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号令七个明确 质疑投诉处理更规范

94号令七个明确 质疑投诉处理更规范
94号令七个明确 质疑投诉处理更规范

94号令七个明确质疑投诉处理更规范

目录

一.明确了采购人是质疑答复的主体 (1)

二.明确要求采购文件中需注明质疑的相关联系方式 (1)

三.明确了可以代理质疑和投诉 (1)

四.明确了质疑供应商的责任 (2)

五.明确了质疑时限规定 (2)

六.明确了投诉处理的程序 (3)

七.明确了相关当事人提供证据的要求 (3)

今年实施的《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以下称“94号令”),相比原20号令而言,最大的特点是主体责任更明确,处理程序更规范,但也存在有待完善的空间。

一.明确了采购人是质疑答复的主体

在以往的实践中,采购人总认为将采购项目委托给了采购代理机构就万事大吉了,至于质疑的答复,不管是委托范围内的,还是委托范围外;不管是否答复,还是供应商对答复是否满意,都是采购代理机构的事。特别是当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致使供应商不满意而投诉时,采购人仍然认为是与己无关。94号令则从委托代理的法理上明确了采购人对质疑行为负主体责任。

然而,关于采购人对质疑答复不负责任的问题,94号令只是对拒收质疑函问题和不予答复或答复与事实明显不符的情形作出了处罚规定,而对采购人不负责、不履行主体责任,特别是采购代理机构不负责任的行为造成供应商投诉,浪费公共管理资源的问题却没有相应的处罚措施。

其实,许多质疑后投诉的提起都因采购人对质疑不重视,没有针对性地回答问题而使供应商对答复不满意才提起投诉的。

二.明确要求采购文件中需注明质疑的相关联系方式

从94号令的规定中可以得出,今后采购文件又多了一个法定要求,即需注明质疑的相关联系方式。也就是说,今后在招标公告(包括邀请招标资格预审公告、竞争性谈判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询价公告、单一来源公示等)、招标文件(包括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和询价通知书)和中标公告中都必须有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三.明确了可以代理质疑和投诉

社会越发展,社会分工越细,社会分工越细又促进了社会的进步与发展。94号令明确规定可以由他人代理质疑和投诉,这不仅落实了“双创”精神,而且更加强化了专业人做专业

事的理念。可以由专业的公司或其他人做代理质疑和投诉,使供应商的权利得到了更好的保护,从而更加促进了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但94号令对质疑和投诉的代理人资格或要求没有规定。

四.明确了质疑供应商的责任

供应商提出质疑是自己的权利,但同时在提出质疑时应尽相关义务,也就是提出质疑必须有事实依据、有必要的法律依据,同时还有明确的请求(诉求),这也符合举证规则的。如果质疑供应商只有事实依据、也有法律依据,但没有明确的请求,那么,笔者认为供应商的这种质疑就应该划归检举或揭发范畴。

五.明确了质疑时限规定

政府采购法和原20号令虽然也对供应商质疑时限进行了规定和明确,但在实践中不易把握或操作。而94号令不仅规定了“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的时限,而且还规定“采购文件可以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也就是,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采购文件中约定,某时间段供应商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某时间段供应商可以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某时间段供应商可以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

由于94号令专门提及“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而从什么时间段开始或怎样认定供应商才是参与者呢?在以往的实践中,业界只把报名或获得标书(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才算是参与供应商,而那些因采购公告中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设置有歧视性的条款限制了其报名的供应商,不能获取标书(采购文件)那就质疑无门,针对这个问题,94号令专门规定:“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那么什么是潜在供应商?什么是依法获取?笔者的理解潜在供应商是指对采购项目感兴趣的供应商,是没有获得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而依法获取呢?什么算依法?从媒体上、从他人的手里转得等算是依法,还有其他渠道吗?

而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质疑,这个“采购文件”只能是采购公告。而获取了小概念的“采购文件”即招标文件的算是参与供应商了。所以说,潜在供应商只能对采购公告进行质疑。

目前有一个问题在实践中没有解决,《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的问题,《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规定,竞争性谈判、询价等谈判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天3个工作日。那么,矛盾就来了,7个工作日还没有到,则竞争性谈判就开始了,结果都出来了,没有成交的供应商还可以质疑谈判文件,这此类事情怎么处理?

还有,“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的规定是选择项,公开招标项目,等标期不得少于20日,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第一个供应商第一天获取招标文件,到最后一天最后一个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最少是7天,那么最后一天最后一个供应商提出质疑的时间可能是招标公告发布的16天后,离开标时间只有4天。所以,这些规定在实践操作中不好把握。

六.明确了投诉处理的程序

94号令不仅增加了监管部门是否受理投诉的时间要求,而且还分别明确规定了对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投诉的不同情况的处理规定。

但有一点问题是,监管部门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是30个工作日内,这还不包括补正材料的时间及检验、鉴定等的时间,而采购活动的暂停时间却最长不得超过30日。且不说30个工作日和30日相差七八天,还有补正材料的时间及检验、鉴定等的时间不算其中,是否暂停时间够用,还是一个问题。

七.明确了相关当事人提供证据的要求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加入GPA谈判进度的加快,我国将加大政府采购市场的开放度,政府采购当事人的范围也将随之扩大,为了与GPA接轨,94号令专门规定,对于质疑或投诉的当事人在中国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需有相关公证机关的证明,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我国与该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从而规范了相关证明材料的来源,保证了证据的真实性。

客户投诉处理规范

客户投诉处理规范 通过对员工进行不同种类的投诉处理和回复培训,使员工掌握处理投诉的技巧,怎样回复才是客人或投诉者(外部门、本部门员工等)最满意的。同时,应该知道的是,怎样在处理投诉的结果中得到启发,要善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改正问题。 1.处理投诉的基本原则 员工应正确认识投诉,客户对本广场投诉是正常现象,也是客户对本广场信任的再现。正确处理投诉是提高服务质量的必要保证。因而员工在处理客户投诉时,应注意遵守下列三项基本原则。 ?真心诚意地帮助客户解决问题 客户投诉,说明我们的日常管理及服务工作尚有漏洞,说明客户铁某些需求尚未被重视。员工应理解客人的心情,同情客人的处境,努力识别及满足他们的真正要求,满怀诚意地帮助客人解决问题。只有这样,才能赢得客人的信任与好感,才能有助于问题的解决。 ?决不与客人争辩 当客人怒气冲冲前来投诉时,首先应适当地选择处理投诉的地点,避免在公共场合接受投诉。其次应该让客人把话讲完,然后对客户的遭遇表示歉意,还应感谢客户对管理公司的关心。当客户情绪激动时,接受投诉者更应注意礼貌,绝不能与客户争辩。如果不给客人一个投诉的机会,与客人争强好胜,表面上看来似乎得胜了,但实际上却输了。因此,员工应设法平息客户的怒气,请当班管理人员前来接待客户,解决问题。 ?决不损害公司的利益 员工对客户的投诉进行解答时,必须注意合乎逻辑,不能推卸责任,随意贬低他人或其他部门。因为采取这种做法,一方面希望公司的过失能得到客户

的谅解,另一方面却在指责公司的某个部门,实际会使员工处于一个相互矛盾的地位,有损公司的利益。 2.怎样处理客户的投诉 2.1首先要快速,正确处理客户的投诉。 2.2决不能轻率地对待客人投诉,应为客人设想、慎重处理。 2.3认真倾听了解投诉的前因后果,保持友好,礼貌冷静的态度。 2.4从速解决权限范围以内的事件,超出权限的,逐级上报处理。 2.5避免客人在营业场所大声喧哗,导致不良影响,选择适当的场所。如:办公 室,引导客人妥善解决问题。 2.6注意作好记录以示重视。 2.7如果需要他人或其他部门协助,要随时掌握事态的进展情况。 2.8尽量使客人心平气和地离开。

安全生产举报和投诉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举报和投诉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充分调动职工发挥对安全生产的监督作用和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减少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法生产行为,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投诉和举报工作。 3.引用文件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 4.职责 4.1由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投诉和举报工作。 4.2由公司安全保卫处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 5.工作程序及要求 5.1投诉和举报的范围 5.1.1交通违法行为 ①客运车超载、超速或驾驶人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

行为; ②国道400公里、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长途客车未配备2名驾驶员; ③驾驶员私自变更营运线路,营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 ④私自承接包车业务。 5.1.2违章指挥 ①管理者强令操作者违犯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条例、工艺规程。 ②管理者违反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以及无章可循情况下作业的指挥。 ③不遵守安全生产规程、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或擅自变更安全工艺和操作程序。 ④管理者指挥从业人员在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有缺陷,隐患未解决的条件下冒险进行作业。 ⑤发现违章不制止等。 5.1.3其他违章作业 ①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非特种作业人员受领导指派或私自从事特种作业。 ②未经许可私自动用、取消安全消防防护设施或器材;擅自改动安全消防防护设施参数;私自占用防火间距或堵塞消防通道、压埋地下消防设施;擅自使用铁钉、铁丝、绳、

锁等封闭防火门或者紧急疏散通道门。 5.1.4旅客投诉 ①服务质量不到位。 ②治安、经营行为等纠纷。 5.2安全生产投诉和举报途径 5.2.1书信、电话、口头和委托他人转告等。 5.3相关要求 5.3.1投诉人或举报人应对违章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进行确切的描述,提供线索或者必要的证据。 5.3.2提倡实名公开举报,以便于及时核实、查处和实施奖励。对报告人和举报人不愿意提供姓名、身份、单位以及不愿公开自己举报行为的,应尊重举报人的权力并给予保密。 5.3.3单位安全管理部门接到安全生产或旅客投诉和举报后,应做好登记和记录,并立即上报领导,并在1天内对投诉、举报情况进行调查和核实。因时间、空间原因暂时无法核实的,应在具备核实条件时立即实施调查核实工作。经调查核实,投诉、举报情况基本属实的,由单位安保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备案,同时应在1天内给予报告人或实名举报人答复。 5.3.4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应实行严格的保密制度,受理投诉、举报的部门必须妥善保管和使用举报材料,不得对

客户投诉处理服务规范

客户投诉处理服务规范 一、目的 明确营业厅现场客户投诉处理的工作标准,保证营业厅日常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最终达到提升员工服务水平和提高客户满意度的目的。 二、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各营业厅日常的现场客户投诉处理服务工作。 三、服务规范 1.客户投诉的途径 ●向营业服务人员直接表示; ●填写营业厅的客户意见簿。 2.客户投诉的性质 ●解决问题的投诉; ●纯粹为了发泄的投诉; ●为了某种期待的投诉;

●因公司本身产品或服务质量欠缺所产生的投诉。3.客户投诉性质的识别方法 ●理由充分,愤怒中带有理智,眼神充满自信和坚定— —解决问题的投诉; ●愤怒,理由简单而反复,意见不明确,眼神飘忽不定 ——纯粹为了发泄; ●期待的眼神,无愤怒感,大多自我说明,常用好的对 比——为了某种期待; ●阐述情况,善意提醒;或在短时间内出现批量投诉— —因公司本身产品或服务质量欠缺所产生的投诉。4.客户投诉的基本应对方式 ●邀请客户到客户接待室,安抚客户的情绪——所有投 诉; ●倾听,认同并表达改善之意,及时处理与回复——解 决问题的投诉; ●倾听——纯粹为了发泄的投诉; ●认同并表达改善之意——为了某种期待的投诉或因

公司本身产品或服务质量欠缺所产生的投诉。 5.客户投诉处理要求 ●首问责任制,不得推诿; ●以客户满意为投诉处理的最终目标。 6.投诉处理六步曲 ●稳定投诉客户情绪,邀请客户到接待室处理; ●倾听并详细记录客户陈述内容,并请客户签字确认; ●及时予以处理,力求在现场回复客户(包括请示上级 主管等方式);如不能现场答复的应告知客户需要的时间(有必要时需请客户签字确认); ●若遇客户不同意,应耐心解释,超出处理权限时应及 时上报上一级主管协调处理,力求让客户满意而回; ●投诉处理完毕,要向客户致谢或致歉,真诚感谢客户 的理解; ●若遇到有升级投诉倾向的时候,要及时向上级上报。7.投诉处理的记录整理 ●所有客户投诉记录应及时录入WMS投诉管理系统,以便

保险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

保险消费投诉处理 管理办法

保险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 -07-17 11:32 【大中小】【我要纠错】 发文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文号:保监会令第8号 发布日期: -7-1 执行日期: -11-1 《保险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已经 6月5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办公会审议经过,现予公布,自 11月1日起施行。主席项俊波 7月1日 保险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工作,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保险消费投诉,包括保险消费者向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提出保险消费投诉和保险消费者向中国保险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提出保险消费投诉。 保险消费者向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提出保险消费投诉,是指保险消费者在保险消费活动中与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保险从业人员发生争议,向相关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反映情况,要求解决争议的行为。 保险消费者向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提出保险消费投诉,是指保险消费者认为在保险消费活动中,因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保险从业人员存在违反有关保险监管的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规定的情形,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向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反映情况,申请其履行法定监管职责的行为。 第三条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工作应当坚持依法、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提高办事效率,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中国保监会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是全国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工作的管理部门,对全国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应当明确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工作的管理部门,对辖区内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应当设立或者指定本单位保险消

客户投诉处理流程及规范

客户投诉处理流程及规范Newly compiled on November 23, 2020

一、目的 为了确保通过标准的流程和规范,快速稳妥的解决客户投诉,让客户在接受投诉处理的过程中充分感受能够再次对我们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建立信心,最终将我们视作终生伙伴;同时,能够通过在处理客户投诉的过程中,发现我们工作中的漏洞和不足,通过对其改正或者弥补,使之能够不断的完善和进步,特制定《客户投诉处理流程及规范》。 二、适用范围 如果客户在接受我们的服务或者产品时有任何不满或者抱怨,并且通过各种有效的途径反映到相关部门(包括公司各职能部门和经销商等),则形成客户投诉,此类客户投诉一律可适用于本流程。 三、职责 1、客服部负责各种信息的收集、反馈和跟踪,并负责将客户投诉及时反馈到质检科,同时每月根据回访信息制作分析报告。 2、销售经理负责涉及销售部产品销售、服务态度、服务规范等的投诉处理,根据客户部的投诉反馈及时处理顾客投诉。 3、业务经理负责维修服务中一般性投诉的处理。特别是现场客户对公司维修质量、服务态度、服务规范、价格等方面的一般性投诉。同时根据客户部的投诉反馈及时处理顾客投诉。 4、服务经理负责维修服务中重大投诉的处理。特别是涉及到事故性质、需要公司赔偿的重大投诉。 5、综合部经理负责客户部、综合部服务方面投诉的处理。以及各项投诉结果的考核 6、财务经理负责财务部人员服务方面投诉的处理。同时根据客户部的投诉反馈及时处理顾客投诉。 7、备品主管负责备品部人员服务方面、备品提供及时性、准确性等方面的投诉处理。同时根据客户部的投诉反馈及时处理顾客投诉。

8、总经理负责对顾客投诉处理措施的最终确定,处理方案的决定,以及内部的责任处理等。 四、规范内容 1、客户投诉的受理 接到记录转交客户部,由客户部转交各责任部门 除业务经理对日常维修服务中现场的投诉处理外,各部门或个人接到电话投诉或其他方式的投诉,需将记录客户的信息,并及时交客户部,最迟不可以超过半个小时,由客户部进行详细的投诉内容的登记。 客户部人员在登记客户投诉时,应记录客户的联系方式,包括客户姓名,车辆牌照号码,联系方式等要素。并且用自己的语言复述客户投诉内容,以保证记录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应一边倾听客户抱怨,一边记录客户投诉要点,要给予客户尽量平和的心态,并且要传递给客户将会最大限度的给予客户解决问题所需要的支持的意思,帮助客户建立解决问题的信心。 客户部人员将《客户投诉信息反馈单》根据责任分配到各部门经理,在传递客户投诉时,最迟不可以超过半个小时。并保证任何客户投诉与《客户投诉信息反馈单》一一对应,并且投诉信息能够即时传递,没有延误。 如果在工作时间之外(放假、下班、周末等)接到客户投诉,接到投诉的人员应该判定投诉处理时效的紧急性,如果判定为紧急,则应该通过电话联系公司领导,安排相关责任人处理客户投诉,待上班后补派《客户投诉信息反馈单》,让客户投诉得到及时处理的同时,也保证客户投诉档案的完整性;非紧急情况则按照正常程序处理。 如果其他部门接到客户投诉,则应该记录下来,即刻转交到责任部门,最迟不可以超过半个小时。 2、互动式处理客户投诉 各部门经理或负责人在接到《客户投诉信息反馈单》后着手处理客户投诉,2个小时内必须回访客户,与客户进行有效的沟通,了解客户投诉的具体原因。通过多方面的了解,掌握基本事实。通过以下方式调查:

客户投诉处理管理办法

客户投诉处理管理办法 一、目的及适用围 (一)目的 为明确客户投诉处理的责任,建立快速、高效的处理机制,规处理流程,提升长安铃木品牌形象和客户满意度,特制订本办法。 (二)适用围 本办法适用于与长安铃木汽车(以下简称公司)签订经销服务合同的长安铃木经销商、服务商。 二、相关文件 本管理办法通过引用以下文件的条款而成为本管理办法的一部分,如被引用条款发生改变,本管理办法随之改变。如相关文件另有规定的,以相关文件的规定为准。 中华人民国产品质量法 中华人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 长安铃木汽车保修手册 三、术语 客户投诉:包括但不限于以客户中心系统、、传真、电子、媒体(包括报纸、杂志、电视、电台、网络等)、信件、口头等形式最终传达到公司客户 中心的表达不满或要求答复、予以支援等均界定为客户投诉。亦称客 诉或投诉。 重大客户投诉:符合以下条件的投诉定义为重大客户投诉:①与车辆有关的客户投诉(火灾、大事故);②与车辆安全气囊有关的客户投诉;③达不到 换车条件客户要求换车;④达不到退车条件客户要求退车;⑤达不到 换整机条件客户要求更换发动机总成;⑥达不到换总成条件客户要求 更换变速箱总成;⑦客户投诉到媒体、消协、工商局等公众部门、起

诉到法院;⑧涉及到人身安全的投诉(转向、制动、发动机突然熄火 等)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导致的客户投诉;⑩其它认为有必要制定重 点管控的客户投诉。 特案保修:对于确因此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客户投诉,有些虽然已超出了保修围,但经公司研判并同意,其维修费用可以提供特案申请结算。此部分由 技术支持系授权处理。需说明的是,特案作为特别理赔费用的一种补 充,仅限于适当补偿,即并非所有超出保修围的质量投诉均属于补偿 围,也并非修理费用全额补偿。 特别理赔:为避免客户的过激行为对公司及品牌造成负面影响,同时为与客户建立长期友好、协作、信任的关系,提高顾客满意度及忠诚度,而给客 户提供服务保证围以外的维修保养服务或商务费用,亦称善意补偿。 有效客户投诉:①由于经销商/服务商原因(包括但不仅限于服务态度、服务管理、服务技术)造成的客户投诉;②在处理客户投诉过程中,由于经 销商/服务商原因(包括但不仅限于未将长安铃木形象的维护放在首 位、跟踪力度、配合程度、执行程度)造成向负面方向发展(包括但 不仅限于客户重复投诉;客户投诉升级、处理程度加大;长安铃木损 失扩大、长安铃木形象受到损害)的客户投诉。 A级定义: 符合以下条件的投诉定义为重大客户投诉: 关于车辆重要安全部分的投诉(制动系统、安全气囊等) 关于车辆火灾、车祸的投诉 有可能发展成民事或刑事诉讼的投诉 有可能招致媒体报导的投诉 要求厂家给予书面确认或答复的投诉 警察、工商、消协等公共机构介入的投诉 提出更换车辆及损害赔偿要求的投诉 反复修理的投诉 客户堵门的投诉 B级定义: 媒体投诉:在一般投诉性质基础上,因客户对相关解释(如保修政策) 处理结果不满意或因其他原因不能达到客户诉求,客户为了扩大关注 面,利用自身的社会关系,在电视,电台,网络,报纸等媒体进行曝光

最新酒店投诉处理管理办法资料

酒店宾客投诉处理管理办法 为了及时有效的化解宾客投诉,将因投诉造成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小,最大程度的维护酒店声誉,同时为了规范酒店处理宾客投诉的程序,不断提高酒店服务质量,提升宾客的满意度,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总则 1、酒店处理宾客投诉坚持“真心诚意帮助客人解决问题”的原则和“维护酒店应有利益”的原则。 2、酒店每一位员工均有责任受理及根据自身的职责、权限即时处理宾客投诉或 将宾客投诉反馈给上一级管理人员或被投诉部门。 3、大堂经理负责统筹全酒店的宾客投诉处理工作,并代表酒店受理宾客投诉。酒店各部门负责处理本部门发生的宾客投诉。 二、宾客投诉的定义及级别 1、宾客投诉的定义 宾客投诉是指宾客因未能享受到其预期的出品、服务等而以口头、书面、电话等形式提出或让他人转告,希望酒店给予回复、处理或补偿的一种要求。 2、宾客投诉级别 宾客投诉分为轻微投诉、一般投诉、重大投诉。 1)轻微投诉:酒店方主观存在一定不足,主要涉及服务设施、服务意识、服务产品、服务标准、服务规范等方面,不涉及服务态度和管理意识,引起客人抱怨、不满,给酒店造成影响较小。 2)一般投诉:酒店方主观存在一定错误,主要涉及服务设施、服务态度、服务意识、服务产品、服务标准、服务规范、管理意识及管理水平等方面,引起客人的不

满,对酒店整体形象造成负面影响。 3)重大投诉:酒店方主观存在严重错误,主要涉及服务设施、服务态度、服务意识、服务产品、服务标准、服务规范、管理意识及管理水平等方面,引起客人的强烈不满,给酒店造成或可能造成经济损失和严重的负面影响。 三.组织管理 1、酒店设立宾客投诉处理中心 组长:餐厅副总经理 副组长:餐厅经理 成员:楼面主管、各区域部长 宾客投诉处理中心的职责:负责及时处理、跟踪宾客投诉;研究、拟定重大投诉处理方案并及时向公司报告,请求指示后进行组织处置;负责定期对宾客投诉案例进行剖析,编制案例分析培训教材,制定服务质量改进措施。 2、宾客投诉处理中心职责划分 1)各区域部长负责受理宾客直接向部门提出的投诉,超出处理权限范围时,由部门第一负责人向运营总监请示处理; 2)楼面经理负责受理宾客向餐厅提出的所有投诉(包括当面投诉、来电来函投诉),超出处理权限范围时,由楼面经理直接向餐厅副总经理请示处理。负责协助各部门处理投诉;负责定期对《宾客投诉报告》进行汇总分析,并编制案例分析培训教材,制定服务质量改进措施。 4)餐厅副总经理负责宾客投诉处理中心的日常管理;亲自负责重大投诉事件的现场处理和处理方案拟定,超过权限范围时向总经理请示处理。

客户投诉处理规范

客户投诉处理规范 一、定义 客户投诉,是指包含客户就某个问题向公司提出的投诉、咨询、建议、报修、索赔的统称。其方式包括来电、来访、来函、其他(如登报、通过网络)等。 二、处理原则 1、接到投诉时,首先要假定我们的工作存在问题。 2、出现投诉,一定要及时向上反映信息。 3、面对重大的投诉问题,第一负责人要亲自处理。 4、在处理投诉的过程中,应正确把握好与新闻媒体的关系。 5、在满足业户的要求时,应遵循公司的经营原则办理,若业户的要求违背了公司的经 营原则,则应寻求法律援助。 6、将A级、B级投诉事件及时编成案例,列入岗位培训教材。 三、投诉分类: 1、房屋管理类 2、设备管理类 3、安全管理类 4、环境管理类 5、管理服务类 6、综合服务类 7、业户纠纷类 8、地产相关类 9、其它类

四、投诉分级: A级(重大投诉级): (1)公司承诺或合同规定提供的服务没有实施或实施效果有明显差距,经业主/租户两次以上提出而得不到解决的投诉; (2)给业主/租户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人身伤害的; (3)有效投诉在一个月内得不到合理解决的投诉; (4)引起法律诉讼或媒体传播,对公司形象造成主要负面影响的投诉; (5)10人以上的集体投诉。 B级(重要投诉级): (1)因管理失误、工作失职引发多位客户(3人以上10人以下)集体投诉; (2)一个月内累计三次以上不同投诉人的相同投诉; (3)3人以上的集体投诉,投诉一周以后由于我方原因仍未解决的客户投诉; (4)有可能引起法律诉讼或媒体传播,有可能对公司形象造成主要负面影响的投诉。 C级(一般性投诉级): 指客户针对社区/大厦等管理状况、工程质量、设备设施、环境卫生、工作制度、服务流程、服务态度、服务技能等方面的不足而产生的投诉。 D级(意见或咨询级): 指业户针对社区/大厦管理状况、工程质量、设备设施、环境卫生、工作制度、服务流程、服务态度、服务技能等方面提出的客户意见;或相关部门职能范围内可回复处理的业户个性意见、建议、咨询。 五、处理流程 1、保证客户投诉渠道便利、畅通;24小时均有岗位受理客户电话投诉;网络投诉在1 个工作日内受理; 2、投诉受理,物业公司客服人员及管理人员均有责任受理客户投诉,各项目需安排专 人管理已受理的客户投诉,记录在《客户投诉意见表》,并在投诉汇总表中登记;

AA市房屋使用安全投诉处理管理办法

AA市房屋使用安全投诉处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和群众监督作用,规范房屋使用安全投诉处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AA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AA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市房屋使用安全问题的投诉处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中所称房屋使用安全投诉,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来访等形式反映房屋使用安全问题的活动。 第三条房屋使用安全投诉处理工作应当坚持公平公正、简便高效、就地依法解决的原则。 第四条市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全市房屋使用安全问题的投诉处理,其所属的房屋安全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区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处理辖区内房屋使用安全问题的投诉,指导和监督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协调处置房屋使用安全问题投诉等矛盾纠纷及房屋使用安全日常管理工作的开展。 第五条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投诉协调机制,开展房屋安全巡查,协助区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房屋使用安全日常管理工作,发现并及时制止危害房屋安全的行为,化解矛盾纠纷。 第六条本市建立房屋使用安全投诉举报奖励机制。对于区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尚未掌握、查证属实的个人实名举报,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相关经费由同级财政保障。 第二章投诉范围

第七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房屋使用过程中有下列情形的,可以向区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投诉: (一)装饰装修拆改房屋主要承重构件、抗震措施的。 (二)超过设计标准增大荷载的。 (三)未经许可在楼面结构层开凿、扩大洞口的。 (四)未经许可拆改房屋中抗震措施以外的非承重墙体的。 (五)未按许可方案施工的。 (六)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影响房屋结构使用安全的。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房屋使用安全投诉受理范围: (一)已经进入司法诉讼、仲裁程序或信访终结的。 (二)采用匿名或不具实名投诉,且投诉材料不真实的。 (三)同一事项,已依法依规处理完毕,没有新的线索或证据重复投诉的。 (四)房地产民事纠纷、邻里居住纠纷等与房屋使用安全无关的。 (五)不属于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职责范围的。 第三章投诉方式 第九条市、区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向社会公布房屋使用安全问题投诉的办公地址、电话和邮箱,并在辖区的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布房屋使用安全问题投诉、举报受理方式,及时受理业主和相关单位的投诉、举报,依法调查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条市、区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对于投诉的信函、电子邮件、政务热线转办件等应当做好登记;对电话、来访等形式的投诉,承办人员在接待时要认真听取陈述意见,做好详细记录并进行登记。 第十一条投诉人应当提供下列信息:

投诉处理管理办法

1. 目的 规范客户投诉处理工作,确保客户的各类投诉及时、合理解决,提高客户满意率。 2. 范围 适用于客户对公司各项服务工作的有效投诉处理。 3. 职责 3.1 前台接待人员负责投诉的接待、记录、联系处理与上报工作。 3.2 责任部门负责现场处理客户投诉,并对投诉事件做分析、汇报工作。 3.3 运营管理部是公司所发生投诉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投诉处理结果进行回访,并 负责所有投诉记录的归档。 4. 过程及方法控制 4.1 投诉分类 4.1.1一类投诉:由于我们自身管理或服务不到位而产生的投诉。 4.1.2二类投诉:由于工程质量方面的问题而导致的投诉。 4.1.3三类投诉:由于规划红线外问题或第三方(由合作伙伴、社会环境引起)而产生的 投诉。 4.2 投诉处理流程 4.2.1 对于客户在工作现场或物业服务部的当面投诉,当事人需先向客户致歉,对客户的 意见表示感谢,当场可以解决的须当场处理,并向上级汇报,不能当场处理的,两小时内通知上级领导,由上级领导给出处理意见进行处理。 4.2.2 投诉事项处理完毕后处理的具体过程、结果、分析及时报前台接待员,前台接待员 应当天记录在《投诉处理记录表》中。 4.2.3 对于客户通过信件、电话、电子邮件途径提出的投诉,信息接收人员须在1小时内 将投诉内容告知前台接待员,由前台接待员将内容记录在《投诉处理记录表》上,并根据投诉内容进行分类传达,相关责任人要给予处理并回复相关意见至前台接待员。 4.2.4 对于处理难度较大的、直接到公司、集团或政府有关部门等的投诉必须立即上报部 门负责人,由部门负责人提出处理意见,事件处理结果统一汇总到前台接待员记录。 4.3 处理后的回访 对客户的投诉处理后,由运营管理部在3天之内以电话或上门的形式进行回访,并在《客户投诉记录表》上做好记录。回访工作的主要内容是:征询客户对投诉的处理意见,检查处理的效果。 5. 支持性文件 无 6.相关质量记录表格 《投诉处理记录表》 投诉处理记录表 编号:zz98/ 8.3-QP10-F1 版本:A/0 表格生效期:2015年9月1日序号:

食品安全投诉处理制度—【安全资料】.doc

食品安全投诉处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规范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工作,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加大对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概念)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反映生产者、经营者等主体在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中有关食品安全方面,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中有关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存在的涉嫌违法行为。 第三条(工作原则)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属地管理、依法行政、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原则。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宣传工作,鼓励并支持公众投诉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引导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 第四条(机构职责)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全国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制定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制度和政策并监督实施;

(二)调查和处理在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并发布相关信息; (三)通报全国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工作情况; (四)协调指导同级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的具体工作。 第五条(机构职责)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根据本办法制定本行政区域内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制度和政策,并监督实施; (二)调查和处理在本行政区域内影响较大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并发布相关信息; (三)通报并向上级报告本行政区域内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工作情况; (四)协调指导同级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的具体工作。 第六条(机构职责)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机构负责全国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的具体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对直接接收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进行审查受理、转办、移送、跟踪、督促、审核等; (二)收集、汇总全国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信息,定期发布全国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分析报告; (三)制定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工作程序、标准和规范,对地方各级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四)承担全国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的宣传、培训工作。

客户投诉处理流程规范

客户投诉处理流程及规范 一、目得 为了确保通过标准得流程与规范,快速稳妥得解决客户投诉,让客户在接受投诉处理得过程中充分感受能够再次对我们提供得产品与服务建立信心,最终将我们视作终生合作伙伴;同时,能够通过在处理客户投诉得过程中,发现我们工作中得漏洞与不足,通过对其改正或者弥补,使之能够不断得完善与进步,特制定《客户投诉处理流程及规范》。 二、适用范围 如果客户在接受我们得服务或者产品时有任何不满或者抱怨,并且通过各种有效得途径反映到相关部门(包括公司各职能部门与经销商等),则形成客户投诉,此类客户投诉一律可适用于本流程。 三、职责 1、客服部负责各种信息得收集、反馈与跟踪,并负责将客户投诉及时反馈到供应链中心,同时每月根据回访信息制作分析报告。 2、销售经理负责涉及销售部产品销售、服务态度、服务规范等得投诉处理,根据客服部得投诉反馈及时处理顾客投诉。 3、业务经理负责解决服务中一般性投诉得处理。特别就是现场客户对公司服务质量、服务态度、服务规范、价格等方面得一般性投诉。同时根据客服部得投诉反馈及时处理顾客投诉。 4、财务经理负责财务部人员服务方面投诉得处理。同时根据客服部得投诉反馈及时处理顾客投诉。 5、总经理负责对顾客投诉处理措施得最终确定,处理方案得决定,以及

内部得责任处理等。 四、规范内容 1、客户投诉得受理 1、1接到记录转交客服部,由客服部转交各责任部门 1、1、1 除业务经理对日常维修服务中现场得投诉处理外,各部门或个人接到电话投诉或其她方式得投诉,需将记录客户得信息,并及时交客服部,最迟不可以超过半个小时,由客服部进行详细得投诉内容得登记。 1、1、2客服部将客户投诉信息登记到《客户投诉信息反馈单》上,并根据投诉得部门或个人或事件分配到各责任部门。 1、1、3各部门或个人在接到重大投诉(涉及到赔偿得投诉、与安全方面相关得投诉、损害金额大得投诉;短期内进服务店维修频次高,客户不接受得情况、涉及媒体、律师、警察、消协、政府机关等得投诉;客户意见较大易造成不良影响得情况[如可能媒体曝光、可能进入司法程序、客户可能采取过激行为等]、行业部门、工商部门等转交得投诉)必须立即交客服部,最迟不可以超过半个小时,由客服部登记后转交责任部门,并跟踪监督。 1、2客服部人员在登记客户投诉时,应记录客户得联系方式,包括客户姓名,客户地址,联系方式等要素。并且用自己得语言复述客户投诉内容,以保证记录准确性与完整性。同时应一边倾听客户抱怨,一边记录客户投诉要点,要给予客户尽量平与得心态,并且要传递给客户将会最大限度得给予客户解决问题所需要得支持得意思,帮助客户建立解

食品安全投诉处理制度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4713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食品安全投诉处理制度详 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食品安全投诉处理制度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规范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工作,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加大对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概念)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反映生产者、经营者等主体在食品(含食品添加剂、

保健食品,下同)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中有关食品安全方面,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中有关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存在的涉嫌违法行为。 第三条(工作原则)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属地管理、依法行政、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原则。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宣传工作,鼓励并支持公众投诉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引导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 第四条(机构职责)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全国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制定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制度和政策并

客户投诉处理管理办法范文

客户投诉处理管理 办法

客户投诉处理管理办法 一、目的及适用范围 (一)目的 为明确客户投诉处理的责任,建立快速、高效的处理机制,规范处理流程,提升长安铃木品牌形象和客户满意度,特制订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与重庆长安铃木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签订经销服务合同的长安铃木经销商、服务商。 二、相关文件 本管理办法经过引用以下文件的条款而成为本管理办法的一部分,如被引用 条款发生改变,本管理办法随之改变。如相关文件另有规定的,以相关文件的规定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 长安铃木汽车有限公司保修手册

三、术语 客户投诉:包括但不限于以客户中心系统、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媒体(包括报纸、杂志、电视、电台、网络 等)、信件、口头等形式最终传达到公司客户中心的 表示不满或要求答复、予以支援等均界定为客户投 诉。亦称客诉或投诉。 重大客户投诉:符合以下条件的投诉定义为重大客户投诉:①与车辆有关的客户投诉(火灾、大事故);②与车辆安全 气囊有关的客户投诉;③达不到换车条件客户要求换 车;④达不到退车条件客户要求退车;⑤达不到换整机 条件客户要求更换发动机总成;⑥达不到换总成条件客 户要求更换变速箱总成;⑦客户投诉到媒体、消协、工 商局等公众部门、起诉到法院;⑧涉及到人身安全的投 诉(转向、制动、发动机突然熄火等)⑨违反国家法律 法规导致的客户投诉;⑩其它认为有必要制定重点管控 的客户投诉。 特案保修:对于确因此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客户投诉,有些虽然已超出了保修范围,但经公司研判并同意,其维修费用 能够提供特案申请结算。此部分由技术支持系授权处

客户投诉管理办法

客户投诉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求迅速处理客户投诉案件,维护公司信誉,促进质量改善与售后服务,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 包括客户投诉表单编号原则,客户投诉的调查处理、追踪改善、成品退货、处理期限,核决权限及处理逾期反应等项目。 (三)适用时机 凡本公司PCB产品遇客户反应质量异常的申诉(以下简称"客户投诉") 时,依本施行办法的规定办理(如未造成损失时业务部或有关单位前 ? I \ 1 ■CX \ i ' 往处理时,应填报”异常处理单”反应有关单位改善)。 厂————..^'X (四)处理程序 客户投诉处理流程,如下表。 (五)客户投诉分类 ,--j I " f' 客户投诉处理作业依客户投诉异常原因的不同区分为: 1. ?质量异常客户投诉发生原因(指人为因素造成)。 2. ?量投诉发生原因。 (六)处理部门 (七)处理职责 各部门客户投诉案件的处理职责 1. 业务部门

(1)详查客户投诉产品的订单编号、料号、数量、交运日期。(2) 了解客户投诉要求及客户投诉理由的确认。 (3) 协助客户解决疑难或提供必要的参考资料。 (4) 迅速传达处理结果。 2. 质量管理部 (1) 管理客户投诉案件的调查、提报与责任人员的拟定。 (2) 发生原因及处理、改善对策的检查、执行、督促、防之提报。 (3) 客户投诉质量的检验确认。 3. 总经理室生产管理组 (1) 客户投诉案件的登记,处理时效管理及逾期反应。 ⑵客户投诉内容的审核、调查、提报。 (3) 客户投诉立会的联系。 (4) 处理方式的拟定及责任归属的判定。 (5) 客户投诉改善方案的提出、洽办、执行成果的督促及效果确认。 (6) 协助有关部门与客户接洽客户投诉的调查及妥善处理。 (7) 客户投诉处理中客户投诉反应的意见提报有关部门追踪改善。\\ I「「/I气\ ) 4. 制造部门 (1) 针对客户投诉内容详细调查,并拟定处理对策及执行检查。 (2) 提报生产单位、班别、生产人员及生产日期。 (八) 客户投诉处理表编号原则 1. 客户投诉处理的编号原则。 年度(XX)月份(XX)流水编号(XX)

食品安全投诉处理制度示范文本

食品安全投诉处理制度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食品安全投诉处理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规范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工 作,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加大对食品药品违法行 为的打击力度,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 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 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概念)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是指公民、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反映生产 者、经营者等主体在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

同)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中有关食品安全方面,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中有关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存在的涉嫌违法行为。 第三条(工作原则)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属地管理、依法行政、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原则。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宣传工作,鼓励并支持公众投诉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引导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 第四条(机构职责)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全国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制定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制度和政策并监督实施; (二)调查和处理在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并发布相关信息;

-客户投诉处理作业流程及管理办法

客户投诉处理流程及管理办法 1目的 确保客户投诉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保证最大程度上满足顾客需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国内与国外客户对公司产品或服务的投诉的处置。 3定义:不适用 4职责 4.1 营销部负责顾客投诉与抱怨的信息收集、分类,传递、处理跟进及与客户进行沟通处 置。 4.2 品管部负责主导同有关部门一道对客户投诉进行分析、处理,采取纠正预防措施及跟 进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 4.3 管理者代表/总经理负责纠正预防措施的审核与批准。 5作业程序 5.1 客户投诉登记 5.1.1营销部对接受到的客户投诉(电话、口头、书面)登记在《客户投诉登记表》上, 并上报营销部副总经理。 5.1.2营销部文员负责对客户投诉与抱怨进行登记和追踪,其他人员接到客户的投诉(电 话、口头、书面)后,应及时记录并转交、传达给营销部文员。 5.2 客户投诉的确认和初步评审分析 5.2.1 营销部主任接到客户投诉后,应立即进行初步评审分析,包括投诉细节的确认,要 求客户尽可能提供投诉的证据,并采取临时应急对策,若是可以立即回复客户的,则就相关处理事宜与客户进行沟通。 5.2.2 客户投诉的传递 营销业务员接到客户投诉后,不管是属销售和售后服务环节的投诉,还是属产品品质和交期延误等生产环节的投诉,都要在接到投诉后的1小时内发出《客户投诉处理单》,经部门主任级以上人员批准(重大客户投诉需报营销副总审批)后发至品管部,并要求品管部负责人签收。 5.3 客户投诉处理 5.3.1 品管部负责客户投诉处理的QE工程师也要在《客户投诉登记表》上做好登记,一 般投诉应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重大投诉/抱怨应在8个工作小时内提出临时改善对策,并在2个工作日内回复永久对策。 5.3.2品管部QE负责对客户投诉进行调查、分析,找出责任部门; 5.3.3 责任部门负责对问题的根本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提出纠正措施计划,QE要对 纠正措施计划进行初步评审,评审不通过的要退回责任部门重新进行分析、检讨。 5.3.4品管部QE在必要时组织技术、生产部等相关部门人员参加客户投诉与抱怨的分析

投诉处理中心用语规范

投诉处理中心用语规范为规范投诉处理人员用语规范,特整理用语如下。另附《客服中心电话服务指南与电话礼仪》,请地市客服参照,作为工作中日常用语指导。 一、投诉处理人员回复用语规范 开场语:“您好!我是福建10010投诉处理人员,工号XXXX,请问您是XX先生(小姐)吗?”语气热情、精神饱满、吐字清晰、亲切主动。 情况一:得到用户确认后,接:关于您在X月X日拨打10010反映的XX 问题,我在这给您做一下解答(解释)。您现在方便接听吗?若用户表示同意则开始解释,若用户表示不方便,则说:请问什么时候方便与您联系呢?或征求用户“请问在XX时间与您联系,可以吗?(与用户约定时间,做好投诉跟踪)。 情况二:如不是机主本人且问题适合通过他人转告的,可问“请问您贵姓?XX先生(小姐)曾拨打10010反映过XX问题,现需对他(她)的问题进行回复,您方便将结果转告他(她)吗?”得到肯定答复后可告知,由其转告,在处理结果处留下接听人姓氏并备注沟通情况。 情况三:如问题不适合通过他人转告或得到否定答复:“很抱歉打扰您了,我该怎么联系上XX先生(小姐)本人呢?” 对于投诉解释内容可自行掌握,注意用语亲切、大方;语气语调自然;语言组织流畅。服务态度需认真、亲切,忌与用户抢话、提高音量、反问、逼问、态度傲慢、不屑。能够有效引导用户并处理好用户情绪。 结束语: 情况一:在正常情况下,回复完毕后需向用户征集满意度:“请问您对投诉

处理的结果在0-10分之间会打几分?”(0至4分为不满意、5至7分为一般、8至10分为满意)得到用户答复后:“请问您对我的服务态度会打几分?”(0至4分为不满意、5至7分为一般、8至10分为满意),若用户不满意:“很抱歉,没有给您提供满意的服务,我司的服务质量监督员将在7天内给您回访(对投诉原因为“GSM增值业务投诉建议-本地SP”或“GSM增值业务投诉建议-全国SP”的投诉工单,投诉处理组按上述原则处理后用户仍不满意时,则投诉处理人员不再使用“我司的服务质量监督员将在7天内给您回访”的结束语),您还有其它问题需要帮助吗?”(停顿,确认无问题后)好的,感谢您的支持!再见!”语气自然亲切,表现出帮助用户的态度,切忌催促。若用户答复为满意时:“好的,感谢您的支持!如需帮助欢迎再次拨打10010,再见! 情况二:如果所投诉现象确实对用户造成了一定的不便,结束语可说“非常抱歉给您带来不便,您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可随时与10010联系,我们将尽快帮您排除故障。”得到用户认同后,再用满意度征集用户,语气应当诚恳,切忌有口无心,否则反而会引起用户的不满。 情况三:当问题已解释完毕,用户要求与回复人员聊天、用户闲扯联通业务以外的问题迹象明显的或受理完业务后被纠缠时我们应该说:“对不起,您现在还有其他问题需要帮助吗?如没有,我们就联系到这(请配合我们的工作),好吗?(停顿,确认无问题后)再见!”语气自然大方,不卑不亢,语速适中。等待....由用户方先挂机,如确属无理用户,回复人员可先于用户挂机。 二、回访用语规范 1、投诉处理人员 投诉处理中心投诉处理人员在投诉答复完毕的同时征询除世界风以外的客户的满意情况:“很抱歉,耽误您一会儿时间,请问您对本次的处理情况在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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