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的力量

宗教的力量
宗教的力量

1宗教的力量

导言:

上溯到原始社会时候,从原始宗教开始诞生那时候开始,宗教就对人类的生活开始有着举足重轻的影响。直至现在科技力量已经得到空前发展的新时代,宗教对人们也是一种不可忽视的力量。

正文:

早在原始社会,碍于科技和生产力的极端落后,人们出于对神秘的大自然的敬畏,发源于世界各地的文明都不约而同地有了信仰,表现为人对想象出来的神灵的崇拜和祭祀,而这个也就是原始的宗教信仰。从那时候开始,宗教就集合了行政,司法,医疗,祭祀甚至是军事的功能,原始部落的生产与生活组织实际上就是宗教组织。

在这几千年历史中,在宗教的影响下,丰富了历史,更加促进了文化的多样性。从东方的佛教到中土大地的伊斯兰教再到西方世界的基督教;从佛教,伊斯兰教等发展成庞大的世界宗教的再到印度教犹太教等有强烈民族特色的民族宗教,再到已经消失在历史长河中的美索不达米亚人或者闪米特人等相对原始的对神灵的敬仰。都可以看到宗教文化对于人类文明那种深远的影响。

而在众多宗教或者宗教文化中,我个人最感兴趣的就是关于犹太人和犹太教的内容。

犹太人,这是一个神奇的民族。他们能在经历了两千多年颠沛流离的生活之后,终于回到了故土,重建了自己的家园——以色列国。

众所周知,犹太人的历史一直都是充满着血与泪,信仰上的区别在欧洲多年来深刻复杂的政治,经济,社会背景下不断被利用,造成犹太人在欧洲国家长期受到歧视、迫害和杀戮。在古代,犹太人的国家以色列王国被亚述人侵占,犹太人被放逐到巴比伦;到了犹太人自治时期,巴比伦帝国又被波斯人政府,犹太人又返回以色列故土。之后,罗马人又征服了犹太人的国家,并且将大部分的犹太人放逐;之后从公元7世纪开始,犹太人先后被阿拉伯人,塞尔柱克人,十字军,马穆鲁克人,奥斯曼帝国的土耳其人,和英国人统治。到了近代,在二战时期,在希特勒这个极端的种族主义者和反犹主义者在煽动下,在欧洲发生了犹太人大屠杀。德国在这种族清洗活动中屠杀了近600万犹太人。犹太人称其为“Shoah”,来自希伯来语,带“浩劫”的意思。

然而,尽管经历了这样两千多年的各种劫难,犹太人以宗教为精神支柱,而犹太教作为他们的民族宗教,也一直起着一个强心剂和纽带的作用。尽管因为战乱而分散到世界各地,犹太人没有放弃自己的宗教信仰,他们在困难时期不忘先祖的教诲,坚守自己的精神阵地,互相搀扶,挣扎着熬过了绝境。

而犹太人的复国运动也很好地体现了这一点。

阿拉伯人反对犹太人在故土上定居,犹太人则坚持要求解除对犹太移民的限制,英国在无法调解的情况下,遂将问题移交给联合国。联合国大会于1947年11月29日表决在约旦河以西地区建立两个国家:一个犹太国和一个阿拉伯国。犹太人接受丁这个分治计划而阿拉伯人则予以拒绝。1948年5月14日英国托管结束,犹太人随即宣布建立以色列国。此后不到24小时,五个阿拉伯国家的军队入侵了这个新国家。这场以色列独立战争断断续续打了一年多,于1949年7月以停火线为基础分别与接壤的阿拉伯国家签定了停战协议。此后的四次中东战争和1991年的海湾战争,再加上永无休止的零星冲突和极端分子的恐怖活动,这个国家始终笼罩在战争的阴云下。

自从《圣经》时代起,中断的战争就没有停止过,儿地图上的以色列,就好像一把匕首,深深地刺进了黎巴嫩的香柏树丛中。尽管时刻受到来自战争的威胁,以色列的经济发展却从来都没有停滞过。犹太人不忘传统,古老的几乎试穿的的希伯来语也在犹太人民的孜孜不倦努力下,奇迹般的复活了。

没有哪个民族能在国家灭亡两千年之后复国,然而犹太人做到了;没有哪种语言能在消亡两千年之后重获新生,但是希伯莱语复兴了;没有哪个西方国家有共产式的集体农庄,可是在以色列,确确实实存在着很多基布兹。神奇的犹太民族和谜一般的以色列国留给我们无尽的思考。

以上的种种,包括犹太人以不到0.3%的世界人口,占据了30%的诺贝尔得奖人数,并且的商业,文学,政治,哲学上都取得了辉煌的成就,都可以看得出犹太民族强大的生命力和让人肃然起敬的坚韧。

从犹太人的例子中,不难看出。宗教作为一种人类社会历史现象,有其自身产生、发展、灭亡的规律,它始终对人类的历史进程和社会生活发挥着不可忽视的影响。

而在中国,在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宗教总体上有了较快发展,宗教的社会影响明显增强,各大宗教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积极作用,但社会上的一些无序现象也反映到宗教领域,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的政治渗透活动加剧,宗教问题与民族问题相互交织引发的社会矛盾比较突出。宗教未来几年内在我国的发展不会出现大起大落的现象,并且会进一步有序化、世俗化,努力向高层次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任务的提出,要求我们正确分析形势,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充分发挥宗教道德中的积极因素,努力达到宗教和顺,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1参考文献:百度百科https://www.360docs.net/doc/d14362070.html,/

《世界5000年》

考试招生网哲学论文

https://www.360docs.net/doc/d14362070.html,/Html/200907/18/20090718225715.htm

西方宗教影响

浅谈宗教对西方国家的影响 学院:护理学院 专业:护理学 学号:2009300026 班级:09级二班 姓名:冯娅婷

浅谈宗教对西方国家的影响 内容摘要:在人类早期一些社会中,宗教承担了对世界的解释、司法审判、道德培养和心理安慰等功能。现代社会中,科学和司法已经从有些宗教分离出来,但是道德培养和心理安慰的功能还继续存在。宗教所构成的信仰体系和社会群组是人类思想文化和社会形态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宗教也是一种意识形态,是上层建筑的一部分。可以说宗教是研究西方世界的重要组成内容之一。宗教对西方世界的影响是多方面的,涵盖了政治、法制、经济等各个领域。 关键字:宗教政治法制经济影响 一、宗教对西方国家政治的影响 宗教与政治的关系很复杂。在历史上,宗教常常被统治阶层用来作为统治人民的精神工具。另一方面,宗教也常常被反抗者用来作为反抗压迫的工具。现代在许多国家,公民都有宗教信仰自由,即有信教的自由,也有不信教的自由,有信这种教的自由,也有信那种教的自由,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中世纪时,西方有许多国家都采取政教合一的制度,国家政权与宗教合而为一,宗教首领就是国家首脑,直接掌握国家政权;设立单一的宗教成为国教,教规就是国法,公民必须信奉和遵守,公民没有信仰其他宗教或不信仰宗教的自由,否则会被认为是“异教徒”而遭到迫害。 宗教与政治虽然核心不同,但本质却是一样的,对人的要求都具有绝对的倾向,宗教要求信徒的绝对服从,而政治则追求和强调统治其国民的至高主权。正是基于这一共同特性,二者在实际生活中才能互相协助,相辅相成。一方面,统治集团要求社会的宗教结构与政治结构相适应,利用宗教来巩固自己的统治,另一方面,宗教的巩固、保持和发展也都离不开政治力量的支持。 宗教参与政治的形式之一便是形而上的宗教理念。即以其教旨吸引民众,以其教法整合民众,使教徒以教义教法为基本原则和最根本的目标参与社会的政治活动。远可追溯到十六世纪,德国教皇利用赦罪来敛财,进而增强国家经济实力,巩固自己的政权。而近则可至现今美国社会中,借由基督教的理念与价值来提供政府的合法性,为美国政府的合法性提供了支持和注解。宗教的合法性论证将经验社会的

宗教与文化的关系

宗教与文化的关系 宗教不仅是一种复杂的社会历史现象, 而且也是一种普通而持久的文化现象。它随着社会和历史的发 展而发展, 其思想体系与社会各种思想相互交织, 成为社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传统的文化模式, 宗教不仅在文化、思想等诸多领域对社会的发展会产生重大影响, 而且对一定历史时期、一个民族文化的 发展也会注入特定的内容。人类宗教的发展与人类文化的发展相互影响、相互包容、相互渗透。在不同的 社会历史条件下, 宗教与文化的关系及其相互间的作用会以不同的形式表现出来。 一、宗教与文化的关系 宗教和文化都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也是历史发展的标志。据考古学发现, 最初人类的宗教是与人类的文化同时形成的。在原始社会和古代神权制社会中, 整个社会的政治机构和文化形式是与 宗教融为一体的。那时, 宗教和文化构成了有机的统一, 人们几乎可以把宗教与文化等同看待。在原始社会, 人类对社会的认识被超自然、超人间的神秘境界和力量所主宰, 因此, 当时的文化实际上是一种“宗 教文化”。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这种“宗教文化”逐渐演化出多种文化形式, 从而导致了宗教与文化的表面分离, 形成“宗教”与“世俗”两大领域。但宗教与文化最原始的联系至今仍然直接或间接地保留下来。宗教与文化的关系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 宗教是一种文化现象, 是人类文化的一种表现形式。从表 面看, 宗教观念往往是通过文化形式来表达的, 如宗教本身有其独特的哲学观点、道德规范、律例守则文 艺形式等, 与社会的其他文化领域形成某种区别。但从整体看, 宗教从本质上讲却是一定人类文化的表现。不同的宗教只是不同文化的表现形式, 反映出不同的文化背景, 体现了迥异的文化传统。宗教在本质上讲 是不同民族精神文化象征性、神话性和寓意性的表达, 它不可能脱离文化的内容。可见, 文化是本质性的, 宗教只是文化的一种表现形式, 宗教依赖于文化, 有其具体的文化前提。由于人类文化的丰富性才决定了 世界宗教的多样性, 同样也是由于文化间的相互交流才形成了各种宗教的接触和融合。因此, 我们应该通 过宗教现象看其文化本质, 而不是相反。第二, 人类宗教的发展是与人类文化的发展交织、连接在一起的。宗教不可能离开人类的文化和历史, 因为宗教本来就是人类思想文化的一种表现形式, 它保留着丰富的人 类思想文化内容。宗教又广泛而深刻地影响着其他形态的文化, 与哲学、道德、法律、科学、文学、艺术、民俗等有着密切的关系, 互相包容, 互相渗透。 宗教之所以会对其他文化形态产生影响和作用, 是由于: 1.宗教和文化的产生存在着相互联系的内 在机制。人与其他动物不同, 人的需要不单纯是生理需要, 而且包括心理需要。现实生活中, 人在追求满 足生存需要、心理需要的过程中, 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 难免会产生种种不如意, 由此导致恐怖情绪、依 赖情绪、崇拜情绪、祈求情绪, 从而形成宗教情绪、宗教心理、宗教意识。这就是宗教与文化的必然联系。 2.宗教结构的包容性决定了宗教对文化渗透、影响的广泛性。宗教包括教主、教义、教徒及教会组织、教规、教法等复杂内容。由宗教各种要素的内在规定性和外向辐射性, 必将情况不同地涉及到哲学、道德、 艺术、文学、语言、法律、教育、科技、民俗等, 进而影响到政治和经济。3.宗教的内容决定了对文化影 响的双重性。宗教不但可以与世俗文化形成互补关系, 而且对文化史的发展同样具有一定影响。 二、宗教文化与世俗文化 宗教作为历史较为久远、分布较为普遍、影响较为深广的人类精神文化现象之一与人类世界是紧密相 联的。人类活动的各个方面, 从哲学思想到文学艺术, 从政治经济到文化教育, 从伦理道德到律例习俗, 从科学理论到音乐美术, 无论是社会的价值取向和道德规范, 还是个人的心理状态和行为模式, 都同宗教 有着起初是浑然一体, 尔后又相互渗透、相互影响的关系。为了便于探讨宗教文化与世俗文化, 我们先剖 析一下宗教的文化结构。 首先, 从作为宗教世界观的有神论来分析。人类处于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矛盾交合点中。社会会给 人类带来幸福, 大自然会为人类提供丰富的生活物资, 与此同时, 大自然也会给人类造成意想不到的灾 难。如生老病死、天灾人祸, 社会还会使人受压抑, 人际关系出现摩擦、冲突。如何调节人与自然、人与 社会的矛盾, 探索完美的人生, 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原始阶段, 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和社会生产关系的狭隘, 人类只能借助于想像力或一种超自然、超现实的思维解释人生、解释世界。这种有神论的观念构成了宗教

美国人的宗教性与世俗性

2009年春季《美国宗教与文化》课程文章 题目:美国人的宗教性与世俗性 内容提要: 美国著名神学家尼布尔说过,美国“是世界上最世俗的国家,也是宗教性最强的国家”。宗教性与世俗性仿佛是两个相当对立的特性。可正是这两种格格不入的特性渗入了美国人的血液中。 关键词:宗教性、世俗性 正文: 美国著名神学家尼布尔说过,美国“是世界上最世俗的国家,也是宗教性最强的国家”。宗教性与世俗性仿佛是两个相当对立的特性。可正是这两种格格不入的特性渗入了美国人的血液中。 一.美国人是虔诚的教徒 美国《读者文摘》杂志1986年曾对1500多个成年人进行调查,结果发现96%的人声称相信上帝,66%的人认为上帝可以看见人间的一切并主宰着他们的命运,他们只能按上帝的意愿行事,他们愿意将自己的生活和命运完全交给上帝,以消除失望、无聊、恐惧和孤独。在1990-1993年间的一项调查中,82%的美国人认为自己是“信仰宗教的人”。①美国《经济学家》杂志指出:“美国人均拥有的宗教活动场所比世界上任何国家都多,而新的宗教场所还在不断地建造。”②美国人花在宗教上的金钱远比花在体育方面的多,1992年,美国人奉献给宗教事业的资金总额为567亿美元,14倍于花费在棒球、橄榄球和篮球这三大联赛上的40亿美元。宗教深深植根于美国社会之中,并对美国社会生活的各方面有着极为广泛的影响。美国的钞票上,赫然印着“我们信仰上帝”。美国的国歌里,有“上帝保佑美国”的歌词。美国总统就职,要手按《圣经》进行宣誓。国会参众两院的每一届会议都是以国会牧师主持的祈祷开始。美国的军队里有牧师、神甫等各种不同宗教的随军神职人员,身穿军官制服,在军中提供宗教服务。美国的大学校园里,活动着大量的学生宗教团体。美国的医院、监狱、机场及其他许多公共与民间机构中也都有专职或兼职的宗教职业人员提供宗教服务。美国85%以上私立中小学校的学生就读于教会学校。哈佛大学、耶鲁大学、普林斯顿大学等许多著名的美国大学最初都是由教会创办的。1976年,美国国会第95界议员共489人,信仰各种宗教的就有484人。这种状况影响美国人衡量一个人特别是精英人物的道德和价值的标准。例如,1987年的一项调查表明,大多数美国人不希望有一个无神论总统。今天,美国有1200多家宗教广播电台播放宗教节目,每12家电视台中就有一家是宗教电视台,在20世纪的最后10年里,美国的宗教节目增加了75%,美国的宗教报刊杂志有5000多种,《新约圣经》在美国的印数超过了1亿册,宗教音乐的音像制品销售量远远超过了爵士乐、古典音乐及其他各种流行音乐。一半以上的美国成年人参加过宗教组织的慈善服务活动或做过志愿者,在纽约、芝加哥、洛杉矾、费城等大城市中提供社区服务的主要力量是宗教团体。大多数美国人的婚礼是在教堂举行的、而他们的丧礼要由牧师、神甫主持。可以说,美国人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和宗教有着密切的关系。美国可以说是宗教色彩最浓的发达国家。 二.美国人在外人眼中的世俗性 这幅关于美国人宗教虔诚的美好图画似乎开始发生了变化。 ①美国《读者文摘》1986年 ②美国《经济学家》1990年

宗教生态

宗教的生态智慧与科学发展观 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上,胡锦涛同志明确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的思想。宗教工作作为党和国家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当然而且必须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并把它落实到宗教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和全部过程。 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十分丰富,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各个领域,简言之,就是要做到五个“统筹”,即“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那么,在宗教工作中究竟如何落实科学发展观呢?我认为,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要深入挖掘宗教中蕴含的深刻的生态智慧,借鉴宗教重视生态保护的实践经验,发挥宗教界在保护生态环境中的积极作用,努力建设生态保护型的社会,从而实现“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这一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目标。 一、深入挖掘宗教思想中蕴含的生态智慧,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提供有益的思想资源 科学发展观要求“统筹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处理好经济建设、人口增长与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要言之,就是要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实现可持续发展。在我国五大宗教的教规教义中,有许多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深刻论述,可以为我们落实科学发展观提供有益的思想资源。 譬如说,佛教的缘起论认为,万事万物都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人和自然之间,是共生共荣、相互依存的关系。佛教的慈悲思想主张“无缘大慈,同体大悲”,力戒杀生。佛教的平等观不仅强调众生平等,而且还强调众生与“无情”――草木花卉,山川大地的平等。充分反映了佛教对自然界万物的敬重、悲切和摄护。尤为重要的是,佛教还认为,生态危机的根源在于心态危机和心灵污染,主张通过净化人心来净化环境,以实现人间净土。 道教是中国土生土长的宗教,它继承和发展了中国传统文化中天人一体、和谐共生的思想。它认为人是自然的一部分,强调“道法自然”。人与万物在道性上是平等的,人应该对万物利而不害,参赞化育。道教主张“仙道贵生”,敬重生命是其教义要旨。道教还要求人们把慈悲之心扩大到自然物上,慈心于物,不伤生灵。所以,当代著名物理学家卡普拉说:“在伟大的诸传统中,据我看,道家提供了最深刻并且最完善的生态智慧。” 伊斯兰教是一个珍爱和平与生命的宗教,它的生态智慧,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认为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一种对象性的关系,人类不能离开自然而存在。二是强调以仁爱之心爱惜生物,合理开发自然。伊斯兰教把合理开发和利用自然当作一项“善功”,把它作为衡量人(大地的代理者)是否认真履行自己代理权的标准。三是主张人类作为大地的代理者,在享有开发和利用自然权利的同时,必须肩负起保护大自然的义务。总之,在对待人与自然的关系上,伊斯兰教坚持中道的立场:既要改造自然,又要顺应自然;既不屈从自然,也不破坏自然;既不禁欲,也不纵欲,而是要通过真主的光辉来净化人类的灵慧之心,实现人类与自然的和谐共处。

坚持唯物论 剖析批判宗教神学和封建迷信的唯心主义本质

坚持唯物论剖析批判宗教神学和封建迷信的唯心主义本质 唯物辩证法包含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以及本质与现象、内容与形式、原因与结果、必然性与偶然性、可能性与现实性等范畴。在部分国家的宣传材料以及中高等教育的哲学课程中对于唯物辩证法有如下的描述:“由于唯物辩证法的规律和范畴,是从自然界和社会生活本身抽象出来的,因而它们既是客观事物本身运动发展的普遍规律,也是认识的普遍规律,既是世界观又是方法论。唯物辩证法不是一种僵死的体系,它随人类的实践运动的发展,不断有新的含义、新的范畴、规律产生出来。” 近代哲学是在经院哲学衰落的背景下产生的。经院哲学试图调和理性与信仰,结果不仅证明不了信仰,也动摇了人们对理性的信任。此后的文艺复兴对经院哲学烦琐的理性推理深恶痛绝,加之对基督教禁欲主义的反动,全面走向了感性的时代,所以这个时期活跃于历史舞台上的主要是文学家、艺术家而不是哲学家。近代哲学从笛卡尔开始,在自然科学飞速发展的鼓舞下,逐渐恢复了对理性的信心,而哲学家思想家们自觉地担负起了鼓吹理性,提倡科学,推进知识,教化大众的历史使命。于是,哲学与科学联手,逐渐以理性取代上帝的权威,展开了广泛深入的启蒙运动。笛卡尔包括前批判时期的康德曾经发出了这样的豪言壮语给我物质和运动,我就能够创造世界。理性与科学被神话的程度,由此可见一斑。 神是指超自然的(即不受自然规律制约),具有人格和意识,而且能影响自然事物的存在。无神论不相信有任何这样的存在。 无神论者往往已接触过各种有神论的观念,经过思考而选择无神论。对于那些未接触过有神论宗教、还未思考过神是否存在,因此自然而然不信仰神的人,我认为不该算是无神论者。对那些只是不相信某种神的存在(比如基督教的上帝),但还相信某种超自然的神灵、鬼怪的人(比如某些佛教徒),也不该算是无神论者。 无神论者有两类:一类是“弱无神论者”,认为没有任何确凿的证据表明神存在,因此不相信神的存在。另一类是“强无神论者”,他们不仅不相信神的存在,而且相信神不存在。 难道不相信神的存在和相信神不存在不是一回事吗? 不是。不相信某个事物是真实的,并不等于相信它是虚假的。“不相信”只是否认证据,而“相信”却是认为有证据。不相信神的存在的人,可能并不完全否认神的存在的可能性,只不过认为到目前为止还没法让人相信这种可能性,或者他们认为人类无法知道神是否存在,那么他们就成了“疑神论者”(旧译“不可知论者”)。 西方哲学史上的无神论:产生于古代希腊的唯物主义哲学。古希腊的启蒙思想家们反对传统宗教,提出了唯物主义世界观和启蒙的无神论。他们把自然界万事万物的生灭还原为物质本原的分合。从自然本身说明自然,用人的理智代替神的意志,在对自然奥秘的解释中排除了奥林匹斯诸神的作用。这种具有启蒙意义的自然哲学启发人们去探索认识自然、理解人生的新路。不少思想家摆脱了对传统宗教的迷信,对神灵的本质、宗教的起源和作用进行理性的探讨。从古代希腊到古代罗马,出现了德谟克

中国法律的宗教性

中国古代法律的宗教性探析 摘要:在法律与宗教的关系备受关注的同时,中国法律是否也具有宗教性成了学界广泛讨论的话题。为此,本文通过宗教的定义和中国古代宗教所表现出的神明崇拜和祖先崇拜的特点,分析了中国古代法律在法权渊源、法律内容和司法程序方面具有的宗教性,旨在说明中国古代法律有宗教性,法律和宗教是相伴而生,相辅相成的。 关键词:神明崇拜自然崇拜宗教性 众所周知,对于诸如法从何而来,其本身具有哪些属性这类的问题是法学研究必不可少的。西方近代一些法学家,如霍贝尔、马克思·韦伯、以及伯尔曼等人认为,当探讨法律的起源以及属性时,我们不能忽视宗教对法律的巨大影响。他们一致认为法律与宗教二者有着密切的联系,特别是在西方,基督教作为西方人信仰的支柱,对于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演化以及实在法的制订、在社会中的实际运行,具有极大的影响。然而,中国古代宗教与法律是否有关系?中国古代的法律是否具有宗教性?学者谈到这个问题时,通常持否定意见。伯尔曼认为,“法律与宗教之间的对立在东方文化中间表现得最为明显。在那里,宗教基本上是神秘的、个人的,而官方的法律组织(也许部分是由于其宗教的这一特点)倾向于过分的形式主义和刻板。”①在其他外国学者的论述中也谈到“在中国,人们关于法律起源的观念与上述其他国家截然不同。有史以来,没有一个中国人认为任何一部成文法源于神的旨意,即使是最完备的成文法也不例外。”②即使是中国自己的一些学者,如近代瞿同祖先生,以及当代张中秋先生也将中国古代的法律定义为伦理化法律,认为宗教性为西方法律的特征。③李步云同样认为“历史上,

宗教对我国的法律并没有影响,我国古代的法律很早就摆脱了法规和教规合为一体的阶段。”④那么,能否得出结论,中国古代的法律是世俗性质的伦理化法律,它不具有宗教的特性呢? 在作出结论前,我先对中国古代法与宗教的关系做一分析。 一、宗教的定义 与“法”一样,人们对于宗教的定义也不完全相同。“宗教”,(Religion)这个词在西方的语源,一是拉丁语religere,意思是敬仰神灵时的“集中”、“重视”和“小心翼翼”。另一是拉丁语的religare,意思是“联结”、“组合”和“固定”,包含着人与神、神与灵魂之间的联结之意。因此,可以推测,在西方拉丁语时代,宗教就是人对神的敬仰和祟拜以及神人之间存在着的某种沟通,它在当时泛指人对超自然神灵的崇拜,而并非只指基督教等一神教。《美国英语遗产词典》认为,宗教是“人们对超人力量的崇拜和信仰的表现”。《布莱克法律词典》认为,宗教涉及人与神的关系,其中“包括尊敬、崇拜、服从和屈从超自然力量的命令和箴言”。⑤据《牛津法律大词典》的解释“宗教的宗旨在于对超自然力的信仰,并由此获得精神上的慰藉。根据宗教理论,自然界和人类社会都要受到超自然力的掌握和控制。宗教包括信仰、教义,以及抚慰、礼拜、宗教仪式等活动”。恩格斯指出“一切宗教都不过是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的反映,在这种反映中,人间的力量采取了超人间的力量的形式”⑥我国古籍亦有类似说法:《礼记·祭义》说:“合鬼与神、教之至也”,意即对鬼神的信仰与崇拜,是教化人民的圣理,而《辞源》(旧版)言:“宗教以神道设教,而设立戒约,使人崇拜信仰者也”。也就是说,任何宗教都是以对超人间力量,即神灵的实在性信仰为基础和出发点的,对神灵的信仰是宗教这一社会现象的本质特征。 二、中国古代宗教的特点

(完整版)宗教与科学的关系

089102班杨春苗 宗教与科学的关系 宗教与科学的关系到底是什么,自两者产生以来,这个问题就处在争论之中,过去是,现在是,将来也必然会是。正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不管是认为二者是对立的,相互阻碍的,还是同处一个母体的,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观点,很难区分孰对孰错。 一、宗教与科学的界定 宗教是一种复杂的文化现象,很难给它下个确切的定义。社会学认为,宗教是人们为信奉某一理念或神灵而形成的礼会组织,该理念或神灵处于至高无上的地位,并使众人无条件服从之。马克思在他的早期著作《(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把宗教定义为,“宗教是人民的鸦片”;“宗教是装饰在锁链上的那些虚幻的花朵”。从宗教的特点来说它不是正确地,如实地反映客观现实,而是对客观现实的虚幻的反映。正如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一书中表述的:“一切宗教都不过是支配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在这种反映中,人间的力量采取了超人间的力量形式。”宗教信仰一种超自然、超人间的神秘境界和力量,它主宰着自然和世俗社会,而这种超自然的力量通过人格化而变成神灵,成为信徒们崇拜的偶像。 科学是系统化了的知识。发现、探索研究事物运动的客观规律就是科学。人类对事物运动的客观规律的探索是无穷无尽的,而科学的探索总是从人们对自己遇到问题,从而想办法解决问题时开始的。恩格斯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1883年)中谈道:“在马克思看来,科学是一种在历史上起推动作用的、革命的力量。”科学是社会意识形态之一。是关于自然界、社会和思维发展规律的知识体系。 从二者的定义来看,宗教追求的是精神境界,科学追求的是事物的本源。宗教和科学的冲突,主要表现在宗教所持有的有神论和科学所主张的无神论之间的巨大差异,前者在社会认知方面会阻碍后者的发展。任何事物的存在和发展都存在两面性,现代科学为人类带来了巨大的物质利益的同时,也为人类带来的严重的环境污染、能源短缺、生态环境恶化等等一系列问题。宗教中除了它的负面影响外,其伦理道德对人类的制约作用从来没有减弱过,并为越来越多的人接受和认可。 二.宗教与科学的关系 说起宗教与科学,人们很自然地想到两幅画面,一是挺立在“宗教裁判所”火焰中的布鲁诺,二是爱因斯坦对宗教价值的肯定。这两幅并不和谐的画面或许反映了宗教与科学之间两种流传最广的关系,这就是“冲突说”与“互补说”。 罗素曾经说过,宗教与科学的冲突是不可避免的,科学最终将战胜宗教。这可能是西方近代无神论者的一般观点。在他们看来,宗教建立在非理性的基础上,是对超自然力量的崇拜和信仰;科学则是人类理性的结晶,是关于世界的客观的知识体系。宗教与科学是天然的死敌。这一思潮传入中国后,对20世纪的中国思想和社会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这集中表现为负面地理解宗教的社会功能,去“宗教化”式地解读中国传统文化,以及在社会体制上压缩宗教的生存空间。“冲突论”在国内外至今还有很大影响。 另一种对宗教与科学关系的重要概括是“互补说”,主要以西方宗教背景的科学家群体为代表。他们认为,宗教与科学分属不同的范畴,是人类生活的两大方面。比如爱因斯坦就说,科学为人类提供知识和理性力量,宗教为人类提供仁爱和精神力量。宗教与科学,一者重在解决人的精神难题,一者侧重于服务物质文明建设,是两股影响人类的最强大力量(怀特海语),相互补充,缺一不可。 三.宗教与科学的本质区别 科学的本质决定它必然摆脱宗教的束缚。科学知识的幼芽萌发于人类早期的社会实践中,古代文明已包含有许多近代科学得以发展的因素和内容。但是,应该说当时的科学知识尚处

宗教、精神性和心理学

Fontana的宗教和精神性心理学思想 Fontana主要认为,宗教和灵魂尽管现在存在很多坏处,但它们也给个别信仰者和一般的社会大众带来过并将继续带来更多的好处而不是坏处。 1 研究宗教与精神性心理学的必要性(也即主流心理学对这个领域的忽视) 2.宗教与精神性心理学的定义 2.1 宗教和精神性 2.2 信仰(faith)和信念(belief) 2.3 上帝 3 研究宗教和精神性心理学的方法 3.1 内省、内在经验 3.2 内在法和外在法 4 宗教信仰和实践 4.1 奖惩和来生的启示 4.2 接近死亡体验(NDE) 4.3 日常生活的暗示 4.4 宗教实践 5精神性的发展 5.1 精神性发展的方法 5.2 精神性与大脑 6 宗教与身心健康

6.1 宗教的消极影响 6.1.1宗教与身体健康的关系 6.1.2宗教与焦虑 6.1.3宗教对自然世界的消极态度6.1.4 宗教与战争和暴力 6.2 宗教的积极影响 6.2.1 宗教与身体健康 6.2.2 神职人员的健康状况 6.2.3 宗教、精神性和心理健康

Fontana的宗教和精神性心理学思想 Fontana主要认为,宗教和灵魂尽管现在存在很多坏处,但它们也给个别信仰者和一般的社会大众带来过并将继续带来更多的好处而不是坏处。 1 研究宗教与精神性心理学的必要性(也即主流心理学对这个领域的忽视) 尽管人类的思想和行为可以挖掘出大量内涵,但宗教心理学并没有引起主流心理学家们的重视。Fontana认为主要有四个理由(加上这门学科的枯燥容易让人产生厌烦)导致对宗教心理学的错误的忽视,尤其是对精神性心理学的忽视: 1.1宗教和精神性似乎是与源自17世纪的科学文明及占统治地位的20世纪的科学思想相对立。 1.2宗教不仅看似与科学对立,它也确实曾阻碍过科学思想的进步。一个极显著的例子就是16、17世纪时天主教会对哥白尼、伽利略等人创建的天文学的仇视。这种仇视不是建立在合理的争论上,而是建立在这种进步是与正统的宗教教义相矛盾的基础之上的。 1.3宗教心理学的复杂性要求宗教心理学家们不仅要有心理学知识,也必须熟悉历史、哲学、神学及创造性艺术等相关领域的知识。在知识专业化加快的今天,很少有人有时间和精力去了解所有的知识。 1.4宗教心理学的研究存在着主要的方法论问题。宗教心理学必须测量的是被称作内在体验的比较棘手的一个领域,很多心理学家们对这一领域抱着很大的怀疑在旁观。

马克思主义宗教观

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 2010级广告学32010062229邓涵秋一、宗教的本质 什么是宗教?宗教的本质是什么?这是各种宗教理论最基本的问题。但是直到马克思与恩格斯根据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来分析宗教,才对宗教的本质有了科学正确的认识。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做了最完整,最准确的表述。恩格斯指出:“一切宗教都不过是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的反映,在这种反映中,人间的力量采取了超人间的力量的形式”。这段论述既概括而又深刻地揭示了宗教的本质,它包含了以下四点内容:一是宗教是幻想的反映。一切宗教信仰和崇拜的对象都是人幻想出来的,客观是不存在的。二是宗教信仰的对象实际上是“支配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这是讲宗教崇拜所反映的内容并不是凭空幻想出来的不可捉摸的东西,而是人们日常生活的外在客观力量(包括自然力量和社会力量)。宗教幻想有其现实基础。三是宗教反映采取的是“超人间力量”的特殊形式,是说支配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反映在人们头脑中,并不直接是以自然力量和社会力量这些“人间力量”所固有的形式表现出来,而是表现为“超人间力量”的形式,因而具有宗教的神圣性。四是人间力量超人间化的原因是外部力量对人们的支配,也就是说只有那些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才有可能在人的头脑中反映为“超人间力量”。由此可以理解,宗教这种社会意识形态的特点,在于它是以超自然的神秘力量(上帝、神、佛、真主等)的形式来扭曲地反映客观世界的,是人们头脑中对客观世界的一种幻想的、歪曲的、颠倒的反映。 1

二、宗教的产生和存在的根源 宗教是一个历史范畴,不是永恒的。人类社会发展到原始社会的一定阶段,才产生了宗教。马克思主义认为,宗教观念的最初产生,是由于原始社会生产力水平极为低下,人们对他们彼此之间及对他们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无法正确解释,而产生神秘感。因此,马克思高度评价了费尔巴哈关于宗教是人的本质的异化观点,“不是上帝创造了人而是人按照自己的形象创造了上帝”。在进入阶级社会以后,除了自然力量以外,社会力量也起了作用。人们既不能解释又不能控制,同样支配着人们的日常生活。在阶级社会里,宗教得以存在和发展的最深刻的社会根源,在于劳动者对于剥削制度所造成的巨大苦难的恐惧和绝望,在于剥削阶级需要利用宗教作为麻醉和控制群众的重要精神手段。列宁在《论工人政党对宗教的态度》中指出“在现代资本主义国家里,这种根源主要是社会根源。劳动群众受到社会的压制,面对时时刻刻给普通劳动人民带来最可怕的灾难、最残酷的折磨的资本主义(比战争、地震等任何非常事件带来的灾难和折磨多一千倍)捉摸不定的力量,他们觉得毫无办法——这就是目前宗教最深刻的根源”。 三、宗教的社会功能 宗教是社会存在的反映,马克思主义对宗教社会功能的分析主要是指阶级社会的宗教,从宗教对社会的发展起什么作用,来考察和揭示了宗教的社会功能: 第一,宗教是颠倒的世界观,剥削阶级利用宗教,宗教为剥削制度辩护。马克思经典作家们认为宗教为现实的阶级对抗社会提供感情上的安慰、道德上的评价和理论上的辩护,用神、佛、上帝的名义从各方面论 2

宗教的力量——从《自由大宪章》看东西方传统社会的差异

宗教的力量 ——从《自由大宪章》看东西方传统社会的差异随着英王约翰不情愿地在兰尼美德草原为一份法案盖上皇室用章,深深影响西方近代民主政治的《自由大宪章》正式宣告生效。尽管《自由大宪章》提出的私有财产不可侵犯、法治不受国王干涉等只是为了维护贵族的利益,但是她所蕴含的自由、法治、个人独立等理念对后世的民主政治确实产生了相当重要的影响。 西方现代社会所推崇的自由、民主、法治等理念也是在封建专制时代萌发的,英国还尤其是欧洲君主集权实力最强大的国家之一。可是为什么是英国、为什么是欧洲,能够在黑暗的中世纪发展出现代社会的价值观?又为何只有在西方,这些价值观才能冲破层层藩篱,结出丰硕的果实? 近代前夜的中国并非完全没有自由、民主、法治的萌芽。黄宗羲提出“为天下之大害者,君而已矣”,顾炎武则主张“以天下之权寄天下之人”,相比同时期西方的启蒙思想,一样闪烁的民主、自由的光辉。可是,随着满清入关,政局日渐稳定,这些思想也逐渐泯灭了,而西方的民主思想却随着社会运动而不断传播、不断进步,最终成为现代民主制度的理论基础。是什么,造成了二者的差别呢? 这也许可以从《自由大宪章》里找到答案,《自由大宪章》所体现出的东西方传统社会的差别,不仅体现在自由、民主、法治这些理念上,还体现在宗教力量的差别上,宗教力量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促成了西方民主政治的顺利发展。而作为西方民主之源的《自由大宪章》,

从其产生的背景到具体的内容,都深受宗教的影响。 《自由大宪章》的起因之一,就是约翰与教皇就坎特伯雷大主教的任命出现争执,于是教廷向英格兰施以绝罚,约翰被迫于1213年向教皇屈服。可见,宗教神权是制衡封建王权的重要力量,这使得西欧君王自始至终就没有像中国古代帝王那样拥有大一统的权力。君主没有绝对的权威,人们就不会像古代中国那样产生绝对的忠君思想,当君主有过失或者触犯了人民的利益时,人们就有勇气向其挑战。 教权与王权博弈的另一个好处是双方都在争取削弱对方,这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人民的自由。比如,为了在与神权的斗争中取得胜利,君主们纷纷与商人阶层结成同盟,从而获取必要的财政支持,并建立了属于本民族的教会;而教士阶层则建立了早期的民主决策机制,制约国王行使权利。比如《自由大宪章》中就规定:“英国教会当享有自由,其权利将不受干扰,其自由将不受侵犯。关于英格兰教会所视为最重要与最必需之自由选举……余等及余等之世代子孙当永以善意遵守。” 相比每个国家只能有一个君主,一个国家往往有许多个主教,由这些主教组成的决策机构,已经具备向现代议会转型的条件,随着教权的衰落,主教们无法垄断这种决策权,于是贵族、商人、平民就逐渐地获得了进入这一决策机构的权力。 教权的存在还在一定程度上促成了分权与制衡这一原则的确立。首先,教权与王权的对立本身就是一种权力的制衡;更重要的是,教权支持许多权力不受国王控制,比如司法独立权,《自由大宪章》中

浅谈科学理性与宗教信仰的关系

浅谈科学理性与宗教信仰的关系 一.引言 爱因斯坦说过,没有宗教的科学是跛子,没有科学的宗教是瞎子。宗教与科学同根同源,都是追求对宇宙和人生的大彻大悟,只不过侧重点不同。宗教是在道德层面上规范人类的行为,科学是在自然层面上指导人们的实践。 宗教和科学是影响人类最大的两种力量。二者关系紧密、复杂,以至于我们可以说人类未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类对宗教和科学二者关系的理解和处理。宗教与科学的相互关系问题是一个具有重大理论和实践价值的问题。然而对于这一问题,人们至今仍缺乏深入系统的研究。人们现在的观点多停留在那种把宗教与科学的关系简单地看成相互矛盾冲突的水平上,而没有看到实际情况要比这复杂得多。事实上,宗教与科学作为人类生活的两个基本方面,它们的关系有着多种多样的表现形式。宗教与科学的矛盾和冲突固然是人们最容易看到和感受到的,但这毕竟只是宗教与科学相互关系的一个方面。宗教与科学既存在相互矛盾和冲突,又存在相互独立和相互促进。而且后一种情况还更普遍。作为人类生活的两个重要方面,与其说它们之间是相互冲突的,不如说它们之间具有更多的统一性。科学与宗教既是相互区别和对立。也是相互依存和补充的。 二.两者间的辩证关系 下面我想从以下四个方面详细的阐述我对科学理性与宗教信仰间辩证关系的理解。 第一、科学理性与宗教信仰具有并存的关系。其一,基督教信仰的现代基础被确立后,宗教信仰真正地由一种外在强制性基督教信仰在现代西方人那里,成为一种与科学理性并存的文化习惯的思想枷锁变成了纯粹个人性的精神自由。自然界成为科学的领地,上帝只关心人们的精神世界,二者并存但不冲突。其二,从认识论的根源上看,宗教和科学都渊源于对世界基本问题的解释。它们产生的共同基础,决定了它们之间的相互联系。人类为了在自然界中求生存、求发展,就必须不断地观察自然、解释自然,以协调人和自然的关系。人类从一开始就特别关心与其自身的利害祸福有关的事物,以确保自身的安全和发展。但原始人类面对自然的威力,既无力抵抗,也无法解释,就产生了神秘感和恐惧感,产生了对超自然力的信仰和崇拜,由此便产生了宗教。其三,宗教提出的“自然法”概念,对科学的发展曾产生过积极的影响。科学理性对在宗教的基础上确立了人们对世界的正确价值观。 第二、科学理性与宗教信仰存在互补的关系。在现代西方社会,科学代表着人的理性,上帝则代表着人的良知,二者终于达到互补的默契,成为西方社会的文化传统。就此而言,基督教信仰对于西方文化而言不只是宗教信仰,而成为一种思想传统,渗透在现代文化生活

宗教的圣洁性及中西宗教的主要区别

宗教的圣洁性及中西宗教的主要区别 一.宗教的圣洁性 《使徒信经》说:“我信圣而公的教会。” “那召你们的既是圣洁,你们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圣洁。因为经上记着说:‘你们要圣洁,因为我是圣洁的。’”(利十一:45,彼前一:15-16) “惟有你们是被拣选的族类,是有君尊的祭司,是圣洁的国度,是属上帝的子民,要叫你们宣扬那召你们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前二:9) 教会的圣洁有分客观性和主观性。上帝把教会从世界分别出来,“要用水借着道把教会洗净,成为圣洁,可以献给自己,作个荣耀的教会,毫无玷污、皱纹等类的病,乃是圣洁没有瑕疵的。”(弗五:26-27)这是客观性的圣洁,是上帝做的。主观性的圣洁是有关道德,我们要做的,就是彼得说的:“你们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圣洁。” 教会固然是一个传讲上帝话语和彼此相爱关怀的地方,但这些都必须在一个圣洁的“平台”上运作,而不是在其他世俗、商业、政治、文化、宗教的“平台”上运作。教会建立的时候,上帝严厉地击打欺哄圣灵的亚拿尼亚和撒非拉(徒五:1 – 11),以杀一儆百的手法警告教会,上帝是圣洁的,教会也应当圣洁,绝不容许罪恶滋生,或包庇罪行。 二. 中西宗教的主要区别 1、天人之际与灵肉分离——两种不同的宗教态度 在对待宗教的态度上,中国文化体现为对现世生活的热爱,具有人本的价值尺度;西方文化则表现出了对一个超越的彼岸世界的向往,在价值上是以神为本的。 中国——非宗教的人生 中国哲学各流派尽管不同程度地承认天命观,但基本上不系统讨论彼岸世界的问题,不系统论证一个人格化的神的存在问题,更没有树立一个主宰世界的人格化的神,也没有此岸世界和彼岸世界的明显对立观念。 中西宗教文化的分道扬镳始于人类由原始信仰走向文明宗教的进程中。中国文化发展到西周,对后世影响最大的一个特点就是神本观念的明显衰落和人本思潮的广泛兴起。到春秋战国时期,当时的知识分子出于对现实政治的忧虑,对超越现世人生的彼岸——来生或者是鬼神世界并不关注,而是倾向于入世和人道的价值取向。与西方哲学沦为神学婢女的状况不同,中国的宗教信仰一直让位于儒家思想。 西方——对超越的向往 与中国文化不同的是,西方文化经历了一个从原始宗教到现代启示宗教的发展过程。西方文化从起源上讲有两个源头:古希腊罗马文明和希伯来文明。古希腊罗马文明为西方文化

中国法律的宗教性

中国法律的宗教性

中国古代法律的宗教性探析 摘要:在法律与宗教的关系备受关注的同时,中国法律是否也具有宗教性成了学界广泛讨论的话题。为此,本文通过宗教的定义和中国古代宗教所表现出的神明崇拜和祖先崇拜的特点,分析了中国古代法律在法权渊源、法律内容和司法程序方面具有的宗教性,旨在说明中国古代法律有宗教性,法律和宗教是相伴而生,相辅相成的。 关键词:神明崇拜自然崇拜宗教性 众所周知,对于诸如法从何而来,其本身具有哪些属性这类的问题是法学研究必不可少的。西方近代一些法学家,如霍贝尔、马克思·韦伯、以及伯尔曼等人认为,当探讨法律的起源以及属性时,我们不能忽视宗教对法律的巨大影响。他们一致认为法律与宗教二者有着密切的联系,特别是在西方,基督教作为西方人信仰的支柱,对于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演化以及实在法的制订、在社会中的实际运行,具有极大的影响。然而,中国古代宗教与法律是否有关系?中国古代的法律是否具有宗教性?学者谈到这个问题时,通常持否定意见。伯尔曼认为,“法律与宗教之间的对立在东方文化中间表现得最为明显。在那里,宗教基本上是神秘的、个人的,而官方的法律组织(也许部分是由于其宗教的这一特点)倾向于过分的形式主义和刻板。”①在其他外国学者的论述中也谈到“在中国,人们关于法律起源的观念与上述其他国家截然不同。有史以来,没有一个中国人认为任何一部成文法源于神的旨意,即使是最完备的成文法也不例外。”②即使是中国自己的一些学者,如近代瞿同祖先生,以及当代张中秋先生也将中国古代的法律定义为伦理化法律,认为宗教性为西方法律的特征。③李步

云同样认为“历史上,宗教对我国的法律并没有影响,我国古代的法律很早就摆脱了法规和教规合为一体的阶段。”④那么,能否得出结论,中国古代的法律是世俗性质的伦理化法律,它不具有宗教的特性呢? 在作出结论前,我先对中国古代法与宗教的关系做一分析。 一、宗教的定义 与“法”一样,人们对于宗教的定义也不完全相同。“宗教”,(Religion)这个词在西方的语源,一是拉丁语religere,意思是敬仰神灵时的“集中”、“重视”和“小心翼翼”。另一是拉丁语的religare,意思是“联结”、“组合”和“固定”,包含着人与神、神与灵魂之间的联结之意。因此,可以推测,在西方拉丁语时代,宗教就是人对神的敬仰和祟拜以及神人之间存在着的某种沟通,它在当时泛指人对超自然神灵的崇拜,而并非只指基督教等一神教。《美国英语遗产词典》认为,宗教是“人们对超人力量的崇拜和信仰的表现”。《布莱克法律词典》认为,宗教涉及人与神的关系,其中“包括尊敬、崇拜、服从和屈从超自然力量的命令和箴言”。⑤据《牛津法律大词典》的解释“宗教的宗旨在于对超自然力的信仰,并由此获得精神上的慰藉。根据宗教理论,自然界和人类社会都要受到超自然力的掌握和控制。宗教包括信仰、教义,以及抚慰、礼拜、宗教仪式等活动”。恩格斯指出“一切宗教都不过是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的反映,在这种反映中,人间的力量采取了超人间的力量的形式”⑥我国古籍亦有类似说法:《礼记·祭义》说:“合鬼与神、教之至也”,意即对鬼神的信仰与崇拜,是教化人民的圣理,而《辞源》(旧版)言:“宗教以神道设教,而设立戒约,使人崇拜信仰者也”。也就是说,任何宗教都是以对超人间力量,即神灵的实在性信仰为基础和出发点的,对神灵的信仰是宗教这一社会现象的本质特征。 二、中国古代宗教的特点

谈谈对宗教的认识

所谓宗教,就是相信现实世界之外存着超自然的神秘力量或实体,该神秘统摄万物而拥有绝对权威、主宰自然进化、决定人世命运,从而使人对该一神秘产生敬畏及崇拜,并从而引申出信仰认知及仪式活动。 宗教的特征可以集中表现为特殊的超自然现象、形而上学,出自于宗教法律的道德要求或生活方式。 看过一本书,叫《天使与魔鬼》,表达了对信仰丧失和科学万能论的担忧。人类的科学水平不断提高,而心灵、道德的发展相对来说却有些滞后,当二者的失衡到了一定程度的时候,其可能出现的后果就难免令人忧心忡忡。

大洋彼岸的美国, 虽然经济高度发达,但社会道德却有很高的水准,整个社会高度文明,美国政府没有社会道德和精神文明的倡导机构,但美国社会的道德文明程度显然不算低,究竟是什么在背后发挥着作用? 原来这和西方宗教文化的影响有很大关系. 宗教在美国人民的精神生活领域占着统治地位。在美国,有95%人信上帝,这是一个上帝的土地,一个让上帝上了钱币(所有硬纸币刻印着“In god we truse”我们相信上帝)的国家,许多美国人认为,只有敬畏上帝的人,才会在世上规矩、诚实、恭敬地做人;不怕上帝的人,则极可能胆大妄为,自我膨胀,为所欲为,并最终陷入罪恶。因此,美国人用上帝的震慑力量来约束自己的行为举止,规范自己的道德操守。 宗教是美国社会最基本的个人精神信仰和社会道德的源泉,它要求人们在日益物质化的社会中,保持个人的精神信仰、虔诚、忠贞和团结。美国人传统价值观中的许多成分,如平等自由、友爱互助、同情弱者、自尊自爱、尊重他人等都导源于宗教信念中所提倡的价值准则和处世哲学。对于各种社会问题,如吸毒、犯罪、同性恋、艾滋病、道德败坏、非婚生育等等他们都希望用重建人们的宗教信仰来解决,用宗教填补那些由科学和理性无法占据的心灵空间. 在谈到宗教信仰对美国人的影响时,有82%的人指出:宗教思想及其提倡的价值观使他们增强了自我意识和自信心。他们的宗教信仰使他们分清了是非,从而在干错事时,内心就会有一种道德标准阻止他们这样干。宗教思想不仅使他们知道尊重自已,同时也使他们懂得应该尊重他人。 人们试图朝各个不同方向逃脱可见的世界而来到不可见的世界,有一种追求精神支柱的深切欲望—对上帝的渴求。 美国虽然坚决奉行私有制,但美国宗教信仰者认为:金钱财富等世俗最重要的东西,其实都是上帝托管于个人而已,并不永远属于自己,因此最后要如数归还于上帝。这种宗教文化理念就是“取之社会,还之社会”。宗教就像他们的精神家园,他们在宗教中获得深刻精神体验,走出教堂后就会有快乐的随时准备帮助他人和回报感觉。 美国《时代周刊》报道,2002年,美国人捐赠的金额为1900亿美元,相当全国生产总值的2.1%,为近30年来的最高纪录在美国,虽然富翁们捐献惊人,但每年天文数字般的捐献中,据有关统计,来自公司企业和其他机构的捐款仅占15%,85%是民众个人捐的.每4个美国公民中就有3个是慈善事业的定期捐助者,每年每个家庭的捐款超过1000美元。如果说富人捐献的动力是部分地来自政府税收政策的导向和压力的话,那么低收入者的捐献热情却是真正自觉行为,而且他们都是选择匿名捐献。美国人不仅损献金钱,还捐献时间,每年捐献200多亿小时, 价值约为2000亿美元左右, 13岁以上人口中的一半每周平均志愿服务4个小时,他们辅导儿童,探访病人,照顾老人

哲学与神学的关系

哲学与神学的关系 哲学与神学的关系谢燕编译在第一章中有关启示的简要的讨论中我们注意到神学家们在到底启示包括什么或启示究竟是怎样发挥作用的这一点上意见不一致。或许这种不确定性丝毫不足为怪;但我们却颇奇怪地发现那些认为知识的来源是理性而不是启示的哲学家有着同样的困难。在讨论哲学与神学的关系之前扼要地回顾一下在西方世界人们是如何看待理性的概念的将会有所裨益。不同的哲学家论证了理性的许多不同的作用的“合法性(”quotlegitimatequot如以下所讨论的。理性的作用 1.形式系统的创立与解释形式的概念图式,诸如演绎逻辑、数学乃是理性的核心,最近哲学家们认识到可能发明出许多不同的逻辑和数学。或许这些系统中的一些比另一些对我们与世界打交道更为有用,物理学、化学、天文学等自然科学在现代获得了显著的成功,这是不争的事实,这种成功很大程度上是伽利略、开普勒、牛顿这些先驱者尝试如何将形式的数学图式应用于自然界的结果。哲学家对将形式的系统应用于自然界何以会如此成功的原因的看法并不一致,因为他们对逻辑与本体论的关系问题,即理性与存在的关系问题还没能找到使他们自己满意答案。具有逻辑上有效的推论的形式结构的演绎推论经常出现在形而上学家、宗教哲学家,甚至是神学家的著作中。逻辑告诉我们,推理的某些形式格式是正确的,而另一些则是不正确的,但仅仅以一种形式上正确的方式进行推理这一事实不能保证我们的结论的正确。只有当推理既有形式上正确的格式又有正确的前提时,我们的结论的真实性才能保证。哲学家与神学家在我们如何能够知道由以推导出结论的逻辑的基本前提是正确的这一问题上意见不一致,神学家认为它们是被启示的,而哲学家则坚持认为即使在这里我们也必须仅仅依赖于理性。 2.偶然联系的揭示与预测理性通过运用观察与那些用以检验经验的假设的成功的程序(包括归纳逻辑)发现了世界的偶然联系的模式,理性把由此得来的这些发现运用于理解事件之间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