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报价系统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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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报价系统的简介

中证报价系统简介

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证报价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并由中国证券业协会按照市场化原则管理的金融机构,主要负责运营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报价系统”)。报价系统是为机构投资者(参与人)提供私募产品报价、发行、转让及相关服务的开放性、专业化电子平台;定位于机构间市场,提供证券公司柜台市场、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等私募市场的信息和交易联网服务。报价系统以“多元、竞争、开放、包容”为发展理念,是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有机组成部分,是重要的资本市场基础金融设施,以私募产品报价、发行、转让及互联互通、登记结算、信息服务等为核心功能。

截止2015年7月份,报价系统参与人总数达1037家,其中区域性股权交易平台(区域市场)22家,参与人代理的投资人开户数和参与交易户数分别为175.2万、10.8万户,参与人在报价系统共发行资管计划、收益凭证、私募债券、私募基金、股权融资等产品2788只,募资规模共计2761.96亿元,转让18.54亿元。其中私募股权项目共计挂牌41个项目,计划融资3.35亿元,已完成融资1.48亿元,已完成认购253笔,14个项目达到募资计划规模。

参与人可以选择不同的模式参与报价系统的业务。对已有自己的股权交易系统的区域股权市场而言,报价系统推荐的是区域市场的股

权交易系统与中证报价系统进行系统对接的互联互通模式(以下简称“系统对接模式”),在这种模式中,交易、行情信息实时共享,股东人数双方协议控制,股权登记信息互为备份。采用系统对接模式,在最大限度保护已有的交易平台投资,保障区域市场的独立性和自主性的同时,可以更好的发挥区域市场和中证报价的各自的优势,为区域市场后续业务品种的增加和业务规模的扩大,提供了坚实的基础。目前参与报价系统的22家区域市场中,已有两家(广州股权交易中心和重庆股份转让中心)采用这种模式,中心也准备以这种系统对接模式参与报价系统。

关于公布丽水区房屋征收重置价格等相关补偿标准的通知

关于公布丽水市市区房屋征收重置价格等相 关补偿标准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相关单位、各房地产评估公司: 经研究,现将丽水市市区房屋征收重置价格及相关标准予以公布,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 1、丽水市市区房屋征收重置价格 2、丽水市市区房屋征收装修补偿指导价格 3、丽水市市区房屋附属建筑物和其它设施补偿指导价格 4、丽水市市区房屋征收实行产权调换安置房层次差价率标准 5、丽水市市区房屋征收实行公寓安置多层、高层房屋层次差 价率标准 6、丽水市市区房屋朝向差价率标准 7、丽水市市区房屋成新率标准 8、丽水市市区房屋征收中未达标准容积率土地面积的计算与补偿 丽水市政府土地和房屋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征收工作办公室 丽水市国土资源局 二○一七年月日

说明:1.钢混结构房屋,层高每增减10cm,补偿增减15元/m2。 2.砖混结构房屋,层高每增减10cm,补偿增减10元/m2。 3.钢混,砖混一、二等结构卫生设施均含化粪池。 4.地下室层高每增减10cm,补偿增减20元/m2。 5.以上重置价已含室内楼地面水泥砂浆面层和内墙普通粉刷。

附件2: 丽水市市区房屋征收装修补偿包干价格 说明:1、合法建筑面积内,征收公告前装修的均按以上标准补偿; 2、装修程度较好的特殊户,对以上装修补偿指导价格有异议 的,可选择由评估机构按市场评估价值确定。

附件3: 丽水市市区房屋附属建筑物和其它设施补偿指导价格

丽水市市区房屋征收实行产权调换安置房层次差价率标准(%)

丽水市市区房屋征收实行公寓安置多层房屋层次差价 率标准 丽水市市区房屋征收实行公寓安置高层房屋层次差价率 标准 说明:1、九层以上每增加一层系数增加3%(包括跃层); 2、公寓安置以市场价结算部分的层次差价率参照附件4《丽水 市市区房屋征收实行产权调换安置房层次差价率标准》执行。

奉化市土地征收价格补偿办法

奉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土地征收价格补偿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奉化市土地征收价格补偿办法》已经市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三月四日 奉化市土地征收价格补偿办法 第一条为保障我市经济发展用地需要,进一步规范土地征收行为,切实保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做好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公布实施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35号)、《浙江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征地统一年产值和区片综合地价公布实施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办〔2008〕13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征收土地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及实施规划的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批准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补偿的行为。征收土地实行公告和登记制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第三条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征收土地适用本办法。国家和省确定的交通道路、水利工程等重大建设项目征收土地的,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征收土地由市统一征地办公室组织实施,并按法定程序和权限上报审批。各镇、街道要建立土地开发建设前期办公室,在市统一征地办委托下,负责本辖区内土地征收工作。未经依法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征收土地。征收土地必须按规定支付补偿费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截留补偿费用。 第五条土地被征收人员的养老保障按《奉化市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实施办法》(奉政发〔2008〕27号)执行。 第六条征收土地按照被征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土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劳力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所有,劳力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用于被征收土地的劳动力安置,不得挪作他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及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第七条被征收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应服从国家建设需要,积极支持土地征收工作,不得无理阻挠。征收土地未按依法批准的征收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所引发的补偿安置争议,由市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裁决。对土地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市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第八条在本市行政辖区内征收土地实行区片综合价补偿,区片综合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劳力安置补偿费两部分组成。 第九条本市范围内的土地共分5个区片级别。具体土地区片级别范围和相应的区片综合价如下(详见附表1)。 (一)一级区片:锦屏街道行政区域内和岳林街道、江口街道、萧王庙街道、溪口镇部分行政村,区片综合地价为49000—54000元/亩。 (二)二级区片:溪口镇、江口街道、西坞街道、萧王庙街道部分行政村,区片综合地价为45000—49000元/亩。

烟台市各区县土地征收片区土地价格

烟台市各区县土地征收片区土地价格烟台市各区县土地征收片区土地价格 长岛县 为了便于烟台市长岛县范围内被征地人查询了解土地补偿价格、征地地上附属物补偿价格,山东鲁泉律师事务所黄胜军律师对烟台市长岛县土地分类及土地价格整理如下: 烟台市长岛县土地共分两个等级,一类地46000元/亩,二类地42000元/亩,35000元/亩。 一类地范围:南长山岛范围的鹊嘴、乐园、后沟 二类地范围:南长山岛范围内扣除区片Ⅰ以外的区域;北长山岛各村 三类地范围:庙岛各村、小黑山、大黑山各村;砣矶、大钦、小钦、北隍城、南隍城各村 福山区土地征收片区土地价格 为了便于烟台市福山区范围内被征地人查询了解土地补偿价格、征地地上附属物补偿价格,山东鲁泉律师事务所黄胜军律师对滨烟台市福山区土地分类及土地价格整理如下: 烟台市福山区土地共分一个等级,土地价格50000/亩 范围:烟台市福山区全部辖区,包括福新街道、清洋街道、高疃镇、门楼镇、张格庄镇、回里镇 高新区土地征收片区土地价格 为了便于烟台市高新区范围内被征地人查询了解土地补偿价格、征地地上附属物补偿价格,山东鲁泉律师事务所黄胜军律师对烟台市高新区土地分类及土地价格整理如下: 烟台市福山区土地共分一个等级,土地价格80000/亩 范围:烟台高新区马山街道办事处管辖范围内所有行政村,含西谭家泊、日头泊、岳家庄、王家沙子、辉石埠、马山、刘家埠、北寨、南寨、辛安、东泊子、西泊子、北沙子、南沙子、郭家屯、望杆墩、曲家洼、新天堡、小山后、草埠村、东谭家泊村

海阳市土地征收片区土地价格 为了便于烟台市海阳市范围内被征地人查询了解土地补偿价格、征地地上附属物补偿价格,山东鲁泉律师事务所黄胜军律师对烟台市海阳市土地分类及土地价格整理如下: 烟台市海阳市土地共分三个等级,一类地44000元/亩,二类地40000元/亩,37000元/亩。 一类地范围:主要是城市规划区内的东村街道、方圆街道、凤城街道、龙山街道、碧城区、开发区和旅游度假区的行政村,包括院西村、南才苑、黑石埠河、凉山后、窑上疃、民主、和平、生产、团结、新兴、城北、李家庄、车村、东哲阳、西哲阳、南修家、龙塘埠、平顶、埠南、先锋、胜利、黄家、统一、建设、钭角洼、鲁古埠、海丰、庄上、岭上、小滩盐场、凤城林场、北才苑、地北头、羊角沟、北八里庄、鞋西沟、初格庄、薛家庄、西八里庄、李家、邢家、朱家庄、寨前、寨后、陂子头、八里孙家、高家庄、新民、新平、新生、新建、邓家、窑上、西河崖、成家、庙头、藏家、芝坊、中房、西大滩、柳树庄、台子上、赵家庄、前塘家、后塘家、中村、联合、石人泊、杨家泊、肋埠、高家泊、北河沟、南河沟、马明庄、李王庄、鞠家庄等村。。 二类地范围:1、前辛治、后辛治。 2、道南、秋林头、它山泊、南城阳、宅子头、沟于家、岱格庄、山口、鞠家庵、嵩潜。 3、海头、南姜家庄、西赵家庄、鲁口、黄埠崖、西张家庄、南邵家庄、徐家、吕家。 4、西远牛、东远牛、张家庄、南庄、邵家、外岛、大辛家、小 三类地范围:除Ⅰ级和Ⅱ级区片以外行政村 开发区土地征收片区土地价格 为了便于烟台市开发区范围内被征地人查询了解土地补偿价格、征地地上附属物补偿价格,山东鲁泉律师事务所黄胜军律师对烟台市开发区土地分类及土地价格整理如下: 烟台市开发区土地共分两个等级,一类地70000元/亩,二类地48000元/亩。 一类地范围:开发区除古现、八角、大季家办事处外所有集体土地 二类地范围:开发区古现、八角、大季家办事处行政区域内所有集体土地。

上海市大型居住社区征收安置房源价格管理办法

上海市大型居住社区征收安置房源价格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大型居住社区征收安置房源建设、供应和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大型居住社区征收安置房源的价格管理。 第三条(定义) 本办法所称的大型居住社区征收安置房源,是指由市有关部门认定的大型居住社区内的征收安置住房。 第四条(管理机构) 市大型居住社区建设推进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推进办”)内设价格审核小组(以下简称“市审价小组”),市建设管理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市审计局和市监察局参与房源定价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定价方法) 房源定价采取“两次定价”方法,第一次定价为建房协议价格,第二次定价为房源供应价格。 第六条(建房协议价格组成) 建房协议价格由土地价格(折算为土地楼面价)、市政公建配套建设费、建筑安装综合造价、财务成本、销售和管理费用(销售费用按实结算,且最高不得超过1%)、开发单位的微利、相关税费等组成。 第七条(建房协议价格确定程序) 建房协议价格应当根据大型居住社区项目开发周期分批确定,由项目建设单位会同大型居住社区所在地的区县政府(或区县大型居住社区建设推进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县推进办”)在《项目建设协议书》签订前,根据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建房协议价格,形成拟

定建房协议价格,经市推进办委托有资质的审价单位进行核实论证、提出审核意见后,再由市审价小组审核并报市政府审定。 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动拆迁、有关政策变化等客观因素导致建设成本上涨的情况,项目建设单位可会同大型居住社区所在地的区县政府(或区县推进办)在项目取得预售许可前,提出一次建房协议价格调整申请,由市推进办委托有资质的审价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对建房协议价格进行评估、修正,形成中期评估成果;在竣工决算经审价后提出建房协议价格结算申请,由市推进办委托有资质的审价单位进行初审,再由市审价小组审核并报市政府审定。 第八条(房源供应价格确定方式) 房源供应价格,原则上不低于建房协议价格(第一次定价),在综合考虑基地的土地成本和市场供应价格、基地的开发进度、拟供应房源的交房时间、同基地同类型房源历史供应价格、相邻基地间房源供应价格平衡等因素,参照基地周边新建普通商品住房近期实际交易均价或基地拟供应房源市场评估价格的一定比例后研究确定。 基地周边新建普通商品住房近期实际交易均价,由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市场评估价格由市推进办委托有资质的估价单位进行评估。 第九条(房源供应价格确定程序) 房源具备供应条件后,由市审价小组根据本办法第八条规定,适时拟订和调整各大型居住社区动迁安置房源供应价格,报市政府审定。房源使用区县如因房源供应价格调整及房源调剂使用等原因,在重大工程或重点旧区改造项目中产生“同一基地、不同价格”动迁安置房源的情况,区县政府可通过动迁补偿方案平衡或进行房源价格调整,并将房价调整意见报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备案。 第十条(房源供应申请和审核) 大型居住社区项目建设完成基础工程后,项目建设单位向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提出房源可供应申请。经审核符合房源可供应条件的,由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统筹供应房源。 第十一条(用房申请和审批) 本市重大工程、重点旧区改造等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区县政府如需申请大型居住社区征

国有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国有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普及一下价格的评定。 被拆迁房屋的货币补偿基准价,是指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会同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年度或半年度同类地段、同类用途新建房屋市场交易的平均单价确定,报人民政府批准并对外公布的房屋基准价格,即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确定。 规定是以你当初盖房的时候周边房价作为参考的。 房屋拆迁补偿价=(基准地价×K+基准房价)×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其中,K为容积率修正系数,按照《房屋拆迁容积率修正系数表》确定。在11年03月出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第十条第十一条指出:征收补偿方案需要征求公众意见。而第十九条第二十条指出: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且对评估价格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核评估。以上几条都说为了保证补偿赔付的合理性。具体条款详见下表: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第十一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二十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划拨地价收取标准

南昌划拨地价5年未动面临提高新规划拨土地款分5级征收 土地一级地段每亩提价20万元 大江网-江南都市报2011-12-04 02:21 本报讯记者邹文彪、张祖珍、实习生邹佳琪报道:记者昨日从南昌市相关部门了解到,南昌市将调整划拨土地分级管理的标准,并将提高划拨土地的地价。拟出台的标准将从原来的7级变为5级,划拨土地的地价都相应提高,其中一级地段每亩提价20万元。 老标准按7级区分地级 南昌市目前执行操作的依据是2007年第四次南昌市规划土地运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的标准,划拨地价收取标准依据南昌市城市规划区综合用地土地级别图对土地进行顶级确定,其中地级共分7级。一级地段每亩100万元、二级地段每亩90万元、三级地段每亩80万元、四级地段每亩60万元、五级地段每亩40万元、六级地段每亩30万元、七级地段每亩20万元。 “随着南昌市各城区区域重点不断调整变化,过去的划拨土地价格征收标准已经不能适应新的发展。”南昌市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称。 新标准提高地价两年一更新 在划拨土地管理新规中,南昌市规定划拨地款主要依据土地确的成本和土地开发成本来确定,同时根据南昌市各区开发建设程度,重新对南昌市各城区划拨地价权益价款收取标准及范围重新进行了划定,共分为5级来征收,其中一级地段每亩120万元、二级每亩100万元、三级每亩80万元、四级每亩60万元、五级每亩40万元。对于政府投入的纯公益性事业项目,可按土地取得成本收取划拨地价,其余用地均须按标准收取划拨地价。 另外,南昌市还酝酿每两年对划拨地价收取标准及范围调整一次。 划拨土地分为5级管理 按照新规定,南昌市划拨土地共分为5级来管理。 分五级管理 一级地段 包括南昌城区沿江路、凤凰中大道、凤凰南大道、碟子湖大道以东;富大有堤以南;高新大道北段、高新四路、艾溪湖、南京东路东段、赣江大道以西;学府大道、华商工程技术学院、南昌制革厂、包家花园、江西汽车制造厂、八一麻纺厂、三店西路以南;昌南大道以北;黄河路以南。 二级地段 包括孔目湖大街(玉屏大街延伸)、富大有堤、艾溪湖北路、艾溪湖二路、昌南大道以南;黄河路、江西奥体中心、火炬五路、创新一路、广阳路以北;昌九高速、高新大道北段、赣东大道以东;京东大道、天祥大道、一分利饭店以西。 三级地段 包括江西奥体中心、富大有堤、一分利饭店以南,赣江沿线、瑶湖以西;昌九高速、创新一路、天祥大道、赣东大道以东;艾溪湖二路、火炬五路以北。 四级地段 包括瑶湖以东、城东外环高速以西、LED工业园、后曲村、墨山村、规划北二环以北、下庄湖以东、扬子洲制药厂。 五级地段 湾里区和桑海开发区。

如何确定合理的征地价格

遇到征地拆迁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 问>>https://www.360docs.net/doc/d110282854.html, 如何确定合理的征地价格 尽管价格决定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但英国政府认为其基本精神应该是这样的:征购价格应该是所有者(或求得补偿者)得到一个货币量,这个货币量对于所有者来说,就好像征购没有发生一样。 现行征地制度为什么不合理 按照保守的数字(官方统计),仅1987年到2001年,全国非农建设占用耕地3300多万亩。改革开放以来,实际的耕地征用应该大大超过这个数字。如果每亩地的最终使用价格为10万,总地价当在3万亿以上。事实上,在几年前,我国有的中西部地区的每亩耕地在转为非农用地时,最终使用价格也已经到了10万元以上,更不用说东部发达地区高得令人咋舌的价格了。这部分收入,农民得到了多少? 《土地管理法》规定,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用为该土地征用前 3年平均产值的6至10倍,安置费为4至6倍。从一些典型调查看,发达地区农民得到的收入,每亩在1万元以内;中西部地区农民得到的更少。按照这个比较,说近十多年通过征地环节,使农民的收入流

失3万亿以上,农民留在手上的只是一个零头,并不夸张。 现行法律规定的不合理性是显而易见的。如果只是农业用地的所有权转移,地价作为年收益的6至10倍是合理的。但是,如果耕地转为非农用地,农民的土地被占用以后成为无地农民,那么,这个价格就不公道了。主要理由是两个: 第一,虽然现行价格可能反映了农民丧失土地以后的农业经营损失,但不能反映农民的实际损失。农民丧失土地以后,不得不进入城市,生活的风险大大增加,消费成本(劳动力再生产成本)显著提高,土地的社会保障作用不再存在,成为下不如农民,上更不如城市居民的赤贫阶层。因此,不能按照农业耕地的影子价格”来给农民补偿损失。 第二,土地在转为非农用地以后,会产生巨大的级差收益,这个级差收益是土地所有权的收益,其中农民应该得到合理的部分。 此外,土地征用的程序也不合理。我们目前的做法是,土地征用是政府行为。土地一经征用,即变为国家的土地,然后由国家将它划拨或出售给土地的开发商或使用者。农民与土地的最终使用者之间没有直接的交易。这种做法使得农民以及他们所组成的集体”不能与土地的最终使用者直接进行交易,便一开始就剥夺了农民的交易权,使

房屋征收价格评估委托合同协议书范本 标准版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及等相关规定,经_____________方式确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的房屋征收价格评估机构。现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房屋征收评估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评估项目基本情况 1.征收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征收决定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征收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征收实施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评估的基本要求 1.评估对象及范围 1) 围内涉及的被征收房屋、装修及附属物等的补偿价值评估。 2) 对本项目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评估。 2.评估目的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评估目的:为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确定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提供依据,评估被征收房屋的价值。 2)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评估目的:为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计算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提供依据,评估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 3.评估时点 被征收房屋和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评估时点为本项目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即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4.评估力量 乙方确定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任信龙为本项目的评估负责人,同时应指派与该评估项目工作量相适

集体农用地征收价格评估方法研究

集体农用地征收价格评估方法研究 摘要:随着我国集体农用地征收引发的矛盾越来越突出,调整集体农用地征收补偿标准也随之加快日程。失地农民的利益得不到保障是诱发这类冲突的主要原因,笔者根据对我国集体农用地征收补偿的问题研究,分析集体农用地征收价格的内涵,并探索集体农用地征收补偿价格的评估方法,以评估出更合理的土地市场价格、保障失地农民利益为目标,试图通过探索解决这一社会矛盾。 关键词:征收补偿价格、评估方法、公益用地 1研究背景 集体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通过法定程序,将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为国有的行为。这种征地行为是国家的强制行为,在征地过程中政府只强调了国家的利益,从而导致了征收范围大、补偿标准低、征收程序不规范、缺乏民主等问题的发生,针对这些问题,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提高补偿标准的法规,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但是这些方法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为此国家在十八大又提出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让农民参与土地增值收益分配等解决办法。对此笔者从实际情况出发,对集体土地征收价格内涵、评估方法进行了探索,并结合安阳市情况对一宗土地价格进行试算,经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城镇土地基准地价、划拨基准地价进行对比,该方法算出的征收补偿价格相对合理,能满足各界对于集体土地征收补偿的要求。 2集体农用地征收评估 2.1集体农用地征收价格内涵 2.1.1土地性质界定 土地评估通常是评估土地使用权的价格,而这种土地征收行为,实质上是土地所有权从农村集体所有转变为国家所有的两种所有制的转移,因此集体农用地征收补偿价格应为所有权的买卖价格。 2.1.2年期界定 集体土地征收后,农民失去了土地,也就永久性的丧失了土地所能给他带来的收益,所以在评估土地征收价格时应为该宗地无限年期下的所有权买卖价格。 2.1.3市场界定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土地价格应该由市场来决定,而且国家的征地行为是公开的,在征地过程中农民对于征地补偿价格有讨价还价的权利,而不是政府单纯的强买强卖,所以土地征收补偿价格应为公开市场下的正常价格,评估过程中所用

如何评估征收房屋超容积率土地的补偿价格

如何评估征收房屋超容积率土地的补偿价格 在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补偿价格评估中,最常用的评估方法是标准价调整法。所谓标准价调整法,是指对估价范围内的所有被估房地产进行分组,使同一组内的房地产具有相似性,在每组内选定或设定标准房地产并测算其价值或价格,利用有关调整系数将标准房地产价值或价格调整为各宗被估价房地产价值或价格的方法。标准房地产的选定或设定,是指对其价值或价格的定义,如结构、楼层、朝向、建成年份、土地性质、容积率等因素。例标准房地产,是指建成于2000年、砖混结构、2/7楼、南向、出让土地、容积率为1.3的成套住宅。各宗被估房地产对照这一标准定义,就其异于这一标准的因素进行价值或价格的调整。在这些因素的调整中,结构、楼层、朝向、建成年份、土地性质等因素修正评估,在实际操作中较易把握,有些地方有一些具体的调整系数规定。但对容积率因素的修正,由于一些历史的原因,在实际操作中,意见存在分歧。一是超标准房地产容积率的土地是对其市场价值或价格的评估,还是对其有限价值或价格的评估?二是如何评估?三是其补偿方式除货币补偿外,可否做产权调换?就这些问题,笔者结合浙江杭州的实际情况与大家探讨,以期抛砖引玉。 问题一:是对市场价值或价格的评估,还是对其有限价值或价格的评估? 在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评估中,往往有一些不同于标准房地产容积率的房屋。如独门独院的私房,其合法占有土地的面积,就超过标准房地产占有的土地面积。对其补偿价值或价格的评估,在实际操作中的方法不一。如在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前,浙江省是根据《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价格评估暂行办法》第12条“被拆迁房屋合法占有的土地面积,超过其建筑面积除以标准容积率的,超过部分的土地面积按照《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29条规定予以补偿。”杭州市有关部门根据这一规定,对超过部分的土地面积补偿价格作了具体明确。但在住建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实施后,对这一规定是否继续执行就产生了分歧。 一些人认为,《办法》第11条规定:“被征收房价值是指被征收房屋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在正常交易情况下,由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以公平竞争交

浅析集体建设用地征收补偿价格评估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d110282854.html, 浅析集体建设用地征收补偿价格评估 作者:肖招娣 来源:《中国房地产业·下半月》2017年第05期 【摘要】快速城市化进程中,人口向城市聚集,城市建设不断加快,导致城市可用土地日益减少。同时,国家对保护耕地的力度不断加大,地方政府越来越多的征地和拆迁在集体建设用地上进行,因此集体建设用地征收补偿价格日益得到关注。目前,国内大多数地区集体建设用地征地补偿都是依据或参照耕地征地补偿标准来确定,耕地的价值基础是农业生产率,建设用地的价值基础是区位条件,可见依据或参照耕地征地补偿标准来确定集体建设用地的征地补偿应该是有欠缺的。因此,本文通过分析集体建设用地征收价格的特点,从如何完善公示地价的制定出发,简要阐述公示地价的制定思路,分析征收评估中各种方法运用的特点,为集体建设用地征收补偿标准的制定提供借鉴。 【关键词】集体用地;征收;补偿价格评估 1、集体建设用地征收价格的特点 1.1 土地所有权变更 集体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批准权限和程序,给农民集体和个人补偿后,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转变为国家所有,土地所有权发生转移。 1.2 权利状况不同 国有土地所有权与集体土地所有权虽然都是土地所有权,但其权能却并不相等,主要表现在集体土地处分权权能的不完善。农民集体缺乏对土地的处分权,而这是土地所有权的核心权能,相伴的是有限的收益权。 1.3 法律支持程度不同 现阶段集体建设用地缺少与国有土地一样的法律地位,关于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立法也相对滞后,缺乏国家层面有力的法律支撑。 2、集体建设用地征收补偿价格评估方法 运用成本逼近法、收益还原法、市场比较法、剩余法评估集体建设用地征收价值时,其基本技术思路与评估国有建设用地一致,参照最新《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进行评估,同时根据集体建设用地具有的特征,分析应用各种方法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2.1 公示地价系数修正法

房屋征收补偿价格是多少

一、房屋征收补偿价格是多少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注: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房屋征收补偿价格是多少 二、房屋征收的类型有哪些 1、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 2011年1月21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正式颁布,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经2011年1月19日国务院第141次常务会议通过。新条例的颁布标志着拆迁补偿已经进入民主化、多元化的新纪元,新条例中拆迁补偿从官方评估转向二次征询制度和申请评估复核制度预示着拆迁已经在从民生和人权考虑出发,正在渐渐走向成熟。 “新条例针对补偿数额的确定有两大核心要点:一是明确评估价“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二是强调评估机构的中立性。对比实务中补偿结果,在新条例出台后,因补偿数额不合理所引起的矛盾降低不少。”杨在明表示。 2、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 据猜测最新的集体土地拆迁补偿条例将于2011年第四季度出台,集体土地拆迁补偿可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三、房屋征收补偿的方式有哪些 1、货币补偿 2、产权置换 3、结合型补偿

征地补偿标准(2017最新)

遇到征地拆迁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d110282854.html, 征地补偿标准(2017最新) 现行征地补偿标准严重不公,理论界提供的改革思路之一是提高产值倍数,但不改变补偿基准的改革仍然未能脱离计划经济的樊篱,现行补偿标准的缺陷或不公平将会依然存在。未来更可行的改革方案应该是彻底改革,即实行征地区片综合价,但也会引发许多新的不公平。我们应该采取因应措施,避免或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积极推进征地补偿标准改革。 征地,补偿,公平 一、问题的提出 为降低城市化、工业化成本,实行赶超战略,我国自1950年就建立了服务于计划经济的简明而周密的征地制度。随着时代背景的变化,土地征用制度也在不断地调整和变化。然而,数轮改良式的微调未能摒弃其与生俱来的城市偏向”和工业偏向”本质特征,国家依然通过压低征地补偿价格,从农村抽取大量资金、资源来推动城市、工业的发展。1986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对失

地农民的补偿依然被锁定在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等方面。据专家估计,20多年来通过低价征用农民土地,至少使农民蒙受了2万亿元的损失。国家这种厚此薄彼”发展模式的直接后果是:城乡差距持续拉大,日趋繁荣的城市背后,是日益凋敝的广大农村。上世纪九十年代,当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创新效应释放殆尽后,这个问题开始凸显出来,因此在1998年修改《土地管理法》时,根据当时的情况提高了征地补偿的产值倍数。但总体而言,提高后的法定的补偿标准仍然没有完全补偿农民所失去的财产权利。2004年3月,新颁布实施的《宪法》强调:国家征收或者征用土地,应给予补偿。尽管补偿标准很低,但我国在征地时一直都给予了农民集体和农民以补偿。在我国根本大法中强调征地要给予补偿的隐含意义应该是:现在的征地补偿带有某种歧视性和非公平性,应该还农民以国民待遇,征地时要给农民集体、农民以公平、合理的补偿。 二、现行补偿标准的非公平性 公平是一个极富主观价值判断色彩的词语,不同的人对同样的事情的判断可能极不一样。从经济学的角度,公平有三种解释:起点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所谓起点公平”是指每个人都具有平等竞争的机会和权利;过程公平”是指在竞争的过程中,竞争规则对每个人都一视同仁,没有任何人能够凌驾于规则之上,因此也称为规则公平”;结果公平”是指在起点公平和过程公平的前提下,竞争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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