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撰写对公授信分析报告指引

商业银行撰写对公授信分析报告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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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撰写对公授信分析报告指引

一、授信分析报告总体要求

信贷人员应按本指引的要求对有关内容进行重点分析说明,首先应遵循以下基本要求:

㈠撰写授信分析报告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充分、细致的实地调查的基础上,按照《对公授信业务尽职工作要求》,对企业经营及财务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并全面、真实地反映在报告中,避免片面或遗漏,摒弃非客观的描述或主观臆断、夸张或粉饰的成分。

㈡始终坚持审慎原则。对实地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风险点,信贷人员必须予以充分揭示。

㈢言简意赅、详略得当。重点放在对关键的风险点和核心问题的集中探讨。单个客户授信分析报告的篇幅以6000-8000字为宜,集团统一授信报告可适当增加篇幅。

㈣重点突出,特点鲜明。信贷人员应根据授信客户行业特性及经营特点确定个体的分析重点。如有必要可根据具体情况对世行项目及本文要求的撰写内容及体例进行取舍、调整及添加,避免机械照搬。

㈤本文部分内容针对某些特殊类型企业提出了详细的撰写要求。此类要求已在内容中予以明示,要求之外的企业可简化撰写。

㈥本文规范的是一般企业授信,需项目融资的应按总行

要求撰写项目评估报告。

二、授信报告的重点分析内容及要求

㈠授信客户背景情况

⒈企业概况

⑴成立背景、历史沿革及主营业务简介。

⑵实收资本情况,包括借款人注册资金、股东出资方式、注册资金到位情况。

⑶所有制,主要分析借款人的所有制性质。所有制性质指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事业单位、广泛持股的上市公司、外资企业(合资、独资、合作)、集体或集体控股企业、民营或民营控股企业(特别注意揭示名为外资实为民营的情况)等。

⑷主要负责人情况,包括年龄、学历、从业经历、行业经验、管理风格等。如发生主要领导人变更,应对变动原因及影响详细说明。对于民营企业,还应了解其实际拥有的资产情况。

⑸首笔业务应对客户开发背景进行说明。

⑹企业如有重大涉诉事项,应对原因及现状进行说明。

⒉股东及关联企业情况

此部分内容对民营企业(包括名为合资实为民营的企业),或股权关系复杂有必要明确揭示的企业应按要求详述,其他企业可简化。

⑴股东情况:分析股东结构,各主要股东的经营概况,股东间的关系,对股东的股东进行了解,并应追溯到企业的最终控制人,尽量掌握最终控制人的背景及信用状况。股东或股东结构变化频繁的应对变化原因进行详细分析。

⑵关联方式:对授信对象的关联关系,包括个人或家族为纽带的关系、资产为纽带的关系等要予以揭示;对控制关系的具体体现,要详细描述。

⑶关联企业情况:分析授信对象的关联企业分布及其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对于关系密切、资金往来频繁的关联企业要重点分析。

⑷关联关系分析:重点分析授信对象与股东及关联企业间在资金、人员、业务等方面的关联程度,授信对象在整个关联企业体系中所处的地位(如核心企业还是附属企业)。

以上客户背景信息应来自企业介绍、中介机构、企业文件、媒体等。

㈡授信业务背景情况

⒈授信对象与我行的合作历史及合作关系,包括建立授信关系时间(包括为他人担保),历史上授信金额、品种及使用情况,是否能够按期还本付息,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应详细说明发生时间、金额、原因及处理情况。

⒉在本行授信情况,包括授信额度及授信余额,授信条件及执行情况,实际用途及直接用途情况,贷后监控要求。

⒊在本行结算情况,包括日均存款余额、国际结算量等。

⒋在他行授信情况,包括在他行授信额度、授信条件及额;度使用情况,在他行的融资能力如何,有无不良信用记录。企业对外担保情况等。

㈢经营风险分析

⒈对特殊企业应进行行业分析(对常见行业如电力、石油、石化、房地产、施工、酒店、批发业中分行已有授信的行业及行业地位在第三层次及以下企业的此部分内容可视情况简化)

⑴确定行业分析对象是关键。应选取授信对象主营业务所涉及的具体行业及所辐射的地域,进行有针对性地详细分析,并与企业有关分析相结合进行。

⑵行业特征及市场特点。

⑶行业中主流企业运营概况及财务概况。

⑷行业发展预测:包括宏观经济形势、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市场因素等对行业未来发展的影响预测及未来市场竞争的格局。

以上行业分析信息应主要来自企业介绍和媒体。

⒉授信对象组织结构情况

授信对象内部机构设置,下属子公司、分公司分布及业务分工情况。

⒊授信对象基本情况

⑴主要业务情况,包括授信对象主要业务或产品的特点,经营方式,主要业务内容及业务流程等。对于有多项业务的综合性公司,或集团统一授信的多家企业有多种主要业务的,应分项进行分析。非主营业务也应进行简要说明。

⑵授信对象在当地经济中具有重要地位的,要分析说明对当地经济的影响及当地政府的态度。

⑶政府监管较严的行业,要分析监管措施对企业经营可能产生的影响。

⑷高科技企业要进行技术及市场可行性分析。

⒋市场特点

⑴市场供应与需求的状况及价格的变动趋势。

⑵主流企业的所有制形式、财务特点及经营状况、市场竞争格局。

⑶授信对象的市场定位情况,市场地位,竞争中的优势和劣势,产品市场占有率。

⑷关联行业对本行业影响重大的要进行关联影响分析,对上下游行业的关联度高的,要分析关联关系造成的影响。

⑸涉外业务为主的企业要进行涉外市场分析,要分析国际环境的影响或业务对应的国别风险。

⒌授信对象经营表现

⑴重点分析企业近3年业务发展的趋势,经营的业务种类、收入的构成情况及业务量情况。对于外贸企业,应着重

了解其国际结算量情况,包括:近3年进出口贸易量,近3年进出口业务中自营业务和代理业务的比例,近3年进出口业务中各种结算方式所占比例。以上情况应按进出口分别列示。

⑵融资项目情况(需要时进行分析,如房地产项目),包括项目概况、批复情况、项目进度、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项目回款情况等。

⒍供应分析

⑴对信息来源的描述,包括是否查看了供货合同、供货单据、付款单据等。若是则应具体描述,若否应说明具体来源。

⑵分析授信对象的购货渠道,掌握企业主要上家客户分布情况,重点分析购货渠道的稳定性和可靠性,要分析企业与上家客户是否为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是否存在购货渠道过于集中的问题。如果存在,企业如何控制相关业务风险。

⑶分析授信对象在采购流程中所处的地位(主动或被动),并详细说明企业与主要上家客户之间的结算方式,如是否需预付货款,预付比例是多少,剩余款项何时支付,上家客户是否给企业账期等。上述分析应同财务分析中对预付账款、应付账款的分析结合进行。

⑷分析公司在采购流程中存在的风险,是否存在存货积压的风险。重点分析企业在采购时,是否已经落实了业务下

家,具体是如何落实的,如是否在与业务下家签定了相关业务合同(或落实可靠的销售渠道)后,再办理相应的采购手续。上述分析应同财务分析中对存货的分析结合进行。

⒎对于工业企业,除上述情况之外,还要进行以下分析

⑴所处行业是资本密集型产业、技术密集型企业还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对规模经济的要求。

⑵主要生产条件情况,包括对机器设备、厂房、实验室、仓库等资产现状的详细描述。上述资产是自有还是租用,工人人数、结构、技术水平等情况,要根据实地调查所看到的情况进行描述。

⑶生产工艺状况,重点分析主要设备的先进性(特别注意技术是否属于国家淘汰技术,及设备的市场竞争能力)、设备新旧程度(是否需要大规模设备更新或改造)、生产工艺的复杂程度、生产周期、自有技术情况等。

⑷主要产品的技术性能、质量情况。

⑸仓库管理及对存货的实地盘查情况。

⑹生产情况,包括企业如何制定当期生产计划,是否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方式,以销定产具体是如何落实的,如根据下家客户的订单排产。

⑺根据实地调查,详细描述企业生产能力及近2年的开工率情况。若开工率偏低,需分析主要原因。

⑻对盈亏平衡情况进行分析。

⒏销售分析

⑴对企业销售收入真实性的确认,包括是否查看了企业银行对账单,是否看过销售终端等,具体描述查看结果。若从其他途径得到的信息,应具体说明,如企业文件、现场查看结果、企业计划等。

分析授信对象的销售模式,重点分析企业是采用自行销售还是代理销售的模式,企业销售渠道是否顺畅、稳定,评价企业主要销售措施的可行性,分析企业未来销售发展趋势及影响因素。

⑵分析授信对象主要下家客户分布状况,包括下家客户实力及资信情况,详细分析企业与下家客户间的具体结算方式,包括是否预收下家客户一定比例的货款,是否给予下家客户账期及账期期限,如何确定账期,如何控制赊销风险等。上述分析应同财务分析中对应收账款、预收账款的分析结合进行。

⒐集团的控制能力评价

授信客户属于集团内部企业的,要分析集团总部对下属子公司(分公司)在资金、人员、业务等方面的控制程度和方式,集团主要内控机制有哪些,对授信对象经营的影响程度。

⒑管理层及核心人员评价

着重分析企业的管理、组织模式及有效性,决策层(人)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理论概述.doc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理论概述 一.信贷风险的定义: 1.信贷。 银行信贷是商业银行为保证贷款业务而从事的与之相关的经营活动,是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银行信贷是商品货币关系的产物,是以偿还为条件,并且收取利息为获取报酬的借贷行为.它的运行方式为:吸收来自个体储户的存款,然后将之发放给信用可靠的贷款人.在这个过程中,银行向储户支付利息,贷款人向银行支付利息.银行通过利息的不同来获取收益.银行信贷具有聚集,分配社会资金,调节社会经济活动,反映和监督国民经济活动的职能. 2.信贷风险的含义。 风险在经济领域中,一般将之理解为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损失的发生因为影响因素的大量性,无规则性和随机性而具有多种可能性或不确定性.商业银行在经营与信贷活动中因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存在损失发生的可能性或不确定性,就是商业银行风险.信贷风险作为商业银行的主要风险,在广义上它指因客户违约引发的风险,在狭义上指银行不能如期收回贷款本金和利息的不确定性,也即银行在信贷活动中预期收益不能实现的可能性.(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张淼) 3.信贷风险的特征。 (1)客观性。 只要银行经营信贷活动,就不可能完全规避信贷风险,信贷风险在信贷活动中是客观且肯定存在的。换句话说,没有信贷风险的信贷活动是不存咋的。 (2)隐蔽性。 信贷活动中各种影响因素的大量性、随机性和不确定性决定了信贷风险难以直接的、精确的被观察和度量。 (3)可控性。 虽然信贷风险具有隐蔽性,但银行可以通过一定的方法提前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 二.信贷风险形成的原因. 从一般意义上考察,任何经济活动风险的存在都与其所处的自然环境,社会和政

治环境,经济形势的变化和人的行为等诸多因素的影响.银行信贷作为社会经济活动的组成部分,同样受到这些因素的影响.银行风险的形成原因是错综复杂的,既有客观原因,又有主观原因;既有外部原因,又有内部原因.这些因素的大量性,随机性,不确定性以及不同因素之间相互交错,使得信贷风险的评估与管理变得复杂化. 1.主要表现形式。 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主要体现在巨额不良债权上。债权是指商业银行(债权人)按信用原则和交易准则,以贷款为形式、以契约承诺为载体,让渡信贷资金使用权给借款人(债务人),并藉此拥有向借款人追索贷款本金和利息的一种经济权利。根据贷款契约的履行情况,商业银行的债权可分为正常债权和不良债权。就一笔贷款而言,如果该贷款能够按贷款契约规定的期限要求按时偿还本金和利息,那么该项债权就属于正常债权。否则,就属于不良债权范畴。“不良债权”是指按期很难收回或无法收回的贷款,即通常所说的呆账、坏账。(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形成原因分析—王红夏) 2.产生原因。 不良债权的产生主要来自于商业银行信贷经营管理水平低,其体现在以下方面:(1)银行对经营对象了解不深入,分析不透彻.信贷风险的产生与银行工作人员对贷款对象的了解程度有很大关系,在发放贷款前,没有对贷款对象进行深入调查,没有对其资产状况和偿还能力进行评估,就像对方贷款.这样做的后果是某些贷款人信用低,不具有偿还能力.而一些贷款单位管理水平低,经济效益差,导致其不具有偿还能力. (2)缺乏科学的可行性分析和项目评估.无论哪一种业务,事先都应进行可行性评估.对于银行来说,在贷款之前,应结合所掌握的资料进行科学的可行性评估.如果凭借决策者的主观经验进行决策贷款,无疑会产生信贷风险. (3)信息不灵.银行的任何一项决策,都应该建立在及时,可靠的信息上,并且贷款之后,也应跟踪调查贷款对象的最新信息,确保其具有偿还贷款的能力. (4)国家体制原因。我国的特殊的经济体制也会对银行的信贷风险的产生有一定影响.如行政干预,指令贷款会形成贷款风险.由于在计划经济下形成的政企不分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银行的资金流向,投量的掌握在一定的程度上还政

银行中小企业授信政策指引

XX银行中小企业授信政策指引 一、中小企业业务发展策略和发展目标 发展中小企业业务是我行实现战略转型的重要举措,是我行改善业务结构、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由途径,是扩大交叉销售、促进我行精品银行建设的强大推动力。 (一)中小企业业务管理口径 本文所指中小企业是剔除我行五大信贷投向后的国标中小企业(国标中小企业标准参看我国2003年2月19日发布的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文《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五大信贷投向指交通、土地储备和园区、公共管理行业,以及房地产开发贷款和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 (二)发展策略 ⅩⅩ年,全球经济环境复杂多变,我国经济将由政策刺激下的较快增长转为结构调整中的稳定增长阶段,货币政策从“适度宽松”转为“稳健’,货币信贷回归常态,部分中小企业资金链将受到考验,中小企业业务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 基于以上认识,ⅩⅩ年我行中小企业业务发展策略可以概括为:坚持一个方向、提升两种能力、实现三个目标。其中“坚持一个方向”,是指坚持以模式化经营为主导方向;“提升两种能力”,主要指提升市场营销能力和提升产品创新能力;“实现三个目标”,就是实现“扩大客户群体、提升收益水平、有效控制风险”三个发展目标。通过在全行范围内推行上述“一二三”业务发展策略,力争达到规模、效益、质量的

均衡协调,逐渐形成我行特色,努力实现中小企业业务“更有内涵的发展”。 (三)发展目标 中小企业业务要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实现较快发展,夯实客户基础,提高业务规模,用五年左右时间实现全行中小企业贷款占比达到三分之一的战略目标,打造中小企业业务优势品牌,形成我行在中小企业市场的比较竞争优势。 1、增加客户数量,构建成长型中小企业基础客户群,形成良性的业务增长机制。 2、扩大市场规模,抢占市场至高点,中小企业授信业务增速高于全行对公授信业务平均增长水平。 3、切实扩大交叉销售,增加中小企业综合收益,提高中小企业贡献度,形成全行利润新的增长点。 4、严控授信风险,确保资产质量,新增授信不良率控制在2%以内,实际损失率控制在1%以下。 5、巩固和创新模式化经营,塑造优质品牌,培育较高的市场美誉度。 二、中小企业授信营销模式指引 (一)目标客户选择 根据中小企业市场分布和风险控制特点,我行应坚持“3+1”市场定位。一方面以配套型、集聚型和科技创新型三大类目标市场中的中小企业客户为主导,实行模式化批量授信;一方面以单一优质、强抵押的授

银行业金融机构授信管理制度

银行业金融机构授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银行客户信用风险管理,提高信贷管理水平和金融服务水平,根据银监会《商业银行授信工作指引》、《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以及人民银行《商业银行授权、授信管理暂行办法》、《商业银行实施统一授信制度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银行的《内部控制指引》、《信贷审查委员会议事规则》关于授信的相关规定,结合银行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统一授信是指在银行对客户的风险和财务状况进行综合评价的基础上,对单一法人客户统一确定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实施集中统一控制客户信用风险的信贷管理制度。银行对客户提供的本外币贷款、承兑、贴现、信用证、国际结算项下贸易融资、担保等表内外信用余额之和不得超过最高综合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可在授信期限内滚动使用。 第三条银行实施统一授信制度。统一授信所指“统一”,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统一: (一)授信主体的统一。即银行作为一个整体统一向客户提供授信。信贷审查委员会是按上会标准审核批准银行客户授信的最高权力机构。 (二)授信形式的统一。银行按照统一的标准识别和评价客户的整体信用风险。并将客户的授信风险总量控制在授信风险限额之内。 (三)不同币种授信的统一。将本币业务授信与外币业务授信置于同一授信额度之下。 (四)授信对象的统一。授信对象必须是符合银行授信条件的企业法人客户。 第四条银行在确定对法人客户的最高综合授信额度的同时,应根

据风险程度获得相应的担保。有条件授信时,必须先落实条件后实施授信,条件未落实或条件变更,不得实施授信。 第五条银行建立统一的授信审批程序及执行程序。 (一)授信审批程序。 1.未达信贷审查委员会审议标准的,按业务部门发起授信申请、风险管控部授信审查、总经理审批的流程执行; 2.达到信贷审查委员会审议标准的,按业务部门发起授信申请、风险管控部授信审查、信贷审查委员会审议、总经理审批的流程执行。 (二)授信执行程序。最高授信额度确定后,各种具体授信形式的发放应由各业务部门按银行审批流程逐笔办理审批。 第六条银行统一授信管理管理方式为公开统一授信与内部统一 授信两种形式。通常情况下,银行采用内部统一授信的形式。公开统一授信需要与客户签订授信协议。 第七条根据客户信贷业务单一的情况,银行可以对信贷业务单一的客户实行单笔专项授信,专项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不得滚动使用。 第八条授信期限分为短期授信和中长期授信。短期授信指一年以内(含一年)的授信,中长期授信指一年以上的授信。 (一)统一授信有效期为一年,最高综合授信额度一年一定,授信批准后方可生效使用。 (二)专项授信可根据业务特点确定授信期限。 第九条银行各业务部门对原授信必须在届满前一个月,按本办法的规定重新办理授信,不办理或过期办理的,原授信到期自然失效。 第十条客户未结清的授信业务,仍然占用新的授信额度。即在新的年度核定综合授信额度后计算的可使用额度,应扣减未结清的信贷业务。 第十一条企业法人客户统一授信制度主要包括企业信用评级、核定授信风险限额、计算授信风险总量和授信风险度。

…银行公司信贷基本知识

公司信贷基本概要 公司信贷是指以银行为提供主体,以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等非自然人为接受主体的资金借贷或信用支持活动。公司信贷业务是我国商业银行的重要资产业务,是银行取得利润的主要途径。公司信贷业务的规模和结构,对商业银行的经营成败具有重要意义,其经营的结果直接影响商业银行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目标的实现。 本章内容包括两节,第一节是公司信贷的基础,主要从公司信贷的相关概念、公司信贷的基本要素和公司信贷的种类三个方面进行介绍;第二节是公司信贷的基本原理,主要从公司信贷理论的发展、公司信贷资金的运动过程及其特征和公司信贷的原则三个角度进行介绍。 贷款利率和费率 (1)贷款利率 ①定义。贷款利率即借款人使用贷款时支付的价格。 ②贷款利率的种类。 本币贷款利率和外币贷款利率。通常根据贷款标价方式的不同将利率分为本币贷款利率和外币贷款利率o 浮动利率和固定利率。按照借贷关系持续期内利率水平是否变动来划分,利率可分为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 浮动利率是指借贷期限内利率随物价、市场利率或其他因素变化相应调整的利率。浮动利率的特点是可以灵敏地反映金融市场上资金的供求状况,借贷双方所承担的利率变动风险较小。 固定利率是指在贷款合同签订时即设定好固定的利率,在贷款合同期内,不论市场利率如何变动,借款人都按照固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不需要“随行就市”。 法定利率、行业公定利率和市场利率。法定利率是指由政府金融管理部门或中央银行确定的利率,它是国家实现宏观调控的一种政策工具。 行业公定利率是指由非政府部门的民间金融组织,如银行业协会等确定的利率,该利率对会员银行具有约束力。 市场利率是指随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而自由变动的利率。 ③我国贷款利率管理相关情况。 其一,管理制度

城市商业银行授信管理办法

1*****商业银行授信管理办法 *******发〔2010〕1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使本行增强防范、抵御风险能力,提高业务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授权、授信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授信,是指本行对客户的内部控制使用信用的最高限额度。授信业务品种包括:贷款、担保、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和贷款承诺等。 第三条本行对集团客户的授信方式采取内部控制授信,由我行控制使用额度的授信方式,未经总行行长同意不予公开授信额度。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授信对象指对非自然人客户的表内外授信。 第五条本行对客户授信,遵循以下原则: (一)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投放政策确定授信对象。 (二)根据本行网点业务对应属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社

会金融风险状况,客户信贷资金占用和使用情况,实行区别授信。 (三)根据不同客户的经营管理水平,资产负债比例情况,贷款偿还能力等因素,确定不同的授信额度。 (四)根据本行网点业务对应属地的社会金融风险状况和客户的信用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对客户的授信额度。 (五)在确定的授信额度内,根据客户的实际资金需要、还款能力、信贷政策和本行提供贷款的能力,具体确定每笔贷款的额度和实际贷款总额。 第六条本行授信工作统一由*****商业银行信贷审查委员会领导,风险控制部具体负责实施。 第七条授信额度不是计划贷款额度,也不是分配的贷款规模,而是本行为控制客户风险所实施的内部控制贷款额度。 第二章授信的方式 第八条本行授信分为基本授信和特别授信两种方式:基本授信是指本行根据国家信贷政策和每个客户的基本情况所确定的信用额度。 特别授信是指本行根据国家政策、市场情况变化及客户的特殊需要,对特殊融资项目及超过基本授信额度所给予的授信。 第九条本行的授信以书面的形式进行,由总行发出授

商业银行授信政策指引-10页word资料

**商业银行授信政策指引 一、政策背景 (一)外部经济形势 20**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当前我国经济金融运行中的不稳定因素仍然较多,“三期叠加”的特征没有改变,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的边际效用有所递减,经济增长下行压力、结构调整压力明显,一些行业产能过剩严重,风险蔓延加剧,存在从小微企业向大中型企业蔓延、从产能过剩行业向上下游行业蔓延、从风险集中显现地区向其他地区蔓延的趋势。 为积极应对压力,目前确立经济工作的总基调为“稳中求进,改革创新”,不仅要使经济保持平稳发展,更要在调结构、转方式、抓改革上取得新突破。为保持宏观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将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随着利率市场化进程的加快,银行传统业务盈利空间被持续挤压。 (二)20**年授信业务总体思路 20**年是流程银行全面推进,也是全面建设“三好”银行开局之年,全行要积极应对复杂的外部经济形势,充分发挥地方法人银行优势,紧扣“服务三农、服务中小、服务市民、服务地方经济”的市场定位,落实各项宏观调控政策和监管要求,继续“区别对待、有扶有控、有保有压”,实行稳健的授信政策。 20**年,我行信贷投放总体规划是总量增长20亿元,实现总规模达到86亿元。资产结构方面: (1)公司业务净增量约为15亿元,规模达到48亿元(截止2014年9月30日公司类贷款426户,余额331256万元,比年初增加64户,增加110730万元)。在确保完成监管部门小微企业考核指标后,将剩余额度切分给大、中型企业,在行业分

布上净增量优先满足涉农行业发展后,再分配至其他行业。 其中,涉农贷款:各支行仍需继续加大涉农贷款投放,保持增速不低于全行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实现涉农信贷总量持续增加,充分发挥信贷资金对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推动效应。同时积极做好城镇化建设配套金融服务。 小微企业贷款:今年银监会在“两个不低于目标”的基础上,增设“单户授信总额500万元以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目标。即: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小微企业贷款户数增幅不低于同期小微企业贷款增幅,不断提高小微企业授信客户覆盖面;单户授信总额500万元(含)以下小微企业的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 (2)贴现(转贴现)业务规模在全行统筹流动性及考核指标基础上视情况适当调整,原则上控制在贷款总额的10%-15%左右。 (3)个人业务净增量约为5亿元,规模达到33亿元,以福农易贷卡、融易购授信、个人经营性贷款、消费贷款为主,个人住房按揭维持目前占比,进一步扩大我行个人业务的影响力。(个人类贷款280652万元,比年初增加29554万元)一是继续保持信贷投放平稳增长。在货币信贷回归常态的大环境下,全行要继续均衡信贷投放,支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积极应对经济结构调整、房地产市场调控对我行的影响,跟踪六安“十二五规划”重点及优势产业,把握市场机会,开展定向营销,开拓实体经济中的有效业务增长点。 二是重点优化信贷业务结构。首先,以新资本监管标准实施为契机,转变我行粗放式经营的资本管理方式,主动调整资产负债结构,积极布局增量业务,逐步优化存量业务,增加低资本消耗业务和产品的比重;第二,紧扣市场定位,继续坚持“三农”和小微企业优先原则,确保既定目标的实现;第三,要主动防范

最新1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

1商业银行授信工作 尽职指引

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商业银行审慎经营,进一步完善授信工作机制,规范授信管理,明确授信工作尽职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贷款通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中的授信指对非自然人客户的表内外授信。表内授信包括贷款、项目融资、贸易融资、贴现、透支、保理、拆借和回购等;表外授信包括贷款承诺、保证、信用证、票据承兑等。 授信按期限分为短期授信和中长期授信。短期授信指一年以内(含一年)的授信,中长期授信指一年以上的授信。 第三条本指引中的授信工作、授信工作人员、授信工作尽职和授信工作尽职调查是指: (一) 授信工作指商业银行从事客户调查、业务受理、分析评价、授信决策与实施、授信后管理与问题授信管理等各项授信业务活动。 (二) 授信工作人员指商业银行参与授信工作的相关人员。 (三) 授信工作尽职指商业银行授信工作人员按照本指引规定履行了最基本的尽职要求。 (四) 授信工作尽职调查指商业银行总行及分支机构授信工作尽职调查人员对授信工作人员的尽职情况进行独立地验证、评价和报告。 第四条授信工作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规定的关系人申请的客户授信业务,应申请回避。

第五条商业银行应建立严格的授信风险垂直管理体制,对授信进行统一管理。 第六条商业银行应建立完整的授信政策、决策机制、管理信息系统和统一的授信业务操作程序,明确尽职要求,定期或在有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及时对授信业务规章制度进行评审和修订。 第七条商业银行应创造良好的授信工作环境,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和途径,使授信工作人员明确授信风险控制要求,熟悉授信工作职责和尽职要求,不断提高授信工作能力,并确保授信工作人员独立履行职责。 第八条商业银行应加强授信文档管理,对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约定、各种形式的往来及违约纠正措施记录并存档。 第九条商业银行应建立授信工作尽职问责制,明确规定各个授信部门、岗位的职责,对违法、违规造成的授信风险进行责任认定,并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第十条本指引的《附录》列举了有关风险提示,商业银行应结合实际参照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工作要求。 第二章客户调查和业务受理尽职要求 第十一条商业银行应根据本行确定的业务发展规划及风险战略,拟定明确的目标客户,包括已建立业务关系的客户和潜在客户。 第十二条商业银行确定目标客户时应明确所期望的客户特征,并确定可受理客户的基本要求。商业银行受理的所有客户原则上必须满足或高于这些要求。 第十三条商业银行客户调查应根据授信种类搜集客户基本资料,建立客户档案。资料清单提示参见《附录》中的“客户基本资料清单提示”。 第十四条商业银行应关注和搜集集团客户及关联客户的有关信息,有效识别授信集中风险及关联客户授信风险。

商业银行公司授信业务客户准入标准

ⅩⅩ市商业银行公司授信业务客户准入标准(试行)为加强公司授信业务管理,规范授信业务营销发起,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高信贷资产质量,防范授信业务经营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行实际,制定本标准。公司授信业务客户准入标准包括准入对象、准入条件、准入过程和准入权限。 一、严格准入对象 1、投向效益高、发展前景好的辖区骨干企业、优秀的上市公司等; 2、投向效益好、风险低、资产质量高、市场潜力大的重点客户; 3、投向信用评级高、偿债能力强、无不良记录、综合效益佳的中小客户; 4、投向列入政府发展规划的重点项目; 5、投向具有垄断优势的系统行业、具有比较优势的支柱产业和具有后发优势的高新技术产业等。 二、严格准入条件 从客户机构设置的合法性、经营的独立性、自有资本的足够性、经营的盈利性及授信的安全性等方面来确定贷款准入条件。 (一)授信基本条件: 1、借款人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等,并在工商或相关部门办理年检手续; 2、在我行开立基本结算账户或开立一般结算账户达一年以上,结算业务百分之五十(含)以上通过我行办理; 3、信用等级在BB级(含)以上; 4、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流动比率不低于100%;

5、企业经营性现金净流量为正值; 6、或有负债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 7、近两年没有出现经营亏损; 8、客户机构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无不良信用记录; 9、贷款用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承诺不以任何形式流入证券市场、期货市场和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 10、借款人信用状况好、偿债能力强,能提供符合要求的有效担保; 11、须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贷款卡,且年检有效; 12、我行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除以上基本条件外,根据授信业务类型的不同,还须符合相应的准入条件。 1、流动资金贷款 (1)信誉良好,具有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 (2)按期清偿贷款本息,无不良履约记录; (3)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股东和现任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重大不良记录; (4)发生经营、财务和人事等方面的重大变动,能及时履行告知义务; (5)能准确提供财务报告等资料; (6)提供保证担保的保证单位信用等级应在BBB级(含)以上的企业法人(不含关联企业保证); 2、固定资产贷款 除应具备上述流动资金贷款条件外,拟使用贷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商业银行授信业务》模拟试卷A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成人教育分院2009级杭州班第二学期《商业银行授信业务》模拟试卷(A) 一、二、三题答案填入下表,否则零分处 一、单项选择题(15分) 1.中国人民银行规定,中期贷款期限为() A、1年以内 B、1年至5年 C、1年至3年 D、5年以上 2.《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征求意见稿)中规定,单一客户授信集中度为单一客户授信总额与资本净额之比,不得高于() A、10% B、15% C、20% D、50% 3.个人贷款信用分析最主要的是() A、个人品德 B、是否有稳定的预期收入 C、现有资产 D、其他债务及支出 4.根据《担保法》规定,下列财产中可以用来做抵押的财产有( ) A、土地所有权 B、自留山 C、宅基地 D、企业厂房

5.第一还款来源是指( ) A、借款人的资产变现收入 B、借款人正常经营所获得的现金流 C、借款人的担保变现收入 D、借款人的对外筹资 6.与贷款五级分类相对应的贷款损失准备金制度应是() A、普通准备金制度 B、专项准备金制度 C、特别准备金制度 D、一般准备金制度 7.金融机构或代理融通公司购买借款企业的应收账款,并在账款收回前提供融通资金之外的其他服务项目,如信用分析、催收账款、代办会计处理手续以及承担倒账风险,这种融资方式是() A、福费廷 B、出口押汇 C、保理 D、买方信贷 8.下列关于福费廷业务的说法错误的是() A、典型的短期国际贸易融资方式 B、通常为大企业所采用 C、包买商对出口商不具有追索权 D、成交多为一次性,交易金额大的大型设备 9.在银团贷款中,贷款协议签订后的工作主要由()负责。 A、代理行 B、参加行 C、牵头行 D、副牵头行 10.如果借款人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还款,但是现金流量在减少,那么其贷款档次至少为()

银监会_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

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商业银行审慎经营,进一步完善授信工作机制,规授信管理,明确授信工作尽职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贷款通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中的授信指对非自然人客户的表外授信。表授信包括贷款、项目融资、贸易融资、贴现、透支、保理、拆借和回购等;表外授信包括贷款承诺、保证、信用证、票据承兑等。 授信按期限分为短期授信和中长期授信。短期授信指一年以(含一年)的授信,中长期授信指一年以上的授信。 第三条本指引中的授信工作、授信工作人员、授信工作尽职和授信工作尽职调查是指: (一)授信工作指商业银行从事客户调查、业务受理、分析评价、授信决策与实施、授信后管理与问题授信管理等各项授信业务活动。 (二)授信工作人员指商业银行参与授信工作的相关人员。 (三)授信工作尽职指商业银行授信工作人员按照本指引规定履行了最基本的尽职要求。 (四)授信工作尽职调查指商业银行总行及分支机构授信工作尽职调查人员对授信工作人员的尽职情况进行独立地验证、评价和报告。 第四条授信工作人员对《中华人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的关系人申请的客户授信业务,应申请回避。 第五条商业银行应建立严格的授信风险垂直管理体制,对授信进行统一管理。 第六条商业银行应建立完整的授信政策、决策机制、管理信息系统和统一的授信业务操作程序,明确尽职要求,定期或在有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及时对授信业务规章制度进行评审和修订。 第七条商业银行应创造良好的授信工作环境,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和途径,使授信工作人员明确授信风险控制要求,熟悉授信工作职责和尽职要求,不断提高授信工作能力,并确保授信工作人员独立履行职责。 第八条商业银行应加强授信文档管理,对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约定、各种形式的往来及违约纠正措施记录并存档。 第九条商业银行应建立授信工作尽职问责制,明确规定各个授信部门、岗位的职责,对、违规造成的授信风险进行责任认定,并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第十条本指引的《附录》列举了有关风险提示,商业银行应结合实际参照制定相应的风险防工作要求。 第二章客户调查和业务受理尽职要求 第十一条商业银行应根据本行确定的业务发展规划及风险战略,拟定明确的目标客户,包括已建立业务关系的客户和潜在客户。

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

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 ? 第一章总?则 ? 第一条为促进商业银行审慎经营,进一步完善授信工作机制,规范授信管理,明确授信工作尽职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贷款通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中的授信指对非自然人客户的表内外授信。表内授信包括贷款、项目融资、贸易融资、贴现、透支、保理、拆借和回购等;表外授信包括贷款承诺、保证、信用证、票据承兑等。 授信按期限分为短期授信和中长期授信。短期授信指一年以内(含一年)的授信,中长期授信指一年以上的授信。? 第三条本指引中的授信工作、授信工作人员、授信工作尽职和授信工作尽职调查是指:?(一)授信工作指商业银行从事客户调查、业务受理、分析评价、授信决策与实施、授信后管理与问题授信管理等各项授信业务活动。? (二)授信工作人员指商业银行参与授信工作的相关人员。 (三)授信工作尽职指商业银行授信工作人员按照本指引规定履行了最基本的尽职要求。 (四)授信工作尽职调查指商业银行总行及分支机构授信工作尽职调查人员对授信工作人员的尽职情况进行独立地验证、评价和报告。 第四条授信工作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规定的关系人申请的客户授信业务,应申请回避。 第五条商业银行应建立严格的授信风险垂直管理体制,对授信进行统一管理。 第六条商业银行应建立完整的授信政策、决策机制、管理信息系统和统一的授信业务操作程序,明确尽职要求,定期或在有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及时对授信业务规章制度进行评审和修订。 第七条商业银行应创造良好的授信工作环境,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和途径,使授信工作人员明确授信风险控制要求,熟悉授信工作职责和尽职要求,不断提高授信工作能力,并确保授信工作人员独立履行职责。 第八条商业银行应加强授信文档管理,对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约定、各种形式的往来及违约纠正措施记录并存档。 第九条商业银行应建立授信工作尽职问责制,明确规定各个授信部门、岗位的职责,对违法、违规造成的授信风险进行责任认定,并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第十条本指引的《附录》列举了有关风险提示,商业银行应结合实际参照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工作要求。 ? 第二章客户调查和业务受理尽职要求 ? 第十一条商业银行应根据本行确定的业务发展规划及风险战略,拟定明确的目标客户,包括已建立业务关系的客户和潜在客户。

银行授信业务全解读

银行授信业务全解读 一、银行授信概述 授信是指商业银行向非金融机构客户直接提供的资金,或者对客户在有关经济活动中可能产生的赔偿、支付责任做出的保证,包括贷款、贸易融资、票据融资、融资租赁、透支、各项垫款等表内业务,以及票据承兑、开出信用证、保函、备用信用证、信用证保兑、债券发行担保、借款担保、有追索权的资产销售、未使用的不可撤消的贷款承诺等表外业务。 简单来说,授信是指银行向客户直接提供资金支持,或对客户在有关经济活动中的信用向第三方作出保证的行为。授信按期限分为短期授信和中长期授信。短期授信指一年以内(含一年)的授信,中长期授信指一年以上的授信。 授信是指银行向客户直接提供资金支持,或对客户在有关经济活动中的信用向第三方作出保证的行为。授信按期限分为短期授信和中长期授信。银行通常都会给一些经营状况良好的企业提供大额授信,有些授信额度甚至高得惊人,这也是强占优质客户的一种手段。 表内授信包括贷款、项目融资、贸易融资、贴现、透支、保理、拆借和回购等;表外授信包括贷款承诺、保证、信用证、票据承兑等。表外授信包括贷款承诺、保证、信用证、票据承兑等。 银行授信- 授信工作中的概念 (一)授信工作指商业银行从事客户调查、业务受理、分析评价、授信决策与实施、授信后管理与问题授信管理等各项授信业务活动。 (二)授信工作人员指商业银行参与授信工作的相关人员。 (三)授信工作尽职指商业银行授信工作人员按照本指引规定履行了最基本的尽职要求。 (四)授信工作尽职调查指商业银行总行及分支机构授信工作尽职调查人员对授信工作人员的尽职情况进行独立地验证、评价和报告。 二、银行授信决策与实施尽职要求 商业银行授信决策应在书面授权范围内进行,不得超越权限进行授信。 商业银行授信决策应依据规定的程序进行,不得违反程序或减少程序进行授信。 商业银行在授信决策过程中,应严格要求授信工作人员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独立发表决策意见,不受任何外部因素的干扰。

商业银行撰写对公授信分析报告指引

商业银行撰写对公授信分析报告指引 一、授信分析报告总体要求 信贷人员应按本指引的要求对有关内容进行重点分析说明,首先应遵循以下基本要求: ㈠撰写授信分析报告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充分、细致的实地调查的基础上,按照《对公授信业务尽职工作要求》,对企业经营及财务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并全面、真实地反映在报告中,避免片面或遗漏,摒弃非客观的描述或主观臆断、夸张或粉饰的成分。 ㈡始终坚持审慎原则。对实地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风险点,信贷人员必须予以充分揭示。 ㈢言简意赅、详略得当。重点放在对关键的风险点和核心问题的集中探讨。单个客户授信分析报告的篇幅以6000-8000字为宜,集团统一授信报告可适当增加篇幅。 ㈣重点突出,特点鲜明。信贷人员应根据授信客户行业特性及经营特点确定个体的分析重点。如有必要可根据具体情况对世行项目及本文要求的撰写内容及体例进行取舍、调整及添加,避免机械照搬。 ㈤本文部分内容针对某些特殊类型企业提出了详细的撰写要求。此类要求已在内容中予以明示,要求之外的企业可简化撰写。 ㈥本文规范的是一般企业授信,需项目融资的应按总行

要求撰写项目评估报告。 二、授信报告的重点分析内容及要求 ㈠授信客户背景情况 ⒈企业概况 ⑴成立背景、历史沿革及主营业务简介。 ⑵实收资本情况,包括借款人注册资金、股东出资方式、注册资金到位情况。 ⑶所有制,主要分析借款人的所有制性质。所有制性质指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事业单位、广泛持股的上市公司、外资企业(合资、独资、合作)、集体或集体控股企业、民营或民营控股企业(特别注意揭示名为外资实为民营的情况)等。 ⑷主要负责人情况,包括年龄、学历、从业经历、行业经验、管理风格等。如发生主要领导人变更,应对变动原因及影响详细说明。对于民营企业,还应了解其实际拥有的资产情况。 ⑸首笔业务应对客户开发背景进行说明。 ⑹企业如有重大涉诉事项,应对原因及现状进行说明。 ⒉股东及关联企业情况 此部分内容对民营企业(包括名为合资实为民营的企业),或股权关系复杂有必要明确揭示的企业应按要求详述,其他企业可简化。

2015年授信政策指引(租赁)

2015公司授信政策指引 一、全国行业发展形势 2014年中国融资租赁业在经历上一年的政策波动后,仍呈现较快发展势头,机构数量仍在快速增长,行业规模继续扩大,截止到年底,全国融资租赁公司达到2202家,比上年底的1026家增加1176家。融资租赁合同余额达到32000亿,比上年底增长11000亿。 二、公司全年总体运营情况 从业务选择上看,本年23笔业务,涉及企业15笔,其中光谷区域IT制造业投放近3亿元;地方基建项目投放2.5亿元;其他制造业投放 1.7亿元;其他行业(包括建筑建材、传媒、农业等)投放1.6亿元。从主要项目来看,基本围绕地方基建和光谷区域制造业,这与去年初制定的指引思路基本吻合,也充分体现了光谷租赁作为地方国有租赁公司,在光谷区域和地方建设上实现了部分突破。但从业务结构上,单笔超过亿元项目4个,金额5.3亿元,相对租赁注册资本金来说,单笔项目集中度风险较高,从租赁余额看,目前超过10亿元,负债额亿元。从上述两方面来说,公司持续扩大租赁规模过程中,资本的瓶颈已经凸显。 从融资渠道上看,通过近2年市场运作,光谷租赁在银行融资渠道上取得一定突破,但从湖北区域总体上看,银行保理仍然是租赁公司唯一融资渠道,且本地银行对第三方租赁公司的认同度仍然不高,造成公司融资渠道单一化,对银行依赖度太高。如何拓宽融资渠道,将一直是公司需考虑和面对的问题。从方式上来说,如何实现资产转

让、保理买断,可能是目前公司能够释放出资产规模,减少资金占用,为新项目腾挪空间的可行方式。 三、2015年公司授信业务总体思路 未来面临经济结构调整加剧,信贷管控压力不断上升,2015年公司应顺应市场变化,积极主动,以提高风险管理有效性为指导原则,继续坚持“促发展、稳投放、优配置、防风险”的授信思路,发挥信贷政策的引导作用,整合集团各种金融资源,在推进公司整体集团化发展基础上,发挥信贷政策的引导作用,加强与与集团各业务板块的协调配合,发挥租赁公司“长期、稳定”特点,一方面利用集团优势,积极开展中小企业中长期融资租赁业务,选择和服务好集团内资质较好、负债比例低、拥有一定优质资产的企业和行业。另一方面,应努力拓展和渗透大型企业和基建设施类行业,在本地城镇化发展进程中,发挥租赁杠杆效益,提升本地整体投资和营商环境。 一是促进租赁业务稳步增长2014年下半年来,经济下行,企业财务杠杆高企,各地信贷风险事件频发,虽然整个租赁行业取得较快发展,但从相关网站收集到的信息,2014年,租赁发生的法律诉讼案件也增长较快。在国内整个融资环境复杂状况下,租赁作为社会融资体系一部分,必然也受影响。但是根据集团公司要求,租赁规模、本地市场占有率、本地市场影响力是集团对租赁公司短期内一贯的要求。因此,公司在业务规模上应继续保持突破,加大拓展优势行业和优质客户项目类投资和固定资产投资的融资需求,利用融资租赁中长期融资业务优势适度开展有政府背景的基础建设项目的回租、直租

2020年(金融保险)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

(金融保险)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

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 第壹章总则 第壹条为促进商业银行审慎运营,进壹步完善授信工作机制,规范授信管理,明确授信工作尽职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贷款通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中的授信指对非自然人客户的表内外授信。表内授信包括贷款、项目融资、贸易融资、贴现、透支、保理、拆借和回购等;表外授信包括贷款承诺、保证、信用证、票据承兑等。 授信按期限分为短期授信和中长期授信。短期授信指壹年以内(含壹年)的授信,中长期授信指壹年之上的授信。 第三条本指引中的授信工作、授信工作人员、授信工作尽职和授信工作尽职调查是指:(壹)授信工作指商业银行从事客户调查、业务受理、分析评价、授信决策和实施、授信后管理和问题授信管理等各项授信业务活动。 (二)授信工作人员指商业银行参和授信工作的相关人员。 (三)授信工作尽职指商业银行授信工作人员按照本指引规定履行了最基本的尽职要求。 (四)授信工作尽职调查指商业银行总行及分支机构授信工作尽职调查人员对授信工作人员的尽职情况进行独立地验证、评价和报告。 第四条授信工作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规定的关系人申请的客户授信业务,应申请回避。 第五条商业银行应建立严格的授信风险垂直管理体制,对授信进行统壹管理。 第六条商业银行应建立完整的授信政策、决策机制、管理信息系统和统壹的授信业务操作程序,明确尽职要求,定期或在有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及时对授信业务规章制度进行评审和修订。 第七条商业银行应创造良好的授信工作环境,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和途径,使授信工作人员明确授信风险控制要求,熟悉授信工作职责和尽职要求,不断提高授信工作能力,且确保授信工作人员独立履行职责。 第八条商业银行应加强授信文档管理,对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约定、各种形式的往来及违约纠正措施记录且存档。 第九条商业银行应建立授信工作尽职问责制,明确规定各个授信部门、岗位的职责,对违法、违规造成的授信风险进行责任认定,且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第十条本指引的《附录》列举了有关风险提示,商业银行应结合实际参照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工作要求。 第二章客户调查和业务受理尽职要求 第十壹条商业银行应根据本行确定的业务发展规划及风险战略,拟定明确的目标客户,包括已建立业务关系的客户和潜在客户。 第十二条商业银行确定目标客户时应明确所期望的客户特征,且确定可受理客户的基本要求。商业银行受理的所有客户原则上必须满足或高于这些要求。

银行对公信贷业务相关法律法规考试题库

信贷基础测试1.3:信贷业务相关法律法规 一、单选题 第 1 节,共 3 节 1.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特定财产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 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的变价价值优先受偿的担保方式是() 保证 抵押 质押 留置 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特定的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而作为债权的担保,债 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的变价价值优先受偿的担保方式是() 保证 定金 质押 抵押 3.以下关于《商业银行法》在信贷业务中运用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信贷人员在办理各项信贷业务时均应严格遵守《商业银行法》的有关规定建设银行开办的信贷业务不应突破《商业银行法》规定的业务范围 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 建设银行无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冻结、扣划 4.债的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该第三 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担保方式是() 保证 定金 质押 抵押 5.当事人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一定数额的金钱,并以该金钱的法定得丧规则保 障合同的订立、履行的担保方式是() 保证 定金 质押 抵押 6.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占有债务人的特定动产,债务人不依约或依 法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留置该动产并有权于催告期满后就其变价价值优先受偿的担保方式是()

保证 定金 留置 抵押 7.有关《物权法》和《担保法》的说法,错误的是() 《物权法》的法律适用效力优先于《担保法》 担保物权是银行保障信贷安全的重要手段 与《担保法》相比,《物权法》扩大了可用于抵押的财产范围,明确法律及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财产均可抵押 《担保法》与《物权法》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担保法》 8.以下关于票据的说法,错误的是() 票据属于无因证券 票据关系成立后,即与其原因关系相分离 持票人在行使票据权利时,需要证明其取得票据的原因 票据关系与票据原因关系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由不同的法律进行调整和规范 ?退出 ?下一步 信贷基础测试1.3:信贷业务相关法律法规 二、多选题 第 2 节,共 3 节 1.客户提供的担保方式包括() 第三方保证 抵押 质押 借条 2.《商业银行法》的立法宗旨包括() 保护商业银行、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 规范商业银行的行为,提高信贷资产质量 加强监督管理,保障商业银行的稳健运行 维护金融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3.关于《商业银行法》在信贷业务中的运用,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信贷人员在办理各项信贷业务时均应严格遵守《商业银行法》的有关规定建设银行开办的信贷业务不应突破《商业银行法》规定的业务范围 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 建设银行无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冻结、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商业银行客户统一授信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客户统一授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信贷风险控制与管理,提高资产质量,促进审慎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授权授信管理暂行办法》、《商业银行实施统一授信制度指引》、《商业银行授信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统一授信是指本行对客户的表内外业务确定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并加以集中统一控制的信用业务管理制度。表内授信业务包括贷款、项目融资、贸易融资、贴现、透支、保理、拆借和回购等;表外授信业务包括贷款承诺、保证、信用证、票据承兑等。 第三条最高综合授信额度是指本行在对客户的风险和财务状况进行综合评估的基础上,确定的能够和愿意承担的风险总量。本行给客户提供的各表内外融资,不得超过该客户的最高综合授信额度。 第四条客户授信的原则 (一)授信主体、形式、币种三统一的原则: 1、授信主体的统一。本行统一审核批准对客户的授信,并确保授信额度审批部门与执行部门相互独立,形成健全的内部制约机制,避免本行不同部门分别对同一或不同客户进行授信; 2、授信形式的统一。本行对同一客户不同形式的信用发放都置于该客户的最高综合授信额度以内,即做到表内业务授信与表外业务授信统一,对表内业务和表外业务进行一揽子授信; 3、不同币种授信的统一。做到本外币授信的统一,将本币业务的授信和外币业务的授信置于同一授信额度之内。 (二)分级、分类管理原则。对授权审批范围内的客户授信,申报机构将授信材料、调查报告等上报合规风险部,由合规风险部审查人员提出审查意见,并按授权(转授权)权限分别报送相关有权人审批。超授权审批范围的,由合规风险部审查人员提出审查意见,经审贷会审议后报有权人审批。 (三)适度授信原则。根据授信客户风险程度和本行自身资金实力,合理确定对客户的授信额度,防止过度授信造成风险集中。 (四)市场定位优先原则。对客户授信必须坚持服务“三农”的经营方向,按农户(个人)、农村工商户、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农村中小企业的序列进行授信。 (五)分类授信原则。根据客户的经营状况、资信等级、产业政策等情况将客户分为新准入及适度支持;维持原有授信额度;余额控制、逐步压缩;不予授信、清收退出四类。 第五条对由多个法人组成的集团公司客户(含关联企业,下同),本行对该集团客户确定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并明确该集团各个法人设定的最高综合授信额度之和不得超过集团公司客户最高综合授信额度。集团公司客户的授信,具体依据《**集团客户授信管理办法》。 第六条客户授信分基本授信、调整授信和临时授信。基本授信是指对新准入客户或存量客户授信;调整授信是指对已有基本授信的客户在授信有效期对授信额度进行调整;临时授信是对已有基本授信的客户进行临时性追加额度的授信,临时授信根据客户临时性资金需求情况从严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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