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机动车辆停放及收费管理规定

华南理工大学机动车辆停放及收费管理规定
华南理工大学机动车辆停放及收费管理规定

华南理工大学机动车辆停放及收费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校园机动车辆停放管理,根据《华南理工大学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华南工保[2000]3号)、《华南理工大学机动车辆进出校园管理规定》(华南工保[2005]7号)、广州市物价局《关于华南理工大学北校区停车场收费问题的复函》(穗价函[2005]434号)及广州市天河区物价局《关于停车场保管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穗天价函【2006】14号),结合校园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在学校管辖的地域范围内所停放的各类机动车辆及其驾驶员。

第三条本管理规定所称的机动车辆系指小型客车及以上的各类机动车辆。

第四条学校保卫处是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停车保管管理及责任

第五条学校对机动车辆进出校园实行24小时管理。在校注册的机动车辆凭校园粤通卡进出校园;临时来校各类机动车辆凭学校各门卫发放的临时智能卡进出校园。

第六条对车卡不相符的机动车辆,进出校园时学校按以下原则处理:

1、当车卡不相符的机动车辆进入校门时,各门卫按临时来校车

辆管理办法发放临时智能卡。

2、当车卡不相符的机动车辆离开校门时,各门卫须对车辆资料及驾驶员证件进行严格核对后方可放行,并按照临时来校车辆进行管理。

第七条校园公共区域及各小区停车位的规划、停车秩序管理由保卫处负责。

第八条校园公共区域及各住宅小区停车位是学校及各住宅小区的公共设施,是为本校教职工、家属、学生、小区住户、临时来校办事或探亲访友的机动车辆提供24小时有偿停放保管服务的场所。在校园公共区域及各住宅小区内停放的各类机动车辆,按政府物价部门的批复及学校的有关规定交纳停车保管服务费。学校对已收取停车保管服务费的机动车辆提供保管服务。

第九条进入校园及各住宅小区的机动车辆及其驾驶员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1、机动车辆进入校园及各小区时,应遵守学校有关管理规定,听从执勤人员指挥。

2、各类机动车辆应按规定整齐、有序地停放在划有停车位的地段,不得乱停乱放。在暂未划定车位的地段停放车辆时,必须保证消防救援通道及其他车辆和人员通行。

3、机动车辆在校园及各小区内应严格遵照交通标志行驶,车速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严禁超速、鸣喇叭、无证驾驶。

4、严禁在人行道、车行道、消防通道、禁停路段上停放车辆。

严禁辗压草地、损坏各种交通设施。

5、各机动车辆驾驶员应当自觉做好防范工作,停车后要关闭好车辆门窗、上好车锁,人离开机动车辆时不要把校园粤通卡、临时智能卡、车辆行驶证等各种证件以及财物留在车内。

第十条机动车辆在校园停放期间若发生被盗或受损,经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认定后,根据责任认定情况,按有关规定对车主进行赔(补)偿。

第三章校园机动车辆停车保管服务费的标准及收费程序

第十一条机动车辆停放保管分为临时停放保管和月停放保管两类:

1、临时停放保管机动车辆,系指因到校内办事或探亲访友而短时停放在校园及各住宅小区的车辆。

2、月停放保管机动车辆,系指车主在校内有固定居住场所,而且在校内备案注册的公车、教工、家属、学生、合作单位(科技园企业)的机动车辆;

第十二条对于临时停放保管机动车辆,根据广州市物价局文件《关于华南理工大学北校区停车场收费问题的复函》(穗价函[2005]434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校园停车保管服务费。

第十三条对于月停放保管机动车辆,根据广州市物价局文件《关于华南理工大学北校区停车场收费问题的复函》(穗价函

[2005]434号)和广州市天河区物价局文件《关于停车场保管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穗天价函【2006】14号)的规定,结合住宅小区管理的需要,按以下标准收取校园停车保管服务费(含校园公共区域和住宅小区停车保管服务费):

1、持有校园粤通卡并在校内有居住场所的教工机动车辆,每月按政府物价部门批复标准的20%收取校园停车保管服务费(含校内公共区域及住宅小区停车保管服务费),即30元/月。凡一次性预交全年校园停车保管服务费则按10个月费用收取,即300元/ 年。本校教职员工可通过授权委托从工资中每月扣款来交纳机动车辆停车保管服务费,凡通过此方式交费的,则按一次性预交全年停车费的收费标准收取,即300元/年(折合25元/月)。

2、持有校园粤通卡并在校内有居住场所的家属(指教工的配偶、子女及子女配偶)机动车辆,每月按政府物价部门批复标准的80%收取校园停车保管服务费(含校内公共区域及住宅小区停车保管服务费),即120元/月。凡一次性预交全年校园停车保管服务费则按10个月费用收取,即1200元/ 年。

3、持有校园粤通卡并在校内有居住场所的非本校教工、家属的机动车辆(指CA编号校园粤通卡),每月按政府物价部门批复标准收取校园停车保管服务费(含校内公共区域及住宅小区停车保管服务费),即150元/月。凡一次性预交全年校园停车保管服务费则按10个月费用收取,即1500元/ 年。

第十四条根据政府物价部门批复的收费标准,对持有校园粤通

卡但在校内无居住场所,夜间不停放在校内的学生、学校合作单位(如科技园入园企业等)的机动车辆按以下标准收取校园停车费(不含住宅小区停车保管服务费)。

1、学校各单位公车每月按政府物价部门批复标准的20%收取校园停车保管服务费(学校行政定编的车辆除外),即30元/月。凡一次性预交全年校园停车保管服务费则按10个月费用收取,即300元/ 年。

2、持有校园粤通卡且夜间不停放在校内的各类学生的机动车辆,每月收取校园停车费30元。凡一次性预交全年校园停车保管服务费则按10个月费用收取,即300元/ 年。

3、持有校园粤通卡且夜间不停放在校内的学校合作单位(科技园入园企业)的机动车辆,每月收取校园停车费100元。凡一次性预交全年校园停车保管服务费则按10个月费用收取,即1000元/ 年。

第十五条对于在校内无居住场所的教职工,若其机动车辆只在工作期间停放在校内,则不收取校园停车费;若其机动车辆长期夜间停放在校内,则按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收取校园停车费。

第十六条对教职工在校内是否有居住场所的确认,以学校资产资源管理处房地产管理办公室提供的档案资料为依据。

第十七条对机动车辆是否属于长期夜间停放在校内的确认,以校园车辆智能管理系统记录的数据为准。

第十八条校园公共场所、各住宅小区机动车辆停车保管服务费收取工作由保卫处负责组织。

1、校内备案注册的教工、家属、学生、合作单位(科技园企业)的机动车辆停车保管费,在每年对校园粤通卡车辆进行年度审核注册工作时办理缴交校园停车费手续;

2、临时来校的机动车辆停车保管费,由学校委托各门卫代行收取。除南新村以外,其它各小区对临时来校的各类机动车辆不再收取停车保管服务费。

第十九条停车保管服务费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所收的停车费全部上交学校财务,再按规定进行各项支出。按第十二、十四条规定所收取的校园停车费用于校园交通设施建设;按第十三条规定所收取的校园停车保管服务费用于各小区物业管理。对于本规定中各类车辆校园停车费的收费标准,若遇政府物价部门调整收费标准、住宅小区收支不平衡等情况,则对其进行相应的调整。

第二十条所有在校内备案注册的机动车辆每年11月、12月必须到保卫处消防交通安全管理科办理下一年度审核注册手续。审核注册的内容包括核对车主身份、交纳下一年度的停车保管服务费。

第二十一条对持有校园粤通卡的教工、家属、学生、科技园企业等机动车辆,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校园粤通卡年度审核注册手续,则从次年1月20日起自行转换为非本校注册的机动车辆,进出校园时按临时来校车辆收取校园停车保管服务费。

第二十二条按月交纳校园停车保管服务费的月停放保管机动车辆必须于每月25日前交纳次月的停车费。否则,从次月1日00:00起,未交费车辆将按临时来校车辆收取校园停车保管服务费。

第二十三条因公务来校的校外机动车辆,凭《学校机动车辆公务放行条》可以免交临时停车费。每张《学校机动车辆公务放行条》的时效为24小时。各学院、机关各部处可到保卫处领取《学校机动车辆公务放行条》,限额为每月60张。各学院、机关各部处发放《学校机动车辆公务放行条》时须认真填写存根,领取新的放行条必须凭已使用放行条的存根进行换领,否则不予领用。

第二十四条各学院、机关各部处组织的各类活动,若外来机动车辆超过20辆,则不再使用《学校机动车辆公务放行条》。举办单位经申请批准后,可按规定制作针对某一项活动的《临时机动车辆准放证》(应包含活动名称,机动车辆临时停放地点,有效日期及注意事项)。学校门卫根据《临时机动车辆准放证》给予车辆放行。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执行,由保卫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学校规定的有关收取校园停车保管服务费文件,与本规定有冲突的,按本规定执行。

公司车辆出入 停放管理规定

***公司车辆出入、停放管理规定 为规范公司出入车辆及车辆停放管理,使出入车辆和停放车辆规范有序,特制定本规定。 一、管理责任部门 1、安全部保卫(门卫)。 二、职责 1、进入公司内所有车辆出入、停放各项工作的管理,统一由公司安全保卫(门卫)负责。 2、文明待人、礼貌用语、对进入厂区外来车辆要耐心解释公司的管理规定、积极疏导、热情指引方向及停放位置。 3、严格按照公司各项规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4、对进入车辆告知事项包括:限速5公里,禁止鸣笛,厂区禁止吸烟、喝酒,车辆允许停放位置及本规定的要求,避免出现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现象。 5、凡出入车辆必须履行停车安全检查,登记所携带物品,核实出门证内容。 6、对违反本规定或公司管理规定的有权进行处罚。 三、管理范围 1、出入厂区车辆(包括:自行车、电动车、电动三轮车、摩托车、机动车等车辆)的行为规范。 2、各停放车辆区域的行为规范。 3、车辆出入的检查、登记。 四、机动车辆出入管理 1、外来车辆进入公司厂区时,必须接受门卫安全检查,司机在门卫处需登记车牌号码、进厂时间、事由、及接洽的部门,并由门卫通知部门负责人确认后方可放行。 2、车辆进入厂区内限速5公里,不得超速,禁止鸣笛,禁止抢

道、超车、占道,行驶时要安全礼让,转弯处要慢行、谨慎,要按照指定地点整齐停车。 3、车辆行驶中,严禁急刹车、急转弯,前后车距应保持在5米以上,。防止发生碰撞事故。 4、除公司车辆外,其它任何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生产区、车间,区域界限划分为:公司办公楼围墙,主干道路口以东。 5、进入公司车辆要保持清洁,严禁携带垃圾、杂物、危险品等进入厂区。 6、严禁酒后驾驶或在厂区内喝酒、吸烟及乱扔垃圾、纸屑等杂物。 7、严禁存在安全隐患车辆进入厂区。 8、所有外来车辆进入厂区装卸货物,必须经门卫与收货单位、发货单位负责人员取得联系后,由收货、发货负责人到门卫带车进入厂区,对进入厂区所出现的违规行为,由收货、发货负责人负责。 9、所有等待装卸货物车辆应按照指定地点有序排队,不得堵塞车间门口等交通要道,以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 10、任何外来车辆驾驶员或随同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生产区域,经同意进入生产区域时,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并严格遵守公司各项管理规定,对违反公司规定的处罚,由承接部门承担。 11、机动车或非机动车辆在厂区出现的事故,由车辆驾驶员本人承担,与本公司无关。 12、进入公司非机动车辆,必须按照安全保卫(门卫)指定的区域停放,不得乱停乱放。 五、停放管理规定 1、公司停车场分为五个区域:一区属公司车辆停放区;二区为属私家车停放区;三区属私家车停放区;四区属公司班车停放区;五区属非机动车停放区;其它地方禁止停放任何车辆。

停车场收费管理制度

停车场收费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规范停车场收费管理制度,加强管理力度,保证停车费及时、全额收取,不漏收、不错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停车场。 三、职责:本部门员工按本工作岗位职责执行。 四、停车场入场登记管理 1、车辆入场时,由当班登记员对进入的每辆车辆分类进行车牌号台账登记,车辆类型分为小型车辆、大型车辆、特殊免费车辆(此类车辆包括当地政府车辆、本公司车辆等,也包括特殊情况下的免收车辆,以当时实际情况为准),按分类要求登记员必须建立三本台账进行分类登记,免收车辆必须在台账上注明免收原因。 2、登记员在登记入场车辆车牌号时,必须做到及时、准确无误,字迹要工整,账面要清楚,便于交班时核对收费情况。 五、停车场收费管理 1、停车场收费标准:小型车辆临停10元/辆,过夜20元/辆;大型车辆临停15元/辆,过夜25元/辆。 2、车辆入场时,由当班收费员对进入的每辆车辆分类进行现金收费,收费时点清收费金额,注意辨别假钞,按客户要求撕去停车发票,做到合理避税。

3、按现金管理要求,收费员手上只留取200元(15张10元、10张5元)找补零钱,找补零钱在上班时统一领取。收费员手上收费金额达到100元(除去本留在手上的找补零钱),将收费款交由停车场主管统一保管,并签字确认交款人、交款金额,最后交班时由停车场主管、当班收费员共同清点当日收费款总额,再与登记员的当天台账进行核对,如发现款与账核对不一致的情况,分责任进行处罚,停车场主管负责已签收的收费款,当班收费员负责未交的收费款及本来手上的预留金200元,分析是哪边出现问题,就由哪边负责赔差额,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4、停车场主管有责任督促当班收费员及时交款,当班收费员有义务做到及时交款,签字确认,起到相互监管的作用。 5、各环节在收取现金时,做到认真清点金额、辨别假钞,收款人确认无误后,签字认可为准,如从中发现金额不符、有假钞的情况,由交款人负全部责任,照金额进行赔偿,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六、停车场票据管理 1、按需向公司财务领取停车发票,做到合理避税原因,及时将用完的票根交回财务。 2、在领用发票和交回票根时,必须完善签字核对手续,做到有据可查。 七、停车场节假日管理 1、按经营性质决定本停车场遇节假日属于工作更为繁忙时

停车场收费员管理制度

停车场收费员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停车场收费员的行为,特拟定以下制度: 一、管理归属 路边停车收费员属于必须遵守公司制度、规定及财务部相关制度规定。 二、行为规范 1、当班期间必须保持良好的岗位形象、言行举止、仪容仪表,着装干净整 洁,礼貌待人,努力奉行服务第一的宗旨。 2、每名员工在岗上必须着公司统一发放的工装,佩戴工牌,不可穿拖鞋、 凉鞋等。携带好备用金投包及岗位记录本准时上岗工作。收费员必须熟悉路边停车收费系统各项操作,准确、快捷的做好路边停车收费工作。 3、停车场收费员实行早、晚两个班次运营机制,,上下班打卡时间必须严格 遵守公司的排班时间。两班次轮转基本保证公平,但因个别工作需要及月份天数等因素造成个别情况的,收费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排班表轮转班次。 4、停车场收费员工作时间(暂定): 早班:7:00-14:00 晚班:14:00-21:00 停车场收费员月休四天(公休日),遇法定节假日当天排班在班人员按照法定加班计算,具体计算方式遵照公司相关加班及薪酬制度执行。 公司有权在不增加工时的前提下,调整工作时间。如因工作需要增加工时的,公司与员工协商,同时予以调整薪酬, 如请假或调整班次,需至少提前两天提出书面申请,由领队、主管、财务经理审批签字后方可请假或调班。 5、停车场收费员在交接班时,必须按照财务部相关规定,交接班时填写好 工作日志,上班次交代清楚于下班次的未尽事宜,更换停车收费系统当班人员权限,清点好本班次钱款交由公司财务。 6、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排班安排,按时准点上下班,如迟到3次/月(10分 钟以内)以内,警告处理;迟到3次/月(15分钟以内)以上者,视为严

车辆停放管理规定范文5篇

车辆停放管理规定范文5篇 一、目的: 为有效管理与维护厂区机动车停放秩序,特订立本管理规定,供工作人员及访客等共同遵守,维护良好的厂区环境。 二、管理规定: 1.机动车停放共规划3种专用停车区如下: a.办公楼后侧:供公司内员工车辆停放; b.办公楼前停车场:供访客车辆临时停放; c.办公楼前左右停车场:供公司内员工车辆停放; 2.入厂车辆必须自觉接受管理人员的安全检查并将《车辆通行证》放在车内显眼的位置;各入厂车辆一律停放到分配好的固定车位,若 固定车位已满时,必须自觉接受管理人员的统一指挥将车辆停放到 停车场。 3.访客车辆应按照保安人员的指引停于停车场; 4.为避免停车位遭他人占用、误停增加管理困难,各停车位地面(或指定位置)将漆上入编号,以便识别。 5.车辆进入厂区及停车场要遵守交通规则减速慢行,并遵照保安人员的指挥或遵循交通标志线行进; 6.除规定区域外禁止随意停放机动车,禁止车辆停放于通道旁或人行道 一、为维护公司家属区交通秩序,加强机动车车辆停放管理,方便住户车辆保管,根据公司家属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武装保卫部治安办公室(以下简称“治安办”)负责公司家属区内交通管理和机动车辆停放管理。

三、进入家属区的车辆必须严格遵守家属区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四、所有车主必须在家属区门口刷卡进出,并在规定泊位内停放车辆,交纳相应的车辆停放费。白天(8时——20时)停放费3元;夜间(20时——次日8时)停车费5元;公司职工办理月卡停车费用50——80元,公司外人员办理月卡停车费100——120元,月卡只限本车使用。 五、大货车(2吨以上)、集装箱车等大型车辆,无特殊情况不得进入家属区。 八、严禁车主将有可能对其他车辆或人员构成危险的车辆停泊于家属区内,进入家属区车辆严禁载放易燃、易爆、剧毒及各种腐蚀性物品,因此而发生意外事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九、车辆带货驶出家属区,必须有相应证明,属贵重、大件物品或搬家时,必须由户主到治安办办理放行手续,方可驶出。 十、不得在家属区内试刹车、练习驾车、大型修车,有滴漏机油车必须清洗干净。 十一、车辆进入家属区不得鸣笛,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爱惜公物,不得损坏车辆进入管理系统和小区设施,损坏照价赔偿。 十二、车主停车出入卡遗失,要立即到治安办申明、补办,否则后果自负。 十三、车主不得刁难、辱骂或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妨碍治安办工作人员执行公务。 十五、本规定由武装保卫部负责解释。 1、在小区没有租车位的车主,请把车停放在小区临时车位,小区商铺前面的车位为临时车位。不得占用他人车位,每个车位如果贴有车牌号码则表示已有主人的了。 1、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小区的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放车辆。

停车场收费管理制度(xin)

停车场收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1。1目的 为了保障物业管理费用正常收缴,维护公司利益,提高服务品质,规范停车场停车费用收缴程序,使其更加科学化、制度化,防范各类风险依据其职能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联投半岛物业范围内的停车场收费员,所有停车场员工需按此流程进行要求. 1.3内容 本制度内容包括停车场收费标准,收费员工作细则,月租卡办理,收费监管,突发事件管理,负责。 第二章停车场收费标准 2.1根据武汉沌口经济开发区政府停车管理主管部门及物价部门审核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2。1。1、收费标准: a、临时停车 半小时内不收费,半小时以上到4小时内2元,超出4小时按每小时4元计算,最高24小时收费10元封顶; b、月卡收费 每月固定收费,办理月卡和车辆临时停放服务证,地上66元/月,地下400元/月; c、年卡收费 每年固定收费,办理年卡和车辆临时停放服务证,720元/年(此收费是年收费基础上0。85折计算。 2.2促销政策根据本项目整体经营以及销售活动需要,经项目评审后报物业总经办审核后执行。 2.3根据联投半岛项目实际情况制定了项目员工以及租户员工停车管理办法报物业总经办审核后执行。2.4根据联投半岛项目实际情况制定了租户停车办法报物业总经办审核后执行。 2.5项目垃圾车有收费员登记进出时间、车牌,免收停车费。 2.6军车、警车非执行任务进入停车场,只减免1小时停车费,同时收费员应通知车场班长到场确认后方可免费,并在收费员记录本上填写车牌号、停放时间签字确认。 2.7军车、警车、救护车及抢救车辆等特种车进入停车场执行任务,收费员通知车场班长到场确认后方可免费,并在收费员记录本上填写进入事由、车牌号、停放时间签字确认。 2。8救护车、抢救车辆等特种车非执行任务进入停车场,正常收费。 2.9本项目员工个人车辆因工作需要,可申请免费卡;公司内部员工因工作需要至停车场时,可通过工作证给予免费停放。

停车场收费员管理制度

停车场收费员管理制度 为了提升富华里停车场管理服务水平,规范停车场收费员的行为,特拟定一下制度: 一、管理归属 停车场收费员属于商业物业管理公司财务部直接管理,必须遵守商业物业管理公司制度、规定及财务部相关制度规定。 二、行为规范 1、当班期间必须保持良好的岗位形象、言行举止、仪容仪表,着装干净整洁,礼貌待 人,努力奉行服务第一的宗旨。 2、每名员工在岗上必须着公司统一发放的工装,佩戴工牌,新入职尚未发放工装的, 必须着同款式衣服,着正装或商务款式鞋,不可穿拖鞋、凉鞋等。携带好备用金投包及岗位记录本准时上岗工作。收费员必须熟悉停车场收费系统各项操作,准确、快捷的做好停车场收费工作。 3、停车场收费员实行早中晚三个班次运营机制,具体班次时间以财务部领导通知为 准,上下班打卡时间必须严格遵守财务部的排班时间。三班次轮转基本保证公平,但因个别工作需要及月份天数等因素造成个别情况的,收费员必须严格遵守财务部的排班表轮转班次。 4、停车场收费员工作时间(暂定): 早班:8:00-20:30 中班:10:00-10:30 晚班:20:00-8:30(次日) 停车场收费员月休四天(公休日),遇法定节假日当天排班在班人员按照法定加班计算,具体计算方式遵照公司相关加班及薪酬制度执行。 公司有权在不增加工时的前提下,调整工作时间。如因工作需要增加工时的,公司与员工协商,同时予以调整薪酬, 如请假或调整班次,需至少提前两天提出书面申请,由领班、主管、财务经理审批签字后方可请假或调班。 5、停车场收费员在交接班时,必须按照财务部相关规定,由安保人员带领,走指定路

线,交接班时填写好工作日志,上班次交代清楚于下班次的未尽事宜,更换停车收费系统当班人员权限,清点好本班次钱款,将投包袋投入保险箱中。 6、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排班安排,按时准点上下班,如迟到2次/月(10分钟以内)以内,警告处理;迟到2次/月(10分钟以内)以上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定,予以开除处理。迟到1次/月(10分钟以上)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定,予以开除处理。半年累计迟到7次者,视为严重违法公司规定,予以开除处理;如早退(未经任何领导允许情况下),1次即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定,予以开除处理。 员工岗位不得擅自离岗,如发现1次/年度,警告处理,2次/年度,视为严重违法公司规定,予以开除处理。 7、停车场收费员岗上必须保持饱满的精神状态,专注于工作,如发现岗上打瞌睡甚至睡觉者、岗上玩手机、ipad等做与工作无关之事者,发现2次/年度以内的,严重警告;发现2次/年度以上的,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定,予以开除处理。 收费员在岗时,不准抽烟、吃零食,吃口香糖,饮酒(亦不可酒后上岗),岗上闲聊等,如发现2次/年度,予以严重警告处理,如发现累计2次/年度以上者,即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定,予以开除处理。如确因工作需要,不得离岗用餐的,在请示领班或主管后,可在收费处内用餐,但需要注重礼仪,不得影响正常收费工作和收费员形象。 如收费员被顾客投诉(并查明收费员确有工作错误或失职),2次/年度以内,单次严重警告;2次/年度以上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定,予以开除处理。 8、停车场收费员新入职员工试用期为2个月,在试用期内被考核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无法达到岗位技能操作的,公司如有其它同质岗位,优先提供调岗机会,如无同质岗位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试用期内,有离职意向的,必须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提出离职申请;正式员工有离职意向的,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离职申请。均经相关领导审批后,离职方可生效。员工不可肆意提前离职离岗,否则视为自愿放弃未发放全部工资(即劳动所得)。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追偿其经济损失部分,并视为员工同意在其未发放工资内扣除。 9、停车场收费员在服务过程中必须使用礼貌用语,如工作有失误之处,应及时致歉。 10、停车场收费员必须爱护收费处内各类设备设置,按照操作流程操作设备,妥善保管各类可移动设备,爱护收费处内环境,保持干净卫生,整洁清新,收费员卫生责任区为岗亭内所有卫生及周边五米范围内所有卫生,如遇无法处理的特殊垃圾,必须第一时间通知保洁部处理,否则将对收费员予以处罚。 11、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停车费。不得随意更改收费标准,多收或少

停车场管理及收费制度

停车场管理及收费制度 停车场管理及收费制度 停车场、车库,如果没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就不能把车辆管好。健全的管理制度应该包括:门卫管理制度、车辆保管规定等。 一、车辆管理负责人职责 1.依法循章对住宅区(大厦)、交通、车辆进行管理。 2.负责按物价部门收费规定收取车辆保管费。 3.熟悉掌握住宅区(大厦)车辆流通情况,车位情况,合理布署安排,优先保证业主使用车位。 4.负责监督和落实员工岗位职责,对员工进行日考核,填写《员工日考核表》。 5.负责每日工作检查,并填写《车辆管理日检表》。 6.负责对外协调与联系,处理车辆管理方面的问题和客户投诉。 7.负责对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8.负责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9.定时向管理处主任汇报工作。 二、车辆管理员的职责及纪律 (一)车辆管理员的职责如下 1.负责对停车场(库)的汽车,摩托车,以及保管站内的自行车管理。

2.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服从统一安排调度。 3.按规定着装,佩戴工作牌,对出入车辆按规定和程序指挥放行,并认真填写《车辆出入登记表》。 4.遵守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不擅离职守。 5.按规定和标准收费,开具发票,及时缴交营业款。 6.负责指挥区内车辆行驶和停放,维持小区交通、停车秩序。 7.负责对小区道路和停车场的停放车辆进行巡视查看,保证车辆安全。 8.负责停车场(库)的消防以及停车场(库)、值班室,岗亭和洗车台的清洁工作。(分别按小区清洁工作手册中《停车场清洁》、《值班室、岗亭的清洁》进行清洁) (二)车辆管理员的纪律 1.仪容整洁,遵守《仪容仪表规定》。 2.执行公司文明礼貌用语规范,讲究文明服务,礼貌待人。 3.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4.值班时禁止喝酒、吸烟、吃东西:不准嘻笑、打闹,不准在值班时会客、看书报、听广播,及做其他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事。 5.爱护各种器具,不得丢失、损坏、转借或随意携带外出。 6.依法办事,廉洁奉公,坚持原则,是非分明。 7.禁止在公司所管物业范围内打麻将;不准借娱乐为名搞变相赌博。

关于规范厂区车辆停放管理的通知

关于规范厂区车辆停放 管理的通知 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关于规范厂区车辆停放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为营造公司井然有序的车辆停放环境,确保厂区交通安全和顺畅,现就各类车辆的停放点作如下规定: 一、非机动车(指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等) 所有不在公司住宿员工的非机动车一律停放在厂区东侧停车棚内,B 栋宿舍楼侧面的停车棚只允许在公司住宿人员并在办公室登记的车辆停放,否则将对其锁扣并给予每次50元处罚。 二、机动车 1、所有机动车进入公司大门都需要凭停车证,(公司公务车辆,来访领导车辆,参观车辆除外),如停车证遗失要及时告知办公室补办,工本费自理。 2、办公楼前的停车位只允许停放公司公务车辆、集团车辆、有关单位前来公司办理公务的车辆和客户车辆。 3、在公司住宿的员工私家车,按指定车库、指定车位及区域停放,不得以各种理由侵占他人车位,否则以乱停乱放处理;来访家属车辆、外单位施工车辆和送货车辆(进入公司前务必在门岗办理相关手续),有序地停放在办公楼后面或B 栋宿舍楼后面的停车位内(以停车证上所规定的停放区域为准)。

三、非住宿在公司的员工私家车,一律停放在办公楼后面、B栋宿舍后面及其他区域剩余的停车位内。办公楼和B栋宿舍后的车辆必须有序停放。(以停车证上规定的停放区域为准) 四、公司C 、D 栋楼下车库,按指定车辆号牌对号入库,其他车辆或物品不得停放(摆放)在本车库内。 五、所有车辆都不得进入生产区域内,需要进入的必须办理好相关手续,对没有办理手续进入生产区域的将给予当班保安每次100元罚款,产生的后果由其承担一切责任(公司发货车辆除外)。 六、对公司员工机动车辆不按规定停放的,由保安张贴通知单在其车窗上,当月由人事部门从车主工资中扣款100元;对违反三次以上(含三次)的每次罚款200元,中层以上干部追扣一分。对外来车辆由保安张贴通知单在车窗上,每次罚款100元,保安在处罚前不得放行。 七、对破坏锁具,拒不接受处罚,情节恶劣者,一经查实,将处以两倍罚款并通报批评。 八、对工作认真负责、成绩突出的保安,给予适当的奖励。 九、本规定本规定自2014年6月1日正式实行,由公司保安执行,办公室负责解释和监管。 江西江钨硬质合金有限公司 2014年5月26日

停车场收费管理办法

1、目的: 为规范停车场的管理,明确停车场收费管理规定,更有效地监督停车场收费,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项目停车场收费岗。 3、职责: 4、方法和控制过程:

4.1发票领用 4.1.1 收费员负责到公司统计处按编号领取、交纳停车场发票、费用,并对数量进行登 记、核销,在收费员的《票据领用/核销登记表》上登记; 4.1.2停车场发票要有连续编号,收银员每日领取发票按回缴费用数量签领,节假日由 收银员负责领取一定数量发票备用,收费岗位存放的发票不超过10本;严禁转交接班人员之外的人; 4.2现金要求 4.2.1停车场收费岗人民币存底金额300元整,作为收费备用金及应对突发事件; 4. 2.2停车场收银员须连同发票存根上缴到收银费处,由收费员核对并登记票据和存根, 并填写《票据领用/核销登记表》当事人签名认可; 4.2.3收银员值班期内原则上不得带个人私款,如有带款须在值班前上缴领班代保管; 4.3临时停车收费

4.3.1收银员必须遵循收款给票的原则,收费不给发票属贪污行为,并受严厉处理;车 辆驶出小区时,收银员凭停车场电脑收费系统确认的收费金额或车辆出入凭证上记载的时间计算的金额收取停车费。 4.3.2停车场按照政府停车场收费管理规定进行收取服务费用,因特殊原因未收车辆停 放服务费应在《未收费车辆登记表》上作详细记录,并请车主或上级签名确认; 4.3.3执行公务的警车、军车给予方便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对于按政府、集团、公司 的相关规定,符合免收停车费条件的车辆,须在《未收费车辆登记表》中记录并由车辆驾驶人员签名确认。记录表应记载而不限于以下内容:车辆、出入时间、单位等。 4.3.4收取车辆停放服务费时对不愿收取发票的车主,应明示公司的规定,请车主投入 废票箱或自行处理,严禁收费不给发票的行为,一经查处按贪污票款严肃处理;4.3.5收费岗要严格按照岗位操作程序进行收费开票,注意使用礼貌用语,收票“请”字 当头,给票“谢”字不离口。 4.4交接管理控制 4.4.1收银员换岗或下班,应通过《车辆临时停放费用、票据交接登记表》将票款移交给 下一班收银员,并记录交接情况; 4.4.2每个收费岗均有相对固定的经财务管理中心备案的收银员,人数满足换岗要求。 相对固定的收银员不在岗期间(吃饭或上洗手间)由其他经财务管理中心备案的收银员担当职责; 4.4.3收银员返回岗位时必须立刻办理交接,清点票款,对该岗位票款负责。 4.4.4所有涉及交接票款的环节均需做好记录,并定期存档。 5.1固定车位租金(或非固定月租) 5.1.1收费人员按规定标准收费,并开具停车定额发票,发票上应注明车牌号和缴费所 属期间 5.1.2向公司统计领用停车费定额发票,收费经理或服务中心收费员应在《票据领用/核 销登记表》上登记领用情况。 5.1.3收费人员或专职办卡人员按收费金额派发相应固定收费金额的停车月卡、季卡、 年卡交付款人任何人不得修改收费系统中的收费金额、期限。办理月保的车主需签定《车位服务协议》,并登记清单,同时登记《智能卡发放登记表》,表中应包括而不限于房间号、车牌号、缴费所属期间和收费金额,并请客户签收确认。 6.1.1 丢卡处理

停车场收费管理规定20161225

北京眼镜车停车场收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 为保障物业管理费用正常收缴,维护公司利益,提高服务品质,规范停车场停车费用收缴程序,使其更加科学化、制度化,防范各类风险依据其职能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北京眼镜城管理范围内的停车场收款员及公司员工均需按此此流程进行要求。 三、内容 本制度内容包括停车场收费标准,收款员工作细则,收费监管,突发事件管理及附则。 第二章停车场收费标准 一、根据本大厦所在地政府停车管理主管部门及当地物价部门审核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二、市场内垃圾清运车由收费员登记进出时间,免收停车费。 三、军车、警车、救护车、工商质监车辆及抢险车辆等特种车辆进入停车场,由收费员登记进出时间、车牌号,免收停车费。四、公司员工个人车辆因需要,可由公司办公室负责审核登记办理。

第三章收款员工作细则 一、工作内容 1、岗亭收款员 ①、收款员每日接班时应对上一班组人员收取的金额及明细进行校对审核。 ②、检查收费处设备是否正常。 2、总收账人 ①、每日晚六点前,由总收账人收取并结算当日应收现金,并对电子支付金额进行记录并拍照存根。 ②、每周?将本周收取的现金汇入公司指定账户。 ③、每周?将现金明细及电子支付存根明细交付财务部,校对并存档。 3、钱款当面点清,由总收账人在登记簿上签字确认。 二、车辆进场管理 1、车辆凭ETCP系统识别入场,一车一牌。 2、入口识别系统故障时,应登记车牌号后放行。 三、车场出口收费管理 1、一般车辆管理 ①、对于无法识别车辆号牌,应比对图像,按系统计费金额收费并出具发票。

②、持盖有《北京成瑞置业有限公司》公章的停车券,按相关规定执行。 ③、特殊车辆:特种车辆如军警车、公安、工商质监、消防车、工程抢险、急救车辆等公务车辆,在《车场出口异常情况登记表》上做好相关记录后放行。 2、长租车辆管理 ①、系统自动识别长租车辆号码库里的车牌,按相关规定执行。 ②、长租车过租期的,入场按计时收费处理。 ③、特殊情况请示车场主管同意,核实并记录车辆相关信息后放行。 第四章长租车辆办理 一、资料审核登记 1、办理长租车辆,需验看车主身份证、行驶证,并复印作为协议附件;签署《地下停车场维护服务协议》,准确填写相关信息。 2、公司办公室应及时登记或更新《长租车辆台帐》 二、收费 1、长租车位信息由市场部办理登记后,到财务部进行缴费。 2、财务部按长租车位缴费标准收取费用。 3、办理长租车辆需先到公司市场部进行登记相关信息,租金交付财务部后再由公司办公室进行车辆信息录入。

医院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医院车辆管理,实现车辆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缓解院内交通压力,进一步方便病人,保障良好医疗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院所有员工车辆及病人或其家属车辆,以优先保证就诊患者使用车位为原则。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车辆包括医院员工车辆、医疗用车、病人及家属车辆及其他社会车辆。 第四条院警班行使车辆管理职能,办公室监督管理。 第五条各种车辆要求按规定停放: 1.各种非机动车一律按序停放到医院指定的停车棚内,不得在其他地方乱停乱放。 2.医院员工车辆一律停放在医院行政办公区一楼门前停车场或住院部门前停车场。 3.医院门诊左侧及右侧弧形区域均为病人及家属车辆停放区域。 4.其他社会车辆来院由院警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安排停放位置。 第六条院警班加强车辆管理,确保进入院内车辆有序停放,保证医院内道路畅通: 1.医院根据现有场地确定停车位,明确标志, 划分停车区域及车位。 2.院内车位采取先到先停的原则,不得个人租用及随意侵占。 3.进入院内车辆不得停放在非停车位的公共道路上,不得占用120等医疗用车停车区域。遇特殊情况,如送药品、氧气,运垃圾,接送病人等,由院警负责安排,在不影响公共交通的前提下,予以临时停放。 4.车辆进入医院后,减速行使,车辆限时速5公里,严禁超车,禁止鸣笛。 5.进入院内车辆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6.进入院内车辆必须遵照院内交通标志线路行驶、服从院警指挥;如不服从指挥,造成本身车辆受损时,后果自负;造成停车场设施毁损的,应照价赔偿。

7.进场车辆和司机要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废杂物。 8.禁止超过停车场限高、限宽规定的车辆以及漏油、漏水等病车进入停车场。 9.院内一般不停放外来过夜车辆,若情况特殊,须经院警负责人同意,车上财物安全由车主自行负责。 第七条所有在院内停车的本院员工应将本人姓名、联系电话及车辆信息报 办公室备案。 第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保持门窗干净、无尘土、玻璃清洁、透明。

关于规范厂区车辆停放管理的通知

关于规范厂区车辆停放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为营造公司井然有序的车辆停放环境,确保厂区交通安全和顺畅,现就各类车辆的停放点作如下规定: 一、非机动车(指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等) 所有不在公司住宿员工的非机动车一律停放在厂区东侧停车棚内,B栋宿舍楼侧面的停车棚只允许在公司住宿人员并在办公室登记的车辆停放,否则将对其锁扣并给予每次50元处罚。 二、机动车 1、所有机动车进入公司大门都需要凭停车证,(公司公务车辆,来访领导车辆,参观车辆除外),如停车证遗失要及时告知办公室补办,工本费自理。 2、办公楼前的停车位只允许停放公司公务车辆、集团车辆、有关单位前来公司办理公务的车辆和客户车辆。 3、在公司住宿的员工私家车,按指定车库、指定车位及区域停放,不得以各种理由侵占他人车位,否则以乱停乱放处理;来访家属车辆、外单位施工车辆和送货车辆(进入公司前务必在门岗办理相关手续),有序地停放在办公楼后面或B 栋宿舍楼后面的停车位内(以停车证上所规定的停放区域为准)。 三、非住宿在公司的员工私家车,一律停放在办公楼后面、B栋宿舍后面及其他区域剩余的停车位内。办公楼和B栋宿舍后的车辆必须有序停放。(以停车证上规定的停放区域为准)

四、公司C 、D 栋楼下车库,按指定车辆号牌对号入库,其他车辆或物品不得停放(摆放)在本车库内。 五、所有车辆都不得进入生产区域内,需要进入的必须办理好相关手续,对没有办理手续进入生产区域的将给予当班保安每次100元罚款,产生的后果由其承担一切责任(公司发货车辆除外)。 六、对公司员工机动车辆不按规定停放的,由保安张贴通知单在其车窗上,当月由人事部门从车主工资中扣款100元;对违反三次以上(含三次)的每次罚款200元,中层以上干部追扣一分。对外来车辆由保安张贴通知单在车窗上,每次罚款100元,保安在处罚前不得放行。 七、对破坏锁具,拒不接受处罚,情节恶劣者,一经查实,将处以两倍罚款并通报批评。 八、对工作认真负责、成绩突出的保安,给予适当的奖励。 九、本规定本规定自2014年6月1日正式实行,由公司保安执行,办公室负责解释和监管。 江西江钨硬质合金有限公司 2014年5月26日

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1、车辆进入园区须持物业服务中心签发的真实有效的停车卡(凭证),按指定的线路行驶,直线段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进入地下车库或园区拐弯处(包括别墅路段)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 2、车主或驾驶人必须严格遵守园区或停车区域的指示标志要求,如出入口、限高、限速、行车路线、停车线、禁鸣等。 3、进入园区的车辆须服从车场管理人员的调度指挥,按指定路线进入停车区域,私家车位须对号停放,其他停车的车辆须按规定停放,不得跨位泊车(在两个车位间泊车)或一个车位泊多辆车。 4、车辆停放后,须配合车辆管理人员做好车辆的检查记录,车主离开时须锁好门窗,设定好车辆的防盗系统,带走停车卡及贵重物品,防止物品丢失。 5、车位使用人及车位所有人为该车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必须做好区域内防火安全工作。 6、本园区提供车辆泊车场地,不负责车辆及车辆上物品的保管,车主须自行办理有关车辆的保险,车辆及车上物品意外受损或丢失,由车主自行负责。 7、园区内严禁修车、试车、练车、洗车,停车区域内严禁加油、动用明火。 8、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枪支等违禁物品的车辆进入,如车主瞒报而造成的一切后果,除当事人负责外,物业服务中心将上报公安、司法机关。 9、严禁在单元门前、园区行车道、人行横道、绿地等非划定区域停放车辆。 10、如发生火警、车祸或意外事故,物业服务中心有权在未通知车主前,采取临时应急措施,如将车辆拖至安全地点,阻挡可疑车辆离开现场等。 11、进入园区的车辆行驶或停放过程中造成其他车辆、公共设施损坏的,车主或驾驶人负责赔偿,在未处理前物业服务中心有权拒绝该车离场。 12、车主须妥善保管停车卡(凭证),如有遗失,须立即通知物业服务中心。因停车卡(凭证)遗失出场时,车主须出示本人身份证、驾驶证、车辆行驶证登记核实后,按入场时间缴交停车费及补卡工本费30元/张后方可出场。 13、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属物业服务中心。

停车场收费管理制度

停车场收费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停车场收费管理行为,保证停车费及时、全额收取,确保公司资金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1、峰景物业经理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2、物业客户服务部负责停车场月租卡的办理及收费工作, 负责停车卡的保管及发放工作。 3、物业客户服务部负责停车场系统的管理及本小区停车 场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并负责建立健全的台帐。 4、车库收费员负责停车场收费系统的使用,对进出车辆 进行登记,并对临时停放车辆进行收费,负责临时停车卡的管理。 5、财务部负责对各项目的停车场进行不定期检查。 三、停车卡管理 1、未使用的及时退回的停车卡由客户部保管,并按建立 停车卡保管台帐进行详细登记停车卡的购入、领用、退回及结存情况。 2、包月卡由客户服务部按经批准后的押金标准收取停车 卡押金,出具公司自制收据并在收据上注明卡号等相关信息。保管员见到停车卡及押金收据后,登记停车卡保管台

帐,并由月租车车主签字确认。发放新卡后,保管员应在收据上注明卡已发字样。统计专员,见卡及押金收据后,在系统中建立此卡的初始数据信息。 3、因客户临时停车需要领用停车卡的,由车主自主取卡 (车库道闸内放置有临时停车卡)。 四、收费管理 1、小区内停车场分为露天停车场(小车、摩托车、自行 车)、地下车库,临时停车收费由车库收费员及大门岗(露天)保安员收取费用。 2、收费人员按规定标准收费,并开具停车定额发票,发 票上应注明车牌号和缴费所属期间。 3、工作时间不得携带私人款项上岗,每日收入现金,必 须切实执行“长缴短补”的规定,不得以长补短。备用金,必须班班交接,天天核对,并在班前班后准备足够零钞。 不得将公款挪作私用。 4、收费亭门应保持关闭,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收费亭,如 因工作需要进入收费亭须作登记,小心保管现金,防止罪案发生。 5、禁止任何形式的贪污和挪用收费款,一经发现确认, 属于经济违法,一律严肃处理,按贪污、挪用金额的双倍赔偿,并立即开除处理;金额大的交由公安机关处理,公司并保留追诉权。

厂区车辆停放管理制度

厂区车辆停放管理制度 编号:0.0修正 历史文件记录 修订人修订时间文件编号修订内容备注 1.0 目的 规范公司车辆停放管理 2.0 适用范围 公司在职员工(包含销售系统员工)、分包单位、及来访客人 3.0 流程起点与终点 起点:制度流程制定/修订; 终点:制度流程评估再改进。 4.0 术语、定义及缩写 停放的车辆:停放在公司内及公司各门口的30米范围内的小型轿车、面包车、客运车、货运车辆; 分包单位员工:特指在公司内设定办公地点的非公司的单位与个体经营单位; 5.0 职责 6.0车辆属性规范 6.1公司办公用车、高层领导及中层领导车辆: 6.1.1通行证颜色为蓝色; 6.1.2停车区域在办公楼前及综合楼后标有车牌号码的固定车位上; 6.2公司在职员工私家车辆: 6.2.1必须为本公司在职员工的私家车辆; 6.2.2通行证颜色为绿色;

6.2.3车辆统一停放在公司办公楼东侧道路及一酿周边划分的停车区域的固定车 位; 6.3分包单位、施工单位车辆: 6.3.1通行证颜色为黄色; 6.3.2停放在公司综合楼前标有相应部门的固定车位,分包单位车辆公司只提供 一个固定车位给相应部门领导或办公用车停放,停放在综合楼前固定停车位上; 6.3.3其他员工车辆停放在公司二酿车间前的临时停车位上,不固定车位; 6.4来访车辆、参观车辆,来访车辆在登记完成后方能进入公司停放:停放在公 司正门外临时停车场内,经领导允许进入公司的车辆停放在一酿前预留的来访停车位; 6.5销售系统开会车辆,销售系统各区域回到公司开会的车辆; 6.5.1通行证颜色为白色; 6.5.2销售系统开会车辆,销售系统在组织会议期间进入公司后停放在二酿车间 前的临时停车位; 6.5.3停放不下时可停放在公司食堂后或听从保安员指挥在指定地点停放; 7.0 流程管理标准 7.1.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地点,特殊情况下必须听从当值保安指挥停放; 7.2固定车位上只能停放固定车辆号码车辆,其他车辆严禁停放; 7.3.停放车辆时车辆要停放在车位线内,摆正车身; 7.4.车辆停放过程中统一车头向前,车尾向后停放;车辆未按照规定标准停放的 保安员会及时进行通知,接到通知后15分钟内必须马上调整; 7.5.小型轿车、面包车严禁进入公司生产区域及宿舍区域停放; 8.0 考核 8.1绩效考核: 1.占用固定车位停放的第一次予以警告并全厂通报批评,第二次处罚200元/ 次,第三次罚款400元/次,第四次违规的列入黑名单,严禁进入公司;2.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区域,不按要求停放在指定区域及保安指挥的罚款100 元/次;

物业停车场收费管理规定

物业停车场收费管理规定 1.0目的: 为保障物业管理费用正常收缴,维护公司利益,提高服务品质,规范停车场停车费用收缴程序,使其更加科学化、制度化,防范各类风险,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0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项目内的停车场收费,所有停车场员工均需按此流程进行。 3.0工作程序 (一)、月租车管理: 1、持月租卡刷卡放行; 2、忘记携带月卡:要求驾车人取回月卡后,持卡出场;特殊情况请示秩序主管同意,核实并记录车辆行驶证、驾驶员相关信息后放行; 3、收费岗须查看进出场车辆及车牌是否相符,如不相符不得放行,并通知当班班长到现场处理,找出原因并记录在《突发事件处理记录表》中; 4、月租卡过期:逾期月卡,登记月租卡和车牌号,经请示当值领班同意后方可放行; 5、在《值班记录表》上记录月租车辆无卡放行情况。 (二)、临停车管理: 1、临停车取卡刷卡进场; 2、临停车出场时收取临时卡,读卡并比对进出场车辆及车牌是否相符,按系统计费金额收费并出具发票; 3、临停车出场时将进、如产生停车费,应按停车费金额出具停车票,如车主不要票则应当面予以撕毁后投入废票箱中,并将进、出场时间、

车牌、车型、收费金额记录于《小区停车收费记录表》中; 4、临停车出场未产生费用的,将进出场时间、车牌、车型记录于《免费停车记录表》中备查; (三)、送货车辆管理: 检验送货车辆,确保无超宽、超高,按临时车辆入场处理。(四)、特殊车辆管理: 特种车辆如工程抢险、急救车辆等公务车辆,在《免费停车记录表》上做好相关记录后放行。 (五)、无卡车辆的处理: 1、发现无卡车辆,引导至无车区,请示当值领班处理; 2、查明无卡原因,如属临时卡丢失,记录入场时间,核对车辆入场记录并记下车辆行驶证、驾驶证信息,收取停车费、临时卡成本费后放行; 3、如驾车人拒绝配合且不能提供车辆行驶证和驾驶证的,车辆不得离场,并报告秩序主管处理; 4、处理情况记录在《值班记录表》和《小区停车收费记录表》上。(六)、收费监管: 1、按规定标准收取停车费,收费必须撕停车票;如车主不要票则应当面予以撕毁后投入废票箱中,严禁收费不撕票、少撕票,如有发现按贪污票款从重处理; 2、秩序部主管每天须到收费岗巡查2次,当值班长每班须到收费岗巡查2次; 3、秩序部主管、管理处主任、公司职能部门均有义务和权力不定时到监控室查看收费岗监控录像,至少每周一次; 4、收费员负责当值期间现金、发票的保管与核对工作。每班下班前

非机动车停放管理办法

ADM--R011 非机动车停放管理办法 Ⅰ目的:规范非机动车进入公司的停放秩序,引导非机动车停入车棚。 Ⅱ范围:本办法所指非机动车含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燃气助动车等车辆。 Ⅲ执行者:公司所有人员及承包商工作人员、外部来宾。 Ⅳ参考文件:无 Ⅴ内容: 1 职责: 1.1 行政人事部负责非机动车进入公司的综合管理,包括查处不按规定区域停放的车辆,及车棚卫生的管理。 1.2 门卫负责非机动车的出入管理,引导非机动车进入公司的停放位置。 1.3 运行保障部负责车棚相关设施的安装及维修。 2 管理要求 2.1 公司非机动车棚为公司指定的非机动车停放区域,任何人不得在车棚内乱堆乱放杂物,也不得在车棚内逗留和玩耍。 2.2 所有非机动车进入公司后,一律直接按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燃气助动车等区域各自有序停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在公司内的其他区域行驶。并服从门卫的管理,不得随意停放。 2.3 员工的非机动车停放在车棚后应锁好车辆,并不得将物品遗放在车篓和后备箱内,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自负。非机动车辆如需长时间停放在车棚内请停放在车棚靠里面的位置。 2.4 车棚内的插座仅限用作电瓶车的充电,不得用作他用。所有电瓶车的充电仅限于在车棚内进行,不得在公司其他场所充电。 2.5 所有员工应爱护车棚的充电装置,任何人发现装置有损坏的,都有责任及

时报告行政人事部

或经门卫转告行政人事部。 2.6 所有员工有责任维护车棚卫生,不得在车棚内吸烟或乱扔杂物或废物。2.7 行政人事部指定专人负责车棚卫生,并定期检查车棚装置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2.8 员工及外来人员的非机动车如未按指定地点随意停放的,将视为无主车辆,行政人事部将予以扣押或收缴。 2.9 公司大门外禁止摩托车、自行车随意停放,来公司办事人员临时在大门外停车的,应停放在大门两侧的位置,并摆放整齐,同时服从门卫的管理。 2.10 公司员工如有违反上述规定的,将按一般违反公司管理规定论处,记书面处分一次,并视情节处罚50-100元罚款。 3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 END完 此文件的打印本为非受控文件 .

停车收费管理规章制度

停车收费管理规章制度 【篇一:停车场管理规定】 停车场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内部停车场的管理,合理利用停车场车位资源,规范停车场使用和车辆停放,保障工作人员及车辆安全,特制订本规定。 1.车辆停车场建筑面积10亩,属于办公大楼附属场所,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各项管理工作。 2.外单位车辆如需进入公司内停车场,必须经过门卫人员进行入场登记经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停放,服从门卫工作人员的指挥与管理。 3.公司内部车辆和公司员工自用小型车辆停放在停车场西边,公司内部重型车辆按照停车标示线停放在停车场中心,摩托车和自行车停放在停车场按秩序南边车棚内,所有车辆必须按照交通标志、标线限速行驶,有序停泊车辆,严禁随意占道停车。 4.车辆停妥后,驾驶人员应当拉紧手掣、熄火,锁好门窗,检车车辆是否有漏油、漏水、车况不佳等情况,并将贵重物品随身携带,公司内部重型车辆将车钥匙交挂车队值班室。 5.车辆驾驶员有责任维护停车场内设施不受破坏,任何车辆对停车场内设备设施或其它车辆造成损伤的,经确认后,必须承担相应责任。停车场停放车辆的任何丢失、损坏或车内物品的丢失、损坏,管理部门均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6.严禁在停车场内对车辆进行维修、加油、加电池水、清洗或试刹车等活动,应到规定区域内活动。 7. 车辆严禁载有易燃、易爆、腐臭、污秽、有毒、病菌、放射性等物品进入停车场 8. 严禁在停车时擅自挪用、埋压和圈占消防设备,堵塞消防通道 9. 严禁在停车场内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乱倒垃圾或污水等污物严禁停车场内吸烟。 10.驾驶员要每月定期对停车场进行一次大清扫,每周进行一次小清扫,要经常保持停车场卫生的整洁。 11.驾驶员要爱护车内、车库消防器材,每周进行一次清扫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逐级汇报,班组要每月对车库进行一次详细全面的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12. 停车场停放车辆的任何丢失、损坏或车内物品的丢失、损坏,管理部门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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