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认识和评价新时期我国法治建设的成就

正确认识和评价新时期我国法治建设的成就
正确认识和评价新时期我国法治建设的成就

正确认识和评价新时期我国法治建设的成就

我们认为,对于中国法治建设来说,走到今天这一步成就是巨大的,问题也是客观存在的,有喜有忧,喜中有忧,忧中见喜,喜忧参半。主要分两个方面。一,要充分肯定28年来新时期我国法治建设所取得的成就,对于这28年来的成就,分四个方面来谈。

一,党对法治建设的重视和定位。

我国党对社会主义建设,对法治建设的认识有一个逐步深化的过程,11届三中全会党和国家重心完成了转移,转移到了经济建设上来,1978年底的11届三中全会提出了要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方针,可以说这就从此吹鸣了新时期我国法治建设时期的号角。到了1997年,党的15大提出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国家,1999年,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建设国家,以宪法修正案的形式写入宪法,2002年党的16大提出了党的领导、人民

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地结合起来,要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同时提出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我国从党的15大以来,党的法治建设的定位和一些提法,就能够清楚地看到今天党和国家对法治建设的认识是何等深刻,这是第一点。

二,我国在立法上的成就。

为什么要讲立法?因为立法它直观、可统计、有说明力,客观。所以在总结28年来我国的法治建设成就时需要专门讲一下立法。11届三中全会以来经过28年的努力,我国已经建立了以宪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刑法、诉讼法、社会法等七个法律部门组成的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中国的政治生活、经济生活、社会生活的主要方面基本上已经有法可依了,而且按照规划到了2010年我国将形成有中国特色的法律体系,这是很直观的。我国仅以2005年新时期我国法治建设的例子说一下。2005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审议25件法律草案,法律解释和有关问题的决定草案,通过了18件,有些法律给我国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比如说废止

农业税条例,结束了两多年来农民种田缴纳皇粮国税的历史,为我国国家的法治建设进一步走向统一税务制做好了铺垫,打好了基础,迈出了第一步。再比如说,公务员法,可能大家都比较熟悉,认为这是两个里程碑。一,它是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里程碑,这是从政治角度讲;第二,它是我国行政法治建设里程碑,集两个里程碑于一身就是我国的公务员法。再比如说跟大家生活息息相关的治安管理处罚法,长期以来我国都是叫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这一次改了,叫治安管理处罚法,在内容上有两个大的变化,第一个变化就是规定了许多新的民法行为,社会变化剧烈,违规、违轨行为不断翻新,所以现在规定了许多新的违法行为;第二个方面,对警察,对我国的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如何行使权力做出了更多的规范,更好地依法行政,所以,治安管理处罚法很有自己的特点,很值得我国称道,这是立法这一块。

三,法治建设的成就。

我国的司法和部分执法基本框架已经基本成熟,经过28年的检验也基本合格,如果说刚才讲立法还是静态的话,那

么现在讲司法执法基本框架我国就进入一个动态的领域了。这个动态领域也分两部分来讲。第一个是我国的机构设置,机构设置就是我国司法机关跟我国的执法机关机构设置,从我国的政体出发来看。

我国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权力中心,然后产生政府、法院、检察院,通常所说的一府两院,法院、检察院就是我国一般理解的司法机关,在政府当中还有一些,比如说税收、工商管理、海关、检疫等等,这些也具有执法职能,所以就是我国一般所说的执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我国的司法与执法设置就是这么一个框架。我国的法律适用从国家公权力适用主体角度讲就是这些机关在适用。

紧接着就是司法与执法的运转。你实际运转起来效果怎么样,司法机关办案,还有行政执法机关办案运转怎么样,可以说28年来的实践已经证明,我国这一套中国特色的司法与执法机关运转是正常的,是没问题的,是基本合格的,这也是我国所取得的法治建设成就之一。如果说运转不灵,

或者说运转不下去,或者运转老是遇到问题,矛盾解决不了,妨碍了社会生活,影响了经济建设,那就不能说我国司法跟执法机关,我国的司法和执法运转是好的,是正常的,是合格的,现在不是,实践已经证明,司法与执法的运转是正常的,是成熟的。

四,民众对法治建设的认知。

就是说老百姓对法律怎么看,一般的中国老百姓对法治建设的认识建国50年来,或者说改革开放28年以来认识发生了逆转,我们这里用了逆转一词,什么叫逆转?就是180度的大转弯,过去向东,现在向西,过去向南,现在向北大转弯。大家知道在旧社会,中国的老百姓是仇视法律的,是蔑视法律的。为什么?因为法律不代表老百姓的利益,法律代表的是达官贵人,是富人阶层的利益,是统治阶级镇压国家和劳动人民的工具,这种性质的法律老百姓当然不会欢迎。解放以后,我国党砸碎了旧的国家机器,废除了旧法,废除了国民党的六法全书,制定了代表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意志的新法,但是由于历史的惯性太大,由于我国党在执政

条件下如何有效地利用法律缺少经验,长期以来老百姓中间厌烦的情绪很重,对法很抵触,几乎到了谈法色变的地步,这种情况的转变是28年来发生的。

大家回忆一下,改革开放以来,整个社会对法治建设是什么态度?是批判、是震怒,现在社会已经大不一样了,学法、用法已经是社会的一种时尚,比如说具体的例子,现在中国的大学法律系全国在三百所以上,法律系本科的,当然这里面有仓促上马的痕迹,有办学质量的问题,但不管怎么说,反映出来法律热,法学热,还有中央电视台12频道就是法治建设频道,还有7频道是军事频道,专门一个频道就讲法治建设,好多地方电视台也有法治建设频道。还比如大家通过社会生活中电影能说明问题。举两个,一个是《秋菊打官司》,一个《三杠爷(音)》,就反映出了老百姓现在要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权力的意识是增强了。秋菊有一个台词,说就是要讨个说法。讨个说法在中国现在可以说家喻户晓,妇孺皆知,无人不晓。有一个画面专门来讲法律是增强的,对这个问题,民众对法律认知这个问题,的概括是全民法律

意识有所增强,用法积极性大大提高,守法自觉性也有一定的进步。大家注意到是这么看,法律意识是有有所增强,用法积极性大大提高,积极性高,手法自觉性有一定程度的进步。

那么上面四点可以说粗线条地勾勒出来这28年来我国的法治建设领域所做出的主要成就,非常可喜,不能否认,要充分肯定,但是另外一方面我国现在所要来解决怎么看待和评价中国的法治建设现实,在一开始就说喜忧都有,忧,问题是哪些呢?下面第二部分还要专门来讲,现在可以简单地概括一下,就是我国今天法治建设要看到面临的难题还是很多的,涉及到立法、执法、司法、监督以及公民法律意识的方方面面,没有理由现在就盲目乐观,因为每一个难题都不是轻而易举就可以解决的,有些是结构性的难题,牵涉面很广,很宽,牵一发动全身,从这种意义上讲我国要有很强的忧患意识,要看到任重道远。那么第一个大问题就给大家先做这么个介绍。

中国法治建设的与存在的问题论文

山东交通学院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结课论文中国法治建设的成就与存在的问题 姓名学号备注 李述群140611229 邱国富140611230 组长 赵世达140611231 董昊亮140611232 张庆元140611233 杨元栋140611234 姜程文140611235 于泳哲140611236 2014年 12 月

中国法治建设的成就与存在的问题 近些年来,中国法治建设取得了有目共睹的辉煌成绩,但离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要想分析中国法治建设的成就与存在的问题,我们首先应明确法治的起源、概念;社会主义法治的概念与特征等。 法治的起源:法治作为一种法律学说、法律理论和法律实践,是经过漫长的历史积累而逐渐形成的,它来自于世界上各民族,特别是西方各民族在其生存的过程中权利与权力的广泛的持久的张力,来自特定的法律思想与社会实践的频繁的积极的互助共生。 法治的概念:古希腊学者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一书中指出:“法治应当包含两层含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订的良好的法律。”:而现在一般说的法治是指:法律至上,权力在法律之下;法律公开;依法行政;司法独立;保障权利和自由;实行正当程序。 社会主义法治概念的提出:早在1949年1月,时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谢觉哉同志就在司法训练班的一次讲话中指出“我们不要资产阶级的法治,我们需要我们的法治。”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包括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方面内容。 社会主义法治的特征:1、以非人格化的权威及规则否定人格化的权威;2、法律规则的肯定性、明确性和普遍性、连续性、稳定性;3、法律体系的完备和统一;4、法律职业的中立性;5、司法过程的公开性、程序性6、维护自由、平等、正义,协调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实现公共权力和个体权利的平衡;7、在对“传统性”和“西化”的突破上寻找适合自己的道路。 新中国法治建设的过程经历了下列几个阶段。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通过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从此我们走上探索和实践法治的道路。毛泽东同志从他早年的“民本”思想,到他晚年的“群治”思想等,使得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在1978年以前在“现代性”上没有实质性的突破。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党中央提出“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目标。在邓小平的“民主立国论”和“法制权威论”民主法治思想指导下,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取得了巨大进步;1997年7月中共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1999年,“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被正式写入宪法;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党的十八大报告从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和全局着眼,高屋建瓴、言简意赅地对过去的民主法治建设成就做出了评价,并提出了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民主法治建设目标。未来中国法治发展的总体思路,应当努力实现四个基本转变,即从法治到社会主义宪政的转变、从法律体系构建到法治体系建设的转变、从注重立法到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的转变、从法治的表面“维稳”向深层次解决社会公平正义和权力腐败问题的转变。全社会应当尽快把对中国法治状况的认识和评价统一到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部署上来,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为中国民主法治建设事业做出新贡献。2014年,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国的法治建设这些年取得了巨大的的成就。2014年12月4日,中国迎来了国家宪法日。国家宪法日的设立,意味着宪法在中国政治生活中的地位进一步凸显,我国法治建设又向前迈进一大步。65年来,尤其是实行改革开放的35年来,新中国法治建设取得了辉煌成就: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儿女的努力下,法治观念日益深入人心,民主法治理论不断丰富,社会主义法治实践不断发展,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重视和实施,中国逐步走上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道路。中国的法治建设开创了一条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成功道路,

第四课 建设法治中国 知识点

2.2.1夯实法治基石 ◇随◇堂◇笔◇记 一、选择法治道路 1.法治:依法治理。 2. 法治的重要性 (1)个人:法治能够为人们提供良好的生活秩序,让人们能够建立起一个基本、稳定、持续的生活预期,保障人们在社会各个领域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使人们安全、有尊严地生活。 (2)国家和社会:法治是现代政治文明的核心,是发展市场经济、实现强国富民的基本保障,是解决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正义的有效方式。走法治道路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选择。 3. 法治的要求 (1)法治要求实行良法之治。良法反映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反映社会发展的规律,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符合公平正义要求,促进人与社会的共同发展。 (2)法治还要求实行善治。法治建立在民主政治基础上,通过赋予公民更多的参与公共活动的机会和权利,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二、描绘法治蓝图 1. 怎样建设法治中国? (1)建设法治中国,要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得到人民群众的普遍拥护(科学立法),使每一部法律法规都得到严格执行(严格执法),使每一个司法案件都体现公平正义(公正司法),使每一位公民都成为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全民守法)。 (2)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2. 依法治国 (1)地位: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 (2)总目标: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3)基本要求:科学立法(前提)、严格执法(关键)、公正司法(防线)、全民守法(基础) ◇思◇维◇导◇图

2.2.2凝聚法治共识 ◇随◇堂◇笔◇记 一、法治政府 1.政府的作用 (1)人们的社会生活需要政府管理。 (2)人们享受着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 2.政府的工作宗旨和原则:政府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政府的工作要对人民负责,为 人民谋利益。 3.怎样建设法治政府? (1)政府:①要求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权力、管理公共事务时必须由宪法和法律授权,并且依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正确行使权力。依法行政的核心是规范政府的行政权。②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政府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 (2)公民:公民也要积极参与,献计献策,主动监督,促进政府依法行政。 二、厉行法治 1.怎样厉行法治? (1)公民:全体社会成员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公民要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弘扬法治精神,强化规则意识,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念。 (2)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要率先做尊法守法的榜样,带动全体公民共同守法。 (3)社会:需要加强法治宣传,弘扬法治精神,共同营造良好的法治文化环境,在全社会鲜明地树立起“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法治文化导向,实现社会的有序、公平、正义。 2.道德与法治的关系 (1)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 (2)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 (3)法律与道德相辅相成,法治与德治相得益彰。 ◇思◇维◇导◇图 凝聚 法治 共识 法治政府:依法行政 全民守法,法治宣传 法德相辅,规范与教化并行厉行法治 上行下效

法治档案介绍

法治档案介绍 我国的档案法制建设成就显著,形成了以《档案法》为核心,由若干档案行政法规和档案行政规定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组成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档案法规体系,其共有五个层次,即第一层是档案法律,主要有《档案法》以及宪法(第十二条)、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三百二十九条)等法律中涉及到的档案内容或条款;第二层次是档案行政法规,第三层次是档案行政规章,第四层次是地方档案法,第五层次是地方档案行政规章。档案法制建设的有序开展,有力地保障我国档案事业沿着法治化的轨道健康发展,依法行政、依法治档的法治理念越来越深入人心,其法治价值与功能也日益凸显。但是在看到我国档案法制建设在依法治档环境建设上取得了巨大成就的同时,更应当看到在确立档案法治的过程中目前还存在着不协调甚至相矛盾的因素。一、档案法律法规与其它法律法规体系有关规定的不协调当前集中突出地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与档案开放及档案公布权的规定存在着矛盾与错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于2007年4月5日颁布,将于2008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第三章第十六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信息提供便利”,“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向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也就是说公民对政府公开的信息既有“知的权利”,也有“传的权利”,二者是不可分割的。我国现行的档案法规中关于档案开放、档案公布权却与《条例》存在着至少有三个方面问题:一是部分条款设立与信息公开立法出现“断层”和“不衔接”;二是制度安排未充分考虑利用者的权利,出现“真空地带”,三是制度设计缺乏相应的监督条款和保障措施,影响了制度的执行力。其主要表现在:1、根据《条例》规定,机关档案室面临着公民知情权的挑战,要求机关档案室的职能必须从为本机关服务向为全社会服务的方向拓展,而《档案法》及《档案实施办法》对机关档案室档案的利用规范却过窄,且存在着机关对档案公布权的垄断,这与政务信息公开相悖。因为政务信息公开要求机关档案室向社会公众公开不涉及国家秘密与利益的那些档案文件,以便于公民对政务的监督及信息的共享,而事实正好相反,机关档案室并没有很好地尽到他们应尽的义务,反而会采取阻碍政务信息公开的做法。2、机关对档案公布权的垄断,又容易造成行政机关对档案利用公布权的滥用。3、《档案法》及《档案法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在档案馆尚未公布之前,我国公民只有阅览、复制和摘录已开放档案的权利,而没有公开传播档案信息的权利,这就造成了利用者到档案馆查阅档案时,尽管此档案已向社会开放,却因档案馆或档案所有者没有公布档案,利用者就只能查阅而不可以引用,于是利用者就处于知悉信息内容却只能深藏于心中的尴尬境地,显然与《条例》中公民享有的利用自由权相悖。4、档案馆的档案开放速度与不断提速的政务信息公开相比已突现时滞。一方面在现阶段已公开过的政府文件到档案馆阶段应自然就属于开放档案,即档案保密的时限为“零时限”,另一方面档案馆又须增加“低龄”档案的开放,以满足社会需求,将《档案法》中有关“经济、科学、技术、文化等类档案向社会开放的期限,可以少于三十年”的规定真正落实到实处。5、在这样大开放的大环境下,存在着两种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开放,即现行文件的开放和档案的开放。现行文件的开放是满足利用者“现实的”查考利用需求,档案开放是满足利用者“历史的”研究利用需求。而档案形成的规律告诉我们,档案由文件转化而来,文件办理完毕,经过鉴定、整理、归档后形成档案,也就是说,两种开放的客体具有同源性,即现行文件的开放实际上是档案开放的前移,档案开放是现行文件开放的延伸。显然,我们的《档案法》等档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与现实的政务信息公开不相适宜,不能体现时代性,不能保障档案利用者的“利用自由权”。二、档案法律法规体系之间有关规定的不协调《档案法》、《档案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均明确规定县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为执法主体;而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土地管理档案工作暂行规定》、《水利档案工作规定》中却明确业务主管部门为该档案行政执法主体。这就产生了在一个行政区域内的一种行政行

第四课 建设法治中国

第四课建设法治中国 1.为什么要实行法治? (1)法治能够为人们提供良好的生活秩序,让人们能够建立起一个基本、稳定、持续的生活预期。 (2)法治保障人们在社会各个领域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使人们安全、有尊严地生活。 (3)法治是现代政治文明的核心,是发展市场经济、实现强国富民的基本保障,是解决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正义的有效方式。 (4)走法治道路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选择。 2.法治的要求是什么? (1)法治要求实行良法之治。 良法应当反映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反映社会的发展规律,程序正当,符合公平正义要求,维护个人的基本权利,促进人与社会的共同发展,最大程度地维护社会秩序、增进人民福祉。 (2)法治还要求实行善治。 法治建立在民主政治基础上,通过赋予公民更多的参与公共活动的机会和权利,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3.我国法治建设的历程 (1)长期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更加重视法治建设。 (2)党的十五大把依法治国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3)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新时期中国法治建设作出新的战略部署,绘就了中国法治新蓝图。 4.建设法治中国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1)建设法治中国,要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得到人民群众的普遍拥护,使每一部法律法规都得到严格执行,使每一个司法案件都体现公平正义,使每一位公民都成为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2)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

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5.政府的作用是什么? 一方面,人们的社会生活需要政府管理;另一方面,人们又享受着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 6.在我国,政府与人民的关系是怎样的? 在我国,政府的权力来源于人民。政府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政府的工作要对人民负责,为人民谋利益。 7.什么是法治政府? 法治政府就是按照法治原则运作的政府,政府的各项权力都应该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8.什么是依法行政?依法行政的核心是什么? (1)依法行政是现代法治政府行使权力普遍奉行的基本准则,要求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权力、管理公共事务时必须由宪法和法律授权,并且依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正确行使权力。 (2)依法行政的核心是规范政府的行政权。 9.为促进政府依法行政,政府和公民个人分别应怎样做? (1)政府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政府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 (2)公民也要积极参与,献计献策,主动监督,促进政府依法行政。 10.怎样建设法治政府? 必须依法行政,防范行政权力的滥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高政府公信力,从而推进民主法治建设进程。 11.怎样厉行法治? (1)全体社会成员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2)现代社会的公民,要学会在法治状态下生活,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培育法治精神,培养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念、契约精神、规则意识。 (3)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要率先做尊法守法的榜样,带动其他公民,共同守法。 (4)要加强法治宣传,弘扬法治精神,共同营造良好的法治文化环境,在全社会鲜明地树立起“遵纪守法光荣、违法乱纪可耻”的法治文化导向,实现社会的有序、公平、正义。 12.怎样正确认识法治与德治的关系? (1)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 (2)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 1.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有何重要意义?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文化的健康发展;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有利于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等等。 2.作为一名现代法治社会的青少年,我们应该具备哪些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尊重法律,追求公正;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与法同行,树立法治观念;掌握法律武器,自觉地遵守和维护法律,养成依法办事的观念和习惯;敢于并善于同违反法律和破坏社会主义法治的行为作斗争;等等。 3.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对我们青少年提出了什么要求? 要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护国家利益,依法规范自身行为;养成依法办事的观念和习惯,同违反法律的行为作斗争;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等等。 4.政府依法行政有何意义? (1)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 (2)依法行政直接关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能否顺利实施。 (3)依法行政有利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4)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可以使政府的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活动依法进行,符合法律的规定。

新中国法治建设的主要成就

新中国法治建设的主要成就 60年来,尤其是改革开放30年来,新中国法治建设取得巨大成就:法治观念日益深入人心,民主法治理论不断丰富,社会主义法治实践不断发展,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重视和实施,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民经过革命、建设、改革和发展,逐步走上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道路。 一是确立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 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成为国家基本方略和全社会共识。以依法治国为核心内容、以执法为民为本质要求、以公平正义为价值追求、以服务大局为重要使命、以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根本保证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逐步确立。全社会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普遍增强,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正在形成。 二是全民接受依法治国理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法治观念的转变和更新,是60年法治建设取得成功的重要条件:“从人治到法治”、“从法制到法治”,依法治国的精神理念得到传播和弘扬。依法治国在改变中国社会的同时,也改变着中国人的观念,法治、民主、自由、人权、公平、正义等理念正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人们的价值观念,融入人们的生活方式。 从1985年起,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通过了5个在全民中普及法律知识的决定,并已连续实施了4个五年的普法规划。目前,“五五”普法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中。

普及法律知识的对象是全体公民,重点是国家公务人员。对普通公民,普及法律知识的目的不仅是要让每个公民知法守法,更重要的是让广大公民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国家公务人员,要求他们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更加自觉地依法办事;对于全社会,则要求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 中国始终强调普及法律知识与依法治理相结合,广泛开展“依法治省”、“依法治市”等活动,使法治建设融入各地方、各部门、各单位的日常工作和公民的生产生活之中,努力提高全社会的法治水平,实现学法和用法的结合。当今中国,普及法律知识已经成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行动。 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共中央政治局先后组织了20多次有关法治的集体学习,对推动全社会特别是国家公务人员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治观念,起到良好示范作用。全国人大会常委会、国务院常务会议、全国政协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举行了一系列法治学习,各级党组织和国家机关集体学习法律知识已形成制度。 三是国家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和保障人权。 1982年宪法突出了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将“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从1954年宪法第三章改为第二章,放在更加显著的位置。2004年修宪,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载入宪法,成为宪法原则,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 政治权利是公民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权利。宪法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宪法和法律规定了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法律规定县、乡两级人大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全国人大代表和省、自治区、

深化改革-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上)试题(1)

第一部分 ;判断题 1. 在地方层面,山东最先有了“法治山东”的提法。错 2. 2013年年初的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同志提出了“法治中国”的概念。对 3. 2004年国务院颁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其中指出“要用十年左右的时间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对 4. 中国法制改革的目标是建设法治中国。对 5. 中共“十八大”报告对法治政府建设提出了新目标,法治政府由行政机关自身目标变成了全党目标。对 6. 法治国家是法治中国的全部内容。错 7. 到2015年,法治政府要基本建成。错 8. 依法执政的主体是政府。错 9.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法治是治国理正的基本方式。对 10.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提出了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明确目标。对 第二部分 ;单选题 1. 司法改革最核心的要求是()。C. 让司法更加公平 2. 我国的司法体制改革不包括()。C. 行政 3. 坚持司法体制改革,()才能打破涉法涉诉案件信访的恶性循环。 B. 提高司法的权威性 4. 审判权、检察权要“去行政化”,确保()行使司法权。D. 独立 5. 法治建设在国家层面得到明确是在()。B. 十八届三中全会 6. 司法机关行使司法权的基本要求是()。A. 依法 7. 依法执政的主体是()。A. 党 8. 法官、检察官的自由裁量权要合理行使,以确保(A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 9. ()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B. 法治 10. ()要求行政机关和其他执法机关自身合法、程序合法、责任合法、权利和义务符合法律要求。D. 合法行政 11. 健全司法权力的运行机制,要保证司法权力的行使()B. 有效。 12. 在2013年年初的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同志与“法治中国”同步提出的是()。A. 平安中国 13. 依法行政的主体是()。C. 政府 14. 我国的司法体制改革要坚持()原则不变。D. 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15. ()要求包括政府在内的各行政机关做到言必行、行必果。C. 诚实守信 16. ()要求行政机关对其所实施的社会管理行为负责。C. 权责统一 17. 司法的生命在于()。C. 公正 18. 依法治国的主体是() B. 国家。 19. “自由心证”在我国社会制度下的实施,会严重影响司法()。C. 公正

如何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五个方面)

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地位。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与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相结合的最新理论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科学发展观在法治发展领域中的具体体现,是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思想的观念基础,是全社会法律意识的核心和灵魂,是法治建设所有环节的共同指导思想,是法治意识形态的共同理论原则。其思想意义具有很强的时代性。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意义。社会法律意识由低到高分为五个层次:公民意识、法制观念、法治理念、法治精神和法治文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形成具有特殊的指导和引领意义。它所要解决的法律意识问题,是带有方向性、根本性、价值性、宗旨性、目标性、原则性和普遍性的问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决定着公民意识、法制观念、法治精神和法治文化的属性,也规定着它们的内容。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核心与精髓。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意义。任何制度设计,都离不开制度的指导思想、价值取向和基本原则三要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恰恰是三者相结合的统一体。它是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创设和发展的思想指南。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法律实施的意义。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之后,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主要矛盾将从无法可依转向法律有效实施。

这其中的核心环节是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普遍守法和有效监督四个方面,而执政党依法执政则是实现这些环节的根本保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上述法治实践的诸环节都起着观念和思想保障的作用,也起着标准和价值尺度的作用。在这个意义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是政法工作的政治原则和指导原则。五、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法律意识形态的意义。法律是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学是上层建筑中意识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亦可称法律意识形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法学而言,其意义表现为三方面:其一,它为法学发展指明方向;其二,它为法学人才培养提供了标准;其三,它为法学理论研究提供了宗旨和目的。

第四课建设法治中国知识点

第四课建设法治中国 1.为什么要选择法治道路? (1)法治能够为人们提供良好的生活秩序,让人们能够建立起一个基本、稳定、持续的生活预期,保障人们在社会各个领域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使人们安全、有尊严地生活。 (2)法治是现代政治文明的核心,是发展市场经济、实现强国富民的基本保障,是解决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正义的有效方式,走法治道路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选择。 2.法治的要求有哪些? (1)法治要求实行良法之治。良法应当反映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反映社会的发展规律,程序正当,符合公平正义要求,维护个人的基本权利,促进人与社会的共同发展,最大程度地维护社会秩序、增进人民福祉。 (2)法治还要求实行善治。法治建立在民主政治基础上,通过赋予公民更多的参与公共活动的机会和权利,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3.怎样建设法治中国? (1)建设法治中国,要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得到人民群众的普遍拥护,使每一部法律法规都得到严格执行,使每一个司法案件都体现公平正义,使每一位公民都成为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2)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4.什么是依法行政?依法行政的核心是什么? (1)含义:依法行政是现代法治政府行使权力普遍奉行的基本准则,要求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权力、管理公共事务时必须由宪法和法律授权,并且依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正确行使权力。 (2)核心:依法行政的核心是规范政府的行政权。 5.为促进政府依法行政,政府和公民个人分别应怎样做? (1)政府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政府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 (2)公民也要积极参与,献计献策,主动监督,促进政府依法行政。 6.怎样建设法治政府? 必须依法行政,防范行政权力的滥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高政府公信力,从而推进民主法治建设进程。 7.为什么要厉行法治? 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厉行法治,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8.怎样厉行法治?(厉行法治的要求) (1)全体社会成员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2)现代社会的公民,要学会在法治状态下生活,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培育法治精神, 培养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念、契约精神、规则意识。 (3)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要率先做尊法守法的榜样,带动其他公民,共同守法。 (4)要加强法治宣传,弘扬法治精神,共同营造良好的法治文化环境,在全社会鲜明地树立起“遵纪守法光荣、违法乱纪可耻”的法治文化导向,实现社会的有序、公平、正义。 9.怎样正确认识法治与德治的关系? (1)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 (2)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

中国进入法治新时代—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解读

中国进入法治新时代 ——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解读 我今天的报告主题是“中国进入法治新时代”,主要想讲四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方面,全面深化改革的中国进入法治新时代,关于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解读。 第二方面,给大家汇报中国和西方法律文化与法治模式的比较,这个稍微带一点学理,但是我尽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给各位分析一下,为什么我们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中国,中国的法治和西方有什么区别。 第三方面,就法治中国的历史进程和基本特征,特别是这个模式性的特征,跟各位一块儿讨论,因为中西方、国内外的学者,现在对中国快速崛起的这个现象特别着迷,或者说他们特别想知道什么是中国的道路、什么是中国的经验、什么是中国的模式。在这里边起最重要作用的显然是制度、显然是法律。我想用八个特征来概括法治中国的模式。 第四方面,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愿景和措施。在这次四中全会的文件当中,讲了六大方面的任务,包括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治队伍建设,还有党和法治的关系等等,规定了很多细致的具体措施,统计起来,总共有180项。非常扎实,可以说全都是干货,都是指导未来5至10年,甚至30年、50年,中国社会发展的具体指针。

时间关系我不可能都讲,但是我会就大家所关心的一些热点或者亮点提纲挈领地给大家做一些解说。 一、全面深化改革的中国进入法治新时代 接下来进入第一方面,全面深化改革的中国进入法治新时代。这一部分我侧重于讲一下四中全会的意义,这个意义我将从四个方面来跟各位一块儿探讨。虽然说不同的学者或者领导对这个都有解读,但可能每个人解读视角的差异,得到的结论应该说还是会有一点文字上、逻辑上的差异,我从历史意义开始谈。 (一)四中全会的历史意义 四中全会的历史意义,必须把它纳入到历史长河中去,用历史视角和历史视野来看。170多年前,鸦片战争让中国从一个骄傲自信的东方文明大国坠入到深渊.从那个时候开始谈,我们的文明发生了什么问题,为什么由强变弱、为什么由盛转衰,这是一个大的问题。在深入分析的时候,会发现是制度出问题了,原来已经成型几千年的中国封建制度的那一套发生了致命性的缺陷,而与此同时西方国家的制度发挥了优越性,使得他由弱转强、由衰转盛,在历史的大竞争中中国落后了、而且挨打。 今年是建党93周年,这次四中全会报告,实际上是建党93年来第一次专门以法治为主题做的报告、做的决议,这是前所未有的。另外一个前所未有,就是新中国建国65年来,也是第一次以如此高规格的会议去讨论法治问题。在这样一个时间结点,大家看我刚才所叙述到的,170年、93年、65年,在这不同的年份上,法治以四中全会《决定》的方式得到了高度的宣誓和弘扬,这不仅是

中国进入法治新时代

我今天的报告主题是“中国进入法治新时代”,主要想讲四个方面的内容:第一方面,全面深化改革的中国进入法治新时代,关于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解读。 第二方面,给大家汇报中国和西方法律文化与法治模式的比较,这个稍微带一点学理,但是我尽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给各位分析一下,为什么我们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中国,中国的法治和西方有什么区别。 第三方面,就法治中国的历史进程和基本特征,特别是这个模式性的特征,跟各位一块儿讨论,因为中西方、国内外的学者,现在对中国快速崛起的这个现象特别着迷,或者说他们特别想知道什么是中国的道路、什么是中国的经验、什么是中国的模式。在这里边起最重要作用的显然是制度、显然是法律。我想用八个特征来概括法治中国的模式。 第四方面,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愿景和措施。在这次四中全会的文件当中,讲了六大方面的任务,包括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治队伍建设,还有党和法治的关系等等,规定了很多细致的具体措施,统计起来,总共有180项。非常扎实,可以说全都是干货,都是指导未来5至10年,甚至30年、50年,中国社会发展的具体指针。 时间关系我不可能都讲,但是我会就大家所关心的一些热点或者亮点提纲挈领地给大家做一些解说。 一、全面深化改革的中国进入法治新时代

接下来进入第一方面,全面深化改革的中国进入法治新时代。这一部分我侧重于讲一下四中全会的意义,这个意义我将从四个方面来跟各位一块儿探讨。虽然说不同的学者或者领导对这个都有解读,但可能每个人解读视角的差异,得到的结论应该说还是会有一点文字上、逻辑上的差异,我从历史意义开始谈。 (一)四中全会的历史意义 四中全会的历史意义,必须把它纳入到历史长河中去,用历史视角和历史视野来看。170多年前,鸦片战争让中国从一个骄傲自信的东方文明大国坠入到深渊.从那个时候开始谈,我们的文明发生了什么问题,为什么由强变弱、为什么由盛转衰,这是一个大的问题。在深入分析的时候,会发现是制度出问题了,原来已经成型几千年的中国封建制度的那一套发生了致命性的缺陷,而与此同时西方国家的制度发挥了优越性,使得他由弱转强、由衰转盛,在历史的大竞争中中国落后了、而且挨打。 今年是建党93周年,这次四中全会报告,实际上是建党93年来第一次专门以法治为主题做的报告、做的决议,这是前所未有的。另外一个前所未有,就是新中国建国65年来,也是第一次以如此高规格的会议去讨论法治问题。在这样一个时间结点,大家看我刚才所叙述到的,170年、93年、65年,在这不同的年份上,法治以四中全会《决定》的方式得到了高度的宣誓和弘扬,这不仅是法律人或者政法工作者的大幸,也是全党、全国人民的一个幸运。 接下来有一个问题,同志们很自然地就要提出来,那就是说,即便是我们只就建国65年的历史来看,为什么要把四中全会的主题设定为法治?这样一个设定在这65年的时间跨度里有什么样的变化?我想简单地进行梳理。

法制建设成就

法制建设成就 建设成就 确立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成为国家基本方略和全社会共识。以依法治国为核心内容、以执法为民为本质要求、以公平正义为价值追求、以服务大局为重要使命、以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根本保证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逐步确立。全社会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普遍增强,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正在形成。 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能力显著增强 中国共产党不断增强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同时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坚持宪法和法律至上,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通过领导立法、带头守法、保证执法,中国共产党执政地位不断巩固。 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 在现行宪法基础上,制定并完善了一大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法律体系日趋完备,国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基本实现了有法可依。立法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和立法质量不断提高,法律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各项权利、确保国家权力正确行使等方面的作用不

断增强。 人权得到可靠的法制保障 在通过经济社会发展改善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的同时,国家高度重视通过宪法和法律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依法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随着法律规定、司法体制、维护权益机制的不断完善,人权在立法、执法、司法等各个环节得到了更加充分的保障,人权事业全面发展,公民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得到切实尊重和全面保障。 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的法治环境不断改善 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加强经济立法,完善宏观调控,依法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扰乱社会经济秩序。中国建立健全了一系列促进经济发展、维护市场秩序、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法律和制度,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制度,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 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水平不断提高 通过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和司法的组织法制和工作机制,保证了行政和司法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行政立法和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各类公开办事制度不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推进。公安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坚

政策与法律法规、第一章_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政策与法律法规、第一章、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第一节、概述 一、依法治国的科学含义和历史沿革 1、依法治国的科学含义 (1)依法治国的含义 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2)“法制”与“法治”的区别。 法制与法治的区别和联系 法制和法治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两个概念,不容混淆。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1、法制是法律制度的简称,属于制度的畴,是一种实际存在的东西;而法治是法律统治的简称,是一种治国原则和方法,是相对于“人治”而言的,是对法制这种实际存在东西的完善和改造。 2、法制的产生和发展与所有国家直接相联系,在任何国家都存在法制;而法治的产生和发展却不与所有国家直接相联系,只在民主制国家才存在法治。 3、法制的基本要求是各项工作都法律化、制度化,并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而法治的基本要求是严格依法办事,法律在各种社会调整措施中具有至上性、权威性和强制性,不是当权者的任性。 4、实行法制的主要标志,是一个国家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到法律监督等方面,都有比较完备的法律和制度;而实行法治的主要标志,是一个国家的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包括国家最高领导人在,都严格遵守法律和依法办事。 二者的联系在于:法制是法治的基础和前提条件,要实行法治,必须具有完备的法制;法治是法制的立足点和归宿,法制的发展前途必然是最终实现法治。 2、“依法治国”的历史沿革。 1、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一新时期法制建设的“十六字方针”,。 2、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首次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目标,第一次把依法治国确立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实现了党在执政理念上的重大转折即从“以法治国”理念转变为“依法治国”,并将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我国政治的发展目标.。 3、 2002年,党的十六大以来,把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紧密结合起来,揭开了中国法治建设的新篇章。 4、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 5、2012年党的十八大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

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保障公平正义

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保障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从每一件案件的办理、每一件事情的处理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在1月7日召开的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强调。 会议将“推进法治建设,建设法治中国”确定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政法机关的重要奋斗目标之一。 法治建设是政法工作的本质要求。近年来,政法机关作为执法司法机关,紧紧围绕这一总目标,从中央到地方都进行了许多有益尝试。各地政法机关普遍以构建公正高效权威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为重点,把加强法治建设贯穿于政法工作全过程,带头严格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地方经验正在逐渐丰富“法治中国”的美丽图景。 善用法律手段维护公平正义 孟建柱在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要把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作为基本要求,教育引导政法干警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与对法律负责的一致性,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权力,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决防止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

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不但是对政法机关的基本要求,也是政法干警的基本能力。多位省级政法委书记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政法机关要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公平正义,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促进社会和谐;要善于运用法律手段预防惩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确保社会稳定。 法治是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坚固基石和坚实保障。面对新形势,一些地方和部门片面理解“稳定压倒一切”,信 奉“能压下就有两下,摆平就是水平,搞定就是稳定,妥协就是和谐”。在广东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朱明国看来,这实际上是法治的一种倒退,是造成更大不稳定的根源。 “因此,我们在创建平安广东过程中,首先强调的是创 建法治广东,把良法善治打造成为广东的形象标志。”朱明国说。 朱明国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不干预案件办理,支持执法司法部门严格依法办案,确保执法、司法公正。 四川是人口大省,历来省情复杂,尤其是近年来经济社 会快速发展中的矛盾纠纷增多,这给四川政法工作尤其是对政法干警执法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建设法治中国演讲稿

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 人生如船,梦想是帆,每个人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梦,把每个人的梦汇聚起来就组成了我们国家的梦,中华民族的梦,因此每个人的梦与国家民族的兴衰荣辱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只有实现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梦,我们才能幸福和谐的生活。 现在是“法治”社会、文明时代,“法律”就在我们身边,时刻规范着我们的行为。我们只有学法、懂法,才能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合格公民。一句话,对于法律,我们必须了解它、学习它、遵守它。 法律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形式,它是人们的法律观点和法律情感的总和,其内容包括对法的本质、作用的看法,对现行法律的要求和态度,对法律的评价和解释,对自己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对某种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关于法律现象知识以及法制观念等。 古人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而这“规矩”就是“法律”。“法律”是我们整个社会的“行为准则”。谈到法律,总会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作为当代中学生,我们有幸生活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年代,亲眼目睹了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法制进程的突飞猛进,300多部法律相继出台,“依法治国”被写进宪法,多么令人振奋!然而我们应该思考的是: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有人可能会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杀人不放火,法律就约束不到我们。我说:不!法律离我们很近。那些轻视法律作用的人,我想是没有真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法律,就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规范人的行为的社会准则。当今这个经济社会,人们在不断地淡化道德意识,甚至有人讨论起一些传统美德是否过时的问题。这不得不促使我们呼吁法律来维护我们的社会秩序。纽约,这个繁华的国际大都市,却是犯罪率最高的恶源。有统计表明,每5分钟,就有一场抢劫上演。而在我国学生群体中也存在着一些触犯刑法的不良现象。如:强要同学钱财,参与抢劫,更有甚者结帮犯罪。据报道:今年4月30日,海南省万宁市17岁学生温某,因持塑料枪打劫被判有期徒刑5年。近年来,青少年结帮犯罪现象也呈上升势头,加入黑帮犯罪的一般是18岁以下的在校学生。来自公安机关的一则统计数字表明,80年代后期到现在,未成年人犯罪呈低龄化发展趋势。在上海,14-16岁的少年犯已占未成年人犯罪的64.2%。尤其让人心惊的是,刚刚进入法定处罚年龄的14岁孩子竟占了其中的15.l%。犯罪,无疑永远威胁着我们安定的生活。但是,我们应当坚信的是,法律永远维护正义。诚然,就我国现阶段的法律体制而言,的确存在一些疏漏,也有一些人为了金钱,为了一个“利”字,背离职业道德,背离良心,钻法律的空子。但我仍要说,我们的法律正在不断地健全和完善,我们应当毫不动摇的坚信法律的正义性,并学会扞卫它! 只要我们心藏法制,我们就会约束自己的行为,我们就不会感情用事,我们就不会做违反国家利益,损害别人利益的事,我们会维护国家和人民以至社会,当我们的行为都很好,很规范了,我们的国家就会和平,我们就能生活在一个自由民主的环境里,快乐和幸福就会伴随着我们。 我最大的骄傲是身为一名中国人,最大的自豪是外国人叫我“Chinese”,最大的幸福是生活在中国,最不想放弃的称谓是中国公民。

正确认识和评价新时期我国法治建设的成就

正确认识和评价新时期我国法治建设的成就 我们认为,对于中国法治建设来说,走到今天这一步成就是巨大的,问题也是客观存在的,有喜有忧,喜中有忧,忧中见喜,喜忧参半。主要分两个方面。一,要充分肯定28年来新时期我国法治建设所取得的成就,对于这28年来的成就,分四个方面来谈。 一,党对法治建设的重视和定位。 我国党对社会主义建设,对法治建设的认识有一个逐步深化的过程,11届三中全会党和国家重心完成了转移,转移到了经济建设上来,1978年底的11届三中全会提出了要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方针,可以说这就从此吹鸣了新时期我国法治建设时期的号角。到了1997年,党的15大提出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国家,1999年,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建设国家,以宪法修正案的形式写入宪法,2002年党的16大提出了党的领导、人民

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地结合起来,要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同时提出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我国从党的15大以来,党的法治建设的定位和一些提法,就能够清楚地看到今天党和国家对法治建设的认识是何等深刻,这是第一点。 二,我国在立法上的成就。 为什么要讲立法?因为立法它直观、可统计、有说明力,客观。所以在总结28年来我国的法治建设成就时需要专门讲一下立法。11届三中全会以来经过28年的努力,我国已经建立了以宪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刑法、诉讼法、社会法等七个法律部门组成的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中国的政治生活、经济生活、社会生活的主要方面基本上已经有法可依了,而且按照规划到了2010年我国将形成有中国特色的法律体系,这是很直观的。我国仅以2005年新时期我国法治建设的例子说一下。2005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审议25件法律草案,法律解释和有关问题的决定草案,通过了18件,有些法律给我国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比如说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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