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地小型食堂建筑设计图(含设计说明)

某地小型食堂建筑设计图(含设计说明)

建筑方案设计说明

建筑方案设计说明

(2)人行流线: 项目人行流线结合中心景观绿化、入户小径形成一条相对安全的人行路线及休憩空间,考虑步行者的视觉感受,在植物、建筑的布局上营造步移景异的效果。(3)本项目为高层建筑群,小区内部沿高层建筑设置消防道路及回车场,消防车道宽≥4米,满足消防要求。 6.环境与绿化 小区景观系统延续了总平规划中心花园式结合绿化系统,结合建筑周边绿化布置,营造整体中心花园式内庭院景观,让每个组团的住户都有良好的景观朝向。7.公共配套服务 本项目规划的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包括为小区服务的商业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等。商业服务设施主要是沿街独立店面、超市、商业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为公共活动用房、物业管理等,满足小区配套服务设置要求。 8.人防设置 人防工程按相关人防要求设置在本项目的1号地下室范围内,并满足本项目的人防需求。 建筑设计说明 1.设计依据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无障碍设计规范》(GB0763-2012)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 《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 《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 48-88)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 《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 100-98) 《地下室防水工程技术规范》(GB50108-2008) 甲方的意见 2.建筑物使用功能: 1#楼为一梯四户一类单元式高层住宅楼,裙楼为两层商业用房;2#~5#楼均为一梯四户一类单元式高层住宅楼,裙楼为两层商业用房;6#楼一梯四户一类塔式高层住宅楼,首层为小区配套活动用房。地下室分为两个,1#楼底盘辐射范围区域为1层地下室,设置设备用房;2#~6#楼底盘辐射范围区域,主要功能为机动车停车库、非机动车车库、人防、局部设置设备用房。 3.建筑的功能分区及平面布局: (1)地下室共分为五个防火分区,其中四个作为机动车停车库,一个作为非机动车停车库。地下室区域战时设置人员掩蔽所。 (2)1#~5#楼均设计为一梯四户一类单元式高层住宅楼,竖向交通设计采用两部电梯(其中一部按担架电梯设计)加剪刀梯形式,更好的满足不同人群需求的竖向交通形式及现代居住人群多元化的居住需求,营造更好的居住环境。结构形式采用框

商业建筑设计要求规范

商店建筑设计规: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保证商店建筑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等基本要求,特制定本规。 第1.0.2条本规适用于全国城镇及工矿区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商店建筑(含综合性建筑的商店部分)。 第1.0.3条商店建筑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并应合理地组织交通路线,方便群众和体现对残疾人员的关怀。 第1.0.4条商店建筑的规模,根据其使用类别、建筑面积分为大、中、小型,应符合表1.0.4的规定。 商店建筑的规模表1.0.4 第1.0.5条商店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的规定外,还应符合《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87)以及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发的有关设计标准、规和规定。 商店建筑设计规:第二章基地和总平面

第一节选址和布置 第2.1.1条大中型商店建筑基地宜选择在城市商业地区或主要道路的适宜位置。 大中型菜市场类建筑基地,通路出口距城市干道交叉路口红线转弯起点处不应小于70m。 小区的商店建筑服务半径不宜超过300m。 第2.1.2条商店建筑不宜设在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厂房、仓库和易燃、可燃材料堆场附近;如因用地条件所限,其安全距离应符合防火规的有关规定。 第2.1.3条大中型商店建筑应有不少于两个面的出入口与城市道路相邻接;或基地应有不小于1/4的周边总长度和建筑物不少于两个出入口与一边城市道路相邻接。 第2.1.4条大中型商店基地,在建筑物背面或侧面,应设置净宽度不小于4m的运输道路。基地消防车道也可与运输道路结合设置。 第2.1.5条新建大中型商店建筑的主要出入口前,按当地规划部门要求,应留有适当集散场地。

第2.1.6条大中型商店建筑,如附近无公共停车场地时,按当地规划部门要求,应在基地设停车场地或在建筑物设停车库。 第二节步行商业街 第2.2.1条步行商业街应禁止车辆通行,并应符合城市规划和消防、交通部门的有关规定。 第2.2.2条原有城市道路改为步行商业街时,必须具备邻近道路能负担该区段车流量的条件。 第2.2.3条步行商业街的宽度,根据不同情况,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改、扩建两边建筑与道路成为步行商业街的红线宽度不宜小于10m; 二、新建步行商业街可按街有无设施和人行流量确定其宽度,并应留出不小于5m的宽度供消防车通行。 第2.2.4条步行商业街长度不宜大于500m并在每间距不大于160m处,宜设横穿该街区的消防车道。 第2.2.5条步行商业街上空如设有顶盖时,净高不宜小于5.50m,其构造应符合防火

食堂的设计规范

饮食建筑设计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保证饮食建筑设计的质量,使饮食建筑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等基本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城镇新建、改建或扩建的以下三类饮食建筑设计(包括单建和联建): 一、营业性餐馆(简称餐馆); 二、营业性冷、热饮食店(简称饮食店); 三、非营业性的食堂(简称食堂)。 第1.0.3条餐馆建筑分为三级。 一、一级餐馆,为接待宴请和零餐的高级餐馆,餐厅座位布置宽畅、环境舒适,设施、设备完善; 二、二级餐馆,为接待宴请和零餐的中级餐馆,餐厅座位布置比较舒适,设施、设备比较完善; 三、三级餐馆,以零餐为主的一般餐馆。 第1.0.4条饮食店建筑分为二级。 一、一级饮食店,为有宽畅、舒适环境的高级饮食店,设施、设备标准较高; 二、二级饮食店,为一般饮食店。 第1.0.5条食堂建筑分为二级。 一、一级食堂,餐厅座位布置比较舒适; 二、二级食堂,餐厅座位布置满足基本要求。 第 1.0.6条饮食建筑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87)以及国家或专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二章基地和总平面 第2.0.1条饮食建筑的修建必须符合当地城市规划与食品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选择群

众使用方便,通风良好,并具有给水排水条件和电源供应的地段。(中国吃网温馨提示: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第2.0.2条饮食建筑严禁建于产生有害、有毒物质的工业企业防护地段内;与有碍公共卫生的污染源应保持一定距离,并须符合当地食品卫生监督机构的规定。 第2.0.3条饮食建筑的基地出入口应按人流、货流分别设置,妥善处理易燃、易爆物品及废弃物等的运存路线与堆场。 第2.0.4条在总平面布置上,应防止厨房(或饮食制作间)的油烟、气味、噪声及废弃物等对邻近建筑物的影响。 第2.0.5条一、二级餐馆与一级饮食店建筑宜有适当的停车空间。 第三章建筑设计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3.1.1条餐馆、饮食店、食堂由餐厅或饮食厅、公用部分、厨房或饮食制作间和辅助部分组成。 第3.1.2条餐馆、饮食店、食堂的餐厅与饮食厅每座最小使用面积应符合表3.1.2的规定: 第3.1.3条100座及100座以上餐馆、食堂中的餐厅与厨房(包括辅助部分)的面积比(简称餐厨比)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餐馆的餐厨比宜为1∶1.1;食堂餐厨比宜为1∶1; 二、餐厨比可根据饮食建筑的级别、规模、经营品种、原料贮存、加工方式、燃料及各地区特点等不同情况适当调整。 第3.1.4条位于三层及三层以上的一级餐馆与饮食店和四层及四层以上的其他各级餐馆与饮食店均宜设置乘客电梯。 第3.1.5条方便残疾人使用的饮食建筑,在平面设计和设施上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规定。 第3.1.6条饮食建筑有关用房应采取防蝇、鼠、虫、鸟及防尘、防潮等措施。 第3.1.7条饮食建筑在适当部位应设拖布池和清扫工具存放处,有条件时宜单独设置用房。 第二节餐厅、饮食厅和公用部分

建筑设计-暖通方案设计说明

暖通设计 一.设计依据 1.《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 2.《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 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4.《汽车库、停车库、修车厂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97) 5.《剧场建筑设计规范》(JGJ57-2000) 6.《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JGJ558-88) 7.建设单位提供的批准文件资料及要求 8.土建专业提供的建筑平、立、剖面 二.设计气象参数 1.大气压力:冬季Pd=1020.9hPa 夏季Px=1002.5hPa 2.室外计算干球温度 冬季通风温度:twf=5.0℃ 冬季空调温度:twk=-2℃ 夏季空调温度:twk=32.0℃ 夏季通风温度twf=30.0℃

夏季空调室外计算湿球温度 tws=27.7℃ 夏季计算日较差:dt=6.0℃ 3.室外风速: 夏季室外平均风速:Vx=3.2m/s 冬季室外平均风速:Vd=3.7m/s 三.工程概况 本工程建筑面积24853m2,除机动车库、设备用房及仓储用房外,均设置舒适性中央空调系统。在满足舒适性要求的前提下,综合应用多种节能技术措施,实现“绿色、环保、节能”目标。 通风系统按照使用要求设置,保证室内空气品质与卫生程度,满足环保、人防等要求。 消防系统均按照一类高层建筑设防,执行《高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范。消防排烟系统与通风系统相结合设置,通过自动控制系统完成功能转换,以降低工程投资并减少对建筑空间的需求。 四.空调系统设计: 1.本工程剧院与影城空调系统分别独立设置。 2.剧院部分空调系统冷负荷估算为2570kw,空调热负荷估算为1350kw。冷热源系统根

钢结构食堂施工设计方案

济南市槐荫区北小辛庄办公楼食堂装饰工程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施工单位:山东益通安装有限公司 编制:裴彩霞 审核:雷富胜

一、总体概述:施工概况、设计依据、总体设想和部署 (一)本施工组织设计是根据济南市槐荫区北小辛庄办公楼食堂装饰工程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并结合现场勘察、参考有关施工规范编制的。本工程施工、材料、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参考依据如下: 1、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2-83) 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1) 3、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 4、土方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1-2012) 5、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 6、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试验方法;(JGJ52-92) 7、普通混凝土用碎石和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92) 8、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技术规定;(JGJ55-2011) 9、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JGJ70-2009 10、《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 11、《门式钢架房屋钢结构技术规范》(CES102--2002) 12、《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13、《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0018--2002) 14、《钢结构焊接规范》(GB50661--2011) 15、《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JGJ82--91) 16、《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17、《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9--2012) 18、《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

国家住宅建筑设计规范

1、商品房的楼层空间高度标准国家住宅建筑设计规范 第六节层高和净高 第 2.6.1 条住宅层高不应高于 2.80m 。 第 2.6.2 条卧室、起居室的净高不应低于 2.40m ,其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m。 第 2.6.3 条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作卧室时,其一半面积的净高不应低于 2.10m ,其余部分最低处高度不宜低于 1.5m。 第264条厨房的净高不应低于 2.20m,卫生间、厕所、贮藏室的净高不应低于2m。 第 2.6.5 条卫生间、厕所内采用蹲式大便器时,其蹲位处地面距上部存水弯的净高不应 低于 1.90m。 以上谈到的层高的国家标准只是层高的最低标准,如果购房合同中买卖双方对层高另有约定(该约定必须高于国家标准,否则无效),则开发商交房时应当达到约定的标准 2、国家商品房交房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5年11月30日住宅应满足下列条件,方可交付用户使用: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确认合格;取得当地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小区道路畅通,已具备接通水、电、燃气、暖气的条件。 弱势群体的权利:十种情况下可依法拒绝收房根据《住宅建筑规范》、《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等相关法规,消费者遇到下列情况之一可不收楼: 1、不具备小区道路畅通,已接通水、电、燃气、暖气的条件的”: 依据:《住宅建筑规范》第11.0.1-2 条 2、未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的: 依据:《住宅建筑规范》第11.0.1-1 条 3、不提供《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的: 依据:《济南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 4、开发商无故比原合同约定延迟交楼,经购房人催告后超过三个月交房的: 依据:司法解释第十五条 5、开发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合同中约定的配套环境的: 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6、开发商经批准改变商品房规划设计未经买家认可的: 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 7、不能提供有资质的测绘部门房屋面积实测数据的: 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8、合同没有约定,且房屋实际交付面积比原合同规定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不含3%)的,可拒绝收房,并解除购房合同: 依据:司法解释第十四条 9、经符合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核验,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确实不合格的: 依据:司法解释第十二条 10、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依据:司法解释第十三条 3、《商品房买卖合同》逾期履行违约金标准 一般原则:按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为标准来计算违约金;合同没有约定的,按逾期履行的天数依逾期贷款利息标准来确定。 4、容积率、绿化率国家标准 一个良好的居住小区,高层住宅容积率应不超过5,多层住宅应不超过3,绿化率应不 低于30% 。

住宅建筑设计方案说明

江南水都四期 方案设计 工程编号: 院长: 总建筑师: 总工程师: 项目主持人: 建筑工程设计资格证书2019年12月3日工程负责人:梁章旋 建筑专业:专业负责人: 审核人: 结构专业:专业负责人: 审核人: 给排水专业:专业负责人: 审核人: 电气专业:专业负责人: 审核人: 暖通专业:专业负责人: 审核人:

目录 第一章工程概况 第二章总体规划 第三章建筑设计 第四章结构设计 第五章给排水设计 第六章暖通设计 第七章电气设计 第八章防火设计专篇 第九章人防设计专篇 第十章环保设计专篇 第十一章卫生防疫 第十二章劳动保护 第十三章环卫设计 第十四章安全防卫 第十五章无障碍设计 第十六章建筑节能设计专篇 第一章工程概况 一、设计依据: 1. 公司提供的设计委托书及方案设计要求。 2.福州市城乡规划局批复的总体规划设计方案。 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 4.《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 5.《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6.《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 7.《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98)。 8.《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94)。 9.《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DBJ13-62-2004) 10.《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11.其它相关建筑设计规范。 二、基地概况:

三、建设内容与规模: 本项目局部设地下一层车库,地上共有13栋18层住宅,2栋11层住宅,19栋9层住宅,沿街设一层店面,区内结合住宅底层配有居委会、文化活动中心、诊所、物业管理用房、公厕等配套设施。 四、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实际用地面积:121890平方米 计容积率面积:287600平方米 其中:住宅:275794.5平方米 商店:8300平方米 居委会、文化活动中心等配套设施及架空停车(2.5米以上):3505.8平方米 地下室建筑面积:37723.8平方米 建筑占地面积:27505.6平方米 建筑密度:22.6% 容积率: 2.36 绿地率:30.16% 户数:2382户 机动车位1088部其中:地下机动车位:861部 地上机动车位:227部 其中户型面积大于120平方米所占车位1172X0.6=703部 户型面积小于120平方米所占车位1210X0.3=363部 商业部分停车位8300X0.2/100=17部 公共停车位:100部 非机动车位:4090部 其中:地下非机动车位:2080部 地上架空非机动车位:1090部 地面非机动车位:920部 其中户型面积大于120平方米所占车位1172X1=1172部 户型面积小于120平方米所占车位1210X2=2420部 商业部分停车位8300X6/100=498部 五、设计概念: 1. 本项目开发定位为高尚住宅小区,力求营造一个居住舒适,风格独特的生态型亲水社区。

食堂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食堂施工组织设计 第一章工程概况与编制依据 1.1工程概况 1.1.1工程建设情况简介: 工程名称: 呼图壁县东沟煤炭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食堂 建设地点:新疆呼图壁县石梯子乡东沟煤矿矿区 建设单位:呼图壁县东沟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设计单位: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1.2工程简介: 1.2.1食堂建筑面积为1726.60m2,建筑物总高13.45m,地下零层,地上3层,框架结构。2012年6月5日开工,2012年10月31竣工验收完毕,工期149天。 1.2.2结构概况 主体结构采纳全现浇框架结构。 1.2.3本工程要紧技术指标 1) 本工程抗震设防类不:丙类,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 2)设计使用年限:50年 3)本工程属三类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屋面防水等级为Ⅱ级

4)场地类不为Ⅰ级非自重湿陷性黄土 5)该建筑所属气候分区为严寒B区,体形系数为0.32 1.3编制依据 1.3.1呼图壁县东沟煤炭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食堂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及设计图纸。 1.3.2依据的要紧规范及标准目录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 《饮食建筑设计规范》(JGJ64-89)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04)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50033-2001)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验细则》(XJJ034-2006) 《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范》(JGJ144-2004) 《建筑制图标准》(GBT50104-2010) 《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范》(JGJ113-2009) 《建筑安全玻璃治理规范》发改运行【2003】2116号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2009

方案设计说明

方案设计说明 一、概述 1.自然条件 泗阳县地处苏北腹地,介于东经118°20′——118°45′,北纬33°23′——33°58′之间,东界淮安市淮阴区,南濒洪泽湖,北临沭阳县,西与宿迁市宿城、宿豫区毗邻。县域总面积1418平方公里。其中,陆地面积998平方公里,占总面积70.38%;水域面积420平方公里,占总面积 700 地面积 二、设计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3.《城市工业区规划设计规范》 4.《工业建筑设计规范》 5.《民用建筑设计规范》

6.《建筑设计规范》 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8.关于该项目的规划设计条件及地形图、红线图等 9.建设方关于该项目的设计要求 10.国家及地方的相关规程、规范等 三、规划设计原则 同时运用新技术利用太阳能、中水系统等达到节约开发成本、合理利用资源及节约资源的目的。 6.可持续发展———实现生产厂房的可持续发展 厂区应该是一个人和自然有机协和的统一体,实现社会经济和自然生态在更高的水平上的协调发展,建立人与自然共生共息,生态与经济共繁荣的持续发展的文明关系,把生态环境保护、 建筑持续发展作为必须具有意识和行为准则。 7.安全智能———实现厂区“安全性、智能化”的要求

合理的人车相对分流,避免造成时段性消极空间,确保车行系统与步行系统的利用率。针对 不同出行设置道路及出入口,避免交叉干扰。 用地沿徐淮路布置办公楼、展示厅、门卫处,内部合理布置了科技木工厂房、干燥整理房、多层板房、科技木精品房、蒸煮房、锅炉房、成品库、锯木房、刨切房、旋切房、保温房、五金 库、机修房、宿舍、餐厅、厕所等。 四、整体规划布局 景观绿化系统。 3.厂房布局 识别性与认同感———厂房布置上综合地形与南北向的因素,采取较为丰富的布局形态,使整个厂房的整体感更加明确。强调空间、体量、轮廓线的塑造,点与线的结合,既强化了厂区内部空间的丰富、动感与流畅,又丰富了社区空间的轮廓与城市肌理。 4.配套公建布局

食堂设计

内蒙古燎原煤业食堂建筑设计方案 编制设计:王洪鑫 施工单位:矿建队 2 0 1 2年3月26日

根据国家餐饮建筑二级、三级建设标准,结合燎原煤矿实际情况,设计食堂建筑概况如下: 一、厨房、洗刷间规模设计: 国家餐饮建筑规定,单面操作,人行道宽度不得低于1.20m 1、洗刷间人行道宽度为:2.2m-0.8m=1.4m>1.2m,符合要求 2、厨房人行道宽度为:3.3m-1.0m-0.8m=1.5m>1.2m符合要求 二、总体设计面积高度: 以办公楼整体宽度为食堂宽度:15.8m,高度为3.3m,尽可能合理利用空间,长度为20.7m 三、布置设计: 1、根据燎原煤矿实际情况,需将锅炉房(锅炉房应布置在食堂 内部,防止冬季供水时,因水管冻住影响食堂供餐)、小卖铺 布置在食堂内部,并布置厨房(2个)储藏室、粗加工室、 换衣间、洗涮间、白案间、餐厅等。 2、设计要求厨房分别于白案间和洗涮间相连。本设计两个厨房 皆可满足要求。 3、储藏间依次连接粗加工间、洗涮间、餐厅,本设计满足要求。 4、白案间为蒸烤面食使用,满足于两厨房相连,方便面食供应 5、为方便打开门窗,门窗在墙体内的边缘距离垂直于门窗所在 墙体的墙体垂直距离大于0.2m。 6、分别在来宾餐厅及集体餐厅布置洗刷池,高位水池供洗手、 刷碗使用。低位水池供涮洗拖把等卫生工具使用。

四、初建材料: 1、打圈梁,稳固地基 2、墙体为24墙,混凝土抹面后,墙体厚度为0.25m,每隔5m 打一钢筋水泥柱 3、1#、2#门为宽度为1.5,双向玻璃钢门,3#门为宽度为1.0m 防盗门,其余门为宽度为1.0m的木门 4、1#窗为宽度为9.0m玻璃窗,购物窗口宽度为2.0m,2#窗为 宽度为3.4m玻璃窗,购物窗口宽度为2.0m,其余各窗口的宽度为2.0m,窗口为推拉式 5、所有地面使用混凝土硬化后,贴白瓷瓦砖 6、厨房、洗涮间自地面起,1.6m范围内贴白色瓷瓦砖 7、灶台、洗涮池表面全部贴白色瓷瓦砖 8、所有室内墙面刷灰刮瓷 9、建筑外表面涂刷黄色防蚀涂料 10、室内自地面起,贴10cm踢脚线 11、房顶采用抗压阻燃彩钢瓦做顶 12、房体周边拉设稳固钢丝绳,抵御飓风对房体破坏 五、排水系统:建专门沉淀池(大于20立方米),加泵后用于防 尘及灌溉绿化 六、供电系统:(需专业人员设计) 七、附:建筑设计平面图

最新学生宿舍建筑设计规范

学生宿舍建筑设计规范 第一章概论 宿舍建筑设计应符合现行的《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以及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 第二章基地和总平面 1 基地 1 )宿舍不应建在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地区。 2 )宿舍用地宜选择有日照条件,且采光、通风良好,便于排水的地段。 3)宿舍选址应防止噪声和各种污染源的影响,并应符合有关卫生防护标准的规定。 2 总平面 1)宿舍宜接近工作和学习地点,并宜靠近公用食堂、商业网点、公共浴室等方便生活的服 务配套设施,其距离不宜超过250m。 2)宿舍附近应有活动场地、集中绿地、自行车存放处,宿舍区内宜设机动车停车位。3)宿舍建筑的房屋间距应满足国家标准有关防火及日照的要求,且应符合各地城市规划行 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4)机动车不得在宿舍区内过境穿行。 5)宿舍区内公共交通空间、步行道系统及宿舍出入口,应按照现行的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 50的规定设置无障碍设施。 6)宿舍区内应设有明显的标识系统。 第三章建筑设计 一、一般规定 1 宿舍内居室宜集中布置,通廊式宿舍水平交通流线不宜过长。 2 每栋宿舍应设置管理室、公共活动室和晾晒空间。宿舍内应设置盥洗室和厕所。公共用房 的设置应防止对居室产生干扰。 3 宿舍半数以上居室应有良好朝向,并应具有住宅居室相同的日照标准。 4 宿舍内应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图以及明显的安全疏散标志。 5 每栋宿舍应在首层至少设置1间无障碍居室,或在宿舍区内集中设置无障碍居室。居室中的无障碍设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 50的要求。 二、居室 1 宿舍居室按其使用要求分为四类,各类居室的人均使用面积不宜小于表1的规定。 表1 居室的类型与人均使用面积 2 居室的床位布置尺寸不应小于下列规定: 1 两个单床长边之间的距离0.60m。 2 两床床头之间的距离0.10m。

建筑设计方案说明-演艺中心

演艺中心 结构设计说明 青岛海泉湾度假城演艺中心,由主舞台、侧舞台、后舞台、带伸缩座椅的观众厅和其他附属功能房间及局部地下室组成。主体拟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其中观众厅部分平面布置呈圆形,最大跨度近40m,其屋面拟采用钢网架结构;主舞台部分平面布置呈矩形,其屋面拟采用钢桁架或钢网架结构;其他功能性房间围绕舞台及观众厅呈圆形布置,共三层,以钢筋混凝土框架和局部剪力墙形成主体结构。基础做法参照温泉中心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拟采用桩基础。 给排水设计说明 (一) 给水系统: 本剧场生活用水由市政管网直接供给,最高日用水量为7.5 m3 /d。 (二) 排水系统: 1、污水排水: 生活污水采用单立管伸顶通气的排水方式,地下室污水采用潜水泵提升排出, 最高日污水量为6.75 m3 /d。 2、雨水排水: 屋面雨水采用内排水方式。 (三) 室内消火栓系统: 1、用水量: 室内消火栓用水量Q=15L/S,火灾延续时间t=2h,总水量为108m3。 2、采用临时高压系统,消防水池、消防水泵及消防水箱均设于临近酒店内。 (四) 室外消火栓系统: 1、用水量:

室外消火栓用水量Q=30L/S,火灾延续时间t=2h,总水量为216 m3。2、室外消防用水量存于临近酒店消防水池内,室外消防泵设于消防泵房内,在室外设室外消火栓。 (五) 雨淋系统: 1. 在剧场舞台的葡萄架下部设置雨淋系统。 (1)、火灾危险等级为严重危险级Ⅱ级,喷水强度为16L/min·㎡,作用面积为260㎡,系统流量为Q=91L/S,火灾延续时间为t=1h,总水量为328 m3。(2)、储存雨淋系统用水的消防水池、雨淋泵、储存火灾初期用水的消防水箱均设于本剧场内。 2.观众厅座位缩回后为400人宴会厅,设雨淋系统。 火灾危险等级为中危险级Ⅰ级,喷水强度6L/min·㎡,作用面积160㎡,系统流量Q=30L/S,火灾延续时间t=1h。 (六) 气溶胶灭火系统: 本剧场内的柴油发电机房、高压配电室均设置S型气溶胶灭火系统,灭火设计密度140g/ m3,灭火时间<180S。 (七) 建筑灭火器的配置: 本剧场舞台及后台部位为严重危险级A类火灾,配电房间为中危险级带电火灾,其余部分为中危险级A类火灾,配置了一定数量的干粉灭火器。 暖通设计说明 (一) 设计依据 1、建设单位提供之设计任务书及设计要求; 2、建筑专业提供的建筑平、立、剖面图及总平面图;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019-2003》;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食堂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食堂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篇一:厨房设计规范 第1.0.1条为保证饮食建筑设计的质量,使饮食建筑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等基本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城镇新建、改建或扩建的以下三类饮食建筑设计(包括单建和联建): 一、营业性餐馆(简称餐馆); 二、营业性冷、热饮食店(简称饮食店); 三、非营业性的食堂(简称食堂)。 第1.0.3条餐馆建筑分为三级。 一、一级餐馆,为接待宴请和零餐的高级餐馆,餐厅座位布置宽畅、环境舒适,设施、设备完善; 二、二级餐馆,为接待宴请和零餐的中级餐馆,餐厅座位布置比较舒适,设施、设备比较完善; 三、三级餐馆,以零餐为主的一般餐馆。 第1.0.4条饮食店建筑分为二级。 一、一级饮食店,为有宽畅、舒适环境的高级饮食店,设施、设备标准较高; 二、二级饮食店,为一般饮食店。 第1.0.5条食堂建筑分为二级。一、一级食堂,餐厅 1 座位布置比较舒适; 二、二级食堂,餐厅座位布置满足基本要求。 第1.0.6条饮食建筑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87)以及国家或专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二章基地和总平面 第2.0.1条饮食建筑的修建必须符合当地城市规划与食品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选择群众使用方便,通风良好,并具有给水排水条件和电源供应的地段。第2.0.2条饮食建筑严禁建于产生有害、有毒物质的工业企业防护地段内;与有碍公共卫生的污染源应保持一定距离,并须符合当地食品卫生监督机构的规定。 第2.0.3条饮食建筑的基地出入口应按人流、货流分别设置,妥善处理易燃、易爆物品及废弃物等的运存路线与堆场。 第2.0.4条在总平面布置上,应防止厨房(或饮食制作间)的油烟、气味、噪声及废弃物等对邻近建筑物的影响。 第2.0.5条一、二级餐馆与一级饮食店建筑宜有适当的停车空间。 第三章建筑设计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3.1.1条餐馆、饮食店、食堂由餐厅或饮食厅、公用 2 部分、厨房或饮食制作间和辅助部分组成。 第3.1.2条餐馆、饮食店、食堂的餐厅与饮食厅每座最小使用面积应符合表第3.1.3条 100座及100座以上餐馆、食堂中的餐厅与厨房(包括辅助部分)的面积比(简称餐厨比)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餐馆的餐厨比宜为1?1.1;食堂餐厨比宜为1?1; 二、餐厨比可根据饮食建筑的级别、规模、经营品种、原料贮存、 加工方式、 燃料及各地区特点等不同情况适当调整。 第3.1.4条位于三层及三层以上的一级餐馆与饮食店和四层及四层以上的其他各级餐馆与饮食店均宜设置乘客电梯。

建筑方案设计说明案例

柘城·万洋城方案设计说明 一建筑设计篇 一、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柘城·万洋城 选址: 项目位于柘城县,南面为学苑路,东面为九华山北路,西面为太行山路,北面为玄武湖路。整体地理位置非常优越。 规划建设用地面积:总用地面积109809.2平方米(约164.7亩),实际用地面积97122.99平方米(约145.68亩)。 使用性质:商业用地 建设规模:建筑实际面积约为110840.39平方米。 二、设计依据 1.根据甲方提供的用地现状图(含道路红线等规划要求) 2.《总图制图标准》(GB 50103-2010) 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4.《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 5.《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48-2014) 6.《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 7.《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50763-2012 8.《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规划·建筑)(2009版) 三、总体定位及规划 空间设计的新特点: 1.商业空间步行化 为减少机动车交通对购物活动产生的干扰,商业空间步行化,即将一定范围的商业空间辟为步行空间,禁止机动车通行,从而提高商业活动的安全性和便捷性。 2.商业空间室内化 商业空间室内化是利用屋顶的覆盖功能,将步行商业活动引入室内,并通过人工环境控制,减少不良自然条件对步行活动的影响,从而创造舒适的购物环境。 3公共空间社会化 商业建筑的公共空间越来越受到重视,在公共空间中加入更多的社会活动,可以增加商业空间的价值,整体打造双首层商业,通过东西轴线、南北轴线、中心广场、及区域广场的整体设计。整个市场流线四通八达、有场有市,更利于专业市场业态需求,形成柘城新的城市中心,商业地标。 本项目充分利用基地周边资源,采用因地制宜的布局方式和人性化的结构特征,打造优美的城市景观,为投资商、消费者等提供亲切宜人的空间感受。 通过对周边已形成的城市资源的研究,抓住与城市紧密衔接的切入点,是本设计规划结构的基础。交通、景观资源等元素的叠加、重组,构成了该设计的基本格局。人车分流,建立通畅安全的步行空间。 四、功能分区与平面组成 总平面布局围绕轴线、广场、街市展开,以提升广场的商业价值及营造良好的空间氛围和创造最大的商业面为原则,本项目共分左右两区块。 1. 地块中间有一个大中心活动广场,是水平交通和垂直交通聚焦点,形成建筑组群的“核”,成为顾客休憩、驻足的场所,也成为商业宣传活动的宝地,极力为人

最新版医院食堂维修改造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医院食堂维修改造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1.概述 1.1编制说明及依据 我公司的**市中心医院食堂改造工程项目部,认真研究了设计图纸后,为了能取得中心医院食堂改造装饰工程的完美结果,召集了项目领导班子和各专业施工班组带班的成员,共同编写了本装修改造施工组织设计。本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本次改造装饰工程施工全过程各项活动的一个技术、组织、安全等各方面的综合性文件,供审阅: 编制本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主要依据: 1.**市中心医院食堂改造工程招标文件 2.**市中心医院食堂改造工程施工图纸 3.工程技术规范: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02)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016-2006) 《建筑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艺规程》(DBJ01-26-96)

《建筑结构焊接规程》(JGJ81-91)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B650209-200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1)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 及公司的相关规程和技术要求 1.2本工程拟实施的施工目标 我公司将充分利用我公司在人力组织、材料供应、及机械设备上的优势,和成熟的装饰施工工艺,迅速组织我公司具有优秀业绩和丰富施工经验的管理人员,组成高效精干的项目部,以优质服务,精心施工,确保实现以下目标:

《饮食建筑设计规范》 JGJ

饮食建筑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保证饮食建筑设计的质量,使饮食建筑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等基本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城镇新建、改建或扩建的以下三类饮食建筑设计(包括单建和联建): 一、营业性餐馆(简称餐馆); 二、营业性冷、热饮食店(简称饮食店); 三、非营业性的食堂(简称食堂)。 第1.0.3条餐馆建筑分为三级。 一、一级餐馆,为接待宴请和零餐的高级餐馆,餐厅座位布置宽畅、环境舒适,设施、设备完善; 二、二级餐馆,为接待宴请和零餐的中级餐馆,餐厅座位布置比较舒适,设施、设备比较完善; 三、三级餐馆,以零餐为主的一般餐馆。 第1.0.4条饮食店建筑分为二级。 一、一级饮食店,为有宽畅、舒适环境的高级饮食店,设施、设备标准较高; 二、二级饮食店,为一般饮食店。 第1.0.5条食堂建筑分为二级。 一、一级食堂,餐厅座位布置比较舒适; 二、二级食堂,餐厅座位布置满足基本要求。 第1.0.6条饮食建筑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87)以及国家或专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二章基地和总平面 第2.0.1条饮食建筑的修建必须符合当地城市规划与食品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选择群众使用方便,通风良好,并具有给水排水条件和电源供应的地段。 第2.0.2条饮食建筑严禁建于产生有害、有毒物质的工业企业防护地段内;与有碍公共卫生的污染源应保持一定距离,并须符合当地食品卫生监督机构的规定。 第2.0.3条饮食建筑的基地出入口应按人流、货流分别设置,妥善处理易燃、易爆物品及废弃物等的运存路线与堆场。 第2.0.4条在总平面布置上,应防止厨房(或饮食制作间)的油烟、气味、噪声及废弃物等

食堂工程施工设计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 (1)编制说明 (2)工程概况 (3)施工技术方案 (4)工程质量承诺保证措施 (5)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6)工期承诺及保证措施 (7)施工主要工序 (8)施工机械 (9)项目管理人员配置及注册建造师简历表 (10)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一、编制说明 (一)、国家法律、条例 1、《中华人民国建筑法》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二)、强制性规、标准 1、《工程测量规》(GB50026-93) 2、《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GB50202-2002) 3、《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GB50203-2002) 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GB50204-2002) 5、《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GB50209-2002) 6、《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GB50210-2001) 7、《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03) 8、《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GB50242-2002) 9、《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GB50303-2002) 10、《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92) 11、《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 12、钢筋焊接及验收规》(JGJ18-2003) 13、《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2) 1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JGJ46-88) 15、《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三)、设计单位选用的标准图集(详见图纸) (四)、业主提供的有关资料 1、《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2、《工程施工图纸》

建筑设计规范大全

建筑设计规范大全 1 总则 1.0.1为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的住房条件,提高城市住宅功能质量,使住宅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经济等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市新建、扩建的住宅设计。 1.0.3住宅按层数划分如下: 一、低层住宅为一层至三层; 二、多层住宅为四层至六层; 三、中高层住宅为七层至九层; 四、高层住宅为十层及以上。 1.0.4住宅设计必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遵守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节约用地、节约能源、节约用材、节约用水等用关规定。 1.0.5住宅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及居住区规划的要求,使建筑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创造方便、舒适、优美的生活空间。 1.0.6住宅设计应推行标准化、多样化,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促进住宅产业现代化。 1.0.7住宅设计应在满足近期使用要求的同时,兼顾今后改造的可能。1.0.8住宅设计应以人为核心,除满足一般居住使用要求外,根据需要应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的特殊使用要求。 1.0.9住宅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 住宅residential buildings 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 2.0.2 套型dwelling size 按不同使用面积、居住空间组成的成套住宅类型。 2.0.3 居住空间habitable space 系指卧室、起居室(厅)的使用空间。 2.0.4 卧室bed room 供居住者睡眠、休息的空间。

2.0.5起居室(厅)living room 供居住者会客、娱乐、团聚等活动的空间。 2.0.6厨房kitchen 供居住者进行炊事活动的空间。 2.0.7卫生间bathroom 供居住者进行便溺、洗浴、盥洗等活动的空间。 2.0.8使用面积usable area 房间实际能使用的面积,不包括墙、柱等结构构造和保温层的面积。 2.0.9标准层typical floor 平面布置相同的住宅楼层。 2.0.10层高storey height 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11室内净高interior net storey height 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底面或吊顶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12阳台balcony 供居住者进行室外活动、晾晒衣物等的空间。 2.0.13平台terrace 供居住者进行室外活动的上人屋面或由住宅底层地面伸出室外的部分。 2.0.14过道passage 住宅套内使用的水平交通空间。 2.0.15壁柜cabinet 住宅套内与墙壁结合而成的落地贮藏空间。 2.0.16吊柜wall-hung cupboard 住宅套内上部的贮藏空间。 2.0.17跃层住宅duplex apartment 套内空间跨跃两楼层及以上的住宅。 2.0.18自然层数natural storeys 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数。 2.0.19中间层middle-floor 底层和最高住户入口层之间的楼层。 2.0.20单元式高层住宅tall building of apartment

食堂设计规范

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及时宜自勉,岁月不待人。 食堂、餐馆及饮食店的建筑设计规范 (2012-04-11 02:15:23) 转载▼ 标签: 饭堂餐厅设 计 饭 堂 建 筑 设 计 食 堂 建 筑 设 计 厨 房 建 筑 设 计 杂 谈 分 类: 制 度政 策- 方案 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 1.0.1条 为保证饮食建筑设计的质量,使饮食建筑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等基本要求,

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城镇新建、改建或扩建的以下三类饮食建筑设计(包括单建和联建): 一、营业性餐馆(简称餐馆); 二、营业性冷、热饮食店(简称饮食店); 三、非营业性的食堂(简称食堂)。 第1.0.3条餐馆建筑分为三级。 一、一级餐馆,为接待宴请和零餐的高级餐馆,餐厅座位布置宽畅、环境舒适,设施、设备完善; 二、二级餐馆,为接待宴请和零餐的中级餐馆,餐厅座位布置比较舒适,设施、设备比较完善; 三、三级餐馆,以零餐为主的一般餐馆。 第1.0.4条饮食店建筑分为二级。 一、一级饮食店,为有宽畅、舒适环境的高级饮食店,设施、设备标准较高; 二、二级饮食店,为一般饮食店。 第1.0.5条食堂建筑分为二级。 一、一级食堂,餐厅座位布置比较舒适; 二、二级食堂,餐厅座位布置满足基本要求。 第1.0.6条饮食建筑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87)以及国家或专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二章基地和总平面 第2.0.1条饮食建筑的修建必须符合当地城市规划与食品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选择群众使用方便,通风良好,并具有给水排水条件和电源供应的地段。 第2.0.2条饮食建筑严禁建于产生有害、有毒物质的工业企业防护地段内;与有碍公共卫生的污染源应保持一定距离,并须符合当地食品卫生监督机构的规定。 第2.0.3条饮食建筑的基地出入口应按人流、货流分别设置,妥善处理易燃、易爆物品及废弃物等的运存路线与堆场。 第2.0.4条在总平面布置上,应防止厨房(或饮食制作间)的油烟、气味、噪声及废弃物等对邻近建筑物的影响。 第2.0.5条一、二级餐馆与一级饮食店建筑宜有适当的停车空间。 第三章建筑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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