经孙中山先生批准,中国银行正式成立。从1912年至1949年,中国银行先后行使中央银行、国际汇兑银行和外贸专业银行职能,坚持以服务大众、振兴民族金融业为己任,稳健经营,锐意进取,各项业务取得了长足发展。新中国成立后,中国银行成为国家外汇外贸专业银行,为国家对外经贸发展和国内经济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1994年,中国银行改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2003年,中国银行开始股份制改造。2004年8月,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挂牌成立。2006年6月、7月,先后在香港联交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挂牌上市,成为首家在内地和香港发行上市的中国商业银行。2008年,中国银行作为北京奥运会和残奥会唯一银行合作伙伴,为奥运盛会的圆满举行提供了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 中国银行是中国国际化和多元化程度最高的银行,在中国内地、香港、澳门、台湾及37个国家为客户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主要经营商业银行业务,包括公司金融业务、个人金融业务和金融市场业务,并通过全资附属机构中银国际控股集团开展投资银行业务,通过全资子公司中银集团保险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和联营公司经营保险业务,通过控股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基金管理业务,通过全资子公司中银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从事直接投资和投资管理业务,通过中银航空租赁私人有限公司经营飞机租赁业务。按核心资本计算,2009年中国银行在英国《银行家》杂志“世界1000家大银行”排名中列第十一位。2011年和2012年,中国银行连续两年成为新兴市场经济体中的唯一入选全球性系统重要银行的金融机构。2012年末,中行资产总额达到12.68万亿元。 在一百年的发展历程中,中国银行始终秉承追求卓越的精神,将爱国爱民作为办行之魂,将诚信至上作为立行之本,将改革创新作为强行之路,将以人为本作为兴行之基,树立了卓越的品牌形象,得到了业界和客户的广泛认可和赞誉。面对新的历史机遇,中国银行将积极推进创新发展、转型发展、跨境发展,向着建设国际一流的大型跨国经营银行集团的战略目标不断迈进。 中国银行发展战略 核心价值观追求卓越诚信绩效责任创新和谐 战略目标 追求卓越持续增长建设国际一流的大型跨国银行 战略定位 以商业银行为核心。多元化服务、海内外一体化发展的大型跨国银行 商业银行业务是中国银行的传统主营业务,包括公司金融业务、个人金融业务及金融市场业务(主要指资金业务)。 11月12日,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金融行动机构“2013年可持续金融全球峰会”在北京开幕,中国银行以“绿色赞助商”身份赞助支持了该峰会。 [2013年]中国广告协会“中国广告长城奖” [2013年]美国通讯公关职业联盟“年度报告综合类评比金奖” [2013年]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年会“国有上市企业社会责任榜百强企业” [2013年]《贸易金融》杂志“中国最佳贸易融资银行” [2013年]《银行家》、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最佳金融企业形象奖”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施工合同版

广东省建设工程 标准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发包人: 承包人: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合同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规模: 结构形式: 工程立项、规划批准文件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拟从年月日开始施工,至年月日竣工完成。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合同总价(大写): (小写):。 项目单价:□详见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书(招标工程); □详见经确认的工程量清单报价单或施工图预算书(非招标工程)。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合同的文件及其优先解释顺序和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款赋予的规定一致。 七、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1条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承诺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九、发包人承诺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限和方法支付工程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十、合同生效

订立合同时间:年月日 订立合同地点: 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采购合同

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采购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下列产品买卖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充分、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恪守履行。 1. 品名(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及质量保证期: 详见产品清单 2. 产品的质量应当符合下列标准: 3. 合同总价款: 大写:,此价格为含税价。 4. 付款方式: 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90%的货款前,乙方应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甲方在乙方提供发票日当月月末起

第30天支付合同价款。 5. 验收及包装: 5.1 乙方交付产品时,应当同时提供《产品合格证》、《操作说明书》及有关技术资料。 乙方交付产品后,甲方应在日内对设备的表面状况、型号、规格、数量进行初步验收。对于产品的隐蔽性瑕疵或缺陷,甲方可在质保期内提出质量异议。 5.2 验收标准和方法: 5.3 包装方式为:包装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及要求,如无相应的国家和行业标准,则由乙方自行决定包装方式,但应确保产品的安全正常使用。 包装物如需回收,乙方应在货物交付之前向甲方书面说明,回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 交付地点: 甲方所在地(或指定地点)。 7. 交付日期: 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天内交货(或合同签订后天内交货)。 8. 运输及风险负担: 乙方负责产品的运输,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货物终验收合格前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9. 售后服务: 在质量保证期内,设备出现质量问题或技术故障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无条件到甲方处进行免费维修、更换损坏零部件。甲方出现技术问题向乙方咨询的,乙方应提供技术支持。质量保证期满后出现质量问题或技术故障的,乙方应以成本价格继续提供服务。违反本条约定的,每次按质保金的5%支付违约金。 10. 违约责任: 10.1 乙方交付的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支付不符约定产品金额的20%的违约金;如与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产品相互依存或影响其他产品使用的,应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的违约金。

农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GDHT026 农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发包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住所地/居住地: 联系人: 电话: 微信号: 电子邮箱: 乙方(承包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住所地/居住地: 联系人: 电话: 微信号: 电子邮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双方经友好充分协商一致,自愿达成如下合同,双方共同信守。 一、工程项目概况 第一条本合同所涉工程项目如下: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 (四)承包方式: 二、工程期限 第二条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第三条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一)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二)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次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停水停电2天以上; (三)不可抗力及风雨雪等不能施工的恶劣天气; (四)甲方未按时拨付工程款超过15天或未按合同规定提供相关材料、设施; (五)合同规定或甲方代表同意工期顺延的; (六)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其他延停工。 第四条因乙方原因造成施工延迟的,不得请求顺延工期。 三、工程价款、履约保证金及付款方式 第五条本合同价款采第种方式确定。 (一)采用固定价格的,合同价款包括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为: (二)采用可调价格的,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为: (三)采用成本加酬金的,有关成本加酬金的约定为: 第六条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第七条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方式: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为保证乙方各阶段工作完成情况符合双方约定,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元(大 写:元),双方约定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保险公司名单

保险公司名单 一、保险集团控股公司(8家) 1、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 2、中国保险(控股)有限公司 3、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4、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 5、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中华联合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8、阳光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财产险保险公司(44家) 1、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2、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3、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4、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5、太平保险有限公司 6、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7、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8、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9、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0、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1、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2、中银保险有限公司 13、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4、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5、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6、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7、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8、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9、民安保险(中国)有限公司 20、华农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1、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2、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 23、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4、美国美亚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 25、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6、美国美亚保险公司广州分公司 27、上海安信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8、美国美亚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 29、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30、美国美亚保险公司佛山分公司 31、美国联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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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版采购合同范本

通用版采购合同范本 General procurement contract model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合同编号:XX-2020-01

通用版采购合同范本 前言:采购合同是企业供方与分供方,经过双方谈判协商一致同意而签订的“供需关系”的法律性文件,合同双方都应遵守和履行,并且是双方联系的共同语言基础。签订合同的双方都有各自的经济目的,采购合同是经济合同,双方受“经济合同法”保护和承担责任。本文档根据采购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 分协商,特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品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 _______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按企业标准执行。 (4)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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