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CBS发布关于巴塞尔协议Ⅲ中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的常见问题及说明

BCBS发布关于巴塞尔协议Ⅲ中

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的常见问题及说明

编者按:7月25日,巴塞尔委员会发布了关于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的常见问题及解释,以确保在全球范围内统一巴塞尔协议Ⅲ中关于交易对手违约信用风险和信用估值调整风险的资本要求。

一、交易对手违约信用风险的资本要求

(一)信用估值调整(CVA)风险资本的合适对冲。巴塞尔协议Ⅲ规定,信用违约掉期、与信用挂钩的票据等都不能进行信用估值调整对冲。在引起基差风险时,独立的短期债券头寸可用来对冲信用估值调整风险。

(二)采用压力参数计量有效预期风险正暴露。一是金融机构必须采用有效预期风险正暴露模型来确定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资本要求,并通过比较模型下采用当前市场数据计算出的组合资本要求和采用压力校准情况计算出的组合资本要求,将较大的数值作为违约风险的资本要求。二是在有效预期风险正暴露模型中,金融机构必须采用当前市场数据来计算风险暴露,即当前风险暴露应基于当前的市场估值;另外,市场隐含数据可用于估计模型参数。三是在计算压力期间的EPE和信用估值调整资本要求时,金融机构必须至少采用三年期的历史数据来估计模型的参数,且应包含信用利差压力情况最为严重的1年,但并不要求以这1年为三年期的中心。

(三)抵押交易对手和风险保证金期限。一是风险保证金期限可适用于净额结算,但要求交易对手的所有交易保证金都必须存于同一个利润结

算账户中。二是风险保证金期限的迅速变化将引发交易或抵押流动性不足的情况,并与交易净额设置准则或抵押纠纷(有滞后效应)的影响相反。三是基于市场流动性的考虑,允许延长风险保证金期限。这意味着金融机构在清算时要持有比标准要求更多的头寸。同时,当风险保证金期限高于最低水平时,计算预期风险暴露需将风险保证金期限的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四是高杠杆交易对手的违约概率计算必须反映其在压力情景时的资产状况,其中高杠杆交易对手主要是指对冲基金或其他高杠杆的金融交易对手。当用内部评级法进行交易对手评级和PD估计时,银行必须评估压力波动时期交易对手能力的潜在影响。五是禁止将再证券化产品作为回购交易账户的金融抵押品。六是允许对有效的交易对手抵押品进行跨区域拆分,并可以通过准化和快捷法两种不同的方法来进行拆分。七是对于已公布的所有保证金纠纷,出现两次以上的必须在计算中所有反映。同时,还必须计量所有补仓。

(四)特定错向风险。如果一个信用违约掉期存在特定错向风险,就必须假设相关资产的违约概率为100%。若基础资产的市场复苏率为非零,则必须将风险加权资产计算中信用违约掉期风险暴露的违约损失率设置为100%。

二、信用估值调整风险资本要求

(一)标准信用估值调整的资本要求。一是明确信用风险加权资产的1.06倍系数并不适用于新信用估值调整的风险加权资产类别;信用估值调整公式与因子3结合使用将直接得出资本数量,而不是风险加权资产。二是监管部门要审查银行在信用估值调整风险资本要求框架中的每个因素,其对内部模型法和具体风险价值模型的认可将决定是否采用高级信用估值调整风险资本要求方法。三是金融机构是否采用内部模型法决定了其计量

信用违约互换有效期限的差异化方式。四是要差别对待同一交易对手的不同信用违约互换,对单一信用违约互换按不同的到期日进行贴现,对混合信用违约互换采用平均到期日进行贴现。五是对不同类型的信用违约互换,均采用期限和数量相乘的贴现计量方式。六是针对银行账面风险暴露购买的信用衍生工具不能计入信用估值调整资本要求,即不能对冲所有其它风险。

(二)高级信用估值调整的资本要求。一是金融机构必须对超出债券范畴的大部分投资组合,以及单一资产挂钩的信用违约互换采用代理模式。二是金融机构使用场外衍生工具抵押的快捷方式时,必须在高级信用估值调整风险资本要求的基础上计算信用估值调整风险资本。同时,如果银行大部分业务由若干较小投资组合时,要使用即期风险暴露法或标准法,并运用市场风险内部模型法计量特殊债券的利率风险。三是如果风险价值模型采用了以灵敏度为基础的方式,则必须在当前水平下重新计量风险价值的信用利差值,并强调阈值;反之若风险价值模型采用完整的重新计量方式,则必须采用压力期的信用利差来计算信用估值调整。四是建议使用基于市场复苏率的市场违约损失率计算得出的信用估值调整风险资本要求,即确保市场违约损失率的推导与风险率一致,以真实地反映市场复苏预期。五是由于市场违约损失率通常只包含有限的市场信息,机构的特定风险缓释并不适宜采用上述计量方式。

(三)合格的对冲。一是只有与外部交易对手的对冲才能减少信用估值调整,内部交易的对冲则不能使用。二是任何与交叉违约相关的支付工具均禁止作为适合的对冲;在信用违约掉期合约中,信用违约掉期将纳入VaR的市场风险框架,但主权信用违约互换可以进行对冲。三是预期风险暴露作为高级和标准化的信用估值调整风险资本不受信用保障调整的影

响,同时机构必须符合相关风险资本要求。四是信用估值调整要求的资本处理有可能发生变化,并要将其纳入EAD减少违约风险资本的计算。

(四)已发生信用估值调整的处理。信用估值调整可能引发意料之外的资本变化,因此,在应用内部评级法计量风险权重的机构中,信用估值调整必须延伸到预计损失金额的计算中去,而这将导致巴塞尔协议Ⅱ中相关部分的修改。建议信用估值调整的风险和违约风险反映在扣除的预期损失资本中。

三、资产价值的相关问题

未受监管的金融机构可以包括不受审慎偿付能力监管的金融机构(货币基金、共同基金和养老基金等)或杠杆基金。同时,对这些机构的审慎监管要求与国际标准可以有所区别,因为对金融机构或杠杆式基金的偿付能力审慎监管不是内部评级的唯一目的。

四、其他问题

(一)大变革协议下的信用衍生产品仍可以得到承认。需满足以下条件:(1)受保护的买方有权利或有能力获得判决委员会的裁决,即买方有能力执行交易;(2)判决委员会与受保护卖方是独立的。这意味着协议中明确界定了各方的角色和身份,并明确信贷行为的裁决不是受保护卖方的唯一责任。

(二)黄金仍然是合格的抵押品。巴塞尔协议Ⅲ并没有对巴塞尔协议Ⅱ中认定的“黄金是合格的抵押品”做出修改,因此黄金仍然是合格的抵押品,并将继续维持巴塞尔协议Ⅱ中给予黄金的15%扣减比例。

资料来源:https://www.360docs.net/doc/d54576285.html,/publ/bcbs228.pdf

巴塞尔协议主要内容、优缺点

巴塞尔协议主要内容意义 ◆1988年:《关于统一国际银行资本衡量和资本标准的协议》(巴I) ◆2004年:《新资本协议》(巴II) 2010年:第三版巴塞尔协议(巴III 巴塞尔资本协议概览 核心内容 1988年《巴塞尔资本协议》—巴I 核心内容是资本分类 ◆发展过程 1988年制定《巴塞尔资本协议》 1996年制定《资本协议市场风险补充规定》 ◆主要内容 资本构成

?监管资本分为核心资本与附属资本 ?核心资本应占总资本的一半以上,即附属资本不能超过核心资本 风险权重计算标准 ?将银行资产按风险程度从小到大依次划分为“无风险”到“完全风险”五个级别,分别赋予0、10%、20%、50%、100%的风险权 重 ?表外业务纳入资本监管 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 ?资本/风险加权资产>=8% 巴I的主要进步与不足 进步 ◆首次在全球建立统一的资本监管标准,促进银行业公平竞争 ◆引导银行审慎发展业务,适当控制杠杆程度 不足 ◆未全面覆盖各类风险,没有对银行面临的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等予以考虑 ◆风险权重仅设为五档,过于简单,难以准确反映银行所面临的风险,未能与银 行的内部风险计量充分挂钩 ◆区分OECD和非OECD成员国规定不同的资产风险权重,影响了资本要求的合 理性 ◆1、容易导致银行过分强调资本充足的倾向,从而相应忽视银行业的盈利性及 其他风险 2004年《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巴II 以指标为核心的数量型监管模式正在逐步向以风险管理为核心的质量监管模式过渡。最主要的特点则是建立了有效资本监管的三大支柱,即“最低资本要求、监管当局的监督检查、市场约束”, 巴II的主要进步与不足

G4B-3(b)证券融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计算表填报说明(0621)资料

G4B-3(b)《证券融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计算表(权重法)》 填报说明 第一部分:引言 本表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的相关要求设计。商业银行应制定与其交易活动的特征、复杂程度和风险暴露水平相适应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计量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中未结算的证券、商品和外汇交易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的风险加权资产。《办法》中的《附件8: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加权资产计量规则》规定了具体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加权资产计算方法。 商业银行应计算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中未结算的证券、商品和外汇交易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的风险加权资产,包括三部分:(1)场外衍生工具交易形成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由交易对手违约风险加权资产与信用估值调整风险加权资产两部分组成;(2)证券融资交易(包括回购交易、证券借贷和保证金贷款交易等)形成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3)与中央交易对手交易形成的信用风险,这部分信用风险暂不计算,对中央交易对手风险暴露的风险加权资产计量规则由银监会另行规定。 第二部分:一般说明 1.报表名称:G4B-3(b)证券融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计算表(权重法) 2.报表编码:银监统***号 3.填报机构:各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村镇银行、外资法人银行、外国银行分行(仅报人民币账户数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和邮政储蓄银行。 4.报表口径、频度及时间:法人汇总数据(季报)为季后18日内、合并报表数据(半年报)为半年后40日内。 5.报送方式:以工作底稿形式汇总反映在相关报表中。 6.数据单位:万元。 7.四舍五入要求:金额保留两位小数。 8.填报币种:本表要求以本外币合计人民币数据填报。银行业金融机构将外币折算为人民币时,应按照报告期末最后一天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人民币兑美元、欧元、日元和港币的基准汇价进行折算。美元、欧元、日元和港币等四种主要货币以外的其他货币对人民币的折算汇率,以报告期末最后一天美元对人民币的基准汇率与同一天上午9时国际外汇市场

【2013】2号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

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 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 为深入实践风险为本的反洗钱方法,指导金融机构评估洗钱和恐怖融资(以下统称洗钱)风险,合理确定客户洗钱风险等级,提升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以下统称反洗钱)工作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法律制定本指引。 第一章总则 一、基本原则 (一)风险相当原则。 金融机构应依据风险评估结果科学配置反洗钱资源,在洗钱风险较高的领域采取强化的反洗钱措施,在洗钱风险较低的领域采取简化的反洗钱措施。 (二)全面性原则。 除本指引所列的例外情形外,金融机构应全面评估客户及地域、业务、行业(职业)等方面的风险状况,科学合理地为每一名客户确定风险等级。 (三)同一性原则。 金融机构应建立健全洗钱风险评估及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流程,赋予同一客户在本金融机构唯一的风险等级,但同一客户可以被同一集团内的不同金融机构赋予不同的风险等级。 (四)动态管理原则。

金融机构应根据客户风险状况的变化,及时调整其风险等级及所对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五)自主管理原则。 金融机构经评估论证后认定,自行确定的风险评估标准或风险控制措施的实施效果不低于本指引或其中某项要求,即可决定不遵循本指引或其中某项要求,但应书面记录评估论证的方法、过程及结论。 (六)保密原则。 金融机构不得向客户或其他与反洗钱工作无关的第三方泄露客户风险等级信息。 二、功能 (一)本指引所列风险评估要素及其风险子项是金融机构全面科学评估洗钱风险的参考指标,为金融机构划分客户洗钱风险等级提供依据。 (二)本指引所确定的工作流程是金融机构科学整合内部各类资源,特别是发挥业务条线了解客户的基础性作用,有效评估、管理洗钱风险的必要管理措施。 (三)本指引有助于指导金融机构依据洗钱风险评估及客户风险等级划分结果,优化反洗钱资源配置。 三、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金融机构开展洗钱风险评估、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划分及其他风险管理工作。支付机构及其他应履行反洗钱义务的特定非金融机构可参照本指引开展相关工作。 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根据实际风险状况,自主决定是否将本指引的

商业银行监管指标

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指标表

注:口径释义 1、流动性比例 计算公式: 流动性比例=流动性资产/流动性负债×100% 指标释义: 流动性资产包括:现金、超额准备金存款、一个月内到期的存放同业款项、一个月内到期的应收利息及其他应收款、一个月内到期的合格贷款、一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在国内外二级市场上可随时变现的债券投资、其他一个月内到期可变现的资产(剔除其中的不良资产)。 流动性负债包括:活期存款(不含财政性存款)、一个月内到期的定期存款(不含财政性存款)、一个月内到期的同业存放款项、一个月内到期的已发行的债券、一个月内到期的应付利息及各项应付款、一个月内到期的中央银行借款、其他一个月内到期的负债。 2、核心负债依存度(该指标目前未在上报银监报表中反映) 计算公式: 核心负债依存度=核心负债/总负债×100% 指标释义: 核心负债包括距到期日三个月以上(含)定期存款和发行债券以及活期存款的50%。 总负债是指按照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编制的资产负债表中负债总计的余额。

3、流动性缺口率(该指标目前未在上报银监报表中反映) 计算公式: 流动性缺口率=流动性缺口/90天内到期表内外资产×100% 指标释义: 流动性缺口为90天内到期的表内外资产减去90天内到期的表内外负债的差额。 4、不良资产率 计算公式: 不良资产率=不良信用风险资产/信用风险资产×100% 指标释义: 信用风险资产是指银行资产负债表表内及表外承担信用风险的资产。主要包括:各项贷款、存放同业、拆放同业及买入返售资产、银行账户的债券投资、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承诺及或有负债(表外)等。 不良信用风险资产是指信用风险资产中分类为不良资产类别的部分。不良贷款为不良信用风险资产的一部分,定义与“不良贷款率”指标定义一致。 4.1 不良贷款率 计算公式: 不良贷款率=(次级类贷款+可疑类贷款+损失类贷款)/各项贷款×100%

巴塞尔协议III的主要内容和启示

《巴塞尔协议III》的主要内容和启示 2010年9月12日,由包括中国在内的共27个国家银行业监管部门和央行代表组成的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BCBS)召开了央行行长及监管当局负责人会议,此次会议上通过的全球银行业监管改革方案即《增强银行业抗风险能力》和《流动性风险计量、标准与监测的国际框架》两项文件,按照习惯称其为《巴塞尔协议III》。 一、《巴塞尔协议III》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布的细节,《巴塞尔协议III》主要有以下几项内容: (一)最低资本金比率 一级资本金必须主要由普通股和留存收益构成,下限由4%上调至6%,根据协议安排,过渡期限为2013年升至4.5%,2014年为5.5%,到2015年达到6%,对于非股份制银行将建立合理的标准确保其资产质量,不再符合一级资本金要求的金融工具将自2013年始以每年10%的速度退出;仅由普通股构成的核心资本充足率下限水平将自目前的2%提高至4.5%,过渡期限为2013年升至3.5%,2014年为4%,2015年达到4.5%;巴塞尔委员会还首次提出了2.5%的资本留存缓冲(Capital Conservation Buffer)要求,由扣除递延税及其他项目后的普通股权益组成,目的在于确保银行在危机时持有用于“吸收”损失的缓冲资金,资本留存缓冲的规定将于2016年1月起用,到2019年1月完全生效。协议规定银行缓冲资本在危机中可适当减少,但若接近于零,则银行派息、回购股票和发放奖金等行为将受到监管部门的严格限制。以上各项规定将使得各国银行到2019年时最低核心资本金比率达到7%,最低一级资本金比率达到8.5%。 (二)反周期超额资本缓冲(Counter-cyclical Buffer)

新巴塞尔协议之操作风险及其管理框架

新巴塞尔协议之操作风险及其管理框架 时间:2008-06-07 16:46来源:互联网作者:佚名点击:165次 操作风险概念的提出已有很久的历史,但是操作风险作为与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并列的三大风险之一却是近几年的事情。1998年9月,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首次发布了《操作风险管理》,将操作风险正式纳入新巴塞尔协议的三大风险之中。新协议把操作风险定义为“由于内部程序 操作风险概念的提出已有很久的历史,但是操作风险作为与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并列的三大风险之一却是近几年的事情。1998年9月,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首次发布了《操作风险管理》,将操作风险正式纳入新巴塞尔协议的三大风险之中。新协议把操作风险定义为“由于内部程序的不力或过失,人员或系统问题和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这一定义将法律风险包含在内,但排除了策略风险和信誉风险”。2001年,巴塞尔委员会公布了操作风险的背景文件。2003年2月,巴塞尔委员会公布了对操作风险管理的一系列原则。 一、操作风险的定义 根据新巴塞尔协议,操作风险是指由于内部程序的不力或过失,人员或系统问题和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这一定义将法律风险包含在内,但排除了策略风险和信誉风险。这个定义有以下几个特点:①关注内部操作,内部操作常常就是银行及其员工的作为或不作为,银行能够也应该对其施加影响;②重视概念中的过程导向;③人员和人员失误起着决定性作用,但人员失误不包括由于个人利益和知识不足的失误;④外部事件是指自然、政治或军事事件,技术设施的缺陷,以及法律、税收和监管方面的变化;⑤内部控制系统具有重要的作用。 在2005年三月二十八日,我国银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关于加大防范操作风险工作力度的通知》答记者问中,也给出了操作风险的解释:操作风险在于银行内部控制及公司治理机制的失效。这种失效状态可能因为失误、欺诈,未能及时做出反应而导致银行财务损失,或使银行的利益在其他方面受到损失,如银行交易员、信贷员、其他工作人员越权或从事职业道德不允许的或风险过高的业务。操作风险的其他方面还包括信息技术系统的重大失效或诸如火灾和其他灾难等事件。可以看出银监会就操作风险的定义和巴塞尔委员会中对操作风险的定义本质上是一致的,都着重说明了造成操作风险的原因,即:内部程序问题,人员系统问题和外部事件。 二、操作风险的分类及特点 根据巴塞尔协议,操作风险分类方法主要包括以下七种事件类型:①内部欺诈:故意欺骗,盗用财产或违反规则法律公司政策的行为;②外部欺诈:第三方故意欺骗,盗用财产或违反法律的行为;③雇员活动和工作场所安全:由个人伤害赔偿金支付或差别及歧视事件引起的违反雇员健康或安全相关法律和协议的行为;④客户,产品和业务活动:无意或由于疏忽没能履行对特定客户的专业职责,或者由于产品的性质或设计产生类似结果;⑤实物资产的损坏:自然灾害或其他事件造成的实物资产损失或损坏;⑥业务中断和系统错误:业务的意外中断

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管理办法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对商业银行风险的识别和评价~有针对性地采取监管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包括中资银行、外资独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 第三条本办法规定的风险监管核心指标是对商业银行实施风险监管的基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可针对不同机构提出其他风险监管指标。 本办法规定的风险监管核心指标值是对商业银行风险监管的最低要求~银监会可根据商业银行不同的风险程度提出更高要求。 第四条商业银行应按照本办法规定口径同时计算并表的和未并表的风险监管核心指标。 第五条银监会按照本办法对商业银行的各项风险监管核心指标进行检查监督~并采取相应监管措施。 第二章核心指标 1 第六条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分为三个层次~即风险水平、风险迁徙和风险抵补。

第七条风险水平类指标包括流动性风险指标、信用风险指标、市场风险指标和操作风险指标~以时点数据为基础~属于静态指标。 第八条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衡量商业银行流动性状况及其波动性~包括流动性比率、超额备付金比率、核心负债比例和流动性缺口比率~按照本币和外币分别计算: ,一, 流动性比例为流动性资产总额与流动性负债总额之比~衡量商业银行流动性的总体水平~不得低于25%。 ,二, 超额备付金比率为在央行的超额准备加库存现金与各项存款总额之比~不得低于2%。 ,三, 核心负债比率为核心负债与负债总额之比~不得低于60%。 ,四, 流动性缺口率为流动性缺口加未使用不可撤销承诺与到期流动性资产之比~不得低于-10%。 第九条信用风险监管指标包括不良资产和不良贷款率、单一客户授信集中度、关联授信比例三类指标。 ,一, 不良贷款率为不良贷款与贷款总额之比~不得高于5%。不良资产率为不良资产与资产总额之比~不得高于4%。 ,二, 单一客户授信集中度为对单一客户授信总额与资本净额之比~不得高于15%。 2 ,三, 关联授信比例为关联授信与资本净额之比~对全部关联方的授信关联度不得高于50%。 第十条市场风险类指标衡量商业银行因汇率和利率变化而面临的风险~包括累计外汇敞口头寸比例和市值敏感性比率:

巴塞尔协议 一 二 三 内容总结

巴塞尔协议1、2、3内容总结 巴塞尔协议Ⅰ 1988年巴塞尔协议全称为《统一资本衡量和资本标准的国际协议》,其目的是通过规定银行资本充足率,减少各国规定的资本数量差异,加强对银行资本及风险资产的监管,消除银行间的不公平竞争。1988年巴塞尔协议基本内容由四方面组成: 1、资本的组成。巴塞尔委员会认为银行资本分为两级。第一级是核心资本,要求银行资本中至少有50%是实收资本及从税后利润保留中提取的公开储备所组成。第二级是附属资本,其最高额可等同于核心资本额。附属资本由未公开的储备、重估储备、普通准备金(普通呆账准备金)、带有债务性质的资本工具、长期次级债务和资本扣除部分组成。 2、风险加权制。巴塞尔协议确定了风险加权制,即根据不用资产的风险程度确定相应的风险权重,计算加权风险资产总额:一是确定资产负债表内的资产风险权数,即将不用资产的风险权数确定为五个档次:分别为0、10、20、50、100。二是确定表外项目的风险权数。确定了1、20、50、100四个档次的信用转换系数,以此再与资产负债表内与该项业务对应项目的风险权数相乘,作为表外项目的风险权数。 3、目标标准比率。总资本与加权风险资产之比为8%(其中核心资本部分至少为4%)。 银行资本充足率=总资本/加权风险资产 4、过渡期和实施安排。过渡期从协议发布起至1992年底止,到1992年底,所有从事大额跨境业务的银行资本金要达到8%的要求。 1988年巴塞尔协议主要有三大特点:一是确立了全球统一的银行风险管理标准;二是突出强调了资本充足率标准的意义。通过强调资本充足率,促使全球银行经营从注重规模转向资本、资产质量等因素;三是受70年代发展中国家债务危机的影响,强调国家风险对银行信用风险的重要作用,明确规定不同国家的授信风险权重比例存在差异。 巴塞尔资本协议Ⅱ 三大支柱,即最低资本要求、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市场约束。 ①第一大支柱:最低资本要求。最低资本充足率要求仍然是新资本协议的重点。该部分涉及与信用风险、市场风险以及操作风险有关的最低总资本要求的计算问题。最低资本要求由三个基本要素构成:受规章限制的资本的定义、风险加权资产以及资本对风险加权资产的最小比率。其中有关资本的定义和8%的最低资本比率,没有发生变化。但对风险加权资产的计算问题,新协议在原来只考虑信用风险的基础上,进一步考虑了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总的风险加权资产等于由信用风险计算出来的风险加权资

第三章-信用风险管理-风险监测主要指标

2015年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内部资料 风险管理 第三章 信用风险管理 知识点:风险监测主要指标 ● 定义: 风险监测指标有潜在指标和显现指标,分别用定量分析和现状信息分析 ● 详细描述: 1、信用风险监测是风险管理流程中的重要环节,其为一个动态、连续 的过程,通常包括两个层面: ①跟踪已识别风险的发展变化情况 ②根据风险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风险应对计划 2、主要指标: (1)不良资产/贷款率 不良贷款率=(次级类贷款+可疑类贷+损失类贷款)/各项贷款x100% (2) 预期损失率 预期损失率=预期损失/资产风险暴露x100% (3)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 集中度一般指客户集中度、行业集中度、区域集中度。 (4)关联授信比例 关联授信比例=全部关联方授信总额/资本净额x100% (5)贷款风险迁徙 1)正常贷款迁徙率 正常贷款迁徙率=(期初正常类贷款中转为不良贷款的金额+期初关注类贷款中转为不良贷款的金额)/(期初正常类贷款余额-期初正常类贷款期间减少金额+期初关注类贷款余额-期初关注类贷款期间减少金额)x 100%,在报告期内,由于贷款正常收回、不良贷款处置或贷款核销等原因而减少的贷款。 2)正常类贷款迁徙率

额-期初正常类贷款期间减少金额)x 100 %,期初正常类贷款向下迁徙金额,是指期初正常类贷款中,在报告期末分类为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的贷款余额之和。 3)关注类贷款迁徙率 关注类贷款迁徙率=期初关注类贷款向下迁徙金额/(期初关注类贷款余额-期初关注类贷款期间减少金额)x 100% 期初关注类贷款向下迁徙金额,是指期初关注类贷款中,在报告期末分类为次级类、可 疑类、损失类的贷款余额之和。 4) 次级类贷款迁徙率 次级类贷款迁徙率= 期初次级类贷款向下迁徙金额/ (期初次级类贷款余额-期初次级类贷款期间减少金额) x 100%,由于贷款正常收回、不良贷款处置或贷款核销等原因而减少的贷款。 5) 可疑类贷款迁徙率 可疑类贷款迁徙率= 期初可疑类贷款向下迁徙金额/ (期初可疑类贷款余额-期初可疑类贷款期间减少金额) x 100%,在报告期内, 由于贷款正常收回、不良贷款处置或贷款核销等原因而减少的贷款。 例题: 1.以下有关资产质量的主要指标,正确的是()。 A.不良贷款率=(可疑类贷款+损失类贷款)/各项贷款×100% B.预期损失率=预期损失/资产风险敞口×100% C.单一(集团)客户贷款集中度=最大一家(集团)客户贷款总额/资本净 额×100% D.正常类贷款迁徙率=期初正常类贷款向下迁徙金额/(期初正常类贷款余 额-期初正常类贷款期间减少金额)×100% E.不良贷款拨备覆盖率=(一般准备+专项准备+特种准备)/(次级类贷款 +可疑类贷款+损失类贷款) 正确答案:B,C,D,E 解析: 不良贷款率=(次级类贷款+可疑类贷+损失类贷款)/各项贷款x100%

巴塞尔协议操作风险分类

迄今为止,不同组织提出了对操作风险的不同定义,在1998年9月时,巴塞尔委员还声称,许多银行其实是将操作风险定义为无法归入市场风险或操作风险的风险。调查显示,过程和程序、人员和人为错误、内部控制、内部和外部事件、直接和间接损失、失误、技术和系统等,都是近年操作风险定义中频繁出现的关键词。几乎所有定义都强调内部操作,但未预期的外部事件也被列入操作风险;并且,很多定义在提到损失时,指的都不只是操作或事件带来的直接损失,还将经由银行信誉和市场价值变化而导致的间接损失包括在内。总的来说,定义的方式有两大类:直接定义和间接定义。间接方式把操作风险定义为除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以外的所有风险。这种定义虽然简单,但是几乎没有给出任何定义性或描述性的关键词句。因此,在英国银行家协会(BBA)采用直接方式将操作风险定义为“由于内部程序、人员、系统的不完善或失误,或外部事件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的风险”之后,这个定义便得到了广泛的认可和应用,从2001年巴塞尔委员会发布关于操作风险的咨询报告直到尚未定稿的新资本协议中,也沿用了这个定义。 这个定义有以下几个特点:1.关注内部操作,内部操作常常就是银行及其员工的作为或不作为,银行能够也应该对其施加影响。2.重视概念中的过程导向。3.

人员和人员失误起着决定性作用,但人员失误不包括出于个人利益和知识不足的失误。4.外部事件是指自然、政治或军事事件,技术设施的缺陷,以及法律、税收和监管方面的变化。5.内部控制系统具有重要的作用。 目前常见的操作风险分类方法将其划分为以下七种事件类型:1.内部欺诈:故意欺骗、盗用财产或违反规则、法律、公司政策的行为。2.外部欺诈:第三方故意欺骗、盗用财产或违反法律的行为。3.雇员活动和工作场所安全:由个人伤害赔偿金支付或差别及歧视事件引起的违反雇员、健康或安全相关法律或协议的行为。4.客户、产品和业务活动:无意或由于疏忽没能履行对特定客户的专业职责,或者由于产品的性质或设计产生类似结果。5.实物资产的损坏:自然灾害或其他事件造成的实物资产损失或损坏。6.业务中断和系统错误:业务的意外中断或系统出现错误。7.实施交付和过程管理:由于与交易对方的关系而产生的交易过程错误或过程管理不善。

巴塞尔协议第三版核心中英文词汇梳理

巴塞尔协议第三版核心词汇 I. 巴三六大目标 一、更严格的资本定义(Increased Quality of Capital): 1.一级资本金包括: (1) 核心一级资本,(也叫普通股一级资本,common equity tier 1 capital):只包括普通股(common equity)和留存收益(retained earning),巴三规定,少数股东权益(minority interest)、递延所得税(deferred tax)、对其他金融机构的投资(holdings in other financial institutions) 、商誉(goodwill)等不得计入核心一级资本。 (2) 其他一级资本:永久性优先股(non-cumulative preferred stock)等 二、更高的资本充足要求(Increased Quantity of Capital) 1.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common equity tier 1 capital):最低4.5%。 2.一级资本充足率:6% 3.资本留存缓冲(capital conservation buffer):最低2.5%,由普通股(扣除递延税项及其他项目)构成,用于危机期间(periods of stress)吸收损失,但是当该比率接近最低要求将影响奖金和红利发放(earning distributions) 4.全部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核心一级资本+资本留存缓冲):最低7% 5.总资本充足率(minimum total capital):8% 6.总资本充足率+资本留存缓冲最低要求:10.5% 7.逆周期资本缓冲(counter-cyclical buffer)0—0.25%:在信贷增速过快(excessive credit growth),导致系统范围内风险积聚时生效。 *** 巴三新资本要求: 巴塞尔III将巴塞尔II中提出的一级资本、二级资本,并将一级资本重新划分为核心一级资本(主要包括普通股和留存收益)以及其他一级资本两大类。同时,巴塞尔III还提出了留存资本缓冲和逆周期资本要求,强化了各级资本吸收损失的能力。由普通股组成的资本部分将在持续经营的条件下首先吸收损失,最先提供补充的应是在经济周期向好时积累下来的逆周期资本,随后是留存资本缓冲,当缓冲资本无法覆盖损失时便需要使用普通股和留存收益构成的核心一级资本,而其他一级资本和二级资本则排在吸收损失的尾端。 *6%为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包括核心一级资本及其他一级资本。

交易对手库管理制度

交易对手库管理制度 一、交易对手评级及相应交易限制 证券投资部部负责评估交易对手的结算风险,并向证券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出为交易对手建立信用评级的建议,并限定不同信用评级的交易对手的交易限制及结算规定,制定并定期更新《银行间市场交易对手库》。在取得证券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的批准后,证券投资部及合规与风控稽核部将负责全面监控交易中对交易对手限制的实际执行情况。合规与风控稽核部将定期回顾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评价,向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出增减、调整、更新交易对手信用等级的申请。 二、固定收益业务交易对手库采用分类管理的原则 根据银行间市场成员的财务报表及最新经营状况进行信用风险评估,按其资信水平划分为四类,针对不同类别的交易对手,采用不同的交易结算方式。 ?A类交易对手,指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中债券交易和承销较为积极,交易量与承销量排名靠前,具有良好信誉和较大资产规模的金融机构;对于A 类交易对手,可采用见款付券、见券付款、券款对付的交易结算方式; ?对于B、C类交易对手,应采用对我方较为有利的交易结算方式。即当我司为付券方时,交易结算方式仅限于见款付券、券款对付;当我司为收券方时,交易结算方式仅限于见券付款、券款对付; ?对于D类交易对手,坚决不能与其做交易,避免出现结算风险。 具体的交易对手信用评级参见《银行间市场交易对手库》。各类别的交易限制如下:

三、质押式回购或同业拆借的风控管理 所有质押式回购的交易对手首期均应采用见券付款或券款对付结算方式,到期均应采用见款付券或券款对付结算方式。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债券交易结算规则》,其第三章明确规定:“质押式回购结算中的质押债券可以是单一

新巴塞尔协议和全面风险管理

新巴塞尔协议和全面风险管理 作者简介 ?钟伟,金融学教授,北京师范大学和厦门大学博士生导师 ?北京师范大学金融研究中心主任 ?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外汇管理》副主编 联系方式: 本演讲的框架 ?1、新巴塞尔协议的发展历程 ?2、银行全面风险管理的引入 ?3、新巴塞尔框架的新近进展 ?4、新巴塞尔信用风险定价 ?5、新巴塞尔市场风险定价 ?6、新巴塞尔操作风险定价 ?7、经济资本和全面风险管理 ?8、对新巴塞尔的争议性评述 1、新巴塞尔协议的发展历程 1988年的巴塞尔文本框架 ?1、提出了风险资产的概念;风险资产=∑资产类型×风险权重,但风险权重是监管部门自行制定的。 ?2、界定了合格的资本:核心资本、附属资本和资本扣除。 ?3、界定了最低资本充足率要求:CAR=(核心资本+附属资本)/风险资产。 ?4、资本充足率不低于8%;核心资本充足率不低于4%。 1988年巴塞尔框架的缺陷 ?1、1988年版协议本质上不是一个激励相容的框架(one fits all) ?2、较之美国的CAMELS标准更松弛。 ?3、和亚洲金融危机有一定的相关性。 ?4、不是全面的风险管理框架。 比国际银行业没有统一监管框架更糟糕的是,我们竟然有了现在这样一个框架---前英格兰银行行长 2、银行全面风险管理的引入 跨国银行对全面风险管理的诉求 全面风险管理的基本定义 ?全面风险管理是一种以先进的风险管理理念为指导,以全球的风险管理体系、全面的风险管理范围、全程的风险管理过程、全新的风险管理方法、全员的风险管理文化、全部的风险管理概念为核心的崭新风险管理模式,已成为国际化商业银行谋求持续发展和竞争优势的最重要方式。 ?从跨国银行发展的角度看,风险管理经历了五个阶段,一是负债风险管理;二是资产(尤其是信贷)风险管理;三是资产负债管理;四是资本充足率管理;五是全面风险管理。 中国对巴塞尔所做的承诺 现阶段中国银行业风险管理的基本特征 应充分意识到市场风险管理的重要性

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

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商业银行风险的识别、评价和预警,有效防范金融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 第二条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中资商业银行。 第三条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是对商业银行实施风险监管的基准,是评价、监测和预警商业银行风险的参照体系。 第四条商业银行应按照规定口径同时计算并表的和未并表的风险监管核心指标。 第五条银监会对商业银行的各项风险监管核心指标进行水平分析、同组比较分析及检查监督,并根据具体情况有选择地采取监管措施。 第二章核心指标 第六条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分为三个层次,即风险水平、风险迁徙和风险抵补。 第七条风险水平类指标包括流动性风险指标、信用风险指标、市场风险指标和操作风险指标,以时点数据为基础,属于静态指标。 第八条流动性风险指标衡量商业银行流动性状况及其波动性,包括流动性比例、核心负债比例和流动性缺口率,按照本币和外币分别计算。 (一)流动性比例为流动性资产余额与流动性负债余额之比,衡量商业银行流动性的总体水平,不应低于25%。 (二)核心负债比例为核心负债与负债总额之比,不应低于60%。 (三)流动性缺口率为90天内表内外流动性缺口与90天内到期表内外流动性资产之比,不应低于-10%。 第九条信用风险指标包括不良资产率、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全部关联度三类指标。 (一)不良资产率为不良资产与资产总额之比,不应高于4%。该项指标为一级指标,包括不良贷款率一个二级指标;不良贷款率为不良贷款与贷款总额之比,不应高于5%。 (二)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为最大一家集团客户授信总额与资本净额之比,不应高于15%。该项指标为一级指标,包括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一个二级指标;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为最大一家客户贷款总额与资本净额之比,不应高于10%。 (三)全部关联度为全部关联授信与资本净额之比,不应高于50%。 第十条市场风险指标衡量商业银行因汇率和利率变化而面临的风险,包括累计外汇敞口头寸比例和利率风险敏感度。 (一)累计外汇敞口头寸比例为累计外汇敞口头寸与资本净额之比,不应高于20%。具备条件的商业银行可同时采用其他方法(比如在险价值法和基本

巴塞尔协议三的实施意义

国际金融体系和金融监管框架在历次金融危机下,显示出越来越多的不协调和缺陷。特别是最近10多年以来,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在深度、频率和破坏度上日益加剧,促使人们对全球金融体系及其监管机制进行反思。金融监管的空白、重叠、错位、失衡和滞后,成为当前全休金融监管领域最显著的问题。可以说,每一次全球金融危机的发生,实质上也是一次对金融监管规则、监管体系以及全球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全面测试和考验。巴塞尔协议正是西方世界在金融领域博弈的最终结果,其中很多思想和宗旨体现了西方国家的意志和战略导向。银行业监管精神:公平竞争、保护投资者、维护全球金融稳定 巴3主要包含以下两个文件:《第三版巴塞尔协议:更具稳健性的银行和银行体系的全球监管框架》以及《第三版巴塞尔协议:流动性风险计量、标准和检测的国际框架》。 巴塞尔协议三的实施意义,可以从微观和宏观两个方面进行论述: 首先,在微观方面,旨在通过提高每个银行本身的经营管理、内部控制和风险预防等,从危机产生的源头和初期来防止单个银行发生危机。 对于微观方面,我想从以下2个方面讨论: 1、资本方面: (1)资本监管指标不断完善: 一直是以资本监管为核心和基础,(从1到3,监管范围越来越广,对监管当局提出的要求越来越高,但基本的监管理念没有变,核心思想就是基于风险的资本监管,金融机构的资本金决定着金融机构的安全。)巴塞尔协议三以提高银行资本水平和质量为目标,在“三大支柱”框架下构建包括逆周期缓冲资本、资本留存缓冲、系统性重要银行附加资本、杠杆率、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资金比例在内的多层次监管框架,进一步加强银行的风险防控能力。(2)风险维度和风险加权资产计量方面: 第一,维度逐渐扩大: 努力寻求提高监管资本的敏感度,从信用风险到市场风险,再到操作风险,以及金融危机后加入系统性风险、交易对手风险等,银行机构面临的风险不断被识别、计量和覆盖。 第二,风险加权资产计量方法增加和完善: 比如,在计量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方面,最新提出了压力测试、引入信用估值调整CVA,使用VAR模型。 2、银行生存模式方面: (1)调整经营模式: 迫使银行对盈利模式和资产风险结构进行相应调整,寻求低杠杆、低资本损耗的创新型盈利模式成为决定银行生存与否的关键。商行改变高资本占用型的经营模式和过度依赖批发性信贷业务的状况,拓展资本消耗低的非利息业务,大力发展风险权重较低、资本占用较少、综合回报较高的零售业务、中间业务和表外业务。 (2)拓宽融资渠道,积极发展内源融资模式: 将银行未分配利润转化为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和一般风险准备,这构成了商行的一级资本,既节约融资成本,又增强银行经营自主性,免受资本市场制约。 (3)创新金融机构风控方法: 激励金机加入到研究更优化的风险分散方法,计量方法和防范风险方法中 其次,在宏观方面,是对促进各国监管部门等相关机构在信息披露、质量监管等方面做出努力,防止大规模危机的发生。通过要求每个金融机构达到每个监管指标标准、进行必要的市场约束和遵守信息披露制度,从而防范区域性甚至是全球性个金融风险暴露,在市场不断试错的过程中达到监管机制的逐渐完善,金融秩序的稳定有序。

信用风险管理与公司治理

企业信用风险管理和公司治理 今年以来,我国宏观经济下行压力陡增,GDP增速放缓,面对诸多不确定性因素,企业应高度重视信用风险管理,建立完善的企业信用风险管理体系。长期以来信用风险的破坏性、联动性和不确定性给经济主体带来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导致各类企业出现流动性危机,同时也是企业融资难的核心原因。 信用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具有稳定市场秩序和提高资金使用率的双重功能。企业信用是核心竞争力的象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企业的信用风险管理,既包括防范交易对手违约的风险管理,也包括企业自身是否选择守信的成本-收益考量。本文总结的信用风险管理指的是企业对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的认知、评估、预警、监控和补救。 一、信用风险的含义 狭义的信用风险是指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即商业银行在贷款过程中,借款人由于各种不确定性因素而导致不能按时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可能性。而广义的信用风险则包括两方面的含义:(1)在银行的信贷过程中,由于借款人信用级别的下降而导致其债务价值下降,进而引发债权人损失的风险。此时借款人虽然没有发生贷款违约行为,但是却造成了对债权人的潜在损失。(2)个人或企业在经济活动中与他人或企业达成契约后,因任意当事一方不履约经济契约所导致的违约可能性也属于信用风险。这些契约不仅包括贷款契约,还包括股权契约、货款契约、保险契约等。 二、信用风险的来源 从信用风险的来源来看,信用风险源可表现为国家风险源、行业风险源、运营风险源和财务风险源四种。国家风险源导致的信用风险主要是指由于某个国家或地区的政治、经济、法律状况发生变化而导致发生债务违约的可能性,它往往与政治风险、经济风险和法律风险密切相关。行业风险源导致的信用风险是指由于整个行业的衰退而造成整个行业中的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并引发债务违约的可能性。运营风险源导致的信用风险则是指债务方由于在生产经营环节出现问题而引发债务契约违约的可能性。财务风险源导致的信用风险是指由于企业自身财务状况恶化而导致债务方不能按时履行债务契约而引发的违约可能性。对企业而言,国家风险源和行业风险源是很难控制的,属于系统性风险源,而运营风险源和财务风险源是由债务契约方自身原因引起的,属于非系统性风险源。 三、信用风险的特征 依据韩静(2005)对企业信用风险的分析,信用风险可梳理出以下3个特点。 (1)客观性。A.H.WILLETT(1901)曾指出“风险是关于不愿发生事件的不确定性的客

新巴塞尔协议与操作风险监管原则

新巴塞尔协议和操作风险监管原则 新巴塞尔协议和操作风险监管原则 钟伟闻一 摘要:一个典型的全面风险管理框架应该包含辨识和定义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评估它们的强度,使用各种手段来缓释风险,并且为潜在的损失配置资本和计提准备等基本要素,目前国际上优秀的商业银行主要是通过建立各种模型来完善风险管理系统的,但是不是所有的风险都能够很容易地被量化并且纳入模型之中。 2001年9月,巴塞尔推出的新协议对操作风险提出了明确的定义、专门的法定资本金计提规定以及风险管理的基本框架,并且在新巴塞尔协议的三大支柱中,都体现了对操作风险的监管原则,这反映了监管机构对于操作风险的日益重视。本文侧重讨论介绍操作风险的类型和各国新近实践的基础上,就新巴塞尔协议的三大支柱中,对操作风险监管的原则、组织架构和流程进行了初步讨论,以期对国银行业的操作风险管理提供可借鉴的素材。 关键词:新巴塞尔协议三大支柱操作风险监管原则 一、操作风险类型及对银行的影响 1、操作风险的定义与类型

与市场风险管理和信用风险管理不同,对操作风险的关注和研究是近几年才开始的,90年代后,金融创新层出不穷,商业银行的盈利空间在迅速扩大的同时伴随的操作风险也日益严重,类似巴林银行“森”事件的低频高危事件显示出,即使商业银行符合资本充足率的要求,也可能因为操作风险而陷入经营困境,甚至导致破产。近年来,大量的操作风险损失,过程自动化,电子商务,行业竞争,全球化,公司治理,大量并购等驱动因素和全面风险管理及监管的要求,促使各国政府及金融机构在宏观经济和金融体系中不断寻求合理、高效的风险管理方法,以完善和巩固本国的金融体系。 同样有趣的是,与定义相对清晰的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相比,操作风险的定义一直在不断发展,操作风险的定义方法存在着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的观点认为,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以外的所有风险均视为操作风险。这种定义最大的优势在于涵盖了所有除市场和信用风险以外的剩余风险,但该定义对操作风险的管理和计量而言几乎毫无意义。狭义的观点认为,只有与金融机构中运营部门相关的风险才是操作风险。近年来,广义的定义逐渐被狭义的定义所取代。JP Morgan对于操作风险的定义是,操作风险是各公司业务和支持活动中生的一种风险因素,这类风险表现为各种形式的错误、中断或停滞,可能导致财务损失或者给公司带来其他方面的损害。英国银行家协会(BBA)将操作风险定义为“由于部程序、人员、系统的不完善或失误,或外部事件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的风险”,从1998年至今,巴塞尔委员会对操作风险的定义均沿用了BB A的定义 。

信用风险的分析与计量

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 1. 境内证券公司在开展场外股权衍生品业务的时候,所签署的协议为()。 A. NAFMII B. SAC C. ISDA D. GMRA E. 衍生品协议 描述:交易对手信用风险 您的答案:B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2. 风险管理的主要流程不包括()。 A. 风险识别 B. 风险计量 C. 风险提示 D. 风险控制 E. 风险报告 描述:金融市场和风险管理-风险管理流程 您的答案:B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0.0 二、多项选择题 3. 证券公司在日常的业务开展过程中,会遇到哪些类风险() A. 市场风险 B. 信用风险 C. 操作风险 D. 流动性风险 描述:金融市场和风险管理-风险类型 您的答案:A,D,B,C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4. 在信用风险计量过程中,期望损失涉及到的风险因子包括()。 A. 违约率(PD) B. 违约损失率(LGD)

C. 久期(D) D. 经济资本(EC) E. 违约风险暴露(EAD) 描述:信用风险度量 您的答案:A,B,E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5. 国内金融机构在信用风险管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有()。 A. 违约事件少,缺乏相应的处置经验 B. 法律不完善,对违约,破产过程中非违约方的保护不明确 C. 由于复杂的担保关系,交易对手资质难以确认 D. 国内交易对手协议的内容需要进一步标准化 E. 交易对手账户内的资金无法做到隔离 描述:信用风险管理展望 您的答案:E,A,D,B,C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6. 信用风险的主要分类有()。 A. 交易对手信用风险 B. 贷款信用风险 C. 发行人信用风险 D. 法律风险 E. 声誉风险 描述:信用风险概述 您的答案:B,A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7. 衍生产品违约风险敞口包括()。 A. 期望风险敞口(Expected Exposure) B. 期望正风险敞口(Expected Positive Exposure) C. 期望负风险敞口(Expected Negative Exposure) D. 最大可能风险敞口(Maximum Likely Exposure) E. 未来可能风险敞口(Potential Future Exposure) 描述:信用风险度量 您的答案:B,A,E,D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8. 发行人信用风险缓释方法包括如下哪些()。

金融风险案例分析

金融风险管理案例集 目录 案例一:法国兴业银行巨亏 案例二:雷曼兄弟破产 案例三:英国诺森罗克银行挤兑事件 案例四:“中航油”事件 案例五:中信泰富炒汇巨亏事件 案例六:美国通用汽车公司破产 案例七:越南金融危机 案例八:深发展15亿元贷款无法收回 案例九:AIG 危机 案例十:中国金属旗下钢铁公司破产 案例十一:俄罗斯金融危机 案例十二:冰岛的“国家破产”

案例一:法国兴业银行巨亏 一、案情 2008年1月18日,法国兴业银行收到了一封来自另一家大银行的电子邮件,要求确认此前约定的一笔交易,但法国兴业银行和这家银行根本没有交易往来。因此,兴业银行进行了一次内部查清,结果发现,这是一笔虚假交易。伪造邮件的是兴业银行交易员凯维埃尔。更深入地调查显示,法国兴业银行因凯维埃尔的行为损失了49亿欧元,约合71亿美元。 凯维埃尔从事的是什么业务,导致如此巨额损失欧洲股指期货交易,一种衍生金融工具产品。早在2005年6月,他利用自己高超的电脑技术,绕过兴业银行的五道安全限制,开始了违规的欧洲股指期货交易,“我在安联保险上建仓,赌股市会下跌。不久伦敦地铁发生爆炸,股市真的大跌。我就像中了头彩……盈利50万欧元。”2007年,凯维埃尔再赌市场下跌,因此大量做空,他又赌赢了,到2007年12月31日,他的账面盈余达到了14亿欧元,而当年兴行银行的总盈利不过是55亿欧元。从2008年开始,凯维埃尔认为欧洲股指上涨,于是开始买涨。然后,欧洲乃至全球股市都在暴跌,凯维埃尔的巨额盈利转眼变成了巨大损失。 二、原因 1.风险巨大,破坏性强。由于衍生金融工具牵涉的金额巨大,一旦出现亏损就将引起较大的震动。巴林银行因衍生工具投机导致亿英镑的亏损,最终导致拥有233年历史、总投资59亿英镑的老牌银行破产。法国兴业银行事件中,损失达到71亿美元,成为历史上最大规模的金融案件,震惊了世界。 2.暴发突然,难以预料。因违规进行衍生金融工具交易而受损、倒闭的投资机构,其资产似乎在一夜间就化为乌有,暴发的突然性往往出乎人们的预料。巴林银行在1994年底税前利润仍为亿美元,而仅仅不到3个月后,它就因衍生工具上巨额损失而破产。中航油(新加坡)公司在破产的6个月前,其CEO还公开宣称公司运行良好,风险极低,在申请破产的前1个月前,还被新加坡证券委员会授予“最具透明度的企业”。 3.原因复杂,不易监管。衍生金融工具风险的产生既有金融自由化、金融市场全球化等宏观因素,也有管理层疏于监督、金融企业内部控制不充分等微观因素,形成原因比较复杂,即使是非常严格的监管制度,也不能完全避免风险。像法兴银行这个创建于拿破仑时代的银行,内部风险控制不可谓不严,但凯维埃尔还是获得了非法使用巨额资金的权限,违规操作近一年才被发现。这警示我们,再严密的规章制度,再安全的电脑软件,都可能存在漏洞。对银行系统的风险控制,绝不可掉以轻心,特别是市场繁荣之际,应警惕因盈利而放松正常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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