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不良反应的处理流程

药物不良反应的处理流程

药物不良反应的处理流程

患者在用药过程中或用药后出现异常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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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去药物和及用具保留残余药液、器具以备送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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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通知医生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遵医嘱实施急救措施应当先行实施力所能及的紧急救护。

及时书写护理记录。

做好家属和病人的安抚和解释工作。

常见药物的不良反应和禁忌

临床常见药物配伍禁忌2007-10-03 09:33在畜禽疾病的治疗过程中,为了获得更好的疗效或便于使用药物,常将数种药物配合在一个处方中,这就要求兽医临床工作者了解各种药物的配伍禁忌。配伍禁忌就是某些药物在一起发生的不良反应,如药效降低甚至失效或变成有毒物质。 药理性药理性配伍禁忌即两种或两种以上药物互相配伍后,由于药理作用相反,使药效降低、甚至抵消的现象。属于本类配伍禁忌的药物很多,如中枢神经兴奋药与中枢神经抑制药、氧化剂与还原剂、泻药与止泻药、胆碱药与抗胆碱药等。因此,只有正确掌握药物的药理作用,才能在临床用药时避免配伍禁忌的发生。另外,必须注意本类药配伍禁忌是根据临床用药的情况而定的,有时会出现转化。例如,有些药物在发挥其防治作用时是配伍禁忌,而当某一药物中毒进应用药理作用相反的药物进行解救,即不属于配伍禁忌。 抗生素类药物临床常见注射用抗生素有青霉素、硫酸链霉素、硫酸卡那霉素、硫酸庆大霉素等,其中青霉素G钾和青霉素G钠不宜与四环素、土霉素、卡那霉素、庆大霉素、磺胺嘧啶钠、碳酸氢钠、维生素C、维生素B1、去钾肾上腺、阿托品、氯丙嗪等混合使用;青霉素G钾比青霉素G钠的刺激性强,钾盐静脉注射时浓度过高或过快,可致高血钾症而使心跳骤停等;氨苄青霉素不可与卡那霉素、庆大霉素、氯霉素、盐酸氯丙嗪、碳酸氢钠、维生素C、维生素B1、50g/L葡萄糖、葡萄糖生理盐水配伍使用;头孢菌素忌与氨基苷类抗生素如硫酸链霉素、硫酸卡那霉素,硫酸庆大霉素联合使用,不可与生理盐水或复方氧化钠注射液配伍;磺胺嘧啶钠注射液遇pH值较低的酸性溶液易析出沉淀,除可与生理盐水、复方氯化钠注射液、200mL/L甘醇、硫酸镁注射液配伍外,与多种药物均为配伍禁忌。 盐代谢平衡类药物这类药物较多,其中9g/L氯化钠、50g/L葡萄糖、100g/L葡萄糖、复方氯化钠、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的配伍禁忌见抗生素类药物所述。不同浓度的葡萄糖注射液可使新霉素变色、影响其抗菌活性,因此不宜与新霉素混合使用。60g/L右旋糖酣除可与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配伍外,与多种药物均为配伍禁忌。氯化钙注射液静脉滴注时必须缓慢,以免血钙骤升,导致心率失常;它对组织还有强烈的刺激性,注射时严防漏到血管外,以免引起局部肿胀或坏死,若不慎漏出应立即用注射器吸取漏出液,再在漏出局部注入250g/L硫酸钠溶液10-25mL,以便形成无刺激的硫酸钙,严重时应进行局部切开处理;本品忌与强心苷、肾上腺素、硫酸链霉素、硫酸卡那霉素、磺胺嘧啶钠、地塞米松磷酸钠、硫酸镁注射液合用;另外,氯化钙葡萄糖注射液与葡萄糖酸钙注射液不是同一种药,不可混淆。葡萄糖酸钙注射液静脉注射速度也应缓慢,忌与强心苷、肾上腺素、碳酸氢钠、CoA、硫酸镁注射液并用。碳酸氢钠注射液为碱性药物,忌与酸性药物配合使用;碳酸氢根离子与钙离子、镁离子等形成不溶性盐而沉淀,故本品不与含钙、镁离子的注射液混合使用;对患有心脏衰弱、急慢性肾功能不全、缺钾并伴有二氧化碳储留的病畜应慎用;临床不宜与碳酸氢钠注射液配伍的药物有氢化可的松、维生素K3、杜冷丁、硫酸阿托品、硫酸镁、盐酸氯丙嗪、青霉素G 钾、青霉素G钠、复方氯化钠、维生素C、肾上腺素、ATP、CoA、细胞色素C注射液等;一般情况下,50g/L碳酸氢钠只与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配伍。氯化钾注射液在动物尿量很少或尿闭未得到改善时严禁使用;晚其慢性肾功能不全、急性肾功能不全病畜应慎用;用本品静脉滴注的浓度不宜过高、速度不宜过快,否则会抑制心肌收缩,甚至导致心跳骤停;本品在临床上除不与肾上腺素、磺胺嘧啶钠注射液配伍外,可与多种药物混合使用。 维生素类药物维生素B1不宜与氨苄青霉素、头孢菌素、邻氯霉素、氯霉素等抗生素配伍;维生素B1在临床上未见与任何药物配伍禁忌的报道;维生素K不宜与巴比妥类药物、碳酸氢钠、青霉素G钠、盐酸普鲁卡因、盐酸氯丙嗪注射液配伍作用;维生素C注射液在碱性溶液中易被氧化失效,故不宜与碱性较强的注射液混合使用,另外不宜与钙剂、氨茶碱、氨苄青霉素、头孢菌素、四环素、卡那霉素等混合注射。 能量性药物这类药物临床常见的包括ATP、CoA、细胞色素C、肌苷等注射液,其中不宜与ATP、肌苷注射液配伍的药物有碳酸氢钠、氨茶碱注射液等;宜与细胞色素C注射液配伍的药物有碳酸氢钠、氨茶碱、青霉素G钠、青霉素G钾、硫酸卡那霉素等;不宜与CoA注射液配伍的药物有青霉素G钠、青

常见药物不良反应

精神科常用药物作用、不良反应 抗精神病药:是治疗精神病性症状的药物,临床上主要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或其它重性精神病,也称为强安定剂、神经阻滞剂。 不良反应及相应处理 1、常见副作用:口干、舌燥、鼻堵、乏力、思睡、心动过速、锥体外系反应。罕见副作用:阻塞性黄疸、粒细胞缺乏、视网膜色素沉着。其中以急性黄疸、粒细胞缺乏症、癫痫样发作、剥脱性皮炎、肝损害及低血压性休克最为严重,应高度重视! 2、原则上凡是在治疗过程中出现的各种不适和躯体改变,均应考虑是否与药物有关,通过减药或停药对此有鉴别和治疗意义。一般而言,抗精神病药无成瘾性,但可能产生躯体依赖。 不良反应具体划为几个方面 1、精神方面的不良反应 (1)过度镇静:无力、思睡,尤以氯丙嗪、氯氮平常见。 (2)药源性精神副作用:如意识障碍、消极忧郁、幻觉、躯体性妄想、缄默、紧样状态、兴奋躁动等。 药源性精神副作用:精神运动性兴奋表现为焦虑不安、激动、凶狠、敌意、极度兴奋和冲动、攻击行为,常为一过性,多见于治疗初期。不需特殊处理。 药源性精神副作用:意识障碍 意识障碍出现的程度不同,由意识模糊或梦幻样状态到谵妄状态。表现:定向力障碍、言语散漫、错觉、幻觉、兴奋躁动、刻板动作或冲动行为、生活不能自理。可伴脉速、出汗、震颤、构音不清、扩瞳等躯体症状。多见于:用药早期;大剂量用药或在剧增、骤停或更换药物时;联合用药;老年人、有脑器质性病变或躯体疾病者。处理主要为减药或停药。 药源性精神副作用:药源性抑郁状态 发生率依次为利血平、氟哌啶醇、氯丙嗪、奋乃静、三氟拉嗪。处理:及时减药、停药或加服抗抑郁药,严密观察以防意外。 药源性精神副作用:紧综合征 症状:缄默、木僵、违拗、蜡样屈曲,重者吞咽困难、生活不能自理,可出现神经系统体征,如腱反射亢进、膝踝痉挛、震颤等。处理:酌情减药、停药或加用抗帕金森药。 (3)惊厥:任一种酚噻嗪衍生物都可能诱发癫痫发作,以高剂量、低效价的氯丙嗪、氯氮平为多。处理方法:加药宜慢,可加用抗癫痫药如苯妥英钠,必要时减药、停药或换药,排除器质性疾患。

各类药物的不良反应

各类药物的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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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药物的不良反应 (一)青霉素类 1 毒性反应鞘内注射或全身大剂量应用时易发生。主要表现为神经系统反应(青霉素脑病),肌痉挛;抽搐;脑反射增强;昏迷;偶有精神病发作。 2 变态反应居首位。各种反应过敏性休克,哮喘,血清型反应,间质性肾炎,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症和肺部浸润及过敏性血管炎致颅内压增高较罕见。 ?3赫氏反应 ? 4 二重感染? (二)头孢类 1 过敏反应常见表现。?? 2 胃肠道反应 ? 3 菌群失调与二重感染,第二;第三代为甚。 ? 4 肝毒性多数剂量应用可致转胺酶升高。 5 造血系统偶致红细胞;白细胞;血小板减少。? 6 肾损害以头孢噻啶的肾损害较为显著。偶可致血尿素氮;血肌酐值升高;少尿;蛋白尿等;与高效利尿药或氨基苷类合用可增加肾损害. ? 7 凝血功能障碍所有的头孢类均可抑制肠道菌群产生维生素K的功能,具有潜在的致出血作用。 8双硫醒样反应。 (三)氨基糖苷类?1耳毒性前庭功能失调,按损害大小排序:卡那霉素>链霉素>西梭霉素>庆大霉素>妥布霉素。目前实验证实奈替米星的耳毒性最小。与耳毒性药物合用可加重损害。 发生机制:内耳淋巴液中因为浓度过高,致使毛细胞受损害,先影响高频听力,逐渐导致全聋。?? 2肾毒性主要损害近端身曲管。常用剂量时其毒性大小:卡那霉素和西梭霉素>庆大霉素和阿米卡星>妥布霉素>链霉素。与肾毒性药物合用可加重损害。 机制:因为与肾组织亲和力较高,选择性的积聚于身皮质和髓质,特别是肾皮质。? 3 神经几肌肉阻滞作用引起心肌抑制,血压下降,呼吸哀竭。可用钙剂和新斯的明对抗,以卡那霉素和链霉素多见,其他也不除外,患者肌无力或与肌松药联合用更易发生。 ? 4 其他过敏反应,血象变化,(如嗜酸性粒细胞增多;中性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肝酶增高;面部及四肢肌肉麻木,周围神经类,视力模糊,脂肪性腹泻,菌群失调和二重感染。? (四)四环素类 ? 1 消化道反应除一般症状外,可发生食管溃疡。 2 肝损害长期口服或较大剂量静滴时可引起肝损害。??3肾损害正常

药物发生不良反应后的处理办法

行业资料:________ 药物发生不良反应后的处理办法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 页共6 页

药物发生不良反应后的处理办法 1、出现严重的不良反应:如尿量明显减少、黄疸、乏力等,可能是药物引起了肝肾功能损害、血细胞减少等,患者应立即停药,并及时就医,医生会给予必要的保肝、升高血细胞治疗。对危及生命的不良反应,如急性肾功能衰竭、暴发性肝炎等,医生会采取有力的措施积极抢救。 2、对药物产生过敏反应,或由于遗传因素造成的特异性反应:如过敏性休克、过敏性药疹、磺胺药引起的溶血性黄疸等,一经发现,应立即停药。因为这一类不良反应与用药的剂量无关,而且反应的严重程度难以预料。 3、不良反应的产生与服药剂量有关,而且反应较重,难以耐受:需减量或改用其他药物。例如,一种抗高血压药物服用剂量较大时,可以出现明显不良反应,若改成联合用药控制血压,则每一种药物剂量都不大,可使不良反应降到最低程度。 4、药物不良反应较轻,按病情不允许停药:可继续用药,同时作对症处理。例如,为了避免药物的胃肠道反应,可改在饭后服药;服用容易在尿中形成结晶的药物(如磺胺类药物等)时,应多饮水以增加尿量,可以减少药物对肾脏的损害。 荻港海螺高压开关柜操作中发生拉弧 一、事件现象 第 2 页共 6 页

xx年11月4日12:25分左右,矿山分厂调度员反映3004(3)长皮带电机局控无法停机,随即通知值班电工及技术人员,现场检查后将3004(3)皮带综合柜电源断开,到该皮带电机高压柜所在的3#原料电力室进行检查,发现3004(3)高压柜处于合闸状态,立即用柜上“停止”按钮手动操作对高压柜进行分闸,但高压柜未动作,于是采用机械手动操作杆强行分闸,高压柜分闸成功。在确认高压柜上电流表为零且指示灯也显示分断位置后,按照高压柜操作规程进行停电手车退出操作。在退出高压柜小车过程中柜内突然出现弧光,同时伴有较大响声,3#原料一二段高压进线全部掉电,同时制造一分厂3#窑及余热发电1#机组全部跳停,总降并联快熔柜和发电快熔柜爆炸桥同时动作。公司专业管理人员在接到汇报后立即组织电气人员对受损高压柜进行检查处理,同时联系快速开关柜相关备件。 电气人员将故障高压柜小车退出后,发现上静触头和上动触头均因拉弧烧毁严重,已无法继续使用。对备用柜进行检查,打到试验位置进行手动分合闸正常后,采用备用柜恢复3#原料一二段高压进线。发电快熔备件于当日20:00到货,更换检查后发电恢复正常。 开关柜损坏情况 二、原因分析 1、通过对受损高压柜进行认真检查并组织分析研讨,一是电气人员对此柜手动机械分闸后,在向外退小车过程中,手车合闸控制回路在动静触头未完全脱离位置情况下瞬间合闸,导致带负荷启动高压电机,触头拉弧烧损;二是下触头未出现拉弧现象,原因为下触头此时尚未脱开,动静触头接触较好;三是检查控制回路接线正常。小车的工作位置限位动作不灵敏,在小车操作过程中限位未及时断开,干扰合闸信号, 第 3 页共 6 页

各类药物的不良反应

各类药物的不良反应 (一)青霉素类 1 毒性反应鞘内注射或全身大剂量应用时易发生。主要表现为神经系统反应(青霉素脑病),肌痉挛;抽搐;脑反射增强;昏迷;偶有精神病发作。 2 变态反应居首位。各种反应过敏性休克,哮喘,血清型反应,间质性肾炎,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症和肺部浸润及过敏性血管炎致颅内压增高较罕见。 3 赫氏反应 4 二重感染 (二)头孢类 1 过敏反应常见表现。 2 胃肠道反应 3 菌群失调与二重感染,第二;第三代为甚。 4 肝毒性多数剂量应用可致转胺酶升高。 5 造血系统偶致红细胞;白细胞;血小板减少。 6 肾损害以头孢噻啶的肾损害较为显著。偶可致血尿素氮;血肌酐值升高;少尿;蛋白尿等;与高效利尿药或氨基苷类合用可增加肾损害. 7 凝血功能障碍所有的头孢类均可抑制肠道菌群产生维生素K的功能,具有潜在的致出血作用。 8 双硫醒样反应。 (三)氨基糖苷类 1 耳毒性前庭功能失调,按损害大小排序:卡那霉素>链霉素>西梭霉素>庆大霉素>妥布霉素。目前实验证实奈替米星的耳毒性最小。与耳毒性药物合用可加重损害。 发生机制:内耳淋巴液中因为浓度过高,致使毛细胞受损害,先影响高频听力,逐渐导致全聋。 2 肾毒性主要损害近端身曲管。常用剂量时其毒性大小:卡那霉素和西梭霉素>庆大霉素和阿米卡星>妥布霉素>链霉素。与肾毒性药物合用可加重损害。

机制:因为与肾组织亲和力较高,选择性的积聚于身皮质和髓质,特别是肾皮质。 3 神经几肌肉阻滞作用引起心肌抑制,血压下降,呼吸哀竭。可用钙剂和新斯的明对抗,以卡那霉素和链霉素多见,其他也不除外,患者肌无力或与肌松药联合用更易发生。 4 其他过敏反应,血象变化,(如嗜酸性粒细胞增多;中性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肝酶增高;面部及四肢肌肉麻木,周围神经类,视力模糊,脂肪性腹泻,菌群失调和二重感染。 (四)四环素类 1 消化道反应除一般症状外,可发生食管溃疡。 2 肝损害长期口服或较大剂量静滴时可引起肝损害。 3 肾损害正常应用无不良反应,肾功能不全者易发生血尿素氮和肌酐升高。 4 可沉积牙齿引起牙齿黄染可通过胎盘和乳汁,影响婴儿骨发育,孕妇授乳妇女和8岁以下儿童禁用。 5 局部刺激症状 6 二重感染 7 过敏反应可诱发红斑狼疮或狼疮细胞阳性和一般过敏反应。 8 可生成差向四环素,服用后产生范康尼氏综和症,表现:恶心;呕吐,蛋白尿;糖尿和氨基酸尿;产生肾小管性酸中毒。 9 神经系统损害少见,偶可致良性颅内压升高。 (五)氯霉素 1 再生障碍性贫血难逆转,但少见。 2 红细胞生长抑制较多见,与剂量,疗程有关;周围血象是明显贫血,伴有血小板和白细胞减少。 3 白血病儿童或50岁以上老年患者多见。 4 灰缨综合征:早产儿及新生儿中采用大剂量后引起的全身循环哀竭。 5 视神经炎症甚至失明,长期大剂量用可发生,可引起听力障碍,共济失调,

抗结核药物常见不良反应及处理方法

抗结核药物常见不良反应及处理方法 目的 早期、正确地处理药品不良反应是保证患者依从性、取得治疗成功的关键。 ●保证用药安全,减少医疗纠纷,杜绝医疗事故。 ● 1.药物不良反应概念 ● 2.超敏反应发生机理 ● 3.毒性反应发生机理 ● 4.不良反应临床表现 ● 5.不良反应的临床处理原则 ●定义 药物不良反应是合格药物在正常用法和用量时由药物引起的有害的和不期望产生的反应。 ●分类 副作用(side effect)、毒性反应、依赖性、特异质反应、过敏反应、致畸、致癌和致突变反应药物不良反应 ●超敏反应: 与剂量及疗程无关,一般发生在用药2周以 ●毒性反应: 与剂量及用药时间和药物的蓄积有关 超敏反应发生机理(1) ●结核药物(半抗原)+蛋白质→全抗原→特应机体→特异性抗体或致敏淋巴细胞 ●当再次接触同种药物即可产生超敏性反应 -Ⅰ型超敏反应(速发型) 临床表现: 过敏性休克、支气管哮喘、血管性水肿、瘙痒、皮疹、恶心、呕吐、腹泻、喷嚏、咳嗽、发热等,可引起这种反应的的药物主要有利福平、链霉素、氟喹诺酮类。 Ⅱ型反应(细胞毒型)(1) 在这一类型反应中IgG、IgM类抗体与靶细胞表面相应抗原结合后,在补体、吞噬细胞和NK细胞参与作用下,引起的以细胞溶解或组织损伤为主的病理性免疫反应。 Ⅱ型反应(细胞毒型)(2) 药物+血细胞膜蛋白(血浆蛋白) ↓ 免疫原性 ↓ 机体 ↓ 特异性抗体 ↓再次与药物接触 ┏━━━━━━━━━━━━━━┓ 抗原抗体复合物RBC,WBC,PLT ↓│ ↓ 溶血性贫血、粒细胞减少症和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Ⅱ型反应(细胞毒型)(3) 临床表现: 主要表现在血液学方面,出现血小板减少、白细胞减少和溶血性贫血。引起此类反应的药物主要有利福平、PAS。 Ⅲ型反应(免疫复合物型) 临床表现: 血清病样反应,有发热、关节痛、荨麻疹、淋巴结肿大、腹痛、蛋白尿、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药物热有人认为也属Ⅲ型过敏反应。一般在用药10天发生,热型为稽留热型或弛型,可同时伴有皮疹。引起此类反应的药物主要有利福平、PAS。 Ⅳ型反应(细胞介导或迟发型) 临床表现: 主要是接触性皮炎,一般发生在与药物接触3-12个月,在两手手臂、眼睑、颈等处,表现为皮肤搔痒、发红丘疹、眼睑水肿、湿疹等,停止接触可逐渐消退。各种抗结核药物均可以发生。 毒性反应发生机制 ●毒性反应是由于药物剂量过大或用药时间过长对机体产生的有害作用。 ●毒性反应可分为急性和慢性。 ●减少剂量和缩短用药时间可以防止毒性反应的发生。 ●毒性反应一般是可逆的。 常用药物的主要不良反应—异烟肼 1)周围神经炎:四肢感觉异常,肌肉痉挛等。 2)中枢症状:欣快感,兴奋,记忆力减退,抑郁,中毒性脑病,癫痫发作等。 3)肝脏损害:转氨酶升高,极少有黄疸出现,发生急性肝坏死或肝萎缩者更为罕见。 4)分泌失调:男性乳房增大,柯兴氏综合症,月经不调,阳萎等。 5)血液系统:贫血,白细胞、血小板减少等。 6)过敏反应:皮疹,药物热。 7)胃肠道反应:恶心,呕吐,腹泻,便秘等。 常用药物的主要不良反应—利福类 1)肝损害:多为一过性转氨酶升高,可出现黄疸,亦可引起急性坏死性肝炎。 2)胃肠道反应: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 3)过敏反应:用于间歇疗法或治疗间断后再用药时易发生过敏反应。表现为流感样综合征等。 4)血液系统反应:骨髓抑制,白细胞、血小板减少;急性溶血性贫血。 5)神经系统:头晕,头痛,疲倦等。 6)其它副反应:血压升高,心律失常,关节肿胀。 常用药物的主要不良反应—吡嗪酰胺 1)肝损害:PZA的肝毒性与剂量、疗程有关。用量大、疗程长不良反应较多见。表现为肝肿大,压痛,转氨酶升高,偶可因肝坏死而造成死亡。 2)关节痛:PZA的代产物吡嗪酸能抑制肾小管对尿酸的清除作用,使尿酸升高,停药48小时恢复正常。 3)胃肠道反应:食欲不振,恶心,呕吐。 4)过敏反应:偶见发热、皮疹、对光过敏、皮肤暴露部位呈鲜红色。 常用药物的主要不良反应—乙胺丁醇 1)表现为:视力下降,视野缩小,眼球运动疼痛,干燥感,异物感,辨色力减弱等 2)其他神经系统反应::周围神经炎,表现为下肢麻木,异物爬行感,感觉过敏及活动障碍,个别可出现听神经损害,听力障碍,声带麻痺等。 3)过敏反应:皮疹,严重可到剥脱性皮炎,血小板减少性紫癜,支气管痉挛导致呼吸困难、过敏性休克等。

境外发生的严重药品不良反应处理操作规程

标准操作规程 STANDARD OPERATING PROCEDURE 一、目的:规范境外发生的严重药品不良反应处理操作规程。 二、责任:药物警戒总负责人及ADR专员 三、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境外发生的严重药品不良反应处理操作规程的确认。 四、内容: 1、进口药品和国产药品在境外发生的严重药品不良反应(包括自发报告系统收集的、上市后临床研究发现的、文献报道的),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填写《境外发生的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自获知之日起30日内报送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要求提供原始报表及相关信息的,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在5日内提交。 2、进口药品和国产药品在境外因药品不良反应被暂停销售、使用或者撤市的,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在获知后24小时内书面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3、收集或获知境外发生的药品不良反应后,要立即进行核实与调查。 3.1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确认 通过各种途径收集的药品不良反应,应进行确认。需要确认的内容主要包括:是否为有效报告、是否在报告范围之内、是否为重复报告等。 3.1.1有效报告 首先应确认是否为有效报告。一份有效的报告应包括以下四个元素(简称四要素):可识别的患者、可识别的报告者、怀疑药品、不良反应。如果四要素不全,视为无效报告,应

补充后再报。 “可识别”是指能够确认患者和报告者存在。当患者的下列一项或几项可获得时,即认为患者可识别:姓名或姓名缩写、性别、年龄(或年龄组,如青少年、成年、老年)、出生日期、患者的其他识别代码。提供病例资料的初始报告人或为获得病例资料而联系的相关人员应当是可识别的。对于来自互联网的病例报告,报告者的可识别性取决于是否能够核实患者和报告者的存在,如提供有效的电子邮箱或者其他联系方式。 3.1.2报告范围 对于来自上市后研究或有组织的数据收集项目中的不良反应,经报告者或持有人判断与药品存在可能的因果关系,应该向监管部门报告。其他来源的不良反应,包括监管部门反馈的报告,无论持有人是否认为存在因果关系,均应向监管部门报告。 文献报告的不良反应,可疑药品如确定为本持有人产品,无论持有人是否认为存在因果关系,均应报告;如果确定非本持有人产品的则无需报告。如果不能确定是否为本持有人产品的,应在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中进行讨论,可不作为个例不良反应报告。 如果文献中提到多种药品,则应报告怀疑药品,由怀疑药品的持有人进行报告。怀疑药品由文献作者确定,通常在标题或者结论中作者会提及怀疑药品与不良反应之间的因果关系。如果报告人认为怀疑药品与文献作者确定的怀疑药品不同,可在报告的备注中说明。 4、详细了解境外严重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药品使用、患者诊治以及药品生产、储存、流通、既往类似不良反应等情况。 同时,根据省严重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处置管理规定,迅速开展生产自查,分析和控制、处理;调查、分析、处理情况应及时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抄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必要时应当暂停生产、销售、使用和召回相关药品,并报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药学毕业论文常见药物不良反应的一般规律及特点

常见药物不良反应的一般规律及特点 药品不良反应(ADR)是指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或意外的有害反应,以下是搜集整理的常见药物不良反应一般规律探究的论文范文,供大家阅读查看。 上世纪60年代初期发生的震惊世界的“反应停”事件,使许多国家都意识到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在临床用药中的重要性。随着大量高效、高选择性和治疗剂量范围窄的药物不断上市,且联合用药机会大大增加,使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不断增加,这也使ADR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开展药物不良反应工作的目的就是要通过药物监测提高广大医务人员对安全合理用药的重视,定期分析导致ADR发生的因素,尽量减少和避免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2]。作为一所三甲医院,来我院就诊的患者人数众多,因此,明确开展ADR监测,对促进安全合理用药,减少药物不良反应造成的药源性疾病对人们身体健康的危害是非常必要的。本文对我院2012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上报的568例有效ADR报告表进行统计分析,探讨常见药物不良反应的一般规律及特点,为临床合理用药提供参考。 1资料与方法 1.1资料查阅我院于2012年1月1日-12月31日报告ADR共568例。

1.2方法采用回顾性调查法分别按患者年龄、药物剂型及给药途径、药物种类、ADR累及器官或系统以及临床表现进行统计分析。 2结果 2.1患者年龄与ADR发生的关系从年龄分布来看大于60岁老 人(180例,占31.69%)和小于14岁儿童(103例,占18.13%)是发 生不良反应的主要人群,两者共占发生ADR的一半(共283例);且 是发生严重或新的药物不良反应的重点人群(严重或新的ADR共10例,占71.43%)。见表1。 2.2给药途径与ADR发生的关系通过对不同给药途径的分析发现,引起ADR发生最多的为静脉给药(占72.89%),口服和其它给 药方式占较小的比例。其中静脉滴注给药有8例发生严重不良反应,2例新的一般不良反应;口服给药有3例发生严重不良反应,1例新的一般不良反应。见表2。 2.3药物种类与ADR发生的关系通过对药物所属类别进行分类统计得出,568例ADR报告中涉及多类别药物,ADR发生率最高的 药物为抗菌药物(排名前20位中占8个品种),其次为中药注射剂 和抗肿瘤药物及生物制剂。抗菌药物中青霉素和头孢菌素类不良 反应发生例数最多,占据前三位,分别是阿洛西林(30例)、头孢 呋辛(20例)、头孢他啶(19例)。见表3。 2.4ADR累及的器官或系统及临床表现对ADR累及的器官或系

药物发生不良反应后的处理办法(2021版)

药物发生不良反应后的处理办 法(2021版) Understand the common sense of safety, you can understand what safety issues should be paid attention to in daily work, and enhance your awareness of preven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291

药物发生不良反应后的处理办法(2021版) 1、出现严重的不良反应:如尿量明显减少、黄疸、乏力等,可能是药物引起了肝肾功能损害、血细胞减少等,患者应立即停药,并及时就医,医生会给予必要的保肝、升高血细胞治疗。对危及生命的不良反应,如急性肾功能衰竭、暴发性肝炎等,医生会采取有力的措施积极抢救。 2、对药物产生过敏反应,或由于遗传因素造成的特异性反应:如过敏性休克、过敏性药疹、磺胺药引起的溶血性黄疸等,一经发现,应立即停药。因为这一类不良反应与用药的剂量无关,而且反应的严重程度难以预料。 3、不良反应的产生与服药剂量有关,而且反应较重,难以耐受:需减量或改用其他药物。例如,一种抗高血压药物服用剂量较大时,可以出现明显不良反应,若改成联合用药控制血压,则每一种药物

剂量都不大,可使不良反应降到最低程度。 4、药物不良反应较轻,按病情不允许停药:可继续用药,同时作对症处理。例如,为了避免药物的胃肠道反应,可改在饭后服药;服用容易在尿中形成结晶的药物(如磺胺类药物等)时,应多饮水以增加尿量,可以减少药物对肾脏的损害。 XXX图文设计 本文档文字均可以自由修改

药品不良反应相关应急预案及程序

药品不良反应相关应急预案及程序 1 2020年4月19日

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应急预案及处理程序 一、发生药品不良反应应急预案及处理程序 (一)应急预案 1、应严格适应症,出现不良反应停药报告医生并遵医嘱处理。 2、若为一般过敏反应,情况好转者可继续观察并做好记录。 3、患者在注射或输液时发生反应,如心悸、胸闷、呼吸困难、寒战、面色苍白、皮疹、发热等,就地抢救,必要时行心肺复苏。 4、出现休克者,行抗休克治疗 5、记录患者生命体征、一般情况和抢救过程。 6、及时报告药剂科、护理部。 7、患者家属有异议时,立即按有关程序对输液器具和药物进行封存。 (二)处理程序 停药→报告医生并遵医嘱处理→就地抢救→观察患者生命体征→记录抢救过程→及时上报→保留药物→送检 临床治疗中一旦发现出现药品不良反应,原则上应立即停药,并立即值班医生,同时报告护士长、科主任,停药期间应观察患者,采取简易的处理方法。根据医嘱进行处理,情况严重者立即抢救。 2 2020年4月19日

如怀疑药品质量问题,应与药剂科联系,由药学人员、医护人员共同进行相关药物的封存工作。如发生输液反应时,应将撤下的输液器形成密闭状态,并用无菌治疗巾包裹,标明时间,冷藏备检。 临床科室发现不良反应,填写《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及时报告给药剂科不良反应监督员,并将未填齐项目填写完整。若不良反应症状仍未愈,药学人员将负责继续检测事件发展,并负责与病人沟通进行情况进展登记。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时限不良反应发生后各部门需在一周内上报至药剂科,药剂科不良反应监测员及时到科室调查,并将发生情况按月向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报。严重不良反应,科室及时上报给药剂科,药品监测员在一周内在线报告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死亡病例最快速度及时上报。 出现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给予积极治疗,尽最大可能降低对患者的不利影响,向科室主任报告详细情况,按规定时限填写《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并将情况分别报告医务科及药剂科。药剂科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病历讨论,究其不良反应与可疑药品的相关性,若与药品相关,分析是药品质量、多种药物相互作用,还是由于患者自身等原因造成,整理总结后通报全院。 药学人员有义务对医师及患者进行药品不良反应信息的传达和用药安全知识的宣传。 3 2020年4月19日

新的 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登记与处理程序

新的、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 登记与处理程序 (试行) 1.目的:明确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登记要求,分类办法,登记范围,规范报告登记与处理过程,确保新的、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工作的顺利进行,制订本程序。 2.责任者: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岗位的工作人员。 3.依据:《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河南省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4.登记制度: 各市级中心监测机构要建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登记制度,收到报告后进行登记。 适用范围:本文件适用于药品不良反应分析评价过程中所有的新的和严重的病例报告。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登记内容应包括:报告编码、药品通用名称、患者姓名、报告单位、报告时间、收到时间、上报时间、生产企业、药品批号、不良反应名称、报告类别。新的一般和新的严重需要注明新的不良反应名称。严重的需要注明转归情况。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实行分类登记制,按“新的一般”、“严重的”和“新的严重”进行登记。 5.处理程序 每天要按时登陆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查看是否有上报的新的

或严重的不良反应报告。 依据《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河南省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规定的报告时限,确认不良反应报告的上报时限是否符合规定的时限要求。不符合规定的转入退回程序。 根据该怀疑药品说明书,分析不良反应报告是否属于新的或严重的不良反应,如属一般的不良反应报告则修改完善,按照一般报告的上报程序进行上报。 对于新的或严重的不良反应报告,应认真核对报告的真实、完整、准确性及填写内容,缺少项目,内容填写不祥,或填写不正确的,必须及时与报告单位或报告人联系,复核报告内容,补充资料。 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补充资料,应敦促报告单位及时上报补充资料。无法补充资料的,予以退回并登记。 对报告进行关联性评价。 新的或严重的不良反应应于15日内报告,市级中心于接到报告之日起3日内审核、评价上报省级中心,省级中心于3日内审核上报国家中心。死亡病例及时上报,同时抄报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河南省卫生厅。 对项报告时限超期的不良反应病例报告,应予以退回,并进行退回登记(登记表见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退回制度-附件)。 对项不符合要求的报告,应及时退回便于报告单位补充资料,并进行退回登记,同时与报告人或市级中心评价人员联系进行说明。 所有合格的新的和严重的病例报告在上报之前要进行登记(登记表见新的、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登记与处理程序-附件)。 6.附件:新的、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登记表(电子表)

严重药品不良反应判定标准

关于发布《常见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技术规范及评价标准》 的通知 各省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常见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技术规范及评价标准》业经2010年度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主任工作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该标准可作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中的技术参考,请认真学习,努力提高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 特此通知 二0一0年二月二十日

过敏性休克药品不良反应判定评价标准 过敏性休克是外界某些抗原性物质进入机体后,主要通过免疫机制在短时间内发生的强烈全身变态反应综合征,由于抗体与抗原结合使机体释放一些生物活性物质如组胺、缓激肽、5-羟色胺和血小板激活因子等,导致全身毛细血管扩张和通透性增加,心排血量急剧下降,血压下降达休克水平。过敏性休克的表现与程度,依机体免疫反应强度、用药途径等的不同而存在很大差别。通常突然发生且很剧烈,若不及时处理,常可危及生命。 一、过敏性休克的临床特点 1、皮肤粘膜表现:往往是过敏性休克最早且最常出现的征兆,包括有一过性皮肤潮红、周围皮痒、口唇、舌部及四肢末梢麻木感,继之出现各种皮疹,重者可发生血管神经性水肿;还可出现鼻、眼、咽喉粘膜充血、水肿等。 2、呼吸系统表现:胸闷、气短、呼吸困难、窒息感、发绀等。 3、心血管系统表现常可见血压迅速下降,收缩压降至90mmHg以下或比基础血压降低20%或脉压差小于20mmHg。病人还出现心悸、出汗、面色苍白,然后发展为四肢厥冷、发绀、脉搏细弱、心动过速及晕厥等。 4、神经系统表现:头晕、乏力、眼花、神志淡漠或烦躁不安、大小便失禁、抽搐、昏迷等。 5、消化系统表现:恶心、呕吐、腹痛、腹胀、腹泻,严重的可出现血性腹泻。

药物发生不良反应后的处理办法(正式)

药物发生不良反应后的处理 办法(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出现严重的不良反应:如尿量明显减 少、黄疸、乏力等,可能是药物引起了肝肾功 能损害、血细胞减少等,患者应立即停药,并 及时就医,医生会给予必要的保肝、升高血细 胞治疗。对危及生命的不良反应,如急性肾功 能衰竭、暴发性肝炎等,医生会采取有力的措 施积极抢救。 2、对药物产生过敏反应,或由于遗传因素

造成的特异性反应:如过敏性休克、过敏性药疹、磺胺药引起的溶血性黄疸等,一经发现,应立即停药。因为这一类不良反应与用药的剂量无关,而且反应的严重程度难以预料。 3、不良反应的产生与服药剂量有关,而且反应较重,难以耐受:需减量或改用其他药物。例如,一种抗高血压药物服用剂量较大时,可以出现明显不良反应,若改成联合用药控制血压,则每一种药物剂量都不大,可使不良反应降到最低程度。 4、药物不良反应较轻,按病情不允许停药:可继续用药,同时作对症处理。例如,为了避免药物的胃肠道反应,可改在饭后服药;服用容易在尿中形成结晶的药物(如磺胺类药物等)

药品不良反应的处理制度

1.目的:加强本院药品的安全使用和监管,确保病人安全。 2.范围:全院医疗工作人员。 3.定义: 3.1药品不良反应: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包 括:副作用、毒性反应、后遗作用、过敏反应、特异质反应、致畸、致癌、致突变反应等。 3.2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指因使用药品引起以下损害情形之一的反应: ①导致死亡; ②危及生命; ③致癌、致畸、致出生缺陷; ④导致显著的或者永久的人体伤残或者器官功能的损伤; ⑤导致住院或者住院时间延长; ⑥导致其他重要医学事件,如不进行治疗可能出现上述所列情况的。 3.3可疑不良反应:指怀疑而未确定的不良反应。 3.4新的药品不良反应:指药品说明书中未载明的不良反应。 4.相关文件 无 5.内容: 5.1药品不良反应上报流程图 5.2根据政策和法规,医院须成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小组。

5.2.1药品不良反应小组职责 ①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处理和监测的工作制度及考核制度。 ②负责组织本单位药品不良反应的教育和培训。 ③组织本单位不良反应监测的学术活动和相关科研过程。 ④配合各级药监局对本单位新的、严重、突发、群发、影响较大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药品不良 反应的调查,并执行处理决定。 ⑤负责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对相关不良反应/事件临床资料的调查。 ⑥负责对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处理制度的监督实施,同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5.3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 5.3.1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是药品不良反应的检出、处理、评价、上报和预防。各科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人员负责本科室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和上报,不良反应监测小组根据上报数据制定预防措施。 5.3.2药品不良反应实行逐级、定期报告。发现可疑的严重药品不良反应必须及时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报告。 5.3.3报告范围包括药品使用所引起的所有可疑不良反应。 5.3.4全院工作人员,在临床工作中一旦发现药品引起的可疑不良反应,有义务报告药品不良反应兼职人员,由兼职人员通过本院不良反应上报系统及时上报。 5.3.5发现药品说明书中未载明的可疑严重不良反应病例,必须由发现人以及时有效方式报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小组,由监测小组成员报告给国家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最迟不得超过72小时。 5.3.6发现药品说明书中未载明的其他可疑药品不良反应和已载明的所有药品不良反应病例,由发现人员从医院“病人安全通报系统”中的“不良反应上报系统”进行报告,不良反应监测小组成员分析后通过网络上报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 5.3.7新药监测期内的药品应报告该药品发生的所有不良反应;新药监测期已满的药品,报告该药品引起的新的和严重的不良反应。 5.3.8药品不良反应上报系统的填报应真实、完整、准确。 5.3.9监测小组每月汇总、整理不良反应报告情况,报药剂科主任。每年汇总一次,写出书面报告,上报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5.3.10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指定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小组负责组织医院医疗、药学专家研究药品不良反应预防工作、药品不良反应的教育和培训工作等。

发生药物不良反应的处理程序

发生药物不良反应的处理程序 1、立即停用发病前用过的所有药物 药物不良反应是个较复杂的致病过程,有时一种药物可引起多个系统的症状,有时是几种药物共同作用产生同一结果。在一时难以确定是哪种药物导致不良反应的情况下,必须停用发病前用过的所有药物,然后根据需要重新筛选疗效近似的药物代替。比如孩子用阿斯匹林后发生哮喘,可改用扑热息痛,同样也能起到退热止痛的效果。 2.清除体内残留式物 如果药物是口服的,可用木筷或小勺轻轻刺激喉部使其呕吐,吐过之后嘱其饮水,然后再刺激咽部,如此反复多次,直到将胃内残留的药物吐尽为止。如果服药时间较长,药物已进入肠道,可服些鲜牛奶、绿豆汤、浓茶、豆浆、豆腐脑等。这些食物可起到稀释药物和延缓药物吸收的作用。如果家中有药用炭,服一些最好,因该药能吸附药物,可起到阻止药物被肠道吸收的作用。如果没有该药,可将大米或小米用微火炒焦服用,也能起到与药用炭近似的效果。做完上述紧急处理后,应带孩子去医院或找医生就诊,如果没有条件去医院,可再服些缓泻剂,以便使药物尽快排出体外。如果药物是注射在四肢,可用止血带或橡皮筋缚于注射部位的上端(但必须注意,每隔20分钟应放松3分钟一次),也能起到延缓药物吸收的作用。 3.一般过敏与过敏性休克的处理有些药物可引起不同程度的过敏反应,如皮疹、黏膜水肿、哮喘等。如果发现这些症状,可给服些抗过敏药物如息斯敏、扑尔敏或苯海拉明等。如果发现孩子用药后很快出现呼吸困难,面色苍白,口唇、指甲青紫,昏迷等症状,应紧急送医院或通知医生来抢救。在送医院或等医生来的过程中,如果发现孩子呼吸、心跳停止,可做口对口人工呼吸及心脏挤压(但注意不要用力太大),也可将左手掌平放在孩子左胸部,然后用右手握拳击打自己的手背。有条件的可立即注射肾上腺素、非那根或者静脉滴注5%~10%的葡萄糖加氢化可的松。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含流程图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和流程 加强药品的安全监管,严格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管理,确保人体用药安全有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报告管理办法》,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临床科室主任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管理人员,负责本科室使用的药品的不良反应情况监测、收集、报告和管理工作。医务科、药房负责全院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收集、报告管理工作。 二、报告范围: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范围为药品引起的所有可疑不良反应。 三、报告及处理程序 ○1本院对所使用的药品的不良反应情况进行监测,各岗位(医生、护士、药师)要积极配合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一经发现可疑药品不良反应,应当立即向科主任汇报,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见附表),并报告至医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员(医务科、药房),然后逐级上报。此外,对于新的、严重的不良反应应积极救治患者,做好医疗记录,保存好相关药品、物品的留样,分析查找问题,将损害降至最低。 ○2本院发现可疑药品不良反应群体病例,应当积极救治患者,迅速开展临床调查,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必要时可采取暂停药品的使用等紧急措施,立即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同时填写《药品群体不良事件基本信息表》(见附表3)。 ○3发现药品说明书中未载明的可疑严重不良反应病例应

当在15日内报告,其中死亡病例须立即报告。其他药品不良反应应当在30日内报告。有随访信息的,应当及时报告。 ○4发现非本院所使用的药品引起的可疑药品不良反应,发现者可直接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5经核实确认某批号药品发现不良反应或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确认有药品不良反应的药品,单位药品质量负责人应立即通知仓库管理员,停止该批号药品发出,就地封存,并及时追回已发出的药品等紧急控制措施。 四、未经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允许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国内外机构、组织、学术团体或个人提供。 五、对新发现的、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应进行重点监测,进一步了解药品的临床使用和不良反应发生情况,研究不良反应的发生特征、严重程度、发生率等,开展的药品安全性监测活动。 六、医院鼓励各科室积极及时上报药品不良反应,其上报情况纳入科室评先评优的指标之一。 七、定义: ○1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 ○2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是指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现、报告、评价和控制的过程。 ○3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因使用药品引起以下损害情形之一的反应: 1.导致死亡;

药品的不良反应相关应急预案及程序

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应急预案及处理程序 一、发生药品不良反应应急预案及处理程序 (一)应急预案 1、应严格适应症,出现不良反应停药报告医生并遵医嘱处理。 2、若为一般过敏反应,情况好转者可继续观察并做好记录。 3、患者在注射或输液时发生反应,如心悸、胸闷、呼吸困难、寒战、面色苍白、皮疹、发热等,就地抢救,必要时行心肺复苏。 4、出现休克者,行抗休克治疗 5、记录患者生命体征、一般情况和抢救过程。 6、及时报告药剂科、护理部。 7、患者家属有异议时,立即按有关程序对输液器具和药物进行封存。 (二)处理程序 停药→报告医生并遵医嘱处理→就地抢救→观察患者生命体征→记录抢救过程→及时上报→保留药物→送检 临床治疗中一旦发现出现药品不良反应,原则上应立即停药,并立即值班医生,同时报告护士长、科主任,停药期间应观察患者,采取简易的处置方法。根据医嘱进行处理,情况严重者立即抢救。如怀疑药品质量问题,应与药剂科联系,由药学人员、医护人员共同进行相关药物的封存工作。如发生输液反应时,应将撤下的输液器形成密闭状态,并用无菌治疗巾包裹,标明时间,冷藏备检。 临床科室发现不良反应,填写《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及时报告给药剂科不良反应监督员,并将未填齐项目填写完整。若不良反应症状仍未愈,药学人员将负责

继续检测事件发展,并负责与病人沟通进行情况进展登记。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时限不良反应发生后各部门需在一周内上报至药剂科,药剂科不良反应监测员及时到科室调查,并将发生情况按月向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报。严重不良反应,科室及时上报给药剂科,药品监测员在一周内在线报告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死亡病例最快速度及时上报。 出现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给予积极治疗,尽最大可能降低对患者的不利影响,向科室主任报告详细情况,按规定时限填写《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并将情况分别报告医务科及药剂科。药剂科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病历讨论,究其不良反应与可疑药品的相关性,若与药品相关,分析是药品质量、多种药物相互作用,还是由于患者自身等原因造成,整理总结后通报全院。 药学人员有义务对医师及患者进行药品不良反应信息的传达和用药安全知识的宣传。 若因一种药物,同剂型、同批号在一周内连续出现3例或以上不良反应,药剂科应立即通知各疗区停用该批号药品,并在临床重点监测已用该药品患者的情况,通知生产厂家,告知其情况,共同分析药品不良反应发生原因。若为药品质量原因,药剂科将上报药事管理委员会,提请处理意见。 药剂科负责定期将国家药品不良反应通报及院内药品不良反应发生情况通报临床医护人员。 医务人员发现药物不良反应处理流程 患者发生药品不良反应当班护士即刻停药即刻通知当班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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