铝壳锂电芯检验标准

铝壳锂电芯检验标准
铝壳锂电芯检验标准

铝壳锂电芯检验标准

1.目的

提供本公司产品在进料检验时的判定标准,以达到公司的品质要求,并能符合客户的品质需求。

2.范围

本公司所有锂电芯均适用。

3.检验条件

温度:23℃(+5,-5)

相对湿度:60%(+15%,-10%)

距离:人眼与产品表面的距离为300—350mm。

或灯光垂直产品距离1米,使用40W日光灯

时间:检测量面和其它不超过8s;

每件检查总时间不超过30s(除首件)。

位置:检视面与桌面成45°;上下左右转动15°

照明:100W冷白荧光灯,电池表面500-- 550mm(照度达500~550Lux)。

4.名词定义

4.1 CR:制品凡具有危害使用者、携带者的生命或安全之缺失。

4.2 MA:制品单位使用性能不能达到预期之目的或显著的减低其实用性质的缺点。

4.3 MI:实际上不影响制品的使用目的之缺点。

5.所使用的仪器和设备:

5.1二次锂电检测系统

5.2数字式万用表

5.3内阻测试仪

5.4游标卡尺

6.抽样计划与允收水准

6.1来料以抽验方式,采用GB2828.1-2003 LEVEL II正常单次抽验计划,进行随机抽样.

(除电气性能测试按规定抽样外)

6.2允收水准(AQL)为:CR=0.01,MA=0.4,MI=1.0;

7.检验要求/标准:

以下尺寸,外观,性能等都需符合承认书中相关标准要求

7.1 核对有无承认书及SGS报告的有效期(一年) (MA)

7.2来料包装与规格应符合承认书要求

7.21在正常40W日光灯照度下,对来料的包装进行确认;包装的方式与材料应符合安

全及对电芯防护的要求;(MI)

7.22电芯的实际来料应与产品规格的要求一致 (MA)

7.23电芯的丝印应在40W白炽灯照度下,30cm目视距离及90度视角内可辨认(MI) 7.3外观检查与安全性要求

7.31电芯的表面在40W白炽灯照度下,30cm目视距离及90度视角条件下应无凹痕,刮伤不良(MA)

7.32电芯表面不能有任何破皮的现象(MA)

7.33任何目视条件下电芯应无鼓胀、变形、漏液现象(MA)

7.34电芯的引线应有足够的防护避免潜在的短路发生可能,同时引线上拒绝任何绝缘

破损(MA)

7.4正、负耳极与焊锡要求

7.41耳极焊锡处不可有任何熔断的痕迹 (MA)

7.42线路板上零件及焊点应符合PCB组装与焊锡作业的要求(MA)

7.43引线的颜色应与对应的极性一致(MA)

7.5结构、尺寸要求

7.51电芯的本体的长、宽、高、直径及引线的长度,应使用游标卡尺进行测量,测量

结果应符合电芯的规格要求(MA)

7.52注意:量测工具的绝缘,避免正负极短路

7.6电气性能测试

型材检验标准

型材检验标准 Prepared on 24 November 2020

挤压型材检验标准 编制: 审核: 2015年1月15日发布 2015年 1月16 日实施 XXXXX铝业有限公司 一.检验依据与规范 针对工业型材太阳能支架为6005牌号,其主要成分见下表 铝型材进行检验的主要依据为: GB/3190-2008 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分 铝合金建筑型材第一部分基材 GB/T -2006 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挤压型材 JIS H4100-2006 铝和铝合金挤压型材(日本标准)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一部分按AQL=特殊水平S-4级进行抽样检验 GB/T14846-2008 铝及铝合金挤压型材尺寸偏差 以上相关技术标准进行实施,如遇到国家技术标准变动,依据最新国家标准或者出口国家的标准进行检验。 具体标准如下; 铝型材的材质应符合GB/3190-2008 中相应的成分要求

铝型材的力学性能应符合GB/T -2006 相对应的牌号状态力学性能的要求 如需要喷砂按客户提供的要求生产(砂的目数) 如需要阳极氧化膜性能应符合的规定要求。 横截面尺寸允许偏差 铝型材横截面尺寸应符合本公司相应规格型材设计图纸及文件中相关项目的要求,未注尺寸应符合JIS H4100-2006、 GB/T14846-2008高精级要求。 铝型材角度允许偏差 铝型材角度允许偏差应符合本公司相应规格型材的设计图纸及文件中相关项目要求,未注明角度偏差的应符合GB/T 14846-2008超高精级要求±° 平面间隙(挤压) 铝型材平面间隙应符合GB/T 14846-2008 条款相关要求生产检验,需要级别在合同中注明。 型材弯曲度(挤压) 铝型材的弯曲度应符合GB/T 14846-2008相关精级要求,需要级别在合同中注明。 型材的扭拧度 铝型材的扭拧度应符合GB/T 14846-2008高精级要求。

型材检验标准

型材检验标准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挤压型材检验标准 编制: 审核: 2015年1月15日发布 2015年 1月16 日实施 XXXXX铝业有限公司 一.检验依据与规范 针对工业型材太阳能支架为6005牌号,其主要成分见下表 铝型材进行检验的主要依据为: GB/3190-2008 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分 铝合金建筑型材第一部分基材 GB/T -2006 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挤压型材 JIS H4100-2006 铝和铝合金挤压型材(日本标准)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一部分按AQL=特殊水平S-4级进行抽样检验 GB/T14846-2008 铝及铝合金挤压型材尺寸偏差 以上相关技术标准进行实施,如遇到国家技术标准变动,依据最新国家标准或者出口国家的标准进行检验。 具体标准如下; 铝型材的材质应符合GB/3190-2008 中相应的成分要求

铝型材的力学性能应符合GB/T -2006 相对应的牌号状态力学性能的要求 如需要喷砂按客户提供的要求生产(砂的目数) 如需要阳极氧化膜性能应符合的规定要求。 横截面尺寸允许偏差 铝型材横截面尺寸应符合本公司相应规格型材设计图纸及文件中相关项目的要求,未注尺寸应符合JIS H4100-2006、 GB/T14846-2008高精级要求。 铝型材角度允许偏差 铝型材角度允许偏差应符合本公司相应规格型材的设计图纸及文件中相关项目要求,未注明角度偏差的应符合GB/T 14846-2008超高精级要求±° 平面间隙(挤压) 铝型材平面间隙应符合GB/T 14846-2008 条款相关要求生产检验,需要级别在合同中注明。 型材弯曲度(挤压) 铝型材的弯曲度应符合GB/T 14846-2008相关精级要求,需要级别在合同中注明。 型材的扭拧度 铝型材的扭拧度应符合GB/T 14846-2008高精级要求。

铝材检验标准

广东唐氏集团铝型材检验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铝型材检验标准,控制型材生产工艺以及成品出厂质量,规避市场风险,提升品牌形象,特制定本章。 第二条本标准规定了铝型材的技术标准、外观质量、检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建筑铝型材。 第三条本标准以GB5237-2008为基准拟定。 第四条公司旗下“永兴”、“亚阳”、“兴铝”三个品牌均以此标准为检验标准。 第五条涉及到商标方面的各项要求,应完全符合《商标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知识产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 第二章基材 第六条本部分规定了未经表面处理的铝合金建筑型材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及合同(或订货单)内容。 第七条本部分适用于表面未经处理的建筑用铝合金热挤压型材(以下简称型材)。 第八条术语定义

基材是指表面未经处理铝合金建筑型材。 装饰面是指型材经加工、制作并安装在建筑物上后,处于开启和关闭状态时,仍可看的见的表面。 外接圆是指能够将型材的横截面完全包围的最小的圆。 第九条基材(坯料)相关技术指标及外观要求,见下表: 一) 长度要求定尺时,应在合同中注明,公称长度≤6m时,允许偏差为﹢15mm;长度>6m时,允许偏差由双方协商决定。 (二) 以倍尺交货的型材,其总长度允许偏差为+20mm,需要加锯口余量时,应在合同中注明。 (三) 端头斜切度不应超过2°。 第十条力学性能 取样部位的公称壁厚<时,不测定断后伸长率。

室温力学性能要求如下 第十一条试验方法 (一) 化学成分分析可采用化学分析法和仪器分析法等方法进行,化学成分仲裁分析按照GB/T 20975规定的方法进行。 (二) 力学性能拉伸试验按照GB/T 228-2002规定的方法进行,断后伸长率按照GB/T 228-2002中的条仲裁;维氏硬度试验按GB/T 规定的方法进行;韦氏硬度试验按YS/T 420规定的方法进行。 第十二条尺寸偏差 (一) 壁厚、非壁厚尺寸、角度、倒角半径及圆角半径采用相应精度的卡尺、千分尺、R规等测量工具或专用仪器测量。 (二) 长度、斜切度采用相应精度的测量工具或专用仪器测量。 第十三条外观质量在自然散射光下,以正常视力(不使用放大器)检查型材外观。对缺陷深度不能确定时,可采用打磨测

DBJ15-30-2002 广东省铝合金门窗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广东省《铝合金门窗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DBJ15-30-2002 简介: 内容: 1、总则 2、术语、符号 2.1 术语 2.2 符号 3、材料要求 3.1 一般规定 3.2 铝合金型材 3.4 五金配件 3.5 密封材料 3.6 金属连接件 3.7紧固件 4、工程设计 4.1 一般规定 4.2 抗风压性能设计 4.3 水密性能设计 4.4 气密性能设计 4.5 隔声性能设计 4.6 隔热性能设计 4.7 防玻璃热炸裂设计 4.8 玻璃镶嵌结构设计 4.9 防雷设计 4.10 其它安全性设计 4.11 门窗立面建筑设计 5、安装施工 5.1 一般规定 5.2 施工准备 5.3 安装施工 5.4 产品保护 5.5 安全技术措施 6、工程验收 6.1 一般规定 6.2 主控项目 6.3 一般项目 6.4 检验规则 6.5 质量验收 本规范用词用语说明 条文说明 1 总则 1.0.1为满足建筑工程的需要,使铝合金门窗的性能符合建筑功能的要求,保证铝合金门窗工程的质量,针对本省的气候特点和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本省范围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铝合金门窗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其它材料制作的建筑门窗可参照本规范。

1.0.3本规范中的铝合金门窗(以下简称铝门窗)是指在建筑物上的安装高度不大于100m、无特殊功能要求(如防火、防爆、防化学腐蚀等)的铝门窗。本规范不适用于建筑幕墙上的铝门窗、斜屋顶窗和采光天窗等工程。安装高度大于100m 的门窗工程应采取相应的措施。 1.0.4铝门窗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符号 2.1.1 主型材 连接组合成门窗框基本构架,在其上装配玻璃、辅型材和开启扉及其它附件的门窗框材;连接组合成门窗扇基本构架,在其上装配玻璃、辅型材及其它附件的门窗扇挺型材。 2.1.2 辅型材 门窗框架构件体系中,镶嵌或固定于主型材构件上,起到传力或某各功能作用的附加型材(如玻璃压条、披水条等)。 2.1.3 主要受力构件 门窗立面内承受并传递门窗自身重力及水平风荷载等作用力的中横框、中竖框、扇挺等主型材,以及组合门窗拼樘框型材。 2.1.4 型材截面主要受力部位 门窗主型材横截面中,承受垂直和水平方向荷载作用力的腹板、翼缘或固定其它构件的连接受力部分等主要部位。 2.1.5 隐框、半隐框窗 采用结构胶将玻璃与窗框或窗扇构架粘结装配在起,框、扇型材构件不显露于或部分显露于室外表面的铝合金玻璃窗。 2.1.6 雨幕原理 在建筑外围护结构或构件空腔的室外表面开口构造处进行适当的遮蔽形成雨幕,并对室内表面接缝进行有效的密封,以实现空腔内气压与室外风压力的平衡,从而减少或消除雨水通过外部开口的作用力,防止外围护结构或构件发生雨水渗漏的设计原理。 2.1.7 隔热性能 建筑门窗在夏季阻隔太阳辐射得热以及室外高温得热的能力。 2.1.8 干法安装 门窗洞口墙基体上预先设置金属附加外框并进行防水密封处理,待洞口墙体表面装饰湿业全部完成后,再在附加框架上固定门窗的安装方式。 2.1.9 湿法安装 门窗洞口墙体面层装饰湿作业前开始安装门窗,采用连接件在洞口墙基体上固定门窗框,然后对门窗框与洞口墙体间隙进行密封理的门窗安装方式。 2.2 符号 2.2.1 W k——围护结构风荷载标准值; 2.2.2 W o——基本风压; 2.2.3 βgz——高度Z处的阵风系数; 2.2.4 μs——局部风压体型系数; 2.2.5 μz——风压高度变化系数; 2.2.6 l——杆件跨度; 2.2.7 [u] ——杆件弯曲允许挠度值; 2.2.8 u max——杆件弯曲最大挠度值; 2.2.9 △P——水密性能压力差值; 2.2.10 V o——水密性能设计风速; 2.2.11 ?k——风荷载(标准值)作用所产生的应力; 2.2.13 ?k——材料强度标准值; 2.2.14 K——安全系数。 3 材料要求 3.1 一般规定 3.1.1 铝门窗所用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有关规定。

铝型材质检规程

铝型材质检规程 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铝型材生产 质 检 规 程 编制: 日期: 审定: 日期: 批准: 日期: 受控文件 未经许可 不得复印

目录 第一部分圆铸锭的检验规程 第二部分型材半成品检验规程 第三部分型材成品检验规程 第四部分《铝合金建筑型材》国家标准GB5237-2008(摘要)

第一部分圆铸锭的检验规程 1.引用标准 GB/T3190-2008 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分 YS/T67-2005 变形铝及铝合金圆铸锭 2.检验项目 外观质量、外形尺寸、低倍组织、化学成份、显微组织 外观质量 从每炉料中不同部位任取5根圆铸棒,目视观察,必须符合YS/T67-2005《变形铝及铝合金圆铸锭》外观质量的要求,如果5支样品中有2支或2支以上不合格,即判该批圆铸棒不合格,也可逐根检验,合格交货。 外形尺寸 从每铸次每种规格的圆铸棒中任意抽取5支,对抽取的样本逐支检验,使用钢卷尺,游标卡尺和角尺进行测量,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YS/T67-2005《变形铝及铝合金圆铸》,如果5支样品中有2支或2支以上不合格,即判该批圆铸锭不合格,也可逐根检验,合格交货。 低倍组织 每铸次任意抽取一支未经锯切的圆铸锭,去掉铸造开头部分50mm,尾部100mm 后,从每根的头、尾各切取一个厚度为20~30mm的低倍试片,检验结果应符合 YS/T67-2005《变形铝及铝合金圆铸锭》的低倍组织的要求。 化学成分 铸锭的化学成分应符合GB/T3190的规定 检验方法参见《铝合金成分分析方法》 每批从热处理炉高温区中的两块铸锭上各切一个试样,检验结果不允许有过烧显微组织。 3.铸棒检验规则 外形尺寸 铸棒外形尺寸由车间生产人员自检,检验人员或指定人员每批抽样检验。出现超标由质检部门主持评审。 表面质量 3.2.1铸棒表面质量由车间生产人员自检,检验人员或指定人员每批抽样检验。抽查时存在质量问题通知车间重新自检。 3.2.2铸棒表面存在多条深度大于5mm的但宽度小于1.5mm的裂纹,要限时(三天)限品种(建筑门窗)使用。存在裂纹宽度超过2mm的要挑出报废。 3.2.3铸棒表面有轻微夹渣的要通知生产车间清理干净,严重且不易清除的要挑出报废。 3.2.4铸棒表面存在的其他缺陷能够修整的应交回车间修整,不能修整的报废。 4.检验结果的判定 化学成分分析不合格时,判该批不合格。 尺寸偏差不合格时,判单根不合格,可逐根检验,合格交货,不合格报废。 低倍组织检验参照GB/。低倍组织检验不合格时,允许重新取样(去掉料头 400mm)进行重复试验,如其中仍有试样不合格,则全批报废。 显微组织检验参照GB/。显微组织不合格时,作报废处理。

铝型材标准gb5237-2004

铝及铝合金检验标准 来源:中国铝材信息网,更新时间:2006-10-3 20:03:53,阅读:385次 1、目的 发现、控制不合格品,采取相应措施处置,以防不合格品误用。 2、范围 适用于外协制品、成品及顾客退货各过程中涉及到的工序名称。 3、定义(无) 4、职责 4.1 品质部负责不合格的发现,记录标识及隔离,组织处理不合格品。 4.2 制造部参与不合格品的处理。 4.3 供应部负责进料中不合格品与供应商的联络。 4.4 管理者代表负责不合格品处理的批准。 5.氧化类型: B3-002 胚料 B3-003 黑色阳极氧化 B3-004 银白阳极氧化 B3-005 雾银阳极氧化 B3-006 磨砂阳极氧化 B3-007 古铜阳极氧化 B3-008 金黄色阳极氧化 B3-009 香槟色阳极氧化 B3-010 光亮阳极氧化 B3-011 黑色化学氧化 B3-012 银白化学氧化 B3-013 雾银化学氧化 B3-014 磨砂化学氧化 B3-015 古铜化学氧化 B3-016 金黄色化学氧化 B3-017 香槟色化学氧化 B3-018 光亮化学氧化 5、检验 5.1抽检标准 检验员按照按照《GB/T 2828。1-2003/ISO 259-1:1999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一部分》对来料进行抽检。抽检水平一般为Ⅱ级,AQL=1.5。检验合格,真写检验记录并在验收单上签字;检验不合格,填写《填写检验不合格通知单》,交主管进行判定。 5.2检验内容: 5.2.1检验来料包装是否符合要求。出厂标识是否清楚、完整。 5.2.2 对照验收单检验来料的材料、型号、代码是否符合要求。 5.2.4表面外观检验:表面如要求拉丝则要求纹路粗细均匀,表面清洁,不得有明显的划痕、磕碰伤、斑点及污疵等缺陷;要求膜层均匀、连续、完整,不允许有膜层疏松;表面不得有挂灰; 表面不允许有由于合金表面不均匀,用细砂纸打磨后重新氧化带来的长条纹。 5.2.6 测厚仪检验膜厚,不允许没有氧化膜或氧化膜偏薄。一般要求氧化膜不得小于4μm。

《铝合金型材及产品检验标准》

本标准备规定了未经表面处理的铝合金型材及产品(经过了表面处理)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贮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铝合金型材进厂检验与试,以及铝合金产品制程的检验与试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28 —2002 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方法 GB/T 3190 变形铝合金化学成分 GB/T 3199 铝及铝合金加工产品包装、标志、运输、贮存 GB/T 4340.1 金属维氏硬度试验第 1 部分:试验方法 GB 5237.1 —2008 铝合金建筑型材第 1 部分:基材 GB/T 16865 变形铝、镁及其合金加工制品拉伸试验用试样

GB/T 17432 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分分析取样方法 GB/T 20975 (所有部分)铝及铝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YS/T 420 铝合金韦氏硬度试验方法 YS/T 436 铝合金建筑型材图样图册 3 术语、定义 3.1 基材mill finish puofiles 基材是指表面未经处理的铝合合建筑型材。 3.2 装饰面exposed surfaces 装饰面指型材经加工、制作并安装在建筑物上后,处于开启和关闭状态时,仍可看见的表 面。 3.3 外接圆circumscribing circcle 能够将型材横截面完全包围的最小的圆。 4 要求 4.1 产品分类 4.1.1 牌号、状态合金牌号、供应状态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4.1.2 规格型材的横截面规格应符合YS/T436 的规定或以供需双方签订的技术图样确定,且由供需双方给予命名;型材的长度由供需双主商定,并在合同中注明。 型材标记按产品名称、合金牌号、供应状态、产品规格(由型材代号与定尺长度两部分组成)和本标准编号的 顺序表示。标记示例如下: 用6063 合金制造的,供应状态为T5 ,型材代号为421001 ,定尺长度为6000mm 的铝型材,标记为:基材6063-T5 421001× 6000 GB5237.1 —2008 4.2 化学成分化学成分应符合GB/T3190 的规定。 4.3 尺寸偏差 4.3.1 横截面尺寸 4.3.1.1 壁厚(A、B、C)尺寸壁厚尺寸分为A、B、 C 三组。除压条、压盖、扣板等需要弹性装配的型材之外,型材 最小公称壁厚应不小于 1.20mm 。 型材壁厚偏差应符合表 2 规定。 壁厚偏差等级由从需双方商定,但有装配关系的6060-T5 、6063-T5 、6063A-T5 、6463A-T5 型材壁厚仪式差, 应选择表 3 的高精级或超高精级。 4.3.1.2 非壁厚尺寸非壁厚尺寸偏差分普通级、高精级和超高精级。偏差等级由供需双方商定,但有装配关系的6060-T5 、6063-T5 、6063A-T5 、6463A-T5 型材尺寸偏差,应选择高精级或超高精级。 表 2 壁厚允许偏差 对应于下列外接圆直 径的型材壁厚尺寸允 许偏差/mm a|b|c|d 级别公称壁厚/mm ≤100 >100~250 >250~350

铝型材产品检验标准

蘇州穩勝精密鋁業有限公司

范围 本文规定了产品铝制结构件的表面等级划分及其外观质量要求。 本文适用于苏州稳盛精密铝业有限公司所有不需要表面处理的铝制产品或结构件检验规范. 2术语和定义 2.1外部表面:在产品正常工作状态下、或产品开启前门后,能直接正视到的表面。 2.2内部表面:在产品正常工作状态下、或产品开启前门后,不能直接正视到的表面。 0而进行的观察(如图1)。 2.3正视:指检查者站立于被检查表面的正面、视线与被检表面呈45-90 2.4金属表面:产品材料有金属质感的表面。 2.5凹坑:由于基体材料缺陷、或在加工过程中操作不当等原因而在材料表面留下的小坑状痕迹。 2.6凹凸痕:因基材受撞击或校形不良等而呈现出的明显变形、凹凸不平整的现象,手摸时有不 平感觉。 2.7水印:材料脏污清除后因清洗水未及时干燥或干燥不彻底所形成的斑纹、印痕。 2.9保护膜:指附着在铝材表面放臵基材划伤等起保护基材作用的一层薄膜。

2.10异物、杂质:由材料、模具、环境或机器设备中的灰尘、夹杂物、污物等影响而形成的压杂在产品表面不同色的斑点。 2.11颗粒:因材料杂质或外来物(如焊渣等)的影响而在表面形成的、颜色与正常表面一致的凸起现象。 2.12 图文损伤:印刷图文因局部脱落或擦伤、附着不良、污染等所造成的图形、字迹变形、模 糊、断字、毛边、缺损、漏印等不完整不清晰现象。 2.13浅划痕:基材金属表面有伤痕,且伤及很浅手摸无明显手感的划痕。 2.14深划痕:基材金属表面有伤痕,且伤及很深手摸有明显的手感的划痕 2.15 色差:基材金属表面颜色出现两种以上(含两种)或与同批材料在色调上有明显层次感觉的现象。 2.16表面氧化:基材金属表面由于长时间接触汗渍等带盐份物资从而引发的金属表面发生色差和硬度降低的化学反应。 2.17剥落:基材出现一道或多道金属层脱落的现象。 2.18裂纹:产品基材在经过折弯等外界压力作用下受力处发生物理变化出现条纹当没有明显手感的现象。 2.19毛刺:材料在剪切过程中由于剪切到刀片磨损不锋利没能同时及时整齐剪断而残留材料切边针状的金属废料。 2.20平面度:产品受到外力受力而产生扭曲的现象。 2.21尺寸超差:产品在制造过程中的实际测量尺寸与设计图纸尺寸不一致的现象。 3对外观的技术要求 3.1 总则 3.1.1原则:产品外观应美观,单独一零/部件的整体视觉效果不能受到破坏,不会给人以劣质产品的印象。生产者应认真操作、严格控制产品质量,避免在生产过程中出现对各种表面的损伤。 3.1.2产品的各部位表面按其在产品中所处位臵和质量要求划分为二个等级,即:外部表面和内部 3.1.3有签样或图纸上有特殊要求的零部件,其对应的缺陷优先按其样板或技术要求的标准进行判断。其它结构件表面缺陷的程度不能超出表2的要求,否则为不合格。表2中未包括的缺陷均属于不允许范围(但符合零件状态标准的除外)。 (注:表2中所列的缺陷个数当在每一表面上≥2个时,每2个缺陷之间的距离必须大于50mm,否则视为同一缺陷,面积.长度以其总和计。)

铝型材检验标准.doc

铝型材检验标准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铝型材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铝型材。 2技术要求 2.1 铝型材的技术要求除非在技术工程部提供的图文技术资料中有特殊要求,否则尺寸允许 偏差按表 1 执行(铝型材开口尺寸除外)。 表 1 截面尺寸 /mm 公差截面尺寸 /mm 公差 大于至大于至 0 1 ±0.1 19 25 ± 0.25 1 2 ± 0.12 25 38 ± 0.30 2 3 ± 0.14 38 50 ± 0.36 3 4 ± 0.16 50 100 ± 0.61 4 6 ± 0.18 100 150 ± 0.86 6 12 ± 0.20 150 200 ± 1.12 12 19 ± 0.23 200 350 ± 1.37 铝型材的长度尺寸按供需双方在订单合同中的技术要求约定执行。 2.2 铝型材的材质为 6063-1/T。 2.3 铝型材的力学性能指标符合国标规定要求。 2.4 铝型材表面质量要求。 2.4.1 铝型材表面氧化处理后,其色泽与光亮均匀一致,无脏污。如果有缺陷,按表 2 要求检验。 表 2 序号缺陷名称检验范围表面质量要求 外露正面 沙孔和气泡直径< 0.25 mm,在 25 平方厘米内允 许有 2 个,相距≥ 20 mm 以 25 平方厘米为单位的缺陷每米允许存在的缺陷数≤ 2,但缺陷数相距300 1 沙孔、气泡在铝型材外露正面mm 沙孔和气泡直径< 0.25 mm,在 25 平方厘米内允 外露正面 许有 3 个,相距≥ 30 mm 以 25 平方厘米为单位的缺陷每米允许存在的缺陷数≤ 2,但缺陷数相距330 在铝型材外露正面mm

型材检验标准

挤压型材检验标准 编制: 审核: 2015年1月15日发布2015年1月16 日实施 XXXXX铝业有限公司 一.检验依据与规范 针对工业型材太阳能支架为6005牌号,其主要成分见下表 铝型材进行检验的主要依据为: GB/3190-2008 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分 GB5237.1-2008 铝合金建筑型材第一部分基材 GB/T -2006 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挤压型材 JIS H4100-2006 铝和铝合金挤压型材(日本标准) GB2828.1-2003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一部分按AQL=0.65特殊水平S-4级进行抽样检验

GB/T14846-2008 铝及铝合金挤压型材尺寸偏差 以上相关技术标准进行实施,如遇到国家技术标准变动,依据最新国家标准或者出口国家的标准进行检验。 具体标准如下; 1.1铝型材的材质应符合GB/3190-2008 中相应的成分要求 1.2铝型材的力学性能应符合GB/T -2006 相对应的牌号状态力学性能的要求 1.3如需要喷砂按客户提供的要求生产(砂的目数) 1.4如需要阳极氧化膜性能应符合GB5237.2的规定要求。 1.5横截面尺寸允许偏差 铝型材横截面尺寸应符合本公司相应规格型材设计图纸及文件中相关项目的要求,未注尺寸应符合JIS H4100-2006、 GB/T14846-2008高精级要求。 1.6铝型材角度允许偏差 铝型材角度允许偏差应符合本公司相应规格型材的设计图纸及文件中相关项目要求,未注明角度偏差的应符合GB/T 14846-2008超高精级要求±0.5° 1.7平面间隙(挤压)

铝型材平面间隙应符合GB/T 14846-2008 4.5条款相关要求生产检验,需要级别在合同中注明。 1.8型材弯曲度(挤压) 铝型材的弯曲度应符合GB/T 14846-2008相关精级要求,需要级别在合同中注明。 1.9型材的扭拧度 铝型材的扭拧度应符合GB/T 14846-2008高精级要求。 2.0切斜度允许偏差 2.1型材长度允许偏差(挤压) 型材定尺尺寸应符合合同要求。如无注明按±20mm执行,型材长度≤6m时允许偏差按照正0-30mm锯切;长度≥6m时允许偏差由双方确定,型材工艺不良应不超过70mm。 2.2外观质量 2.2.1观察距离和检测条件 1.用矫正视力不低于1.0,在自然散光源或室内高度条件1000LX的环境下,按规定观察距离,目视型材表面,对于不易确认的外观缺陷,由供需双方协商后确定,必要时进行封样,封样的产品可作为外观判定标准。 2.视点位置:垂直于产品表面及产品表面成45°观察。 2.2.2划伤 铝型材装饰面上深度≥0.03mm,长度≥5mm定义为划伤,深度﹤0.03mm,长度﹤5mm定义为

铝材检验标准[详]

唐氏集团铝型材检验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公司铝型材检验标准,控制型材生产工艺以及成品出厂质量,规避市场风险,提升品牌形象,特制定本章。 第二条本标准规定了铝型材的技术标准、外观质量、检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建筑铝型材。 第三条本标准以GB5237-2008为基准拟定。 第四条公司旗下“永兴”、“亚阳”、“兴铝”三个品牌均以此标准为检验标准。 第五条涉及到商标方面的各项要求,应完全符合《商标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知识产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 第二章基材 第六条本部分规定了未经表面处理的铝合金建筑型材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及合同(或订货单)容。 第七条本部分适用于表面未经处理的建筑用铝合金热挤压型材(以下简称型材)。 第八条术语定义

基材是指表面未经处理铝合金建筑型材。 装饰面是指型材经加工、制作并安装在建筑物上后,处于开启和关闭状态时,仍可看的见的表面。 外接圆是指能够将型材的横截面完全包围的最小的圆。 第九条基材(坯料)相关技术指标及外观要求,见下表: (一) 长度要求定尺时,应在合同中注明,公称长度≤6m时,允许偏差为﹢15mm;长度>6m时,允许偏差由双方协商决定。 (二) 以倍尺交货的型材,其总长度允许偏差为+20mm,需要加锯口余量时,应在合同中注明。 (三) 端头斜切度不应超过2°。 第十条力学性能 取样部位的公称壁厚<1.2mm时,不测定断后伸长率。

室温力学性能要求如下 第十一条试验方法 (一) 化学成分分析可采用化学分析法和仪器分析法等方法进行,化学成分仲裁分析按照GB/T 20975规定的方法进行。 (二) 力学性能拉伸试验按照GB/T 228-2002规定的方法进行,断后伸长率按照GB/T 228-2002中的11.1条仲裁;维氏硬度试验按GB/T 4340.1规定的方法进行;韦氏硬度试验按YS/T 420规定的方法进行。 第十二条尺寸偏差 (一) 壁厚、非壁厚尺寸、角度、倒角半径及圆角半径采用相应精度的卡尺、千分尺、R规等测量工具或专用仪器测量。 (二) 长度、斜切度采用相应精度的测量工具或专用仪器测量。 第十三条外观质量在自然散射光下,以正常视力(不使用放大器)检查型材外观。对缺陷深度不能确定时,可采用打磨测

铝型材质检规程

铝型材生产 质 检 规 程 编制: 日期: 审定: 日期: 批准: 日期: 受控文件 未经许可 不得复印

目录 第一部分圆铸锭的检验规程 第二部分型材半成品检验规程 第三部分型材成品检验规程 第四部分《铝合金建筑型材》国家标准GB5237-2008(摘要)

第一部分圆铸锭的检验规程 1.引用标准 GB/T3190-2008 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分 YS/T67-2005 变形铝及铝合金圆铸锭 2.检验项目 外观质量、外形尺寸、低倍组织、化学成份、显微组织 2.1外观质量 从每炉料中不同部位任取5根圆铸棒,目视观察,必须符合YS/T67-2005《变形铝及铝合金圆铸锭》外观质量的要求,如果5支样品中有2支或2支以上不合格,即判该批圆铸棒不合格,也可逐根检验,合格交货。 2.2外形尺寸 从每铸次每种规格的圆铸棒中任意抽取5支,对抽取的样本逐支检验,使用钢卷尺,游标卡尺和角尺进行测量,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YS/T67-2005《变形铝及铝合金圆铸》,如果5支样品中有2支或2支以上不合格,即判该批圆铸锭不合格,也可逐根检验,合格交货。 2.3低倍组织 每铸次任意抽取一支未经锯切的圆铸锭,去掉铸造开头部分50mm,尾部100mm后,从每根的头、尾各切取一个厚度为20~30mm的低倍试片,检验结果应符合YS/T67-2005《变形铝及铝合金圆铸锭》的低倍组织的要求。 2.4化学成分 铸锭的化学成分应符合GB/T3190的规定 检验方法参见《铝合金成分分析方法》 2.5每批从热处理炉高温区中的两块铸锭上各切一个试样,检验结果不允许有过烧显微组织。 3.铸棒检验规则 3.1外形尺寸 铸棒外形尺寸由车间生产人员自检,检验人员或指定人员每批抽样检验。出现超标由质检部门主持评审。 3.2表面质量 3.2.1铸棒表面质量由车间生产人员自检,检验人员或指定人员每批抽样检验。抽查时存在质量问题通知车间重新自检。 3.2.2铸棒表面存在多条深度大于5mm的但宽度小于1.5mm的裂纹,要限时(三天)限品种(建筑门窗)使用。存在裂纹宽度超过2mm的要挑出报废。 3.2.3铸棒表面有轻微夹渣的要通知生产车间清理干净,严重且不易清除的要挑出报废。 3.2.4铸棒表面存在的其他缺陷能够修整的应交回车间修整,不能修整的报废。 4.检验结果的判定 4.1化学成分分析不合格时,判该批不合格。 4.2尺寸偏差不合格时,判单根不合格,可逐根检验,合格交货,不合格报废。 4.3低倍组织检验参照GB/T3246.2-2000。低倍组织检验不合格时,允许重新取样(去掉料头400mm)进行重复试验,如其中仍有试样不合格,则全批报废。 4.4显微组织检验参照GB/T3246.1-2000。显微组织不合格时,作报废处理。 4.5外观质量不合格时,判单根不合格。 5、包装、标记及运输 5.1铸棒应整齐堆码,防止歪斜弯曲、变形。 5.2标记:铸棒应作好炉号标记。 5.3运输中应防止歪斜。

铝型材标准gb5237-2004

铝及铝合金检验标准 1、目的 发现、控制不合格品,采取相应措施处置,以防不合格品误用。 2、范围 适用于外协制品、成品及顾客退货各过程中涉及到的工序名称。 3、定义(无) 4、职责 4.1 品质部负责不合格的发现,记录标识及隔离,组织处理不合格品。 4.2 制造部参与不合格品的处理。 4.3 供应部负责进料中不合格品与供应商的联络。 4.4 管理者代表负责不合格品处理的批准。 5.氧化类型: B3-002 胚料 B3-003 黑色阳极氧化 B3-004 银白阳极氧化 B3-005 雾银阳极氧化 B3-006 磨砂阳极氧化 B3-007 古铜阳极氧化 B3-008 金黄色阳极氧化 B3-009 香槟色阳极氧化 B3-010 光亮阳极氧化 B3-011 黑色化学氧化 B3-012 银白化学氧化 B3-013 雾银化学氧化 B3-014 磨砂化学氧化 B3-015 古铜化学氧化 B3-016 金黄色化学氧化 B3-017 香槟色化学氧化 B3-018 光亮化学氧化 5、检验 5.1抽检标准 检验员按照按照《GB/T 2828。1-2003/ISO 259-1:1999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一部分》对来料进行抽检。抽检水平一般为Ⅱ级,AQL=1.5。检验合格,真写检验记录并在验收单上签字;检验不合格,填写《填写检验不合格通知单》,交主管进行判定。 5.2检验内容: 5.2.1检验来料包装是否符合要求。出厂标识是否清楚、完整。 5.2.2 对照验收单检验来料的材料、型号、代码是否符合要求。 5.2.4表面外观检验:表面如要求拉丝则要求纹路粗细均匀,表面清洁,不得有明显的划痕、磕碰伤、斑点及污疵等缺陷;要求膜层均匀、连续、完整,不允许有膜层疏松;表面不得有挂灰; 表面不允许有由于

《铝合金型材与产品检验标准》

--- . 次目序号标题名称页码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2 -------------------------------------------------------------------------------------2 术语、定义3 -------------------------------------------------------------------------------------------2 要求 ----------------------------------------------------------------------------------------------------4 2 产品分类 -----------------------------------------------------------------------------------------------4.1 2 化学成分 -----------------------------------------------------------------------------------------------4.2 3 尺寸偏差4.3 -----------------------------------------------------------------------------------------------3 横截面尺寸4.3.1 -------------------------------------------------------------------------------------------3 变曲度4.3.2 -------------------------------------------------------------------------------------------------4 扭拧度4.3.3 -------------------------------------------------------------------------------------------------5 长度4.3.4 ----------------------------------------------------------------------------------------------------6 端头切斜度4.3.5

铝型材进料检验标准

※※目錄※※

目的:1.本标准规定了我司外购铝合金型材进料检验标准。. 2.范围: 适用于我司所外购的铝合金型材进料检验规则等标准。 3.参考或引用标准: GB 5237.1-2004 4.定义: 4.1基材: 基材是指表面未经处理的铝合金型材。 4.2装饰面: 指铝型材加工成成品之后,消费者可以看见的表面;或为产品喷涂面,外观A 级面。 5.要求: 产品的牌号,状态应符合下表规定。 表1 供应状态合金牌号T460616.2化学成分: 型材的化学成分应符合GB/T 3190-1996的规定。 6.3尺寸允许偏差: 6.3.1型材横截面尺寸允许偏差详见图纸中,其尺寸公差要求或其技术规范。

2 表图 1 6.3.2平面间隙允许偏差:把直尺横放在型材平面上,如下图2所示。型材平面与直尺之间。0.4%=0.32mm×80的间隙应 ≤.

图2 6.3.3型材的弯曲度:型材的弯曲是将型材放在平台上,借自重使弯曲达到稳定时,沿型材长度方向测量得的型材底面与平台的最大间隙(H),如下图3,下表3所示。图中L为型材全长。(交货最好为1.6m±15mm)。 图3 表3-检验合格标准表 型材长度L(M)合格标准值H(mm) ≤1.6 3.2 1.0 1.6 ≤型材的扭拧度:6.3.4扭拧度的测量方法是:将型材放在平台上,借自身之重达到稳定时,沿型材的长度方向, 值中扣除该处的弯曲值即为扭N所示,从。如下图N测量型材底面与平台之间的最大距离4 。4拧度。检验标准详见下 表.

图4 型材长度L(M)合格标准值N(mm) ≤2.8 3.2 ≤1.6 2.0 表4 6.3.5型材长度允许公差: 型材长度小于6M时,允许偏差为+/-15MM; 6.3.6型材端头切斜度允许偏差: 型材端头切斜度不应超过2°。

《铝合金门窗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DBJ15-30-2002全文

《铝合金门窗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DBJ15-30-2002 简介: 内容: 1、总则 2、术语、符号 2.1 术语 2.2 符号 3、材料要求 3.1 一般规定 3.2 铝合金型材 3.4 五金配件 3.5 密封材料 3.6 金属连接件 3.7紧固件 4、工程设计 4.1 一般规定 4.2 抗风压性能设计 4.3 水密性能设计 4.4 气密性能设计 4.5 隔声性能设计 4.6 隔热性能设计 4.7 防玻璃热炸裂设计 4.8 玻璃镶嵌结构设计 4.9 防雷设计 4.10 其它安全性设计 4.11 门窗立面建筑设计 5、安装施工 5.1 一般规定 5.2 施工准备 5.3 安装施工 5.4 产品保护 5.5 安全技术措施 6、工程验收 6.1 一般规定 6.2 主控项目 6.3 一般项目 6.4 检验规则 6.5 质量验收 本规范用词用语说明 条文说明 1 总则 1.0.1为满足建筑工程的需要,使铝合金门窗的性能符合建筑功能的要求,保证铝合金门窗工程的质量,针对本省的气候特点和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本省范围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铝合金门窗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其它材料制作的建筑门窗可参照本规范。 1.0.3本规范中的铝合金门窗(以下简称铝门窗)是指在建筑物上的安装高度不大于100m、无特殊功能要求(如防火、

防爆、防化学腐蚀等)的铝门窗。本规范不适用于建筑幕墙上的铝门窗、斜屋顶窗和采光天窗等工程。安装高度大于100m 的门窗工程应采取相应的措施。 1.0.4铝门窗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符号 2.1.1 主型材 连接组合成门窗框基本构架,在其上装配玻璃、辅型材和开启扉及其它附件的门窗框材;连接组合成门窗扇基本构架,在其上装配玻璃、辅型材及其它附件的门窗扇挺型材。 2.1.2 辅型材 门窗框架构件体系中,镶嵌或固定于主型材构件上,起到传力或某各功能作用的附加型材(如玻璃压条、披水条等)。 2.1.3 主要受力构件 门窗立面内承受并传递门窗自身重力及水平风荷载等作用力的中横框、中竖框、扇挺等主型材,以及组合门窗拼樘框型材。 2.1.4 型材截面主要受力部位 门窗主型材横截面中,承受垂直和水平方向荷载作用力的腹板、翼缘或固定其它构件的连接受力部分等主要部位。 2.1.5 隐框、半隐框窗 采用结构胶将玻璃与窗框或窗扇构架粘结装配在起,框、扇型材构件不显露于或部分显露于室外表面的铝合金玻璃窗。 2.1.6 雨幕原理 在建筑外围护结构或构件空腔的室外表面开口构造处进行适当的遮蔽形成雨幕,并对室内表面接缝进行有效的密封,以实现空腔内气压与室外风压力的平衡,从而减少或消除雨水通过外部开口的作用力,防止外围护结构或构件发生雨水渗漏的设计原理。 2.1.7 隔热性能 建筑门窗在夏季阻隔太阳辐射得热以及室外高温得热的能力。 2.1.8 干法安装 门窗洞口墙基体上预先设置金属附加外框并进行防水密封处理,待洞口墙体表面装饰湿业全部完成后,再在附加框架上固定门窗的安装方式。 2.1.9 湿法安装 门窗洞口墙体面层装饰湿作业前开始安装门窗,采用连接件在洞口墙基体上固定门窗框,然后对门窗框与洞口墙体间隙进行密封理的门窗安装方式。 2.2 符号 2.2.1 W k——围护结构风荷载标准值; 2.2.2 W o——基本风压; 2.2.3 βgz——高度Z处的阵风系数; 2.2.4 μs——局部风压体型系数; 2.2.5 μz——风压高度变化系数; 2.2.6 l——杆件跨度; 2.2.7 [u] ——杆件弯曲允许挠度值; 2.2.8 u max——杆件弯曲最大挠度值; 2.2.9 △P——水密性能压力差值; 2.2.10 V o——水密性能设计风速; 2.2.11 ?k——风荷载(标准值)作用所产生的应力; 2.2.13 ?k——材料强度标准值; 2.2.14 K——安全系数。 3 材料要求 3.1 一般规定 3.1.1 铝门窗所用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有关规定。 3.1.2 铝门窗所用金属材料除不锈钢外,钢材应进行镀锌处理或涂防锈漆等防腐蚀处理,铝合金应进行表面处理。

铝合金压铸件质量检验规范

铝合金压铸件质量检验规范 (ISO9001-2015)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铝合金压铸件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及检验规则等,主机厂和供应商双方确认的其他发动机及其附件支架可以参照执行此标准。 本标准仅适用于铝合金压铸件以及主机厂和供应商双方确认的其他发动机及其附件支架。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1182形状和位置公差.通则.定义.符号.和图样表示法 GB2828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GB2829周期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生产过程稳定性的检查) GB/T6060.1表面粗糙度比较样块铸造表面 GB/T6060.4表面粗糙度比较样块抛光加工表面 GB/T6060.5表面粗糙度比较样块抛(喷)丸,喷沙加工表面 GB6414铸件尺寸公差 GB/T11350铸件机械加工余量 GB/T15114铝合金压铸件 GB/T15115压铸铝合金 3.技术要求 3.1化学成分 铝合金的化学成分应符合GB/T15115的规定。 3.2力学性能 3.2.1当采用压铸试样检验时,其力学性能应符合GB/T15115的规定。 3.2.2当采用压铸件本体检验时,其指定部位切取试样的力学性能不得低于单铸试样的75%。 3.2.33.3压铸件尺寸 3.3.1压铸件的几何形状和尺寸应符合零件图样的规定。 3.3.2压铸件的尺寸公差应按GB6414的规定执行。 3.3.3压铸件有形位公差要求时,可参照GB/T15114;其标注方法按GB/T1182的规定。 3.3.4压铸件的尺寸公差不包括铸造斜度,其不加工表面:包容面以小端为基准,被包容面以大端为基准;待加工表面:包容面以大端为基准,被包容面以小端为基准。 3.3.5压铸件需要机械加工时,其加工余量按GB/T11350的规定执行。 3.4压铸件质量要求 3.4.1压铸件应符合零件图样的规定。 3.4.2表面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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