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定额汇编《99费用组成》.

99定额汇编《99费用组成》.
99定额汇编《99费用组成》.

《99费用组成》

一、间接费

(一)企业管理费

是指施工企业为组织施工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以及应由企业统一集中管理的费用及支出。内容包括:

⑴管理人员工资:

指企业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及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⑵差旅交通费:

是指企业职工因公出差、工作调动所发生的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及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离退休职工一次性路费及自有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牌照、养路费等。

⑶办公费:

是指企业行政管理办公用文具、纸张、账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燃煤(气)等费用。

⑷固定资产使用费:

指企业行政管理和试验部门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折旧及维修等费用。

⑸工具用具使用费:

指企业行政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检验、试验、消防等用具的摊销及维修费用。

⑹劳动保护费:

指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企业管理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购置费、洗理费、保健费及防暑降温费等。

⑺工会经费:

是指企业按规定应计提的工会费用。

⑻职工教育经费:

是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按规定应计提的费用。

⑼劳动保险费:

是指企业支付离退休职工的退休金(包括提取的离退休职工劳保统筹基金)、价格补贴、医药费、易地安家补助费、职工退职金、六个月以上的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各项经费。

⑽职工养老保险及待业保险费:

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退休养老金及待业保险费。

⑾保险费:

是指企业财产保险、管理用车辆等保险费用。

⑿住房公积金:

是指按有关规定由企业支付的住房储备金。

⒀税金:

是指企业按规定交纳的房产税、车辆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及土地使用费等。

⒁其他费用:

是指上述费用以外的其他费用开支。包括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排污费、咨询费等。

(二)财务费用

是指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企业经营期间发生的短期贷款利息净支出、汇兑净损失、调剂外汇手续费、金融机构手续费以及企业为筹集资金发生的其他财务费用。

(三)其他费用

是指企业按规定支付工程造价(定额)管理部门的定额编制管理费以及按有权部门规定支付的上级管理费。

(四)间接费的计费基数及标准

间接费按定额直接费、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三项之和为计费基数。费用标准见下表

二、‘

指按规定应计入建筑工程造价的利润。我市按不同工程类别实行差别利润率。

三、

指按国家税法规定应计入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交通建设费附加。

税金的计费基数为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三项之和。费率标准如下:

⑴工程在市区时为 3.56%;

⑵工程在县城、镇时为 3.49%;

⑶工程不在市区、县城、镇时为 3.43%。

四、

凡实行预算包干的工程,?在编制预算时应按定额直接费的1%收取预算包干费,由施工单位包干使用。包干内容如下:

1.因临时停水、停电而造成的一天以内的施工现场停工费。但停水、停电每月不得超过三次,超过三次的费用由双方签证另行计算。

2.材料理论重量与实际重量的差。

五、

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文件

渝建价发[2000]16号

关于调整“工程劳动保险费”核定标准的通知

万州、黔江开发区建委、各区、县(市)建委:

根据《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渝建发[1999]98号)规定的“劳动保险费”取费幅度,以及费用定额中规定的“劳动保险费”具体收费标准每年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进行核定等要求,现将调整“劳动保险费”的有关事宜通知发下:

一、从2000年4月1日起,凡新开工工程在执行渝建发(1999)118号文件和渝建价发(1999)15号文件时,其“劳动保险费核定标准”按本文规定的标准核定,原核定标准停止执行。

二、计算公式:劳动保险费=基价直接费(或基价人工费)×核定费率×(1+定额费率)×(1+税金费率)。

劳动保险费核定标准

三、招标发包工程的取费基础,以标底基价直接费(或基价人工费)为准。

四、外地来渝施工企业的“劳动保险费”按本市相应标准核定。

重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000年三月十六日

六、

凡根据本定额计算定额直接费后,应按以下规定计算工程其他直接费及现场经费。

(一)其他直接费

是指定额直接费以外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内容包括:

1.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指在冬雨季施工需增加的设施(如防雨、防寒棚)、劳保用品、防滑、排除雨雪的人工及劳动效率降低等费用。(不包括冬雨季施工的蒸气养护费)

2.夜间施工增加费:

指夜间施工所发生的照明设施、夜餐补助、夜间施工劳动效率降低等费用。3.材料、成品、半成品的二次或多次搬运费:

指由于施工场地条件限制而发生的材料、成品半成品一次运输不能到达堆积地点,必须进行二次或多次搬运的费用。

4.仪器仪表使用费:

指通信、电子等设备安装工程所需安装、测试仪器仪表摊销及维修费用。5.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

是指施工生产所需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及检验用具等的购置、摊销和维修费,以及支付给工人的自备工具补贴费。

6.检验试验费:

是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实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包括质监部门对有出厂合格证明的钢材、水泥进行复检的费用,以及技术革新和研究试制试验费。但不包括新材料、新结构的试验费以及建设单位要求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验、对构件进行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

7.特殊工种培训费

8.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场地清理等费用。

(二)现场经费

是指为施工准备、组织施工生产和管理所需费用,内容包括:

1.临时设施费:

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工程建设所必需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和摊销费。

临时设施包括:

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业房屋与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加工场、食堂、理发室、诊疗所、搅拌台、现场以内的临时道路,便桥、临时简易水塔、水池、围墙;施工现场范围内每幢建筑物(构筑物)?沿外边起50米以内的水管、?电线及其他动力管线(不包括锅炉、变压器等设备)。

2.现场管理费:

是指现场组织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内容包括:

⑴管理人员工资:

指现场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等。

⑵办公费:

是指现场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账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烧水和集体防暑、取暖(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用煤等费用。

⑶差旅交通费:

是指现场职工因公出差期间的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离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工地转移费以及现场管理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养路费及牌照费。

⑷固定资产使用费:

指现场管理使用的属于固资产的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大修理、维修费或租赁费等。

⑸工具用具使用费:

是指现场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

⑹保险费:

是指施工管理用于财产、车辆保险及特殊工种安全保险等。

⑺工程保修费:

是指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在规定的保修期以内的修理费用。

⑻工程排污费:

是指施工现场按规定交纳的排污费用。

⑼其他费用:

是指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必要的费用开支,如文明施工等。

(三)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的计费基数及标准

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以定额直接费为计费基数。费用标准见表。

一.费用定额说明:

(一)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建设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建标【1993】?894号文《关于调整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与一九九九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重庆市基价表》和《重庆市市政工程预算定额》配套使用。凡在我市辖区内从事建设工程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咨询单位和有关部门均应执行。

(三)本定额是编制建设工程概预算、拨付工程款、进行工程结算、编制招投标技术文件及编制工程建设投资估算指标的依据。

(四)本定额以工程类别划分计费标准。对于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中未能涵盖的项目和未划分工程类别的特殊建筑,须报请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依据有关技术资料确定工程类别。

二.费用定额适用范围

(一)土建工程

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包括各类房屋建筑、构筑物,

一个单位工程平整场地后土石方挖方总量在三千立方米以内的土石方工程、桩基工程、金属结构制安、建筑物装饰等。

(二)市政工程

适用于新建、扩建的道路(含厂区、生活区、小区)、桥涵、隧道、堤防、附属构筑物及适用于市政工程的排水、给水、燃气管道、路灯等安装工程。

(三)土石方工程

适用于竖向布置的场地平整、机场、水池、人工湖、运动场、油库、路基、给排水、燃气管道的土石方工程(以上工程均不论土石方数量多少)等,以及单位工程平整场地后挖方总量在三千立方米以上的土石方工程。

(四)签证记工、签证机械及零星借工

签证记工、签证机械系指施工企业承包的工程范围内,少量无法套用定额须经建设单位签证的用工及机械台班。

零星借工系指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借用工人,由建设单位负责管理的零星用工。三.工程费内容:

工程费由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税金等四个部分组成。

(一)直接工程费:由直接费、其它直接费、现场经费组成。

1.直接费:

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和有助于工程形成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2.其他直接费:

是指基价直接费以外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内容包括:

⑴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指在冬雨季施工需增加的设施(如防雨、防寒棚)、劳保用品、防滑、排除雨雪的人工及劳动效率降低等费用。(不包括冬雨季施工的蒸气养护费)

⑵夜间施工增加费:

指夜间施工所发生的照明设施、夜餐补助、夜间施工劳动效率降低等费用。

⑶材料、成品、半成品的二次或多次搬运费:

指由于施工场地条件限制而发生的少量零星材料、成品、半成品一次运输不能到达堆积地点,必须进行二次或多次搬运的费用。

⑷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

是指施工生产所需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及检验用具等的购置、摊销和维修费,以及支付给工人的自备工具补贴费。

⑸检验试验费:

是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实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包括质监部门对有出厂合格证明的钢材、水泥进行复检的费用,以及技术革新和研究试制试验费。但不包括新材料、新结构的试验费以及建设单位要求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验、对构件进行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

⑹特殊工种培训费

⑺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场地清理等费用。

⑻工程预算包干费:指工程材料的理论重量与实际重量的差所产生的费用。3.现场经费:

是指为施工准备、组织施工生产和管理所需费用,内容包括:

⑴临时设施费:

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工程建设所必需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和摊销费。

临时设施包括:

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业房屋与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加工场、食堂、理发室、诊疗所、搅拌台、现场以内的人行便道、手推架车道,便桥、临时简易水塔、水池、围墙;施工现场范围内每幢建筑物(构筑物)沿外边起50米以内的水管、电线及其他动力管线(不包括锅炉、变压器等设备)。

⑵现场管理费:

是指现场组织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内容包括:

①.管理人员工资:

指现场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等。

②.办公费:

是指现场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账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烧水和集体防暑、取暖(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用煤等费用。

③.差旅交通费:

是指现场职工因公出差期间的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离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工地转移费以及现场管理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养路费及牌照费。④.固定资产使用费:

指现场管理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大修理、维修费或租赁费等。

⑤.工具用具使用费:

是指现场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

⑥.保险费:

是指施工管理用财产、车辆保险及特殊工种安全保险等。

⑦.工程保修费:

是指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在规定的保修期以内的修理费用。

⑧.其他费用:

是指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必要的费用开支。

(二)间接费:

由企业管理费、财务费用、其他费用组成。

1.企业管理费:

是指施工企业为组织施工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以及应由企业统一集中管理的费用及支出。内容包括:

⑴.管理人员工资:

指公司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及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⑵.办公费:

是指公司管理办公用文具、纸张、账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燃煤(气)等费用。

⑶.差旅交通费:

是指公司职工因公出差、工作调动所发生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及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离退休职工一次性路费及自有交通工

具的油料、燃料、牌照、养路费等。

⑷.固定资产使用费:

指公司管理和试验部门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折旧及维修等费用。

⑸.工具用具使用费:

指公司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检验、试验、消防等用具的摊销及维修费用。

⑹.劳动保护费:

指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公司管理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购置费、洗理费、保健费及防暑降温费等。

⑺.工会经费:

是指企业按规定应计提的工会费用。

⑻.职工教育经费:

是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按规定应计提的费用。

⑼.劳动保险费:

是指企业支付离退休职工的退休金(包括提取的离退休职工劳保统筹基金)、价格补贴、医药费、易地安家补助费、职工退职金、六个月以上的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各项经费。

⑽.职工养老保险及待业保险费:

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退休养老金及待业保险费。

⑾.保险费:

是指企业财产保险、管理用车辆等保险费用。

⑿.住房公积金:

是指按有关规定由企业支付的住房储备金。

⒀.税金:

是指企业按规定交纳的房产税、车辆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及土地使用费等。

⒁.其他费用:

是指上述费用以外的其他费用开支。包括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等。

2.财务费用:

是指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企业经营期间发生的短期贷款利息净支出、汇兑净损失、调剂外汇手续费、金融机构手续费以及企业为筹集资金发生的其他财务费用。

3.其它费用:

是指按规定支付工程造价(定额)管理部门的定额编制管理费及劳动定额管理部门的定额测定费。

(三)利润:

指按规定应计入建筑工程造价的利润。我市按不同工程类别实行差别利润率。(四)税金:

指按国家税法规定应计入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交通建设费附加。

四.有关问题的说明:

1.我市实行“建设工程类别、费用核定书”制度。在项目报建或招标前由建设方(业主)向建设工程造价主管部门申办工程类别、费用核定书付本(核定工程类别)。定标后,中标企业凭付本换领工程类别、费用核定书正本(包括劳动保险费的核定标

准)。

2.本定额间接费项目中“劳动保险费”的计取标准,以基价直接费为基础取费的为0.5%-4.26%,?以基价人工费为基础取费的为4.2%-12.94%,具体收费标准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根据企业退(离)休职工人数及参加社会劳保统筹情况每年进行核定。

为避免工程造价留有缺口,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劳动保险费可暂按4.26%(12.94%)列入,项目实施阶段,在工程施工合同中按承担施工任务的企业所持的核定书核定的标准加以确定;招投标工程,招标报价中不计列劳动保险费,待定标后按中标企业所持核定书正本核定的标准计取劳动保险费。

3.根据建设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1993】894号文《关于调整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若干规定》?和重庆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建委重价费发【1995】039号文及【1994】?212号文的规定:本定额间接费项目中的其他费用计取标准为:工程定额编制管理费按建安工作量的1.3‰收取;工程劳动定额测定费按建安工作量的0.3‰收取。缴费办法按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有关文件执行。

4.为了简化计算,在计算程序表中将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间接费(不含间接费中的劳动保险费及其他费用)合并列为综合费,并将各项费用的计算基数换

算为“基价直接费”进行计算。

5.计算程序中所列“允许按实计算的费用及材料价差”包括:铪预制构件、钢构件、木门窗缴纳的增值税;构件、预拌砼、热沥青混合物、多渣拌合物、土石方运输等实际发生的过路费、过桥费;弃渣费、排污费;材料、成品、半成品价差;机械台班单价中允许按实计算的养路费、车船使用税、大型机械进出场费等等。

6.签证记工及零星借工工日基价为18元/工日,各种费用39.09%(未含定额管理费及税金)。

7.签证机械台班单价按签证的机械台班数量套用附录中相应的机械台班单价,各种费用为11.56%(未含定额管理费及税金)。

8.施工单位进入现场后如因设计变更或由于建设单位的责任造成的停工,窝工费用,由施工单位提出具体资料,经建设、监理单位审查同意后由建设单位承担。停窝工费用内容包括:

现场机械停置费按停置台班费的60%计算(含机械部门的管理费)生产工人停工、窝工工资按18元/工日基价计算,?各项费用按停窝工工资的30%计算。周转材料停置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施工现场如有调剂工程,经建设、施工单位协商可以安排时,停窝工费可不收或少收。

9.施工单位在承建有影响健康的工程施工中,建设单位职工享有保健津贴时,施工单位进入现场的职工也应同样享受保健津贴。其保健津贴费用按实向建设单位结算。

注:

一.名词界定:

1.跨度:指按设计图标注的相邻纵向定位轴线的距离。

2.檐高:指设计室外地坪标高至檐口滴水的垂直距离。

3.面积:指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的单位工程建筑面积。

4.层数:指建筑物的分层数(含地下室)。但不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层和屋顶水箱间、楼梯间、电梯机房不计算层数。

5.公共建筑:指医院、宾馆、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候机楼、车站、客运楼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陕西省建筑工程2004定额、2009价目表计算规则

陕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计算规则 总说明 (1) 2004年《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 (2) 第一章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5) 第二章桩基工程 (9) 第三章砖石工程 (12) 第四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15) 第五章金属构件制作及钢门窗 (25) 第六章构件运输及安装 (26) 第七章木门窗和木结构工程 (28) 第八章楼地面工程 (31) 第九章层面防水及保温隔热 (32) 第十章建筑装饰工程 (36) 第十一章总体工程 (37) 第十二章耐酸防腐工程 (38) 第十三章脚手架工程 (39) 第十四章垂直运输 (42) 第十五章建筑物超高增加人工、机械定额 (45) 第十六章附录 (46) 总说明

2004年《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 一、《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建设部1995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和2002年《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的基础上,结合陕西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实际情况,按照《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的要求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项工程所需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社会平均消耗量标准,与《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配合使用。是编制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造价,制定招标工程标底、企业定额的基础和投标报价的参考。 三、本定额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多数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五、本定额是依据国家和地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陕西省02系列建筑标准设计图集》中的建筑用料及做法进行编制的,并参考了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试验室资料和其他资料。 六、本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和辅助用工。工日消耗量是参照现行的全国建筑安装工程、建筑装饰工程劳动定额为基础进行计算的。 七、本定额材料消耗量的确定: 1.本定额采用的建筑材料、装饰装修材料、半成品、成品均按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考虑。 2.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计入了相应的损耗,其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用量很少、占材料费比重很小的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以占材料费的百分比表示。 3.本定额中的周转性材料(钢模板、钢管支撑、木模板、脚手架)已按规定的材料周转次数摊销计入定额内,并包括必要的回库维修费用。 4.本定额中的砼、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均按半成品消耗量以“m3”表示,其标号是按一般常用标号列入的。同时附录一列出了砼和各种砂浆配合比,供参考。 八、砼预制构件的制作损耗、运输及堆放损耗、安装(吊装、打桩)损耗不论 1.预制构件砼、钢筋、模板预算制作工程量=图纸计算量×(1+制作废品率+

湖南定额解释汇编

湖南定额解释汇编 TYY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TYYUA16H-TYY-TYYYUA8Q8-

定额解释汇编

附E表6 :单位工程(安装)竣工结算汇总表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

附表计价办法附录勘误表 第一节关于"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1.地脚螺栓的制作安装能否参照第五册第一章静置设备附件制作内的塔器地脚螺栓制作相应子目并换算材料含量 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中的地脚螺栓的安装是指在浇筑混凝土基层时预埋安装,且属于标准规格螺栓,不需现场制作。若设计要求为非标准规格的地脚螺栓,需现场进行加工制作,则可参照第五册相关子目执行,并作相应调整。 2.数控机床的安装应如何执行定额,数控机床的软连接管如何执行定额 数控机床是指对该机床的工作进行程序控制,机座安装完后作数控调整试验,而机床本身按机床类别执行相关子目(如切削机床,刨床等)。软管是电机用或移动导体用,按相关定额说明执行。 3.泵安装在定额中是以设备质量来区分,在执行过程中难以估算设备质

量,在定额的材料表中无设备主材,执行模糊。 泵的基本参数中包括了设备质量,按相应参数执行定额。泵属设备,计人设备购置费。 4.橡胶隔震垫应该执行什么定额子目 橡胶隔震垫属设备安装工艺要求,机组安装时需要配置而相关子目中未列的,可按设计数量或实际发生数量调整该材料费,其他人、材、机消耗量不变。 5.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中的电梯安装的增减厅门轿厢门、提升高度章节与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中的电梯电气装置的电梯增加厅门、自动轿厢门及提升高度章节是否重复,如何区分套用 第一册适用于电梯设备的机械部分安装,第二册适用于电梯设备的电气部分安装。 6.小型电机干燥中电机拆除及重新安装套用第一册C1-1359最低质量为,质量偏大的问题。 在没有新的步距出来之前,仍严格按现有子目执行。 7.机械设备安装工程中的设备底座与基础间灌浆的工程量如何计算 设备底座与基础间灌浆的工程量为设备底座外围的面积乘上设计厚度,不扣除中间螺栓及铁件体积。设计图没有明确厚度时,按厚度30mm考虑。结算时按实调整。 第二节关于"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1.对于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如何区分电力工程行业定额和现行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的执行范围。 凡属电力行业的建设项目,均执行电力定额;10kV以上的安装工程,执行

2009陕西省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说明

2009陕西省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说明总说明 一、《陕西省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的质量技术要求,国家规定的苗木分类以及西安地区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陕西省境内的城镇绿化,公园.景区绿化.工业厂矿及住宅小区绿化等.不适用于公路.铁路等专业绿化,城市绿化,景后区的管护等。 三、本定额是确定绿化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绿化工程的招标文件,确定标底的基础,亦可作为企业定额和投标报价的基础。 四、本定额编制依据: 1.“全国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陕西价目表三分册(1992)。 2.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第九册绿化工程。 五、本定额所附西安地区常见树木.花卉.草坪参考价格仅作为编制预算和确定苗木价格参考之用,如系施工结算及决算按实购价格相应调整。 六、凡珍贵树种及胸径大于25cm以上的落叶乔木,树高在6m以上的常绿乔木为大树移植.大树移植所需增加的人工,材料,设备及技术措施费用等均另行计算。 七、西安市正常植树季节为落叶后至出芽前,具体时间为十一月中旬至四月中旬,其余时间为非正常植树季节.非正常植树季节种植发生的费用另行计算。 八、土壤分类: 1.普坚土:指砂、砂质粘土、黄土、种植土、软块碱土、中等到密实的粘土、工程垃圾堆积土、压实的回填土和含15%以内碎卵石的杂质黄土等。 2.砂砾坚土:指经压实或坚硬的粘土、板状黄土、密质硬化的碱土、含碎卵石在30%以内的杂粘土、天然级配砂石等。 九、本定额依据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正常的苗木编制的,定额中的人工及材料消耗量除另有说明外不得调整。 十、本定额的混凝土,砂浆标号和配合比如与设计不同时,允许换算。 十一、本定额包括种植前准备工程,种植工程,掘苗及场外运苗工程,客土工程,绿化喷灌工程,后期管理工程等共计六章。后期管理费包括已竣工验收的绿化工程,对其当年成活所发生的浇水,施肥,防治病虫害,修剪,除草及维护等管理费用,现行的保活费及管理维护系数不得再行计取。 十二、本定额所用术语,均以规范术语为准。 第一章人工整理绿化用地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本章包括:人工整理绿化用地,挖土方,挖拆各种路面,垫层,伐树,挖树根,机械运渣土,屋顶花园基底处理等五节48个子目。 (二)本章人工整理绿化用地.定额中已包括了100m以内的土方倒运,如实际运

重庆08定额,综合解释,需乘系数的项目

重庆08定额需乘系数的项目 08定额可调项目 第十三章P301 (其他工程) 轨道是按直线双轨编制,如铺设弧线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 自升式塔机是以塔高45m确定,如超过45m,每增高10m,安拆项目增加20%,场外运输项目增加10%。(次方和1+) 第十二章P257 (装饰工程) 抹灰按一般抹灰编制若为高级抹灰相应子目,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材料乘以系数。 木材断面或厚度均以毛断面为准如设计要求木材断面或厚度为净料时应增加刨光损耗一面抛光增加3mm双面抛光增加5mm。 圆(弧)形墙面、圆形柱面、弧形梁面的抹灰及圆(弧)形墙面、圆(异)形柱面、弧(异)形梁面的镶贴块料面层,按相应子目,人工乘以系数,材料乘以系数。 其他装饰项目中装饰线条是按墙面上成品直线条安装编制的当墙面安装圆(弧)形装饰线条时按相应子目,人工乘以,材料乘以系数,当天棚安装直线条时相应子目人工乘以系数,当天棚安装圆弧形装饰线条时相应子目,人工乘以系数,材料乘以系数。 跌级天棚人工乘以系数。 当天棚在两个设计标高以上者,天棚龙骨、基层、面层分别按展开面积计算其龙骨、基层、面层按平面天棚相应子目人工乘以系数。 弧形天棚部分按相应子目人工乘以系数斜顶天棚部分按相应子目人

工乘以系数。 胶合板若钻吸音孔则每100m3增加工日。 抹灰面刮腻子、刷油漆及涂料用于天棚时,人工乘以系数,材料乘以系数,用于零星项目时人工乘以系数,材料乘以系数。 单层木门窗刷油是按双面刷油编制若采用单面刷油时相应子目乘以系数。11、单层钢门、窗和其他金属面设计需刷两遍防锈漆时增加一遍按刷一遍防锈漆子目人工乘以系材料乘以系。 阳台带悬臂梁者其工程量系数乘以。 雨篷顶面带带反沿或反梁者其顶面工程量乘以系数底面带悬臂梁者其底面工程量乘以系数。 楼梯底面的抹灰工程量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有斜平顶的工程量乘以系数有锯齿形顶的工程乘以系数并入抹灰工程内。定额解释P12 独立柱梁面刷涂料及乳胶漆按墙面相应定额项目执行,人工乘以系数,材料乘以系数。 当面砖尺寸和缝宽与面砖勾缝定额项目不同时面砖周长小于450mm 时按定额执行,当面砖周长大于450mm时按定额项目乘以系数。木龙骨设计与定额不同时材料耗量允许调整其木材损耗率是4。 单独门框油漆按相应木门油漆定额乘以系数。 腰线、窗台线、檐口线油漆按延长米乘以系数以平方米计算。 P235 (防腐隔热保温工程) 各种面层除软聚氯乙烯塑料地面外均不包括踢脚板的工料消耗。若设

湖南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湖南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建筑工程总说明 一、《湖南省建筑工程计价消耗量标准》(以下简称消耗量标准)是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简称"计价规范")规定要求,以建设部一九九五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为基础,结合我省具体情况编制的。 二、消耗量标准作用: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指标)、估算指标的基础。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的参考。 三、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四、消耗量标准是根据正常施工条件和目前多数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消耗量标准实行动态管理,随着时间的推移,实际消耗量与消耗量标准将有差异,经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批准,可以调整。 五、消耗量标准中规定机械操作的项目,实际采用人工操作时也不换算。工作内容说明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在消耗量标准中已考虑。 六、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其中基本用工,以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计算,缺项部分参考现行定额及实际调查资料计算。 七、人工工资单价包括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及工资性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和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 八、建筑材料的消耗量均按合格的标准规格产品编的。 九、建筑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基价系指材料由来源地到达施工工地仓库或工地堆放材料地的全部费用之和。 十、建筑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消耗量包括了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施工现场堆放损耗、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 十一、因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造成原材料(不含半成品、成品和周转材料)地面水平运距超过150m者,或发生二次转运者,其费用计算规定如下:其超运距按场内运距材料实际运距减去150m计算。实际运距计算,以取料中心点为起点,以建筑物外围地面使用点,建筑物入口处或材料堆放中心为终点(有垂直运输者,以斜道口或机械吊处为终点) 表一:材料场内二次搬运用工及运输损耗 序号材料名称单位二次搬运工(工日)二次运损(%)运距(m) 1 红(青)砖千块0.39 0.06 0.40 2 粘土平瓦、水泥瓦千块0.44 0.06 0.40 3 砼(煤渣)空心砌块M 0.12 0.02 0.40 4 石棉小波瓦100张0.38 0.03 0.40 5 大波瓦100张0.81 0.0 6 0.40 6 水泥吨0.14 0.03 0.40 7 石灰吨0.27 0.04 0.50 8 石灰膏M 0.45 0.03 0.50 9 砂M 0.16 0.04 0.50 10 碎(砾)石M 0.21 0.04 0.50 11 毛石、块石M 0.20 0.05 0.40 12 木材M 0.111 0.01 -

重庆08定额造价站综合解释(2014.06.25)

重庆2008定额造价总站网上综合解释 (2014年6月25日前) F20 QQ4200324 1、工程施工的周转性材料(脚手架、模板等)、中小型机械25公里以上的超运距费用如何计算? 答:发生时按实计算。 2、执行08计价定额时,人工挖孔桩混凝土计算是否另加250mm计算? 答:依据200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综合解释59页勘误,人工挖孔桩桩芯混凝土不再增加250mm的桩长。" 3、消防设施第三方检测、由有关部门要求送检的消防产品检测、保温材料检测项目,发生的检测费用是否属于特殊检验试验费? 答:属于特殊检验试验费。" 4、建筑工程人工挖孔桩部分桩段抽水不能抽尽,采取边排水边施工,按实签证应按施工实际抽水深度或人工挖孔桩桩长计算? 答:根据200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中的有关规定,按实签证应按施工实际抽水桩段部分深度计算" 5、人行道改造工程沿线一侧搭设施工围挡后,因内侧门面的经营者和过往人流对人行道改造施工作业区造成了干扰,是否计取行车行人

干扰增加费? 答:应按照200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的有关规定执行。" 6、《重庆工程造价信息》中塑钢窗的价格是否包括安装工作内容? 答:《重庆工程造价信息》中塑钢窗的价格包含安装的全部工作内容。" 7、执行200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时,哪些机械可以计进出场费? 答:凡2008年《施工机械台班定额》注明为大型机械的或2008年《施工机械台班定额》没有的但属于大型机械的,应计算大型机械进出场费。" 8、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与实际工程量不一致,应如何结算? 答:按照2008年《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重庆市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的有关规定,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与图示实际工程量不一致时,应按实际工程量计算进行结算。" 9、防雷竣工检测费该由哪方支付? 答:防雷竣工检测费属特殊检验试验费范畴,其费用应按实计算,由建设单位承担。"

04陕西定额说明

陕西省2004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 总说明 一、《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建设部1995年《全国统- 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和2002年《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的基础上,结合陕西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实际情况,按照《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的要 求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项工程所需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社会平均消耗量标准,与《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配合使用。是编制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造价,制定招标工程标底、企业定额的基础和投标报价的参考。 三、本定额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多数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五、本定额是依据国家和地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 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陕西省02系列建筑标准设计图集》中的建筑用料及做法进行编制的, 并参考了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试验室资料和其他资料。 六、本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和辅助用工。工日消耗量是参照现行的全国建筑安装工程、建筑装饰工程劳动定额为基础进行计算的。 七、本定额材料消耗量的确定: 1. 本定额采用的建筑材料、装饰装修材料、半成品、成品均按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考虑。 2. 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计入了相应的损耗,其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用量很少、占材料费比重很小的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以占材料费的百分比表示。 3. 本定额中的周转性材料(钢模板、钢管支撑、木模板、脚手架)已按规定的材料周转次数摊销 计入定额内,并包括必要的回库维修费用。 4. 本定额中的砼、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均按半成品消耗量以“m3'表示,其标号 是按一般常用标号列入的。同时附录一列出了砼和各种砂浆配合比,供参考。八、砼预制构件的制 作损耗、运输及堆放损耗、安装(吊装、打桩)损耗不论构件大小,均按下表规定损耗率计算列入工程量内。 1. 预制构件砼、钢筋、模板预算制作工程量=图纸计算量X (1 +制作废品率+运输及堆放损耗率+ 安装或打桩损耗率)。 2. 预制砼构件预算运输工程量=图纸计算量X (1 +运输及堆放损耗率+安装或打桩损耗率)

定额解释汇编(一)

第一章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解释汇编 1、《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以下简称“省计价办法”)规定了安全文明施工费计费标准,实际施工中是否可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调整? 安全文明施工费包括“三通一平”后的文明措施、安全措施、临时设施费和环境保护费。“省计价办法”强制性条文第65条规定“措施项目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因此,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以及办理竣工结算时,其安全文明施工费均应按照“省计价办法”规定的费率标准计取,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2、招标人提供(简称“甲供”)的材料(包括半成品、成品)是否应计税费? 甲供材料费应计税费。 3、招标人在工程报建时代缴的规费是否计入工程造价中? 代缴的规费应计入工程造价,可在财务结算中扣除。 4、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建筑行业劳保基金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湘建建〔2015〕6号)调整了“社会保险费”(含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名称与计费标准,“省计价办法”中的“规费”费率标准如何调整?

“省计价办法”规费表中的“其他规费”改名为“住房公积金”,费率标准由16.7%调整为6.0%; “省计价办法”规费表M2.4.1条改名为“劳保基金”,包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等五项费用;劳保基金按费率标准3.5%计取,且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5、单独发包的装饰装修工程及安装工程安全文明费率按什么标准执行? 对单独发包的装饰装修工程(不分粗装修与二次装修)及安装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标准为装饰装修工程10.70%(原标准14.27%的75%)、安装工程10.32%(原标准13.76%的75%)。 6、“省计价办法”所指的“纳税地点”是指建筑施工企业机构所在地还是指工程所在地? 依据《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应当向工程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7、“省计价办法”第89条规定其他项目包括暂列金额,是否有误? 有误,“省计价办法”第89条规定修改为不包括暂列金额。 8、结合实际法律规章修改,如何修改“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费用标准”的M.4.6 条文(条文内容为专业工程暂估价不应超过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5%,且施工合同估算价不得超过100万元。)? 依据原《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施工合同估算金额不得超过100万元”。现该办法经修订,

定额解释说明重庆版1552339470

定额解释 总说明及费用定额金属结构工程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门窗、木结构工程 土石方工程楼地面工程 基础工程屋面工程 脚手架工程装饰工程 砌筑工程其它工程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总说明及费用定额 1.本基价表内的工料消耗和施工工艺是按什么质量标准编制的? 答:是按合格品标准编制的。工程验收达优良, 其优良工程费用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2.不同所有制不同地区的施工企业承包工程时,是否均按定额基价标准取费? 答:均按定额基价标准取费。 3.非预拌砼因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添加的外加剂,如何计算? 答:非顶拌砼因设计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添加的砼外加剂(减水剂除外),根据设计用量另加1%损耗、按1.77元/Kg 进入定额基价,其余作价差处理,水泥用量作相应调整。 4.工程施工的周转性材料(含脚手架、模扳)及中小型机械25公里以上的超运距费用如何计算? 答:按实计算。 5.基价表规定凡使用砼输送泵或泵车输送砼的工程,其工程垂直运输资乘以系数0.95,泵送砼的数量有无量的限制?答:有量的限制。单位工程凡使用砼输送泵或泵车输送的砼量,达到整个工程砚浇砼总量40%以上的,工程垂直运输费乘以0.95,否则不乘以O.95系数: 6. 基价表是否包括建筑垃圾的场外运输费?如未包括,如何计算? 答:未包括。发生时另行计算。 7.因环保规定而发生的费用(如车辆冲洗、超量排污、噪音干扰费等),如何计算? 答:发生时按实计算。 8.临时设施费的主要材料摊销量是多少? 答:临时设施的主要材料摊销量按每万元临时设施费摊销:钢材0.91t、原本1.82m、水泥(425#)3.25T、标准砖16.68千匹。本摊销量并入工程材料用量内进行材料价差单调。 9.总说明22条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为贯彻建筑工程总承包责任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及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建[1996]240号文关于禁止肢解发包工程的规定,少量特殊工程经征得总包方同意后,可委托分包。总包费和配合费用只适用于允许分包的少量特殊工程。总包单位收取5%的总包和配合费用,其职责范围为:现场协调管理、提供必要的简易架料、垂直吊运等。 1O.由建设单位提供的现场生产和生活用水、电,如何结算? 答:由建设单位安装水、电表交施工单位保管使用按量结算水、电费;水、电费的单价按基价表内单价计算; 未安装水、电表时,其水费按基价直接费的0.7%,电费按基价直接费的0.8%退建设单位。 11.挖基础槽、坑土石方,当坑底面积大于20m,槽底宽在3米以上时,应接平基土石方相应定额套价,如何计取综合费? 答:按平基土石方取费。 12.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场内二次或多次转运费在其他直接费内只含有少量零星材料的转运费用,大量材料的转运费如何计算? 答:原则按实计算。考虑城区内建筑施工场地的特殊情况,为简化计算,在城区内可按工程基价直接费的1.2%扩大系数包干场内其他所有的材料、成品、半成品二次或多次转运费,列入“按实计算费用”栏内。 13.现行包干费中未包括的:(1)一月内停水、停电在工作时间16小时以内的停工、窝工损失; (2)建设单位供应材料、设备不及时造成的停工窝工每月在8小时以内的损失; (3)建筑工程在交工前的成品保护费; (4)材料的代用(不含钢材)等内容如何计算?

陕西省建筑工程2009定额章节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陕西省2009定额章节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本章分人工土方、人工石方、机械土方、机械石方、强夯五节。 一、人工土石方 1.土壤分类见"土壤及岩石分类表"。人工土方子目中已综合考虑了土壤类别的权重,使用时不得进行调整换算。石方施工,应按表中岩石的等级分类选用相应的子目。 2.人工土方子目是按干土编制的,如挖湿土时,人工乘以系数1.18;挖湿土且需排水者,每100 m3湿土增加Ф50潜水泵5台班。干湿土的划分,应根据地质勘探资料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 3.人工挖土方、挖沟槽、挖地坑、挖桩孔子目综合了施工现场内100m土方倒运,使用时发生100m以上土方倒运可套用相应土方运输子目,100m以内则不得调整换算。 4.人工挖土方系指坑底面积大于20m2的地坑或沟槽底宽大于3m的坑、槽(沟)土方开挖。人工挖沟槽系指沟槽底宽小于3m且沟槽长度大于槽宽三倍以上的槽(沟)土方开挖。人工挖地坑为坑底面积在20m2以内的土方开挖。挖枯井、灰土井子目为井(孔)径在1.5m以内且长细比大于2.5的井(孔)(或上口面积在2.25m2以内,井、孔深为井、孔口最大对角线2.5倍以上的非圆形井、孔)开挖。挖淤泥限在对工具有粘附力时使用。平整场地指现场高差±30cm 以内的土方挖、填、找平。山坡切土为高于现场自然地坪30cm以上,放置时间1.5年以上的堆积土的挖方。 5.在挖好的基槽、基坑、土方大开挖工作面内作灰土回填夯实工序时,不能使用原土夯实子目。 6.人工挖桩孔子目适应于有安全防护措施的条件下施工的工程项目。 7.回填素土(灰土)适用于室内外及各类垫层的回填。 8.支挡土板子目分为密撑和疏撑,密撑是指满支挡土板,疏撑是指间隔支挡土板,实际间距不同时子目不作调整。 9.在有挡土板支撑下挖土方时,按实挖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43。 10.挖桩间土方时,按实挖体积(扣除桩体积占用的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5。 11.人工挖桩孔,孔内垂直运输方式按人工考虑。如深度超过12m时,16m以内按12m 子目人工用量乘以系数1.3;20m以内乘以系数1.5计算。 12.场地按竖向布置挖填土方及土方大开挖时(包括人工及机械处理)不再计算场地平整工程量。 13.石方爆破不分明炮、闷炮,但闷炮的覆盖材料应另行计算。 14.孤石爆破:在单块体积0.5m3以上的石块爆破时使用。 二、机械土石方 1.机械土方子目综合考虑了土壤类别的权重、施工机械的类型、规格,编制预算时不得换算。 2.人力车、汽车,其重车的上坡降效因素,已综合在相应的运输子目内,不得另行计算。 3.机械土方子目是按土壤天然含水率制定,若土壤含水率大于25%时,子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4.砂石基础垫层(换土)机铺机压定额子目为级配砂石材料,若使用无级配砂石材料时,可按有级配子目换算材料(材料用量中已考虑了理论级配损耗及充盈系数),人工、机械均不得换算。 5.推土机、铲运机,推、铲未经压实的堆积土时,子目乘以系数0.73。

2014湖南定额解释总汇编

定额解释汇编 第一章计价办法 1.《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以下简称《省计价办法》)规定了安全文明施工费计费标准,实际施工中是否可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调整? 安全文明施工费包括"三通一平"后的文明措施、安全措施、临时设施费和环境保护费。《省计价办法》强制性条文第65条规定"措施项目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因此,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以及办理竣工结算时,其安全文明施工费均应按照"省计价办法"规定的费率标准计取,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2.招标人提供(以下简称"甲供")的材料(包括半成品、成品)是否应计税费? 甲供材料费应计税费。 3.招标人在工程报建时代缴的规费是否计入工程造价中? 代缴的规费应计人工程造价,可在财务结算中扣除。 4.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建筑行业劳保基金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湘建建[2015] 6号)调整了"社会保险费" (含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名称与计费标准,《省计价办法》中的"规费"费率标准如何调整? 《省计价办法》规费表中的"其他规费"改名为"住房公积金",费率标准由16.7%调整为6.0%。 《省计价办法》规费表M2.4.1条改名为"劳保基金",包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五项费用;劳保基金费率标准按3.5%计取,且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5.《省计价办法》所指的"纳税地点"是指建筑施工企业机构所在地还是指工程所在地? 依据《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向工程所在地主管税

务机关申报纳税。 6.《省计价办法》第89条规定其他项目包括暂列金额,是否有误? 有误,《省计价办法》第89条规定修改为不包括暂列金额。 7.结合现行法律规章修改,如何修改"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费用标准"的M.4.6说明(说明内容为专业工程暂估价不应超过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5%,且施工合同估算价不得超过100万元)? 依据原《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施工合同估算金额不得超过100万元"。现该办法经修订,其中第十一条修改为:“本办法第六条至第十条规定招标范围内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必须进行招标的规模标准按国家的规定执行。”取消了"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一百万元人民币以内的"的规定。 依据上述规定,《省计价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与说明M.4.6条修改为"专业工程暂估价不应超过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5%"。 8.计时工的工资单价是否可按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计算?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是与执行《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中的人工工日数量配套使用,不适用计时工(点工)的工资单价。计时工(点工)的工资单价由发包方与承包方根据市场行情及实际支付情况双方协商确定。 9.如何计取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是指冬雨季施工时,为确保施工安全及工程质量所提供的防寒、防雨等施工条件的人工、材料增加费用,不包括构配件中使用材料:如砼中掺用外加剂。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在施工措施项目费中列项。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和措施费(除安装工程外)的1.60‰计取。 10.建筑内外装饰按什么标准计取安全生产责任险? 建筑外墙装饰按照建筑主体工程标准计取安全生产责任险;但高在24m 以下(不含24m)的建筑物及构筑物室内装饰按建筑装饰工程(低风险)标准计取安全生产责任险。 11. 市政道路工程的临时设施费如何计算?

重庆市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综合解释(二)

200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综合解释(二) 一、有围护结构、有顶盖的院馆如何计算建筑面积? 答:有围护结构、有顶盖的院馆按照入户花园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执行。 二、定额规定挑阳台按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及综合脚手架,挑阳台进深有无规定? 答:定额规定挑阳台按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及综合脚手架,挑阳台进深无尺寸限制。 三、GBF箱的安装如何套用定额? 答:GBF箱的安装在08定额中无相关子目,建议按定额相关规定甲乙双方以实际人材机消耗量编制补充定额。 四、涂膜防水定额考虑的厚度为2MM,设计为1.5MM,如何换算? 答:按200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第十章的说明二、2条执行。即“聚氨酯、981高分子防水材料及水泥基防水涂料等均执行涂膜防水子目,材料用量不同时允许换算,其他不变”。 五、梁、板模板支撑超高高度不足1M时如何计算? 答:不足1m时按1m计算。 六、地下室是否计算垂直封闭费用? 答:方案批准且实际搭设了应计算。

七、08建筑定额说明“自升式塔机塔高超过45M时,每增高10M,安拆项目增加20%”,不足10米如何计算? 答:不足10米时按10米计算。 八、定额人工费包含了哪些内容?是否可以调整? 答:(一)、我市现行08定额的定额人工为综合工日,人工费组成内容按照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规定,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及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 (二)、定额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是以定额编制期的价格为依据确定的基价,作为计取各项费用的基础,价差可参照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或市场价格进行调整,如《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2012年第一季度渝中区的土建人工信息价为66元/工日,08定额土建人工基价为25元/工日,人工费价差=(66-25)元/工日×定额总工日消耗量。 九、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结构加强板,是否计算建筑面积? 答:不计算建筑面积,但应计算脚手架、垂直运输及超高降效费。脚手架执行单项脚手架相应定额项目,垂直运输及超高降效按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此问题已纳入08定额第二批综合解释。 十、建筑安装工程税金计取费率调整后如何结算?税金发生变化的风险由谁承担?

重庆造价总站网上解释及造价信息问题解答

重庆2008定额造价总站网上定额解释 1、塔吊砼基础超过10m3的基础土石方开挖是否另计算? 答:塔吊砼基础超过10m3的基础土石方开挖不另计算。由于地质原因,塔吊基础需换填处理发生的费用应按实计算。" 2、计算外脚手架的垂直投影面积是指建筑物的外墙面积,还是搭设外架的外围面积? 答:外脚手架工程量应按服务对象即外墙面的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3、执行200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时,凹阳台建筑面积如何计算?《关于调整凹 阳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通知》(渝建价发[2004]12号)是否还可继续执行? 答:一、凹阳台按阳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执行。 3、关于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发布的《关于调整凹阳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通知》(渝建价发[2004]12号)文件是否执行的问题: 答: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2004年发布的《关于调整凹阳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通知》(渝建价发[2004]12号)文件,是与1999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重庆市基价表》配套使用的,执行1999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重庆市基价表》的建筑工程仍然有效。 3、根据《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颁发200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等六部定额的通知》(渝建发[2008]17号)文件精神,执行200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时,渝建价发[2004]12号文件则停止使用不再执行。 4、2008计价定额中封闭阳台的建筑面积应如何计算? 答:按照200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规定,建筑物的阳台(含封闭阳台)均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5、《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材料信息价是否含采购保管费?若有则包含多少? 答: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材料信息价不含采购保管费,采购保管费标准详见《综合解释》(99定额)或《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8定额)。第3页 6、环保部门按文件收取的噪声污染排污费,是由施工单位支付,还是由建设单位支付? 答:环保部门按照文件收取的噪声污染排污费属规费范畴,其费用应由建设单位支付。 7、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结构加强板,是否计算建筑面积? 答:不计算建筑面积,但应计算脚手架、垂直运输及超高降效费。脚手架执行单项脚手架相应定额项目,垂直运输及超高降效按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此问题已纳入08定额第二批综合解释。 8、08建筑定额说明“自升式塔机塔高超过45M时,每增高10M,安拆项目增加20%”,不 足10米如何计算? 答:不足10米时按10米计算。 9、地下室是否计算垂直封闭费用? 答:方案批准且实际搭设了应计算。 10、梁、板模板支撑超高高度不足1M时如何计算? 答:不足1m时按1m计算。 11、涂膜防水定额考虑的厚度为2MM,设计为1.5MM,如何换算? 答:按200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第十章的说明二、2条执行。即“聚氨酯、981高分子防水材料及水泥基防水涂料等均执行涂膜防水子目,材料用量不同时允许换算,其他不变”。 12、定额规定挑阳台按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及综合脚手架,挑阳台进深有无规定?

04陕西定额办计价规则解释

陕西省定额办关于《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相关问题解释 l、《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与《消耗量定额》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不一致是否可以统一?如不能统一怎样编制工程量清单及进行工程量清单计价? 答:《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与《消耗量定额》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不一致是因为工程量清单项目划分是以构成工程实体为原则进行项目划分,一般包含了多项工程内容,所以《计价规则》中规定计算的工程量均为形成工程实体的数量。而《消耗量定额》中的项目划分,一般是按施工工序来进行项目划分的,其包含工程内容也是单一的,所以《消耗量定额》中规定工程量应按形成工程实体数量再加规定余量计算。 编制工程量清单计算工程量应严格按照《计价规则》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执行。用《消耗量定额》进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组价时,应按《消耗量定额》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执行,并将余量计入到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内。 2、招标人编制的工程量清单中工程数量不实或有误差,应如何处理? 答: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体现的是风险共担的原则,即招标方编制并公开提供工程量清单,承担工程量方面的风险,投标方根据招标方提供清单进行报价,承担价格方面的风险,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转嫁风险因素。因此工程竣工结算时,工程量均应按实调整。 3、招标人编制的工程量清单中工程数量与工程结算时的工程实际数量不符,其相应综合单价是否可做调整? 答:按《计价规则》第4.2.8条规定办。 4、对于措施项目清单中的环境保护费,由于参考费率中没有规定其参考费率,应如何计价? 答:编制标底时,应按工程所在地环保部门的规定计算,而投标人进行投标报价时,应参考工程所在地环保部门的规定,自主报价。 5、招标人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中如有漏项,应如何处理? 答:《计价规则》中规定措施项目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于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必然发生的,但不形成工程实体的项目组成,因此清单编制人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实际,并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参照《计价规则》中规定的通用项目和专业项目,详细列出符合拟建工程实际的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规则》规定,投标人投标时可根据工程及企业实际、施工方案等在投标报价中调整措施项目(但必须在投标书中申明),一旦中标,则所调内容、费用即被接受。对于由于工程变更连锁引起的相关措施项目的调整,则按《计价规则》第4.2.9条办理。 6、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后,关于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做为不可竞争费率计入投标报价,招标人认为投标人收取费用但未创建文明工地是否合理? 答: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后,关于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做为不可竞争费率应给施工企业计取,主要是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93号令的规定,为了改善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即创建文明施工环境),以防止或减少安全事故发生,要求施工企业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做到安全文明施工,该条例明确规定:l、建设单位必须将该项费用列入总概算;2、施工企业对该项费用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本次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做为必列且不可竞争费率符合国务院393号令的精神。要使此项费用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环境的改善等。如果施工企业收取费用,在施工过程中没有改善安全作业环境,没有采取相应安全施工措施,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将会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7、什么是规费?其中工程定额测定费怎样收取上缴? 答:规费是指按照国家及地方政府部门规定必须计取并上缴给各有关管理部门的费用。其中

全国统一安装定额解释汇编

全国统一安装定额解释汇编 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综合性问题解释 1.脚手架搭拆费系数考虑了哪些因素?实际不发生是否计算? 答:定额中的脚手架搭拆费,均采用系数计算。各册测算系数时已考虑了以下因素: (1)各专业交叉作业施工时,可以互相利用已搭建的脚手架; (2)施工时如部分或全部使用土建的脚手架时,按有偿使用 考虑; (3)无论现场是否发生,包干使用。 2.高层建筑是什么概念? 答:高层建筑是指高度在六层以上的多层建筑(不含六层),单层建筑物自室外设计±0至檐口(或最高层楼地面)高度在 20m(不含20m)以上(不包括屋顶水箱问、电梯间、屋顶平台出入口等)的建筑物。 3.高层建筑增加费的内容是什么? 答:高层建筑增加费是指施工中施工高度超过6层或20m 的人工降效,以及材料垂直运输增加的费用。 4.超高增加费高度如何界定? 答:超高增加费的高度:有楼层的按楼地面至操作物的距离,

无楼层的按操作地点(或设计±0)至操作物的距离。 5.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的概念是什么?如何计取? 答: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是指改扩建工程在生产车间或装置内施工,因生产操作或生产条件限制(如不准动火等)干扰了安装工作正常进行而增加的费用;不包括为保证安全生产和施工所采取的措施费用。 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按人工费的10%计算。 6.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费的概念是什么?如何计算? 答: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费,是指改扩建工程由于车间、装置范围内有害气体或高分贝的噪音超过国家标准以至影响身体健康而增加的降效费用;不包括劳保条例规定应享受的工种保健费。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时按人工费的10%计算降效增加费。 7.水平运输距离定额是如何考虑的? 答:(1)材料、成品、半成品的水平运输距离指自施工单位现场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距离。定额综合取定为300m。 (2)设备水平运输距离指自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距离,定额综合取定为100m。 8.如何理解垂直运输基准面? 答:室内以室内地平面为基准面,室外以安装现场地平面为

200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综合解释

200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综合解释 第一部分 1. 总说明及费用定额 1.1 2008年重庆市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仿古建筑及园林、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的施工工艺和工料机消耗是按什么质量标准编制的? 答:是按合格品标准编制的 1.2 不同所有制、不同地区的施工企业承包工程时,是非均按定额计价及费用标准取费? 答:均按定额计价及费用标准取费。 1.3 工程施工的周转性材料(脚手架、模板等)、中小型机械25公里以上的超运距费用如何计算? 答:发生时按时计算。 1.4 建筑垃圾场外运输费用如何计算? 答:工程量按实签证,执行人装或机装石方相应机械运输定额子目乘以系数0.7。 1.5 土石方及建筑垃圾弃渣费(渣场费)如何计算? 答:发生时按时计算。 1.6 建筑工程中的二次或单独设计装饰项目如何执行定额? 答:执行2008年《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 1.7 市政工程的装饰项目执行什么定额,如何取费? 答:市政工程中的装饰项目,首先借用200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再缺项时借用2008年《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纳入市政工程进行取费。 1.8 按实签证机械台班数量如何确定? 答:同一工作日签证机械累计工作四小时内为半个台班,八小时

以内为一个台班。 1.9 工程建设中建设单位提供材料实物,施工单位办理工程结算时如何退价? 答:建设单位提供材料到施工单位指定堆放点(或仓库),在办理工程结算时,甲供材料数量在预(结)算书(投标报价)数量以内部分,甲供材料费应根据预(结)算书(投标报价)编制的材料价格并扣除下(上)浮比例及施工单位仓管费厚,退还给建设单位;甲供材料数量超过预(结)算书(投标报价)数量部分,甲供材料费按实退还给建设单位。 1.10 按合同约定由施工单位采购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在履约过程中由建设单位指定供货商或定质定价的,如何办理工程结算? 答:在办理工程结算时,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合同未作约定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价格按实调整,并不再实行因承接工程是的上浮或下浮比例。 1.11 人工和机械土石方如何记取费用? 答:无论土石方工程量多少,凡套用土石方工程章节中“人工土石方”定额项目的,按“人工土石方”工程取费,凡套用土石方工程章节中“机械土石方”定额项目的,按“机械土石方”工程取费。 1.12 定额未列的特、大型机械场外运输费如何进行计算? 答:被背行的机械不计场外运输费,被拖行的机械按台班单价的50%计算场外运输费,上、下自行的机械只计上、下车的台班费,运、拖以上机械的机械按实计算场外运输。机械施工完毕的回程费用按以上规定计算。 1.13 因地形所限或其他原因,大型机械安装、拆卸必须使用特种机械,如何计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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