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指在建设工程项目中,对合同签订、履行和管理等各个环

节进行规范和监督的一系列措施。合同管理的规范与否直接关系到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合同双方的权益保障。为了确保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制定了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办法。

一、合同签订阶段

在合同签订阶段,需要明确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合同主体:明确合同双方的主体资格,包括建设单位、承包商、设计单位等。同时,要求合同主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确保其具备完成工程项目的能力。

2. 合同条款:明确合同的各项条款,包括工程范围、工期、质量要求、价格、

支付方式等。合同条款应当具备明确性、合理性和可执行性,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障。

3. 合同备案:合同签订后,需要进行备案手续。备案的目的是为了监督和管理

合同的履行情况,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二、合同履行阶段

在合同履行阶段,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管理:

1. 工程进度管理: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要求,对工程进度进行监

督和管理。承包商应当按照工期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2. 质量管理:建设单位应当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合

同约定的要求。承包商应当按照质量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标准。

3. 变更管理: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变更需求。建设单位和承包

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变更管理程序进行变更协商和签订变更合同。

4. 付款管理: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时间进行付款,确保承包商的合法权益。承包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和进度要求,确保支付权益。

三、合同管理机制

为了加强合同管理,建立了以下几个方面的管理机制:

1. 合同管理部门:建设单位应当设立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管理等各个环节的监督和协调工作。

2. 合同管理制度:建设单位应当制定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各个环节的工作职责和流程,确保合同管理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3. 合同管理人员:建设单位应当配备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具备相关的法律和工程知识,能够有效地管理和监督合同的履行情况。

4. 合同管理工具:建设单位可以借助信息化技术,建立合同管理系统,实现对合同的全过程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和准确性。

综上所述,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和监督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管理等各个环节,确保合同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合同管理的规范与否直接影响到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因此,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办法的制定和执行是非常重要的。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对合同管理的重视,建立科学的合同管理机制,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促进建设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办法 (一)总则 1、为了规范本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提高工程质量,保证工程进度,控制投资规模,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2、公司建设工程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终止等活动,必须符合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3、公司所有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和设备材料的采购都必须与承包单位签订合同。 4、订立、履行合同应遵循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损害公司利益。 5、由公司企业管理部、财务部和工程管理部共同负责建设工程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的审核和管理工作。 6、建设工程项目的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人民币以上的,应进行招标。招标分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议标等三种形式。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决定采用那种形式。 (一)合同的订立 1、合同一般应包括以下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者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2、《设计勘察委托合同》除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条款外,还应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各设计阶段文件(包括概预算)的期限、设计文件的审核与验收方法、质量要求、费用以及其他协作条件等内容。 3、《施工承包合同》除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条款外,还应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内容。 4、《设备材料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应符合公司《采购管理制度》的规定。 5、为了保证工程项目的进度和质量,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分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6、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人员对合同文稿进行编写和评审,企业管理部负责对合同进行审核,然后交主管领导审批。由项目公司根据修改意见对合同稿修改后,送达工程承包单位。如工程承包单位有异议,则按上述程序再次修改和审核,直至达成共识。最后由双方代表签署正式合同。 7、合同订立后,合同正本及相关资料送资料员存挡。企业管理部和工程管理部保存副本。 (三)合同的履行 1、合同签订后七日内,项目公司和工程管理部负责织织有关部门进行合同交底,明确各部门在履行合同中的职责。作好《合同交底记录》,并连同合同复印件一起分发给与会各方。 2、项目公司应全面地行使合同赋予的权利,有效控制工程进度、质量和投资规模;履行合同承担的义务,避免因违约而造成对方索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 很多建筑企业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后,一般将施工合同放在抽屉里或锁在档案柜子里,在工程实施中一旦发生争议和纠纷,才将施工合同拿出来看一下.殊不知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实际上就是施工合同的履行过程,离不开合同中的内容,需要对施工合同进行动态管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是基于一定的工程承包范围、设计标准、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一定施工条件等静态因素而进行的,并以此来确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但是,由于建设工程项目常常存在一些不确定性因素,在施工过程中也经常产生一定程度的变更(设计变更、进度计划变更、施工条件变更、增减工程项目或工程量变化等),从而导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时的静态条件完全被打破。因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动态管理中的法务处理是非常重要的,一方面可以起到避免双方的争议和纠纷,另一方面也起到了为事后可能发生的纠纷做到了证据的完善. 一、施工合同交底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安全、质量、进度、成本控制的主要依据,是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表现,是保证项目建设顺利进行的关键。作为一个负责施工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对工程施工合同中的重要事项应当有全面的了解和把握,才能使工程施工符合合同要求.所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后,首先要进行的是“施工合同交底”。 施工合同交底是企业项目管理负责人和合同管理部门,从合同执行的角度出发,分析和解释合同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将合同目标和合同规定落实到工程实施的具体问题和具体时间上,用以指导工程施工管理工作,使工程按合同要求实施,并向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进行书面的提示、解释和说明。 1、交底人与被交底人: 施工合同交底人是企业项目管理负责人和合同管理部门。被交底人是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指在建设工程项目中,对合同签订、履行和管理等各个环 节进行规范和监督的一系列措施。合同管理的规范与否直接关系到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合同双方的权益保障。为了确保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制定了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办法。 一、合同签订阶段 在合同签订阶段,需要明确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合同主体:明确合同双方的主体资格,包括建设单位、承包商、设计单位等。同时,要求合同主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确保其具备完成工程项目的能力。 2. 合同条款:明确合同的各项条款,包括工程范围、工期、质量要求、价格、 支付方式等。合同条款应当具备明确性、合理性和可执行性,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障。 3. 合同备案:合同签订后,需要进行备案手续。备案的目的是为了监督和管理 合同的履行情况,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二、合同履行阶段 在合同履行阶段,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管理: 1. 工程进度管理: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要求,对工程进度进行监 督和管理。承包商应当按照工期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2. 质量管理:建设单位应当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合 同约定的要求。承包商应当按照质量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标准。 3. 变更管理: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变更需求。建设单位和承包 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变更管理程序进行变更协商和签订变更合同。

4. 付款管理: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时间进行付款,确保承包商的合法权益。承包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和进度要求,确保支付权益。 三、合同管理机制 为了加强合同管理,建立了以下几个方面的管理机制: 1. 合同管理部门:建设单位应当设立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管理等各个环节的监督和协调工作。 2. 合同管理制度:建设单位应当制定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各个环节的工作职责和流程,确保合同管理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3. 合同管理人员:建设单位应当配备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具备相关的法律和工程知识,能够有效地管理和监督合同的履行情况。 4. 合同管理工具:建设单位可以借助信息化技术,建立合同管理系统,实现对合同的全过程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和准确性。 综上所述,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和监督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管理等各个环节,确保合同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合同管理的规范与否直接影响到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因此,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办法的制定和执行是非常重要的。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对合同管理的重视,建立科学的合同管理机制,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促进建设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完整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完整版) 引言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管理中最关键的法律文书之一。施 工合同的管理对于确保建设工程工期、质量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为 了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确保合同的有效执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加强合同的履行和管理工作,维护施工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内一切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管理。 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在合理、公平、平等的基础上达成。 第四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般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可以约定以电子数据交换、等形式进行合同的订立。 第五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终止等行为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二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 第六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应当经过各方充分协商,明确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资质,具备承担工程施工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的能力,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合同的要求,提出详细的施工方案和工 程进度计划,并与发包单位协商确定。 第九条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前应当进行工程量清单的审查,确保 合同的一致性和完整性。 第十条发包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的实际需求,对施工单位的技 术能力、业绩和信誉进行评估,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第三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质量和标准完成工 程施工任务,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二条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时间支付施工款项,并提供相应的施工进度和质量验收报告。 第十三条当出现变更或追加工程项目时,施工单位和发包单位应 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变更或追加合同,并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制度,加强 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工人的人身安全与健康。 第四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终止

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制度_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制度条例

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制度_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制度 条例 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制度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管理,加强完善合同管理制度,提高基建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教育部直属高校基本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及国家、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基建合同管理办法。 第二条基建处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使用本办法。 第三条合同管理是基建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基建各项工作的开展极其重要,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办法。 第二章合同签订流程 第四条基建处成立商务合同小组,小组成员由处长,副处长和各科长组成,处长担任组长。 第五条对于施工、监理等合同,由组长组织召开商务合同组会议,研究确定合同条款(包括价格、服务项目、提交时间、付款方式、保证措施等),由组长签署《基建合同会签审批单》,提交法律顾问审核。报请主管校长签署后执行。 第六条对于可行性研究、环评、测量、勘察、设计、图纸审查、工程量清单等一般合同,由项目负责人组织项目组确定合同具体内容(包括价格、服务项目、提交时间、付款方式、保证措施等),由组长签署《基建合同会签审批单》,提交法律顾问审核。报请主管校长签署后执行。

第七条对于具体工程项目中的设备采购安装、配套工程(电力、煤气、自来水等、弱电等)合同,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由组长确定由商务合同组或项目组实施对合同内容的审查,组长签署《基建合同会签审批单》,提交法律顾问审核。报请主管校长签署后执行。 第八条对于全过程管理项目的合同,在招标工作完成后,商务合同小组与中标方依据招标文件共同拟定合同条文,经学校审计处委托全过程审计机构按照工程建设的要求进行审核,提出意见并修改后,提交法律顾问审核。报请主管校长签署后执行。 第九条合同的'委托和内容应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管理规定,并符合大连理工大学关于招投标管理的规定。 第三章合同的管理 第十条主管校长签署审批意见后,由基建处代表学校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所有合同均由合同管理人员统一登记编号,建立合同档案和台账。并报送基建处相关科室、审计、财务留存,作为工程实施过程管理和资金支付的依据。 第十一条合同在实施中必须加强监督管理。现场甲方代表应认真检查工程是否按合同规定实施,并定期或不定期向处领导报告合同履行情况。基建处计划及预算科须严格按合同条款办理有关付款、结算事宜。 第十二条为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禁泄露合同机密。由于泄露而造成损失,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四章合同争议的解决 第十三条解决方式应在合同中约定,主要的解决方式有: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合同争议若需要进行诉讼解决的,必须与学校法律顾问协商确定方案后方可进行。 本办法自4月1日起实施。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方法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方法 1. 引言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对施工合同 的签订、履行和管理进行有效监督和控制的一系列管理手段和方法。 合理的合同管理是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成本的重要保障。本文将介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方法和要点。 2. 施工合同的签订 施工合同的签订是合同管理的起点,合同内容的准确和合理对项 目的后续管理具有重要影响。合同签订的主要步骤包括: 2.1. 编制招标文件 在进行施工合同招标前,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包括项 目概况、工程量清单、技术要求、投标评审办法等内容,确保招标程 序的公开透明和合法性。 2.2. 招标和评标 招标过程中,应公开招标,接受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评标过程中,需要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分,并选 取最优的投标人进行合同签订。

2.3. 合同谈判和签订 在选定投标人后,需进行合同谈判。合同谈判的目的是进一步明 确对承包商的要求和责任,并最终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中应包括工期、价款、质量保证、安全要求等重要内容。 3. 施工合同的履行 施工合同的履行是指施工过程中,合同双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各 自的责任和义务。有效的合同履行可确保项目质量和进度的达到预期 目标。 3.1. 施工方管理 施工方需根据合同要求安排施工人员和资源,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并确保施工按照计划进行。 3.2. 监理方管理 监理方需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施工符合合同要求。 监理人员应及时发现并纠正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和不合格工作。 3.3. 质量控制 质量控制是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施工方需建立和执行质 量管理体系,并通过检测和评估确保施工质量符合合同要求。

工程合同管理办法

工程合同管理办法 工程合同管理办法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依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对工程合同进行管理的一系列规定、制度和措施。建立合理的工程合同管理办法,对于保证工程质量、防范风险、规范工程合同往来关系都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下面是关于工程合同管理办法的的解释。 一、工程合同管理的必要性 工程合同管理是在建设工程过程中,建立工程项目、借鉴其他企业的经验、提高工程质量的有效途径。建设过程中,有许多复杂而矛盾的因素,如资金紧张、技术不成熟等等,这些都需要通过有针对性的工程合同管理办法来加以解决。因此,建立科学的工程合同管理办法是企业正常运营和规范经济行为的必要途径。 二、工程合同管理办法的内容 工程合同管理办法的内容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工程合同的签订和审批: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同文件,确保其合法、有效和真实。同时,应进行严格审批和控制,保证合同不含任何违法或不合理内容。 2. 工程合同的履行和监督:工程合同的履行和监督是工程项目管理中最重要的环节之一。企业应根据合同规定,做好工程施工、技术监督、工程项目品质控制,确保工程顺利完成。而监督则是工程合同管理的保障,监督部门应及时发现和纠正合同中的问题,保证合同的执行。

3. 工程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基于工程建设过程的复杂性,难免有需要改变合同、解除合同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应根据合同规定、合法法律程序,安排相关工作,以防止产生过大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 4. 工程合同的结算和收付款:工程合同的结算和收付款是工程项目管理中最为敏感和关键的方面之一。在实际工作中,务必要根据市场情况、工程进度、技术质量等相关因素严格执行合同中的规定,确保顺利完成结算和收付款事宜。 三、工程合同管理的效益 完善规范的工程合同管理办法有诸多效益,如: 1. 保证工程质量:通过工程合同管理的规范和严谨,可以大大减少工程质量问题的发生,保证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 2. 提高工程效率:规范的工程合同管理可以提高工程项目的效率和生产水平,加快工程施工和进度。 3. 管理成本降低:通过合理的工程合同管理,可以避免浪费和不必要的开支,让企业更好地控制项目成本。 4. 风险防范:有效的工程合同管理办法可以避免由于合同纠纷或其他相关问题导致企业的财务风险,降低经济风险和经济损失。 综上所述,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合同管理办法是企业规范经济行为、保证工程建设质量的重要途径之一。在实践中,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适的管理方案,注重实际操作效果的检查和评估,不断完善其工程合同管理的效益。

建设项目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工作,预防、减少和及时解决合同纠纷,维护合同双方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合同管理职责 第二条项目法人的主要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保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合同管理工作。 3、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有关工程合同. 4、严格审查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应提交有关方面会审,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 5、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6、做好合同统计、归档、保管工作. 7、监督、检查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8、宣传合同法和有关法规,培训合同管理人员。 9、依法处理合同纠纷. 10、制止有关单位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第三条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 1、加强与项目法人及现场管理机构等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2、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妥善保管收、付凭证。 3、配合项目法人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第三章合同审签管理 第四条本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进行。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本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第五条严禁将合同业务介绍信转借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介绍信的存根应当保存五年,以备核查. 第六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文本应当采用国家规定的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相对方提供的合同文本必须送交局有关部门审核。 第七条所有合同都应按顺序由项目法人统一编号. 第八条合同及其有关的书面材料,应当语言规范,字迹(符号)清晰,条款完整,内容具体,用语准确、无歧义. 第九条订立合同,必须完备合同条款。合同条款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和报酬,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第十条对于合同标的没有国家标准又难以用书面确切描述的,应当封存样品,由合同双方共同取样封存,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分别交由指定责任人保管。 第十一条订立依法可以设定担保或者对相对方的履约能力没有把握的合同,应当要求相对方依法提供保证、抵押、留置、定金等相应形式的有效担保。 对方当事人提供的保证人,必须是法律许可的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对相对方的保证人的主体资格和清偿债务能力要参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查。 第十二条对外签订合同,要明确选择纠纷审判管辖地,并优先选择由本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办人应当在合同文本上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签订合同,应当加盖单位的合同专用章。严禁在空白合同文本上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单份合同文本达二页以上的须加盖骑缝章. 第四章合同审签程序 第十五条签订合同前必须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对法人必须审查营业执照原件或者盖有工商行政管理局复印专用章的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必须有最近年检章)。 对非法人经济组织,应当审查其是否按法律规定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对分支机构或是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设立的经营单位,除审查其经营范围外,还应同时审查其所从属的法人主体资格.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工作,保障施工合同 的合法权益,维护建设工程施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合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建设工程施 工合同备案管理。 第三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遵守本办法的规定,履行合同备案义务,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第四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 定自愿实施,不得乱收费、强制实施;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 单位应当自觉维护公开、公正、公平的管理秩序。 第二章合同备案管理 第五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招投标、谈判或者其他合法形式签订的合同均可以进行备案。

第六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实行网上备案和现场备案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备案存根、合同原件由建设单位保存,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保存核查审核标准材料和备案申报材料。 第七条施工合同备案应当进行综合评定,评定内容包括合同内容、施工技术和能力、安全资质等方面,按照评分等级划分备案等级。备案等级分为一、二、三等,备案等级评定结果公示在网上备案系统中。 第八条施工合同备案级别为一等时,建设单位应当按期支付工程款;当备案级别为二等、三等时,建设单位应当加强监管,催促施工单位进行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措施的落实,同时建议加强对施工单位的信用评价。 第九条施工合同备案时,若发现合同内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存在欺诈、贿赂等行为,备案机构将不予备案,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条建设单位可以通过网上备案系统进行申报,同时一定数量的备案申报资料需要在现场提交。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提交《施工备案申报表》及其他有关合同、技术、资质等材料。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各项资料真实有效,如发现资料虚假,备案机构将责令其即将改正,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章责任追究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办法

中城晟泰工程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一、为规范公司各类建筑工程合同的管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和社会信誉,规避不良合同给公司带来的风险, 保障合同的合法性,保障合同切实全面的履行,特制定本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办法。 二、建筑工程合同不仅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行为,它还是社会经济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因此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及以上)应遵循法律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及企业利益,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三、建筑工程合同原则上要采用标准制式合同文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需采用国家建设部与工商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和分承包合同采用公司制定的示范文本。 四、签约当事人主体资格要合法,应对对方当事人进行履约能力的考察,签约要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合同条款中内容要完备、具体,不能含糊,前后矛盾, 责、权、利要明晰. 五、公司市场经营部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分承包合同的主管部门、全面监督、管理、评价合同的签订与履行工作,并参与一级项目及重点工程项目合同的洽谈和签订工作。 六、对施工合同和分承包合同,分公司经理和直属项目部经理为以上两种合同的第一责任人,应对其所签及履行的合同负全责。 第二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与管理 第一条合同评审与签订 一、合同的评审。施工合同在签订前必须根据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进行合同评审( 包括前期的标书评审).合同评审由公司市场经营部负责组织,土建一级、二级项目由市场经营部组织评审,二级以下工程项目由项目部负责组织评审,评审过程要按合同评审工作程序文件的要求进行。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洽商签订前期向业主的承诺, 应由公司市场经营部负责, 主要资料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承诺等( 对业主的口头承诺, 应已形成书面文字)。 三、施工合同的洽谈与签订 1 施工合同的洽谈.合同在洽谈前,首先由有资质的合同管理人员起草合同文件;如业主方起草的合同文件,须经过相关部门的讨论,达成共识拿出修改意见。洽谈时要由公司经理牵头,合同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应参加合同的洽谈工作。洽谈中要本着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涉及到如:合同价款、工期、质量、工程款拨付、竣工结算、违约、索赔等合同主要条款,要认真对待,特别是在目前市场行为、业主行为不规范的情况下,不要急于求成.洽谈是一个要约、再要约、反要约直至承诺反复进行的过程,一定要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以维护集团公司合法权益为宗旨,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进行合同的洽谈工作。 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承、发包方合同洽谈完成后,要由合同管理人员书写正式施工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2篇)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加强建>市场管理,确保市场秩序正常,保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建>市场管理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及房屋修缮等建设工程的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 第三条施工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国家计划,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承办人员签订合同,应取得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施工合同一经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转让、变更。 承发包双方之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施工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第四条承发包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必须具备相应资质条件和履行施工合同的能力。对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实施建设时,发包方必须具备组织协调能力;承包方必须具备有关部门核定的资质等级并持有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第五条凡进行工程建设,承发包双方必须在中标后的规定时限内,或开工前依法签订书面施工合同,并全面履行。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和第三方利益及扰乱建>市场秩序。 第七条签订施工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初步设计已经批准; 2.工程项目已经列入年度建设计划;

3.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 4.建设资金和主要建>材料设备来源已经落实; 5.招投标工程,中标通知书已经下达。 第八条签订施工合同,必须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合同条件”,明确约定合同条款。对可能发生的问题,要约定解决办法和处理原则。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内容: 1.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内容,工程价款及开竣工日期; 2.双方的权利、义务和一般责任; 3.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要求和工期调整的处置办法; 4.工程质量要求、检验与验收方法; 5.合同价款调整与支付款方式; 6.材料、设备的供应方式与质量标准; 7.设计变更; 8.竣工条件与结算方式; 9.违约责任及处置办法; 10.争议解决方式; 11.安全生产防护措施。 第九条发包方可以将组织、管理和协调工程建设的权力及职责,委托给具备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承担。在签订监理委托合同时,应明确监理单位的权限和责任,并写进施工合同。施工合同赋予监理单位的权限和责任,应与监理委托合同中明确的权限、责任一致。 第十条承发包双方应参照国务院有关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发的工期定额,确定相应的施工工期,以确保工程质量。没有工期定额的工程,由双方协商确定合理工期。

建设工程合同监督管理办法(共20页)

建设工程合同监督管理办法 篇一:建筑施工合同管理制度 附则五 合同管理制度 (一) 总则 (1) 为规范公司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做到管理有规章,签约有约束,履 行有检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签订和履行的所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 合同、施工内部承包合同、材料设备买卖合同等。 (二) 合同签订的基本要求 (1) 经济合同是法人之间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签订经 济合同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相关规定,不搞违法活动。 (2) 签订合同前,首先审查对方是否具备法人资格及其社会信誉,确认其具有履行合法 的能力方可与其签订合同。 (3) 签订经济合同必须坚持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合法的原

则。 (4) 签订经济合同的依据为有关文件、资料、国家及各级政府批准的计划任务书、设计 图纸及施工图预算书。 (5) 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必须具备以下重要条款: ①名称和地点。 ②承包的性质、范围及内容。 ③竣工的日期。 ④造价。 ⑤价款的支付和竣工结算的方法。 ⑥开工条件、设计图纸等有关资料提供的时间。 ⑦和设备的价格结算方法。 ⑧取费标准。 ⑨质量承诺标准及保修条件。 ⑩互相协作事宜。 ⑾违约责任。 (6)合同条款的内容必须用语确切、责任明确、字迹工整。 (三) 合同签订的工作签订 (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 ①合同洽谈前,公司业务部必须对发包人的综合情况进行考察。建设工程施工合 同中投标中标的项目,要审查业主的招标文件、我方的投标

书、中标书、纪要、往来函等文书,召集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合同洽谈准备会,制定谈判的原则和方案。 ②合同洽谈过程中,对于涉足担保、预付款、各类保证金等费用较大的项目,要 重新进行评审。合同洽谈准备会,制定谈判的原则的方案。 ③同主要条款商定后,由业务部负责起草文本,交相关部门(项目部、合同管理 部、财务部等) ④进行会审后,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济师、合同主审人员)认为已经基本 没有异议的,提交审查意见,报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批准签字。工程项目经理和营销项目经理必须参与合同签订活动的全过程。 ⑤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按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必须办理鉴证、公证手 续,由业务部负责办理。按规定须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才能签订的合同必须批准后才能签订。 (2) 劳务(专业)分包合同的签订 ①合同洽谈前,公司业务部必须对分包人的综合情况进行考察,要分包方提供以 下证件原件: ②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施工许可

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为了规范工程建设合同备案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依法保护工程建设合同当事人(de)合法权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 郑州市建设局负责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郑州市工程造价标准定额管理站负责经开区地区建设工程合同备案(de)具体工作. 二、建设工程合同备案(de)范围 1、建设工程勘察合同(以下简称:勘察合同). 2、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以下简称:设计合同). 3、建设工程施工总包、分包合同(以下简称:施工总包、分包合同). 4、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以下简称:监理合同). 5、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合同). 6、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以下简称:造价咨询服务合同).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备案(de)其他建设工程项目合同. 三、禁止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重复进行合同审查

合同备案后,备案机构将备案合同送建设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级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上述部门或者机构不再对备案合同进行审查. 四、建设工程合同备案应具备(de)条件 1、符合合同备案需要递交(de)材料 2、合同主要条款齐全,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章(de)要求,经招标(de)建设项目合同(de)主要条款应与招标、中标文件相一致. 3、合同订立后,承包方应当在30日内将合同报送备案机关备案,合同备案后方可领取施工许可证;变更、补充合同实质性内容(de),应当自签订变更、补充协议15日内,将合同报送备案机关备案.当事人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de)合同与备案合同(de)实质性内容不一致(de),以备案合同为准.建设工程合同应采用建设部、国家工商管理 总局监制(de)示范文本. 前款所称(de)实质性内容是指合同(de)标(de)、数量、质量、 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 方法等. 4、合同中约定需提交工程担保、保险(de)应将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保险和承包商履约担保、保险等资料随合同一并备案.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1. 引言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和有效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履行和变更等过程,以确保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和安全,并维护合同双方的权益。本制度旨在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明确合同管理的责任与权限,提供操作指南,促进建设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2. 相关法律法规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必须依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的规定。以下是与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暂行规定》 3. 签订合同的程序 3.1 发布招标公告

在需要进行建设工程的情况下,合同管理人员应根据项目需求发布招标公告,公告内容包括项目概况、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截止日期等信息,以吸引潜在的承包商参与竞标。 3.2 招标文件的编制 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技术要求、交付期限、合同条款等内容。合同管理人员应根据项目需要,编制完整的招标文件,并进行审查和审批。 3.3 招标评审和中标公告 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收取投标文件,并进行招标评审。评审过程应公平公正,确保选取最合适的承包商。评审结果将通过中标公告的形式公示。 3.4 合同的签订与备案 中标单位与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并签订合同。合同管理人员应对合同进行备案,并确保备案手续的完备。 4. 合同履行与管理 4.1 履行进度管理

合同管理人员应对合同履行的进度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项目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 4.2 质量管理 合同管理人员应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建设工程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 4.3 变更管理 如需对合同进行变更,必须经过合同管理人员的审批和备案。变更管理应通过正式的变更通知或合同附录的形式进行。 4.4 竣工验收 在建设工程完成后,合同管理人员应进行竣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达标,并与承包商共同签署竣工验收报告。 5. 合同纠纷的解决 合同管理人员应及时处理因合同履行而产生的纠纷。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贯彻实施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管理办法》及本实施办法在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适用。 第三条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下称“市建委")为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管部门,负责推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指导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并对施工合同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处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机构。 各区、县建委在市建委指导下负责所分管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 第四条在本市进行建设的各类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须符合以下各项要求: (一)执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建委制定的《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1994本); (二)采取招标方式发包的各类建设工程,已完成规定的招标程序,中标通知书已下达; (三)不采取招标方式发包的各类建设工程,已完成规定的开工审批程序,建设工程开证已签发; (四)施工合同的签订,应与中标通知书或建设工程开工证规定的范围相一致; (五)大型或专业复杂的工程,两个以上施工企业承包时,应实行施工总承包,并须明确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施工服从总承包单位总体施工组织设计。 (六)施工合同的签订工作应在中标通知书下达或建设工程开工证签发后30天内完成.施工合同签订生效后10天内,承发包双方应将施工合同副本及施工合同签订备案登记表(附表1)按其管理权限分别报送市或区、县施工合同管理机构备案。 第五条凡未能在规定期限仙完成合同签订,导致中标或开工批准工作失效,责任方应承担对方由此发生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六条施工合同正式签订后,承发包双方可根据自愿原则按有关规定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对施工合同进行鉴证.

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

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 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与管理,促进建 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公平、公正和可行性,保护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天津市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管理。 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建设工程的承包商或施工单位 与建设工程的业主之间订立的合同。 第四条在天津市进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与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工 程的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合同签订 第五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自愿原则:各方合同的签订必须是自愿的,无强迫或欺骗等 不正当手段。

二.平等原则:各方合同的签订应是平等的,不得损害任一方的合法权益。 三.公平原则: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应当公平合理,符合市场经济的原则。 第六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合同的名称、签订地点和日期。 二.建设工程的基本情况及主要内容。 三.施工单位的资质条件和负责人员。 四.业主对施工单位的监督和管理要求。 五.工程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及标准。 六.工程进度计划和工期安排。 七.工程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 八.双方的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 第三章合同履行 第七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履行。 二.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三.履行合同义务的及时性和完整性。 四.建设工程的质量和进度符合合同要求。 第八条施工单位在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应: 一.根据施工合同的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工程。 二.配备符合要求的技术人员和施工人员。 三.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环境。 四.确保施工过程的质量监控。 第四章合同管理 第九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不得擅自停工或延误工期。 二.业主应对施工单位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三.合同的变更和补充应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四.对于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条业主应对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和检验,确保工 程质量符合合同要求。

建设工程公司合同档案管理办法

合同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公司的合同档案管理,方便合同的查阅,督促检查合同的履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合同档案的保存期限为10年,公司法务合同部作为公司的合同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保管,留存合同档案资料。项目及其他需要部门留存复印件,同样按此要求管理。 合同档案管理应特别重视保密工作,合同档案管理人员不得泄露合同档案内容,不得违反规定私自给任何人查阅、摘抄、复制。 第三条合同订立后,法务合同部应将签订后的合同文本进行整理归档。 一份完整的合同档案应当包括:签订后的合同文本,合同签订会签表,中标会议纪要或询价记录单或情况说明,合同相对方营业执照及资质等级证书,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 第四条合同实行分类归档,按项目进行归类,将每个项目(如承朝、大广五等)的合同按照合同编号(小号在上,大号在下依次排序)放置在一个档案盒内。如果合同较多,放置不开,可分盒放置,但亦应按合同编号归档,在档案盒正侧签标明序号(如承朝Ⅰ、承朝Ⅱ等)。 每个档案盒的正面签与侧面应当有明显标记标明盒内合同的类别。 第五条每个档案盒都应有合同目录,标明该档案盒放置合同的情况。合同目录包括:合同编号,合同名称,合同类别,我方名称、对方名称、合同金额,签订日期等。 第六条所有合同(包括合同目录)及资料都应留存电子版。电子版的同样按分项目放置,具体要求按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规定执行。 第七条根据工作情况,需要查阅档案的,应当由查阅部门提出申请,报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同意后,办理借阅手续。 借阅档案原则上应在档案阅读室查阅,不得带出,特殊情况需复制带走的需经总经理批准。 第八条发生诉讼或者仲裁的合同,其合同档案中应附有诉讼或者仲裁的全部资料。 诉讼或者仲裁文书应独立整理归档。 第九条档案管理人员未能按本办法办理归档手续或者不符合要求的,视情节对直接责任人按每份10—50元进行处罚。 档案管理人员泄露档案内容,违反规定让他人私自查阅、摘抄、复制的,视情节给予100—2000元的罚款。 借阅档案人丢失档案的,视情节给予100—2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给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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