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承包项目试运行期间安全管理规定(试行)

总承包项目试运行期间安全管理规定(试行)
总承包项目试运行期间安全管理规定(试行)

湖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总承包项目试运行期间安全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切实做好总承包项目试运行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出现责任划分不清、管理不到位而造成人身伤害和设备事故,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DL26860、DL26861)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总承包项目的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项目并网发电到正式移交(含阶段性移交)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总包项目部应组织、协调项目参建各方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杜绝有责任的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第二章职责划分

第四条总承包项目部主要职责

总承包项目部对项目试运行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具体职责如下:

一、组织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调试、运维等参建各方成立项目试运指挥部,明确并发布各方安全职责。负责与运维单位(或建设单位)办理设备及系统代保管手续,签订试运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管理范围和安全责任。

二、组织进行试运期间安全危险点的分析、预测,查找事故隐患,制定保障措施并监督落实;审批试运行期间安全专项措施,组织编制试运行期间事故应急预案。

三、审查运维单位调度人员、电气进网作业人员和其他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

四、组织或督促各单位对运维、消缺人员进行培训和考试。

五、复核试运期间工作票的许可签发,现场监督工作票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六、协调解决启动试运中的安全问题,配合开展事故调查。

七、负责试运行现场的消防和安全保卫管理工作,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建设区域与生产区域的安全隔离措施。

八、督促、检查参建各方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

九、督促建设单位落实如下职责:

1、负责协调电网调度、消防、质检、质量监督等相关部门,保证项目具备安全试运行的外部条件。

2、负责组织编制和发布各项试运行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对项目的安全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3、负责运维单位相关调度人员、电气进网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上岗资格满足规定要求,相关运行人员具备岗位操作技能。

4、督促运维单位严格执行《电力调度规程》、《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等有关要求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

5、对试运行期间日常安全工作进行监督与协调。

第五条施工单位主要职责

施工分包单位在总承包项目部的领导下开展试运、消缺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编制试运行安全专项措施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二、组织对本单位参与或配合试运行及消缺作业的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工作规程的培训及考试,并将培训及考试记录报总承包项目部备案。

三、严格按照《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及试运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开展工作。

四、具体负责消缺工作票的任务和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五、协助总承包项目部做好试运行现场的安全、消防、保卫、文明试运行工作,负责落实试运行设备与施工设备的安全隔离措施。

第六条运维单位主要职责

一、负责完成各项生产运行的准备工作,包括:生产物资的供应和生产必备的检测、试验工器具及备品备件等的配

备;生产运行规程、系统图册、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种工作票、操作票、运行和生产报表、台帐的编制、审批;运维人员的配备、上岗培训和考核等。

二、按要求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三、接受调度部门调度指令并按令操作,上报操作计划。

四、严格执行《电力调度规程》、《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等有关规定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杜绝“三违”发生。

五、负责工作票的管理、工作票安全措施的实施、工作票和操作票的许可签发及消缺后的系统恢复。

六、负责试运行设备与运行设备联络系统的安全隔离。

七、负责已经代保管设备和区域的安全管理及文明生产。

第三章一般规定

第七条电气设备在并网运行前必须经过安装验收合格和通过调试并签字,不得将缺陷带到并网发电阶段。电气一、二次设备、系统的名称和编号齐全、清晰、准确。已送电的屏(盘)柜、电气设备应设置“已带电”标示牌或围栏。在防火重点部位设置“严禁烟火”警示牌。消防设备、器材配置到位且能正常投入使用;安全标志、标识安装到位;应急物资、装备准备到位。

第八条运行设备周围应设安全围栏和安全警示标志牌,非运行人员不得入内。

第九条总承包项目部要强化试运行期间的统一指挥,做好运维、消缺工作的安全危险点分析,组织制定事故应急预案。

第十条参与运维与消缺的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电气知识和业务技能,熟悉电气设备及系统;必须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掌握触电急救等救护方法。

第十一条集控室和电子间必须凭通行证进入;进入配电室的所有人员实行签名登记制度,并写明工作事项。

第十二条参与或配合试运行工作的人员要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熟悉试运行场所的环境、安全通道和消防器材的位置及使用方法,明确各自的安全巡视检查重点,保持值班室和所辖区域清洁,严禁脱岗、睡觉和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十三条参与或配合试运行工作的人员应按试运行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加强设备巡视检查,发现异常,立即汇报至总承包项目部,不得自行安排处理;如果异常情况严重危及人身、设备和系统安全,可以直接妥善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及时报总承包项目部。

第四章教育培训

第十四条总承包项目部应组织或督促相关单位应对参与或配合试运行工作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告知作业

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第十五条运维单位、调试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分别组织对运维、调试、消缺人员进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等有关内容的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总承包项目部留存通过考试人员的培训记录、考试结果和人员信息。

第十六条调度运行人员应取得调度人员资格证,调度人员名单报电网调度部门;进网作业人员应取得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特种作业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

第五章工作票与操作票管理

第十七条设备消缺必须服从总承包项目部统一安排,办理工作票;消缺工作不得以口头方式部署,应办理书面联系单,并实行闭环管理。

第十八条在发电和变电运行区作业,高压带电作业及临近带电体作业应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动火作业必须严格执行一、二级动火工作票;严禁无票操作和无票工作。工作票办、销由运维单位统一管理,总承包项目部留存所有工作票备查。

第十九条总承包项目部应联合运维单位,根据各单位

培训记录及考试结果发布试运行期间具备工作票签发人、工作票负责人、工作票许可人资格的人员名单;发布运行值长、操作人员、监护人员名单,同时张贴至集控楼工程师站、值班室、试运行指挥部办公室等显眼位置。

第二十条工作票实行双签制,由运行维护单位和总承包项目部共同签发,由相关施工单位派出负责人具体实施,经运行维护单位和总承包项目部确认后双签许可。

第二十一条电气操作按要求执行操作票管理。电气操作票的批准和执行由运维单位根据《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执行,操作票由运维单位自行管理。发电和电气设备停运检修应由运维单位按规定报调度部门批准。

第二十二条运维单位和总承包项目部不应发出违反《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的命令,工作人员接到违反安全工作规程的命令应拒绝执行。运维、消缺人员只能在工作票和操作票允许的作业范围内工作,不得超范围作业。严禁擅自解除高压电器设备的防误闭锁装置,严禁带接地线(接地开关)合断路器(隔离开关)及带负荷合(拉)隔离开关,严禁误入带电间隔。

第二十三条工作票和操作票可按《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的票面格式,填写必须规范。

第六章消缺管理

第二十四条施工单位在电气设备上进行消缺工作时,

必须按规定到运维单位和总承包项目部办理第一种或第二种工作票,并在开工前向工作人员宣读工作票内容。工作结束后,及时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向运维人员写好工作交代。

第二十五条消缺工作必须制定防设备损坏和防触电等安全保障措施,现场交底后方可进行工作,严禁在无安全设施或设施不完善情况下进行消缺工作。施工单位必须设专人现场监护,总承包项目部、运维单位必要时派人现场监护。

第二十六条消缺工作开始前,运维单位和总承包项目部必须派人察看现场,必须对设备是否带电等进行再确认,明确工作范围,落实安全措施,安排监护人,确认无危险后方可开始工作。

第二十七条在已运行的设备附近进行消缺工作时,必须挂好接地线,并悬挂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牌,工作结束后及时拆除。

第二十八条进入控制室和保护室内进行消缺工作时,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盘柜内的接线原理、调试方法等相关电气知识,运行的盘柜应采取可靠的隔离防护措施。

第二十九条消缺人员在消缺过程中,禁止随意触摸与消缺工作无关的其他电气设备、设备控制开关或按钮。

第三十条消缺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清理工作现场,并确认工作无误后方可离开。

第七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一条总承包项目部安委会应将运维单位列为

成员单位。运维单位参加总承包项目部组织的各种安全工作例会,汇报安全工作情况,接受总承包项目部的安全检查。

第三十二条总承包项目部应将运维单位纳入日常管理范围,定期组织对运维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章事故调查处理

第三十三条项目现场发生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设备事故和发电引起的电网安全事故,项目经理应按设计院《事故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进行报告。

第三十四条事故发生后,总承包项目部必须迅速抢救伤员并派专人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对事故现场和损坏的设备进行照相、录像、绘制草图、收集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不得伪造、隐匿或者毁灭相关证据。因紧急抢修、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变动现场,必须经分管院长同意,并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写出书面记录,保存必要的痕迹、物证。

第三十五条事故调查处理程序按设计院《事故管理办法》进行。

第三十六条总承包项目部在事故原因未查明,安全措施不到位的情况下,严禁安排进行后续作业。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规定未尽事宜严格按《电力安全工作规程》执行。

第三十八条本规定由质量安全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 规定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A、安全检查制度 ①项目安全领导小组每周检查一次,安全工程师每天对项目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各专业施工工程师对自己主管的工程每天巡视,各作业班组每天自检。 ②安全检查要有具体的检查内容和对象,检查内容要有针对性,要有检查记录及结果。 ③安全检查人员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进行详细记录,对重大问题及隐患应及时上报安全领导小组,并通知有关人员进行应急处理。 ④对安全检查的评定结果,检查人员和被检查人要签字,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检查人要进行复检,复检合格后销案。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有可靠的防患措施方可作业,对于随时会引发事故的安全隐患,务必停工整改。 ③坚持逐日检查劳动保护措施的执行情况,安全技术规章制 度的执行情况。

⑥认真检查个人劳动用品发放、使用和保管情况。 ⑦做好季节性与节假日前后的安全检查工作。 ⑧积极配合当地主管部门的检查,对收到的隐患整改通知书,认真整改及时回执。 ⑨建立健全安全检查资料台帐。 B、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①工程开工前,对工人进行综合性安全技术交底。 ②各工序、单项工程施工前,对作业人员进行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工作由项目各专业施工工程师进行,严禁安全工程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③安全技术交底不但口头讲解,同时必须有书面文字材料,口述时应表达清楚,书面形式应文字清晰,记录好交底时间、地点,并履行双方签字手续,专业施工工程师、生产班组、安全工程师各执一份。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目的: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 二、范围:适用于公司范围。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1、公司成立由总经理任主任,各部门主管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 (1)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 (2)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切执行情况执行监督检查。 (3)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4)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制定本公司的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5)监督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消除生安全事故隐患。 (6)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立即报告上级研究处理。 (7)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8)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和试运转工作。 (9)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监督其按时实施,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10)对公司外部的信息和基层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2、司各部门必须成立安全小组成,负责: (1)对本部门的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2)制定安全生产实施则和操作规程。 (3)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4)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办公室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 3、全生产责任人:厂长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主管和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详见机构表) 4、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部门、分厂的主管人员担任,并配备安全生产兼职管理员,以及三名以上不脱产的安全员。 5、各级工程师和技术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和其它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6、各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7、各部门安全管理员要协助本部门主管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部门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8、各车间生产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车间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车间、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安全生产日报表的填写工作。 9、员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

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

总包对分包的安全管理总分包应尽的职责和义务相关规定通过分包来完成施工任务是建筑施工企业经营活动的主要方式。为进一步加强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防止分包单位超越资质范围,同时确保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服从总包单位管理,使安全生产始终处于受控状态,施工企业应对分包单位的资质和人员进行评价和选择(甲分包由甲方和监理单位负责审查,并签订三方协议),通过分包合同条款明确约定履约过程控制的管理要求、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 一、总包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审查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与条件,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不得发包工 程; 2、对分包的工程和劳务分包,承包合同中要明确安全责任,签订安全协议; 3、对外包工承担的工程要做详细的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认真监督检查; 4、对违反安全规定,冒险蛮干的分包单位,要勒令停止生产行为。 5、凡总包单位产值中包括外包工完成的产值的,总包单位要统计上报外包工单位的伤亡事故,并按承包合同的规定,处理外包工单位的伤亡事故。 二、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分包单位行政领导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认真履行承包合同规定的安全生产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规定。 3、服从总包单位关于安全生产的指挥,执行总包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4、及时向总包单位报告伤亡事故,并按承包合同的规定调查处理伤亡事故。 三、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 1、分包单位必须具有合法的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向总包单位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2、分包单位应依据合同约定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进行分解控制。 3、分包单位的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必须经总包单位审核批准后才能实施。 4、安全教育:分包单位施工人员的入场安全教育由总包单位、分包单位和项目部进行,班 前教育由分包队伍的班组长进行,并做好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存档备查,及时反馈 到项目部。 5、由项目部提供施工用电、脚手架和防护设施的,项目部应与分包单位办理交接手续,对上述设施,各分包单位严禁私自拆改,如有变动必须经过项目部安全负责人批准。

公司安全红线管理办法

陕煤xxxxxxx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红线”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强化职工遵章守规意识,规范职工操作行为,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集团公司文件精神和部分单位的管理经验,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安全管理“红线”。望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并严格遵守公司管理规定,防止触及“红线”。 第二章“红线”管理内容 第二条红线管理内容: (一)公司安全环保“63红线管理”: 1.“六杜绝”即:井下杜绝重伤及以上事故、地面杜绝轻伤及以上事故、杜绝一般及以上环境污染事件、杜绝CO有害气体超限事故、杜绝火灾事故、杜绝严重“三违”行为; 2.“三必须”即:必须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必须做到持证上岗、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二)xxx中心“23红线管理” 1.“二必须”即:必须落实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制度、必须落实项目管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三严禁”即:严禁空班漏检和假检、严禁超控顶距作业、严禁无风、微风、循环风作业。 (三)xxx中心“33红线管理” 1.“三必须”即:必须落实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制度、必须落实项目管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必须坚持先探后掘;

2.“三严禁”即:严禁空班漏检和假检、严禁超控顶距作业、严禁无风、微风、循环风作业。 (四)xxx中心“22红线管理” 1.“二必须”即:必须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必须落实吊装作业“十不吊”制度; 2.“二严禁”即:严禁损坏天然气管路及设施、严禁违规使用自制工装作业。 (五)xxx公司“31红线管理” 1.“三杜绝”即:杜绝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杜绝电梯事故、杜绝窒息事故; 2.“一严禁”即:严禁损坏天然气管路及设施。 第三章“红线”管理措施 第三条管理措施: 1.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制定了《建设项目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安监队伍建设实施意见》《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制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办法》等制度,对井下、地面各种作业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作出明确规定。 2.严格安全风险评估管理,监督检查各中心进行危险源辨识、制定安全保障措施,编审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确保安全风险降到最低。 3.组织举办“安全生产月”、“百日安全活动”、消防知识讲座安全知识、法律法规知识竞赛、事故案例演讲比赛等活动,

项目部安全管理办法

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消除一切隐患风险,确保全员健康安全”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推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明确安全管理目标,规范管理行为,确保员工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结合项目部实际制定,适用于项目部所属各单位。各单位必须遵照执行。 第二章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控制目标 1、各类生产性事故得到有效控制,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2、不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设备事故; 3、全员安全教育培训率达到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转岗、复工、新聘人员和民技工等上岗前安全技术培训率达到100%; 4、设施设备安全装置完好率100%; 5、现场安全防护可靠率100%; 6、生产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使用率100%; 7、重大危险源得到有效监控, 事故隐患整改率达到85%以上; 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无严重不符合项。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四条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实行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项目部每年初与所属各单位(包括外协队)签订安全文明生产责任书,每年底进行责任制考核兑现。 第五条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是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研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项目部安全质量环保部是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项目部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与检查监督,按工程需要配足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第七条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生产目标负全面责任,必须保证安全生产投入。 第八条主管安全副经理是本项目安全主管责任人,对项目部的安全生

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办法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1581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管理 办法正式样本

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办法正式样 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一.为提高公司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维护人 身和财产安全,为公司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提供资金 保障,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安徽省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法规、文件要求,决 定对公司在建项目运行安全生产措施费用单列的制 度; 二、安全施工措施费是为了确保施工安全生产 必要投入而单独设立的专项费用。安全生产措施费专 用于保障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 作他用;

三.安全生产措施费暂按工程造价的1.5%计取列入项目成本,统一由公司管理;其中:安全教育专项培训的保障资金为30%,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的保障资金为30%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的保障资金为40%。安全生产施措施费的使用必须立项,原则上由公司具体掌握。工程项目开工初期,项目部必须按照轻、重、缓、急和实用的原则制定出安全生产措施、方案,以及措施费的支出计划,报公司审核、审批后,由财务部股安排资金支付,所列费用方可计入安全生产措施费。各种安全技术设备,由各项目部安排专业人员购买、验收、管理,用于改善施工作业环境和机械设备的安全状况等。安全生产措施费用根据劳动部、全国总工会发布《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制订,其包括的范围如下:

总承包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总承包工程 (阿特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苏州高新区30MWp金太阳示范项目1.575MWp NGK子 项目)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江苏科能电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2年11月

目录

一、总则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江苏科能电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对于总承包工程施工单位现场施工的管理,施工单位须严格执行本管理制度,甲方将安排安全文明管理专职(以下简称“管理专职”)按此制度对施工单位进行严格考核和监督,若发现未遵照执行现象,甲方管理专职有权按照本管理制度中处罚规定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本管理制度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本管理制度系甲方对于现场施工管理重点关注的内容,施工单位现场施工管理应不限于本管理制度,尚须按照《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图册》(附件5)要求完善自身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二、甲方安全文明管理专职职责 1)履行现场安全、文明管理职责。按照本管理制度对施工单位安全文明行为、甲供材料的使用、乙供材料的规范摆放、工器具使用、安全用电等方面进行监督和管理。 2)按照安全、文明监督检查表(附件3)要求,每日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情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对于不文明行为、存在安全隐患施工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以书面整改单形式提交施工单位。 3)按照院总承包管理质量体系要求完善安全管理相关材料。 4)每日形成管理日志,内含安全、文明、材料管理等方面内容。

5)定期监督施工单位安全培训情况,每周形成安全管理专题简报,以周报形式向公司及项目组汇报。 三、着装、行为规范管理规定 1)工作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要穿戴整齐,带好防护用品、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穿胶底鞋,着装不整齐者、未佩戴安全帽及防护用品者不得进入施工现场。2)施工现场工作人员统一着装,项目管理人员和一般施工人员着装颜色应有区别。 3)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佩戴统一制作的工作卡。内容包括:单位、照片、姓名、职务、部门、编号等。 4)项目管理人员和一般施工人员安全帽颜色应有区别,安全帽要有合格证。5)施工人员出入随身携带物品仅能为茶杯,不得携带任何材料、器械。 6)施工人员上下班列队出入,甲方管理专职将专门检查、登记人员着装、携带物品情况,由管理专职带入带出厂区。 7)穿拖鞋、高跟鞋、硬底鞋或赤膊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8)施工现场不准吸烟、不准嬉笑打闹,酒后不准上班操作。 四、施工现场基本规定

安全红线管理规定范文3篇

安全红线管理规定范文3篇 第二条出现下列情况,免去生产中心主任职务 第三条出现下列情况,免去通风科科长职务 矿井通风系统不完善的;采掘工作面通风系统不完善的;“一通三防”安全设施不完善的;未按照集团公司批准的“一通三防”、防突、抽放设计组织施工的;改变通风系统未编制通风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 或者设计、措施未审批的;采掘工作面安全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而 未编制专项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的;本部门未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的; 瓦检员、爆破员未实行统一管理的;分管业务范围内发生死亡2人及 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其它认为需要免职的情况。 第四条出现下列情况,免去调度室主任职务 接到紧急汇报,没有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应急响应,应急救援的;作业地点存在瓦斯超限等重大隐患强行安排生产的;安装、回收 工作面未编制安装、回收网络图进行安装回收作业的;安装、回收工 作面安全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而未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安排进行作 业的;本部门未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的;分管业务范围内发生死亡2人 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其它认为需要免职的情况。 第五条出现下列情况,免去地测科科长职务 未严格执行“先探后掘”的;有地质资料无计划揭穿断层、陷落柱、突出危险煤层等或者安全技术措施未审批的;本部门未配备专业 技术人员的;分管业务范围内发生死亡2人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其 它认为需要免职的情况。 第六条出现下列情况,免去机电中心主任职务 担任主负提升任务绞车的安全设施失效或者钢丝绳出现磨损超限仍继续使用的;掘进工作面未按规定安装“双风机双电源”、“三专 两闭锁”的;瓦斯超限断电值大于规定值的;同一地点发生两次无计 划停电停风造成高浓度瓦斯超限的;本部门未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的;

项目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913 项目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项目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通用 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促进分部具备规范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财政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号)、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铁道部《关于执行《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铁建设[2007]13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分部生产经营活动中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安全生产费用是指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费用中列支,购置施工安全防护用具、落实安全施工措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等专门用于完善和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企业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企业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一)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职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内容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1.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安全通道及安全疏散门是否畅通。

(三)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企业每年组织对电梯、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车间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为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管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全面实现全镇安全生产目标,特制定以下事故隐患整治制度。 (1)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做到“四定”,即定人员、定项目、定时间、定经费,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相关部门验收备案。 (2)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采取强制性防护措施,并分别纳入技术措施安排和检查计划内,落实限期整改。 (3)对安全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的单位,安全监督部门要发出隐患限期整改指令书,限期进行整改,因拖延整改而造成事故的要按规定追查责任,严肃处理。 (4)对个别重大隐患,因多方原因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及时上报,争取上级部门的帮助尽快解决。 (5)凡不按要求及规定标准落实隐患整改任务的人员,因此而酿成不良后果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

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 一、目的 二、为了加强对本工程及其劳务分包单位的管理,使所选择的分包方能满足我项目部的要求,以确保整个工程质量和进度,并保证对分包队伍的管理更加规范有效,达到统一管理、规范行动,特制本制度。 三、二、总承包对分包队伍进场要求 四、 1 、要进场前将复印件加盖章,上报总承包、监理审查备案。 五、2、分包单位必须为进场地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购买人身保险以放意外伤害发生后带来不必要的纠纷。 六、3、分包常驻工地的管理人员,如项目经理、总工程师、施工员、质量检查员、安全员、材料员等,必须持证上岗。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工程师资格证书。分包单位进场前应向总承包上交管理人员岗位、资格老的证书。 七、4、进场的劳务人员必须持有身份证、特殊工种上岗证。其中包括电工、电气焊工等。 八、5、各专业包包单位进场后天内需向总承包提交以下资料: 九、1)企业各类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 十、2)业主签发的中标通知书及投标文件;

3)岗位职责及管理制度; 十二、4)安全协议书; 十三、三、总承包对施工进度的管理 十四、1、施工进度计划管理 十五、总承包依据亿包单位招标工期时间编排合理的总进度 计划,对生产线诸要素(人力、机具、材料等)及各工种进行计划安排,在空间上按一定的位置,在时间上按先后顺序,在数量上按不同比例,合理地组织起来。 十六、2、施工进度与计划后而不采取有效措施者,项目部有权 视具体情况进行处罚。 十七、四、技术质量管理 十八、1、施工方案 十九、分包单位负责编制本专业施工方案,负责方案的落实工 作,负责对现场施工人员的交底工作,并需将交底书面上报项目部技术质量部倍查。 二十、 1.1设计变更、洽商 二^一、分包单位对施工中出现的图纸问题及施工难度较大 确实需要改动做法的事事项应时向项目部技术质量部反应以变办理洽商,不得擅自变更施工,对于各类设计变更项目技术质量部会在第

红线管理制度

晋能集团有限公司煤矿安全红线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防范和杜绝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规范安全管理和操作行为,确保集团公司安全发展,根据国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煤矿安全红线分为“安全管理红线”和“安全操作红线”,凡触碰安全管理红线者给予降职或撤职处分,触碰安全操作红线者给予开除留用或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第三条集团公司、二级公司、矿(洗煤厂) 对执行本制度负主体责任。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涉煤控股单位。 第二章安全管理红线 第五条凡违反安全管理红线规定的责任者,给予以下处分。 1、安排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操作人员上岗作业,给予分管矿领导降职处分。 2、未严格按规定执行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给予降职处分。 3、矿井无证照、证照不齐或证照失效仍生产或建设; 存在超层越界或开采防隔水煤柱。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给予矿长撤职处分,给予生产矿长降职处分。

4、矿井风量不足; 违反规定串联通风; 未按设计形成通风系统,未实现分区通风; 采区巷道一段进风、一段回风。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给予通风助理撤职处分,给予总工程师降职处分。 5、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未按规定安装“双风机双电源”或不能自动切换; 未设置“三专两闭锁”。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给予机电矿长撤职处分。 6、未进行瓦斯等级及突出危险性鉴定; 应进行瓦斯抽采的矿井在采掘区域内瓦斯抽采不达标(以检验报告为依据); 在突出煤层进行采掘活动而综合防突措施效果不达标(以检验报告为依据); 采掘工作面未按规定安装监控系统(或监控系统失效) 或者瓦斯超限断电值设置大于《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给予通风助理撤职处分,给予总工程师降职处分。 7、未采取措施查明采掘区域矿井水文地质情况及井田范围内采空区、老窑积水等情况而组织生产或建设,分别给予矿长、总工程师撤职处分。 8、未制定采掘探放水设计或未真实开展探放水作业,给予总工程师撤职处分。 9、使用淘汰的煤矿机电设备、工艺或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电气设备违规入井,给予机电矿长降职处分。 10、煤矿建设项目私自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给予矿长撤职处分。

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目的 1.1为确保生产性建设项目(工程)实施后符合职业安全康健要求,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康健、制订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企业生产性建设项目(工程)、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和引进的建设项目(工程)(以下简称建设项目)中的职业安全康健技术措施应与主体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简称“三同时”)。同时规定了劳动保护措施经费的管理规定。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汇能公司内各车间、职能部门及各施工队。 3总则 3.1每年从自有资金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劳动保护措施专项(简称安措)。安措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不准挪用。 3.2需向政府主管部门报批的建设项目,必须依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委托有评价资格的单位进行职业安全康健预评价,并报国家或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和审批,验收时,应进行职业安全康健评价和审批。 3.3凡新建、改建、扩建和进行技术改造的工程,都必须严格执行职业安全卫生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 3.4职业安全康健设备设施和装置投资纳入建设项目概算。4职责 4.1项目部是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康健“三同时”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康健“三同时”的管理;负责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中职业安全康健保护篇章的审查;负责建设项目中职业安全康健防护设备设施的施工监督和预验收。 4.2工程部是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康健“三同时”管理的配合单位,配合项目部做好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康健“三同时”管理。

4.3项目单位是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康健“三同时”管理的责任单位,负责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康健“三同时”的日常管理;配合职业康健预评价;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管理;配合工程部、安全部对建设项目的职业康健“三同时”设施进行预验收。 4.4经营部负责建设项目职业康健所需费用的预算和结算,主管领导负责劳动保护专项计划资金的分配和监督使用。 5劳动保护措施专项(简称安措)管理 5.1.1在编制年度生产、技术、财务计划的同时,必须编制年度劳动保护专项措施计划。 5.1.2各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于每年第四季度提出下年度计划项目预算资金,报送安全部审查后,报送经营部。 5.1.3安全部根据单位报送安措计划,经调查审核、综合平均,与12月10日前编制《劳动保护专项措施项目确认表》,经主管领导审批后由工程部下达。 5.2计划的实施 5.2.1各单位根据下达的劳动保护专项措施项目计划,确定计划项目实施方案,并将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进度、完成期限等报表报送生产管理部。 5.2.2生产管理部根据各单位的进度安排,负责进行监督检查。 各单位必须完成本年度的劳动保护专项措施项目,没有分外情况不得转到下年度。财务部负责考核。 5.3项目的验收 5.3.1劳动保护专项措施项目完工后,由工程部、安全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并分别办理固定资产登记和资金结算手续,建立劳动保护专项措施项目档案。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本企业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负责制,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第四条本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总经理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生管负责完成。 第五条公司各部门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部门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定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安全生产。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生产部门的部门主管担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六条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生产部门主管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八条各部门可根据本规定制订具体实施措施。 第九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委会负责解释。 总经理安全职责: 1、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3、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生管安全职责: 1、协助总经理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协调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2、在总经理领导下负责公司的安全监察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新入厂人员及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督促有关部门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 4、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审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5、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协助有关单位对查出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检查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6、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遇有特殊情况时有权停止有关违章人员的工作,同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7、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公司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审查基层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总承包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中建七局总承包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 为了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在施工生产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实现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办法。 编制依据: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 第二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和管理体系 1、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杜绝亡人事故,重伤频率控制在1‰以内;工程现场安全管理合格率100%;近三年平均每年创省市级安全文明工地2--3项,获总公司CI创优工程2—3项;公司总体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持续提高。 2、成立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建立以安全领导小组为首的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体系。安全领导小组职责:每季度召开至少一次会议,听取各单位、公司工程部安全工作汇报,协调处理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决定解决问题的办法。 3、安全文明工地创建应结合CI创优进行。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管理体系所有人员和部门在各自的范围内对安全工作负相应责任,公司的安全责

任制按附件执行。 第四章安全管理主要工作和流程 主要工作的流程: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目标确定→安全文明施工策划→安全文明教育和交底→安全文明实施→检查→验收→考核评定→奖惩 第一条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目标确定 公司与分公司、直营项目部通过签订工程管理目标责任书、分包协议书、年度经营管理目标责任状、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等方式,明确下达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第二条安全文明施工策划 分公司、项目部要根据安全工作目标制定相应技术、文明环保、CI实施方案。 对国家规定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验算结果,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专业人员编制,根据管理权限,报工程部或工程科审核,公司总工或分公司总工审批后,再报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项目部应编制的专项方案有:施工临时用电方案、基坑支护与降水方案、土方开挖方案、模板方案、起重吊装方案、脚手架方案、拆除爆破方案等。 对于创安全文明工地、CI创优的工程,项目部还应编制创优方案,报工程部或工程科备案。 施工过程中,如果发生工程变更等情况,影响安全施工时,专项施工方案应及时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重大的修改、补充和完善应由编制人出据变更通知书,审批人签字后方可生效。 第三条安全教育和交底

安全红线管理规定(标准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红线管理规定(标准版)

安全红线管理规定(标准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第一条为强化源头安全,提升安全工作执行力,切实解决“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问题,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确保我矿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出现下列情况,免去生产中心主任职务 采掘工作面未按规定安装“双风机双电源”、“三专两闭锁”、安全监控系统进行作业的;承压水开采未按防治水专项措施进行采掘活动的;瓦斯超限断电值大于《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采掘活动的;超防突检测范围进行采掘作业的;采掘工作面安全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未编制专项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而组织生产的;本部门未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的;分管业务范围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其它认为需要免职的情况。 第三条出现下列情况,免去通风科科长职务 矿井通风系统不完善的;采掘工作面通风系统不完善的;“一通三防”安全设施不完善的;未按照集团公司批准的“一通三防”、防

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陕西骁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制 度 -

目录 一、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审制度 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制度 三、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四、架体设备安装验收制度 五、施工机具进场验收与保养维修制度 六、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七、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八、伤亡事故快报制度 九、考核奖惩制度 十、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十一、门卫值班和治安保卫制度 十二、消防防火责任制度 十三、卫生保洁制度 十四、不扰民措施 十五、项目部安全值班制度 十六、安全例会制度 十七、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制度 十八、施工临时用电定期检查制度 十九、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直接关系到每位施工参建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关系着公司发展前景。为了保障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使施工过

程得到有效控制并能顺利进行,加强公司在建项目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特制 订本制度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建项目,各项目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审制度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的有关精神和《安全生产工作条例》“所有建筑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的规定,为了从技术上和管理上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各类事故发生应制订本制度: 1、安全生产组织设计编审内容 1)平面布置: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有详细的施工平面布置图,各种 设施布局合理,道路坚实平坦,排水畅通,物料堆放整齐有序,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2)土方工程:应根据基坑、沟渠、地下室等挖土深度和土质情况,选择合理开挖方法,确定边坡和采用支撑、支护等,以防坍塌。 3)编制施工临时用电方案,应按照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 技术规范》进行编制。 施工现场的各种电气线路及设备都必须规范,包括架空线安全距离,设置“三相五线制”和三级配电要求设置电箱,使用合格电气设备,采用三级漏电保护及“一机一闸一触保”等措施。 4)脚手架搭设方案要符合规范,“四口”、“五临边”(高处作业)和立体 交叉作业的防护要可靠,安全网(平网、立网)布设合理有效,网要有出厂合格证,不能以次充好,要保证质量。 5)施工电梯、塔吊、井架位置恰当,牢固性、稳定性好,安全装置齐全、可靠

公司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办法

安瑞科能源装备控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办法 1.总则 为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公司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安瑞科能源装备控股有限公司及各成员企业。 3.相关解释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公司安全生产责任的纲领性文件,主要明确各级领导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有全面领导责任,各级员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有直接责任,各成员企业应根据本制度结合实际进行细化。 4.基本原则 (1) 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方针。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和生产实现“五同时”,即生产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的同时,安排安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工作。 (3)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任何员工都应履行自身的安全职责,均有权向各级安全管理部门报告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有权向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单位或个人不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情况。 5.各级领导的安全生产职责 5.1 第一责任人安全职责 控股公司总经理及成员企业总经理分别是控股公司、成员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其职责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把安全工作列

入企业管理重要议事日程,执行上级安全文件,签发安全工作重大决定。 (2)建立健全安全组织体系,充实安全技术人员,定期听取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工作汇报,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3)组织审定并批准企业内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重大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目标,逐级签订安全责任状,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落实安全考核与奖惩。 (5)组织制定重大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理预案。所辖范围内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救援。 (6)组织调查、分析、处理生产安全事故,拟定改进措施并组织实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7)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督促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及其他业务负责人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8)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9)领导编制企业中长期安全生产规划及审批年度安全生产计划。 5.2 分管安全工作领导人安全职责 (1)对所辖范围内安全生产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2)组织实施企业中长期安全工作规划及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3)定期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督促责任单位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进行整改,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 (4)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全面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综合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5)督促有关部门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督促企业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时落实安全设施

总承包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总承包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1)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与责任目标考核制度 (12) 第三章文明施工制度、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18) 第四章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20) 第五章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22) 第六章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管理制度 (27) 第七章施工现场安全例会制度 (30) 第八章总包与分包安全管理制度 (31) 第九章项目主要负责人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35) 第十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37) 第十一章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38) 第十二章施工项目安全管理流程 (39)

第一章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的本条例。 2、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3、遵守安全法律法规的几个单位: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 4、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5、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品、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6、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7、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节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8、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 (塔吊另加一个制造监督检测证)。禁止出租监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 9、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10、施工单位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动,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证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11、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董事长、分管安全负责人、总工)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