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场消毒程序及消毒要点

养殖场消毒程序及消毒要点
养殖场消毒程序及消毒要点

养殖场消毒程序及消毒要点

一、人员消毒

工作人员进入生产区净道与畜禽舍要经过洗澡、更衣、紫外线消毒。养殖场一般谢绝参观,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必须进入生产区时,要洗澡,换场区工作服与工作鞋,并遵守场内防疫制度,按指定路线行走。进入养殖场得人员,必须在场门口更换靴鞋,并在消毒池内进行消毒,场门口设消毒池,用2%~3%火碱溶液(氢氧化钠),3天更换一次。

有条件得养殖场,在生产区入口设置消毒室,在消毒室内洗澡、更换衣物,穿戴清洁消毒好得工作服、帽与靴经消毒池后进入生产区。消毒室经常保持干净、整洁。工作服、工作靴与更衣室定期洗刷消毒,每立方米空间用42毫升福尔马林熏蒸消毒20分钟。工作人员在接触畜群、饲料、种蛋等之前必须洗手,并用1:1000得新洁尔灭溶液浸泡消毒3~5分钟。

二、环境消毒

畜禽舍周围环境每2~3周用2%火碱消毒或撒生石灰一次,场周围及场内污水池、排粪坑、下水道出口,每月用漂白粉消毒一次。在大门口畜禽舍人口设消毒池,使用2%火碱或5%来苏儿溶液,注意定期更换消毒液。每隔1~2周,用2%~3%火碱溶液(氢氧化钠)喷洒消毒道路;用2%~3%火碱,或3%~5%得甲醛或0、5%得过氧乙酸喷洒消毒场地。

被病畜禽得排泄物与分泌物污染得地面土壤,可用5%~10%漂白粉溶液、百毒杀或10%氢氧化钠溶液消毒。停放过芽抱所致传染病(如霍乱、炭疽、气肿疽等)病畜禽尸体得场所,或者就是此种病畜禽倒毙得地方,应严格加以消毒,首先用10%~20%漂白粉乳剂或5%~10%优氯净喷洒地面,然后

将表层土壤掘起30厘米左右,撒上干漂白粉并与土混合,将此表土运出掩埋。在运输时应用不漏土得车以免沿途漏撒,如无条件将表土运出,则应加大漂白粉得用量(1平方米面积加漂白粉5千克),将漂白粉与土混合,加水湿润后原地压平。

三、畜禽舍消毒

每批畜禽只调出后要彻底清扫干净,用高压水枪冲洗,然后进行喷雾消毒或熏蒸消毒。据试验,采用清扫方法,可以使畜禽舍内得细菌减少21、5%,如果清扫后再用清水冲洗,则畜禽舍内细菌数即可减少54%~60%。清扫、冲洗后再用药物喷雾消毒,畜禽舍内得细菌数即可减少90%。

用化学消毒液消毒时,消毒液得用量一般就是以畜禽舍内每平方米面积用1~1、5升药液。消毒时,先喷洒地面,然后墙壁,先由离门远处开始,喷完墙壁后再喷天花板,最后再开门窗通风,用清水刷洗饲槽,将消毒药味除去。在进行畜禽舍消毒时,也应将附近场院以及病畜禽污染得地方与物品同时进行消毒。

1、畜禽舍得预防消毒

在一般情况下,畜禽舍应每年进行两次(春秋各一次)预防消毒。在进行畜禽舍预防消毒得同时,凡就是畜禽停留过得处所都需进行消毒。在采取“全进全出”管理方法得机械化养养殖场,应在每次全出后进行消毒。产房得消毒在产仔结束后再进行一次。

畜禽舍得预防消毒,也可用气体熏蒸消毒,所用药品就是福尔马林与高锰酸钾。方法就是按照畜禽舍面积计算所需用得药品量。一般每立方米空间,用福尔马林25毫升,水12、5毫升,高锰酸钾25克(或以生石灰代替)。计算好用

量以后将水与福尔马林混合。畜禽舍(或其她畜舍)得室温不应低于正常得室温(8~15℃)将畜禽舍门窗紧闭。其后将高锰酸钾倒入,用木棒搅拌,经儿秒钟即见有浅蓝色刺激眼鼻得气体蒸发出来,此时应迅速离开畜禽舍,将门关闭。经过12~24小时后方可将门窗打开通风。

2、畜禽舍得临时消毒与终末消毒

发生各种传染病而进行临时消毒及终末消毒时,用来消毒得消毒剂随疫病得种类不同而异。一般肠道菌、病毒性疾病,可选用5%漂白粉或1%~2%氢氧化钠热溶液。但如发生细菌芽孢引起得传染病(如炭疽、气肿疽等)时,则需使用10%~20%漂白粉乳、1%~2%氢氧化钠热溶液或其她强力消毒剂。在消毒畜禽得同时,在病畜禽舍、隔离舍得出入口处应放置设有消毒液得麻袋片或草垫。

四、带畜禽消毒

1、一般性带畜禽消毒

常用得药物有0、2%~0、3%过氧乙酸,每立方米空间用药20~40毫升,也可用0、2%得次氯酸钠溶液或0、1%新洁尔灭溶液。0、5%以下浓度得过氧乙酸对人畜无害,为了减少对工作人员得刺激,在消毒时可佩戴口罩。

本消毒方法全年均可使用,一般情况下每周消毒1~2次,春秋疫情常发季节,每周消毒3次,在有疫情发生时,每天消毒1~2次。带畜禽消毒时可以将3~5种消毒药交替进行使用。

2、鸡鸭体保健消毒

鸡鸭育雏前10天,在进行常规消毒得同时,每天对鸡进行药物保健,在每晚上7点,用预防支原体等呼吸道病得药物进行喷雾,雾化要好,不要将雏苗喷湿,在喷前要将育

雏升温。这种给药方式,对雏苗影响较小,而效果往往比饮水给药要好。带禽消毒可每2天一次,宜在早上8点进行。

3、猪体保健消毒

妊娠母猪在分娩前5天,最好用热毛巾对全身皮肤进行清洁,然后用0、1%高锰酸钾水擦洗全身,在临产前3天再消毒1次,重点要擦洗会阴部与乳头,保证仔畜禽在出生后与哺乳期间免受病原微生物得感染。

哺乳期母猪得乳房要定期清洗与消毒,一般每隔7天消毒1次,严重发病得可按照污染养殖场得状况进行消毒处理。

新生仔猪,在分娩后用热毛巾对全身皮肤进行擦洗,要保证舍内温度(舍温在25℃以上),然后用0、1%高锰酸钾水擦洗全身,再用毛巾擦干。

五、用具消毒

定期对保温箱、补料槽、饲料车、料箱、针管等进行消毒。一般先将用具冲洗干净后,可用0、1%新洁尔灭或0、2%~0、5%过氧乙酸消毒,然后在密闭得室内进行熏蒸。

六、粪便得消毒

患传染病与寄生虫得病禽病畜、粪便得消毒方法有多种,如焚烧法、化学药品消毒法、掩埋法与生物热消毒法等。实践中最常用得就是生物热消毒法,此法能使非芽孢病原微生物污染得粪便变为无害,且不丧失肥料得应用价值。

七、垫料消毒

对于养殖场得垫料,可以通过阳光照射得方法进行。这就是一种最经济、最简单得方法,将垫草等放在烈日下,曝晒2~3小时,能杀灭多种病原微生物。对于少量得垫草,可以直接用紫外线等照射1~2小时,可以杀灭大部分微生物。

养殖场消毒制度

养殖场消毒制度 四川巴尔农牧集团猪场消毒制度一、人员及车辆消毒规定 1、任何进入公司大门的人员必须在门卫室按规定严格消毒(紫外线、消毒 垫、消毒盆)。 2、任何进入公司大门的车辆必须严格消毒(高压喷雾消毒)。 、任何进入生产区的工作人员必须消毒,更换已消毒的工作服、鞋等。 3 4、来访人员经批准进入生产区,应沐浴、消毒,更换场内提供的衣服、鞋 套、头套等,并按指定路线进行参观。 、进入生产区的车辆应彻底冲洗干净(包括车厢内),经过严格消毒处理5 后在场外至少停留30分钟以上,才能进入生产区。 6、人员回场后应立即洗澡消毒,换洗衣服应用消毒液浸泡。 7、生产人员因工作原因需进入其它车间,进入前应先消毒,回本车间时也 应作消毒处理。 8、工作人员进入本车间应消毒;包括消毒盆洗手、脚踏消毒垫。二、猪舍消毒规定 1、饲养员负责本车间内及猪舍周边环境的消毒工作 2、在消毒时为了减少对工作人员的刺激,应配戴好口罩 3、每三天消毒一次,特殊情况由生产主管另作安排 4、严格按照消毒剂使用说明的比例配制溶液 5、每十五天更换一种消毒剂,消毒剂交替使用 6、根据猪舍面积,按照消毒剂使用说明适量配制消毒溶液 7、消毒覆盖面尽量达到100%,消毒效果:地面、墙面以湿润为准,猪体、 猪栏以滴水珠为准

8、消毒须在清扫冲洗圈舍且地面干燥后进行,消毒后,,小时内不得冲洗 圈舍 9、及时作好消毒记录。 三、生产区环境消毒规定 1、生产主管负责生产区环境消毒工作。 2、每周消毒一次,特殊情况另作安排。 3、严格按照消毒剂使用说明的比例适量配制溶液。 4、每月更换一种消毒剂,消毒剂交替使用。 5、生产区大门的消毒池内的消毒液每周更换一次,以达到消毒效果。 6、每周六下午按时消毒,雨天顺延。 7、消毒范围包括道路、水泥地面、下水道以及各种设施等,消毒覆盖面达到100,。 8、上猪台及上猪道在每次猪只出售后,应及时冲洗干净,待干燥后及时消毒。 9、作好消毒记录。 四、生活区消毒规定 1、后勤主管负责生活区环境消毒工作。 2、每十五天消毒一次,特殊情况根据生产主管的意见由后勤主管另作安排。 3、严格按照消毒剂使用说明的比例适量配制溶液。 4、每月十五号和月末按时消毒,雨天顺延。 5、消毒范围:道路、下水道、食堂、宿舍、公司大门、娱乐场所、厕所等生活设施,覆盖面,,,,。 6、及时作好消毒记录。 五、器械工具消毒规定。 1、生产工具由本车间饲养员定期消毒。

养殖场八项制度

动物养殖场畜禽标识管理制度 一、新出生畜禽在出生后30天内加施畜禽标识,30天内离开饲养的, 在离开饲养地前加施畜禽标识。 二、畜禽首次在左耳中部加施畜禽标识,需要再次加施畜禽标识的 在右耳中部加施。 三、畜禽标识严重磨损、破损、脱落后,应当及时加施新的标识,并 在养殖档案中记录新标识编码。 四、养殖场不得销售、收购、运输、屠宰应当加施标识而没有标识 的畜禽。 五、畜禽标识不得重复使用。

动物养殖场疫情报告制度 一、发现一般动物疫情时要按照有关规定的程序与时限逐级上报。 二、发现下列情况必须快报,并由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有关技术 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 1、发生一类或疑似一类动物疫病; 2、二类、三类或其它动物疫情呈爆发性流行; 3、已经消灭又发生的动物疫病; 4、新发现的动物疫病。 三、动物疫情报告的内容要包括: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染疫、 疑似染疫动物数量、同群数量、免疫情况、死亡数量、临床症状、病理变化、诊断情况;流行病学与疫源追踪情况;已采取的控制措施; 疫情报告的单位、负责人、报告人及联系方式等。 四、报告程序:场方兽医发现异常情况后,立即通知监管兽医,监管 兽医到场,怀疑可疑时,马上报告当地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 五、重大动物疫情需由省级以上兽医行政部门认定。任何单位与个 人不得确认疫情并对外公布。 六、对重大动物疫情不得瞒报、谎报、迟报,也不得授意她人瞒报、 谎报、迟报,不得阻碍她人报告。

动物养殖场消毒制度 一、要严格按照消毒规程进行定期消毒。 二、要至少备有两种以上消毒药物,不同品种的消毒药物应交替使 用。 三、养殖场(小区)正门要设有消毒池与消毒室。进出车辆、人员等 要进行消毒。 四、生活区每天清扫一次,每月用消毒药喷洒消毒一次。 五、更衣室每天消毒一次,采用紫外线照射法;工作服每周消毒一次, 采用药物浸泡法。 六、生产区:圈舍每天至少清扫一次,每周用消毒药喷洒消毒一次; 运动场地每周清理一次,每两周用消毒药喷洒消毒一次;清理的垫料、粪便进行堆积发酵处理。 七、进入生产区的人员必须脚踏消毒池消毒。

猪场消毒与规模化猪场的消毒程序

猪场消毒 (一)环境净化与消毒。包括车辆消毒(用3%~5%的来苏儿液或0.3%~0.5%的过氧乙酸溶液)、道路消毒(经常打扫卫生,每月用火碱溶液消毒1次)、场地消毒(及时消除猪粪、杂草等,凡堆放过的地方用0.5%的过氧乙酸溶液消毒)。 (二)工作人员消毒。工作人员是将病原带入场区的主要媒介。在猪场门口设置消毒池,人员进入要经过消毒池,然后要去洗澡换掉衣物,穿山洁净已经消毒过的衣物鞋子,原来穿的衣物要进行熏蒸或者浸泡消毒。从场外购入的物品必经过规定时间的熏蒸消毒后才能进入场内。进入生产区前先洗澡、更换防疫服或工作服。生产区的每栋猪舍门口应设消毒池,池内盛3%~5%来苏儿液或10%~20%的漂白粉溶液供工作人员进入时蘸脚。每栋猪舍门口的洗手盆内装稀释1:600倍的百毒杀-S进行洗手消毒。 (三)猪舍消毒。包括清理、冲洗,待干燥后用0.5%的过氧乙酸溶液喷洒,再用熏蒸法或火焰法或火碱法等进行消毒。 (四)带猪消毒。可选用过氧乙酸、次氯酸钠、百毒杀等,一般每周消毒1次。 (五)饮水消毒。用漂白粉按每公斤饮水用3~5毫克或用0.025%的百毒杀溶液消毒,每周1次。 (六)死猪和粪便处理。死于传染病的猪宜远离猪场深埋或焚烧,死于非传染病的猪宜高温处理,猪粪应堆积发酵或入化粪池。 规模化猪场消毒程序 猪场日常消毒程序 区分两个区:非生产区消毒、生产区消毒 空栏舍终末消毒程序 做好六个环节:清扫、清洗、干燥、物表喷雾消毒、饮水系统消毒、寄生虫等清除消毒 非生产区消毒 人员消毒: (1)体表消毒: 人员都走专用消毒通道, 汽化喷雾消毒装置在人员进入通道时使消毒剂汽化喷雾,人员全身黏附一层薄薄的消毒剂气溶胶,能有效地杀灭外来人员携带的各种病源微生物。 可用碘酸1:500、全安1:1500或绿养宁1:2000,两月轮换一次。 (2)鞋底消毒: 人员通道地面应做成浅池型,池中垫入有弹性的室外型塑料地毯,并加入消毒威1:500稀释或菌毒灭1:300稀释,每天适量添加,每周更换一次。 两种消毒剂1~2月互换一次。

规模养殖场消毒制度

本套制度共计8块,每块采用60*80泡沫板喷绘、封边处理。 规模养殖场动物防疫制度 一、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防重于治”的原则,防止动物疫病发生,提高养殖效益。 二、规模养殖场应经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进行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审批并验收合格,颁发《动物防疫合格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规模养殖场法人为动物防疫工作主要责任人,认真组织做好各项动物防疫制度的落实工作。 四、商品畜(禽)实行全进全出或实行分单元全进全出制饲养管理。 五、规模养殖场严格按照规定的畜(禽)免疫程序进行疫苗免疫。 六、规模养殖场生产区禁养其他动物。 七、坚持自繁自养,必须引进时,应从非疫区,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的种畜(禽)场或繁育场引进经检疫合格的畜(禽)。畜(禽)引进后,应在隔离舍隔离观察2周以上,健康者方可进入健康舍饲养。 八、患病畜(禽)应及时送隔离舍,进行隔离诊治或处理。

规模养殖场用药制度 一、正确配伍,协同用药。使用兽药时,正确配伍,合理组方,协同用药,增加疗效,避免产生拮抗作用和中和作用。 二、辨证施治,综合治疗。经过综合诊断,查明病因以后,要迅速采取综合治疗措施。 三、按疗程用药,勿频繁换药。一般情况下,首次用量可加倍,第二次应适当减量,症状减轻后使用维持量,症状消失后,要追加用药1—2天,以巩固疗效,用药时间一般为3—5天。使用药物预防时,7—10天为一疗程,均匀拌料于饲料中进行饲喂。 四、合理采用给药方式。选择不同的给药方式要考虑到机体因素、药物因素、病理因素和环境因素。以取得最佳治疗效果。 五、严格实行休药期规定。休药期是指畜禽最后一次用药到该畜禽许可屠宰或其产品(乳、蛋)许可上市的间隔时间。生产中,在使用有休药期的兽药时,要严格实行休药期,尽量减少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吃上安全放心的动物产品。 六、禁止使用禁用兽药。严格按规定使用兽药,决不使用盐酸克伦特罗等β-兴奋剂类、已烯雌酚等性激素类、玉米赤霉醇等具有雌激素作用的物质、氯霉素及其制剂、呋喃唑酮等硝基呋喃类和安眠酮等催眠镇静类等21类药物。

养殖场动物疫情报告制度

养殖场动物疫情报告制度 一、养殖场应遵守《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办法》规定。 二、养殖场落实疫情报告的责任人和报告人。 三、建立疫情统计、登记、档案管理制度,落实动物疫情报告工作。 四、养殖场应有专人每天对动物健康情况进行巡查,发现动物疫情立即向当地畜牧兽医站或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或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五、报告疫情的同时,立即采取隔离、消毒等防控措施,不得转移、出售、抛弃患病或疑似患病动物及尸体。 免疫标识管理制度 一、新出生畜禽,在实施首免时加施免疫标识。 二、免疫标识只能从当地畜牧兽医站领取,不得从非法渠道获得。不得买卖、转让,不得重复使用。 三、实施免疫后,应在猪、牛、羊左耳中部加施。在防疫档案中记录标识编码。 四、免疫标识严重磨损、破损、脱落后,应当及时加施新的标识,并在防疫档案中记录新标识编码。 五、猪、牛、羊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接种后必须加施免疫标识,没有加施免疫标识的,不得运出养殖场(小区)。

六、免疫标识应及畜禽免疫记录、免疫证(卡)上的信息对应一致,实现可溯。 规模养场消毒制度 一、合理选择消毒方法,消毒剂,科学制定消毒计划和程序,严格按照消毒规程实施消毒,并做好人员防护。 二、生产区出入口设及门同宽,长至少4米,深0.3米以上的消毒池,各养殖栋舍出入口置消毒池或者消毒垫。适时更换池(垫)水、池(垫)药,保持有效药液容量和浓度。 三、生产区入口处设置更衣消毒室。所有人员必须经更衣,对手消毒,经过消毒池和消毒室后才能进入生产区。工作服、胶鞋等要专人使用并定期清洗消毒,不得带出。 四、进入生产区车辆必须彻底消毒,同时应对随车人员、物品进行严格消毒。 五、定期或适时对舍、场地、用具及周围环境(包括污水

养殖场动物防疫管理制度

养殖场动物防疫管理制度 (一)免疫制度 1、遵守《动物防疫法》,按市级兽医主管部门的统一布置和要求,认真做好口蹄疫、高致病蓝耳病、猪瘟等强制性免疫病种的免疫工作。 2、严格按场内制定的免疫程序做好其它疫病的免疫接种工作,严格免疫操作规程,确保免疫质量。 3、遵守国家关于生物安全方面的规定,使用来自于合法渠道的合法疫苗产品,不使用实验产品或中试产品。 4、在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根据本场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免疫程序,并严格遵守。 5、建立疫苗出入库制度,严格按照要求贮运疫苗,确保药苗的有效性。 6、废弃疫苗按照国家规定无害化处理,不乱丢乱弃疫苗及疫苗包袋物。 7、疫苗接种及反应处置由取得合法资质的兽医进行或在其指导下进行。 8、遵守操作规程、免疫程序接种疫苗并严格消毒,防止带毒或交叉感染 9、疫苗接种后,按规定佩戴免疫标识,并详细记入免疫档案。 10、免疫接种人员按国家规定作好个人防护。 11、定期对主要病种进行免疫效价监测,及时改进免疫计划,完善免疫程序,使本场的免疫工作更科学更实效。

(二)用药制度 1、场内预防性或治疗性用药,必须由兽医决定,其它人员不得擅自使用。 2、兽医使用兽药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使用非法产品。 3、必须遵守国家关于休药期的规定,未满休药期的家禽不得出售、屠宰,不得用于食品消费。 4、树立合理科学用药观念,不乱用药。 5、不擅自改变给药途径、投药方法及使用时间等。 6、做好用药记录,包括:动物品种、年龄、性别、用药时间、药品名称、生产厂家、批号、剂量、用药原因、疗程、反应及休药期。必要时应付医嘱:用药动物种类、休药期及医嘱等。 7、做好添加剂、药物等材料的采购和保管记录。

养殖场消毒制度

动物养殖场消毒制度 一、要严格按照消毒规程进行定期消毒。 二、要至少备有两种以上消毒药物,不同品种的消毒药物应交替使用。 三、养殖场(小区)正门要设有消毒池或铺垫浸有消毒药的草垫。进出车辆、人员等要进行消毒。消毒池每周至少更换两次池水、池药,以保持有效浓度。 四、生活区(办公室、宿舍、食堂及其周围环境等)每天清扫一次,每月用消毒药喷洒消毒一次。 五、更衣室每天消毒一次,采用紫外线照射法;工作服每周消毒一次,采用药物浸泡法。 六、生产区:圈舍每天至少消毒一次,每周用消毒药喷洒消毒一次;运动场地每周清理一次,每两周用消毒药喷洒消毒一次;清理的垫料、粪便进行堆积发酵处理。 七、售畜(禽)周转区:周转圈舍、出售畜(禽)台、磅秤及其周围环境,每售一批畜禽后清扫消毒一次。 八、进入生产区的人员必须穿经消毒过的工作服、戴工作帽,脚踏消毒池消毒,手洗消毒盆消毒。

动物养殖场无害化处理制度 一、规模养殖场(小区)应具备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对养殖过程中病死动物及其排泄物、污染物进行无害化处理。 二、对病死动物的处理要严格遵循“四不准一处理”的原则,既:不准宰杀,不准销售,不准食用,不准转运,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病死或死因不明动物的无害化处理工作应当在当地动物防疫站的监督下进行。 四、无害化处理应严格按照《病死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进行,以焚烧、掩埋、化制、消毒和发酵处理方式为主。 五、建立无害化处理档案,对无害化处理情况做详细记载。 六、无害化处理措施以尽量减少损失,保护环境,不污染空气、土壤和水源为原则。 七、采取掩埋的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时,掩埋场应远离居民区、水源、泄洪区和交通要道。对污染的饲料、排泄物等物品,也应喷洒消毒药后与尸体共同深埋。 八、采用焚烧的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时,应符合环境要求。

规模养殖场消毒制度

规模养殖场消毒制度 一、规模养殖场应严格按照消毒规程进行场地消毒。 二、生活区、办公室、食堂、宿舍及其周围环境每月大消毒一次。 三、生产区正门消毒池:每周至少更换水池、池药2次,保持有效浓度。 四、周转蛋箱必须严格浸泡消毒。 五、车辆:进入生产区的车辆必须彻底消毒,随车人员消毒方法同生产人员一样。 六、更衣室、工作服:更衣室每周消毒一次,工作服清洗时消毒。 七、生产区环境:生产区道路及两侧5米内范围、畜禽舍空地每月至少消毒2次。 八、各栋禽畜舍门口消毒池与盆:每周更换池、盆水、药至少2次,保持有效浓度。 九、人员消毒:进入畜禽舍人员必须脚踏消毒池,手洗消毒盆消毒。

疫情报告制度 一、养殖场动物疫情实行逐级报告制度:技术人员及时向场主报告,场主应立即向当地畜牧兽医站报告。 二、养殖场应当建立本场疫情统计、登记制度,并定期向当地畜牧兽医站报告本场动物疫情。 三、养殖场动物疫情暴高责任人员:养殖场技术人员、养殖场主。 四、养殖场动物疫情报告形式:快报以电话或传真为主。需要文字说明的,要同时报告文字材料。 五、瞒报、谎报或者阻碍他人报告动物疫情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引起重大动物疫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养殖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养殖场的养殖行为,根据《动物防疫法》,本场特制定养殖档案管理制度。 一、落实专人做好养殖档案记录,包括养殖记录、用药记录、诊疗记录、防疫记录等。 二、畜禽养殖场应当建立养殖档案,载明以下内容: (一)畜禽的品种、数量、繁殖记录、标识情况、来源和进出厂日期; (二)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和兽药的来源、名称、使用对象、时间和用量等有关情况; (三)检疫、免疫、监测、消毒情况; (四)畜禽发病、诊疗、死亡和无害化处理情况; (五)畜禽养殖代码; (六)农业部规定的其他内容。 三、畜禽养殖档案保存两年以上。

防疫管理制度文本

(一)养殖档案管理制度 一、设置养殖档案专卷专柜,并专人管理。 二、对生产和防疫各环节及时、准确、如实记录,填写生产和防疫记录表格。 三、养殖档案管理人员及时收集、汇总、保管生产和防疫记录,并按类别、时间等归类装订成册。 四、按照无公害生产标准要求,审核生产记录,对于存在问题及时向场长汇报,以便随时纠正。 五、每项生产和防疫记录最少保留2年。 六、应当销毁的档案应严格按操作规程执行,作好销毁记录,长期保存备查。 (二)兽药、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制度 一、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 二、进行预防、治疗、诊断时使用的兽药,应来自具有《兽药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的生产企业,所用兽药标签符合《兽药管理条例》规定。 三、疫苗等生物制剂符合“兽医生物制品质量标准”要求, 并按规定运输、保管和使用。 四、杜绝使用、镇痛药、镇静药、中枢兴奋药、化学保定药及骨骼肌松驰药。 五、慎重使用经农业部批准的拟肾上腺素药、平喘药、抗(拟)胆碱药、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和解热镇痛药。 六、坚持科学用药,严格遵守规定的用法、用量。 七、严格遵守药物安全使用规定和休药期规定。 八、建立并保存全部购药、用药记录。 九、禁止使用人用药物和兽用药物原粉。 十、禁止使用未经国家批准或已经淘汰的兽药。 (三)疫病监测及疫情报告制度 一、定期对动物疫病和免疫后抗体水平进行监测,了解免疫状态,选择最佳免疫时机,有效控制疫病发生。 二、积极配合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监督抽查。 三、发现疑似重大动物疫病时,要立即隔离病畜,并立即向当地畜牧兽医部门报告。 四、积极配合畜牧兽医部门或专家现场诊断。 五、一旦确诊为重大动物疫病时,要配合畜牧兽医部门采取控制扑灭措施,并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彻底清理消毒,场内人员、物品不得外出。 六、对于重大动物疫情,不得瞒报、迟报或谎报。 七、接受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的监督和指导。 八、疫病监测及疫情报告每月上报一次,即每月1-2日上报上月的疫情监测及疫情情况,发现疑似重大动物疫情应立即报告。

畜禽养殖场管理制度

动物养殖场防疫制度(一) 一、认真贯彻《动物防疫法》,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防重于治”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动物疫病的免疫、监测工作。 二、养殖场(小区)法人为动物防疫主要责任人,认真组织抓好各项动物防疫措施的落实。 三、养殖场(小区)必须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进行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审批并验收合格,颁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养殖场(小区)动物强制免疫工作由场方兽医负责完成。使用的疫苗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并由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逐级供应的合格产品。要严格按照疫苗使用说明进行操作。 五、养殖场(小区)内动物的免疫要按照国家规定的强制免疫病种和程序进行,保持免疫密度达到100%。定期进行监测,确保免疫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国家规定的标准。 六、对养殖场(小区)自定的免疫病种,要制定科学的免疫程序。 七、要建立完整的免疫档案,认真登记相关信息,动物免疫后要加施畜禽标识。 八、病畜要及时隔离、治疗,病死动物要进行无害化处理。

动物养殖场疫情报告制度(二) 一、发现一般动物疫情时要按照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时限逐级上报。 二、发现下列情况必须快报,并由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有关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 1、发生一类或疑似一类动物疫病; 2、二类、三类或其它动物疫情呈爆发性流行; 3、已经消灭又发生的动物疫病; 4、新发现的动物疫病。 三、动物疫情报告的内容要包括: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染疫、疑似染疫动物数量、同群数量、免疫情况、死亡数量、临床症状、病理变化、诊断情况;流行病学和疫源追踪情况;已采取的控制措施;疫情报告的单位、负责人、报告人及联系方式等。 四、报告程序:场方兽医发现异常情况后,立即通知监管兽医,监管兽医到场,怀疑可疑时,马上报告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 五、重大动物疫情需由省级以上兽医行政部门认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确认疫情并对外公布。 六、对重大动物疫情不得瞒报、谎报、迟报,也不得授意他人瞒报、谎报、迟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规模化猪场消毒技术

规模化猪场消毒技术 摘要消毒是切断病原体传播途径的有效手段,对规模化猪场的消毒技术进行了阐述,包括消毒药的选择和使用、消毒方式的选用、消毒方案的制订、影响消毒效果的各种因素等,可为猪场开展消毒工作提供有益的启示和帮助。 关键词猪场;消毒药选择;消毒方式;影响因素 消毒是指利用物理、化学等方法杀死病原微生物以防止传染病传播的措施。常用的消毒法有物理的清扫消毒法和化学的药剂消毒法。消毒是杜绝传染源并确保猪群健康的一项重要措施,任何猪场都应该重视,根据消毒的目的通常可分预防性消毒和终末消毒。前者是指没有发生传染病时,对畜舍、用具、场地、饮水等进行的日常消毒,后者是在发生传染病时及发生传染病后,为控制病源的扩散对已造成污染的环境、畜舍、饲料、饮水、用具、场地及其他物品进行全面彻底的消毒。为达到科学、有效的消毒效果,必须规范实施消毒技术。 1消毒药选择与使用 消毒剂应选用:效力强、速度快、效果广泛,低温、低浓度下仍然有效,作用持久,不易受有机物、盐类影响,渗透性强,不易受酸碱度影响,可消毒污物且能抑臭,毒性低、不污染水源及环境,腐蚀性小,对人、畜体毒性低,同时价格低廉。要满足上述所有条件,必须选用几种消毒药,在不同场所使用及轮流使用不同消毒剂,以达到消灭病原体的目的。真正确切的广谱杀菌(包括细菌病毒、真菌、芽孢);必须无毒、使用安全(无危险性);在猪场条件下必须有效。病原菌与消毒剂之间是相互作用的,最强的病原菌必须使用特定的消毒剂,强及中等病原菌必须使用消毒剂,弱的病原只要干燥、发酵,甚至日光即可杀灭。但由于集约化猪场中猪舍密度太高,空气中的病原菌在未死亡前即有机会感染其他猪只,因而仍需使用喷雾消毒来降低空气中的病原菌数量。 2消毒方式 2.1环境消毒和畜体消毒(根据消毒对象分)

养殖场10个制度

附件: 动物防疫制度 一、自觉遵守《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防重于治”原则,预防动物疫病发生,提高养殖效益。 二、养殖场(小区)配备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建设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并依法申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三、养殖场(小区)法人为动物防疫工作主要责任人,负责组织落实动物防疫各项制度,定期做好场内环境清洁、消毒、灭鼠、灭蝇等工作,履行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职责。 四、提倡自繁自养,商品畜禽实行全进全出或分单元全进全出制饲养管理。 五、实行封闭性管理,生产区内禁养其他动物。定期对生产区、栏舍、用具等进行严格消毒。禁止无关人员、动物、车辆随意进出,对进出人员、车辆要严格消毒。 六、严格按规定做好强制免疫、消毒、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检疫、调运备案、隔离观察、疫情报告、疫苗使用管理、疫病监测等防控工作。 七、严格按规定建立和规范填写防疫档案、免疫证(卡),加施免疫标识。各类档案记录应真实、完整、整洁并有相关人员签名。养殖档案和防疫档案保存时间:商品猪、禽为2年,牛为20年,羊为10年,种畜禽长期保存。 八、接受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管及动物疫控机构和挂牌兽医的依法监管和抽样监测。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监制

挂牌兽医责任制度 一、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宣传贯 彻《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等法律法 规,督促指导落实动物疫病综合防控措 施。 二、每月到养殖场(小区)开展巡 查监管不少于2次,并按规定做好监管 记录。 三、监督指导养殖场(小区)完善 动物防疫条件,不断提高动物疫病防控 技术,增强疫病防控能力。 四、监督指导养殖场(小区)建立健全防疫制度并上墙,组织落实动物防疫制度,履行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职责。 五、监督指导养殖场(小区)建立和完善防疫档案、规范填写免疫证(卡)和记录记载,加施免疫标识。 六、依法开展动物防疫、动物卫生监管和抽样监测。 七、负责向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动物防疫违法行为和监督业主改正违法行为。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监制 (挂牌兽医照片) 挂牌兽医 姓名: 电话:

养殖场卫生防疫制度

养殖场卫生防疫制度 1 目的 做好消毒、免疫、防疫、驱虫、疫病控制、无害化处理、兽药管理等工作,减少病菌的传入和繁殖,降低猪群发病率,保证猪只在一个良好适宜的环境中健康生长。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养殖场区的卫生防疫管理。 3 职责分配 3.1 技术部负责制定免疫计划并予以实施。确定免疫项目和剂量,正确使用 各种疫苗,以保证适时、有效进行猪只免疫。 3.2 消毒人员应遵守消毒制度,正确使用各种消毒药。 3.3 生产部负责监督各场区、圈栏舍、猪消毒工作。 4 程序和管理要求 4.1 疫病预防 4.1.1 环境质量 各场区的污水、污物处理应符合国家环保要求,防止污染环境。环境 卫生质量应达到NT/T388规定的要求。 4.1.2 选址 养殖场应距离交通要道、公共场所、居民区、城填、学校1000m以上; 远离医院、畜产品加工厂、垃圾及污水处理场2000m以上,周围应有 围墙或其他有效屏障。 4.1.3 建筑布局 a. 养殖场应严格执行生产区与生活区、行政区相隔离的原则。人员、生 物和物资流转应采取单一流向,进料和出粪道严格分开,防止交叉污 染和疫病传播。 b. 根据防疫需求应建有消毒室、兽医室、隔离栏舍、病死猪无害化处理 间等,应距离养殖栏舍的下风50m以上。 4.1.4 养殖场设施设备

a. 猪场大门入口处理设置宽与大门相同、长度等于进场大型机动车轮一 周半长的水泥结构消毒池。 c. 生产区门口设有更衣换鞋、消毒室或淋浴室。养殖栏舍入口处应设置 长一米的消毒池,或设置消毒盆以供进入人员消毒。 d. 养殖场区配备有健全的清洗消毒设施,防止疫病传播,并对相应设施 进行定期清洗消毒。 e. 养殖场配备对害虫和啮齿动物等有效的生物防范设施。 4.1.5 饲养管理要求和卫生制度 a. 饲养管理:饲养管理按NY/T5033执行。养殖场内严禁饲养禽、犬、 猫及其他动物;养殖场食堂不得外购生鲜猪肉及副产品。 b. 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使用:饲料使用按NY/T 5032执行。 c. 生产和生活用水:养殖场生产和生活用水应符合GB 5749规定。 e. 兽药使用:兽药使用按NY5030执行。 4.1.6 卫生制度 a. 工作人员应定期体检,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b. 生产人员进入生产区时应淋浴消毒,更换衣鞋。工作服应保持清洁, 定期消毒。 c. 场区兽医不准对外诊疗动物疾病;配种人员不准对外开展配种工作。 d. 非生产人员一般不允许进入生产区。特殊情况下,非生产人员需经淋 浴消毒,更换防护服后方可入场,并遵守场内的一切防疫制度。 e. 环境消毒 定期对养殖栏舍及其周围环境进行消毒;消毒程度和消毒药物的使用 等按NY/T 5339-2006的规定执行。 f. 引种 在引种前应调查产地是否为非疫区,并有产地检疫证明;猪只在装运及运输过程中应没有接触过其他动物,运输车辆应做过彻底清洗消 毒;种猪引入后至少隔离饲养45天,在此期间进行观察、检疫, 确认为健康者方可合群饲养。 4.1.7 免疫接种

猪场消毒与规模化猪场的消毒程序

. ... .. . 猪场消毒 的过氧乙0.5%0.3%~3%~5%的来儿液或(一)环境净化与消毒。包括车辆消毒(用次)、场地消毒(及时消除1火碱溶液消毒酸溶液)、道路消毒(经常打扫卫生,每月用的过氧乙酸溶液消毒)。猪粪、杂草等,凡堆放过的地方用0.5%在猪场门口设置消毒池,带入场区的主要媒介。工作人员是将病原(二)工作人员消毒。原来穿穿山洁净已经消毒过的衣物鞋子,人员进入要经过消毒池,然后要去洗澡换掉衣物,从场外购入的物品必经过规定时间的熏蒸消毒后才能进入的衣物要进行熏蒸或者浸泡消毒。池盛生产区的每栋猪舍门口应设消毒池,场。进入生产区前先洗澡、更换防疫服或工作服。的漂白粉溶液供工作人员进入时蘸脚。每栋猪舍门口的洗手 20%10%~3%~5%来儿液或进行洗手消毒。倍的百毒杀-S盆装稀释1:600的过氧乙酸溶液喷洒,再用熏蒸0.5%(三)猪舍消毒。包括清理、冲洗,待干燥后用火碱法等进行消毒。法或火焰法或1次。(四)带猪消毒。可选用过氧乙酸、次氯酸钠、百毒杀等,一般每周消毒的百毒杀溶液消毒,毫克或用0.025%(五)饮水消毒。用漂白粉按每公斤饮水用3~5 1次。每周死于非传染病的猪宜死猪和粪便处理。死于传染病的猪宜远离猪场深埋或焚烧,(六)高温处理, 猪粪应堆积发酵或入化粪池。规模化猪场消毒程序猪场日常消毒程序非生产区消毒、生产区消毒区分两个区: 空栏舍终末消毒程序做好六个环节:清扫、清洗、干燥、物表喷雾消毒、饮水系统消毒、寄生虫等清除消毒 非生产区消毒人员消毒:1)体表消毒:(人员全身, 汽化喷雾消毒装置在人员进入通道时使消毒剂汽化喷雾,人员都走专用消毒通道黏附一层薄薄的消毒剂气溶胶,能有效地杀灭外来人员携带的各种病源微生物。2000,两月轮换一次。绿养宁1:500、全安1:1500或可用碘酸1:2)鞋底消毒:(. . .z . ... .. . 人员通道地面应做成浅池型,池中垫入有弹性的室外型塑料地毯,并加入消毒威1:500稀释

畜禽养殖场消毒制度

消毒制度 一、结合本合作社实际,制定消毒程序,并严格执行。 二、选择低毒、高效的消毒药品,按照使用说明进行消毒。 三、场区出入口、生产区出入口、各圈舍出入口的消毒设 施、设备能正常使用定时更换消毒药,保持有效药液容量和浓度。 四、进入场区的车辆及随车物品经消毒池或消毒通道消毒后进场,随车人员经人行消通道消毒后进场;进入生产区的人员必须更衣,经消毒池和消毒室消毒后进入生产区。 五、场内工作服、鞋帽、手套实行专人专用,并定期清、 消毒,不得带出。 六、所有生产资料进入生产区都必须严格消毒;运输动物、 动物产品的车辆,在装载和卸载后,及时进行清洗,消毒。 七、定期对圈舍、场地、用具及周围环境进行清扫、冲洗 和消毒,必要时带畜(禽)消毒同时,结合环境消毒,消灭老鼠, 割除杂草、填干水坑,防止蚊、蝇孪生,消灭传播媒介。 八、发生一般性疫病或动物突然死亡时,立即对圈舍、处 理场所及周围环境进行强化毒。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按重大 动物疫情处置规定进行消毒。 九、按规定做好消毒记录。 免疫制度

一、根据当地动物疫病流行情况,制定切合本合作社生产实际的免疫程序,并按程序实施免疫,建立免疫档案。 二、定期开展免疫抗体监测,进行免疫效果评估,适时调整免疫程序,保证免疫科学。 三、按照国家强制免疫计划,做好强制免疫病种免疫工作,并自觉接受兽医主管部门和机构的监督检查和监测。 四、对体弱、有病、发育较差的畜禽,在病愈、体况健康后,及时补针免疫;对新补栏的畜禽,在隔离观察结束后进行一次强化补针免疫。 五、遵守国家兽用生物制品管理规定,使用来自合法渠道的合法疫苗产品,不使用实验产品或中试产品。 六、经向本地兽医主管部门备案自行采购或政府发放的强制免疫疫苗只限本场使用,不向场外销售。 七、建立疫苗出入库制度,严格按要求储存、运输疫苗,保证疫苗质量。 八、免疫接种时,严格按照疫苗使用说明书使用疫苗。疫苗开启后在规定时间内用完。使用注射用疫苗时,严格消毒,防止交叉感染。 九、对失效、使用残余的疫苗,以及用过的疫苗瓶、药棉等废弃物,统一收集,进行无害化处理。 十、真实记录疫苗采购、使用情况,记录保存至疫苗有效期满后2年。

养殖场的规章管理制度

养殖场生产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和布局,确保符合动物防疫要求。 2、有与其饲养规模相适应的生产场所和配套的生产设施。 3、设置专职防治人员或为其服务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其技术人员要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 4、饲养人员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健康标准,按照防疫要求做好个人卫生和消毒工作,并接受专业知识的教育。患有人蓄共患传染病人员不得直接从事畜禽养殖场的畜禽饲养。 5、种畜禽繁殖,要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健康合格标准。 6、根据畜禽不同生长时期和生理阶段,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畜禽养殖技术规程的标准和要求进行饲养。 7、建立涉及养殖全过程的养殖档案,确保畜禽产品质量的可追溯性。畜禽养殖档案包括畜禽繁殖、饲料配方、畜禽免疫、疾病诊疗、兽药使用、粪便处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畜禽销售等档案和记录。畜禽养殖档案应当真实、完整、及时,不得伪造,并至少保留两年。 8、按照国家强制免疫规定,配合实施强制免疫,并对免疫过的畜禽佩戴动物免疫标识。 9、在专职兽医指导下真确使用兽药,实行用药安全记录。按规定实行宰前停药。不用假药、劣兽药和其他禁止使用的兽药。

10、发生动物疫情或疑似疫情时,及时向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不得瞒报、谎报或阻碍他人报告动物疫情。发生人畜共患传染病时,服从卫生部门实行的防治措施,配合卫生部门及时对有关密切触着进行医学观察。发生一类动物疫病时,属疫区或者受威胁区内的养殖场根据疫病种类及时做好隔离、消毒等工作,服从市政府依法采取的封锁、隔离、扑杀、销毁、消毒、紧急免疫接种等强制性控制、扑灭措施。 11、按照国家规定的处理规程,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 12、排放污染物应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排放标准。设置符合环保要求的畜禽粪便的堆放场所,实行无害化处理,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畜禽粪便的散落、溢流,不得任意向水体或者其他环境直接排放畜禽粪便、沼液、沼渣或者污水等。积极实施畜禽粪便生态还田、生产沼气、有机肥料等工作。13、出售畜禽时要向市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或当地镇畜牧兽医站提前报检,取得有效的检疫证明后方可出售。禁止出售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畜禽。出售的畜禽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药物残留标准,禁止出售药物残留超过国家标准的畜禽。按照国家要求收购和出售鲜乳等动物产品,并认真做好记录。

(完整版)养殖场消毒程序及消毒要点

养殖场消毒程序及消毒要点 一、人员消毒 工作人员进入生产区净道和畜禽舍要经过洗澡、更衣、紫外线消毒。养殖场一般谢绝参观,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必须进入生产区时,要洗澡,换场区工作服和工作鞋,并遵守场内防疫制度,按指定路线行走。进入养殖场的人员,必须在场门口更换靴鞋,并在消毒池内进行消毒,场门口设消毒池,用2%~3%火碱溶液(氢氧化钠),3天更换一次。 有条件的养殖场,在生产区入口设置消毒室,在消毒室内洗澡、更换衣物,穿戴清洁消毒好的工作服、帽和靴经消毒池后进入生产区。消毒室经常保持干净、整洁。工作服、工作靴和更衣室定期洗刷消毒,每立方米空间用42毫升福尔马林熏蒸消毒20分钟。工作人员在接触畜群、饲料、种蛋等之前必须洗手,并用1:1000的新洁尔灭溶液浸泡消毒3~5分钟。 二、环境消毒 畜禽舍周围环境每2~3周用2%火碱消毒或撒生石灰一次,场周围及场内污水池、排粪坑、下水道出口,每月用漂白粉消毒一次。在大门口畜禽舍人口设消毒池,使用2%火碱或5%来苏儿溶液,注意定期更换消毒液。每隔1~2周,用2%~3%火碱溶液(氢氧化钠)喷洒消毒道路;用2%~3%火碱,或3%~5%的甲醛或0.5%的过氧乙酸喷洒消毒场地。 被病畜禽的排泄物和分泌物污染的地面土壤,可用5%~10%漂白粉溶液、百毒杀或10%氢氧化钠溶液消毒。停放过芽抱所致传染病(如霍乱、炭疽、气肿疽等)病畜禽尸体的场所,或者是此种病畜禽倒毙的地方,应严格加以消毒,首先

用10%~20%漂白粉乳剂或5%~10%优氯净喷洒地面,然后将表层土壤掘起30厘米左右,撒上干漂白粉并与土混合,将此表土运出掩埋。在运输时应用不漏土的车以免沿途漏撒,如无条件将表土运出,则应加大漂白粉的用量(1平方米面积加漂白粉5千克),将漂白粉与土混合,加水湿润后原地压平。 三、畜禽舍消毒 每批畜禽只调出后要彻底清扫干净,用高压水枪冲洗,然后进行喷雾消毒或熏蒸消毒。据试验,采用清扫方法,可以使畜禽舍内的细菌减少21.5%,如果清扫后再用清水冲洗,则畜禽舍内细菌数即可减少54%~60%。清扫、冲洗后再用药物喷雾消毒,畜禽舍内的细菌数即可减少90%。 用化学消毒液消毒时,消毒液的用量一般是以畜禽舍内每平方米面积用1~1.5升药液。消毒时,先喷洒地面,然后墙壁,先由离门远处开始,喷完墙壁后再喷天花板,最后再开门窗通风,用清水刷洗饲槽,将消毒药味除去。在进行畜禽舍消毒时,也应将附近场院以及病畜禽污染的地方和物品同时进行消毒。 1.畜禽舍的预防消毒 在一般情况下,畜禽舍应每年进行两次(春秋各一次)预防消毒。在进行畜禽舍预防消毒的同时,凡是畜禽停留过的处所都需进行消毒。在采取“全进全出”管理方法的机械化养养殖场,应在每次全出后进行消毒。产房的消毒在产仔结束后再进行一次。 畜禽舍的预防消毒,也可用气体熏蒸消毒,所用药品是福尔马林和高锰酸钾。方法是按照畜禽舍面积计算所需用的药品量。一般每立方米空间,用福尔马林25毫升,水12.5

养殖场消毒制度

动物 一、要严格按照消毒规程进行定期消毒。 二、要至少备有两种以上消毒药物,不同品种的消毒药物应交替使用。 三、养殖场(小区)正门要设有消毒池或铺垫浸有消毒药的草垫。进出车辆、人员等要进行消毒。消毒池每周至少更换两次池水、池药,以保持有效浓度。 四、生活区(办公室、宿舍、食堂及其周围环境等)每天清扫一次,每月用消毒药喷洒消毒一次。 五、更衣室每天消毒一次,采用紫外线照射法;工作服每周消毒一次,采用药物浸泡法。 六、生产区: 圈舍每天至少消毒一次,每周用消毒药喷洒消毒一次;运动场地每周清理一次,每两周用消毒药喷洒消毒一次;清理的垫料、粪便进行堆积发酵处理。 七、售畜(禽)xx区: 周转圈舍、出售畜(禽)台、磅秤及其周围环境,每售一批畜禽后清扫消毒一次。 八、进入生产区的人员必须穿经消毒过的工作服、戴工作帽,脚踏消毒池消毒,手洗消毒盆消毒。动物养殖场无害化处理制度 一、规模养殖场(小区)应具备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对养殖过程中病死动物及其排泄物、污染物进行无害化处理。 二、对病死动物的处理要严格遵循“四不准一处理”的原则,既: 不准宰杀,不准销售,不准食用,不准转运,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病死或死因不明动物的无害化处理工作应当在当地动物防疫站的监督下进行。

四、无害化处理应严格按照《病死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进行,以焚烧、掩埋、化制、消毒和发酵处理方式为主。 五、建立无害化处理档案,对无害化处理情况做详细记载。 六、无害化处理措施以尽量减少损失,保护环境,不污染空气、土壤和水源为原则。 七、采取掩埋的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时,掩埋场应远离居民区、水源、泄洪区和交通要道。对污染的饲料、排泄物等物品,也应喷洒消毒药后与尸体共同深埋。 八、采用焚烧的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时,应符合环境要求。

规模化猪场的消毒程序

猪场消毒程序 猪场日常消毒程序 区分两个区:非生产区消毒、生产区消毒 空栏舍终末消毒程序 做好六个环节:清扫、清洗、干燥、物表喷雾消毒、饮水系统消毒、寄生虫等清除消毒 非生产区消毒 人员消毒: (1)体表消毒: 人员都走专用消毒通道, 汽化喷雾消毒装置在人员进入通道时使消毒剂汽化喷雾,人员全身黏附一层薄薄的消毒剂气溶胶,能有效地杀灭外来人员携带的各种病源微生物。 可用碘酸1:500、全安1:1500或绿养宁1:2000,两月轮换一次。 (2)鞋底消毒: 人员通道地面应做成浅池型,池中垫入有弹性的室外型塑料地毯,并加入消毒威1:500稀释或菌毒灭1:300稀释,每天适量添加,每周更换一次。 两种消毒剂1~2月互换一次。 (3)人手消毒: 用碘酸混合溶液1:200稀释、菌敌1:300稀释、聚维酮碘1:300稀释或全欣洁1:400稀释后,涂擦手部3分钟后,再用水冲洗。 大门消毒池 外来病源的重要控制点 池长为车轮2个周长以上,上方必须建顶棚,防止雨水冲稀消毒液,并设喷雾消毒装置。消毒威1:1200稀释、菌毒灭1:300稀释或消杀威1:300稀释 每天添加,7天更换一次。 两种消毒剂1~2月互换一次。 车辆 所有进入养殖场非生产区或生产区的车辆须严格消毒,车辆的挡泥板和底盘等须喷透,驾驶室等必须严格消毒。 消毒威1:800稀释、消杀威1:250或全安1:1500稀释稀释 办公及生活区环境消毒 猪场办公室、宿舍、厨房、冰箱等平时消毒每周一次,卫生间、食堂餐厅等必须消毒每周两次。疫情爆发期间每天2次。 消毒威1:1000稀释或绿养宁1:1200稀释 两种消毒剂两月互换一次。 生产区消毒

畜禽养殖场的消毒技术

畜禽养殖场的消毒技术 苗旭,冯霞霞 (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甘肃武威733006) 摘要对于大多数的养殖场、养殖户来说,认为畜禽各种疾病的发生是由于没有搞好防疫即没有及时接种疫苗等因素而导致的,往往忽略了消毒这一块的工作,然而许多细菌性或病毒性的疾病恰恰就是由于没有做好消毒工作而引起的,一旦发病就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文章就是基于这一点而对各种消毒方法、消毒药物等各方面做了一个详细的陈述,为畜禽疾病的防治打好了“防控战”。 关键词养殖场;消毒技术;消毒注意事项 消毒是指用物理的、化学的或生物的方法清除或杀灭由传染源排泄到外界环境、可能被污染的人、动物或物体上的病原微生物。其目的是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预防和防止疫病的感染、发生、蔓延和流行。据统计甘肃省武威市规模养殖户达12.36万户,建成标准化养殖小区1916个,初步形成“一村一品,一镇或多镇一业”的区域化养殖格局。规模养殖有了较快的发展,但是部分养殖场只注重防疫及治病工作,存在缺乏消毒知识和消毒技术不规范的问题。许多疾病就是由于消毒不规范和不彻底所致,给养殖场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当前,畜禽疫病比较复杂、危害严重、防治难度大。为指导养殖场(户)如何做好消毒工作,有效的防控畜禽疫病,现将消毒的基本知识简介如下。 1消毒的种类 1.1预防性消毒是指没有发生疫病时,以预防感染为目的消毒。没有明确的传染源存在,对可能受到病原微生物或其它有害生物污染的场所和物品进行的消毒称为预防性消毒。 1.2临时消毒在发生疫病期间,为及时清除、杀灭患病动物排出的病原体而采取的消毒措施。 1.3紧急性消毒是指在发生疫病时,即疫病发生期间所进行的消毒。这种消毒可以减少或消灭病原体,切断病原体,组织传染病的蔓延和扩散。 1.4终末消毒一般是指在疫区解除封锁之前为了消灭疫区内可能残留的病原体,巩固前 期的消毒效果,所进行的全面彻底的大消毒。 2消毒的方法 2.1机械清除消毒法 主要是通过清扫、冲洗、洗涮、通风、过滤等机械方法清除环境中的病原体,是常用的一种消毒方法,但是这种方法不能杀灭病原菌。在发生疫病时应先使用药物消毒,然后在机械消毒。 2.2物理消毒 2.2.1干热消毒是指通过焚烧法、灼烧法、热空气消毒法,以达到消毒的目的。 2.2.2日光消毒法是指见将物品放在阳光下曝晒,利用光谱中的紫外线、阳光的灼热和蒸发水分造成干燥等,使病原微生物灭活而达到消毒的目的。

养殖场动物防疫制度

动物防疫制度 一、自觉遵守《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防重于治”原则,预防动物疫病发生,提高养殖效益。 二、养殖场(小区)配备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建设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并依法申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三、养殖场(小区)法人为动物防疫工作主要责任人,负责组织落实动物防疫各项制度,定期做好场内环境清洁、消毒、灭鼠、灭蝇等工作,履行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职责。 四、提倡自繁自养,商品畜禽实行全进全出或分单元全进全出制饲养管理。 五、实行封闭性管理,生产区内禁养其他动物。定期对生产区、栏舍、用具等进行严格消毒。禁止无关人员、动物、车辆随意进出,对进出人员、车辆要严格消毒。 六、严格按规定做好强制免疫、消毒、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检疫、调运备案、隔离观察、疫情报告、疫苗使用管理、疫病监测等防控工作。 七、严格按规定建立和规范填写防疫档案、免疫证(卡),加施免疫标识。各类档案记录应真实、完整、整洁并有相关人员签名。养殖档案和防疫档案保存时间:商品猪、禽为2年,牛为20年,羊为10年,种畜禽长期保存。 八、接受市畜牧水产局、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乡镇畜牧兽医站和挂牌兽医的依法监管和抽样监测。

动物免疫制度 一、严格执行政府强制免疫计划和实施方案,严格按规定做好强制免疫病种及其它疫病的免疫工作,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二、遵守国家关于生物安全管理规定,使用来自于合法渠道的合格疫苗产品。 三、严格按规定和疫苗说明书分类保管、储藏、规范管理疫苗。失效、废弃或残余疫苗以及使用过的疫苗瓶一律按规定无害化处理,不乱丢弃疫苗及疫苗包装物。 四、落实养殖场(小区)按程序自主实施免疫制度,按需领用国家免费强制免疫疫苗。领用前,应向当地乡镇(街道)畜牧兽医站报告畜禽种类、饲养规模、疫苗品种及用量等,经审核后方能领取疫苗。 五、严格按免疫操作规程、免疫程序实施免疫,正确免疫途径、部位、剂量等,确保有效性。认真做好免疫各环节的消毒工作,防止带毒或交叉感染。 六、按照国家关于免疫标识管理的规定,在应当加施标识畜禽的指定部位加施标识。 七、定期对主要病种进行免疫抗体监测,落实补免措施,确保防疫质量。 八、按规定做好免疫记录、填写免疫证(卡)。 九、接受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挂牌兽医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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