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基础其他小税种(初级经济法)

经济法基础其他小税种(初级经济法)
经济法基础其他小税种(初级经济法)

一:关税总结:(流转税)

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入境物品的所有人或持有人;进口个人邮递物品的收件人(非发件人)

纳税人原则:受益人或所有者

【注意】不包括代理人(不是实际的纳税人)

完税价格×税率

(1)实际支付或应当支付的货款

(2)另支付给“卖方”的佣金

(3)货物运抵我国关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包装费、运费、保险费和其他劳务费计入

(4)向境外支付的与该进口货物有关的专利、商标、著作权,以及专有技术、计算机软件关税完

和资料等费用应纳税额计

税价格

注意:卖方给予的“正常回扣”(折扣)可以扣除

(1)向境外采购代理人支付的“买方”佣金

(2)货物进口后进行安装维修费用不计

(3)进口货物运抵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后”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注意:卖方因违约支付的罚款(违约金)不得扣除

税率普通税率、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关税配额税率、暂定税率

滑准税关税税率随进口商品价格的变动而反方向变动“价格越高,税率越低”

(1)一票货物关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金额少)

(2)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及货样(没销售)

(3)国际组织、外国政府无偿赠送的物资(不包括外国企业)

税收优惠

(4)进出境运输工具装载的途中必需的燃料、物料和饮食用品

(5)因故退还的中国出口货物,进口免,已征出口不退

(6)因故退还的境外进口货物,出口免,已征进口不退

二、房产税(总结)

注意1.受益人纳税(所有人、出租人、承典人、代管人、使用人)

纳税人

注意2.房屋出租的,“出租人”为纳税人,但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由“使用人”代

为缴纳房产税

征税范围(1)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屋,“不包括农村”

从价计征全年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

从租计征全年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或4%)

税收优惠个人出租住房用于居住,减按4%的税率征收应纳税额计算

注意:(1)不减除折旧;(2)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应计入房产原值;

(3)

区分以房产投资联营和出租的情形

【注意】前半年自用,后半年出租应分别计算。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税收优惠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所有的“本身业务范围”内使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危房、毁损不堪居住房屋--停用后免征

大修理连续停用半年以上---停用期间免征

基建工地临时房屋施工期间--施工期间免征

(5)经财政部批

准免

税的其他房产

非营利性医疗机

老年服务机构自用房产

廉租房、公租房

居民供热企业

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提示】其他为自××ד之次月”起

三:契税(总结)

纳税人在我国境内“承受”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单位和个人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2)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交换)

(3)房屋买卖、赠与、交换征税

范围

【注意】(1)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2)土地、房屋权属的典当、“继承”、分拆(分割)、出租、抵押,不属于契税的征税

范围(继承是例外的)

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

计税价格如下:

买卖——成交价格;

应纳税额

赠与——市场价格;

计算

交换——价格差额;

划拨土地出售——补交的土地出让金

【注意】交换价格不相等,由“多交付货币”的一方缴纳契税;交换价格相等,免征契税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

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契税

税收优惠(2)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契税

(3)纳税人承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免征

契税

纳税期限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

四、土地增值税

出让与转让出让(不征);转让(征)

征税范围

赠与赠与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通过相关机构赠与教育、民政和其他

社会福利、公益事业(不征);赠与其他人(征)

整体改制不征

合并分立【注意】不适用于房地产企业

投资联营

房屋交换个人互换住房(免征);企业互换(征)

房地产企业扣除项目5项

出售新房【注意】(1)判定利息是否明确;(2)印花税不单独扣除

应纳税额非房地产企

扣除项目4项

计算业出售新房

出售旧房扣除项目3项【注意】旧房成本按评估价值扣除

出售土地扣除项目2项

(1)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税;超

过20%的全额征收

(2)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

税收优惠

【注意】因上述原因而“自行转让”比照国家收回处理

(3)转让旧房作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

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4)居民个人转让住房免征土地增值税

(1)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

应当清算(2)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

(3)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

(1)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清算

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

可以清算

(2)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

(3)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

五、城镇土地使用税

纳税人谁使用,谁受益,谁纳税,(受益人纳税原则)

【注意】房屋租赁,由“出租方”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应纳税额=实际占用面积×定额税率

【注意】往往与税收优惠结合考核

应纳税额计算实

已测定——以“测定”面积为准

占用未测定——以“证书确定”面积为准

面积

没证书——“据实申报”,核发证书后再作调整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税收优惠一般

规定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

用的土地

(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5)老年服务机构的自用土地

(6)居民供热企业

(7)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8)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 年至10年

(9)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记忆提示】1-6非经营行为;7-9国家鼓励行为

【注意】公园、名胜古迹内的“索道公司经营用地”,应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1)缴纳了耕地占用税的,从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后”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2)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免征

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征

(3)厂区内(包括办公区、生活区、绿化带、机场跑道等)——征

特殊厂区外——不征

规定火电厂:围墙外的灰场用地

盐场:盐滩

林场:林地、防火用地

港口:码头

机场:飞行区、场外的跑道

石油行业:采油井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自XXX之“次月”

六、车船税

纳税人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拥有并使用)应纳税额=计税依据×定额税率

乘用车、客车和摩托车辆

货车、专用作业车和轮式专

整备质量(自重)每吨

用机械车(不包括拖拉机)

应纳税额计算计税依

机动船舶

净吨位每吨非机动驳船、拖船(减

半)

游艇艇身长度每米

【注意】新车船自购入“当月”计征车船税

免税农业生产、清洁能源、白牌、黑牌、临时入境

1.6升以下小排量节约能源车船

税收优惠

减半

拖船、非机动驳船

七、印花税(总结)

立合同人、立账簿人、立据人、电子应税凭证的签订人

书立

【注意】立合同人指合同当事人,不包括担保人、证人、鉴定人纳税人

领受领受人

使用使用人

【注意】“专利申请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属于技术合同;

注意

“专利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属于产权转移书据

(1)加工承揽合同——加工承揽收入(不包括材料)

(2)租赁合同——租金(不包括财产价值)

(3)运输合同——运费(不包括装卸费、保险费)

(4)借款合同——借款金额(非利息)

合同类注

(5)保险合同——保费(不包括保险物价值)意

【注意】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应适用不同税目税率经济事项的同一凭证,如分别记载金额计税依

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如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

算贴花

资金账簿以“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合计金额为计税依据,经营期间金额不

变不再纳税,金额增加差额纳税

定额贴花非记载金额的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按5元一本贴花

(1)应纳税额不足1角

(2)“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

(3)房地产管理部门与个人订立的租房合同,用于“生活居住”的

【注意】用于“生产经营”的按规定贴花

(4)商店、门市部的零星加工修理业务开具的修理单

(5)电话和网络购物;

(6)“人身”保险合同税收优惠

(7)图书、报、刊发行单位之间,发行单位与订阅单位或个人之间书立的凭证

(8)铁路、公路、航运、水路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托运单据

(9)企业与主管部门签订的租赁承包合同

(10)银行“同业拆借”合同、“借款展期”合同、“无息、贴息”贷款合同

(11)“法律、会计、审计”合同;“出版”合同;“委托代理”合同

八、资源税

天然原油征

“人造”石油不征

原油

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

免税

原油

专门或与原油同时开采征

征税范围天然气

煤矿生产的天然气不征

原煤、“未税”原煤加工的洗煤、选煤征

煤炭

“已税”原煤加工煤炭制品不征

其他非金属、黑色金属、有色金属矿原矿;固、液体盐征

应纳税额=计税数量×定额税率

销售——“销售数量”从量计征

计税数量自用——移送使用时的

应纳税额

“自用数量”

计算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煤炭、原油、天然气、稀土、钨、从价计征钼)

注意:销售额的确定“除运费外”与增值税相同

稠油、高凝油、高含硫天然气减征40%

石油天然三次采油减征30%

气低丰度油气田减征20%

税收优惠

深水油气田减征30%

铁矿石减征60%

衰竭期煤矿减征30%

煤炭充填开采置换出来的煤炭减征50%

【注意】上述优惠不能叠加适用

九、船舶吨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

纳税人应税船舶负责人

征税范围自中国境外港口进入境内港口船舶

计税依据净吨位【注意】拖船和非机动驳船减半征收

定额税率,按吨位和停靠时间实行复式税率

税率

【注意】我国国籍以及与我国签订最惠国待遇条款的应税船舶有税率优惠

应纳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船舶

船舶吨税

自境外取得船舶所有权的初次进口到港的

空载船舶

吨税执照期满后24小时内不上下客货的

船舶

避难、防疫隔离、修理、终止运行或者拆解,并不上下客货的船舶

税收优惠

非机动船(不包括非机动驳船)

捕捞养殖渔船

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或征用的船舶

依法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船舶征税机关海关

纳税人以各种方式取得车辆并“自用”的单位和个人

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计税依据同增值税)

在向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办理车辆登记注册“前”,缴纳车辆购置税纳税义务

发生时

【注意】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缴纳车辆购置税,有权责令其补缴;纳税人拒绝缴纳,

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暂扣纳税人的车辆“牌照”

车辆购置税

纳税期限自×××之日起60日内

(1)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经销商

(2)符合免税条件但已征税准予申请退

【注意】自“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按“已缴纳税款年限”,每满1年扣减10%计算退税,

不满1年的全额退税

占用耕地(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鱼塘、苇田、林地、牧草地、有证的草地等)从事

其他

征税范围非农业建设

建设“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不征税

军事设施、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

耕地占用税

税收优惠免征【注意】学校内经营性场所、教职工住房和医院内

职工住房不

免征

减半征农村居民建设自用住宅

最低额征铁路、公路、机场、港口、航道(2元/平方米)

纳税义务发生时经批准收到办理占用农用地手续通知的当天

间未经批准实际占用耕地的当天

纳税人收购烟叶的单位(包括受委托收购烟叶的单位)

烟叶税征税范围晾晒烟叶(包括名录内和名录外)、烤烟叶

计税依据收购价款+价外补贴(收购价款的10%)

。。。

经济法基础重点归纳

经济法基础 第一章总论 法律关系 法律事实:法律事件(自然现象、社会现象)、法律行为 法的形式 判决书:非规范性法律文件,不能作为法的形式 法的分类 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成文法、不成文法 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根本法、普通法 法的内容:实体法、程序法 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一般法和特别法 主体、调整对象和形式:国际法、国内法 法的运用目的:公法、私法 仲裁(书面形式订立)行政复议:书面订立、口头形式 仲裁原则:自愿原则、独立仲裁原则、一裁终局原则(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原则) 仲裁委员会:主任1人,副主任2-4人、委员7-11人,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2/3 仲裁协议:书面形式订立(口头协议无效) 仲裁庭:1名仲裁员或3名仲裁员组成,3名组成的设首席仲裁员 仲裁开庭进行,一般不公开进行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范围:民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合同纠纷、房产纠纷、侵害名誉权纠纷);经济法、劳动法(破产、劳动合同纠纷);选民资格、宣告失踪死亡;债务;宣告票据和有关事项无效的案件 审判制度:合议制度、回避制度(证人不需回避)、公开审判制度、两审终审制度 合议庭成员:3人以上的单数 除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外,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由上一级法院进行第二审 合同纠纷: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保险合同纠纷:被告住所地或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票据纠纷:票据支付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的:事故发生地或到达地、最先降落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不动产纠纷: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港口作业纠纷:港口所在地法院管辖 继承遗产纠纷: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害时(超过20年的不予保护) 诉讼时效:普通(知道或应知道):2年

会计初级培训学校《经济法基础》学习方法及重点总结

《经济法基础》学习技巧及重点归纳|上虞上元会计初级培训班上虞上元会计初级职称培训中心|上虞会计培训学校 第一章总论 法律关系 法律事实:法律事件(自然现象、社会现象)、法律行为 法的形式 判决书:非规范性法律文件,不能作为法的形式 法的分类 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成文法、不成文法 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根本法、普通法 法的内容:实体法、程序法 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一般法和特别法 主体、调整对象和形式:国际法、国内法 法的运用目的:公法、私法 仲裁(书面形式订立)行政复议:书面订立、口头形式 仲裁原则:自愿原则、独立仲裁原则、一裁终局原则(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原则) 仲裁委员会:主任1人,副主任2-4人、委员7-11人,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2/3 仲裁协议:书面形式订立(口头协议无效) 仲裁庭:1名仲裁员或3名仲裁员组成,3名组成的设首席仲裁员 仲裁开庭进行,一般不公开进行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范围:民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合同纠纷、房产纠纷、侵害名誉权纠纷);经济法、劳动法(破产、劳动合同纠纷);选民资格、宣告失踪死亡;债务;宣告票据和有关事项无效的案件

审判制度:合议制度、回避制度(证人不需回避)、公开审判制度、两审终审制度 合议庭成员:3人以上的单数 除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外,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由上一级法院进行第二审合同纠纷: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保险合同纠纷:被告住所地或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票据纠纷:票据支付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的:事故发生地或到达地、最先降落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不动产纠纷: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港口作业纠纷:港口所在地法院管辖 继承遗产纠纷: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害时(超过20年的不予保护) 诉讼时效:普通(知道或应知道):2年 特别(知道或应知道):1年(出售质量不合格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最长(实际发生日):20年 时效中止:诉讼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事由消除后继续进行 时效中断:诉讼时效期间的任何时候,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义务的要求或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事由消除后重新计算 两审终审:当事人不服第一审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论案件是否公开审理,一律公开宣告判决)执行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存款;扣留、提取被执行人收入;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财产;搜查被执行人财产;强制被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件制定的财物或票证;强制被执行人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强制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指定行为;要求有关单位办理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强制被执

初级经济法基础(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8

初级经济法基础(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8 (总分:56.00,做题时间:90分钟) 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25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B}}(总题数:11,分数:22.00) 1.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相关规定,下列各项中,应按照“销售服务——生活服务”税目计缴增值税的是( )。(2017年) (分数:2.00) A.文化创意服务 B.车辆停放服务 C.广播影视服务 D.旅游娱乐服务√ 解析:解析:(1)选项A:按照“销售服务——文化创意服务”计缴增值税;(2)选项B:按照“销售服务——租赁服务”计缴增值税;(3)选项C:按照“销售服务——广播影视服务”计缴增值税。 2.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相关规定,下列各项中,应征收增值税的是( )。(2017年) (分数:2.00) A.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 B.航空公司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用于公益事业的航空运输服务 C.居民存款利息 D.母公司向子公司出售不动产√ 解析:解析:(1)选项A: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不征收增值税。(2)选项B: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应视同销售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的用于公益事业的服务,不视同销售服务,不征收增值税。(3)选项C:存款利息,不征收增值税。 3.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相关规定,下列关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2017年) (分数:2.00) A.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B.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不动产的,为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C.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为租期届满的当天√ D.纳税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的,为金融商品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解析:解析:选项C: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4.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10月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一批,该批货物不含税销售额90000元,折扣额9000元,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的金额栏分别注明。已知增值税税率为17%。甲公司当月该笔业务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下列计算列式中,正确的是( )。(2016年) (分数:2.00) A.(90000—9000)÷(1+17%)×17%=11769.23(元) B.90000×17%=15300(元) C.90000÷(1+17%)×17%=13076.92(元) D.(90000—9000)×17%=13770(元) √ 解析:解析: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的金额栏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甲公司当月该笔业务增值税销项税额=(90000—9000)×17%=13770(元),选项D正确。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

1.记账程序的核心是如何登记总分类账。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投资收益=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净利润 3.法律事实=法律事件+法律行为=>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 4. 全国人大:宪法和基本法律 全国人大常委会:其他法律 国务院:行政法规 国务院所属部委:部门规章 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地方性法规 地方人民政府:政府规章 5.仲裁适用于:合同纠纷和经济纠纷 适用仲裁,不适用于《仲裁法》:土地承包和劳动争议 仲裁不适用于:离婚、抚养、继承等和行政争议 仲裁需要有书面协议才能进行 仲裁的必要条件:有意思表示;仲裁事项;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仲裁事项和仲裁委员会没有明确提出的,不进行仲裁补充,则仲裁协议视为无效 仲裁具有独立性,一裁终局 对仲裁协议有异议,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提出,以法院的裁决为准。 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中,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2/3 仲裁委员会之间没有隶属关系,不按照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仲裁基本原则:自愿原则;依据事实和法律,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的原则;独立仲裁原则 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可以记入笔录;仲裁员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仲裁庭由3名或者1名仲裁员组成。 仲裁应当开庭进行,双方事先约定不开庭则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作出裁决 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仲裁庭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具有同等的效力。 仲裁判决书自作出之日生效;仲裁调解书自双方签收之日生效;行政复议书自送达之日生效 6.民事诉讼:财产纠纷和人身纠纷。 适用于《民事诉讼法》: a.民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等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和人身关系发生 的民事案件,如合同纠纷、房产纠纷、侵害名誉权纠纷案件、婚姻收养监护抚 养纠纷 b.经济法、劳动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发生的争议,如劳动合同纠纷案件 c.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选民资格案件和宣告公民失踪、死亡等非讼案件 d.按照督促程序解决的债务案件 e.按照公式催告程序解决的宣告票据和有关事项无效的案件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重点归纳绝密

第一章总论表一、法律关系 主体 (双)自然人自然人(中国人、外国人、无国籍人);自然人性质的特定主体机构、组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政党和社会团体 国家 内容 权利 义务积极、消极 客体物自然物、人造物、一般等价物非物质财富知识产品、道德产品 行为 人身 表二、法律事实 分类内容标准 事件绝对事件(自然现象) 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相对事件(社会现象) 行为合法行为(等)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违法行为(等) 表三、法的形式 形式制定机关注意要点 宪法全国人大国家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法律全国人大——基本 法律 人大常委会——其 他法律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就有关问题作出规范性决议或者决定,与 法律具有同等地位和效力 法 规 行政法规国务院 地方性法规“地方”人大及其 常委会 省;省会、特区、较大的市(1+3) 规章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行政规章在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时“仅起参照作用” 地方政府 规章 地方人民政府 政府规章除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外,还不得与上级 和同级地方性法规相抵触 效力排序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同级地方政府规章提示自治区法规、特别行政区法、国际条约也属于法的形式表四、法的分类

划分标准法的分类 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划分(创法成不成)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划分(那(内)三小子根本太普通)根本法和普通法根据法的内容划分(内容很诚实)实体法和程序法根据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划分(小三长的特别一般)一般法和特别法根据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形式划分(祖国)国际法和国内法根据法律运用的目的划分(目的是为了开公司)公法和私法【记忆口诀】“小三(根据三种效力)长的特别一般(分成一般法和特别法)”。 表五、经济仲裁 适用范围适用“平等主体”“合同纠纷”“财产权益纠纷” 不适用《仲 裁法》 劳动争议、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不能仲裁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人身) 原则自愿、公平、独立仲裁、一裁终局 仲裁委 员会 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无隶属关系

比较全面的一份《初级经济法基础》快速记忆口诀

《初级经济法基础》快速记忆口诀、 消费税~~~~三男三女去开车 三男:烟、酒及酒精、鞭炮焰火 三女:化妆品、护肤护发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去开车:小汽车、摩托车、汽车轮胎、汽油柴油 记入管理费的四个税金~~~~等我们有钱了,我们就可以有房有车有地有花 有房:房产税 有车:车船使用税 有地:土地使用税 有花:印花税 可抵扣的三个不同的税率 运费:7%,废旧物资:10%,向农业生产者购入的免税农产品13% 今日好运气(7) 出门拾(10)废品 拾了13个农产品 所得税里面,关于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比例是:1500万及以下5%。,1500万以上3%。 顺口溜:下午(5%。)上山(3%。)当招待1500净收入 汇票的绝对应记载事项为:(1)表明“汇票”的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3)确定的金额;(4)付款人名称;(5)收款人名称;(6)出票日期;(7)出票人签章。 在记忆过程中,我老是记错。后自己总结了一句话,再也没忘过。现贴出与大家一起分享: 出棋(出票日期)出章(出票人签章)作表样(表明“汇票”的字样);

收付(收、付款人名称)金额(确定的金额)无所谓(无条件支付的委托)个人所税率中无论是九级还是五级 这样说吧,所有的税率 我就是曾经记过一次,之后再没有查过书 从不相信有天才,但是方法却是关健 很多人头疼九级,五级 但是我却从没有翻书查看过那东西 你可以用以下的方法: 你打开九级表, 虽然很多数字,却极有规律 你千万不要横着一项一项背 如果这样你肯定很费精力 你纵列来看,则极有规律 你现在开始用我的方法试一下 三分钟后你问一下自己记住没有,这个东西还难吗 现在开始了~~~~~ 你纵着来看,第一纵列这样记: 5 2 5 2 4 6 8 10 10以上 第二列,这样记: 5 10 15 20 25 30 35 40 45 扣除这样记:

经济法基础票据法主要知识点修订稿

经济法基础票据法主要 知识点 集团档案编码:[YTTR-YTPT28-YTNTL98-UYTYNN08]

.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票据法) 票据的基本概念 1.票据的分类 ①《票据法》规定的票据包括汇票,本票和支票,规定本票仅限于银行本票 ②汇票的分类: 出票人不同→银行汇票,商业汇票 商业汇票根据承兑人不同→商业承兑汇票(企业出票,企业承兑)和银行承 兑汇票(企业出票,银行承兑) 商业汇票根据到期日不同→即期商业汇票(见票即付)和远期商业汇票 ③付款日期: 根据付款日期的不同分为: 见票即付(银行本票和支票) 定日付款(一个确定的日期) 出票后定期付款(根据出票日期确定到期日) 见票后定期付款(根据承兑日期确定到期日) 2.提示承兑期限与提示付款期限 ①付款请求权的消灭实效: 持票人对"汇票承兑人"的付款请求权,消灭时效期间为2年,自票据到期日起算 持票人对"本票出票人"的付款请求权,消灭时效期间为2年,自出票日起算②追索权的消灭时效: 持票人对"汇票出票人,承兑人"的追索权权,消灭时效期间为2年,自票据到期日起算;见票即付的汇票,自出票日起算 持票人对"本票出票人"的追索权,消灭时效为2年,自出票日起算 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追索权,消灭时效为6个月,自出票日起算 汇票,本票,支票的持票人对其他前手的"再次追索权",消灭时效为6个月,自被拒绝承兑或备拒绝付款之日起算 汇票,本票,支票的的被追索人对其前手的"再追索权",消灭时效为3个月,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算 四.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 1.支票

①概念 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②基本当事人 出票人,付款人(出票人开户银行),收款人 ③支票类型 支票分为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和普通支票(可现金可转账) 普通支票左上方划两条平行线的,为划线支票,只能用于转账 现金支票仅限于“收款人”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因此现金支票不能背书转让④适用范围 个人和单位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支票 ⑤支票的付款 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 ⑥签发空头支票的法律责任 由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 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 2.银行本票 ①概念 由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②银行本票可用于转账,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可支取现金 ③提示付款期限 自出票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 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不获付款的,在票据权利时效内(自出票之日起2年)向出票银行作出说明,提供证明持本票向出票银行请求付款 3.银行汇票 ①概念 由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②出票银行是银行汇票的付款人 ③银行汇票可用于转账,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可支取现金 ④实际结算金额 实际<出票金额,按实际结算,余额由出票银行退交申请人 未填明实际金额和多余金额或超过出票金额的,银行不予受理 实际结算金额一经填写不得更改,更改无效 背书转让以不超过出票金额的实际结算金额为准,未填写或超出出票金额的,不得背书 ⑤提示付款 自出票日起1个月,超过提示付款的,不予受理 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的,必须同时提交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缺少任何一样,不予受理 持票人超过付款期限向“代理付款银行”提示付款被拒绝付款的,必须在票据权利时效(2年内)向出票银行作出说明 ⑥退款

《初级经济法基础》快速记忆口诀53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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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基础习题(七)

2017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基础习题(七) 货物生产企业大题精析 【大题1·不定项选择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建筑、装修材料的生产和销售业务,2015年10月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1)购进生产用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7万元,另支付运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0.33万元。

(2)购进办公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3.4万元。 (3)仓库因保管不善丢失一批上月购进的零配件,该批零配件账面成本10.53万元,其中含运费成本0.23万元,购进零配件和支付运输费的进项税额均已于上月抵扣。 (4)销售装修板材取得含税价款234万元,另收取包装费2.34万元。 (5)销售一台自己使用过的机器设备取得含税销售额20.6万元,该设备于2008年2月购入。甲公司属于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 已知:货物增值税税率为17%;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增值税税率为11%;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机器设备按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上期留抵增值税税额为5.6万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通过税务机关认证。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1.甲公司的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是( )。 A.上期留抵增值税额5.6万元 B.购进办公设备的进项税额3.4万元 C.购进生产用原材料的进项税额17万元 D.支付运输费的进项税额0.33万元

【答案】ABCD 【解析】(1)选项A:上期留抵增值税税额,可以与本期进项税额一并从本期销项税额中抵扣;(2)选项BC:购进办公设备、生产用原材料,均属于用于能够产生销项税额的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额可以依法抵扣;(3)选项D:为购进生产用原材料而接受交通运输服务,对应的进项税额可以依法抵扣。 2.甲公司当月丢失零配件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的下列计算列式中,正确的是( )。 A.10.53÷(1+17%)×17%=1.53(万元) B.10.53÷(1+17%)×17%+0.23×11%=1.5553(万元) C.(10.53-0.23)×17%+0.23×11%=1.7763(万元) D.(10.53-0.23)×17%=1.751(万元) 【答案】C 【解析】(1)增值税属于价外税,计入成本的价格为不含税价格,排除选项AB。 (2)为购进零配件支付的运费,对应的进项税额可以依法抵扣;发生非正常损失时,毁损的零配件所含运费成本对应的进项税额亦应转出处理,排除选项D。 3.甲公司当月销售装修板材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下列计算列式中,正确的是( )。 A.[234+2.34÷(1+17%)]×17%=40.12(万元) B.234÷(1+17%)×17%=34(万元)

《初级经济法基础》快速记忆口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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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列,这样记: 5 10 15 20 25 30 35 40 45 扣除这样记: 0 25 125 375 1..3..6..10..15 (注:省略号后都是375) 这样你反复看上三遍,应该用不到三分钟现在亲爱的朋友,你可以问一下自己了九级超额还难吗??!!同样的方法我们来记一下五级超额第一栏:5 1 3 5 5 以上第二栏:5 10 20 30 35 第三栏:0 250 1..4..6750 (注:省略号后都是250) 经济法最后一章, 违法税法的法律责任 一,不纳税申报, 少缴税或不交税:50%以上5倍以下罚款 二,偷税: 50%以上5倍以下罚款 三,欠税: 50%以上5倍以下罚款 四,逃税:50%以上5倍以下罚款 四, 骗税:一倍以上到五倍以下罚款 五,抗税: 一倍以上到五倍以下罚款 警察同志对你说: 你偷了钱(欠)不来申报, 不上交, 还要逃跑罚酒: 五杯(倍)半如果你欺骗政府. 顽抗到底罚酒: 一至五杯(倍)精心整理 速算扣除数=本级下限*(本级税率- 上级税率)+ 上级速算数。 适用于工薪所得、劳务所得、个体经营所得、土地增值税等超额、超率累进税率的速算扣除数的计算。 业务招待费的速算增加数也同理。 申请股票上市的条件 (1)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得少于人民币5000 万元

初级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增值税征收范围

初级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增值税征收范围征收范围:在我国境内“销售及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应税服务”。 (一)销售及进口货物 1.货物: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 【注意】转让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转让商誉、出租电影拷贝均属于营改增范围。转让土地使用权仍然征收营业税。 2.有偿:指从购买方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注意1】加工修理的对象为有形动产。 【注意2】单位或个体经营者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不包括在内。 (三)提供应税服务 1.交通运输业 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 【注意1】自20XX年1月“铁路运输”纳入营改增试点行业。 【注意2】远洋运输的“程租”、“期租”业务属于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的“湿租”业务属于航空运输服务。 远洋运输的“光租”业务;航空运输的“干租”业务属现代服务业——有形动产租赁税目。 【理解】实质重于形式:程租、期租、湿租是连人带交通工具一起租,实质是提供运输服务;干租、光租是只租交通工具不带人,实质是租赁。 举例:某运输公司发生两项业务: 1.承接了某公司年会租车业务,提供车辆及司机; 2.提供五一黄金周自驾游车辆出租业务。 业务1:按“交通运输服务”征收增值税; 业务2:按“现代服务业——有形动产租赁”征收增值税。 2.邮政业 (1)邮政普遍服务 (2)邮政特殊服务

(3)其他邮政服务 【注意】暂不包括“邮政储蓄业务”(按照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3.电信业 (1)基础电信服务:通话;出租带宽等 (2)增值电信服务:短信;互联网接入等 4.部分现代服务业(生产性) 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 【注意1】工程勘察勘探服务,属于研发和技术服务。 【注意2】设计服务、商标著作权转让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广告服务和会议展览服务属于文化创意服务。 【注意3】航空服务、港口码头服务、货运客运场站服务、打捞救助服务、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代理报关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和收派服务属于物流辅助服务。 【注意4】“有形动产租赁”即包括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又包括有形动产经营租赁。 【注意5】“不动产租赁”暂按“服务业——租赁业”征收营业税。

初级经济法基础试题

初级经济法基础试题 初级经济法基础试题 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24小题,每小题 1.5分,共36分。每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请从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你认为正确的答案。) 1、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民事诉讼审判制度的是( )。 A、合议制度 B、公开审判制度 C、两审终审制度 D、一审终局制度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仲裁协 议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口头达成仲裁的意思表示有效 B、仲裁协议一经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C、仲裁庭有权确认仲裁协议的效力 D、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 前提出 3、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行政复议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B、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C、行政复议决定书自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D、申请行政复议,必须书面申请,不可以口头申请 4、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用人单位与 劳动者可以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是( )。 A、试用期用工 B、非全日制用工 C、固定期限用工 D、无固定期限用工 5、A公司为员工贾某支付培训费30000元,约定服务期为3年。2年后,贾某以劳动合同期满为由,不肯再续签合同。那么贾某 应支付违约金( )元。 A、0 B、10000 C、20000 D、30000 6、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集体合同与劳务 派遣的相关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 过 B、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 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

《初级经济法基础》快速记忆口诀

《初级经济法基础》快速记忆口诀 消费税~~~~三男三女去开车 三男:烟、酒及酒精、鞭炮焰火 三女:化妆品、护肤护发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去开车:小汽车、摩托车、汽车轮胎、汽油柴油 运费:7% 出门拾 拾了13 所得税 顺口溜:下午(5%。)上山(3%。)当招待1500净收入 汇票的绝对应记载事项为:(1)表明“汇票”的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3)确定的金额;(4)付款人名称;(5)收款人名称;(6)出票日期;(7)出票人签章。 在记忆过程中,我老是记错。后自己总结了一句话,再也没忘过。现贴出与大家一起分享: 出棋(出票日期)出章(出票人签章)作表样(表明“汇票”的字样); 收付(收、付款人名称)金额(确定的金额)无所谓(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你纵着来看,第一纵列这样记:

5 2 5 2 4 6 8 10 10以上 第二列,这样记: 5 10 15 20 25 30 35 40 45 扣除这样记: 0 25 125 375 1..3..6..10..15....(注:省略号后都是375)这样你反复看上三遍,应该用不到三分钟 第一栏: 第二栏: 第三栏: 一, 二,偷税 三,欠税 四,逃税 四,骗税:一倍以上到五倍以下罚款 五,抗税: 一倍以上到五倍以下罚款 警察同志对你说: 你偷了钱(欠)不来申报,不上交,还要逃跑罚酒: 五杯(倍)半 如果你欺骗政府.顽抗到底罚酒: 一至五杯(倍)

速算扣除数=本级下限*(本级税率-上级税率)+上级速算数。 适用于工薪所得、劳务所得、个体经营所得、土地增值税等超额、超率累进税率的速算扣除数的计算。 业务招待费的速算增加数也同理。 申请股票上市的条件 (1)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 (3 (4 的25% (5 (6) 公司资本 开业3年 共有员工 人均工资1000元 现求25岁以上的司义15个 申明:以上报告无一虚假 巧计口诀 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口决) 公司发债券,主体受限制,净资36千,累计低40,三一付利息,利率和水平

2017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增值税法律制度(一)

2017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增值税法律制(一)增值税法律制度(2017年重大调整) 交不交增值税? 1.征税范围的基本规定 2.混合销售和兼营 【解释】自2012年1月1日起,我国开始进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改革,至2016年5月1日,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至此,营业税全部改征增值税,营业税成为我国税收制度发展史的组成部分,流通环节由增值税全覆盖。目前,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概图如下: 征税范围——销售货物(★★★) 1.销售货物,是指在中国境内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 【提示1】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提示2】有偿,是指从购买方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2.视同销售货物 (1)代销业务 ①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②销售代销货物。 【相关链接】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2)货物移送 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3)自产、委托加工、购进货物的特殊处置 ①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②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工商户; ③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④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提示1】(1)购进的货物用于“投分送”,视同销售货物; (2)购进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不视同销售货物,不需要计算增值税,对应的进项税额也不得抵扣。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

第一章总论 1、法的本质与特征: (1)本质:统治阶级+国家意志 (2)特征:国家意志性、强制性、规范性、明确公开性和普遍约束性 2、法律关系主体: (1)自然人:公民、外国人、无国籍人 (2)组织:法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特别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3)国家 3、法律关系内容: (1)权利 (2)义务:积极、消极 4、法律关系客体: (1)物:自然物、人造物、一般等价物人身人格 (2)非物质财富:知识产品、荣誉产品 (3)行为:生产经营行为、经济管理行为、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 5、行为能力: (1)民事行为能力年龄精神状态 (2)无民事行为能力不满8周岁(<8)“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包括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3)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8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8≤X<18)“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4)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18周岁(≥18) 6、法律关系客体的适用范围:(1)物(2)行为(3)人格利益(4)智力成果 7、法律事实: (1)事件:A:绝对事件(自然现象) B:相对事件(社会现象) (2)行为:(表现形式)积极行为与消极行为(意思表示)意思表示行为与非表示行为(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几方表意)单方行为与多方行为(特定形式)要式行为与非要式行为(主体参与)自主行为与代理行为 8、法的形式:宪法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 9、适用法的效力原则: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 10、法的形式: (1)宪法:全国人大国家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2)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法 (3)法规: A:行政法规:国务院××条例 B: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地方×条例(4)规章: A: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无“上位法”依据,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自身的权力或者减少自身的法定职责××办法××条例实施细则 B:地方政府规章:地方人民政府××地方××办法 11、法的分类: 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划分: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划分:根本法和普通法; 根据法的内容划分:实体法和程序法; 根据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划分:一般法和特别法; 根据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渊源划分:国际法和国内法; 根据法律运用的目的划分:公法和私法。 12、行政诉讼管辖一般由什么法院管辖:一般由基层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13、行政诉讼判决生效规定:一审判决——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不上诉一审裁定——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不上诉 14、民事诉讼时效:普通诉讼时效期间“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3年最长诉讼时效期间“权利被侵害”之日起20年

初级经济法基础的知识点复习考点归纳总结最终版

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这是法的本质。(1)法只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社会客观需要的反映。(2)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而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3)法体现的不是一般的统治阶级意志,而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 法的特征:(1)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者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2)法是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具有强制性。(3)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具有利导性(利益导向性)。(4)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具有规范性。 法律关系的主体:(1)公民(自然人)(2)机构和组织(法人)①国家机关,包括国家权力机关(立法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和国家司法机关;②各种企业事业组织;③各政党和事业团体。(3)国家(4)外国人和外国社会组织 法律关系的内容:(1)法律义务包括积极义务(纳税、服兵役)和消极义务(不得毁坏公共财物、不得侵害他人生命财产安全)。(2)任何一方的权利都必须有另一方义务的存在,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3)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都受国家法律保障。 法律关系的客体:(1)物①自然物:土地、森林②人造物:机器、建筑③货币和有价证券(2)非物质财富①知识产品:著作、发明②道德产品:荣誉称号、嘉奖表彰(3)行为①生产经营行为;②经济管理行为;③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保管合同中的保管行为); ④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建设工程合同中承包人完成的建设项目)。(4)人身 法律事实:1、法律事件:(1)自然现象(绝对事件):水灾、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2)社会现象(相对事件):战争、重大政策的改变2、法律行为 法的形式:1、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2、法律(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1)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2)其他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3、行政法规(次于宪法和法律,高于地方性法规):国务院4、地方性法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5、自治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6、特别行政区的法7、行政规章(1)部门规章:国务院所属部委(2)政府规章:地方人民政府8、国际条约 法的分类:1、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成文法和不成文法(习惯法)2、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根本法(宪法)和普通法3、根据法的内容:实体法和程序法4、根据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者对人的效力:一般法和特别法5、根据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形式:国际法和国内法【解释】《税收征收管理法》属于成文法、普通法、程序法、一般法、国内法。 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1、一个国家的现行法律规范划分为若干法律部门,由这些法律部门组成的具有内在联系的、互相协调的统一整体即为法律体系。2、法律部门划分的标准首先是法律调整的对象,即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 仲裁的适用范围(1)属于《仲裁法》调整的争议: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纠纷(2)不属于《仲裁法》调整的争议①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②行政争议; ③劳动争议;④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仲裁的基本原则(1)自愿原则: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2)依据事实和法律,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的原则,仲裁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在法律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完备的情况下,仲裁庭可以按照公平合理的一般原则来解决纠纷。(3)独立仲裁原则仲裁机构不依附于任何机关而独立存在,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4)一裁终局制度: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仲裁委员会:(1)仲裁委员会的独立性:仲

经济法基础第一章知识点

经济法基础 第一章总论 本章考情分析 在最近3年的考试中,本章的分值在10分左右,主要考核前三类题型(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本章主要涉及法律的基础理论内容,部分考点比较抽象,需要考生在理解的基础上加以记忆 本章考点导读 第一单元法律基础与法律责任 一、法的本质与特征(2008年单选题;2009年多选题;2014年多选题;2015年判断题) 1.法的本质 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 (1)统治阶级 法只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而且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而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 (2)国家意志 法体现的不是一般的统治阶级意志,而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 (3)“经济”决定“政治” 法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社会客观需要的反映。 2.法的特征

【例题1·多选题】关于法的本质与特征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2009年) A.法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 B.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 C.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 D.法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其实施 【答案】ABCD 【解析】(1)选项AB:属于法的本质;(2)选项CD:属于法的特征。 【例题2·多选题】根据我国法律制度的规定,法的特征包括()。(2014年) A.国家强制性 B.国家意志性 C.利导性 D.规范性 【答案】ABCD 【例题3·判断题】法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2015年)【答案】√ 二、法的形式与分类(2007年单选题;2008年单选题;2011年单选题;2012年单选题;2013年判断题;2014年单选题、多选题;2015年单选题;2016年判断题)

初级经济法基础怎么学

初级经济法基础怎么学 主要讲解初级经济法基础学什么?大家不妨来看看小编推送 的初级经济法基础怎么学,希望给大家带来帮助! 1.建立基础和体系: 听网课→看讲义→作整理→练题目 2.善于归纳和比较: 理解→总结→记忆→习题巩固 3.把握广度和熟练度: 计划→进度→重复→刻苦 延伸阅读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高效学习法 经济法基础备考的第一轮复习最艰难也最枯燥,首先必须跟着老师听课,下课辅助一定量的章节练习巩固知识。经济法基础共7章内容,每章学习方法不尽相同,大概用时3个月。 建议各位考生复习第一章总论时,先了解法律基本知识,和纠纷解决方式,知识点零碎但是难度不大,上课可以辅助例子,故事,及时事新闻等记忆,同时建立对法律类学科的兴趣。 第二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内容多涵盖合同法、 社保法,合同法的学习可以总结口诀,画图等方式记忆。社保法归类 总结,以基础为主。 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内容多但是从业考试财经法规

有涉及,基础好的同学学习起来相对轻松,而重中之重票据法学习可以通过表格,关系图等方式记忆,并且注意各种票据对比记忆。 后四章税法部分,四五六章实体法,涉及到18种税费,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全面把握,其他小税种掌握基础即可,初级考 试考核基础,注重把握税法原理看图记忆比文字记忆效果好,尽量以图片代替文字。 第七章程序法部分,所占分值不大,记忆为主,通过表格, 思维导图进行梳理记忆。 建议:经济法基础第二轮复习重在查漏补缺,总结直接看错题,结合老师串讲和思维导图找出自己知识薄弱点,二次学习。用时 20天。 建议:经济法基础第三轮以做历年真题及模拟题为主,大概准备10套左右,限时测试,继续查漏补缺,提高做题速度,熟悉考 试规律,同时注意休息调解生物钟。用时10天时间。 [初级经济法基础怎么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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