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血制度

输血制度
输血制度

第三节输血管理制度

一、输血科工作制度

二、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三、临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制度

四、临床用血申请、审核和用血报批登记制度

五、临床紧急用血管理制度

六、临床用血评价及公示制度

七、临床用血评估及用血后效果评价制度

八、血液输注无效的管理措施

九、围手术期血液保护管理制度

十、输血严重危害(SHOT)监控管理制度

十一、控制输血感染制度

十二、输血传染性疾病的管理措施和上报制度

十三、输血标本管理制度

十四、输血相容性检测管理制度

十五、输血前检测管理制度

十六、输血全程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十七、临床输血核对制度

一、输血科工作制度

一、在医院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健全科室管理制度,加强对输血科工作人员依法管理血液的宣传,科主任是医院输血管理的第一责任者。

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相应的工作管理制度与标准操作规程(技术、设备),由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进行临床输血管理工作。有计划对在职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及考核。

三、定期讨论在贯彻医院(输血方面)的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四、在医院“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加强对临床用血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医院临床医生依法用血的宣传,明确血液是有限的宝贵资源,要树立科学、合理、安全的输血理念,强化临床医生全面血液保护的意识,严格掌握临床输血指征,实施全面血液保护措施。

五、承担并完成医院交给的有关医疗、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

六、加强对输血申请管理。明确输血申请医师资格,规定申请医师履行输血告知义务,要求规范签署《输血治疗同意书》;明确术前备血、急诊输血、特殊血型输血、自体输血申请的临床管理程序,保障临床血液供应和治疗。

七、建立配血标本采集、运送、签收、核查、保存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输血安全。

八、血液入库、核对、贮存。血液制品入库前要按照《临床输血技术规范》规定内容认真核对验收;要做好血液出入库、核对、领发的登记,有关资料需保存十年(电子资料要有安全备份);血液贮存按不同血型将不同血液成分分别贮存于血库专用冰箱或保存箱内,并有明显的标识,贮存设备温度要进行安全监测。

九、建立并完善输血相容性检测实验室管理。包括:

1.使用的仪器、试剂和耗材符合国家规定;定期对可能影响检验结果的仪器及相关设备进行校准。

2.建立并完善输血相容性检测实验室质量保证体系,开展室内质量控制,参加室间质量评价活动。

3.受血者配血试验的血标本必须是输血前3天之内的。

4.输血科要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受血者和供血者标本,复查受血者和供血者ABO 血型(正、反定型),并常规检查患者Rh(D)血型,正确无误时方可进行交叉配血。

5.交叉配血前检验科或血库对备血标本进行抗体筛检试验,如受血者、供血者标本抗体筛检试验均为阴性,可采用快速交叉配血试验方法进行交叉配血。如未进行抗体筛检试验检测,交叉配血均应使用能检出不完全抗体的配血方法进行交叉配血。检验科或血库应根据临床治疗情况选择适宜的输血相容性检测方法,保证临床治疗和抢救需要。

6.完善输血相容性检测实验室相关记录的管理。

十、建立血液发放的工作流程,确保血液发放安全无误。

十一、建立临床输血的管理流程,包括输血器具要求、输血前核对、输血观察、输血注意事项、输血不良反应监测及处理、输血不良反应报告、输血记录单保存等相关内容。

十二、建立特殊用血管理办法,包括稀有血型、疑难配血者的特殊用血的知情同意、配合性输血的原则、输血后效果评估等相关内容。

十三、配合临床开展输血相关治疗工作如自体输血等。

十四、大力开展自体输血技术,包括预贮式自体输血、急性等(高)容稀释式自体输血和术中血液回收式自体输血技术。

二、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一、申请输血时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并经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送交输血科备血。

二、决定输血前,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液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并记入病历。

三、确定输血后,将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当面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科别、床号、血型和诊断,采集血样送到输血科双方逐项核对。

四、输血科要逐项核对申请单,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样。复查双方血型,做正反定型.并常规检查Rh(D)血型正确无误时才进行交叉配血。

五、认真做好血液入库、核对和储存,其中包括运输条件、物理外观、血袋封闭性、包装是否合格。血袋条形码和血型、品种、容量、采血日期、血液成分的制备日期及时间、有效期及时间、储存条件,并做好血液出入库、核对领发血的登记,有关资料保存十年。储血冰箱的温度每日检查四次。

六、配血合格后,通知科室取血时,必须双方共同查对患者姓名、性别、病案号、年龄、科别、床号、血型、血液有效期及配血试验结果及血液的外观等。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发血。

七、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无破损渗漏,颜色正常方可输血。

八、输血时,两名医护人员带病历共同到患者床前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科别、床号、血型,确认与配血报告相符,进行输血。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一袋2

单位血在四小时输完),再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并观察受血者有无输血反应,如有反应及时处理,并报输血科备案。

九、输血完毕后,医护人员对有输血反应的应逐项填写患者输血反应回报单,并返还输血科保存,并把血袋送回输血科保存一天。

三、临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制度

为保证医疗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保障用血者身体健康,科学、规范、合理用血,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临床经治医师须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遵照合理、科学的原则,制订用血计划,不得浪费和滥用血液。

一、符合输血适应症,患者病情需输血治疗时,由经治医师决定输血量、成份。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急诊用血应及时送达)送交输血科备血。

1.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毫升,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并签名,经输血科再审核后方可备血。

2.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800毫升至1600毫升,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并签名,再经科室主任核准,经输血科审核后方可备血。

3.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毫升,输血申请单必须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并签名,再经科室主任核准,报输血科、医务科审核批准,输血科方可备血。

4.以上第二款、第三款和第四款规定不适用于急诊抢救用血。

5.在输血治疗前,医师应当向患者或者其近亲属说明输血目的、方式和风险,并签署临床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

二、临床医师一定要严格掌握临床输血适应症,根据患者病情和实验室检测指标,并在病历内进行记录,对输血指征进行综合评估,制订输血治疗方案。

三、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需要紧急输血,且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报医务科并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授权负责人批准,报输血科备血,可以立即实施输血治疗。

四、临床用血申请、审核和用血报批登记制度

一、医务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

二、临床经治医师须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根据患者病情和实验室检测指标,对输血指针进行综合评估,遵照合理、科学的原则,制订输血治疗方案,不得浪费和滥用血液。

三、患者病情需输血治疗时,由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要求申请单填写规范,字迹清晰,由上级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血库备血。禁止电话和口头备血。

四、用血申请分级管理详见《临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制度》

五、需急救用血时,在用血事后按以上要求补办相关手续。

六、决定输血治疗前,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其近亲属说明输血目的、方式、风险,征得患者或近亲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需要紧急输血,且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后,可以立即实施输血治疗。

七、为了更好地开展成分输血,凡输注全血一律要经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根据用血制度履行申报手续,由科主任签字后报医务科及业务院长批准(急诊用血例外)。未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的输血科不得发血。

八、对于RH阴性和其他稀有血型患者,应及时通知临床,确认备血量,由主治医生和病人或病人家属签名后,与市中心血站联系相应血液,并及时将联系进展通知临床。

九、临床医师和输血医技人员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正确运用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输血和自体输血等,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患者接受自体输血技术及亲友互相献血工作。

十、亲友互助献血由经治医师对患者家属进行动员,在血库填写登记表,到中心血站或采血点无偿献血,由血站进行血液的初、复检,并负责调配合格血液。

五、临床紧急用血管理制度

一、输血科要保证24小时值班,及时做好临床紧急用血的联系工作。

二、输血科要按照要求贮备各种血液制剂,保证常规用血至少3天的用血量。库存血液不足时,值班人员应当采取最快捷的方式保证血液及时入库。

三、患者病情允许40min后输血时,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接诊医师及时、正确地判断病情,对于需要输血的患者,及时进行血型(ABO、RhD和不规则抗体筛查三项)检查,同时开《临床输血申请单》。

2.护士根据医嘱抽血型和交叉配血的血样。

3.由医护人员或专门人员将《临床输血申请单》、血型和交叉配血的血样送到输血科。

4.输血科工作人员自接到患者标本30分钟内出血型结果,并及时通知临床科室。

5.对于常见血型(主要指RhD(+)和不规则抗体筛查(-)的A、B、O或AB型),输血科根据《临床输血申请单》及时进行交叉配血,并及时通知临床科室取血。

四、患者病情允许20min后输血时,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接诊医师及时、正确地判断病情,对于需要输血的患者,及时医嘱进行血型(ABO、RhD和不规则抗体筛查三项)检查,同时开《临床输血申请单》。

2.护士根据医嘱抽血型和交叉配血的血样。

3.由医护人员或专门人员将《临床输血申请单》、血型和交叉配血的血样送到输血科。

4.输血科工作人员自接到患者标本15分钟内报告ABO血型和RhD血型结果,并据此初步进行交叉配血,相合时及时通知临床科室取血,并注明抗体筛检待查。

5.发血后,再及时进行抗体筛检,如果抗体筛检结果阳性,并微柱法复检交叉配血结果阳性时,应及时通知临床用血科室停止输血。同时,及时筛选库存血液,找到相合的血液。没有相合血液时,应联系中心血站进行筛选,并及时通知临床科室。

五、患者病情特别紧急,需要立即输血,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慎用):

1.接诊医师及时、正确地判断病情,对于需要立即输血的患者,及时医嘱进行血型(ABO、RhD和不规则抗体筛查三项)检查,同时填写或打印《临床输血申请单》,明

确要求实施非同型输注,报请医院总值班签字同意,并经输血科主任同意后方可实施。护士根据医嘱抽血型和交叉配血的血样。

2.由医护人员或专门人员将《临床输血申请单》、血型和交叉配血的血样送到输血科。

3.输血科工作人员自接到患者标本,首选申请O型RhD阴性血液,若无,按照下表原则进行。

4.输血科发血时可不进行血型检验,只进行凝聚胺快速交叉配血,相合时及时通知临床科室取血。发血后,再及时进行血型检验和抗体筛检,确定患者血型。

5.患者应在不同型输血停止15天以后方可输注与自身血型相同的血液。

6.特别紧急输血后,经治医师应按照规定补办相关手续。医务科事后应对该紧急输血进行全面调查落实,排除人为差错事故。

六、对于RhD(-)患者,输血科虽然不能常备同型血液,但工作人员应及时联系血站尽快供应血液。

七、对于不规则抗体筛查(+)患者,应再次抽取血样由临床科室专门人员送到省血液中心血型参比室进一步筛查。确诊为稀有血型患者,由省血液中心筛选相合的血液。

八、紧急用血一次用血、备血量超过10u时,应先保证临床用血,事后再由经治医师按照《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履行报批手续。

九、对于开放绿色通道的患者,凭医院总值班签字先行输血检验并发放血液,保证临床紧急用血,事后由当事人负责补办手续。

十、临床用血过程中遇到无法解决的问题时,工作人员应当及时通知科室负责人。重大难题应当及时向科主任和医院总值班同时汇报。

六、临床用血评价及公示制度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加强临床输血管理,提高我院临床输血整体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为进一步加强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已将临床用血纳入到科室管理,作为科室评价及医生个人考核指标之一。输血管理委员会定期组织针对临床用血的督查、考核,以促进合理使用血液,提高血液输注疗效,减少输血不良反应及经输血传播疾病的发生。

二、临床医师应彻底执行输血告知制度,实施临床输血前应征得患者或其家属同意,医患双方共同签署《输血治疗同意书》,并存入病历。《输血治疗同意书》的签署合格率100%。

三、严格执行临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制度、审批流程规范。临床输血一次用血、备血量≥1600毫升(红细胞8单位)或24小时内输血累计≥患者外周循环血容量者,应由主治医生或以上资格医师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并经科主任签名同意,报医务科

签字批准后方可备血,相关审批记录由输血科保存备案。急诊用血事后2个工作日内按照以上要求补办手续。报批率达100%。

四、采取可行措施,积极开展、推广成分输血,认真落实国家卫计委在医院分级管理中的有关规定,各临床科室成分输血率应为100%。

五、严格执行输血前检验和核对规定,输血前受血者必须做乙肝五项、丙型肝炎病毒抗体(抗HCV)、艾滋病病毒抗体(抗HIV)、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急诊病人不能急查项目必须先采留血样)。检测率达100%。

六、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做到科学、合理用血。输血治疗前临床医师要对患者病情、输血指征、实验室检测指标等进行输血前评估,输血治疗后要对输血的疗效作出评价,均应体现在病程记录中。

七、临床医师应正确应用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输血和自体输血等,并积极推广血液保护技术。

八、贯彻执行临床输血不良反应与输血传染性疾病上报制度。

九、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如出现输血不良反应时,应及时处理,并按《输血严重危害控制预案》和《临床输血操作规程》救治并报输血科备案。有输血不良反应者应及时填写《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单》,回报率达100%。

十、临床科室应将输血安全管理放在医疗质量控制的重要位置来抓兵落实。采用多种形式加大合理安全用血宣传力度,并将合理安全用血列为临床医生继续教育的必备内容,并定期培训。加强临床输血工作,持续改进质量与安全管理,确保临床输血质量体系的持续有效运行。

十一、输血科负责每月、年终对全院、各临床科室及医生用血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将临床用血有关数据上报医院输血管理委员会。

十二、各个临床科室每月对医师合理用血情况进行自评,并将临床医师合理用血的评价结果用于个人业绩考核和用血权限的认定。

十三、医务科、输血管理委员会每个季度会对临床用血分析做出评价,及时向临床科室反馈临床用血情况并给予指导意见,并在院内公示各临床科室和各医师临床用血情况。评价结果用于科室质量管理评定和医师个人用血权限的认定。

十四、用血评价及用血权限认定采取抽查病历的形式,采用《西充县妇幼保健院临床输血评价考核细则》进行计分制。

十五、用血权限的认定标准:评价低于60分无用血权限,由医务科下发《暂停用血权限通知单》。用血评价不合格被取消用血权限的医生,经重新考核合格后可重新获得用血权限,由医务科下发《重获用血权限通知单》。无资格证的医师无申请输血的权限(急诊抢救除外)。输血知识培训考核以80分为合格。

十六、各临床科室用血及医师用血信息在全院内部公开,促进相互间的监督和竞争,让各科室主任和临床医师重视临床输血工作,达到保障临床科学、合理、安全用血的目标。

七、临床用血评估及用血后效果评价制度

临床用血评估及用血效果评价制度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施行,本院制订了科学合理、节约用血的一些措施,把降低输血总量,提高成分输血比例作为医院的目标。

一、符合用血的条件:急性大量出血病人和手术中用血病人;慢性出血导致血色素下降至60g/L以下的病人;血液病、各种血细胞减少及凝血因子缺失病人;严重烧伤病人。

二、各种输血的适应症

(一)手术、创伤患者及急性贫血的输血原则一般情况:手术及创伤患者,血红蛋白<70g/L,应考虑输血,急性贫血或休克患者,失血量≥血容量20%,可考虑输血,并根据患者的出凝血症状、体征及实验室检查结果,输注新鲜冰冻血浆、血小板和冷沉淀。

(二)慢性贫血的输血、红细胞制品输注原则用于红细胞破坏过多、丢失或生成障碍引起的急、慢性贫血并伴缺氧症状。洗涤红细胞用于血浆蛋白过敏、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高钾血症及肝肾功能障碍和阵发性睡眠性血红蛋白尿症的患者。慢性贫血输血:Hb≤60g/L,或红细胞压积≤0.20时考虑输注;(地贫患儿除外),血红蛋白在60-90g/L 的病人,如合并有甲状腺机能亢进、心功能不全等合并症时,可以考虑输注。

(三)冷沉淀输注适应症:外伤病人有第Ⅷ因子、血管性血友病因子、第ⅩⅢ因子、纤维蛋白原及纤维结合蛋白缺乏时可使用冷沉淀;可用于儿童及成人轻型甲型血友病,血管性血友病(vWD),纤维蛋白原缺乏症及凝血因子Ⅷ缺乏症患者。严重甲型血友病需加用Ⅷ因子浓缩剂;也可用于大量失血输入库血引起的稀释性凝血功能障碍。

(四)新鲜冰冻血浆输注适应症:

1.手术、创伤输注:用于PT或APTT>正常一、5倍;

2.严重肝脏病患者,凝血因子、纤维蛋白原,血小板缺乏减少;

3.弥漫性血管内凝血(DIC);

4.烧伤;

5.抗凝血酶Ⅶ(AT Ⅶ);

6.血栓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TTP);

7.香豆素茴香物作用的逆转。

(五)血小板输注适应症:用于手术创伤患者血小板数量减少或功能异常伴有出血倾向或表现。血小板计数<50×109/L,应考虑输注;内科输注:根据血小板计数和临床出血症状结合决定是否输注血小板。血小板计数10-50×109/L根据临床出血情况决定,可考虑输注;血小板计数<5×109/L应立即输注血小板防止出血;血小板计数>50×109/L一般不需输注;有出血表现时应一次足量输注并测CCI值;新生儿急性失血的输血指征有呼吸困难,H<0.40;有血容量不足表现,面色苍白、心率>160次/分,收缩压<50mmHg;48小时内失血量达血容量10%,<0.45;新生儿慢性失血的输血指征H<0.35或Hb<130g/L,伴有严重心肺疾病;H<0.30,心率>160次/分,伴轻—中度心肺疾病或明显的呼吸暂停或需外科手术;Hb<100g/L伴有贫血症状;出生时Hb<130g/L;失血量已达血容量的10%。早产儿贫血的输血指征与急性失血有关的休克;72小时内,累积丢失血容量>10%;Hb<130g/L或H<0.4并伴有急性心肺疾病的早产儿;早产儿生理性贫血Hb<80—100g/L或H<0.25—0.30,临床因贫血已产生不利的影响;贫血导致充血性心衰者,可于2—4小时内小心输注红细胞5ml/kg。新生儿血小板减少症,血小板预防性输注适应症。

三、科学合理、节约用血措施

(一)医院领导重视:医院输血管理委员会依据国家卫计委《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及《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制定切合本院实际的《临床输血管理手册》,对医院的临床用血进行监督、指导。

(二)本院一律使用规定的采供血:南充市中心血站供应的血液及血液成分,应主动及时与其联系,互通信息,进一步确保了临床用血及时与安全。

(三)医护人员学习与考核相结合:组织全体临床医生认真学习国家有关临床输血的法律法规及本院相关的临床输血管理规章制度,并定期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科学合理用血知识讲座。

(四)患者或家属签订输血同意书:临床医师根据患者的病情决定需要输血治疗时,应切实负起向患者及家属宣传安全用血的责任。应向患者或家属告知输血的目的和可能发生输血反应及感染经血液传播疾病的可能性(窗口期问题),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并签订输血同意书。这样使患者及其家属知道输血既有治疗作用,但又要承担一定的风险,从而杜绝输注“人情血”“安慰血”“营养血”“新鲜血”,使医院的输血人次减少总用血量下降,同时也减少了由于输血所引起的医患纠纷。

(五)临床输血申请和审批: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严格控制<600ml的输血申请,即失血量<600ml原则上不输血;申请输血量2000ml(红细胞一个单位以200ml计)以上,除报医务科审批外,须经临床科主任、输血科主任审核签名。

(六)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临床医师应严格掌握临床输血指征,减少不必要的输血。临床医师必须重视成分输血,根据不同病人的需要,输给相应血制品。建立科学合理、节约用血措施,使本院的输血安全有保障,节约用血能落到实处,也大大提高了本院的成分输血比例。本院将持之以恒规范临床用血管理,不断完善科学合理、节约用血的措施,认真贯彻落实《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法规,保证医疗安全。

(七)对临床用血情况定期进行分析公示。

四、临床用血后效果评价管理要求动态监测受血者的输血疗效。

(一)红细胞输注后评价

输注2单位悬浮红细胞血红蛋白升高10g/L,血细胞容积升高0.03;临床症状改善视为有效。

输注3单位洗涤红细胞血红蛋白升高10g/L,血细胞容积升高0.03,临床症状改善视为有效。

(二)血小板输注后评价

1.临床出血症状好转;

2.计算血小板增高纠正指数(CCI):CCI大于10(输后1h测量值),视为有效。CCI=(输后血小板增加数×体表面积)/输入血小板总数(1011)体表面积(m2)=0.0061×身高(cm)+0.0128×体重(kg)-0.01529。

(三)血浆输注后评价:临床症状、凝血功能有所改善,200ml血浆升高白蛋白

1g/L,视为有效。

八、血液输注无效的管理措施

一、红细胞输注无效

(一)输红细胞制剂后24h内复查血红蛋白(Hb),并与输血前相比如果Hb没有升高到预期值,并排除继续失血、血液渗透血管外、脱水或大量补液血液稀释及红细胞体外循环丢失等原因,且临床未见溶血性输血反应体征,视为红细胞输注无效。

(二)临床上,应该密切关注输血反应,检测血压,在输血后应该及时复查血常规以及免疫血液学检查。

1.检查无效输注是否因为输血反应引起,主要由各种血细胞抗体、血浆蛋白、致热源、细菌污染及过多过快地输血等引起的,如发热性非溶血性输血反应、过敏性输血反应、溶血性输血反应、大量输血的不良反应、输血相关性急性肺损伤、细菌性输血反应等,一旦患者发生输血不良反应事件,临床医师应及,立即停止输血,保持静脉输液,抗休克,防止肾衰竭,防止DIC,严重病例应早期换血,以及配合型输血治疗。停止输血后留取剩余管内的血液标本送回输血科,重新做相应的输血前相关检查,以排除人为错误。

2.其他影响红细胞输注无效的因素,输血次数、女性妊娠次数、伴随发热以及恶性肿瘤性疾病可能是红细胞输注效果的单独影响因素,输血次数及妊娠次数可能与免疫因素有关。充分了解受血者的病史,针对相关影响因素制定个体化的输血治疗措施,以更好的提高临床输血治疗有效性。

二、血小板输注无效

(一)血小板输注无效是指患者在输注血小板后在体内存活期很短,血小板增高指数很低。一般认为,患者至少在连续两次输注足量随机血小板后,没有达到合适血小板增高指数值,可以认为是血小板输注无效。

(二)临床上输注血小板后,应及时检测患者血小板的变化,如出现输注无效或反而降低的情况,应该及时查明原因,并向输血科报告。

查明输注无效的原因,血小板输注无效的原因包括:

1.血小板制剂质量血小板数量、白细胞污染(免疫、CMV)、保存期限、保存袋类型、温度;

2.免疫因素同种免疫:HLA、HPA、ABH抗体;

3.非免疫因素发热、感染、DIC、BMT、脾肿大、药物性抗体、循环免疫复合物、自身抗体。

(三)血小板无效输注的对策

1.如果全面血清学检测未发现HLA抗体,则不必输注HLA相合的血小板。

2.已经输注HLA相合的血小板,应当密切观察输注之后的效果。预防性输注最好做输血后1h和24h的血小板计数。效果不好要寻找原因,包括非免疫因素、HPA不合以及ABO不合等。

3.有学者认为HPA抗体虽然发生率低,但引起血小板输注无效比HLA抗体更为常见。

4.理想的血小板交叉配合试验应包括HLA和HPA均能达到配合,但HPA定型用的抗体血清来源困难。

5.有些患者发生了HLA/HPA同种免疫,又找不到合适供者,处理非常困难。

6.非免疫因素所致无效输注通常的办法是增加血小板输注次数或增加血小板输注

剂量。

7.供者选择:(1)选择ABO血型相同及HLA相合供者血小板输注;(2)RhD阴性的育龄妇女(包括女童)应避免使用RhD阳性供者的血小板;(3)相合者的选择可通过血小板交叉配型或HLAI类抗原分型;(4)供、受者HLA-I类抗原匹配程度越高,输注效果就越好;(5)若为HPA抗体,最好选择家庭成员作为供者,并对所供血小板进行辐照。

8.大剂量免疫球蛋白的应用。

9.血浆置换(见效快)。

10.免疫抑制剂(见效慢,副作用大,慎用)。

11.抗纤溶药物。

12.脾切除。

(四)血小板无效输注的预防

1.严格掌握血小板输注指征,减少预防性血小板输注:(1)建立HLA和HPA已知型供者档案,施行同型输注(采供血机构提供分型的单采血小板);(2)适合性血小板输注(选择交叉配型试验相合的单采血小板);(3)去除血小板中的白细胞;(4)紫外线照射破坏抗原呈递细胞的功能;(5)用酸处理方法去除血小板表面HLA-I类抗原(实验室研究尚未用于临床)。

2.减少预防性血小板输注的方法:(1)降低预防性血小板输注阈值,将输注阈值从(15-20)×109/L降至10×109/L;(2)输注去除白细胞的血小板。

3.血小板要以患者可以耐受的较快速度输入,一般1个治疗量的单采血小板在

20min之内输完。在血小板将要输完时要以生理盐水30ml冲洗血袋以使秸附在血袋内壁上的血小板也输到患者体内。

九、围手术期血液保护管理制度

一、围术期血液保护是指在围术期采取不同的或联合应用多种成熟技术进行血液质和量的保护。

二、加强对血液管理和输血工作的重视,加强对血液制品的监管。

三、严格掌握输血指征,大力提倡和普及成份输血,减少或避免不必要输血。

四、充分合理应用自体输血技术。

五、提高麻醉管理水平,联合使用控制性低血压、低温等麻醉技术,重视容量治疗和血液稀释。

六、合理使用药物。

七、提高手术技能,完善彻底止血。切实做好手术后体腔或切口引流血的处置。

十、输血严重危害(SHOT)监控管理制度

输血严重危害(SHOT)涉及输血不良事件、输血不良反应、经血传播疾病三个方面:

一、控制输血不良事件

(一)不良事件的记录

1.发生或发现医疗不良事件时,当事人应主动、及时向科室负责人报告,并如实地登记,来不及报告的待妥善处理后补充报告。科室负责人要及时与有关科室和部门取得联系,积极采取补救措施,消除不良后果。

2.责任人在1天内将不良事件经过、原因、后果以书面形式交科室领导,科室负责人审核后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医务科。

3.对因临床科室未按照操作规程或因工作粗心大意造成的差错,特别是血样采集错误,经输血科核查后与输血申请血型不符时,应拒收血标本,及时与用血科室沟通,提出整改意见,并如实记录备案。

4.因发生严重不良事件而引起医患纠纷,应派专人妥善保管有关原始资料,严禁涂改、伪造、隐匿和消毁与差错有关的记录材料、检验结果等。特别因输血引起的不良后果,要及时上报医务科,由医患双方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启封,并由医方保管,并通知采供血机构派员到场。

(二)不良事件的处理

1.根据不良事件性质,科主任应及时组织全科人员,分析原因,确定性质,提出改进措施,使大家提高认识、吸取教训。对没有引起严重后果者,在科室范围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

2.对屡教不改,或经批评教育,没有提高认识并推诿他人者,科室或医务科根据情节轻重,按医院相关制度和规定给予处理。

3.发生不良事件事故的个人和科室,如不按规定报告,有隐瞒或涂改、伪造、丢失销毁有关材料、证据的现象经发现后,根据医院输血管理委员会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4.输血管理委员会负责调查严重输血不良事件,凡属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应及时向医院医务科和分管院长报告,必要时全院通报批评。

二、常见输血不良反应的确认和临床处理原则

在输血过程中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如接到护士报告发生异常情况应及时按《输血不良反应处理制度》处理。减慢或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路;立即通知输血科值班人员。及时检查、治疗和抢救,并查找原因,做好记录。

(一)发热反应较常见,在输血期间或输血后1—2小时内发生。主要表现为寒颤、发热、头痛、心慌。引起发热反应的主要原因有:1.热原反应,血内有致热原;2.免疫反应,与多次输入HLA不相合的白细胞、血小板有关;3.溶血性输血反应和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等早期或轻症也表现为发热。若输血出现发热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查明原因。若发热反应为细菌所致,应立即注射大剂量广谱抗生素,尽快查明病原菌,应用敏感药物。若发热为免疫因素所致,可静脉输入糖皮质激素。高热严重者,给予物理降温,医护人员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每15—30分钟测体温、血压一次。

(二)过敏反应包括单纯性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更严重者出现呼吸困难、休克等表现。引起该反应的主要原因有:1.由于多次输血可使缺乏IgA患者产生类特异性抗-IgA,当再次输血时可引起严重的过敏性休克;2.过敏体质者;3.IgA同种异型性抗体,由于不同个体间IgA重链抗原性的差异,经输血或多次妊娠产生同种异型抗体(抗-Gm),当再次输入血浆或免疫球蛋白,引起过敏反应。过敏反应常表现为皮肤瘙痒、红斑、荨麻疹,还伴有发热、恶心、呕吐、腹泻、哮喘、紫绀。出现此反应立即停止输血,口服或肌注抗组胺药物。如苯海拉明、异丙嗪,若患者出现呼吸困难、哮喘可皮下注射肾上腺素0.5—1.0mg。严重或持续者,静注或静滴氢化可的松或地塞米松,有过敏性休克者,应进行抗休克疗法。有过敏史者,在输血前半小时口服抗组胺药物,如苯海拉明、异丙嗪,也可静脉注射葡萄糖酸钙或地塞米松,预防过敏反应。

(三)溶血反应患者接受不相溶红细胞或对其自身红细胞有同种抗体的供血者血浆,使供血者红细胞或自身红细胞在体内发生异常破坏,而引起的不良反应,称为溶血性输血反应。此反应后果严重,可引起心血管、肺、肾功能和凝血功能障碍。主要表现为发冷、寒颤、腰背疼痛、呼吸困难、血红蛋白尿,重者可发生急性肾功能衰竭。

溶血反应按发病缓急,分为急性溶血性输血反应和迟发性溶血反应,急性输血反应于输血后24小时内发生,多于输血后立即发生。迟发性溶血反应通常于输血后3—7

天发生溶血反应。

急性溶血反应主要原因:1.最常见的主要为ABO血型不合,献血者与受血者血型不合,抗原抗体反应而形成溶血;2.献血者之间血型不合,一次大量输入多个献血者的血液,可因献血者之间血型不合而发生溶血反应;3.Rh血型不合,血清中很少有抗Rh天然抗体,但若多次输血或妊娠,可产生特异性的免疫抗体,当再次输这种异型血时,可发生急性溶血反应;4.其它稀有血型不合可引起管内或血管外溶血。

当发现或怀疑溶血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观察血压、尿色、尿量和出血倾向,尽快补充血溶量。可输注低分子右旋糖苷、新鲜血浆。严重溶血反应,应转至有条件医院实行换血疗法。应用利尿药物,如静注呋塞米20—40mg,有明显利尿作用。同时大量补液并碱化尿液,可预防肾衰和改善肾功能,特别要预防DIC的发生。

(四)输血相关的急性肺损伤输血相关的急性肺损伤是因输入含有与受血者白细胞抗原相应的抗-HLA抗体,抗粒细胞特异性抗体的全血或含有血浆的血液成分,发生抗原抗体反应。导致急性呼吸功能不全或肺水肿。常在输血后1—6小时内突然寒颤、发热、咳嗽、气喘、呼吸急促,X线检查可见双侧侵润。但无心力衰竭。

三、控制经血传播疾病管理程序

经血传播疾病包括细菌、病毒、寄生虫、螺旋体均可经输血传播,其中病毒对受血者威胁最大,特别是引起输血后肝炎和艾滋病。

(一)控制输血感染方案

1.彻落实《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法规要求,建立临床输血质量管理体系,对临床输血全过程进行规范化管理。

2.临床用血来源于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南充市中心血站,不得自行采血和使用血液(自体输血除外)。

3.加强输血法规的教育和输血相关知识的培训,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提倡科学合理用血和自体输血。

4.血液入库、发放和输血过程中应认真核查血液标签、血液外观、血袋封口及包装等,严格执行输血相关操作规程。

5.加强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建立和实施《职业暴露的预防和处理管理规程》,包括职业暴露的预防和处理、职业暴露的登记、监控和报告。

6.加强储存血液冰箱消毒与清洁管理,明确规定消毒与清洁的区域、设施设备和物品及其消毒清洁方法和频次,保持工作区域卫生符合国家相应要求。

7.加强一次性使用输血器具等物品的管理,使用后及时按医疗废物管理规定消毒焚毁。

8.按照《临床输血技术规范》要求,输血治疗必须符合输血指征,患者输血前应做好经血传播疾病项目(乙肝五项、抗-HCV、抗-HIV、梅毒螺旋体抗体等)的检测,并保存相关原始资料。对患者输血前经血传播疾病检测项目(乙肝五项、抗-HCV、抗-HIV、梅毒螺旋体抗体等)为阳性结果者,经治医师应及时告知患者和亲属或监护人,检测结果和对患者的谈话内容、时间、患者或其亲属签名等应记录在病案中。

9.输血时应严格执行各项有关消毒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必须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用一消毒。密切观察输血情况,做好输血过程记录,有输血不良反应患者需填报《输血不良反应单》。

(二)经血传播疾病的登记、调查和报告:

1.当出现或怀疑输血感染病例时,经治医师应及时向本科室主任或负责人报告,并及时书面报告预防保健科、院内感染控制办公室、医务科和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等主管部门。

2.主管部门在接到报告后组织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及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处理,分析查找原因,做好相关资料的登记,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3.乙肝、丙肝、艾滋病、梅毒等感染,经核实,报预防保健科、医务科、感控科、院输血委员会讨论评估,上报上级领导。并向采供血机构报告,追踪供血员及其他相关的情况。

4.业务主管部门写出调查报告,认真总结经验,制定相应防范措施。

5.对可能因输血感染疾病产生医患纠纷或法律诉讼,本院应保存好相关资料,与相关部门协调积极应对。

十一、控制输血感染制度

一、布局

1.布局合理,应有三区:即清洁区、半清洁区和污染区。

2.血液储存区、发放区和输血治疗室设在清洁区;

3.血液检验和处置室设在污染区;

4.办公室设在半清洁区。

二、感染控制措施

1.进入输血科的血液及试剂必须有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

发的许可证。

2.必须严格按国家卫计委颁发的《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规定的程序进行管理和操作。

3.各清洁区净度的要求:采集患者自体血、储存、发放血液应分室,并在Ⅱ级环境

中进行,并配备相应的隔离设施和净化装置。

4.保持环境清洁,每日清洁桌面、地面,被血液污染的台面用健之素(含有效氯2000㎎/L)进行消毒处理。

5.储血冰箱应专门储存血液及血液成分,一周进行清洁和消毒一次,防止污染。每月对冰箱的内壁进行生物学检测,空气细菌总数在正常范围,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和霉菌。

6.按《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第二十三条规定执行:贮血冰箱内严禁存放其他物品;每周消毒一次;贮血室内空气培养每月一次。

7.凡接受输血或血液制品的患者,输血前一律做以下指标检查:乙肝五项;丙型肝炎病毒抗体(HCV);抗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抗HIV1/2);梅毒感染血清标志物(TP);丙氨酸氨基移换酶(ALT)。

8.血液发出后不得退回。

9.疑为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按应急程序抢救处理,同时抽取血袋中血液做细菌学检验查找原因。

10.感染病人自体采集的血液应隔离储存,并设明显标志。

11.工作人员上岗前应注射已肝疫苗,定期检查已型肝炎病毒抗体水平。接触血液必须戴手套,脱手套后洗手。一旦发生体表污物或锐器刺伤后,应及时按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处理。

12.废弃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废血和血液污染物装入双层黄色垃圾袋内,送医疗废物暂存处集中处理,严格交接登记。

13.严格执行标准预防、手卫生规范。

14.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具。科室必须配备足量供医务人员使用一次性防护用品。

十二、输血传染性疾病的管理措施和上报制度

为有效预防与处理输血不良反应的发生、防止输血传染性疾病的进一步传播和追溯疾病源、减少与预防血液输注无效。输血科负责输血不良反应、输注无效的原因调查与上报,并反馈给血站。协助医院对输血传染疾病的调查与上报。同时对输血前传染病指标进行检测,并做好质控工作。医务科及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负责协调对输血不良事件的处置与鉴定工作。院内感染管理科负责传染病疫情上报。

一、输血不良反应监控、调查及处理程序

(一)输血过程应先慢后快,再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并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1.减慢或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路。

2.立即通知值班医师和输血科值班人员,及时检查、治疗和抢救,并查找原因,做好记录,并报输血科备案。

(二)疑似溶血性或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路,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在积极治疗抢救的同时,做以下核对检查:

1.核对用血申请单、血袋标签、交叉配血试验记录;

2.核对受血者及供血者ABO血型、Rh(D)血型,通知输血科对原血液标本进行复检、不完全抗体筛查及交叉配血试验,供血者血液送输血科重新进行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

3.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加肝素抗凝剂,分离血浆,观察血浆颜色,测定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

4.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检测血清胆红素含量、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直接抗人球蛋白试验,并检测相关抗体效价;

5.如怀疑由细菌污染引起的,按我院相关规定执行,取剩余血进行细菌培养鉴定;

6.尽早检测血常规、尿常规及尿血红蛋白;

7.必要时,溶血反应发生后5-7小时测血清胆红素含量。

(三)输血科在接到发生严重输血溶血反应的报告后,应迅速进行调查,以确定原因,结果要及时通报临床科室,汇报科室领导,并书面报告医务科。

(四)医师应逐项填写“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单”,24小时内送输血科保存。输血科每月统计上报医务科。

(五)输血科在接到发生严重输血不良反应的报告并初步核实后,要立即通知血站,并协同医务科、临床科室等做好证据保全的工作。

二、输血传染疾病处理程序

(一)输血传染疾病发生者,从采供血机构和用血机构追溯传染源头。

(二)核查相关献血者资料及相同受血者感染情况。

(三)检查受血者输血前传染病指标检查情况。

(四)具体流程如下:输血传染病处理流程。

(五)传染病的上报:按传染病信息上报管理规范执行。

三、血液输注无效预防处理措施

(一)选用单一供者血制品,尽可能减少患者与多个供血者抗原接触。

(二)采用自体输血。

(三)去除血制品中的白细胞。

(四)尽可能避免在受血者存在脾肿大、感染、发热、药物反应、急性失血、DIC、溶血等因素时输血。

(五)紫外线照射灭活抗原提呈细胞功能。

(六)采用配合型血液成分输注。

十三、输血标本管理制度

输血是临床救治危重病人的手段之一,为了受血者得到安全、有效、准确、无误的治疗,标本的正确采集是最为重要的环节,对临床各科送检的血型血清学检测标本(定血型、配血、备血)有如下要求:

一、医师确定输血后,病房护士应根据《输血申请单》的信息准备标本采集试管,到床边核对病人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并贴上标签。

二、抽静脉血2-4ml血(用EDTAK抗凝),随即在床旁注入贴有正确无误标签的试管内,不准离开床边后再贴标签。未查输血前相关传染病指标检验的,要同时抽一管不抗凝血,填写输血前检查申请单送检验科。

三、由专门人员(运送队)将受血者血标本与《输血申请单》一起送到输血科,在标本接收登记本上登记,双方逐项核对后验收并签字。

四、输血科接收标本时,必须核查标本与输血申请单上病人姓名、性别、年龄、科室、床号、住院号是否一致,核查无误后接收人签名,若有疑问,立即通知临床科室,标签空白的标本立即退回临床。

五、注意事项:

1.标本不能溶血,因溶血会掩盖配血不合的异常反应。不许抽取胸,腹腔等处积血作配血标本。严禁从正在输液的输液管内抽取血样。

2.因右旋糖酐对配血有干扰,故应在病员输注前进行采血。

3.配血标本必须是输血前3天之内的,超过3天的标本不能代表当前病人的免疫学状态。特殊情况下(如妊娠、病人血管条件差、采血困难者)也可例外,适当延长到5天。

4.输血科收到血样应逐项核对,如对血样与病人身份有怀疑,或血样质量不合格,应要求重抽,不允许随意修改错误的标签或错误的《输血申请单》或用不合格血样配血。

5.合格血样如不需配血,应按送检时间分别放入4℃冰箱内位置保存,输血标本至少保存7天。

六、不合格标本拒收的条件:

血量过少、溶血、非EDTA抗凝的血标本,标签模糊,字迹不清,标本与《输血申请单》信息不符或对患者身份有怀疑等有输血安全隐患的情形。

十四、输血相容性检测管理制度

一、为规范输血相容性检测试验的管理,保证输血安全,特制定本制度,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

二、进行输血相容性检测实验前,应执行下列管理规定:

1.严格核对《临床输血申请单》和血标本,要求字迹清楚、信息填写完整,并有相关人员的签名,确保患者身份信息等准确、一致,若信息不一致,应拒收,要求临床重新采集血标本送检。

2.认真检查血标本质量,要求受血者配血试验的血标本必须是输血前3天之内采集的,且无溶血、无气泡、颜色正常、标本量正常、标本量充足。超过3天必须重新采集。

3.要复查受血者和供血者ABO血型(正、反定型) ,并常规检查患者Rh(D)血型(急症抢救患者紧急输血时RH(D)检查可除外),要求复核正确无误时可进行交叉配血,否则要求临床重新采集血标本送检。

4.对有交叉配需不合时、有输血史、有妊娠史或短期内需要接受多次输血的患者,应在配血前进行不规则抗体筛查。

5.凡输注全血、浓缩红细胞、红细胞悬液、洗涤红细胞、冰冻红细胞、浓缩白细胞、手工分离浓缩血小板等患者,应进行交叉配血试验。机器单采浓缩血小板、血浆应ABO 血型同型输注。

三、两人值班时,交叉配血试验由两人互相核对;一人值班时,操作完毕后自己复核,并填写配血试验结果,及时、认真、准确、完整地填写《输血记录单》。

四、用于输血相容性检测的试剂应符合国家相应的标准,同时应做好试剂质量控制工作。

五、用于输血相容性检测的仪器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应的要求,同时应做好日常维护保养,确保仪器设备能正常使用。

六、血液发出后,输血科应该将患者和供血者的血标本置于冰箱冷藏保存至少7天。

十五、输血前检测管理制度

一、为进一步加强对临床用血管理,保障患者输血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计委《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制定本制度。

二、临床医师要严格掌握输血指征,执行医院临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制度,正确填写《输血申请单》的各项内容。

三、受血者输血前必须进行输血相关指标检查及经血液传播疾病,包括:ABO血型、Rh(D)血型,Hb、血小板计数、ALT、HbsAg、Anti-HBs、HBeAg、Anti-HBe、Anti-HBc、Anti-HCV、Anti-HIVl/2梅毒螺旋体抗体的检测。发现HbsAg、Anti-HCV、Anti-HIVl/2梅毒螺旋体抗体指标阳性者必须记录并告知患者(及家属)。

四、择期输血患者的输血申请与受血者的血样提前2日送输血科备血。

五、输血科接到输血申请后,要检查血液标本的标签是否标记正确;核对血液标本与“输血申请单”署名的受血者是否确实无误;检查受血者的ABO血型(正、反定型加以确认);检查受血者的Rh(D)血型;检查受血者是否存在有临床意义的不规则抗体(抗体筛选)。

六、输血科根据受血者的血型和抗体检测情况,选择ABO、Rh(D)血型适合的供者血液,按正确的操作规程与受血者的血液进行交叉配合试验。

七、含红细胞的血液成份(包括手工采集血小板)须同样进行交叉配合试验,新鲜冰冻血浆和冷沉淀等血浆成份制品,应与受血者的ABO血型相容。

八、输血申请及输血科的检测结果需有完备的记录,相关记录本须保存十年。

十六、输血全程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一、分析前质量控制

1.科学合理制定输血方案,选择合适的血液制品,提高疗效,减少输血不良反应。

2.输血前告知谈话及签署输血同意书。

3.标本采集

4.制定并执行《输血标本采集、送检和接受登记程序》,采集血标本前要认真核对《输血申请单》和患者的资料是否一致,二者有矛盾不能采集标本。

5.标本采集完后要尽量减少保存时间,应尽快送检。

6.输血科人员与送检人员核对患者输血申请单和标本资料,双方在血标本登记本上签名。

7.如血标本来源不清或标识不清,向送检者说明,退回并重采。

8.输血前免疫血液学检查的过程控制措施。

9.要对受血者进行ABO血型正、反定型,RH(D)血型鉴定,抗体筛查。

9.交叉配血时应对受血者和献血者进行血型复查,以保障安全用血;急诊输血要做到快速准确。

二、分析后质量控制

1.填写报告单,出库记录,报告单上签全名方可发出。

2.配血合格后,由医护人员到输血科取血,并相互核对报告单、出库记录。

3.患者输血前检验记录、输血记录及所有血液制品的出入库记录保留十年以上。

4.输血后受血者、献血者血标本保存在2-8℃冰箱至少一周。

三、输血过程的控制

输血速度,先慢后快,全血、红细胞应在离开冰箱后30分钟内输注,血小板收到后尽快输注、冷沉淀和血浆溶解后尽快输注,以病人可以耐受的速度快速输注或遵医嘱。

十七、临床输血核对制度

依据国家卫计委《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要求,特制定配血标本采集核对制度、取血核对制度和输血前核对制度,前者通过《临床输血申请单》组织实施,后两者通过《输血报告单》组织实施。

一、配血标本采集核对制度

(一)确认需要输血后,医护人员持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当面与患者或其家属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床号、血型。

(二)试管上必须贴好标签,标签上要标明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床号、血型。字迹清晰无误。

(三)抽血时一次仅能进行一个患者,且应有两名医护人员在场,两人核对,核对无误后执行。

(四)血液标本按要求抽足血量(2-3ml),不能从正在补液肢体一侧的静脉中抽取。

(五)抽血时若对检验报告与患者身份有疑问,应与主治医生、当值高年资护士重新核对,不能在错误检验报告和错误标签上直接修改,应重新打印正确检验报告单及重贴标签。

(六)标本采集完成后必须再次核对标本标识与受血者(输血申请单及床旁资料)是否相符,尽可能与受血者进行口头核实。

二、取血核对制度

(一)到输血科取血时,取血与发血双方必须共同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科室、床号、血型,并认真核对血袋上的条形码、血型、血液成分、血制品规格、血液有效期和失效日期。应确认:

1.血制品标签标记的血型、受血者血型与《输血报告单》上的一致(尤其是换血疗

法时,必须注意异型输血的血型)。

2.血制品条形码与《输血报告单》相符,确认受血者是否正确。

(二)发血前,应检查血制品的外观是否正常,凡血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得发出:

1.标签破损,字迹不清;

2.血袋有破损、漏血;

3.血液中有明显凝块;

4.血液呈乳糜状或暗灰色;

5.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

6.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

7.红细胞层呈紫红色;

8.过期或其他须查证的情况。

(三)核对无误后,双方共同在领发血记录本和输血报告单相应位置签字,方可领发血。血制品须放入专用取血装置取回,并附有《输血报告单》。

三、输血前核对制度

(一)输血前患者和血制品信息核对:须由两名医护人员核对输血报告单上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科室、床号、住院号、血型,核对供血者血袋的条形码、血型、血液成分,血量以及患者的交叉配血试验结果,核对血袋上标签的编号、血型、血液成分、血量与输血报告单上是否相符,确定血制品有效日期,准确无误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核对工作。

(二)输血前用品质量核对:检查血袋的有效日期,血袋有无外渗,血液外观质量,确认无溶血、无凝块、无变质后方可使用。检查所用的输血器及针头是否在有效期内。

血液自取回后勿剧烈振荡,勿加温(如需要给血液加温应在输血科使用专业设备进行复温),勿放入非专业储血冰箱速冻或冷藏。取血后半小时内输注为宜。

(三)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携带病历及输血报告单)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对床号,询问患者姓名及血型等相关信息,查看床头卡,以确认受血者。再次核对血制品相关信息,准确无误方可实施输血。

(四)输血完毕后再次进行核对患者及血袋相关信息,准确无误后相关人员在输血报告单上相应位置签名。将《输血报告单》附在病历中,并将血袋送回输血科至少保存一天。

四、血袋的回收销毁流程

病房或门诊病人输血用过的血袋→用黄塑料袋盛放→护理人员短时间内送达输血科→输血科值班人员回收登记(回收人、送回人、回收日期、血型、成分、规格、血液编号、入库日期、出库日期、出库人、用血病人、住院号)→回收血袋放专用储存冰箱冷藏保存→7天后由医疗废物回收专职人员回收登记,输血科值班者签名。

输血相关制度1

输血管理委员会 一、组织机构 1、主任委员:业务院长;副主任委员:输血科主任 2、成员:质控科长、医务科长、院感科长、护理部主任、普外科主任、产科主任、妇科主任、骨科主任、消化内科主任、重症医学科主任、麻醉科主任、急诊科主任 二、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临床用血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和标准,根据《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制定本院的临床用血技术规范,并监督实施。 2、定期召开临床用血工作会议,针对临床用血的重点科室、关键环节和流程,讨论临床用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3、指导并推动开展自体输血等血液保护及输血新技术。 4、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节约用血,合理用血,提高血液综合利用度,积极推广成份输血,保证我院的成份输血率达90%以上。 5、合理用血,开展临床用血知识培训,提高临床输血疗效,减少输血不良反应。 6、安全用血,做好输血前的知情告知及相关检查,控制血源性传染病的发生。 7、分析临床用血不良事件,提出处理和改进措施。 8、做好输血不良反应的登记及调查。 9、监督检查临床科室对输血工作制度的执行情况。 10、定期监测、分析和评估临床用血情况,开展临床用血质量评价工作,提高临床合理用血水平。 三、人员职责及分工 1、主任职责:负责输血管理委员会的全面工作,制定有关的规范并实施,组织召开输血管理委员会,做好各种会议记录及资料的整理,对全院各科的输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副主任职责:负责医院输血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制定输血科有关输血工作的规范并实施,做好各种会议记录及资料的登记、整理,对临床科室的输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3、成员职责:参与制定并监督落实输血规范,发现问题及时提交输血管理委

安全输血管理制度

安全输血管理制度 1医生填写患者输血申请单及患者输血同意签字单后,护士核对原始血型、RH正反定性实验结果及患者姓名、病历号、家属同意书、采血样,并在配血单的指定处签名送血库备血。2护士到血库取血时需与血库工作人员共同核对: 2.1受血者姓名、床号、病历号、血型、交叉相溶实验结果。 2.2供血者姓名、编号、血型及交叉相溶实验结果。 2.3血液库存日期,库存血在4℃冰箱中可冷藏保存2-3W,超过3W不能使用。 2.4检查血液是否有溶血现象:血浆颜色变红或混有泡沫,红细胞呈紫玫瑰色,红细胞与血浆界限不清等。 2.5核对完毕在指定处签名。 3血液自血库取出后勿震荡,以免红细胞破坏引起溶血,库存血不能加温,以免血浆蛋白凝固变性,应在室温下放置15-20分钟,放置时间不能过长,以免引起污染。 4输血前由两名护士再次核对供血者血型、血液种类、编号、血袋号及受血者姓名、病历号、原始血型、交叉相溶实验结果和医嘱。 5至患者床前输血时,严格执行查对及无菌操作制度。 6输血应为独立静脉通道,使用专用静脉输血器,不能同时混输其它药物。输血前按医嘱应用抗过敏药物,用0.9%盐水冲管后再行输血,如同时输两位不同供血者的血时,两袋血之间应用盐水冲净输血器后再输另一供血者的血,输血完成后要用0.9%盐水冲管。 7若发生输血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遵医嘱进行对症处理,保留输血器及血袋,并封存保管。 8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根据病情、年龄调整输血速度,并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8.1减慢或停止输血,用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路。 8.2立即通知值班医师和输血科值班人员,及时检查、治疗和抢救,并查找原因,做好记录。9疑为溶血性或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在积极治疗、抢救的同时,做好以下工作: 9.1核对输血申请单、血袋标签、交叉配血化验记录,与输血科联系,采取相关检验措施。 9.2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加肝素抗凝剂分离血浆,观察血浆颜色,测定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和血清胆红素含量。 9.3如怀疑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抽取血袋中血液做细菌性检验。 9.4尽早监测血常规、尿常规及尿血红蛋白。 10输血完毕2h后,患者无输血反应发生,按要求将输血袋保存24h后放入医用垃圾袋中再送焚烧。 11凡发生输血反应,医护人员应逐项填写患者输血反应回报单,并送还输血科保存。 护理文书书写管理制度 护理文书是指根据卫生部相关文件规定,由护士记录患者住院期间病情变化及各项护理活动等内容的相关资料,是病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规范护理文书的书写与管理,提高护理质量,确保护理安全,特制定护理文书书写管理制度。 1各项护理文书记录应遵循“病历书写基本要求”。书写内容应当与其他病历资料有机结合,相互统一,避免重复和矛盾。做到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2护士需要填写或书写的护理文书包括体温单、医嘱单、手术清点记录和病重(病危)患者

输血科工作总结

输血管理科2017年工作总结 2017年,对于输血管理科是具有特殊意义的一年。在这一年,我们科室从检验科分离成单独的科室;在这一年,我们第一次在全院进行了系统化规模化医务人员输血知识培训;在这一年,实行了血型、配血实验室人员的规范化培训与指导,提高了我院输血实验人员的工作能力与执业水平;在这一年,我们协助卫生局医政科和市中心血站到全市基层医院进行输血科建设、输血科学合理性调研和技术指导,并帮助七家医院完成了输血资质的验收工作。 一年来,(截止12月20日)输血科用血总量达750000毫升,其中完成了配发红细胞668200毫升、血浆48150毫升,血小板1152单位,冷沉淀63单位。现就科室在具体工作当中的做法总结汇报如下: 一以质量为核心努力促进科学合理用血 借着这次科室独立需要完善各种制度的契机,进一步健全了输血科的工作制度、岗位职责、技术操作规程,切实加强对输血科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了血液入出库检查规程,血液质量检查规程,临床输血检测操作规程,各项输血诊疗活动的操作规程,试剂配制操作规程,仪器使用操作规程,人员培训和技术考核制度,检验记录和核对制度,血液保存、发血、临床输血和血液保存制度,输血后感染的登记报告制度,输血不良反应登记及汇报制度等。把科学、安

全合理用血作为输血工作的重点目标,采取了一系列管理措施,加强临床用血的监督管理。 树立为临床服务的理念,进一步加强与临床科室的联系,积极参与临床会诊,满足临床用血需求,加强输血科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培训,使业务人员在工作和学习中进一步得到提高,严格地遵守规章制度,按标准规范操作,增强责任心,严格地执行查对制度,操作集中精力,以科学的态度对待业务工作。严防差错的出现,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确保了临床输血安全有效。 二、群力群策,不断学习,做好医院输血科的技术能量储备 其他医院输血科和临床科室常常会在碰到输血难题时打电话来问。因为能力和知识所限,医院提出的很多问题,我们一时也答不出。面对问题,面对难关,是退缩推诿,还是直面问题想办法解决?我们选择了后者。同时,我们发现,这是一个很好的学习机会。在为他人解决问题的同时,我们也在学习,知识面在不断地拓宽,思路也日渐广阔。每次当一个疑难标本被成功地检测,我们会兴奋地讨论实验的几个关键控制点和下次需要注意的问题,分析总结标本疑难所在及解决要素。帮助别人的感觉是快乐的,而自我提高的感觉也是快乐的。在各医院的调研、验收过程中,大家提出了很多技术性、及管理文件依托方面的问题,同时邀请我们下去给所有用血科室相关人员授课。可以看出,大家在这方面的知识、技能需求还是很多。普及科学用血知识,提高我县的输血水平,任重而道远。

输血管理制度、操作及处理流程

输血管理制度、操作及处理流程 (一)输血安全制度 1.接到输血医嘱后,两名医护人员持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当面核对患 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室/门急诊、床号、血型和诊断,采集血样。 2.由医院专门人员将血标本与输血申请单送交血库。双方进行逐项核对。 3.接到血库通知可以取血后,先测量患者体温,体温正常者通知血库送血;高热 者通知医生。 4.运送中心送血到病房后,经两名医护人员进行三查后签收。 5.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持受血者病历、交叉配血报告单、血袋共同核对:①血 型检验报告单上的病人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②供血者和受血者的交叉配血结果; ③血袋采血日期、有效期,血液有无凝血块或溶血,封口是否严密,有无破损;④输血 单与血袋标签上的受、供血者姓名、血型、血袋号及血量是否相符。核对无误后,由两人在交叉配血报告单上签全名。 6.输血时,两名医护人员带病历共同到患者床旁再次对上述项目进行核对,同时 让病人自诉姓名及血型(包括Rh因子),有疑问时应再次查对。核对无误后,开始输注。 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 7.取回的血应尽快输用,输用前将血袋内的成分轻轻混匀,避免剧烈震荡。血液 内不得加入其它药物,如需稀释只能用静脉注射生理用盐水。不得自行储血。不得长时间放在温室中或置于无温度监控的冰箱中。血液发出后原则上不能退回,如因故未能及时输注,血液离开冰箱超过30分钟,由迹象表明血袋已被打开或有任何现象应当报废。 8.输血前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连续输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 前一袋血输尽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接下一袋血继续输注。连续输血时,输血器12小时更换一次。 9.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再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并严密观察受血者 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1)减慢或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路; (2)重新核对病历、用血申请单、血袋标签、交叉配血实验记录; (3)立即通知值班医生和血库值班人员。 10.输血的时间限制:血液一旦离开正确的储存条件就有发生细菌繁殖或丧失功能的危险。

临床输血管理制度

临床输血管理制度 1、《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是临床输血管理的重要依据。 2、病人输血前应做血型、输血九项(又称输血前检查):ALT、HBsAg、HBsAb、HBeAg、HBeAb、HBcAb、anti-HCV、anti-HIV、RPR,下同)、血型血清学检查。报告单贴在病历上,作为重要的法律依据,以备日后信息反馈及资料核查。 3、病人输血应由经治医师根据输血适应症制定用血计划,报科主任批准后,逐项填写好《临床输血申请单》,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由相关人员交输血科备血。每张申请单只能预约一天的用血量,电话及口头申请预约不予受理。择期手术病人用血量预计大于2000mL以上者,提前2天送血样和输血申请单到输血科,并报送医务科审批。 4、预定计划3天内有效,如需改期需重新预定。本文来自检验地带网 5、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病人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出现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病人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的病人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6、AB型血、血小板、RH(D)阴性等其他稀有血型的血制品,需慎重考虑用血量,输血科不储血。原则上预定多少,用多少。若输血科按预约要求已备好上述血制品,申请者又取消用血计划,在血制

品的有效期内未能调剂使用,造成血制品报废,血费从预订科室收入中扣除。 7、急诊用血和没有预约的用血,申请者须先与输血科联系是否有库存血,若无库存血,由医师完成输血前各项准备工作(补充完善申请单、输血四项化验单、血型化验单)。输血科派专人去血液中心取血或由血液中心派人紧急送血,所需车费由受血者负担,主管医师必须向受血者或其家属、陪人作好解释工作,确保有关费用的及时收取、取血工作的顺畅。若出现逃费情况,从申请者劳务费中扣除。本文来自检验地带网 8、确定输血后,医护人员持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当面核对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室/门急诊、床号、血型和诊断,采集血样。输血前由医师填写合血单,连同病人的血标本由医护人员或专门人员将受血者血样与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双方进行逐项核对。 9 、输血科要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样,复查受血者和供血者ABO血型(正、反定型),并常规检查病人的RH(D)血型,准确无误时可进行交叉配血。 10、两人值班时,交叉配血试验由两人互相核对;一人值班时,操作完毕后自己复核,并在医院输血管理系统上逐项登记配血试验结果,并打印配血报告单。 11、凡遇有下例情况必须按《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有关规定作抗体筛选试验:1.交叉配血不合时;2.对有输血史、妊娠史或短

输血科管理制度汇编

输血科管理制度 目录 1-2页 1、输血科工作制度3页 2、临床输血全过程管理制度 4页 3、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5页 4、输血相容性实验室检测管理制度 13页 5、临床输血申请分级管理制度 15页 6、输血科交接班及值班制度 17页 7、急诊输血管理制度 19页 8、紧急抢救配合性输血管理制度 20页 9、Rh(D)阴性输血管理制度 22页 10、临床输血质量控制制度 24页 11、输血科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25页 12、输血相容性检测室间质量评价管理制度 26页 13、血液及血液制品入库制度 29页 14、血液储存质量管理制度 30页 15、血液报废管理制度 33页 16、信息反馈制度 35页 17、贮存式自身输血管理制度 36页 18、临床用血前评估和用血后效果评价制度 40页 19、配血管理制度 42页 20、交叉配血复核制度 43页 21、标本接收制度 45页 22、不合格标本处理制度 46页 23、标本管理制度 47-51页 24、输血科人员技能培训考核制度 52页 25、实习生、进修生管理制度 53页 26、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54页 27、输血科试剂采购及使用管理制度 55页 28、输血科安全管理制度 57页 29、消毒工作制度 58页 30、档案管理制度 59页 31、输血科垃圾管理制度 60页 32、输血科考勤制度 63页 33、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及处理制度 64页

34、输血科临床输血全程监控工作制度 67页 35、临床输血会诊制度 71页 一. 输血科工作制度 1、接受标本做到二不收(血样无标签或填写不清不收,科别、、年龄、床号不清不收)。

输血申请管理制度

输血申请管理制度 一、申请医生资质及逐级审核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2012年85号令)规定执行 (一)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二)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800毫升至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三)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部门批准,方可备血。 二、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 临床医师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区分紧急输血和择期输血的情况,确保输血的治疗效果。 (一)对慢性疾患者血红蛋白≥10g,或红细胞压积≥30%不予输血;急性失血量在600ml以下,红细胞压积≥35%的患者原则上不输血。 (二)对慢性疾患者血红蛋白<10g。可分次适量输血,应采用成分输血。

三、紧急输血管理规定和批准流程 (一)为确保紧急情况下的临体用血安全,切实保障患者的权益,输血相关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和流程。 (二)本管理现定和批准流程中的紧急输血,是指患者因生命垂危等特殊情况,急需输血治疗,而患者又无自主意识,无法取得其同意,且短时间内无法取得其近亲属(成委托授权人,法定监护人)同意的紧急情况下的输血。 (三)在进行紧急输血治疗时,经治医生必须严格遵守输血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并严格掌握输血指征,确保患者的安全。 (四)在提出紧急输血申请的同时,经治医生应将患者的紧急情况上报相关职能部门(常班时间上报医务科或分管院长,法定假日或夜班时间上报医院总值班或值班院长),并做好相关记录。相关职能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及时在经治医生提供的相关记上签字同意,以保证紧急输血抢救的及时性,确保患者的生命安全。 (五)当紧急输血抢救结束,患者恢复意识或其近亲属(或委托授权人,法定监护人)到场后,经治医生应及时向患者或其近亲属等履行输血告知义务,双方补签《输血治知情同意书》,并将《输血治疗知情回意书》与相关职能都门签字同意的相关记录一并保存于病历中。 (六)在执行紧急输血抢救结束后,经治医还应根据《临

临床输血管理制度

临床输血管理制度 一、申请输血前,医护人员持输血申请单,双方当面核对科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床号、病案号、血型和诊断,采集血样做血交叉试验。 二、医护人员凭医嘱和输血申请单到血库取血,并与血库发血人员共同查对签名。无特殊情况一次只取一个患者的血。取血过程中要避免血液震动,以防血细胞破裂溶血。 三、输血前由两名护士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血型化验单按输血查对制度执行“三查八对”,如有疑问立即与血库联系,准确无误后方可进行输血。 四、血液从血库取出后30min内进行输血,3-4h内输完(200-300ml)。估计静脉穿刺困难者,待静脉穿刺成功后再到血库取血。血液一经启封不可再退回血库。输血前应将血袋轻轻混匀,避免剧烈震荡,血液内不得加入其他药物。 五、输血时,须由执行者二人以上带病历共同到患者床旁进行“三查八对”,再次查对血液质量后签名。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必须使用一次性输血器输血。

六、输血前后用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连续输用不同供血者血液时,前一袋血液输尽后,用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接下一袋继续输注。 七、输入冷藏血液时,不必加温,输入前轻摇血袋4-5次,使血浆与细胞混匀即可,有冷凝集现象的血液或有血管痉挛者及大量输血时应适当复温。 八、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观察15min无不良反应后,再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输血速度,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及做如下处理: (一)减慢或停止输血,保留静脉通道,更换生理盐水,再次“三查八对”。 (二)立即通知值班医师和输血科值班人员,及时检查、治疗和抢救,并查找原因,医护人员填写患者输血反应回报单,将余血返还血库保存、封存输血袋及输血器等,做好记录。 九、输血完毕,应填写输血卡及输血记录单,交叉配血报告单贴在病历中,并将血袋送回输血科。 十、护士长要加强对输血制度的教育及管理,严格督促执行“三查八对”制度,凡有输血患者,护士长要亲自专人再次核对或经两人核对,确保输血安全。

输血科工作制度

输血科工作制度 1. 输血科工作人员必须了解并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医疗机械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我院《输血管理规定》和补充规定。 2. 输血科工作人员应在输血管理委员会和输血科科主任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暂时离开,必须向有关人员交待,说明去向、事由、时间并按时返回。 3. 一般输血,医生预先填写输血申请单并逐项填写清楚。护理人员持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核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区、床号及临床诊断正确无误后,抽取血标本,由专人送输血科。急诊输血亦同时将输血申请单和血标本一并送血库,否则应立即通知有关医师补齐。 4. 血库人员在收到申请单及血样时,与送血人员共同认真核对申请单上的病人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区、床号及临床诊断,并与血样标签核对是否完全相符,如有不符,应立即退回重送,经核实无误后方可进行血型及交叉配血试验。 5. 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范,各项检验单必须详细登记并签全名。如确遇难以判断的结果,应向科室负责人或有关上级报告,并认真复查,直至结果明确无误,方可发血以确保安全。 6. 统一使用本地区中心血站供应的血液制品,对血站送的血液要认真检查,严格核对,如发现采供血机构所发血的血型标记有误,或标签内容模糊不清,应做好记录,然后通知采供血机构退回复核。质量不符合要求的血液一律退回,不得使用。且应及时向科室负责人及医务科报告。 7. 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查对姓名、性别、并按好、科别、床号、ABO及RH血型、血液的质量和有效期及配血试验结果等,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血液一经领出,不得退回。 8. 血液发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样保存于2~6℃冰箱,至少7天,以便对输血不良反应追查原因。 9. 主动深入临床科室,了解输血情况,密切配合临床工作需要,大力开展成分输血和临床用血技术的研究。 10. 临床输血一次用血,备血量超过2000ml时要履行报批手续。 11. 输血科工作人员应当作好血液冷藏温度的24小时监测记录。全血、红细胞冷藏温度应当控制在2~6℃,血液应当按保存日期的先后排序,分型存放,先存先用。临床医护人员不应拒领。(特殊情况需要保存期短的血例外) 12. 贮存冰箱内严禁存放其他物品,每周消毒一次;储血室每日三氧灭菌消毒一次;储血室及冰箱内空气培养每月一次,需达合格。 13. 认真做好各项记录及报表,仪器设备及维修记录,试剂质量要有保证,有关资料需要保存十年。 14. 在血液贮存期出现血袋标签破损及血液质量问题及保存过期时,由输血科负责人写血液报废申请单,经主管领导确认、批准,即可作出报废处理,并做好记录。 15. 必须严格履行交接班手续,遇到疑难及特殊情况,及时向上级技师及主任请示。 16. 输血科每月需拟定下月用血计划交医务科,并统计当月临床各科用血情况、输血前检查、输血反应反馈情况等汇总上报。

输血管理制度

输血管理制度 一、临床合理用血管理实施细则 二、血标本采集和管理制度 三、输血核对核查制度 四、输血全过程的血液管理制度 五、临床输血质量监控及输血后效果评价制度六、合理用血评价、公示与用血权限管理制度七、紧急抢救配合性及非同性输注的管理制度八、Rh(D)阴性患者输血管理制度 九、输血不良反应处理预案 十、输血传染性疾病的管理措施和上报制度十一、血液输注无效管理措施 十二、围手术期血液保护管理制度 十三、血液库存预警制度 1 一、临床合理用血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临床合理用血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输血申请 第二条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前交输血科备血。少量出血(出血量少于400毫升)者可以不输血,为维持血容量可输晶体液或胶体液代替品。 第三条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其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

书》上签字,《输血治疗同意书》存入病历。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的患者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入病历。同一患者同一天申请用血需履行审批手续,由主管医师填写输血申请单及输血审批单,输血审批单再由科室主任核准签字,输血科长审核签字,分管院长批准签字。紧急情况下,可以先输血,审批手续后补。 第四条申请输血患者,应进行输血前的检查。首次输血,应做血型鉴定和输血前4项及肝功能指标;曾输过血的患者,在输血申请单上注明ABO血型和Rh血型,如上次输血超过3天,应进行抗体筛检;如本次新入院,应进行抗体筛检和输血前4项及肝功能检查(血 2 传性疾病4项指标:乙肝表面抗原、丙肝抗体、梅毒抗体、艾滋病抗体)。门诊病人3个月进行1次输血前检查。 第五条对于Rh阴性和其他稀有血型患者,应采用自身输血、同型输血或配合型输血。 第六条输血申请要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 第三章受血者血样采集和送检 第七条确定输血后,医护人员持输血申请单、当即贴好该患者条形码的试管,当面核对患者姓名、住院号、性别、年龄、病案号、病房(门急诊)、床号、血型和诊断,采集血样。采集血液时不准直接从输液管或正在输液的一侧肢体采集血液,以免血液稀释,降低抗体滴度引起配血错误。采集后注意混匀抗凝剂,以防血液凝集。患者信息的条形码粘贴试管时,要注意将血液上沿露出,以便输血科人员观察血样情况。无条形码的应用油性笔在样本管上书写病人姓名、科室床号等。每份配血标本需注明采样日期。医护人员在采集完标本后在输血申请单上填写采血时间、双护士核对签名。送检时由送检人签名。

最新输血科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整理版

???输血科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在医院输血管理委员会和科主任领导下进行工作。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认真贯彻执行《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制度、岗位职责和标准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3.负责临床科室血液预约及用血计划的编制工作。 4.负责试剂、物料的验收、入库、保管及冰箱温度记录工作。 5.做好仪器、设备、衡器的使用、维护、保养、校验和检定工作。 6.负责血样的采集、送检、血型鉴定、交叉配血、不规则抗体筛查、血液入库、核对、储存、发放、运输、质量检查、标本及血袋保留、冰箱温度记录、冰箱消毒记录等工作。 7.深入临床科室,了解输血情况,配合临床需要,开展输血新技术、新方法的推广运用工作。 8.负责输血不良反应的调查、处理和上报工作。 9.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做好进修、实习人员的带教工作。 10.负责每月用血情况统计上报工作。 11.负责各项登记、统计及资料收集、整理、保存、移交工作。 12.做好实验室空气、物表、地表消毒灭菌,医疗废物消毒、毁形、处理和记录。 13.积极完成科主任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输血科工作制度 为了使科室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科室实际,制定本制度。 1.输血科(血库)以“安全第一、服务临床”为宗旨,为临床各科提供各项优质服务。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提高服务质量,坚持24h值班制,为临床提供准确可靠的试验结果和安全可靠的血液及制品。 3.做好本单位临床用血的计划申报工作。 4.做好临床用血制度的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工作。 5.积极参与临床有关疾病的诊断、治疗与科研。

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1、委员会组成:主任委员由院长或分管医疗副院长担任,成员由医务科、输血科、麻醉科、手术室、开展临床输血治疗科室、检验科、质控科、护理部、院感科等部门负责人或相关专家组成。 2、工作会议 (1)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以上工作会议; (2)会议由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负责主持,医务科负责召集,输血科负责准备会议资料,秘书负责做好会议详细记录。 (3)每次会议参加人数需过委员会成员半数以上,形成的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参加人员方可上报。 3、工作会议决议:委员会工作会议形成的临床输血与管理决议,需院行政会议通过,报院长签发后生效。 4、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临床用血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和标准,制订医院临床用血管理的规章制度; (2)负责医院临床输血的规范管理与技术指导,对临床输血全过程实施监督,指导临床科学合理用血; (3)开展临床输血质量管理和科学合理用血的教育、培训和考核; (4)负责审批输血科制定的医院临床用血计划; (5)负责组织供应医院的临床用血,无非法采血,进血合法、安全和规范; (6)负责评估确定临床用血的重点科室、关键环节和流程; (7)开展临床用血质量评价工作,定期监测、分析和评估临床用血情况,促进临床用血合理、规范; (8)分析临床用血不良事件,提出处理和改进措施; (9)指导并推动开展自体输血等血液保护及输血新技术; (10)开展无偿献血的宣传与教育,规范医院互助献血管理与流程; (11)承担医院交办的有关临床用血的其他任务。 5、日常管理与持续改进

(1)医务科负责全院临床输血管理,对临床输血管理进行评价、考核、公示与通报,提出工作持续改进措施并监督实施效果; (2)质控科承担临床输血全过程的监督与检查,并负责质量控制考核; (3)输血科承担医院临床输血与管理的培训与指导,血液安全发放,临床合理输血监督与检查并报医务科审核; (4)护理部负责对临床输血全过程中护理质量控制考核、监督,并进行工作持续改进;(5)院感科负责血液贮存环境的卫生学监测、考核与监督实施。

输血科工作制度

输血科工作制度 1.统一计划从中心血站领取血液的数量,品种和规格。严格按《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有关规定管理血液出入库,血袋包装、运输、储存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和要求。库血不够急诊取血时,电话通知血站时要详细说明血型及血量。到血站取血时要写清楚取血联系单,以免取错血。 2.建立血液进出库核对登记及血库冰箱温度、室内卫生、消毒登记记录并做好统计工作。按消毒技术规范对储血冰箱严格消毒管理,尽量减少冰箱开启次数。定时观察冰箱温度并做记录。发现故障及时修理,或将存血移置备用冰箱内,或立即报告血库负责人员及时处理。合理储血,科学管理,杜绝浪费、滥用。 3.冰箱内A、B、O、AB各型血应分开竖立存放,血袋排列应按采血日期先后由前向后排放。每日应有交接班记录交清当日入库、出库、储存血量。4.储血期间禁止开袋,已输用的剩余血液或血浆禁止输用。 5.输血申请单由临床医师详细填写,连同病人血标本、输血申请单提前一天送血库备血,急救用血可以先用血,后补办手续。标本试管上贴上标签,写上病人姓名、病区床号。血库人员在收到标本后,仔细核对,核查申请单各项内容是否填写完整明确,联号是否一致,然后填上收到日期时间并签名,在标本接收记录本上登记。对不符合要求的标本应退回重新留取,必须保证标本准确可靠。.输血会诊单、输血谈话记录、输血通知单、输血审核单、配血报告单留存在病历中。 6.第一次输注血浆的,需送定型血标本,以后输注血浆的免送标本。特殊成分输注(如血小板、浓缩红细胞、洗涤红细胞等)需至少提早一天通知血库,以便同血站预约。 7.输血科(血库)接收标本做到三不收(血样无标签或填写不清不收;科别、姓名、年龄、床号不清不收;血型不清或不全不收)。 8.交叉配血时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和配血双签字制度。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交叉配血时要同时检查受、供血者ABO正反定型及受血者Rh 血型、采用聚凝胺法。对可疑结果要重复检查核对,主动与临床科室联系,严防差错事故。 9.发血时严格执行四查七对,发血者应与取血者共同查对,要求做到血袋无破损,袋口包封严密,血型无误,袋签无污染不清,血液无溶血、无凝块、无污染,无血液过期现象。交叉配血试验无溶血、无凝集。血液质量如有任何异常,一律不得出库,待查明原因。血液出库原则上不退还。交叉配血后的病人与献血者标本保存7天,做好记录,以便查对。(急诊

输血科血库工作制度

邢台市红十字医院 检验科(血库)工作制度 1、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健全科室管理制度,加强对输血科工作人员依法管理血液的宣传,科主任是医院输血管理的第一责任者。 2、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制定相应的工作管理制度与标准操作规程(技术、设备),由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进行临床输血工作。有计划对在职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及考核。 3、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加强对临床用血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医院临床用血科室医师依法用血的宣传, 明确血液是有限的宝贵资源,要树立科学、合理、安全的输血理念,强化临床医生全面血液保护的意识,严格掌握临床输血指征,实施全面血液保护措施,积极开展自体输血工作,保证科学合理用血。 4、承担并完成医院交给的有关医疗、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 5、加强对输血申请管理。明确输血申请医师资格,规定申请医师履行输血告知义务,要求规范签署《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明确术前备血、急诊输血、特殊血型输血、血体输血及单采治疗申请的临床管理程序,保障临床血液供应和治疗。 6、建立配血标本采集、运送、签收、核查、保存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输血安全。

7、血液入库、核对、贮存。血液制品入库前要按照《临床输血技术规范》规定内容认真核对验收;要做好血液出入库、核对、领发的登记,有关资料需保存十年;血液贮存按不同血型将不同血液成分分别贮存于血库专用冰箱或保存箱内,并有明显的标识。贮存设备温度要进行安全监测。 8、建立并完善输血相容性检测实验室管理。包括: (1)使用的仪器、试剂和耗材符合国家规定;定期对可能影响检验结果的仪器及相关设备进行校准; (2)建立并完善输血相容性检测实验室质量保证体系,开展室内质量控制,参加室间质量评价活动。 (3)受血者配血试验的血标本必须是输血前3 天之内的。 (4)输血科要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受血者和供血者标本,复查受血者和供血者ABO 血型(正、反定型),并常规检查患者Rh(D)血型,正确无误时可进行交叉配血。 (5)交叉配血前输血科或血库对备血标本可进行抗体筛检试验,如受血者、供血者标本抗体筛检试验均为阴性,可采用快速交叉配血试验方法进交叉配血。如未进行抗体筛检试验检测,交叉配血均应使用能检出不完全抗体的配血方法进行交叉配血。输血科或血库应根据临床治疗情况选择适宜的输血相容性检测方法,保证临床治疗和抢救需要。 (6)完善输血相容性检测实验室相关记录的管理。 9、建立血液发文放的工作流程,确保血液发放安全无误。

最新输血安全管理制度

输血安全管理制度 1、输血治疗前,经管医生必须与病人或家属谈话,并签署输血治疗同意书。 2、护士接到输血医嘱后,从电脑上打印标本采集单,正确准备试管,并将条码粘贴在经管医生填写好的《临床输血申请单》及试管上。 3、护士根据医嘱,完善输血全套、血型、交叉配血等各项化验检查。 4、凡申请输注红细胞、全血者,护士必须持《临床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条码的试管,医护2人至床旁核对患者的腕带,清醒患者请患者陈述自己的姓名,确认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信息无误后方可采血。 5、同时有二名以上患者需进行血型检查或交叉配血时,必须一人一次分别采集血标本,严禁一次采集两名或以上患者的血标本。 6、护士采集标本并经2人核对签名确认后,由支助中心工作人员将血标本与《临床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双方进行核对并签名。 7、输液科血液准备好后,支助中心工作人员凭《领血证》到输血科领取血液,采用冷链密闭式转运。 8、输血前、输血时、输血后,均应严格执行输血“三查十对”制

度,并做好签字交接工作。 9、输血时应挂上具有醒目的血型标识牌,并告知患者血型。 10、输血时应先慢后快,再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输血速度,注意听取病人主诉,严密观察有无输血不良反应。若出现输血不良反应,执行输血反应应急预案与流程,并按照输血反应报告制度上报输血科、护理部等相关部门。 11、输血完毕,将血型及交叉配血报告单存入病历,将血袋放入专用的单独存放的黄色垃圾袋中,及时送输血科保存。 12、做好输血相关的护理记录,包括输血时间、种类、量、血型以及有无输血反应等,认真填写《输血护理记录单》。 13、定期进行输血安全知识培训,组织输血护理质量检查,确保输血安全。

输血科工作制度

输血科工作制度 1?统一计划从中心血站领取血液的数量,品种和规格。严格按《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有关规定管理血液出入库,血袋包装、运输、储存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和要求。库血不够急诊取血时,电话通知血站时要详细说明血型及血量。到血站取血时要写清楚取血联系单,以免取错血。 2?建立血液进出库核对登记及血库冰箱温度、室内卫生、消毒登记记录并做好统计工作。按消毒技术规范对储血冰箱严格消毒管理,尽量减少冰箱开启次数。定时观察冰箱温度并做记录。发现故障及时修理,或将存血移置备用冰箱内,或立即报告血库负责人员及时处理。合理储血,科学管理,杜绝浪费、滥用。 3?冰箱内A、B、0、AB各型血应分开竖立存放,血袋排列应按采血日期先后由前向 后排放。每日应有交接班记录交清当日入库、出库、储存血量 4?储血期间禁止开袋,已输用的剩余血液或血浆禁止输用。 5 ?输血申请单由临床医师详细填写,连同病人血标本、输血申请单提前一天送血库备血,急救用血可以先用血,后补办手续。标本试管上贴上标签,写上病人姓名、病区床号。血库人员在收到标本后,仔细核对,核查申请单各项内容是否填写完整明确,联号是否一致,然后填上收到日期时间并签名,在标本接收记录本上登记。对不符合要求的标本应退回重新留取,必须保证标本准确可靠。?输血会诊单、输血谈话记录、输血通知单、 输血审核单、配血报告单留存在病历中。 6.第一次输注血浆的,需送定型血标本,以后输注血浆的免送标本。特殊成分输注(如血小板、浓缩红细胞、洗涤红细胞等)需至少提早一天通知血库,以便同血站预约。 7 ?输血科(血库)接收标本做到三不收(血样无标签或填写不清不收;科别、姓名、年龄、床号不清不收;血型不清或不全不收)。 &交叉配血时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和配血双签字制度。遵守技术 操作规程,交叉配血时要同时检查受、供血者AB0正反定型及受血者Rh 血型、采用聚凝胺法。对可疑结果要重复检查核对,主动与临床科室联系,严防差错事故。 9?发血时严格执行四查七对,发血者应与取血者共同查对,要求做到血袋无破损,袋口包封严密,血型无误,袋签无污染不清,血液无溶血、无凝块、无污染,无血液过期现象。交叉配血试验无溶血、无凝集。血液质量如有任何异常,一律不得出库,待查明原因。血液出库原则上不退还。交叉配血后的病人与献血者标本保存7 天,做好记录,以便查对。(急诊

(最新)临床输血相关管理制度

(最新)临床输血相关管理制度 输血管理委员会职责 1.在院长或分管院长领导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负责对全院临床输血工作进行规范管理和技术指导,杜绝临床输血事故发生。 2.认真贯彻执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严格按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执行。 3.建立临床输血质量管理体系,并监督运行,保证临床输血安全有效。 4.制订本院输血计划,工作制度、岗位职责,并认真组织实施。 5.制订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计划,努力提高工作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 6.提倡成分输血,科学合理用血,提高临床输血疗效。 7.加强职工责任心教育,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标准操作规程,严防责任事故发生。 8.执行用血审批制度及统计上报制度。 9.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医院输血管理工作会议,及时通报输血管理工作动态,对存在的问题制订整改方案,及时整改。 10.每年组织召开一次医院输血管理工作总结会,对输血工作成绩突出者给予表彰,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临床输血制度 为了使临床输血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制定本制度。 1.临床输血必须在输血管理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制度。 3.临床输血医务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 4.血液来源必须合法,不得非法自采自用血液。 5.检验科应有专人负责血液的入库、储存、发放工作,并作好相应记录。

6.执业医师严格掌握输血指征,科学合理使用血液,提倡成分输血。 7.受血者或家属必须知情同意,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后,方可输血。 8.执业医师认真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并由主治执业医师审核签字后申请备血。 9. 检验科应有专人负责标本收集、处理、检测及输血前检查工作。 10. 检验科认真做好血型鉴定(包适ABO正反定型、Rh血型)和交叉配血工作,保证结果准确可靠。 11.认真做好血液收领、发放、质量检查和发放前核对工作。 12.输血前由两名具有执业资格的医护人员做好“七查、八对、九不用”工作。“七查”指:?查血站名称及许可证号;?献血者条形码号;?献血者血型;?血液品种;?采血日期及效期;?储存条件;?输血器材质量。“八对”指:?核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住院号;?病室、床号;?病人血型;?配血结果;?献血者血袋号;?血液品种;?血量。“九不用”指:?标签有破损的血液不用;?标签字迹不清的血液不用;?血袋有破损的血液不用;?有明显凝块的血液不用;?血液呈乳糜或暗灰色的血液不用;?血浆层有大量气泡、絮状物或大颗粒的血液不用;?血浆层与红细胞层分界不清或交界面有溶血的血液不用;?红细胞层呈紫红色的血液不用;?过期血或有疑问的血液不用。 13.输血以“先慢后快,密切观察”为原则,输注前15min,以1,3ml/min为宜,无输血不良反应后,适当加快速度,一旦有输血不良反应,立即停止输血,查清原因后再输注。 14.做好输血过程记录,对输血不良反应及时认真处理,并记录。 15.规范书写输血病历和“三单一书”,“三单”指:《临床输血申请单》、《配血试验报告单》、《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单》;“一书”指:《输血治疗同意书》。

临床输血管理制度试卷及答案

14.临床输血管理制度试卷 科室:姓名:得分: 一.填空: 1、有关人员认真学习,确实输血的各种指征。 2、输血治疗前,由主管医师逐项填写,并向患者及其家属说明同种异体输血的不良反应及输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其同意后,在《》上签字,并。同一次住院期间多次输注同种血液制品时,可只在输血(血液制品)前签署《输血治疗同意书》,但需向患方说明并注明以后输血(血液制品)时,《输血治疗同意书》;输注时仍需按要求签署。 3、为提高输血安全率,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根据有关规定受血者输血前必须进行相关传染病的检测,包括、、、的检测。 4、用血申报和发放时间: a.手术用普通类成分(悬浮红细胞、病毒灭活血浆)于手术前预定;非手术用普通类成分(同上)小量用血即到即取。 b.洗涤红细胞、分装红细胞、冷沉淀,预订后发放临床。 c.机采血小板、机采粒细胞、去白细胞全血,预订后发放临床。 d.RH阴性类的所有血液及成分预订后发放临床(急症酌情处理)。 e.需大量输血()的择期手术的术前备血,需提前申报计划,以确保血液供应,并由以上()医师核准后签字。一次用血量超过以上,要履行报批手续,由所在签字后,到审批签字,送输血科备血。 5、确定输血后,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对空缺项目由当事医师至输血科补填。 6、每次输注任何血液制品(红细胞、血小板、血浆、冷沉淀),都应抽取(或有保留在输血科的的备血标本)。由医务人员持《临床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患者血标本送交输血科,择期用血者需(急症用血除外)。输血科与送血者当面认真核对、住院号及等。 7.每次输血前,持处方到输血科取血。

8.输血科发放血液时应附带《输血记录单》,与取血者认真受血者及供应者姓名、血型及交叉配血实验结果等。凡存在以下情形,应拒绝领用。(1)标签破损、字迹不清;(2);(3)血液中有明显凝块;(4)血浆中有明显凝块;(5)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6);(7)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8);(9)。输血后,病房将《输血记录单》存入病历。 9.各科室从输血科取回的血液尽快输用,不得,血液出库后,急症抢救患者应按需取血,不得一次取回放室温备用。 10.各临床科室应针对医疗实际需要积极推行血液成份输血,,并做好成份输血的宣教工作。 二.问答题: 1. 需大量输血(超过1000ml)的择期手术的术前备血? 2. 出现输血不良反应时处理程序?

输血科人员培训及考核管理制度

输血科人员培训及考核管理制度 一、目的 本制度规定了本科工作人员技能、理论知识培训和考核的内容、方法与标准,以使工作人员具备娴熟的操作技能和丰富的理论知识,能够单独完成各项试验操作、处理一般性工作,胜任各岗位工作需要。 二、范围 适用于本科所有工作人员培训和考核管理。 三、职责 科室主任:负责工作人员培训大纲的审核、最终考核意见的审批。 专职人员:负责培训大纲的起草,工作人员技能和理论培训,《人员培训年度计划》的编制,并组织培训的实施、技能与理论考核,给出考核意见并负责建立和管理人员培训记录、人员档案。 四、工作程序 1岗前培训: (1)实验技能要求:熟练掌握输血科各项试验的操作技能;熟练掌握输血科设备仪器的使用操作规程;熟知输血科各项工作程序;掌握各种血液成分的适应症血液制品的种类。 (2)理论考核大纲:免疫血液学基础(抗原与抗体反应、补体系统)、红细胞血型系统:熟悉ABO、Rh血型系统,了解MNS、Lewis、Kell、Duffy

等血型系统;输血前血型血清学检测的主要内容(血型鉴定、抗体筛查等),各种检测方法的原理及应用范围;输血反应的分类、引起的主要原因、实验室检测内容及临床处理原则;各种血液成分的保存条件、保存时间、主要用途;各种血液成分的临床输注(全血输注、红细胞输注、血小板输注、血浆输注、冷沉淀输注)。 2 培训考核: (1)培训结束后进行技能和输血理论综合考试。 (2)注明参训人员详细信息、带教人员详细信息、培训起止时间、培训内容、考核内容、考核方式、考试成绩及时间等。 (3)继续教育培训 根据各岗位任职条件的要求,科主任根据具体情况不定期安排各层次工作人员的继续教育计划、培训方式、外出专业学习、学术交流会、进修的培训。 (4)医院内举办专项讲座、专项培训或专业学术报告会。 (5)科内举办的业务学习活动。 培训内容根据人员的岗位,安排相应的专业知识培训。 3.培训记录。 员工的培训记录定期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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