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园林景观工程环境保护施工方案001

某生态综合治理PPP项目

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工程

环境保护专项方案

编制人:

审批人:

XXXXXX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2017年9月

环境保护施工方案

1. 编制依据

1.1. 《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及环保相关的标准规范及地方法规、规章。

1.2. 施工图纸,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勘查、施工总体平面图等。

2. 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某生态综合治理PPP项目-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工程

计划工期:2017年10月2日-2019年10月17日。

安全要求: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目前项目范围北侧主要干道有太湖路,西侧主要干道为衡水路,南侧为在建重庆北站站房。项目范围内为微丘陵地貌,地形起伏,除南侧为在建重庆北站站房外,项目区域外其他三面均未开发,地形起伏,局部地段有较厚的人工砌渣分布,除南侧在建重庆北站站房外,四周无居民,无地下管网。

项目占地面积126568㎡,建筑类别为特大型客运及综合交通枢纽。建筑总面积248393㎡,其中地上39078㎡,地下209315㎡,地面广场面积(含道路、绿化)118775㎡。地上5层,地下五层,建筑总高度23.4m,基坑深度28.6m。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地面景观广场,长途、公交办公用房及站场,轨道10号、4号线车站等。地铁基坑埋深约28.6米,广场主要基坑埋深约14米。

本项目地下建筑物最长为550米,宽187米。市政配套工程为地下1~2层,地下3~5层为城市地铁,东西两侧办公楼为地上5层,建筑物地面以上高23.7米,

既有3号线区间穿越项目,区间结构顶部距离负一层板底约6米,

区间外围宽12.4米。

3. 环境保护目标及保证体系

3.1. 环境保护目标

认真落实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具体要求,树立全员环保意识,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对大气、对水污染及噪音、废弃物污染,合理使用自然资源,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影响,各种污染物达标排放,节能降耗,保持水土,杜绝环境污染、水土流失事故的发生,营造文明、和谐、安全、环保的施工环境。

环境保护目标:噪声排放达标;生产及生活污水达标;现场无扬尘运输无遗洒;减少夜间光污染;减少油品化学品等泄漏,防止火灾爆炸事故;节约用水、节约纸张保护资源。

3.2. 环境保护方针

环境方针:保护环境,节能增效,建造美好家园。

3.3. 环境保护保证体系

3.3.1. 组织机构

为为保证现场的环境达到标准,特成立现场环保领导小组,负责本工程环保工作,成员如下:

3.3.2. 主要职责

3.3.2.1. 组长:认真学习环境保护的各项法律、法规,不断强化环境保护意识;掌握施工区域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漏洞,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组织、制度,经常督促、检查工程项目的环保工作,根据集团公司的环境方针制订项目环境目标。

3.3.2.2. 副组长:

认真学习环境保护的各项法律、法规,不断强化环境保护意识;完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督促各管理部门对环保制度的实施;执行项目部的环境方针和环保

制度,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3.3.2.3. 组员:主要负责现场处理污染,组织人员、机械进行清理和恢复主要负责后勤保障工作,包括人员、资金、通信以及交通、处置工具的配备和准备。

3.3.3. 环境保护保证体系

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项目部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令,在施工过程中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现场的环境进行保护。

项目经理是环保工作第一责任人,领导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并以此为中心,有效监控施工行为,确保环境保护方针的贯彻。同时,项目部规定,现场技术员为兼职环保员,施工工区(班组)负责人为环保负责人,项目部及之签订环保工作责任书。这样一来,项目部把环境保护工作层层分解并落实到施工工区、班组和个人,建立起懂行善管的环境保护保证体系,进行自我监控和管理,以确保环境保护目标的实现。

4. 环境影响概述及环保计划

4.1. 环境影响概述

本工程环境影响有以下特点:

4.1.1.工程周边基本居民较少,施工期间大气及噪声污染对周边居民基本不产生影响,主要影响于施工人员;水环境污染对周边农田的影响也不大,三八水库基本已填埋。因此,环境保护的重点是防止对当地生态环境的保护,

4.1.2.本标段工程工期为720天,施工期的环境影响是短暂的、可逆的,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终止。

本单位将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法》、地方法规和行业、企业要求及本工程相关环保要求进行污染防治,并加强监督管理,使本工程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限制在最低限度。

4.2. 环保计划

4.2.1.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北京市及局总部的有关环保的法令、

法规和条例,达到并超过北京市市级文明工地施工现场的要求。

4.2.2. 积极全面地开展环保工作,成立环保领导小组,健全环境保障体系和环境保护信息网络,并保持运行。

4.2.3. 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全员环保意识。

4.2.4. 现场采取图片、表扬、评优、奖励等多种形式进行环境保护的宣传,并将环保知识的普及工作落实到每位施工人员的身上。

4.2.

5. 对上岗的施工人员实行环保达标上岗考试制度,达到凡是上岗人员均通过环保考试。

4.2.6. 现场建立环保义务监督岗位制度,保证及时反馈信息,对环保做得不周之处及时提出整改方案,积极改进并完善环保措施。

4.2.7.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环保革新发明,并注意及时宣传推广。

4.2.8. 每月进行三次环保噪声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2.9. 实行奖罚、曝光制度,定期奖励。

4.2.10. 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环境保护措施开展工作,其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强。

5. 主要污染源分析

5.1. 大气环境污染源及污染物

施工现场砂石料扬尘;运输车辆的二次扬尘;作业机械车辆尾气排放;电弧焊时产生的光污染。

5.2. 水环境污染源及污染物

5.2.1.施工区域:钻孔灌注桩施工过程中的钻渣、泥浆和废水;砼养生用水;施工机械(如钻机、空压机等)的废油料及润滑油;机动车辆的废油料等。

5.2.2.生活宿舍区:生活污水及粪便污水;冲洗机械车辆的油污水;场地的洒水、冲洗污水等。

5.3. 噪声污染源

施工机械设备,材料加工设备,振捣机械,空压机和柴油发电机组;吊车、挖掘机、砼运输车、钻孔机、其他运输车辆等。

5.4. 固体废弃物

施工中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施工弃土弃渣、钢筋焊接尤其采用双面电弧焊所剩余的焊条头,模板填充缝隙的胶性材料、泡沫材料等,包装材料、砼养生的薄膜塑料布,施工人员日常生活垃圾。

6.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6.1.坚决执行和贯彻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杜绝环境污染和扰民。

6.2. 项目部成立环境保护领导小组,负责本工程的环保工作。

6.3.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五图二牌”,并严格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安排现场内暂设房屋、材料场地、施工机械设备和其他设施。食堂宿舍整洁卫生,有关手续证件齐全。

项目部和各工区(班组)专兼职环保员签订环保责任书,将环境保护工作真正落实到基层。

6.4.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环保意识,做到“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

6.5. 施工现场的垃圾渣土,必须设置垃圾分检站,随清理、随分检、随清运,杜绝材料浪费,严格执行成品保护措施,切实加强现场管理。加强对污染气体、污水、废渣、粉尘、垃圾等的管理,制定环境保护措施。

6.6. 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措施,定期按规定进行检测,严格依照标准作好消烟、降尘、降噪工作,努力减轻对现场周边居民及环境的影响。各工区(班组)都应自觉遵守、执行环境保护措施。

6.7. 施工现场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做好消防保卫的方案;现场严禁吸烟,切实加强易燃、易爆物品及明火作业管理,保证消防设施充分、完好、有效,保证消防车道畅通。做好环境记录(包括影像资料)的文档管理,详细记录施工前后的环境状况、各种环保措施的执行情况等。

6.8. 施工现场的在施建筑物内,未经上级机关批准,不得住人。对造成环境破坏或污染事故的工区(班组),处以500-2000元的罚款。对环保工作做出显著成绩的工区(班组)和个人,视情况给予表彰和奖励。

6.9. 工程项目竣工后,应及时修理和恢复在施工过程中受到破坏的生态环境,做好环境绿化工作。

7. 环境保护措施

7.1. 大气污染的防治措施

防治大气污染的重点是控制机械车辆尾气污染、扬尘污染以及煤烟污染。

7.1.1. 控制机械车辆尾气污染

选用符合国家卫生防护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工具,确保其废气排放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上路行驶的机动车尾气完全达标。施工运输避开交通高峰时段,大件或突击运输选择夜间进行,减少污染。

7.1.2.控制扬尘污染

7.1.2.1.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施工现场采用覆盖、固化、绿化、洒水等有效措施,做到不泥泞、不扬尘,。对易产生扬尘的砂石料,进行遮盖或适当洒水,淘汰落后工艺,降低粉尘排放。

7.1.2.2.施工、生活区道路要定期洒水降尘。同时对施工便道进行定期养护、清扫,保证其良好的路况。

7.1.2.3.建筑采取全封闭防护施工,以减少扬尘。土方、水泥等散装物料运输和临时存放,应采取防风遮挡措施,以减少起尘量。

7.1.2.4. 楼层建筑垃圾实行“袋装化”,用塔吊运输至建筑物外,或用封闭通道运输至建筑物外,严禁从楼层直接向下倾倒。施工现场设封闭式垃圾站,施工现场垃圾、渣土分类放入垃圾站及时清理出现场。

7.1.2.5. 四级以上风力时,严禁装卸垃圾及含有粉尘的东西。

土方及建筑垃圾装运时,应撒水湿润,防止扬尘;运输时应覆盖严密,防止洒落、飞扬,土方及建筑垃圾按城管要求弃于指定地点。

7.1.3. 其他

施工过程中受大气污染最为严重的是施工人员,对于施工人员,我们采取防护和劳动保护措施,减轻其危害。

7.2. 水污染的防治措施

7.2.1.施工机械运转中产生的油污水、泥浆水必须经过沉淀池沉淀后,才能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粪便污水必须经过化粪池处理后,才能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采取沉淀池沉淀措施处理。

7.2.2.施工现场排水畅通,严禁污水流溢至场外。泥浆池及其他施工污水,须进行过滤沉淀后排放。

7.2.3.砼养生用水,因脱模剂大多采用油性脱模剂,养生时大量用水将脱模剂冲洗稀释,因此养生用水必须集中回收,经过简单处理后再循环使用,确保不对地表水及地下水造成污染。

7.2.4.修建可冲洗厕所并设化粪池,厕所污水及其他生活污水排入“动力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设备”进行二级处理,达到国家废水排放标准后排放。

7.2.5. 现场存放的油料,必须对库房进行防渗漏处理,存储和使用都要采取措施,防止油料泄漏,污染土壤水体。

7.2.6. 现场临时食堂设置简易有效的隔油池,加强管理,设专人负责定期掏油,防止污染。

7.3. 噪声污染的防治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尽可能减少机械作业过程中产生的机械噪音。

7.3.1.有噪声的施工尽量避开夜间施工,施工时间(早6:00至晚8:00),噪音应控制在80分贝以内。对噪声较大的机械设备尽量不同时开启或尽量避开夜间和午休时间。

7.3.2. 严格控制作业时间,晚8:00到次日早6:00之间停止作业,确因特殊情况必须昼夜施工时,采取措施降低噪音。

7.3.3. 如浇筑混凝土必须连续施工,超出规定时限,应提前2

天写出报告,须经市建设局建工处审查后报环保局批准,并严格按要求施工,采用环保型振动棒,以减小混凝土振捣噪声。

7.3.4. 学生高考期间,要提前做好施工安排,按环保部门要求避开夜间施工,以免造成不良影响。国家重大会议、重大节日和活动期间施工,要遵守相关规定的要求。

7.3.5.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如有必要加设隔声屏障,使用隔声材料或结构来阻挡噪声传播。钢筋加工、木材加工一律在作业棚内进行,作业棚搭成封闭式,以起到隔声的效果。

7.3.6.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采取禁(限)鸣措施,减少噪声污染。

7.3.7. 控制人为噪声,现场不得高声喊叫,无故丢打模板,乱吹口哨。

7.4. 固体废弃物的处置措施

7.4.1.建立严格的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度,废弃物设专用场地堆放,集中管理。

7.4.2.生活区设置若干垃圾桶,集中贮放生活垃圾,定期由运至指定的垃圾场处理或进行深埋。

7.4.3.施工过程中的废弃物、边角料、包装袋等及时收集、清理,运至垃圾场掩埋。

7.4.4.对机械设备废弃物的管理,加强废弃物的回收管理制度。在维修或保养机械的过程中严格执行废弃物回收制度,对维修或保养机械过程中产生的废零件、废手套、废棉纱等废弃物,指定专人负责回收,并设立收集废弃物的专门容器。

7.5. 防止扰民措施和民扰措施

7.5.1. 用围墙将施工区域及外界隔开,以保证正常施工秩序不受影响.

7.5.2. 施工期间,做好各项协调工作,尽一切可能不影响附近居民的正常工作、生活秩序。

7.5.3. 对产生噪音、振动的施工机械,采取控制措施,努力减

轻噪声扰民。

7.5.4. 严格控制作业时间,晚8:00到次日早6:00之间和午休时间停止作业,确因特殊情况必须昼夜施工时,对搅拌、振捣机械采取降低噪音措施。

7.5.5. 施工中,采取措施防止扬尘,以减少粉尘污染。

7.5.6. 按照重庆市的要求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和附近居民经常沟通,取得谅解,并按北京市有关规定对其进行经济补偿。

7.5.7. 搞好现场保卫工作,禁止非施工人员进入现场。

7.6. 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措施

7.6.1. 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和设计要求,使用有产品出厂检验报告和合格证的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并按规定进行环境污染指标复试。本工程应重点控制混凝土外加剂、木装饰、涂料、油漆、胶粘剂等材料。

7.6.2. 没有产品出厂检验报告和合格证或进场按规定复试不合格的材料严禁在工程上使用。

7.6.3. 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施工,不得以各种理由擅自修改设计。

7.6.4. 涂料、油漆等使用后,应及时封闭存放,废料应及时清出室内。

7.6.5. 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按照规范要求委托具有室内环境质量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室内氡、甲醛、苯、氨、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的含量指标的检测。室内污染各项指标经检测合格后方可组织竣工验收。

7.7. 能源控制措施

减少自然资源浪费,加强材料管理,专人负责对节约用水、节约用电的管理,杜绝“长流水、长明灯”,同时控制纸张使用数量。

7.8. 文物保护措施

施工过程一旦发现地下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或地下文物时,及时停止施工,尽快通知业主及有关文物保护部门,及时采取保护现场的紧急措施,避免人为的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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