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环保吃牌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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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东莞市企业环境保护信用管理评级结果

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编制导则-东莞环境保护局

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 技术导则 广东省环境保护局

目录 1 总则 (1) 1.1规划目的 (1) 1.2规划指导思想与原则 (1) 1.3编制依据 (3) 1.4规划期限、范围和技术路线 (3) 2 规划编制工作程序 (5) 2.1确定任务 (5) 2.2调查、收集资料 (5) 2.3编制规划大纲 (6) 2.4规划大纲论证 (6) 2.5编制规划 (6) 2.6规划论证及公众参与 (6) 2.8规划批准、实施 (7) 3 规划的主要内容 (7) 3.1总论 (7) 3.2规划区域概况 (7) 3.3环境现状调查与环境压力分析 (7) 3.4预测与规划目标 (8) 3.5生态及环境功能分区 (8) 3.6资源承载力和环境容量分析 (8) 3.7专项规划 (9) 3.8环境管理能力建设 (11) 3.9规划项目与投资估算 (12) 3.10保障措施 (12) 3.11可达性分析 (12) 4 提交规划成果 (12)

4.1规划文本 (12) 4.2规划附图 (13) 4.3规划研究报告 (14) 5 规划大纲 (14)

为了规范我省各地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确保《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4—2020年)》顺利实施,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十条“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制定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导则”要求,省环境保护局组织编制《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技术导则》(下称《导则》)。 《导则》适用于全省各市、县、镇行政辖区环境保护规划的编制。 1 总则 1.1 规划目的 通过加强环境规划和有序保护,改善全省各地环境质量,优化资源配置,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提升各地生态文明水平,建设经济持续健康增长、社会发展全面进步、人与自然和谐、生态良好和环境优美、适宜人类居住的绿色广东。 1.2 规划指导思想与原则 1.2.1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要求,统筹规划城市生态体系构架,明确区域环境功能分区;优化产业结构,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自然资源;大力实施环境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

东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规定

东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规定 (1996年5月24日东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环境噪声的管理,减少和控制噪声污染,创造安静舒适的生产和生活环境,保护人体健康,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环境噪声,是指生产经营活动、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影响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本规定所称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排放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标准,妨碍人们工作、学习、生活和其他正常活动的现象。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东莞市行政区域范围。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辖区内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进行检查监督,采取措施改善环境噪声质量。 市环境保护部门是对全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主管机关,并负责对生产经营活动噪声污染防治和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建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协助市环境保护部门对生产经营活动噪声污染防治和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公安部门负责对机动车辆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的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对火车,船舶产生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工业产品噪声质量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不受噪声污染的义务,有对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控告的权利。 各环境噪声监督管理部门应设立投诉电话,当接到检举、控告后,应派员到现场对责任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进行处理。 直接受到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减轻,排除噪声污染的危害。 第六条环境噪声监督管理部门有权派员进入造成噪声污染的单位和场所依法进行检查,被检查者必须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检查部门有义务为其保守技术和业务的秘密。 第七条环境保护部门根据国家环境噪声质量标准中规定的各类适用区域,具体划定各类环境功能区,并做好经常性的环境噪声监测工作。 第八条对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维护安静舒适的生产和生活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二章生产经营活动噪声污染防治

浅谈东莞市污水截污管网的建设实施

浅谈东莞市污水截污管网的建设实施 摘要: 城市给排水工程是城市基础设施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城市市政给排水规划设计,对建设一个良好的城市人居环境意义重大。截污工程作为市政给排水系统中的重要部分,对于控制城市饮用水源的水质有着重要的作用。本文根据东莞市截污管网方案的建设与实施情况,对污水管网存在的问题及加强污水管网的建设与实施进行阐述,以便污水管网能真正发挥其保护境、造福人民的作用。 关键词:给排水市政管网截污 前言 改革开放以来,东莞市的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持续高速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与此同时,工业经济的高速增长和区域人口的急剧膨胀产生大量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环境受到很大的影响,对此,东莞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先后由市环保局、城管局委托相关单位编制《东莞市污水处理工程建设规划》(2003~2020)及《东莞市市区排水截污工程专项规划》(2003 ~2020)。根据《东莞市污水处理工程建设规划》(2003~2020),东莞市 于2004年相继启动了各镇街第一批、第二批污水处理工程,目前各镇区的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截污管网均在建设中。 1 工程建设目标 工程的建设目标为:以规划为目标,以现状污水为工程实施重点,完善各污水收集系统,最大限度的收集现状污水,到2010年底,提高东莞市市区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内的污水收集率,改善东莞运河市区段的水质。 2污水收集系统现状及存在问题分析 2.1污水管网现状 项目服务区内的排水体制为混流制,分流制污水管道和合流制管道并存。其分流制污水管网主要集中在: (1) 新开河上游,东纵大道南北两侧区域; (2) 新基河上游新建区域; (3) 石鼓河上游,莞太路以东区域等按照规划新建的地区。 其余各个街道和社区大多没有实施分流制污水管网,污水主要通过雨水管渠排入附近内河涌,最终排入东莞运河。在分流制污水管网中,新开河上游,东纵

东莞市环境质量报告书公众版

2013年度东莞市环境状况公报 第一章环境状况 2013年,全市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保持平稳,酸雨频率略有下降;城市饮用水源水质稳定达标;主要江河水质基本符合相应功能区划阶段目标;部分水库呈富营养化状态;城市声环境质量基本稳定;辐射环境状况正常。 一、大气环境质量 (一)城市空气 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2013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范围在20~201,达标天数为266天,同比减少4天,达标天数比例为72.88%,同比下降0.89个百分点。 96 174 85 83 97 169 75 22 2

—— 2013年,在全国纳入环保部联网监测的74个大中城市中,我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全国排名在9~40名之间(按月排名),处于中上游水平;在珠三角9市中排名在4~8名之间(按月排名),全年排名第5名,处于中游水平。 二氧化硫(SO 2)平均浓度为23微克/立方米,比去年上升 4.55%,符合国家二级标准(60微克/立方米)。全年日平均浓度超标率为0。近5年(2009-2013年)监测数据表明,SO 2年平均浓度全部达标,总体呈下降趋势。 二氧化氮(NO 2)平均浓度为45微克/立方米,比去年上升12.50%,超过国家二级标准(40微克/立方米)5微克/立方米。全年日平均浓度超标率为5.40%。近5年(2009-2013年)监测数据表明,NO 2年平均浓度基本保持同一水平。 29282822230 204060802009年2010年2011年2012年2013年 单位:微克/立方米2009-2013年SO 2平均浓度变化趋势 平均浓度二级标准

东莞兴强线路板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东莞兴强线路板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 (报批稿) 建设单位:东莞兴强线路板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广东工业大学 编制时间:2013年11月

目录

附件: (1)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别确认书;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完成情况调查表;

(4)环评文件编制程序及时间表; (5)项目营业执照; (6)项目排污许可证; (7)项目原环评文件及批复; (8)关于注销东莞望牛墩兴强线路板厂设立东莞兴强线路板有限公司的批复,东环建[2011]11060号; (9)东莞望牛墩兴强线路板厂排放口在线监测设备与东莞市环境保护局污染源在线监控中心联通的证明,东莞市环境保护局2009年5月8号; (10)项目固体废物相关转移协议; (11)项目的清洁生产合同; (12)《关于东莞市望牛墩兴强线路板厂申请增加排污量的批复》,东环建[2003]87号; (13)项目原地保留整改通知书,东莞市环境保护局2012年1月20号; (14)项目的监测报告; (15)项目纳污证明; (16)项目有机废气车间改造技术方案批复,东环协审[2013]10号; (17)公众参与调查表; (18) 东莞兴强线路板有限公司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技术评估审查意见; (19)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登记表。

第一章总则 任务由来 东莞兴强线路板有限公司位于东莞市望牛墩镇朱平沙村(项目地理位置详见图1-1),是在原“东莞望牛墩兴强线路板厂”的经营地点、经营范围、工艺设备、生产规模、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等不变的基础上设立“东莞兴强线路板有限公司”,并经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同意使用原“东莞望牛墩兴强线路板厂”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于2011年5月18日通过了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同意(东环建[2011] -11060号)。 公司已经于1994年6月编制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通过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同意(1994年033号);于2007年2月5日通过了东莞市环境保护局的验收(东环验[2007]62号),年产线路板约7万平方米,配套电镀工序,镀种为铜、镍。 经过多年的发展,项目现有实际设备与原环评审批情况不一致,项目实际年产印刷生产线路板8万平方米,并增加了部分生产配套设备。根据2003年9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章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形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环境影响的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并报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和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备案;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也可以责成建设单位进行环境影响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项目实际年产印刷生产线路板8万平方米,比原审批7万平方米大%,不属于重大变动,并且项目的产生的污染物种类和污染物数量没有超过原环评审批量,因此,采取环境影响后评价的手段以理顺相关环保手续。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章第十六条的规定,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并规定“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国家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本项目属于其中“K.机械、电子”

环保领域优秀企业家名单

1、北京桑德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文一波: 环保将是我毕生的事业去追求,正是因为怀着恢复中国青山绿水的愿景,更多的社会责任感,才能使我始终保持着前行的定力:通过影响国内环保产业的现状及政策,真正实现碧水蓝天梦的美好设想。 桑德集团,是国家重点骨干环保企业、新能源企业,中国民营环保的领头羊,民营水务投资企业的龙头和标杆。引领中国环保产业发展方向,是中国环保企业代表和民营环保企业代言,在中国环境市场具有独特地位。 2、碧水源董事长文剑平: 如果说袁隆平解决了中国水稻的产量问题,那么解决中国未来水资源、改善中国水环境的问题就是我要做的事情。 碧水源,是以膜法水处理为核心的整体技术和工程解决方案的国家首批高新技术企业,在中国市政生活污水万吨级项目MBR膜应用市场占有率第一。2010年4月21日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目前是国内创业板市值最高的公司,成为我国环保产业的后起之秀和领军企业。 3、首创集团总经理王灏: 成为未来中国城市环境产业的领导者,打造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内领先的城市环境综合服务商,满足人类对洁净用水和清新环境的渴望,为社

会创造绿色清洁环境而不断努力,以人为本和谐共赢,为最大股东创造价值,为员工发展创造最佳条件。 首创集团,1995年重组成立,构建有环保产业、基础设施、房地产和金融服务四大核心主业,并发展成为资产千亿、布局全国,拥有5家上市公司的大型国有产业投资控股集团。在环保领域,首创集团以水务为起点,以技术为先导,在水务、大气污染、固体废物处理等领域全面发力,构筑“碧水、蓝天、净土”大环保产业版图。 4、中节能大地环境修复有限公司董事长胡清: 我们最终的理想,尤其在三中全会以后,希望E3成为创新环境管理的模式,使政府的职能彻底分开。希望E3组织成为土壤修复市场的行业向导,颁布指南,成为行业国内外交流的平台,联合众多企业真正以技术为本,共同将土壤修复行业做起来。 中节能大地修复公司,是中国节能旗下唯一一家专业从事污染场地及地下水调查和修复等相关业务的环境修复公司。E3联合会的建立完全符合中国节能和中节能大地公司的发展理念和战略重点。未来中国节能将全力支持和推动E3联合会的各项工作,促进土地修复新技术的工程化应用,构筑协同联动的场地修复产业链,推动我国污染场地修复行业实现长足发展。 5、北京嘉博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于家伊:

东府【2005】123号印发东莞市重点污染企业整治

东莞市人民政府文件 东府〔2005〕123号 印发东莞市重点污染企业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办事处),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现将《东莞市重点污染企业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七月二十九日 —1—

东莞市重点污染企业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工业污染治理力度,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群众身体健康,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污染企业管理、整治工业污染,提升我市环境质量的决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的对象和范围 经调查,全市现有的工业企业年排放废水总量为2.3亿吨,日均排放量为63万吨。其中,电镀(含线路板电镀)、漂染(含染色)、造纸(含卫生纸)、制革、洗水(含牛仔服装洗水和毛织洗水)、印花等六大行业共有污染企业1252家,年排放废水总量为1.8亿吨,占全市工业废水年排放总量的78%。“六大行业”中,相当部分企业消耗资源大、经济效益差、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落后;有些企业还擅自扩大生产规模、增加排污量、闲置污染治理设施和偷排偷放,对石马河、东引运河、寒溪河、南畬朗等流域造成严重污染,威胁东江饮用水源和各大备用水源水质安全,危及群众身体健康。因此,必须加大“六大行业”的污染整治力度,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削减工业废水排放量,增加环境容量,改善环境质量,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整治的对象和范围包括: (一)按行业划分。电镀(含线路板电镀)、漂染(含染色)、造纸(含卫生纸)、制革、洗水(含牛仔服装洗水和毛织洗水)、印 —2—

花等六大行业,其中电镀企业248家、漂染143家、造纸123家、制革13家、洗水539家、印花186家。 (二)按企业性质划分。内资企业505家,外资企业747家。 (三)按片区划分。电镀、漂染、造纸行业主要分布在沿海和水乡片区;洗水、印花行业主要分布在埔田和丘陵片区。全市六个片区中,重点污染企业最多的是埔田片,共371家,占总数的29.6%;其次是城镇片,共219家,占总数的17.5%。 (四)按镇区划分。重点污染企业最多的是常平镇,共209家,占总数的16.7%;其次是虎门镇,共120家,占总数的9.6%。其中,电镀企业最多的是虎门镇(57家),其次是长安镇(41家);漂染企业最多的是沙田镇(22家),其次是虎门和洪梅镇(各18家);造纸企业最多的是中堂镇(28家),其次是万江区和道滘镇(各24家);制革企业最多的是黄江、洪梅和大岭山镇(各2家);洗水企业最多的是常平镇(187家),其次是大朗镇(86家);印花企业最多的是茶山镇(49家),其次是虎门镇(36家)(详见附表)。 二、整治的法律和政策依据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定: 1. 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企事业单位,必须依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排污费,并负责治理。 2. 对污染排放不达标、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企事业单位,由 —3—

东莞市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办法

东莞市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办法

(1995年7月25日东莞市人民政府颁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水污染源的监督管理,改善水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国家环境保护局《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直接或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 工商户(以下简称排污单位)。 第三条排放污染物许可证(以下简称排污许可证)由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环保部门)组织实施和统一监督管理,排污单位必须按市环保部门的有关规定,如实申报污染物的 排放及处理情况,申领排污许可证。 第二章排污申报登记制度 第四条排污单位必须按市环保部门指定的时间,办理排污申报登记手续,并按要求提供必要 的资料。 第五条排污单位必须如实填写《排污申报登记表》,报市环保部门审查核实。符合填表规范 的,予以登记。 第六条排污单位在《排污许可证》或《临时排污许可证》核定的内容发生重大改变时,应在改变前15天,到市环保部门申请,履行变更登记手续。 第七条实施排污许可证的单位,必须在污染源申报登记的基础上,向市环保部门申领《排污 许可证》。禁止无证排放污染物。 第八条市环保部门结合全市排污现状和发展规划,分期分批对重点污染源和重点污染物实行 排放许可证制度。 第三章排污许可证制度 第九条排污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市环保部门批准的排污申报登记表申请《排污许可证》。环保部门经调查核实后,应在一个月内根据总量和浓度排污指标。核发《排污许可证》或《临 时排污许可证》。 对污染物排放达到总量控制指标,并且重点控制的污染物的排放浓度达到标准的单位,发给《排污 许可证》。 对超出排污总量或浓度控制指标的单位,发给《临时排污许可证》,并限期治理削减排放量。

中国环保服务网_东莞市各镇36个污水处理厂简介

东莞市长安三洲污水处理厂 长安三洲污水处理厂选址于东莞市长安镇锦厦村三洲,占地面积约96550平方米,设计总规模20万吨/日,纳污范围为长安镇镇中心区东部地区生活污水,包括墟镇、三角头村、霄边区、咸西村和锦厦村全部及街口乌沙村部分城域。首期建设规模10万吨/日,采用CASS工艺,总投资预算10994.98万元,以BOT 模式建设,由中标单位上海复旦水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成立的东莞市长安锦厦三洲水质净化有限公司负责该项目的建设、运营,合同期25年(含建设期)。 东莞市常平西部污水处理厂 常平西部污水处理厂选址于常平镇岗梓村东北角,占地面积约160396平方米,设计总规模18万吨/日,纳污范围为常平镇铁路西部生活污水。首期建设规模6万吨/日,采用氧化沟工艺,总投资预算7056.48万元,以BOT模式建设,由中标单位广东华南环保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成立的东莞市常平岗梓华南水质净化有限公司负责该项目建设、运营,合同期25年(含建设期)。 东莞市黄江污水处理厂 黄江污水处理厂选址于黄江镇合路村,占地面积约91760平方米,设计总规模16万吨/日,纳污范围为黄江镇全镇生活污水。首期建设规模4万吨/日,采用改良型卡鲁尔氧化沟工艺,总投资预算4416.65万元,以BOT模式建设,由中标单位东莞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成立的东莞市黄江合路建工水务有限公司负责该项目建设、运营,合同期25年(含建设期)。 东莞市塘厦林村污水处理厂 塘厦林村污水处理厂选址于塘厦林村,占地面积约66667平方米,设计总规模32万吨/日,纳污范围一期为宏业工业区、莲湖、林村,三期逐步服务全镇生活污水。首期建设规模12万吨/日,采用CAST工艺,总投资预算10352万元,以BOT模式建设,由中标单位东莞市新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的东莞市塘厦林村同舟水务有限公司负责该项目建设、运营,合同期25年(含建设期)。 东莞市塘厦石桥头污水处理厂

东莞玖龙纸业有限公司二,三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东莞玖龙纸业有限公司二、三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故。 验收监测结果: 1. 废水 排放水污染物中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挥发酚、色度、石油类、动植物油、氟化物、磷酸盐、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氨氮、硫化物排放浓度,均低于DB44/26—2001《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中一级标准,也均低于废水处理站初步设计指标。吨产品排水量符合 DB44/26 —2001标准的要求。进出口水温之差最大值为9.8 C。pH除酸碱废水及雨水混排口出现个别超标现象外,超标率为12.5 %,其余排放口的pH均达标。 2. 废气 3#、4#锅炉静电除尘器出口废气中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烟尘、烟气黑度排放浓度,均低于DB44/27 —2001《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中燃煤电厂酸雨控制区的标准限值。煤中含硫量最大值为0.33 %,符合广东省环境保护局粤环函[2002]284号文批复的指标。 焚烧炉布袋除尘器出口废气中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烟尘、一氧化碳、氯化氢、镉、铅、烟气黑度排放浓度,均低于GB18485-2001《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中污染物排放限值。烟气出口温度及氧含量均符合GB18485-2001标准中焚烧炉技术性能的指标。煤中含硫量为 0.32 %,符合广东省环境保护局粤环函[2002]284号文批复的指标。 3. 噪声 厂界噪声超过GB12348-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川类标准值,超标率为昼间35%、夜 间90%。厂界周围无居民区等噪声敏感点,故目前厂界噪声尚未对周围环境产生扰民影响。 4. 污染物排放总量 该公司一、二、三期工程废水总排放量为966万吨/年,其中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642.7吨/年,五日生化需氧量排放总量为57.4吨/年,悬浮物排放总量为66.7吨/年;废气排放总量为 374418万米3 4/年,其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排放总量分别为2287.2吨/年、2173.8吨/年和206.4吨/年,均符合广东省环境技术中心粤环技书[2002]20号文的建议值。固废排放总量为30.43 万吨/年,超过20号文的建议值,超标0.6倍。 5 ?设施处理效率 水污染物中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挥发酚、硫化物、色度平均去除率分别 为97.7 %、99.8 %、99.8 %、97.1 %、98.5 %、86.1 %; 两台静电除尘器除尘效率均为99.9 %,符合广东省环境保护局粤环函[2002]284号文批复的指标;焚 烧炉除尘效率为99.98 %,氯化氢去除率为94.1 %。

东莞市环评评估收费标准

通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物价局、省环保局《转发国家计委、国家环保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02]89号)(下称《通知》),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环评咨询方面的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东莞市环境科学学会经市环保局的认可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含大纲)、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及污染治理设计方案技术咨询评估工作。 二、咨询评估收费标准 根据《通知》精神,环境影响咨询评估属有偿服务,《通知》中对收费标准做了明确的规定,但为减轻企业负担,我学会对《通知》中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了适当下调,调整后的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一)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含大纲)的评估收费: 若是以下几种情况须召开专家评审会,专家评审会的一切费用由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承担(其中包括专家劳务费、差旅费、餐费等)。 开会项目范围: (1)化工等重污染项目; (2)市政污水厂、垃圾发电厂、废物集中处理厂等; (3)大型港口、码头、化学品仓库、区域开发项目; (4)病床数≥500张的综合性医院及传染病医院;

(5)占地面积或建筑面积≥25万m2或建筑高度≥150m的房地产项目。(6)环保局要求召开评审会的项目。 (二)污染治理设计方案评估收费 治理设施工程投资额50万以下收1000元;50∽100万收2000元;100万~300万按工程额1.5%收费; 300万∽500万按工程额1%收费,500万∽1000万按工程额0.5%收费,1000万以上按0.3%收费。投资额以环保公司所签合同金额为准。 若是以下几种情况须召开专家评审会,专家评审会一切费用由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承担。 (1)车间排出水量≥1万m3/d或生化处理废水量≥3000m3/d的造纸厂; (2)车间排出水量≥2000m3/d的洗水厂或生产、生活混合水量≥2000m3/d的企业; (3)车间排出水量≥1000m3/d印(漂)染厂; (4)车间排出水量≥250m3/d的电镀、线路板、食品、养殖、制药、制革、化工等项目; (5)工业废气量≥20万m3/h的项目,35t/h以上锅炉废气治理项目。 (6) 环保局委托召开评审会的项目 三、环评大纲咨询评估时间为2个工作日,环评报告书咨询评估时间为5个工作日,污染治理设计方案咨询评估时间为2个工作日,如需召开专家评审会,上述工作时间一律为10个工作日。 四、环评单位应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收费标准,不得随意调高或压低评价费用,环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环评师。

中国水处理百强企业名单列表

中国水处理百强企业名单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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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处理百强企业名单列表 ——2015年最新数据1.浙江雷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中环保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3.中法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4.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 5.金州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重庆市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8.江河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9.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10.挪威阿科凌控股有限公司 11.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2.胜科公用事业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13.广西华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14.柏林水务中国控股有限公司 15.国中控股有限公司 16.汇津中国有限公司 17.金科水务工程有限公司 18.帕克环保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19.普拉克环保系统(北京)有限公司 20.北京清大国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2.阿科凌中国有限公司 23.青岛思普润水处理有限公司 24.北京佳瑞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25.威士邦膜(厦门)科技有限公司26.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7.威立雅水务工程(北京)有限公司28.GE水处理及工艺过程处理公司29.深圳市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30.北京美华博大环境工程有限公司31.北京建工金源环保发展有限公司32.武汉都市环保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33.太平洋水处理工程有限公司 34.北京沃特林克环境工程有限公司35.东美陵中联环境工程有限公司36.云南银发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7.山东十方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38.北京金州工程有限公司 39.北京维奥思环境工程有限公司40.南京中创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41.北京德加美华环保技术有限公司42.四川环能德美集团有限公司

环境保护措施方案..

XA04-案-南城项目-8-2012 东莞市市区垃圾处理厂 技改增容工程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方 案 编制: 审核: 批准: 2012 年7月30日发布2012年8月1日实施 湖南省设备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A.4方案报审表

填报说明: 本表一式3 份,由承包单位填报,建设单位、项目监理机构,承包单位各一份。特殊施工技术方案由承包单位总工程师批准,并附验算结果 目录 1.工程概况 (3) 2.编制依据 (3) 3管理目标 (4) 4.组织机构及职责 (4) 5、环境保护措施 (5) 1、对废水、污水的管理 (5) 2、对一般废弃物和垃圾的管理 (5) 3、对危险废物管理 (5) 4、对危化品的控制 (6) 5、射线装置安全防护 (7) 6、对噪音的管理 (7) 7、对弃土、扬尘的控制 (7) 8、对废气的控制 (8) 9、对绿化的保护 (8)

10、光污染的控制 (8) 11、其它 (8)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东莞市市区垃圾处理厂技改增容工程; 建设规模:工程规模:三套(3×56t/h)机械炉排式垃圾焚烧锅炉以及与之相配套的主辅生产系统等,原有二套(2×15MW)和一套(1×12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进行技术改造以及电厂范围内所有设备单体及分系统和整体联合调试。 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水濂山路 业主单位:东莞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深圳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编制依据 2.1国家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定方法》GB12524-90。 2.2工程现场情况、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以及本公司企业标准。

东莞环境治理调查报告

今日关注:东莞市出台措施全面深化水污染治理 时间:2013-11-20 来源:南方日报作者: 东莞出台措施全面深化水污染治理两年后基本消除劣V类水体 在东莞,散发着恶臭的内河涌和劣质水库水质一直备受诟病。昨日,记者从东莞市环保局获悉,为改变这一现状,在未来数年,东莞将出台多项措施,全面深化水污染治理。预计到2015年底,全市将基本消除劣V类水体。 多个水库水质在劣Ⅳ类以下 根据2012年度东莞市环境状况公报,2012年,全市废污水年排放总量达10.07亿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2.69亿吨,生活污水排放量7.38亿吨。全市工业废气年排放量2928.84亿标立方米,其中:工业烟(粉)尘排放量为15095.12吨。全市工业固体废弃物年产生量534.30万吨,处理量122.16万吨,综合利用量415.85万吨,处理率为22.86%,综合利用率为77.83%。 其中,多个作为市内备用水源的水库水质情况令人担忧。根据环保部门监测,2012年,横岗、水濂山、莲花山等3座水库水质达到国家地表水Ⅳ类标准;同沙、五点梅和松山湖等3座水库水质达国家地表水Ⅴ类标准;芦花坑、马尾和白坑等3座水库水质劣于国家地表水Ⅴ类标准。据市环保局解释称,东莞水库污染主要原因是受到点源和面源的污染影响。 以位于松山湖的松木山水库为例,最近两年,该水库先后两次发生因污染导致大面积死鱼出现的事件。市环保局解释称,松山湖水库属于典型的点源污染,主要包括生活污染源和工业污染源。 虽然周边镇区已开展环湖截污管网建设,但由于截污工程建设至今进展缓慢,眼下每天仍有大量污水直接排入松山湖,导致水库水质在特定时段起伏较大,加重水质恶化程度。此外,各种污染物在水源地集雨面上日积月累,待到雨季来临,雨水淋溶和径流输送使积存于集雨范围内上的各种污染物随洪水从四面八方汇入水库,对水库水质造成一定威胁。 取缔水库集雨区非法开发活动 为改变上述现状,今年以来,东莞先后出台实施《东莞市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2013—2020年)实施方案》及《东莞市提高污水处理效能实施方案》,将全面深化包括水库水质在内的水污染治理。 据市环保局介绍,与以往相比,东莞今后将把主体功能和环境功能落实到流域、控制区或控制单元,并在2014年底前取缔重要水库集雨区范围内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的各种开发活动。对不符合产业政策要求,未取得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达不到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环评文件;未实现总量控制目标、水质达不到功能区目标要求、发生重大污染事故的地区实施区域限批。

东莞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规定.doc

东府[1997]64号东莞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规定 ! 第一条 为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合理利用资源,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固体废物,是指生产建设、日常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污染环境的固态、半固态废弃物质,包括工业固体废物、城市生活垃圾等。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产生、排放、运输、贮存、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 第四条 市环境保护部门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市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按各自职责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 市、镇人民政府(区办事处)应组织固体废物集中控制设施的建设,对固体废物集中处置。 危险固体废物集中控制设施,由市人民政府统一建设和管理。 人民政府鼓励、支持固体废物产生量较大的企业建设集 ·1·

中控制设施,对固体废物集中处置。 第六条 建设固体废物集中控制设施应符合环境保护规划,立项前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报市环境保护部门批准,方可建设。 第七条 新办企业可能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应在投产前到环境保护部门申报登记,提供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处置等有关资料。 已办企业尚未进行登记的,应在本规定实施后六个月内补办登记手续。 第八条 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由各镇、区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 第九条 单位和个人可以从事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的经营活动,但必须到市环境保护部门申报登记,取得市环境保护部门的经营许可证,方可进行。 实行年度检验制度,每年在第一季度进行。没有进行年检的,不得再从事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理、处置的经营活动。 第十条 直接从事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的人员,应经市环境保护部门的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 ·2·

东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规定定稿版

东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规定精编W O R D版 IBM system office room 【A0816H-A0912AAAHH-GX8Q8-GNTHHJ8】

东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规定 (1996年5月24日东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环境噪声的管理,减少和控制噪声污染,创造安静舒适的生产和生活环境,保护人体健康,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环境噪声,是指生产经营活动、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影响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本规定所称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排放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标准,妨碍人们工作、学习、生活和其他正常活动的现象。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东莞市行政区域范围。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辖区内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进行检查监督,采取措施改善环境噪声质量。市环境保护部门是对全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主管机关,并负责对生产经营活动噪声污染防治和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建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协助市环境保护部门对生产经营活动噪声污染防治和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公安部门负责对机动车辆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的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对火车,船舶产生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工业产品噪声质量实施监督管理。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不受噪声污染的义务,有对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控告的权利。各环境噪声监督管理部门应设立投诉电话,当接到检举、控告后,应派员到现场对责任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进行处理。直接受到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减轻,排除噪声污染的危害。第六条环境噪声监督管理部门有权派员进入造成噪声污染的单位和场所依法进行检查,被检查者必须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检查部门有义务为其保守技术和业务的秘密。第七条环境保护部门根据国家环境噪声质量标准中规定的各类适用区域,具体划定各类环境功能区,并做好经常性的环境噪声监测工作。第八条对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维护安静舒适的生产和生活环境有显着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表扬和奖励。第二章生产经营活动噪声污染防治第九条本规定所称生产经营活动噪声,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影响周围环境的声音。第十条禁止在住宅区、居民集中区和机关、学校、医院、疗养地的周围以及其他特殊区域设立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生产经营项目。对上述区域内原有的生产经营设施排放环境噪声超过区域环境噪声标准的,应限期治理或搬迁。第十一条凡新建、扩建、改建和迁建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生产经营项目以及新增加噪声源,建设单位应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报经市环境保护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工建设。第十二条建设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生产经营项目和设施,必须采

中国环保企业排名(最新)

2010“绿色中国”环保企业评选结果发布 文章来源:蓝白蓝网2011-01-17 16:59 评论(6) 由《给水排水》杂志社、《中国给水排水》杂志社、《水工业市场》杂志社、谷腾环保网(https://www.360docs.net/doc/d410643194.html,)、蓝白蓝网(https://www.360docs.net/doc/d410643194.html,)五家媒体联合举办的“2010…绿色中国?环保企业评选”结果日前揭晓。 本次评选类别包括水务投资公司、水务工程公司、水务设备公司、固废投资公司、固废工程公司、固废设备公司、大气污染治理企业、环境监测企业、噪声控制企业、咨询服务企业、生态修复企业等,奖项包括最具社会责任、最活跃、最具成长力等类别。最具社会责任指标以年度社会责任事件作为参考,包括股东回报、员工关怀、遵纪守法、企业自律、环保公益、慈善捐赠、社区活动等。最活跃指标体现企业年度签约数量,签约额,参股、控股、独资企业情况等。最具成长力体现企业股东方实力、技术和资金实力、资源整合能力等。随着中国环保市场逐渐壮大,越来越多的外资身影出现在中国环保的舞台,他们形成了一道独特的风景线。鉴于此,主办方特别增设了外资环保企业在华公众形象榜,该奖项主要从公司治理、盈利能力、员工关系、商务关系、投资者关系、消费者关系、品牌传播、危机管理、企业社会责任九项指标衡量。评选分数计算方法是问卷调查占10%,网民投票和评议占10%,专家、媒体打分和评议占80%。 本次评选在环保行业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得到了行业内的广泛关注。主办方策划负责人对记者透露,这次活动很多环节创新设置,在国内为首次。1、权威环保产业媒体联合发布公益评选,为首次;2、环保行业细分市场进行分类汇总和排序,为首次;3、增设外资环保企业在华公众形象榜,为首次。本次评选参选企业众多,是对环保行业的一次集中和精细的梳理,为企业合作和业务开拓树立了参考,甚至标杆。 全部结果请参见以下附件。2010“绿色中国”环保企业评选结果发布 文章来源:蓝白蓝网2011-01-17 16:59 评论(6) 附件一 2010“绿色中国”环保企业评选(水务投资类)结果 (一)、水务投资最活跃企业 1、北控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2、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3、威立雅水务集团 4、北京桑德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5、中环保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6、中法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7、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 8、金州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重庆市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11、江河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12、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13、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14、中国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15、深圳市金信安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16、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7、成都市兴蓉集团有限公司 (备注:最活跃企业考量近三年签约数量,签约额,参股、控股、独资企业情况等。) (二)、水务投资最具成长力企业 1、凯丹水务国际集团 2、挪威阿科凌控股有限公司 3、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胜科公用事业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5、广西华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6、柏林水务中国控股有限公司 7、国中控股有限公司 8、汇津中国有限公司 9、北京建工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10 、新加坡联邦环境与能源有限公司 11、SK燃气 (备注:最具成长力企业考量股东方实力、

东莞市环境保护规划纲要

东莞市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

目录 一、现状与挑战〃〃〃〃〃〃〃〃〃〃〃〃〃〃〃〃〃〃〃〃〃〃〃〃〃〃〃〃〃〃〃〃〃〃〃〃〃〃〃1 二、原则与目标〃〃〃〃〃〃〃〃〃〃〃〃〃〃〃〃〃〃〃〃〃〃〃〃〃〃〃〃〃〃〃〃〃〃〃〃〃〃〃3 (一)指导思想〃〃〃〃〃〃〃〃〃〃〃〃〃〃〃〃〃〃〃〃〃〃〃〃〃〃〃〃〃〃〃〃〃〃〃3 (二)规划原则〃〃〃〃〃〃〃〃〃〃〃〃〃〃〃〃〃〃〃〃〃〃〃〃〃〃〃〃〃〃〃〃〃〃〃3 (三)规划目标〃〃〃〃〃〃〃〃〃〃〃〃〃〃〃〃〃〃〃〃〃〃〃〃〃〃〃〃〃〃〃〃〃〃〃5 (四)指标体系〃〃〃〃〃〃〃〃〃〃〃〃〃〃〃〃〃〃〃〃〃〃〃〃〃〃〃〃〃〃〃〃〃〃〃5 三、主要任务〃〃〃〃〃〃〃〃〃〃〃〃〃〃〃〃〃〃〃〃〃〃〃〃〃〃〃〃〃〃〃〃〃〃〃〃〃〃〃〃〃5 (一)水环境保护〃〃〃〃〃〃〃〃〃〃〃〃〃〃〃〃〃〃〃〃〃〃〃〃〃〃〃〃〃〃〃〃〃5 (二)大气环境保护〃〃〃〃〃〃〃〃〃〃〃〃〃〃〃〃〃〃〃〃〃〃〃〃〃〃〃〃〃〃〃〃13 (三)固废污染防治〃〃〃〃〃〃〃〃〃〃〃〃〃〃〃〃〃〃〃〃〃〃〃〃〃〃〃〃〃〃〃16 (四)噪声污染防治〃〃〃〃〃〃〃〃〃〃〃〃〃〃〃〃〃〃〃〃〃〃〃〃〃〃〃〃〃〃〃19 (五)辐射环境监管〃〃〃〃〃〃〃〃〃〃〃〃〃〃〃〃〃〃〃〃〃〃〃〃〃〃〃〃〃〃〃21 (六)生态环境保护〃〃〃〃〃〃〃〃〃〃〃〃〃〃〃〃〃〃〃〃〃〃〃〃〃〃〃〃〃〃〃22 (七)循环经济发展〃〃〃〃〃〃〃〃〃〃〃〃〃〃〃〃〃〃〃〃〃〃〃〃〃〃〃〃〃〃〃29 四、保障措施〃〃〃〃〃〃〃〃〃〃〃〃〃〃〃〃〃〃〃〃〃〃〃〃〃〃〃〃〃〃〃〃〃〃〃〃〃〃〃〃〃34 (一)建立综合决策机制,理顺环境管理体制〃〃〃〃〃〃〃〃〃34 (二)加强管理能力建设,健全减排“三大体系”〃〃〃〃〃〃36 (三)推行环境信息公开,增强公众参与意识〃〃〃〃〃〃〃〃〃38 (四)保障环保资金投入,抓好重点工程建设〃〃〃〃〃〃〃〃〃40 附表1 环境保护规划指标体系〃〃〃〃〃〃〃〃〃〃〃〃〃〃〃〃〃〃〃〃〃〃43 —1—

东莞环境治理调查报告

东莞环境治理调查报 告

今日关注:东莞市出台措施全面深化水污染治理 时间:2013-11-20 来源:南方日报作者: 东莞出台措施全面深化水污染治理两年后基本消除劣V类水体 在东莞,散发着恶臭的内河涌和劣质水库水质一直备受诟病。昨日,记者从东莞市环保局获悉,为改变这一现状,在未来数年,东莞将出台多项措施,全面深化水污染治理。预计到2015年底,全市将基本消除劣V类水体。 多个水库水质在劣Ⅳ类以下 根据2012年度东莞市环境状况公报,2012年,全市废污水年排放总量达10.07亿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2.69亿吨,生活污水排放量7.38亿吨。全市工业废气年排放量2928.84亿标立方米,其中:工业烟(粉)尘排放量为15095.12吨。全市工业固体废弃物年产生量534.30万吨,处理量122.16万吨,综合利用量415.85万吨,处理率为 22.86%,综合利用率为77.83%。 其中,多个作为市内备用水源的水库水质情况令人担忧。根据环保部门监测,2012年,横岗、水濂山、莲花山等3座水库水质达到国家地表水Ⅳ类标准;同沙、五点梅和松山湖等3座水库水质达国家地表水Ⅴ类标准;芦花坑、马尾和白坑等3座水库水质劣于国家地表水Ⅴ类标准。据市环保局解释称,东莞水库污染主要原因是受到点源和面源的污染影响。 以位于松山湖的松木山水库为例,最近两年,该水库先后两次发生因污染导致大面积死鱼出现的事件。市环保局解释称,松山湖水库属于典型的点源污染,主要包括生活污染源和工业污染源。 虽然周边镇区已开展环湖截污管网建设,但由于截污工程建设至今进展缓慢,眼下每天仍有大量污水直接排入松山湖,导致水库水质在特定时段起伏较大,加重水质恶化程度。此外,各种污染物在水源地集雨面上日积月累,待到雨季来临,雨水淋溶和径流输送使积存于集雨范围内上的各种污染物随洪水从四面八方汇入水库,对水库水质造成一定威胁。 取缔水库集雨区非法开发活动 为改变上述现状,今年以来,东莞先后出台实施《东莞市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2013—2020年)实施方案》及《东莞市提高污水处理效能实施方案》,将全面深化包括水库水质在内的水污染治理。 据市环保局介绍,与以往相比,东莞今后将把主体功能和环境功能落实到流域、控制区或控制单元,并在2014年底前取缔重要水库集雨区范围内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的各种开发活动。对不符合产业政策要求,未取得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达不到污染物排放标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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