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作业申请单(动火、大件吊装、有限空间)

危险作业申请单(动火、大件吊装、有限空间)
危险作业申请单(动火、大件吊装、有限空间)

一、二、三级热工(明火)作业申请单船名:申请日期:

大型工件吊装作业申请单

船舶狭小空间、密闭舱室作业申请单

动火和受限空间作业监护人考试题有答案

动火和受限空间作业监护人考试题有答案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LINDA on December 15, 2012.

动火和受限空间作业监护人考试题姓名:工号:部门:岗位: 一、填空题(共10题,30分) 1、根据动火区域风险等级的高低,将动火等级分为特殊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二级动火作业及固定动火。 2、凡进入塔、釜、槽、罐、炉、器、机、筒仓、地坑或其他限定空间内进行检修、清理,称为有限空间(或者受限空间)作业。 3、根据《重庆华峰化工有限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规定特殊动火作业分析与动火作业间隔一般不超过 120 分钟。 4、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应不小于 5 米,二者之间距离与动火作业地点应不小于 10 米,并不得在烈日下曝晒。 5、储存氧气的容器、管道、设备应与动火点隔绝(加盲板),动火前应置换,保证系统氧含量不大于(V/V)。 6、特殊、一级动火作业的《作业证》有效期不超过 8 小时,每日动火前应进行动火检查确认或分析。 7、距动火点 30 米内不准有液态烃或低闪点油品泄漏;半径 15 米内不准有其他可燃物泄漏和暴露;距动火点 15 米内所有的漏斗、排水口、各类井口、排气管、管道、地沟等应封严盖实。

8、受限空间内外的氧浓度应一致。若不一致,在进入受限空间之前,应确定偏差的原因,氧浓度应保持在 %~ %; 9、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应使用安全电压和安全行灯,作业照明电压不大于12V 。 10、为保证受限空间内空气流通和人员呼吸使用,可采用自然通风,必要时可采用机械通风,但严禁向内充氧气。 二、选择题(10题,共20分) 1、不论是否有焊接、敲击等,受限空间内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挥发物的浓度都应满足条( A )件。 A、当爆炸下限≥4%时,浓度<% (体积);当爆炸下限<4%时,浓度<% (体积); B、当爆炸下限≥5%时,浓度<% (体积);当爆炸下限<5%时,浓度<% (体积); C、当爆炸下限≥4%时,浓度<% (体积);当爆炸下限<4%时,浓度<% (体积); D、当爆炸下限≥6%时,浓度<% (体积);当爆炸下限<6%时,浓度<% (体积); 2、作业中应定时监测,至少每( C )监测一次,如监测分析结果有明显变化,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对现场进行处理,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 A、 B、1h C、2h D、3h 3、受限空间与其他系统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管道应采取有效隔离措施,管道安全隔绝措施应该( D )。

风力发电机组吊装危险源辨识

重大危险源辨识及预防措施报审表工程名称:编号:

注本表一式 4 份,由施工项目部填报,业主项目部存 1 份监理项目部存 2 份,施工项目部存 1 份。 XXXXXXXXX风电场工程

危险源辨识及预防措施 XXXXX有限公司 XXX风电项目部(章) 年月日

批准:年月日审核:年月日编写:年月日

危害辨识、危险评价和环境因素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辩识、评价本项目现场施工活动中存在的职业健康安全危害和环境危害,评价其危险程度,全面管理和有效控制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因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项目现场所有施工活动中有关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的危害辩识、危险评价和危险控制。 第三条相关文件 (一)公司企业标准《总承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二)《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试行)》(电监安全(2012) 39号)。 (三)《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四)业主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四条职责 (一)项目经理负责有关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的危害辩识、危险评价和危

险控制的组织领导工作。 (二)安质部负责对各部门、各施工单位危害辩识、危险评价和危险控制的指导工作,负责编制项目部《危害辩识与危险评价结果一览表》、《环境因素辨识与评价结果一览表》和项目部《各类危险因素及危险控制计划清单》、《环境因素控制计划清单》,并监察危险控制计划的执行。 (三)各参建单位负责本单位作业范围内的危害辩识、危险评价和危险控制工作,负责填写本单位的《危害辩识与危险评价表》、《环境因素辨识与评价表》,执行项目部发布的危险及环境控制计划。 (四)控制部负责危险控制资金的落实。 第三章工作流程 第五条工作流程 (一)项目经理针对项目部危害辩识、危险评价和危险控制工作的需要,组建评价领导小组。结合本项目生产活动具体情况,安质部制订《危害辩识与危险评价实施方案》,并将其要求传递给实施危害辩识、危险评价和危险控制的相关单位。 (二)相关单位按领导小组要求,对本年所有作业活动,所有进入作业场所的人员的活动,以及机械设备进行危害辩识和危险评价,填写“危害辩识与危险评价表”,报安质部。危害辩识、危险评价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工作场地特点,如高空、井下、洞口、容器内、带电、交叉作业,场地

动火作业审批程序.doc

1. 目的 避免因擅自动火而引致火灾事故的发生 2. 范畴 ***** 所有区域的雇员、访客及承包商 3. 定义 动火作业:主要包括生产用火及生活用火,生产用火如焊割用火,烘烤用火等;生活用火 如取暖用火,照明用火等。 4. 职责 由人力资源部、工程部、安全主管负责制定动火作业审批程序,各相关部门执行此程序 5. 程序描述 5.1 申请 5.1.1 任何部门或施工单位须动火作业的,必须在动火前一天向安全主管提出申请,并 领取《施工申请单(附动火证)》; 5.1.2 申请者必须逐项填写《施工申请单(附动火证)》《工作许可证》《安全规定》 《通用规定》,并交安全主管审批。 5.2 审批 5.2.1 安全主管收到《施工申请单(附动火证)》后,必须详细审核,并到动火作业现 场巡视,经确认已采取足够的预防措施后,才可批核;经批核后,才可作业。特殊工种 动火人员要提供动火作业的相关种类、相关级别的操作证书并经安全主管备案。 5.2.2 任何未经安全主管审批而擅自动火作业的,一经发现,将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 任,若造成事故,一切后果由有关部门、负责人或承包商承担。 5.3 动火作业监护人要求及职责 5.3.1 监护人要求 5.3.1.1 任何动火作业必须配备监护人,安全主管审批动火作业时,根据动火作业等级 决定配备监护人数。 5.3.1.2 监护人由本公司雇员担任 5.3.1.3 监护人必须熟悉使用灭火器及报警 5.3.2 监护人职责 5.3.2.1 必须坚守岗位,不能兼顾其他工作,要与动火人员密切配合,随时注视动火作 业周围的情况,一旦起火及时扑救.

5.3.2.2 要根据情况,备好适用的灭火器材和防火设备( 如:非燃阻隔材料) ,做好灭火 准备。 5.3.2.3 发现操作人员违反有关防火管理规定、操作规程或动火部位有火灾、爆炸危险 时,有权责令停止操作,并及时向安全主管或相关部门汇报。 5.3.2.4 在动火作业过程中,要随时进行检查,作业结束后,要对动火区域进行仔细检 查确认无危险后,才可离开。 5.4 动火作业人员安全要求 5.4.1 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清楚动火区域防火要求, 并严格遵守 5.4.2 动火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程序 5.5 动火部位、人员的变更 5.5.1 动火作业人员需变动的,动火部门或承包商必须事先征得安全主管同意并办好人 员变更手续后,方可变更作业人员。 5.5.2 动火部位须变更的,必须向安全主管重新提出申请。 6. 参考文件 相关动火作业审批资料 7. 记录 《施工申请单(附动火证)》 8. 附件 9. 更改记录 更新版本生效日期起草人更改简述 1.0 2.0

动火作业的分类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动火作业的分类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1 页共6 页

动火作业的分类 动火作业可分为特殊危险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三类。 (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系指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介质生产装置、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他特别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 (2)一级动火作业系指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3)二级动火作业系指在火灾、爆炸危险性较小的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2动火作业区域等级的划分 为了加大安全管理的力度,以便于采取不同的控制措施,可根据生产物料、生产装置或生产单元发生火灾爆炸危险性的大小,以及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后的严重程度,将整个生产区域划为一类动火区、二类动火区和固定动火区三个等级区域,以便于采取不同的控制措施。 (1)一类动火区。通常是指该生产区域内存在较大易燃易爆危险性,在该区域内若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后可造成较大的财产损失和较多的 人员伤亡。 (2)二类动火区。是指生产区域内存在较小火灾或爆炸危险性,若区域内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后,只造成一定的财产损失和较少的人员伤亡。 二类动火区还可简单地视为一类动火区和固定动火区范围以外的 生产区域。 (3)固定动火区。是指在生产区域内无燃烧或爆炸危险性的区域。设置固定动火区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方便经常需要进行动火作业的车间 或单位的检修作业。在该区域范围内进行动火作业时,可免去办理动火 第 2 页共 6 页

作业安全许可证的手续。 在一类动火区内进行动火作业应申请办理一级动火证,此级别动火证由动火地点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初审签字后,报主管安全部门终审批准。 在二类动火区内进行动火作业应申请办理二级动火证,此级别动火证由动火地点所在单位的主管领导终审批准。 (5)动火证的各级审批人员在审批动火证之前应亲临动火作业现场,确切了解动火作业的内容、部位、范围等具体情况,认真检查或补充动火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确认安全技术措施可靠,同时审查动火证办理是否符合有关安全要求,在确认无误后,方可签字批准该项目的动火作业。凡因安全技术措施采取不当而造成事故的,由动火证的审批人员负责。动火作业人员若违反动火作业安全规定,不听劝阻而引发事故的,则由动火作业人员自行负责。 (6)动火证只能在批准的期间和范围内使用,不得超期使用,不得随意转移动火作业地点和扩大动火作业的范围。每次审批的动火证有效使用时间最长不得超过7天。如动火证期满而作业项目未完,必须重新申请办理动火证。 (7)动火证应在动火作业前半小时内办好。动火证一式两份,一份由动火作业单位安全员负责存档保存;一份由动火作业人员随身携带,以备有关人员监督检查。动火证不得转让与涂改。 (9)对违章指挥,没按规定办理动火证;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技术措施不落实或不完善,不具备安全动火作业条件等,动火作业人员均有权拒绝进行动火作业。 (10)对违章动火作业,公司每一个职工都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向 第 3 页共 6 页

动火作业审批制度56831

目录 1.施工现场动火分类: (2) 2.动火作业审批程序: (2) 3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4)

为加强施工现场施工用火的管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公司文件要求,制定本制度。 1.施工现场动火分类: 1.1因工作需要而进行电焊、气焊或气割等工作。 1.2.在生产现场及储库范围内使用电钻、砂轮、电铬铁,使用闪光对焊电渣压力焊或使用电热封口机(塑胶)。 1.3.明火烧烤物件、弯管或熔融沥青补漏等。 1.4.防水卷材明火烘烤热贴。 2.动火作业审批程序: 动火作业审批需遵循项目部动火作业审批程序(见动火作业审批流程图),动火审批完成后,方能进行动火作业。 动火作业开始前必须办好《动火作业审批表》(见附件),申报人应填明动火地点的详细情况及列出动火部位安全措施,送安全环保部审批,等批复后方可进行动火,《动火作业审批表》需向安全环保部领取。 《动火作业审批表》由需要动火部门负责填写,在送交审批前应做好各项安全措施,审批人在接到《动火作业审批表》后,必须亲赴动火现场,检查落实措施或建议补充必要的措施,然后才可签审批表。 《动火作业审批表》一式二份,一份交执行动火人员,另一份安全环保

部存档。动火所在部门必须指示专人作监护人在现场监护工作,必要时亦可请义务消防队派员协助。 若动火时,所在区域或工作内容涉及两个部门,则在申请之前应相互沟通,共同研究有关措施并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按规定进行安排。 使用动火人员应对安全措施逐项核实,妥善后方可工作,否则安环部有权拒绝开始动火,若遇到下列三种情况之一者,不能使用动火: ①没有办妥《动火作业审批表》、②安全措施不落实、③没有监护人在现场。

关于规范临时用电作业、工业动火作业、高处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审批流程

关于规范临时用电作业、工业动火作业、高处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审批流程

2 一、用火作业许可证审批 胜利油田用火作业许可证 用火级别: 一级 生产单位 施工单位 用火作业人 姓 名 工 种 证件号 用火监督人 用火监护人 用火地点 用火时间 (用火部位示意图) 主要用火安全措施: 注:具体安全措施见随附《用火作业 指导书》 施工单位 生产单位 用火总负责人 三级单位主管安全领导意见 二级安全部门 意见 二级主管安全 领导意见 二级业务技术部门 负责人意见 二级安全部门 负责人意见 二级主管生产安全 领导意见

年月日 年 月日 年 月日 年 月日 年 月日 年 月日 年 月日 注:1、许可证一式四份,施工、生产单位安全监督部门各留存一份;一份交由施工现场保留; 2、示意图标出方向、管线尺寸、介质成分、流程走向,并以虚线标明新建部分,用红线圈出用火点; 3

胜利油田用火作业许可证 用火级别:二级生产单 位施工单 位 用火作 业人 姓名工种证件号 用火监督人用火监护人 用火地点用火时间 (用火部位示意图)主要用火安全措施: 注:具体安全措施见随附《用火作业 指导书》 施工单位生产单位 4

用火总负责人三级单位 主管安全 领导意见 二级安 全部门 意见 二级主 管安全 领导意 见 二级业务 技术部门 负责人意 见 二级安全部 门 负责人意见 二级主管生 产安全 领导意见 年月日 年 月日 年 月日 年 月日 年 月日 年 月日 年 月日 注:1、许可证一式四份,施工、生产单位安全监督部门各留存一份;一份交由施工现场保留; 2、示意图标出方向、管线尺寸、介质成分、流程走向,并以虚线标明新建部分,用红线圈出用火点; 胜利油田用火作业许可证 用火级别:三级生产单 位施工单 位 用火作 业人 姓名工种证件号 用火监督人用火监护人 用火地点用火时间 (用火部位示意图)主要用火安全措施: 5

九大作业票定义、等级及预防措施。

九大作业票定义、等级及预防控制措施 作业(票据)名称: 一、高处作业 定义: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等级划分: 1、作业高度在2米至5米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2、作业高度在5米以上至15米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3、作业高度在15米以上至30米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4、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预防控制措施: 1、从事高处作业人员身体素质必须符合要求并定期进行体检。 2、高空作业前,必须办理高处作业票据并对有关防护实施及个人安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不得在安全隐患的情况下强令或强行冒险作业。 3、作业时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鞋、带钉和易滑的鞋,必须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挂设点必须安全可靠。 4、高处作业所携带物品要堆放平稳,不得妨碍作业,并有防止坠落的措施;使用工具应防止工具坠落伤人的措施;工具用完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内;上下传递物件时,禁止抛掷。 5、使用梯子登高作业时,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使用时上端要固定牢靠,下端应有防滑措施。脚手架上禁止使用梯子登高作业。 6、单面梯工作时角度以75度左右为宜;人字梯上部夹角以35度~45度为宜。使用时第一档或第三档之间应设置拉撑。禁止两人同时在梯子上作业。在通道处使用梯子时,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

7、没有安全防护设施时,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撑、挑架的挑梁和未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高处作业与地面连续时,应设通讯装置,专人负责。 8、在有斜面的建筑结构层面上,应有防滑措施。 9、作业点拉警戒线设立警戒标志,并有专人监护;一级、二级高处作业由本厂安环部签字监护,三级、特高级高处作业由集团安环部签字监护,制定应急预案并有技术人员和专家到场分析评估。 作业(票据)名称: 二、动火作业 定义:是在禁火区进行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4类常规作业,如适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 等级划分: 1、特殊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 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他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殊动火作业管理。 2、一级动火作业:在设备停机状态下,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殊 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厂区易燃管道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 3、二级动火作业:生产装置或系统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取 样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较小的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4、三级动火作业:除二级及以上动火作业以外的禁火区动火作业。

项目建设动火作业安全规定示范文本

项目建设动火作业安全规 定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项目建设动火作业安全规定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本制度规定了明火管理的职责、审批程序,要求以 及防火管理等内容。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和外单位在本公司区域内 从事临时动火作业的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3、本标准不适用于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作业的管 理。 二、术语与分类 1、明火作业:本标准所指的明火作业,系指除固定动 火区、固定动火作业以外的从事电、气焊(割)、喷灯、 熬炼等临时性动火以及在易燃易爆区域内使用电钻、砂轮 等电动工具及敲打、摩擦等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

面温度的临时性动火作业。 2、易燃易爆区域:是火灾危险类别为甲、乙类的生产、储存区域。 3、动火作业分级 3.1 特级动火:是指正处于运行状态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库区、贮罐区等重要部位。 3.2 一级动火:是指在易燃易爆区域内的临时性动火作业。 3.3 二级动火:是指除特级、一级动火以外的临时性动火作业。 3.4 全厂、某个分厂或车间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并采取可靠防护措施后可依据火灾危险性的大小,经主管防火部门批准,可全部或局部降为二级动火管理,但遇节假日需动火时,应升级管理。 三、管理职责

动火、登高、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许可证[1]

动火、登高、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许可证作业单位: 作业类别作业分级动火方式作业单位具体作业内容: 作业负责人签字: 作业人员(含动火人)签字: 准许作业时间自 年__月__日时分始至 __________________ 年__月__日时分止 13. 取样分析合格 □ 14. 在高处作业使用(固定好)跳板 15. 与系统进行有效隔绝,加装盲板 16. 使用空气呼吸器 □ 17. 使用氧气呼吸器 □ 18. 使用长管式呼吸器 □ 19. 氧气瓶、乙炔气瓶质检距离大于 于 10 米 □ 20. 穿戴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使用防护面罩或头盔 □;耐酸手套 □;耐酸 鞋口防毒口罩□防毒面具□防酸服(衣□裤口;风镜□眼镜口 21、认真检查,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 1?停机□断电□圭牌口 2. 设专人监护,且监护人必须坚守岗位 □ 3. 禁止采用酸管、氨管等作为焊线使用 □ 4. 认真检查所使用的防护用品、用具及工具 □ 5. 认真检查作业现场情况 □ 6. 拴好、系好安全带 □ □ □,关闭阀门 □ 5 米,且与动火作业点质检的距离不小

7. 严禁高空抛物□ 8. 照明灯电压采用安全电压□ 9. 注意站位,防灼伤□ 10. 使用漏电保护装置□ 11. 开启入孔盖等通风置换□ 12. 清洗置换合格□根据具体作业,必须采取的其他安全措施:现场监护人签字: □动火作业□特殊.□一级.C二级□电焊.气割.E其它: □高处(登高)作业□特殊. □三级. □二级. □一级作业项目作业地点□受限空间作业(入塔进罐等作业)□检修. □清理. □检查. □其它: 作业前必须落实完成的安全措施作业单位主管部门意见:(签字)作业地点所属主管部门批准意见:(签字)作业单位负责人完工验票签字: ____ 年—月—日时危害辨识灼烫□爆炸□火灾□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物体打击□中毒窒息口触电□起重伤害□坍塌□会审会签集团负责部门意见: (签字)(签字)(签字)动火作业 1. 该证由申请动火单位制定动火项目负责人办理。办证人应按《作业安全许可证》的项 目逐项填写,不得空项,然后根据动 火等级,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办理审批手续,最后将办理好的《安全作业许可证》交动火项目负责人。 2. 动火负责人持办理好的《作业安全许可证》到现场,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 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动火人和监火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后,将《作业安全许可证》交给动火人。 3. 一份《作业安全许可证》只准在一个动火点使用,由动火人在《作业安全许可 证》上签字。

动火作业等级划分

-- 动火作业等级划分 1、特级用火作业 (1)带有可燃或有毒介质的容器、设备、管线。 (2)节假日期间进行的检修作业 (二、三级用火区域除外 )。 (3)在 20 时至次日 8 时期间的生产运行的关键装置要害部位检修作业(二、三级 用火区域除外 )。 (4)在运行的液化气球罐区防火堤内检维修。 (5)未拆除易燃填料的凉水塔内施工等用火作业 2、一级用火作业 (1)正在运行的工艺生产装置区 (2)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及有毒介质的泵房和机房 (3)各类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充装站及可燃液体罐区防火堤内、液态烃罐区封 闭管理区内。 (4)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有毒介质的装卸作业区、洗槽站。 (5) 工业污水处理场、易燃易爆的循环水场、凉水塔和工业含水系统的隔油池、油沟、管道(包括距上述地点12 米以内的区域) (6)切出运行、经吹扫、处理、分析合格(不包括重油)的系统工艺设备管线。 (7)危险化学品库和空分的纯氧系统等用火作业。 3、二级用火作业 (1)停工检修经吹扫、处理、化验分析合格的工艺生产装) (2)工艺系统管网 (3)经吹扫、处理、化验分析合格,并与系统采取有效隔离、不再释 放有毒有害、可燃气体的大修油罐的罐内大修和喷砂防腐作业 (4)从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装置或系统拆除的,经吹扫、处理分析合格,且运到安全。(5)生产装置、灌区的非防爆场所及防火间距以外的区域(包括操作室、变配电间、 办公室等) (6)铁路作业站、固体产品站台、仓库、木材加工厂等禁火区 (7)厂区主干道两侧绿化施工等用火作业 4、三级用火作业 (1)在以厂区主干道两侧路基为界的非明火作业 (2)在厂区禁火区内,除特级、一级、二级用火范围以外的其它各类临时用火 5、固定用火区是在厂区内,没有火灾危险性的区域划出的固定用火作业区域。在二 级以上用火区域内,不应设固定用火区。 --

动火作业审批制度

涉及爆炸性粉尘场所 动火作业审批制度(参考) 一、为加强涉及粉尘爆炸场所动火作业的审批管理,防止粉尘爆炸事故发生,特制定本管理标准。 二、动火作业管理的范围 1、各种焊接、切割作业、其他明火使用; 2、临时用电、使用不防爆的电动工具和不防爆的电器等; 三、动火作业审批程序 1、请应在当天动火作业前提出,动火作业审批表当天有效。 2、动火作业审批表由班组长负责填写,附上相应安全技术措施后,报公司安全员或安全负责人审批,批准后方可作业。 四、动火作业过程的安全监督 用火作业实行“三不用火”,即没有经批准的用火作业许可证不用火、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用火。安全环保部安全管理人员有权随时检查用火作业情况。在发现违反用火管理标准的作业时,有权收回用火作业许可证,停止用火,并根据违章情节,对违章者严肃处理。 五、动火作业监护人的资格和职责 1、动火作业监护人的资格:动火作业监护人必须了解动火区域或岗位的生产过程,熟悉工艺操作和设备状况;必须有较强的责任心,出现问题能正确处理;必须有应对突发事故的

能力; 2、动火作业监护人的职责:动火作业监护人在接到动火作业审批表后,应在安全管理人员和部门领导的指导下,逐项检查落实防火措施,检查用火现场的情况,用火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采取措施,动火过程中不得离开现场; 3、动火作业监护人的权限:当发现用火部位与动火作业审批表不相符合,或者动火安全措施不落实时,动火作业监护人有权制止用火;当动火出现异常情况时有权停止用火;对动火作业人不执行“三不用火”又不听劝阻时,有权收回用动火作业审批表,并报告有关领导。

动火作业审批表(参考)工程名称:xxxxxxxxxx 施工单位:xxxxxxxxx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

危险性作业安全作业操作规程 第一章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 1、进入各类压力容器、冷却塔、阴井、地坑、下水道或者其他封闭场所内进行的作业,称为受限空间作业。 2、受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3、作业票管理要求: 3.1《、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由场站负责人填写相应内容和具体的安全措施,并报公司审批后方可执行。 3.2、安全措施执行应由班长执行,经工作负责人确认无误,由场站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开始作业。 3.3、不得私自涂改、转借、变更《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不得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 4、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30 分钟,必须对受限空间的气体进行取样分析。 5、受限空间作业人员,必须熟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内容,作业前应由安全负责人对他们进行安全教育及交待应注意事项。 6、安全监督人员应该按照《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要求进行检查。 7、设备外部的监护人员,事先要与内部作业人员确定好联系信号,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时,必须装备必要的安全防护器具。一旦发生事故时,监护人员要及时将作业人员救出。 监护人绝对不许脱离岗位。对危险性较大的作业,站长及公司领导要到现场检查和监护。 8、进入有动力的设备作业前,必须由电工联系,切断电源,并在电源开关处悬挂“警告牌”,并派专人监护。 9、不得进入正在运转或没有切断电源、气源的设备作业。 10、在受限空间作业时,要打开设备的所有人孔和通风孔,保持空气流通,必要时可采取风机通风。

11、受限空间照明电压应小于或等于36 伏。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的照明电压应用12 伏。在易燃易爆环境内作业的,应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不发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戴化纤织物,不准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必须配备漏电保护器,临时用电线路装置,应按规定架设和拆除,保证线路良好绝缘。 12、在受限空间作业,连续作业不能过长,一般情况下每作业一小时,须到外面空气流通处休息片刻,对危险性较大的作业,作业时间应相对缩短。 13、进行受限空间登高或动火等其他作业时,必须办理相关手续 14、对有毒、有腐蚀性设备进行作业时,设备外应备消防器材和清水等相应的急救物品。 第二章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定 1、设备检修是为了保持和恢复设备、设施规定的性能而采取的技术措施包括检测和修理。 2、检修前的安全要求 2.1、外来检修施工单位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并在其等级许可范围内开展检修施工业务。 2.2、在签订设备检修合同时,应同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2.3、根据设备检修项目的要求,检修施工单位应制定设备检修方案,检修方案应经设备使用单位审核。检修方案中应有安全技术措施,并明确检修项目安全负责人。检修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修作业过程的具体安全工作。 2.4、检修前,设备使用单位应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2.4.1有关检修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2.4.2检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及相应对策。 2.4.3检修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

动火作业的分类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8261 (操作规程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动火作业的分类标准版 本

动火作业的分类标准版本 操作指导:该操作规程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动火作业可分为特殊危险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三类。 (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系指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介质生产装置、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他特别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 (2)一级动火作业系指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3)二级动火作业系指在火灾、爆炸危险性较小的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2 动火作业区域等级的划分 为了加大安全管理的力度,以便于采取不同的控

制措施,可根据生产物料、生产装置或生产单元发生火灾爆炸危险性的大小,以及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后的严重程度,将整个生产区域划为一类动火区、二类动火区和固定动火区三个等级区域,以便于采取不同的控制措施。 (1)一类动火区。通常是指该生产区域内存在较大易燃易爆危险性,在该区域内若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后可造成较大的财产损失和较多的人员伤亡。 (2)二类动火区。是指生产区域内存在较小火灾或爆炸危险性,若区域内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后,只造成一定的财产损失和较少的人员伤亡。 二类动火区还可简单地视为一类动火区和固定动火区范围以外的生产区域。 (3)固定动火区。是指在生产区域内无燃烧或爆炸危险性的区域。设置固定动火区的主要目的是为了

动火、高处、受限空间作业要求及安全许可证

动火、登高、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许可证

动火作业 1.该证由申请动火单位制定动火项目负责人办理。办证人应按《作业安 全许可证》的项目逐项填写,不得空项,然后根据动火等级,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办理审批手续,最后将办理好的《安全作业许可证》交动火项目负责人。 2.动火负责人持办理好的《作业安全许可证》到现场,检查动火作业安 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动火人和监火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后,将《作业安全许可证》交给动火人。 3.一份《作业安全许可证》只准在一个动火点使用,由动火人在《作业 安全许可证》上签字。如果在同一动火点对人同时动火,可使用一份《作业安全许可证》,但参加动作作业的所有动火人用分别在《作业安全许可证》上签字。 4.《作业安全许可证》不准转让、涂改,不准异地使用或扩大范围使用。 5.《作业安全许可证》一式两份,终审批准人和动火人各执一份存查。 特殊危险《作业安全许可证》由主管安全部门存查。 6.《作业安全许可证》的有效期限: (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的《作业安全许可证》和一级动火作业的《作业安全许可证》在一个工作日内有效。 (2)二级动火作业的《作业安全许可证》在本周工作日内有效。 (3)动火作业超过有效期限,应重新办理《作业安全许可证》,化工生产区域夜间、节假日动火升级管理。 7.《作业安全许可证》的审批 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由企业分管领导终审批准签字,以及动火作业

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终审批准签字,二级动火作业由动火申请车间(部门)负责人终审批准签字,动火地点生产岗位班长验票签字。 高处作业 1.作业部门审批: ①一级高处作业:2m≤作业高度<5m;②在坡度大于45的斜坡上面 以及在升降(吊装)口、坑、井、池、沟、洞等上面或附近架空管道上方进行的化工工况高处作业。 2.安全部门审批: ①二级高处作业:5m作业高度15m;②三级高处作业:15m作业高 度30m;在易燃易爆、易中毒、易灼伤的区域或转动设备附近以及在无平台、无护栏的塔、炉、罐、釜等化工容器、设备上方进行化工工况高处作业。 3.主管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审批: ①特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30m;②在塔、炉、罐、釜等设备内进 行的化工工况高处作业;③特殊高处作业包括: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悬空高处作业;在降雪、降雨、阵风风力≥6级(风速≥10.8m/s)时或夜间进行的高处作业;在高温(工作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气温高于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的气温2℃及以上)或低温(气温低于5℃)环境下进行的异温高处作业;作业人员在电力生产和供用电设备的维修中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在接近(距离10kv以下带电体低于1.7m、距离20-35kv带电体低于2.0m)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对带电设备和线路进行的带电高处作业。

动火级别分类

动火等级的划分 一、一级动火。 (1)禁火区域内。 (2)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及与其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 (3)各种受压设备。 (4)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 (5)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 (6)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质的场所。 二、二级动火。 (1)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用火作业。 (2)小型油箱等容器用火作业。 (3)登高焊、割等用火作业。 三、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作业。动火审批程序: 1、一级动火作业由项目负责人组织编制防火安全技术方案,填写动火申请表,报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作业由项目责任工程师组织拟定防火安全技术措施,填写动火申请表,报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和项目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项目责任工程师和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工业用火作业(以下简称“用火作业”),是指非固定区域的临时性用火作业和固定区域(固定用火区和固定用火点)的连续性用火作业。 用火作业包括下列作业项目: (一)焊接、切割作业; (二)使用喷灯、火炉、液化气炉、电炉、煨管、熬沥青、炒沙子等明火作业; (三)易燃易爆区域打磨、喷沙、锤击等产生和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四)易燃易爆区域临时用电或使用非防爆电动工具、电气设备及器材;(五)机动车进入正在生产的炼化装置或罐区、生产区域设置自带动力源发电机和自带动力源空气压缩机; (六)使用雷管、**等的爆破作业。 特殊危险用火,是指在处于运行或使用状态的易燃易爆设备上的用火作业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的用火作业。 一级用火,是指下列区域内除特殊危险用火外的用火作业: (一)运行或开、停车过程中的生产装置区; (二)各类易燃易爆生产区、罐区、库区、液化气站; (三)有可燃气体和可燃液体、液化烃的泵房; (四)油品、液化烃及有毒物质装卸区; (五)工业污水厂、工业下水和下水系统的隔油池、油沟、管道(包括距上述地点15米以内的区域); (六)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仓库; (七)产生易燃易爆粉尘的场所;

吊装危险源辨识及预防措施方案

危险源辨识与预防措施

危险源检查表

针对危险源采取的措施 1、作业人员违章作业 对进场人员进行三级安全培训、对吊装工作人员进行专业的培训学习,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许可证后,才可从事相关工作,未经培训、不会操作的人员严禁上岗作业; 培养作业人员安全意识,使吊装作业人员对吊装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存在的风险以及如何规避风险有清楚的了解,避免凭经验的错误吊装方式而引发事故,吊装前进行对吊装人员的心理疏导,了解吊装人员的身体状态,防止因为自身的不安全行为导致事故发生,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加大现场检查力度,发现酒后操作者进行批评教育,处罚等措施,每次作业前对操作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未落实的不得投入作业。 现场监督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认真监督,做好风险分析,提示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和面对风险应该采取的措施,对发现不安全的行为及时制止。 2、安全带的使用 吊装人员在使用安全带时,事先作一次外观检查,在使用中也应注意检查,发现有破损变质情况必须更换。使用时高挂低用,即安全钩必须挂在不低于使用者腰带的位置,注意防止摆动、碰撞、磨擦、绳体不打结使用,安全钩必须直接扣在脚手架可靠稳妥的地

方,安全带上各种部件不得拆改或挪作它用。安全带主腰带上的商标显示在腰带的外面,严禁腰带反用。在攀登场所使用双钩连接绳时,应挂牢第一个安全钩后,向上攀登1步,再挂牢第二个安全钩,然后摘下第一个安全钩。依次交替使用,以确保人体每一时刻都处于防坠落保护之中。 3、机械设备设施缺陷 正确、合理选择吊装机械和吊索具。吊装机械和吊索具是吊装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在吊装作业前将对起重设备做以下检查; 起重机械是否按规定安装荷载限制器及行程限位装置;荷载限制器、行程限位装置是否灵敏可靠;起重拨杆组装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钢丝绳磨损、断丝、变形、锈蚀是否在规允许围;钢丝绳规格是否符合起重机产品说明书要求;吊钩、卷筒、滑轮是否安装钢丝绳防脱装置;起重拨杆的缆风绳、地锚设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索具安全系数是否符合规要求,吊索规格是否互相匹配,机械性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凡不符合要求的机具均不可投入使用。 4、机械稳定性

动火作业审批程序

1.目的 避免因擅自动火而引致火灾事故的发生 2.范畴 *****所有区域的雇员、访客及承包商 3.定义 动火作业:主要包括生产用火及生活用火,生产用火如焊割用火,烘烤用火等;生活用火如取暖用火,照明用火等。 4.职责 由人力资源部、工程部、安全主管负责制定动火作业审批程序,各相关部门执行此程序 5.程序描述 5.1 申请 5.1.1 任何部门或施工单位须动火作业的,必须在动火前一天向安全主管提出申请,并 领取《施工申请单(附动火证)》; 5.1.2 申请者必须逐项填写《施工申请单(附动火证)》《工作许可证》《安全规定》 《通用规定》,并交安全主管审批。 5.2 审批 5.2.1 安全主管收到《施工申请单(附动火证)》后,必须详细审核,并到动火作业现 场巡视,经确认已采取足够的预防措施后,才可批核;经批核后,才可作业。特殊工种动火人员要提供动火作业的相关种类、相关级别的操作证书并经安全主管备案。 5.2.2 任何未经安全主管审批而擅自动火作业的,一经发现,将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 任,若造成事故,一切后果由有关部门、负责人或承包商承担。 5.3 动火作业监护人要求及职责 5.3.1监护人要求 5.3.1.1任何动火作业必须配备监护人,安全主管审批动火作业时,根据动火作业等级 决定配备监护人数。 5.3.1.2监护人由本公司雇员担任 5.3.1.3监护人必须熟悉使用灭火器及报警 5.3.2 监护人职责 5.3.2.1必须坚守岗位,不能兼顾其他工作,要与动火人员密切配合,随时注视动火作 业周围的情况,一旦起火及时扑救.

5.3.2.2要根据情况,备好适用的灭火器材和防火设备(如:非燃阻隔材料),做好灭火 准备。 5.3.2.3发现操作人员违反有关防火管理规定、操作规程或动火部位有火灾、爆炸危险 时,有权责令停止操作,并及时向安全主管或相关部门汇报。 5.3.2.4 在动火作业过程中,要随时进行检查,作业结束后,要对动火区域进行仔细检 查确认无危险后,才可离开。 5.4动火作业人员安全要求 5.4.1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清楚动火区域防火要求,并严格遵守 5.4.2动火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程序 5.5 动火部位、人员的变更 5.5.1 动火作业人员需变动的,动火部门或承包商必须事先征得安全主管同意并办好人 员变更手续后,方可变更作业人员。 5.5.2 动火部位须变更的,必须向安全主管重新提出申请。 6.参考文件 相关动火作业审批资料 7.记录 《施工申请单(附动火证)》 8.附件 ? ? ? ? ? 9.更改记录

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许可

作业许可管理规定 1 、作业许可安全管理要求: 1.1、危险作业活动包括: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登高作业。 1.2、危险作业活动实行“作业许可审批”制度。 2、基本要求: 2.1、动火作业基本要求: 2.1.1、动火作业前必须先申请办理电气焊审批报告,未办理作业许可审批报告和签发批准前不得实施作业; 2.1.2、动火作业必须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2.1.3、动火作业许可审批有时效限制,超过时效必须重新办理。 2.1.4、动火作业许可审批有下列情况之一出现,则许可视为无效: 2.1.4.1、危险条件进一步恶化,许可证的措施无法有效控制时。 2.1.4.2、主要作业人员发生变化时。 2.2、登高作业、受限空间作业基本要求: 2.2.1、登高作业、受限空间作业必须提前五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作业许可证,未办理作业许可审批单和签发批准前不得作业,作业后填写作业登记记录; 2.2.2、登高作业、受限空间作业必须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2.2.3、登高作业、受限空间作业许可审批有时效限制,超过时效必须重新办理。 3、作业许可的适用范围: 3.1、电、气焊作业;安、回工作面电气焊作业。

3.2、受限空间作业:安、回工程中进入液压支架后方后部刮板输送机处作业。 3.3、登高作业: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危险的作业。 4、作业许可证的签发: (1)动火作业:矿井单位负责人 (2)受限空间作业:中心区队负责人负责签发 (3)登高作业:中心区队负责人负责签发 4.2、危险作业许可的相关职责 本着“谁主管,谁负责”和“管理者管安全”的原则,确定作业许可的审批签发人及相关人员,并落实其职责。 4.3、作业许可证签发人职责: (1)负责管理范围内作业许可制度的落实; (2)指定安全监护人员,负责现场具体作业的安全检查、监督; (3)负责对作业负责人和监护人员提出具体安全要求。 4.4、现场安全监督职责: (1)负责对作业设备、设施、环境及作业人员进行检查,落实许可证上的各项工作要求和安全措施; (2)指定作业监护人,并对其进行相关指导,确保监护人对设施的安全状态和人员的安全作业实施全程监控; (3)每次作业前对作业现场的各项准备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认;达到作业要求后,向作业申请人发出作业指令; (4)对作业现场进行巡回检查,对不符合相关要求的有权要求作业人员立即整改;当作业出现不安全隐患或情况时,有权终止或暂停作业,并收回作业许可审批单; (5)作业完成后负责对作业区域进行全面检查。 4.5 作业负责人(申请单位负责人)职责:

动火作业等级划分 (2)

. . 动火作业等级划分 1、特级用火作业 (1)带有可燃或有毒介质的容器、设备、管线。 (2)节假日期间进行的检修作业(二、三级用火区域除外)。 (3)在20时至次日8时期间的生产运行的关键装置要害部位检修作业 (二、三级用火区域除外)。 (4)在运行的液化气球罐区防火堤内检维修。(5)未拆除易燃填料的凉水塔内施工等用火作业 2、一级用火作业 (1) 正在运行的工艺生产装置区 (2) 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及有毒介质的泵房和机房 (3) 各类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充装站及可燃液体罐区防火堤内、液态烃罐区封闭管理区内。 (4) 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有毒介质的装卸作业区、洗槽站。 (5) 工业污水处理场、易燃易爆的循环水场、凉水塔和工业含水系统的隔油池、油沟、管道(包括距上述地点12米以内的区域) (6)切出运行、经吹扫、处理、分析合格(不包括重油)的系统工艺设备管线。 (7)危险化学品库和空分的纯氧系统等用火作业 3、二级用火作业 (1)停工检修经吹扫、处理、化验分析合格的工艺生产装) (2)工艺系统管网 (3)经吹扫、处理、化验分析合格,并与系统采取有效隔离、不再释放有毒有害、可燃气体的大修油罐的罐内大修和喷砂防腐作业 (4)从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装置或系统拆除的,经吹扫、处理分析合格,且运到安全·(5)生产装置、灌区的非防爆场所及防火间距以外的区域(包括操作室、变配电间、办公室等) (6)铁路作业站、固体产品站台、仓库、木材加工厂等禁火区(7)厂区主干道两侧绿化施工等用火作业 4、三级用火作业 (1)在以厂区主干道两侧路基为界的非明火作业 (2)在厂区禁火区内,除特级、一级、二级用火范围以外的其它各类临时用火 5、固定用火区是在厂区内,没有火灾危险性的区域划出的固定用火作业区域。在二级以上用火区域内,不应设固定用火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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