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表(2017.6.9)

体检表(2017.6.9)
体检表(2017.6.9)

体检编号:体检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体检须知

为了准确反映受检者身体的真实状况,请注意以下事项:1.均应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表上贴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并加盖公章。

4.本表第二页由受检者本人填写(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5.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6.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7.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8.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9.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10.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卫生部关于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康教育所更名的通知

卫人发…2008?6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部直属各单位,部机关各司局: 为了更好地适应卫生改革与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健康教育与卫生新闻宣传工作,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康教育所更名为中国健康教育中心,加挂卫生部新闻宣传中心牌子,并由卫生部直接管理。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国健康教育与卫生新闻宣传工作的技术指导,开展相关理论与实践研究,承担全国健康教育与卫生新闻宣传活动的组织实施及信息网络、媒体管理、业务培训等有关技术与服务性工作。 更名后的中国健康教育中心(卫生部新闻宣传中心)为卫生部直属事业单位,根据中央编办批复精神和卫生工作需要,承担以下工作任务: (一)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卫生新闻宣传领域的理论、方法与策略的研究,为制定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技术规范等提供咨询及政策建议。 (二)负责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卫生新闻宣传工作的技术指导,制定规划、计划和考核评估标准,并进行监督评估。 (三)组织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卫生新闻宣传有关人员的业务培训。 (四)开展大众卫生科学知识传播活动,建立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卫生新闻宣传信息网络,推广经验及成果。 (五)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卫生新闻宣传的国际合作与交流,承担国际合作项目。 (六)收集、分析、编发卫生工作的重要舆情信息,承担卫生部新闻发布和重大宣传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七)协助卫生部负责广播电视和新闻报刊的监督管理,负责《卫生部公报》和《中国卫生年鉴》的编辑出版发行。 (八)承担卫生部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任务。 特此通知。 二○○八年十二月三日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发展史

我国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发展史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可分为恢复发展时期、改革调整时期和健全发展时期三个阶段。 一、恢复发展时期(1978~2000年)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卫生防疫工作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这一时期可分为两个阶段: (一)全面恢复发展阶段(1978~1985年) 这一阶段通过加强条例、法规的建设与完善,大大促进了卫生防疫体系、特别是其主体机构----卫生防疫站的恢复与发展。1978年9月,在1955年《传染病管理办法》的基础上颁布了《急性传染病管理条例》,条例的实施加强了卫生防疫体系在预防控制传染病中的责任、地位和作用。 1979年,卫生部在《卫生防疫站暂行办法和各级卫生防疫组织编制规定》的基础上,颁布了《全国卫生防疫站工作条例》,同年卫生部、财政部、国家劳动总局联合下发了《卫生防疫人员实行卫生防疫津贴的规定》。 1980年,国家编委和卫生部联合下发了《各级卫生防疫站组织编制规定》;卫生部下发了《关于加强县卫生防疫站工作和几点意见》。 198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使卫生防疫体系从几十年的行政管理开始步入了法制

管理的轨道,《食品卫生法(试行)》的实施也极大地强化了卫生防疫体系的社会职能。 1982年,卫生部成立了国家预防医学中心(1985年改为预防医学科学院),开展应用性科学研究,为全国卫生防疫机构提供业务技术指导、高层次专业人员培训等服务。 到1985年底全国已建立各级、各类卫生防疫站3410个,比1965年增加了911个,专业(站)1566个,比1965年增加了744个。卫生防疫人员增至194829人,比1965年增加117650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增加了87821人,卫生防疫工作力量得到了显著增强。初步形成了从中央到地方的联系紧密的业务技术服务和信息沟通网络系统。 (二)规范建设阶段(1986~2000年) 这个阶段是我国卫生防疫工作不断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变革,深化改革,不断加强内涵建设,提高科学管理水平,与国际接轨,走向世界的重要时期。 内涵建设:在这期间通过推进科学管理,开展和规范有偿服务,制定实施各级、各类卫生防疫站的技术规范,加强县级卫生防疫站的规范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卫生防疫站等级评审,加强卫生防疫机构主要领导和骨干的现代管理培训、应用型专业高级培训,促进了管理水平和业务技术服务水平的提高。

卫生部关于

卫生部关于

卫生部关于“控烟”健康教育宣传资料 烟草的危害 吸烟危害健康早已被科学家所证实。烟草传入我国,不过400多年的历史,目前我国卷烟生产产量占世界第一位。吸烟人数接近全国总人口可四分之一。烟草在燃烧的烟雾中,含有3000多种有害物质,其中30多种对身体明显有害,它刺激咽喉、气管,引起咳嗽、吐痰、器官发炎;通过口、鼻、胃粘膜被人体吸收,产生牙、口腔、胃肠等器官发病,导致肺、肠、子宫及膀胱等癌症的发生。吸烟污染空气,威胁亲友及周围人群的健康。 六种与吸烟有关的癌症 1、肺癌:吸烟是导致肺癌发生的罪魁祸首。 2、胃癌:有关人员对不吸烟、戒烟、吸烟三组人群进行研究,结果吸烟者胃癌患病率最高,不吸烟者最低,戒烟者居中。 3、大肠癌:包括结肠癌和直肠癌。在一组研究中表明,当吸烟持续20多年时,大肠里会出现大块息肉,而当持续时间短一些时,会出现小块息肉。 4、肝癌:最新资料公布肝癌与乙型肝炎、丙型肝炎病毒有关。但是吸烟引起肝癌已被证实。 5、血癌:研究表明,在淋巴性血癌、骨髓性血癌、单核细胞血癌或急性血癌病例中,吸烟者死亡率明显上升。 6、宫颈癌:在吸烟的患者中,宫颈癌的发病率比不吸烟者增加2倍。 十条成功戒烟的规则 1、确定戒烟的日期并且坚持下去。 2、戒烟后,一定要避免重新吸烟,哪怕是只吸一口:它引起你的重新吸烟的可能性很大。 3、扔掉你所有在香烟、打火机和烟灰缸。 4、列出吸烟的危害和戒烟的好处,让它时刻地提醒着你,从而激励你戒烟的行动。 5、使用能帮助您戒烟的药物。 6、请求其他人当你在场是不要吸烟。戒烟的第一星期,避免到吸烟的场所。 7、得到你周围人和健康专家的支持。 8、改变习惯,避免一些你经常吸烟的场所和可以吸烟的场合。 9、当你特别想吸烟时,可以采用其它的方式。(例如:散步,喝水,嚼口香糖)。一般强烈想吸烟的时间也就3到5分钟,这几分钟过后,这种想吸烟的感觉就会消失。 10、习惯没有香烟的生活需要时间和毅力。

卫生部等11部门关于印发《全国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11-2020年)》的通知

卫生部等11部门关于印发《全国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 (2011‐2020年)》的通知 卫疾控发〔2011〕7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厅(局)、党委宣传部、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教委、局)、公安厅(局)、民政厅(局)、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厅(局)、广播电影电视局、残联、红十字会: 为有效控制麻风病的流行,消除麻风病的危害,切实保护人民健康,促进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卫生部等11部门联合制定了《全国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各部门的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切实落实各项政策和保障措施,保证《规划》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全国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11-2020年) 卫生部 中宣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 公安部 民政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广电总局 中国残联 中国红十字会总 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全国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11-2020年) 麻风病是一种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慢性传染病,目前在我国部分地区仍是一个突出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为有效控制麻风病的流行,消除麻风病的危害,切实保护人民健康,促进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根据当前我国麻风病流行和防治情况,特制定本规划。 一、防治现状 新中国成立后,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经过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专业人员的不懈努力,我国麻风病防治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60多年来,全国共免费查治麻风病患者约50万例,麻风病年发现率从1958年的5.56/10万下降至2010年的0.10/10万。“十一五”期间,我国将麻风病列为重点救治的疾病,进一步强化了各项防治策略和措施的落实,全国共发现和规则治疗麻风病患者8000余例,麻风病的流行基本得到控制。 但是,目前我国麻风病防治工作仍面临诸多挑战。自上世纪90年代末期以来,全国麻风病整体疫情并无明显下降,部分地区疫情出现波动,甚至呈上升趋势。全国现有278个县(市)患病率大于1/10万,其中46个县(市)患病率大于1/万,主要分布在四川、云南、贵州、西藏和湖南5省(区)。

卫生部令第40号 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

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40号 《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已于2004年12月9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并经财政部同意,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吴仪 二○○五年一月五日 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提高疾病预防控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重点是:加强国家、省、设区的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基层预防保健组织建设,强化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的责任;建立功能完善、反应迅速、运转协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健全覆盖城乡、灵敏高效、快速畅通的疫情信息网络;改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和实验室设备条件;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专业队伍建设,提高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处置和实验室检测检验能力。 第三条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遵循“统筹规划、整合资源,明确职责、提高效能,城乡兼顾、健全体系”的原则,坚持基础设施建设与完善运行管理机制相结合,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体系,保证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落实。 第四条卫生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国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规划与指导,负责国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管理,指导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建设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规划指导,管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高疾病预防控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发挥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作用,提高辖区疾病预防控制的综合能力。 第五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开展职能范围内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承担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六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第七条城乡基层预防保健组织接受所在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具体落实疾病预防控制任务。 第八条国家组织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应用研究和技术创新工作,鼓励、支持开展疾病预防控制有关科学技术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第二章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置与职责 第九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分为国家级、省级、设区的市级和县级四级。 第十条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根据疾病预防控制专业特点与功能定位,以及本地区疾病预防控制的具体实际,明确职责和任务,合理设置内设机构。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必须健全机制,规范管理,认真履行自身的职责,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第十一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职能是: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报告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实验室检测分析与评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 第十二条国家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主要职责为:

卫生部等15部门关于印发《中国慢性病防治工作规划(2012-2015年)》的通知

卫生部等15部门关于印发《中国慢性病防治工作规划(2012-2015年)》的通知 卫疾控发〔2012〕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厅(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教委、局)、科技厅(科委、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民政厅(局)、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厅(局)、环境保护厅(局)、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局)、商务主管部门、广播电影电视局、新闻出版局、体育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积极做好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遏制我国慢性病快速上升的势头,保护和增进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卫生部等15部门联合制定了《中国慢性病防治工作规划(2012-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各部门的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切实落实各项政策和保障措施,保证《规划》目标如期实现。 卫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 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环境保护部 农业部商务部广电总局 新闻出版总署体育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二年五月八日 中国慢性病防治工作规划 (2012-2015年)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积极做好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遏制我国慢性病快速上升的势头,保护和增进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我国慢性病流行和防治情况,特制定《中国慢性病防治工作规划(2012-2015年)》。 一、背景

影响我国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常见慢性病主要有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恶性肿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等。慢性病发生和流行与经济社会、生态环境、文化习俗和生活方式等因素密切相关。伴随工业化、城镇化、老龄化进程加快,我国慢性病发病人数快速上升,现有确诊患者2.6亿人,是重大的公共卫生问题。慢性病病程长、流行广、费用贵、致残致死率高。慢性病导致的死亡已经占到我国总死亡的85%,导致的疾病负担已占总疾病负担的70%,是群众因病致贫返贫的重要原因,若不及时有效控制,将带来严重的社会经济问题。 国内外经验表明,慢性病是可以有效预防和控制的疾病。30多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生活不断改善,群众健康意识提高,为做好慢性病防治工作奠定了基础。多年来在我国局部地区和示范地区开展的工作已经积累了大量成功经验,并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慢性病预防控制策略和工作网络。但是,慢性病防治工作仍面临着严峻挑战,全社会对慢性病严重危害普遍认识不足,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尚未建立,慢性病防治网络尚不健全,卫生资源配臵不合理,人才队伍建设亟待加强。“十二五”时期是加强慢性病防治的关键时期,要把加强慢性病防治工作作为改善民生、推进医改的重要内容,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尽快遏制慢性病高发态势。

疾病分类与代码)【卫生部2012年2月2日发布】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疾病分类与代码(修订版)》的通知 卫办综发〔2011〕1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部直属各单位,部机关各司局: 为加强医疗服务信息监管,满足临床路径管理、医保费用结算、付费方式改革等医改工作需要,做好《疾病分类与代码(GB/T 14396-2001)》修订工作,我部组织专家编写了标准试行稿。现印发给你们,试行期为1年(可在卫生部网站下载)。请参照执行,并及时将试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有关建议反馈我部。 联系人:卫生部统计信息中心缪之文、伍晓玲 联系电话:(010)68792810、68792482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疾病分类与代码(试行稿).doc 疾病分类与代码表(试行稿).rar

疾病分类与代码(修订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目录 前言 (1) 1 范围 (2) 2 术语及定义 (2) 3. 符号 (2) 4 分类的原则与编码方法 (2) 5 疾病分类与代码表 (2) 6 章节名称与代码 (4) 7 3位代码类目表(ICD-10) (4) 8 4位代码亚目表(ICD-10) (4) 9 6位扩展代码表 (4)

前言 《疾病分类与代码(GB/T14396-2001)》等效采用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广泛应用于医疗卫生服务、医疗保险、公安、民政等领域。 为推进疾病分类标准化、规范化,我部组织专家对该标准进行了修订,以满足临床路径管理、按病种付费、医院评审、重点学科评审、传染病报告等需要。即在4位ICD-10标准代码基础上拓展到6位代码,共对22542个疾病进行了扩展,扩展码的疾病条目来源于部分省市疾病编码字典库及医院出院病人数据库。 本标准由卫生部统计信息中心组织修订,具体工作由中国医院协会病案管理专业委员会承担,北京等18个省份38家医院参与编码工作。 -1-

卫生部关于印发《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2009年版)》的通知 卫疾控发〔2009〕118号

卫生部关于印发 《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2009年版)》的通知 卫疾控发〔2009〕1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06年10月,我部印发了《狂犬病暴露后处置工作规范(试行)》(卫办疾控发〔2006〕176号),对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狂犬病暴露后处置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为适应我国狂犬病疫苗和被动免疫制剂研制技术的最新进展,指导各地进一步做好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降低狂犬病的发病率,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我部组织制定了《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2009年版)》,现予以印发。请各地结合工作实际,严格执行并切实做好医疗卫生机构专业人员的培训工作。本规范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狂犬病暴露后处置工作规范(试行)》同时废止。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一日 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 (2009年版) 第一条狂犬病暴露是指被狂犬、疑似狂犬或者不能确定健康的狂犬病宿主动物咬伤、抓伤、舔舐粘膜或者破损皮肤处,或者开放性伤口、粘膜接触可能感染狂犬病病毒的动物唾液或者组织。 第二条按照接触方式和暴露程度将狂犬病暴露分为三级。 接触或者喂养动物,或者完好的皮肤被舔为I级。 裸露的皮肤被轻咬,或者无出血的轻微抓伤、擦伤为Ⅱ级。 单处或者多处贯穿性皮肤咬伤或者抓伤,或者破损皮肤被舔,或者开放性伤口、粘膜被污染为Ⅲ级。

第三条狂犬病预防处置门诊的医师在判定暴露级别后,根据需要,要立即进行伤口处理;在告知暴露者狂犬病危害及应当采取的处置措施并获得知情同意后,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第四条判定为I级暴露者,无需进行处置。 第五条判定为Ⅱ级暴露者,应当立即处理伤口并接种狂犬病疫苗。确认为Ⅱ级暴露者且免疫功能低下的,或者Ⅱ级暴露位于头面部且致伤动物不能确定健康时,按照Ⅲ级暴露处置。 第六条判定为Ⅲ级暴露者,应当立即处理伤口并注射狂犬病被动免疫制剂,随后接种狂犬病疫苗。 第七条伤口处理包括彻底冲洗和消毒处理。局部伤口处理越早越好,就诊时如伤口已结痂或者愈合则不主张进行伤口处理。清洗或者消毒时如果疼痛剧烈,可给予局部麻醉。 伤口冲洗:用20%的肥皂水(或者其他弱碱性清洁剂)和一定压力的流动清水交替彻底清洗、冲洗所有咬伤和抓伤处至少15分钟。然后用生理盐水(也可用清水代替)将伤口洗净,最后用无菌脱脂棉将伤口处残留液吸尽,避免在伤口处残留肥皂水或者清洁剂。较深伤口冲洗时,用注射器或者高压脉冲器械伸入伤口深部进行灌注清洗,做到全面彻底。 消毒处理:彻底冲洗后用2-3%碘酒(碘伏)或者75%酒精涂擦伤口。如伤口碎烂组织较多,应当首先予以清除。 第八条如伤口情况允许,应当尽量避免缝合。伤口的缝合和抗生素的预防性使用应当在考虑暴露动物类型、伤口大小和位置以及暴露后时间间隔的基础上区别对待。 伤口轻微时,可不缝合,也可不包扎,可用透气性敷料覆盖创面。 伤口较大或者面部重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时,确需缝合的,在完成清创消毒后,应当先用抗狂犬病血清或者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作伤口周围的浸润注射,使抗体浸润到组织中,以中和病毒。数小时后(不少于2小时)再行缝合和包扎;伤口深而大者应当放置引流条,以利于伤口污染物及分泌物的排出。 伤口较深、污染严重者酌情进行抗破伤风处理和使用抗生素等,以控制狂犬病病毒以外的其他感染。 第九条特殊部位的伤口处理。 眼部:波及眼内的伤口处理时,要用无菌生理盐水冲洗,一般不用任何消毒剂。 口腔:口腔的伤口处理最好在口腔专业医师协助下完成,冲洗时注意保持头低位,以免冲洗液流入咽喉部而造成窒息。 外生殖器或肛门部粘膜:伤口处理、冲洗方法同皮肤,注意冲洗方向应当向外,避免污染

卫生部发布了第三次全国死因调查的主要情况

卫生部发布了第三次全国死因调查的主要情况,调查数据显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成我国城乡居民主要死亡原因,恶性肿瘤是城市的首位死因,肺癌增长迅速,成为我国首位恶性肿瘤死亡原因,多数肿瘤可防可治。 卫生部曾于20世纪70年代中期和90年代初期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过两次以恶性肿瘤未重点的居民死亡原因调查,基本摸清了当时我国城乡居民死亡率水平及其主要死亡原因,尤其是恶性肿瘤的流行规律及分布特征。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乡居民生活水平、饮食营养、环境状况等发生了实质性变化,尤其是人口城市化、老龄化和生活方式的变化等诸多因素,城乡居民健康行为和疾病模式也发生了变化。 一是城乡和不同区域死亡率差异较为明显。调查发现,我国城乡、不同区域居民死亡率水平存在明显差异。农村高于城市,中、西部地区高于东部地区。 二是传染性、营养不良性和母婴疾病死亡率持续下降,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成为城乡居民死因的主要疾病。调查结果表明,脑血管病、恶性肿瘤、呼吸系统疾病、心脏病、损伤和中毒位居全死因的前五位,累计占死亡总数的85%。 三是我国恶性肿瘤死亡率属于世界较高水平,不同性别、地区别差异明显。调查结果表明,我国城乡居民恶性肿瘤死亡率属于世界较高水平,而且呈持续的增长趋势。与前两次调查结果相比,死亡率分别比上世纪70年代和90年代增加83.1%和22.5%。男性明显高于女性,城市明显高于农村。恶性肿瘤是城市首位死因(占城市死亡总数的25.0%),农村为第二位死因(占21.0%)。从不同肿瘤死因来看,肺癌、结直肠癌、胰腺癌、乳腺癌死亡率城市明显高于农村;而肝癌、胃癌、食管癌、宫颈癌农村较高。 四是我国部分恶性肿瘤死亡率出现明显下降,与生态环境、生活方式相关的肿瘤呈现持续性增长势头。我国城乡居民的肿瘤发病死亡构成正在发生变化,部分恶性肿瘤死亡率出现明显下降,肿瘤构成日益趋向发达国家的肿瘤死亡模式。 表现在食管癌、胃癌、宫颈癌、鼻咽癌死亡率及其构成呈明显下降趋势,其中宫颈癌下降幅度最大;与环境、生活方式有关的肺癌、肝癌、结直肠癌、乳腺癌、膀胱癌死亡率及其构成呈明显上升趋势,其中肺癌和乳腺癌上升幅度最大,过去30年分别上升了465%和96%。尤其是肺癌上升的速度是非常快的。肺癌已代替肝癌成为我国首位恶性肿瘤死亡原因(占全部恶性肿瘤死亡的22.7%)。 五是恶性肿瘤是可防可治的,部分原高发地区相应的恶性肿瘤死亡率呈明显下降趋势。第三次全国死亡原因调查遴选了部分原肿瘤高发地区进行了重点调查,结果显示,与70年代中期相比,一些原肿瘤高发地区恶性肿瘤发生了显著变化,许多高发地区肿瘤死亡率出现大幅度下降。 卫生部指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继续贯彻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积极开展以下五项工作: 一是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提高公众对癌症主要危险因素的知晓率。针对主要危险因素,制定预防和控制计划,大力提倡戒烟。

打印版医师执业注册健康体检表新版

打印版医师执业注册健康体检表新版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医师执业注册健康体检表体检医院名称:体检日期:年月日

注:1、体检医院应为二级及以上医院。

2、表中内容要如实工整填写,不得涂改,不得弄虚作假。 3、X线、心电图、肝功、血常规、尿常规报告单等请粘贴在本表或A4纸上。 4、执业机构签署意见后,此表随注册申请材料提交注册机关。 5、此表用A4纸双面印制。 考试快速提分技巧 一、不要着急作答 很多考生在考场上拿到试卷的第一时间段就开始按照考题的顺序开始作答。一般建议大家在拿到题目的时候先不要着急作答,大致的浏览一下试卷的构成,了解一下试卷的难易程度。这样更有利于对整体的答题时间进行分配。 二、合理分配答题时间 经过初期的大致浏览之后,我们对考试的题型和试卷的构成就有了一定的了解,比如客观题和主观题的分数分配。整体的答题时间,我们可以根据分数的配比进行分配。遇到不会的题目应该懂得“取舍”,优先保障能够拿到手的分数。 三、懂得舍得 答题过程中,有的考生觉得大题占的分值比较高,所以一开始就“死抠”大题,迟迟不见客观题有动静。另一部分考生觉得大题虽然分值高,但不容易拿分,所以直接选择放弃。这两种考生都没有合理的懂得“取舍”,做法都不可取。 四、学会细致检查

考试的最末尾,最为重要的就是进行检查。检查的目的是为了弥补不足,更改之前由于马虎导致的失分。但对于一些不太确定的题目,一定注意不要轻易的更改。细致的检查能够帮助考生了解自己答题的整体水平,同时可以更好的提升分数。 五、学会“平常心” 学会用“平常心”对待每一场考试,拒绝负面情绪。相信自己,已经经过了充分的准备,一定可以充分发挥应有的水平。保持一份良好的心态参加考试。

卫生部关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管理若干规定(1)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管理的若干规定(征求意 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机制,加强疾病预防控制科学管理,推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全面履行职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是承担政府疾病预防 与控制、突发事件卫生应急、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技术支撑、保护公众生命健康等公共卫生职能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是辖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业务管理、技术支持中心。 第三条卫生部负责制订全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规划、建设、行业规范和标准。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区域卫生规划要求,负责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的规划、准入、监管。

第四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受同级及以上卫生行政 部门的监管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业务指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落实科学规范管理措施,认真履行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事件卫生应急、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控制、实验室检测分析与评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等职责。开展食品安全、职业卫生等公共卫生领域危险性评价、监测和预警工作,做好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检验检测任务。 第五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健全完善职工代表大会民主管理制度。 第六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正确使用疾病预防控 制标识,依法执业,规范管理,规范服务。 第七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第二章机构建设

第八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根据职责,结合职能分工和业务分类统一内部机构设置,内部机构设置分为职能部门和业务部门。 第九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能部门,省级以上称部(处、室),省级以下称科(室)。职能部门主要包括:综合业务质量管理、行政与党务管理、审计监督、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科教与培训管理、后勤保障管理。 第十条综合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业务部门,省级以上称所(中心),省级以下称科(室)。 省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本业务部门包括:传染病预防控制、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免疫规划、突发事件卫生应急、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营养健康、地方病与寄生虫病预防控制、食品安全、环境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理化检验、病原微生物与生物检验、毒理检验与评价、信息与网络管理、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 设区的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本业务部门包括:传染病预防控制、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免疫规划、突发事件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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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的最末尾,最为重要的就是进行检查。检查的目的是为了弥补不足,更改之前由于马虎导致的失分。但对于一些不太确定的题目,一定注意不要轻易的更改。细致的检查能够帮助考生了解自己答题的整体水平,同时可以更好的提升分数。 五、学会“平常心” 学会用“平常心”对待每一场考试,拒绝负面情绪。相信自己,已经经过了充分的准备,一定可以充分发挥应有的水平。保持一份良好的心态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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