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6篇

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6篇

【篇一】

各设区市林业局,省直管县(市)林业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中秋节和国庆节将至。为切实加强节日期间林业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和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广大林业系统干部职工和林区群众度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充分认识林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做好林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自觉、责任自觉和行动自觉,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广泛深入动员,严格监督检查,真正把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每个方面、每个环节、每个岗位,确保林业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二、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各地、各单位要综合考虑林业生产经营情况和节日期间的气候、社会活动特点,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环节,深入排查安全隐患,扎实推进整改治理。要加强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等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重点排查林区道路交通、森林旅游和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隐患,对带有危险性的森林旅游项目,必须制定严密的安全防护和应急救援措施,不能保障安全的,一律停止运营。要加强营林护林和林产品加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排查,强化木材采运、林产品采集、

木材加工、林产化工等方面的安全风险防控。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特点,细化工作措施,全力组织推进,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萌芽状态。

三、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制度。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中秋国庆期间要结合社会综合治理、节假日值班安排,统一安排值班人员。所有值班人员要保持电话畅通,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发生事故或遇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报告。

【篇二】

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镇、**镇,空港投资有限公司:

根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资安办〔**〕80号)文件精神,现就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级各部门和单位、港投公司要充分认识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坚持“属地管理”和“三个必须”(即“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要针对节日安全生产特点,切实加强行业管理和综合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全面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二、强化安全生产检查

各级各部门和单位、港投公司要对照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加强征地拆迁、建筑施工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要提高监督检查密度和覆盖面,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紧盯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安全风险较大、隐患问题较多、易

发生群死群伤的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多层面开展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双预防工作。

三、实施重点领域整治

各级各部门和单位、港投公司要重点强化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力度,切实巩固专项行动成果。建筑施工方面,以防范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事故为重点,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模板支撑、施工机械等实施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危险化学品方面,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废弃物处置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强化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消防方面,加大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力度,强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监管。征地拆迁方面,必须确保安全拆迁,确保在房屋拆迁过程中无安全事故。

四、确保应急值守及信息畅通

管委会各级各部门和单位、港投公司要健全应急指挥和联动处置机制,完善细化各项应急处置预案,确保一旦发生重大紧急情况,迅速启动响应,科学有效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

【篇三】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现将《国务院安委办

应急管理部关于切实做好**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切实抓好安全责任落实。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突出位置。要深入贯彻落实《**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领导干部带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推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落实到位,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扎实落地。

二、切实抓好重大事故防控。10月中旬,第九届中国国际安全生产论坛将在杭州市召开,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将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与保持论坛期间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相结合,提前谋划部署,严格落实事故防控措施。要继续深入实施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以坚决打赢消防火灾攻坚战、道路交通治理攻坚战、危化品治理攻坚战、城乡危旧房治理攻坚战和城市安全发展持久战为重点,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强化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切实整治问题隐患。要高度重视新业态、新领域产生的新问题和新隐患,及时落实监管责任,有效防控较大社会影响事故,坚决防范遏制重大事故。

三、切实抓好应急值守工作。要进一步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协作联动,强化研判、预警等措施,有效避免极端天气可能引发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要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工作,强化应急备勤和物资保障,确保及时有力处置各类突发情况。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认真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工作。节日期间,请各乡镇(街道)于每日16:00之前,将当天辖区安全生产情况报区安委办。

【篇四】

各乡镇、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中秋节、国庆节(以下简称“两节”)将至,为切实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中秋、国庆“两节”间隔时间短、假期时间长,群众出行和公众活动多,安全生产任务艰巨。各乡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对“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周密安排、精心部署,狠抓各项安全措施落实,严密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各乡镇、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结合当前开展的安全生产重点领域专项检查工作,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企业的抽查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强化措施,进一步加强高危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中秋、国庆期间是生产经营、交通运输旺季,也是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易发时段。各乡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把握节日期间群众密集出行等特点,切实加

强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督和管理。

(一)道路交通。一是加大交通安全监管执法力度。交运、交警部门要强化对客运班车、旅游包车的重点管控,集中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和整治非法营运以及车辆超速、超员等行为。二是要对重点路线、危险路段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改,确保“两节”期间道路安全畅通。

(二)人员密集场所。公安、消防等部门要突出商场、超市、KTV、学校、医院、寺庙等人员密集场所,加强消防安全检查,从严整治“三合一”和“多合一”场所,强化对重点部位和消防设施的安全管理;严格各类大型聚集活动审批,落实安全保障措施,严防各类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三)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确保两节期间不发生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加强对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坚决打击、取缔非法销售、运输烟花爆竹行为。

(四)建筑施工。要对“两节”期间正常施工作业的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检查,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施工用电、施工机械及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和各项安全措施。要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与现场管理,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坚决停工整顿。

(五)其它行业领域。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确保“两节”期间安全稳定。

三、强化值守,进一步提高应急能力

各乡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两节”期间的值班值守工作,认真落实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并启动应急响应及时应对,科学有效处置,把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县安委办将对“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

【篇五】

各基层供销社,市属各公司(投资参股企业)、厂、校、中心:

“中秋、国庆、”节将至,为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确保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和企业生产安全,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年“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指示精神,切实抓好各单位内部安全生产工作。节前市总社各分管领导要根据安全生产职责分工,对分管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督查活动。节日期间各单位领导要亲自深入生产一线,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各生产经营部门,要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时刻把安全放在心上。

二、突出重点环节、重点领域安全监管。

要针对节假日期间特点,把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重点加强商场、菜场、宾馆、饭店、加油站、烟花爆竹、门点仓储、危房、电器线路、废旧物资网点以及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企业等部位的安全监管和检查工作,防止发生盗窃、火灾、拥挤踩踏等事故发生。要针对烟花爆竹生产销售逐渐进入旺季、非法违法经营活动抬头的情况,进一步加强监管,坚决打击和取缔非法销售、运

输、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要切实加强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生产领域的安全监管,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要停工停产整顿,经监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和生产。全系统要全面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制定完善和落实应急预案,加强节日期间应急值守工作。

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熟练掌握应急响应程序和应急处置措施,进一步完善信息沟通和应急联动机制,切实提高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水平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节日期间要认真落实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值班和应急工作有序高效运转。

请各单位于9月26日前将“中秋、国庆”期间值班表报市总社办公室(电子邮箱:**)。

【篇六】

各市州、县市区安委会(人民政府),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中央在湘及省属有关企业:

中秋和国庆黄金周即将来临,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让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做好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今年中秋、国庆“两节”叠加,假期时间长,群众出行、旅游和各类节庆活动增多,加之各类生产经营建设活动进入旺季,人流、物流、车流剧增,安全生产压力进一步加大。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深刻认识抓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

“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决落实安全责任。要严格落实地方属地管理责任,周密安排、精心部署,认真制定本地区“双节”期间安全防范措施并狠抓落实,特别是对容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进行全面安全风险分析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防控措施。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亲自抓、上一线,带头深入基层督查检查,推动各项安全责任措施落实落细。要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按照“三个必须要求”要求,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切实抓好所负责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加强隐患排查和治理,强化生产现场管理,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省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组织厅级干部带队的督查组,深入基层一线暗访督查,督促隐患整改,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突出节日特点,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入分析、预判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特点,突出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单位和重点环节,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平安稳定。一是要突出城市安全风险防范。切实加强对城市建设、燃气、商场、游乐和文化娱乐场所以及公交、地铁等城市公共交通的安全管理,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二是要强化道路和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持续深入开展交通运输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加强对“两客一危”、客渡船、危险路段等重点车(船)、重点运输企业、重点路段(水域)等的监督检查,严查严

处“三超一疲劳”、非法载客、驾驶证与准驾车型不符以及违规冒险行车(船)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铁路、民航部门要积极调配运力,合理调整车次、航班、船期,及时疏散客流,确保广大旅客出行安全通畅。三是要加强旅游安全监管。要落实旅行社的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对旅客出行安全教育,提升旅客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要加大对旅游区、景区(点)的安全管理,组织对风险区域、游客运载工具、景区公路及带有危险性的旅游项目(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排查,落实安全管控措施,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要坚决采取封闭、禁用或停止运营等措施。要加强对重点旅游景点天气情况、旅客数量、交通住宿等相关信息的发布工作,做好游客安全警示,加强客流疏导,确保安全有序。四是要加强公众聚集场所安全监管。对节日期间举办的各类公众聚集大型节庆活动,要坚持安全“一票否决”制度,严格依法依规审批把关,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并落实安全保障措施。要全面深入排查治理火灾隐患,严肃查处大型市场、商场和超市、大型娱乐场所、大型仓库、“三合一”“多合一”场所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和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要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五是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工商贸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监管,严密监控重大危险源,认真做好各类设施、管道降温、防雷和维护保养工作。要加强对煤矿、非煤矿山等矿山企业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认真落实矿长下井带班、交接班、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规定,坚决杜绝超深越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要督促煤矿企业严格落实瓦斯治理和矿井冲击地压预测、防火、防尘、防治水等工作措施,全面彻底排查隐

患,切实做到不安全不生产;要加强对停产整顿矿井、已关闭矿井和基建矿井的巡查监管,严防非法违法生产。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民爆、电力、铁路、民航等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各自特点开展专项检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强化值班值守,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建立“两节”期间安全事故的预测预警、信息沟通和事故响应联动机制,加强灾害性天气尤其是局部地区极端天气及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报,及时准确发布各类灾害预警信息,制定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物资。要加强应急值守工作,落实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有关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妥善做好事故善后工作,并加强信息公布和舆情应对,做到反应灵敏、响应快速、组织得力、施救有效,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确保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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