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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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原告王菲(以下简称姓名)与被告张乐奕(以下简称姓名)名誉权、隐私权纠纷一案,由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王菲

被告:张乐奕

王菲与死者姜岩系夫妻关系,双方于2006年2月22日登记结婚。2007年12月29日晚,姜岩从自己居住楼房的24层跳楼自杀死亡。姜岩生前在网络上注册了名为“北飞的候鸟”的个人博客,以日记形式记录了因丈夫有第三者而受到极大伤害以致绝望的事实,对丈夫的不忠及冷漠进行了控诉,并对此类社会现象表达了无奈。姜岩的日记中显示出了丈夫王菲的姓名、工作单位地址等信息。

张乐奕系姜岩的大学同学。得知姜岩死亡后,张乐奕于2008年1月11日注册了非经营性网站,名称与姜岩博客名称相同,即“北飞的候鸟”(网址:http://https://www.360docs.net/doc/d38268865.html,/)。在该网站首页,张乐奕介绍该网站是“祭奠姜岩和为姜岩讨回公道的地方”。张乐奕、姜岩的亲属及朋友先后在该网站上发表纪念姜岩的文章。张乐奕还将该网站与天涯网、新浪网进行了链接。张乐奕在管理网站过程中,曾经删除了部分网友的留言,并在网站上留言,倡导网友“不要在这里发报复性的贴、任何人的通信方式、家庭住址,网络上有太多的地方可以搜索到,不要再让他们出现在这里”。

2008年3月11日,王菲委托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对从互联网中下载的“北飞的候鸟”网站、大旗网和天涯网三个网站中与本案相关的网页进行了证据保全,花费公证费2050元。

王菲诉称,“北飞的候鸟”网站上刊登的《哀莫大于心死》、《静静的》、《心上的月光》、《青春透明如醇酒,可饮可尽可别离》等文章中披露了其“婚外情”以及姓名、工作单位、住址等信息,并包含有侮辱和诽谤的内容,侵犯了其隐私权和名誉权,请求法院判令张乐奕立即停止侵害、删除“北飞的候鸟”网站上有关侵权信息,并在“北飞的候鸟”网站上为其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工资损失3.5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支付2050元公证费用的三分之一。

张乐奕辩称,“北飞的候鸟”网站发表的相关文章对事件经过的陈述符合事实,对相关事件及人物的评价符合公序良俗,因此王菲诉我侵害其名誉权、隐私权的主张不成立。另外,王菲原工作单位于2008年1月11日发布的声明显示,王菲是主动向单位辞职,且其辞职时间为2008年1月11日之前,而“北飞的候鸟”网站申请注册时间为2008年1月11日。王菲所主张的工资损失不成立,且与“北飞的候鸟”网站创立无因果关系。我对于网站的管理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王菲所获社会评价与其对婚姻不忠诚的不道德行为相适应,损害

后果证据不足,且与网站中刊登的文章无因果关系。基于以上事实及理由,请求法院判决驳回王菲的全部诉讼请求。

本案审理中,王菲承认与东某确实曾有“婚外情”。

【判决要点】

法院认为:

公民的个人感情生活,包括婚外男女关系问题,均属个人隐私范畴。张乐奕在网络中披露王菲“婚外情”和姓名、工作单位名称、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的行为,应属预知后果的有意为之。张乐奕的披露行为对王菲的影响已经从网络发展到现实生活中,不仅严重干扰了王菲的正常生活,而且使王菲的社会评价明显降低。这种侵害结果的发生与张乐奕的披露行为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因此,应当认定张乐奕以披露王菲隐私的方式造成了对王菲名誉权的侵害。

张乐奕作为“北飞的候鸟”网站的注册管理者,在自己管理的网站上撰写文章、登载网民的文章,享有言论自由的权利。但张乐奕的这些行为均应建立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基础之上,并以不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为前提。张乐奕本人及其他一部分网民撰写文章的内容已突破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侵犯了王菲的隐私权和名誉权,在产生了严重后果以后及王菲起诉后,张乐奕作为网站的管理者还不予以妥善处理,则张乐奕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民事责任。具体方式包括停止侵害,将网站中的侵权信息(包括侵权文章及侵权图片)删除,赔礼道歉及赔偿相应损失。但是,考虑到以下事实的存在,张乐奕的赔偿责任应予适当减轻:1、在张乐奕披露相关情况之前,姜岩的博客已经打开,并为公众知晓,张乐奕的行为是事件影响进一步扩大的其中一个因素,并非唯一因素;2、张乐奕在网站管理过程中,有主动删除部分侵权信息的行为;3、在张乐奕的披露行为之外,同时还存在其他途径的披露行为,如姜岩的博客、其他网站上网民的“人肉搜索”等;4、王菲的婚姻不忠行为属实,且为社会道德规范所否定。因此,王菲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数额,由本院综合上述因素酌情确定。

综上判决如下:

一、被告张乐奕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停止对原告王菲的侵害行为,删除刊登在“北飞的候鸟”网站(http://https://www.360docs.net/doc/d38268865.html,/)上的《哀莫大于心死》、《静静的》、《心上的月光》三篇文章及原告王菲与案外人东某的合影照片。

二、被告张乐奕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在“北飞的候鸟”网站(http://https://www.360docs.net/doc/d38268865.html,/)首页上刊登向原告王菲的道歉函,刊登天数不得少于十天,道歉函的内容由本院核定;否则本院将本案判决书主要内容刊登于其他媒体上,费用由被告张乐奕承担。

三、被告张乐奕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赔偿原告王菲精神损害抚慰金五千元。

四、被告张乐奕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赔偿原告王菲公证费用六百八十四元。

五、驳回原告王菲其它诉讼请求。

【争议焦点】

张乐奕在其网站中披露王菲“婚外情”、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信息的行为是否侵犯了王菲的隐私权和名誉权?

【法理分析】

隐私权、名誉权侵权行为的法律认定

在我国,隐私权不是一个立法概念,司法实践中对公民隐私的民法保护从属于名誉权,将侵害公民隐私的行为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一种形式。理论界已经公认隐私权是一项独立的人格权,但对隐私权的客体即隐私的范围还没有统一的界定,这加大了对侵害隐私行为进行法律认定的难度。本案中,张乐奕在其网站上披露的王菲有关信息是否属于王菲的隐私,是认定张乐奕侵害王菲名誉权的前提。

首先,明确隐私的范围。从法律上界定隐私,主要把握以下几点:第一,隐私从本质上讲是一种信息,一种私人的具有排他性的不愿意为他人知晓或者干涉的信息,如日记、信件等。主要的表现形式有两种,一种为人身数据性信息,如年龄、身高、体重、心理疾病等;另一种为非人身数据性信息,如个人嗜好、收入、投资、行踪等。第二,隐私分为绝对个人隐私和相对个人隐私,绝对个人隐私是指纯粹属于个人的,与他人无关的信息,如人身数据性信息;相对个人隐私是指基于某种特定关系与他人相关的与他人共同支配共同保护的信息,如夫妻性生活、家庭关系等。第三,隐私应是合法的,不危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事物或行为的信息。

本案中,王菲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应属于王菲的隐私,至于王菲的“婚外情”是王菲违反夫妻忠实义务行为的信息,不仅侵害了姜岩作为妻子的合法权益,而且危害了公序良俗与社会公共利益相抵触,因此,王菲的“婚外情”信息是不合法的,不应认定为隐私。法院将其认定为隐私是错误的。

其次,明确隐私权的内容。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的一项人格权。根据我国具体情况,结合国外有关的理论科研成果,隐私权的内容主要有:(1)公民享有姓名权、肖像权、住址、住宅电话、身体肌肤形态的秘密,未经许可,不可以刺探、公开或传播;(2)公民的个人活动,尤其是在住宅内的活动不受监视、窥视、摄影、录像,但依法监视居住者除外;(3)公民的住宅不受非法侵入、窥视或骚扰;(4)公民的性生活不受他人干扰、干预、窥视、调查或公开;(5)公民的储蓄、财产状况不受非法调查或公布,但依法需要公布财产状况者除外;(6)

公民的通信、日记和其他私人文件不受刺探或非法公开,公民的个人数据不受非法搜集、传输、处理、利用;(7)公民的社会关系,不受非法调查或公开;(8)公民的档案材料,不得非法公开或扩大知晓范围;(9)不得非法向社会公开公民过去的或现在纯属个人的情况,如多次失恋、被强奸等,不得进行搜集或公开;(10)公民的任何其他属于私人内容的个人数据,不可非法搜集、传输、处理利用。

隐私权是一项绝对权,与隐私权的内容相对应,隐私权人以外的任何人负有不作为义务。本案中,张乐奕在网站披露王菲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违背了不作为义务,构成对王菲隐私权的侵害。我国立法没有规定隐私权,法院认定张乐奕以披露王菲隐私的方式造成了对王菲名誉权的侵害,是对王菲隐私权的司法保护,弥补了立法上的空白。

最后,明确隐私权与名誉权。名誉权是公民或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即自己的名誉,依法所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隐私权与名誉权存在一定的内在联

系,二者都是与精神利益有关但不体现直接财产内容的人身权利,侵害他人的隐私权有时会导致名誉权受损害的结果,但并非所有侵犯隐私权的行为都构成对他人名誉权的侵犯,尽管我国司法实践将披露隐私的行为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方式,但是,从侵权责任的构成来看,二者是不同的:

(1)侵权方式不同。侵害名誉权的行为一般是采取无中生有,侮辱、诽谤等方式贬损他人的人格,从而使其名誉受到损害;而侵犯隐私权的行为则多为非法获取、扩散有关他人私生活的事实,干涉他人私生活等等,从而他人的内心安宁受到搅扰。前者散布的是虚假的情节,后者披露的则是真实的情况。本案中,张乐奕披露王菲的“婚外情”是真实情况,因此,法院没有认定张乐奕构成侮辱诽谤。

(2)侵权结果不同。对他人名誉的侵害,肯定会造成人格的贬损、名誉的降低;而对他人隐私的侵害,则未必造成名誉的降低,有时甚至会提高他的声誉。侵害隐私权的认定不应以造成名誉降低结果为要件。

将侵害隐私权的行为认定为侵害名誉权的方式,一方面不利于全面保护公民的隐私权,另一方面会引起名誉权侵权责任认定上的混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中对“因撰写、发表批评文章引起的名誉权纠纷,应如何认定是否构成侵权?”答复,本案张乐奕在网站上发表的文章内容基本属实,且没有侮辱王菲人格的内容,因此不应认定张乐奕侵害王菲的名誉权。法院一方面认定张乐奕侵害了王菲的隐私构成名誉权的侵害,另一方面否定张乐奕侮辱王菲的人格,可见,法院在名誉权侵权行为认定方面存在逻辑上的混乱。

综上,本案暴露了我国对隐私权法律保护的不足,我国目前依赖对公民荣誉权的保护间接保护公民你隐私权的做法,已经无法满足公民维护自己隐私的社会需求,不利于解决频繁发生的隐私权纠纷。

【法律风险提示及防范】

我国法律虽未明确规定隐私权这一概念,但是隐私权是一项独立的人格权的观点已经被司法界普遍接受,公民隐私也被法律保护。任何人都应尊重他人隐私,不论在现实生活中还是在网络中都应注意自己的言行,在行使言论自由权的同时也要履行维护他人隐私的义务,切勿宣扬他人隐私,否则可能构对他人名誉权的侵害而承担法律责任。网站的管理者要对网民发布的信息负有监管义务,保证网站上的信息合法,若发现有关他人隐私或是侮辱他人人格的信息,应该及时删除,否则可能承担侵权责任。【法条链接】

1、《民法通则》

第一百零一条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第一百二十条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修改稿)

160、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以书面、口头等形式诋毁、诽谤法人名誉,给法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法人名誉权的行为。(原140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七、问:侵害名誉权责任应如何认定?

答:是否构成侵害名誉权的责任,应当根据受害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行为人行为违法、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来认定。

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侮辱或者诽谤他人,损害他人名誉的,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对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的隐私材料或者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隐私,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

因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

八、问:因撰写、发表批评文章引起的名誉权纠纷,应如何认定是否构成侵权?

答:因撰写、发表批评文章引起的名誉权纠纷,人民法院应根据不同情况处理:

文章反映的问题基本真实,没有侮辱他人人格的内容的,不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文章反映的问题虽基本属实,但有侮辱他人人格的内容,使他人名誉受到侵害的,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文章的基本内容失实,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4、《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向上网用户提供良好的服务,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内容合法。

先进事迹材料怎么写模板

先进事迹材料怎么写 十年代以来,党中央为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推出了一系列新举措,先进典型事迹报告就是其中之一,它是宣传先进典型的有力手段,为全党、全军、全国人民树立起学习的榜样。从徐洪刚、孔繁森,到李润五、李国安、徐虎、吴天祥、李素丽,到其他各级各类英模先进典型,他们的事迹在广大人民群众中产生了巨大的反响,起到教育群众的积极作用。研究先进典型事迹报告的写作,无疑对宣传好先进典型、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着积极意义。 一、什么是先进典型事迹报告 先进典型事迹报告是一种以介绍四化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或先进单位的典型事迹、先进思想为内容的报告。 从文体性质来看,先进典型事迹报告是经验介绍总结、典型材料与演讲稿三种文体的交叉与融合: ㈠先进典型事迹报告是一种综合性的经验介绍总结。 它的写作着眼于突现先进人物或单位的典型经验,写作内容主要是介绍事实,总结使用的材料是先进人物、单位的具体事迹,而总结的表现手法则是叙议结合。这都符合经验介绍总结的特征。 ㈡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也是一种典型材料。 它总是精心提炼具有特定时代精神的主题,认真选好写好典型事例,并强调写好其中一些细节,努力凸现先进人物的思想。这也都切合典型材料的写作要求。 ㈢先进事迹报告还是一种演讲稿。 它以大量用讲故事的形式生动陈述出来的事实来说明一定的道理,充分发挥口头表达的效果,并总是用逻辑的力量与有力的结论去征服听众。它像演讲稿一样产生着强烈的宣传鼓动作用。

二、先进典型事迹报告的写作规律 但以上都只是共性的东西,要写好先进典型事迹报告,重在认识其具有个性特征的写作规律。归纳起来,先进典型事迹报告的写作规律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写作要点一:以突出的事迹表现侧重于思想和精神的带根本性的经验。 举行先进事迹报告会的根本目的就在于推广典型的经验。在总结经验上先进事迹报告有着自己的个性: ①总结的经验带有根本性。 先进事迹报告所总结的不是某个人或某单位做好某个方面的具体工作的典型经验,如果这样它的意义就很有限。它所总结的是既不脱离典型所从事的具体工作,又超脱于这种具体的工作,带有根本性的能在更广范围内产生指导意义的经验。例如李国安的先进事迹报告就不能写成总结“我是怎样在内蒙缺水地区找水打井的”,吴天祥的先进事迹报告也不能弄成总结“我是如何做好信访工作的”,因为人们听他们的报告不是去学如何找水打井,如何做信访工作。李国安总结的经验是《努力实践我党我军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吴天祥总结的经验是《牢记党的宗旨一生一世当好人民的公仆》,他们所总结的经验都是管总的,是对具体工作经验的综合与升华,内涵更深刻,指导面更宽泛,不是打井、搞信访的人也都能学习。当然,带根本性的经验不只是“为人民服务”,如一次知识分子的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就有人总结《立足国内同样大有可为》(北航傅惠民)这样的经验,一次青年志愿者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就有人总结《商海无情人有情》(黑龙江司季红)这样的经验,它们都同样具有根本性。 ②总结的经验侧重于思想和精神方面。 先进事迹报告之所以感人,往往不在于典型人物具体做每一件事、每一项工作的本身,而在于他们的事迹、工作中表现出来的思想精神。听李国安、吴天祥的先进事迹报告,谁能记住他们所报告的如何做每一件事呢?更谈不上模仿了。但他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生一世当好人民公仆的先进思想却给人以深刻的

案情介绍

关于**在销售肥料肥料过程中实施 虚假宣传行为案的案情介绍 一、案件由来: 2012年5月3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农资市场检查中发现:当事人王勇在**村向当地农民宣传销售肥料。当事人搭建舞台,利用音响设备,以“送科技下乡”的名义向农民消费者宣传销售肥料,其宣传内容涉嫌夸大含量.功效。我局执法人员于2012年5月4日报经县局局长批准立案,县局指派**.**二位同志负责调查。 二、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当事人:*** 三、违法事实: 经查实:2012年5月3日,当事人在**村刘家国门口搭建宣传舞台,利用电子音响设备,以“送科技下乡”做活动的名义,向当地农民宣传他所销售的“扬帆”牌含微有机肥料。在宣传过程中,他故意夸大该品牌肥料的含量、用途、功效,他称该肥料可以抗倒伏、增产增收20%,同时他还利用农民对计算单位的不了解夸大肥料含量;他所销售的“扬帆”牌含微有机肥料真实含量是以毫克计算,包装袋标注肥料元素含量为氮:20mg/g、磷:15mg/g、钾:15mg/g,而当事人在销售宣传时称其肥料为20-15-15的复合肥料,误导农民消费。截至立案,当事人一共购进该肥料2吨,进价为1750/吨,均已售出,售价为2200元/吨。当事人在销售肥料时,为达到个人目的,夸大含量,虚假宣传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

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不正当竞争行为中的虚假宣传行为。 四、调查经过及相关证据: 调查人员获取的主要证据材料如下: 1、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共1页,证明当事人是已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能力,能向本剧陈述有关事实; 2、现场检查笔录1份共2页,证明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销售宣传的现场实施检查的时间、地点、检查内容的事实;。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共1页,证明当事人具有合法的主体资格; 4、对刘家国询问笔录1份共2页,证明当事人在刘家国家门口从事宣传销售的事实,及当事人夸大用语的事实; 5、对农民消费者徐和江的询问笔录1份共2页,证明徐和江作为一名农民消费者在当事人的虚假宣传下,购买使用“扬帆”牌肥料的事实; 6、对当事人的询问笔录2份共4页,证明当事人销售时故意夸大肥料含量、用途、功效,误导消费的事实; 7、对“扬帆”牌含微有机肥拍取的照片2张,证明当事人所宣传的肥料与所销售肥料存在重大差异。 8、其他相关的图片等证据材料。 五、案件性质: 我局认为,当事人在销售肥料时,故意夸大事实误导消费,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属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应予行政处罚。

十大环保典型案例

最高法发布10起环境侵权典型案例支持环境资源保护 2015-12-29 10:25:00 来源:央广网 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发布10起环境侵权典型案例 央广网北京12月29日消息(记者孙莹)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最高人民法院今天上午10点发布10起环境侵权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王旭光介绍,今年1月至11月,全国各级法院受理一审环境资源民事案件50331件,其中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案件2595件。今年1月1日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施行以来,贵州、山东、江苏、福建等13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法院共受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45件。 最高法今天发布的十起典型案例中,有三起是环保组织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包括新环境保护法实施后全国首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北京市朝阳区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福建省绿家园环境友好中心诉谢知锦等四人破坏林地民事公益

诉讼案;还包括中华环保联合会诉德州晶华集团振华有限公司大气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常州市环境公益协会诉储卫清、常州博世尔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等土壤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 其余七起是公民诉环境污染企业环境侵权案,涉及大气污染、水污染、噪声污染和粉尘污染。 典型案例包括对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主体资格的判断、生态服务功能损失的确定、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受理和审理等问题,还包括在普通环境侵权诉讼中界定环境侵权案件范围、适用环境侵权的归责原则、把握环境侵权举证责任分配和证明标准、合理准确界定数人侵权的责任分担以及专业技术问题的判断方法等问题,通过法院对案件的审理,正确认定侵权责任,运用科学手段固定证据,及时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解决了实践中环境侵权案件的审判误区。 典型案例显示,2008年7月29日,谢知锦等四人未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擅自扩大采矿范围,采取从山顶往下剥山皮、将采矿产生的弃石往山下倾倒、在矿山塘口下方兴建工棚的方式,严重毁坏了28.33亩林地植被。2014年7月28日,谢知锦等人因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分别被判处刑罚。2015年1月1日,北京市朝阳区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福建省绿家园环境友好中心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四被告承担在一定期限内恢复林地植被的责任,赔偿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损失134万元;如不能在一定期限内恢复林地植被,则应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110万余元;共同偿付原告为诉讼支出的评估费、律师费及其他合理费用。 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谢知锦等四人为采矿占用林地,不仅严重破坏了28.33亩林地的原有植被,还造成了林地植被受损至恢复原状期间生态服务功能的损失,依法应共同承担恢复林地植被、赔偿生态功能损失的侵权责任。遂判令谢知锦等四人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五个月内恢复被破坏的28.33亩林地功能,在该林地上补种林木并抚育管护三年,如不能在指定期限内恢复林地植被,则共同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110万余元;共同赔偿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损失127

中国十大军工企业

十大军工集团 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 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 中国航空工业第二集团公司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重点军工企业 船舶制造业: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南船集团)、(中船集团)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北船集团)、(中船重工) 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广船国际) 江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江南重工) 核工业: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核集团) 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 航天航空业: 中航一集团(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 中航二集团(中国航空工业第二集团公司)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 兵器装备制造业: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北方工业公司)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南方工业公司) 电子信息技术: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 航天军工企业 中国航天科工防御技术研究院 中国航天科工飞航技术研究院 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

航天推进技术研究院 国营风华机械厂 中国航天科工动力技术研究院 南京晨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航天建筑设计研究院 国营新兴仪器厂 北京机电工程总体设计部 柳州长虹机器制造公司 航天科工磁电有限公司 云南航天工业总公司 南京电子设备研究所 沈阳航天新光集团有限公司 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航天工业总公司 航天科工深圳集团有限公司 航天清华卫星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航天卫星应用总公司 鑫诺卫星通信有限公司 北京神舟航天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航天科技通信有限公司 北京万源工业公司 北京德尔福万源发动机管理系统有限公司北京万电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长征高科技公司 北京航天石化技术装备工程公司 西安向阳航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航天星源电子新材料有限公司 陕西中天火箭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天地卫星股份有限公司 康拓科技开发总公司 西安航天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东方红航天生物技术公司 航天推进技术研究院 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杨凌航天节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优秀党员先进事迹材料范文

优秀党员先进事迹材料范文本人自参加工作以来,处处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立足本职,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努力学习,勤奋工作,诚恳待人,团结协作,积极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处处以实际行动在学习和实践着“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团结带领全科室同志努力拼搏,锐意进取,在短短的几年内使icu的工作有了明显进步,icu医疗质量和社会满意度、知名度有了明显提高,急救意识和综合抢救能力大大加强。主要事迹如下: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优秀品质。 本人能够积极参加局机关和医院组织的各项政治学习,主动接受政治教育,自觉加强思想锻炼。除组织安排的学习外,能坚持自学党的会议精神、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等知识。通过学习,提高了自己的政治素养、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坚定了政治立场,在学习中自觉改造了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使自己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保持了共产党员的优秀品质和先进性。 二、牢记宗旨,热爱本职,脚踏实地,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时时处处用党员的标准

严于律己、忠于职守、尽职尽责,遵纪守法,积极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作为医务人员,我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脚踏实地,严格要求,尽心尽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我在本职岗位上,按照院领导安排和要求,及时并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努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积极响应院领导的号召,参加医务人员下乡活动,深入农村为广大农民服务,接受指导进修工作,积极为基层医院培养医技人才。并多次于省级、国家级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得到了院领导的好评与支持。先后被评为“金华市工作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等称号。 三、以身作则以情感人 作为科室负责人,我模范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天天坚持早上班迟下班,不管是周末还是节假日,天天都能在科室内看到我的身影。逢年过节,我常常顶替年轻医生上一线班。“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喊破嗓子,不如做出样子”,这是一贯的工作作风,也是凸显人格魅力的焦点。在工作上对大家严格要求,但生活上我对科室成员关怀备至、呵护有加。近几年来,多次与医院后勤沟通,完善值班室配备,尽量为值班医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凡是科室成员生病住院,我都会及时看望慰问。由于实行这种人性化的管理,近几年来icu医护人员关系融洽,工作配合默契。在医疗工作中,不管病人的地位高低、贫穷或富有,不管是生

合伙企业法案情简介1

案情简介1 2004年4月,我与王紫藤、李靖等3个朋友计划共同出资合伙经营一家酒吧,合伙协议决定使用王紫藤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并决定:我与王紫藤各出资5000元,李靖1万元。利润分配为25%比25%比50%。王紫藤向朋友借款4000元,购买酒吧办公用品。后王紫藤提出,这4000元债务应该按照25%比25%比50%的利润分配比例承担。我与李靖都不同意。发生争议。 请问: 1、合伙企业设立条件是什么? 2、本案之酒吧设立,符合法律规定么? 3、4000元借款如何处理? 本案参考结论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设立的条件、程序方面,都有具体规定。 2、合伙企业使用王紫藤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代替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是不合法的。 3、由三人共同承担。应当按照利润分配比承担这笔债务。 案情简介2 朱某与甲、乙两人商议合伙开办一小食品加工厂,三人商定各出资2万元,订立了书面协议。 在准备生产过程中,发现资金仍然不够,朱某于是动员胞弟朱丙支持他们2万元。朱丙表示出资可以,但要参加合伙的盈余分配。经朱某与甲乙两合伙人商议,对朱丙参加盈余分配表示同意,但约定朱丙不得参与合伙的经营活动,正式写下书面协议。 小食品加工厂成立1年后,朱丙了解到该厂经营情况不景气,就以父亲生病缺钱为由,要求抽回他的2万元。朱某不答应。 某日,朱某外出,朱丙遂找到甲、乙两位合伙人,以同样理由要求还钱,并声称朱某已经同意,碍于朱某与朱丙的关系,两合伙人便将该小食品加工厂当时仅有的12000元现金交给了朱丙。朱某回来后对此表示十分不满。 又过了半年,朱某告知朱丙,小食品加工厂现已累计亏损32000元,小食品加工场的债权人正在追讨债务。朱丙的8 000元应当用来还债,不予归还。 问: 1、朱某找其胞弟朱丙支持他们时,该合伙企业是否已经成立? 2、朱丙的出资行为能否视为新加入合伙企业? 3、对朱丙抽走12000元的行为应如何认定?他是否有权再要求抽回剩下的8000元? 4、朱丙对小食品加工厂的债务承担什么责任?为什么? 本案参考结论 1、朱某找其胞弟朱丙支持他们时,该合伙企业已经成立。 2、朱丙的出资行为可以视为新加入合伙企业。 3、朱丙抽走12000元的行为违法。他无权再要求抽回剩下的8000元。 4、朱丙对小食品加工厂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责任。 案情简介3 张德权欲加入他人的合伙企业。但是,原合伙人的态度和表示态度的方式不一样: 1、李小平对此未置可否; 2、贾军山出国未归,但是在电话中表示同意; 3、刘名援口头表示同意,但是未签订书面协议;

新中国十大将军排名及简介(图)

新中国十大将军排名及简介(图) 篇一:中国十大元帅及中国十大将军排名简介 力神20XX-03-0412:27 1、元帅——朱德(1886-1976.7.6)四川仪陇县人 朱德,无论从哪个方面思考,第1把元帅交椅非他莫属。由于在党史军史上的地位极为特殊,今天人们对他的误解也最多。 朱德字玉阶,1886年生于四川仪陇县一个农家。少年下田劳作并读过私塾,20岁时到成都考取了高等师范,毕业后回县城当了体育教员。看到社会黑暗和时局动荡,他徒步跋涉3个月到昆明,考入由留学日本成为“士官三杰”之一的蔡锷所主办的云南讲武堂。在讲武堂中,朱德参加了反清革命的同盟会,参加了辛亥革命。朱德毕业后,在滇军中由少尉排长干起,在讨袁和军阀混战中一直升至少将旅长,名震川滇。当时他与别的将领不同,对黩武争权深感厌倦,喜好音乐,在家中广泛接纳青年军官及学生,并读过《新青年》等杂志。 1921年,朱德主动离开月收入大洋数以千计的军界,外出学习。翌年,朱德到上海见到孙中山,提出革命不能靠与军阀结盟。他又见到陈独秀,提出加入中国***。一个旧军队的将军想入党,这使当时的中共中央领导人大感惊讶,尽管鼓励朱德追求进步,却未同意。1922年秋,朱德乘船赴欧,到德国学习战术,并研究社会主义理论。在那里,他见到了周恩来。翌年,经周恩来介绍加入了中国共产党。

1925年,朱德又入莫斯科共产主义劳动大学,并在军训班学习。在那里,他提出回国后如打不赢就上山,令苏军的教官惊讶。1926年朱德回国后,利用旧关系到川军、滇军中动员北伐,并秘密做***的工作。1927年南昌起义时,朱德率领滇军教育团一部参加,任第九军副军长。起义军南征潮汕失败时,他在危境中率领“铁军”余部近千人进入粤北、湘南,于1928年4月走上井冈山与毛泽东会合,建立了红4军并任军长,成为全国第一支主力红军的最高军事指挥员。1930年,朱德成为红一方面军总司令,翌年成为中国工农红军总司令。此后几十年间,“总司令”在党内成为朱德的代称。在红军长征时,他有时也担负具体作战指挥。抗战初期,他率八路军总部前往太行山前线。1940年回延安后,因年纪已大,主要协助毛泽东指挥全局,不过1947年攻克石家庄时他曾亲临前线指挥。 建国后,朱德先后任国家和党的副主席、人大委员长,1955年授十大元帅时为第 一名。 1959年庐山会议上,他不同意给彭德怀那样定性,被有人说成年老糊涂。“文革”初定林彪为接班人时,他不表赞成,1975年又率先揭发江青,可见心底如明镜。1976年7月,朱德以90岁高龄去世。毛泽东曾称他是“红司令”,并说,“朱毛,朱毛,我是你身上的毛啊!” 2、元帅——彭德怀(1898-1974.11)湖南省湘潭县人 彭德怀,在军史上的地位仅次于朱德,授衔时是军委工作的主持人,又是第一野战军的代表。尽管他军事业绩上有胜有败,但从平江****

学生先进事迹材料范文2篇

学生先进事迹材料范文2篇Examples of students' advanced stories

学生先进事迹材料范文2篇 小泰温馨提示:事迹材料是指党政军机关为了弘扬正气,表彰先进, 推动工作,对本单位具有突出事迹的集体和个人整理出的文字宣传材料,属于事务公文。本文档根据事迹材料内容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 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修改调整及打印。 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 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 1、篇章1:学生先进事迹材料范文 2、篇章2:学生先进事迹材料文档 篇章1:学生先进事迹材料范文 以下是小泰为大家收集的事迹材料,仅供参考! 学生先进个人事迹材料(一) xx,生于1988年6月,于xx年8月升入xx工程职业技 术学院就读应用英语专业。xx年12月正式成为中共预备党员。先后担任51072班团支书、基础科学系团总支副书记、院教学信息员、院大学生艺术团成员及学院礼仪队队员。

入学以来,该生热爱生活,积极进取,不断充实与完善 自己,并在学习、工作与思想上都有较大成长与收获。 一、思想政治方面: 该生思想端正,为人诚实,上进心、好学心强,集体荣 誉感强,严于律己,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修养。从一进入xxx学院开始,便不断提高与充实自己。军训期间,严格要求 自己,讲纪律,不怕苦,不怕累,努力训练,小学生学习雷锋先进事迹荣获了“军训优秀学员”的称号。作为一名团员,积极拥护中国共青团及中国共产党,并积极向党组织靠拢,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并在XX年12月8日成为了一名中共预备党员。作为班上的团支书,该生组织同学们学习了“党的xx大”的 重要思想,并广泛收集党团相关理论知识在班上进行了学习与宣传。 二、学习方面: 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三年来每天坚持早读和 晚自习。虽然担任学生干部工作繁忙,但能较好地处理工作和学习的关系,学习成绩优秀。大一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在班上排名第八,平均分85分。经过努力,第二学期上升到班上第三名,平均分达到89分,体育成绩优秀,思想品德考核等级优

案情情况说明格式是什么

案情情况说明格式是什么 题要 1.尊敬的公安局领导,就某事向各位领导进行反映,希望引起各位领导的关注。 2.本案的基本情况。 3.对方公司目前涉嫌犯罪。 4.涉嫌犯罪原因逐一说明。 5.反映人签字以及日期。 在现实生活中,无论我们涉及的案件是民事案件,刑事案件还是行政案件等等,当事人都需要提交一些案件情况的说明,这些说明对于公安机关进行了解案件情况有了很大的帮助。但是,很多人在描写案情的时候,不知道从何下笔。那么,案情情况说明格式是什么呢?小编为你介绍一下。 ▲案情情况说明格式是什么? 尊敬的XXX公安局领导: 你们好,百忙之中,打扰了。 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现将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公司)涉嫌合同诈骗一事向各位领导进行反映,希望引起各位领导的关注。 一、本案的基本情况。 我公司是XX一家拥有两条PVC压延线和180台喷水织 机工厂的纺织品公司。公司拥有一整套专业设备,并拥有一批优秀的团队,另与多家喷水、喷气织造厂和染整厂签订常年生产合同,均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科学的流程设计,

自动化生产工艺,规模化的产量,在工艺上,精益求精,在技术上不断研发,保证了产品的质量、新颖。我公司本着“客户第一,诚信至上”的原则,获得业界的认可;与多家企业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 2012年7月25日,举报人与被举报人签订了合同金额为187450元的《面料采购合约》。合约第四条约定:被举报人在货到3日内验收后,一个月结清货款。合约签订后,举报人按照合同约定分批次将货物全部发送至被举报人指定的地点。但是,在约定的付款期限届满后,被举报人提供的所有联系方式均联系不上。举报人到被举报人处查看后发现其原公司住址已于一个月前出租给他人。 二、XXX公司构成合同诈骗罪。 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XXX公司收到货物后即隐匿的行为符合该条所规定的“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后逃匿的”情形,同时该行为

农村先进事迹材料范文1500字.doc

农村先进事迹材料范文1500字【事迹材料】 在长城脚下的**村,有一位“科技女能人”,她勤奋好学,敢于尝试新技术,靠科技引领当地农民走上了富裕之路,农村先进事迹材料。她就是**村妇女主任、村团支部书记**。 在**乡,提起**,人们都会竖起大拇指。从富士苹果到大樱桃,从三季梨到安哥诺李子,35岁的她在10年间引进了10余个新品种果树。给**乡的果农带来了丰厚的经济回报。而她引进的壁蜂授粉则引发了一场果树管理技术的崭新革命,这项技术正以**为中心,迅速向周边地区扩散。 “我引进的角额壁蜂授粉技术在东北是最早的,我们**乡果农靠这项技术每年就能增收100万元!”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骄傲地说。 人工辅助授粉是果树管理中最繁琐的一件事,春季果农都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人工去做这项工作,但受气候因素的影响,效果并不理想,自XX年春季开始,数十万头的角额壁蜂开始飞舞于**乡的果园里,取代了人工劳动。据**介绍,一只角额壁蜂的访花量相当于80只蜜蜂的访花量,用角额壁蜂授粉既省工,又省钱,效果又好,而且角额壁蜂繁殖容易,搭个简易蜂窝就能产卵,第二年春天长成后又可以访花授粉,可以说是一次投资,永远受益,事迹材料《农村先进事迹材料》。 采用壁蜂授粉技术的果树做果率非常高,**家的示范园经常有周边农民来参观学习。这项技术被迅速推广,今年**县的沙河、叶家、高岭等地的农民纷纷来到这里购买壁蜂。**村的王越

成去年没有采用壁蜂授粉技术,做果率较低,苹果套袋只用了15万个,而今年他家买了3500只壁蜂授粉,苹果套袋量达到了20万个,保守的估计能增加2万元的收入。 **是一个聪明人,也是个细心人。XX年秋季,河北省一家公司带了一位意大利客商来到她家果园,双手捧着苹果,说了一通听不懂的外语,直摇头。**忙向翻译问个究竟。原来外商说她的苹果光洁度和着色度不够,与欧洲市场标准有一定距离,应该采用反光银膜。 反光银膜技术是一种新的果树管理技术,在秋季苹果成熟的最后阶段,按树冠面积将银膜铺在树下,利用反射光谱增加阴面果的光照量,这样可以提高20%-30%的着色度,并能够增加糖份。**当即决定引进这项技术,她说:“咱这苹果不能总在国内市场折腾,应该在管理技术上下功夫,提高果品的质量和档次,好到国际市场上闯闯。” 如今,学科技、用科技在**乡已经蔚然成风,在**的带动下,果农燃起了科技致富的热情。在她家,总有农民在翻阅各类农业科普杂志。**说:“能为乡亲们做点事,我觉得非常幸福和快乐。”

2014年上海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件

2014年上海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件 【法规类别】知识产权案件审理 【发布部门】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发布日期】2015 【实施日期】20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2014年上海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件 (2015年) 案例1 上海玄霆娱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诉北京幻想纵横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 一、案情简介 原告上海玄霆娱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是“起点中文网”运营商。在本案诉讼前,原告与文字作品《永生》的作者王钟(笔名:“梦入神机”)因著作权合同纠纷发生诉讼,

并已有法院生效判决确认原告享有《永生》作品的著作权。之后被告北京幻想纵横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继续在其经营的纵横中文网上非法传播上述作品,并授权案外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及上海畅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手机阅读基地和畅听网上使用该小说。原告诉至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及合理费用人民币1205.15万元。 二、处理结果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未经许可在纵横中文网上传播《永生》作品以及授权案外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及上海畅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使用《永生》作品的行为侵害了原告就《永生》作品享有的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由于有证据证明被告的获利超过了著作权法规定的法定赔偿数额的上限50万元,法院在法定赔偿最高限额之上酌情合理确定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00万元及合理费用3万元。判决后,被告不服提起上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遂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案件点评 本案的原、被告均是国内知名的网络小说门户网站,涉案网络小说《永生》虽然只是一部小说作品,但作品畅销,字数超过500万字,在搜索排行榜上排列第一,法院依法作出了300万元的高额赔偿判决,体现加大了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案例2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诉上海雅创电子零件有限公司、深圳市锐能微科技有限公司侵害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纠纷案

中国最杰出的100位名将

中国最杰出的100位名将 我心目中的史上百位名将 中国历史悠久,朝代更替频繁,大小战争无数,名将也层出不穷。经过研究,我尝试排列出我心目中的一百位名将!因为夏商周的历史记载不全,我就从春秋开始以时间先后进行排序(以前没介绍过的以黑体表示)。这些名将,一是曾经指挥过中国历史上有名的战役;二是终其一生,军事造诣较高,即使部分将领如关天培、张世杰等以失败告终,但其英名长存;三是这些名将还没包括历史上一些出色的军事家,比如象范蠡、张良、诸葛亮一样的军师,象曹操、拓跋焘、李世民、赵匡胤、成吉思汗、朱元璋那样的统帅。 一、春秋时期(前770—前476年) 以《孙吴兵法》传世的孙子(1)和吴起(2)列首是毫无疑问了,还有一位以“一鼓作气、二鼓气弱、三鼓气衰”而闻名的曹刿(3)了。 二、战国时期(前476—前221年)

齐将孙膑(4)、燕将乐毅(5)、秦将白起(6)、赵将廉颇(7)四位最出名了,但还有齐将田单(8)、魏信陵君魏无忌(9)、赵将赵奢(10)和李牧(11)四位,也是中华名将。乐毅连破齐国七十城后,正因田单的存在,最终没能灭齐;魏无忌曾击败强秦,写有《魏公子兵法》;李牧则是赵国抗击匈奴最出名的将领;而赵奢指挥“阏与之战”出名,也是后来只会“纸上谈兵”在长平大败的赵括之父。 三、秦朝(前221—前206年) 秦为时较短,名将王翦(12)和蒙恬(13)最出名,除此二位,还有王翦的儿子王贲(14)也十分了得,六国多为王氏父子率军所灭。另外将楚汉争霸的项羽(15)也列入此时期的中华名将吧。 四、汉朝(前202—220年) 西汉名将颇多,汉初有韩信(16)、樊哙(17)、周勃(18)三位,韩信、英布、彭越实为刘帮收买用之即弃,而萧何、张良、樊哙和周勃等才是刘邦的股肱大臣。周亚夫(19)是

个人先进事迹材料范文

个人先进事迹材料范文 导读:本文是关于个人先进事迹材料范文的文章,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篇一:干部个人先进事迹材料】 1975年9月出生,大学文化,1994年参加工作,1997年6月入党。参加工作以来,先后在******工作过。在工作和生活上,处处以一名国家公务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爱岗敬业,踏实工作,默默奉献,争创一流。由于工作的勤奋,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努力学习,争作业务骨干 在县政协工作以来,***同志一直都勤于学习,刻苦学习,勤勤恳恳、孜孜不倦,不耻下问,向领导、同事请教,一方面努力学习书本上的政协理论知识,另一方面向领导同事学习政协工作的实践知识,经常一个人坐在办公室加班加点,看书学习作笔记,从一个完全不懂政协业务的工作人员到一名能懂全懂、能知全知的业务骨干,同时还是一名懂财务管理的财务人员。 二、勤奋扎实,办公室工作就是要做到最好 ***于XX年8月从***调县政协工作,初来乍到的他,既自豪,又倍感压力,业务工作不熟悉,领导交办的任务完成起来感到十分吃力。为了尽快进入工作角色,***加班加点学习业务知识,熟悉政策文件,曾连续9周没有过休息日,很快提高了自身素质,适应了工作环境。办公室工作就是***全身心工作,用心品味的工作岗位。具体

到办文方面,***有这样的感受,即12个字,熟能生巧,巧能成风,妙笔出神。从熟练的完成承办工作,到灵活的掌握方法,形成自己的风格,都是他用心走过的历程。 工作无止境。政协办公室工作繁杂、辛苦、清贫、事无大小皆关系大局,做为办公室工作人员,必须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开拓进取,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在平凡的日常工作中,求上进,求特色,求成绩。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频繁地工作,从来不讲半点价钱,不说一声累,许多脏活累活都是他自己一个人干,通常在领导同志们上班前的一个小时就到单位打扫卫生,也通常在领导同志们下班后很久后才下班,在政协七届一次会议期间,他身兼多职,既是资料组的成员,又是会务组的人员,又还要处理办公室的日常事务,经常加班至深夜,并且在会议期间,他的直系亲届病重住院他都一直没有请一天假,各项工作是一项接着一项,但***始终牢记“办公室工作无小事,一旦出了问题就可能造成难以估量的影响。”他不断激励自己,主动工作,努力工作,力争把每一件工作努力完成,他还担任机关的财务会计,在财务室也要上班,平常正常上班时间就在办公室,午休或下班时间就在财务室处理账务,晚上经常是加班加点,休息日尽量不休息。有的同志对***说,“你上班有瘾啊?”***心想,换了你也是这个样。 三、心境淡泊,德性修养好,是个热心人 来办公室工作以来,由于工作上进,态度端正,吃苦耐劳,团结同志,为人忠厚,品德高尚,处事能力提高,逐渐成为工作骨干,这是办公室工作岗位对***的锻炼培养,今年,办公室调整了干部,与

一根据下列案情介绍拟写一篇起诉状

一、根据下列案情介绍,拟写一篇起诉状。 2008年3月15日,xx市东方家园建材有限公司(公司所在地:xx市黄河路66号;法定代表人:朱德发)与xx 市红太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公司所在地:xx市山屏街23号;法定代表人:吴义清)签订了一份《钢材购销合同》。 合同约定:红太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从东方家园建材有限公司处购买了价值356000元的各种钢材,2008年3月25日由红太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到东方家园处提货,运费由其负担;红太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分两次付款,首次付250000元,余款在2008年5月30日前付清,逾期按月息1%支付逾期付款利息。结果,红太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按约定提走了货,并支付了第一笔款,但是余款106000元一直拖而不付,多次催缴无效后,xx市东方家园建材有限公司把红太阳建筑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对方支付余款以及逾期付款利息。 请你代xx市东方家园建材有限公司拟写起诉状。

二、根据下列材料拟写答辩状。 大众电子元件厂与东盛公司订了加工承揽合同,双方约定:由大众电子元件厂为东盛公司加工装配吸尘器的电子元件,材料由东盛公司来提供,大众电子元件厂在规定的期限内交货。但是,东盛公司的原材料晚于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且不是一次性提供,而是陆续送到。再加上大众电子元件厂的实际情况是:厂子规模小,必须充分发挥加工电子元件设备机器的利用率,只好在东盛公司的原材料断货后接其他单位的活。而其他单位的订货上机之后,又不能中间停顿,待完成部分成品后,方能再上东盛公司的加工产品。因此,大众电子元件厂交货的时间迟于合同规定的时间两周。现在东盛公司就大众电子元件厂交付延迟提起诉讼,要求追究其违约责任。 大众电子元件厂现欲提交答辩状。请你代为拟写一篇答辩状。

2008年-2010年十大典型案件

1、刘某诉甲公司、乙公司所有权确认纠纷案 【裁判要旨】根据《物权法》规定,房屋登记是房屋所有权变动的生效要件,未经登记,房屋所有权不发生变动。合同明确的是双方债权债务关系,即便对合同进行公证,亦只是对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不当然地发生房屋所有权的变动。 【案情概要】2002年,刘某与甲公司签订抵债协议书,约定用甲公司所购房屋清偿甲公司欠刘某的全部债务,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中如另有费用发生,由刘某自理。该协议办理了公证手续。此后,刘某与甲公司签订了租房合同,约定刘某将涉案房屋出租给甲公司使用。但甲公司、刘某均未办理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2008年,乙公司依据生效判决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依法查封了涉案房屋。刘某遂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涉案房屋的所有权归其所有,并解除对该房产的查封。法院认为,抵债协议书反映的是刘某与甲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且刘某没有按照抵债协议书履行支付相关费用的义务,亦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办理讼争房屋的权属登记。虽然双方对抵债协议书进行了公证,但刘某并不能因此而自然取得抵债房屋的所有权,故判决驳回刘某诉讼请求。 【法官寄语】物权登记和公证都是十分重要的法律制度,但他们所起的法律效果是不同的。公证制度虽然是公证机构对有关民事法律行为等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但并不具备公示效力,不改变物权的权属。而物权登记是房屋所有权变动的生效要件,未经登记,房屋所有权不发生变动。因此,物权登记对社会公众具有公示效力。这则案例提醒广大购房者,合同只是证明当事人之间有债权关系,房产登记才意味着你拥有了所有权。因此,在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后,一定要及时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过户手续。否则,即使你实际占有了该房屋,严格从法律上讲,这房屋还不是你的。万一登记方一房二卖,将会影响你实现对房屋的权属。 2、赵某等44户与南京某房产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 【裁判要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如果楼书等宣传资料关于商品房及相关设施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则该宣传资料应认定为是要约,即使出卖人的这些说明和允诺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案情概要】某房产公司在对外销售某楼盘时,在售楼处放置的宣传资料对该楼盘的一些设施作了描述,如9米高的水景大堂,顶层是直升飞机停机坪,31楼是

开国将军中的36位著名虎将

开国将军中的36位著名虎将 写完前两篇<共和国最骁勇善战的五位开国将帅》和《共和国十大元勋将军》,再来参照<水浒传>列出心目中的108位战将,由于时间所限,姑且先列出36位将军称为"虎将"吧,先行登载. 开国上将有57位,我选取了33位,又从大将中选取两位资历与上将差不多的王树声\许光达.以我的观点,主要考虑以下几点:一是身经百战,二是有战役指挥能力,三是军事生涯有其辉煌之处.排列顺序主要是按照将军军衔,兼顾建国后曾担任职务的大小及任中央委员的先后时间而定. 1、王树声(1905—1974年)湖北麻城县人,原名王宏信,乳名国萌。曾参与领导黄麻起义,担任过红31军军长、红四方面军副总指挥,作为主要山头之一红四方面军的代表于1955年被授予大将军衔。 2、许光达(1908—1969年) 湖南长沙县人,原名许德华。黄埔军校5期炮科,参加了北伐战争、南昌起义。分别是红二方面军、八路军120师、第一野战军的重要军事指挥员,建国后任中国人民解放军装甲

兵司令员。作为主要山头之一红二方面军的代表于1955年被授予大将军衔。 3、王震(1908-1993)湖南省浏阳县人。分别是红二方面军、八路军120师、第一野战军的重要军事指挥员,人称“胡子将军”,以 “南泥湾”垦荒、开垦“北大荒”、平定新疆、支持邓小平而功勋卓著。曾高居国家副主席之位,是八、九十年代“中央八老之一”。 4、陈锡联(1915-1999) 湖北省黄安(今红安)县人。分别是红四方面军、八路军129师、第二野战军的重要军事指挥员,刘邓大军的虎将和我军名将,绰号“小钢炮”,以夜袭阳明堡日军机场闻名。文革后期曾任中央政治局常委,主持军委日常工作,为华国锋所倚重,最后任中顾委常委。 5、许世友(1905-1985)湖北麻城许家洼(今河南新县)人。早年入少林寺习武,后投身军旅,绰号“许和尚”。分别是红四方面军、八路军115师、第三野战军的重要军事指挥员,中越边境自卫还击战时为我军东线前敌指挥。毛泽东称其是“一员虎将”深爱之,是我军传奇色彩最浓的一代名将。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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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军工集团下属上市公司 我国的十大军工集团分别为: 中国核工业集团、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中国航天科技集团、中国航天科工集团、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中国船舶工业集团、中国船舶重工集团、中国兵器工业集团、中国兵器装备集团、中国电子科技集团。 中国核工业集团旗下目前拥有2家上市公司:(about:blank) 1家A股:中核科技 1家H股:中核国际股票代码:HK02302(科铸技术集团有限公司CNNCINT"L) 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旗下暂无上市公司;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旗下目前拥有8家上市公司:(about:blank) 5家A股:中国卫星、航天机电、航天动力、航天电子、四维图新 3家H股:中国航天万源(股票代码:HK01185)、航天控投(股票代码:HK00031)、亚太卫星(股票代码:HK01045)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旗下目前拥有6家上市公司:(about:blank) 6家A股:航天长峰、航天信息、航天科技、航天晨光、航天电器、航天通信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旗下目前拥有21家上市公司:(about:blank) 18家A股:洪都航空、哈飞股份、ST昌河、成发科技、东安黑豹、ST宇航、西飞国际、中航重机、航空动力、中航精机、贵航股份、成飞集成、中航光电、中航三鑫、中航地产、飞亚达A、深天马A、天虹商场 3家H股:中航科工(股票代码:HK02357)、深圳中航集团股份(股票代码:HK00161)、中国航空工业国际(股票代码:HK00232)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旗下目前拥有3家上市公司:(about:blank) 3家A股:中国船舶、中船股份、广船国际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旗下目前拥有2家上市公司:(about:blank#) 2家A股:中国重工、风帆股份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旗下目前拥有12家上市公司:(about:blank) 11家A股:辽通化工、北方国际、北化股份、长春一东、新华光、北方股份、中兵光电、凌云股份、晋西车轴、北方创业、江南红箭; 1家H股:安捷利实业(股票代码:HK08298)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旗下目前拥有11家上市公司:(about:blank) 9家A股:长安汽车、中原特钢、西仪股份、东安动力、中国嘉陵、利达光电、江铃汽车、ST轻骑、天威保变; 1家B股:建摩B; 1家H股:长安民生物流(股票代码:HK08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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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整体素质 操作维护队是在无人值班变电站的建设以后,公司结合变电站的实际情况,在变电所下设的新机构,主要承担着城网开关、调度大楼配电室、无人值班变电站的操作维护以及各变电站的日常维护工作,工作内容比较复杂,且无规律性可言。面对这些困难,我们认为,只有靠加强自身素质,提高工作效率,才能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于是,我们全体成员就如何强化操作队自身的素质作了讨论,最后大家一致认为,要达到以上目的,就要做到两个提高,一是思想政治素质要提高;二是专业技术素质要提高。围绕着这两个目标,在所领导的大力支持下,操作维护队全体成员加强了思想政治学习,主要以学习特色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来提高队员政治思想素质。在业务技术素质方面,我们采劝送出去”和“请进来”的办法对队员进行培训,先后分别选送了5名队员到杭州、长沙等地学习,队员们学习了运行、继电保护、消防等多方面的专业知识。同时,队员之间也展开了互教、互帮、互学活动,一方面巩固了学习成果,另一方面使大家互相取长补短,增进了友谊,加强了交流,统一了思想,使整个操作队成为团结协作,积极进取的班组,增强了操作队的战斗力。 二、抓核心、严制度,规范管理 通常,班组核心力量是团结全体队员,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保证,企业的班组建设和管理工作,首先就是抓好班组中的核心力量,即抓好党小组长、班组长、党团员的核心作用。因此,操作队每月工作例会不少于4次,例会主要研究班组建设情况和管理情况,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提高工作质量。班组是贯彻执行规章制度,落实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的前沿阵地,所以,我们狠抓规章制度的落实,及时认真组织队员学习领会规章制度,《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并督促队员认真执行,使队员岗位责任制充分完善落实,保证操作任务按质按量完成,使各项工作进一步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提高了工作质量,规范了管理。 三、认真履职,为变电设备安全经济运行“保驾护航” 操作维护队在内强素质的基础上,结合所学知识,不断实践,不断创新,改进工作方法,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操作维护队的工作是“及时雨”般的工作,特点是及时、迅速,一有问题,就要马上赶,迅速解决问题,保证正常供电。 在城区,供电线路复杂,城网开关操作频繁,为了能及时安全送电,夜间进行操作是常有的事,特别是在2014年除夕之夜,正当万家团圆,欢度佳节之际,突然,城区ⅱ回线路出现故障,无法送电,为了尽快恢复送电,保证县城人民度过一个祥和的新春佳节,全队人员从零晨三点多钟,不畏严寒,安全有序地对城网开关进行了操作,到大年初一早上十一点钟,工作终于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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