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养老服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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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养老服务规范

一、基本原则

提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遵循三个主要原则,即:以人为本原则、公平公正原则以及安全便捷原则。

1.以人为本原则

以人为本原则是指整合社区养老服务资源,从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出发,结合每个老年人不同的实际情况,提供贴合老年人需求的多样化、个性化、有针对性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2.公平公正原则

公平公正原则是指在服务内容个性化的基础上,不因老年人身体、经济、文化背景、宗教信仰等个体差异而产生服务歧视,做到一视同仁,确保公共服务资源的公平分配,合理使用。

3.安全便捷原则

安全便捷原则是指在社区内部建立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养老服务队伍,能够就近就便向社区老年人提供有效服务,同时保护老年人及服务人员的安全。

二、服务对象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主要有上门服务和日间照料服务等服务形式。服务对象为本市年满60周岁及以上,依据《上海市老年人统一照护需求评估标准》,经第三方评估,有照料需求的老年人(患有传染性疾病、精神疾病的老年人除外)。

三、主要内容

(一)生活护理

1.服务内容

(1)个人卫生护理

个人卫生包括洗发、梳头、口腔清洁、洗脸、剃胡须、修剪指甲、洗手洗脚、沐浴等护理项目。

(2)生活起居护理

生活起居包括协助进食、协助排泄及如厕、协助移动、更换衣物、卧位护理等护理项目。

2.服务要求

(1)个人卫生护理

①洗发

——控制水温至40℃~45℃,防止水流入眼睛及耳朵;

——用指腹揉搓头皮及头发,力量适中,避免抓伤头皮;

——洗净后吹干头发,防止受凉。

②梳头

——由发根到发梢梳理,动作轻柔;

——宜选择圆钝的梳子;

——鼓励老年人每天多梳头,起到改善头部血液循环等作用。

③口腔清洁

——老年人戴有活动性义齿的,先取下义齿后再进行口腔清洁;——操作时擦拭手法正确,擦拭用具切忌伤及口腔黏膜及牙龈;——擦拭时棉球(或纱布)不应过湿,防止引起呛咳。

④洗脸

——水温适宜,擦洗动作轻柔;

——颜面部干净,口角、耳后、颈部无污垢,眼部无分泌物;——眼角、耳道及耳廓等褶皱较多部位重点擦拭;

——洗脸后适当涂抹润肤霜,防止干燥。

⑤剃胡须

——保持颜面部无长须;

——剃须用具保持清洁;

——涂剃须膏或用温热毛巾敷脸,软化胡须;

——动作轻柔,防止刮伤皮肤;

——剃完后用温水擦拭干净,适当涂抹润肤霜;

——定期消毒、更换剃须刀片,避免细菌滋生。

⑥修剪指(趾)甲

——保持无长指(趾)甲;

——动作轻柔,防止皮肤破损;

——修剪后指(趾)甲边缘用锉刀轻磨。

⑦洗手、洗脚

——洗手、洗脚用具分开,即时清洗;

——将手(脚)放入调节好水温的脸盆或水桶中充分浸泡;

——用适量肥皂或洗手液细致擦洗,去除手(脚)部污垢和死皮,动作轻柔;

——洗后适当涂抹润肤霜,防止干燥。

⑧沐浴

——水温控制在40℃~50℃,室温(24±2)℃,先面部后躯体,注意观察老年人身体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沐浴前有安全提示,忌空腹或饱餐时沐浴,忌突然蹲下或站立;

——沐浴前水温调节适宜,先开冷水,再开热水;

——沐浴时取舒适、稳固的座位,肢体处于功能体位,沐浴后身上无异味、无污垢,皮肤干洁;

——沐浴过程中应有家属或监护人在场,防跌防烫伤,注意防寒保暖、防暑降温及浴室内的通风。

(2)生活起居护理

①协助进食

——用餐前老年人和服务人员须洗手;

——对有咀嚼和吞咽功能障碍的老年人,要将食物切碎、搅拌;

——喂食时服务人员位于老年人侧面,由下方将食物送入口中;

——每次喂饭前应先协助老人进汤或水;

——协助进食时让老年人有充分时间咀嚼吞服,防止呛噎;

——进食完毕后用清水漱口。

②协助排泄及如厕

——对有能力控制便意的老年人适时提醒如厕,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扶助如厕及协助使用便器;

——对失禁的老年人及时更换尿布,保持皮肤清洁干燥,无污迹;

——对排泄异常的老年人观察二便的性状、颜色、排量及频次,作记录;

——便器使用后即时倾倒,污染尿片即时置于污物桶内,防止污染环境;

——保护老年人隐私。

③协助移动

——器具性能良好,轮椅刹闸稳固,轮椅刹闸后定点放置;

——将轮椅靠近老年人身体健侧,轮椅与床或椅子呈30°-40°,固定轮椅,将老年人稳妥地移到轮椅或椅子上,叮嘱老年人扶好轮椅扶手;

——动作轻柔,为坐轮椅的老年人固定好安全保护带。

④更换衣物

——了解老年人的肢体功能,注意更换的顺序;

——保持肢体在功能位范围内活动,防止牵拉受损,防跌倒、坠地;

——根据老年人意愿及时更换衣物;

——保护老年人隐私。

⑤卧位护理

——根据不同的身体状况及护理要求调整老年人体位;

——翻身后适当按摩受压部位;

——保持姿势稳定,并在受压部位垫海绵垫、气垫或垫衬枕头等;

——翻完身后整理床单位,各肢体关节保持功能位;

——保护老年人隐私。

(二)助餐服务

1.服务内容

(1)集中用餐

居家养老实施方案

居家养老具体实施方案 具体实施方案包括居家养老服务的具体内容、服务方式、服务流程、需要的设施设备及工具和其他注意事项。 一、指导思想 以关注社会养老事业,改善困难老年人生活条件为目的,以专业化服务为主要服务形式,以满足老年人群日益增强的养老服务需求为出发点,以服务特困、高龄、病残、空巢、孤寡老人为重点,遵循“真诚、关爱、沟通、服务”的基本理念,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以解决其日常生活困难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新机制、新途径、新方法,向社区居家老年人开展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安全看护、精神慰藉、文化娱乐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使老人更幸福,社会更和谐。重点保障老年人中的高龄老人和特殊群体老人,逐步惠及全体老年人,努力为老人提供最理想的养老选择。 二、服务原则 坚持“政府倡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全民关怀”的工作思路,建立社区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使老年人获得生活上的照料和便利,精神上的关爰和慰藉,各种居家养老服务需求能得到最大限度的满足。 1、坚持政府主导与扶持,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 2、坚持家庭养老为主,社会养老为辅的原则; 3、坚持为老服务与推动再就业服务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先面向特殊群体后逐步扩大的原则;

5、坚持专业化居家养老服务与社区义务服务、邻里互助相结合的原则; 6、坚持根据不同需求,提供相应养老服务项目的原则; 7、坚持实行低偿、有偿服务相结合的原则。 三、服务对象 本项目居家养老服务面向居家老人,提供多样化的服务。 居家养老服务根据老人的实际情况分为低偿服务和有偿服务。低偿服务的对象具有满洲里户籍的“三无”老人及老年群体中的高龄老人、特殊群体老人;有偿服务的对象为有经济来源并需要居家养老服务的老人或者社区居民。 四、服务方式 1、全托服务: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全天候起居、生活照料、专业护理、康复理疗、精神文化服务,分为全护理、半护理、一般护理; 2、日托服务:为社区老年人提供不住宿的日间照料服务; 3、上门服务:由经过专业培训的养老护理员上门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护理服务。 五、服务内容 从实际出发,本项目构建以家庭为核心,以集中养老服务为支撑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以上门照料服务为主、集中照料服务为辅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 (一)有效利用、整合现有服务资源,最大限度地发挥养老服务

居家养老管理制度

阅览室管理制度 一、阅览室是供社区老人学习和查找相关资料的重要场所,其管理单 位是本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 二、阅览室实行统一管理,由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工作人员负责开门、 关门,打扫卫生,整理图书、报刊、资料等有关工作。 三、阅览室开放时间:每日上午9:00—16:00 四、凡进入本室活动的人员必须做到: 1、保持室内干净、整洁,杜绝吸烟、随地吐痰,吃零食、乱扔纸 屑和杂物等不文明现象。 2、爱护阅览室的书刊、资料,不得涂改、撕毁、偷窃。 3、爱护室内公物,不准随意搬动室内设备,对损坏公物的要照价赔 偿。 4、阅览室实行开架阅览,读者可以自行在书架上寻找所需图书、报 刊、资料,但阅览后必须放回原处。 5、对违反本管理制度者,阅览室管理人员有权暂停其阅览资格并予 以批评教育。

阅览室管理员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一、阅览室是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重点消防部位,工作人员要认真履 行职责,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切实做好防火工作。 二、区域内配置适量的消防器材,要做到定位放置、定期检查,严格 保管,熟练操作。 三、阅览室禁止存放一切闲杂物品。 四、明显部位设置“严禁火种”的警示牌。 五、经常检查电气设备使用有无异常情况,如有异常及时报告,并及 时消除隐患。 六、阅览室禁止使用电炉或电热器具。 五、下班应将照明关闭,切断电源、水源方可下班;禁止电气设备无 人监控的情况下工作。

活动室管理制度 一、活动室由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负责日常管理,其职责主要为按规定 时间开关门,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维护、维修设备。 二、活动室为社区老人提供活动的场所。 三、活动室的开放时间为: 四、凡来活动室参加活动者须自觉遵守活动室制度。 1、不超过规定时间,。 2、讲究文明礼貌,禁止大声喧哗,保持室内安静。 3、注意公共卫生,不得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 4、活动人员请按照器材使用规则安全使用,爱护室内乒乓球桌、棋 牌桌等设施,如果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5、活动后将物品归放原位,关闭门窗、电源。

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关于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的 实施方案 为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工作,不断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结合社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18年底前完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卫生保健、精神慰藉、文体娱乐等内容的居家养老服务,做到老年人满意,社会认可度高。 二、配套设施 (一)场所地址:待定 (二)硬件设施:大型开水机1台、电视机1台,棋牌桌椅4套、书架2组、老年人读物500册、健身设施1套、洗衣机1台、折叠床6张、办公桌椅2套、老年椅50把、电脑1台、打复印一体机1台、大3P空调1台、座机1部、茶水杯50台、办公耗材若干、急救箱及药品1套。 (三)软件培训:邀请专业人士对服务中心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带领服务中心人员开展服务工作至正常运行。 三、服务内容

(一)餐饮服务:公开送餐热线,长期与一家正规餐饮店保持合作管理,为有需求的老年人开展送餐服务。 (二)卫生保健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基本的健康保健咨询和服务,并定期组织义诊机构到社区开展眼科、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等项目的健康体检。 (三)文体娱乐服务:配备饮水设备、电视、棋牌、老年人读物和健身设施,为老年人提供固定舒适的文体娱乐场所。 (四)家政服务:长期与老年理发店合作,每周二、四下午14点-18点,在社区开展理发服务;配备洗衣机、洗衣用品,为老年人提供洗衣服务。 (五)日间休息服务:配备6张以上的折叠椅,供老年人临时休息。 (六)老年人社会保障服务:为老年人提高医疗、养老政策宣传服务,协助老人办理医疗报销、养老金年检、80岁高龄津贴申请等服务。 四、运行管理 (一)人员配置:服务中心配备专职管理人员1人,原则上由社区“两委”干部轮岗,专职服务人员2名,原则上由居民小组长、党小组长及党员居民代表担任,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须有健康证、服务期间统一着装,并发放一定补贴;因特殊情况产生的临时用工按照80元/人/天发放务工补助。

家政服务——居家养老服务质量规范

ICS 03.080.30 A10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T 1111-2008 家政服务——居家养老服务质量规范 2008-12-04发布 2009-02-01实施 DB37 前言 本标准由济南阳光大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提出。 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附录A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质量认证中心、济南市妇女联合会、济南阳光大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本标准由山东省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裴祎荣、刘勤、卓长立、沈其民、高玉芝、陈平、王继之、田丰 家政服务——居家养老服务质量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居家养老服务的术语和定义、家政服务机构、服务人员、服务内容、服务管理、客户沟通以及客户关系管理的基本要求和星级服务员的评定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内居家养老服务过程和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家政服务机构对居家养老服务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以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5624.1-2003 服务标准化工作指南第一部分:总则 GB/T17242-1998 投诉处理指南 GB/T19001-2000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20647.8-2006 社区服务指南第8部分:家政服务 《家政服务员国家职业标准》(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3 术语和定义 GB/T20647.8-2006确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居家养老服务e 依据法律及合同要求,由家政服务机构(3.3)派出人员,按照客户要求,提供老年人 生活照料和护理服务。 3.2 居家养老服务的客户e 接受居家养老服务(3.1)的家庭或个人。(本标准以下简称客户)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章程

***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使本管辖区的孤寡、特困、空巢和高龄老人能够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根据上级有关政策 和法律的规定,特制订**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章程。 第二条. 本单位的名称为**,地点为**。 第三条. 本单位的性质是:以非营利的服务机构,致力于依托社区公共服务场所,打造老年人家庭式服务机构。 第四条. 本单位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尊老敬老、以诚相待、真情沟通、 服务周到。 第五条. 本单位接受**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 举办者:** 第八条. 本单位业务范围: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家政服务、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精神慰藉、法律服务、助餐服务。 第三章组织管理机构 第九条. **机构设立理事会和监事会,其中理事会**担任; 监事会由**担任。

第十条. 本单位的最高权力机关**,其有行使下列事项的决定权: (一)制订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 本单位设定的理事会由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及理事等组成。 第十二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的决议; (二)向理事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三)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和实体机构; (四)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五)活动策划、安排和执行; (六)内部机构的设置; (七)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 本单位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单位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

(完整版)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个案管理个案服务指引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个案管理个案服务指引 个案管理个案服务流程说明 个案管理是社会工作者为一群或某一案主统整协助活动的一个过程。过程中各个不同机构的工作人员相互沟通协调,以团队合作的方式为案主提供所需服务,并以扩大服务成效为主要目的。当提供案主所需的服务必须经由不同专业人员、福利机构、卫生保健单位或人力资源来达成时,个案管理即可发挥其协调与监督的功能。 本项目的个案管理个案编号设为CM**(*为数字编号) 1、接案或转入、约见案主收集资料与评估 由于个案管理可以作为一种服务模式,贯穿服务的始终,因此与服务对象接触、建立档案、进行首次探访或作相关评估,以及协助申请居家养老服务等,均可作为个案管理个案的接案部分的内容。本项目的个案管理个案,以申请居家养老服务(包括政府资助、自费)的服务对象为主要来源。

除转介类表格归档入个案管理个案外,该部分的资料归入个人档案资料中。对服务对象的评估以照顾需求等级评估为主,若案主未能参与该评估或自费对象选择不参与,则社工可用BADL、MMSE、SSRS等量表为其评估。 2、形成评估报告、制定服务计划、签订服务协议 若案主参与了照顾需求等级评估,则可直接将该评估报告作为档案资料的一部分;若用BADL、MMSE、SSRS等量表进行评估,则形成居家养老服务对象评估报告。依据评估报告来制定居家养老服务对象服务计划,最后签订服务协议。 评估报告归档入案主的档案中,服务计划与服务协议归档入个案管理个案。 3、执行服务计划 在服务计划的执行中,助老员的服务记录、案主对接受服务的确认表,以及作为各项服务汇总表的服务对象接受服务情况登记表,均归档入个案管理个案。 该部分有两个注意事项: 一是服务对象接受服务情况登记表,该表是呈现个案管理的重要表格,以汇总的形式简要记录从接案到结案所提供给案主的全部服务,包括对案主开展的探访、评估、服务申请协助、送餐、居家养老服务、咨询、小组、常规服务、社区活动以及辅导个案等。每条服务记录应附相应索引,以便查找到相关资料,如案主参加了某场社区活动,则该条服务记录应附此社区活动的编号,探访与评估的服务记录则备注相关资料可在案主的档案中查阅。 二是在个案管理个案的服务过程中,若案主遇到了特别事件需要社工协助处理或辅导,则所开设的辅导个案服务属于该个案管理个案中的一部分,由于开案时已签订服务协议,因此不需另外签署个案服务同意书,其他如个案服务计划表、个案活动记录表、个案结案报告等照常记录。本着尊重案主隐私的原则,该部分的服务记录以辅导个案的形式独立归档,编号以CM**-C**的形式表示从属关系。若个案管理个案中的辅导个案部分进行了结案之后,又出现了反复或新情况需要重新开案,则重复上述环节,并独立归档,C**的编号则根据上一个编号+1即可。 在一个个案管理个案中,无论开启了多少个辅导个案,均只计一个个案管理个案指标。 4、阶段性检视 每季度应进行一次阶段性检视,并形成阶段性检视报告。此外,视情况进行相应评估,照顾需求等级评估以及BADL、MMSE、SSRS为一年一评,其他评估如基本情况、居家安全等,则根据每一次的评估结果来定。检视与评估之后,视情况制定新服务计划或维持原计划。阶段性检视报告与服务计划归档入个案管理个案,评估量表及评估报告归档入案主的个人档案中。 5、结案回访、重新开案与转介 一般情况下,案主只要还在接受居家养老服务,该个案管理个案便会持续下去。若案主主动提出终止服务,或出现失联、去世、迁出辖区及其他不适宜继续服务的情况,则进行结案。终止服务同意书(如适用)以及结案报告归档入个案管理个案。 结案后视情况进行回访,在案主需要重新申请居家养老服务时再重新开案,编号另起。转介流程同辅导个案。服务记录均归档入个案管理个案。

居家养老服务承诺书

篇一:居家养老服务承诺 居家养老服务承诺 1. 以人为本,及时了解老年人的服务需求,为老年人提供优质服务。 2. 实行首问责任制,做到认真接待热情服务,对服务对象咨询的事项应予以一次性告知,疑难问题应约定时间,应予以解决。 3. 落实分管责任制,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各自职责与分工,做到可以办理的事情当场办结,因申报资料不齐全等因素,造成一时不能办结的需向服务对象耐心解释,明确办理的时间和地点。 4. 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虚心接受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自身的服务质量 篇二:居家养老服务协议书 xxx 社区居家养老协议书 甲方:xxx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 乙方:医疗服务站 甲方承诺: (一)正确理解居家养老工作的性质.对乙方要以礼相待。 (二)积极配合乙方做好服务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实事求是地对乙方进行考勤和工作评定。 (三)如对乙方不满或其他事由要求换人,应提前与甲方联系,说明原因。 (四)不得有无辜强加乙方的行为。 乙方承诺: (一)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具有志愿者无私奉献精神,全心全意为老人服务。 (二)视长者为亲人,服务做到耐心、细致、周到,不怕脏、累、苦。 (三)按照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时间和服务方式接受长者及家属的工作安排,准时上岗,不无故缺勤。短假必须经丙方同意,两天以上假期须经甲丙双方同意。 (四)自觉接受甲方的管理,积极参与社区的各项活动。 (五)不得索要丙方额外钱物。

附则 (一)乙方在上下班和工作期间,要注意安全,如发生意外,由乙方自负。 (二)在乙方服务期间内,非乙方原因,丙方发生意外,甲乙两方均不承担责任。 (三)甲、乙、丙三方共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任何一方出问题各自负责。 以上内容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确保居家养老工作顺利开展。 (四)丙方(以下丙方为服务对象)因心脑血管等老年常见急性突发病导致的不良后果,甲方概不负责。 (五)丙方因病住院或患有传染性疾病期间,应由其子女履行 赡养照料老人的义务,甲方将暂停服务,丙方痊愈后,甲方将继续安排服务。 甲方签名(盖章): 乙方签名: 年月日 篇三: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各种制度 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1.定期参加居家养老工作会议,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本村实际,开展工作。 2.做好本村居家养老服务的调查摸底工作,并进行了登记入薄,每半年核实一次,便于动态 3.建立和完善居家养老工作人员,服务人员和服务对象的管理台帐。 5.严格遵守服务人员招聘、培顺流程。 6.抓好居爱养老服务的日常工作,协调服务人员与服务对象之间的关系,根据服务对象反映的情况进行了核实,有责任监督、检查或调换服务人员。 7.做好居家养老服务的监促检查,每半月进行一次回访及督查。 8.做好居家养老服务的对外宣传和咨询工作。 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服务简介 一、服务形式: 1.日间照料服务:通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保健和精神慰藉服务。

社区居家养老工作方案

社区居家养老工作方案 目录 一、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的社会背景 我国人口老龄化国情 实现“老有所养”的现实选择 养老服务的客观需求 扩大就业渠道和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途径 二、开展社区居家养老的现实意义 三、社区居家养老的概念及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对象 五、社区居家养老面临的主要问题 六、加强我区社会化居家养老工作对策和建议 政府推动,初始动力行政化 社会参与,服务内容广泛化 家庭支持,提倡亲情关怀 七、总结

进入21世纪,我国迎来了人口迅速老龄化的时代,如何面对迅猛而来的老龄化问题已成为全社会共同关注的焦点。因此,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发展老龄福利事业的新途径、新办法,已势在必行。随着人口老龄化压力的增大和传统家庭养老服务功能的日益弱化,老年人特别是高龄老人对社会福利和社区照料服务的需求不断增加,养老职能将更多地依赖于社会,依赖于社区为老服务的开展,由此产生的社会化居家养老也越来越受到广泛关注。传统的中国养老模式以家庭养老为主,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计划生育的实行,导致了社会转型下的人口的老龄化、家庭小型化、核心化趋势。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表明,我国老年人口超过1.77亿,占全国总人口数的13.26%。到本世纪中叶,这个数字将会上升到4亿左右,即每四个人中就有一个老年人。目前人国城市老年人空巢家庭的比例已经达到49.7%,而80岁以上的空巢老人家庭占家庭总数的17.95%。在这种趋势下,家庭养老模式渐渐无法满足养老的需要,无法应对老龄社会的挑战。 一、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的社会背景 首先,我国人口老龄化国情。1999年末中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超过10%,按照国际通行标准,中国人口年龄结构已开始进入老龄化阶段。进入新世纪后,中国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2005年底,中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近1.44亿,占总人口的比例达11%。汹涌而来的白发浪潮对我国养老福利事业造成了极大的压力,使尚未形成完善体系的我国养老服务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和考验。

上海市地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标准[详]

上海市地方标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 来源:中国社会福利网时间:2010-08-31 11:49 上海市地方标准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 前言 随着上海人口老龄化、高龄化和家庭小型化的发展趋势,老年人生活照料方面的需求已经成为全社会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之一。为了逐步满足专业化、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规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与管理,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上海市民政局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筹)、上海市社会福利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章淑萍、张凡、朱海燕、李传福、薛春萌、姚爱伦、康琪。 本标准参与起草人:奚士英、史雅民、张大建、黄勇、赵伟丽、荣伟。 本标准的附录为资料性附录。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 1范围 本标准提出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内容和要求,规定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组织、从业人员、服务项目、服务流程以及服务改进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市行政区域内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社(社区助老服务社)、社区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社区老年人助餐服务点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机构)。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本标准。 2.1社区居家养老服务(Elderly Home Care in Community) 依托社区养老服务资源,为60周岁及以上有生活照料需求的居家老年人提供或协助提供生活护理、助餐、助浴、助洁、洗涤、助行、代办、康复辅助、相谈、助医等服务。 2.2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社(社区助老服务社)(Elderly Home Care Agency in Community) 上门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机构。 2.3社区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Elderly Day Care Center) 日间集中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机构。 2.4社区老年人助餐服务点(Elderly Dining Service Center in Community) 社区中为老年人提供膳食加工配制、外送、集中用餐等服务的场所。 3基本原则 3.1以人为本原则。整合社区养老服务资源,结合老年人特点,提供多样化的服务。

A社区老年人服务社区工作方案设计

A社区老年人服务社区工作方案设计 一、调查背景 随着中国老龄化程度的加深,老龄化现象已成为中国迫在眉睫需要解决的问题。诚然,中国已开始对老龄化加以关注,并作出相应的措施。然而,现有的养老服务体系、政策仅处于初级阶段,各个社区、地方对其落实不到位,存在许多的不足生,不仅未满足老年人的需求。此外,身体功能退化、身边无子女或子女无法全身心的照顾老人的现象也愈来愈突出,这就导致了空巢现象普遍存在并不断恶化,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客观必然现象。A社区的老人对该社区而言是一个规模相当的群体,对养老、心灵关怀、居住、保险、医疗有着较大的需求,对该社区产生一定的压力。社区需要解决老年人的基本问题以确保老年人安享晚年。 二、调查目的 本次调查旨在通过对老年人的家庭、经济、所享受的服务等多方面情况的了解,发现现有居家养老服务存在的不足及其原因,并挖掘老年人及其家庭对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程度及其要求为老年人提供高质量、服务内容多样化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以逐渐解决老龄化带来的问题以及改善现有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不足,增强其服务的质量,从而让更多的老年人享受高质量的服务,使其幸福、健康、愉悦地度晚年,以达到减少社会、社区与家庭负担 三、调查对象:A社区100名60岁以上的老年人 四、问卷调查的具体内容 (一)、针对被调查者及其家庭的亲子关系、家庭关系及环境、经济情况、身体自理及健康程度、文化程度、所享受的社会保障、参与社区文化娱乐等方面进行基本情况的了解; (二)、在此基础上对被调查者所享受的居家养老服务状况进行调查,主要从被调查者享受过哪些养老服务、对居家养老的意见和建议、居家养老服务的内容、对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程度及其评价与要求等方面进行调查,以了解现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优缺点及其原因,从而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五、调查方式 采用问卷调查与访谈调查相结合的方法。 1、问卷调查:在A社区发放份居家养老需求服务状况的问卷; 2、访谈调查:对第一期进行的问卷进行筛选后,将问题严重、存在疑惑的对象 进行面对面的访谈,以获取全面、真实的信息。 六、居家养老服务存在不足的原因分析 (一)、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及相关政策措施不完善,国家对老年人权益与老年社区建设未进行重视与立法并未对其进行广泛的宣传且未对此发展做出长期规划与对社区此方面设备进行大规模的投入。这些都由于缺乏政府、政策的支持与自我定位不正确导致。 (二)、社区居家观念落后,服务意识相对薄弱,一些职能部门和社区管理服务部门对开展和加强社区养老服务的重要性与迫切性认识不足,观念落后。并没有充分认识到我国的城市养老职能已经由家庭为主逐步转变为以社会为主;更没有认识到社区居家养老是符合我国未富先老国情的需要。此外,全民对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构建和谐社会的必要性认识不够。除此之外,社区缺乏对居家养老服务的大力宣传,未全面的倡导社区养老志愿者服务的积极参与。

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规范.doc

谢谢聆听 ICS03.080.99 A 12 DB2301 哈尔滨市地方规范 DB 2301/ 0039—2017 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规范 2017-08-04发布2017-08-04实施

前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哈尔滨市民政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哈尔滨市民政局、哈尔滨市标准化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郑志宏、张义利、李景霞、张永辉、张志君、高祥涛。本标准参与起草人:刘菊英、吴中旸、王小溪、杨楠、常明晶。

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基本要求、服务内容与要求和档案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哈尔滨市辖区内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与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0001.1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 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主要形式,充分利用包括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各类养老机构以及社区公共服务机构等在内的社区资源,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以协助解决其养老需求的社会化服务,包括生活照料、医疗保健、精神关爱、文化体育、紧急救助等一种或若干种服务的社会养老服务。 3.2 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员 经过专业培训,专职或兼职从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人员。 3.3 无偿服务(政府购买服务) 为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政策的老年人提供服务。 3.4 低偿服务(自己购买服务) 为有一定经济能力的老年人,提供低于市场价格的基本养老服务。

居家养老服务建设技术方案

居家养老服务建设方案 一、居家养老服务网络中心建设背景和意义 当前,老年人口迅速增多,高龄比例加大,已经是全球普遍存在的现象,是世界性问题。具最新资料显示,截至2008年底,中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59亿,占总人口的12%。数字表明: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进入21世纪的中国已经进入了老龄化时代。今年是我国进入老龄化10周年,随着新中国的同龄人步入老年,我国将出现第一次老年人口增长高峰。 根据国家发改委、民政部《十一五社区服务体系发展规划》和十部委联合颁布《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指出“以信息服务网络整合建设为依托,推进社区服务信息化”。要求有条件城市和地区建立社区“一键通”呼叫系统,加快构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JUST《居家养老服务网络中心解决方案》及系列产品是我公司在深刻理解国家政策和社区服务特点的基础上,针对民政部门构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构建中国特色养老服务模式的需求,而开发的一套完整的信息化应用系统。工程的主要意义为以下几点: 1、这是政府重要的民生工程 2、是中国解决养老问题的重要手段 3、是构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载体 二、需求分析 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平台,主要是利用现代化的信息手段,为居家养老的人员和需要照顾的儿童以及一些特殊的人群,提供紧急的救助、健康管理、生活帮助、日常家庭服务和信息咨询等服务。工程可与三级(区、街道、居委会)居家养老服务平台紧密结合,将各种力量组织起来,形成网络化、日常化、专业化的服务队伍,创造全新的居家养老、家庭服务新模式。 1、居家养老服务其主要特点: ●一是服务的时间和地点不确定性; ●二是突发事件服务的紧急性;? ●三是生活服务的全面性。? ●?四是健康服务管理的先进性 2、工程特点 ●为政府主管部门或运营单位建立一套完整的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及协调机制;? ●?为辖区内的老龄人群及服务机构建立准确详实的数据库及养老服务电子化档案; ●?以社区为依托,企事业单位和社区义工为支撑构建起强大的养老服务供应体系; ●?以老人数据库、呼叫中心及智能终端产品为基础,构建紧急救援、生活服务、主动关怀、健康管理,四大服务方式,丰富为老服务信息化手段。 ●?构建“公益化为前提、社会化为基础、市场化为补充”的信息化、智能化的虚拟敬老院运营模式,推动居家养老服务行业持续、健康、快速的发展。

居家养老服务协议书(两方)

居家养老服务协议书 甲方:(社区居家老人): 乙方:(居家养老部): 本着服务社会、服务老人、互助互利的原则,为营造温馨、舒适、安全的生活环境,保证居家养老服务质量,规范服务行为,满足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的需要,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结合当前有关养老的规定,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养老服务事宜,自愿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供各方遵照履行: 一、服务内容和标准 参照《**居家养老帮扶办法》中的相关内容和标准。 乙方的服务时间: 时间起止:从时至时 协议期限:协议期为年。 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选择、更换服务人员的权利,但请求调换的时间应提前一周告知居家养老服务部或家政公司。 2、正确理解居家养老工作的性质,依约定接受服务的权利,对护理人员要以礼相待。 3、按时向家政服务人员交纳须承担服务费的义务。

4、在服务期间,服务人员为甲方提供生活服务时,正常所需支出的费用应由甲方承担;甲方如需就医,其产生的费用应由甲方自行承担;非因服务人员的过失所造成的事故(如甲方自己在日常生活中,外出活动时所发生人身伤害)其赔偿费用应由责任人来承担。 5、甲方及时提供服务所需各种证件。若因甲方原因致使服务人员无法服务,服务人员不承担责任,服务人员应及时将情况反映给甲方,由乙方与甲方协调处理。 6、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做好服务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实事求是地对服务人员进行考勤和工作评定,不得有无辜强加服务人员服务项目的行为。 7、甲方如发现乙方服务有损害甲方权益的行为,或不胜任服务工作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主动关心老人的需求,向甲方提供合适的护理人员,建立护理人员档案并保持经常联系,并保证护理人员身份清楚、手续完备、身体健康、无不良社会记录的义务。 2、丙方有权告知甲方家人服务人员情况的义务,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对表现不好的护老助理员有权终止协议。 3、丙方应每月一次电话或者派出工作人员走访、征求甲方意见、及服务人员服务情况,核实甲方提出的问题,及时予以协调沟通。 4、尊重和维护甲方的合法权利,安排志愿者服务人员

居家养老服务平台合作方案

居家养老服务平台合作方案.

“管一家”居家养老信息化服务平台. 一、建设背景 目前国内老年人口数量已大于2亿,山西省老年人口数量已经突破500万,

2035年,中国老龄人口将超出4亿。在我国老年人口迅速增加的大背景下,由10个部委联合制定的《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 《意见》)正式颁布实施。指出“以信息服务网络整合建设为依托,推进社区服务信息化”。加快建立居家养老服务平台系统,加快构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山西汉唐文成科技有限公司在深刻理解国家政策和社区服务特点的基础上,以“以社区为依托,老龄人群为服务对象,企事业服务机构为网点,社区义工为补充,为老服务网络中心为支撑,建立全方位的信息化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为指导意见,基于我公司强大的信息交互平台开发而成,保证了系统的稳定性和可扩展性,集成了外围各种呼叫终端。 二、平台介绍 借助于先进的(移动)互联网技术、云技术和物联网技术,有效整合通讯网络、智能呼叫、互联网等科技手段,以信息化、智能化呼叫救助服务平台为支撑,以建立老年人信息数据库为基础,以提供紧急救援、生活照料、家政服务为基本服务内容,以社区为依托,有效整合社会服务资源为服务主体,建立完善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打造真正意义上的“没有围墙的养老院”。 居家养老管理平台是专业的养老院(公寓)管理软件产品,主要应用于:养老院、敬老院、养老福利院、老年公寓、老年康复中心、酒店式养老公寓等。功能包括

--集人事管理、仓库管理、老人管理、护理管理、费用管理、老人银行、接待 管理、变更记录、统计查询、健康监控、智能呼叫、基础管理等综合管理为一体的信息化管理平台。通过该系统,养老院可将各职能部门、服务单元以及外部市场连成一个有机整体,进行快速、高效的信息收集和业务处理,为养老机构的管理和服务提供适时、准确、可靠的决策依据,提高经营管理效能,增强养老机构的核心竞争力。. 居家养老管理平台还可以实现以养老院(公寓)为中心,把服务延伸到居家养老,拓展了养老院(敬老院/公寓)的业务范围,提高了市场竞争力。 本方案结合养老院(公寓)管理的工作的特点,以实现满足“电子政务、服务行政、服务社会、服务老龄”为宗旨,以安全建设为基本原则,为量身打造一 套适用、有效的电子政务平台,并通过各种网络安全手段为主管部门提供从物理隔绝走向逻辑隔离的可靠解决方案。 三、功能介绍

长春新区城社区服务用房和养老

长春新区城市社区服务用房和养老 服务设施用房配建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社区服务用房和养老服务设施用房的配建和管理,进一步推进社区规范化建设,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结合新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新区管辖区内新建(含统一规划、分期实施项目)住宅区社区服务用房和养老服务设施用房的配建和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社区服务用房,是指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开展民主自治和服务管理的用房。 本办法所称养老服务设施用房,是指为城市社区内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日间照料、康复护理、家政服务、精神慰藉、休闲娱乐、教育咨询等服务的养老用房。 以下将社区服务用房和养老服务设施用房统称为社区配建用房。 第四条各开发区管委会以及新区规划、国土、城建、房管、社会事业、国有资产管理等单位和部门要依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社区配建用房的规划、建设、移交、使用、维

护和管理等工作。 第五条新建住宅区的社区服务用房按照每百户居民不低于30平方米的标准、养老服务设施用房按照每百户20平方米的标准和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要求统筹规划、集中设置,原则上与住宅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建设项目分期开发建设,规划总户数1200户以上的,分期建设的社区配建用房单套或连套建筑面积不应小于600平方米。新建住宅区规划总户数1200户以下的,应在首期一次完成社区配建用房建设。 按照配建标准,新建住宅区社区配建用房总面积不足300平方米的,经所在地开发区社会事业、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及乡政府(街道办事处)与开发建设单位协商一致并报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可按照国有资产评估相关规定,在对配建房屋评估作价的基础上,由开发建设单位以货币折抵配建面积,折抵资金专项用于为该社区购买社区用房。 新建住宅区户数达到管辖规模且居民入住率达到50%以上,社区配建用房尚未建成交付的,开发建设单位应无偿提供临时社区用房。 第六条新建住宅区社区配建用房应建设在市政设施较好、交通便利的地段,位置适中、方便居民出入,便于服务辖区居民和开展活动,宜靠近广场、公园、绿地等公共活

居家养老各项制度

虹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服务人员管理制度 一、接受服务站的统一管理、指导,及时为居家养老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二、认真参加服务站举办的各类培训学习活动,不断提高服务素质和服务技能。 三、严格执行服务站制定的工作流程,不得提高价格和有意延长服务时间。 四、开展承诺服务,坚持12小时服务制度,做到随叫随到,有问题及时解决。 五、接到服务指令后,要认真填写《派工单》,完成服务后,要请住户签署意见及工作时间、付费数额,并将《派工单》送交服务站备案。 六、工作时间不得饮酒,规范作业,注意安全,杜绝安全隐患,严防意外事故发生。 七、热情礼貌的为客户服务,不管在任何情况不得与客户发生争执,严禁偷盗现象发生。

虹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安全制度 1、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防止老人人身和室内财产遭到损失,维护服务站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2、坚持“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做好安全防火工作,所内配备灭火器,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3、下班前,工作人员应对水、电、门窗等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有问题及时处理或报修。 4、做好人员往来的管理工作,严防陌生人进入本所,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厨房间、休息室等地。 5、经常提醒入托老人注意保管好私人钱物,以防丢失。 6、交接班时要做好交接班登记和交接手续,对不履行手续者如出现问题,当班者自负。 7、每天下班前向工作站汇报一次安全情况,对出现的问题和解决结果要记录在案。

虹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服务人员行为规范 1、工作时间一律着工装、佩胸卡,凭《派工单》上门服务,接到服务指令后,在规定时间内提前5分钟到达。 2、开门后主动出示《派工单》亮出胸卡并向老人问好。征得老人允许后先脱鞋穿鞋套进门。 3、家政人员出示服务菜单和价格表供老人选择本次服务内容,并向老人介绍本次服务时间。 4、维修员在查明故障原因后,应先向老人介绍各类配件价格和维修费,征得老人同意后方可操作。 5、服务时间内,服务员要做好自身安全防护措施。同时不给老人家庭留下安全隐患(关闭煤气阀、水龙头等等),并向老人传授日常安全知识。 6、服务结束后,要主动征求老人的意见,现场真实填写《派工单》的相关内容,并邀请老人在《派工单》上签名确认。 7、整理好自己的工具包,与老人道别;很高兴为您服务,再见!帮老人关好门。 8、完工后及时到服务站出据《派工单》备案。 9、服务人员禁止接受老人任何形式的馈赠。

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人员合同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人员合同 篇一:居家养老服务委托协议书 居家养老服务委托协议书 甲方(委托方):大连市甘井子区xx街道办事处乙方(受托方): 为进一步探索xx街道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经验,推动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健康发展,经协商,甲方将辖区内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委托给乙方管理,双方签订本委托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指导乙方在甲方辖区内按照《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大政发【20XX】55号)及《关于甘井子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涉及具体问题的解释》有关文件精神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管理工作。 2、负责核定审批政府资助的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对社区/村评估上报需要享受居家养老服务的老年人进行审核,确定服务时间,并移交给乙方提供服务。

3、负责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专项经费的管理与监督,按时向乙方支付。 4、根据每月服务记录所记录的服务情况核算支付金额。 5、加强监督检查,对乙方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实施评估,对乙方的管理与服务有批评、举报的权利。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按照《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大政发【20XX】55号)及《关于甘井子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涉及具体问题的解释》有关文件精神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进行管理,对符合条件并获得审批的服务对象进行服务。 居家养老服务内容包括: 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医疗保健、康复护理、送餐服务、安全访视、精神慰藉等。详细服务项目见附件,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研究调整项目细则与服务价格。 3、以微利或保本为经营宗旨,无偿或抵偿为老年人服务。 3、负责对服务员的上岗资格认证和上岗培训。 4、委托管理期间,乙方的居家养老服务员负责服务记录的工作,乙方管理人员需要定期进行服务回访,并接受甲方的检查与监督。 5、自觉接受甲方的工作指导,对甲方提出的有关问题

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1]

日间照料运营实施方案 为加快南岸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做好社区养老服务工作,提高辖区老年人的晚年生活质量。营造和谐文明的社区人文环境,更好的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现社区内居家老人老有所依、老有所乐的目的,特制订日间照料运营实施方案如下: 一基本形式 以街道牵头,外包机构负责运营的方法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主要服务形式,积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充分利用社区资源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以解决其日常生活困难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使区内老人既不需离开家,生活又能得到照顾,先重点保障老年人中的高龄老人和特殊群体老人,再逐步惠及全体老年人。努力为老人提供最理想的养老选择。 二服务对象 1、无偿低偿服务对象。主要包括年满70周岁以上城镇“三无”、“低保”(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老人、生活不能自理且身边无子女照顾的低保老人、重点优抚对象,以及百岁老人等。优先满足辖区内的“三无老人”、“五保老人”、“特困老人”、“空巢老人”、“失智老人”等养老服务需求,如有闲置的日托全托床位才能接收其他社会老人。对于辖区满足条件的此类老人乙方给予享受任何服务20%的优惠。 2、有偿服务对象。有一定经济能力、生活能够自理或者需要上门照料等服务的老年人,以自费的形式购买服务。 三、服务内容

以老人的生活需求为重点,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医疗护理等服务,同时兼顾老年人文化娱乐、学习教育、体育健身、精神慰藉和法律咨询等服务,服务内容可逐步拓展。 安全保障服务:主要通过相应的联系制度,充分发挥助老服务员、社区工作者、邻里和志愿者的作用,对老人住所定期进行安全排查,排除和预防安全隐患,保障老人安全生活照料服务:主要包括日间托老、购物、配餐、送餐、陪聊、护理等生活照顾服务和洗衣、打扫卫生、家电维修等一般家政服务。 医疗保健服务:主要通过医疗服务机构,为社区老人提供健康咨询、健康教育、疾病防治、康复治理、医疗讲座等服务。 其它类型服务:主要包括文体娱乐、精神慰藉、法律咨询、心理疏导等服务。 四、服务方式 日间照料:社区设立日间照料服务室,为老人提供托管照顾、午休餐饮、康复娱乐等日间照料服务。 上门服务:服务对象是社区全体老人,重点是年龄超过80周岁的高龄、空巢、孤寡老人且身患残疾的老人、患有多种慢性疾病的体弱老人。 志愿服务:充分挖掘社区现有资源、整合相关低保人员、义工、志愿者等社会资源建立助老志愿服务队伍,义务为老年人提供日常起居照料、精神慰藉、法律援助、政策宣传等服务。 邻里互助:以养老服务中心为纽带,在邻里之间开展为空巢老人当管家的活动,“生活管家”负责老人日常生活服务,与老人聊天,陪送看病,打扫卫生等等。 五、政府购买服务 (一)享受条件 70周岁以上且被政府列入低保、优抚救助对象的空巢老人可享受政府购买的服务。(二)享受标准 无偿服务对象每人每月可享受10-20小时的上门服务;为南湖社区辖区内“三无老人”等

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

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主要形式,充分利用各类社区资源,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的社会化服务。 第三条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开展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和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全覆盖,适度普惠与保障基本相统一; (二)多层次,普遍性与个性化服务相并重; (三)多支撑,服务供给与服务需求相匹配; (四)多主体,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 第五条市民政局负责统筹规划实施本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建立全市统一的居家养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对全市居家养老服务进行监督管理,受理对居家养老服务的投诉、建议,负责对相关评估结果进行复核,负责引导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与基层医疗机构就近建立长期合作机制,促进养老事业和产业的对接与融合。市居家养老服务指导

中心负责本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业务指导、区域统筹,以及居家养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日常运营维护、资助资金清算、政策宣传、人员培训等工作。 市、区财政局负责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并及时拨付。 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落实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技能培训补贴政策,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统筹协调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等工作。 市、区卫生计生委(局)负责指导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便捷医疗服务,做好老年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开放绿色诊疗通道,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优先覆盖老年人的工作机制等工作。 区民政局负责本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指导区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开展相关工作。受区民政局委托,区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负责指导本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业务,开展老年人照顾需求等级评估和服务项目评估;负责制订设施建设、运营经费和服务补助标准及资金审核、拨付与结算;负责服务资助核实、政策宣传、人员培训、投诉处理等工作。 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负责本辖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设立养老管理员(养老管理员应具备初级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资质,与资助对象的配备比例不低于1:50),依托街道(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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