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收与信用证的比较

托收与信用证的比较
托收与信用证的比较

托收与信用证的比较

托收与信用证支付方式的比较

一信用证支付方式的特点

信用证(L/C)是开证银行应开证申请人的申请签发的、在满足信用证要求的条件下,凭信用证规定的单据向受益人付款的一项书面凭证。在当前的国际贸易中,信用证支付方式是使用范围最广使用频率最高的一种结汇方式。

在信用证结汇支付过程中,很重要一个特点是独立性。所谓独立性指的是银行仅受到信用证的约束,而与买卖合同无关,买卖双方因履行合同引起的任何争议,不影响银行在信用证下的权利和义务。

另外严格相符原则也是极其重要的,系指信用证的受益人提示的单据做到“单据和单据相符,单据和信用证相符”时,银行就必须履行其付款义务;反之,即使受益人所交付的货物与合同相符,但未能提供与信用证相符的单据,银行就无付款的义务。

在国际贸易中既能广泛运用,必然有其无法比拟的优点,主要表现在以银行信用代替传统的商业信用,以银行雄厚的资金保障,使得买卖双方的交易付款更具有安全感,推动了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

二托收支付方式的特点

托收是指出口方向进口方开立商业汇票,委托银行通过向进口人取得承兑并收取货款的一种结算方式。

托收可以分为两大类,即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

1、光票托收

光票托收,指出口方只开出汇票(即只凭金融单据)委托银行向进口方收款,而不附任何其它商业单据。在国际贸易中,光票托收通常用于收取出口货款的余款、样品费、佣金等费用。

2、跟单托收

跟单托收系指出口方将汇票连同提单、保险单、发票等装运单据一起交给出口人所在地的银行,委托该银行通过向进口方收取货款的结算方式。采用跟单托收时,根据托收业务中委托收款时交付单据的条件的不同,可以分为两种交单方式:

(1)付款交单(D/P)是指出口方委托托收银行指示代收行必须在进口方付款后方能将单据交予进口人的托收方式。

付款交单根据付款时间又可分为即期付款和远期付款交单:

即期付款交单,是指出口方按买卖合同发货后,开立以进口人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并附上装运单据,通过委托行指示代收行在收到上述单据和托收委托

书后直接或通过提示行向进口人提示,进口人见票后须立即付款后才能获得装运单据的托收方式。

远期付款交单,是指出口方按买卖合同发货后,开立以进口人为付款人的远期汇票并附上装运单据,代收行收到单据后立即向进口人提示远期汇票,由进口人承兑该远期汇票后与汇票到期时向代收行付款,代收行在收取该远期汇票款后才向进口人交付单据。

(2)承兑交单(D/A),是指出口方按买卖合同发货后,开立以进口人为付款人的远期汇票并附上装运单据,代收行收到单据后立即向进口人提示远期汇票,若单据合格进口人应对该远期汇票予以承兑,代收银行即根据进口人的上述承兑向进口人交付单据,等该远期汇票到期时,进口人再向代收银行付款。

托收作为国际贸易的主要支付方式之一,由于其额外费用教信用证少得多而结汇程序相对于信用证简化较多;而买卖双反的责任划分又教汇款方式来得平衡,故使得托收这种较为中和的结汇方式在国际贸易中的运用范围不断扩大。

三信用证和托收的区别

作为国际贸易的主要结算方式,托收和信用证在国际结汇中都使用很广,了解了二者的特点和主要优点之后,自然就可以引申出二者的区别来,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二者信用属性的区别

从托收定义上看,虽然是以银行为支付中介,但其实质依然是商业信用;而信用证支付方式则是完全意义上的银行信用。

由此看二者当事人间的关系:

信用证支付方式下一般有开证银行、开证申请人、通知银行、受益人、保兑银行、付款银行、议付银行作为当事人,而其中除受益人外均是银行,受益人只要提交与证相符的单据进行结汇议付,就能很好的保障自身的权益,信用证支付方式的银行信用特点也体现无疑。

另一方面的托收支付方式,主要的当事人分别为:委托人、托收行、代收行、付款人或受票人,其实质还是委托人与付款人之间的利益关系,银行不作为主体,只是结汇中的一个中间角色,所以托收依然是一种商业信用。

2.业务流程的区别

信用证条件下的业务流程主要由如下几个步骤:

(1)买卖双方在进出口贸易合同中规定采用信用证方式支付。

(2)买方向银行申请开证,并向银行交纳押金或提供其他保证。

(3)开证行根据申请书的内容,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信用证,并寄交卖方所在

地通知行。

(4)通知行核对印鉴无误后,将信用证交与卖方。

(5)卖方审核信用证与合同相符后,按信用证规定装运货物,并备齐各项货运单

据,开出汇票,在信用证有效期内,送请当地银行(议付行)议付,议付行按信用证条款审核单据无误后,按照汇票金额扣除利息,把货款垫付给卖方。

(6)议付行议付后将汇票和货运单据寄开证行要求索偿。

(7)指开证行或其指定的付款银行核对单据无误后,付款给议付行。

(8)开证行通知买方付款赎单。

相对的,托收条件下业务流程可概括为:

(1)委托人(即卖方)出具汇票,并向其所在地银行提出托收申请,填写托收指示书。依《托收统一规则》的规定,送交托收的汇票和装运单据等单据,必须附有一份完整和明确的托收指示书。

(2)托收行(卖方所在地银行)接受申请后,委托其在买方的往来银行(即代收行)

代为办理收款事宜。

(3)代收行向买方作付款提示或承兑提示,在付款人付款后通知托收行,托收行即向卖方付款。如付款人拒付,则由代收行通知托收行,再由托收行通知卖方。

对比程序可以很直观地感受到托收流程教信用证的流程简单很多,对于有些信用程度较好的老客户间来说,简单的结汇流程还是比较受欢迎的;而从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风险均衡上看,信用证无疑是最佳选择,这就是虽然程序复杂,依然是国际结算最主要的方式的原因,毕竟国际贸易关系到利益问题,不能从简而来。

3.费用的区别

一般国内银行跟单托收的费用的费率为0.1%左右,光票托收则有按笔数来计算,比如中国银行则是一笔光票托收60RMB;相比较信用证的费用比较多而且复杂,有如下几种费用:

(1)信用证通知费信用证通知费一般是RMB100-RMB400不等,有的银行收得高,

有的银行收得低。一般国内银行收的比较低,外资银行收得比较高,以深圳天捷开户在工商银行为例,一票为RMB200。中国银行通知费比较低,RMB100/票,美联银行收的是RMB325/票左右。渣打在RMB250左右。不同银行根据自己制定不同的标准来收费。

(2)信用证修改通知费:信用证修改的费用,如果信用证有修改,当银行通知修

改件时,就产生此费用,一般修改通知费标准也在RMB100-300之间,不同银行业不同,工商银行将修改通知费等同于通知费,一样收RMB200。

(3)信用证议付费:也叫托收费,本标准也是不同银行不同,以天捷所在工商银

行为例:货值的千分之一点二五,最低消费RMB400。但是银行间都是大同小异。

(4)信用证快递费:这是银行寄文件给国外银行DHL时产生的费用,一般实报实

销,国家不同,快递费不同,一般东南亚,100左右,中东印巴:200左右,其他300左右。

4.银行责任以及免责

1、信用证条件银行的责任。银行对信用证具有审单的义务,在审单时须坚

持单证相符、单单相符的原则。

2、信用证条件银行的免责。

(1)银行对任何单据的形式、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伪造或法律效力,

以及对单据上所载的或附加的一般或特殊条件,概不负责。

(2)银行对由于任何消息、信函或单据在传递过程中发生延误或遗失而引起

的后果,或任何电讯在传递过程中发生延误、残缺或其他错误,概不负

责。

3、托收条件银行的义务

(1)及时提示的义务,指对即期汇票应毫无延误地进行付款提示;对远期汇

票则必须不迟于规定的到期日作付款提示。当远期汇票必须承兑时应毫

无延误地作承兑提示。

(2)保证汇票和装运单据与托收指示书的表面一致,如发现任何单据有遗

漏,应立即通知发出指示书的一方。

(3)收到的款项和扣除必要的手续费和其他费用后必须按照指示书的规定

无迟延地解交本人。

(4)无延误地通知托收结果,包括付款、承兑、拒绝承兑或拒绝付款等。

4、托收条件银行的免责

(1)银行只须核实单据在表面上与托收指示书一致,此外没有进一步检验单

据的义务;代收行对承兑人签名的真实性或签名人是否有签署承兑权限

概不负责。

(2)与托收有关的银行对由于任何通知、信件或单据在寄送途中发生延误或

失落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或对电报、电传、电子传送系统在传送中发生

延误、残缺和其他错误,或对专门性术语在翻译上和解释上的错误,概

不负责。

(3)与托收有关的银行对由于天灾、暴动、其他原因,或对由于罢工或停工

致使银行营业间断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概不负责。

(4)除非事先征得银行同意,货物不应直接运交银行或以银行为收货人,否

则银行无义务提取货物。银行对于跟单托收项下的货物无义务采取任

何措施。

(5)在汇票被拒绝承兑或拒绝付款时,若托收指示书上无特别指示,银行没

有作出拒绝证书的义务。

四总结

信用证与托收都是国际结算的主要方式,前者为银行信用,买卖双方的风险比较均等,但同时业务流程复杂,费用较高,但由于其安全性和银行的资金保障,在国际贸易中使用范围最广;托收为商业信用,D/A.D/P作为较常用的两种方式前者出口方承担风险大而后者进口商承担的风险大,总之风险不均等,但费用较低程序简单,在国际贸易中运用也比较广泛。

汇款、托收与信用证

付款方式 付款 (一)电汇(T/T):1.汇款人将应汇出款项交汇出行,并填写汇出汇款申请书。(货币名称,金额,收款人名称地址,收款人的开户行名称、地址、账号,有关国外费用由谁负担)2.缮制报文,通知汇入行付款(采用SWIFT或加押电传);缮制相应的传票向汇款人收取汇费及有关的邮电费。3.核对,汇入金额收入收款人账户。 (二)信汇(M/T):使用付款委托书Payment Advice或付款命令Payment Order通过航空邮寄交汇入行。 (三)票汇(D/D):1.汇款人将应汇出款项交汇出行,并填写汇出汇款申请书。(货币名称,金额,收款人名称地址,收款人的开户行名称、地址、账号,有关国外费用由谁负担)2.汇出行根据汇款申请书的内容缮打银行汇票交汇款人(采用SWIFT或加押电传向指定的付款行证实寄予解付行供核对使用);同时缮制相应的传票向汇款人收取手续费。3.汇款人将银行汇票寄交收款人。4.收款人持银行汇票到汇款行取款。 托收 (一)光票托收:1.定义:卖方仅凭汇票而不附带任何货运单据委托银行办理托收(用于:收取货款尾数、佣金、代垫费用)2.种类:汇票为即期——在代收行提示汇票时,付款人如无拒付理由应立即付款;汇票为远期——在代收行提示汇票时,付款人应办理承兑,于到期日付款。 (二)跟单托收:1.定义:卖方将汇票连同货运单据一起交银行委托收款。2.种类:付款交单(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D/P);承兑交单(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 D/A)①付款交单:定义:出口商的交单以进口商的付款为条件,即出口商委托银行向进口商收 款时,代收行必须在进口商付清货款后蔡宁箱进口商交出货单据。种类:即期付款交单(D/P at sight); 远期付款交单(D/P after sight) ②承兑交单:出口商的交单以进口商在远期汇票上的承兑为条件,即出口商根据合同发运 货物后,开具远期汇票,连同货运单据,通过银行向进口商提示,进口商审核单据无误后,在汇票上承兑。 信用证 1.定义:银行根据开证申请人的请求和指示,向受益人开具的有一定金额、并在一定期限 内凭规定的单据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 2.结算程序:进口商申请开证——开证行开证——通知行通知、转递信用证——审查与修 改信用证(信用证是否与合同一致)——议付与索赔——开证行验单付款——开证人付款赎单与提货 3.种类:

国际贸易结算方式优缺点及风险避免

国际结算风险 中国加入WTO和世界经济的全球化,各国间贸易迅速发展,国际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竞争手段不断增加。为扩大市场份额,我国外贸企业除了采取价格竞争等手段外,纷纷以优惠的付款方式变相地给买方融资,由此带来了出口收汇风险的增加,致使部分企业收汇困难、资金流动缓慢、企业运作效率低下。特别是在全球金融海啸爆发后。海外市场购买力急剧萎缩,我国出口形势严峻,一部分外贸企业受海外坏账所累导致歇业、破产。因此,贸易结算风险的防范对于保护企业利益显得至关重要。合理选择国际结算方式以最大限度防范结算风险,是我国外贸企业面临的重大现实问题。 国际贸易的结算方式,主要包括汇付、托收和信用证等。每一种结算方式都有其优势和潜在的风险。究竟采取何种结算方式对企业最有利,这取决于企业所处的贸易环境、国外客户资信状况及企业资金实力等综合因素。现就国际贸易主要结算方式的优点和存在的风险作进一步的分析。 一、汇付方式的优点和风险。汇付又称汇款,指付款人主动通过银行或其他途经将款项付给收款人的方式。使用汇付方式结算货款,银行只提供服务而不提供信用。在国际贸易中,汇付方式通常用于预付货款、货到付款中。预付货款,是进口商在出口商将货物交付以前将货款的全部或一部分通过银行汇给出口商,出口商收到货款后,在根据约定发运货物。而货到付款正好相反,它是进口商在收到货物以后,再付款给出口商的一种结算方式。汇付的优点是手续简便、快捷,费用少。同托收和信用证不同,汇付避免了银行及一些国际贸易惯银行只收取汇款手续费。 在国际贸易中,采用汇付方式主要存在以下风险:(1)预付货款或货到付款依据的都是商业信用,对于预付货款的买方和货到付款的卖方来说,一旦付了款或发了货就失去了制约对方的手段,他们能否收货或收回货款完全依赖于对方的信用,面临钱货两空的风险较大。且资金负担不平衡。整个交易过程中需要的资金都由买方或卖方提供;(2)对于卖方来说。货物生产出来或装运以后,买方有可能不支付货款,私自

信用证和托收优缺点

对交易双方来会说,信用证和托收有哪些优缺点? 信用证在国际贸易结算中有两个作用一是安全保障作用,二是资金通融作用。对出口人,和进口人双方都有好处,但也有缺点,了解它们有利于交易双方选择更合适的货款结算方式。 对出口商的优点:1.为出口商收回货款提供了保障,由于信用证的性质为银行信用,它弥补了商业信用的不足,有了信用证只要出口商按照证规定发运货物,向指定银行提交单据,收取货款就有了保障。2.是出口商获得了外汇保障,采用信用证付款方式,进口商申请银行开证,必须先获得外汇管制当局批准。这样出口商的外汇被冻结的可能性大为降低。3.增加了出口贸易的稳定性,在国际贸易中,如采用信用证付款方式,就构成了开证行对相符交单予以支付的确定承诺,这就使出口贸易获得了一定的稳定性。4.便于出口商融资,采用信用证付款。有利于出口商利用银行的资金,出口商在交货前即可取得更为便利的融资;此外,出口商还可以用信用证为担保,从银行获取贷款。 对出口商的缺点:如果买方故意设下陷阱使卖方无法履行合同,会使出口商遭受损失。 对进口商的优点:1.有利于进口商按时收到合同项下的货物。2.为进口商提供了一定的交易保障。3.为进口商融资提供了一定的便利。 对进口商的缺点:如果出口商变造单据使之与信用证条款相符,也可以从银行取得款项,从而是进口商成为欺诈行为的受害人。 托收是指出口商出具汇票委托银行向进口方收取货款的一种支付方式。该方式下进口方能否收汇货款,完全取决鱼进口商资信情况的好坏,故托收的性质为商业信用。 对出口商而言优点是有利于调动买方积极性,从而有利于卖方扩大出口,缺点也很明显就是存在发货收不回货款的风险。 案例:我国A公司与外商达成一项出口合同,当汇票及所附单据到达代收行后外商做出了承诺,并出具信托收据向代收行借的单据,汇票到期是外商失去偿付能力,代收行要求我国该公司直接向外商索取货款。从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出采用托收的方式对出口商收回货款是有很大风险的。所以出口商在选择用托收方式时一定要慎重。 对进口商来说无须事先垫付购买资金,有利于加速资金周转,又能节省费用。

顺丰快递的优点和缺点分别精编版

优势一:服务 ①365全天候服务,一年365天不分节假日提供服务。 ②顺丰提供代收货款、保价、等通知派送、签回单、代付出/入仓费、限时派送、委 托收件、MSG短信通知、免费纸箱供应等多项增值服务。 ③呼叫中心: 采用CTI综合信息服务系统,客户可以通过呼叫中心快速实现人工、自助式下单、 快件查询等功能;方便快捷的网上自助服务:客户可以随时登陆顺丰网站享受网上自助 下单和查询服务; ④拥有灵活的支付结算方式,可以通过寄方支付、到方支付、第三方支付,现金结算、月度结算、转账结算、支票结算等方式结算。 ⑤“四件制”上门服务时效为收件1小时,派件2小时,选用该产品的用户也将享受顺 丰航空件所包含的增值配套服务。 优势二:速度 拥有自营的运输网络、信息监控系统。 HHT手持终端设备和GPRS技术全程监控快件运送过程。根据调查,民营快递企业 比EMS速度快约50%,而顺丰比其他民营企业快约20%,并且顺丰拥有自己的航空公 司以及属于自己的专运货机,自有专机和400余条航线的航空资源以及庞大的地面运输 网络,保障快递在各环节最快发运,在正常情况下可实现快件“今天收明天到”。在机动性 和快件时效性上富有主动性,顺丰在速度方面富有竞争力。 优势三:经营灵活性 顺丰与EMS相比更加的灵活从服务方式来说,顺丰实行门到门、手对手交接、上门 收件送件、对大顾客实行派驻专人给客户提供上门送件服务,并且对于客户寄送的物品 没有太多的限制和要求。 从服务时间上来说,顺丰更加具有竞争力。顺丰目前实行的两班制,属于昼夜不间 断的营运机制,为满足客户需求新增夜晚收件服务,顺丰延长收取快件时间,在北京市、天津市以及山东省、江浙沪、广东省以及安徽省部分服务地区推出夜晚收件服务。保证 客户的快件能够在第一时间进行中转派送。 由于民营快递企业对从业人员的素质要求不高,行业技术含量低,初级资料投入少,

合同信用证课堂练习答案

操作题(合同条款拟定) 1.请为中国大米制作含下列内容的合同条款: 品名:中国大米 规格:不完善颗粒不超过17% 杂质不得超过1% 水分不得超过15% 数量:1000公吨,溢短装5%,由卖方选择 包装:麻袋装,每袋约100公斤,以毛作净 Commodity & specification: Chinese Rice Broken grains (Max.) 17% Admixture (Max.) 1% Moisture(Max.)15% Quantity :1000 metric ton 5% more or less at seller’s option Packing: packed in gunny bags of 100kgs each Gross for net 2.根据下列成交条件签订出口合同,在空白合同中填写相关条款 交易条件如下: 上海龙华贸易有限公司(LONGHUA TRADING CO.,LTD.10TH FLOOR LONGHUA MANSION,56 FUXIN RD.,SHANGHAI CHINA与加拿大TBS公司(TMES BROWN&SONS CO.,LTD.#604-610JALAN STREET,TORONTO,CANADA)就陶瓷餐具经过几个回合的交易磋商,就各项交易条件达成共识,概括如下: 成交价格条件:HX3018两套装一纸箱,HX2016,HX4015和HX5014一套一纸箱,共1639纸箱 装货/装运条件:自中国上海经海运至加拿大多伦多港,装运期为2007年4月。允许分批和转船 保险条件:由卖方按CIF成交金额的110%投保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险中的水渍险和战争险 付款条件: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 合同号:SHHX07027 合同日期:2007年4月3日 SALES CONFIRMATION (1)NO.:SHHX 07027 (2)DATE:April 3,2007 (3)THE SELLER:LONGHOA TRADING CO.,LTD ADDRESS:10TH FLOOR LONGHUA MANSION,56 FUXIN RD.,SHANGHAI CHINA (4)THE BUYER:TMES BROWN&SONS CO.,LTD. ADDRESS:#604-610JALAN STREET,TORONTO,CANADA

信用证的种类

信用证的种类 信用证种类繁多,就国际贸易中使用的信用证来看,按其性质、形式、付款期限等的不同,可划分为以下几种: 1.按是否附货运单据,可分为光票信用证和跟单信用证 光票信用证(clean credit)指不附单据,凭受益人出具的汇票付款的信用证。有的光票信用证则要求附交一些非货运单据,如发票、垫款清单等。光票信用证主要用于贸易从属费用或非贸易结算。 跟单信用证(documentary credit)指附有货运单据的汇票或仅凭单据付款的信用证。这里的单据指代表货物产权或证明货物已发运的单据,如提单、保险单、铁路运单、邮包收据等。国际贸易中所使用的信用证绝大部分属跟单信用证。 2.按开证行对信用证所负责任,可分为可撤稍信用证和不可撤销信用证 可撤销信用证(revocable L/C)指开证行可以不征得受益人的同意,也不必事先通知受益人,随时撤销或修改的信用证。为便于识别,该种信用证必须注明“可撤销”(revocable)字样,若未注明即可视为不可撤销信用证。可撤销信用证在被撤销修改时,开证行应告知通知行,如果通知行在接到通知之前已经议付了出口商的汇票单据,开证行仍应负责偿付。由于可撤销信用证的开证行可在不通知受益人的情况下随时撤销或修改,对受益人来说缺乏付款保证,出口商要承担较大的风险,因此出口商一般不接受可撤销信用证,在国际贸易中很少使用。 不可撤销信用证(irrevocable L/C)指信用证一经开出,在有效期内,未经信用证各有关当事人的同意,开证行不得随意撤销或修改的信用证。只要受益人交来的单据符合信用证条款的规定,开证行就必须付款,并且在付款后不得向受益人或其他善意受款人追索。不可撤销信用证为受益人提供了较为可靠的保证,在国际贸易中广泛使用。 3.按信用证是否有另一家银行加具保兑,可分为保兑信用证和不保兑信用证 保兑信用证(confirmed L/C)指由另一家银行加以保兑,并对符合信用证条款规定的单据承担付款责任的信用证。一般说来,开保兑信用证是由于出口商对开证行不信任,为保障其货款安全而采取的一种措施,有时开证行为提高自己的信誉,也会主动要求另一家银行对其开出的信用证进行保兑。保兑行对信用证进行保兑后,它所负的责任相当于其本身开证。保兑行一般只对不可撤销信用证进行保兑,这是因为如果保兑行对可撤销信用证进行保兑,一旦开证行撤销信用证,则保兑行处于既不能向受益人推卸责任,又不能向开证行要求偿付

国际贸易结算方式及其比较分析

国际贸易结算方式及其比较分析 摘要:在日常的国际贸易中,国际结算是其中重要的一环,正确了解各种结算方式的优缺点有利于选择合适的结算方式。而本文在介绍三种常见国际贸易结算方式的基础上,对这三种方式进行了比较分析。 关键词:国际贸易; 结算方式; 比较分析 一、国际贸易结算方式 国际贸易中的结算指的是不同的国家之间发生贸易关系需要进行货币收支而产生的结算和收取支付过程。国际结算方式指的是不同国家之间发生的货币收付途径和渠道。国际结算的主要内容是要解决资金、外汇等问题,当前在国际贸易中常见的结算方式有三种,即汇付、托收以及信用证。这三种结算方式中最广泛的一种是信用证结算。 1.1汇款结算 汇款作为一种比较传统的国际贸易结算方式,也是当前最主要国际贸易交易结算方式之一,并且在现代的进出口贸易交易当中的应用也是十分广泛。汇款对于很多人来说已是非常熟悉的,它的主要形式是付款人把相应款项通过银行来使用多种方式的支付工具汇给收款人。汇款中最常用的三种方式是票汇、电汇以及信汇。电汇相比于其它两种使用更频繁。 按照电汇的本质可以将其分为前T/T和后T/T两种,卖方在发货之前就已经收到买家的预付货款,之后卖方必须按照合同所要求的时间,把货物商品发给买家,这种电汇方式称为前T/T。前T/T属于一种对出口商比较有利的一种结算方式。后T/T则和前T/T方式相反,这种电汇方式是对买方较为有利,就是合同签署完成之后,卖方要先将货物发送给买家,买家在收到货物之后再将货款汇给卖家的一种货到付款的形式。现代贸易交易市场当中,还有另外一种后T/T结算形式,买家先支付给买家30%的定金,然后卖方工厂开始加工生产货物,等到买家收到货物之后再险卖家支付剩余的70%货款,这种结算方式对买卖双方来说都是比较合理的。 1.2托收结算 我国在进行国际贸易交易结算中,托收也是一种较为常见的结算形式,托收主要可以分为两种形式:光票托收以及跟单托收,一般常使用的是跟单托收。按照自身性质又可以将跟单托收分为“D/P即期”以及“D/A远期”两种方式。这两种形式都是间接的进行结算,出口商与进口商之间都是通过银行为中介进行结算的,不一样的是“D/A远期”结算,进口商

根据题中的合同审核下面的信用证

根据题中的合同审核下面的信用证,找不符点并拟写英文修改函。

ISSUE OF DUCUMENTARY CREDIT ISSUING BANK: METIAABANK LTD. FINLAND DOC. CREDIT FORM: REVOCABLE CREDIT UMBER: LRT0802457 DATE OF ISSUE: 080428 EXPIRY: DATE 080416 PLACE FINLAND APPLICANT:AKEKSANTERINK AUTO P. O. BOX 9, FINLAND BENEFICIARY: GUANGDONG LIGHT ELECTRICAL CO.LTD 52, DEZHENG ROAD SOUTH, GUANZHOU, CHINA AMOUNT: USD3648.00 (SAY U.S.DOLLARS THIRTY SIX THOUSAND FOUR HUNRED FOUR HUNDRED AND EIGHT ONLY) AVAILABLE WITH/BY: :ANY BANK IN ADVISING COUNTRY BY NEGOTIATION DRAFTS AT 20 DAYS 'SIGHT FOR FULL INVOICE VALUE PARTIAL SHIPMENT NOT ALLOWED TRANSSHIPMENT: ALLOWED LOADING IN CHANRGE: GUANGZHOU FOR TRANSPORT TO: HELSINKI SHIPMENT PERIOD AT THE LATEST MAY 30, 2008 DESCRIP. OF GOODS960PCS OF HALOGEN FITTING W500, USD6.8 PER PC AS PER SALES CONTRACT 08SG468001 00.22,4, 08 CIF HELSINKI DOCUMENTS REQUIRED *COMMERCIAL INVOICE 1 SIGNED ORIGINAL AND 5 COPIES *PACKING LIST IN 2 COPIES *FULL SET OF CLEAN ON BOARD MARINE Bll..LS OF LADING, MADE OUT TO ORDER, MARKED "FREIGHT PREPAID" AND NOTIFY APPLICANT (AS INDICATE ABOVE) *GSP CERTIFICATE OF ORIGIN FORM A, CERTIFYING GOODS OF ORIGIN IN CHINA, ISSUED BY COMPETENT AUTHORITIES *INSURANCE POLICY/CERTIFICATE COVERING ALL RISKS AND WAR RISKS OF PICC.INCLUDING WAREHOUSE TO WAREHOUSE CLAUSE UP TO FINAL DESTINATION AT HELSINKI, FOR AT LEAST 120 PCT OF CIFVALUE. *SHIPPING ADVICE MUST BE SENT TO APPLICANT WITH 2 DAYS AFTER SHIPMENT ADVISING NUMBER OF PACKAGES, GROSS &NET WEIGHT,WESSEL NAME, BILL OF LADING NO. AND DATE, CONTRACKT NO ... VALUE ..... . PRESENTATION PERIOD 6 DAYS AFTER INSSUANCE DATE OF SHIPPING DOCUMENT. CONFIRMATION WITHOUT

代理的常见典型案例(二)

代理的常见典型案例(二) 6.某时装公司诉某百货公司拒付货款案「案情摘要」某时装公司产品积压,急于推销产品、周转资金,便号召每个职工都去销售时装,并宣布,凡本公司职工推销出去的时装一定按合同标的总额的百分比发给奖金。该公司女职员张某有一位朋友李某在某百货公司当业务员,张某就去找李某帮忙。某百货公司进货都得领导批准,最近某百货公司刚进了几批时装,所以领导不会同意进货。但李某有盖过章的空白合同书,为讨好张某,李某就用它和张某签定了一份购买某时装公司10万元时装的服装买卖合同,交给了张某。张某向领导交差后,某时装公司很高兴,按规定发给了张某一大笔奖金。不久,某时装公司按这份合同给某百货公司发去了价值10万元的时装,并通过银行托收货款。某百货公司的负责人得知此事后,认为其从未授权李某购买过这批货,所以他们不能对此负责,并通知银行拒付货款。某时装公司则说,合同上盖了某百货公司的公章,怎么能说没有授权呢?某时装公司为了履行这一合同,开支了一大笔钱,因此他们坚持合同必须履行,双方协商不成,某时装公司起诉至人民法院。「审理」法院经过审理判决某百货公司与某时装公司签订的时装买卖合同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如若某百货公司想解除合同,须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由于合同签订人李某有滥用代理权的行为,李某应对某百货公司因此而受到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分析」本案所涉及的是表见代理的问题。表见代理,本属于广义的无权代理的一种,指代理人没有代理权,但在外观上足以使一般的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代理。表见代理的代理行为所产生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与本人,法律使之具有与有权代理相同的法律效果,以保护动态交易的安全和经济秩序的稳定。本案中,李某具备有代理权的外观,李某是某百货公司的业务员,并具有某百货公司盖过章的空白合同书,足以使张某相信李某有代理权。且张某并无恶意,也不知道李某并无代理权。虽然某百货公司进货都需要领导批准,但是某百货公司不能以这个内部制度来对抗善意相对人。因此,李某的行为符合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应当由被代理人即某百货公司来承担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 7.某画店诉马某(画家)案「案情摘要」 1999年6月,吉林省某市一画店请画家马某为其作画。双方约定,由马某在本年内为画店作国画四幅,其中包括:两幅山水画,两幅仕女画。纸张、笔墨由画店提供。每幅国画,画店先行付给马某人民币2000元。第二天,画店将预付款8000元及纸张、笔墨送交马某。但是由于马某忙于自己画展的准备,一直无暇为画店作画。同年12 月初,马某又应某国之邀出访。临行前,马某将印章、纸墨等留给其学生李某、孙某,要其二人代为作画四幅,于年内送至画店。李、孙二人按照马某吩咐赶作国画四幅,于12月末送至该画店。该画店经过鉴定,发现这四幅国画无论从哪一方面,都与马某的作品有很大差距,认定不是马某所作。2000年1月,马某出访归来,画店经理到马某处,与其商量,要求重画,马某执意不肯。于是该画店起诉至某市人民法院。[!--empirenews.page--] 「审理」法院经审查认定李、孙二人代为作画的行为无效。最后,经法院调解,马某同意将原画收回,并于两个月内亲自给画店作国画四幅。「分析」本案涉及的是代理适用的限制的问题。代理适用的范围虽然很广,但不是任何民事法律行为和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都能由代理人代为进行。法律对代理行为的适用是有限制的。我国《民法通则》第六十三条第3款的规定:“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其中,一种是法律直接规定不能适用代理的民事行为,例如,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另一种是双方当事人约定不得由他人代理的行为,不得代理。例如,根据出版合同和演出合同的约定,撰稿人或表演人必须亲自进行,因为这些行为与个人的身份、感情、艺术风格、思维方式及工作能力等密不可分,只能由当事人亲自进行,否则,该行为无效。本案就属于以上所说的第二种情况。所以,本案中马某必须亲自为画店作画,而李、孙二人代为作画的行为无效。 8.李某诉林某拒不支付黑木耳价款案「案情摘要」李某在上海市工作,父母住在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每年春节李某都要回家看望父母。李某在上海的一个邻居张某开了一家饭馆,在李某回家看望父母前,他来找李某问东北黑木耳的行情,并委托李某买100斤带回来。并说如

国际结算方式信用证的特点优缺点应用流程以及风险的规避

一.国际结算方式 国际结算是指不同国家当事人之间由于各种经济交往而产生的以一定货币形式表现的债权债务关系,并通过一定支付手段和支付方式进行偿付和清偿的行为。在国际结算的研究领域中,主要包括国际结算工具、国际结算方式、国际结算单据、以及国际结算惯例。其中,国际结算方式是最基本、也是最为重要的一个内容。所谓国际结算方式是指收付货币的手段和渠道,同时,国际结算条款也是进出口买卖合同中最为重要的条款之一。 二.国际结算的常见方式 1.汇款 2.托收 3.信用证 即由一家银行依照客户的要求和指示或自身的名义,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条件下,凭规定单据,向第三者或其指定人付款,或承兑并付受益人出具的汇票;或授权另一家银行进行该项付款、或承兑并支付该汇票;或授权另一家银行议付。 三.信用证的特点 从定义可以看出信用证具有以下特点: 信用证的特点:信用证的特点是一个原则,两个凭证?一个原则就是严格相符的原则尬两个凭证就是 1:开证行负第一性的付款责任. 开证行支付方式是由银行自己的信用作保证,所以作为一种银行保证文件的信用证,开证行对之负第一性的付款责任.就是说出口商在没有付款的时候,开证行要将款项先打给进口商。 2:信用证是一项自足的文件 指银行只凭信用证.不问合同, 信用证是独立于买卖合同以外的另一中契约,开证银行和参与信用证业务的其他银行只按信用证的规定办事,不受买卖合同的约束.信用证条款改变不一定合同就要有类似的改变。 3信用证是一项纯单据文件 在信用证业务中,银行只审查收益人所提交的单据是否与信用证条款相符,以决定其是否履行付款责任.如果相符,久付款。而具体货物的完好与否,则与银行无关.进口方可凭有关的单据和合同想责任方提出损害赔偿的要求. 只凭单据,不管货物. 四.种类 根据是否提供单据有跟单信用证和光票信用证; 根据开证行的责任有可撤销信用证和不可撤销信用证; 根据信用方法有议付信用证、付款信用证和承兑信用证; 根据有关第三者提供信用担保有无保兑信用证和保兑信用证; 根据付款情况有:即期信用证和延期信用证; 根据使用目的有跟单信用证、备用信用证、旅行信用证; 根据特殊性质有可转让信用证、循环信用证、红条款信用证、背对背信用证、国内信用证、对开信用证。 五.内容(插一张信用证的图) 一.信用证名称、形式、号码、开证日期、受益人、开证申请人、信用证金额、有效期限。 二.汇票中的出票人、付款人、汇票期限、出票条款。 三.货运单据中的商业发票、提单、其它单据。 四.货物描述中的货名、数量、单价。 五.运输条款中的装货港、卸货港或目的地、装运期限、可否分批装运、可否转运。 六.保兑、保付条款 七.开证行对议付行的指示条款、议付金额背书条款、索汇方法、寄单方法。 (插一张流程图)流程六.

托收与信用证的比较复习过程

托收与信用证的比较

托收与信用证支付方式的比较 一信用证支付方式的特点 信用证(L/C)是开证银行应开证申请人的申请签发的、在满足信用证要求的条件下,凭信用证规定的单据向受益人付款的一项书面凭证。在当前的国际贸易中,信用证支付方式是使用范围最广使用频率最高的一种结汇方式。 在信用证结汇支付过程中,很重要一个特点是独立性。所谓独立性指的是银行仅受到信用证的约束,而与买卖合同无关,买卖双方因履行合同引起的任何争议,不影响银行在信用证下的权利和义务。 另外严格相符原则也是极其重要的,系指信用证的受益人提示的单据做到“单据和单据相符,单据和信用证相符”时,银行就必须履行其付款义务;反之,即使受益人所交付的货物与合同相符,但未能提供与信用证相符的单据,银行就无付款的义务。 在国际贸易中既能广泛运用,必然有其无法比拟的优点,主要表现在以银行信用代替传统的商业信用,以银行雄厚的资金保障,使得买卖双方的交易付款更具有安全感,推动了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 二托收支付方式的特点 托收是指出口方向进口方开立商业汇票,委托银行通过向进口人取得承兑并收取货款的一种结算方式。 托收可以分为两大类,即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 1、光票托收 光票托收,指出口方只开出汇票(即只凭金融单据)委托银行向进口方收款,而不附任何其它商业单据。在国际贸易中,光票托收通常用于收取出口货款的余款、样品费、佣金等费用。 2、跟单托收 跟单托收系指出口方将汇票连同提单、保险单、发票等装运单据一起交给出口人所在地的银行,委托该银行通过向进口方收取货款的结算方式。采用跟单托收时,根据托收业务中委托收款时交付单据的条件的不同,可以分为两种交单方式: (1)付款交单(D/P)是指出口方委托托收银行指示代收行必须在进口方付款后方能将单据交予进口人的托收方式。 付款交单根据付款时间又可分为即期付款和远期付款交单: 即期付款交单,是指出口方按买卖合同发货后,开立以进口人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并附上装运单据,通过委托行指示代收行在收到上述单据和托收委托

国贸专项练习题进出口合同的履行综合题(答案)

第11章进出口合同的履行 单项选择题 1、所谓单证“相符”的原则,是指受益人必须做到(B )。 A、单据与合同相符 B、单据和信用证相符 C、信用证和合同相符 D、修改后信用证与合同相符 2、进口“短卸报告”的签发者为( A ) A、船方B、港务局C、商检局D、海关 3、国外来证规定:"针织布1000克,每克2美元;总金额为about 2000美元,禁止分批装运。"则卖方向银行支取金额最多应为(A )美元。 A、2000 B、2200 C、2100 D、2150 4、托运人是凭(C )向船公司换取正式提单。 A、托运单 B、装货单 C、收货单 5、.根据<2000年通则>的解释,在DES条件下买卖双方风险划分的界限在(C ) A.装运港船上 B.目的港船舷 C.目的港船上 D.目的港码头 6、信用证的汇票条款注明“drawn on us”,则汇票的付款人是(B)。 A.开证申请人 B.开证行 C.议付行 D.受益人 7、一份CIF合同下,合同及信用证均没有规定投保何种险别,交单时保险单上反映出投保了平安险,该出口商品为易碎品,因此( D)。 A、银行将拒收单据 B、买方将拒收单据 C、应投保平安险加破碎险 D、银行应接受单据 8、L/C修改书的内容在两项以上者,受益人(A )。 A、要么全部接受,要么全部拒绝 B、可选择接受 C、必须全部接受 D、只能部分接受 9、商业发票的抬头人一般是( B )。 A、受益人 B、开证申请人 C、开证银行 D、卖方 10、出口商委托货代向船运公司办理租船订舱,出口商须填写(B)。

A.海运货物运输合同 B.海运货物委托书 C.海运单 D.装货单 11.根据海关规定,进口货物的进口日期是指( B)。 A.载货的运输工具申报的日期 B.向海关申报货物进口的日期 C.申报货物准予提取的日期 D.申报货物进入海关监管仓库的日期 12.进口商按合同规定开出信用证,( B ) A.应被视为已履行了支付贷款义务。 B.尚须开证银行付款后才能被认为已履行付款义务。 C. 没有履行合同义务 定舱委托书 又叫做海运委托书,托运单,一般都译为Booking Note,是出口贸易中需要用到的一种文书。对于出口企业(具备进出口贸易权的工厂,贸易公司等),定舱委托书一般由业务员制作,发给货代(一般船运公司只接受货代的定舱)让货代帮忙定舱,然后安排货物的运输。 13.在交易磋商过程中,有条件的接受,是( ) ①还盘的一种形式。②接受的一种形式。 14.卖方发盘限10日复到有效,9日下午收到买方复电要求减价并修改交货期,正研究如何答复时,次日上午又收到买方来电接受发盘,( ) ①于是,合同按卖方发盘条件达成。 ②此时,合同尚未达成。 15.中国粮油食品进出口总公司北京分公司向欧洲某客户出口一批食品,该公司于16日发盘,注明5—6月装船,19日复到有效。18日接对方来电称:“16日电接受,希望尽量在5月装船。”于是( ) ①这笔交易达成。②需经该公司确认后交易才能达成。 判断题 1、信用证修改申请只能由受益人本人提出。(×) 2、.在买卖合同签订后,凡遇到不可抗力事故,遭受事故的一方即可提出撤销合同。(×) 3、从议付行议付完毕,受益人可不受追索地取得货款。(×) 4、《UCP600》规定商业发票无须签字。(√) 5、凡迟于信用证有效期提交的单据,银行有权拒付。(√)

请找出:1)信用证与合同不一致的地方

请找出:1)信用证与合同不一致的地方。 2)影响信用证安全收汇的地方。 SALES CONFIRMATION S/C NO. 20406 DATED: AUG 5, 2003 SELLER: SHANGHAI SEWING MACHINE IMP. & EXP. CORPORATION BUYER: ABC COMPANY, P.O.BOX NO. 345. KUWAIT. COMMODITY AND SPECIFICATIONS: BUTTERFLY BRAND SEWING MACHINE JA-1 3-DRAWERS FOLDING COVER QUANTITY: 5000SETS, 5% MORE OR LESS AT SELLER’S OPTION PACKING: IN CARTONS OF ONE SET EACH UNIT PRICE: USD58.00 PER SET CFRC3% KUWAIT TOTAL VALUE: ABOUT USD290000.00 (SAY U.S.DOLLARS TWO HUNDRED NINETY THOUSAND ONLY) TIME OF SHIPMENT: DURING OCT./NOV. 2003 IN TWO EQUAL MONTHLY, FROM SHANGHAI TO KUWAIT BY STEAMER. ALLOWING TRANSHIPMENT. TRANSPORTED IN CONTAINER. INSURANCE: TO BE COVERED BY THE BUYER. TERMS OF PAYMENT: BY IRREVOCABLE SIGHT LETTER OF CREDIT TO REACH THE SELLER 15 DAYS BEFORE THE MONTH OF SHIPMENT AND REMAIN VALID FOR NEGOTIATION IN CHINA UNTIL THE 15TH DAY AFTER DATE OF SHIPMENT. REMARKS: THIS CONTRACT IS CONCLUDED THROUGH AGENT- ABDULLA COMPANY, KUWAIT.

国际货代经典案例分析

案例 ?沈阳公司与新加坡公司签发销货合同,约定按CIF价采用陆海联运方式从沈阳经汽车运输运至大连经海运出口至新加坡,并规定可以签发凭指示的多式联运提单。货运代理A接受委托后,以自己的名义分别向汽车承运人和海上承运人办理托运和定舱事宜。货物装上汽车后,货运代理A因无自己的多式联运提单,则委托另一家货运代理B向沈阳公司签发了多式联运提单,并向其收取了全程包干运费。试分析此例中: ?(1)货运代理A 、货运代理B的性质以及应承担的责任是什么? ?(2)谁负责安排租车定舱——沈阳公司还是新加坡公司?他们在选择多式联运经营人时应考虑哪些因素? ?(3)货运代理A设计哪些业务环节和业务内容? ?(4)此案涉及的多式联运提单、公路运单、海运提单在当事人栏和运输栏上应如何缮制? 案例参考答案 ?(1)应针对不同情况来判断货运代理的性质及责任。①于货运代理A,对于沈阳公司而言,他是多式联运经营人,应承担承运人的责任,因为双方存在多式联运合同关系;对于新加坡公司而言,他不承担责任,因为双方不存在合同关系或提单关系; 对于实际承运人(汽车承运人和海上承运人)而言,他是托运人,应承担托运人的责任。 ?②于货运代理B,对于沈阳公司而言,双方存在提单合同关系,但这种关系随提单转让而中止;对于新加坡公司或其他提单持有人而言,双方存在提单合同关系,他应承担提单下的有关承运人的责任;对于实际承运人而言,双方不存在合同或提单关系。 ?(2)由于采用CIF价,故应由沈阳公司安排租车订舱。在选择多式联运经营人应考虑其是否具备合法资格、资信和从业经验等。 ?(3)货运代理作为多式联运经营人,主要涉及以下业务环节和业务内容: ?①沈阳公司签发委托合同(实为运输合同); ?②有关汽车承运人、海上承运人、港口或仓库联系订车、订舱和仓储(如有的话)事宜; ?③通知货主向汽车承运人交付货物,并取得汽车承运人签发的运单,然后向其签发多式联运提单(此案由货运代理B签发提单); ?④通知装港代理安排货物卸车、仓储(如有的话)、装船等事宜,并取得海运承运人签发的提单。 ?(4)缮制结果如下: ?①多式联运提单:有关具体要求应符合信用证的规定,介绍通常的作法如下:托运人——沈阳公司,收货人——凭指示或为新加坡公司,收货地——沈阳,前程运输工具:写明具体的车名与车号,装港——大连(也可保持空白),船名——写上具体船名(也可保持空白),卸港——新加坡,交付地——保持空白。 ?②公路运单:托运人——货运代理A,收货人——货运代理A或货运代理A在大连指定的代理,收货地——沈阳,运输工具——写明具体的车名和车号,交付地——大连。 ?③海运提单:托运人——货运代理A或货运代理A在大连的指定代理,收货人——货运代理A或货运代理A在新加坡的指定代理,也可记载为凭指示,装港——大连,船名——写明具体船名,卸港——新加坡。

信用证与保理的比较

论国际保理与信用证的特点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不断加深,买方市场在全球贸易中已逐步形成。与此同时,国际贸易的竞争方式也从价格竞争、商品的品质和包装的竞争转向了结算方式的竞争。结算方式的竞争又突出表现在从具有银行信用的信用证转向使用具有商业信用的汇付中的O/A和托收中的D/A,辅助于具有银行信用的国际保理业务。因此,整个国际贸易结算市场出现了信用证结算方式边缘化的倾向。这使得我国长期以信用证为主的结算方式受到了严峻的挑战。因此,深入研究国际保理与信用证各自的特点,以促使我国的进出口商在贸易实践中对结算方式做出理性的选择,对我国外经贸事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国际保理与信用证的概念 (一)信用证 UCP500号第2条规定:信用证是指一项安排,不论其如何命名和描述,是由一家银行(开证行)依照客户(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或者以自身的名义,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条件下,凭规定的单据(1)向第三者(受益人)或其指定人付款,或承兑并支付受益人出具的汇票;或(2)授权另一家银行进行该项付款,或承兑并支付该汇票;或(3)授权另一家银行议付。 简而言之,信用证是一种银行开立的有条件的付款保证文件。 (二)国际保理 国际保理是国际保付代理业务的简称,是国际贸易中在以托收中的D/A、汇付中的O/A结算货款的情况下,出口商为保证安全收汇,与保理商签订协议,并根据协议将其现在或将来的以发票所表示的对债务人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由保理商为其提供相关的包括贸易融资、销售分户账管理、应收账款的催收、信用风险控制与坏账担保等单项或多项服务的一种国际贸易结算方式。 二、国际保理与信用证的特点 (一)国际保理与信用证的相同特点 1.银行信用。按照UCP500第2条的规定,在受益人提交的单据符合信用证要求的条件下,开证行自己或授权另一家银行向受益人或其指定人进行付款,或承兑并支付受益人开立的汇票,获授权另一家银行议付。因此,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是开证行以自己的信用向受益人或其指定人做出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保证。这种保证不仅是首要的而且是独立的,即使进口人在开立信用证后失去偿付能力,只要出口人提交的单据符合信用证的条款,开证行也要负责付款。因此,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开证行承担第一性的付款责任。 在国际保理业务中,只要出口商在与进口商签订买卖合同之前,与保理商(一般选择银行作为保理商)签订了保理协议,并且出口商与进口商所签合同的金额没有超过保理商所允许的信用额度,则出口商在按合同规定发货后,将发票副本交与保理商,由保理商负责向进口商收取货款。如果进口商不能按时付款或拒付,保理商负责追偿和索赔,并负责按保理协议规定的时间向出口人支付,并且此项支付是无追索权的。所以,国际保理业务也属于银行信用。

国贸专项练习题合同的品质、数量和包装(答案)

第2章:合同的品质、数量和包装 一、单项选择题 1、凭样品成交的基本要求(B) A样品作为交货的唯一依据B卖方所交货物必须与样品一致 C货物和样品之间可以存在差异D样品成交以买方为主 2.对外订立品质条款对应注意哪些问题?(A) A根据商品不同特点确定不同的表示方法B表明商品品质的文字要准确 C尽量规定品质公差或动机幅度D尽量最高标准的规定品质 3、出口生丝计算重量的方法通常是(C) A毛重B净重C公量D理论重量 4、计算皮重的几种方法包括(ABCE) A习惯皮重B约定皮重C实际皮重D合同皮重E平均皮重 5、珠宝、首饰等商品具有独特的性质,在出口确定其品质时(C) A用样品磋商B最好用文字说明C最好看货洽谈成交D最好凭规格买卖 6、出口羊毛计算重量通常采用(C) A毛重B净重C公量D以毛作净 7、国外来证规定,交货数量为10000公吨散装货,未表明可否溢短装,不准分批装运,根据《UCP600》规定,卖方发货的(C) A数量和总金额均可增减10% B数量和总金额均可增减5%C数量可增减5%,总金额不可超过D总金额可增减5%,数量不可超过约定数量 8、对于溢短装部分的作价方法,合同中如果没有明确的规定,按照惯例其做法时(A)

A按合同价格作价B按装船时的国际市场价格作价C按到货时的国际市场价格作价 9、某公司出口电扇1000台纸箱装,合同和信用证都规定不准分批装运,装船时有40台包装破裂,风罩变形,不能出口,根据《UCP600》规定,只要货款不超过信用证总金额交货数量允许由5%的增减,据此,发货人(C)A可以装运960台B可以装运950台C可以装运1000台D可以装运850台 10、合同重的数量条款为“ 1000M/T With 5% more or less at Seller's option”则卖方交货数量可以是()A 950 M/T;B 1000M/T;C 1050M/T 1D 1500M/T;E 950 M/T到1050M/T 11、国际标准化组织推荐的标准运输标志,应该包括() A收货人名称的缩写或简称B参考号(订单、发票号) C目的地D件号或箱号E产地标志 12.适用于在造型上有特殊要求或具有色、香、味方面特征的商品,表示品质的方式是(). A.凭等级买卖 B.凭样品买卖 C.凭商标买卖 D.凭说明书买卖 12.以实物表示商品品质的方法有( ). A.看货买卖 B.凭样品买卖 C.凭价格买卖 D.凭等级买卖 13.在国际贸易中,按样品提供者的不同凭样品成交可分为( ). A.凭卖方样品买卖 B.凭买方样品买卖 C.凭对等样品买卖 D.凭参考样品买卖 14.对等样品也被称为(BC ). A.复样 B.回样 C.确认样 D.卖方样品 15.品质公差条款一般用于(A ). A.制成品交易 B.初级产品交易 C.纺织品交易 D.谷物类产品交易

国际结算方式信用证的特点优缺点应用流程以及风险的规避

国际结算方式 国际结算是指不同国家当事人之间由于各种经济交往而产生的以一定货币形式表现的债权债务关系,并通过一定支付手段和支付方式进行偿付和清偿的行为。在国际结算的研究领域中,主要包括国际结算工具、国际 结算方式、国际结算单据、以及国际结算惯例。其中,国际结算方式是最基本、也是最为重要的一个内容。 所谓国际结算方式是指收付货币的手段和渠道,同时,国际结算条款也是进出口买卖合同中最为重要的条款之 一。 二.国际结算的常见方式 1.汇款 2.托收 3. 信用证即由一家银行依照客户的要求和指示或自身的名义,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条件下,凭规定单据,向第三者或其指定人付款,或承兑并付受益人出具的汇票;或授权另一家银行进行该项付款、或承兑并支付该汇票;或授权另一家银行议付。 三.信用证的特点从定义可以看出信用证具有以下特点:信用证的特点:信用证的特点是"一个原则,两个凭证"." 一个原则"就是严格相符的原则,"两个凭证"就是1:开证行负第一性的付款责任. 开证行支付方式是由银行自己的信用作保证,所以作为一种银行保证文件的信用证,开证行对之负第一性的付 款责任.就是说出口商在没有付款的时候,开证行要将款项先打给进口商。 2:信用证是一项自足的文件 指银行只凭信用证.不问合同, 信用证是独立于买卖合同以外的另一中契约,开证银行和参与信用证业务的其他银行只按信用证的规定办事,不受买卖合同的约束.信用证条款改变不一定合同就要有类似的改变。 3 信用证是一项纯单据文件 在信用证业务中,银行只审查收益人所提交的单据是否与信用证条款相符,以决定其是否履行付款责任.如果相符,久付款。而具体货物的完好与否,则与银行无关.进口方可凭有关的单据和合同想责任方提出损害赔偿的 要求. 只凭单据,不管货物. 四.种类根据是否提供单据有跟单信用证和光票信用证;根据开证行的责任有可撤销信用证和不可撤销信用证;根据信用方法有议付信用证、付款信用证和承兑信用证;根据有关第三者提供信用担保有无保兑信用证和保兑信用证;根据付款情况有:即期信用证和延期信用证;根据使用目的有跟单信用证、备用信用证、旅行信用证;根据特殊性质有可转让信用证、循环信用证、红条款信用证、背对背信用证、国内信用证、对开信用证。五.内容(插一张信用证的图)一.信用证名称、形式、号码、开证日期、受益人、开证申请人、信用证金额、有效期限。 二.汇票中的出票人、付款人、汇票期限、出票条款。 三.货运单据中的商业发票、提单、其它单据。 四.货物描述中的货名、数量、单价。 五.运输条款中的装货港、卸货港或目的地、装运期限、可否分批装运、可否转运。 六. 保兑、保付条款 七.开证行对议付行的指示条款、议付金额背书条款、索汇方法、寄单方法。 六.流程(插一张流程图) 1、进出口双方签订货物买卖合同 2、进口方申请开证 3、开证行开立信用证并,通知出口方所在地的代理行(即:通知行) 4、通知行通知出口方 5、出口方收到信用证,审核无误后交单议付(即:出口方提交信用证提及的全套单据给通知行或其他银行,该行支付款项) 6议付行寄单索偿(即:付款给出口方的银行凭信用证规定的全套单据向开证行或其他银行请求偿付货款,付款行付款后获得该全套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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