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职业学院对外技术创收活动管理办法

某职业学院对外技术创收活动管理办法
某职业学院对外技术创收活动管理办法

****职业学院对外技术创收活动管理办法

一、基本原则

1.为了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对外进行技术创收的积极性,使学院投资购置的实训中心设备得到充分利用,加快我院资源创收的步伐,同时也加快科研成果的转化,保护学院、系部、教师的合法权益,促进我院对外技术创收活动健康发展,特制订本办法。

2.我院的创收活动所用设备必须在保证教学实验、实训和科研工作完成的前提下使用。

3.学院下属的专业系所从事的对外技术创收活动,均需到科技与产业处办理申请登记手续。

4.我院创收人员必须依法经营,财务接受院财务处的管理。

5.各系部在进行对外技术创收活动中,要切实保护好所用设备,确保设备状况完好,校产处代表学院定期检查。

6.本办法适用于利用学院人力、物力、成果、信息等资源所从事的考工、教学培训、产品生产、技术转让等各项对外技术创收活动项目。

7.院技术创收项目中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以横向课题的形式对外开展业务;产品加工应依托公司和工程研发中心(有独立法人)的名义对外开展业务。

二、对外技术创收活动的管理体制

对外进行技术创收服务是学院进入市场经济的主要渠道之一。开展对外技术创收活动存在一定的经济风险和法律责任,为此学院各主管部门、承接项目的专业系和个人必须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对委托单位负责,对学院负责,保证学院的利益和声誉不受损害。学院对外技术创收活动,由科技与产业处归口统一管理,各系对技术创收活动须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责,创收活动的责、权、利明确如下。

1.科技与产业处职责

(1)负责全院对外技术创收活动项目的登记、建档等项工作。

(2)我院创收签订的合同及协议书等,均归口科技与产业处管理。

(3)对全院创收合同和创收活动有监督、检查、服务的职能。

(4)审查学院与创收单位签定的创收协议书。

2.专业系职责

系主任是该项产学研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1)与学院签定《创收生产经营协议书》。

(2)负责落实项目负责人,并与项目负责人签定生产经营协议。

(3)负责对创收生产线的工作状况进行定期检查、督促,并负责明确设备损坏的责任。

(4)负责本部门对外技术服务工作的项目审查。

(5)负责项目合同的谈判及签约。

(6)负责人员的组织、场地及仪器设备的调度安排。

(7)负责项目实施过程的检查、督促。

(8)具有对外技术创收服务经费使用的监督职责。

3.项目负责人职责

项目负责人与所在系须签定协议,明确创收活动的责、权、利。协议生效后,实行项目负责人责任制。

(1)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组人员的选聘、分工;负责项目经费的使用与管理;负责拟订项目实施计划,安排项目进度。对项目的按期完成及其质量负全责。

(2)负责项目合同的谈判及签约。

(3)为保证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创收项目,项目组所有成员都应高度重视项目合同的严肃性,对项目经费要精打细算,量入为出。

(4)项目负责人在所在系的组织和管理下,及时办理立项、年终资料上报科技与产业处等有关工作。工作进度完成情况接受所在系部的检查监督。

(5)创收需引进的设备、原材料须到校产处办理登记手续。

(6)由于创收生产经营活动所引发的各类安全事故和设备损坏事故,相关经济及法律责任由事故责任人及所在公司承担。

(7)对不严格履行合同及因此引起委托单位索赔及补偿的情况,由责任人及所在公司承担相关经济及法律责任。

三、对外技术创收活动的经费管理

1.考工或教学培训

(1)考工或教学培训对象为我院学生的创收活动毛收入按学院、系15%:85%的比例分割,学院分割的15%作为学院管理费,学院实收水、电费。

(2)考工或教学培训对象非我院学生的创收活动的毛收入按学院、系10%:90%的比例分割,学院分割的10%作为学院管理费,学院实收水、电费。

2.产品加工

创收生产经营期间各系必须保证系里所有教学设备运行正常。

(1)学院所收管理费用等

为扶持我院的产学研活动,从(2005.1.1~2007.12.30)学院创收活动不收设备折旧费。开展创收活动的第一年(2005.1.1~2005.12.30)学院免收管理费,实收水、电费。在第一年工作的基础上,第二年(2006.1.1~2006.12.30)学院征收创收毛收入的2%作为管理费,实收水、电费。第三年(2007.1.1~2007.12.30)学院征收创收毛收入的4%作为管理费,实收水、电费。创收活动应交水、电费为实训中心所用水、电费总量除去教学、科研活动所用水电费。教学、科研活动所用实训中心设备时间由系部申报,最后由教务处和科产处核定。

(2)专业系所收管理费不超过学院当年所收管理费的60%。

(3)依托多维尔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对外创收业务,由此发生的费用由该项目组承担。

3.横向应用研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作为横向课题其经费管理按《****职业学院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试行办法》执行。

4.技术转让

职务技术成果是指执行本人所在单位的任务而完成的发明创造;完成的发明创造属于本人所在单位的业务范围,并且与发明人或设计人现在或过去的职责有关的发明创造或主要以本人所在单位的诀窍、知识、资金、设备、器材等完成的发明创造。

职务技术成果均归学院所有,其转让权归学院,学院将把转让费的50%奖励成果发明人;非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完成该项技术成果的个人。

四、办法有效期限为三年(2005.1.1~2007.12.30)。

五、办法由科技与产业处负责解释。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完整版)创收管理办法

物业公司员工创收管理办法 一、总则 1、目的 为了鼓励对公司创收做出贡献的员工,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增加员工及公司收入,特制定本办法。 2、定义 创收奖励是指针对于员工创造非计划内项目收益的一种激励,按照项目利润总额的比例给予员工进行的奖励。创收管理是指公司为规范整个创收活动过程而进行的一系列监督管理工作。 3、奖励范围 1)个人拓展提出项目计划(或者提供了有利线索),经公司采纳者; 2)个人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直接参与并促成的创收; 3)为公司提出能有效节约水、电等节能措施从而降低公司成本者,一经公司采纳,对员工个人给予500元奖励; 4)凡发现偷用我司水、电现象者,一经公司确认,对员工个人给予300元奖励; 5)以上1)、2)种情况必须事先通过公司申请批准。 4、奖励的原则 实行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同时对各项奖励实施事前核实,事后监督。提倡在不违反公司规定、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积极、 有组织地全面开展员工创收工作,并由公司统一进行监督管理。 二、奖励标准 本公司的奖励依据项目创收的利润进行分配,具体奖励标准如下: 1、员工在2011年10月份创收的以创收利润总额的90%给予创收部门 作为奖励; 2、员工在2011年11月、12月份创收的以创收利润总额的80%给予创 收部门作为奖励; 3、员工在2012年开始创收的以创收利润总额的70%给予创收部门作 为奖励; 4、项目中辅助参与,按项目实际利润总额的X%给予奖励。 5、在项目中承担重要公关任务,按项目实际利润总额的X%给予奖励。 6、促成项目合同的签订,按项目实际利润总额的X%奖励。

三、实施流程 1、个人先提出项目申请书提交公司批准,批准后实施。 2、项目实施完成后,个人提出额外奖励申请表,提交公司审批。 3、公司对申请进行评定以及业绩鉴定,根据评定结果按本办法实施奖 励。 四、奖金兑现 公司在项目资金到账并且通过公司审批,两个月内按照奖励程序将奖金发给员工。 五、附则 1、本办法使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办公室负责本公司额外创收奖励评审的组织工作。 3、对获奖励项目及人员有争议的,须待争议解决之后才能给予 奖励。 4、个人必须在完成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额外发展开拓项目为公司带 来收益方可得到奖励。 5、在开展创收办法期间,若发现私自创收隐瞒不上报公司者一律按罚 利润的十倍加严重警告一次处理,被公司严重警告两次者在公司通 报,并给予开除处分。 6、在执行本奖励办法的过程中,发现申报的成果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公司将取消其奖励资格,在公司通报,并给予严重警告一次。若此 欺诈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保留对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 7、各部门参照以上规定,制定本部门创收具体管理办法。 8、各部门要实事求是,严格按本制度执行。 9、本办法自经理批复公布之日期起开始生效执行。 经理意见: 签名/日期: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制度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制度 一、自习 1、自习课学生应自觉学习,不得随便出入教室和下座位,要保持教室安静。 2、在老师进行辅导时,发问要先举手,经老师许可后再轻声发言。 二、课间操 1、学生一定要坚持上操(因病不能做操者,站在本班队伍后面),教室要关灯、锁门。 2、学生出操时,走出楼门后要跑步到操场,集合做到快、静、齐。 3、做操要用力,合节拍,姿势正确。 4、做眼保健操时要在原座位上认真做,各班体育委员和上课教师负责督促。 三、课外 1、升国旗、奏国歌时要立正,行注目礼。 2、衣着、发式要符合中学生身份。举止要端庄大方,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烫发,不能梳披肩发,不化妆,不佩戴饰物。 3、不打架骂人,不说污言秽语。不吸烟、不喝酒、不吃零食。不看坏书,不听不健康音乐。 4、不在教室和楼梯内喧哗、追逐、游戏、打扑克及进行体育活动,不准带MP3、MP4和手机等进校园。 5、不准在楼内起哄、打闹、放鞭炮。除上课老师允许外,不能在教室追逐游戏。 6、不准在校内骑自行车,按指定的地点进行存放,不得随意骑走别人的自行车。 7、在楼里一律靠右侧行道并要主动向师长和贵宾让路。 8、球类活动只限在运动场上进行, 房屋周围及道路上不得进行各种球类活动及飞盘等体育活动,不准在篮球场踢足球。 9、住校生要自觉遵守宿舍规则,保持宿舍卫生。买饭要排队,不得加塞,不得为别人代买饭菜,不浪费粮食。不随便倒剩饭菜。

10、讲究社会公德,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及一切公共场所的秩序。 11、爱护公共财物(不在桌倚、门窗、墙壁等公物上刻写、乱画。不爬门窗,不扔粉笔头,节约水电,爱护教学实验仪器,用具和药品。不攀折花草树木) 12、自觉保持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宵。保持厕所和下水道的卫生。 13、未经允许不许带外人进入校园。课内不准出校门。 14、晚上要认真完成作业,做好复习巩固和预习。 四、放学 1、放学后不要在学校逗留,要尽快离校,及时回家。 2、值日生认真做好室内外的清洁工作,离校时关好门窗。 二、升国旗制度 一、每周一或重大节日、纪念日间操时间举行升国旗仪式。 二、升国旗仪式由校团委指定干部轮流主持,体育教师轮流负责整队。 三、举行升国旗仪式时,在校的全体师生必须参加,队伍整齐,保持安静。 四、升国旗奏国歌时,全体师生面向国旗,肃立致敬,行注目礼,或有感情的唱国歌。 五、每日早晨由各班推选出的旗手、护旗手负责升旗,周末降旗,升降旗由班级轮流负责。 三、学生尊师守则 尊师,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每个学生文明行为的重要体现。发扬尊师优良传统,要从我做起,从基本的规矩做起,要长期实践持之以恒,形成习惯,使尊师之风吹遍校园。 1、总则 每个学生都要把尊敬老师作为日常规范的重要内容,严格做到“两不三一样”即:不尊敬老师的事不做;不尊敬老师的话不说;尊敬本班任课老师和尊敬其他老师一样,尊敬现任课老师和尊敬原任课老师—样,尊敬老师和尊敬学校职工—样。 2、尊重

学校学生管理制度550501.doc

学校学生管理制度550501 曹县师范学校附属小学 学生管理制度 一、入学 (一)一年级,凡年满6周岁、户口在本学区的正常儿童入学。 (二)新生一律凭本学区户口、接种卡(或本)、照片报到,由学校填写学籍登记表,建立学籍档案或学籍卡片。 (三)依法招生。对符合条件未入学的学生,学校尽力做好其家长工作,及时让家长送孩子入学;对无正当理由又不送孩子上学者,学校有权依法向上反映。 (四)凡无本学区户口和房产证的新生,作借读生处理,具体入学条件按上级有关精神办。 二、休学、复学 (一)学生在校期间,因严格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请假达三个月以上的准予休学。休学期限为一年。一年后,仍不能到学校学习的可再延期休学一年。 (二)学生休学,须持医院或有关单位证明,由学生家长申请并经班主任签署意见,或教导处审批,校长同意后,记入学生学籍卡片或登记表中,再发给休学证书。

(三)学生复学,须由学生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并缴验休学证明书,因病休学的还要持医院证明,经学校审查,准予复学。复学时,原则上编入学时相衔接的年级学习。 三、转学 (一)因父母调动工作而需转入本学区的,事先必须本校办理接 收证。学校不得擅自接受转学手续不齐全的学生入学。 (二)凡要求转到外校学习的本校学生,必须向教导处提出局面申请,说明缘由,经批准后才能到外校办理接收证。待学生持有外校的接收证后,学校方可签发转学证明,并将学籍卡交给该生。要求保留学籍处出借读的学生,由家长申请,教务处备案,每年交纳政府部门规定的集资款。 (三)转学工作一般在学期结束后或开学前办理。毕业班的学生,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予转学。 (四)本学区邻近学校一般不存在转学问题,情况十分特殊的,可酌情考虑。 (五)转入的学生在办理注册手续时,必须持我校接收证和原校开出的转学证及发放的在校德育考核手册。 (六)凡无正当理由要求转入我校学习的学生,视校情由校长决定是否接收;一旦接收作借读生处理,具体转学条件按上级有关精神办。

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

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学籍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省教育厅《江苏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按照国家规定录取的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三年制专科(高职)及五年一贯制专科(高职)学生的管理。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 第三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须持“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于报到截止日期前向录取所在二级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并附真实有效证明,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期限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请假时间超过两周的,可按照第十条的规定申请保留入学资格。 第四条二级学院应当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二级学院将入学资格初审结果报学工处,并由学工处通报教务处,教务处根据新生入学报到及入学资格初审情况注册学籍,并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完成学信网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 学校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书、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条新生在报到截止日期前可以向学校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生待遇。保留入学资格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一)因病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认为不宜在学校学习、但经短期治疗后可达到健康标准的,由新生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二)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新生及入伍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向学校提交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学校为其保留入学资格至退役后2年。 (三)因其它特殊困难无法入学的,由新生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可保留入

经营创收考核办法(1)

经营业务创收考核办法 一、创收任务目标:每年30万元; 二、考核办法: (一)考核周期:以年为考核区间,每年分为四个考核周期,每三个月为一个考核周期。 (二)考核细则 在一个考核周期内,月度工资薪酬按正式员工标准进行考核、核算、造册,但不予发放,待一个考核周期结束后,视任务完成进度情况发放相应工资薪酬: 1.完成7.5万元以上的,全额发放工资薪酬(基本工资+考核工资A+考核工资B),缴纳社会统筹金个人部分后予以发放。任务完成超额部分可转入下一考核周期; 2.完成4.5-7.5万元的,发放基本工资和考核工资A,缴纳社会统筹金个人部分后予以发放; 3.完成3- 4.5万元的,发放基本工资,缴纳社会统筹金个人部分后予以发放; 4.完成1.5-3万元的,停发一切工资薪酬,公司缴纳社会统筹金个人部分; 5.完成1.5万元以下的,停发一切工资薪酬,社会统筹费用(包括个人缴纳和公司缴纳)由本人缴纳。同时,在进入下一个考核周期5个工作日内,向公司预交3个月的社会统筹费用,逾期不交者,后果自负。

(三)考核说明 1.每一个考核周期的考核方法同上。在一个考核周期内,收入完成的超额部分,只可以作为收入任务转入下一个考核周期,不可以冲抵前一个考核周期任务。 2.前期未完成各季度任务,年底一次性完成总任务量者,一次性将前期考核扣减的工资薪酬全额发放。 3.绩效C按年底完成任务的比例发放。 三、业务类别 (一)资源类业务:广告业务、管线XX、光纤XX、虚拟XXX 业务等。 (二)应用类业务:除XX业务、XXX基础业务和XX业务之外的,基于XX网络的智慧类应用业务。 (三)系统集成业务:工料费、安防监控、WIFI覆盖、数据专网、电子政务、智慧建设等一次性收入业务。 (四)其它业务:酒店、宾馆、足浴、洗浴等集团用户的转网业务。 (五)任务核定: 1.以上各类业务,以业务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把合同金额作为被考核人本年度的任务完成额度,合同的落实、执行以及回款等事宜由被考核人负责到底。 2.如合同为按年付款的长期性合同,除合同签订当年,按合同总金额计入被考核人当年的任务外,在之后的合同执行期内,

餐饮部创收奖励管理办法 - 制度大全

餐饮部创收奖励管理办法-制度大全 餐饮部创收奖励管理办法之相关制度和职责,餐饮部创收奖励管理办法根据酒店工作要求与餐饮部业务实际,为有效提高员工主动服务、强化推销的积极性,鼓励加工操作人员出奇创新、精益求精的积极性,结合各班组收入占比,特拟定餐饮部创收... 餐饮部创收奖励管理办法 根据酒店工作要求与餐饮部业务实际,为有效提高员工主动服务、强化推销的积极性,鼓励加工操作人员出奇创新、精益求精的积极性,结合各班组收入占比,特拟定餐饮部创收及优秀员工评选奖励办法如下: 一、评选时段:各班组每月进行一次全面评选,起始时段自上月28日至本月27日。 二、评选办法: 1、灶案组:继续推行厨师自荐菜制度,每月对自荐菜点菜数量位居前几位以及点菜金额较高的厨师予以奖励。(点菜份数相同的选取点菜金额较高的) 2、窗口区:核定窗口各岗位收入占比系数,每天每班根据收入情况核算每个盯岗员工的收入占比情况,月底对完成综合占比前三名的人员予以奖励。烙大饼与煮面条人员合并到大饼与面条口,因业务关系兼岗的分别登记占比系数并取其高。早餐暂时不列入考核范畴,下午盯班收入归各岗位所有。没有完成综合占比的员工取消评选资格。点菜区所消费取用的各岗位酒水及主食不作窗口岗位收入。 3、点菜区:点菜区收入占比定为18%,完成收入占比对满勤人员予以奖励。 4、火锅区:火锅区收入占比定为16%,完成收入占比对满勤人员予以奖励。 5、小吃收桌区、面点区及洗碗间:由班长根据个人工作表现、工作效率等指标每天对每个员工予以打分并在晚讲评上公布,月底进行汇总排序,对得分最高者予以奖励。 管理人员给员工打分要求: 1)每天由管理人员对员工当天工作表现进行打分,满分为10分、最低为0分;半天满分为5分,扣分以实际处罚标准予以处罚。 2)根据集团及酒店制度,予以免除全月奖处罚的扣除全月工作分,处以100元罚款的当天扣减5分,处以80元罚款的当天扣减4分,处以40元罚款的当天扣减2分,处以20元及20元以下罚款的当天扣减1分。 三、评选要求: 1、管理人员对每位员工的评分要公平公正公开,在晚讲评公布每人工作得分要把扣分点给职工交待清楚,员工对打分有不同意见的可以越级反馈。 2、严禁利用个人关系、利用便利恶意推销指定菜品,一经发现除取消奖励评选资格外,重罚100-200元,严重者调离岗位。 3、没有特殊供货原因,灶案组要切实保证新菜品原材料的供应与菜品销售。若发现有人营私舞弊,按企业制度严惩不贷。 4、窗口要严格遵守酒店的数票、交票及清票制度,不许弄虚作假,若有违反除取消评选资格外重罚100-200元,严重者调离工作岗位。 5、窗口要定期实行岗位轮换. 部队制度配件制度配电房制度

学校学生管理制度汇编2018年

学校学生管理制度 为实现学员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培训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学员管理办法 一、按时到校,不迟到早退,离校后及时回酒店,并在来回途中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自身安全,否则后果自负。 二、课堂认真听课,勤于思考,不得扰乱教室秩序 三、不在教室内追逐打闹喧哗,不寻事不打架。 四、爱护培训机构公物,不在黑板、墙壁、课桌、等处乱刻画。 五、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保持教室及周边的卫生,不得随便乱扔垃圾。 六、学员上课保持安静,关闭通讯工具,在课堂上接打手机按规定扣分,不得随意出入教室或做其他任何有碍课堂秩序的事。 七、尊敬老师,团结同学,举止文明,不说脏话。 八、不要在教室和公寓私自乱接电源,不能攀爬窗户,不私自外出,注意安全。按时就寝熄灯,有事外出者必须请假并于22点前返回酒店。 九、节约用水、用电,做到随手关水,下课后关灯。 十、学生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准不得参加教学以外的活动,否则按旷课论处。 十一、加强安全防范,妥善保管个人财物,随时落好门锁。注意人身生命安全。

学生管理制度 一、行为规范: 1、学生应严格遵守辅导班的各种规章制度,勤奋好学,团结同学,讲究卫生,爱护公物,讲究文明礼貌。 2.、上课期间,学生须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打闹,上课间不准带手机,mp3,有问题是举手,不得随意喊叫老师或同学。 3、不得无故在室内走动,不得随意离开座位,喝水、上厕所以及其他问题需征得老师同意。 4、学生须自觉保持教室卫生,不准随地吐痰;课后请将自己的废弃物放到指定的地点;不准在门窗、桌椅、墙壁上随意涂写。 5、不得携带玩具等进入教室,不得在学习时间吃零食,学生自觉服从老师管理,如有任何建议和意见可单独向老师反映。 6、上课时如发生突发事件,如停电等,不要惊慌,听从老师指挥和安排。 7、请学生保管好自己的随身物品,贵重的东西最好不要带到辅导班,如有丢失,后果自负。 8、学习完经老师同意后即刻回家,不许故意逗留、打扰别人学习。 9、培训班内部资料未经老师批准禁止带出。 二、学习管理: 1、学生到班后需如实向老师汇报当天作业、当天所学内容及学习效果,以方便老师查阅、辅导。 2、每科作业需单独完成(不会的先空着),完成后主动交与老师,由老师检查后针对错误、不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附件: 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建立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学生合法权益,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实行学历教育的中等职业学校和其他学校开办的中等职业教育班;适用于学年制和学分制学业水平管理的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加强学生学籍管理,建立健全学籍管理部门和相关制度,保障基本工作条件,落实管理责任,切实加强学籍管理工作。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 第三条中等职业学校主要招收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入学,也可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入学。 第四条学校按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按规定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报到者,须凭有关证明,向学校提出延期报到(延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的书面申请.未经批准,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对按省(市、县)有关规定办理入学手续的学生,由学校在开学后到市、县(市、区)有关部门办理注册手续。对按专业大类招收的新生,入学后按专

业大类注册,确定专业方向后再按专业方向注册。新生在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后取得学籍. 新生注册获得学籍或从外省转入学籍后,江苏省教育厅为该学生编制全省唯一的学籍号①及电子注册号②.①学籍号为学生在校期间的唯一身份标识码,不随学生学籍的变动而变化。学籍号为一组22位编码:1—8位为学校代码(学校代码为所属组织机构对应的行政区划代码+2位的序号组成),9-12位为该学生的入学年份,13-18位为专业代码(采用教育部2010版专业代码,若修读教育部2000版专业,则前两位为0),19-20位为班级号,21-22位为班内学生序号。②电子注册号为学生在校期间的学籍唯一标识,随学生学籍的变动而变化。电子注册号为26位编码:1-4位为该学生的入学年份,5-12位为学校代码(学校代码为所属组织机构对应的行政区划代码+ 2位的序号组成),13—16位为该学生的毕业年份,17-22位为专业代码(采用教育部2010版专业代码,若修读教育部2000版专业,则前两位为0),23-24位为班级号,25—26位为班内学生序号。 第五条学校应当对取得学籍的学生及时建立学籍档案,基本内容包括: 1.基本信息; 2.思想品德评价材料; 3.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技能课程成绩; 4.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学费减免的信息; 5.在校期间的奖惩材料; 6.毕业生信息登记表;

对外创收管理制度

对外创收业务管理制度 1、目的 为鼓励和规范***各部门,承接对外创收的业务,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规定,***各部门开展对外创收业务范围、管理职责、项目管理和收益分配要求,本制度适用于***各部门对外创收业务的管理。 3、责任 3.1对外创收业务承办部门,负责立项报批及业务全过程管理。 3.2财务部负责创收业务收入、成本、利润的审核,并参与评审对外创收合同或协议签订。 3.3经营管理部负责对外创收业务合同或协议的审核,并负责对外创收业务中违法、违纪、违 规事件的查处工作。 3.4服务中心总经理负责对创收业务进行评估、审批。 4、对外创收 本制度所指的对企业外部开展的创收工作,是对外承接维修施工、绿化修剪、保洁清理、设备安装等业务或服务并形成营业收入。

5、业务成本 本制度所指的业务成本,是对外创收业务实施过程中所耗费的资源总和,包括业务实施过程中耗费的设备租赁成本、物料成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税金及其它费用。 6、业务范围 6.1根据开展对外创收业务的途径和利用资源的不同,创收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a)对外维修施工;b)对外绿化修剪;c)对外保洁清理;d)对外设备安装; 6.2对外创收业务开展,不能与服务中心现有经营工作相冲突。 7、业务立项申报 7.1服务中心对外创收业务申报,原则上提前5个工作日做立项审批(需要集团审批的项目须 提前10个工作日),按要求填写《对外创收业务立项申报表》,提供完整的说明材料和成本预算。 7.2时间较为紧迫的创收项目可根据《对外创收业务申报审批流程》进行电话报审,2个工作 日内补足申报材料,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签字流程。 8、业务立项评估 8.1经营管理部组织相关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对创收业务进行评估,评估通过后相关部门在 《对外创收业务立项申报表》签字。

高校学生管理规定

高校学生管理规定 高校学生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称高等学校或学校)对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学生的管理。 第二章学生的权利与义务 第五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三)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 (四)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五)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者处理有异议,向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员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 (二)遵守学校管理制度; (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学业; (四)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贷学金及助学金的相应义务; (五)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学籍管理 第一节入学与注册 第八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校应当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应当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十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第十一条学生应当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以下统称课程)的考核,考核成绩记入成绩册,并归入本人档案。 第十二条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考核和成绩评定方式,以及考核不合格的课程是否重修或者补考,由学校规定。 第十三条学生思想品德的考核、鉴定,要以《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为主要依据,采取个人小结,师生民主评议等形式进行。 学生体育课的成绩应当根据考勤、课内教学和课外锻炼活动的情况综合评定。 第十四条学生学期或者学年所修课程或者应修学分数以及升级、跳级、留级、降级、重修等要求,由学校规定。 第十五条学生可以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申请辅修其他专业或者选修其他专业课程。学生可以根据校际间协议跨校修读课程。在他校修读的课程成绩(学分)由本校审核后予以承认。

《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释义

《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释义 2018-01-12 来源:教育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维护学生、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合法权益,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更好服务产业转型升级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释义】本条是关于制定目的和依据的规定。 (一)制定目的。2007年,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该文件对规范管理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职业教育内外部发展环境的快速变化,实习工作遇到了新的问题与挑战,亟需加强系统治理、综合治理,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一是进一步规范实习管理。近年来,实习管理失之以宽、失之以松的现象时有发生,亟需在实习组织、过程管理、实习考核、实习安全等方面加以规范。二是进一步强化实习的教学功能。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是教育教学的基本环节和核心部分,强化实习的教学功能,是培养和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的内在要求。三是进一步明确各方权责。实习工作涉及

到学生、学校、实习单位等多个责任主体,以部门规章的形式明晰各方的责权利,为维护实习相关各方权益提供依据。 (二)制定依据。《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属于部门规章,制订的主要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是指实施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学生(以下简称职业学校)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人才培养方案安排,由职业学校安排或者经职业学校批准自行到企(事)业等单位(以下简称实习单位)进行专业技能培养的实践性教育教学活动,包括认识实习、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等形式。 认识实习是指学生由职业学校组织到实习单位参观、观摩和体验,形成对实习单位和相关岗位的初步认识的活动。 跟岗实习是指不具有独立操作能力、不能完全适应实习岗位要求的学生,由职业学校组织到实习单位的相应岗位,在专业人员指导下部分参与实际辅助工作的活动。 顶岗实习是指初步具备实践岗位独立工作能力的学生,到相应实习岗位,相对独立参与实际工作的活动。

增收节支管理办法

增收节支管理办法 一、总则 ㈠为了充分调动各单位、各部门及各专项工作团队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公司人才、技术、资源等优势,鼓励各单位、各部门大力开展修旧利废,妥善处理废旧物资,盘活闲置资产,规范增收节支行为,完善激励机制,实现增收节支、增加效益的目的,根据集团《二0一一年单项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川久盐发(2011)20号文件〕精神,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和管理要求,制定本办法。 ㈡开展增收节支活动应遵循以下原则: 1、确保公司经济效益最大化的原则; 2、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正常进行的原则; 3、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和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原则; 4、不得损害公司和员工利益的原则。 ㈢各单位、各部门在增收节支活动中所取得的收入,按照公司、集体、个人三者兼顾的原则,并依据履行管理职能的侧重不同,按适当比例进行奖励。 ㈣在增收节支活动中,凡应签订合同的项目,须按照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和流程办理;凡合同金额达2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项目,由总经理办公室牵头,相关单位、部门配合签订合同。 ㈤增收节支活动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公司各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和指导所分管的单位、部门的增收节支活动的开展。所有增收节支活动特别是对外创收及对外转供活动在实施前须报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和批准。总经理办公室是公司增收节支活动的综合管理部门。 二、业务管理 ㈠外售副产品项目 1、盐电厂所产煤渣、煤灰由盐电厂负责管理,化工厂所产煤渣由化工厂负责管理;煤渣、煤灰由生产安全处负责对外出售处置;盐电厂、化工厂要加强对煤渣、煤灰的收集。 2、冷凝水由盐电厂负责管理,由生产安全处负责对外出售处置;盐电厂要加强计量工作。 3、凝析油由供卤厂负责管理,由供销处负责对外出售处置;供卤厂要加强日常的收集和计量工作,并积极协助供销处搞好对外出售处置。 ㈡外售废旧物资(材料)项目 1、废旧钢材、废旧有色金属及维修中所拆换的废旧物资材料由物资所在单位、部门负责管理;供销处负责对外出售处置。物资所在单位及部门要加强日常的收集和监管工

公司额外创收奖励办法doc(XXXX1013第四版)

公司额外创收奖励办法 一、总则 1、目的 为了鼓励对公司额外业绩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增加公司收入,特制定本办法。 2、定义 额外创收奖励办法是针对于创造非计划内项目收益的激励,若该收益在公司下达的项目计划内,按照项目【奖励提成办法】执行。 3、奖励范围 1)个人拓展提出项目计划(或者提供了有利线索); 2)个人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直接参与并促成的业绩收益; 3)以上两种情况必须事先通过申请批准。 4、奖励的原则 实行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同时对各项奖励实施事前核实,事后监督。 二、奖励标准等级设置 本公司的奖励根据参与方式与额外业绩额度不同,分为四个奖励等级。具体奖励标准和等级如下: 1、在项目中为公司提供有利线索,按项目实际收益总额的 X%

给予奖励。 2、项目中辅助参与,按项目实际收益总额的X%给予奖励。 3、在项目中承担重要公关任务,按项目实际收益总额的X%给予奖励。 4、促成项目合同的签订(包括回款),按项目实际收益总额的 X%奖励。 三、实施流程 1、个人先提出项目申请书提交公司批准,批准后实施。 2、项目实施完成后,个人提出额外奖励申请表,提交公司审 批。 3、公司对申请进行评定以及业绩鉴定,根据评定结果及本办 法实施奖励。 四、奖金兑现 公司在项目资金到账并且通过公司审批,两个月以内按照奖励程序将资金发给员工。 五、附则 1、本办法使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办公室负责本公司额外创收奖励评审的组织工作。 3、对获奖励项目及人员有争议的,须待争议解决之后才能给予 奖励。 4、个人必须在完成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额外发展开拓项目 为公司带来收益方可得到奖励。

学校学生管理制度

学校学生管理制度 一、入学 (一)六年级,凡年满12周岁、户口在本学区的正常儿童入学。 (二)新生一律凭本学区户口、接种卡(或本)、照片报到,由学校填写学籍登记表,建立学籍档案或学籍卡片。 (三)依法招生。对符合条件未入学的学生,学校尽力做好其家长工作,及时让家长送孩子入学;对无正当理由又不送孩子上学者,学校有权依法向上反映。 (四)凡无本学区户口和房产证的新生,作借读生处理,具体入学条件按上级有关精神办。 二、休学、复学 (一)学生在校期间,因严格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请假达三个月以上的准予休学。休学期限为一年。一年后,仍不能到学校学习的可再延期休学一年。 (二)学生休学,须持医院或有关单位证明,由学生家长申请并经班主任签署意见,或教导处审批,校长同意后,记入学生学籍卡片或登记表中,再发给休学证书。 (三)学生复学,须由学生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并缴验休学证明书,因病休学的还要持医院证明,经学校审查,准予复学。复学时,原则上编入学时相衔接的年级学习。 三、转学 (一)因父母调动工作而需转入本学区的,事先必须本校办理接

收证。学校不得擅自接受转学手续不齐全的学生入学。 (二)凡要求转到外校学习的本校学生,必须向教导处提出局面申请,说明缘由,经批准后才能到外校办理接收证。待学生持有外校的接收证后,学校方可签发转学证明,并将学籍卡交给该生。要求保留学籍处出借读的学生,由家长申请,教务处备案,每年交纳政府部门规定的集资款。 (三)转学工作一般在学期结束后或开学前办理。毕业班的学生,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予转学。 (四)本学区邻近学校一般不存在转学问题,情况十分特殊的,可酌情考虑。 (五)转入的学生在办理注册手续时,必须持我校接收证和原校开出的转学证及发放的在校德育考核手册。 (六)凡无正当理由要求转入我校学习的学生,视校情由校长决定是否接收;一旦接收作借读生处理,具体转学条件按上级有关精神办。 四、退学 (一)学生在校期间,一般不准退学,对少数确有下列原因之一的,可以考虑办理退学手续; 1、因病休学两年以上,经医院证明,短期内治疗不能痊愈者。 2、因生理发育不全,或因患各种疾病,致有显著痴、呆、傻、丧失学习能力者。此条一般指下述三种情况:一是身体发育畸形,年龄在16周岁以上,学生家长和学生本人要求退学者;二是因患流行性

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加强全日制在校生的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促进学生德、智、体诸方面发展,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 第二条我院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须持学院录取通知书和学院规定的有关证件,按规定日期到学院报到。经学院复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持原单位或所在街道、乡镇证明,向学院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 第三条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在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进行复查。经过复查合格,准予注册的,即取得学籍。复查不符合招生条件的,由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徇私舞弊或采取不正当手段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学籍,予以退回;情节恶劣的,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四条新生进行体检复查,发现患有疾病者,经医院证明,短期治疗可达到健康标准的,本人申请,由学院批准可准许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并回家或回原单位进行治疗。保留入学资格期间,没有学籍,不享受在校生和休学生的待遇。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必须在下一学年开学前向学院教务与科研处提出入学申请,并附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经复查合格,方可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条学生必须于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前一周内到学院财务审计处按规定缴纳学杂费、住宿费等费用,凭缴费收据到所在系(部)办公室办理注册手续,注明注册日期并加盖注册章。第二学期开课前一天,由本人持学生证到所在系(部)办公室统一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第六条因故不能按规定日期报到注册者,必须办理请假手续,未经请假,按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试行)》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章转系(专业)与转学 第七条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允许转系(专业)、转学: 1、学生确有专长,转系(专业)、转学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公司对外创收管理办法

公司对外创收管理办法 1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各单位开展对外创收的业务范围、管理职责、项目管理和收益分配的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创收项目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实施办法》 3 术语和定义 3.1 对外创收 本制度所指的对外创收是指对外承接的加工、修理、安装、调试、试验检测、技术咨询和劳务,以及废旧物资出售等项目或服务,并形成公司其他业务收入。 3.2 废旧物资 本制度所指的废旧物资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已进入生产成本且公司已无再利用价值的物资,如废油、废铁丝、废铁皮、废纸等。公司账销案存资产、报废资产(如报废建构筑物、设备、仪器仪表等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以及技改过程中拆卸的零部件等)不属此范围。 3.3 项目成本 本制度所指的项目成本是指在对外创收项目实施过程中所耗费的资源总和,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耗费的物料成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税金及其它费用,但不含工资性支出。 4 目的 为鼓励和规范公司各单位利用富余生产(工作)能力,承接为公司创收的业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5 管理部门及职责 5.1 规划发展部是公司对外创收项目的牵头管理部门,负责项目的评审、报批及项目全过程管理。5.2 财务部负责创收项目收入、成本、利润的审核,并参与对外创收合同(协议)评审。 5.3 纪监审计部负责对外创收合同(协议)的审核和对项目进行效能监察;并负责对外创收项目中违法、违纪、违规事件的查处工作。 5.4 生产部负责对主线生产厂开展对外创收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评估,并参与项目评审。 5.5 人力资源部负责创收项目提奖的审核及报批。 5.6 装备部、技术质量部参与对外创收业务相关项目的评审。 6 业务范围 6.1 根据开展对外创收项目的途径和利用资源的不同,创收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a)对外安装检修; b)对外校验检验; c)接待业务; d)对外培训; e)产品加工、零配件加工; f)复印、晒图、档案档案和管理; g)电视安装、收视费; h)对外用车;

项目经营性收入奖励办法

亚文[2011] 8号 项目经营性收入奖励办法 一、基本原则 1、为鼓励各管理处利用自身资源,在保证常规性物业管理收入的基础上,挖掘经营性收入,通过合理的分配机制,调动所有员工的积极性,并借此提高员工的收入。 2、保障公司利益为原则。 3、坚持多收多得,公司、经营者、员工共赢原则。 二、经营性收入定义及范围界定 本经营性收入是指为业主提供有偿服务收入,且需要管理处员工持续维护的其他创收收入。具体详见以下目录: 其中第17项其他单项委托服务是指未通过公司,仅通过管理处自身承接的单项委托服务,如外派保安服务、外派保洁服务等。

对于未列入上述目录的其他项目,不列入本办法的经营性收入奖励中,例如: 1、综合服务费、共用设施费、停车费、房屋租金、代收水电费等 常规性物业管理收入。其中停车费收入奖励未发放完部分不在《统计报表》内体现,当月必须结清。 2、电梯厅、电梯、墙面、屋顶等广告位出租收入,房屋(设备房、空置房、产权不明确房屋等)、场地出租收入。 3、向外来施工单位收取的所有费用,如管道安装道路绿化赔偿费、设施损坏赔偿费、装修赔偿费、场地堆放费、施工水电费、空调改造管理费、进场费等。 4、向业主收取的门禁卡费用、停车卡费用等。 5、管理处报废废品出售、废品回收管理费、相关单位赞助收入等。 若有歧义的项目或本办法规定以外项目,各项目经理都可以以书面报告形式请示公司经理,由公司经理根据具体项目情况确定并相应调整目录。 三、奖励分配办法 以实际收到的经营性收入毛利润为基数,根据各管理处的具体情况,划定一定比例作为项目经理奖励基金进行分配。2011年奖励分配比例为: 1、非住宅项目或以非住宅为主项目,经营性收入毛利润的40%作 为项目经理奖励基金,其中项目经理奖励不超过10%。 2、住宅项目或以住宅为主项目,经营性收入毛利润的60%作为项目经理奖励基金,其中项目经理奖励不超过15%。 3、公司有权对具体项目的分配比例根据实际情况具体确定。

[规章制度]职业学院学生管理暂行规定

职业学院学生管理暂行规定 职业学院学生管理暂行规定(校纪校规)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xx旅游商贸职业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学院对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高职学生的管理。 第三条本学院以培养应用型、实用型人才为中心,按照国家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依法治校,从严管理,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将管理与加强教育相结合,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四条学生应当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应当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弘扬以爱国主义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形成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求真务实、奋勇争先的时代精神;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院管理制度,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应当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应当积极锻炼身体,具有健康体魄。 第二章学生的权利与义务 第五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二)参加社会服务、勤工助学,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及文娱体育等活动;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助学贷款、助学金; (四)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学院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 (五)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可向学院学生申诉委员会提出申诉;

商业物业创收激励管理办法

商业物业创收激励管理办法 第一部分总则 一、目的及原则 为促进各项目多种经营业务的开展,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激励各项目员工努力开展经营创收工作,以客观、公平、公正为原则,进行奖金分配。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广场、》》》》》》》项目、》》》》》》》项目。 三、相关定义 创收是指需要项目开拓创新的商家资源,而且成本低利润高的业务。 包含:广告、中介服务、家政服务、工程有偿服务、通讯类合作、商务服务、场地租赁(快递柜、自动售水机、泳池租赁、商铺招商、摊位租赁)、商家合作分成(充电设备、自助洗车、桶装水销售)等,项目通过外部资源引进成本低利润高的创收业务,具体创收业务种类详见《附件:创收种类说明》。 四、职责与权限 4.1商业物业管理中心物业部 4.1.1负责商业物业创收管理、协调工作; 4.1.2负责建立各项目创收台账、每月台账更新、审核; 4.1.3负责《商业物业创收激励管理办法》的制定及过程监督。 4.1.4负责指导、监督、培训各项目创收业务的开展。 4.1.5负责协助项目引进商家资源,合同跟进、洽谈、审核工作,增加项目创收。 4.1.6负责各项目创收协议审核工作; 4.1.7负责每月奖励方案的审核及协调工作。 4.2财务管理中心 4.2.1负责各项目创收账目的审核工作。 4.2.2负责各项目创收合同的审核、洽谈及合同管理工作。 4.3综合办

4.3.1负责各项目创收奖金方案审核及奖金发放。 4.4商业物业项目 4.4.1负责项目多种经营创收工作的开展,完成创收目标。 4.4.2负责引进商家资源,合同跟进、洽谈、审核工作,增加项目创收。 4.4.3负责建立本项目创收台账并定期更新。 第二部分奖励机制 一、创收奖金计提原则及标准 1、商业地产集团:在各项目完成创收指标的基础上,按比例计提创收奖金。 2、各项目公司:对各项目军令状创收指标进行分解,以月度为考核单位,对完成月度创收指标的项目,按比例计提创收奖金。 3、中介业务的业绩计入创收业绩。(原中介奖励办法暂停使用) 二、创收奖金计提标准 1、创收奖金计提标准 1.1以月度为单位计提 1.2在完成月度创收指标的基础上,每月创收收入的10%给予商业地产集团和各项目作为创收奖金。 2、商业地产集团及各项目计提及分配标准 2.1商业地产集团计提标准 2.1.1完成目标项目,当月创收总收入的3%作为商业地产集团奖金分配总额。 2.1.2计算方式: 商业地产集团月度奖金=完成目标项目的创收总收入×3% 2.2各物业项目计提标准 2.2.1创收奖:完成创收月度目标的项目,当月创收收入的7%给予各项目作为创收奖金。 2.2.2计算方式:项目月度奖金=创收收入总数额×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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