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的四不放过原则(精)

安全生产的四不放过原则(精)
安全生产的四不放过原则(精)

安全生产的四不放过原则

具体内容

国家对发生事故后的“四不放过”处理原则,其具体内容是:(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2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3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4事故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 原则是要求对安全生产工伤事故必须进行严肃认真的调查处理, 接受教训,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编辑本段第一层含义

“四不放过” 原则的第一层含义是要求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时, 首先要把事故原因分析清楚, 找出导致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 不能敷衍了事, 不能在尚未找到事故主要原因时就轻易下结论, 也不能把次要原因当成真正原因, 未找到真正原因决不轻易放过, 直至找到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并搞清各因素之间的因果关系才算达到事故原因分析的目的。

编辑本段第二层含义

“四不放过” 原则的第二层含义也是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的具体体现, 对事故责任者要严格按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编辑本段第三层含义

“四不放过” 原则的第三层含义是要求在调查处理工伤事故时, 不能认为原因分析清楚了, 有关人员也处理了就算完成任务了, 还必须使事故责任者和广大群众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及所造成的危害, 并深刻认识到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使大家从事故中吸取教训, 在今后工作中更加重视安全工作。

编辑本段第四层含义

“四不放过” 原则的第四层含义是要求必须针对事故发生的原因, 在对安全生产工伤事故必须进行严肃认真的调查处理的同时, 还必须提出防止相同或类似事故发生的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 并督促事故发生单位加以实施。只有这样, 才算达到了事故调查和处理的最终目的。对安全工作责任不落实 , 发生重特大事故的 , 要严格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 的四不放过原则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

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国务院令第 302号 , 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编辑本段出处

1975-04-07《国务院关于转发全国安全生产会议纪要的通知》“三不放过” ,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2001-02-17 国务院办公厅文件《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2004]7

号提出“ 四不放过” :对责任不落实,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要严格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国务院令第 302号 ,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编辑本段安全事故“四不放过”处理原则的作用

1、吸取事故教训, 细化了吸取事故教训的具体措施发生事故, 暴露了人员、

设备、技术、环境、管理上的诸多问题,通过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吸取他人事故教训的方式,以心得体会、建议措施上报,不说套话、废话,就让全体员工实实在在分析发现问题,做实了吸取事故教训的方法,取得了良好的实效。 2、起到了警示作用, 提高了全员安全意识各企业都制定有对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者的处理规定, 但往往职工都不会去关心这些规定, 因

为都觉得自己不会是事故责任人。而我们在落实“四不放过”原则过程中,增设

一个假如:假如身边发生这样的事故、我是事故责任人,对照事故处理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管理规定, 应该受到什么样的处理; 假如我是事故的受害人, 我的家庭、亲人会遭受什么样的打击。通过假设和对照, 使全体员工受到震动和冲击。虽然是假设,

但也使全体员工感到了一旦发生事故带来的压力, 受到了很强的安全教育, 对自己的安全责任重新认识和提高, 增强了责任感和安全意识, 比空洞的说教更有说服力。 3、切实发现并消除了隐患,提高了本质性安全

编辑本段“四不放过”原则安全管理创新应用

生产安全事故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或机械设备的不安全因素等原因造成的。为了防范类似事故重复发生,在处理事故中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于事故处理,国家早在 1975年就提出了“三不放过” 原则。“四不放过” 原则的第一原则是首先要针对事故, 认真分析, 找出导致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第二个原则是新增加的内容, 突出了要对有关责任者进行严肃处理, 这是落实国家对事故责任者追究的具体体现。第三个原则是不能认为分析清楚了原因, 处理了有关人员就算完成事故处理了, 还必须通过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和危害,使广大职工从中受到教育、吸取教训,进而提高认识,努力在实际工作中防止事故的发生。第四个原则是要针对事故发生的原因, 不但要制定出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预防措施, 还要针对事故发生所暴露出的不安全因素进行彻底整改。只有这样, 才能通过处理已发生的事故,收到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良好效果。对于这“四不放过” ,前三者是“事务性” 的, 而第四个则是“实质性” 的; 前三者是基础, 第四者是关键; 因为只有查清了事故原因、处理了责任者、落实了整改措施, 才能真正吸取教训。然而, 当前往往是前三者做的比较好, 而忽视了对教训的吸取。“四不放过” ,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 而是应该有具体的实实在在的行动,不仅要做到查清原因、处理责任人、落实整改措施, 更重要的是要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 做好安全生产的监管和预防工作。安全生产事故一旦发生, 就会伴随着无辜生命的死亡,这样的教训有一次就够了,不要总是吸取,甚至是总不吸取。

1、方法要求:

(1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各单位学习事故通报时,没有针对相关人员的行为及设备、环境的安全状况进行分析,对照本单位安全管理、技术管理、制度落实方面是否存在问题,分析不清不放过。 (2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不进行

一次假如发生这样的事故, 对照事故调查处理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哪些岗位、哪些人员应该受到什么样的处理的大讨论不放过。 (3 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本着举一反三的原则,该吸取教训受到教育的人没有吸取教训、受到教育不放过。 (4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针对本单位实际情况, 结合事故单位的防范措施, 没有制定本单位的防范措施,并将措施责任到人,落实到位不放过。

2、具体做法:

(1学习事故通报,各生产单位、班组都要按照“四不放过”的要求召开事故分析会。

(2通过学习通报,对本单位相关对应人员行为、设备、环境、工艺的安全状况进行分析, 对照安全管理、设备管理、技术管理、制度落实等方面进行自查,能解决的自行整改,需要上级部门协调解决的报相关管理部门备案,由相关管理部门协调责任部门整改。 (3 各职能部门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 的原则, 对整改或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发现落实不力者,按照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追究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4各班组及时总结教训及存在的问题, 整治安全管理中的薄弱

环节和突出问题, 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事故四不放过原则

事故四不放过原则 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是指在调查处理工伤事故时: 1.必须坚持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 2.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3.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 4.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的原则。 它要求对安全生产工伤事故必须进行严重认真的调查处理,接受教训,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四不放过”原则的第一层含义是要求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时,首先要把事故原因分析清楚,找出导致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不能敷衍了事,不能在尚未找到事故主要原因时就轻易下结论,也不能把次要原因当成真正原因,未找到真正原因决不轻易放过,直至找到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并搞清各因素之间的因果关系才算达到事故原因分析的目的。 “四不放过”原则的第二层含义是要求在调查处理工伤事故时,不能认为原因分析清楚了,有关人员也处理了就算完成任务了,还必须使事故责任者和广大群众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及所造成的危害,并深刻认识到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使大家从事故中吸取教训,在今后工作中更加重视安全工作。 “四不放过”原则的第三层含义是要求在对工伤事故进

行调查特大安全事故的法律责任与预防控制处理时,必须针对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防止相同或类似事故发生的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并督促事故发生单位加以实施。只有这样,才算达到了事故调查和处理的最终目的。 “四不放过”原则的第四层含义也是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的具体体现,对事故责任者要严格按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在总结安全生产管理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及有关政策和法规制定的,它是生产活动中必须贯彻执行和认真遵守的安全行为规范和准则。

对事故的处理及落实四不放过原则

“四不放过”原则和处理制度 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是指在调查处理工伤事故时,必须坚持事故原因分析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的原则。它要求对安全生产工伤事故必须进行严重认真的调查处理,接受教训,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1、必须坚持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时,首先要把事故原因分析清楚,找出导致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不能敷衍了事,不能在尚未找到事故主要原因时就轻易下结论,也不能把次要原因当成真正原因,未找到真正原因决不轻易放过,直至找到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并搞清各因素之间的因。 2、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受到教育不放过。在调查处理工伤事故时,不能认为原因分析清楚了,有关人员也处理了就算完成任务了,还必须使事故责任者和广大群众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及所造成的危害,并深刻认识到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使大家从事故中吸取教训,在今后工作中更加重视安全工作。 3、没有采取任何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在对工伤事故进行调查特大安全事故的法律责任与预防控制处理时,必须针对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防止相同或类似事故发生的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并督促事故发生单位加以实施。只有这样,才算达到了事故调查和处理的最终目的。

4、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对事故责任者要严格按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总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在总结安全生产管理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及有关政策和法规制定的,它生产活动中必须贯彻执行和认真遵守的安全行为规范和准则。我们在事故应急管理中,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有关责任人按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对调查处理中发现事故给予严厉处罚,确保事故结案率达到100%。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方法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方法 在工作中感到有必要对事故调查处理一些认识上的盲区、误区加以纠正,现将个人想法谈出来,请同仁斧正。 一.工伤事故的定义 工伤事故是指各子公司在册员工或外协单位员工(按照合同约 定)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人身伤害事故和急性中毒事故。二.工伤事故的分类: 1.轻伤:是指负伤后歇工一个工作日及以上,但未达到重伤程度的伤害; 2.重伤:是指负伤后医师诊断成为残废、可能成为残废、虽不致成为残废但严重的伤害;(具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认)。 .3。死亡。 三.工伤事故按照伤害程度和人数分为五类: .1.轻伤事故:指只有轻伤(无人数限制)的事故。 2.重伤事故:指只有重伤的事故(包括伴有轻伤,无死亡的事故,无人数限制)。 .3。死亡事故:至一次死亡1人的事故。 3.重大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2人重伤2人以上的事故。 4.重大死亡事故:至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的事故。四.事故上报

1.发生轻伤事故,事故单位要在24小时内将事故原因、责任分析及《员工轻伤事故登记表》上报。 2.发生重伤及死亡事故,事故单位要立即组织抢救,同时迅速逐级上报和政府有关部门,防止事故扩大,保护好现场。以最快 速度查明死亡地点、死亡人数、死亡者姓名、年龄、工种、职 务、伤害程度、事故简要经过。准备协助调查。 3.发生重伤和死亡1~2人的重大事故,要按照国家关于事故上报有关规定上报有关部门。事故严重,自己公司抢救有困难时, 请求上级和政府有关部门组织救援。同时做好后勤准备。五.事故调查: 1.事故调查的目的是:掌握事故情况,查明事故原因,拟定整改措施,分清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及填写《事 故调查报告书》。 2.按照事故轻重程度分级组织调查: 轻伤事故由车间、采区及负责组织; 重伤事故由子公司负责组织; 死亡和重大伤亡事故由安监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伤保险 部门及企业主管部门派人参加或负责组织; 重大死亡事故,有安监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伤保险部门 及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调查组的成员应该是和该事故无直接关系的企业负责人,以及有人力、安全、生产、保卫、和工会等有关部门的人员组成。

安全生产的四不放过原则是什么

安全生产的四不放过原则是什么: 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2事故责任和职工未受教育不放过 3防范措施未制定和落实不放过 4责任人未按照追究制度追究不放过 准确说,是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 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2、事故责任人没有得到追究不放过 3、防范措施未制定和落实不放过 4、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国家对发生事故后的“四不放过”处理原则,其具体内容是: (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2)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3)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4)事故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1)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 (2)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3)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4)事故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安全生产“四不放过原则”是针对事故处理而言的,是事故处理的基本原则。 即:事故发生以后,要坚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另外有三定原则和三不推原则 1、安全生产“三定原则”有两层意思,一是针对事故隐患、危害因素和安全生产问题而言,要做到确定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时限,确定整改人员尤其是责任人,即定整改措施、定时、定人;二是针对安全生产机构设置而言,要做到机构、编制(人员)和职责三确定,即定机构、定编制(人员)、定职责。

2、安全生产“三不推原则”是指在隐患整改中要做到“三不推”,就公司而言,三不推是指班组能整改的不推部门,部门能整改的不推公司,今天能整改的不推到明天整改;就班组而言,三不推是指当班能整改的不推给下一班,今天能整改的不推到明天,本班能整改的不推给车间(工段)。

安全管理四不放过

“四不放过”原则在安全管理中的创新应用 刘春莉 摘要:安全生产事故都会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影响社会稳定和企业效益,所有事故的原因虽然各有不同,但都能总结出许多教训,值得我们去深刻对待吸取。它山之石,可以攻玉,只有认真学习其他单位的事故通报,把别人的事故当成自己的事故对待,真正吸取事故教训,做到举一反三,才能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本文介绍了昊华宇航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吸取他人事故教训的一些做法。 前言:生产安全事故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或机械设备的不安全因素等原因造成的。为了防范类似事故重复发生,在处理事故中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于事故处理,国家早在1975年就提出了“三不放过”原则。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法律建设的不断完善,国家领导人强调要依法从严查处各类事故,并于2000年对事故处理提出了“四不放过”的要求,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四不放过”原则的第一原则是首先要针对事故,认真分析,找出导致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第二个原则是新增加的内容,突出了要对有关责任者进行严肃处理,这是落实国家对事故责任者追究的具体体现。第三个原则是不能认为分析清楚了原因,处理了有关人员就算完成事故处理了,还必须通过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和危害,使广大职工从中受到教育、吸取教训,进而提高认识,努力在实际工作中防止事故的发生。第四个原则是要针对事故发生的原因,不但要制定出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预防措施,还要针对事故发生所暴露出的不安全因素进行彻底整改。只有这样,才能通过处理已发生的事故,收到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良好效果。 对于这“四不放过”,我们认为前三者是“事务性”的,而第四个则是“实质性”的;前三者是基础,第四者是关键;因为只有查清了事故原因、处理了责任者、落实了整改措施,才能真正吸取教训。然而,当前往往是前三者做的比较好,而忽视了对教训的吸取。 近年来发生了多少安全生产事故?我们安全管理部门都有详细的统计。虽然笔者不愿意再提那些伤心的往事,但是我们仍然不会忘记化工行业最为典型的重庆天原化工厂液氯储槽爆炸事故(9名现场处置人员因公殉职),中国化工沧州大化集团TDI公司爆炸事故(5人死亡,96人受伤,其中14人重伤),山东省德齐龙化工集团爆炸事故(9人死

2018安全生产法考试题带答案

安全生产法考试复习题 一、判断题 1.《安全生产法》不仅适用于生产经营单位,同时也适用于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方面的管理。(×) 2.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恪尽职守,依法履行职责。(√) 3.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4.《安全生产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这里所指的生产经营单位包括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但不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 5.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6.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7.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8.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不必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 9.有关协会组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章程,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方面的信息、培训等服务,发挥自律作用,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10.国家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11.生产经营单位委托有关服务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由服务机构负责。(×) 12.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未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导致事故的,应追究生产经营单位有关人员的责任。(√) 13.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14.生产经营单位可以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15.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

安全事故四不放过原则

安全事故“四不放过”处理原则 前言:“四不放过”原则的支持依据是《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拟定。安全生产事故都会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 失,影响社会稳定和企业效益,所有事故的原因虽然各有不同,但都能总结出许多教训,值得我们去深刻对待吸取。它山之石,可以攻玉,只有认真学习典型的安全事故案例,把别人的事故当成自己的事故对待,真正吸取事故教训,做到举一反三,才能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 一、安全事故“四不放过”处理原则主要内容是: 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2、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3、事故责任人和广大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4、事故没有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不放过。 二、具体含义 1、“四不放过”原则的第一层含义是要求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时,首先要把事故原因分析清楚,找出导致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不能敷衍了事,不能在尚未找到事故主要原因时就轻易下结论,也不能把次要原因当成真正原因,未找到真正原因决不轻易放过,直至找到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并搞清各因素之间的因果关系才算达到事故原因分析的目的。

2、“四不放过”原则的第二层含义是要求在调查处理工伤事故时,不能认为原因分析清楚了,有关人员也处理了就算完成任务了,还必须使事故责任者和广大群众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及所造成的危害,并深刻认识到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使大家从事故中吸取教训,在今后工作中更加重视安全工作。 3、“四不放过”原则的第三层含义是要求必须针对事故发生的原因,在对安全生产工伤事故必须进行严肃认真的调查处理的同时,还必须提出防止相同或类似事故发生的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并督促事故发生单位加以实施。只有这样,才算达到了事故调查和处理的最终目的。 4、“四不放过”原则的第四层含义也是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的具体体现,对事故责任者要严格按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安全事故“四不放过”处理原则的作用 1、吸取事故教训,细化了吸取事故教训的具体措施 发生事故,暴露了人员、设备、技术、环境、管理上的诸多问题,通过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吸取他人事故教训的方式,以心得体会、建议措施上报,不说套话、废话,就让全体员工实实在在分析发现问题,做实了吸取事故教训的方法,取得了良好的实效。 2、起到了警示作用,提高了全员安全意识 各企业都制定有对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者的处理规定,但往往职工都不会去关心这些规定,因为都觉得自己不会是事故责任人。而我们在落实“四不放过”原则过程中,增设一个假如:假如身边发生这样的事故、我是事故责任人,对照事故处理法律法规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常识答案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常识(答案) 姓名:得分: (一)单选题(每小题1分) 1、我国现行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是___。( A ) A、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B、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C、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自___起施行。( C ) A、2002年9月1日 B、2002年10月1日 C、2002年11月1日 3、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核能物质和___的安全管理,不适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C ) A、农药 B、属于药品的危险化学品 C、城镇燃气 4、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_____。( B ) A、处二万元以下罚款 B、限期改正 C、停产停业整顿 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适用于___的安全生产活动。( A ) A、生产经营单位 B、道路交通 C、水上交通 6、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安全生产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___。( C ) A、管理 B、监督 C、综合监督管理 D、监督管理 7、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安全生产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___。( D ) A、管理 B、监督 C、综合监督管理 D、监督管理 8、除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外,从业人员超过___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C ) A、100 B、200 C、300

9、《安全生产法》规定,工会有权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___,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C ) A、审批和管理 B、认证和监督 C、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10、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是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___,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C ) A、审批 B、评价 C、领导 11、《安全生产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应当及时予以___。( B ) A、处理、解决 B、协调、解决 C、监督、解决 12、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的部门是___。( C ) A、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B、国家安全部 C、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D商务部 13、《安全生产法》规定,国家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___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C ) A、安全检查 B、安全教育界 C、抢险救护 14、《安全生产法》规定,个人经营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由___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B) A、安全机构 B、投资人 C、劳资双方 15、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状况,组织有关部门按照___,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严格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 C ) A、职权划分 B、出现划分 C、职责分工 D、职权分工 16、身上着火后,下列哪种灭火方法是正确的?( A ) A、就地打滚 B、用手快速拍打火苗 C、迎风快跑 17、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涉及___的事项进行审查、验收,不得___,不得要求接受审查、验收的单位购买其指定品牌或者指定生产、销售单位的安全设备、器材或者其它新产品。( C ) A、危险隐患收取费用 B、危险隐患附加费用

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6639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 正式样本

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1)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 (2)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 (3)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4)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是要求对安全生产工伤事故必须进行严重认真的调查处理,接受教训,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四不放过”原则的第一层含义是要求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时,首先要把事故原因分析清楚,找出导致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不能敷衍了事,不能在尚未找到事故主要原因时就轻易下结论,也不能把次要原

因当成真正原因,未找到真正原因决不轻易放过,直至找到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并搞清各因素之间的因果关系才算达到事故原因分析的目的。 “四不放过”原则的第二层含义是要求在调查处理工伤事故时,不能认为原因分析清楚了,有关人员也处理了就算完成任务了,还必须使事故责任者和广大群众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及所造成的危害,并深刻认识到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使大家从事故中吸取教训,在今后工作中更加重视安全工作。 “四不放过”原则的第三层含义是要求在对工伤事故进行调查特大安全事故的法律责任与预防控制处理时,必须针对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防止相同或类似事故发生的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并督促事故发生单位加以实施。只有这样,才算达到了事故调查和处理的最终目的。

安全事故“四不放过”原则

安全事故报告的“四不放过”原则 一、安全事故“四不放过”处理原则主要内容是: 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2、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3、事故责任人和广大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4、事故没有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不放过。 二、具体含义 1、“四不放过”原则的第一层含义是要求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时,首先要把事故原因分析清楚,找出导致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不能敷衍了事,不能在尚未找到事故主要原因时就轻易下结论,也不能把次要原因当成真正原因,未找到真正原因决不轻易放过,直至找到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并搞清各因素之间的因果关系才算达到事故原因分析的目的。 2、“四不放过”原则的第二层含义是要求在调查处理工伤事故时,不能认为原因分析清楚了,有关人员也处理了就算完成任务了,还必须使事故责任者和广大群众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及所造成的危害,并深刻认识到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使大家从事故中吸取教训,在今后工作中更加重视安全工作。 3、“四不放过”原则的第三层含义是要求必须针对事故发生的原因,在对安全生产工伤事故必须进行严肃认真的调查处理的同时,还必须提出防止相同或类似事故发生的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并督促事故发生单位加以实施。只有这样,才算达到了事故调查和处理的最终目的。 4、“四不放过”原则的第四层含义也是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的具体体现,对事故责任者要严格按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安全事故“四不放过”处理原则的作用 1、吸取事故教训,细化了吸取事故教训的具体措施

发生事故,暴露了人员、设备、技术、环境、管理上的诸多问题,通过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吸取他人事故教训的方式,以心得体会、建议措施上报,不说套话、废话,就让全体员工实实在在分析发现问题,做实了吸取事故教训的方法,取得了良好的实效。 2、起到了警示作用,提高了全员安全意识 单位制定有对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者的处理规定,但往往职工都不会去关心这些规定,因为都觉得自己不会是事故责任人。而我们在落实“四不放过”原则过程中,增设一个假如:假如身边发生这样的事故、我是事故责任人,对照事故处理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应该受到什么样的处理;假如我是事故的受害人,我的家庭、亲人会遭受什么样的打击的大讨论不放过。通过假设和对照,使全体员受到震动和冲击。虽然是假设,但也使全体员工感到了一旦发生事故带来的压力,受到了很强的安全教育,对自己的安全责任重新认识和提高,增强了责任感和安全意识,比空洞的说教更有说服力。 3、切实发现并消除了隐患,提高了本质性安全 四、“四不放过”原则安全管理 “四不放过”,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而是应该有具体的实实在在的行动,不仅要做到查清原因、处理责任人、落实整改措施,更重要的是要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做好安全生产的监管和预防工作。安全生产事故一旦发生,就会伴随着无辜生命的死亡,这样的教训有一次就够了,不要总是吸取,甚至是总不吸取。 1、方法要求: (1)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各单位学习事故通报时,没有针对相关人员的行为及设备、环境的安全状况进行分析,对照本单位安全管理、技术管理、制度落实方面是否存在问题,分析不清不放过。 (2)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不进行一次假如发生这样的事故,对照事故调查处理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哪些岗位、哪些人员应该受到什么样的处理的大讨论不放过。 (3)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本着举一反三的原则,该吸取教训受到教育的人没有吸取教训、受到教育不放过。

“四不放过”原则

落实事故调查处理的“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工作。现将加强建设工程“四不放过”工作的措施如下: 一、事故相关企业 1、事故原因分析 (1)成立事故“四不放过”工作小组: 工地发生因工死亡事故后,事故涉及单位(建设、总包、分包、监理、产品供应、检测、评价认证等单位)应立即各自成立事故“四不放过”工作小组,各单位的安全生产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事故原因分析、整改、善后等若干工作,职责到人; (2)事故技术与管理原因分析: 事故“四不放过”工作小组除配合政府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外,应对照行业管理的标准、规范,对事故原因进行技术与管理分析:着重分析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安全质量标准化、重大危险源、隐患排查等安全管理措施是否有效施行;安全管理程序是否符 合现行规定;各种安全教育是否有序开展;项目部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失职行为等,并形成《事故原因分析报告》。

2、责任人处理: 根据事故责任追究的规定,事故涉及单位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及事故原因分析报告,在事故涉及单位权限内对有关事故责任 人员进行处理(包括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 3、整改措施落实 (1)整改计划: 依据事故技术与管理分析报告,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牵头制定企业的整改计划,对各部门、各工地的整改情况予以核查; (2)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评价: 发生因工死亡事故后,施工企业应根据整改计划对安全管理制度、责任制进行疏理、修订,委托中介机构 依据《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重新进行评价。 4、有关人员教育 (1)事故的通报公示: 企业应建立事故通报公示制度,将事故情况、发生原因、教训、责任人处理,整改要求等及时在全公司及所属工地醒 目处予以公示; (2)事故教育: 事故涉及单位事故后应制定安全教育计划,从管理人员到一线作业人员全员分级(阶段)教育,教育包括各类制度、业务知

新安全生产法规定

新安全生产法规定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七)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释义】 一、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这是我国安全生产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原则。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作为单位的主要领导者,对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全面负责,必须同时对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责任、有义务在搞好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同时,搞好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按照安全发展战略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正确处理好安全与发展、

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做到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生产。因此本条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职责作出了具体规定。这里讲的“主要负责人”,包括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如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也包括其全面负责日常经营活动的总经理,以及非法人单位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正职领导,如厂长、经理等。 二、根据本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有下列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生产经营单位最基本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即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及“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将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与其他负责人员、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工程技术要员和岗位操作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应做的事情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具有全面性,做到安全工作层层有人负责。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必须亲自带头,自觉执行责任制的规定,并经常或定期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奖优惩劣,提高本单位全体从业人员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自觉性,使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得以巩固。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根据其自身生产经营范围、危险程度、工作性质及具体工作内容,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有针对性规定的、具有可操作性的、保障安全生产的工作运转制度及工作方式、方法和操作程序。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一个单位规章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产经营活动安全、顺利进行的重要手段,其主要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即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安全生产现场检查、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特殊区域内施工审批、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安全设施管理、要害岗位管理、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安全值班、安全生产竞赛、安全生产奖惩、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发放等。二是安全生产技术方面的规章制度,即电气安全技术、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建筑施工安全技术、危险场所作业安全技术、矿山灾害治理等。规程是对工艺、操作、安装、检测、安全、管理等具体技术要求和实施程序所作的统一规定,安全操作规程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消除能导致人身伤亡或者造成设备、财产破坏以及危害环境的因素而制定的具体技术要求和实施程序的统一规定。安全操作规程与岗位紧密联系,是保证岗位作业安全的重要基础。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保证其有效实施。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是根据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岗位特点、人员结构组成,有针对性地规定单位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车间主任、班组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统筹安排,包括经费保障、教育培训内容以及组织实施措施等内容。从业人员既是安全生产的保护对象,同时又是保证安全生产的决定因素。具有高安全素质和技能的作业人员,是保证生产经营活动安全进行的前提。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是具体落实从业人员教育和培训任务,保证教育和培训质量,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安

“四不放过”原则解读

“四不放过”原则的支持依据是《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拟定。安全生产事故都会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影响社会稳定和企业效益,所有事故的原因虽然各有不同,但都能总结出许多教训,值得我们去深刻对待吸取。它山之石,可以攻玉,只有认真学习典型的安全事故案例,把别人的事故当成自己的事故对待,真正吸取事故教训,做到举一反三,才能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 “四不放过”原则的主要内容 1、第一个不放过 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2、第二个不放过 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3、第三个不放过 事故责任人和广大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4、第四个不放过 事故没有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不放过。 “四不放过”原则的具体含义

1、“四不放过”原则的第一层含义。 是要求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时,首先要把事故原因分析清楚,找出导致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不能敷衍了事,不能在尚未找到事故主要原因时就轻易下结论,也不能把次要原因当成真正原因,未找到真正原因决不轻易放过,直至找到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并搞清各因素之间的因果关系才算达到事故原因分析的目的。 2、“四不放过”原则的第二层含义。 是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的具体体现,对事故责任者要严格按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3、“四不放过”原则的第三层含义。 在调查处理事故时,不能认为原因分析清楚了,有关人员也处理了就算完成任务了,还必须使事故责任者和广大群众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及所造成的危害,并深刻认识到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使大家从事故中吸取教训,在今后工作中更加重视安全工作。 4、“四不放过”原则的第四层含义。 针对事故发生的原因,在对安全生产工伤事故必须进行严肃认真的调查处理的同时,还必须提出防止相同或类似事故发生的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并督促事故发生单位加以实施。只有这样,才算达到了事故调查和处理的最终目的。

安全生产四不放过

1.安全生产四不放过指什么? 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2事故责任和职工未受教育不放过 3防范措施未制定和落实不放过 4责任人未按照追究制度追究不放过 2.安规中对脚手架搭设所选用的材料有哪些要求? 搭脚手架所用的杆柱可采用木杆、竹竿或金属管。木杆应采用剥皮杉木或其他各种坚韧的硬木。杨木、柳木、桦木、油松和其他腐朽、折裂、枯节等易折断的木杆,禁止使用。竹竿应采用坚固无伤的毛竹,但青嫩、枯黄、或有裂纹、虫蛀以及受机械损伤的都不准使用。脚手架踏板的厚度不应小于5cm。 3.安规中对高处作业中4的使用和传递有哪些具体要求? 高处作业应一律使用工具袋。较大的工具应用绳拴在牢固的构件上,不准 随便乱放,以防止从高空坠落发生事故。如在格栅式的平台上工作,为了防止 工具和器材掉落,应铺设木板。不准将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掷,要用绳系牢后往 下或往上吊送,以免打伤下方工作人员或击毁脚手架。 4.起重机的静力实验是如何进行的? 静力试验的目的是检查起重设备的总强度和制动器的动作。试验的方法是 加上最大工作荷重量,提升离地约100mm使其悬吊10min,然后将负荷增加 10%,再吊10min,检查整个起重设备的状况和部件。新安装或大修后的起重机 应将负荷增加25%,再吊10min,然后进行检查。桥式及龙门式起重机和高架起 重机等在进行静力试验时,还应测量构架的挠曲弯度,其数值不准超过规定标 准。 5.气瓶的搬运应遵守哪些规定? (1)气瓶搬运应使用专门的抬架或手推车; (2)运输气瓶时应安放在特制半圆形的承窝木架内;如没有承窝木架时,可以 在每一气瓶上套以厚度不少于25mm的绳圈或橡皮圈两个,以免互相撞击; (3)全部气瓶的气门都应朝向一面; (4)用汽车运输气瓶时,气瓶不准顺车厢纵向放置,应横向放置。气瓶押运人员 应坐在司机驾驶室内,不准坐在车箱内; (5)为防止气瓶在运输途中滚动,应将其可靠地固定住; (6)用汽车、马车或铁道敞车运输气瓶时,应用帆布遮盖,以防止烈日曝晒; (7)不论是已充气或空的气瓶,应将瓶颈上的保险帽和气门侧面连接头的螺帽 盖盖好后才许运输; (8)运送氧气瓶时,必须保证气瓶不致沾染油脂、沥青等; (9)严禁把氧气瓶及乙炔瓶放在一起运送,也不准与易燃物品或装有可燃气体 的容器一起运送。 6.在可能有瓦斯的地方进行检修工作时应事前做好哪些工作? 在可能有瓦斯的地方进行检修工作时,应遵守下列各项: (1)必须戴防毒面具,并尽可能在上风位置上工作。

坚持“四不放过”原则

坚持“四不放过”原则 高王俭‘永安火电厂,福建永安366013 )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揭示了安全生产客观规律,“四不放过”就是尊重安全管理客观规律应遵循的准则。在安全管理中,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就是要认真总结事故教训,防止悲剧重演,并将其贯穿到预防、处理的全过程。 1 事故处理要坚。“四不放”原则 事故处理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就是要“吃一堑、长一智”,让员工真正吸取教训。 1 . 1 查找事故原因能水落石出 查清事故的主要原因是追查事故的目的,“四不放过”原则把“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放在最前面,可见其重要程度。只有把事故原因探查清楚.才能真正的总结教训,吸取经验。 1 . 2 处理事故责任者有切肤之痛 处理事故责任者坚持重罚政策。只有这样,才能警醒自己,警示他人。要让事故责任者进行公开检讨、接受行政处罚,使事故责任者受到自我谴责,有切肤之痛。同时,还要执行所在部门领导向上级“说清楚”制度,连带责任考核,决不含糊。 1 . 3 接受事故教训刻骨铭心 只有接受事故教训,才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事故重复发生的症结在于没有认真吸取和牢记血的教训。只有通过大量细致的工作,如加强安全培训教育,让事故责任者在安全日活动中现身说教,分析事故根源;员工对照规程扩展讨论,吸取教训。即使是一般事故责任者,在接受行政、经济处罚的同时,也要进行反思,重新学习规程,考试合格后才能重新上岗。 1 . 4 落实事故防范举一反三 做出事故处理决定不是事故处理的结束,只有把急结经验、吸取教训、落实事故防范工作做完事故处理才能完结。落实事故防范要做到措施具体、有实效性;要能够举一反三。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预防事故与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 2 对违章行为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 违章行为是事故的根源,遵章作业是安全生产的保证。对违章行为同样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才能从根源上预防人为责任事故的发生。 2 . 1 违章原因不查清不放过 违章原因大致可以分为 3 类:不熟悉安全规程、不懂得规章制度而违章.懂得规章,图方便,抱侥幸心里而违章;情绪失控、心里失衡而违章。想查清违章原因,就要深人调查分析,制订并采取、有效的反违章措施。 2 . 2 违章者未认识清楚错误不放过对违章责任者加强安全教育,从思想上提高安全意识,充分认识违章的危害性,从“违章就是事故”的层面来认识错误。要帮助他们认清违反安全工作规程必将受到处罚的道理。 2 . 3 违章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违章现象屡禁不绝,一个重要教训就是处罚不严,失之于宽。对违章责任者处理应执行待岗反思学习、经济责任制考核.对违章行为进行曝光.让违章责任者担任义务安全监督员,纠正违章行为,体验安全工作重要性与违章危害。只有对违章责任者从严惩处,才有可能杜绝违章行为。 2 . 4 不制定反违章措施不放过有针对性的制定反违章措施,避免类似违章事件的发生,是保护员工生命的一项重要手段。要制定与落实反违章措施,严格执行《反违章管理实施细则》,进行《安全生产法》和《集团公司反违章管理指导意见》的培训和考试,通过学习提高安全意识,牢固树立“违章就是事故”和“反违章是员工基本技能”的观念,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营造“遵章守法,关爱生命”的氛围,提高“四不伤害”能力。 3 对安全隐患也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

“三不动 三不离”和“四不放过”安全制度

“三不动、三不离”和“四不放过”安全制度 一、检修前不联系好不动 1.与行车有关的通信设备进行年、月表工作、修复障碍,处理事故或更换拆除设备,增加有关设备工作前应登记。 “与行车有关的通信设备”系指调度、车站集中电话、扳道电话、行车用广播设备等。 2.更换、整修引入杆、试验杆、引入线、引入电缆盒、室内配线,保安器等有断线工作时、凡影响有关行车设备部分,必须联系、要点登记。 3.对闭塞线作断接工作时(包括明线弛度调整)必须事先联系登记要点,在区间内可用电话与车站联系要点。 4.在区间或站内对通信线路及引入通信机械进行年、月表工作,线路回线测试或增加、更换、拆除设备时,均应与有关载波室用电话联系。如:干线停机、停线必须与试验室、段调度申请要点,段调度及时向公司调度要点,给点后方可通知现场工作,并通知有关使用单位。 5.在试验台上中断回线、通信机械停机、关机必须向有关电话所及对方机房联系,其中干线中断必须向公司调度要点。 二、对设备不了解清楚不动 1.不了解回线位置或引入情况而进行倒线、断线或挂接电话时。 2.本人未维修过或未学习过的设备和新设备又无人作指导者。

3.不了解设备的性能和动作的关系。 4.不了解原来的电路又未事先绘图时而更换本配线或倒接线头者。 5.不懂机械各部规格而进行调整时。 6.事先不了解设备的电源开关,扳闸作用而随意扳动。 7.更换配线、引入线、保安器座而不了解或未确认该回线是否分正负极时。 8.对交流电源或24伏及其以上的直流电源有关供电运用情况不清楚时。 9.在使用仪表时,事先未对好量程范围等根本不会使用者。 10.工作前材料、工具及备用设备未准备好或不能保证安全时。 11.较大年表工作未定施工安全措施及未指定施工负责人时。 12.未担任本职工作的人员或学习生等对设备不清楚者。 三、运用中的设备不动 1.正在通话中的电话机和正在运用中的通信设备。 2.正在通电使用中的设备更换检查拔掉保险。 3.通信回线(长途、闭塞、调度等)及电源线作需要断开工作而未连好复线时。 4.电话会议的回线正在运用时。 5.闭塞线进行断接线工作未联系要点时。 6.进行信号闭塞线作业,有碰击混线、接地可能,事先未采取防止措施时。

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工作原则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工作原 则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22650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工作原则 Accident Handling Principle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1)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 (2)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 (3)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4)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是要求对安全生产工伤事故必须进行严重认真的调查处理,接受教训,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四不放过”原则的第一层含义是要求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时,首先要把事故原因分析清楚,找出导致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不能敷衍了事,不能在尚未找到事故主要原因时就轻易下结论,也不能把次要原因当成真正原因,未找到真正原因决不轻易放过,直至找到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并搞清各因素之间的因果关系才算达到事故原因分析的目的。

“四不放过”原则的第二层含义是要求在调查处理工伤事故时,不能认为原因分析清楚了,有关人员也处理了就算完成任务了,还必须使事故责任者和广大群众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及所造成的危害,并深刻认识到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使大家从事故中吸取教训,在今后工作中更加重视安全工作。 “四不放过”原则的第三层含义是要求在对工伤事故进行调查特大安全事故的法律责任与预防控制处理时,必须针对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防止相同或类似事故发生的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并督促事故发生单位加以实施。只有这样,才算达到了事故调查和处理的最终目的。 “四不放过”原则的第四层含义也是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的具体体现,对事故责任者要严格按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请输入您公司的名字 Foonshion Design Co., Ltd

关于安全事故处理决定

关于安全事故处理决定 ----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 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范本,欢迎您借鉴参考阅读和下载,侵删。您的努力学习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 关于安全事故处理决定范文一 各分公司、站、厂、处室: **月**日上午西站下客区内发生一起死亡1人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事故发生后公司会同公安机关对该起事故进行了调查处理,根据公安部门责任认定,我公司负次要责任,现该起事故已基本处理完毕。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公司多次召开了事故分析会,从调查的情况看,这起事故固然与****车有直接的关系,但与管理混乱不无关系。主要表现在:车辆进出口处车辆、行人把关不严,车辆、行人随意进入下客区;生产指挥人员没有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落实到位,极少数职工工作责任心差,工作时不在岗或虽在岗但人浮于事,对事故缺乏预见性。鉴于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并导致了“****”事故的发生,给人民生命和公司财产造成了较大的损害,同时给公司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的事实,为严肃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障良好的安全生产秩序,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参照《**省交通系统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领导责任追究制度》和公司安全管理有关规定,经研究,对这起事故有关责任人作如下处理: 一、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对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由于疏予督促,在有关会议上作检讨。 二、公司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对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由于疏予督促、检查,决定给予分管安全副总经理扣发一个月奖金处罚。 三、公司安全处处长具体抓全公司的安全工作,对全司的安全管理工作负综合管理责任,由于疏于督促、检查,决定给予公司安全处处长扣发一个月奖金处罚。 四、****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由于疏予管理,决定给予****扣发一个月奖金处罚。 五、**分管安全的,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由于疏予管理,决定给予分管安全的****扣发两个月奖金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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