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人伤现场快处快赔标准及要求

车险人伤现场快处快赔标准及要求
车险人伤现场快处快赔标准及要求

车险人伤现场“快处快赔”标准及要求为加快小额车险人伤案件处理的速度,现制定现场车险人伤“快处快赔”相关标准和要求:

一、伤者肢体躯干有1~2处明显压痛点(即软组织挫伤)、

无明显外伤且伤者活动基本不受限的情况下,可经事故双方同意在0~300元以内由交警简易程序签字做一次性结案处理。

注:此类案件在与伤者或车主沟通时将300元费用做情况说明:因无明显外伤伤者软组织挫伤治疗主要为外用活血化瘀擦剂(云南白药气雾剂等)如年纪较大者可加口服活血化瘀片剂或胶囊(云南白药胶囊、伤科接骨片等);如加上伤者要求压痛点的X线检查费用亦在300元以内

二、伤者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或单处大面积软组织挫伤(非

头面部)、无明显外伤且伤者活动部分受限的情况下,可经事故双方同意在600元以内由交警简易程序签字做一次性结案处理。

注:此类案件伤者伤情较第一种情况重但意识清醒,因伤情易造成情绪激动。此时应联合车主或交警共同劝说伤者做一次性结案处理。治疗情况与第一种相似仅疗程较长。

三、伤者单处软组织挫裂伤伤口(非头面部)在10CM以内

或三处以上伤口较小软组织挫裂伤(非头面部)的可经医院做完清创缝合治疗后可经事故双方同意以500元

以内由交警简易程序签字做一次性结案处理。或可经事故双方同意直接在1000元以内由交警简易程序签字做一次性结案处理。

注:此类案件伤者一般需到医疗机构做简单治疗处理,伤情不重但需要医疗费较高,因此应做尽快处理避免伤者过分医疗。

四、头面部有明显压痛点或外伤的可经事故双方同意直接

在1000元以内由交警简易程序签字做一次性结案处

理。

注:此类案件应在交警的帮助下确认伤者意识清楚无行为障碍状

态下进行处理。

五、案件要求现场处理的车物查勘员定损员必须有查勘说

明及现场照片,照片要求除现场事故照片外同时应拍摄伤者局部受伤部位。

备注:

设置理由:交强险无责医疗限额1000,死亡伤残11000,只需现场核实属保险责任,默认无责可以赔付的医疗费范围为1000元。有交警认定书最好,没有则凭现场查勘的照片等材料反映。

操作:我司现场查勘核验标的及两证,确认属保险责任,提供现场车物、人伤、验车照片,1000元以内快速处理案件。具体金额可以参照身体各部位损伤费用表或与各自机构的医疗查勘定损人员联系确

认。

意义:避免医疗费用的扩大,减少后期相关人伤费用的赔付,有利于快速结案,方便客户,提高理赔服务满意度。

所需材料:

1、现场查勘照片:包括车损、人伤整体和局部照片、身份证照片

(伤者未携带身份证或不配合拍摄的,需记录身份证号码或联系电话,便于后续索赔时核实)。

2、核验标的及两证合格有效

3、车物查勘定损员参照受伤人员身体各部位损伤费用表或请示

医疗查勘定损员核定伤情在1000元以内一次性赔付予以认可,提供一次性调解协议书和赔偿凭证

4、索赔申请书

5、支付信息(开户行、开户名、账号、身份证等相关材料)

车险人伤理赔基础

车险人伤理赔基础 一、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注意要点: 1、只承担受害人实际减少的收入,而不是受害人的固定收入。有些受害者受伤后,单位并不扣发或者只是部分扣发收入,特别是受害人发生交通事故属于工伤的情况下,应到受害人单位调查取证。在受害人属于工伤、受害人是军人、公务员的情况之下,大多数受害人的工资不会因交通事故而全部扣减。 2、受害人无劳动能力且无劳动收入的,不予赔偿误工费。退休人员(男60岁,女55岁)无误工费。 3、参照公安部发布的《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确定误工时间,具体时间根据病情确定。 4、受害人申报实际减少为固定收入的,不仅要求受害人提供工资领取证明(超过个人所得税起点的,还应提供完税证明),而且要

求受害人提供收入减少的相关证明。 5、受害人未满16周岁的不予赔偿误工费、满16周岁不到18周岁,如果凭自己的劳动养活自己的,可以赔付误工费。 理赔材料:收入实际减少证明、工资单(包括出险当月最少三个月的)、完税证明(月收入超个税起征点的)。 二、医疗费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注意要点: 1、相关医疗费用按国家医保标准赔付 2、需提供正规医疗票据 3、赔付与病情有关的费用 理赔材料:门诊病历、门诊发票、住院病历、住院发票、费用清单

车险事故现场查勘要点

路交通事故现场(以下简称现场)是指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及与事故有关的车、人、物遗留物以及与交通事故有关的痕迹证物所占有的空间、场地。事故发生的原始均称“第一现场”,如遇其他原因出现变动称为“第二、第三现场”。 对现场查勘是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一项重要的工作,是证据收集的重要手段,是准确立案、查明原因、认定责任的依据,也是保险赔付、案件诉讼的重要依据。保险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就会涉及到赔付等一系列问题,只有通过第一现场的查勘才能确定事故的真伪、事故原因及事故态势,确定赔付的基本依据和确认是否出现道德风险。因此现场查勘是机动车辆保险定损的关键所在。而现场查勘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了解事故的原因和经过,确定是否属于保险责任及为以后的定损理算工作提供依据。 一、现场查勘的要点 由于事故现场具有不可逆转及再生的特点,这就要求定损人员必须及时、认真、细致、全面、完备的做好此项工作,不容马虎草率。现场查勘的要点简述如下: 1、及时。现场查勘是一项时间性很强的工作,要抓住案发不久、痕迹比较清晰、证据未遭破坏、证明人记忆犹新等特点,第一时间取得相关证据。要尽可能在最快时间赶赴事故第一现场,对那些事故尚未控制住,或保险车辆及人员尚处在危险之中且公安交警人员未到现场的,应采取积极的施救、保护措施,组织人员将伤者送到就近医院抢救。但切记不能变动肇事车辆事故现场,尤

其是两车相撞或人车相撞,随意变动现场会导致公安交警在责任认定时认定变动现场的车辆一方负全部责任。 2、认真、细致地收集与事故相关的一切证据。现场查勘是一项细致、繁琐又复杂的工作,因此在查勘前必须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确定查勘的范围、顺序和重点,拟定查勘方案,按确定的顺序和步骤展开查勘。虽然如果客户报案时第一现场大多已被公安交警部门清理完毕,车辆、财产、伤者已经转移,但对于下述事故仍然要查勘第一现场、掌握第一手资料。 (1)两车及两车以上机动车辆碰撞事故且损失重大的,应坚持到第一现场寻访目击证人,搜索碰撞地点车辆、财物的遗留物、擦痕、人员伤亡的血迹等,并拍照存档。 (2)单方事故,凡是涉及车辆碰撞固体静止物,如公路护栏、公路中间隔离带、树木、农田、山坡、建筑物等,无论公安交警部门是否受理,今后是否出具证明?都必须到第一现场查勘、拍照,掌握第一手资料。 3、全面、完备。现场查勘一定要做到细致完备且有序。查勘过程中,不仅要注意那些明显的痕迹证物,而且要特别注意发现那些与案件有关的不明显的痕迹证物。切忌走马观花、粗枝大叶的工作作风,以免由于一些意想不到的过失使事故变得复杂化,从而导致事故处理陷于困境。要对照《现场查勘记录》仔细检查是否有遗漏项目,及时补充完整。 二、保险责任的查勘要点

车险人伤案件碰撞机理和痕迹分析

附件二:车险人伤案件碰撞机理和痕迹分析 一、判断是否发生碰撞 1、从衣着入手,看衣着上是否有因碰撞而附着上灰尘、污物及其他附着物;衣服的某个部位是否有受碰撞挤压后发生变形、变白、变薄的现象及破损和撕裂痕迹;行人的表皮是否有红肿、污物、损伤等。上述痕迹物证和损伤的高度、形状和附着物的性质与机动车的对应部位是否相符。 2、从机动车方面着手,检验机动车的前部保险杠、引 擎盖及左右两侧的后视镜等突出部位是否有坡状凹陷、破损、灰尘减层痕迹及漆片等附着物脱落或增加其他附着物的现象。 二、根据被撞时行人的姿态分析受伤部位 1、站立或行走。 (1)机动车的前部撞击到站立的行人时,轿车等小型 车辆的前保险杠比较凸出,所以最先的撞击点应在保险杠与行人的膝盖上下部位,轿车的引擎盖上会留下与体形局部相符的面积较大的凹陷痕迹,多数情况下会留下坡状凹陷痕迹,轿车速度较快或行人较高时,行人的头部还会撞击到前挡风玻璃;而大型车辆的前保险杠并不凸出,车头的中网、前挡板等上部也可能留下撞击痕迹。车辆的撞击部位与行人的损伤高度、形状应该相互对应。

(2)后视镜的高度与行人受损部位的高度相符,一般在腰部以上。不同的车型后视镜的高度不同,所撞击行人的高度也不同。 2、弯腰。 行人弯腰时,头和臀部外凸,可能会成为撞击点。机动车撞击点的高度与行人的头部和臀部的高度及撞击的形状,能说明行人是否处于弯腰状态。 3、坐姿。 机动车的前保险杠撞击到行人胸部以上部位。在保险杠的下沿,有时会留下较重的碰撞痕迹,或轻微的灰尘减层痕迹,而在机动车的上部没有撞击痕。 4、躺卧。 机动车保险杠的下沿和底盘上有撞击痕迹,而保险杠的正前面没有痕迹。把车吊起来观察,底盘上可能会有一定面积的软性擦蹭痕迹或布纹,有时还可能有粘附性血迹或喷溅性血迹。有的突出部位还可能造成行人的衣服或肌肉组织的撕裂、刺、割损伤。在发现行人躺卧姿态发生的死亡事故时,要注重分析伤者的躺卧原因,以及是否发生过二次或多次撞击。 5、判断被撞行人的行走方向。 先确定机动车的行驶方向。在确定机动车行驶方向的基础上,根据行人的必经路线分析,判断行人的行走方向。根

车险人伤理赔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对策

车险人伤理赔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对策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阳增泉 郭逸群 发布时间:2010-09-19 车险人伤案件理赔一直以来是理赔管理中的一大难题,但也恰恰是当前车险理赔管理中要维护好保险双方合法权益、树立良好服务形象、提高车险经营效益所必须突破的重点环节。 车险人伤理赔管理的主要问题 一、理赔管理软实力不强 一是理赔专业力量不足。人伤理赔人员必须具备专业的医学、保险、法律等专业知识,但部分保险公司没有配备或配足该类人员,如缺少人伤核损医生和法律工作人员,造成对案件处理中涉及的医疗费用、法律政策等往往把握不准,审核乏力。二是人伤理赔内勤和外勤跟踪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整体技能偏低,而保险公司普遍缺乏对人伤岗位人员的专题培训。三是保险公司普遍缺乏单独的人伤理赔管理系统,对人伤理赔数据分析等方面管控不到位,没有形成专业化管理机制。四是多数保险公司缺乏人伤理赔质量考核体系,理赔指标不理想。如跟踪及时率低,件均跟踪次数少,估损偏低,绝对估损偏差率大且远高于车损险的绝对估损偏差率。尤其是中型和小型规模保险公司理赔管理指标通常表现更差。 二、理赔内部管控成本高 一是理赔人员薪酬成本偏高。人伤理赔人员须具有很强的专业性,

如,对伤者治疗提供必要的咨询指导和保险方面答惑解疑,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死亡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众多费用进行项目审核。因此,保险公司招聘他们需要相对较高的薪酬成本。二是案情调查核实代价高。事故处理需经过交通管理部门,人伤治疗需通过医疗机构,伤残评定需通过评残机构,残疾器具配置需通过残疾器具配置机构,身份和家庭情况调查需通过户籍管理机构,仲裁诉讼案件需通过仲裁机构或法院等。任何一个环节出了问题都将影响理赔管理质量。保险公司为准确判断保险责任和确定合理赔偿金额,通常要花费大量精力进行调查、核实。三是理赔协调工作量大。人伤案件处理中的一些费用认定、程序具体操作等都涉及到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而相当部分规定目前不明确。主要表现在:伤残人员的残疾辅助器还没有一个竞争性市场和透明的价格机制,护理人员的护理费用是按照其实际收入还是当地护理人员一般的工资标准进行支付,法律法规上没有明确,人伤治疗的费用标准,有的地方采用基本医疗保险标准,有的地方在司法判决中不采纳该标准,对无名尸的死亡赔偿金、对胎儿等被抚养人生活费等问题,均没有明确的规定;误工费鉴定依据不明确,涉及这些方面处理的争议多、核赔弹性大,必须反复沟通协调。 三、理赔风险管控难度大 一是骗赔猖獗,手段多样。如:提高伤残等级,套用或修改他人信息,骗取赔款;“搭车开药”、“搭车治病”;抬高后续治疗费,拉长误工时间,抬高营养费要求等,有的被保险人伙同他人与医院合作,提供虚假证明、构造虚假赔案。部分医院或医护人员对于“不正常行为”十分配合,实行“顺水人情”和“共享财路”。二是医疗道德风险不易监控。部分医院不规范,单纯强调经营效益,恶意给病人提高医疗

车险人伤计算赔偿标准

车险人伤计算赔偿标准一商业保险赔偿项目 (一)受伤未致残赔偿项目: (1)医疗费(2)续疗费(3)住院伙食补助费 (4)误工费(5)护理费(6)交通费(7)住宿费 (二)因伤致残赔偿项目: 注:除(一)项的项目外还包括: (1)残疾赔偿金(2)残疾辅助器具费(3)被抚养人生活费 (三)死亡赔偿项目: (1)丧葬费(2)死亡赔偿金(3)被抚养人生活费 (4)亲属办理丧葬事宜发生的交通、住宿、误工费用。 注:死前有发生抢救费用除上述项目外还包括(一)项内容。 二强制保险赔偿项目 (一)医疗费用赔偿项目: (1)诊疗费(2)医药费(3)住院费(4)住院伙食补助费 (5)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二)死亡伤残赔偿项目: (1)丧葬费(2)死亡赔偿金(3)被扶养人生活费 (4)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必要的交通、住宿、误工费用 (5)残疾赔偿金(6)残疾辅助器具费(7)护理费(8)康复费 (9)交通费(10)住宿费(11)误工费(12)精神损害抚慰金 三强制保险赔偿顺序 (一)医疗费用赔偿顺序 采用先发生先赔付的原则计算,顺序是第一诊疗费,第二医药费,第三住院费,第四住院伙食补助费,第五续疗费,第六整容费,第七营养费。 [适用提示] (1)出险时间在2008年2月1日前医疗费赔偿最高限额为:

有责8000元;无责1600元。 (2)出险时间在2008年2月1日后的医疗费赔偿最高限额为: 有责10000元,无责1000元。 (二)死亡伤残赔偿顺序: 1、死亡赔偿计算顺序:第一丧葬费,第二死亡赔偿金,第三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住宿、误工费用,第四被扶养人生活费,第五法院判决或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2、伤残赔偿计算顺序:第一残疾赔偿金,第二残疾辅助器具费,第三护理费,第四交通费,第五住宿费,第六误工费,第七被扶养人生活费,第八康复费,第九法院判决或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适用提示] (1)出险时间在2008年2月1日前的死亡伤残赔偿最高限额为: 有责5万元;无责人1万元。 (2)出险时间在2008年2月1日后的死亡伤残赔偿最高限额为: 有责11万元,无责万元。 四赔偿项目单证与计算 (一)医疗费 医疗费是指供交通事故的伤、残者治疗所需的费用,包括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等必须的费用。 1、提供单证 (1)医疗费发票原件 (2)医疗费的电脑汇总清单 (3)病历 (4)诊断证明 (5)出院小结 [适用提示] (1)负全部责任的一方应提供医疗费发票的原件。 (2)负主要、同等、次要责任的一方可提供医疗费发票复印件但必须加盖终结处理机关的公章(才可视为真实有效的票据)。

车险查勘定损岗位考试习题

车险查勘定损岗位资格考试习题集 一、名词解释 1.投保人 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2.保险人 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3.被保险人 是指其财产及有关利益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4.保险利益 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5.保险标的 是指作为保险对象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或者人的寿命和身体。 6.保险事故 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7.实际价值 指同类型车辆市场新车购置价减去该车已使用年限折旧金额后的价格,折旧按每满一年扣除一年计算,不足一年的部分不计折旧。 8.第三者责任险 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 9.不定值保险合同 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不预先确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而是按照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价值的保险合同。 10.近因 是指导致损失的最直接、最有效的、起决定作用的原因,而不是指时间上或空间上最接近的原因。 11.损失补偿原则 是指保险合同生效后,当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通过保险赔偿,使被保险人恢复到受灾前的经济原状,但不能因损失而获得额外收益。 12.代位追偿 代位追偿是指由于第三者责任导致发生保险事故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保险赔偿义务后,依法取得对第三者的追偿权。 13.碰撞:指保险车辆与外界物体直接接触并发生意外撞击、产生撞击痕迹的现象。包括保险车辆按规定载运货物时,所载货物与外界物体的意外撞击。 14.倾覆:指意外事故导致保险车辆翻倒(两轮以上离地、车体触地),处于失去正常状态和行驶能力、不经施救不能恢复行驶的状态。 15.坠落:指保险车辆在行驶中发生意外事故,整车腾空后,仍四轮着地造成本车的损失。非整车腾空,仅由于颠簸造成保险车辆损失的,不属坠落责任。 16.暴风:指风速在28.5米/秒(相当于11级大风)以上的大风。风速以气象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 17.地陷:指地壳因为自然变异、地层收缩而发生突然塌陷以及海潮、河流、大雨侵蚀时,

各类车险人伤协议调解案件操作要点

附件1: 各类车险人伤协议调解案件操作要点 一、住院治疗期间人伤调解 (一)调解时机和条件 满足办法第六条适宜协议调解的案件类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人伤查勘人员应该加强跟踪,并应在伤者住院期间主动调解,避免久拖久治,浪费医疗资源,提高各方成本。 1、伤情已治疗稳定,没有必要继续住院治疗,但伤者拖延不肯出院的; 2、伤情已治疗稳定,没有必要继续住院治疗,并有伤残评定风险的; 3、伤情已治疗稳定,但因附带治疗其他疾病,长期住院以伤养病的; 4、伤情虽未完全治疗稳定,但已过急性期,伤者主动要求出院,并不会产生伤情扩大后果的; 5、手术后经过正常恢复期没有好转,伤者持续处于脑昏迷、全身瘫痪、植物人等状态,继续治疗意义不大的。 (二)调解操作要点 1、准确掌握伤者治疗情况,合理把握调解时机; 2、尽可能取得医护人员配合,婉转劝导伤者尽早出院,回归正常生活环境,告之滥用医疗可能产生身体机能、费用负担、社会适应等方面的负面效果; 3、取得已有医疗诊断资料和费用凭据,作为案件的基本资料; 4、签订一次性结案的调解协议书,由被保险人、伤者或其近亲属、公司代表三方签字确认。 (三)重点关注内容 治疗期间调解,考虑适当承担后续治疗费,对已发生医疗费的审核,应结合提前调解使后续医疗、护理、误工费减少等因素,按照公平合理调解的原则综合把握;对于植物人、全身瘫痪等失去治疗意义的重伤员,涉及长期护理费、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的,按照有利调解的原则合理确定;赔偿总费用超出保险责任限额的,可以按责任限额提前调解结案。 二、治疗间歇期人伤调解 (一)调解时机和条件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应主动调解,争取尽早结案。 1、伤者首次治疗出院,等待二次治疗的;

车险查勘流程电子教案

车险查勘流程

车险查勘流程 现场查勘概述 现场查勘的定义: 用科学的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实地验证和查询,将所得的结果完整而准确地记录下来的工作过程 现场查勘的目的: 查明事故原因,明确事故过程 确定保险责任,判定事故性质 确认事故损失,避免损失扩大 现场查勘的意义: 收集证据的基本措施 事故处理的起点 把好理赔出口关的重要环节 现场查勘的原则: 客户至上、服务至上、效率第一、诚信第一、秉公执法、实事求是 查勘准备 一、物品准备: 相机、录音笔、卷尺、施救工具(备胎、油桶、拖车绳、千斤顶,过江龙等)、安全警示装置(反光背心、雪糕筒等)。 索赔单证(查勘单、定损单、索赔申请书、询问笔录、协议书、调查报告等)、签字笔、印油。 二、车辆检查: 车辆外观;仪表;灯光;燃油;制动 随车物品:警示标志,应急灯,雨衣或雨伞等 三、接受调度: 使用标准用语;准确、完整地记录好调度提供的案件信息,了解出险车辆的承保及出险情况。 四、联系客户: 1、联系时间:5分内电话联系,之后每10-15分钟左右联系一次客户,告知自己所处位置和大概到达时间。

2、联系内容:自我介绍,说明来意。确认事故情况及地点,简要指引客户处理事故现场,安抚客户情绪,提醒客户注意安全,说服客户等现场勘测。 3、态度:礼貌、耐心,面带微笑 查勘车: 一、每台查勘车指定一名车辆负责人,负责本车的正常使用、费用报销、维修保养、违章处理及行车日志制作等。 二、使用人必须做好车辆的日常维护、保持车辆清洁:出车前须检查车辆油、水充足情况,保证车辆内外的清洁与卫生. 三、车辆需按规定定期进行保养,发现故障及时进行修理,排除事故隐患。 四、节假日非上班期间,所有车辆必须停放于单位,不得私自挪用,特别情况需使用车辆的报部门经理批准. 五、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立即向部门负责人报告,不得隐瞒。并及时做好相关事故处理及车辆维修工作; 六、严禁酒后开车,除公司活动外,严禁将车停放在酒店或其它娱乐场所,一经发现,给予通报批评、扣分直至辞退。 现场礼仪及标准话述 1、现场必须按照着装礼仪经行着装并佩戴工卡。 2、现场与客户交谈标准话述: 一、到达现场后的首要工作 1、到达查勘地点后,使用标准服务话术(同时递上名片或监督卡)向事故当事人进行自我介绍。对于未按要求或约定的时间到达现场的必须致歉。 2、如果保险标的或受伤人员尚处于危险中,应立即协助客户采取有效的施救、保护措施,避免损失扩大。 3、指导标的车的事故当事人正确填写《机动车辆保险索赔申请书》,并要求客户签字确认。对客户不明白的事项进行详细解释。 4、对于损失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或涉及人员伤亡的案件,应提醒事故当事人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二、查勘现场 1、查明肇事驾驶员和报案人情况 (1)确认肇事驾驶员和报案人身份,核实其与被保险人关系。

车险人伤案件理赔操作要点

一、接报案与调度 95590专线人员接报案时应询问每起案件是否涉及人伤,涉及人伤的,应记录人伤情况,转调度。 凡是有人伤的案件,无论是否进行现场查勘,调度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向人伤核损人员告知案件情况,安排了现场查勘的,并告知现场查勘的人员安排,以便人伤核损人员联系。 二、首次调查 人伤案件在接到报案后72小时内必须进行首次调查,并填制《人伤案件首次调查报告》,作为立案 凭证。 保留了事故现场的,以现场查勘作为首次调查;未保留现场,伤者已入院治疗的,以第一次医疗探视作为首次调查;未保留现场,伤者也未住院治疗的,可以电话了解作为首次调查。既保留了现场,伤者又入院治疗的,将现场查勘和医疗探视结合起来,作为首次调查报告内容。 现场查勘由查勘人员进行,医疗探视由人伤调查人员进行,电话了解由人伤核损人员进行。既安排现场查勘又进行医疗探视的,可由同一组人员操作。现场查勘和医疗探视人员应及时向人伤核损人员反馈 情况。 三、立案估损 首次调查后,应根据情况进行立案处理,属于保险责任的,在72小时内立案,确定不属于保险责任 的,不予立案。 立案人员须依据《人伤案件首次调查报告》及时立案。对预估损失的录入,必须以首次调查报告载 明的金额为准,不得随意低估或高估。 禁止调度人员直接依据报案信息进行人伤案件的立案处理。 四、后续调查 首次调查后人伤案件有关情况尚未明了的,应该进行后续调查。后续调查包括事故调查、医疗探视、评残跟踪、收入调查、身份调查等。调查方式可以是现场调查、实地调查、询问当事人、走访有关部门、 复制有关资料、电话调查等。 无论首次调查还是后续调查,均应注意把握以下要点: 1、事故调查要点 原则上,首次调查应查明事故情况。首次调查确实难以明了事故情况的,可以继续调查。 事故调查应围绕事故的真实性、事故责任和事故类型进行。 事故真实性调查:了解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受伤人所在位置、碰撞的部位、碰撞痕迹,双方的交通工具,事故发生的机理等,必须拍摄事故照片或事故车辆照片,标明接触部位。必要时制作现 场草图。 事故责任调查:了解事故发生机理,双方过错情况和交通违章情节。事故较大,造成人员残疾或死亡的,应该主动联络处理事故的交警部门,尽可能参与责任划分。 事故类型调查:着重了解受伤人员是车上人员还是第三者,是否事故直接受伤人员。 2、医疗探视要点

做好车险人伤理赔沟通六步很给力

做好车险人伤理赔沟通 六步很给力 标准化管理部编码-[99968T-6889628-J68568-1689N]

做好车险人伤理赔:沟通六步很给力 近几年以来,车险人伤案件无论从案件量和赔付金额上都呈明显上升趋势,同时赔付的难度增加、满意度却在下降,主要原因是人伤案件涉及到的赔付金额高、赔付周期长以及赔付关系复杂,使得被保险人在理赔时容易与保险公司发生争议,引起赔偿纠纷。 车险人伤案件的理赔工作需要以下六步沟通工作: 第一步沟通:回访客户,提供及时的咨询和有力的支持 被保险人(或驾驶员)在遇到人伤案件后往往比较担心,而且无所适从。接到报案后第一时间对客户的回访往往能够拉近客户与保险公司之间的距离,同时根据客户提供的事故信息,从专业角度出发对客户遇到的疑难问题作出解答并给予积极主动的指导,特别是对可能产生的非保险责任的费用提前作出解释工。 第二步沟通:查勘伤者,了解伤者真实信息的同时缓解其抵触情绪 对伤者的查勘是人伤工作前期介入的关键步骤,此时获取到的伤者的个人相关信息往往是最真实的。但是,伤者及其家属由于受伤之后情绪影响,以及对保险公司存在的误解,往往会对保险公司产生抵触和排斥。 第三步沟通:对话医生,明确伤者诊断并宣传保险原则 由于伤者和客户往往对其伤情仅能作出普通的说明,这就需要人伤查勘人员与医生及时沟通,明确伤者的诊断。由于明确诊断最终都会书写在伤者的病历中,这项工作看似作用不大,其实结合事故经过以及受伤部位及伤情成因,往往可以在早期发现一些假案的存在。同时,现如今许多人对保险存在着理解上的错误,认为买了保险,出险后所发生的费用保险公司应全额予以理赔,对保险公司正常扣减的费用不能接受。 第四步沟通:跟踪指导,长期给予技术指导并配合调解工作 由于治疗周期一般较长,人伤案件的处理时效也较长,往往最终客户与保险公司产生纠纷是常用的理由就是保险公司没有事先告知。这就需要保险公司做好定期的跟踪指导,保持与客户和伤者的沟通顺畅,前期就能介入双方的调

做好车险人伤理赔:沟通六步很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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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车险人伤理赔:沟通六步很给力 近几年以来,车险人伤案件无论从案件量和赔付金额上都呈明显上升趋势,同时赔付的难度增加、满意度却在下降,主要原因是人伤案件涉及到的赔付金额高、赔付周期长以及赔付关系复杂,使得被保险人在理赔时容易与保险公司发生争议,引起赔偿纠纷。 车险人伤案件的理赔工作需要以下六步沟通工作: 第一步沟通:回访客户,提供及时的咨询和有力的支持 被保险人(或驾驶员)在遇到人伤案件后往往比较担心,而且无所适从。接到报案后第一时间对客户的回访往往能够拉近客户与保险公司之间的距离,同时根据客户提供的事故信息,从专业角度出发对客户遇到的疑难问题作出解答并给予积极主动的指导,特别是对可能产生的非保险责任的费用提前作出解释工。 第二步沟通:查勘伤者,了解伤者真实信息的同时缓解其抵触情绪 对伤者的查勘是人伤工作前期介入的关键步骤,此时获取到的伤者的个人相关信息往往是最真实的。但是,伤者及其家属由于受伤之后情绪影响,以及对保险公司存在的误解,往往会对保险公司产生抵触和排斥。 第三步沟通:对话医生,明确伤者诊断并宣传保险原则 由于伤者和客户往往对其伤情仅能作出普通的说明,这就需要人伤查勘人员与医生及时沟通,明确伤者的诊断。由于明确诊断最终都会书写在伤者的病历中,这项工作看似作用不大,其实结合事故经过以及受伤部位及伤情成因,往往可以在早期发现一些假案的存在。同时,现如今许多人对保险存在着理解上的错误,认为买了保险,出险后所发生的费用保险公司应全额予以理赔,对保险公司正常扣减的费用不能接受。 第四步沟通:跟踪指导,长期给予技术指导并配合调解工作 由于治疗周期一般较长,人伤案件的处理时效也较长,往往最终客户与保险公司产生纠纷是常用的理由就是保险公司没有事先告知。这就需要保险公司做好定期的跟踪指导,保持与客户和伤者的沟通顺畅,前期就能介入双方的调解工作,取得双方信任的同时尽早结案。在缩短理赔时效的同时,还能减少伤者方拖延时间导致的理赔标准提高、对工作信息、居住信息造假等情况的发生。长期及时的跟踪指导也能提高客户对服务的满意度,对后期的理赔工作也能起到积极的作用。

车险查勘定损拍照规范(借鉴资料)

车险查勘定损拍照规范 车险查勘定损拍照规范 车险查勘定损拍照是理赔中重要的取证方式,通过拍照可以确认出险标的,反映受损财产的损坏程度,同时可以间接反映保险事故经过的信息,在车险赔案的核损、核价、核赔、赔案后审查等管控环节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车险查勘定损拍照对照片的要求是信息完整、图像清晰。在一个赔案中至少应包括以下照片:需要审验证件和证明的照片、车架号或VIN码等定型信息照片、带牌照的整车照片、受损部位照片、受损零部件的细节照片、以及其他证明保险事故的单证照片和事故现场的查勘照片等。本文主要对涉及保险事故的车辆和证件拍照方式进行规范,并做为车险赔案中拍照质量的评判依据。 1、需要审验证件的照片 赔案中证件照片应清晰、齐全,包括以下证件照片: (1)当事驾驶员驾驶证(如驾驶证因事故被吊扣,应有交管部门暂扣凭证照片); (2)被保险车辆行驶证; (3)如事故由交管部门处理,应有事故责任认定书照片; (4)根据出险地理赔规定确定是否应有身份证照片。

(图2) 2、车架号或VIN码等定型信息照片 VIN码的位置一般在前风档下角的仪表台上。对于没有VIN码的老款车型,应拍照该车的车架号或铭牌。特别要求: ?对事故中的第三者车辆,应有照片反映该车的车型信息,如行驶证、VIN码或铭牌照片。

3、A)现场照片由远及近,小额案件尽量现场调解,收集材料 B)照的整车照片 整车照片上反映出险车辆整车及牌照号码,兼顾反映车辆受损的部位。角度以车前方或后方约45度为宜,避免在车的正前方或正后方照相。对于没有车牌照的车辆,必须拍照车架号或发动机号。 特别要求: ?车辆严重损坏,估计损失在 2万元以上的,应有四个斜角方向的整车外观照片,以反映车辆整体损失状况。

车险人伤工作的“五绝招”

提高车险人伤核损工作质量"五绝招"| 由于车险人伤案件涉及到的赔付金额较高、赔付周期较长以及赔付关系的复杂性,使得被保险人在理赔时容易与保险公司发生争议,引起赔偿纠纷。因此,加强人伤核损工作,突出专业化服务,对提升车险人伤理赔服务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加强车险人伤核损工作不能简单理解为挤压人伤案件的理赔水份,不能只为降低赔付而忽略了客户服务工作,应该是加强客户服务与降低赔付工作齐头并进,在这个过程中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人伤案件指导和咨询工作,以主动服务为先 目前,我国保险市场还不成熟,许多人对保险存在着理解上的错误,认为买了保险,出险后所发生的费用保险公司应全额予以理赔,不理解保险的损失补偿原则,对保险公司正常扣减的费用不能接受。以车险中三者险赔付来说,保险公司对车险人伤医疗费用的赔付是参照出险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标准来执行,这一标准在保险条款中没有体现出来,通常是放在保险单的特别约定栏里,被保险人一般不了解这种情况。发生事故后,大多数被保险人认为车险人伤案件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应予以全部赔付,而对于扣减医保范围以外的自费药、外买药费用不能接受;因此,客户在车险人伤案件报案时,保险公司客服人员应及时进行指导,告知医保用药标准和注意事项,涉及到手术的还应告知手术材料费用赔偿标准。客户主动上门咨询人伤案件的应安排专人接待,给予热情周到的咨询服务;对于存在争议的问题应耐心解释,做到有理有节,避免和客户发生正面的冲突。 为达到提高人伤医疗核损工作质量目的,保险公司客户服务应具有动态理赔的理念。动态理赔即在客户出险后到理赔结案的过程中,保险人全程参与,提供客户事故处理指导,接受案件处理咨询,宣导理赔原则,告知法律规范,住院查勘,查勘后沟通,指导客户进行事故处理,重大案件协助客户处理事故,核赔处理。在这个过程中,客户、保险人全程参与案件的每一个处理环节直至结案,把主动服务摆在首要位置。 二、发挥人伤查勘跟踪的作用 人伤查勘跟踪是突出人伤核损工作前期介入的关键,人伤查勘跟踪人员应向被保险人宣传理赔的基本原则,根据需要与其共同前往医院查勘,调查伤者住院治疗情况,了解受伤过程。方便的话与主治医生沟通,宣传保险理赔原则。在此过程中,人伤查勘跟踪人员的工作质量将会对三部分人产生影响:一是被保险人。发生车辆交通事故涉及到人伤,无论怎样对当事人来说都是件麻烦事,很多客户虽然买了保险,但保险知识掌握得并不多,医疗赔付方面更是知之甚少,此时特别需要向保险公司相关人员咨询,人伤查勘跟踪人员如能及时对被保险人做到答惑解问,帮其有效解决问题的话,被保险人一定会抱有感激之情,也必将对公司产生良好的印象,为公司业务发展锁定客户。二是伤者及其家属。发生交通事故,对受害者及其家属来说都是件痛苦的事情,人伤查勘跟踪人员在进行医疗探视的过程中,代表保险公司对受害者进行慰问,将给伤者及其家属带去一些安慰,使

车险人伤理赔管理的问题与对策

车险人伤理赔管理地问题与对策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增泉 发布时间:2010-10-26 车险是财产保险公司地主要经营险种.据统计,我国车险保费收入占财产保险总保费收入地70%左右.车险理赔管理也是财产保险公司地理赔重点,而在车 险赔案中很大一部分是人伤案件.人伤案件处理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流程环节多,人伤案件处理地质量往往决定了车险地理赔效率和财产保险公司地经营效益.因此,一直以来是理赔管理中地一大难题,但也恰恰是当前车险理赔管理要维护好保险双方合法权益、树立良好服务形象、提高车险经营效益所必须突破地重点环节.因此,研究车险人伤理赔管理具有十分重要地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车险人伤理赔管理地问题 (一)理赔管理软实力不强 一是理赔专业力量不足.人伤理赔人员必须具备专业地医学、保险、法律等专业知识,但部分保险公司没有配备或配足该类人员,如缺少人伤核损医生和法律工作人员,往往造成对案件处理中涉及地医疗费用、法律政策等把握不准,审核乏力.二是人伤理赔内勤和外勤跟踪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整体技能偏低,而保险公司普遍缺乏对人伤理赔岗位人员地专题培训.三是保险公司普遍缺乏单独地人伤理赔管理系统,对人伤理赔数据分析等方面管控不到位,没有形成专业化管理机制.四是多数保险公司缺乏人伤理赔质量考核体系,理赔指标不理想.如跟踪及时率低,人伤任务件均跟踪次数少,估损偏低,绝对估损偏差率大且远高于车损险地绝对估损偏差率.尤其是中小型规模保险公司理赔管理指标通常表现更差. (二)理赔内部管控成本高 一是理赔人员薪酬成本偏高.人伤理赔人员须具有很强地专业性,如,对伤者治疗提供必要地咨询指导和保险理赔方面地答疑解惑,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死亡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众多费用进行项目审核.因此,保险公司招聘他们需要相对高地薪酬成本.二是案情调查核实代价高.事故处理需经过交通管理部门,人伤治疗需通过医疗机构,伤残评定需通过评残机构,残疾器具配置需通过残疾器具配置机构,身份和家庭情况调查需通过户籍管理机

非车险案件查勘要点

非车险案件查勘要点 一、现场查勘对办案的重要性: 现场查勘是办理案件的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公估公司在接到委托后要做的第一步就是现场查勘。一个保险案件中,核心的问题就是两个:保险责任和损失大小。办案人员只要抓住了这两点,工作围绕着这两点展开就能找到突破口。 1、只有仔细查勘,才能取得案件的第一手资料:案发现场包含着案件最真实的原始信息。这些信息往往包含着案件的本质,保险责任和损失大小。能不能把这些重要信息固定住,决定了应不应赔付,赔付多少。某种意义上说,现场查勘决定了案件的走向。所以查勘人员细心查勘,扑捉到关键信息是案件的基础。 2、大部分案件的原始现场是未经掩饰的,因此是真实的(故意骗保除外)。因此,现场查勘的仔细、深入,对以后的工作有至关重要的意义。一旦现场灭失,案件就可能成为悬案,给委托人带来重大麻烦,甚至引起诉讼。给公估公司的信誉也带来不利影响。 3、现场查勘的最终目的:一个高素质的查勘员,对一个案件的现场查勘后,最终能得出以下结论:标的是不是被保险财产;标的财产在不在保险期限之内;造成损失的原因属不属于保险责任。 只有损失大小在现场不易确定。也就是说,案件经过查勘,其实大部分的结论都已得出,欠缺的只是理算损失大小和写公估报告而已。 二、进入现场前的准备: 明确了查勘的重要性和目的,在进入现场前的各种准备工作就都是围绕以上目的而进行。 1、思想准备:思想的定式思维在接受委托时就产生了。比如:如果是我们经济公司的客户(某厂、某公司等)出险,查勘人员就可能放松一些。如果是县城里的小公司,我们就可能产生骗保或夸大损失的想法,就会挑毛病,找根据,千方百计压缩

损失。这些想法都是和公估人的公正、公平、客观、真实的工作理念相违背的。因此在查勘之前,我们的查勘人员不应有任何主观的概念,不应在查勘之前有任何先入为主的个人成见。 2、进入现场前,查勘人员最好能抓紧时间熟悉保单和委托内容,对险种、有效期、被保险财产清单尽量在头脑中产生印象,尽量避免在查勘现场反复查看保单,会给对方一个工作不专业的印象。 3、各种单证:根据不同的险种,要求被保险人填写和提供的单证内容也不同。查勘员要熟悉不同险种所必须的各种证据材料。对待这些原始证据要认真检查,盖什么章,签什么字,按手印等万万不可忽视。因为有些现场证据我们只能进入一次,我们的疏漏可能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4、物质准备:查勘包要经常检查,防止要出发时相机没电,表格不全等低级错误的发生。查勘时会用到的各种表单,让出险单位提供证据的清单,白纸,铅笔、皮尺、一定要带全。 三、拍照与绘图: 1、查勘员应该熟悉自己的相机,明白相机不同档位的作用,练习好在光线不足的情况下拍摄出比较清晰照片的技术、拍摄近距离物体的技术。不能只会使用“自动”档拍摄。 2、查勘时必须拍摄的照片:被保险人单位的牌子、查勘员在现场工作的镜头、受损标的的全景、设备的型号、设备的铭牌、被更换的零件或部件、受损的建筑、室内的状况等。照片不怕多,所以对同一场景可以使用不同的参数拍摄,从中可以挑出比较好的照片。 3、遇到损失现场比较大或房屋受损的情况,查勘员有必要现场绘制平面图来说明事故情况。在绘图时注意,图形尺寸尽量符合比例,以免引起后面工作困难。所绘平面图要有被保险人的签字、手印或公章。

第三章 车险现场查勘前的准备工作

第三章车险现场查勘前的准备工作 第一节事故查勘前的询问和访问准备工作 机动车保险事故的询问和访问是了解案情,处理保险理赔不可缺少的工作。通过询问和访问,听取当事人和证人的陈述,结合现场勘查情况可为查明事故原因,判定保险责任,提供可靠的证据。 一、询问和访问的准备工作 做好询问访问前的准备工作是保证询问和访问工作顺利进行的前提,准备工作主要有以下几点: 1、勘查人员应首先熟悉保险标的和现场的基本情况,并对询问和访问的内容提前作出全面的考虑,如在访问中可能遇到什么问题、应采取什么方法、注意哪些问题等等。 2、对于比较复杂的重大事故,应首先研究制定访问提纲,明确访问的重点、步骤和方法,必要时应了解被询问人的社会经历、文化程度、性格等。 二、询问的方法和重点 发生重大保险事故的当事人,一般在思想上顾虑重重,在介绍事故经过时,常常掩盖事实真相,不吐实情,在询问前,应告知被询问人要如实回答问题,不得隐瞒事实和编造假情况。询问人应根据需要审查的问题,逐一问清楚,尤其是关键性的问题不能一谈而过,一定要深追细问,直到把问题查清为止。 询问时应重点询问以下问题: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乘车人数及载物名称、数量。 2、发生事故时道路的交通状况。 3、双方车辆(人)在道路上各自行驶(行走)的方向、位置及速度。 4、发生事故前当事各方发现自己与对方和关系方的距离;发现险情后采取的措施。 5、当事人自述发生事故的经过。 6、车、人碰撞、碾压部位;车、人损失情况。 7、在行车中是否发觉车辆机件有异常现象。 8、当事人陈述发生事故的具体原因及其对事故的看法。 9、走访证人时,应详细询问对发生事故前后所见的情况。 第二节我司对查勘前的准备工作要求 一、单证准备

车险人伤理赔管理中碰到的一些问题和相应对策

车险人伤理赔管理中碰到的一些问题和相应对策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增泉郭逸群 发布时间:2010-09-19 车险人伤案件理赔一直以来是理赔管理中的一大难题,但也恰恰是当前车险理赔管理中要维护好保险双方合法权益、树立良好服务形象、提高车险经营效益所必须突破的重点环节。 车险人伤理赔管理的主要问题 一、理赔管理软实力不强 一是理赔专业力量不足。人伤理赔人员必须具备专业的医学、保险、法律等专业知识,但部分保险公司没有配备或配足该类人员,如缺少人伤核损医生和法律工作人员,造成对案件处理中涉及的医疗费用、法律政策等往往把握不准,审核乏力。二是人伤理赔内勤和外勤跟踪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整体技能偏低,而保险公司普遍缺乏对人伤岗位人员的专题培训。三是保险公司普遍缺乏单独的人伤理赔管理系统,对人伤理赔数据分析等方面管控不到位,没有形成专业化管理机制。四是多数保险公司缺乏人伤理赔质量考核体系,理赔指标不理想。如跟踪及时率低,件均跟踪次数少,估损偏低,绝对估损偏差率大且远高于车损险的绝对估损偏差率。尤其是中型和小型规模保险公司理赔管理指标通常表现更差。 二、理赔内部管控成本高 一是理赔人员薪酬成本偏高。人伤理赔人员须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如,对伤者治疗提供必要的咨询指导和保险方面答惑解疑,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死亡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众多费用进行项目审核。因此,保险公司招聘他们需要相对较高的薪酬成本。二是案情调查核实代价高。事故处理需经过交通管理部门,人伤治疗需通过医疗机构,伤残评定需通过评残机

构,残疾器具配置需通过残疾器具配置机构,身份和家庭情况调查需通过户籍管理机构,仲裁诉讼案件需通过仲裁机构或法院等。任何一个环节出了问题都将影响理赔管理质量。保险公司为准确判断保险责任和确定合理赔偿金额,通常要花费大量精力进行调查、核实。三是理赔协调工作量大。人伤案件处理中的一些费用认定、程序具体操作等都涉及到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而相当部分规定目前不明确。主要表现在:伤残人员的残疾辅助器还没有一个竞争性市场和透明的价格机制,护理人员的护理费用是按照其实际收入还是当地护理人员一般的工资标准进行支付,法律法规上没有明确,人伤治疗的费用标准,有的地方采用基本医疗保险标准,有的地方在司法判决中不采纳该标准,对无名尸的死亡赔偿金、对胎儿等被抚养人生活费等问题,均没有明确的规定;误工费鉴定依据不明确,涉及这些方面处理的争议多、核赔弹性大,必须反复沟通协调。 三、理赔风险管控难度大 一是骗赔猖獗,手段多样。如:提高伤残等级,套用或修改他人信息,骗取赔款;“搭车开药”、“搭车治病”;抬高后续治疗费,拉长误工时间,抬高营养费要求等,有的被保险人伙同他人与医院合作,提供虚假证明、构造虚假赔案。部分医院或医护人员对于“不正常行为”十分配合,实行“顺水人情”和“共享财路”。二是医疗道德风险不易监控。部分医院不规范,单纯强调经营效益,恶意给病人提高医疗消费,甚至将经济效益与医护人员的待遇挂钩,激励医护人员对伤者倾向于大检查、大处方,巧立名目多收费用,有的医院或医护人员我行我素,不配合保险公司跟踪调查等。三是案件处理流程环节多,难免产生“跑冒滴漏”。如有的人伤案件,出现交警部门超标调解、被保险人超责赔付;伤者盲目使用高档药、特效药、高档治疗材料;伤残鉴定部门伤残鉴定不合理;税务部门或伤者单位随意出具证明材料等情况。 四、理赔诉讼量居高不下

车险现场查勘的重点方法和流程

第二章车险现场查勘的重点、方法和流程 第一节车险现场查勘的重点 一、现场道路、地形地貌的勘查 道路、地形地貌及路面状况往往与事故的发生有一定的关系。例如,路面结冰、积水和泥泞就直接影响到车辆的制动效果;路面的质量、弯曲度、坡度、路面地井盖、堆积物和占用路面施工、及路两侧树木建筑物等均可以对车辆的安全行驶产生一定影响。 因此在现场勘查时,应认真勘测记录道路状况、天气状况以及路面自然损坏情况。 二、现场路面上的痕迹、物证 勘查路面上遗落的肇事车辆的机件、油污、玻璃碎片、油漆片、伤亡人员穿戴物和携带物;制动拖印和轮胎挫划痕迹是判断车辆在肇事过程中双方接触点的位置及车辆行驶路线、速度和驾驶员采取措施情况的依据。 三、对肇事车辆和伤亡人员身体的勘查 运行中的车辆发生交通肇事,必定在双方车辆和人员身体上留下接触痕迹。确定这些痕迹的准确位置,就能判断出车辆之间或与行人碰撞的第一接触点,有助于我们分析出事故当时车辆和行人的方向、速度、接触状态。为最终判断事故原因和保险责任提供重要依据。 第二节车险现场查勘的基本方法 现场勘查的顺序和范围,应根据不同类型的事故现场来确定。因此,勘查人员到达现场后,首先要向事故当事人和目击者了解事故发生的情况和现场是否有变动。如有变动,应先弄清变动的原因和过程,必要时可根据当事人和证人提供的事故发生时的情景恢复现场原状,以利实地勘查。在勘查前,应巡视现场周围情况,对现场全貌有个概括的了解后,再确定现场勘查的范围和勘查的顺序。 一、现场勘查的基本方法 1、常用方法 车险意外事故现场调查的方法,总的来说,可分为直接观察法、现场摄影法、现场测绘法、现场痕迹物证采集法、现场技术检验法和现场询问、访问法等几种。 (1)、现场直接观察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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