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下乡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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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下乡自查报告

为了进一步增强家电下乡工作监管,落实好中央惠民政策,维护

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保证国家财政补贴资金安全,根据云南省商务厅、财政厅《关于展开家电下乡销售网点清理整顿的紧急通知》(云

商市【20**】9号)和(曲商发【20**】7号)文件要求,富源县商务局、财政局抽调精干人员,于2月4日至14日对全县11个乡镇的118个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实行了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富源县家电下乡工作始于2019年3月,富源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工作一展开就即时成立了县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操作性极

强的实施方案,建立完善了相关管理制度,家电下乡工作进展顺利、

效果明显。截止2019年底,全县家电下乡备案登记销售网点有118个(原有170个,通过清理整顿,取缔了52个网点的家电下乡销售资格)。

据统计,20**年富源县全年共计销售家电下乡产品34324件(补

贴用户购买34292件,非补贴用户购买32件),销售金额6898万元。兑付家电下乡补贴产品34658件,补贴金额879万元,补贴率101.7%,产品销售额、销售金额、补贴金额、补贴率四项指标均居全市前列。

二、清理整顿情况

在各乡镇财政所的大力配合下,检查组主要针对补贴兑付、进销

存台帐管理和店容店貌等三个方面,采取查阅资料、进店查看的方式,对全县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实行了逐个检查,共记录《行政执法文书》118份。从检查情况看,绝大部分网点均能按照相关要求,做到"一货

一卡"、"卡随货走",没有出现"货卡分售"、"一货多卡"、"货卡不一"

等现象。本次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的主要做法是:

(一)认真查阅审核结算兑付资料。检查组每到一个乡镇,都到

财政所认真查阅补贴兑付资料,了解家电下乡工作展开情况,并对一

个有效证件购买相同产品2件以上的实行清查和备案。通过查阅资料,全县11个乡镇财政所都能严格按照规定实行审核和兑付农民补贴资金,未出现降低标准、截留和挤占农民补贴资金的现象。同时在兑付过程

中严格审核农民身份证明材料和发票以及产品评标识卡,并留下相关

复印件。

(二)切实增强销售网点检查力度。对销售网点实行100%现场检查,检查组采取"三查三看"的工作方式,认真记录《行政执法文书》,将检查结果当场告知销售网点法人并签字确认。

一查店容店貌情况,看"家电下乡指定店"、"给广大农民的一封信"是否在显著位置悬挂和是否设立家电下乡专区。

二查台帐是否齐全,看商品明码标价是否和标识卡一致,如在每

件下乡新产品标识上,终端销售价格是否高于中标价格。

三查销售网点申报与兑付是否一致,看是否有套补、骗补国家资

金的行为。通过10天的清理整顿,进一步规范了全县各销售网点的经

营行为,提升了经营者对国家政策的理解和服务水平,从而增强遵章

守法的意识,确保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三、存有问题

近年来,富源县的家电下乡工作,虽然采取了一些如实行保证金

制度管理、电话抽查或实地核查、对有违规现象网点实行停补整顿和

罚款处理等有效措施,收到了一定效果,但仍然存有着一些问题,主

要表现在六个方面:

一是人员偏少。因为家电下乡产品销售量非常大,而商务、财政

部门人员配置相对较少,实行最起码的抽查都存有不同水准的困难。

二是标志不全。部分网点的"家电下乡指定店"和"给广大农民的一

封信"标志牌,损坏残缺较多。

三是标识不清。有的网点在家电下乡产品上,没有张贴统一的销

售标签;有的产品虽然张贴了标签,但没有标明中标限价和国家补贴价,让老百姓在第一时间感受不到党的温暖。这种现象在乡镇的销售

网点多一些。

四是摆放混乱。部分网点虽然设有专卖区,但家电下乡产品与非

下乡产品混放。

五是台帐不齐。部分网点销售台帐的存根不齐,主要是普遍认为

兑付后存根就没有必要保存,导致存根丢失现象严重。

六是一牌多店。有的销售网点工商营业执照变更情况后,没有即

时申报,仍延用旧密钥;有的网点只有一个"家电下乡指定店"牌,却

在两个店面销售,影响了家电下乡产品信息的即时录入。

四、下步工作及建议

(一)按照家电下乡实施方案的要求,继续做好家电下乡网点审

核备案工作,充分发挥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热线和社会监督,依

法依规规范家电下乡经营行为,积极引导科学消费,促动全县家电下

乡工作健康有序展开,进一步扩大我县家电下乡工作成果。

(二)针对本次检查情况,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将进一步增强联

合执法力度,有针对性地实行家电下乡入户调查活动,切实把家电下

乡政策落到实处,把好事真正办好,确保全县家电下乡工作稳步推动。

(三)鉴于家电下乡产品标识卡的管理是家电下乡补贴政策的关

键环节和核心内容,为做好家电下乡补贴兑付、防止骗补工作,建议

采取一是增强家电下乡产品进、销、存信息管理和基础台帐管理,对

录入信息要常分析,对异常数据或可疑骗补行为即时实行检查;二是

财政部门即时通报补贴结果,对信息系统显示已领取补贴的农民采用

电话即时回访,以确保补贴的到位,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篇二】家电下乡自查报告

根据简财建〔XX〕8号、财建〔XX〕10号、财办建〔XX〕5号文件精神,在自查工作的基础上,我乡再次对在家电下乡工作实行了自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领导机构。

为抓好落实此次自查工作,我乡成立了由乡长任组长,乡纪委书

记任副组长,财政所人员及经办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

二、明确任务、制定方案。

掌握情况,明确任务,实行驻村干部分村,村干部分社,对XX年

4月—XX年11月30日的重点村、重点社、重点户实行逐一核实,对2自查结果再次实行复查。

三、自查情况

1、在整个家电下乡工作期间,我乡经办人员按照政策规定及程序

对农户的购买申报实行审核兑付,并将资料分月装订成册存档,以便

查看,乡财政部门严格落实增强对家电下乡资金兑付的监督管理。在

XX年12月1日—XX年11月30日期间我乡共补贴家电1460件,补贴

总金额527726.94元。

2、我乡对涉及本辖区范围农户补贴的德阳电器、宇达家电、鑫宇

通讯、镇荣通家电门市、镇世超海尔专卖店、市显忠五金交电专卖店6家备案销售网点实行了检查。在XX年4月清查整顿之后,因增强了对

网点的监管,强化了村、社对农户购买的走访力度,申报补贴必须见村、社的走访证明材料,这在一定水准上杜绝了销售网点弄虚作假套

取补贴资金的现象,所以XX年4月之后乡查无违法违规问题。

经XX年4月展开的清查工作多次查实及此次工作的再次核查,查

出销售网点宇达家电违规违纪销售家电16件,涉及金额2548元,现

已全部追回;德阳电器违规违纪销售家电3件,涉及金额669.11元,

现已全部追回。

镇世超海尔专卖店违规违纪销售家电17件,涉及金额2790.32元,因该销售网点不予我乡检查组配合,致使涉嫌违规违纪资金无法追回。另外的鑫宇通讯、镇融通家电门市、市显忠五金交电专卖店3家网点

均无违规违纪现象。至此,乡已追回违规违纪资金3217.11元,尚有2790.32元违规违纪资金未追回。

【篇三】家电下乡自查报告

市商务局、财政局:

根据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遵义市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管

理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遵商发[2021]34号)文件要求,结

合我县实际情况,县商务局、财政局立即制定印发了《凤冈县家电下

乡补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凤商通[2021]13号)文件,成立了领导小组,召开了县商务局、财政局、纪工委的专题联

合会议,按照市县的检查方案的要求,乡镇财政所认真展开自查,县

商务局、财政局成立检查组,分2组对全县14各乡镇家电下乡补贴资

金展开了专项监督检查,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检查内容:

对我县20xx年至20xx年1月的家电下乡补贴情况实行检查。

家电下乡补贴情况:兑付的家电产品有: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洗衣机、空调、电脑、热水器(含太阳热、储水式、燃气)、

电磁炉、微波炉等,兑付资金2406.4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应负担1925.16万元、省级财政应负担481.29万元。

二、乡镇监督检查汇总情况:

全县疑是虚假销售主要是在家电下乡的“商审商付”时间,我县

抽查中发现疑是虚假销售金额21.3万元,对我们检查出来的问题由县

纪委正在处理中。

三、县局检查组检查情况:

于2021年5月7日—14日,监督检查分成两个检查组,分别对本县14个乡镇实行查阅原始资料,询问相关人员,进村入户调查等。

1、入户调查情况:共入户调查127户(其中绥阳镇因资料被相关

机关调出,未列入本次检查范围),上报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数共247件,其中农户实际未购买产品共52件,实际购买与上报产品不一致的

共70件,实际有购买产品但未获得补助产品16件。

2、业务方面:各乡镇账册保存完整,标识卡、户口复印件、发票

原件及复印件、申报表等要求的资料均装订成册保管,财务账目清楚。

3、销售网点方面:对我县乡镇部分原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实行了询

问式抽查,总体来说,在家电下乡产品销售期间,都能按照县家电下

乡推广工作方案要求实行了广泛宣传,积极组织适销对路产品供应,

并张贴了县商务局发放的家电下乡产品购买须知、报销流程图、县商

务局、财政局举报电话、购销存管理制度等,积极派人参加县商务局

组织的业务培训。但在产品销售信息录入方面,因为网点人手少,业

务素质参差不齐,有部分网点未按时将销售信息即时录入,造成部分

录入信息和实际销售产品不吻合。

四、存有的问题:

1、家电下乡的的产品多,品牌广,部分产品存有质量问题,本次

检查发现部分农户购买的产品使用几年后已坏,不能继续使用。

2、所购产品数量和品牌、型号有一部分不相符,有实际购买多于

或少于农户登记购买数量的现象。农户购买产品后,经销商套用农户

资料现象存有,农户没有购买产品却有购买产品信息的空挂户现象。

3、部分销售网点在农户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没有即时开具销售

发票,积压单据,导致张冠李戴,这种现象各销售网点较普遍存有,

最终无法核实实际情况。有些农户没有二代身份证,购买家电时,商

家套用了其他农户的身份证资料,从而产生了张冠李戴的现象。有的

商家十天半月上报一次,做资料马虎、张冠李戴导致“一票多开”情

况,即农户实际购买一台电器,系统内却上报购买多台电器;因为时间太久无法具体核实。

4、个别网点宣传不到位,商家也没有向农户说明具体情况。各项产品价格公开不完整,群众知晓率较差。有的农户购买了但不知道是属于家电下乡产品。

5、户口转借。一种是城镇人员自己借用农村户口等相关资料购买家电下乡补助产品;另一种是商家帮城镇人员借用农村户口购买家电下乡补助产品,检查中我们发现个别户有这种情况。

6、有截留标识卡现象。在这次检查中,个别销售网点,有将城镇居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标识卡截留,同时从农村寻取或复印本店原已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农民身份证等资料,骗取补贴。

7、乡镇人员太少,监管工作未跟上。有借用他人户口购买产品的现象,也有商家图省事将所有购买商品全用一个人户口上报的情况,或者是农户实际没有购买也没有外借户口,但系统内有、并获得补贴的情况。因为工作人员的变更,经销商的变更,无法核实当时具体情况,再加上外出务工人员多,给调查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五、产生问题的原因:

家电下乡工作自2009年展开以来,确实给广大农民群众带来了实惠,进一步拉动了内需,促动消费,为国内经济的发展做出了贡献,促动了家电进村进户,提升了农民的消费和生活水平,为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对在工作展开的过程中存有的问题分析如下:

1、因为销售网点不认真,没有即时登录相关销售信息,事后将累积的杂七杂八的销售信息混为一体,造成了“张冠李戴”。

2、部分购买农户没有带身份证或户口簿,但又购买了家电下乡产品,商家为了提升销售额套用了其他农户的相关信息资料,导致信息与实际不符。

3、因为都是个体经营,管理不规范,法律意识较为淡薄,利用国

家政策的空间,代人登录或截留标识卡等。

4、商家直补操作模式,从某种意义上说,是政策上的瑕疵,给商

家利用,造成了商家的可趁之机。

六、建议:

根据本次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并实行分析,要求各乡镇进一步

增强自查自纠,整理完善资料,认真总结,杜绝问题的产生,才能在

以后的工作中更加完善、规范。建议上级部门在以后类似的工作中能

增强基层业务人员的培训和指导,让具体操作人员用最短的时间熟悉

更多的业务,并且制定统一的监管模式,统一的操作流程。以便以后

基层更好更完善的完成相关的业务。坚决杜绝发生挤占、挪用、套取、截留、贪污、私分国家补贴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

按照市纪委的工作要求,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的监督检查工作作为

我县2021年民生项目资金专项监察工作的重点,县纪委、监察局已组

织纪工委、商务局、财政局、各乡镇纪检组等多方力量已于3月开始

实行了专项监察,相关工作正在实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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