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谈话制度

公司员工谈话制度

一、目的

为密切公司与员工、管理层与下属、员工与员工之间的联系,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提升团队凝聚力和员工执行力,特制订本制度。

二、谈心谈话的范围对象

坚持公司内谈心谈话全覆盖,决策层、管理层、部门应积极进行谈心谈话,决策层成员之间、管理层成员之间、部门负责人与员工之间、上司与下属之间,都应积极及时谈心谈话。

三、一般谈心谈话启动条件

(一)管理层中出现以下八种情况时,公司领导应及时约谈。根据需要也可联合人力资源部负责人进行约谈:

1、工作变动,主要是指按照管理权限,在管理人员离任或岗位职务发生变化、调整情况时必谈;

2、履责不力,执行上级部署不够坚决、推进各项工作不得力,工作进度滞后、任务完成不理想时必谈;

3、不良反映,主要是指发现管理人员有认知、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在员工中出现与其有关的不良反映情况时必谈;

4、违规违纪,主要是指出现违规违纪行为,被通报批评或受到公司处理、纪律处分时必谈;

5、遇挫遇难,主要是指工作中出现较大失误,特别是加强队伍建设、推进重点攻坚任务中遇到困难时必谈;

6、生活变故,主要是指管理人员自身或家庭成员生活遇到挫折、发生变故,思想、情绪出现波动时必谈;

7、精神不振,主要是指在工作中精神萎靡、干劲不足、状态不佳时必谈;

8、出现矛盾,主要是指在管理人员之间存在矛盾纠纷或较大意见分歧,团结协作可能会受到影响时必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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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员工中出现以下五种情况时,部门负责人必须及时约谈。根据需要也可联合人力资源部指派专员进行约谈:

1、言行出现偏离我公司价值观苗头,在完成公司或部门安排的工作任务、支持配合主营业务工作等方面服从安排意识较弱时必谈;

2、组织观念较弱,在严守劳动纪律和参加集体活动等方面存在问题时必谈;

3、违反规章制度,受到批评教育、纪律处分时必谈;

4、其他员工意见反映较多,履责不够到位,工作效率和质量不高时必谈;

5、思想情绪波动,在家庭、工作、生活中遇到具体困难,出现思想波动、情绪低落情况时必谈。

四、谈心谈话的基本原则

(一)诚恳诚实原则。谈心谈话者彼此之间要解除彼此思想顾虑,使谈话双方能够坦诚相见,推心置腹,讲出真话,讲出心里话,虚心接受对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二)实事求是原则。谈心谈话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明确指出缺点和不足。对原则问题要分清是非,不能因其工作做出成绩而姑息其错误,也不能因其错误而否定其成绩。

(三)突出实效原则。谈话内容要有针对性,力戒空泛。要从实际出发,针对不同谈话对象的不同特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做到有的放矢,注重实效。

(四)教育疏导原则。谈话要善于启发谈话对象自己教育自己。通过谈心谈话重点解决认知上的问题,特别是对于一时思想不通或有抵触情绪的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说服教育,帮助提高思想认识。

(五)治病救人原则。对初犯错误的管理人员或员工,不要轻易下结论,要引导他们认真分析犯错误的原因,剖析其错误的性质、危害,指出改正的办法。重点是提高他们对错误的认识,帮助他们从中吸取教训,改正错误,振作精神,轻装前进。

(六)信任保密原则。谈心谈话一方出于对另一方的信任,将自己不希望让别人知道的一些心里感受、情感秘密谈了出来,另一方必须尊重其对自已的信任,注意为其保密,不得将其个人隐私泄露给他人。

(七)经常及时原则。要把经常性定期谈话与有针对性的不定期谈话结合起来,

善于发现问题,抓早抓小,对苗头问题及时告诫、提醒,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五、谈心谈话的主要内容

谈心谈话要按照“见人见事见思想”的原则,不以一般性沟通代替谈心谈话、不以谈具体性事务代替思想沟通、不以谈自己代替谈对方,敞开心扉、打开心门、摆开事例、说开话语,达到消除隔阂、诫勉提醒、帮助提高的目的,重点突出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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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求意见,谈心谈话时每位员工要毫不隐瞒地亮明自身问题,并虚心诚恳地征求对方对自己的批评意见,多方面听取和分析自己的缺点,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二)诫勉提醒,本着对同事负责的态度,真心实意指出对方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坦诚地提出意见建议,帮助同事改进提高。尤其是对员工反映较多的人员,主持谈心谈话的负责人要出于公心、严肃认真地指出问题,及时地帮助;

(三)交流思想,谈话中要深入沟通交流,谈出真实心声,说出真心话语,不拐弯抹角,不遮遮掩掩,尤其是对存在的意见分歧和思想疙瘩,要深入交换意见,反复沟通,消除彼此间的误解和隔阂,增进相互间的理解和感情;

(四)了解困难。公司领导与管理人员、管理人员与员工谈心谈话时,要注重了解对方思想、工作、生活等各方面情况,对发现的实际困难主动给予梳导或帮扶,体现关怀。

六、谈心谈话的方式方法

(一)谈心谈话采用个别谈话与集体谈话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一般采取“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深入沟通交流,涉及共性谈话问题时,可采取“一对多”的方式,进行集体谈话。

(二)谈心谈话每季度应不少于一次。管理层成员之间的谈心谈话,一般在公司领导组织管理层会议前后进行。部门负责人与员工之间的谈心谈话一般在部门会议前后进行。

(三)公司领导或管理人员认为必要时可随时找员工谈心谈话,主动征求意见和及时了解思想工作情况。员工也可以主动向有关管理人员、公司领导反映情况,汇报思想。

七、附则

(一)各部门谈心谈话要注意记录收集员工好的意见建议,及时整理书面上报学公司领导,便于改进提升部门工作或公司运营管理。

(二)人力资源部应及时关注各部门的谈心谈话和团队成员动态,对可能出现的异动及早应对。

(三)谈心谈话违反保密纪律,故意泄露他人与工作无关隐私者按严重违纪辞退。(四)对员工的反映和不良言行置若罔闻,梳于管教的,由人力资源部报请公司领导对相关管理人员予以问责处罚。

(五)本制度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办公室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制度

办公室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制度 为切实加强对办公室干部职工的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及时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状况和工作、生活情况,及时听取干部职工的建议和意见,帮助解决干部职工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促进上下级和同级间的思想交流,增强全办工作凝聚力、战斗力,结合我办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谈心谈话对象。 办公室主任与其他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成员之间,办公室主任与干部职工之间,其他班子成员与干部职工之间。 第二条谈心谈话类型及内容。 (一)日常交心谈话。办公室主任与其他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机关党员、干部之间,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谈心谈话,交流学习、思想、工作情况,掌握其思想动态,听取其意见建议。 (二)提醒帮助谈话。干部职工承担重要工作任务时,提醒其保持头脑清醒、严于律己。群众反映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时,及时提醒帮助,防微杜渐。 (三)批评诫勉谈话。对不能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领导班子内部出现严重不团结现象的,工作失误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民主考核比较差的,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廉洁自律或干部任用等方面有群众反映但尚未构成违纪行为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或实行诫勉,责令限期改正。

第三条谈心谈话形式。 (一)约请谈话。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约请干部谈心谈话。 (二)集体谈话。针对领导干部、党员干部和普通干部存在的共性问题,可进行集体谈话。 (三)个别谈话。在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干部岗位调整,以及针对领导班子成员、党员干部、普通干部的个性问题可进行个别谈话。 (四)个人要求谈话。党员、干部个人有情况需要与领导交流沟通的,可主动提出谈话要求。 第四条谈心谈话原则。 (一)以诚相待原则。要营造良好的谈心谈话氛围,消除彼此之间的思想顾虑,开诚布公,畅所欲言。同时注意听取谈心谈话对象的意见和建议。 (二)实事求是原则。要增强责任意识,对干部要一分为二,客观公正,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指出其缺点和不足,对存在的问题要明辨是非,态度鲜明。 (三)有的放矢原则。要从实际出发,针对谈心谈话对象的不同情况和特点,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做到有的放矢,注重实效。 (四)教育疏导原则。要本着防微杜渐、治病救人的态度,适时提醒、告诫、引导谈心谈话对象,耐心说服教育,帮助其提

诫勉谈话制度

诫勉谈话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干部的监督管理,增强学校干部勤政、廉政意识,促进学校干部队伍建设,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诫勉谈话的含义 诫勉谈话是指对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或工作态度等方面存在一定问题,又不够纪律处分的机关干部,机关工作人员 ,在批评教育基础上提出警告,要求限期改正。诫勉谈话是教育干部的一种手段和方式,不是处分。 二、诫勉谈话的对象和范围 凡本校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以诫勉谈话。 1.缺乏事业心、责任感、业绩平平、工作处于后进状态的; 2.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影响团结和正常工作的; 3.违反职业道德,有不公正执行公务或妨碍他人公正执行公务行为的; 4.违反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思想意识不健康或生活不检点,有损害干部,的形象和损人利已行为的; 5.在廉政问题上要求不严,造成不良影响的; 6.有其它应予诫勉谈话表现的。 三、实施诫勉谈话的程序 凡发现干部有第二条所列情形之一者,学校领导应提出诫勉谈话的建议,报经学校党组讨论决定,提出诫勉谈话,并提出限期改正的要求。

学校干部对党组作出的诫勉谈话决定有异议,允许申辩和申请复议,但行动上必须服从。 四、诫勉的期限和要求 对学校干部的诫勉期限一般为6个月。在此期间,要严格自律、勤奋工作、努力改正组织指出的缺点和问题。 学校党组、党支部对受诫勉谈话的机关干部要及时给予关心、教育和帮助,诫勉期间 干部职权和待遇不变,但不能提拔使用。 五、诫勉的终结 诫勉期满,干部本人要写出自我总结,党组将根据本人表现和群众反映,对表现好的作出解除诫勉决定,对表现不好、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改正错误的,作出进一步处理的决定。

员工谈话管理制度

员工谈话管理制度 1.0目的 为增进管理者与员工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管理者与员工职业发展的辅导与指引,建立顺畅的上下沟通渠道,提高团队凝聚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0适用范围 XXXXXXXXXXXXX全体员工。 3.0职责 3.1 总经理: 3.1.1 负责本制度及相关通知要求的审批; 3.1.2 执行规定范围内员工的谈话工作。 3.2 总经理办公室 3.2.1负责本制度的起草,并上报审批后监督执行情况; 3.2.2负责对本制度监督执行; 3.2.3负责《员工谈话记录表》的存档。 3.3 各级管理人员 3.3.1执行规定范围内员工的谈话工作并做好谈话记录; 3.3.2按时提交谈话记录; 3.3.3监督下级谈话工作的执行情况,并协助下级落实处理不了的员工意见和建议; 3.3.4对谈话对象反映的意见和建议给予回复。 4.0管理制度内容 4.1谈话内容 4.1.1 谈话周期内的工作绩效、工作收获、遇到的困难、存在的问题; 4.1.2 下一步工作计划及需要改进提高的方面; 4.1.3 对所属团队在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4.1.4 与同事、下级关系的相处; 4.1.5 对公司近期出台的各方面政策或发生的公众事件有何看法; 4.1.6 家庭情况; 4.1.7 其它认为需要沟通的内容。

4.3管理规定 4.3.1 负有谈话职责的各级管理人员务必本着“自动自发、保质保量”的原则,按照本制度规定完成谈话工作。 4.3.2 谈话责任人于谈话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填写《员工谈话记录表》并提交直接上级。 4.3.3 谈话责任人需按照《员工谈话记录表》中的各项内容进行详细记录,将谈话记录中谈话对象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整理并填入“谈话决议”项目中,谈话对象所提意见和建议在谈话人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要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及时汇报上级协助解决。 4.3.4 各级管理人员对下级的谈话工作均附有监督和指导职责,按照“谈话决议”督促下级落实相关工作并及时将落实结果回复给谈话对象。 4.3.5 每月5日各部门经理将本部门的《员工谈话记录表》提交总经理办公室(主管及以上人员的《员工谈话记录表》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收取),总经理办公室对所有《员工谈话记录表》中的“谈话决议”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核查,发现执行不力的按照6.0条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3.6 凡是谈话对象对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未见回复投诉至总经理办公室的,每

谈心谈话制度

xxx谈心谈话制度 为深入了解干部,关心爱护干部,准确评价干部,切实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一、谈心谈话的对象 1.领导班子成员 2.xxx负责人 3.普通干部职工 二、谈心谈话的类型 1.日常交心谈话。党支部书记与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之间,领导班子成员与股室负责人之间,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谈心谈话,交流学习、思想、工作情况,掌握其思想动态,听取其意见建议。 2.提醒帮助谈话。领导干部承担重要工作任务时,提醒其保持头脑清醒、严于律己。 3.考核反馈谈话。领导干部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上级反馈结果,对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等,及时向被考核领导干部进行反馈,帮助其正确对待评价,增强责任意识,改进不足,严格要求,努力进取。 4.职务调整谈话。干部提拔任用、调整交流、转任非领导职务和退休时进行谈话,全面客观评价干部,听取意见建议,并提出相关要求。 5.批评诫勉谈话。对不能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领导班子内

部出现严重不团结现象的,工作失误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民主考核比较差的,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有群众反映但尚未构成违纪行为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或实行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改正。 三、谈心谈话的形式 1.组织约谈。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约请干部谈心谈话。 2.集体谈话。针对领导干部或党员干部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集体谈话。 3.个别谈话。在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中层干部岗位调整,以及针对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普通干部的个性问题进行个别谈话。 4.个人要求谈话。干部个人有情况需要与领导交流沟通的,可主动提出谈话要求。 四、谈心谈话的原则 1.以诚相待原则。要营造良好的谈心谈话氛围,消除彼此之间的思想顾虑,开诚布公,畅所欲言。同时注意听取谈心谈话对象的意见和建议。 2.实事求是原则。要增强责任意识,对干部要一分为二,客观公正,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指出其缺点和不足,对存在的问题要明辨是非,态度鲜明。 3.有的放矢原则。要从实际出发,针对谈心谈话对象的不同

关于建立干部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制度的决定

为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前移监督关口,积极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党风廉政建设的新途径,现就建立和实施我校干部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制度作出如下决定:一、目的意义干部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制度,是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从政治上关心爱护干部的一种思想教育方法。其目的是帮助各级领导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经受住执政、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经济的三大考验,做一名合格的人民公仆。二、廉政谈话1、谈话对象:新提拔聘任的,或干部交流聘任新岗的副科级以上干部。2、谈话内容:(1)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主要内容是党纪政纪条规。要求新任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带头模范遵纪守法,以身作则,廉洁自律,严格按照《廉政准则》规范自己的行为,管好自己,管好身边的工作人员,言行一致,自觉地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不仅要对本部门分管的各项业务工作负责,还要认真落实省、市和学校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责。(2)发放“领导干部廉政手册”。(3)转达干部、群众的希望和意见。三、诫勉谈话1、谈话对象:有轻微违纪行为,尚不够立案查处的,或群众有较多反映,但尚未发现有明显违纪行为的付科级以上干部。2、谈话内容:(1)根据群众的反映,或已经存在的违纪行为,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要求,提醒其正视自己的问题,限期予以改正,以防微杜渐。(2)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就群众反映或举报的问题作出口头或书面说明,使其警觉,以期提高认识,加强自律。四、组织实施1、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中层党政正职的廉政谈话或诫勉谈话由分管组织工作的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或分管校领导组织进行;中层副职由组织部长、纪检监察室主任或该部门正职组织进行。遇有特殊情况可委托有关领导谈话。2、廉政谈话在干部聘任一个月内进行,诫勉谈话则视需要进行。具体谈话时间、地点及内容应提前通知被谈话人。3、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记录应存入干部个人廉政档案。 4、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的具体事项由党委组织部、纪检监察室联合承办。

谈心谈话

谈心谈话制度的规定 开展谈心谈话,对加强和改进干部员工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是发扬民主、增进团结、促进廉洁从政、推动计量事业和谐发展的有效途径和形式。为促进此项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努力建设一支精干、廉洁、高效、团结的计量队伍,特做如下规定。 一、谈心谈话的范围 1、中心领导班子成员之间; 2、中心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成员之间; 3、中心领导班子与分管部门中层正、副职之间; 4、部门领导和部门成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支部成员之间; 5、其他需要谈心谈话的情况。 二、谈心谈话的类型 1、日常交心谈话。中心领导班子和中心党总支成员内部、上下级之间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谈心谈话,交流学习、思想、工作情况,掌握其思想动态,听取其意见建议。 2、提醒帮助谈话。领导干部承担重要工作任务时,提醒其保持头脑清醒、严于律己。员工反映出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时,及时提醒帮助,防微杜渐。 3、考核反馈谈话。对中心领导班子、中层正副职和党内民主测评考核结束后,对民主测评和考核的情况,群众反映的问题

和意见等,及时向被考核领导干部进行反馈,帮助其正确对待员工、群众评价,不断增强责任意识,改进不足,严格要求,努力进取。 4、职务调整谈话。干部员工提拔任用、调整交流、转任非领导职务和退休时进行谈话,全面客观评价干部,听取意见建议,并提出相关要求。 5、批评诫勉谈话。对不能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领导班子内部出现严重不团结现象的,工作失误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民主考核比较差的,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廉洁自律或干部任用等方面有群众反映但尚未构成违纪行为的干部、党员及普通员工,进行批评教育或实行诫勉,责令限期改正。 三、谈心谈话的形式 1、组织约请谈话。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约请干部谈心谈话。 2、集体谈话。针对领导干部或党员干部存在的共性问题,可进行集体谈话。 3、个别谈话。在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中层干部及员工岗位调整,以及针对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普通党员干部的个性问题可进行个别谈话。 4、个人要求谈话。党员、干部个人有情况需要与领导交流沟通的,可主动提出谈话要求。 四、谈心谈话的原则

员工面谈制度

员工面谈方案 1.为加强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和忠诚度,增进公司内部的团结和谐,达到沟通思想、交换意见、增进理解、形成共识的目的,深入了解员工的心与思想动态。 2.适用范围:新员工入职面谈、员工转正面谈、员工奖惩面谈、员工异动(晋升)面谈、员工离职面谈等。根据面谈类型展开谈话,并做好相应记录。 3. 新员工入职面谈 3.1有效的处理新员工在适应公司文化、环境、与上司相处及工作本身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正确引导或疏导新员工融入公司,提高新员工的留存率。同时,及时发现不适合的员工,避免产生试用期后辞退成本。 3.2新员工初次面谈在入职后3天,基层员工由人事专员或人资经理约谈,中层管理人员由人资经理约谈,面谈的主要内容:了解对公司制度、福利是否知晓,整体印象,工作困惑,相处关系及沟通,并提供相应的指导及帮助。 3.3新员工试用期面谈分别在1周/2周/3周,基层员工由部门主管/经理(生产部由班组长)约谈,面谈的主要内容:工作流程、工作职责、工作困难及人际沟通等方面;中层管理人员由分管副总约谈,面谈的主要内容:部门组织架构、部门职责、管理技能、工作困难及人际沟通等方面。 4. 员工转正面谈 4.1新员工转正面谈在转正截止日期前,基层员工由由部门主管/经理约谈,中层管理人员由总经理约谈,面谈的主要内容:试用期表现和能力评价,转正后工作安排及待遇,听取员工的建议和意见。 5.员工奖惩面谈 5.1奖惩面谈,基层员工由由部门主管/经理约谈,中层管理人员由分管副总或总经理约谈,面谈的主要内容:对期间工作表现或贡献进行表彰,勉励其继续成长进步;工作处罚,引导其认识到自身的错误或不足,纠正改进。 6.员工异动(晋升)面谈 6.1员工异动(晋升)面谈,基层员工由由部门主管/经理约谈,中层管理人员由分管副总或总经理约谈,面谈的主要内容:工作表现评价,对其个人发展提供指导;如涉及岗位变动,说明对新岗位的职责要求。 7.员工离职面谈 7.1离职类型区分:趋利型如高工资、职务、工作环境、培训机会等;负气

谈心谈话制度全

博才咸嘉小学谈心谈话工作制度 为拓宽学校上下沟通联系的渠道,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领导班子建设,深入了解教职员工,关心教职员工,准确教职员工,切实加强对教职员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制定《博才咸嘉小学谈心谈话工作制度》: 一、谈话对象 全校教职员工 二、谈话范围 1、校级领导和各部门主任之间 2、各部门主任之间 3、学校行政和教职员工之间 三、谈话内容 l、谈工作。了解谈话对象工作开展等情况;了解谈话对象个人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 2、听建议。听取谈话对象对学校的有关意见建议。 3、指问题。根据平时掌握情况和各级反映的情况,指出谈话对象个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帮助剖析根源,提出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4、摸动态。了解谈话对象思想情况及对组织的诉求。 5、提要求。干部提拔任用、调整交流时进行谈话,全面客观评价干部,听取意见建议,并提出相关要求。 四、谈话形式 1、约请谈话。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约请谈话对象进行谈心谈话。

2、集体谈话。针对各科室、学校存在的共性问题,可进行集体谈话。 3、个别谈话。在学校行政成员分工调整、教职员工岗位调整,以及针对党政班子成员、中层干部、普通教职员工的个性问题可进行个别谈话。 4、要求谈话。教职员工个人有情况需要与领导交流沟通的,可主动提出谈话要求。 五、谈话原则 1、以诚相待原则。要营造良好的谈心谈话氛围,消除彼此之间的思想顾虑,开诚布公,畅所欲言。同时注意听取谈心谈话对象的意见和建议。 2、实事求是原则。要增强责任意识,对干部要一分为二,客观公正,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指出其缺点和不足,对存在的问题要明辨是非,态度鲜明。 3、有的放矢原则。要从实际出发,针对谈心谈话对象的不同情况和特点,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做到有的放矢,注重实效。 4、教育疏导原则。要本着防微杜渐、治病救人的态度,适时提醒、告诫、引导谈心谈话对象,耐心说服教育,帮助其提高思想认识。 六、谈话要求 1、坚持党政主要负责人内部谈心谈话制度。学校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同校级成员谈心,每学期至少1次;校级成员也要相互谈心。谈心谈话要一对一、面对面。 2、坚持上级与下级谈话制度。党政主要负责人成员结合分工,与相关处室工作人员,每学期至少1次;处室成员之间、学校党政班子成员之间、学校班子与中层干部之间也要相互谈心。 3、谈话前要做好计划安排和有关准备工作。了解掌握谈话对象的基本

领导干部警示约谈 函询及诫勉谈话实施细则

领导干部警示约谈、函询和诫勉谈话 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对领导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增强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根据《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中办发〔2005〕30号)、《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中组发〔2015〕12号)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公司领导干部警示约谈、函询和诫勉谈话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第二条警示约谈、函询和诫勉谈话是对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洁从业等方面存在问题的领导干部进行教育的一种形式,主要是对有轻微违纪行为或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进行谈话、诫勉教育,达到及时提醒、教育挽救的目的。 第三条领导干部存在问题,虽不构成违规违纪,但造成不良影响的,属于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应当对其进行警示约谈或函询;虽构成轻微违纪,但根据有关规定免于党纪政纪处分的,应当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第四条开展领导干部警示约谈、函询和诫勉谈话,旨在为强化组织监督,完善约束机制,增强领导干部廉政勤政意识,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明辩是非,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通过警诫,激励和鞭策干部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努力建设高素质的企业干部队伍。 第五条本实施细则中的领导干部是指公司班子成员。

第六条对领导干部进行警示约谈、函询和诫勉谈话,应当坚持从严要求,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抓苗头,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坚持关心爱护干部,注重平时教育培养,促进干部健康成长。要坚持实事求是,劝诫以理,警示明确,批评到位,并坚持以下原则: (一)教育原则。通过对领导干部的批评、教育,促使其深刻认识并切实改正工作中的失误和错误。 (二)约束原则。启发领导干部增强自我约束能力,防止轻微违纪行为进一步发展。 (三)导向原则。从被诫勉的事实中警示、教育和帮助领导干部明确前进的方向,从而少犯或不犯错误。 第二章警示约谈、函询和诫勉谈话的对象 第七条警示约谈、函询和诫勉谈话对象必须自觉配合组织,主动接受教育和监督,如实向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认真接受批评和建议,及时纠正缺点和错误,努力改进工作,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八条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根据实际,开展警示约谈、函询或诫勉谈话,具体由公司领导审定。若警示约谈期未按照要求整改的,可进行诫勉谈话: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公司重大决策、工作部署不力的; (二)员工群众举报,但不构成违纪或违纪轻微,尚不构成处分、也不需进行组织处理的干部,或员工群众经常有反映,甚至反映强烈,但又没有具体明确线索的; (三)生产经营管理不到位,年度目标任务完成较差,分管和

员工面谈管理规定

员工面谈管理规定 第一条总则为加强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和忠诚度,加强沟通,促进交流,融洽关系,增进公司内部的团结和谐,达到沟通思想、交换意见、增进理解、促进团结、找准问题、形成共识的目的,深入了解员工的心与思想动态,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1. 面谈小组:由人力资源部及各部门管理干部组成。 2. 面谈对象:新员工入职第一周与第一月、员工异动(晋升)、员工转正、员工离职、员工投诉、员工奖惩等。 第三条面谈职责: 1. 人力资源部: 1) 负责确定需面谈的员工 2) 负责员工面谈组织与实施 3) 通过面谈、公司活动、调查等形式与员工沟通、交流。 4) 负责面谈的相关表格存档 2. 各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中加强与员工之间的沟通,了解员工的优缺点。 第四条面谈内容: 1. 了解和掌握谈心对象的思想、工作及家庭等方面的情况。 2. 发现谈心对象存在的缺点和问题,明确努力方向,提出改正的办法和要求。 3. 征询谈心对象对公司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帮助查找、剖析存在问题的根源。 4. 交流思想,倾听谈心对象呼声,了解他们的真实想法,沟通彼此的思想和感情。 5. 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消除彼此间的误解和隔阂,化解相互间的分歧和矛盾,增进彼此间的熟知和信任。 第五条面谈要求 1. 谈心活动要真心相待,开诚布公,平等交流,并做到五个必谈: 1) 工作成绩相对突出的必谈。及时告诫提醒,保持清醒头脑,发扬成绩、再 接再厉。 2) 工作有失误和相对落后的必谈。帮助分析原因,制定措施,振作精神,积 极改进。

3) 工作、生活有困难的必谈。心理压力过大所引起的思想波动、情绪 失衡,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使其感受到新三兴大家庭的温暖,增强公 司的凝聚力。 4) 有矛盾磨擦的必谈。消除成见,沟通思想,增进团结。 5) 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必谈。指出问题症结,进行教育引导,防止矛 盾扩大化。 第六条面谈方式 1. 区别不同对象谈。谈心对象有职务、岗位、阅历、年龄和受教育程度的不同,存在工作、思想、生活状况的差别,谈心的重点和方式方法要因人而易、因情而易、因势而易。对骨干员工开展启发式谈心,对普通员工推行鼓励式谈心,对缺点明显的员工进行诫勉式谈心,对受到误解的员工采取慰问式谈心。 2. 带着问题谈。跟谁谈、怎么谈、谈什么、解决什么问题,需谈心前要有精心准备,做到胸中有数。要选择适当内容,讲究谈心方式,引导谈心对象说出真话、实话,提出过去不愿提、不便提的意见。要增强针对性,做到有的放矢,避免千篇一律、不着边际、不解决任何问题的空谈。 3. 领导干部带头谈。领导干部要自觉放下架子,主动与员工谈心,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吐真情、讲实话,带头落实整改措施、改进工作,为员工做出表率,以取得员工心理上的认同与信任、从而能真正了解员工的思想状态与心理活动。 4. 面谈小组每月开展一次批评与自我批评,同时接受员工的建议,进一步改进工作,提高管理水平。 5. 人力资源部与各部门谈心,了解部门工作,帮助解决实际问题;还要主动关心员工,通过面谈、公司活动、调查等形式与员工沟通、交流。 6. 组长找组内员工谈心,车间主任找组长、组员谈心,管理者之间、管理者与员工之间相互谈心,部门负责人定期与本部门员工谈心,通过谈心活动找差距、明责任、定方向、增动力。 7. 与员工谈话后应该及时记录与综合分析并反馈,以确定相应解决办法,并应于一定时期内给予跟踪处理(附谈话记录表) 第七条基本原则 1. 平等原则。领导干部要放下架子,以平等的心态和人性化的方式与谈心对象进行交流,不得居高临下、盛气凌人。对谈心对象对自己提出的批评意见,必须采取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不得压制批评,严禁打击报复批评者。 2. 诚恳原则。谈心者彼此间要心无芥蒂、开诚布公,敞开思想、坦诚相见,真心实意、推心置腹,虚心接受对方对自己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

诫勉谈话制度

诫勉谈话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把对党员干部执行党纪、政纪情况的监督与经常性的教育、管理结合起来,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立诫勉谈话制度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以人为本和注重实效的原则,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教育和保护干部。 第三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本办法适用于我委科级以下(含科级)干部。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诫勉谈话是指委党委、纪检组对党员干部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出现苗头性问题时,对其进行及时谈话,提出诫勉要求。 第五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实行诫勉谈话: 1、由群众举报或信访渠道反映的问题,经初步核实,虽构成违纪违规,但情节较轻,可不进行党纪政纪处理的; 2、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 3、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的; 4、组织发现存在可能酿成严重违纪的苗头性问题的。

第六条诫勉谈话一般由委纪检组长或分管领导主谈,如情况需要,也可建议党委书记主谈;谈话人不得少于两人。 第七条诫勉谈话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谈话人向被谈话人介绍反映的问题,提出谈话的有关要求; 2、责成被谈话人就反映的问题作出解释、说明或者检讨,并提供有关材料; 3、谈话人根据被谈话人的陈述和掌握的情况,对被谈话人提出要求; 4、被谈话人对接受诫勉谈话以及对谈话人所提要求表明态度。 第八条诫勉谈话的要求: 1、谈话前将谈话时间、地点、内容、要求通知被谈话人,被谈话人不得借故推诿、拖延; 2、谈话人应当认真听取被谈话人的陈述和意见,不得向被谈话人泄漏举报人的情况;应当书面记录谈话情况,并经本人核实签名,由纪检监察室存档; 3、被谈话人要实事求是地回答和陈述问题,提供有关情况,不得造假或隐瞒事实,不得打听、追查或打击报复举报人、谈话人等; 4、参与谈话的人员要遵守保密纪律,不得向外泄漏谈话情况。

核心员工谈话制度4.doc

核心员工谈话制度4 员工谈心谈话制度(试行) 1.谈话目的 通过谈心谈话方式,架起心与心沟通的桥梁,把握公司员工健康发展的需要,为增强团队信心和公司精神正能量,帮助解决员工工作与生活的困难,凝聚员工力量和智慧,共同把公司打造成为员工干事业的幸福之家。 2.谈话对象 1)新入司员工; 2)绩效面谈的全体员工; 3)转正、晋级、重奖的员工; 4)工作受到公司行政处分、通报批评的员工; 5)受到突发事件冲击或遇到重大困难的员工; 6)离职员工。 3.谈话内容 3.1 与新入司员工谈话主要内容: 1)了解谈话对象个人及家庭基本情况; 2)介绍内部分工、岗位职责、安全事项及其他注意事项;

3)谈试用期规则和要求,鼓励努力工作、学习; 4)听取谈话对象意见、建议,并与其达成一致意见; 5)鼓励快速融入团队,有好建议及时反映,发现新问题及时报告。 3.2与绩效面谈的员工谈话主要内容: 1)对照工作计划和目标,肯定谈话对象的主要工作成绩,分析谈话对象的不足和存在问题;鼓励提升,提出优先改善计划; 2)听取谈话对象对团队及公司经营与管理的意见、建议,及中高层领导能力与组织诚信的建议; 3)听取谈话对象工作、学习、生活所需的支持与帮助; 4)每年度绩效评价后谈一次个人职业规划。 3.3与转正、晋级、重奖的员工谈话主要内容: 1)充分肯定谈话对象所取得成绩,提出工作努力方向和新的目标及其意义; 2)帮助谈话对象分析发展潜能,鼓励努力提升改善; 3)提醒谈话对象防止产生骄傲或松懈情绪; 4)其他如培训需求、导师申请、岗位轮换等事项。 5)公司经营管理的意见、建议。 3.4与工作受到公司行政处分、通报批评的员工谈话主要内

学校领导职工谈心谈话制度

东乡中心小学 领导与教师、学生谈心谈话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与教师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掌握教师的思想、工作动态,切实做到关心人、理解人和爱护人,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增强教师的凝聚力、战斗力,经研究决定,建立东乡中心小学领导职工学生谈心谈话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一、谈话对象及分工 谈话对象为全体教师、职工、学生。干部与教师、学生谈心谈话制度,原则上采取分块负责的办法。教学由韩应波、谷秋艳、王颖等负责谈话并将谈话情况向校长反馈;其他教师和职工由焦校长等负责谈话,。 二、谈话内容及重点 干部与教师谈心谈话的内容可根据不同对象,不同情况而定,一般有以下几个方面: 1、了解谈话对象的思想、工作、作风、学习及家庭等方面的情况。 2、肯定谈话对象的基本成绩,指出谈话对象的缺点和存在问题。 3、对谈话对象提出希望、要求和努力方向。 4、听取谈话对象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5、其他认为必须谈话的事项。 谈心谈话要体现讲政治、讲正气的精神,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干部与教师谈话要做到四个结合:一是与做好教师队伍的政治思想工作相结合;二是与教师工作运行情况相结合;三是与解决教师队伍的实际问题相结合;四是与教师队伍建设相结合。 谈心谈话工作在下列情况下要及时开展:

1、教师对班子成员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洁自律等方面有反映时,要及时谈话提醒、教育引导、防微杜渐。 2、干部与教师之间、班子内部之间出现不团结苗头,要及时谈话指出,化解矛盾,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3、教职工在工作、生活中遇到困难和挫折时,要及时谈话鼓励,帮助他们提高克服困难的信心和勇气。 4、教师调任、转任、提任、降职、轮岗、退休、重大奖励、处分以及考核、考察、民主评议等,要及时进行谈话,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谈话中反映的重要问题,负责谈心谈话的同志要及时向组织汇报。 三、谈话方法及要求 谈话采用集体谈话与个别谈话相结合的方法。谈话一般每年不少于二次,时间视情安排相对集中。领导干部必要时应随时找教职工谈心,主动征求意见。教职工可以主动向领导干部反映情况,汇报思想。领导班子成员之间,教职工之间也要互相谈心,沟通思想,融洽关系,形成团结实干的良好氛围。负责谈话的领导要主动了解谈话对象的思想、工作情况,注重谈话的思想性和原则性,要讲究谈话艺术,增强谈话的针对性,努力提高谈话效果。 东乡中心小学 2017年2月

中层干部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制度

中层干部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制度 为增强林业系统干部职工廉政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促使认真履行林业职能、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发挥中层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林业干部队伍,制定本制度。 一、谈话的目的 进一步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把对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落到实处。通过谈话,树立林业系统干部职工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时刻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明辨是非,拒腐防变,及时解决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达到严明纪律、规范言行、自觉廉洁从政的目的。 二、谈话的方式: 采取集体或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 三、谈话的对象 各场站正副站长、局机关各股室正副股长(主任);新任正副场站长和正副股长(主任);在廉政方面有反映的人员;其他需要进行廉政谈话的林业工作人员。 四、谈话的主要内容 宣传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开展党性党风和宗旨教育、权力与责任教育、遵纪守法教育,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好《一岗双责》,自觉执行《廉政准则》及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等,并根据每个

岗位特点有针对性地对干部提出具体要求。同时听取谈话对象对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五、谈话的实施 1、谈话工作在局党委的领导下进行,由局党委和局纪委作出安排。 2、谈话由纪委书记负责,监察室、政工股等相关股室人员参加。 3、对各场站和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的谈话每年进行一次,对新任及其他需谈话对象的谈话由局党委和纪委根据具体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 六、谈话的要求 1、负责谈话的同志要以对组织、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开展谈话工作。 2、谈话对象接到谈话通知后,安排好工作,按时到约定地点参加谈话。 3、对谈话内容要作好谈话记录,并将谈话记录和相关材料存入廉政档案。

员工谈心谈话制度

员工谈心谈话制度(试行) 1.谈话目的 为建立企业内部顺畅的信息沟通渠道,增强团队信念和传导正能量,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通过与各级员工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架起心与心沟通的桥梁,帮助解决员工工作与生活的困难,最终实现企业与员工的共同发展。 2.谈话对象 2.1新入司员工; 2.2绩效面谈的全体员工; 2.3转正、晋级、晋升的员工; 2.4工作受到公司行政处分、经济处罚、降职降级的员工; 2.5受到突发事件冲击或遇到重大困难的员工; 2.6离职员工。 3.谈话内容 3.1 与新入司员工谈话主要内容: 3.1.1了解谈话对象个人及家庭基本情况; 3.1.2介绍内部分工、岗位职责、安全事项及其他注意事项;

3.1.3谈试用期工作要求,鼓励努力工作、学习; 3.1.4听取谈话对象意见、建议,并与其达成一致意见; 3.1.5鼓励快速融入团队,有好建议及时反映,发现新问题及时报告。 3.2绩效面谈的主要内容: 3.2.1对照工作计划和目标,肯定谈话对象的主要工作成绩,分析谈话对象的不足和存在问题;鼓励提升,提出优先改善计划; 3.2.2听取谈话对象对团队及公司经营与管理的意见、建议,及中高层领导能力与组织诚信的建议; 3.2.3听取谈话对象工作、学习、生活所需的支持与帮助; 3.2.4每年度绩效评价后谈一次个人职业规划。 3.3与转正、晋级、晋升的员工谈话主要内容: 3.3.1充分肯定谈话对象所取得成绩,提出工作努力方向和新的目标及其意义; 3.3.2帮助谈话对象分析发展潜能,鼓励努力提升改善; 3.3.3提醒谈话对象防止产生骄傲或松懈情绪; 3.3.4其他如培训需求、导师申请、岗位轮换等事项。 3.3.5公司经营管理的意见、建议。 3.4与工作受到公司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的员工谈话主要内容:

员工面谈管理规定

员工面谈管理规定 第一条总则 为加强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和忠诚度,加强沟通,促进交流,融洽关系,增进公司内部的团结和谐,达到沟通思想、交换意见、增进理解、促进团结、找准问题、形成共识的目的,深入了解员工的心与思想动态,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1.面谈小组:由人力资源部及各部门管理干部组成。 2.面谈对象:新员工入职第一周与第一月、员工异动(晋升)、员工转正、员工离职、员工投诉、员工奖惩等。 第三条面谈职责: 1.人力资源部: 1)负责确定需面谈的员工 2)负责员工面谈组织与实施 3)通过面谈、公司活动、调查等形式与员工沟通、交流。 4)负责面谈的相关表格存档 2.各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中加强与员工之间的沟通,了解员工的优缺点。 第四条面谈内容: 1.了解和掌握谈心对象的思想、工作及家庭等方面的情况。 2.发现谈心对象存在的缺点和问题,明确努力方向,提出改正的办法和要求。 3.征询谈心对象对公司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帮助查找、剖析存在问题的根源。 4.交流思想,倾听谈心对象呼声,了解他们的真实想法,沟通彼此的思想和感情。 5.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消除彼此间的误解和隔阂,化解相互间的分歧和矛盾,增进彼此间的熟知和信任。 第五条面谈要求 1.谈心活动要真心相待,开诚布公,平等交流,并做到五个必谈: 1)工作成绩相对突出的必谈。及时告诫提醒,保持清醒头脑,发扬成绩、再接 再厉。 2)工作有失误和相对落后的必谈。帮助分析原因,制定措施,振作精神,积极 改进。 3)工作、生活有困难的必谈。心理压力过大所引起的思想波动、情绪失衡,帮 助解决困难和问题,使其感受到新三兴大家庭的温暖,增强公司的凝聚力。 4)有矛盾磨擦的必谈。消除成见,沟通思想,增进团结。 5)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必谈。指出问题症结,进行教育引导,防止矛盾 扩大化。

诫勉谈话制度

诫勉谈话制度 1、为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思想作风建设,增强广大党员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使出现的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制定本制度。 2、谈话诫勉是对党员在工作、思想、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明显问题,但构不成党纪政纪最低处分标准的,由党组织直接找本人谈话,指出问题,告诫劝勉,进行批评教育,促其在一定时期内改正错误的一种教育管理制度。本着从严治党、有错必纠、以正面教育为主、超前预防的原则,通过谈话诫勉达到提高党员自我约束意识,防止和减少党员犯错误,避免小错酿成大错,保证党员廉洁自律。 3、凡具有下列问题之一者,均作为谈话诫勉对象,对其进行谈话教育,帮助其及时改正。 (1)不能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缺乏事业心和进取精神;官僚主义严重,不深入实际,不认真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生活作风不检点,不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区廉洁自律有关规定,造(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成不良影响,但够不上执纪执法部门立案查处或纪律处分的。 (2)经考察和民主评议,基本满意和不满意票较高,群众意见较大,反映问题较多的。 (3)年终政绩考核较差的。 (4)党组织内部闹不团结或党员之间闹矛盾应承担主要责任的。 (5)因工作失职或决策不利,造成较大损失的。 (6)因其他问题组织认为需要谈话诫勉的。 4、对党员实施谈话,按照党员组织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由区委领导、纪检部门、组织部门或局党委主要负责同志采取个别谈话的形式进行。对谈话对象进行谈话时,要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诫勉的具体要求,并进行帮助教育。 5、被谈话诫勉的党员要在一周内,向党组织写出对存在问题的认识及改进措施的书面报告。诫勉期一般为半年。诫勉期内,党组织要定期了解被诫勉党员的情况,认真做好帮助、教育和管理工作。诫勉期满后,被诫勉党员要写出思想和工作情况总结报告,报所在党组织。 6、党员在诫勉期间改正和表现好的,解除诫勉;对仍不能改正错误,思想、工作表现没有好转的,视情况延长诫勉期限,延长诫勉期限一般为三个月;对仍无明显改进或又出现新的问题的,经研究给予降免除党内职务处理或建议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7、党员要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谈话;被谈话诫勉的党员要在党组织专题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上,认真检查自己存在的问题,严肃开展自我批评。所在单位党组织也要认真负责地对其进行教育和帮助。 8、谈话诫勉对象要正确对待组织谈话,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端正态度,认真反思,积极改正错误,及时向所在党组织和局党委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振奋精神,努力工作。党员领导干部在受诫勉期间,一律不得评先和提拔使用。 免费文档网https://www.360docs.net/doc/d512022905.html,

谈心谈话制度

谈心谈话制度 谈心谈话制度 一、谈话对象 全校教职员工 二、谈话范围 1、校级领导和各部门主任之间 2、各部门主任之间 3、学校行政和教职员工之间 三、谈话内容 l、谈工作。了解谈话对象工作开展等情况;了解谈话对象个人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 2、听建议。听取谈话对象对学校的有关意见建议。 3、指问题。根据平时掌握情况和各级反映的情况,指出谈话对象个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帮助剖析根源,提出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4、摸动态。了解谈话对象思想情况及对组织的诉求。 5、提要求。干部提拔任用、调整交流时进行谈话,全面客观评价干部,听取意见建议,并提出相关要求。 四、谈话形式 1、约请谈话。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约请谈话对象进行谈心谈话。 2、集体谈话。针对各科室、学校存在的共性问题,可进行集体谈

话。 3、个别谈话。在学校行政成员分工调整、教职员工岗位调整,以及针对党政班子成员、中层干部、普通教职员工的个性问题可进行个别谈话。 4、要求谈话。教职员工个人有情况需要与领导交流沟通的,可主动提出谈话要求。 五、谈话原则 1、以诚相待原则。要营造良好的谈心谈话氛围,消除彼此之间的思想顾虑,开诚布公,畅所欲言。同时注意听取谈心谈话对象的意见和建议。 2、实事求是原则。要增强责任意识,对干部要一分为二,客观公正,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指出其缺点和不足,对存在的问题要明辨是非,态度鲜明。 3、有的放矢原则。要从实际出发,针对谈心谈话对象的不同情况和特点,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做到有的放矢,注重实效。 4、教育疏导原则。要本着防微杜渐、治病救人的态度,适时提醒、告诫、引导谈心谈话对象,耐心说服教育,帮助其提高思想认识。 六、谈话要求 1、坚持党政主要负责人内部谈心谈话制度。学校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同校级成员谈心,每学期至少1次;校级成员也要相互谈心。谈心谈话要一对一、面对面。

员工谈心谈话制度

员工谈心谈话制度(试行) 1.谈话目的 为建立企业内部顺畅的信息沟通渠道,增强团队信念和传导正能量,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通过与各级员工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架起心与心沟通的桥梁,帮助解决员工工作与生活的困难,最终实现企业与员工的共同发展。 2.谈话对象 2.1新入司员工; 2.2绩效面谈的全体员工; 2.3转正、晋级、晋升的员工; 2.4工作受到公司行政处分、经济处罚、降职降级的员工; 2.5受到突发事件冲击或遇到重大困难的员工; 2.6离职员工。 3.谈话内容 3.1 与新入司员工谈话主要内容: 3.1.1了解谈话对象个人及家庭基本情况; 3.1.2介绍内部分工、岗位职责、安全事项及其他注意事项; 3.1.3谈试用期工作要求,鼓励努力工作、学习; 3.1.4听取谈话对象意见、建议,并与其达成一致意见;

3.1.5鼓励快速融入团队,有好建议及时反映,发现新问题及时报告。 3.2绩效面谈的主要内容: 3.2.1对照工作计划和目标,肯定谈话对象的主要工作成绩,分析谈 1 话对象的不足和存在问题;鼓励提升,提出优先改善计划; 3.2.2听取谈话对象对团队及公司经营与管理的意见、建议,及中高层领导能 力与组织诚信的建议; 3.2.3听取谈话对象工作、学习、生活所需的支持与帮助; 3.2.4每年度绩效评价后谈一次个人职业规划。 3.3与转正、晋级、晋升的员工谈话主要内容: 3.3.1充分肯定谈话对象所取得成绩,提出工作努力方向和新的目标及其意义; 3.3.2帮助谈话对象分析发展潜能,鼓励努力提升改善; 3.3.3提醒谈话对象防止产生骄傲或松懈情绪; 3.3.4其他如培训需求、导师申请、岗位轮换等事项。 3.3.5公司经营管理的意见、建议。 3.4与工作受到公司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的员工谈话主要内容:

关于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和函询的实施办法

关于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函询和诫勉谈话的实施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和教育,根据中央办公厅《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中央组织部《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诫勉的实施细则》等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对其进行提醒谈话。 (一)对群众反映领导干部一般性问题,经组织调查与核实后,需要提醒谈话。 (二)领导干部可能存在违纪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需要提醒谈话。 (三)学校重点监督岗位的领导干部需要定期进行提醒谈话。 (四)其他监督岗位的领导干部,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提醒谈话。 (五)提醒谈话由组织人事处负责人作为谈话人,也可以根据提醒对象的具体情况及谈话内容确定适当的谈话人。 第三条组织人事处针对群众反映的领导干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有关问题,也可以用书面形式对被反映的领导干部进行函询。 第四条领导干部在收到函询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应当实事求是地作出书面回复。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回复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五条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一)不能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不能认真贯彻落

实学校党委决议、决定以及工作部署不力。 (二)不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作风专断,不按原则和程序办事,造成一定影响的; (三)不认真履行职责,给工作造成一定损失。 (四)工作上华而不实、脱离实际、铺张浪费,造成不良影响。 (五)不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 (六)其他需要进行诫勉谈话的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 第六条诫勉谈话的主要内容。 (一)向被约谈人说明谈话的原因和目的。 (二)听取被约谈人对有关问题作出的说明。 (三)根据被约谈人的陈述和有关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诫勉意见。 (四)根据工作需要,向约谈人提出诫勉的主要事项,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第七条诫勉谈话的要求和规定。 (一)对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一般由组织人事处负责人作为谈话人,也可以根据诫勉对象的具体情况指定其他有关领导作为谈话人。 (二)谈话诫勉要做好谈话记录,内容包括:谈话时间、地点、被约人、谈话人、谈话内容等。 (二)对谈话中涉及的较重要问题,需要被约谈人作出书面说明和落实整改的,被约谈人应提交书面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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