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工作规程

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工作规程
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工作规程

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工作规程(试行)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〇一三年一月五日

1 总则

1.0.1为规范建设工程交易秩序,实现阳光交易,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和高效、规范、有序的运行机制,提高服务水平,加强监督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在本省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交易的建设工程。

1.0.3 本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从事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管理时,应执行本规程。

1.0.4从事建设工程项目交易活动管理的工作人员,除执行本规程外,还应执行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 术语和定义

2.0.1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Construction Project Bidding Center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是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建立,为建设工程交易活动提供服务的机构。

2.0.2 招标投标管理机构 Bid Management Institutions

指依法负责监督招标投标活动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2.0.3 招标人 Owner

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0.4 招标代理机构 Bid Agent

指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2.0.5投标人 Bidder

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招标的科研项目允许个人参加投标的,投标的个人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投标人的规定。

2.0.6评标委员会 Bid Evaluation Panel

是招标人依法成立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评审和比较的临时性机构。

2.0.7招标项目 Bidding Project

指招标人完成了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依法进行招标的工程、货物或服务项目。

2.0.8投标保证金 Bid Bond

是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出具的、以一定金额表示的投标责任担保。

2.0.9评标报告 Report of Bid Evaluation

是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后,签署的记载评标过程和结果的书面文件。

2.0.10中标人Bid Winner

指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法确定的合同授予人。

2.0.11 中标通知书 Notice of Bid Winner

是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后向中标人发出的通知其中标的书面凭证。

2.0 12评标专家 Bidding Expert

指各类从事建设工程管理和在工程技术、经济及相关专业方面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聘用的人员。

2.0.13潜在投标人 Potential Bidder

指知悉招标人公布招标项目的有关条件和要求,有可能愿意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0.14项目负责人 Project Manager

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投标项目的管理责任人。

3 工作规程

3.1 交易申请

3.1.1接收、核对招标人(本规程未特别说明处,涵括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交的招标项目资料,资料齐全的,登记项目资料,办理接收手续;资料不全的,不予受理。核对的资料应在下列资料的基础上根据项目的类别不同作出相应调整。本款所述的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

前款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1)投资审批、核准文件或投资备案文件;

2)用地批文;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资金证明文件;

5)设计单位关于图纸和技术资料已满足招标需要的证明;

6)招标公告;

7)招标文件;

8)资格预审文件;

9)招标人的法人及其委托人的证明材料;

10)采用委托招标的,提供委托招标的代理合同。

3.1.2指引招标人登陆交易中心网站填写并提交《交易申请表》(见附表1),核对招标人网上提交的《交易申请表》的内容与纸质的是否一致,不一致的退回招标人修改;核对无误的,签署同意后提交给相关负责人审核。

3.2 招标投标活动日程安排

会同招标人商定招标投标活动的日程安排,日程编排应依据法定的时间制定。其中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自资格预审文件停止发售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

3.3 发布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3.3.1接收招标人提供的经招标管理机构备案的招标、资格预审公告(电子文档),核对公告的电子文档与纸质文档内容的一致性,不一致的退回招标人修改;核对无误的,及时在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3.3.2资格后审且为电子评标的项目在发布公告时应同时发布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及图纸。

3.3.3公开招标的项目公告时间不少于5日,资格后审的项目公告时间不得少于20日。公告时间从交易中心网站公告的时间的下一时整点起计。

3.3.4 指引招标人依法到指定的媒介发布招标公告。

3.3.5 招标、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后,招标人调整招标范围、投标人资格条件

等实质性内容的,按招标、资格预审公告发布的程序发布补充公告,并相应延迟资格预审或评标时间。

3.4接受投标报名、接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3.4.1接受投标报名可与接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同时进行。接受投标报名前应做好以下工作:

1)准备好投标报名的场地设施,指引招标人在确定的时间、场地接受投标申请人报名;

2)大型项目应当事先知会相关场地管理部门,协同招标人共同维持报名秩序;

3)对按规定需要顺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的项目,应根据顺延的时间做好场地的安排。

3.4.2 发现招标人违规接受报名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投标申请人报名的,应立即制止并对其不良行为作书面记录。同时向招标管理机构报告。

3.4.3 会同招标人封存投标报名申请资料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封存的要求从本规程的封标规定。

3.4.4督促招标人将报名情况录入业务管理信息系统,报名截止后核对系统录入的报名情况,检查、接收经招标人签名确认的《投标报名汇总表》(见附表2)。

3.4.5 核对投标报名的投标人数量是否符合法定要求,投标申请人少于法定人数要求的,应指引招标人适当延长报名时间或依法组织重新招标。

3.5 组建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

3.5.1采用专家库专家组建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的项目,敦促招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在交易中心提交《评标专家申请表》(见附表3),并提醒招标人在提交前再次核实《评标专家申请表》内容的准确性。

3.5.2 核对《评标专家申请表》中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是否符合法定的要求,主要核对成员的专业和人数组成,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核对成员构成及专家的确定方式。

3.5.3不得为招标人指定项目所需的评标专业、成员人数及构成。

3.5.4核对网上提交的《评标专家申请表》的内容与纸质的是否一致,不一致的退回招标人修改;核对无误的,签字确认并将《评标专家申请表》提交到抽取专家的相关部门。

3.5.5需要购买专家保险的项目,指引招标人办理专家保险购买手续。做好抽取专家的指引和服务工作。

3.6 抽取通知专家

3.6.1 专家数据库应建立严密的保密措施,后台数据库应采用加密管理,确保专家库的信息不向外泄露。

3.6.2专家抽取应确定每天正常的数据交换次数,以确保专家抽取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3.6.3专家抽取时间为资格审查或评标的前1日,在条件许可和不影响评审工作开展的前提下,也可以在评审工作的当天抽取。

3.6.4核对抽取人员的身份,检查《评标专家申请表》是否经项目经办人签名、招标人

是否已盖公章确认;需购买专家保险的项目检查是否已为专家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3.6.5 用身份验证的方式登录抽取系统,审核《评标专家申请表》有关信息。

3.6.6提醒代理核对回避单位,查看系统显示的回避单位是否有遗留。

3.6.7专家的抽取应采用自动抽取通知系统,工作人员应安排好招标人自助抽取专家的席位,指导招标人使用专家自动抽取通知系统,同时应提醒招标人完成专家抽取通知后,须退出抽取系统后方能离开。如无故中途离开,工作人员应终止该项目的抽取程序。

3.6.8通过电脑随机抽取后采用人工通知方式通知专家的,应使用录音电话通知,要求严格按照抽取先后顺序通知,且不得向专家透露项目的任何信息。

3.6.9同一个工程项目,每批/每组专家只能抽取一次;如重新组织资格审查或评标的,需凭项目监管部门审批同意的函件方能启动重抽专家的程序。

3.6.10每天按规定的时间检查语音自助请假系统,如有专家临时请假或须回避等其他情况不能参加评审工作的,应及时通知招标人补抽专家。

3.7打印和领取专家名单

3.7.1专家集合时间前15分钟内方可打印专家名单,专家名单应密封存放。

3.7.2专家集合时间前5分钟内方可领取专家名单,工作人员领取评标专家名单时要做好签收记录,未经授权不得代领其他项目的专家名单。

3.7.3 专家名单在资格审查或评标结束前不得带离评标区,且不得交由招标人保管。

3.8 外出资审(评标)的专家集合和接送

3.8.1提醒招标人携带录音电话,在评标前安装调试好评标点的录音录像设备;

3.8.2 工作人员在专家集合时间前到达专家集合等候室,要求专家以及参会工作人员的通讯工具集中密封保管,评标结束后方可发还。

3.8.3专家集合时间到达后,工作人员应点名集合专家,专家到齐后将其引领出专家集合等候室,并会同招标人将专家送达评标地点。

3.8.4 评标结束后,要求招标人于下一个工作日将相关录像、录音资料刻盘、密封并加盖封章后送交易中心存档。

3.9资格审查

3.9.1 熟悉资格审查文件的主要内容,包括资格审查的条件、审查程序和审查标准。

3.9.2 准备好资格审查的场地设施,指引招标人在确定的时间和场地进行资格审查。如项目不在交易中心进行资格审查的,应要求招标人提交招标管理机构同意的书面批复意见。

3.9.3 接收招标人提交的经资格审查委员会签字确认、招标人盖章确认、且经招标管理机构备案的资格审查报告。

3.9.4核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数量是否符合法定要求,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应指引招标人依法组织重新招标。

3.9.5敦促招标人及时在交易中心网站录入资格审查结果,并核对网上填报的资料与经招标管理机构备案的资格审查报告是否一致。不一致的退回招标人修改;核对无误的应及时在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公示时间从交易中心网站公示时间的下一时整点起计。资格后审结果公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环节发出。

3.10确定正式投标人

3.10.1采取择优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的,应提醒招标人将择优计分表附于资格预审报告中,核对无误后随资格预审结果公示在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示。

3.10.2采取摇号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的,应做好以下工作:

1)会同招标人商定摇号时间,提醒招标人提前发出摇号公告或书面通知,以书面形式通知的应提醒招标人收取回执;

2)准备好场地与设施,指导招标人使用摇号机;

3)督促招标人做好参会人员登记、按程序摇号,见证摇号过程,重大项目应当提醒招标人通知监督管理部门到场见证摇号过程。发现未按公告要求摇号的,应当暂停摇号工作,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并等候处理结果。

4)摇号结束后,在《摇号选定投标单位认定表》(见附表4)上签字确认。

3.10.3 接收招标人递交的经招标管理机构备案的《正式投标人确定表》(见附表5),并核对招标人在网上填报的正式投标人的信息与《正式投标人确定表》的信息是否一致,不一致的退回招标人修改。

3.11发售招标文件(召开招标会)

3.11.1准备好召开招标会的场地设施,指引招标人在确定的时间和场地发售招标文件(或召开招标会),接收招标文件的发售记录。属于电子评标的项目,做好编制电子招标文件和网上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技术保障和咨询服务。

3.11.2招标人委托中心代收投标保证金的项目,指引招标人按中心的有关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保证金收退时间和方式。

3.12招标答疑

3.12.1准备好召开招标会的场地设施,提醒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接收所有答疑问题,并指引其在确定的时间和场地组织召开招标答疑会,或在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答疑。

3.12.2 敦促招标人将答疑纪要送招标管理机构备案,并提醒招标人将已备案的答疑纪要在投标截止前的7日发放给各投标人;不足7 日的,应提醒招标人相应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并根据顺延的投标截止时间调整场地安排。

3.12.3接收经招标管理机构备案的答疑纪要,并认真阅读、熟悉答疑纪要。

3.13组建评标委员会

组建评标委员会按本《规程》3.5款的有关要求执行。

3.14抽取通知专家

抽取通知专家按本《规程》3.6款的有关要求执行。

3.15 打印和领取专家名单

打印和领取专家名单本《规程》3.7款的有关要求执行。

3.16 外出评标的专家集合与接送

外出评标的专家集合与接送本《规程》3.8款的有关要求执行。

3.17 接收和封存投标文件

3.17.1熟悉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包括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密封要求、开评标程序、评标办法和废标条款。

3.17.2准备接收投标文件的场地和设施,指引招标人在确定的时间和场地接收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并见证收标过程。属于电子评标的项目,做好接收电子投标文件的技术保障和咨询服务。

3.17.3提醒招标人按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接收投标文件,敦促招标人做好签收记录。

3.17.4接收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对逾期送达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予拒收。

3.17.5核对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数量是否符合法定要求,投标人少于3人的,应指引招标人依法重新组织招标,并妥善处理好后续工作。

3.17.6需要封存投标文件的项目,事前应办理封标室使用的有关手续。投标截止后,应会同招标人以及投标人代表将投标文件送达封标室,在封标柜加贴有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招标人和投标人代表共同签字的封条封存。

3.18 开标

3.18.1准备开标所需的场地和设施,指引招标人在确定的时间和场地进行开标。属于电子评标的项目,应指导招标人正确使用电子开标系统进行开标。

3.18.2对集中封存投标文件的项目,应会同招标人和投标人代表领取封存的投标文件。

3.18.3开标前应要求招标人或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同时提醒招标人按

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程序和唱标内容进行开标,并记录开标的内容。

3.18.4如开标时出现有废标情况的,应提醒招标人依据招标文件处理并记录;如开标过程出现异常情况的,应做记录并及时向部门领导和招标管理机构报告。

3.18.5 开标过程应核对开标记录内容;开标结束后应会同招标人、投标人及监督管理部门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3.18.6开标结束后应及时回收《开标记录表》(见附表6)。属电子评标的项目应指引招标人将开标信息上传至电子评标管理系统。

3.19评标

3.19.1提醒招标人依据招标项目规模和技术复杂程度等因素合理确定评标时间;提前了解经办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评标的时间、地点、程序、评标办法以及是否有答辩环节等;准备评标所需的场地和设施。

3.19.2指引招标人及有关人员按评标区的管理规定办理进入评标区的相关手续,提醒进入评标区的人员将通讯工具存放于指定的地方。

3.19.3指引招标人将评标资料运送到评标室,并核对进入评标室的招标人工作人员及有关人员数量与身份。

3.19.4在评标专家集合前5分钟领取名单,到评标室核实评委的到场情况,同时附投标人名单请专家确认是否需回避。如出现专家不能参加评标或须回避的,应及时通知招标人办理补抽专家的手续并作进一步的跟进。

3.19.5评标预备会结束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应引领除评标委员会成员外的其他人员离开评标区,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独立完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应在监控室通过监控设备见证项目的评标过程。如监督人员和招标人需监督和了解评标过程的,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应引领其在监控室观看监控视频。

3.19.6 外出评标的项目,应要求招标人提交招标管理机构同意的书面函件,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应协助招标人做好外出评标的安全保密工作。评标全程要求参会人员的通讯工具集中存管,并使用录音电话。

3.19.7评标前应核对评标使用的招标文件与经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备案的是否一致。如发现二者存在差异时,应对其不良行为作书面记录,同时向部门负责人和招标管理机构报告。

3.19.8评标过程如需要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或按招标文件要求需要投标人答辩的,应配合做好澄清或答辩的相关服务工作。

3.19.9 评标期间如发现评委有违反评标纪律的,应及时予以提醒或制止;情节严重的,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及招标投标管理机构报告,并在评标结束后在系统记录专家的评标表现。

3.19.10评标期间,工作人员可向评标会员会提供必要的法规书籍资料,并应积极协助招标人做好会务和后勤工作,确保评标工作有序进行。

3.19.11 评标工作结束前,工作人员应提醒评标委员会检查评标报告及评审的相关资料是否有误,以便评标委员会及时修正。

3.19.12 评标工作结束后,应做好以下工作:

1)通知招标人接收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资料;

2)检查评标资料的完整性。检查的内容包括评标报告内容、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是否齐全;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

3)资料无误的,接收并妥善保管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评标过程的有关资料,指引有关人员交还进场证,离开评标区,取回存放的通讯工具。

3.19.13 需要重新评标的项目,应提醒招标人报招标管理机构审批,并做好后续的评标准备。

3.19.14 在评标结束后,应敦促招标人及时在网上录入、提交收标、开标、评标信息,并核对网上录入信息的准确性。

3.20 评标结果确认

3.20.1 接收经招标人盖章的中标候选人确认函。

3.20.2 核对招标人是否按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和按排序确定中标人。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3.21 中标候选人公示

3.21.1 接收招标人提交的中标候选人公示的有关资料(含电子文件),核对发布公示的电子文件与经招标人盖章的纸质文件的内容是否一致。不一致的退回招标人修改;核对无误的应及时在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公示。

资格后审的项目,资格审查的结果一同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环节发布。

3.21.2 中标候选人公示时间不少于3日。公示内容主要如下:

1)招标项目名称;

2)中标候选人名称、排名、商务、技术、经济得分;

3)投标报价、项目负责人;

4)投标文件的废标原因;

5)提出异议、投诉的时间、地点及受理人。

3.22 缴费

3.22.1 公示结束且无投诉的项目,指引招标人和中标人按规定到交易中心缴纳相关费用。

3.22.2 招标人或中标人申请减免费用的,应要求其出具有关的审批文件或书面陈述减免理由,报交易中心领导审批后在业务系统注明相关情况。

3.23档案移交

3.23.1 核实中标人是否已缴纳应交款项,按归档要求收集和整理项目招标资料,资料不全的应要求招标人补充,并暂缓办理中标通知书;资料齐全的提交档案室存档,并准备办理中标通知书。

3.24确认中标通知书

3.2

4.1在确认中标通知书前,应核对中标通知书内容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无误、且无投诉的项目应按程序及时提交部门领导审核和中心分管领导审批。中心领导审批同意后,应及时办理中标通知书的确认手续,并做好中标通知书的领取登记。

3.2

4.2 中标通知书应采用相应的防伪标识,且不得对内容进行涂改。中标通知书应包括以下的主要内容:

1)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2)中标人名称;

3)中标内容;

4)中标价款、中标费率等;

5)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管理班子成员;

6)招标人单位印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签字日期;

7)交易中心的中标通知书确认章及盖章日期。

3.25 交易服务过程特别注意事项

3.25.1在整个交易活动服务过程中应慎重、妥善、依法处理发生的异常情况,并作记录;对违法违规现象或本人无法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及招标投标管理机构报告;必要时,应配合有关部门写好见证报告,做好相关的后续工作。

3.25.2 工程交易各个环节产生的数据必须在交易中心的业务系统记录;且要求按照统一的数据规范填写,否则应作相应的说明。

3.25.3使用场地和设施开展招标投标活动前,应事先安排好会场并按规定检查设施是否

完备并填写记录卡;如遇场地设施处于非正常状态时,应立即通知相关的管理部门处理,不得擅自调用其它开、评标室的设施。

3.25.4场地使用完毕后,应填写相关记录卡,切断电源、关门,并在门外挂上“请清理”牌后方可离开。

3.26 监控设备和音像的管理

3.26.1管理人员应每日对硬盘录像机和监控终端设备进行检查,并认真记录监控系统日常检查情况,确保监控系统安全运行。如发现监控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错误,应退出后按照操作说明重新启动,并对情况进行记录,如果错误仍不能解决应及时报修。

3.26.2 离开监控室时应关门上锁,不得擅自让无关人员出入监控室。外来人员参观监控系统应要求其出示中心领导批准的书面意见,未经同意不得让其他人操作使用监控设施。

3.26.3应定期对监控设备及软件系统进行维护和保养,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各类设备及信号的彻底检查,并做好相应记录。如发现问题,应立即查明原因并及时处理。

3.26.4 工程交易活动区域应实行24小时监控全覆盖,且监控声像至少保存6个月。监控声像资料应由专人保管,其他人员不得擅自调阅。如需调阅、复制的,须书面申请并经中心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

3.26.5只有监控系统管理员在交易中心领导批准下才能进行软件的安装、卸载,其它任何人不准随意在监控系统中安装无关软件,不准删除系统中的任一软件,更不准随意改动系统中预先设置的参数。

3.26.6 要爱护监控系统所有设备,应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及主机防护设置的除尘。

附录与建设工程交易有关的部分法律法规目录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00年8月30日

[2]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1年12月20日

[3]GB/T 1.1-2009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

[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工程建设标准编制指南

广州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标准版)【最新版】

广州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标准版)合同编号: 字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广东省建设施工合同(完整版)_1

合同编号:YT-FS-6770-43 广东省建设施工合同(完 整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广东省建设施工合同(完整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 , 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合同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订立本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规模: 结构形式: 工程立项,规划批准文件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天. 拟从年月日开始施工,至 1 年月日竣工完成.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合同总价 (大写) : (小写) : 项目单价:□详见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书(招标工程) ; □详见经确认的工程量清单报价单或施工图预算书(非招标工程) . . ;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合同的文件及其优先解释顺序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 2.2 款赋予的规定一致. 七,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 1 条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承诺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九,发包人承诺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合同

广东省建设工程概算编制办法

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广东省 建设工程概算编制办法 报批稿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出版社 二○一二年十二月

目录 1总则 (1) 2术语 (2) 3基本规则 (4) 4工程费用计算方法及标准 (10) 5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计算方法及标准 (13) 5.1一般规定 (13) 5.2与土地使用权有关的费用 (13) 5.3与整个工程建设有关的费用 (18) 5.4与未来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 (28) 5.5列项规则 (29) 附件 (34) 6三类费用计算方法及标准 (49) 7概算管理及调整 (52) 8文件格式及使用规则 (55) 附录建设工程概算编制文件汇编 (77) 广东省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管理办法 (79) 广东省非农业建设补充耕地管理办法 (83)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 (86)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 (93) 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97) 关于执行建筑工程施工图技术审查中介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99)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100)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103) 关于调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的通知 (116) 关于明确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标准的通知 (117) 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的规定的通知 (119) 关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费用计列的指导意见 (120) 其他参阅文件目录 (122)

1 总则 1.0.1为合理确定建设项目投资额度,规范建设工程项目概算的计价活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1.0.2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的设计概算计价活动;公路、水利、交通等其他专业工程没有相应规定的,可以参照执行。 本办法所称的建设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1.0.3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设工程的设计概算应依据本办法进行。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的设计概算可以依据本法进行。 1.0.4设计概算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科学、合理的原则。 1.0.5本办法是根据国家和省现行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为依据编制的,执行中如遇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文件变更,概算的费用项目及计算方法、标准应以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为依据。 1.0.6设计概算计价活动包括设计概算的计量计价、设计概算文件的编制、设计概算审查、调整调整等。 1.0.7设计概算计价活动除遵守本办法外,尚应遵守国家、省有关设计概算计价的其他规定。

广东省建设施工合同(合同示范文本)

STANDARD CONTRACT SAMPLE (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HT-039358 广东省建设施工合同(合同示

广东省建设施工合同(合同示范文 本)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 , 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合同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订立本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规模: 结构形式: 工程立项,规划批准文件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天. 拟从年月日开始施工,至 1 年月日竣工完成.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合同总价 (大写) : (小写) : 项目单价:□详见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书(招标工程) ; □详见经确认的工程量清单报价单或施工图预算书(非招标工程) . . ;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合同的文件及其优先解释顺序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 2.2 款赋予的规定一致. 七,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 1 条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承诺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九,发包人承诺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限和方法支付工程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2 十,合同生效 订立合同时间: 订立合同地点: 年 月 日

广东省执行交通部《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的补充规定

广东省执行交通部《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的补充规定 为进一步指导我省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的编制,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根据交通部2007年第33号公告公布施行的《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B06-2007)及《公路工程概算定额》(JTG/T B06-01-2007)、《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B06-02-2007)、《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 B06-03-2007),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广东省执行《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含《公路工程概算定额》、《公路工程预算定额》和《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以下统一简称为《2007编制办法》)补充规定如下: 一、关于《2007编制办法》和本补充规定的执行 (一)2008年7月1日之前,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预算”、“清单预算”等概算、预算不再调整。 (二)从2008年7月1日起,我省公路工程新建(包括改、扩建)项目的概算、预算的编制应按《2007编制办法》、本补充规定及省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按《2007编制办法》和本补充规定编制的概算、预算文件时,需与按1996年交通部《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交工发〔1996〕612号,以下简称《1996编制办法》)、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执行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补充规定>(试行)的通知》(粤交基〔1996〕340号)及《关于完善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有关内容的通知》(交公路发〔2005〕230号)编制的概算、预算文件进行对比的项目,应将采用的办法、定额及政策性费用调整情况进行说明和分析。 (三)《广东省公路工程造价文件编制办法(试行)》(粤交基函〔2003〕212号)中规定与《2007编制办法》和本补充规定不一致的,应按《2007编制办法》和本补充规定执行。 (四)本补充规定未明确的其他费用项目及其计算标准,均按《2007编制办法》的规定计列和计算。

广东建设工程造价的计价依据

第五章建设工程造价的计价依据 §5.1 工程定额的概念与分类 一.工程建设定额的概念定额——额度,数量标准 ——指国家颁发的用于规定完成某一建筑产品所需消耗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数量标准。 二.工程建设定额的分类 1.按定额反映的生产要素消耗内容分类:劳动定额、材料消耗定额、机械台班消耗定 额。 2.按定额的不同用途分类:施工定额、预算定额、概算定额、概算指标、投资估算指 标。 3.按定额编制单位和执行范围分类:全国统一定额、地区统一定额、行业定额、企业 定额、补充定额 4.按投资的费用性质分类:建筑工程定额、设备安装工程定额、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 额、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 §5.3 预算定额、概算定额和估算指标 一.预算定额 ——是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和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的总称。是计算和确定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项工程或结构构件的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台班的数量标准。 1.预算定额的作用 1)是编制施工图预算、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 2)是建筑安装工程在工程招投标中确定标底和标价的依据; 3)是建筑单位拨付工程价款、建设资金和编制竣工结算的依据; 4)是施工企业编制施工计划,确定劳动力、材料、机械台班需要量计划和统计完成工程量 的依据; 5)是施工企业实施经济核算制、考核工程成本的参考依据; 6)是对设计方案和施工方案进行技术经济评价的依据; 7)是编制概算定额的基础。 2.编制原则 1)社会平均水平原则。在正常施工条件下,以平均劳动强度、平均技术熟练程度,在平均 的技术装备条件下,完成单位合格产品所需的劳动消耗量就是预算定额的消耗量水平。 2)简明适用原则。 3.预算定额各消耗量指标的确定 1)建筑建工程预算定额计量单位的确定——按照分项工程的形体特征和变化规律来确定 ①凡物体的长、宽、高三个度量都在变化时,应采用“立方米”为计量单位; ②当物体有一固定的不同厚度,而它的长和宽两个度量所决定的面积不固定时,宜采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施工合同版

广东省建设工程 标准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发包人: 承包人: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合同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规模: 结构形式: 工程立项、规划批准文件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拟从年月日开始施工,至年月日竣工完成。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合同总价(大写): (小写):。 项目单价:□详见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书(招标工程); □详见经确认的工程量清单报价单或施工图预算书(非招标工程)。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合同的文件及其优先解释顺序和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款赋予的规定一致。 七、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1条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承诺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九、发包人承诺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限和方法支付工程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十、合同生效

订立合同时间:年月日 订立合同地点: 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施工招标文件完整版

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公 开招标施工招标文件 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

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招标文件范本 (适用于资格后审及电子评标的施工招标项目) GZZB2010-002-2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一○年七月

重要提示 1.参加投标之前,投标人应查询企业IC卡、拟报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以及预存报名费账户中的存款额度,以免出现企业IC卡以及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以及预存报名费账户中的存款额度不足的情况。 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大部分信息直接取自投标人在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请投标人及时维护、更新企业库的信息,确保其有效性。因投标人未及时维护、更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的信息,造成其资格审查通不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电子评标的项目,投标文件一律不接受纸质文件,投标人将被要求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此,投标人应当具备使用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GDCA))发放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的能力。投标人可以到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设立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代办点办理电子签名认证证书。 4.为规范电子评标项目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与填报,请各招、投标人在编制与填报工程量清单时认真阅读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电子资审、评标”栏目的相关内容。

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组成

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组成 五、市政工程 (一)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造价组成(详见造价结构图9) 工程量清单的组成、编制、计价、格式、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工程内容、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等,应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的规定。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其详细的内容和计算方法说明如下: 1. 分部分项工程费:是工程实体的费用。根据工程项目设计要求,依据“广东省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计算清单工程量,其套用的定额可参考《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和各市的补充综合定额或企业自订定额标准。若套用企业自订定额标准,投标报价时,必须附上详尽的分析和说明,便于评标委员会的专家审核评定是否低于企业成本。 计算方法:Σ(清单工程量×综合单价) 综合单价包括以下费用: (1) 分部分项工程主项的一个清单计量单位的人、材、机、管理费、利润; (2) 与该主项一个清单计量单位所组合的各项工程的人、材、机、管理费、利润; (3) 在不同条件下施工需增计的人、材、机、管理费、利润; (4) 人工、材料、机械动态价格调整与相应的管理费、利润调整。 2. 措施项目费:是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等方面所需的非工程实体项目费。结算需要调整的,必须在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明确。 投标报价时,措施项目费(除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外)由编制人自行计算。编制人没有计算或少计算费用,视为此费用已包括在其他费用内,额外的费用除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外,不予支付。 措施项目费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参照下表列项:

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概算定额(2014)说明及计算规则

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概算定额 章 节 说 明 及 计 算 规 则 (2014版) 《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概算定额(2014)》

目录 A.1 土石方工程 (3) A.2 桩基础工程 (6) A.3 ±0.000以下结构工程 (9) A.4 ±0.000以上结构工程 (10) A.5 砌筑工程 (16) A.6 砌筑工程 (18) A.7 幕墙工程 (19) A.8 室内装饰工程 (20) A.9 脚手架工程 (23) A.10 垂直运输工程 (25)

总说明 一、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项目投资,提高投资效益,满足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的编制与审查需要,组织编制了《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概算定额》(以下简称本概算定额)。 二、本概算定额是在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1-95)及《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建设工程实际情况,根据现行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 三、本概算定额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四、本概算定额是编制和审查建筑工程设计概算的依据,是控制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图预算的依据,是对设计方案进行技术经济分析、优化设计的依据,是编制概算指标的基础。 五、本概算定额是完成单位工程量施工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消耗量的标准。 六、本概算定额以结构部位划分,按章、节、项目、子目排列,各章均有章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由工作内容和定额表格组成,有的加上必要的附注。工作内容简单扼要说明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的工序虽未具体说明,但均已考虑在内。 七、本概算定额采用 2010 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工料机库。其中,人工工资单价 51 元/工日按 2009 年第二季度四类地区工资水平取定,材料价格按2009 年第二季度全省综合水平确定,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按 2009 年第二季度全省综合水平确定。 八、本概算定额管理费的有关说明: 1、管理费是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物价水平等因素测定的,已经综和考虑了不同城市差异,执行过程中不因企业、地区和工程而调整。 2、管理费内容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劳动保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财产保险费、财务费、工

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GB

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招 标文件G B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GB-LBS98YT-BS8CB-BSUT-BST108】

附件二: 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项目 招标文件范本 (适用于非资格后审及电子评标的施工招标项目)GZZB200612-015-1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

二○○九年六月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范本

[工程名称] 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招标公告 根据 [立项批文]、[用地批文]、[规划批文] 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 [招标单位] 现对 [工程名称] 工程施工进行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 二、招标单位: 联系人:联系电话: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1: 联系人: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机构: 投诉电话: 三、建设地点: 四、项目概况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预计发包价: 注:2个或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时,对项目负责人的数量要求。 六、资金来源: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2: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年月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年月日 报名时间:上午:———- ,下午:——-- 。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3: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①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注:只限单独进行招标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项目选择此项) 4、①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4(注:施工总承包招标选择此项,应选择符合招标内容的一种施工总承包资质;联合体的,以资质等级低的一方为等级标准); ②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级或以上级别专业承包资质5(注:专业承包招标选择此项)6。 5、①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专业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注:大、中型项目选择此项); ②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或具备原项目经理资质,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注:小型项目选择此项); ③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要求为相关专业或专业级或以上级

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表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粤价函[2011]724号文) 粤价函[2011]742号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关于申请批准修订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函》(粤建计函〔2010〕375号)悉。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行业健康发展,现就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具体收费项目和标准见附件,附件所规定的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具体由委托双方在规定标准范围内协商确定。 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应当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和委托人付费的原则,严禁任何单位和部门强行为委托方指定咨询单位,强制服务、强行收费。 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咨询服务单位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事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以上规定自2011年9月1日起执行,试行两年,请在届满期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重新核定。此前与本规定不相符的,一律以本规定为准。 附件: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表 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表 说明:1.以上收费标准为最高收费标准,委托双方可在最高收费标准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2.造价咨询费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3.工程主材无论是否计入工程造价,均应计入取费,合同包干价加签证项目,包干价部分应计入取费基数。 4.工程预算的编制或审核、工程结算的编制或审核的收费标准不包括钢筋及预埋件计算,凡要求钢筋及预埋件计算的按相应的收费标准另行收费。

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公开招标文件范本

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 招标文件范本 (适用于资格后审及电子评标的施工招标项目) GZZB2010-002-2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二○一○年七月

重要提示 1.参加投标之前,投标人应查询企业IC卡、拟报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以及预存报名费账户中的存款额度,以免出现企业IC 卡以及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以及预存报名费账户中的存款额度不足的情况。 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大部分信息直接取自投标人在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请投标人及时维护、更新企业库的信息,确保其有效性。因投标人未及时维护、更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的信息,造成其资格审查通只是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电子评标的项目,投标文件一律不同意纸质文件,投标人将

被要求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此,投标人应当具备使用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GDCA))发放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的能力。投标人能够到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设立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代办点办理电子签名认证证书。 4.为规范电子评标项目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与填报,请各招、投标人在编制与填报工程量清单时认真阅读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电子资审、评标”栏目的相关内容。 5. 实施资格后审的招标项目,在中标公示期间,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单位内设置的查询点,同意投标单位关于资格审查和废标及相关情况的查询。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查询联系人,应保持其通讯方式的有效性和畅通性。投诉时须提交相关的查询资料。 6. 招标代理单位同意投标资审情况查询的主持人及经办人应熟悉了解、清晰相应招标项目的相关情况,包括报名投标单位资审合格或不合格的具体缘故及合法依据。

关于发布广州市建设工程2008-2011年参考造价的通知

关于发布广州市建设工程2011年参考造价的通知 穗建造价[2012]5号 各有关单位: 为便于社会各界了解我市的工程造价水平,我站现发布广州市建设工程2011年参考造价,该造价为包括建筑、装饰和安装的建安工程完税造价,不包括设备工具购置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用、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建设期贷款利息和铺底流动资金等。参考造价大致反映2011年我市各类在建工程的平均造价水平,仅供参考使用。 广州市建设工程2011年参考造价 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二O一二年一月十二日关于发布广州市建设工程2010年参考造价的通知 2011-1-13 15:56:00 来源:本站 穗建造价[2011]4号 各有关单位: 为便于社会各界了解我市的工程造价水平,我站现发布广州市建设工程2010年参考造价,该造价为包括建筑、安装、装饰工程(普通标准)的建安工程完税造价,不包括设备工具购置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用、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建设期贷款利息和铺底流动资金等。参考造价大致反映2010年我市各类在建工程的平均造价水平,仅供参考使用。

广州市建设工程2010年参考造价 https://www.360docs.net/doc/d18601670.html,/zaojia/ 关于发布广州市建设工程2009年参考造价的通知 穗建造价[2010]4号 各有关单位: 为便于社会各界了解我市的工程造价水平,我站现发布广州市建设工程2009年参考造价,该造价为包括建筑、安装、装饰工程(普通标准)的建安工程完税造价,不包括设备工具购置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用、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建设期贷款利息和铺底流动资金等。参考造价大致反映2009年我市各类在建工程的平均造价水平,仅供参考使用。 广州市建设工程2009年参考造价

广东省执行交通部《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的补充规定

广东省执行交通部《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 编制办法》的补充规定 为进一步指导我省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根据交通部2007年第33号公告公布施行《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B06-2007)及《公路工程概算定额》(JTG/ T B06-01-2007)、《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B06-02-2007)、《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 B06-03-2007),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广东省执行《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含《公路工程概算定额》、《公路工程预算定额》和《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以下统一简称为《2007编制办法》)补充规定如下: 一、关于《2007编制办法》和本补充规定执行 (一)2008年7月1日之前,已批准“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预算”、“清单预算”等概算、预算不再调整。 (二)从2008年7月1日起,我省公路工程新建(包括改、扩建)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应按《2007编制办法》、本补充规定及省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按《2007编制办法》和本补充规定编制概算、预算文件时,需与按19 96年交通部《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交工发〔1996〕612号,以下简称《1996编制办法》)、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执行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补充规定>(试行)通知》(粤交基〔1996〕340号)及《关于完善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有关内容通知》(交公路发〔2005〕230号)编制概算、预算文件进行对比项目,应将采用办法、定额及政策性费用调整情况进行说明和分析。 (三)《广东省公路工程造价文件编制办法(试行)》(粤交基函〔2003〕212号)中规定与《2007编制办法》和本补充规定不一致,应按《2007编制办法》和本补充规定执行。 (四)本补充规定未明确其他费用项目及其计算标准,均按《2007编制办法》规定计列和计算。 二、关于广东省公路工程人工工日、费率及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新)

工程编号: 合同编号:JSL080630 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汕头市金砂东路(金环路—衡山路)改造工程 工程地点:汕头市金砂东路(金环路—衡山路)路段 发包人:汕头市城市管理局 承包人:广东长泰建设有限公司 签定日期: 广东省建设厅制

目录 第一部分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 (1) 二、工程承包范围 (1) 三、合同工期 (1) 四、质量标准 (1) 五、交通组织 (2) 六、质量标准 (2) 七、合同价款 (2) 八、组成合同的文件 (2) 九、词语含义 (2) 十、承包人承诺 (2) 十一、发包人承诺 (3) 十二、合同生效 (3)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4)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1.定义 (5) 2.合同文件及解释 (5) 3.语言及适用的法律、标准与规范 (5) 4.通讯联络 (5) 5.工程分包 (6) 14.发包人 (6) 15.承包人 (7) 17.发包人代表 (8) 18.监理工程师 (8) 19.造价工程师 (8) 20.承包人代表 (8) 23.工程担保 (9) 26.不可抗力 (9) 27.保险 (10) 28.进度计划和报告 (10) 31.工期及工期延误 (10) 36.质量目标 (10) 41.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10)

45.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0) 47.工程试车 (10) 48.竣工资料 (10) 49.竣工验收 (11) 50.质量保修 (11) 54.预留金 (11) 56.提前竣工奖与误期赔偿费 (12) 57.合同价款约定与调整事宜 (12) 60.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 (13) 61.物价和后继法律法规引起的调整 (13) 62.支付事项 (13) 63.预付款 (13) 64.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15) 65.进度款 (15) 67.竣工结算与结算款 (15) 68.质量保证金 (16) 69.合同争议 (16) 76.合同份数 (16)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一: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18) 附件二:廉政合同 (21)

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4417 (合同范本系列) 甲方:XXXXXX 乙方:XXXXXX 签订日期:XXXXXX 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标准版本

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标 准版本 操作指导:该合同文件为经过平等协商和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条款,并由双方共同恪守。,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 根据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 (三)工成内容:______层栋,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其它_______。 (四)承包范围:按甲方提供的工程施工图纸规

定内容:___________。 (五)乙方分包工程:由乙方分包的工程必须另签合同。 (六)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 第二条工程造价(预算或概算)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万元,其中土建____________万元,安装____________万元。 工程造价在乙方编出工程预算书送达甲方三十天内审复,逾期视作同意,并按审定的预算造价为调整合同造价。 第三条工期 (一)按定标规定工期为______天(日历天),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验收止。实际开工期以甲方办妥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建设批文,办妥城监标牌,送达乙方之日起天内起

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工程编号: 合同编号: 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范本 2006年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发包人: 承包人: 广东省建设厅制

目录 第一部分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 (1) 二、工程承包范围 (1) 三、合同工期 (1) 四、质量标准 (2) 五、合同价款 (2)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2) 七、词语含义 (2)

八、承包人承诺 (2) 九、发包人承诺 (2) 十、合同生效 (3)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一、总则 1.定义 (5) 2.合同文件及解释 (8) 3.语言及适用的法律、标准与规范 (9) 4.通讯联络 (9) 5.工程分包……………………………………………………………………………

6.现场考察 (11) 7.投标文件的完备性 (11) 8.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12) 9.事故处理 (13) 10.专利权 (13) 11.联合的责任 (13) 12.保障 (14) 13.财产……………………………………………………………………………

二、合同主体 14.发包人 (15) 15.承包人 (16) 16.现场管理人员任命和更换..........................................................................................18 17.发包人代表 (19) 18.监理工程师 (19) 19.造价工程师 (21) 20.承包人代表 (22) 21.指定分包

人 (23) 22.承包人劳务 (24) 三、担保、保险与风险 23.工程担保 (25) 24.发包人风险 (26) 25.承包人风险 (27) 26.不可抗力 (27) 27.保险 (28) 四、工期 28.进度计划和报告……………………………………………………………………………

2014广州市道路建设工程造价指标分析

2014广州市道路建设工程造价指标分析 文档简介:路段工程主要包括道路相应范围的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 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及绿化工程等。含土石方工程、路基处理工程、 交通绿化排水等专业工程指标。 文档标签:造价分析,道路工程,指标案例 文档来源:百度文库公众号---造价指标

目录 1造价指标案例一:番禺区某路段工程 (3) 1.1工程概况 (3) 1.2工程特征 (3) 1.3指标分析汇总表 (4) 2造价指标案例二:广州某路段工程 (5) 2.1工程概况 (5) 2.2工程特征 (5) 2.3指标分析汇总表 (6)

1造价指标案例一:番禺区某路段工程 1.1工程概况 序号项目名称 内容 1工程名称番禺区某路段工程2工程地点广东省-广州市3工程分类城市道路 4单位价值5建筑内容包括道路相应范围的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及绿化工程等。6 价格取定期 2014年第二季度 1.2工程特征 序号特征项特征值1道路长度(m)14202标准路宽(m)603路面结构沥青砼4道路面积(m2)777205人行道面积(m2)227206车行道面积(m2)550007是否含路基处理 是8每平方米工程造价(元/m2)1443.779人行道每平方米工程造价(元/m2)15010车行道每平方米工程造价(元/m2)40011是否含雨水管工程是12是否含污水管工程是13是否含桥梁(箱涵)工程是14是否含照明工程是15是否含附属构筑物是16是否含交通安全设施是17 是否含绿化工程 是

1.3指标分析汇总表 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 技术经济指标 单位数量单位价值 占总投资百 分比% 一第一部分:工程费用64.89% 1道路工程43.16% 1.1路基工程27.23% 1.1.1土石方工程(吹填砂)m32963696010.28% 1.1.2路基防护(边坡植草)m27000300.12% 1.1.3路基排水(浆砌片石)m314004280.35% 1.1.4软基处理(水泥搅拌桩)m4750706016.48% 1.2路面工程15.92% 1.2.1车行道(沥青混凝土)m25500040012.72% 1.2.2人行道及非机动车道m222720150 1.97% 1.2.3道路侧石m94651500.82% 1.2.4压条及平石m12620560.41% 2桥梁涵洞工程 5.76% 2.11-25m钢筋砼小箱梁桥m215255000 4.41% 2.2¢1500钢筋砼圆管涵m7803000 1.35% 3排水工程km 1.42110000009.03% 4照明工程km 1.4212000000.99% 5交通工程km 1.426000000.49% 6绿化工程m255522170 5.46%

广州市建设工程档案编制指南

广州市建设工程档案编 制指南 (试行) 广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二00四年八月

广州市建设工程文件的整理及档案移交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广州市建设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统一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标准,保证建设工程档案完整、准确、及时地归档和移交,实现工程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79号令)、《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建设部90号令)、《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和《城市建设档案著录规范》(GB/T50323-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和关于统一适用《广东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统一用表》的通知(粤建管字[2003]120号),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所有工程,是指本城市规划区内的公用设施、交通运输工程、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名胜古迹、园林绿化、环境保护、人防、军事工程、水利、防灾及地下管线等建设工程。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与本城市规划区内的各项新建、改建、扩建、续建和重要部位维修的建筑工程 第二章建设工程文件的整理 第四条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范围 (一)对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 (二)广州市建筑工程文件的具体归档范围应符合本规定附录A 第五条建设工程文件师归档的质量要求 (一)归档的工程文件应为原件。 (二)工程文件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三)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四)工程文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如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 (五)工程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六)工程文件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宜为A4(297mm×210mm),图纸应采用国家标准图幅。 (七)工程文件的纸张应采用能够长期保存的韧性大、耐久性强的纸张。图纸一般采用蓝晒图,竣工图应是新蓝图。计算机出图必须清晰,不得使用

广东省建设工程概算办法

广东省建设工程概算编制办法 (征求意见稿)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一二年九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概算编制方法 (2) 第三章工程费用概算标准及计算方法 (6) 第四章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概算标准及计算方法 (10) 第五章第三类费用概算标准及计算方法 (33) 第六章概算编制程序 (37) 附录广东省建设工程概算编制文件汇编(略)

第一章总则 1.0.1为发挥工程造价的引导约束作用,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项目投资,规范建设项目概算的编制和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制定《广东省建设工程概算编制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1.0.2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是编制和审批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投资和概算的依据,也可以作为非国有投资的建设项目设计概算的编制依据。 1.0.3本《办法》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列出了建设项目经常发生的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和专项费用等费用项目,在编制建设项目概算时,应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按相关文件规定标准计取。 1.0.4本《办法》是根据国家和地方现行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为依据编制的,执行中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和文件变更,则在编制概算时,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和专项费用等应以国家和地方主管部门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为依据计算。 1.0.5本《办法》包括的内容总则、概算文件编制方法、一类费用概算标准及计算方法、二类费用概算标准及计算方法、三类费用概算标准及计算方法,概算文件的编制程序,附录等。 1.0.6建设项目概算编制和审批包括的活动概算文件的编制与复核、概算文件的审查、概算的调整等。 1.0.7本《办法》与《广东省建设工程概算定额》配套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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