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复习提要

金融监管复习提要
金融监管复习提要

金融监管学复习提要

论述题(仅供参考)

1、对我国当前的农村金融监管方面选择某一方面进行论述。

2、我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必要性分析或是否建立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观点?P202-203(从赞成和不赞成的角度分析)或对存款保险制度的认识和评价或如何认识存款保险制度。P207-208

3、金融监管与宏观金融稳定的论述。

4、国际金融监管的协调进行论述。

导论金融监管的产生、发展与最新趋势

金融监管包括三大类,它经历的演变过程;(P1-7)

第一家银行:1694年英国英格兰银行;P1

美国的第一个政券交易所;P1

20世纪金融监管的特征P2;

三个重大法案:《格拉斯-斯蒂格尔法》、《银行控股法》、《社区再投资法》;P2

1929年美国监管的分水岭;P2

1970年美国金融监管放松开始;P3

四大目标P3

英国在1997年10月28日成立FSA,目标,它所追求的是。。。P3

国际金融监管模式的变革呈现方面趋势;P4

通过对金融监管理论与实践的回顾,得到了哪些启示P5

第一章金融监管与金融稳定P8

第一节金融稳健运行与金融安全网的构建

国际清算银行于1999年发起成立“金融稳定论坛”;P8

4种代表人物:托马斯-普多希普、麦克-福特、罗杰-佛古森、十国集团;P9

金融稳定的三个层次P9-11

职能P9

金融稳定概念的内涵理解P11

金融稳定评估的重要方法是金融部门评估规划FSAP。它的三个层次。它的三个分析工具。P12-13

金融安全网划分,它所使用的工具,组成部分的关系P13-14

金融安全网的4种功能与收益P14

金融安全网的负效应4种P15

我国金融安全网的构建主要不足P15-16

第二节金融风险的防范与金融监管

金融风险的内涵广、狭义P17

金融风险、金融危机、金融安全三者联系,区别P17

金融危机按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划分P18

金融安全包括金融资产的安全、金融机构的安全和金融发展的安全。各自含义P19金融风险的特征6点P20

金融风险的种类4种P21

金融风险的监管效应3点、金融监管的风险效应后果;P23

第三节金融监管的信息建设

金融监管信息化建设原则6种P26-27

金融监管信息建设的要求5种、金融风险预测方法P27-28

金融监管的信息监测与共享制度P29-30

加强会计、统计在金融监管信息系统中的作用P30-32

第二章金融监管与金融创新

第一节金融创新与金融业的发展

金融创新狭、广义P34、金融创新活动包括P35

金融监管创新与其背景1912年《经济发展理论》、20世纪50年代—70年代(填空)P38各国金融监管当局在进行持续性监督管理中原则、金融监管制度的基本内容P39

金融监管创新二者一个互动的过程P39

第二节金融创新对金融监管的效应

金融创新的作用分析第1—第6P39-40

金融创新的消极作用体现5点P41

开放经济条件下的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的关系(论)P43-45

金融创新和金融监管在本质上目标一致体现在3点P46

在金融监管的积极促动下应该怎样深化金融创新?P47-48

第三章金融监管概述

第一节金融监管概述

5W why who whom what how P52

金融监管的必要性(2个方面)与其基本内容(3道防线)P53

根据金融监管的主体划分P55

▲根据金融监管客体划分(细分)P56

金融监管的职能与作用4点P57

第二节金融监管的目标与原则

金融监管的目标经济学家Long Millard and Dimitri Vittas……P58

BIS=国际清算银行

当代金融监管目标具有多重性,目标:20世纪30年代之前、之后P58-59

世界各国金融监管目标3种类型P59

金融监管目标蕴涵着规律性的表现P59-60

金融监管的原则9个方面P61-63

第三节金融监管的构成体系

理论体系:三个层次P63

金融关系3个:P64

法律支持系统2个、法律调整对象4个:P64

9部法一览表(包括:基础法律和监管法律的关系):P65

监管法律法规的内容3个(加强金融机构市场准入监管目的)、层次:P66

监管组织体系,按对象分四部分:P67

从监管当局的角度看,金融监管的组织体系包括2种P68

监管内容体系3个:P68

第四节金融监管的内容、方法和手段

内容(准入监管的表现,设立申请三个方面\三性原则\市场退出原因和方式\对危机金融机构采取救助方式7种)、:P69-72

资产证券化:P71

市场退出3种类型.P72

1998年,中国人民银行第一次采用这种市场退出方式,关闭了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P72(其他被关闭破产表P73)

如何放宽对危机金融机构的监管标准:P73

方法种类、方法体系:P74

形成有效的金融监管方法体系/金融风险预警系统:P74

4种手段:P75

第四章金融监管理论

第一节金融监管理论的形成与发展

论金融监管理论演化的经济学背景P77

金融监管理论的演化4个(1早期20世纪30年代前2全面控制20世纪30-70年代3放松20世纪70-90年代4重新20世纪90年代至今)P78-80

金融监管理论的历史发展概览P81表

第二节金融监管理论

管理学形成后三个阶段P83

除阿罗-德布鲁模型外的又一选择.激励性调整帕雷托最优概念P84

为什么信息不对称理论导致了金融市场的效率下降,并且有可能导致其他福利损失?P84金融脆弱理论:P85

派生理论:P85

<新巴塞尔协议>正式出台,增加了...三大支柱/两个框架/内部模型法/预先承诺法:P97

国际金融监管的新趋势/宏观谨慎与微观谨慎不同/为什么宏观经济学家们认为重视宏观谨慎监管:P98

监管组织结构3种安排P99

泰勒提出"双峰论",即建立单一的市场行为监管机构和单一的审慎监管机构以分别保护消费者和系统稳定性P99

跨国监管理论具体表现:P101

1995年10月18日,美国诞生了世界上第一家网络银行"安全第一网络银行";在英国1998年10月诞生了第一家网络银行--鸡蛋P101

第三节博弈论与金融监管行为的经济学分析

博弈论简介P102

纳什\泽尔腾和海萨尼三位博弈论学者的贡献主要在于非合作博弈方面.102

2005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奥曼和谢林进一步发展了非合作博弈理论,并开始涉及社会学领域中的一些主要问题.P103

1992年,美国学者加里.贝克因将微观经济理论扩展到对人类相互行为的分析而获得了诺贝尔经济学奖.P104

2002年诺贝尔经济学奖授予了实验经济学这一领域的研究者弗农.史密斯,标志着这一方法在经济学领域已经占有一席之地.104

主流经济学的行为研究观点有哪些内容P106

第五章金融监管体制

第一节金融监管的主体与客体

监管当局的特性/模式/各国差异性:P110-111

监管客体:P111

中央银行形成的模式/标志/金融调控决策和实施过程与金融监管的联系:P112

第二节金融监管体制的发展

含义、六个因素、模式:P114

不完全集中监管体制的比较(表)P115

经营与监管的联系:P116

金融监管体制变迁从纵向横向两个方面加以分析P116

混业经营与集中监管、分业经营与分业监管是否存在必然的对应关系P116-119

1900年之后,大批国民银行把证券业务转交其附属的州银行经营;1927年的《麦克法登法》授权国民银行承销和自营“投资性证券”P117

为了加强对证券业的监管,1933年,1934年,1939年,1940年,1934年出台P118 20世纪末以来国际金融监管体制变革的背景有哪些P119

第三节金融监管体制

分业经营、缺点(从混业看):P121

央行在监管中的模式选择:P122

正像格林斯潘所说的那样,“监管必须与监管对象的结构相一致”P122

各国中央银行的起源/中央银行在金融监管中的模式P122

类型:P123

发展中国家的银行监管体系/集中单一制利弊P124

第四节国际金融监管体制比较

1999年11月12日,美国总统签署了《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P126

美国现行金融监管体制对我国当代金融监管有什么启示?P127

美国金融监管手段及其改革P128

1979年以前英国监管体制P129

JMB事件背景P130

《1987年银行法》的内容是什么P130

2001年12月1日在英国成立了金融服务监管局P130

日本P130-133

对各国金融监管体制的评价P135-137

第五节中国金融监管体制的发展演变

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概述P137

1994年《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金融机构管理规定》。1995年《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票据法》《保险法》《担保法》《全国人大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P137

2003年1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的决定》和《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的决定》和《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决定》;1999年11月美国通过了《金融服务现代

化》P138

混业经营的信号P138

1979——1984年,恢复我国四行业务。1983年9月,中央银行职能。1990年和1991年沪深两大证券交易所建立。P139

1998年6月,证监会、保监会P140

我国金融监管目标分为三个层次:P140

论中国金融监管体制的进一步改革与完善P140-141

英国金融服务局(FSA)实行混业监管,但内部仍是分行业监管。

第六章金融机构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节金融机构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分类:P143

基于两个设想/比较完整的内部控制定义/控制包括P144

保证(要求):145

1992年,组成科索委员会P146

(COSO)内控概念五要素:P147

软控制:P147

目标分类:P148

我国对内控的定义:P148

商行的含义、两个层次:P149

2002年公布《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P149

商行内控的特点:P150

内控的一般目标(8个方面):P151

(COSO、巴塞尔)内控三大目标:P152

三大目标的联系:P153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建立和健全内部控制体系过程中,各国的银行监管机构都对内部控制的目标作了明确的阐述。P153

美联储发表公告,要求。。P154

商行建立内部控制体系所要达到的目标与其经营目标有着内在一致性P155

商行加强内控的意义:P155

建立内控的基本原则:P158

建立内控的其他原则:P159

巴塞尔核心监管原则的内控规定:P160

金融机构内控与外部监管的关系:P164(答表格)

第二节国外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实践经验和基本准则

15世纪末,借货复式记帐法在意大利产生,这标志着会计业务的内部牵制方法开始走向成熟。P166

20世纪70年代以来,对内部控制制度结构的研究继续深化。P166

内部控制机构的三个要素:P166

基本特征(演绎轨迹):P167

20世纪70年代后,西方商业银行出现了新变化,5点P169

银行倒闭的教训:P170

“巴塞尔体系”主要文件8个P171

《评价原则》:P173

第三节商业银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内控体系的基本要求:P179

商行内控体系的建立:P181

内部稽审机制建立的三个要素:P184

第七章行业自律和市场约束

第一节行业自律

在现代经济中的行业自律组织,大多为本行业的非营利性社团法人,它们举办本行业的各种交流活动,召开本行业的研讨会等,其职责一般为制定本行业的行业标准、维护本行业的竞争秩序。P186

金融业自律组织一般由金融业同业自愿组成,以谋取和增进全体会员机构的共同利益为宗旨。P186

建立金融业行业自律组织意义。P186-187

行业自律组织的一般功能。P187-188

充当金融业同业之间的协调机构的这一功能主要包括内容。P188

金融业的服务机构,服务主要包括内容。P188

香港金融管理局要求,中国香港地区的持牌银行获金融管理局执业牌照的附带条件就是,必须成为香港银行同业公会的会员,必须遵守同业公会的公约,并由同业公会制定存款利率和收费标准。P189

中国香港地区、中国台湾地区和日本还将银行间的票据清算中心设立银行业协会,由协会管理银行间的票据清算。P189

中国票据清算在中国人民银行。P189

20世纪90年代,我国银行业在发展中逐渐认识到行业自律组织的重要性。在中国人民银行的指导帮助下,全国银行业开始积极探索加强行业自律的途径和方法,收到了较好的效果。1996年,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五家银行共同制定了《制止存款业务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P189

2000年5月10日宣告正式成立中国银行业协会,该协会拥有22家会员单位,其中包括国家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P189-190中国银行业协会实行会员制和会长负责制,会员大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利机构。P190中国证劵业协会成立于1991年8月28日,是伴随着我国证劵市场的建立与发展而逐步发展起来的。P190

中国证劵业协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劵法》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设立的证劵业自律性组织,是非营利性的社团法人,接受中国证监会、国家民政部的业务指导、监督和管理。P190

中国证劵业协会的最高权利机构是由全体会员组成的会员大会,理事会为其执行机构。中国证劵业协会实行会长负责制,会长由中国证监会提名,并由协会理事会选举产生。中国证劵业协会对会员进行分类管理,会员分为证劵公司类、证劵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类、证劵投资咨询机构类和特别会员类四类,会员入会实行注册制。P190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成立于2001年3月12日,是国家民政部批准的保险业民间社团组织,其业务主管单位是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会员有:保险公司、保险中

介机构、地方保险行业协会和精算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的最高管理机构是理事会,理事会由各会员单位推举出的理事组成。P191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下设财产保险工作委员会、人寿保险工作委员会、保险中介工作委员会和精算工作委员会四个分支机构。P191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主要职能是自律、协调、交流、宣传。P191

第二节市场约束机制

早在20世纪30年代以前的自由银行业制度中,市场约束便是当时银行业监管的主要方式。到了20世纪30年代的经济大危机之后,官方监管开始取代市场的自我管理,市场约束才逐渐被人们所疏忽。1997年,巴塞尔委员会在公布的《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中把有效的市场约束作为有效银行监管的先决条件之一,人们又开始重新关注市场约束的地位和作用。P192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2001年制订的《巴塞尔协议》草案已把市场约束与最低资本要求和内部管理并列为银行业稳健运行的三大支柱。P192

市场约束两个基本特点P192

1以市场经济为基础,市场约束是与市场经济的发育程度密切相关的,没有充分发育的市场经济,市场约束便难以卓有成效的实施。

2市场约束需要一定的制度和规则,尤其是信息披露制度,其中信息公开、透明是重要条件,规范信息披露并增加透明度,有利于金融市场的高效运转以及市场参与各方实施有效的监管。

构建“金融安全网”三大基本要素P192

存款保护制度、中央银行的最后贷款人、官方的审慎监管

著名经济学家萨缪尔森曾说“我所做的全部事情,就是为说明凡是市场做不了的一定要交给政府去做”。P193

与萨缪尔森同为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的弗里德曼说“我的全部论证只在说明一个问题,就是凡是市场能做的一定要交给市场去做。”P193

政府的金融监管和市场约束机制之间关系。P193-194

市场约束发挥作用的前提条件P194-195

发挥市场约束机制作用的具体措施P195-198

我国的信用评级业在改革开放后得到了长足发展。1988年上海成立了全国第一家地方性信用评估机构——上海远东资信评估公司。P197

世界上最著名的信用评级公司是成立于20世纪初的美国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简称穆迪公司)和标准普尔公司,穆迪公司已为全球超过1000家银行进行过信用评级。P197不

第八章存款保险制度和最后贷款人制度

第一节存款保险制度

存款保险制度含义P199

存款保险制度具体组织形式。P199

存款保险基金来源。P199

从存款保险的范围来看,可参加存款保险的机构范围可以是境内所有的存款机构,也可以是其中的部分机构。在现行的存款保险体系中,只有日本、奥地利等少数国家把境内的外国银行分支机构排除在存款保险体系之外。对于本国银行在境外的分支机构,除德国、日本、

意大利、挪威和芬兰等少数国家提供存款保险外,一般不对其提供存款保险。P200日本、韩国、土耳其、墨西哥、哥伦比亚和厄瓜多尔6个国家实行过完全的存款保险制度。随着时间的推移,其中多数国家都陆续取消了完全保护,目前只有土耳其仍在继续实行完全的存款保护制度。绝大多数的国家只对一定额度之下的存款进行保护,保险限额较高的几个国家是挪威、意大利和美国,分别是26.1万美元、12.5万美元和10万美元。全世界平均下来,保险限额大约是人均GDP的3倍,其中欧洲国家最低,为1.6倍,非洲国家最高,为6.2倍,亚洲国家为4.0倍。P200

存款保险制度功能。P200-201

存款保险制度与生俱来的道德风险问题,使这一制度在实行过程中产生一定问题:P201存款保险制度最早产生于美国。P201

我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必要性分析或是否建立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观点?P202-203(从赞成和不赞成的角度分析)

美国在1989年以前具有两套平行独立的存款保险机构,即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和联邦储蓄与贷款保险公司(FSLIC),分别服务于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P205 1989年美国前总统布什签署了《金融机构改革、复兴和实施法》,该法规定,由新成立的储蓄协会保险基金接替FSLIC,归属于FDIC。从此,美国的复合存款保险体制不复存在。P205

单一业务职能仅仅保护存款者利益,复合业务职能除了保护存款者利益外,还提供紧急清偿能力援助(如美国、比利时)或紧急资金援助(如美国、日本)P206实行存款保险制度的国家,大多按“领土论”原则确定保险对象,凡本国境内的全部本国银行、外国银行分支和附属机构属于本国保险对象,反之就不是。但也有例外,如德国和日本的保险对象还包括本国银行的国外分支机构,比利时和日本的保险对象不包括外国银行在本国境内的分支机构。

存款保险标的范围一般包括本币存款和外币存款,但有些国家,如英国、日本、法国等国并不保护外币存款。除美国、挪威、加拿大外,大多数国家都不对银行同业存款提供保险。此外,一些国家对某些特殊类型的存款也不予保险。如法国对大额可转让存单不予保险;荷兰仅对居民和非营利组织存款予以保险。P206

除财政拨款和发行股票筹资外,各国存款保险体系还各有其筹集资金的方式。P207有的国家采取对银行收缴固定保费的方式筹集资金,如德国、日本、英国。

有的国家平时不对银行征收保费,不作融资安排,只在银行倒闭后才筹集必要的资金偿付存款者,如比利时、荷兰等。有的国家还规定在特殊情况下,存款保险当局可得到财政部或中央银行的资金支持,或向中央银行借贷,满足其巨额资金需求,如美国。

存款保险制度的组织形式P207

对存款保险制度的认识和评价或如何认识存款保险制度。P207-208

共同保险是增加存款人分担的风险份额,使存款者主动关心有关金融机构的经营状况和风险。P208

第二节最后贷款人制度

最后贷款人制度含义。P208

最后贷款人制度的产生源于现代货币制度的两个重要特点,即银行的部分准备金制度和政府发行法定货币的垄断权。P208

18世纪弗朗西斯.巴林提出最后贷款人概念。P209

最后贷款人这个术语由弗朗西斯.巴林爵士在其1797年出版的著作《建立英格兰银行的思考》中最先提出,他认为,作为“最后手段”,其他银行在发生危机是可以从英格兰银行获得流动性援助。但对这个概念最早进行全面、系统阐述的是亨利.桑顿,在其1802年的经典著作《对大不列颠票据信用的性质和效果的调查》中。P209

5亨利.桑顿认为,最后贷款人有三个鲜明的特点。P209-210

1作为银行体系乃至金融体系流动性的最终来源的独一无二的地位

2作为中央黄金储备保管人的特别责任。

3不同于其他银行,最后贷款人具有公共责任。

6根据亨利.桑顿的观点,一般银行只对其股东负责,而最后贷款人的责任则要扩及整个经济体系,最后贷款人对整个经济体系的责任包括保存经济总量从而保证在发生银行挤兑和银行恐慌时对流通货币的购买力,以及在危机发生时援助整个金融体系。这些责任决定了最后贷款人在危机发生时与一般商业银行所做的正好相反:在商业银行紧缩其货币供应和贷款时,最后贷款人要扩大其货币发行和贷款。P210

与之不同的是,最后贷款人必须考虑到由于其对整个货币供应的影响力,它的任何紧缩政策都会对经济产生不利影响,所以,它必须在谨慎的银行紧缩货币和贷款供应时扩大货币发行和贷款发放。P210

7最后贷款人制度的四个政策性问题。P210-213

1最后贷款人制度的第一个政策性问题涉及的时中央银行作为货币存量控制人的责任与最后贷款人功能之间可能存在的冲突。

2最后贷款人制度的第二个政策性问题是最后贷款人对单个银行和整个银行体系的负责任程度。

3最后贷款人制度的第三个政策性问题是最后贷款人是否应该预防对金融体系的振荡。

4最后贷款人制度的第四个政策性问题是最后贷款人的主要目的,这也是他考虑的考虑的第四个政策性问题。

8铸币外流有两种类型P211

1国外外流,即出口黄金以弥补国家国际收支的逆差

2国内外流,即因恐慌而导致国内居民增持黄金。

9对最后贷款人理论的重要贡献往往发生在金融危机之后,桑顿的理论在很大程度上受到1793年和1797年金融危机的影响,1821年至1844年间的几次货币危机促发人们对最后贷款人功能进行了意义深远的讨论。P214

10在1821年(这一年英国恢复了金本位)和1844年(这一年英国通过了《英格兰银行特许条例》)之间发生了三起重大的金融危机。P214

11.1844年《英格兰银行特许条例》从根本上取消了英格兰银行的最后贷款人的职责,迫使英格兰银行用限制性政策来处理黄金的国内外流和国外外流,这部法律使英格兰银行在处理金融恐慌和金融危机时似乎已经没有任何“公共”责任。P215

12白芝浩对最后贷款人理论的阐述,19世纪关于最后贷款人的经典理论可以概括如下:P217-218

1最后贷款人的出现源于银行的部分准备金制度和中央银行对发行法定货币的垄断权。

2最后贷款人功能在本质上是货币功能而不是银行功能。

3最后贷款人功能适用于所有的货币制度。

4最后贷款人功能与中央银行货币控制功能并不冲突。

5最后贷款人具有宏观经济学上的责任。

6最后贷款人功能可通过公开市场操作或惩罚性利率放贷的方式实现,重要的是满足对高能货币的紧急需求。

13最后贷款人制度必要性分析。(论述)P219-222

1银行的易受挤兑性

2银行挤兑的传递性

3银行挤兑传递的系统风险性

14挤兑人有三种选择:P222

1如果挤兑人认为市场中其他银行是安全的话,他们就会把取回的存款转存到安全的银行中去,这可以称为“直接再存”

2如果挤兑人认为市场中的其他银行也不安全,那么,他们可能会购买安全的非银行证劵,如国债,这可以称为“逃向优质”,这里,问题就变成了证劵销售商将如何处理销售证劵所获得的收益?他们仍可能认为某些银行是安全的,从而把收益存入这些银行,这实际上是“间接再存”

3如果挤兑人和证劵销售商都认为没有一个银行是安全的,那么,他们就不会把钱再存放到任何一家银行,而是再银行之外持有货币,这可以称为“逃向货币”

第九章银行业监管

监管目标:P226外部监管主体:P227

市场准入概念:P227、228市场准入有过四种原则:P228

我国实行审批制:P228设立商业银行具备条件:P229

商业银行注册资本:P230管理人员禁入事由:P231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包括:P231设立商业银行提交的文件、资料:P232商业银行经营范围:P233资本充足率定义:P234分类:P234orP251

呆账准备金计提和冲销方法:P234贷款五级分类(风险分类):P235orP254对关系借款人的规定(贷款集中度):P235银行流动性的管理政策、指标:P236银行内部控制:P237我国商业银行建立三道监控防线:P237处理问题银行的措施:P237兼并分类:P237

纠正性措施分类:P239

银行资本充足率较低时的措施:P239银行不良贷款比率过高时的措施:P239救助性监管

银行资本充足率较低时的措施:P240银行不良贷款比率过高时的措施:P240市场准入、业务运营和市场推出的关系:P241现场检查监管方式的特点:P243

非现场检查监管方式的特点:P244对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的认识:P244现场检查分类、主要内容:P245现场检查的程序、包括三个环节:P246非现场检查的定义:P247非现场检查主要内容:P248

报告内容(报表):P249非现场检查的基本程序:P249

骆驼(CAMEL)定义:P250风险资产:P252

《办法》规定:P253资产质量评级主要根据六个因素:P253应加强信贷风险的方面:P254贷款五级分类法操作思路:P254

贷款样本应有几组贷款:P255管理水平评级:P256

评估资本流动性考虑的因素:P260如何理解商业银行流动性:P260

第十章证券业监管

包含四个层面的内容:P263证券市场的缺陷:P264

证券业监管的目标:P264证券业监管的“三公”原则:P266证券业监管的适度原则:P267我国证券市场的法律框架的四个层次:P269

证券业监管的历史演进:P271证券监管体制模式分类:P272

自律主导模式的两个特点:P275自律主导模式的缺陷:P276

我国证券监管体制的演变和发展:P276证券发行审核制度的分类:P278

登记制定义:P278核准制定义:P279

登记制、核准制的比较(优、缺点):P279综合类证券公司设立的条件:P281经纪类公司设立的条件:P282证券公司的股东条件:P283

证券交易所对会员公司的监管:P286财务风险管理指标:P290

证券公司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报告证监会:P290证券禁止行为定义:P290

证券欺诈的法律责任分类:P291

内幕交易

内幕交易行为:P291

内幕人员分类:P292公司内幕人员分类:P292

构成内幕信息的要素:P293内幕交易的法律责任分类:P294

内幕交易的危害性:P295内幕交易的两层含义:P295

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主要指:P296

操作市场

操作市场的危害分析:P297

操作市场的客观表现的分类及其定义(洗售、相对委托、安定操作、连续交易、散布谣言、联合操作):P298、299

虚假陈述

虚假陈述构成要件(主客观方面):P300虚假陈述客观表现:P301

虚假陈述的内容:P301

欺诈客户

欺诈客户的定义:P302欺诈客户的客观表现:P303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的定义:P305信息披露的意义和必要性:P306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P307

对证券经营机构竞业禁止的管理包括:P312证券经营机构的变更:P314

证券经营机构的终止:P314

第十一章

第一节P316

1、保险市场的概念P316

2、保险市场的特点P316

3、保险市场的构成要素P317

4、保险市场的分类P321

第二节

1、保险监管的必要性P323

2、保险监管的原则和目标

3、保险监管的方式

第三节

1、保险公司的组织形式P331

2、我国第一家星湖制保公司P331

3、设立保险公司应具备的条件P332

4、保险公司的解散P334

5、混合式P337

6、财产险业务和忍受险业务部得同时经营P338

7、保险合同条款的监管P339

8、保险费率监管P340

9、保险金运用监管P341

10、偿付能力监管P343

第四节

1、保险代理人资格监管P345

2、保险代理人执业的监管P347

3、保险代理人财务的监管P348

4、保险经纪人监管P348

5、保险公估人的监管P351

第五节

1、保险行业自律的意义P353

2、保险行业自律组织的工作内容P355

3、保险行业协会成立于2001年3月P359

4、我们保险行业自律存在的问题P360

第十二章对其他金融的监管

第一节对合作金融的监管

世界上的第一个信用合作社诞生于1849年德国

合作原则--“罗虚戴尔原则”P364

合作金融的组织形式类型3点P366

各国合作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各国合作金融业务的市场准入P367

合作金融监管体制分两类P367

合作金融的一般特征四点P368

新中国成立后的合作金融发展可分为农村和城市两条线P369

合作金融监管制度的内涵四点P370

合作金融组织的准备金管理:我国一直对“前”商业性银行基本相同的准备金政策P372第二节对信托业的监管

信托的含义P377及职能P378

我国分别于01年5月和02年6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和《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的重要作用P380

2003年,中国银行业监管委员会成立之后,由其代替中国人民银行执行对信托业的监管活动。P382

金融信托机构的监管理设立数据P383首段、变更数据P383中

对金融信托业务的监管数据P384前两段

第三节对租赁业的监管

1980年,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公司)率先做了我国第一笔融资租赁业务

1981年4月,我国的第一家租赁公司——中国东方租赁公司P385

申请设立金融租赁公司应具的条件6点P386

金融租赁公司业务经营须遵循资产负债比例8点P388

第四节对财务公司的监管

申请设立财务公司应具备的条件7点P389-390

财务公司的设立需经过筹建和开业两个阶段。

财务公司出现4种情况,监管部门可视情形责令其进行整顿P391

财务公司业务经营应遵循7种资产负债比例P391

第十三章金融监管协调

1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于1992年成立P400

2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1998年11月18日成立P400

3我国金融分业监督管理机构及其职能分工见表13-1P400

4监管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P401

研究银行、证券和保险监管中的有关重大问题:协调银行、证券和保险业务创新及其监管问题;协调银行、证券和保险对外开放及监管政策;交流有关监管信息等。监管联席会议可以根据某一监管方的提议不定期召开,三方联席会议成员轮流担任会议召集人,三方监管部门将按照会议议定的事项协调有关监管政策。

5监管外资金融机构的规范可分为三个层次P404

国际金融监管、区域金融监管和国内金融监管。

6资本充足率及气公式?基本资本比率?资本与负债比率?资本与风险资产比率?P406

7资本充足率三大构成要素?P407

即资本来源和具体构成,银行资产总量(风险加权)及法定最低比率

三大支柱:最低资本要求,监管当局对资本充足率的审查,市场约束。P407和P426 8美国外资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管主要包括两部分?P408

一是主题部分,即与巴塞尔资本协议相一致的风险资本监管;二是辅助部分,即特有的资本对总资产比率监管

第十四章金融监管国际协调与合作

9金融监管的国际协调与合作嘚主要机构:P415

国际清算银行BIS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世界银行WB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BCBS世界贸易组织WTO国际证券委员会组织IOSCO 国际保险监管者协会IAIS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

10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的含义:P423

11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P424

1997年,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颁布了《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该原则是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继《巴塞尔协议》之后推出的又一份重要文件,它顺应了新的经济、金融发展的形势。《核心原则》共25条,其基本内容可分为7类,即银行业有效监管的先决条件、获准经营的范围和结构、审慎管理和要求、银行业持续监管的方法、信息要求,监管人员的正当权限以及跨国银行监管。

12核心原则及其评估方法的修改对修订完善我国银行监管立法借鉴意义:P434

附录:《金融监管学》主要知识点:

1.金融监管三个基本要素:

①监管主体:监管当局

②监管客体:监管对象

③监管工具:各种方法、方法、手段

2.金融服务管理局(FSA)

3.①监管按权利分配划分:

⑴一线多头模式

⑵双线多头模式

⑶集中单一模式

②按功能机构划分:

⑴统一监管模式

⑵多头监管模式

③从功能机构派生出三种:

⑴牵头监管模式

⑵“双峰”监管模式

⑶“伞形”监管模式

4.监管客体分为两类机构:

⑴银行机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

⑵非银行金融机构:证券、保险、信托、其他金融机构(eg.典当)

5.金融监管必要性理论:

⑴社会利益论

⑵社会选择论

⑶金融风险论

⑷保护债权论

⑸安全原则论

⑹自律效应论

6.人行为的非理性表现在六个方面。

7.监管目标分为:一般目标和具体目标。

一般目标:⑴确保金融稳定安全

⑵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

⑶提高金融体系效率

⑷防范金融风险

国家三类:①美国

②德、法、韩国、新加坡、台湾

③新西兰、香港

8.金融监管最主要的两个目标:

①防止金融危机

②保护知情较少者的合法利益

9.金融监管原则(9个)---只看title

⑴依法监管、严格执法

⑵不干涉金融机构内部管理

⑶综合性与系统性监督

⑷公平、公开、公正

⑸有机统一

⑹“内控”与“外控”相结合

⑺监管适度、合理竞争

⑻稳健运行、风险预防

⑼监管成本与效率

10.监管理论体系三个层次:

⑴基础理论

⑵应用理论

⑶相关理论

11.监管组织体系四个部分:

⑴监管主体系统

⑵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系统

⑶金融业行业内部控制系统

⑷体制外金融机构监管系统

12.监管内容体系

①按监管范畴划分

a.金融机构行政监管

b.业务监管

②按监管性质划分:

a.合规性监督

b.风险性监督

③按监管内容和范围划分:

a.市场准入监管

b.业务运营监管

c.市场推出监管

13.CAEL排序系统

CAMEL评级系统

14.风险在经济学中是指一种不确定性,是指经济主体在金融活动中获得收益或遭受损失的可能

性。

广义金融风险:包括收益和损失双重可能,又投机风险

狭义:仅指遭受损失的可能性,又纯粹风险

15.按IMF的划分,金融危机有

货币危机、银行危机、债务危机。

16.金融风险分为:

宏观/中观/微观金融风险3种。

金融危机属宏观风险。

某一机构倒闭不是金融危机。

17.金融风险的特征

a.客观存在性

b.可能性

c.普遍性

d.隐蔽性

e.可度量性

f.系统性

18.金融风险种类

①按遭受风险的面积划分(2种)

系统性风险、非系统性风险

②按影响因素划分(5种)

信用、市场、营业、环境、行为(风险)

③按衡量风险范围划分(3种)

宏观、中观、微观(金融风险)

④按风险来源划分(2种)

内源性、外源性(金融风险)

19.金融监管的风险效应,两种后果:

a.金融风险的产生

b.金融风险的累加

20.构建预警指标体系的原则:

a.科学性原则

b.系统性原则

c.可比性原则

d.可操作性原则

e.开放性原则

f.主客观相结合原则

21.预警指标:

⑴《巴塞尔协议》资本充足率不小于8%

⑵坏帐比例小于10%

⑶银行贷款中用于房地产、证券的比重小于20% 22.金融创新的动因:

第一,国际金融业的飞速发展和激烈的竞争。

第二,经济环境的风险加大,尤其是通货膨胀率和市场利率的不确定。

第三,技术进步。

第四,金融管理环境的变化。

Q项条款:a.活存无利息 b.定寸利息有上限

M项条例:商业银行缴纳很高比例的存款准备金,且央行对此不付息。

23.金融创新的种类和内容:

(一)种类

①传统业务创新

银行三大业务:负债业务、资产业务、中间业务。

②支付和清算方式创新

第一阶段,对传统支付和清算系统改良

第二阶段,建立以电子计算机网络运行的支付清算系统

③金融机构创新

主要是:a.非银行金融机构 b.跨国银行的发展

④金融工具创新

通常把金融工具创新&逃避金融管制联系在一起。

(二)内容

1.逃避金融管制型de金融创新

1)可转让支付命令帐户Negotiable Order of Withdrawal account,简称NOW

2)自动转帐服务帐户Automatic Transfer Service,简称ATS

3)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Certificate of Deposit简称CD(短期资金,银行长期占用)

4)货币市场存单简称MMM

5)货币市场存款帐户简称MMDA

2.规避风险型de金融创新

a.浮动利率金融工具

b.金融期货

c.金融期权

d.远期利率协议

e.互换交易

f.金融资产证券化

3.技术推动型de金融创新

1)信用卡

2)支票卡

3)计帐卡

4)智能卡

5)自动柜员机

4.迎合理财需要型de金融创新

a.货币市场共用基金简称MMMF

b.现金管理帐户

24.金融创新的消极效应

1)削弱了货币政策的运行效率

2)降低了金融体系的稳定性

3)降低了金融监管的有效性

4)增加了发生金融危机的概率

25.金融监管当局的特性

权威性、独立性、公共性

26.金融监管体制

(一)金融监管模式

两种:功能监管、机构监管。

(二)金融监管体制模式

1)分业监管体制

2)集中监管体制

3)不完全集中监管体制

27.世界金融体系中两种监管体制:

a.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美国

b.混业经营、集中监管—德国

28.监管体制效力10指标

1)信息共享程度

2)风险传控制程度

3)监管标准一致性

4)外部性

5)重复监管程度

6)监管真空程度

7)监管成本

8)竞争效率

9)官僚程度

10)单业监管效力

29.银监会C B RC03年—银行业、信托业

保监会C I RC99年—保险业

证监会C S RC98年—证券业

30.内部控制的历史

a.20c40s前内部牵制

b.40s—70s内部控制

c.70s—90s内部控制结构

d.90s—至今内部控制一体化结构

31.内部牵制四类

1)实物牵制

2)机械牵制

3)体制牵制

4)簿记牵制

32.内部牵制两个基本思想:

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或部门无意识地犯相同错误的机率小。

②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或部门有意识合伙舞弊可能性低于单个人或部门舞弊的可能性。

33.内部控制包括:a.组织机构的设计

b.企业采取的所有相互协调的方法和措施

这些措施用于:保护企业财产、检查会计信息准确性、提高经济效率、推动企业坚持执行既定管理方针。

34.内部控制——从广义上讲,既有会计又有管理特征。

35.内部控制结构

1)控制环境

2)会计制度

3)控制程序

36.1994年,垂德威委员会,发布纲领性的内部控制理论文件——《内部控制的整体

框架》(COSO报告)

37.内部控制包括5个要素:

1)内部控制环境

2)风险识别与评估

3)内部控制措施

4)信息交流与反馈

5)监督评价与纠正

38.2002年,《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中,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评价的机制。

39.金融机构内部控制包含以下3个方面:

(一)目标

a.防范经营风险

b.保证资产安全、会计记录完整

c.为实现经营目标和效益提供保证

(二)客体

(三)主体

40.建立内控机制的基本原则:

①相互牵制原则

②协调配合原则

③程式定位原则

④成本效益原则

41.对金融风险防范的“三道防线”:

a.建立预防管理(预防是重点)

b.建立和健全风险补偿制度

c.建立特大风险应急制度

42.外部监管和内部控制有根本区别:

①管理主体一行三会机构内部

②具体目标宏观全局自我表现约束

③内容整个市场局部

④方式法律及方针政策自觉执行

⑤对象法人自然人

43.德国内部控制“四只眼原则”(双人原则):业务交叉核对、资产双重控制、双人签字。《基本要求》四个层次:

1)一线交易

2)后线核算

3)会计核审

4)监控

44.我国商业银行内控制度核心内容:

贷款“三查分离”的机制

三查: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

45.行业自律的必要性

①建立良好金融秩序的需要

②改善金融机构市场环境的需要

③实行对外开放和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需要

④转换监管当局智能的需要

46.行业自律组织的一般功能

(一)充当同业之间的协调机构4个方面

1)行业内部的协调

2)行业与公众的协调

3)与其他行业的协调

4)与立法和司法机关、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当局的沟通协调

(二)充当金融业的服务机构

①提供信息服务

②提供培训服务

③提供对外交流服务

47.“中国银行业协会”是非赢利性社会团体,是我国银行业的自律组织。2000年5月成立。

48.2001年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

《新巴塞尔协议》——银行业稳健运行三大支柱:

①市场约束

②最低资本要求

③内部管理

49.“金融安全网”三大基本要素:

1)存款保护制度

2)中央银行的最后贷款人

3)官方的审慎监管

50.银行信用评级三大功能:

a.帮助存款人和投资人了解被评估对象信用水平。

b.通过信用评级结果,影响金融机构市场分额。

c.为金融监管当局提供监管信息。

51.“存款保险制度”三种具体组织形式:

①由官方建立存款保险机构

②由官方和银行界共同建立

③在官方支持下,由银行同业合建存款保险机构

52.存款保险基金来源:

我国金融监管的现状与发展趋势(一)

我国金融监管的现状与发展趋势(一) 一、我国金融监管的现状分析 银监会设立前,我国实行的是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分别对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进行监管的分业监管模式,而中国人民银行兼具监管银行和制定货币政策的双重任务。随着金融形势的发展,传统的金融机构性监管模式(中央银行监督银行业、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监督证券业、保险监督管理部门监督保险业,彼此相互分离和独立)已经不能适应新的发展要求。以中央银行对银行业的监管为例。在新的金融格局背景下,中央银行监管银行业面临两难选择:一方面中央银行要负责货币政策的稳定,要密切关注商业银行的贷款规模与通货膨胀指数;另一方面,中央银行又要注意商业银行的证券交易风险,保证商业银行具有充足的流动性,防止商业银行陷入流动性危机。由于中央银行的主要职责在于制定适当的货币政策,以保证币值的稳定,因此客观上存在着中央银行只注意货币政策而忽视监管银行金融业务的可能,尤其是当货币政策与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需求之间产生目标冲突时更是如此. 2003年3月10日,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方案将中国人民银行对银行、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其它存款类金融机构的监管职能分离出来,并与中央金融工委的相关职能进行整合,成立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由此,我国形成了

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共同负责金融监管的格局。 二、我国金融监管的发展趋势 (一)监管背景:金融混业经营的趋势及影响 众所周知,导致全球范围内金融混业经营趋势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金融创新、金融全球化、信息技术现代化等等。其中,金融创新是根本,金融全球化提出了金融创新的迫切要求,而信息技术现代化则为金融创新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金融创新的浪潮集中体现在20世纪七八十年代,当时为了打破资产价格方面的限制(如美国的“Q条例”)、金融机构地理设置限制(如美国禁止跨州设立分行的法规)、金融机构具体行为限制(如美国1933年的《格拉斯一斯蒂格尔法》)等,出现了许多逃避管制、防范风险、追求收益的金融产品创新和金融机构创新,这些创新涉及保险、证券和银行业,它们在丰富居民和机构投资渠道的同时,也对传统的金融体制造成了巨大的冲击。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面前,金融机构为了开展创新业务、谋取利润,纷纷想方设法绕过金融管制、拓展业务领域。 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特别是从我国金融发展的现状来看,我国似乎逐渐出现了混业经营的现象。一方面,随着我国成功加入WTO,无论是金融产品的交易,还是金融组织、金融市场之间的合作与结合都将从广度和深度上日益加强。从业务合作到股权重组都将使我国金融与全球金融的联系更加紧密,即金融全球化对我国金融的影响日益深远。与此同时,随着我国金融与国外金融的联系日渐紧密,国内分业经营

金融市场学难点知识点

金融市场学难点知识点 1、分析金融监管的必要性。 金融业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容易造成自然垄断。这种高垄断很有可能导致金融产品和 金融服务的消费者付出额外的代价,因此,政府从金融产品的定价和金融业的利润水平方面对金融业实施监管应该是有理由的。 另外,由于金融产品或者证券产品的信息特性,使得金融产品或者证券产品的交易双方 之间极有可能出现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从而影响金融市场的效率。因此,上市公司或者金融产品发行者的信息披露制度就成为证券监管和金融监管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成为证券 监管制度的核心,世界上任何一一个国家的证券法规都赋予上市公司某种持续性信息披露 的义务,即上市后的股份有限公司负有公开、公平、及时地向全体股东披露一切有关其公司重要信息的持续性责任。 最后,虽然个别金融产品或者证券产品的消费效用为购买该金融产品或者证券产品的 个别消费者所享用,是一种私人产品。但是,由全部金融产品或者证券产品的集合所构成的综合效用,却具有强烈的外部性,会影响到每一个金融产品或证券产品消费者(即投资者)的 利益,因此,可以把金融产品或者证券产品的综合效用看成是一种公共产品。因此,对这种带有公共产品特性的金融产品实施必要的政府监管是完全符合经济学原理的。 2、股票的发行方式一般可分为公募和私募两类公募是指向市场上大量的非特定的投资 者公开发行股票。 其优点是:可以扩大股票的发行量,筹资潜力大;无需提供特殊优厚的条件,使发行人具 有较大的经营管理独立性;股票可在二级市场上流通,从而提高发行人的知名度和股票的流动性。其缺点有:工作量大,难度也大,通常需要承销商的协助;发行人必须向证券管理机关办理注册手续;必须在招股说明书中如实公布有关情况以供投资者作出正确决策。 私募是指只向少数特定的投资者发行股票,其对象主要有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如 内部职工、大的金融机构或与发行人有密切业务往来的公司.私募具有节省发行费、通常不 必向证券管理机关办理注册手续、有确定的投资者而不必担心发行失败等优点,但存在须向投资者提供高于市场平均条件的特殊优厚条件、发行者的经营管理易受干预、股票难以转让等缺点。 3、金融市场主体之一——企业:企业是经济运行的微观基础,也是金融交易的主体。 需要了解以下要点: 1).企业的运营是与资金的运营紧密结合的; 2).从总体讲企业是金融市场上最大的资金需求者,从金融市场上筹措资金来保证企业 的运营和发展。但在特殊时空,企业的短期闲置资金也用于金融市场的投资。 4、金融市场主体之二——政府: 1).政府是金融市场上主要的资金需求者,一般通过一级市场发行筹措; 2).政府既是交易者也是监管者的双重身分。 5、金融市场主体之三——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在市场上具有特殊地位。它既是市场上 的中介机构,也是资金的供给者和需求者。同时还是政府货币政策的传递和承担者。

我国金融监管模式研究

我国金融监管模式研究 内容摘要:金融行业一直以高风险特点著称,且具有极大的社会扩散性。为了规避和分散金融风险、保护客户的合法利益,并保障金融机构的健康经营、维护金融行业的稳定、促进国民经济的持续协调发展,我国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加强了金融监管改革的力度。然而随着金融机构多元化、国际化经营趋势的日益增强,我国分业监管格局下的金融稳定性面临严峻挑战,因此,本文就如何加强当前我国金融监管来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金融监管金融风险法律框架金融混业

1.绪论 1.1本文的选题背景 我国自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之后,为确保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定、完善金融风险管理体系,加快了金融监管体系的改革步伐,在不断完善金融监管法制、改进监管手段的基础上,对金融监管的组织框架进行了重大调整,分别于1992、1998和2003年成立了证监会、保监会和银监会,形成了证券、保险和银行分业监管的格局。然而随着我国金融体系市场化改革的逐步深入及入世后金融市场的全面开放,金融机构多元化、国际化经营趋势的日益增强,使分业监管格局下的金融稳定性面临严峻挑战。基于以上原因,短期内金融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问题以及金融监管未来的组织架构成为我国政府与学术界重点关注的现实问题。 完善的金融监管体系应是一个包括政府监管、金融机构内部控制、行业自律3个层次的立体监管体系。但目前我国的金融监管体系存在的问题是:政府监管效率不高,金融机构内部控制不完善,行业自律能力极其薄弱。政府监管方面,保监会、证监会、银监会几大金融监管当局各自独立,实行分业经营下的分业监管制度。另一方面,加入世贸带来的影响是巨大的。分业监管体制将受到混业经营世界大趋势的冲击,中资金融机构自律能力也面临挑战。因此深刻研究加强和改进金融监管,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对于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完善有重大的指导意义。 1.2本文的选题意义 金融业是外部效应和信息不对称性均十分突出的公共行业,因而需要政府管制。以监管当局为代表的外部监管正是一种使公共利益不受侵害的强制性制度安排。但是这种监管的核心作用也是有限度和边界的,诸如监管法规的滞后性、监管弹性不足等,从而使有效监管受到限制。与此同时,社会中介、行业自律、内部控制、市场约束也具有一定的监管优势,成为防范金融机构经营风险的重要防线。从而在金融监管和上述各主体之间形成了一种相互整合、有机链接的机理。从长远看,金融业合法、稳健的运行机制,不仅在于监管当局的监管,更在于通过监管链接,促使社会中介、行业公会、金融机构内部稽核与监管当局的监督管理形成一种默契,变成一种合作。

中国金融监管体系的要素构成1

编者按中国金融业发展相对滞后,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体制、观念、机制、 环境等,但不能忽视,传统的合规性监管、过于严格的金融管制、消极监管、 事后监管、忽视效率的监管等,已严重扼制了金融业的创新和发展的有效空间, 直接影响金融业整体效率的提高。如何使我国金融监管水平有一个质的飞跃,探索建立既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国际惯例,又要符合中国国情的监管体制, 切实做到完善监管理念、更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率,是摆在我们面前的紧 迫任务。本文作者的思考有一定的启发性。 金融监管的法律支持体系 金融监管的目的是防范金融风险发生,维护金融秩序稳定,保障金融体系 的运行安全,保护资产所有者的利益。金融监管的有效运行要有一个良好的金 融环境作条件,而这个条件能否具备则依赖T健全的金融法律体系。 我国虽然已出台了《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证券法》等多部法律与法规,但只对金融机构市场准入有着严格的规定,金 融机构的市场退出存在着严重的法律缺位。当金融机构监管的某一环节处于法 律的真空状态,而金融机构风险暴露时,央行的监管无法可依,只能借助强制 性行政干预来解除金融风险,1997年海口城市信用社因挤兑出现支付困难时强制由海南发展银行托管乃至兼并一案仍历历在目。要改变这一局面我们现阶段 必须加强监管的法制化建设,完善金融监管的法律支持体系。 1、尽快完善主体法律。目前耍抓紧修改、整理和完善《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担保法》和《证券法》等金融法规;尽早出 台银行、证券和保险三大监管法规和金融机构市场准入退出(破产)法规,包 括《金融机构接管法》、《金融机构破产法》、《金融机构临时性支付风险管 理法》、《金融机构兼并收购管理办法》等;制定《信贷资产保全法》和《外 资金融机构法》,按国际资本充足率框架,制定资本充足率的监管框架,从而

浅谈我国金融监管问题

浅谈我国金融监管问题 摘要:20世纪70年代以来,金融自由化的趋势锐不可挡,金融创新层出不穷。 各国银行业越来越深切地认识到,以往的监管措施、监管力度及银行本身的信用 风险管理水平很难再适应银行所面临的日益复杂的风险环境。尤其是全球性金融 危机等一系列重大的金融风险事件更加深了各国银行对信用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 题的反思。越来越多的研究开始关金融市场中普便存在的信息不对称是造成信用 风险的直接因素,当前我国金融监管理念在实践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关键词:金融监管理念金融监管框架金融创新 0 引言 为了提高金融监管的效率,更好地发挥金融监管对金融发展的促进作用,如 何树立正确的金融监管理念并有效地指导金融监管实践活动成为目前一个亟待研 究的问题. 金融监管理念必须从传统的控制风险转变到隔离风险上来,建立并完 善对金融机构的效益监管,创新监管的手段和方法,最后建立适应现代金融监管 理念的新型金融监管。 1 当前我国金融监管情况分析 1.1 行政管理色彩浓厚,监管效益和监管成本不对称一是金融监管依然存在 行政性管理色彩。二是“重监管,轻效益”的观念根深蒂固,监管效益与监管成本 不对称。三是“重常规性监管,轻创新监管”的思想亟待改变。目前的金融监管是 一种对前期业已出现的问题进行控制和监督,而对未来可能出现的金融风险没有 制定前瞻性的监管制度。存有求稳怕新的思想,不利于金融业的发展。 1.2 金融监管力度不够由于各种原因,对监管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章金融机 构人员,还不能严格依法处理,监管工作中有法不依、有法难依,执法不严、违 法不究的现象时有发生,降低了金融监管的严肃性和中央银行的监管权威。 1.3 金融监管体系不健全我国目前的金融法律体系与市场经济体制、金融改 革和发展、现代金融监管理念的要求还有相当大的差距。一是部分金融法律法规 与现实情况不符,造成金融监管的法律基础不规范。二是金融法律法规不系统。 各种地方性法规、各金融机构系统内制定的各种制度规定较多,庞杂而不系统, 但多数又都具有法律效力,在监管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因对某一问题认识上的不同 而产生定性上的争议。三是相对于金融业务创新的趋势,对新的金融业务的立法 管理滞后,监管的法律依据不足。四是目前国内各项金融法律法规与世界上其他 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还不能有效地衔接起来,在已经加入WTO的新的环境下, 做好与WTO组织各国金融法律法规的衔接工作显得尤为必要。五是有效监管的 基础还没有建立起来,缺乏社会联合防范机制。 2 金融监管理念创新的建议与思考 2.1 树立由控制风险向隔离风险转变的监管理念一是对问题机构在其破坏金 融体系前实行隔离;二是金融监管部门和地方政府要迅速、稳定地获得相关信息,确保在金融风险积累前采取相应的措施;三是即时清算,减少支付时滞带来的负 面影响。注意运用新的思路和方法加强金融监管,允许所有符合条件的投资主体 进入金融产业,按市场原则引入竞争。 2.2 树立并完善对金融机构效益监管的理念新型监管理念中最关键的是,要 规避金融企业现行会计核算制度的缺陷,真正建立客观真实地反映金融企业业务 经营全过程的会计核算制度,其核心则在于建立一套科学的会计核算指标。效益 监管的核心是金融企业经营成果综合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体系的设立,而其中心

我国金融监管模式和发展趋势

研究生第二学期论文 题目: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模式和发展趋势姓名:李娜 学号:Y150257 学院:研究生院 专业:世界经济 年级:2015 班级:15860 2016年 6 月

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模式和发展趋势 摘要: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国际金融的发展,我国金融市场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本文首先介绍了我国金融监管的现状,然后通过对比我国和发达国家的金融监管体制,发现我国金融监管存在的问题与挑战,最后结合我国国情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对策以及发展趋势。 关键词:金融监管模式选择趋势 1金融监管体制概述 当今世界上投资银行的监管体系主要有三种:一是国家集中统一监管体制,二是自律型监管体制,三是中间型监管体制。三种监管体系各自有各自的特点,有各自的优势和劣势,各国根据各国不同的文化背景和当地的经济状况选择适合自己国家的监管体制。 美国采取的是“双管多级”模式,即联邦政府和各个洲都对金融机构有监管权,同时,每一级又有若干机构共同行使监管职能,完成监管任务。这样的好处是,一方面各机构相互交错多重监管更加严格公正,维护了金融市场的稳定;另一方面监管者之间互相竞争与督促,提高了执法的严肃性和客观性。但缺点是监管重复,资源没有得到有效的配置,降低了效率。 日本的金融监管采取的是集中性强的“一线多头”体制,即只有中央政府拥有金融监管的权利,地方只是其命令的执行者,并没有独立的监管权,但中央并非只有一个监管机构,而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部门共同负责。但这种模式存在很大的弊端,所谓山高皇帝远,由于只有中央政府拥有监管权力,而地方政府没有实质上的监管权,因此对很多地方上的金融机构的违法行为中央政府鞭长莫及,显得力不从心。 英国是高度集中的“一线一头”的金融监管体制,其基本特征是监管权力完全掌握在中央手上且没有其他部门一起参与。这种方式使得监管拥有很大的自主性和灵活性,若是建立在监管者与被监管者互相信任的基础上,那么这种模式更容易实现监管目标,并且相比其他体制成本更低资源配置更有效。但由于弹性大,很容易造成金融机构之间的不平等竞争;除此之外,监管者自主权大,钻空子走后门的违法活动也更容易产生。 2我国金融监管体制

我国金融监管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对策

目录Abstract (3) 一、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现状 (3) (一)金融监管体制 (3) (二)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现状 (3) 二、我国金融监管体系存在的问题 (4) (一)监管体制难以适应混业经营的需要 (4) (二)监管方式独立性不够 (4) (三)监管协调性差 (4) (四)金融机构自律监管不足 (5) (五)监管人员素质不高 (5) (六)金融监管配套法规不到位 (5) (七)现行监管体系不能适应地方金改创新 (5) 三、我国完善金融监管体系的对策 (6) (一)加紧构建有效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 (6) (二)完善监管当局监管控制体系 (6) (三)建立“四位一体”的金融监管方式体系 (6) (四)强化金融监督主体及金融机构的自身建设 (8) (五)重视金融监管效率低下问题,提高监管人员业务素质 . 8 (六)建立和完善金融监管法律体系 (8) (七)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管配套机制 (9) 1

内容提要 我国现行金融监管体制的基本特征是分业监管。近年来随着金融全球化、自由化和金融创新的发展迅猛,金融机构开展混业经营已是一种不可逆转的趋势,分业监管体制已显现出明显的不适应,其本身所固有的问题也逐渐显露出来。因此,改革金融监管体制,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提高监管效率,势在必行。 关键词: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法律体系

一、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现状 (一)金融监管体制 金融监管体制是指金融监管的职责和权利分配的方式和组织制度,其要解决的是由谁来对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和金融业务进行监管、按照何种方式进行监管以及由谁来对监管效果负责和如何负责的问题。由于历史发展、政治经济体制、法律与民族文化等各方面的差异,各国在金融监管体制上也存在着一定的差别。 金融监管体制按照不同的依据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类型,其中按照监管机构的组织体系划分金融监管体制可以分为统一监管体制、分业监管体制、不完全集中监管体制。 (二)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现状 2014年9月29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消息称,同意上海市筹建上海华瑞银行。4个月后,新华社发布消息,上海银监局已经批准上海华瑞银行开业,这是国内第二家获得批准开业的中小型民营银行。接着,华瑞银行在上海自贸区开始试营业,仅覆盖简单的存贷汇业务,比如存款仅能使用存折,而不能使用银行卡业务等。 国内首家获得批准开业的中小型民营银行是微众银行。2014年7月24日,中国银监会正式批准微众银行成立。同年12月12日,微众银行获批开业。微众银行由腾讯公司发起,腾讯持股30%,深圳市百业源投资有限公司和深圳市立业集团分别持股20%,其他共持股30%,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亿元。两家中小型民营银行获得批准成立,可以追溯至2014年3月,中国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向媒体披露:经过反复论证和筛选并报国务院同意,已确定首批5家民营银行试点方案,共有10家民间资本参与,包括阿里巴巴、腾讯等。2014年,中国银监会先后批复成立前海微众银行、天津金城银行、温州民商银行、浙江网商银行和上海华瑞银行。 此外,同年3月11日,银监会还确定了首批自担风险民营银行试点名单,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焦点。在同年新设金融机构中,有14家民营控股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108家民间资本占主导地位的村镇银行。 放宽对民营资本进入金融领域的限制,增强市场竞争和多元化发展的改革步伐在2014年进展迅速。民间资本设立民营银行,是打破银行业垄断的破冰之举。微众银行等民营银行的出现是在给民间资本机会,同时也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多的融资渠道。 与2013年不同的是,2014年银行监管部门密集出台了多部规范性文件,从基础制度到具体业务规范均有所覆盖。

金融监管学综合测试题二答案(优.选)

《金融监管学》综合测试题二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共10个,每个1分) 1、金融监管最一般的或根本性的理论是:(A) A、基础理论 B、应用理论 C、相关理论 D、银行财务管理 2、《巴塞尔协议》规定:金融机构的资本充足率规定为不低于:(C ) A、6% B、5% C、8% D、7% 3、互换业务包括利率互换和:(B ) A、结构互换 B、货币互换 C、证券互换 D、信息互换 4、中央银行的第一特征:(C ) A、维护债权人利益 B、规范金融秩序 C、货币发行 D、约束债务人行为 5、中国银监会公布新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是在:(B) A、2005年 B、2006年 C、2004年 D、2008年 6、中国证券业协会成立于:( C ) A、1993年 B、1992年 C、1991年 D、1990年 7、我国第一部关于金融业监管的专门法律《银行业监督管理法》正式施行是在:(B ) A、2003年 B、2004年 C、2005年

D、2006年 8、我国自2004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规定:商业银行核心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 C )。 A、5% B、3% C、4% D、8% 9、证券公司经营证券自营业务时,自营股票规模不得超过净资本的:(B ) A、90% B、100% C、110% D、120% 10、我国对保险市场监管的方式是:(B ) A、规范管理 B、实体管理 C、公告管理 D、公告主义 二、多项选择题(共10个,每个3分) 1、根据金融监管权力的分配结构和层次不同,金融监管模式大体可分为以下几类:(A、B、C) A、一线多头模式 B、双线多头模式 C、集中单一模式 D、集中统一模式 2、按照影响因素,金融风险可以分为:(A、B、C、D) A、信用风险 B、市场风险 C、营业风险 D、环境风险 3、逃避金融管制型的金融创新包括:(A、B、C、D) A、可转让支付命令账户(NOW) B、自动转账服务账户(A TS) C、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CD) D、货币市场存单(MMC) 4、金融监管是政府行为,其目的是:(A、B、C、D ) A、维护公众对金融体系的信心 B、控制金融体系风险

浅谈我国金融市场监管中问题分析及措施

宁波大红鹰学院 大作业 题目:浅析我国金融市场监管中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所在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专业财务管理 班级11财管402(本) 学号1131061450 姓名朱懿 2013年6月20日

浅析我国金融市场监管中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班级:11财管402 姓名:朱懿学号:1131061450【摘要】:金融市场监管一般是指国家根据有关金融市场的政策法规,规范金融市场交易行为,以达到引导金融市场健康有序运行、稳定发展的目的。金融是现代市场经济的核心,作为金融活动载体的金融市场,对于整个经济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理论和实践都证明,缺乏监督和管理的金融市场不仅效率十分低下,而且可能酿成金融和经济危机,对国民经济产生严重的破坏。近年来爆发的一系列金融危机,提醒我们要加强和完善金融监管,使经济健康和快速的发展。本文通过我国金融市场监管中问题的进行分析,并提出完善我国金融体制的若干建议。 【关键词】:金融监管存在问题措施分析 一、我国金融市场监管体制发展简要历程 (一)、我国早期金融市场的发展 中国明朝时出现资本主义萌芽,但发展比较缓慢。 (二)、我国近代金融市场的发展 1897 年,中国创办自己的第一家银行-------中国通商银行。辛亥革命以后,特别是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以后,银行逐步成为金融业的主体,钱庄、票号等相应退居次要地位,并逐步衰落。可以说辛亥革命后,中国银行业与证券业的发展真正开启了中国金融市场发展的大门。 (三)、改革开放以来的金融市场 1979年10月开始恢复金融、重构金融组织体系的工作。中国人民银行完全摆脱具体银行业务、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标志着我国中央银行体制的正式建立。票据承兑贴现市场的初步形成;同业拆借市场的形成发展。1993年我国已基本建立起一套间接宏观调控机制手段。1983年,工商银行作为国有商业银行从中国人民银行中分离出来,实现了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的分离,从而使人民银行集金融监管、货币政策、商业银行职能于一身的金融管理体制宣告结束,现代金融监管模式初步成形。当时,人民银行作为超级中央银行既负责货币政策制定又负责对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进行监督。这时的专业银行虽然对银行经营业

我国地方金融监管的现状与问题

我国地方金融监管的现状与问题 我国各省的金融监管职责和组织框架差异性较大,地方金融监管分散于多个部门,不同地方的金融办具体职责不尽相同,组织架构也不同。相对于庞大复杂的监管对象,地方金融监管资源相当有限,且主要集中在省市两级,县级资源极度缺乏,与地方金融机构的分布严重错配,监管手段严重不足。在现实中,地方经济金融发展、地方金融监管与地方金融风险救助之间的职责不完全一致,地方金融办更关注本地的金融发展,部分金融监管措施,尤其是打击非法金融行为方面,还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但地方政府却需要对本地的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承担绝大部分的风险处置责任。 1.各省的金融监管职责和组织框架差异性较大 一是地方金融监管分散于多个部门。绝大部分省份的地方金融机构、准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的管理权限散落于多个部门。如一些地方的典当行的管理由经贸委或者商务部门负责;私募股权基金由证监会系统监管;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政策由央行、银监会出,具体操作由地方政府金融办负责(部分地区由工信厅负责);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网络贷款公司等机构,目前尚未明确监管机构。 山东省将分散于多个部门的监管职能集中于金融办。山东省政府于2013 年12 月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地方金融监管体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避免与中央驻鲁金融监管部门职能交叉,《意见》明确,“针对中央驻鲁金融监管部门法定监管范围之外的,吸收少数客户资金、限定业务范围、风险外溢性较小的新型金融组织和金融活动,包括辖区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民间资本管理机构、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等新型金融组织和权益类、大宗商品类(中远期)等具有金融属性的交易场所,以及融资租赁、典当、拍卖、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农业保险等金融业务,在中央统一制定监管规则的前提下,地方承担相应的监管分工。地方政府要加强对民间借贷、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引导和规范,有效防范和打击金融欺诈、非法集资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不断强化金融消费者保护职责。” 二是不同地方的金融办具体职责不尽相同。地方金融监管缺失国家层面的法律依据和授权,各个地方在相应权限内尝试和探索,导致各地的金融办具体职责不尽相同。绝大部分省市的金融办都拥有执行金融法律法规、协助金融监管、区域金融发展规划、统筹协调金融机构和统筹企业融资。上海、辽宁和四川等地的金融办还有监管金融国资的职能。 三是金融办的组织架构不同。在组织架构上,部分省建立了省、市、县三级地方金融监管体系,如山东省、江西省等,但大部分省份只有省市两级。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管实行以本级政府管理为主、上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的管理体制。市、县(市、区)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的任免,须事先征求上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意见。市县两级政府单独设置“金融工作办公室”,加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牌子。市、县(市、区)金融工作办公室在规定的机构限额内可列入同级政府工作部门;不能列入的,可作为同级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由省政府授权负

中国金融监管体系的要素构成

中国金融监管体系的要素构成 编者按中国金融业发展相对滞后,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体制、观念、机制、环境等,但不能忽视,传统的合规性监管、过于严格的金融管制、消极监管、事后监管、忽视效率的监管等,已严重扼制了金融业的创新和发展的有效空间,直接影响金融业整体效率的提高。如何使我国金融监管水平有一个质的飞跃,探索建立既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国际惯例,又要符合中国国情的监管体制,切实做到完善监管理念、更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率,是摆在我们面前的紧迫任务。本文作者的思考有一定的启发性。 金融监管的法律支持体系 金融监管的目的是防范金融风险发生,维护金融秩序稳定,保障金融体系的运行安全,保护资产所有者的利益。金融监管的有效运行要有一个良好的金融环境作条件,而这个条件能否具备则依赖于健全的金融法律体系。 我国虽然已出台了《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证券法》等多部法律与法规,但只对金融机构市场准入有着严格的规定,金融机构的市场退出存在着严重的法律缺位。当金融机构监管的某一环节处于法律的真空状态,而金融机构风险暴露时,央行的监管无法可依,只能借助强制性行政干预来解除金融风险,1997年海口城市信用社因挤兑出现支付困难时强制由海南发展银行托管乃至兼并一案仍历历在目。要改变这一局面我们现阶段必须加强监管的法制化建设,完善金融监管的法律支持体系。

1、尽快完善主体法律。目前要抓紧修改、整理和完善《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担保法》和《证券法》等金融法规;尽早出台银行、证券和保险三大监管法规和金融机构市场准入退出(破产)法规,包括《金融机构接管法》、《金融机构破产法》、《金融机构临时性支付风险管理法》、《金融机构兼并收购管理办法》等;制定《信贷资产保全法》和《外资金融机构法》,按国际资本充足率框架,制定资本充足率的监管框架,从而为制度化、规范化的监管提供法律基础。 2、尽快制订金融法律实施细则。主体法是纲目式的,对于履行金融监管职能的主体来说,更需要一套较为完整的并与金融法律相配套的实施细则,也要对原颁布的有关法规、制度进行清理,对不适应的条款进行废除或修订;还要对立法环境尚不成熟、近期不宜立法的有关金融业,先制定一个过渡性的暂行规定。 3、尽快建立独立的金融执法机制。目前银行对企业大量的金融违法违规行为无能为力,如果依法收贷只能是“赢了官司赔了钱”;更甚的是对于银行起诉,许多地方是“起诉不受理、受理不开庭、开庭不裁决、裁决不执行”,这种现象助长了企业、个人不守信用,直接恶化了社会信用环境。为此,有必要尽快组建执法机构,专门受理银行、证券、保险、信托业及其他金融机构的诉讼案件,重塑我国公正、公开、公平的金融司法秩序。 有效的金融监管体制 1999年11月,随着处于世界金融垄断地位的美国《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的正式签署生效,标志着美国放弃维持近70年的“分业”

我国金融监管发展主要问题及建议

金融监管我国金融监管发展主要问题及建议 姓名: 班级: 学号:

摘要:全球金融危机使得金融监管的体制的问题再度成为关注热点,金融监管体制在决定监管效率上发挥着基础作用,对于整个的金融监管来说至关重要。本文首先介绍了金融监管的理论基础以及金融监管的目标和原则,然后提出了目前中国金融监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包括国际金融业混业经营对中国现行监管模式提出的挑战、监管手段落后、监管的国际化程度不高以及监管成本较高等四个方面加以分析,而后针对这些问题,提出来一些改进建议。 一、金融监管的理论基础 (一)金融监管的定义: 金融监管是金融监督和金融管理的总称。 综观世界各国,凡是实行市场经济体制的国家,无不客观地存在着政府对金融体 系的管制。从词义上讲,金融监督是指金融主管当局对金融机构实施的全面性、经常性的检查和督促,并以此促进金融机构依法稳健地经营和发展。金融管理是 指金融主管当局依法对金融机构及其经营活动实施的领导、组织、协调和控制等 一系列的活动。金融监管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金融监管是指中央银行或其 他金融监管当局依据国家法律规定对整个金融业(包括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实 施的监督管理。广义的金融监管在上述涵义之外,还包括了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 和稽核、同业自律性组织的监管、社会中介组织的监管等内容。 (二)我国的金融监管模式: 人民银行即中国的央行为中国的政策性银行,主要负责宏观金融政策法规、货币流通和货币的流通量;银监会主要负责对商业银行的监管;证监会主要负责 对证券市场及相关参与者的监管;保监会主要负责对保险市场及其参与者的监管;国家外汇管理局主要负债对中国的外汇储备及外汇市场管理和监管。 二、金融监管的目标和内容 金融监管的目标: 第一,有效控制和管理货币供给,实现货币供求均衡,为经济发展创造一个 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 第二;确保负债性商业金融机构的稳定性和安全,提高商业性金融机构的生存 能力,增强金融市场的内在稳定性 第三,保护债权人、存款人的利益,约束债务人行为,维持金融市场稳定和秩序;第四,改善金融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实现有效配置和社会公平。 金融监管的内容:

关于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研究

关于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研究 摘要:近年来,金融监管和金融经营体系不匹配,“一行三会”的金融监管体系很难顺应金融混业的形势,导致出现了多次流动性危机,金融监管体制亟待改革,需要建立一个新的监管框架,从而维护我国的金融安全,促进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本文从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发展历程入手,通过分析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必要性,结合国外的金融监管改革经验,在中国金融市场特点与结构的基础之上提出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建议。 关键词:一行三会;分业监管;合并;金融混业;金融安全 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很大程度上影响着经济的发展,2007国际金融危机后,世界主要国家为了更好的应对风险均进行了金融监管改革。与此同时,我国金融业不断发展,金融机构数量增多且种类多样,金融市场也逐渐国际开放化,金融结构也更加复杂。由此可见,目前的分业监管体制已经无法完全顺应金融混业经营的趋势。 一、我国目前的金融监管格局的发展沿革 2003年10月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保留了中国人民银行作为履行中央银行职能的金融机构,标志着我国“一行

三会”金融监管格局的形成。1983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开始行使中央银行的职能,主要监管宏观系统性风险,1992年成立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管资本市场的发展,1998年10月建立了对保险机构进行监督与检查的中国保险 监督管理委员会,2003年4月成立了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代替中国人民银行行使其的部分职责。 为了加强各金融机构监管的协调性,2000年9月,监 管联席会议制度被建立;后来,银监会、证监会与保监会在2003年6月份签订了文件,明确了三会在金融监管上的分工;2013年8月15日,国务院批准设立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 会议制度,该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各部门之间的协调性,但仍不能完全顺应金融业混业经营化的趋势。 二、现行金融监管体系需要改变的原因 “一行三会”的分业监管体制适应了金融业分业经营模式,有利于对银行业、金融业和保险业进行分别的专业监管。在维护金融市场的秩序,应对金融风险,促进金融业的稳定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近年来中国不断加大金融创新和金融改革,同时伴随互联网金融的狂热发展,金融机构跨行业、金融产品跨领域、金融市场跨国界等现象的出现,中国的金融体系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分业监管体制已经不能满足金融经营混业化趋势的发展。 1.现有的金融监管体制无法应对重大的金融风险

金融监管学重点

金融监管学 第一章: 1.金融监管(包括广义和狭义) 狭义:金融监管是指一个国家(地区)的中央银行或其他金融监督管理当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授权,对金融业实施监督管理。 广义:不仅包括中央银行或其他金融监督管理当局对金融体系的监管以外,还包括各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同业自律性组织的监管、社会中介组织的监管等。 2.金融监管三要素 (1)金融监管的主体,即金融监管当局,是指对金融业实施监管的政府机构或准政府机构。 (2)金融监管的客体,指依照法律规定应当接受金融监管当局监管的金融机构。 (3)金融监管工具(方式、方法、手段) 3.金融监管主体按照权利层次划分,可以分为以下三类: (1)一线多头模式:指全国的金融监管权集于中央,由中央一级的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机构共同负责,地方没有独立的权力。如德国、日本、法国等国家。 (2)双线多头模式:指中央和地方都对金融机构有监管权(双线),同时,每一级又有若干机构共同来行使监管的职能(多头)。如美国和加拿大等国家。 (3)集中单一模式:指由一家机构进行集中监管。如英国和大部分发展中国家等。 4.金融监管主体按照功能和机构划分,可以分为以下两类: (1)统一监管模式:指由一个监管当局监管不同的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如英国、日本和、韩国等国家。 (2)多头监管模式:指设置不同的监管当局,分别监管银行、证券、保险业。如美国、中国等国家。 5.由功能和机构的组合中派生出的三种模式: 牵头监管模式:指设置不同的监管当局,并指定一个监管机构为牵头监管机构,负责协调不同监管主体,共同开展监管。 “双峰”监管:是依据金融监管目标设置两类监管机构,一类机构专门对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进行审慎监管,另一类机构专门对金融机构的经营业务和相关机构的金融业务进行监管,代表国:澳大利亚 “伞式”+功能监管模式:指对特定金融机构,由一家监管机构负责综合监管,其他监管机构按企业经营业务的种类开展具体监管。如美国。 6.金融监管的一般目标 (1)确保金融稳定、安全,防范金融风险;(2)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3)增进金融体系的效率;(4)规范金融机构的行为,促进公平竞争; 7.金融监管内容的分类: (1)按金融机构监管范畴划分为金融机构行政监管和业务监管;(2)按监管性质可划分为合规性监管和风险性监管;(3)从监管的主要内容或范围看,主要分为市场准入监管、业务运营监管和市场退出监管。 第二章:

金融监管体系

金融监管体系 金融监管体系(Financial Regulatory System) 目录 [隐藏] ? 1 什么是金融监管体系 ? 2 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现状[1] ? 3 金融监管体系存在的问题[1] ? 4 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改革取向[1] ? 5 金融监管体系的改革应注意的事项[1] ? 6 金融监管体系的法律保障[2] ?7 中德金融监管体系比较[3] ?8 德国金融监管体系改革对我国的启示[3] ?9 参考文献 [编辑] 什么是金融监管体系 金融监管体系是指为实现特定的社会经济目标,而对金融活动施加影响的一个整套机制和 组织机构的总和。它涉及到体系的参加者以及如何进行监管两个基本要素,具体来说,就是对金融监管体制的研究涉及金融监管机关的组织、构成、职权、作用机制等方面的内容。 [编辑] 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现状[1] 1998年,我国进行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在实施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分业经营的基础上, 建立了银行、证券、保险分业监管的体制框架,分别山人民银行、证监会和保监会对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实施监管这种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金融运行模式是与当时的经济金融状况相适应的,确实有效防范了金融风险在我国的扩大和蔓延,抑制了东南亚金融危机对我国的不良冲击, 对加强金融监管特别是纠正金融业的“三乱”都起到了很大作用。

然而,在1999年11月4日,美国参众两院通过了《金融现代化法案》,彻底结束了银 行、证券、保险的分业经营与分业监管的局面,揭开了金融业走向混业经营的新纪元。混业经营自此成为当前国际金融业的发展趋势。在全球金融正呈一体化,综合化发展趋势的带动下,特别 是在我国加入WTO后,国内银行业将面临与外资金融机构展开激烈竟争的巨大压力,我国所 谓的严格的分业经营制度也正在悄悄地发生着某些变化,各金融机构在业务,资金乃至组织结构上已突破了分业经营的限制,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已开展投资银行业务和证券市场中间业 务;2000年7月,工商银行全面收购友联银行,成为其绝对控股股东;光大集团通过控股光大银行、光大证券、光大信托三家金融机构及申银万国证券已成为事实上的金融控股公司;1999 年底,保险公司的资金获准通过投资基金进人证券市场。在金触监管当局还没明确宣布废止分业经营的情况下,各金融机构敢于突破这种限制,其主要原因在于他们已清楚认识到金融混业经营的国际趋势是不可逆转的,我国金融业正逐步融合,分业经营的局面不会持续太久,分业监管将失去存在的基础,金融监管将面临严峻的挑战,致使统一监管成为一种必然的发展趋势。 [编辑] 金融监管体系存在的问题[1] 在金融业混业经营已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的前提下,建立统一的综合监管体系势在必行。正 如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主席格林斯潘所言:监管体系应适应被监管对象的变化而变化。目前,我 国的企触监管是分业监管,分业监管的初衷是好的,但是随着混业经营的潮流,分业监管又表现 出不相适应的方面,成为制约我国金融业发展的障碍: 第一,降低了监管效率提高了监管成本我国的存款类机构,证券机构和保险机构在资金融通,清算上都由人民银行管理,其外汇业务也由外汇管理局监管。在业务上有一定交叉容易产生因领域界限不清和责任不明确而谁都不管的情况,而且对金融机构的清偿力和资产组合的总体风险的 控制和评价往往被忽视,出现监管“真空”; 第二,金触监管难度加人.在分业监管模式下,由于不同的监管机关实施监管依据的法律口 径不一,要求不同,极有可能从实质上赋予金触机构选择何种监管法律的权力,这就有可能导致 监管的松懈并出现监管方面的漏洞;加之当前金融市场变得越来越一体化,通讯和计算机的运用 使得金融风险在现行监管体系下难以控制和防范,这就要求更集中高效的协调监管体系 第三,不符合国际金融业发展和监管趋势。当前,许多国家为适应国际金融一体化的要求,逐步对过去的分业监管体系进行改革,建立单一的监管机构,如英国、日本、新加坡等。国际经验表明,实行统一监管能够规避实行分业监管所产生的一些风险,例如英国已经开始实行全能型

浅析我国金融监管中问题分析及措施

浅析我国金融监管中问题分析及措施1983年,工商银行作为国有商业银行从中国人民银行中分离出来,实现了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的分离,从而使人民银行集金融监管、货币政策、商业银行职能于一身的金融管理体制宣告结束,现代金融监管模式初步成形。当时,人民银行作为超级中央银行既负责货币政策制定又负责对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进行监督。这时的专业银行虽然对银行经营业务有较严格的分工,但并不反对银行分支机构办理附属信托公司,并在事实上成为一种混业经营模式。XX年初银监会的成立,使中国金融业“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框架最终完成,由此形成了我国“一行三会”的金融监管体制。针对监管体制中存在的缺陷,在金融监管改革过程中,应首先建立金融监管的合作制度,使三大监管机构在各自独立行使监管职能的同时,有效地协调彼此之间的权责,提高监管质量和效率。其次,强调金融机构内控制度建设,加大对金融机构创新业务内控制度的检查监督力度,督促金融机构完善创新业务的操作制度,防止金融创新的衍生风险。 我国金融监管的时间较短,在金融监管的方法手段、技术条件以及信息披露等方面,我国还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金融监管有效性不足,金融监管内容过于狭窄,其金融监管仍偏重于合规性监管,严格的管制极大地遏制了金融创新的有效空间;对金融机构日常经营

的风险性监管涉及不多;监管措施的效能未得到充分发挥,对金融机构违规行为的处罚不够严厉,违规处罚中缺乏严厉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缺乏有效性。其次是金融信息披露滞后,信息披露滞后于监管和外部市场约束的需要,我国金融机构关于信息披露的法制观念不够,数据资料编报的随意性较大,信息披露缺乏强制性和规范性;金融信息披露的范围小,内容比较单一,信息不完备,缺乏专门的金融信息开发和传播中介机构,使得金融信息在低水平上传播和利用。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法人治理结构和利益约束机制,内部监管乏力,导致银行出现大量的不良资产需处置,同时,还面临着大量存款需找出路却又“惜贷、拒贷”的尴尬局面。监管目标不够明确;金融监管独立性不够;金融监管机构协调性差;金融监管措施不力;现行监管制度不利于金融创新等。 完善金融机构内控机制就必须深入到金融机构内部的组织、结构、观念、管理等各个环节,建立起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以达到规避风险、维持安全的目的。要提高对加强内控机制建设的认识,金融机构的各级管理人员要充分认识内控建设的重要性,把它作为经营管理工作中的关键一环,常抓不懈,落到实处,这样才能有助于金融机构内控机制的建立健全和充分发挥作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应着力于打破现有的银行业垄断,引进市场竞争机制,实现银行运作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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