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公司报表提报及管理办法
1、目的:加强水务公司的管理,使环境公司于各水务公司的信息流通规范化、制度化。
2、适用范围及其说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下属的所有各水务公司
3、定义:无
4、权责:对运营水务公司相关报表的审核及把关,并对其进行考核。
5、报表的分类、提报时间、管理:
6、考核办法:
6.1各类报表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以主送人收到的时间为准),《生产日报》、《化验室
周报》、《排班表》、《设备维护保养记录汇总》、《月生产分析总结表》每逾期一天提交罚提交人30元同时罚审核人50元;《生产异常报告》、《安全事故报告》每逾期2小时提交罚提交人30元同时罚审核人50元。
6.2《生产日报》、《化验室周报》、《排班表》、《设备维护保养记录汇总》、《月生产分析总
结表》在OA上提报,如果OA出现故障,可以以邮件的形式提报。
6.3 《生产日报》、《化验室周报》中对未填写的或数据异常的要在“备注”栏中做说明;
未做说明的每发现一处罚提交人10元同时罚审核人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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