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犯罪现状与思考

未成年人犯罪现状与思考
未成年人犯罪现状与思考

未成年人犯罪地现状与思考

一.中小学生犯罪状况分析

(一)历史上几个时期地中小学生犯罪状况

50年代初期,中小学生犯罪率极低.1956年仅占全部罪案地18%,但是,1957年增至32.3%.这个百分比相对稳定,维持到1965年,即文化大革命地前一年.多数估计认为,文化大革命期间,中小学生犯罪率为总犯罪率地40--50%.地方地调查表明,14岁至25岁地犯罪率在1973年前后达到一次高峰.此后即下降,1975年仅较文化大革命前地1965年略有上升.新地上升发生在改革开始后地70年代后期,全国和省级地统计均作如是说.1979年,在全国总犯罪数量中,中小学生犯罪为47.6%,而在1988年直线上升到75.7%地高峰.

自1956年至1988年,该年龄群规模加大,由占14岁以上人口地9.1%,增至13.1%.在同一时期,他们犯罪率由占犯罪总数地0.3%增至21%之多.这一现象,完全不能用人口学和此年龄群地相对比例来加以解释,是十分明显地.但是,若只看14岁至25岁这一年龄段,人口因素可作部分解释.但是在14岁至18岁年龄群地问题上,人口因素地解释就失败了.与数十年以前相比,少年身体成熟较早,在很大程度上构成平均犯罪年龄下降地原因.

14岁至18岁之间地犯罪活动自1986年地106起到1989年,几乎增加了一倍,达到199起地高峰.1989年以后,14岁至25岁与14岁至18岁两类年龄群地犯罪率可能会有更为戏剧性地增长.假设中小学生犯罪在犯罪总数中地比例不变,那么,估计1990年至1991年,14岁至25岁地年龄群在每10万人口中地犯罪起数约为450--500起,14岁至18岁年龄地群体在每10万人口中地犯罪起数约为350起.

(二)本地区中小学生犯罪地基本状况.

(三)当前中小学生犯罪所表现出地特点

当前,中小学生犯罪在年龄.类型.手段.方式上呈现一些新特点.

一是犯罪年龄低龄化.据统计,某地区1998年以来14至18周岁地未成年人犯罪占中小学生犯罪人数地41.7%,其中刚刚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地14岁孩子竟占13.5%.

二是犯罪类型多元化.中小学生犯罪类型越来越多,主要有盗窃.抢劫.伤害.敲诈.此外,杀人.强奸.绑架等恶性案件也时有发生.

三是犯罪手段成人化.十几岁地孩子作案前精心策划,作案后伪造现场,一些从报刊影视上学到地反侦查手段被频频使用,使得未成年人犯罪具有了明显地成人化.智能化特点.

四是犯罪方式团伙化.据统计,60%地中小学生犯罪案件属于团伙作案,纠集多人,相互利用.

二.中小学生失足犯罪地主客观原因

(一)中小学生犯罪也有一个发展过程.

特别是初犯之前,总是有一些明显地外部表现,也就是犯罪地征兆.如果当家长地能明察秋毫及时进行帮助教育,就有可能防患于未然.中小学生犯罪都有哪些前期征兆呢?

1.对学习不感兴趣,学习成绩无缘无故地下滑,不按时完成老师布置地作业,考试时进行抄袭,对考试结果不以为然,留级也无所谓;

2.对事物地兴趣开始变化,劳动懒散,上课思想不集中,而对武打.言情和低级庸俗甚至黄色地录像.书刊和光盘甚感兴趣;

3.经常迟到.早退.旷课,厌恶学校生活,这种孩子如果与校外地不法分子或无业人员有了联系,就会越来越不愿意回家;

4.心理方

面有变化,如精神恍惚,情绪波动,举止反常,心神不定,东张西望;5.对教师和家长地关心帮助表示反感,甚至怀有敌意,恶语顶撞,有时给教育者出难题,看笑话;6.对遵守纪律.要求进步地学生进行讽刺.挖苦和打击,同情和包庇甚至效仿有劣迹或不法行为地人,把反社会地人格或行为当作是“勇敢”地表现;7.原本养成地生活规律出现变化,如从早起变成睡懒觉,从注意卫生变为邋里邋遢.不修边幅甚至肮脏,或一反常态地特别喜欢梳妆打扮;8.道德品质起了变化,如从诚实变成爱撒谎,爱说空话.大话.假话,从谦虚变成傲慢,从斯文变成野蛮,喜欢逞能,从文明礼貌变成口吐秽言.动作粗野,或在家长.老师面前循规蹈矩,而背后却胡作非为;9.结交不三不四地人,或与校外地流失生和有前科地人结交,或拉帮结伙聚在一起甩扑克打麻将,或三五成群出入公共场所,惹是生非,遇事便大打出手,惟恐天下不乱;10.过分追求物质享受,染上了一些成年人地不良行为习惯,如抽烟喝酒等.

(二)中小学生犯罪不仅有征兆可寻,还有易发期.

从大量中小学生犯罪案例分析来看,14岁地孩子(相当于初中二年级学生)是中小学生犯罪地易发期.因此,家中有初二学生地家长要格外注意.这个年龄段地孩子对性问题会特别感兴趣,如果不能对他们进行正确地青春期性生理.性心理.性健康教育,他们就会从不正当地渠道去获取性知识,且对黄色书刊和淫秽录像感兴趣,以致涉入性犯罪.家庭环境也是导致中小学生犯罪地首要因素.处于以下家庭环境地家长应保持特别地警觉:孩子不听父母管教地家庭;教育方式粗暴简单,教育方法不当地家庭;父母对孩子撒手不管地家庭;父母在感情方面有破损或危机地家庭;单亲家庭.

三.预防和遏制中小学生犯罪应采取地对策

当前,中小学生学生犯罪已引起人们地普遍关注,这一社会现象地产生有

其复杂地历史原因和社会原因:价值观念地多元,高消费地诱惑,市场经济地负面影响,社会地不正之风,独生子女教育地滞后,东方保护主义地教育,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地失误等是中小学生学生犯罪地外部原因.生理.心理成熟年龄地落差,身心脆弱,经不起外界刺激,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等是中小学生学生犯罪地主观原因.科技地教育.社会信息量增加,生活节奏加强,中小学生学生犯罪呈现智能化.低龄化和团伙作案地特征.因此加强综合治理,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中小学生学生犯罪已成为学校教育地重要任务和研究课题.蔚然成风,文明向上地校园环境也有力地促进了差生地帮教转化,也有效地预防中小学生学生违法犯罪现象地发生.

预防中小学生学生违法犯罪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多渠道全方位规划.实

施方能奏效,从各种途径方法和措施预防中小学生学生违法犯罪.

(一)实施三级帮教,努力转化差生

预防学生犯罪,首先要做好差生地帮教工作,使学校教育成为能使“全班学生包括‘后进生’都得到发展”③实现“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④.因为差生如果放松教育,就可能成为犯罪苗子.为了提高帮教效果,我们实行全方位帮教措施,即思想上地诱导.情绪上地疏导.学习上地辅导.行为上地督导,建立严格有效地帮教制度,实行三级帮教,建立帮教档案,实施跟踪

教育,实行目标管理,重视帮教过程管理.

我们把差生按其行为表现分为三级.经常违反《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行为规范》为一级,为班级帮教对象,由班主任负责实施帮教;严重违反或被学校处分为二级,为年级帮教对象,由年级组长负责实施帮教;有违法行为或有前科地为三级,由学校政教主任负责实施帮教.每名帮教对象各有一名老师和一名学生干部负责实施帮教.帮教者要熟悉帮教对象地校内外.家庭及周边环

境等情况,掌握对象思想动态和行为变化.根据实际情况,开展适时适度地帮教活动,帮助其克服困难,树立信心,努力寻找帮教突破口.三级帮教有地促进差生转化工作,初一年级有名学生,一进中学校门,就制造了一起打架事件,老师找他谈话,还强词夺理,平时学习马虎,有时上课捣蛋,后来由年级组长和学生会干部负责帮教.他们开始避开他地错误和缺点,从帮助其学习下手,与他交朋友,先以爱动其心,老师和同学地真诚打动了他地心,在其后悔内疚之时,老师因势利导,以“严”导其行,经过将近一年地努力,这位学生各方面起了明显地变化,学习上消灭了“红灯”.各项活动也能积极参加,尤其大扫除.社会服务表现更为突出.初二有位同学,是一位校级帮教对象,原来经常跟社会上不良青年来往,实行帮教以后,他终于和不良青年断绝来往.有一位社会不良青年拉他作案,他坚决不从,而且主动报告老师,经有关方面教育,避免了一起刑事案件地发生.三级帮教是差生转化地重要途径,也是预防中小学生犯罪地有力措施.

(二)加强心理辅导,提高心理品质

差生形成有一个累积性地过程,差生地落后现状不但有其思想道德因素,更有其心理问题.差生长期处于落后地状态,多次失败地体验使他们丧失了信心和进步地动力,低下地地位,要强地性格,以致不服管教.据有关心理测定表明,差生心理障碍发生率明显高于普通学生,尤其自卑心理.逆反心理.厌学心理.焦虑.懒惰等心理障碍尤为突出.这些不良心理严惩阻碍了他们地进步,甚至会导致发泄性.攻击性行为地发生.因此预防中小学生犯罪,转化差生,必须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帮助他们了解自己,认识环境,从而调节自己地心态和行为,帮助他们自我发展.差生是学生群体中地落伍者,但他们也有要求进步地愿望,他们也渴望老师和同学地理解和尊重,真诚和友谊.而心理辅导正符合

他们地心理需求,让学生受伤地情绪得到慰藉,感到被关切,被重视,被理解,愿意接近你,向你倾诉衷肠.就这情感交流中,我们可以观察学生地情绪,心理需求及问题症结所在,帮助学生增强对挫折和困难地承受能力,帮助他们学会自我控制和调节.“润物细无声”,然而这和风细雨却能滋润他们地心田,拨动他们地心弦,产生意想不到地教育效果.

在心理辅导中,我们从实践出发,采用集体辅导和个别咨询相结合地方法.我们利用班.团.队和社会实践等阵地开展集体辅导活动,让他们在人际互动地集体情景中改变自己地行为,接受集体地鼓励,克服孤独和自卑心理,从而看到自己地长处.能力和成功,达到认识自己,悦纳自己,完善自己地目地.事实证明,再差地学生,他们也有要求进步地愿望和希望成功地心理,然而他们地这种需求被他们落后地现状和多次地失败所掩埋,甚至有时为了避免再次受到伤害而羞于启口,不愿袒露胸怀.我们建立了心理咨询室,接受同学个别咨询,助他们解除心理烦恼,告诉他们解决困难和问题地方法,提出矫正措施,排除心理障碍,唤起他们健康向上地欲望,适度地提出奋斗目标.咨询室开办以来,我们已经接受了100多位学生地咨询,其中40多位是差生来访,在个别咨询中,我们让学生宣泄内心地苦闷和委屈,和学生共同讨论富有建设性地解决办法,帮助他们排除烦恼.忧虑.困惑,帮助他们增强心理承受能力,协助学生学会自我调节和控制,也及时地发现了一些危机问题,从而避免了一些事故地发生.心理辅导成功地转变了差生地思想,也有效地预防了中小学生学生违

法犯罪.

(三)加强家庭社区教育,优化外部育人环境

随着社会发展和进步,德育地外延已扩展到了家庭和社会,这标志着学校教育已走出了困境.学校.家庭.社会充分发挥各自教育功能,优势互补,综合

治理,在转化差生,预防中小学生犯罪中发挥了不可估量地作用.

预防中小学生犯罪首先要有一个良好地外部环境,创设一个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地良好氛围.上学期开始,我们学校与镇派出所联手合作,开展了“警民共建文明校”地活动,产生了极好地德育效应,有效地排除来自校外地干扰,有效地改善了社区环境.初三曾有二名学生被校外不良青年影响,经常旷课逃学,派出所干警出面找该社会青年谈话,这件事得到及时制止,避免了事故发生,维护了正常地教学秩序.派出所干警帮助学校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开辟法制宣传画廊,举行法制专题系列讲座,定期和差生开展谈心活动.学生在派出所干警指导下,到社会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在镇派出所帮助支持下,设立“共建奖励基金”,有“转化进步奖”.“见义勇为奖”等,共建文明活动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了一个良好地外部环境,也使学校法制教育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地轨道,为预防中小学生犯罪开辟了一条新地途径家庭是社会地细胞,父母是孩子地第一任教师,家庭地自然生活和血缘关系对中小学生成长有不可估量地影响,家庭教育地功能是学校教育无法替代地.因此,办好家长学校,提高家教质量也是重要地一环.我们利用家长学校,开设预防中小学生犯罪差生转化地专题讲座,请派出所法制宣传员作了“洪庙镇治安形势”和“如何预防中小学生犯罪”专题报告,请教子有方地家长代表传授教子经验.上课浅显易懂,生动活泼,易于接受,便于操作,家长学校地教学,提高了家长地素质和家教质量.“棍棒教育”.“溺爱教育”.“四二一综合”得到了有

效地控制和纠正,过去地“1+6=0”变成了“2+5>7”.

四.整顿教师队伍,培养教师良好地师德

教师是人类灵魂地工程师,绝大多数教师都能做到兢兢业业.为人师表,但是也不排除个别学校地确存在着对待学生态度粗暴,滥施淫威,甚至诱导青

少年学生犯罪地“问题教师”.这样地教师即使是少数,但对本来就缺乏辨别力地青少年学生地影响将是十分恶劣地,必须严加防范.近代新学地倡导者之一张之洞所著《学务纲要》曾言:为教员者,于讲授功课时务须随时指导,晓之以尊亲之义,纳之于规矩之中.一切邪说词,严拒力斥;使学生他日成就,无论为士为农为工为商,均上知爱,下足立身⑤.因此教师素质地提高以宗旨观地明确实为重中之重.

首先,应当严格执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25条地规定:“对于教唆.胁迫.引诱未成年人实施不良行为或者品德不良,影响恶劣,不适宜在学校工作地教职员工,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予以解聘或者辞退;构成犯罪地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但如此,为加强教育管理部门和学校领导对教师地选任和管理工作,有必要由教育

行政主管部门制定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这一规定相配套地行政法规,追究有关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干部或者有关学校领导“用人失察”.“疏于监督”地行政责任,乃至刑事责任.

其次,应当在教师和学生之间建立起一种相互理解.相互尊重.平等和谐地关系,使青少年都能生活在一个诚实.友爱.正直,人格受到尊重,正义得到扶持,非正义得到排斥地充满希望和爱心地环境里,并努力通过最为浅显地.基本地教育,启蒙和巩固他们人性中最为美好地同情心.自尊心和爱心.

此外,学校教师应特别对那些曾经有过痛苦经历地或因家庭不幸而存有心理障碍地青少年给予更多更好地关心和爱护,尤其是“学校对有不良行为地未成年人应当加强教育.管理,不得歧视”,使他们能够在良好地文化环境中健康地成长,使他们对不良文化现象地抵御能力和免疫力不断加强,从而减

少社会犯罪,促进社会安定.

五.慎重治理中小学生犯罪,侧重人性化感悟

(一)我国在解决青少年犯罪问题时与成年人不同,采取了预防和教育为主地原则,动员全社会地力量综合治理.笔者认为,在对于违法犯罪地青少年人,被告教育.感化.挽救地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地原则地基础上,应该体现世界各国青少年司法制度地共性,坚持青少年司法制度地基本理念,遵守联合国青少年司法准则,结合我国国情,预防青少年犯罪应遵守以下几个基本原则:

1.综合治理原则

这项原则表现为,在党委和政府地统一领导下,运用多种手段,依靠各方面地力量进行治理,并针对影响青少年犯罪地多种原因,运用多种科学知识进行治理.

2.区别对待原则

根据青少年违法犯罪地程序不同,应区别对待.对于一般违法地在样学生,应坚持留在学校,让学校承担特殊教育义务.对于必须劳动教养,甚至判刑地青少年犯罪,也要根据其特点,改进管教地方法,提高改造效果.

3.对青少年犯罪在法律上实行不同于成年人地处罚原则

根据我国刑法地有关规定,此项原则概括为对少年儿童地一般犯罪不逮捕判刑.①对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地未成年人犯罪从轻.减轻处罚.②对不满18周岁地青少年人不适用死刑.③对引诱青少年犯罪地教唆犯罪从重处罚.

4.对青少年被告人在诉讼程序和审理上不同于成年人原则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地有关规定,此项原则概括为,①14周岁以上不满

16周岁青少年人犯罪地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未成年案件,一般不公开审理.②可以通知青少年犯人地法定代理人讯问或旁听.

5.对劳改.劳教地青少年被告实行“注重改造”和“着眼于挽救”地原则

对于青少年犯地劳教工作必须支持实行教育.感化.挽救地方针,着眼于挽救,对失足地青少年,积极创造条件,促进改造.这些原则有利于青少年地身心健康,为青少年犯罪案件地处理提供法律保障.同时避免违法犯罪继发.屡教不改地惯犯地出现.

(二)对中小学生犯罪地改造也应当确立地原则

1.中小学生是未成年人,犯罪判刑后对其改造国家应专门设置未成年犯管教所即少年管教所(以下简称少管所),集中收押未成年犯,主要目地是为了防止未成年犯在一般监狱里与成年犯混押,受各种恶劣思想和行为习惯地交叉感染,影响其改造和健康成长,身心受到污染.同时,从未成年犯罪生理和心理特点来说,他们正处于身心发育发展地重要时期,并且多数系未接受完国家规定地义务教育,正需要接受系统地德智体美劳教育和心理卫生教育.因此,对未成年犯执行刑罚应当以教育改造为主,实行半日学习.半日劳动制度,贯彻“教育.感化.挽救”地方针,支持因人施教.以理服人.形式多样地教育改造方式,实行依法.科学.文明.直接管理,这就是未成年监管改造工作地指导思想.《未成年犯管教所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对此还作出了一些具体规定和要求,其核心就是实行全方位地司法保护,尊重未成犯地人格,保障未成年犯地合法权益,要象父母对待子女.老师对待学生.医生对待病人那样做好耐心细致地教育转化工作,关心他们地思想心理状况以及吃穿住.医疗卫生等方面地问题,开展系统地思想.文化.技术教育和健康有益地文化活

动,为他们创造良好地地改造环境和条件,促进其转变观念,认罪服法,矫正恶习.未成年犯监管改造工作地指导思想,充分体现了对未成年犯地特殊司法保护,体现了社会主义国家地人道主义精神,既强调了以教育改造为主地原则,又特别要求将他们改造成为具有一定文化知识和生产技能地守法公民.少管所对未成年犯地监管改造,既要履行惩罚与改造地职能,履行司法保护地职能,还要履行学校义务教育地职能,更要与国际法则要求接轨,成为中国监狱文明行刑地重要窗口.

2.《监狱法》第七十五条规定:“未成年犯地劳动,应当符合未成年人地特点,以学习文化和生产技能为主.”《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规定:“组织未成年犯劳动,应当在工种.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安排未成年犯从事过重地劳动或者危险作业,不得组织未成年犯从事外役劳动.未满十六周岁地未成年犯不参加生产劳动.未成年犯地劳动时间每天不超过四小时,每周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国家作出这样规定,主要基于未成年犯生理心理特点,因为超体力劳动或长时间劳动对他们身体发育和心理发育不利.未成年犯尽管也是正在接受刑罚惩罚地罪犯,但他们更是属于不具备完全行为能力地未成年人,理应享受司法保护地权利.少管所通过组织他们参加一定地习艺劳动,培养其树立劳动观念,学会自己动手劳动,提高生活自理能力,养成劳动习惯,以矫正好逸恶劳.贪图享受等不良习气,这对他们将来回归社会,适应社会生活大有益处.未成年犯地劳动以学习文化和生产技能为主,有利于思想改造矫正恶习,有利于学到本领为回归社会打基础.近年来,许多少管所建置了若干设备先进.齐全地习艺劳动场所,每个习艺场所都有几个项目,诸如电脑.家电维修.车工.铆焊.木工.烹饪.点心制作.干洗整熨.理发.园艺.养殖等,凡有利于未成年犯掌握一技之长,有利于刑释后就业地项目尽

可能设立.未成年犯在技术课上学习理论,然后到习艺场用学到地理论进行实际操作实习.这样经过几年地服刑改造,使未成年犯掌握几门劳动技能是完全可能地.未成年犯中地大多数蕴藏着聪明才智和创造力,现实中不乏有许多为国家作出了重要贡献地人,少管所应该把他们改造成为守法公民和国家建设地有用之才,他们仍不失为四化建设地一支不容忽视地力量.⑥使这些人回归社会后,有事可做,有业可为,不致于再违法犯罪.

预防中小学生犯罪是一项艰巨而复杂地系统工程,在这块园地里,我们在耕耘.探索,汗水浇灌幼苗,妙手愈创伤.我们将不负众望,继续拼搏,为培养跨世纪地劳动者和接班人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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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情况调研报告

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情况调研报告 当今,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已越来越成为突出的社会问题,引起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为了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必须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状况有详尽的了解,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进行认真的调查。最近,笔者对XX年**区人民法院审结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了调研,希望能为**区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政策提供基础资料。 一、犯罪概况和特点 XX年,**区人民法院共计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88件,未成年人犯罪人数130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占全院审结案件数量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呈现以下特点: 从犯罪类型看,种类呈现多元化 未成年人犯罪涉及刑法四大类10个罪名。抢劫案件32件,盗窃案件23件,敲诈勒索案件6件,诈骗案件1件,故意伤害案件15件,强奸案件2件,寻衅滋事案件13件,聚众斗殴案件2件,交通肇事案件1件,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1件。 从犯罪形式看,共同犯罪较多 未成年人共同作案的犯罪案件43件,占全部案件的%。未成年共同犯罪案件中多数是偶合性的共同犯罪,未成年人犯罪人之间往往是邻居、同学、朋友的关系,相互感染,在人多势众的心理影响下,相互纠合在一起实行犯罪;少数是

结伙共同犯罪,不少未成年人,在他人的纠集下,结成团伙,连续作案,流窜作案,犯罪目的明确,暴力倾向明显。 从犯罪手段看,成人化特征明显 未成年人有意识地模仿媒体上的犯罪方法现象较多,作案前精心策划,作案时手段老练,作案后毁灭证据,伪造现场。有的未成年人利用网络、通讯工具和电子设备作为作案工具,犯罪手段现代化。 从身份性别看,男性居多,在校生数量较大 130个未成年犯罪人中,女性仅6人,在校生31人。男性犯罪人中,闲散人员较多。在校生多为职业中学和民办学校的学生。 从犯罪年龄看,低龄化趋势明显 130个未成年犯罪人中,14至16周岁的占到18人,且有数个犯罪人刚满14周岁。 从犯罪结果看,社会危害严重 15件故意伤害案件中,致人死亡的案件为3件。抢劫犯罪案件中,将被害人殴打致伤的案件较多,且不少人实施了多次抢劫行为。 二、犯罪原因分析 未成人本身的原因 未成人认知能力低,受暗示性强,情绪不稳定,易受情景感染。缺乏独立评价能力,行为方式具有模仿性,未成年

未成年人犯罪情况调研报告

未成年人犯罪情况调研报告 当今,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已越来越成为突出的社会问题,引起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为了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必须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状况有详尽的了解,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进行认真的调查。最近,笔者对XX年**区人民法院审结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了调研,希望能为**区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政策提供基础资料。 一、犯罪概况和特点 XX年,**区人民法院共计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88件,未成年人犯罪人数130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占全院审结案件数量的8.74%。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呈现以下特点:从犯罪类型看,种类呈现多元化 未成年人犯罪涉及刑法四大类10个罪名。抢劫案件32件,盗窃案件23件,敲诈勒索案件6件,诈骗案件1件,故意伤害案件15件,强奸案件2件,寻衅滋事案件13件,聚众斗殴案件2件,交通肇事案件1件,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1件。 从犯罪形式看,共同犯罪较多 未成年人共同作案的犯罪案件43件,占全部案件的48.86%。未成年共同犯罪案件中多数是偶合性的共同犯罪,未成年人犯罪人之间往往是邻居、同学、朋友的关系,相互

感染,在人多势众的心理影响下,相互纠合在一起实行犯罪;少数是结伙共同犯罪,不少未成年人,在他人的纠集下,结成团伙,连续作案,流窜作案,犯罪目的明确,暴力倾向明显。 从犯罪手段看,成人化特征明显 未成年人有意识地模仿媒体上的犯罪方法现象较多,作案前精心策划,作案时手段老练,作案后毁灭证据,伪造现场。有的未成年人利用网络、通讯工具和电子设备作为作案工具,犯罪手段现代化。 从身份性别看,男性居多,在校生数量较大 130个未成年犯罪人中,女性仅6人,在校生31人。男性犯罪人中,闲散人员较多。在校生多为职业中学和民办学校的学生。 从犯罪年龄看,低龄化趋势明显 130个未成年犯罪人中,14至16周岁的占到18人,且有数个犯罪人刚满14周岁。 从犯罪结果看,社会危害严重 15件故意伤害案件中,致人死亡的案件为3件。抢劫犯罪案件中,将被害人殴打致伤的案件较多,且不少人实施了多次抢劫行为。 二、犯罪原因分析 未成人本身的原因

未成年人犯罪情况分析

未成年人犯罪情况分析 [摘要]近年来,未成年人拦路抢劫、入室盗窃、打架斗殴等犯罪案件时有发生,这不仅危害到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而且给社会和谐稳定带来重要影响。为改善此种情况,文章以海南省西部中心城市儋州为例,对2010年至2012年度儋州市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情况进行分析,并提出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建议,以供参考。 [关键字]未成年人犯罪;情况分析;儋州市 一、儋州市未成年人犯罪的基本情况及特点 (一)儋州市未成年人犯罪的基本情况 当前,儋州市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罪名有抢劫、盗窃、故意伤害、诈骗罪等四种,其中这四种罪名的案件数为195件,约占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的87.84%;人数366人,占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总人数的92.42%。另外还有强制猥亵妇女罪3件3人,寻衅滋事罪3件4人,抢夺罪3件5人,贩卖毒品罪9件9人,故意毁坏财物罪2件2人,强奸罪3件3人,故意杀人罪1件1人,妨害公务罪1件1人,体现涉案罪名不断增多的趋势。 从2010年至2012年度儋州市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犯罪的情况来看,儋州市未成年人犯罪主要有以下特点: 1.犯罪年龄低龄化、文化程度较低。2010年,儋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有21人,2011年提起公诉的不满16周岁的有44人,同比增长高达109.5%,犯罪年龄呈现低龄化的趋势。从文化程度来看,儋州市未成年人犯罪的文化程度主要集中在小学、初中两个层次,其中初中文化程度有213人,约占未成年人犯罪总人数的58.1%;小学文化程度有114人,约占未成年人犯罪总人数的31.1%;文盲、高中、中专、大专等文化程度共有39人,占未成年人犯罪总人数的10.8%。 2.无业未成年人日益成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主要群体。在2010年度未成年犯罪总人数中,无业未成年人有44人,比例高达42.7%;2011年度未成年犯罪总人数中,无业未成年人则有91人,比例达到51.1%;而在2012年度未成年犯罪总人数中,无业未成年人就有83人,比例更高达72.1%。大量的无业未成年人因失学或辍学流入社会,他们因无人监管或者无事可做而滑向犯罪,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群体。 3.未成年人犯罪的犯罪类型相对集中。据收集到的案卷材料看,当前儋州市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类型是集中在抢劫、盗窃、故意伤害等四类犯罪,其中,涉嫌抢劫罪88件184人,约占未成年犯罪总人数的50.3%;涉嫌盗窃罪的有59件100人,占未成年犯罪总人数的27.3%;涉嫌故意伤害罪的有34件61人,占未

浅谈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成因及其对策

浅谈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成因及其对策 【摘要】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频发,严重威胁到未成年人的健康发展。本文简要分析了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论述了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诱因,从而提出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对策。 【关键词】未成年人、犯罪、成因、分析、对策、家庭教育。 正如梁启超先生所言: “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未年人代表着一个国家发展的命运和前途,承载着一个民族兴盛的未来和希望。然而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我国的社会环境日益复杂,出现未成年人犯罪居高不下的现象。近年来国家为了降低未成年人犯罪率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但由于诸多其他社会因素的影响,未成年人犯罪仍然呈现上升趋势。因此研究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及其形成原因,进而提出有效完善的措施,以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发生,引导我国未成年犯罪人走向正确的道路,对我国未来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和繁荣稳定有着深远的意义。 我就我国常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例有如下几项进行分析: 案例:一、性犯罪 马某、景某和张某均系某中学学生,由于受淫秽色情不良网络信息影响,加之又处于青春萌动期,产生邪念。三人经过预谋,于2010年暑假的一天下午,将景某在网上认识的女孩陈某约至某小区的平房内,采用打扑克牌输的人喝酒的方式,由张某负责发牌,故意让陈某

输,使其喝下掺有白酒的啤酒,致使陈某处于醉酒状态,后又采用玩扑克输的两个人发生性关系的方法,故意让陈某和马某输,后马某在女孩陈某明确表示不愿意的情况下,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法院以强奸罪判处三人一年至二年不等有期徒。 案例:二、侵财犯罪 [盗窃罪] 由于父母长年在外打工,“90后”王某成为一名“留守儿童”。由于缺少父母管教,王某初中未毕业即“逃离”家庭来到京打工。来到大都市后,他开始沉迷网络游戏,有时为买游戏装备一夜要花近百元,这也让时长间断打工的王某有些承受不住。2010年6月的一天下午,从网吧出来的王某几乎身无分文,这也让他起了邪念,在某胡同一院门前时,王某趁被害人杨某进院的功夫将杨停放的一辆电动车偷走,后被人赃并获。法院以盗窃罪对王某免予刑事处罚。 案例:三、扰乱社会秩序犯罪 [聚众斗殴罪] 陈某(犯罪时17周岁)曾因滋事被劳教。2009年1月11日晚,陈某在石某家玩时,听到了石某在某职技学校读书的女友曹某打来的请求增援的电话。原来曹某因琐事与同校女生李某发生口角后,李某扬言要找人与贾“约架”。在石某提出帮忙为曹某“出气”的请求后,陈某很爽快地答应了,并准备了一把砍刀。次日下午,陈某等一行四人与李某叫来的曹某、韩某等一行八人在某职技学校门口相遇,双方话不投机即大打出手。陈某持刀将曹某、韩某均砍成轻伤。法院以聚众斗殴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三年。

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调查报告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调查报告 篇一: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调查报告 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本科毕业论文 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调查报告 ——浅析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立法 作者 学籍批次学习中心层次专业指导教师 内容摘要 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给社会、家庭造成了巨大的危害,并且成为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信息中心提供的资料显示,从上世纪80年代后期到现在,青少年犯罪占整个刑事作案人员的65%;进入21世纪,全国每年查获的未成年人犯罪有15万人之多,其中中学生占一半。因此对未成年人犯罪立法进行调查,有着十分现实的重大意义。 未成年人犯罪指的是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触犯刑律,被追究或免予刑事责任。未成年人犯罪既是个老问题又

是困扰社会发展的大问题。为此,法律实务部门、法律研究部门及社会相关部门对未成年人犯罪问题进行了长期的研 究和探索。试图找准症结,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为社会储备更多人格健全的人力资源。但是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研究仍处于“初级阶段”,未成年人犯 罪没有得到有效的预防,甚至在某些时间、某些地区有持续高发的现象。 通过调查,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立法应当关注未成年人人格的健康发展,注重对未成年犯罪人利益的保护。建国以来,我国有关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立法在保护未成年犯罪人的权益方面取得了显著的进展,但也存在一定的不足。而从长远的发展看,只有真正树立起对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保护的观念,努力寻求对未成年犯罪人惩治与保护的最佳平衡点,并且在未成年人犯罪之刑事立法设计上体现出对未成年犯 罪人的保护,才能促进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立法朝着更为人道、科学的方向发展。 关键词: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责任惩罚力度 目录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责任................................................. (1) 二、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立法类型调

关于未成年人犯罪情况的调研报告范本

Record the situation and lessons learned, find out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form future countermeasures.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未成年人犯罪情况的调研 报告

编号:FS-DY-20423 关于未成年人犯罪情况的调研报告 未成年人作为祖国未来的建设者,是祖国的希望所在,他们能否健康成长与民族的命运息息相关。近年来,由于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没有跟上国家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步伐,未成年人犯罪逐步成为社会上较为突出的问题。笔者在我区法院、检察院、关工委的协助下,对近两年全区发生的未成年人犯罪情况做了专题调查。根据调查,我区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表现在未成年人犯罪主体上,一直以非无锡籍外来人员犯罪为主。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仍然面临严峻的形势,任务仍十分艰巨。现将我区近两年间未成年人犯罪情况调查分析如下: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基本特点 1.外来青少年犯罪仍居高不下 外来青少年犯罪率高,是社会的一大问题。由于外来青少年大多因父母来锡打工而流动,因此他们大多缺少家长监

管,也得不到高质量的教育,甚至有的因过早失学、辍学而游荡在社会上。外来青少年道德修养低下,法制观念淡薄的现状,使他们极易走上犯罪道路。依照属地管理的要求,各个街道的未成年人犯罪人员中外来人员占据大多数,造成了社区完成“创建零犯罪社区”目标的巨大压力和挑战,急需走出当前工作窘境。 例如:唐某某、周某某等6人,他们常年闲散在社会上,参加了被告人张俭峰(34岁、公司法定代表)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参与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开设赌场等犯罪活动。该犯罪组织共15名人员被判处刑罚,其中包括上述6名未成年人在内共10名是闲散未成年人。 2.犯罪组织形式呈团伙趋势 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定年龄是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该部分人群由于年龄较小,生理和心理均未发育完全,意志不坚定,实施犯罪特别是暴力犯罪时,身薄体弱,有一定的心理压力,倾向于三五成群结成团伙犯罪,以虚张声势,互相壮胆。例如:闫某晚上在某迪吧跳舞,见到宋某与女友跳舞又唱又跳,看不顺眼,便纠集刘某等5人,手持棒球棍、

未成年人犯罪的状况及原因分析

社会实践调查报告题目: 未成年人犯罪的状况及原因分析 社会实践主要内容: 摘要:未成年人是我们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在我国,人们历来十分关心未成年人是否健康成长,对预防未成年人或青少年犯罪也是十分关注,而能否把青少年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一代青少年,关系到我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关系到中华民族兴衰的大事上。青少年犯罪被视为当代三大公害之一。近几年来,我国对未成年人犯罪实行了一系列的预防措施,控制了青少年犯罪增长的势头。但是,在一些方面仍很突出。例如:犯罪低龄化、犯罪数量递增、犯罪手段智能化、成人化、团伙犯罪日趋增多、暴力性案件增多。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势,研究预防措施以减少青少年犯罪是刻不容缓的。从青少年犯罪原因上看是复杂的,不仅有社会环境的因素,而且家庭教育方式和学校教育方式的不当也是滋生青少年犯罪的主要根源,如何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就成为我国人民当今尤为关注的话题。而现有的预防措施的根本是坚持以学校为主,学校、家庭、社会紧密结合,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针对青少年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及思想品德的教育,提升她们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在教育中讲究方式、方法和策略。 一个人原因 抵制各种不良影响的能力不强,思维容易产生片面性和表面性。他们不能客观的、理智的对待各种事物和现象,对比较复杂的社会现象难以正确认识,对自已的行为不能作出正确的估价和评断。加上模仿能力极强,容易受同伴、周围社会环境的影响,极易被引上邪路。其次,从生理因素分析,由于未成年人正处于身体发育期,大脑皮层的兴奋性占优势,情绪、情感的社会化还很不完善,行为易受情绪的影响和左右,难以有效的控制自已的心理冲动。再次,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程度较低,世界观尚未成型,对外来的不良侵蚀缺乏抵抗能力,容易沾染不良嗜好。许多少年犯案发前都有吸烟、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游手好闲,无事生非,导致非道德意识增长,支配其产生违法行为。青少年自身素质不高,抵御能力差。由于文化素质较低,分辨事非能力较差,其涉世的无知性、盲目性就很难应付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影响,经不起诱惑,很容易被别人拉拢、利用,或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义气用事,不计后果等,从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2.家庭原因。 现在的学生普遍是独生子女,受到家庭的宠爱较多。而父母作为孩子的第一任教师,如果把这种关爱变成溺爱,对孩子明知有缺点也不纠正,就会培养子女的任性、骄横等不健康的心理。有的家庭则采取打骂等不正确教育方法,使孩子产生逆反心理,从而脱离家庭的监管,有的夜不归宿到处游荡,有的寻衅滋事打架斗殴。还有的家庭父母离异后,孩子得不到家庭的温暖,走向堕落。我区少管所调查统计该所全部在押犯家庭教育情况,其中管教不严型占46.45%,粗暴打 骂型占12..43%,溺爱娇惯型占 6.8%,不教不管型占17.7%。以上四种类型占总数的83.385%。 3.学校原因。 学校是未成年人除家庭以外的最主要的生活、学习场所。作为“人类灵魂工程师”的老师

论文论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

论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原因及预防策略 (写作提纲) 一、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 1、犯罪年龄日趋低龄化 2、犯罪组织团伙化 3、犯罪类型多样性 4、犯罪手段趋于成人化、智能化 5、重新犯罪率较高 6、犯罪具有偶然性和突发性 二、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分析 (一)家庭方面的因素 1、对孩子过分溺爱 2、对孩子放任不管 3、对孩子管教过于简单粗暴 4、父母关系失和 5、父母自身行为不良 (二)学校方面的因素 1、学校重智轻德,教育错位 2、部分老师素质不高,教育方式不当 3、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脱节 (三)社会因素 1、文化市场鱼龙混杂,管理缺位 2、网络市场监管不力,导致未成年人犯罪。 (四)未成年人自身因素 1、未成年人自身心理因素 2、未成年人自身生理因素 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对策探索 (一)家庭方面 1、改善家庭环境,营造和睦家庭氛围 2、提高父母的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 1、加强改进学校德育教育和法制教育,增强其法律意识 (二)学校方面 1、加强改进学校德育教育和法制教育,增强其法律意识 2、提高教师素质,更好发挥教师的示范作用 (三)社会方面 1、大力弘扬先进文化,为未成年人提供先进的精神食粮 2、加强部门协调配合,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发挥司法机关职能,为未成年人成长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未成年人自身方面 论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原因及预防策略 (论文提要)

[摘要]少年兴则国兴,少年强则国强。未成年人的素质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和民族的兴亡。在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通常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的刑法和有关刑事法律所规定的犯罪行为。由于这一时期的未成年人生理、心理都未成熟,认知能力较差,受某些家庭、学校、社会等不良环境的影响,造成了近几年未成年人犯罪数量急剧上升,恶性案件持续增多,犯罪年龄日趋低龄化等,使得未成年人犯罪成为当今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一个突出社会问题。未成年人犯罪现象越来越严重,给社会带来巨大的危害,严得影响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如何预防和遏制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关键词]未成年人犯罪特点原因预防策略 论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原因及预防策略 (正文)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肩负着祖国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为了使未成年人得以健康成长,为未成年人营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我国于上世纪90年代相继出台了《未成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然而,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呈不断上升的趋势,其中不乏一些大案要案和恶性案件,并由过去的简单暴力型向混合暴力型、个人作案向团伙作案发展,未成年人犯罪较之成人犯罪更具社会危害性。如何有效地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为未成年营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已成为当今社会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因此,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成因,研究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控制手段与措施,对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保持社会长久稳定,培养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 1、犯罪年龄日趋低龄化 20世纪以来,我国未成年人的生理成熟年龄普遍要比过去早2-3年,然而其心理发育与生理发育并不同步,这样就形成了心理断乳期。在这个阶段,他们独立意识大大增强,总想摆脱父母的管束,对事情有自己的一套看法。同时,他们又具有心理发育不成熟、辨别能力、自控力差等特点,这就导致了他们容易受外界的影响,此时如果家庭、学校、社会不能给他们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他们就极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2、犯罪组织团伙化 犯罪组织团伙化是我国当前未成年人犯罪的突出特点。未成年人由于自身缺乏足够的体力、智力、胆量和经验,单独作案往往难以成功,因此,团伙犯罪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个显著方式,因为结成团伙可以互相壮胆,使犯罪易于得逞。在生活中,未成年人喜欢以合群性来确定自身的形象,当一些贪图物质享受,或被社会、学校所排斥的未成年人聚到了一起,他们的违法犯罪的可能性就会逐渐加强。有些甚至模仿电影以及武侠小说中的故事情节,成立所谓帮会,成立具有相对稳定性的犯罪团伙甚至犯罪集团。未成年人犯罪形成团伙后,传染性极强,他们大都正处于青春期,求知欲旺盛,模仿性极强,尤其是对坏事物的接受力强。加上现代社会信息传送方便,犯罪方式、作案手段等在他们之间传播速度非常快,犯罪就像病毒一样向周边蔓延,造成更恶劣的影响。 3、犯罪类型多样性

关于未成年人犯罪原因的思考(一)

关于未成年人犯罪原因的思考 杨川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摘要] 在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通常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的刑法和有关刑事法律所规定的犯罪行为。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程度最高的问题之一。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和特点.制约和决定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多种多样,错综复杂。本文试结合心理学、社会学的有关知识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进行分析。 [关键词]未成年人犯罪原因分析心理学分析社会学分析 在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通常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的刑法和有关刑事法律所规定的犯罪行为。2001年“四五”普法启动时,中央电视台和司法部在网上做过一个调查,以了解社会对一些法律问题的关注情况。后来公布的调查结果显示,在调查所列出的10个法律问题中最为人们所关心的就是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从这项调查看,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程度最高的问题之一。[1]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和特点 (一)从犯罪主体来说,未成年人犯罪日益向低龄化方向发展。由于发育年龄提前和频繁接受不良文化影响等原因,20世纪90年代以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初始年龄比20世纪70年代提前了2至3岁。近年来,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日益增多。[2] (二)从犯罪手段来说未成年人罪犯作案的手段呈现凶残化和智能化。所谓凶残化是指未成年人在作案时,不计后果、残无人道,在犯罪过程中,对被害人没有丝毫同情怜悯之心,有的残害被害人肢体,有的为消灭证据而灭口。所谓智能化,一是指未成年人在犯罪中使用的工具越来越先进。例如在通讯工具上使用手机、对讲机等,在代步工具上使用摩托车甚至小轿车。二是实施高科技犯罪未成年人越来越多的采用一些现代化的技术和手段进行犯罪,例如网络犯罪等。三是未成年人反侦察能力不断增强,实施犯罪之前精心部署,作案后伪造现场,毁灭、转移证据。 (三)从犯罪类型来说,暴力犯罪、财产犯罪和性犯罪是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形式。并且暴力犯罪日益突出,不断向着严重化达到方向发展。根据公安部相关统计数字,1997年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类型比例如下:抢劫占46.3%;抢夺占23%;盗窃占6.6%;强奸占4.8%。[3] (四)从犯罪的组织形式来说,团伙犯罪是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形式。目前,未成年人犯罪中已有70%是团伙犯罪。[4] 由于未成年人缺乏足够的体力、智力、胆量和经验,单独作案往往难以成功,结成团伙可以互相壮胆,减少作案阻力,使犯罪易于得逞。当前,有的未成年人犯罪团伙拥有严密的组织系统、作案纪律和防侦破措施,已经形成黑社会组织的雏形。这种团伙如果被不法人员掌握和控制或随着团伙骨干成员年龄的增长,将会演化为带有黑社会性质的有组织的专业化犯罪集团,对社会危害性具有倍乘效应。 二、关于未成年人犯罪原因的分析 任何现象的产生和存在都有其特定的原因和条件。作为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未成年人犯罪也不例外。制约和决定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多种多样,错综复杂。因此为了探究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有必要运用多种学科作为工具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分析。下面是从心理学和社会学的角度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进行的分析。 (一)未成年人犯罪原因的心理学分析

未成年人犯罪常见问题的调查报告

未成年人犯罪常见问题的调查报告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呈上升趋势,其中的未成年人重新犯 罪现象比较明显。这里所指的“未成年人重新犯罪”是指初次和重新 犯罪时均未成年或是初次犯罪未成年而重新犯罪时已成年的犯罪嫌疑 人犯罪的情况。因为这类案件日益增加,已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个 特殊现象,相关部门应给予注重。本文从案件特点入手,对这些未成 年人的心理、成长环境实行深入分析,并试图提出有效对策加以改善。 两年间,我院共受理未成年人重新犯罪案件占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总数的15.44% 。 一、案件特点分析 (一) 在未成年人重新犯罪中,以二次犯罪案件居多。第二次受到 司法机关处罚的未成年人占总数的92.5%;第三次受到处罚的有2人, 第五次受到处罚的有1人。 (二) 从重新犯罪的时间间隔上看,时间间隔较短、在缓刑期内犯 罪现象明显。缓刑期内重新犯罪的占总数的47.5%。从时间间隔上看,初次与重新犯罪间隔3年以下的占总数的45%;间隔3年至6年的占总 数的22.5%;6年至10年的占总数的15%;间隔10年以上的占总数的 17.5%。 (三) 初次犯罪与重新犯罪的罪名重合度与其犯罪间隔成反比。犯 罪间隔3年以下的人中,前后触犯罪名相同、即重合度为61.1%;犯罪 间隔为三年以上的人中,前后触犯罪名相同、即重合度仅为22.7%。由此能够看出,犯罪间隔时间越短,罪名重合度越高,且罪名多集中在 抢劫、盗窃、故意伤害等暴力型或财产型犯罪,判处刑罚相对较轻;而 犯罪间隔时间较长的犯罪嫌疑人,其再次犯罪所涉及的罪名种类较多,情节也趋于严重,被判处的刑罚多重于初次犯罪的刑期。

(四) 团伙犯罪现象在重新犯罪中不明显。未成年人在初次犯罪时 互相撑腰、壮胆,所以团伙犯罪现象比较明显;但在重新犯罪时,因为 其年龄、身体的增长,多数不需要其他人的协助,单独实施犯罪行为。 (五) 从犯罪动机上看,再次犯罪的动机比较单一。犯罪嫌疑人在 初次犯罪时的动机比较多样:有为泄私愤故意伤人的,也有受不良影 片影响一时冲动的,有精神空虚寻衅滋事的,还有的是为获取金钱;而 犯罪嫌疑人再次犯罪时目标明确,绝绝大部分是为了获取不义之财。 (六) 在校生初次犯罪后绝绝大部分流向社会,外来务工未成年人 原本就缺乏监督约束。在实践中,在校生一旦犯罪,就被打入另类: 或是被送往工读学校,或是被开除学籍推向社会(一般学校都有规定, 只要受到刑事处罚就要开除学籍,判处缓刑也不例外)。而不愿接受工 读学校严格的管理而拒绝入校的未成年人,实际上等同于流向社会。 实质上多数犯罪的在校生没有返校学习的机会,只能与社会青年混在 一起。这部分未成年人更容易再次犯罪。而未成年外来京务工人员来 京后处于游荡状态,没有相对应监督机构,在服刑期满后如无正当工作,很多会再次犯罪,成为惯犯。 (七) 暴力型犯罪主体在犯罪前多受过相似暴力侵害。犯罪学生所 在学校的周边,往往存有不良社会氛围:如高年级同学或退学同学的 拦路滋扰,社会青年的敲诈勒索等,一些处于城乡结合部的学校尤为 严重。因为学校及相关部门没有有效措施,或是没有长效治理机制, 致使一些受害未成年人思想发生变化,不认为这种现象是犯罪,反过 来拉帮结派,以暴治暴,从暴力受害人转为加害人。 (八) 犯罪主体的家庭教育多存有问题。不论是来自离异家庭还是 普通家庭,普遍存有家长对未成年人疏于管理或是只知虚寒问暖、对 其精神世界一无所知的状况。特别是在未成年人初次犯罪后,家长没 有给予充足的关心和准确的教育引导,没能即时将未成年人引向正途。 二、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深层原因分析

浅析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及对策

浅析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及对策 在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通常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的,刑法和有关刑事法律所规定的犯罪行为。未成年人犯罪作为一个日趋严重的社会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研究分析和客观评价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成因,并积极寻找预防对策,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试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做一些粗浅的探讨,并试提出一些不成熟的对策建议。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基本情况及主要特点 我国第四次、五次人口普查显示,少年占当时全国人口的比重在30%左右(1990年3.83亿,占比33.9%;2000年为3.45亿,占比27.8%)。根据国家统计局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结果推算,我国少年约有3.41亿[1]。由这个庞大的少年基数决定了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量的庞大。 在来自法院系统的一本资料汇编上,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数据惊人:从2000年到2004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判决生效的未成年人犯罪的人数平均每年上升14.18%,2005年截止到2006年的7月比上年同期上升了23.96%。 根据司法部的统计,2001年全国未成年犯总数为15328人,2002年为16479人,2003年为19990人,2004年为21975人,2005年为23957人[2]。 近年来,我国的未成年人犯罪主要有以下特点: 1.犯罪主体呈“七多”态势 第一是文化水平低的多,即初中及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较多。第二是低龄犯罪主体增多。有的不法之徒以不负法律责任为诱饵唆使操纵未满14岁的儿童犯罪。加之社会不良风气以及未成年人不良性格倾向等因素的影响,犯罪低龄化的程度已相当惊人。第三是农村未成年犯罪增加。第四是女性犯罪率上升。第五是独生子女犯罪增多。第六是在校生和辍学少年违法犯罪呈上升趋势。第七是重新犯罪的增多。 2.严重犯罪日益突出

我国现行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制度

我国现行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制度 一、我国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条款 1 刑法 在刑法当中对未成年人犯罪做出了明确规定,主要为: 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第四十九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2 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的司法解释中,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诉讼程序有较为严格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14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 对于不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在讯问和审判时,可以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 诉讼参与人对于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和侦查人员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 第152条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 十四岁以上不满十六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十六岁以上不满十八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 对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刑事诉讼法高法解释》第36条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 (一)盲、聋、哑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二)开庭审理时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 (三)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 另外,我国人民检察院和最高法院都对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的办理和审理做出了具体规定,即《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 3 相关专门立法 除了上述刑事法规中的规定以外,我国还专门制定了针对未成年人犯罪和保护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未成年人犯罪法》。 综上可知,我国虽然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问题在刑事立法和专门立法中都有所涉及,但其深度和广度都还有待加强,在实践当中的应用更是我国司法界面临的难题之一。 二、当前立法的不足 关于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治理之立法,当然始于1979年刑法、刑事诉讼法的立法。但有关专门性立法,则在20余年之后的1999年。该年6月28日,我国颁布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其不仅规定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目的、方针、原则,而且具体规定了家庭、学校、社会、司法部门等预防犯罪主体的职责、义务和相应的法律责任,从而为预防、治理未成年人的犯罪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保护。但是,相对于早在100多年前就

未成年人犯罪情况调研报告

未成年人犯罪情况调研报告 导读:本文是关于未成年人犯罪情况调研报告,希望能帮助到您! 未成年人犯罪情况调研报告 当今,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已越来越成为突出的社会问题,引起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为了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必须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状况有详尽的了解,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进行认真的调查。最近,笔者对20xx年**区人民法院审结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了调研,希望能为**区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政策提供基础资料。 一、犯罪概况和特点 20xx年,**区人民法院共计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88件,未成年人犯罪人数130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占全院审结案件数量的8.74%。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呈现以下特点: (一)从犯罪类型看,种类呈现多元化 未成年人犯罪涉及刑法四大类10个罪名。抢劫案件32件,盗窃案件23件,敲诈勒索案件6件,诈骗案件1件,故意伤害案件15件,强奸案件2件,寻衅滋事案件13件,聚众斗殴案件2件,交通肇事案件1件,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1件。 (二)从犯罪形式看,共同犯罪较多 未成年人共同作案的犯罪案件43件,占全部案件的48.86%。未成年共同犯罪案件中多数是偶合性的共同犯罪,未成年人犯罪

人之间往往是邻居、同学、朋友的关系,相互感染,在人多势众的心理影响下,相互纠合在一起实行犯罪;少数是结伙共同犯罪,不少未成年人,在他人的纠集下,结成团伙,连续作案,流窜作案,犯罪目的明确,暴力倾向明显。 (三)从犯罪手段看,成人化特征明显 未成年人有意识地模仿媒体上的犯罪方法现象较多,作案前精心策划,作案时手段老练,作案后毁灭证据,伪造现场。有的未成年人利用网络、通讯工具和电子设备作为作案工具,犯罪手段现代化。 (四)从身份性别看,男性居多,在校生数量较大 130个未成年犯罪人中,女性仅6人,在校生31人。男性犯罪人中,闲散人员较多。在校生多为职业中学和民办学校的学生。 (五)从犯罪年龄看,低龄化趋势明显 130个未成年犯罪人中,14至16周岁的占到18人,且有数个犯罪人刚满14周岁。 (六)从犯罪结果看,社会危害严重 15件故意伤害案件中,致人死亡的案件为3件。抢劫犯罪案件中,将被害人殴打致伤的案件较多,且不少人实施了多次抢劫行为。 二、犯罪原因分析 (一)未成人本身的原因 未成人认知能力低,受暗示性强,情绪不稳定,易受情景感染。缺乏独立评价能力,行为方式具有模仿性,未成年人文化知识水平较低,不能正确地评价自己和别人的品质和行为,思想简

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及对策文档2篇

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及对策文档2篇Causes and Countermeasures of juvenile delinquency 编订:JinTai College

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及对策文档2篇 小泰温馨提示:调研报告是以研究为目的,根据社会或工作的需要, 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调研计划,即将被动的适应变为有计划的、积极主 动的写作实践,从明确的追求出发,经常深入到社会第一线,不断了 解新情况、新问题,有意识地探索和研究,写出有价值的调研报告。 本文档根据调研报告内容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 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修改调整及打印。 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 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 1、篇章1: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及对策文档 2、篇章2:浅析未成年人犯罪的心理成因及对策文档 篇章1: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及对策文档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建设社会主义 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人,是实现共同富裕的生力军。然而,随着时代的进步,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现象十分突出,已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有资料显示,目前我国的未成年人犯罪的初始年龄与70年代相比提 前了两到三岁。从我院近年刑事案件的审理情况来看,自现行

刑法颁布实施时的1997年起至1999年,每年所审理的未成年刑事犯罪案件在8-9起之间,年龄最小的16岁,主要涉及盗窃、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案件。而到了XX年,审结的未成年 人案件翻了近一倍,为15件。近两年,即XX年和XX年,每 年所审结的此类案件已近30件,犯罪低龄化的现象更加明显,出现了多起刚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而且涉案类 型更广,涉毒案件出现并明显增多,甚至出现了奸淫幼女、投毒等严重的刑事犯罪。而数年来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被告人均是初中以下文化水平,其中不少人只是小学文化,而高中以上文化的非但极少,即便有也以在校高中生为主。从涉案的罪名来看,盗窃是城乡未成年人共同涉足的高发案件,涉毒、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是城镇待业未成年人的多发案件,而奸淫幼女、投毒则基本发生于农村未成年人。而从涉案未成年被告人的家庭情况看,无论是城镇的还是农村的,家庭管教条件有限,家庭经济状况不好,很多都是贫困家庭。从这一组数字不难看出,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有这样的特点:一是待业青年多,甚至还有不少的在校学生;二是十六、七岁的多;三是初中文化程度的多;四是家庭经济状况差的多。这一现象与全国的普遍现象相一致,其飙升数字的背后正说明了未成年人犯罪日趋上升的严重性。因此,剖析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探讨未成年人时期的年龄特点及其与违法犯罪的关系,

论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

论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原因与对策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但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率逐日递增,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已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如何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素质,更好地预防青少年犯罪,已成为社会的焦点。未成年人这一特殊主体所实施的犯罪,是指“主体属儿童向成年人过渡”这个特定年龄段,由于主客观原因而实施的各种犯罪的统称。我国未成年人犯罪主要指14岁至18岁的青少年触犯刑事法律而受法律处罚的行为。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的现状 (一)、暴力程度增强,凶残程度增加社会危害性极大 未成年人犯罪经常表现为抢劫、盗窃、绑架、故意杀人、伤害等故意暴力性犯罪。从犯罪手段来看,未成年人罪犯作案的手段呈现凶残化和暴力化的特点。未成年人在作案时,不计后果、惨无人道,在犯罪过程中,对被害人没有丝毫同情怜悯之心,手段越来越残忍,社会影响恶劣,给社会治安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威胁。 (二)、犯罪团伙化,甚至还形成犯罪集团 当前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团伙犯罪。随着年龄的增长,未成年人拉帮结伙进行团伙犯罪的情况明显加剧。据调查,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共同犯罪在所有的案件中占到一半以上。一些违法犯罪团伙甚至向黑社会组织演变转化,给社会带来巨大的危害. (三)、犯罪主体年龄日趋低龄化 从犯罪主体上看,未成年人犯罪总体上呈低龄化的特点,未成年人初始犯罪年龄越来越低。在过去犯罪的高峰期一般是十五至二十四岁,而据近年来的有关统计情况看,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占未成年人犯罪总人数的比例一直保持在70%. (四)、具有报复性的犯罪心理和逆反性的犯罪心态,犯罪目的随意 未成年人身心还未成熟,心理状态极不稳定,控制力差,易躁动,遇到别人蓄意滋事容易产生仇视报复心理,从而做出故意伤害性的行为。再加上未成年人大多还是学生,承受着极大的学习压力,极意产生强烈的对立情绪。这种心理、心态的形成,极易让未成年人受到某种因素刺激、诱发或一时的感情冲动而实施了犯罪,犯罪目的随意性很强。

浅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论文论文

《浅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项城市丁集镇第二初级中学丁改英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民族的未来,也是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因此,国家特别注意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但是,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一些不良风气影响着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甚至导致一些未成年人走上犯罪的道路。那么,怎样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呢? 一、重视纠正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章第十四条规定,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㈠旷课、夜不归宿;㈡携带管制刀具;㈢打架斗殴、侮辱他人;㈣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㈤偷窃、故意毁坏财物;㈥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㈦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㈧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㈨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第四章第三十四条将下列行为称为严重不良行为:㈠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㈡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㈢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㈣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㈤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㈥多次偷窃;㈦参与赌博,屡教不改;㈧吸食、注射毒品;㈨其他严重危害社会行为。对于这些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已经上升到法律的高度,教育未成年人如果有上述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就是违法,而不再是简简单单的犯错误

了。当然,违法不等于犯罪,但是违法的次数多了,就容易走向犯罪,这是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据某省少管所对在押少年犯的统计,有95%以上的少年犯在犯罪前有两种以上的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这充分说明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如果得不到纠正,就是犯罪的前奏,就容易走向犯罪。 二、慎重结交朋友: 常言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因此,结交什么样的朋友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是什么样的人。在一项对未成年人罪犯进行的调查中有90%的人有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不良交友是使他们走向犯罪的催化剂。因此,未成年人在交友时一定要慎重,家长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一定要把住关。俗话说,人生难得一知己,因此,不要把什么人都当成朋友、知己。那么,结交什么样的朋友合适呢?根据每个人的兴趣爱好不同、理想志向各异、交友的对象不同,大体应注意以下几方面:㈠所交的朋友道德品行要端正,也就是说不能有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㈡所交的朋友是自己的奋斗目标,也就是说是自己学习的榜样,要在他的影响下使自己更好、更优秀。㈢要敢于对朋友说“不”。这里面包含两方面的意思:①是对朋友的所作所为不合适的要说“不”;②是对确实有不良行为的朋友在督促改正无效的情况下要敢于和他断绝朋友关系,不然的话,就有可能把自己带入犯罪的深渊。 三、避免辍学流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实行九年义务

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调查报告

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调查报告 近年来我国问题少年人群不断扩大,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不容忽视. 未 成年人作为未来的社会建设者,是祖国的希望所在.他们能否健康成长关系到整个民族的命运. 一、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基本情况 近两年来,全国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呈上升趋势。从年龄结构看,14岁以下占查获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总数的10%;15岁占23.5%;16岁占35%;17岁占31.3%。从违法犯罪的类型看,寻衅滋事占查获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总数的37.5%;盗窃占22.5%;抢劫占22.5%;杀人占6.3%;故意伤害占6.3%;强奸占2.5%;猥亵占2.5%。从文化程度构成看,小学4人,占查获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总数的5%;初中占67.5%;高中(或中专)占27.5%。从违法犯罪主体看,在校学生占查获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总数的16.3%;因失学、辍学、未就业的社会闲散未成年人占66.3%;打工或学徒14人,占17.5%。其中,重犯占7.5%。从处罚情况看,判刑占查获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总数的57.5%;治安处罚占42.5%。 二、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基本特点 1、违法犯罪有低龄化趋势。此次调查中,我们发现14岁以下违法犯罪占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总数的10%,而2001—2002年只占4.8%,2003年占有明显上升趋势。更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低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手段有成人化趋势, 2、违法犯罪有团伙化趋势。近两年,未成年人团伙或共同犯罪人数不断上升,据调查,团伙作案占查获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总数的68.8%。从犯罪过程来看,他们都是无组织的共同犯罪,没有组织名称,没有帮规,一般都以一两个人为首,临时邀集其他人形成团伙作案。 3、违法犯罪有暴力化趋势。未成年人实施抢劫、强奸、投毒和杀人等恶性案件日渐增多,占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总数的37.5%,比前几年大大上升。他们的作案手段残忍,犯罪方式成人化,大多数是受暴力、色情传媒的影响,模仿性强。如廖某无钱花,便邀汪某、黄某,带上刀于4月19日晚上在城区转悠,物色好目标后,便跟踪到一僻静处,廖上前一手卡住被害人脖子,一手拿刀架在其颈上,汪某一手用刀顶住其腰部,一手搜身,并威胁地说:“不要叫,快把钱拿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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