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学习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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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项选择题

1、《安全生产法》于2002年()经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

过。

A、6月9日

B、6月19日

C、6月29日

2、《安全生产法》,自2002年()起施行。

A、10月1日

B、11月1日

C、12月1日

3、《安全生产法》立法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A、生产安全事故

B、火灾、交通事故

C、重大、特大事故

4.“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国( )的方针。

A.劳动保护

B.安全管理

C.职业安全健康

D.安全生产管理

5、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

()器材、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

A.急救B.消防C.通讯D.应急救援.

6、《安全生产法》中所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是指()。

A.国家行使主权的空间

B.国家领土范围

C.不包括水域及其下层

D.不包括上空

7、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A.我国境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适用本法;

B .外方独资或中外合资企业不适用本法;

C .民营企业不适用本法。

8、保障人民群众()安全,是制定《安全生产法》的目的之一。

A、生命

B、财产

C、生命和财产

9、第一次明确规定了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法定义务和责任的是( )。

A.《劳动法》

B.《安全生产法》

C.《工会法》

D.《宪法》

10、制定《安全生产法》,就是要从()保证生产经营单位健康有序地开展生

产经营活动,避免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从而促进和保障经济的发展。

A、思想上

B、组织上

C、制度上

11、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对本

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

A、综合管理

B、综合监督管理

C、监督管理

12、不属于《安全生产法》调整范围的是( )。

A.北京某股份制企业的生产活动

B.浙江某建筑公司的生产活动

C.广东某煤矿的生产活动

D.澳门某外资企业的生产活动

13、《安全生产法》第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

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此款中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属于( )标准。

A.一般

B.强制性

C.通用

D.推荐性

14、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在()上下真功夫,这是关键的关键。

A、健全、完善

B、分工明确

C、贯彻落实

15、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

A.全面负责

B.负责监督检查

C.负责日常检查

D.负责指挥作业

16、《安全生产法》共计有7章97条,其中条款最多的是()。

A、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B、第三章: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C、第四章: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17、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

位()。

A、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B、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允许生产经营

C、经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批准后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18《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六个方面的职责,其中最重要的一条是()。

A、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B、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C、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9、( )项职责不属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应负的职

责。

A.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B.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人的有效实施

C.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D.组成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

20、《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数额和比未作具体规定,

但最低要求是必须保证()。

A、安全宣传教育费用

B、职工防护用品费用

c、能够持续地具备《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

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21、企业所设置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

A、专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

B、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C、生产管理或技术管理机构

22、《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危险性较大的行业进行了规定,“矿山、建筑施

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 )。”

A.配备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B.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C.视其从业人员的规模来确定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D.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3、依照《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

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和管理能力。

A、生产经营

B、安全技术

C、安全生产知识

24、《安全生产法》所指的危险品包括()。

A、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

B、枪支弹药

C、高压气瓶、手持电动工具

25、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

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上述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

A、100

B、400

C、300

26、《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规定,除从事矿山开采、建筑施工和危险物品的

生产、经营、储存活动的生产经营单位外,从业人员超过三百人的,应当( )。

A.配备专职和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B.视其单位性质来确定是否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C.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D.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7、对于300人以下的生产经营单位,下列叙述中正确的是( )。

A.从事矿山开采的单位,必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B.从事建筑施工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的单位,必须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C.从事危险物品储存的单位,必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

D.不从事与危险物品有关的非矿山开采、建筑施工单位,不能设置机构,而

必须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28、《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

的(),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A、生活设施

B、福利设施

C、安全设施

29、( )应持证上岗。

A.特种作业人员

B.新人厂人员

C.复岗人员

D.转岗员工

30、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

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以下的罚款

A、二万元

B、五万元

C、八万元

D、十万元

31、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 )

A.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B.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

C.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D.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32、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实行审批制度,对危险化学品的经营销售

实行许可制度,对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实行()。

A、登记制度

B、备案制度

C、资质认定制度

33、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

批准的( )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

A.安全设施设计

B.施工设计

C.设计图

D.范围

34、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 ),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A.工伤社会保险

B.养老保险

C.医疗保险

D.失业保险

35、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 )外,依照有关民事法

律尚有获得赔偿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A.工伤社会保险

B.医疗保险

C.失业保险

D.养老保险

36、以下选项中不属于《安全生产法》中所规定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为确保安

全生产必须做到的是()。

A.遵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B.完善安全生产条件C.加强安全生产管理D.设立专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37、下述4个企业,( )的做法不符合《安全生产法》的要求。

A.甲企业从事机械加工,员工328人,配备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B.乙企业从事建筑施工,员工268人,设置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C.丙企业是一个甲醇转运站,员工52人,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

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D.丁企业从事物业管理,员工22人,设置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38、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在同一座

建筑物内,并应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A、职工食堂

B、员工宿舍

C、职工俱乐部

39、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 ),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

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

A.工资合同

B.养老保险

C.劳动合同

D.失业保险

40、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事故的依法调查处理。

A.阻挠B.干扰C.干涉D.阻挠和干涉

41、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生产经营单位建议,组

织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做出处理。

A.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B.工会

C.劳工组织

D.工人代表

42、《安全生产法》专门针对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的提供做了规定,“生产经营单

位依照规定委托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由( )负责”。

A.委托的工程技术人员

B.生产经营单位

C.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

D.委托的工程技术人员所在单位

43、《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规定,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

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 )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A.国务院

B.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C.有关主管部门

D.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

44、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的能力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 )

A.安全生产管理资格

B.安全生产管理学历

C.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D.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45、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机构应当具备(A)规定的资质条件,并

对其做出的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结果负责。

A.国家

B.省级人民政府

C.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D.技术质量监督管理部门

46、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

合国家标准或者()。

A、行业标准

B、地方标准

C、企业标准

47、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命安全的()。

A、工艺、设备

B、工具

C、原材料

48、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中介组织机构,出具虚假证明,

给他人造成伤害的,应由( )承担赔偿责任。

A.生产经营单位

B.中介组织机构

C.生产经营单位和中介组织连带

D.由中介组织机构部分

49、.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构成犯罪

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 )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A. 3千元

B. 4千元

C. 5千元

D. 6千元

50、( )不符合《安全生产法》的要求。

A.生产经营单位将一生产场所出租给一个具备安全生产相应资质的个人

B.生产经营单位与在其场所承包的某单位签订了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C.生产经营单位与在其场所承包的某单位在签订的承包合同中约定了各自

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D.生产经营单位某场所内有3个承包单位。生产经营单位委托总承包单位

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并签订了委托书

5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

设置明显的()。

A、安全宣传标语

B、安全宣教挂图

C、安全警示标志

52、对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

全警示标志的或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

用品的生产经营单位,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以下的罚款。

A、六万元

B、五万元

C、二万元

D、十万元

53、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 )

的单位或者个人。

A.生产能力

B.相应规模

C.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

D.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54、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

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 )。

A.场所

B.设施

C.单元

D.仓库

55、生产经营单位对()应当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

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应当采取的紧急措施。

A、事故频发场所

B、重大事故隐患

C、重大危险源

56、生产经营项目、场所有多个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

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A.政府

B.安全生产监督部门

C.生产经营单位

D.承包和承租单位联合体

57、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

A必须出示有效的监督执法证件;

B不必要出示监督执法证件;

C不予立案的可不出示监督执法证件。

58、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在监督检查中()。

A不需沟通,同一事件都可以独立行驶职能;

B应当互相配合,实行联合检查;

C不得将案件移送其它部门处理。

59、安监部门对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设备、设施、器

材,()。

A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并应在五日内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B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并应在十日内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C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并应在十五日内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60、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 )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A.在8小时内

B.在4小时内

C.在1小时内

D.立即

61、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安全生产法》,对全国安全生

产工作实施( )。

A.落实整改意见

B.安全检查

C.综合监督管理

D.有关法律的制定

62、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实施监督管理,除了主动进人生产经营

单位进行检查外,建立( )也是一种有效的监督方式。

A.防范措施

B.监督制度

C.控告制度

D.举报制度

63、任何单位或个人对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A均有权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或举报;

B只能向其所在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C不能匿名举报。

64、新闻等媒体单位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

A不得随意报导、传播;

B在征得有关部门和领导同意后可进行宣传报导;

C有进行舆论监督的权力。

65、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

( )有权要求纠正。

A.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B.工会

C.劳工组织

D.工人代表

66、《安全生产法》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

以使举报监督( )

A.公开化、制度化

B.制度化、法定化

C.公开化、法定化

D.全面化、制度化

67、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权利不包括( )。

A.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B.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停止作业

C.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D.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后享受工伤社会保险

68、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 )制度。

A.改进

B.淘汰

C.保留

D.限范围使用

69、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

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职权不包括( )。

A.进人生产经营单位检查以及了解有关情况

B.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C.对主要负责人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分

D.对事故隐患进行处理和对有关设施、设备、器材进行处理(查封、扣押)

70、( )以上人民政府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应当及时予以协

调、解决。

A.省级

B.市级

C.县级

D.乡级

71、( )的最终目的之一,是为保证生产经营单位不出或少出事故,从而保证其

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

A安全生产措施B.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C.安全生产监察

D.安全生产教育

72、《安全生产法》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发现其所在区域内的生产

经营单位存在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时,应当向( )报告

A.当地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

B.监察部门

C.当地人民政府的上级机构

D.生产经营单位主管部门

73、( )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定期统计分

析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A.市

B.地区

C.省

D.县

74、监督检查( )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A.可以要求停止

B.责令要求停止

C.可以影响

D.不得影响

75、( )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特大生产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A.市

B.地区

C.省

D.县

76、生产安全事故的( )是保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顺利实施的组织保

障。

A.应急救援体系

B.应急救援信息系统

C.应急救援组织

D.应急救援制度

77、生产经营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 )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并不得在

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A.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B.安全管理人员

C.管理人员

D.员工

78、某化工厂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死亡18人,并摧毁了上亿元的设备。

接到事故报告后,厂领导不应当及时( )

A.将临近易燃物移走,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现场

B.对轻伤者实施急救,将死伤者送进医院

C.及时、如实向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D.组织事故调查,并处理责任人

79、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 )。

A.本单位负责人

B.当地政府安全部门

C.所在行业安全负责人

D.当地消防部门

80、接到事故报告后,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应当立即( )。

A.派员赶赴现场,监督应急计划的执行

B.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上报事故情况

C.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事故情况和原因

D.为事故调查做有关准备工作

81、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和处理的具体办法由( )制定。

A.国务院

B.地方政府

C.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D.应急救援组织

82、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决定;给予拘留的行政处罚由公安机关依照治

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决定。。

A、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B、上级主管部门

C、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

D、负责生产技术管理的部门

83、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现行的国务院机构设置,

指的是( )

A.国家安全局

B.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C.国务院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

D.国家安全监督管理局

84、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安全生产法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的()。

A可处五万元以下罚款;B可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C可处二万元以下罚款

85、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未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

()。

A责令限期改正;B给予撤职处分;C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6、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不按规定保证安全生产必须的资金投入,致使生

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A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要的资金;B追究主要负责人的刑事责任;

C上级机关给予必要的资金帮助。

87、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未按规定保证安全生产必要资金的投入,导致发

生生产安全事故,尚未构成犯罪的()。

A给予警告处分;B给予记过处分;C给予撤职处分。

88、个人投资经营的投资人未按规定保证安全生产必要资金投入,导致发生生

产安全事故,尚未构成犯罪的()。

A处一万元以下罚款;B处一万元以上罚款;

C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89、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而上岗作业,依《安

全生产法》规定,应由行政执法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应( )。

A.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B.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C.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可以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D.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可以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90、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

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以上描述了()的立法目的。

A.《安全生产法》

B.《矿山安全法》

C.《道路交通安全法》

D.《消防法》

91、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未依照《安全生产法》规定保证

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尚未构成刑事处罚的,应对( )。

A.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B.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

C.生产经营单位处以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D.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处以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92、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他人财产损失的,应当依

法承担赔偿责任,拒不承担或者其责任人逃匿的,由( )依法强制执行。

A.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B.人民法院

C.公安机关

D.地方政府

93、( )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A.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B.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

C.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

D.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部门

94、如果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未经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即任职,则以下处罚中不符合《安全生产法》规定的是( )。

A.责令限期改正

B.逾期未改,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C.逾期未改,责令停产停业,吊销执照

D.可并处罚款

95、依照《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保证上岗的从业

人员都经过(),否则,生产经营单位要承担法律责任。

A、安全生产教育

B、安全技术培训

C、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96、生产经营单位对新录用的从业人员,要制定详实的教育培训计划,培训经

费由()安排。

A、生产经营单位

B、从业人员

C、政府财政部门

97、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

A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B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C提出对责任人的处理要求。

98、从业人员既是安全生产的保护对象,又是实现安全生产的()。

A、关键

B、保证

C、基本要素

99、为从业人员提供的劳动保护用品(D),是保证从业人员的安全所必需的。

A.必须齐全

B.具有防辐射功能

C.必须符合行业标准

D.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100、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

A、防署用品

B、防寒用品

C、劳动防护用品

101、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包括“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

A、安全卫生设施

B、劳动防护用品

C、劳动防护工具

102、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

A、建议

B、批评

C、检举

103、从业人员经过安全教育培训,了解岗位操作规程,但未因此而造成事故的,行为人应负()责任,有关负责人应负管理责任。

A、领导

B、管理

C、直接

104、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工伤保险费应由()缴纳。

A、从业人员

B、生产经营单位

C、地方财政拨款

105、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中存在的()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A、危险因素

B、事故隐患

C、设备缺陷

106、,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应对从业人员进行()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A、班组级

B、车间级

C、专门

107、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A、操作资格

B、许可

C、安全

108、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或者举报。

A.隐患B.事故C.险情D.事故隐患

109、《安全生产法》规定,法律责任分为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三种。

A、民事责任

B、财产责任

C、其他法律责任

110、行政处罚的对象是实施了违法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行政组织。行政处分的对象则是()。

A、有关责任人员

B、生产经营单位

C、政府有关部门

111、依照《安全生产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工危害和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这三项内容是劳动合同()的内容。

A、必备

B、基本

C、较为重要

112、个人经营的投资人未能保证安全生产必需的资金投入,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2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

A、10

B、20

C、30

113、《安全生产法》第九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

A、行政处罚

B、处分

C、追究刑事责任

114、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末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或者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在()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A、3

B、5

C、7

115、不依法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给予()处分。

A、降级

B、降职C撤职

116、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A要实施专业的定期检查;

新《安全生产法》的重点解读十条

新《安全生产法》的重点解读十条 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将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完善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进一步明确了安全生产的重要地位、主体任务和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途径。新法提出要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了各方安全职责。(第三条) 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新法明确提出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将坚持安全发展写入了总则,对于坚守红线意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性好转的奋斗目标具有重要意义。(第三条) 落实“三个必须”,确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部门地位。按照安全生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新法一是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二是明确各级政府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三是明确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作为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

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八条、第九条、第六十二条) 强化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职责。乡镇街道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基础,有必要在立法层面明确其安全生产职责,同时针对各地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的安全监管体制不顺、监管人员配备不足、事故隐患集中、事故多发等突出问题,新法明确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第八条) 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的设置、配备标准和工作职责。新法一是明确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将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设置专门机构或者配备专职人员的从业人员下限由300人调整为100人。二是规定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管理人员的7项职责,主要包括拟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等。三是明确生产经营单位作出涉及安全生产的经营决策,应当

新版安全生产法逐条解读

新版安全生产法逐条解读 Revised by Hanlin on 10 January 2021

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逐条解读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解读:这条是立法目的。一是加强安全生产。安全生产就是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避免发生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事故,有效消除或控制危险和有害因素而采取一系列措施,使生产过程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进行,以保证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与健康及设备和设施免受损坏,环境免遭破坏,保证生产经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相关活动。二是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生产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分为四个等级: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三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安全。通过立法,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重视安全生产,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其根本目的,还是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四是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安全生产是安全与生产的统一,其宗旨是安全促进生产,生产必须安全。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应当同步,并要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解读:这条是适用范围。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一切合法或非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及其他组织,不论其性质如何、规模大小,只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都应适应本法。 本法的调整事项,是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问题。这里讲的“生产经营活动”,既包括资源的开采活动、各种产品的加工、制作活动,也包括各类工程建设和商业、娱乐业及其他服务业的经营活动。公共场所集会活动的安全问题等,不属本法调整范围。 另外,消防安全,道路、铁路、水运、空运等交通运输安全,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适用专门的法律和行政法规调理。但对于一些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专门的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解读:这条是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和工作机制。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新理念。“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是安全生产工作方针。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指生产经营单位依照法

2020年最新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重点难点考点知识点

2020年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重点难点考点知识点

第一章安全生产法律基础知识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义务的决定,这是依法行政和合法行政的基本要求。 依法行政应遵循权责统一的基本要求。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经济、社会和文化事务管理职责,要有法律、法规赋予其相应的执法手段。行政机关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职权,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实现权力和责任的统一,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 安全生产执法的原则是指执法活动中所应遵循的基本准则。 我国安全生产立法的重要趋势是安全生产标准法律化。 安全生产法体现了人身安全、预防为主、权责一致、社会监督、综合治理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法》规定追究生产经营单位法律责任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有下列27种: 1、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命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2、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 3、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4、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 5、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从业人员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 6、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 7、生产经营单位的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经有关部 门审查同意的; 8、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 9、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的’ 10、生产经营单位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11、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12、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 13、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14、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未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投入使用的; 15、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 16、未经依法批准,擅自生产、经营、储存危险物品的;, 17、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或者不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

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宣传重点内容

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宣传重点内容 1.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新法明确提出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将坚持安全发展写入了总则。对于坚守红线意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性好转的奋斗目标具有重要意义。(第三条) 2.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将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完善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进一步明确了安全生产的重要地位、主体任务和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途径。新法提出要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了各方安全职责。(第三条) 3.落实“三个必须”,确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部门地位。按照安全生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新法一是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二是明确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三是明确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作为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八条、第九条、第六十二条) 4.强化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安全

生产职责。乡镇街道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基础,有必要在立法层面明确其安全生产职责,同时,针对各地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的安全监管体制不顺、监管人员配备不足、事故隐患集中、事故多发等突出问题,新法明确: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第八条) 5.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的设置、配备标准和工作职责。新法一是明确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将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设置专门机构或者配备专职人员的从业人员下限由300人调整为100人。二是规定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管理人员的7项职责,主要包括拟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等。三是明确生产经营单位作出涉及安全生产的经营决策,应当听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至第二十三条) 6.明确了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的职责和劳动者的权利义务。一是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点汇总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点汇总 1、法的最基本属性是统治阶级的意志,不是共同意志; 2、社会主义法以国家意志形式体现了工人阶级领导下的广大人民的意志; 3、居住在我国的外国人,在某些问题上适用于他本国的法律; 4、《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公布,2002年11月1日起生效; 5、法具有国家强制性; 6、安全生产执法基本原则:合法、公正、公开,联合执法,惩戒与教育相结合,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7、在同一类问题上,特殊法优于一般法; 8、部门规章由国务院有关部委制定; 9、地方性法规由省人大及常委会制定; 10、《安全生产法》基本原则:人身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社会监督、综合治理; 11、《安全生产法》立法目的:加强管理、防止事故、保障安全、促进发展; 12、《安全生产法》调整范围:除香港、澳门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 13、《安全生产法》排除适用:已发现的,特殊法中未做出规定的问题; 14、“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国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 15、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16、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主要领导责任的决策人; 17、工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18、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19、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依照执业标准; 20、安全资金投入应以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 21、高危行业(无论有多少从业人员)应当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2、300人以上的非高危行业应当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3、300人以下的非高危行业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或委

安全生产法解读要点

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新修订后的《安全生产法》将于2014年12月1日施行(“新《安全生产法》”)。此次修订涉及内容较广,从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监管主体、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义务、加大违法惩处力度等方面做出调整与补充,新确立了多项安全生产监管制度与措施,涉及修改的条款达70多条。下文将就其中重点内容予以介绍。 一、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监管主体 新《安全生产法》对于国家在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职责在不同政府层级作了进一步划分,即: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规划、领导安全生产工作、支持和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管中存在的重大问题;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因此,生产经营单位将来除会受到原先来自有关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监管外,还将面临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等地方政府派出机关的直接监督与检查,所承受的来自地方政府的监管压力必将进一步增大。 此外,新《安全生产法》还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作出明确定义,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因此,在实践中行使具体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的部门除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外,还包括对特定行业、领域起监管职能的部门,包括国防科工委、建设主管部门、环境主管部门以及劳动人事主管部门等。 就生产经营单位的自我管理,新《安全生产法》一方面规定了有关协会组织可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方面的信息、培训等服务,以促进生产经营单位的加强安全管理;另一方面,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其制定或者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 二、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义务 新《安全生产法》在原法基础上,基于实践需要,对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规定了一系列新的安全生产管理义务。 (一)强调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 新《安全生产法》将“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纳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职责之一。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对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下的被派遣劳动者以及学校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责任,劳务派遣单位与学校对此承担协助义务。此外,新《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二)扩大了需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的生产经营单位范围 新《安全生产法》在原法基础上规定,除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外,金属冶炼以及道路运输单位亦需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其他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原法为三百人)以上的,同样需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从业人员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

2018年集团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18年集团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认真宣贯新《安全生产法》,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以大力推进标准化建设为贯穿全年工作的主线,强化过程控制,细化、实化安全措施,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安全教育培训,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确保全年安全目标的实现。 二、工作目标 “三零两降一提高”。即:工亡及以上事故零、重大火灾事故零、重大交通事故零;降低重伤率至0.2‰以下、降低负伤率至1.2‰以下;粉尘浓度合格率提高至xx.6%以上。 三、工作重点 (一)认真宣贯新《安全生产法》,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新《安全生产法》提出了以人为本的理念,明确了大力推进标准化建设的发展战略,强化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立了“三必须”的原则,加大了违法处罚力度。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将新《安全生产法》中的机构设置、人员配置、责任分配等要求,通过体系建设和制度建设,逐项逐条落到实处。以新《安全生产法》宣贯为契机,把干部学习和对职工宣传教育结合起来,把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和落实集团公司规章制度结合起来,掀起学法、懂法、用法的热潮,从而推动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同时,按照“三必须”的原则,在一月上旬完成安全责任目标的分解和责任体系的建立工作,为全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奠定基础。 (二)建立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一岗双责、党政同责是落实“综合治理”安全方针的总体要求。安全专业管理部门,要做好整体安全管理的策划,侧重人的不安全行为控制,监督检查目标管理体系的

运行;党群部门,要抓好干部安全意识建设,杜绝违章指挥;生产部门,要抓好工艺运行安全,强化安全确认,落实安全生产“五同时”;设备部门,要围绕物的安全状态,组建专项检查和日常点检相结合的防控体系,保障设备设施的安全性能和安全防护、监控装置的灵敏可靠;自营工程和危险作业的组织者、指挥者,要严格落实作业审批制度,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危险辨识和制定安全措施,并贯彻实施。各职能管理部门,要以岗位职责为基础,突出专业重点,积极主动的落实安全职责;所有管理人员无论什么事由,只要进入作业现场,都要负起安全监督职责。各单位要制定管理制度,提升责任意识,凝聚安全合力,构建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三)大力推行安全标准化建设。 各单位要认真总结xx年标准化工作的得失,在xx年取得突破性进展。要将本单位所属专业标准和综合标准按单元进行责任分配,明确责任人。建立组织机构,制定推进计划,在一季度制定出“硬件部分”,完成规划和具体措施,十月份“软件部分”达到一级标准。各单位要把大力推进标准化建设作为贯穿全年的工作轴线,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健全规章制度,规范作业行为,实现安全生产有序可控的良好状态。 需要二级标准化复审的单位,要在八月底前完成准备 工作。 (四)强化职工作业过程控制和工艺运行安全。 职工作业过程控制是安全管理的重要工作之一。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作业审批制度,作业审批人负责组织现场安全监控和作业人员联保互保,并亲临现场督促安全措施落实。严格落实联系确认制度,明确确认内容、确认标准和责任人。涉及动力介质、启停设备、起重作业等关键环节,要执行“双确认”。要在制度上规范旗语、哨音、手势等联系用语,杜绝误传、错传联系确认内容。现场监督人员,要在作业前对作业内容和作业现场进行全面了解,有效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工作。现场安全监控要

《安全生产法》培训讲义

《安全生产法》培训讲义 时间: 地点: 主讲人: 参加人员:公司行管人员,项目经理各项目部施工班组长及代表内容: 一学心《安全生产法》的必要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建筑工程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建设执业者和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的良好发展,我们就必须熟悉《安全生产法》,了解他,尊守他,确保我们每个建项目的正常顺利的进行. 二《安全生产法》颁布时间. 《安全生产法》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三《安全生产法》结构组成 《安全生产法》共有七章,总共有97条,由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第三章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章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第五章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援与调查处理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今天我们玉要学习与我们的建筑行业关系密切的二三四五六章,下面我重点讲述一下这几章与我们工作密切相关的内容. 第二章生产法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第三章从业人员的友权利和义务 第四章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 第五章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第六章法律责任

《建筑法》 时间: 地点: 主讲人: 参加人员:公司行管人员,项目经理,各项目部施工班组长 内容: 一学习《建筑法》的必要性 为了解我们国家目前对建筑活监督管的方式和力度,对建筑市场秩序维护的方式,确保我们企在建筑市中提交竟争能力,确保我们企在建筑市场中的质量是信誉和安全信誉,为建筑业的健康发展贡献我们企业的一份力量,今天我们一起来学习《建筑法》 二《建筑法》颁布时间 《建筑法》自1998年3月1日起施行 三《建筑法》构成 《建筑法》共八章85条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建筑许可 第一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第二节从业资格 第三章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发包 第三节承包

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考前知识点总结

第一章安全生产法律基础知识 1.规范分为技术规范和社会规范。 2.法的分类:(1)创建和表现形式:成文法(国家依法制定)和不成文法(未经国家制定,但经国家认可),社会主义法属于成文法,(2)法按照法律地位和效力: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3)法律规定内容的不同:实体法和程序法,也称为主法和助法。(4)法律的内容和效力:宪法性法律和普通法律(5)效力范围:特殊法和一般法。 3.社会主义法: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核心是依法办事。 4.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1)从发的不同层级:上位法和下位法(2)从同一层级法的效力上分为普通法和特殊法(3)法的内容上分为:综合性法和单行法。 5.《安全生产法》的基本原则:人身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权责一致;社会监督;综合治理;依法从重处罚。 第二章中法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1.安全生产基本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员的配置:(1)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员。(2)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员;从业人数少于300人,可不设专门机构,但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各自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措施,并制定专职安全员进行安全检查及协调。 4.高危生产经营单位:从事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的生产经营单位, 5.安全生产法律责任的形式: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6.行政责任包括:责令改正、责令限期整改、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止建设、停止使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证照、行政拘留、关闭。 7.安全生产法规定的行政执法主体有4种: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安监管理的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法定的其他行政机关。 第三章安全生产单行法律 一、《矿山安全法》—1993.5.1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是指:我国主权管辖的领陆、领水和领空,领水包括12海里以内的领海。其它海域包括:我国法律规定的领海毗连区和领海以外200海里的专属海洋经济区。2)每个矿井必须有两个以上能行人的安全出口,出口之间的直线水平距离必须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 3)矿山企业的特种作业人员主要有:瓦斯检查工、爆破工、通风工、信号工、拥罐工、电工、金属焊接工、矿井泵工、瓦斯抽放工、主扇风机操作工、绞车操作工、输送机操作工、尾矿工、安全检察工和矿内机动车司机。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矿山企业应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人员组成的救护和医疗急救组织,配备必要的装备、器材和药品。 5)《矿山安全法》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主体是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 二、《消防法》—2009.5.1 1)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

安全生产法培训要点

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法》是我国第一部规范安全生产的综合性法律。制定《安全生产法》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修订后的《安全生产法》共7章114条,包括总则、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法律责任以及附则。 本法从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摆位、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政府安全监管定位和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等四个方面入手,着眼于安全生产现实问题和发展要求,补充完善了相关法律制度规定,主要包括: (1)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安全发展。本法提出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近一年来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对于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正确处理重大险情和事故应急救援中“保财产”还是“保人命”问题,具有重大意义。为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地位,明确安全生产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推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本法将坚持安全发展写入了总则。 (2)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本法确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十二字方针”,明确了安全生产的重要地位、主体任务和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途径。“安全第一”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健康为代价换取发展和效益。“预防为主”要求把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心放在预防上,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从源头上控制、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综合治理”要求运用行政、经济、法治、科技等多种手段,充分发挥社会、职工、舆论监督各个方面的作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十二字方针”,总结实践经验,本法明确要求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机制,进一步明确各方安全生产职责。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是根本,职工参与是基础,政府监管是关键,行业自律是发展方向,社会监督是实现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目标的保障。 (3)落实“三个必须”,明确安全监管部门执法地位。按照“三个必须”(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本法一是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二是明确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将其统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三是明确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新安全生产法逐条解读(经典)

安全生产法解读 安全生产法第一节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总则一章共计16条,主要规定了本法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安全生产工作的理念、方针和机制;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的原则性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责任;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与义务的概括性规定;工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各级人民政府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职责;安全生产工作监督管理体制;有关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定与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知识的宣传;对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机构的基本要求;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的研究与推广;对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奖励等内容。 安全生产法第一条解读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释义】本条是关于本法立法目的的规定。 立法目的表明的是为什么要立法,或者说制定这部法律所要实现的基本社会目标。立法目的贯穿整部法律制度设计的始终,所有法律条文都是围绕立法目的来设计,并为立法目的服务的。《安全生产法》第一条开宗明义地规定:“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据此,本条明确了4个层次的立法目的,互相联系,层层递进,集中展现了《安全生产法》的价值和目标。 (一)制定《安全生产法》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这是制定《安全生产法》最直接的目的。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是一项只能持续加强而不能有任何削弱的极为重要的工作。特别是我国人口众多,又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进程中,安全生产基础比较薄弱,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防范和监督管理不到位、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屡禁不止等问题较为突出,生产安全事故处于易发多发的高峰期,重特大事故尚未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产的各方面工作亟待进一步加强。其中具有基础性、长远性和根本性意义的措施,就是不断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通过完善相关制度,确立基本的行为规范,明确相关主体的权利义务,使安全生产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颁布实施了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对于规范和加强相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与此同时,也需要制定一部安全生产领域的综合性、基础性法律,确立具有共性的制度和规范,更加全面、系统地规范安全生产工作。 本条中“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是这次修改《安全生产法》时的新表述,原来的表述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考虑到《安全生产法》应当着眼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整体,为安全生产工作的各个方面提供基本的法律依据,不能仅仅局限于加强监督管理。而且从这部法律本身的内容看,除规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外,还包括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等重要内容,“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作为立法目的难以涵盖和统率大多数条文。因此,这样修改符合实际需要,与安全生产法综合性、基础性法律的定位相称,也符合其自身内容的内在逻辑。

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逐条解读

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逐条解读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解读:这条是立法目的。一是加强安全生产。安全生产就是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避免发生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事故,有效消除或控制危险和有害因素而采取一系列措施,使生产过程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进行,以保证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与健康及设备和设施免受损坏,环境免遭破坏,保证生产经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相关活动。二是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生产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分为四个等级: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三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安全。通过立法,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重视安全生产,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其根本目的,还是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四是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安全生产是安全与生产的统一,其宗旨是安全促进生产,生产必须安全。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应当同步,并要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解读:这条是适用范围。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一切合法或非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及其他组织,不论其性质如何、规模大小,只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都应适应本法。 本法的调整事项,是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问题。这里讲的“生产经营活动”,既包括资源的开采活动、各种产品的加工、制作活动,也包括各类工程建设和商业、娱乐业及其他服务业的经营活动。公共场所集会活动的安全问题等,不属本法调整范围。 另外,消防安全,道路、铁路、水运、空运等交通运输安全,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适用专门的法律和行政法规调理。但对于一些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专门的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适用本法的规定。

【精编】安全生产法规培训教案

【精编】安全生产法规培训教案 精编安全生产法规培训教案 安全生产法规培训教案(doc 1页 安全生产法规教案科: 安全科 课程名称安全生产法规 学 时 分 配总学时: 4 讲授: 2 课程类别必修课( ) 选修课( ) 公选课( √) 实验: 授课专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授课班级课堂讨论: 任课教师艾金连职称习题课: 1 选用教材煤矿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教 材机动: 1 教学目的要求 熟悉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提高严格执行“三大规程”的自觉性,杜绝“三违”现象。

教学 重点难点重点: 1.法律基础知识 2.煤矿安全生产方针 难点: 1.煤矿安全生产方针 2.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参考 书目 《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炭法》 审阅 意见 负责人年月日 安全生产法规教案 授课章节第一章法律基础知识 教学目的学习相关法律基础知识,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水平。 重点与难点 教学重点 1.法律的概念与特征 2.犯罪的构成 教学难点违法、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 教学方法讲述、案例相结合、引导式提问 教学手段板书、多媒体

教学过程时间分配 教学内容学时数第一节法律的概念与特征 第二节违法、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0.5学时第三节犯罪构成 教学过程设计 首先对常考知识点作出解析,指导学员将教材的重点难点作好记录,结合考试题库的习题巩固知识点,而后引用事例加强理解。 实验 思考题及作业题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试题库 教后感 学员积极性较高,学习兴趣较浓,接受能力很强,对此次 学习机会较重视,较珍惜。 安全生产法规教案 教学内容教提示法及备注第一节法律的概念与特征注:只有立法机关 一、法律的概念经过立法程序制定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反映认可的法,才有实统治阶级意志的行为规范的总和。施保证,而群众组 织,社会团体的文二、法律的基本特征件,不具有国家强(1)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制力的保证,不属(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国家意志,不能成(3)法以强制力保证实施。为法律。

新安全生产法10个要点

新《安全生产法》的10大重点内容 1.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新法明确提出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将坚持安全发展写入了总则,对于坚守红线意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性好转的奋斗目标具有重要意义。(第三条) 2.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将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完善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进一步明确了安全生产的重要地位、主体任务和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途径。新法提出要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了各方安全职责。(第三条) 3.落实“三个必须”,确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部门地位。按照安全生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新法一是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二是明确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三是明确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作为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八条、第九条、第六十二条) 4.强化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安全生产

职责。乡镇街道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基础,有必要在立法层面明确其安全生产职责,同时针对各地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的安全监管体制不顺、监管人员配备不足、事故隐患集中、事故多发等突出问题,新法明确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第八条) 5.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的设置、配备标准和工作职责。新法一是明确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将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设置专门机构或者配备专职人员的从业人员下限由300人调整为100人。二是规定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管理人员的7项职责,主要包括拟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等。三是明确生产经营单位作出涉及安全生产的经营决策,应当听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至第二十三条) 6.明确了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的职责和劳动者的权利义务。一是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

新《安全生产法》培训讲义(附新安全生产法全文)

新《安全生产法》培训讲义(附新安全生产法全文)第一节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 一、《安全生产法》立法目的(第一条)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二、《安全生产法》的适用范围(第二条)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二节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规定 一、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第三条)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第四条,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

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第四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责任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1.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基本职责(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新增职责)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安全生产法目的及范围

安全生产法目的及范围

《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 第一节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 第二节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规定 大纲要求: 第二章安全生产法 第一节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 一、了解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 二、掌握安全生产法的适用范围。 第二节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规定 熟悉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规定。 大纲变化情况: 1、“安全生产法的方法目的”由掌握改为了解。 2、“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规定”全部改为要求熟悉。 本讲要点: 1、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 2、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 3、生产经营单位及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工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地位和权利; 4、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与专项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 5、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的规定;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规定。

内容讲解: 一、《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 (一)《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 立法目的亦称立法宗旨,它是每一部法律都不可缺少的。要科学地确定《安全生产法》的立法宗旨,必须从当前我国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出发,准确地抓住最突出的安全生产法律问题,有的放矢,符合实际。当前各类安全生产问题纷繁复杂,但其中影响最大、危害最严重的主要有4个: 一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薄弱。 二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薄弱,生产安全事故居高不下。 三是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缺乏应有的法律保障。 四是安全生产问题严重制约和影响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发展。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安全生产法》第一条开宗明义地规定:“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制定本法”。这既是《安全生产法》的立法宗旨,又是法律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安全生产法》的立法指导思想、方针原则、基本法律制度、法律条文都是围绕这个立法宗旨确定的。 要全面、准确地领会和实现《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应当把握以下5点:

煤矿井下从业人员应掌握法规要点-安全生产法

煤矿井下从业人员应掌握 法规要点-安全生产法Orga nize en terprise safety man ageme nt pla nning, guida nee, in spect ion and decisi on-mak ing, en sure the safety status, and unify the overall pla n objectiv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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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井下从业人员应掌握法规要点- 安全生产法 简介:该安全管理资料适用于安全管理工作中组织实施企业安全管理规划、指导、检查和决策等事项,保证生产中的人、物、环境因素处于最佳安全状态,从而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安全生产法》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而于制定的。本法律自20xx年制定,填补了我国 安全生产领域法律空白,于20xx年8月进行了修订,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自20xx年12月1日起施行。包括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法律责任等内容。 1 .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 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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