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解:有关朝鲜历史上的统一新罗/南北国时代

求解:有关朝鲜历史上的统一新罗/南北国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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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解:有关朝鲜历史上的统一新罗/南北国时代freudbird

2011-10-1604:06:04

"南北国"论纯系朝鲜人杜撰1784年,李氏朝鲜实学家柳得恭,在所著《渤海考》自序中首次提出“南北国”论,认为渤海国在朝鲜历史上是与新罗国南北对峙的“北国”。尽管此说并无根据,却不仅影响李朝一代学者,而且至今犹为朝鲜和韩国学者所宗奉。现代史学界最早提出新罗、渤海为同族“南北国”论者应该是朝鲜学者朴时亨,1962年其发表了一篇题为《为了渤海史的研究》的文章,除了大段引述柳得恭关于新罗渤海为同族的南北两国的论述外,还进一步提出新罗时代就已经有了“南北朝”的概念,“南朝”“北朝”“二者是行将统一的同族整体的一部分”。这里摘录《渤海考》自序部分内容:高丽不修渤海史,知高丽之不振也。昔者高氏居于北,曰高句丽;扶余居于西,曰百济;朴昔金氏居于东南,曰新罗。是为三国,宜其有三国史,而高丽修之,是矣!及扶余氏亡、高氏亡,金氏有其南,大氏有其北,曰渤海,是谓南北国。宜其有南北国史,而高丽不修之,非矣!夫大氏者何人也?乃高句丽之人也。其所有之地何地也?乃高句丽之地也。著名学者张博泉先生指出,南北朝这一称谓“有其特定的历史条件和特定的含义”,而并“不是见之于史书一称南北,就都构成南北朝”。如汉之与匈奴、唐之与突厥均为南北对立的政权,但并没有被称为南北朝;只有隋以前的南北朝被称为南北朝,辽金

与两宋的对峙被视为后南北朝。而正是这两次南北朝的历史实际,为我们研究南北朝史论“提供了史实的依据”。其中最主要的几点内容为:第一,“南北朝产生和形成的前提,必须原是一个统一的国家内的民族和政权”,“没有这个原来是一个统一国家内的民族和条件,不能构成一个国家内的南朝和北朝”,这是号称为南北朝的两个政权分别赖一生存的最基本的前提。第二,“只有中原南北对峙的两个王朝才能叫南北朝”。必须是“在中原地区形成南北两王朝,即在北方的某一民族兴起,先是统一其内部和周围,形成一个地方政权,这个政权后来进入中原,统一中原的北部地区与南迁的政权形成南北两个王朝在中原的对峙”。第三,这两个对峙中的王朝,事实上都作为原统一王朝的一部分而存在,都是对原统一王朝的继承和发展,并大体上保留原统一王朝的有关制度和特点。第四,南北朝双方中的统治民族虽不相同,但其居民和民族的主体部分却仍然是同一民族即汉人。第五,南北朝是双方间“势力均衡的产物,最后还归于统一”。从历史发展的实际来看,新罗和渤海二者之间的南、北对峙根本不具有如上所述的共同特点。第一,渤海和新罗并不是原来一个统一体之内的民族和政权。渤海国于698年建立于当时我国东北大陆上的靺鞨故地,新罗则是以韩族为主体的主要存在于朝鲜半岛南部的国家。渤海国既不是从新罗国中分离出来的政权,它的建立与新罗国之间毫无关系;况且,作为靺鞨人的国度,它与三韩(马韩、辰韩和、弁韩)后裔所建立的新罗国的民族构成全然不同,故双方间的对峙绝不是原来的统一体分裂为二的结果。第二,渤海和新罗由于不是原来一个统一的国家内的两个民族和政权,当然,也就谈不到对原统一体的继承和

发展以及共行原统一体的有关制度了,而只能是各行其是。渤海和新罗在基本制度和体制方面的差别是十分明显的。第三,渤海和新罗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民族政权。渤海的主体民族是靺鞨,新罗国的主体民族则是韩族。故在两唐书的四夷传中,一个被置于《北狄传》中,一个则被置于《东夷传》中,无疑被作为两个不同民族来对待。第四,渤海和新罗双方间的居民和民族的主体部分完全不同。新罗的民族成分相对单纯一些,韩人既是统治民族,也是主体民族,人数当然最多。渤海的民族成分相对复杂一些,但靺鞨既是统治民族,又是其主体民族,而且其人数至少占总人口的一多半以上。第五,渤海和新罗的敌对是不同民族和国家间的矛盾斗争,双方的战争也不具有统一的味道;这一对峙虽然是“势力均衡的产物”,却完全不存在“归于统一”的任何因素。事实表明,即使在渤海被契丹灭亡多年后,新罗人(高丽李朝)虽然一再向北方“开拓”和发展并夺取了其中不少地方,但也仅仅是“开拓”而已,并不具有“统一”渤海故地的含义。综上所述,渤海和新罗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国家,柳氏强行把二者扯在一起而合称之为朝鲜古代史上的南北国,实在难以让人苟同,说纯系杜撰并不为过。事实上,新罗和高丽从未视渤海为同族之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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