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成果评价办法

科学技术成果评价办法
科学技术成果评价办法

科学技术成果评价办法

中国机床工具协会超硬材料分会

2019年9月

第一章总则

一、制定本办法的依据和目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函〔2016〕12号)精神,科技部决定对《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等规章予以废止,并根据《科技部、教育部等五部委发布的关于改进科学技术评价工作的决定》和《科学技术评价办法》的有关规定,要求各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不得再自行组织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由委托方委托专业评价机构进行。

以此为依据,中国机床工具工业协会超硬材料分会(以下简称超协)特制定本办法,旨在促进中国超硬材料及制品行业科学技术进步,科学评价行业科技成果的质量和水平,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速科技成果推广应用。

二、科技成果评价的内涵

科技成果是指由组织或个人完成的各类科学技术项目所产生的具有一定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具备科学性、创造性、先进性等属性的新发现、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新产品、新品种和新工艺等。

科技成果评价是指由行业协会聘请同行专家,按照规定的形式和程序,对被评价科技成果进行审查和辨别,对其科学性、创造性、先进性、可行性和应用前景等进行评价,并做出相应结论。科技成果评价坚持实事求是、科学民主、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专家审定的原则,确保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的严肃性和科学性。

三、科技成果评价的作用

科技成果评价对正确判别科技成果的质量和水平,促进科技成果的完善和提高,激励和保护科技人员自主创新的积极性,加速科技成果应用和转化,加强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促进我国超硬材料行业

的技术创新和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四、科技成果评价的管理

超协负责成果评价的组织管理工作。科技成果评价属非盈利性质,申请企业(个人)除承担专家费、场地费、工本费及其他必要的成本费外,超协不收取额外费用。

第二章科技成果评价的范围和评议内容

一、应用技术成果

应用技术成果主要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和促进本行业社会公益事业而进行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后续试验和应用推广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计、新产品及技术标准等,包括可以独立应用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和引进技术、设备的消化、吸收再创新的成果。应用技术成果分为技术开发类应用技术成果和本行业社会公益类应用技术成果。

对于可以直接指导应用技术研究和开发的应用研究成果,因其作用不仅表现为论文的学术价值,还表现在被该理论指导的应用技术成果上,这种应用研究成果可以视同应用技术成果,纳入科技成果评价范围。

(一)技术开发类应用技术成果的评议内容

1.技术创新点及创新程度

2.技术经济指标的先进程度

3.技术难度和复杂程度

4.技术的重现性和成熟程度

5.技术创新对推动科技进步和提高市场竞争能力的作用

6.取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7.进一步推广应用的条件和前景

8.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意见

(二)社会公益类应用技术成果的评议内容

1.技术创新点及创新程度

2.技术指标的先进程度

3.技术难度和复杂程度

4.推广应用程度

5.技术创新对推动相关领域科技进步的作用

6.取得的社会效益

7.进一步推广应用的条件和前景

8.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意见

二、软科学研究成果

软科学研究成果是指为决策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而进行的有关发展战略、政策、规划、评价、预测等研究成果。软科学研究成果应具有创造性,对国民经济发展及行业的决策和实际工作具有指导意义,成果的主要表现形式是软科学研究报告和著作等。

软科学研究成果的评议内容

1.创新点及创新程度

2.研究难度和复杂程度

3.科学价值与学术水平

4.对决策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的影响程度

5.取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6.与国民经济、社会、科技发展战略的紧密程度

7.进一步推广应用的条件和前景

8.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意见

第三章科技成果评价的形式及要求

一、评价形式

科技成果评价采用会议评价和函审评价两种形式,两种形式具有同等效力。

(一)会议评价

会议评价指由同行专家采用会议形式对科技成果作出评价。需要组织同行专家进行现场考察(演示)、测试,并经过讨论答辩才能作出评价的科技成果,采用会议评价。

采用会议评价时,由协会根据被评价科技成果的技术内容聘请七至十五名同行专家组成评价委员会,评价委员会到会专家不得少于应聘专家的五分之四,总数不得少于七人。被聘专家不得以书面意见或委派代表出席会议。

(二)函审评价

函审评价指由同行专家通过书面审查有关技术资料,对科技成果作出评价。不需要组织同行专家到现场进行考察、测试和答辩,由专家通过书面审查有关技术资料即可进行评价的科技成果,采用函审评价。

采用函审评价时,由超协根据被评价科技成果的技术内容聘请五至九名同行专家组成函审组。提出书面函审意见的专家不得少于应聘专家的五分之四,总数不得少于五人。

二、评价要求

(一)专家库的建立

以超协专家委员会成员为基础,同时吸纳国内外相关领域的知名专家建立专家库。进入专家库的专家条件如下:

1、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高级技术职称

特殊情况下可吸纳非高级技术职称的有关专家。特殊情况是指个别领域缺少高级技术职称的科技人员;某些新型学科和边缘学科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比较少;没有高级职称但具有行业公认的科技水平和影响力。

(二)聘请同行专家应具备的条件

“同行专家”是指从超协专家库中选聘的熟悉被评价科技成果的专家。选聘同行专家组成评价委员会或函审小组时,应尽可能有教学、科研、生产和应用方面的专家参加。

下列人员不得被聘请为评价科技成果的同行专家:

1、科技成果完成单位的人员

2、计划任务下达或委托单位的人员

3、与科技成果评价所属学科(专业)无关联的人员

4、与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或完成人有利益或亲属关系的人员

(三)评价专家的权利

1、独立对被评价的科技成果进行评价,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2、要求成果完成单位提供充分、详实的技术资料,包括必要的原始资料;向成果完成位提出质疑并要求解释,复核试验或者测试结果;

3、充分发表个人意见,要求在评价结论中记录不同意见,可以拒绝在评价结论上签字;

4、要求排除影响评价工作正常进行的干扰,必要时可以向超协提出中止评价的请求。

(四)评价专家的义务

1、应当严格遵守科学道德和职业道德规范,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对评价工作的干扰,保证科技成果评价的严肃性和科学性;

2、对被评价的科技成果进行认真负责的审查,进行实事求是的评价,评价结论应当科学、客观、准确,并对作出的评价结论负责;

3、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评议情况,特别是讨论中的意见对外泄露;

4、严格保守被评价科技成果的技术和商业秘密。

(五)超协的行为规范

1、不得对被评价的科技成果发表任何评价和导向性意见;

2、不得干涉参加评价的专家独立地进行评价工作;

3、对专家提出的与评价工作有关的请求,应认真研究并及时作出明确答复;

4、对评价的全部过程进行组织和服务,但不得成立评价领导小组领导评价工作;

5、应当严格遵守科学道德和职业道德规范,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对评价工作的干扰,保证科技成果评价的严肃性和科学性;

6、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评议情况,特别是讨论中的不同意见对外泄露;

7、有义务和责任严格保守被评价科技成果的技术和商业秘密。

(六)对成果完成单位的要求

1、保证不存在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或者人员名次排列异议和科技成果权属方面的争议;

2、提供的评价技术资料和有关文件内容必须真实可靠,严禁弄虚作假;

3、必须据实回答专家提出的问题和提供专家所需要的原始技术资料;

4、专家评议时应回避,保证专家独立评议;

5、协助做好评价会务的服务工作。

第四章科技成果评价的程序

一、科技成果评价的申请

(一)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或个人向超协提出申请;

(二)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由第一完成单位负责申请评价,同一科技成果只能评价一次,不得多单位分头申请评价。

二、申请评价的科技成果应具备的条件

(一)已完成合同约定或者计划任务书规定的各项技术性能指标和任务,或者已完成开题报告、实施方案等要求的各项技术性能指标和任务;

(二)不存在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或者人员名次排列异议和权属方面的争议;

(三)相关文件和技术资料齐全,内容和格式符合有关要求。

三、科技成果评价的工作步骤

(一)申请要求

由成果完成单位整理编写技术资料,填写《科学技术成果评价申请书》(附件一)、成果评价技术资料等评价材料,报送至超协,正式提出申请。

(二)初审评价材料

在收到评价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超协秘书处对评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评价条件的,确认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评价单位。对不符合评价条件的,不予受理,并以书面形式反馈相关原因。

(三)组织成果评价

材料初审合格后,超协在一个月内根据确定的评价形式,聘请评价专家,按照规定的评价步骤及要求,对成果进行评价并形成书面评价意见。如有特殊情况,与申请评价单位协商决定评价时间。

(四)提供评价报告

成果评价完成后,超协向申请评价单位提供按统一格式印制的《科学技术成果评价报告》(附件三),数量最多不超过三十份。

四、会议评价的步骤及要求

(一)会前准备

1、超协向评价专家发出召开评价会的通知;

2、在评价会召开前将技术成果简介送达评价专家;

3、需要进行现场测试的,测试组专家须在评价会召开前完成测试工作,出具测试报告。

(二)评价会程序

1、会议开始阶段

组织者宣布评价会开始,介绍与会专家、领导和其他参会人员,相关代表讲话,推选评价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

2、汇报质疑阶段

在评价委员会主任主持下,听取并审阅成果完成单位的技术研究报告,专家测试组的测试报告,用户单位的使用报告等相关资料。

专家就相关内容提出质询,成果完成单位回答专家提出的问题和提供所需要的原始技术资料。根据需要,评价委员会进行现场考察。

3.专家评议阶段

专家评议采取背靠背的形式进行独立评议,成果完成单位人员一律不得参加,成果完成单位上级或主管部门可派一至二名代表列席会议,了解专家评议情况,但不得对被评价的科技成果发表任何导向性

评价意见。参加评价会的专家和列席会议的人员不得将评议情况对外泄露。

评议内容主要包括:

(1)技术资料是否完整、真实、可靠,文字描述是否准确、客观;

(2)是否完成合同或计划任务书等要求的各项技术性能指标和任务;

(3)根据不同类型科技成果的评议内容进行评议(见第二章);

(4)核对起草的《科学技术成果评价报告》有关内容与提交的技术资料是否相符。

根据评议情况,形成成果评价意见,评价意见包括上述(1)-(3)项所含评议内容的评价结论。评价意见必须经到会专家的四分之三以上通过才有效。

评价意见做出的总体性能、水平的评价要客观公正,要有可比的对象,须包含改进意见。“国际领先”、“国际先进”的须具有相应资质的检索机构出具的国际查新报告;“国内领先”、“国内先进”的须具有相应资质的检索机构出具的国内查新报告。

组织评价单位发现评价意见有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及时向评价委员会指出,要求评价委员会予以补正。

评价委员会向完成单位反馈评价意见,通过评价意见。

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在评价意见上签名,测试组组长和成员在专家测试报告上签名,评价委员会专家在评价报告上专家一栏表签名,不同意评价意见的专家有权拒绝签字。

科技成果经评价委员会评议未通过的,评价委员会应正式写出未通过的理由,由组织评价机构通知成果完成单位。

4.会议结束阶段

成果完成单位代表讲话,有关领导讲话,评价会结束。

五、函审评价的步骤及要求

(一)超协选聘函审专家组成函审组,根据需要指定组长(含副组长);

(二)超协将《科学技术成果评价申请书》(附件一)、成果评价技术资料和《科学技术成果评价函审表》(附件二)送函审专家审阅;

(三)函审专家收到函审资料后,按会议评价评议内容进行审查,在《科学技术成果评价函审表》中填写审查意见(专家手写),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已填写审查意见的《科学技术成果评价函审表》返回超协;

(四)超协将各函审专家已填写审查意见的《科学技术成果评价函审表》送函审组组长(含副组长),函审组组长(含副组长)根据专家的函审意见,写出综合评价意见(专家手写),签字后返回超协。评价意见必须依据函审专家四分之三以上的意见形成,不同观点应在评价意见中明确记载。

第五章成果评价的技术资料

一、应用技术成果评价所需技术资料及主要内容

(一)计划任务书或者合同书(开题报告或实施方案等)

(二)技术研究报告

(三)测试分析报告及实验、测试记录报告(包括原始记录)

(四)设计与工艺图表

(五)质量标准(企业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

(六)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

(七)查新报告

(八)国内外相关技术发展的背景材料,引用他人成果或者结论的参考文献

(九)用户使用情况报告(2家以上)

(十)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行业审批文件

(十一)其它材料(论文论著、专利证书、获奖证书、证明材料等)

二、软科学研究成果评价所需技术资料及主要内容

(一)计划任务书或者合同书(开题报告或实施方案等)

(二)研究报告

(三)发表的论文或出版的著作

(四)论文(论著)被收录和被他人论文(论著)正面引用证明(五)实际应用或采纳单位出具的证明(2家以上)

(六)查新报告

(七)其它材料(报刊评论、获奖情况、国内外相关研究的背景材料等)

提供的评价技术资料和有关文件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引用文献资料和他人技术必须说明来源;评价材料文件必须打印、装订整齐、符合档案部门的要求。

第六章其他

一、本评价办法经超协第六届理事会通过后开始实施。

二、本办法由超协负责解释。

三、本办法相关名词解释见附件四。

科技成果价值评估模型及方法

科技成果价值评估模型及方法 基于科技成果价值评估的目的和特点,一般有收益法和成本法两种途径。 收益法 收益法是资产评估方法中的一种,是指通过估算被评估资产未来预期收益并折算成现值,从而确定被评估资产价格的一种评估方法。这种方法较全面地考虑了影响收益的各种因素,真实和较准确地反映本金化的价格,与投资决策相结合,应用该方法评估的技术资产的价格容易为供求双方所接受。但是,收益法中收益的预测和界定是比较困难的,各种风险因素、使用期限等的确定需要大量的经验,因此收益法评估的难度较大,对评估者的要求非常高。 (l)收益法的前提条件 收益法通常是在继续使用假设前提下运用的。应用收益法评估资产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被评估资产必须具有获得预期收益的能力,并且收益可以用货币计量与获得资产未来预期收益相联系的风险是可以估算出来的。 由于科技成果可为所有者带来超额收益或垄断利益。因此科技成果价值评估主要应用收益法。 (2)收益法的评估模型 收益法的基本计算公式或称原理公式如下:

式中:P为资产评估价值 Ri为第i年资产预期收益额 n为收益年期 r为折现率 B为技术资产的分成率 实际操作中,根据资产经营的期限,收益的估计直接应用上式或在上式基础上进行交换,具体方法如下: ①有限期收益的计算方法。当被评估资产在未来的经营期限是有限时间时,或需要评估有限期间的资产价值时,上式中n是一个具体数字,即为该资产的剩余寿命周期。可直接接上式进行计算。 ②永续年金资本化方法。如果一项资产可以永久地经营下去,则可获得永续性收益,当资产的收益Ri可认为是每年保持不变时,根据等额分付现值公式,则可变换成: 若经营期限长时,上式期限n可认为很大,即n→∞于是→0,则有: 式中:R实际上是等额年金:r为折现率,即本金化率,B为技术分成率。 ③有限期限收益和年全资本化结合的计算方法阶段法)。一般来说,资产的近期收益可以比较准确的预测,期限越长,预测越困难,只能做出趋势性估计。而小资十的时间价值的概念和等值计算的公式可以看出,近期收益的准确度远比远期收益的准确度对资产价值的估计重要,因此,可

科研成果管理办法

公司科研成果管理办法 抄送: 拟定: 制度内容:1、总则 2、科研成果定义 3、科研成果确认 4、科研成果推广 5、科研成果奖励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提高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公司核心战略竞争力,使公司科技成果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建立科学技术研究成果(以下简称科研成果)管理的新体系,充分调动公司广大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承担的国家、省(部)、市或公司自身科技项目产生的科技成果和计划外项目产生的各类科研成果。 本办法也适用于公司下属子公司取得科研成果。 第三条管理 公司科研成果管理工作由公司科研管理部负责。 第二章科研成果定义

第四条科研成果定义 科研成果是指公司结合自身和客户的实际需求通过投入人力、物力、资金进行新理论、新产品、新工艺、新方法、新标准等研发活动或承担由政府相关部门下达的科研项目所取得的有 形资产(如新产品)和无形资产(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标准等)的总和。 第五条科研成果分类 科研成果分为基础研究类和技术开发类。 基础研究类:为获取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而进行的科学研究活动取得的成果,展现形式主要为论文、著作、专利等技术开发类:从研究和实际经验中获得的现有知识或从外部引进技术,为生产新的产品、装置,建立新的工艺和系统而进行实质性的研发工作取得的成果,展现形式主要为:新产品、新工艺、新方法、专利、标准、著作、设计方案等。 第六条科研成果存在形式 科研成果主要以技术报告、试验报告、论文、专利、标准、著作、试验方法、第三方检测报告、设计方案、工艺方案、样机(品)等形式存在。 第三章科研成果特征 第七条科研成果特征 科研成果需具备新颖性与先进性、实用性与可推广性等特征新颖性与先进性

技术成果审查管理办法

××发展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成果审查管理办法 1 基本规定 1.1 为提高××发展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技术成果的质量,满足公司质量管理体系与项目管理的需要,编制本办法。 1.2 凡属公司经营范围的岩土工程勘察与设计、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与设计成果,上述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技术方案)、竣工报告,以及申请专项资金的科研项目的立项论证方案、科研成果,创新、发明、QC活动成果等,均属技术成果审查管理的范围。 1.3 公司所属所有分公司、院(以下简称单位)在从事上述范围内的生产经营与科研活动中形成的上述技术成果,必须服从本办法的管理,并对所提交的技术成果负责。 2 管理机构 2.1 成立公司专业技术委员会,委员会主要由不同专业的资深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组成,人数不少于9人。 2.2 专业技术委员会主任由公司总工程师担任,领导专业技术委员会的工作。委员会常设办事机构设在公司技术质量部,具体负责技术成果审查的组织、协调。 3 技术成果的分级审查 3.1 A类项目技术成果(包括A类项目的工程勘察纲要、报告,

岩土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竣工报告,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报告与设计等。下同)及有重大或特殊意义的项目成果。由编制人校核、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并形成书面意见,经成果编制人员修改完善、单位技术负责人认定后,将技术成果(送审稿)及所有附图、附表、原始资料一并报送公司技术质量部,由技术质量部组织公司专业技术委员会进行审查(函审或会审),或按业务分工由指定委员会成员审定。审查结果形成书面意见,由成果编制人按终审意见修改完善后,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3.2 B类项目技术成果。由编制人校核、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形成审核意见,再将按审核意见修改完善后的技术成果送审稿(包括所有附图、附表、原始资料)送技术质量部,由技术质量部指定专业工程师审定或视需要组织函审并将审查意见及技术成果送审稿返还编制单位,编制单位按审查意见修改后再报技术质量部认定、由公司总工程师或委托人审批。 A、B类项目投标阶段的技术方案,根据需要由市场部召集公司专业技术委员会或相关人员进行会审,最终方案由设计负责人审定。 3.3 C类项目技术成果。由单位技术负责人审定,并将通过修改认定的技术成果报告1份(包括所有附图、附表、原始资料)与审查意见书等,报送公司技术质量部登记,由公司总工程师或委托人审批。 C类项目投标阶段的技术方案,由单位技术负责人或市场部设计负责人审定,需要时可提请公司总工程师或委托人审定。 3.4 科研项目、技术改造、QC成果的审查分别由公司科研中心或

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

哈尔滨商业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依法规范我校科技成果的转化管理工作,调动我校广大教职工和各单位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国家和黑龙江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涉及的科技成果指我校教职工承担国家、地方、企事业等科研项目或利用学校物质技术、人力及其他资源所完成的职务技术成果,哈尔滨商业大学对其拥有完全或部分知识产权。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面对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和市场前景的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收益”是指该成果转化产生的一切权益,包括转让费、许可费、技术入股的股权与该成果相关的所有权益。 第五条学校鼓励成果完成人(课题组)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对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实施科学和规范管理,合理分配科技成果转化取得的收入,奖励在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章组织实施与管理第六条科学研究处负责校内外科技信息的收集、整理,以及科技成果发布和企业需求信息的搜集与沟通,负责组织我校相关单位或成果完成人(课题组)开展成果转化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以科技成果作价入股产生的技术股份的管理等相关工作。 第七条相关单位应采取积极措施,对科技成果转化中的队伍组织,技术支撑环节等方面加强协调并给与必要的支持,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第八条成果完成人(课题组)不得将职务技术成果及其技术资料据为己有,成果完成人(课题组)可自行转化成果,但应事先向学校报告并与学校签订协议,依法保证学校应享有的权益。 第九条科技成果转化的具体形式由需求单位、科学研究处和成果完成人(课题组)共同商定,科技成果可以采用下列方式进行转化:

科技成果评价方案

吉林省科技成果评价试点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7-07-12 15:03:00 来源:吉林省科技厅字体显示:大中小 为推进科技成果评价改革,逐步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科技发展要求的科技成果评价体系,加速科技成果转化,现就吉林省科技成果评价试点工作提出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科技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科技评估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国科发政〔2016〕382号)、《科技成果评价试点工作方案》、《科技成果评价试点暂行办法》和《吉林省科技计划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为依据,以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推动科学技术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为宗旨,积极引导和支持社会专业评价机构开展科技成果评价,探索建立科学规范、客观公正、职责明确、自律发展的科技成果评价体系。 (二)基本原则

一是先行试点、稳步推进的原则。选择具备条件的机构先行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广。 二是自由申请、评估指导的原则。中介机构自由申请,政府科技管理部门组织专家评估、认定科技成果评价机构试点单位,指导其开展科技成果评价。 三是需求导向、强化服务的原则。主要针对成果应用转化需求,构建科技成果评价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同时,积极探索为科技成果应用转化和科技与金融相结合提供成果评价服务的有效模式。 (三)试点期目标 到2017年底前,选择3-5家试点机构,进行科技成果评价试点。试点机构要建立和完善科技成果评价程序、评价方法和指标体系,初步建立起科技成果评价新的管理机制和责任机制。 从2018年开始,根据实际需求,适度调整科技成果评价机构数量,并对科技成果评价中介机构进行定期审核,根据其运营发展情况决定是否继续予以科技成果评价资质备案。到2020年末,培育出一批专业化的科技成果评价机构,在全省基本建立起市场化的科技成果分类评价机制。 二、试点单位认定 (一)自由申请 科技成果评价试点机构,应为在吉林省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开展过科技评价评估研究,具备评价能力和条件,承担过

山西财经大学科研成果管理办法

山西财经大学文件 山西财经大学科研成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完善科研导向机制,提升科研综合竞争力,促进教学研究型大学的建设,规范科研成果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我校在岗(含返聘)教职工及在校学生以山西财经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或通讯单位)完成或参与完成的各类科研成果的管理。 第三条科研处为学校科研成果的职能管理部门,负责全校科研成果管理;各学院、科研机构为科研成果的基层管理单位,负责本单位科研成果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二章科研成果种类与分级 第四条科研成果包括学术论文、项目研究报告、著作、教材、专利五类 学术论文:是在学术刊物或报纸上发表的某一学术课题在实验性、理论性或观测性上具有新的科学研究成果或创新见解的知

识和科学记录;或是某种已知原理应用于实际中取得新进展的科学总结。 项目研究报告:是描述一项科学研究的结果或进展或一项科学试验和评价的结果;或是论述某项科学问题的现状和发展的研究成果。 著作:是根据在某一学科领域内科学研究的成果撰写成的正式学术出版物。 教材:是正式出版的供高等学校学生使用的各学科专业教材(包括文字教材、电子教材及CAI课件);不含论文集、习题集、考试指导等形式的出版物。 专利:是受法律规范保护的发明创造,指一项发明创造向国家审批机关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 第五条学术论文分为A1、A2、A3、B1、B2、C1、C2七级 (一)A1级 1、发表在《中国社会科学》、《科学通报》、《求是》等期刊(详见附件)上的学术论文(不含各类介绍性、报道性、访谈性、论点摘编性文章); 2、被《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科学引文索引》(SCI)的1、2区来源期刊收录的学术论文(类型为Article、Review、Letter的论文); 3、被《新华文摘》转载的学术论文(非论点摘编)。 (二)A2级 —2 —

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 科学技术成果证书查询

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科学技术成果证书查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科学技术成果(以下简称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的管理,正确判别科技成果的质量和水平,促进科技成果的完善和科技水平的提高,加速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根据《中华人民 __科学技术进步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成果鉴定是指有关科技行政管理机关聘请同行专家,按照规定的形式和程序,对科技成果进行审查和评价,并作出相应的结论。 第三条科技成果鉴定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科学民主、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保证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的严肃性和科学性。 第四条科技成果鉴定是评价科技成果质量和水平的方法之一,国家鼓励科技成果通过市场竞争,以及学术上的 __等多种方式得到评价和认可。 第五条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科委)归口管理、指导和监督全国的科技成果鉴定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归口管理、监督本地区的科技成果鉴定工作。 __各有关部门负责管理、监督本部门的科技成果鉴定工作。 第二章鉴定范围 第六条列入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 __有关部门科技计划(以下简称科技计划)内的应用技术成果,以及少数科技计划外的重大应用技术成果,按照本办法进行鉴定。 科技计划内的基础性研究、软科学研究等其他科技成果的验收和评价方法,由国家科委另行规定。 第七条下列科技成果不组织鉴定: (一)基础理论研究成果; (二)软科学研究成果; (三)己申请专利的应用技术成果;

(四)已转让实施的应用技术成果; (五)企业、事业单位自行开发的一般应用技术成果; (六)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过法定的专门机构审查确认的科技成果。 第八条违 __法律、法规规定,对社会公共利益或者环境和资源造成危害的项目,不受理鉴定申请。正在进行鉴定的,应当停止鉴定;已经通过鉴定的,应当撤销。 第三章鉴定组织 第九条鉴定由国家科委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及 __有关部门的科技成果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组织鉴定单位)负责组织。必要时可以授权省级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组织鉴定,或者委托有关单位(以下简称主持鉴定单位)主持鉴定。 第十条组织鉴定单位和主持鉴定单位可以根据科技成果的特点选择下列鉴定形式:

浙江大学科技成果知识产权管理办法-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

浙江大学科技成果知识产权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浙江大学及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学校”)的科技成果知识产权,正确处理师生员工与学校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利益关系,规范学校师生员工的科研行为,鼓励发明创造,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所属单位”,是指学校的各学部、学院、系、所、校机关各部处、直属单位和校办企业、后勤及附属单位等一切法人或非法人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师生员工”是指学校在编的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博士后研究人员、研究生和本科生,以及以学校名义从事科研活动的访问学者、进修教师等。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国(境)外”是指国(境)外的单位或个人以及在国内的外国人或外国机构。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权、技术秘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中定义的科技成果知识产权的内容。 第二章权属

第六条师生员工为执行学校任务或主要利用学校的物质和技 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属职务发明创造,其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归属学校。师生员工在学校授权下履行职务发明创造的管理职能,不得将职务发明擅自作为非职务发明申请或私下许可实施、转让。 上述“师生员工为执行学校任务完成的发明创造”是指: 1.在本职工作中完成的发明创造,包括在完成科研计划课题或合同课题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自选课题、自筹经费完成的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发明创造。 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外的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3.离休、退休、退职、停薪留职、辞职或调离学校后一年内做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上述“师生员工利用学校物质和技术条件”是指利用学校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试验条件和场地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技术基础,以及利用学校的名义筹集或获得的物质或技术条件。 第七条派遣出国、赴外单位访问、进修、学习及开展合作项目研究的师生员工,对其在学校已进行的研究,而在外单位可能完成的发明创造而获得的知识产权,应当与派遣的单位签订协议,确定其发明创造及其他知识产权的归属。

科技成果鉴定-用户使用情况报告

篇一:科技成果鉴定指导手册 安徽博瑞咨询有限公司 成果鉴定项目指导手册 2009-03-12 目录 一、科技成果鉴定材料编写要点 ............................ - 1 - 二、科技成果鉴定材料编写流程 ............................ - 3 - 三、科技成果鉴定材料编写规范 ............................ - 4 - 2.1计划任务书或者合同书 ................................. - 4 - 2.2技术研究报告 ........................................ - 4 - 2.3测试分析报告及主要实验、测试记录报告(包括原始记录) .. - 7 - 2.4设计工艺图表文件..................................... - 8 - 2.5质量标准(企业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 ... - 8 - 2.6查新报告 ............................................ - 8 - 2.7用户使用情况报告..................................... - 9 - 2.8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分析及证明材料 ..................... - 9 - 2.9环保证明 ............................................ - 9 - 2.10其他附件材料 ....................................... - 9 - 四、科技成果鉴定材料送审与评审 ......................... - 10 - 附件1 科技成果鉴定材料提纲............................. - 12 - 附件 2 技术研究报告目录................................. - 13 - 附件 3 鉴定会准备材料清单 ............................... - 14 -一、科技成果鉴定材料编写要点 根据《鉴定办法》第六条的规定,科技成果鉴定的范围是指列入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计划内的应用技术成果,以及少数科技计划外的重大应用技术成果(博瑞咨询公司所做的鉴定主要是科技计划外的应用技术)。应用技术成果包括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计和生物、矿产新品种等。 做一个企业的产品鉴定,企业技术水平是关键,与企业的规模和所从事的行业无关。在接到鉴定任务后,首先与相关企业领导、技术人员来从产品原理、结构、材料、工艺、工装等方面探讨与国内外同类产品的异同点和创新点,异同点和创新点的发现识别通常情况下还需查阅产品图样、工艺文件,以及现场观察,了解制造流程及其所使用的特殊设备、模夹具和关键工艺参数。了解真实的技术达到什么水平,了解企业里有没有专门将这个技术转化为文字的技术员。 其次,通过对企业的了解和相关主要产品技术水平的了解,确立一个(或者几个)相对具有技术含量的产品做鉴定。因为鉴定的目的是为了体现这个产品的技术水平。同时,询问其他的材料如检测报告、产品标准、环评报告是否齐全和文件中的产品名称是否一致,缺少的文件日后根据需要安排企业补做。 第三,确定完产品之后,我们需要根据对方提供该种产品的技术资料进行学习和研究,而自己要上网查阅一些相关文献,力求我们在短时间内成为该行业的半个专家。结合企业提供的技术资料,我们来着手进行技术研究报告的编写及企业创新点的挖掘。力求在与企业的技术人员经过几次来回修改后,能够达到明确体现企业产品特点和产品创新点的目的。同时,编制查新委托书,交给查新机构进行查新。查新结论出来后,根据结论完善材料。在这过程当中,一个好得鉴定材料还需要与专家得配合,将企业、咨询公司、专家三者结合起来。我们要征求专家意见,将专家的意见与企业现实技术水平结合起来。这是一个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得地方。(技术方面也可采取先查新报告再技术研究报告的流程)

6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创新性评价方法7.0

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创新性和先进性标准化评价方法 1.基本原则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22900-2009《科学技术研究项目评价通则》中对科技成果成熟度划分的基本思路,采取相对定量的方式,根据根据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创新性和先进性的根本特点进行等级划分。所划分等级能够使评估师依据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客观判断,并能够与标准化评价中WBS分解相结合。 此评价方法的目标是,尽可能通过客观证明材料确定科学技术成果的创新度和先进度等级,降低主观因素的比重,形成关于科技创新的“科技普通话”。 2.创新度等级划分 定义:创新度是指某项技术创新性的程度,通常用等级来表示。根据地域范围和应用领域的不同,将科学技术成果创新性划分为4个不同的等级,其评判标准如表1所示。 表1. 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创新度等级评判标准

3.先进度等级划分 定义:先进度是指某项科学研究成果先进性的程度,通常用等级表示。应用研究和基础理论研究的特点不同,其先进度的定义也有所区别。 3.1 应用研究成果先进度等级评判 应用研究成果先进度根据其关键指标相对于不同水平参照物指标高低而划分为七个等级。应用研究成果先进度等级具体的评判标准如表2所示。 注意事项: (1)表2中所列要求为评定相应级别的最低标准。 (2)科技成果在满足最低标准后,还需要评价咨询专家对其所列指标是否为核心指标、参照物水平等进行判断,才能最终确定其先进度等级。 (3)表2中所提到的被评科技成果的相关指标和用于对比的相关指标均需提供公开发表的材料作为证明材料。用于对比的参照物指标证明材料需为近5 年内的,超出5年的需由专家对其有效性做出特别说明。 (4)表2中所提到的中文核心期刊指北京大学图书馆发布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所包含的期刊。 (5)先进度1级仅适用于科技项目管理类评价时,确定项目初始状态。

技术成果管理办法

技术成果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集团公司(包括子公司,下同)技术成果的管理工作,促进技术成果管理的完善和技术水平的提高,加速技术成果推广应用,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特制定本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条技术成果的定义 本办法中的技术成果是指集团公司技术人员利用科学技术知识、信息和经验作出的产品、工艺、材料及其改进等技术方案。 第三条技术成果主要内容 1、列入国家、省、市及有关厅局科技计划内的科研项目所获得的科技技术成果; 2、完成公司批准下达的科技创新计划所获得的科技技术成果; 3、利用公司提供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项目所获得的科技成果; 4、集团与外单位签订的技术合同(横向)项目所获得的技术成果; 5、集团公司员工在有公开出版刊号的刊物上发表的论文、论著和专著、译著、工具书等; 6、在引进、消化、吸收、开发、应用先进技术中取得的科技成果。 第四条技术委员会统一负责公司技术成果管理工作。 第二章技术成果管理细则 第五条技术成果管理的内容 集团公司技术成果管理的内容包括技术项目的征集与计划、成果鉴定、成果登记、成果申报奖励、成果汇编、成果档案、成果保密及推广工作。 第六条技术项目的申报与评审 1、技术项目由技术委员会秘书组织技术委员会相关专家,进行项目评审。 2、技术项目评审对象:科技成果、工法、小革新等“五小”、企业标准、优秀设计、优秀标书、优秀施工方案、优秀论文、优秀作业指导书等;

3、项目完成后,应及时填写《企业级科技成果鉴定申请书》、《企业级工法申报书》、《企业级小革新等“五小”申报表》、《技术项目推荐表》、《“五小”推广应用情况评估表》,并准备好相关附件资料,经所在单位(部门)认真、如实填写推荐意见后报集团总经办,总经办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评审要求的,总经办负责组织评审和确定评审时间、地点、专家名单;不符合评审要求的,及时反馈意见并退回; 4、企业级科技成果鉴定除填写申请书外,还应具备的技术资料: (1)研制报告 (2)技术报告 (3)工程运用证明 (4)经济效益分析 (5)企业标准(其中(1)、(2)、(3)、(4)为各类科研项目必须提供的资料,第(5)项则根据科研项目的种类提供); 5、企业级工法除填写申请书外,还应具备的技术资料: (1)工法的技术内容 (2)工程运用证明 (3)效益分析 (4)工法施工过程的照片 6、企业级小革新等“五小”申报与推广 (1)“五小”申报条件: A、成果经过三个月以上的实施,证明其先进可行并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B、每季度申报的成果须是近阶段之内研制的成果。 C、申报资料齐全,数据详实。包括报表、图纸说明书、图片、标本、模型、实物,经济效益对比分析或社会效益依据。 (2)“五小”推广方式: 各制造部门应在每月底及时提交“五小”成果的应用及推广情况月度评估报告。集团总经办每季度对各制造部门的“五小”成果进行汇总评估,由集团技术委员会对全年度“五小”应用推广情况进行年度评审。 7、项目评审的主要内容: A.是否完成计划任务书要求的指标;

科技成果评价体系

31 CHINESE UNIVERSITY SCIENCE & TECHNOLOGY 2012?01-02  关键词:摘 要:1 宁夏科技成果评价的现状 科技成果的评价有多种形式,从评价的客体上来分有直接评价和间接评价两种方式。直接的成果评价以科研项目的验收、成果鉴定、成果奖励为主,而技术职称、各类人才工程的入选等科研荣誉是科技成果评价的间接表现形式。 宁夏的科技成果评价的主要特征是以政府部门为主导。自治区科技厅负责全省科技成果的登记、成果鉴定和自治区科技进步奖的评审工作,自治区人事厅负责科技人员技术职称的评定以及国家和自治区各种人才工程项目的评选工作。自治区各个科研机构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了各自的成果评价标准和与之相匹配的成果奖励办法,主要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本单位科技人员的科研热情和工作积极性。 随着科技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成果评价的方式向多样化发展。近5年来宁夏每年成果验收的数量不断上升,成果鉴定的数量没有明显地增长,鉴定成果每年保持在200项左右,成果鉴定的级别多以国内领先和国内先进为主。成果评价工作越来越受到科技人员的重视。 在评价时,成果来源、项目级别以及经费的多寡成了推断科技成果的主要水准,那些未受到资助的成果在评价中遭到歧视。于是,形成了评价中“马太效应”的怪圈,多年来,很多荣誉的光环都集中于自治区科技界一些有影响的专家身上,大家轮流坐庄,鲜有新人脱颖而出。 2.3评价活动重操作轻学术 高级技术职称的获得是科技人员从事科学研究活动的动力之一。级别越高的职称完成的科研成果的数量越多,对质量的要求也越高,具体的表现为发表在核心刊物(以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为例)上的论文数量要增加。就操作的角度而言,这种办法确实方便效率高。但是从学术的角度来看,这样简单地划线是不公平的,从效果来看,作用更是消极的。把代表学科最高水平的刊物和一些非主流的刊物划分在同一级别标准上,虽都为核心,但是不同刊物学术影响力的差别是很大的。 2.4评价过程重数量轻质量 科技成果评价体系分析 陈晓芳 (宁夏大学,宁夏 银川 750021) 如何更好地利用科技成果评价这一制度“指挥棒”,形成正确的科研导向,引导科学研究创新发展 是西部地区面临的重要课题。宁夏科技成果评价存在评价部门多、不同部门评价标准和程序不一的问题,以及评价制度重管轻理、重操作轻学术、重数量轻质量、重形式轻结果等共性问题,应采取加强统筹、信息公开、异地评审等措施改善评价环境,形成制度保障,做到科学合理评价。 科技成果 评价体系

浙江省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

浙江省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 1995年12月29日浙江省科技局浙科成发字[95]297号文发布 第一章总则 为了加强我省科学技术成果(以下简称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的管理,保证鉴定质量,促进科技成果的完善和科技水平的提高,加速科技成果应用和推广,按照国家《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科技成果鉴定是指有关科技行政管理机关聘请同行专家,按照规定的形式和程序,对科技成果进行审查和评价,并作出相应结论的行政管理行为。 科技成果鉴定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科学民主、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保证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的严肃性和科学性。 科技成果鉴定是评价科技成果质量和水平的方法之一。本办法鼓励科技成果通过市场机制以及学术上的百家争鸣等多种方式进行鉴别、评价和得到社会的公认。 浙江省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省科技局)归口管理、监督全省的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组织或授权省级主管部门组织鉴定或委托市(地)科技局主持鉴定。 第二章鉴定范围 列入国家、省以及省级主管部门科技计划内的应用技术成果,少数科技计划外的重大应用技术成果,国家规定的特殊专项产品按照栖办法进行鉴定。列入计划单列市和副省级市的科技计划,其科技成果鉴定,经省科技局同意可视同省级科技计划的一部分,按照本办法进行鉴定。科技计划内的基础性研究、软科学研究等其他科技成果的评价方法另行规定。应用技术成果是指具有创造性、先进性、实用性的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计和生物、矿产新品种等,实施后产生经济、社会效益的成果。科技计划外的重大应用技术成果是指未列入省科技计划但技术成熟并有明显的创造性,技术处于国内先进水平以上,对本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科技进步有重要意义,并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成果。 下列科技成果不组织鉴定:

公司自主科技成果管理办法

***科技成果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尽快规范本公司工作成果物管理路径,有效保护个人及团体科研成果价值,加强公司科研开发和业务创新能力,促进科技进步,充分激发业务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创造性,根据有关国家政策,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管理的科技成果包括: (一)阐明产品开发、项目管理、产业链规律及其内在联系的,在企业运营上有新见解,并对公司发展具有指导意义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理论成果; (二)围绕产品应用中解决的技术研发与规划设计问题 ,并具有创造性、先进性和实用价值的新产品、新技术、新设计和新业态等; (三)申报国家项目所需的专利技术及项目成果物,包括产品著作权、学术论文、关键技术、核心专利等; (四)对推动决策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促进公司科技与经济协调发展起积极作用的科技管理、科技情报成果和软科学研究成果。 第三条科技成果管理工作,应包括科技成果的登记、归档、奖励、保密、宣传、交流、推广应用及知识产权保护。 第二章管理部门及职责 第一条 **部是公司科技成果管理的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公司层

面及部门级的科技成果。 第二条主管部门的职责是: (一)研究、制定公司科技成果管理的政策、规章制度及其实施办法; (二)负责科技成果的登记、推广应用及知识产权审核等业务工作; (三)对公司各部门成果管理机构及人员进行业务指导; (四)组织评审公司的科技项目及奖励办法; 第三章管理制度 第一条各部门协助**部完成成果登记、推广应用及专利管理等业务工作; 第二条各部门负责人承担成果管理方面的信息统计和审查工作。 第三条部门在各项工作中所取得的科技成果为公司贡献重大经济效益,可向公司申报科技成果奖励,公司以部门为单位发放成果奖金,个人奖金分发金额由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贡献情况决定,原则上个人奖励不得超过奖金总额的80%。 第四条成果完成单位和各级管理部门应努力促使科技成果的经济导向转化和业务导向推广。 第五条科技项目根据公司的计划安排,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公司研发、运营、推广等方面的需要,科技项目计划及前瞻性成果物,实行立项管理。

科技成果鉴定材料规范

科技成果鉴定材料规范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工作的科学管理,进一步规范科学技术成果鉴定申报材料,保证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工作质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科技成果鉴定申报材料是评价科技成果质量和水平的客观依据,要求科技成果完成的单位或个人提供完整、详实、规范的技术资料(包括必要的原始资料)。 第三条本规范所指科技成果鉴定材料是指符合《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第六条、第十八条规定的被鉴定科技成果的全部技术资料与文件;符合《软科学研究成果评审办法》第五条规定的被鉴定软科学研究成果的全部文件和资料。 第四条凡不符合本规范要求的科技成果鉴定材料将一律不予受理,不进入鉴定程序。 第二章科技成果鉴定所需基本材料 第五条申报科技成果鉴定须提供下列材料: (一)科技成果鉴定申请书 鉴定申请书一般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1、鉴定依据 (1)计划任务书或合同(批复、下达计划文件) (2)有关技术条件或产品标准 2、鉴定具备的条件 3、鉴定的目的 4、鉴定内容 (1)提交鉴定的技术文件,技术资料的完整性、数据的准确性、图样的规范性,是否能够用于指导生产。 (2)评价试验方案的科学性及合理性。 (3)有关检测数据、质量性能是否达到有关技术标准。 (4)考核生产工艺是否合理、稳定,设备、工装检测手段是否具备生产条件,能否保证产品质量以及评价技术水平。 (5)评价技术关键及创新点、推广应用价值。 (6)考核各项技术经济指标、评价经济社会效益。 (7)考察试验、生产现场。 (二)计划任务书或者合同书 这是科技成果鉴定的依据性文件,具体包括: 1、计划任务书是指科技行政部门或者业务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科技项目计划,须提供计划任务书原件或者复印件。 2、合同书是指受托研究或者合作研究所签订的研究开发合同书(或者合作协议),须提供合同书原件或者复印件。 3、自行研究开发的(计划外)科技成果无需提供上述文件,但须提供开题报告或实施方案。 (三)研究工作总结报告

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可编辑版】

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 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 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范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令第19号《科学技术成 果鉴定办法》现予发布,自一九九五年一月一日起施行。主任:宋 健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科学技术成果(以下简称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的管 理,正确判别科技成果的质量和水平,促进科技成果的完善和科技水 平的提高,加速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 进步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成果鉴定是指有关科技行政管 理机关聘请同行专家,按照规定的形式和程序,对科技成果进行审查 和评价,并作出相应的结论。? 第三条科技成果鉴定工作应当坚持实 事求是、科学民主、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保证科 技成果鉴定工作的严肃性和科学性。? 第四条科技成果鉴定是评价科 技成果质量和水平的方法之一,国家鼓励科技成果通过市场竞争,以 及学术上的百家争鸣等多种方式得到评价和认可。? 第五条国家科学 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科委)归口管理、指导和监督全国的科技 成果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归口管理、监督 本地区的科技成果鉴定工作。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负责管理、监督本部 门的科技成果鉴定工作。? 第二章鉴定范围 ? 第六条列入国家和 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计划(以下简称科技计 划)内的应用技术成果,以及少数科技计划外的重大应用技术成果, 按照本办法进行鉴定。科技计划内的基础性研究、软科学研究等其他

科技成果的验收和评价方法,由国家科委另行规定。? 第七条下列科技成果不组织鉴定: (一)基础理论研究成果; (二)软科学研究成果; (三)己申请专利的应用技术成果; (四)已转让实施的应用技术成果; (五)企业、事业单位自行开发的一般应用技术成果;(六)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过法定的专门机构审查确认的科技成果。? 第八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社会公共利益或者环境和资源造成危害的项目,不受理鉴定申请。正在进行鉴定的,应当停止鉴定;已经通过鉴定的,应当撤销。? 第三章鉴定组织 ? 第九条鉴定由国家科委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科技成果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组织鉴定单位)负责组织。必要时可以授权省级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组织鉴定,或者委托有关单位(以下简称主持鉴定单位)主持鉴定。? 第十条组织鉴定单位和主持鉴定单位可以根据科技成果的特点选择下列鉴定形式: (一)检测鉴定:指由专业技术检测机构通过检验、测试性能指标等方式,对科技成果进行评价。 (二)会议鉴定:指由同行专家采用会议形式对科技成果作出评价。需要进行现场考察、测试,并经过讨论答辩才能作出评价的科技成果,可以采用会议鉴定形式。 (三)函审鉴定:指同行专家通过书面审查有关技术资料,对科技成果作出评价。不需要进行现场考察、测试和答辩即可作出评价的科技成果,可以采用函审鉴定形式。? 第十一条采用检测鉴定时,由

公司科技成果管理制度

公司科技成果管理制度 1总则 1为促进科技创新、适应*公司科技发展战略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公司科研成果的管理,充分调动广大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使*公司科研成果的管理实现科学化和规范化,结合科研成果管理的特点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2本办法所称的科研成果包括:⑴软科学与管理科学研究成果;⑵基础性研究成果;⑶应用技术研究成果。 3科研成果的表现形式主要为新产品和新工艺、技术路线、图纸设计、职务发明的专利成果及科学研究派生出的一切技术资料(包括正式登记、鉴定的科研成果)。 4在*公司立项或在职人员利用公司平台条件(包括图书情报资料及实验场等)完成的科研成果,属于职务成果。公司享有科研成果所有权、使用权、转让权或其它处分权。5完成科研成果的个人,享有在有关文件或成果上署名的权利、取得荣誉证书或申请科技成果奖励的权利、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和财产的权利。 6科技管理部是*公司科研成果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的专利技术的申报和申请等有关管理工作。 2科技成果的鉴定 7凡列入公司年度科研计划的课题,包括上级机关部门下

达课题、横向转科研课题及自选课题,课题任务结束后必须按时提交结题报告,并按要求做好有关项目的验收工作;对于取得重大阶段性或最终研究成果的,应进行成果鉴定。科技管理部根据有关上级主管部门科研成果鉴定法规,对符合鉴定条件的科研成果及时组织鉴定。 8科研成果的鉴定,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科学民主、客观公正、严格把关的原则,要勤俭节约、讲求实效;凡弄虚作假、伪造、抄袭等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一经发现、核实,将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9科研成果的鉴定按成果的性质和类别一般采取检测鉴定、会议鉴定和函审鉴定三种鉴定形式。科研成果鉴定所采取的形式,由课题主持人根据成果的具体情况提出申请,经科技管理部审核后报请有关部门审批进行鉴定。 10科研成果鉴定由科技管理部组织*公司技术专家委员会进行,其中课题所在部门同行专家不超过2名。 11科研成果鉴定程序 ㈡请:凡需组织鉴定的科研成果,由课题组提出申请, 同时准备全套资料 ㈡审批:科管部收到申请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应进行认真审查,并就下面问题提出意见: ⑴是否同意鉴定及其理由; ⑵资料是否完整;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教技发(评价)〔〕号 成果名称: 完成单位: 评价形式: 评价机构: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盖章)评价日期: 评价批准日期: 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 二O一八年制

填表说明 1.《科技成果评价报告》:本报告规格一律为标准A4纸,竖装。字体为4号字。 2.成果名称:委托评价时经评价机构审查同意使用的成果名称。 3.成果完成单位:指承担该项目主要研制任务的单位。由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完成时,原则上按计划任务书或合同书中研制单位顺序排列(与《科技成果评价委托书》中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排列一致)。 4.组织评价单位:组织此项成果评价的单位。 5.评价形式:指会议或函审。 6.评价日期:指该项成果通过专家评价的日期。 7.评价批准日期:评价机构签署意见的日期。 8.主要文件和技术资料目录:指按照规定由委托单位必须递交的主要文件和技术资料。 9.测试报告:指采用会议评价形式时,根据需要由组织评价单位聘请的专家测试组到现场进行测试结果的报告。 10.评价意见:会议评价是专家委员会形成的咨询意见;函审评价是函审专家组正副组长根据函审专家函审意见汇总形成的意见。 11.主要研制人员名单:由成果完成单位填写。填写内容应与《科技成果评价委托书》中的主要研制人员名单相同。 12.专家名单:采用会议评价时,由参加评价会的专家亲自填写,采用函审评价时,由组织评价单位根据函审专家填写的《科技成果函审表》中有关内容填写。 13.组织评价单位意见:组织评价单位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报告生效。 14.评价意见以客观事实为依据。评价意见仅属咨询性意见,不得将评价意见、结论等用于产品宣传、销售等其他商业性使用,依据评价意见做出的决策行为,其后果由行为决策者承担。

中国科技评价体系的特点、模式及发展

中国科技评价体系的特点、模式及发展 ―― ←―― → 一、前言 科学技术评价是推动国家科技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促进科技资源优化配置,提高科技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和保障。合理有效的科技评价体系对于更好地激发科技人员的创新潜力,营造科技创新环境,促进我国科学技术研究开发与国际接轨,推进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建立和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多年来,我国学者和政府管理部门对科技评价理论方法进行了很多有益的探索和研究。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1999年资助项目“科学研究的综合绩效评价方法研究及应用”(项目编号79970105),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1996年项目“我国科技成果评价方法与管理模式研究”(项目编号k96-10-14),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2000年指导性计划项目“我国基础研究评价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项目编号Z00006),等等。但由于科技工作的多样性,以往我国科技评价标准和方法过于简单化,难以满足不同类型科技工作的特点,因而存在不少矛盾。近年来,我国科技评价制度不健全、评价体系不完善、评价分类不明确、评价方法不规范、评价结果使用不当等问题,已引起了我国科技界的广泛关注。 为了进一步规范科技评价工作,完善科技评价体系,2003年5月15日科技部、教育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关于改进科学技术评价工作的决定》。《决定》针对当前评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原则性、指导性和规范性的意见和决定,给科技评价工作指出了明确的导向。随后,为了切实有效地把《决定》精神贯彻落实到科学技术评估工作中,规范科技评价工作,完善科学技术评估体系,2003年9月22日科学技术部印发了《科学技术评价办法》(试行)。《办法》主要明确了评估的目的、原则、分类方法、评价准则及监督机制等,针对各类科学技术活动较为系统地回答了如何评、依据什么评等重要问题。《决定》将用于指导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制定和完善各类科学技术评估工作的具体管理办法与实施细则。这两个科技评价政策法规的出台,显示出国家在扭转前一段出现的问题的决心。 然而在规范评价活动、净化学术空气、培养优良学风的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从国家宏观决策角度来看,我国科技评价体系和理论方法尚存在结构性的缺陷,问题之一就在于多准则、多层次的面向公共决策技术评价活动的滞后。科技部部长徐冠华认为:“对科学技术活动开展评价是社会民主化的要求,是政府实现预算和管理透明的必然趋势,客观上促进了对科学技术在社会和经济发展中重要作用的认同。由于评价强调了对研究开发活动的长期效益,因此也有助于将具体科学技术活动与国家目标结合,并有效地服务于国家利益。”随着经济、社会和技术的发展,可持续发展已成为政府科技决策的基点,因此有必要从多个角度、多个方面对技术进行评价,确定该技术的投入、产出以及对社会、环境、伦理道德等方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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