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回填隐蔽记录

土方回填隐蔽记录
土方回填隐蔽记录

水利水电工程

土方回填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档案馆各保存一份。

土方回填标准

4 土方回填质量验收标准 4.1土方回填前应清除基底的垃圾、树根等杂物,抽除坑穴积水、淤泥,验收基底标高,如在耕植土或松土上填方,应在基底压实后再进行。 4.2 对填方土料应按设计要求验收后方可填入。 4.3 填方施工过程中应检查排水措施,每层填筑厚度、含水量控制、压实程度。填筑厚度及压实遍数应根据土质,压实系数及所用机具确定。如无试验依据,应符合下表规定。 填土施工时的分层厚度及压实遍数 4.4填方施工结束后,应检查标高、边坡坡度、压实程度等,检验标准应符合下表规定。 填土工程质量检验标准(mm)

主控项目: 1、标高。是指挖后的基底标高,用水准仪测量。检查测量记录。 2、长度、宽度。是指基底的宽度、长度。用经纬仪、拉线尺量检查等,检查测量记录。 3、边坡。符合设计要求。按规范6.2.3条观察检查或用坡度尺检查。只能坡不能陡。 一般项目: 1、表面平整度。主要是指基底,用2m靠尺和楔开塞尺检查。 2、基底土性。符合设计要求。观察检查或土样分析,通常请勘察、设计单位来验槽,形成验槽记录。 土方开挖前检查定位放线、排水和降低地下水位系统,合理安排土方运输车的行走路线及弃土场。 施工过程中检查平面位置、水平标高、边坡坡度、压实度、排水、降低地下水位系统,并随时观测周围的环境变化。 施工完成后,进行验槽。形成施工记录及检验报告,检查施工记录及验槽报告。 二、土方回填

主控项目: 1、标高。是指回填后的表面标高,用水准仪测量。检查测量记录。 2、分层压实系数。符合设计要求。按规定方法取样,试验测量,不满足要求时随时进行返工处理,直到达到要求。检查测试记录。 一般项目: 1、回填土料。符合设计要求。取样检查或直观鉴别。做出记录,检查试验报告。 2、分层厚度及含水量。符合设计要求。用水准仪检查分层厚度。取样检测含水量。检查施工记录和试验报告。 3、表面平整度。用水准仪或靠尺检查。控制在允许偏差范围内。 土方回填前清除基底的垃圾、树根等杂物,去除积水、淤泥,验收基底标高。如在松土上填方,在基底压实后再进行。填方土料按设计要求验收。 填方施工中检查排水措施,每层填筑厚度、含水量控制、压实程度。填筑厚度及压实遍数应根据土质,压实系数及所用机具确定。如无试验依据,可按表6.3.3 选用。检查施工记录和试验报告。 第一章地基与基础 第一节土方回填 一、依据标准 GB50202-200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土方回填施工工艺

土方回填施工工艺 2008-9-1 【大中小】【打印】 为了保证第一、二层梁板施工有可靠的支撑面,土方回填应安排在基础隐蔽且第二层结构拆模后进行。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场地的东西北面狭窄,基坑回填土时,车辆不能直接进土回填,只能土堆放在北面,再通过人力车拉土回填,取土平均距离为70米。 施工工艺: (1)施工准备: ①材料 A、回填土:宜优先利用基槽中挖出的优质土。回填土内不得含有有机杂质,粒径不应大于50mm,含水量应符合压实要求。 B、填土材料如无设计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a.碎石、砂土(使用细、粉砂时应取得设计单位同意)和爆破石碴,可作表层以下地填料。 b.含水量符合压实要求的粘性土,可作各层地填料。 c.碎块草皮和有机含量大于8%的土,仅用于无压实要求的填方。 d.淤泥和淤泥质土不能用作填料。 ②作业条件 A、土方回填前应根据工程特点、填料种类、设计压实系数、施工条件和压实工艺等合理确定填料含水量、每层填土厚度和压实工艺等合理确定填料含水量、每层填土厚度和压实遍数等施工参数。 B、填土前,应做好水平高程的测设。基坑(槽)或沟坡边上按需要的间距打入水平桩,室内和散水的墙边应有水平标记。

(2)操作工艺 ①当填方基底为积土或耕植土时,如设计无要求,可采用小型压路机和人工夯实相结合的方法保证密实度。 ②遇淤泥时,应先排水疏干,挖除淤泥,换填砂砾或抛填块石等方法处理后再行填土。 ③填筑粘性土,应在填土前检验填料的含水率。含水量偏高时,可采用翻松晾晒,均匀掺入干土等措施;含水量偏低,可预先晒水湿润,增加太实遍数或使用大功率压实机械等措施。 ④填料为砂土或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砂土)时,回填前宜充分洒水湿润,可用较重的平板振动器分层振实,每层振实不少于三遍。 ⑤回填土应水平分层找平夯实,分层厚度和压实遍数应根据土质、压实系数和机具的性能选定。 ⑥分段分层填土,交接处应填成阶梯形,每层互相搭接,其搭接长度就不少于每层填土厚度的两倍,上下层错缝距离不少于1.0m. ⑦在夯实或辗压时,如出现弹性变形的土(俗称像皮土),应将该部分土方挖除,另用砂土或含砂石较大的土回填。 ⑧采用机械压实的填土,在角隅用人工加以夯实。人工填土,每层填土厚度为150mm,夯重应为30—40kg,每层厚度为200mm,夯重应为60—70kg.打夯要领为“夯高过膝,一夯压半夯,夯排三次”。夯实基坑(槽)、地坪,行夯路线由四边开始,夯向中间。

土方回填施工规范

土方回填施工规范 一、一般规定: 1施工材料的规定: 1.1回填土: 宜优先利用基槽中挖出的优质土。回填土内不得含有有机杂质,粒径不应大于50mm,含水量应符合压实要求。 1.2石屑: 不应含有有机杂质。 1.3填土材料如无设计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3.1碎石、砂土(使用细、粉砂时应取得设计单位同意)和爆破石渣,可作表层以下的填料。 1.3.2含水量符合压实要求的粘性土,可作各层的填料。 1.3.3碎块草皮和有机含量大于8%的土,仅用于无压实要求的填方。 1.3.4淤泥和淤泥质土一般不能用作填料,但在软土或沼泽地区,经过处理且含水量符合压实要求的,可用于填方次要的部位。2作业条件 2.1填土基底已按设计要求完成或处理好,并办理验槽签证。 2.2基础、地下构筑物及地下防水层、保护层等已进行检查和办好隐蔽验收手续,且结构已达到规定强度,基础分部经质监站验收通过。 2.3大型土方回填前应根据工程特点、填料种类、设计压实系数、施工条件和压实工艺等合理确定填料含水量、每层填土厚度和压实遍数等施工参数。重要的填方工程和路基,其参数通过压实测试来确定。 2.4室内地台和管沟的回填,应在完成上下水道安装(经试水合格)或间墙砌筑,并将填区内的积水和有机杂物等清除干净后再进行。

2.5在建(构)筑物地面以下的填方,若填筑厚度小于 0.50m,应清除基底上的草皮和垃圾;若填筑厚度小于1m,应清除树墩及割去长草。 2.6填土前,应做好水平高程的测设,基坑(槽)或沟坡边上按需要的间距打入水平桩,室内和散水的墙边应有水平标记。3操作工艺 3.1当填方基底为积土或耕植土时,如设计无要求,可采用推土机或高程机械压实5~6遍。 3.2在水田、沟渠或池塘上填方,应先排水疏干,挖除淤泥,换填砂砾或抛填块石等方法处理后再行填土。 3.3填筑粘性土,应在填土前检验填料的含水率。含水量偏高时,可采用翻松晾晒,均匀掺入干土等措施;含水量偏低,可预先洒水湿润,增加压实遍数或使用大功率压实机械等措施。 3.4使用碎石类土或爆破石渣作填料时,其最大粒径不得超过每层铺填厚度的(当使用振动辗压时,不得超过每层铺填厚度的)。 铺填时,大块料不应集中,且不得填在分段接头处或填方与山坡连接处。若填方场内有打桩或其他特殊工程时,块(漂)石填料的最大粒径不应超过设计要求。 3.5填料为砂土或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砾土)时,回填前宜充分洒水湿润,可用较重的平板振动器分层振实,每层振实不少于三遍。 3.6回填土应水平分层找平夯实,分层厚度和压实遍数应根据土质、压实系数和机具的性能参照《建筑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2002)有关规定。 压实机具分层厚度(mm) 每层遍数平碾250~300 6~8震动压实机250~350 3~4柴油打夯机200~250 3~4人工打夯

土方回填见证、取样要求以及技术处理措施(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土方回填见证、取样要求以及技术处理措施(正式) 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1555-55 土方回填见证、取样要求以及技术 处理措施(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周密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基础回填材料 取样方法 一、取样数量 土样取样数量,应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及所属行业或地区现行标准执行。 ㈠、依据《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和《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取样在压实填土的过程中,应分层取样检验土的干密度和含水量。每50~100M2面积内应有一个检验点,根据检验结果求得压实系数。(环刀法)㈡、依据《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CJ79-2002)取样 当取土样检验垫层的质量时,对大基坑每

50~100M2应不少于1个检验点;对基槽每10~20M2应不少于1个点;每个单独柱基应不少于1个点。(环刀法) ㈢、依据上海市标准《地基处理技术规范》(DBJ08-40-1994)取样 1、整片垫层 ①、面积≤300M2时:环刀法为30~50M2布置一个,贯入法为10~15M2布置一个。 ②、面积>300M2时:环刀法为50~100M2布置一个,贯入法为20~30M2布置一个。 2、条形基础下垫层 ①、参照整片垫层要求。 ②、每个单独基础下垫层不少于两个测点。 ㈣、依据《城市道路工程及施工验收规程》(DBJ08-225-1997)取样 土路基、石灰土垫层检测频率:每层1000M2测一组,每组3点。(环刀法) 人行道路基、土路肩检测频率:每100m测2点。

土方回填施工技术交底书

土方回填施工技术交底书

土方回填施工技术交底 土方回填,系用人力或机械对常地、基坑(槽)进行分层回填夯实,以保证达到要求的密实度。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场地、基坑(槽)和管沟、室外散水等回填土工程。 一、材料要求 1.土料 宜优先利用基坑(槽)中挖出的原土,并清除其中有机杂质和粒径大于50mm 的颗粒,含水量应符合要求。 2.石屑 不含有机杂质,粒径不大于50mm。 3.粘性土 含水量符合压实要求,可用作各层填料。 4.碎石类土、砂土和爆破石渣 其最大块粒径不得超过每层铺垫厚度的2/3,可用作表层以下填料。 5.碎块草皮和有机质含量不大于8%的土仅可用于无压实要求的填方。 6.淤泥和淤泥质土一般不能用作土料。

二、主要机具设备 人工回填主要机具设备有:铁锹、手推车、木夯、蛙式打夯机、筛子、喷壶等。 机械回填主要机具设备有:推土机、铲运机、汽车、光碾压路机、羊足碾、平碾、平板振动器等。 三、作业条件 1.回填土前应清除基底上草皮、杂物、树根和淤泥,排除积水,并在四周设排水沟或截洪沟,防止地面水流入填方区或基坑(槽),浸泡地基,造成基土下陷。 2.施工完地面以下基础、构筑物、防水层、保护层、管道(经试水合格),填写好地面以下工程的隐蔽工程记录,并经质量检查验收、签证认可。混凝土或砌筑砂浆应达到规定强度。 3.大型土方回填,应根据工程规模、特点、填料种类、设计对压实系数的要求、施工机具设备条件等,通过试验确定填料含水量控制范围,每层铺土厚度和打夯或压实遍数等施工参数。 4.做好水平高程的测设,基坑(槽)或沟、坡边上每隔3m打人水平木桩,室内和散水的边墙上,做好水平标记。 四、施工操作工艺

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检验批验收表格及验收要求

土方开挖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GB50202-2002)表编号:010101□□□ 5050 5 +200 50+300 10 +500 15

强制性条文 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相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 土方开挖 土方开挖前应检查定位放线、排水和降低地下水位系统,合理安排土方运输车的行走路线及弃土场。 施工过程中应检查平面位置、水平标高、边坡坡度、压实度、排水、降低地下水位系统,并随时观测周围的环境变化。 临时性挖方的边坡值应符合表的规定。 表临时性挖方边坡值

土方开挖工程的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表的规定。 表土方开挖工程质量检验标准(mm) 505050 +200 50+300 100 +500 150 注:①地(路)面基层的偏差只适用于直接在挖、填方上做地(路)面的基层。②本表由施工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专业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土方回填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GB50202-2002)表编号:010102□□□ 505050

土方回填 土方回填前应清除基底的垃圾、树根等杂物,抽除坑穴积水、淤泥,验收基底标高。如在耕植土 或松土上填方,应在基底压实后再进行。 对填方土料应按设计要求验收后方可填入。 填方施工过程中应检查排水措施,每层填筑厚度、含水量控制、压实程度。填筑厚度及压实遍数 应根据土质,压实系数及所用机具确定。如无试验依据,应符合表的规定。 表填土施工时的分层厚度及压实遍数 填方施工结束后,应检查标高、边坡坡度、压实程度等,检验标准应符合表的规定。

土方回填质量控制点及措施

1土方开挖与土方回填质量控制点及措施 (适用范围地基基础开挖与回填、水池基坑开挖与回填和地管网的沟槽开挖与回填道路路基原土回填) 1. 土方开挖与土方回填质量控制依据 1.1单位工程施工图设计对土方开挖与回填的要求 1.2现行《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和《建筑地基基础工程验 收规范》 1.3现行《建筑地面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等 1.4现行《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1.5现行《埋地聚乙烯排水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1.6现行《城镇道路施工验收规范》 2.土方开挖 2.1土方开挖前首先要查明基坑或沟槽范围内是否有地管 若有地管要查明位置和埋置深度并做好标记对开挖工人进行技术交底。 2.2当土方开采用机械开挖时在基坑底应保留不小于100mm的土层采用人工开挖清槽严禁超挖如遇软弱土层或与施工图上描述的土层不符应通知有关各方研究处理方案如若出现超挖应用砂石或混凝土垫层将超挖部分回填并压实。 2.3土方开挖后不能马上回填的基坑或沟槽要设置排水沟 和集水井 2.4考虑雨雪天气基础开挖量比较大的应分段开挖、分段及时做上混凝土垫层或砂石垫层。 3.土方回填

3.1土方回填要事先落实好土源开挖出来的好土计划用作回填土时要覆盖防雨。严禁用淤泥、腐殖土、冻土、耕植土和含有有机质大于8%的土作为填土。 3.2回填前基坑有水要排净、杂物要清理干净严禁基坑有水时回填 3.3回填土含水量本工程区域(下游项目)粘土的(击实试验确定) 最优含水量为16%±2 3.4压实系数:建筑物基础或需要做混凝土地坪的构筑物基础回填,根据《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6.3.4条规定地坪垫层以下及基础底标高以上的压实土压实系数不宜小于0.94。根据《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第6.3.5根据《建筑地面工程施工验收规范》中第 4.2.5条规定回填基土应均匀密实,压实系数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压实系数不应小于0.90 3.5回填分层厚度:根据《建筑地基基础工程验收规范》中6.3.3规定: 分层厚度根据回填后的使用功能来确定,如回填土上没有地坪

土方施工以验收规范

关于压实度检测频率的说明根据GB/T50123-1999(2007版)土工实验方法、《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1-2012规定:基坑每层按 100m2~500m2取样一组,每层不少于 1组;场地平整回填每层按400m2~900m2取样一组,每层不少于 1组;取样部位应在每层压实后的下半部。采用灌砂(或灌水)法取样时,取样数量可较环刀法适当减少,但每层不少于 1组,本层取样试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上层回填。这个组数为灌砂(或灌水)法一组为一个点,环刀法一组为二个点。 《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4.5 土方回填 4.5.1 土方回填工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土方回填前,应根据设计要求和不同质量等级标准来确定施工工艺和方法; 2 土方回填时,应先低处后高处,逐层填筑。 4.5.2 回填基底的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基底上的树墩及主根应拔除,排干水田、水库、鱼塘等的积水,对软土进行处理; 2 设计标高500mm以内的草皮、垃圾及软土应清除; 3 坡度大于1∶5时,应将基底挖成台阶,台阶面内倾,台阶高宽比为1∶2,台阶高度不大于1m; 4 当坡面有渗水时,应设置盲沟将渗水引出填筑体外。 4.5.3 填料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同填料不应混填。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不同土类应分别经过击实试验测定填料的最大干密度和最佳含水量,填料含水量与最佳含水量的偏差控制在±2%范围内;

2 草皮土和有机质含量大于8%的土,不应用于有压实要求的回填区域; 3 淤泥和淤泥质土不宜作为填料,在软土或沼泽地区,经过处理且符合压实要求后,可用于回填次要部位或无压实要求的区域; 4 碎石类土或爆破石渣,可用于表层以下回填,可采用碾压法或强夯法施工。采用分层碾压时,厚度应根据压实机具通过试验确定,一般不宜超过500mm,其最大粒径不得超过每层厚度的3/4;采用强夯法施工时,填筑厚度和最大粒径应根据强夯夯击能量大小和施工条件通过试验确定,为了保证填料的均匀性,粒径一般不宜大于1m,大块填料不应集中,且不宜填在分段接头处或回填与山坡连接处; 5 两种透水性不同的填料分层填筑时,上层宜填透水性较小的填料; 6 填料为黏性土时,回填前应检验其含水量是否在控制范围内,当含水量偏高,可采用翻松晾晒或均匀掺入干土或生石灰等措施;当含水量偏低,可采用预先洒水湿润。 4.5.4 土方回填应填筑压实,且压实系数应满足设计要求。当采用分层回填时,应在下层的压实系数经试验合格后,才能进行上层施工。 4.5.5 土方回填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碾压机械压实回填时,一般先静压后振动或先轻后重,并控制行驶速度,平碾和振动碾不宜超过2km/h,羊角碾不宜超过3km/h; 2 每次碾压,机具应从两侧向中央进行,主轮应重叠150mm以上; 3 对有排水沟、电缆沟、涵洞、挡土墙等结构的区域进行回填时,可用小型机具或人工分层夯实。填料宜使用砂土、砂砾石、碎石等,不宜用黏土回填。在挡土墙泄水孔附近应按设计做好滤水层和排水盲沟; 4 施工中应防止出现翻浆或弹簧土现象,特别是雨期施工时,应集中力量分段回填碾压,还应加强临时排水设施,回填面应保持一定的流水坡度,避免积水。对于局部翻浆或弹簧土可以采取换填或翻松晾晒等方法处理。在地下水位较高的区域施工时,应设置盲沟疏干地下水。 4.5.6 软土、湿陷性黄土、膨胀土、红黏土、盐渍土等特殊土施工,应按照本规范第4.6节的规定执行。

土方回填标准.DOC

4 土方回填质量验收标准 4. 1 土方回填前应清除基底的垃圾、树根等杂物,抽除坑穴积水、淤泥,验收基底标高,如在耕植土或松土上填方,应在基底压实后再进行。 4. 2对填方土料应按设计要求验收后方可填入。 4. 3填方施工过程中应检查排水措施,每层填筑厚度、含水量控制、压实程度。填筑厚度及压实遍数应根据土质,压实系数及所用机具确定。如无试验依据,应符合下表规定。 填土施工时的分层厚度及压实遍数 4. 4填方施工结束后,应检查标高、边坡坡度、压实程度等, 检验标准应符合下表规定。 填土工程质量检验标准(mm

般项目1 回填土料设计要求 取样检查或直 观鉴别 2 分层厚度及 含水量 设计要求 水准仪及抽样 检杳 3 表面平整度 20 20 30 20 20 用靠尺或水准 仪 一、土方开挖 主控项目: 1、标高。是指挖后的基底标高,用水准仪测量。检查测量记录。 2、长度、宽度。是指基底的宽度、长度。用经纬仪、拉线尺量检查等,检查 测量记录。 3、边坡。符合设计要求。按规范623条观察检查或用坡度尺检查。只能坡不能陡。 一般项目: 1、表面平整度。主要是指基底,用2m靠尺和楔开塞尺检查。 2、基底土性。符合设计要求。观察检查或土样分析,通常请勘察、设计单位来验槽,形成验槽记录。 土方开挖前检查定位放线、排水和降低地下水位系统,合理安排土方运输车的行走路线及弃土场。 施工过程中检查平面位置、水平标高、边坡坡度、压实度、排水、降低地下水位系统,并随时观测周围的环境变化。 施工完成后,进行验槽。形成施工记录及检验报告,检查施工记录及验槽报告。 、土方回填

主控项目: 1、标高。是指回填后的表面标高,用水准仪测量。检查测量记录。 2、分层压实系数。符合设计要求。按规定方法取样,试验测量, 不满足要求时随时进行返工处理,直到达到要求。检查测试记录。 一般项目: 1、回填土料。符合设计要求。取样检查或直观鉴别。做出记录, 检查试验报告。 2、分层厚度及含水量。符合设计要求。用水准仪检查分层厚度。取样检测含水量。检查施工记录和试验报告。 3、表面平整度。用水准仪或靠尺检查。控制在允许偏差范围内。土方回填前清除基底的垃圾、树根等杂物,去除积水、淤泥,验收基底标高。如在松土上填方,在基底压实后再进行。填方土料按设计要求验收。 填方施工中检查排水措施,每层填筑厚度、含水量控制、压实程度。填筑厚度及压实遍数应根据土质,压实系数及所用机具确定。如无试验依据,可按表6.3.3 选用。检查施工记录和试验报告。 第一章地基与基础 第一节土方回填 一、依据标准 GB50202-200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隐蔽记录填写要求及实例

隐蔽记录填写要求及实例 一、地基验槽与回填土方隐蔽记录 ㈠填写规定 1、基础土方开挖后应进行验槽,下列情况应填写在记录中: ①地基土质就是否与地质勘察报告记载相符、就是否已挖到原土层、有否扰动; ②有否局部土质坚硬或松软及含水量异常现象,就是否需下挖或处理; ③基槽实际开挖尺寸、标高,排水、护壁、不良基土(流砂、橡皮土)处理情况; ④遇有坟、井、坑、塘、树根、旧有电缆、管道、房屋基础等地下障碍物得数量、位置及其处理情况; ⑤当必须进行基槽土质处理时,应将处理结果认证后如实填写在记录中。 2、凡对有承重部位得柱基、基坑、基槽或其它沟、池土方回填以及地面土方回填均应作回填土方隐蔽记录。 ①回填土方得土质名称、鉴别方法、取土地址、填方得基底状态、基底处理情况与被埋置部位隐蔽验收情况均应填写在记录中; ②回填分层厚度与总厚度、夯压方法、取土样得方法、土样分部状态、数量、干土质量密度可在表式C2-3一2一2试验报告中得出,其结论应记人隐蔽记录中; ③土壤干土质量密度试验报告所需样品应及时送样,及时试验,代表性要完整,试验报告结果应附于回填土方隐蔽工程记录之后。 ㈡参考表式 1、验槽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表式 2、回填土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表式

归档编号:C2-5-1-5 验槽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工程名称:××××××建设单位:×××××××图号:×××××号图 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填表人: 注:本表适用于混凝土、钢筋、埋地工程、砌体埋筋、屋面、回填土等工程隐蔽。

归档编号:C2-5-1-5 回填土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工程名称:××××××建设单位:×××××××图号:×××××号图 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填表人: 注:本表适用于混凝土、钢筋、埋地工程、砌体埋筋、屋面、回填土等工程隐蔽。

土方回填技术交底

土方回填施工技术交底 土方回填,系用人力或机械对常地、基坑(槽)进行分层回填夯实,以保证达到要求的密实度。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场地、基坑(槽)和管沟、室外散水等回填土工程。 一、材料要求 1.土料 宜优先利用基坑(槽)中挖出的原土,并清除其中有机杂质和粒径大于50mm 的颗粒,含水量应符合要求。 2.石屑 不含有机杂质,粒径不大于50mm。 3.粘性土 含水量符合压实要求,可用作各层填料。 4.碎石类土、砂土和爆破石渣 其最大块粒径不得超过每层铺垫厚度的2/3,可用作表层以下填料。 5.碎块草皮和有机质含量不大于8%的土仅可用于无压实要求的填方。 6.淤泥和淤泥质土一般不能用作土料。 二、主要机具设备

人工回填主要机具设备有:铁锹、手推车、木夯、蛙式打夯机、筛子、喷壶等。 机械回填主要机具设备有:推土机、铲运机、汽车、光碾压路机、羊足碾、平碾、平板振动器等。 三、作业条件 1.回填土前应清除基底上草皮、杂物、树根和淤泥,排除积水,并在四周设排水沟或截洪沟,防止地面水流入填方区或基坑(槽),浸泡地基,造成基土下陷。 2.施工完地面以下基础、构筑物、防水层、保护层、管道(经试水合格),填写好地面以下工程的隐蔽工程记录,并经质量检查验收、签证认可。混凝土或砌筑砂浆应达到规定强度。 3.大型土方回填,应根据工程规模、特点、填料种类、设计对压实系数的要求、施工机具设备条件等,通过试验确定填料含水量控制范围,每层铺土厚度和打夯或压实遍数等施工参数。 4.做好水平高程的测设,基坑(槽)或沟、坡边上每隔3m打人水平木桩,室内和散水的边墙上,做好水平标记。 四、施工操作工艺 1.填土前应检验其土料、含水量是否在控制范围内。土料含水量一般以手握成团,落地开花为适宜。当含水量过大,应采取翻松、晾干、风干、换土回填、掺入干土或其他吸水性材料等措施,防止出现橡皮土。如土料过干(或为砂土、

土方回填施工工艺标准

土方回填施工工艺标准 土方回填施工工艺标准 1.适用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一般建筑物、构筑物施工中大面积平整场地、大型基坑、基槽、室内地坪、管沟及散水等回填土工程。 2.施工准备 2.1.主要机具 2.1.1.运土机具:铲土机、自卸汽车、推土机、铲运机、手推车及翻斗车等。 2.1.2.填夯机具:平碾、羊足碾和振动碾、铁揪(平头、尖头)、铁耙、蛙式或柴油打夯 机等。 2.1. 3.辅助工具:水准仪、2m靠尺、塔尺、尼龙线、钢尺及潜水泵等。 2.2.材料要求 用于回填的土料,应满足设计要求。如设计无特定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2.2.1.含水量符合压实要求的粘性土可用作各层填料。 2.2.2.碎块草皮和有机质含量大于8%的土仅能用于无压实要求的填方。 2.2. 3.淤泥及淤泥质土一般不能用作填料,对钢筋砼有侵蚀性的盐渍土不得用作混凝土结 构周边的回填土料。 2.2.4.采用人工夯实或蛙式打夯机的回填土粒径不应大于50mm。 含水量符合压实要求的粘性土可用作各层填料。 2.2.5. 碎石类土或爆破石渣用作填料时,其最大粒径不得超过每层铺填厚度的2/3,当使用振动辗时,不得超过每层铺填厚度的3/4。铺填时,大块料不应集中,且不得填在分段接头处。 2.3.作业条件 2.3.1. 基坑(槽)回填土施工应在地下工程施工完成通过验收,并办理签认手续后进行,其基础工程砼强度应达到设计要求;室内地坪基层,管沟回填应在完成地坪以下各种管线安装加固施工验收后进行。 2.3.2. 回填土施工前,应编制详细的回填土施工方案,确定排水措施、每层填筑厚度、(施工)含水量、压实程度、压实遍数及所用机具,并组织对技术质量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有效控制回填质量。 2.3.3. 施工前,应在场地内设置木桩、水平线等标志,以控制回填高度及厚度。大型基坑或沟边上面隔1m设置水平桩或在邻近的固定物上抄上标准高度(线)。大面积场地或地坪每隔一定距离设置水平桩。 3.操作工艺 4.1人工回填施工工艺 3.1.1 工艺流程:基坑清理 →调整含水率→分层铺平→分层夯实→取样检验→修整找平→验收。 4.1.2回填前应清除基坑(槽)底或地坪上的木枋、模板等杂物,排干坑内积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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