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长办公会议议事及决策规则

会长办公会议议事及决策规则
会长办公会议议事及决策规则

会长办公会议议事及决策规则会长办公会议是我会贯彻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集体决策的重要形式。一般情况下以例会方式体现;会议每月召开一次,会长(或法定代表人)为会长办公会议主持人。主持人不在岗位时,可书面指定委托人主持单次会长办公会议。受托人必须是会长办公会议组成人员。主持人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召开办公会议的具体时间和内容,如遇特殊情况,可根据临时提案及时召开。

一、会议研究事项

、根据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决策、上级领导部门指示、本会年度工作计划和重大项目决策需要,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及具体措施;

、研究讨论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重要问题和专项事务;

、研究管理制度建设、重大活动安排、分支机构设立等工作;

、研究本会重大开支事项和基建维修项目;

、根据会党组织的提议,研究会机关部室和会属分支机构主要人事安排的初步意见;

、研究决定人员奖惩及年度考核;

、研究安排干部职工福利;

、研究其它需要会长办公会讨论决定的工作。

二、会议参加人员

驻会会领导(副会长以上)、秘书长、工会主席、财务总监。办公厅主任、党群工作部部长、政策法规部、战略规

划部部长列席会议,副秘书长及各部室和会属分支机构负责人及指定人员根据需要由办公厅组织列席相关议题研究论证。

三、会议原则

贯彻主持人负责制的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集思广益,形成决策意见时,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决策机制。在会议意见无法达成一致时,由主持人决定。主持人对决策事项有一票否决权。

四、会议议程

、会议议题。由办公厅负责收集,议题主要根据会长办公会议事内容要求、主持人指示要求由会长办公会议有表决权的组成人员提议确定。议题经主持人审定后,由办公厅负责整理议题材料,其中,各部室和分支机构提交的议案,其相关材料由各部门自行准备。

、会议时间。会议时间确定后,办公厅提前一天将相关议题资料送各办公会议成员审阅,便于参会领导抓紧熟悉了解相关议题的内容情况,进行必要的交流以准备工作酝酿审议意见等。

、会议召开。()由主持人提出议题,有关人员就议题作出简要说明,需由列席会议人员作汇报说明的议题,则应由列席人员汇报说明。()主持人主持会议研究讨论,讨论时各会议成员应充分发表意见,突出中心,观点明确,阐述扼要,主持人应根据情况归纳集中。()会议形成决定注重民主集中制原则,对不同意见,应当仔细考虑,必要时暂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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