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关注六大重点

上海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关注六大重点
上海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关注六大重点

上海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关注六大重点

监管全覆盖、开放性重组、董事会建设、优化管控模式、调整转型、政企分开成为改革发展的六大关键词。本刊讯4月8日下午,上海市委、市政府召开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工作会议。全覆盖、开放性重组、董事会建设、优化管控模式、调整转型、政企分开成为会议关注的六大关键词。会议指出,今后3-5年,是上海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要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结合上海实际,紧紧围绕“四个中心”建设的需要,推进上海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当前要抓紧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出台的《若干意见》及4个配套文件,重点做好6项工作。

未来三至五年上海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目标

国资布局:经营性国资基本集中到城市基础设施和关系国家战略、国计民生、城市安全、基础资源领域,集中到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先导性产业等支柱产业和战略产业;企业发展:形成2-3家充分发挥投融资和国资流动平台功能的资本经营公司,3-5家在全球布局、跨国运营的企业,8-10家全国布局、综合实力领先国内同行业的企业,20-30家主业竞争力居全国同行业前列的蓝筹上市公司;国企改革:基本完成产业类企业集团整体上市或核心业务资产上市,基本完成1000多家非主业企业的资产调整、整合,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证券化率由18%提高到40%左右,企业管理层级原则上控制在3级以内;法人治理:基本完成规范董事会建设工作,形成规范运作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市场化选用企业经营者的机制,建立规范合理的企业领导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国资监管:形成全面覆盖市属经营性国资的监管制度,建立完善的委托监管制度,实行直接监督和委托监管。

推进国资监管全覆盖

在监管体系上,首先要做到全覆盖,监管不能有遗漏,监管的基本原则、方法和制度必须统一。要结合政府机构改革,按照“统一授权、统一规则、分类监管”的原则,分类指导、分步实施、抓住重点、稳妥推进国资监管全覆盖工作。市政府授权市国资委作为市属经营性国资的唯一出资人,履行出资人职责;市国资委要抓紧建立覆盖全市经营性国资的统一监管制度,包括产权评估、国资收益、财务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考核评价、薪酬管理等方面。通过实行统一规则,切实做到责任有主体、行为有规范、问责有对象;要从实际出发,结合国资监管的阶段性,针对不同类型和行业的国资采取分类监管模式。市属经营性国资,由市国资委实施直接监管。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民政、司法、公安、国家安全等非经济建设领域及金融保险类国资,可以实行委托监管。要完善委托监管方式,落实委托方和受托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推进国企开放性、市场化重组联合

会议指出,加快推进企业开放性、市场化重组联合,关键是把握好“三个结合”。一是“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不管是什么企业,只要符合改革方向,有利于企业做大做强,有利于产业发展,有利于上海“四个中心”建设,都要积极支持它们参与上海国资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实现优势互补。要加大支持企业“走出去”力度,鼓励上海国有企业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面向全国、全球进行资源配置,发展成为全国性企业或跨国企业集团,不断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二是整合资源与主业发展相结合。要加大资源整合力度,推动优势资源向主业集中,更加突出主业发展,同时兼顾调整搞活副业。要加快推进行业整合,既要推动工业企业、商贸企业重组,也要推动金融、文化类等企事业重组。要大力推进强强联合,通过兼并、收购、换股、合资、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多种方式实现优势互补。要鼓励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大力培养和吸引科技人才,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三是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要紧紧抓住当前有利时机,加快推进国企整体上市或核心业务资产上市,优化国有股权结构,放大国有资本杠杆效应。要引导企业用好国家并购贷款等政策,加快研究制定支持本市企业重组联合相关扶持政策。

推进董事会建设

一是加强分类指导,完善产业类、资产经营类、政府投资类国企法人治理结构。产业类和资产经营类公司要进一步加强董事会建设,实行决策层与经营层分开,董事长和总经理分设。除总经理外,经理层人员原则上不进入董事会。部分政府投资公司具有公益性,可以先实行总经理负责制,但是要切实加强监事会建设,加快建设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硬化”监事会监督功能。二是要推进外部董事制度建设,增强董事会独立性。要加快推进外部董事制度建设,建立外部董事占多数的董事会,保障董事会科学决策和有效监督。同时,加强专业委员会建设,尽可能从外部选聘。三是落实董事会权职,提升董事会运作的规范度和有效性。要加快落实董事会对经理人员的选聘、管理、考核、评价的权责。处理好董事会和经理层的关系,董事会保持独立性和有效性,保证重大事项实现集体决策和有效制衡;经理层受董事会委托负责对企业进行经营管理,对董事会负责。四是深化企业选人用人机制改革,逐步理顺企业干部管理体制。要以推进经营者市场化、职业化为重点,改进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机制,加大经营者的公开选拔和市场化选聘力度,建立企业经营者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流动机制。开展董事会选聘经理人员试点,推进经理人市场建设,创造一个既规范运作,又有利于优秀企业经营者脱颖而出的外部环境和内在机制。

推进国资管控模式优化

一是加快建立“一对多”的国资流动平台。要打破原来“一对一”的行业控股公司模式,发挥资产经营公司“一对多”资本配置功能,通过持有整体上市或主业上市企业的股权,以市场化方式进行资本运作,及时有效、有进有退地优化国有资产布局结构,推动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二是强化资产经营类公司资本运作的功能。进一步发挥现有资产经营公司的资本运作功能,在市场竞争中提高资产经营类公司的能力和水平。要培育具有投资银行功能作用的国资经营公司,在实践中成熟一个推出一个,不拔苗助长。要推动有条件的企业集团积极转型为资本运作平台,特别是对部分需要调整的企业集团整建制转型。三是逐步建立以上市公司为核心的国资经营管理模式。加快推动企业集团整体上市或核心业务资产上市,国资委暂时持有这

些整体上市企业的股权,条件成熟时把这些股权转移到资本运作平台,剥离资产委托国资运作平台进行处置。同时,利用资本市场的平台实现国资的顺畅流转。四是不断提高各类国资收益管理的透明度。要严格执行国有资产收益预算管理制度,确保国资收益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要根据市委、市政府调整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总体规划及产业发展方向,科学合理地安排国资收益使用计划。

推动非主业资产调整转型和中小企业改制重组

按照“统筹兼顾,整体推进,谨慎操作”的原则,加快解决企业历史遗留问题,积极进行非主业资产调整、中小企业改制,止住“壳体企业”出血点,整合优化资源,做大做强主营业务。重点做好“退、转、变、清”4篇文章。一要退,加快调整退出一般竞争性领域的中小企业和劣势企业。国有企业集团重点要做到两点:一是横向收缩跨度。要根据已经公布的主业目录,加快业务调整,该退出的加快退出,集中有限资源,做强做优主业。二是纵向收缩级次。企业管理层级原则上要控制在3级之内,以提高决策效率,提高市场敏锐度和快速反应能力。二要转,推动非主业资产转变整合。国有企业集团要根据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加快整合非主业资产,有条件的企业向提供社会化配套服务的生产性服务企业转变,没有条件的要进行市场化处置、退出。三要变,推动一批有技术、有品牌、有实力的产业类企业变优变强。要坚持以国有企业制度创新推动技术创业和服务创新,加快产权制度、组织体制与机制创新,形成加快发展的内在动力机制;着眼长远,积极调整发展战略,加快核心技术创新,力争在一些关键领域形成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同时,在企业品牌建设上下功夫,着力塑造品牌文化,提升品牌内涵,加快品牌扩张步伐。四要清,尽快清理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和“三高企业”的调整。要加大政策突破力度,尽快解决存续企业遇到的人、税、债、费、企业更名、土地产权过户等问题。通过建立制度机制,确保改革过程中不再产生新的遗留问题。国资监管机构要建立激励和考核机制,鼓励企业加快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淘汰“三高企业”,要注意妥善安置好企业职工和有关人员,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推进政企分开

会议指出,政府机构的调整改革过程,也是政企分开拓展深化的过程。做好这项工作,要坚持以下几点:一是态度要坚决。这一轮政府机构改革涉及到的政企分开,不能有遗漏空间,要全部落实到位。要使党政机关与直属企业彻底脱钩,推动企业真正成为市场竞争的主体,把政府部门的职能真正转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为企业、为市民、为社会提供更加良好的服务。二是责任要落实。直接依附挂靠和从属于党政机关,以及党政机关直接接管的企业的经营性国有资产,要纳入统一的国资监管体系,切实做到“责任有主体、行为有规范、问责有对象”,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权利、责任和义务相统一。三是操作要稳当。要根据当前实际情况,有序推进政企分开。第一步,把机构改革涉及拆并机构下面的企业情况理清楚,不要出现新机构还挂着老企业的情况。第二步,分清资产的性质,根据资产的不同性质归属不同管理部门。对于经营性资产能一步到位的,必须坚决分离划转;暂时不能到位的,可以过渡性挂靠,加强市国资委的监管。

国资国企改革政策解读体会

国资国企改革政策解读体会 通过认真聆听今天的国企改革讲座,我对事关公司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有了更加深刻、清醒的认识。从外部环境看,上海市正全面贯彻落实习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以三项新的重大任务和进博会为“四大战略支撑”,以“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为核心任务,在更高起点、更高质量、更高层次上推进改革开放。从上级要求看,国网公司新一届领导班子守正创新、担当作为,创造性提出“三型两网、世界一流”战略目标要求和“一个引领、三个变革”战略路径。市电力公司以抓深“三式”谋划把握发展机遇,提出按照“立足上海、支撑国网、辐射区域、带动行业”十六字导向和“平等、开放、共享、互动、去中心化”的互联网特征,用网式思维改造企业传统业务、商业模式和价值创新,谋划城市能源互联网的规划、建设和运营。不论从中央政策、上级公司部署,还是公司发展要求来看,都对今年改革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市区公司地处全国改革开放和创新发展最前沿,继承和发扬了老一辈电力人开拓创新、精益管理、争先率先的光荣传统和文化基因,拥有良好的管理发展基础和试点条件。年初市区公司立足“高看”“细想”“巧干”,在“两会”报告里提出了五项重大任务,其中有一项就是改革创新“再突

破”。应该说,无论是从市区公司的历史底蕴、区位优势、人才优势、技术优势来看,还是从贯彻国网公司战略、服务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来看,市区公司都有条件、有责任在更多领域发挥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按照国资委“三个领军”“三个领先”“三个典范”世界一流示范企业建设标准,大力推进管理转型升级。 瞬息万变是当前的时代特征,政策密集出台、市场风云变化、技术推陈出新的大环境下,作为办公室(党办)秘书,我深深感受到,要新时代战略实施中实现新作为,必须要有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和旗帜鲜明、对党忠诚的政治担当,满怀激情地投入到新时代的伟大实践中;必须要有时不我待、只争朝夕、勇立潮头的担当精神,不断锐意进取、攻坚克难,满腔热情地献身到改革开放和创新发展中;必须要有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责任担当,时刻勇于担当、善于作为,进一步强化敢为人先、勇于创新的使命感;必须要跳出局域概念、传统理念、本位观念,用互联网思维谋划工作,作出无愧于组织的优秀业绩。 改革是一次扬帆远航,也是一次破冰前行。过去一年的奋斗历程和取得的辉煌成就,是新一年风雨兼程再出发的奋斗序曲。团结奋进、山海可蹈,勠力同心,未来可期。愿所有市区电力人能乘着新时代的浩荡东风,加满油,把稳舵,鼓足劲,顽强拼搏,奋斗前行。

最新整理国资办关于国资国企改革工作情况的自查报告.docx

最新整理国资办关于国资国企改革工作情况的自查 报告 国资办关于国资国企改革工作情况的自查报告 为客观总结我区国资国企改革工作成效,找准突出问题,厘清工作思路,增添工作措施,确保全面完成年度各项工作目标任务,根据区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报送国务院开展第三次大督查重点内容自查报告的紧急通知》文件,我办对照责任分工进行了认真自查自测。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一)政策的执行和改革任务制定 xxx区区委、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着力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并按照中央的决策,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促进发展的意见》(x委发〔20xx〕11号)文件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要求,结合xxx区实际,制定了《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促进发展的意见》(达x委发〔20xx〕21号)作为指导xxx区国资国企改革的纲要文件。着力加强对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组织领导,区委、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主持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深化国资国企改革,要求相关部门全力配合。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及国资监管部门对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提出了分类实施的具体意见,并对各专项改革提出了时限要求。明确了到2020年实现国有资本布局不断优化、现代企业制度不断完善、竞争类企业逐步进行改制、彻底化解企业遗留问题、国资监管体制进一步健全的总体改革目标任务。 (二)主要工作成效

1、分类推进区属国有企业改革。一是按照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对国有企业实施瘦身健体的要求,我区对竞争类企业逐步进行改制。20xx年,区委、区政府决定对我区食品公司改制破产以来,我办迅速抓好落实各项要求,扎实有效的推进食品公司改制各项工作。我办牵头做好了食品公司及全区11个食品站改制前期统筹工作。认真做好了企业改制调查摸底、清产核资、确认职工身份等基础工作,全面摸清了食品公司及片区基本情况;通过财务审计工作掌握了食品公司及食品站资产负债的具体状况;加大政策宣传力度。20xx年12月,食品公司经区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企业改制已顺利进入破产程序。目前正在清产核资、核定职工身份。二是明确区属国有企业分类改革任务。20xx年,我办制定了区属国有企业分类改革五年计划。按照成熟一家、改制一家的要求,对竞争类企业又无市场前景且负债率高的企业实行破产改制,对公益类和政策类的企业进行合理布局、资产整合;如对粮食企业实行资产重组,拟确定现有6家整合为1-2家。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引入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参与区属国有企业重组,力争五年内完成区属国有企业改革。 2、深化平台公司改革。按照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要求,拟定了《关于深化平台公司改革建立完善现代法人治理结构的实施意见》。一是推动区平台公司转制改革。通过实施平台公司转制改革,推进政资政企分开,转变平台公司事业性质,职工和管理层全部与事业脱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将各平台公司纳入国资监管体系统一监管,国资监管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进一步发挥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作用。同时,完善落实与现代法人治理结构相关的公司董事会制度和运行机制,健全完善监事会监督制度、企业分类分层考核机制等配套制度,合理确定企业管理层年薪。二是推进完善投融资体系建设。以现有区属七大平台为基础,按照“一产业一平台”的思路,明确发展定位,构建区级投融资平台运行体系。建立“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的市场化投融资机制;形成“功能明确、分工合理、产融结合、机制健全”的投融资格局;加强投融资平台监管,规范企业市场化运作,健全“责、权、利”相统一、“借、用、管、还”一体化的体制机制,促进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全面提速。三是推进管

上海市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制操作指引

上海市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制操作指引(试行)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国发〔2015〕5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国办发〔2015〕79号)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上海国资改革促进企业发展的意见》(沪委发〔2013〕20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本市国有企业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若干意见(试行)》(沪委办发〔2014〕22号)等文件精神,规范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制操作,把好科学决策关、审计评估关、市场交易关,有效防范风险,有序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制定本指引。 一、适用范围 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通过股权转让、增资扩股、合并、股权出资新设等方式,引入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进行的混合所有制改制,适用本指引。 区县所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制,参照本指引操作。 本市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按相关规定操作。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国发〔2015〕54号)、《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号)、《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12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96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6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国办发〔2015〕79号)、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国资发产权〔2005〕78号)、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上海国资改革促进企业发展的意见》(沪委发〔2013〕20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本市国有企业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若干意见(试行)》(沪委办发〔2014〕2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三、一般流程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资委关于对部分市属经营性国资实施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资委关于对部分市属经营性 国资实施委托监管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国有资产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沪府办发[2009]45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9.10.16 【实施日期】2009.10.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资委关于对部分市属经营性国资实施委托监管意见的通 知 (沪府办发〔2009〕4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国资委《关于对部分市属经营性国资实施委托监管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十月十六日

关于对部分市属经营性国资实施委托监管的意见 为了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上海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沪委发〔2008〕9号),进一步完善本市国资监督管理体制,现对部分市属经营性国资实施委托监管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健全国资委托监管体系 将市属经营性国资统一纳入国资监管范围,按照“统一授权、统一规则、分类监管”和“责任有主体,行为有规范,问责有对象”的原则与要求,明确监管责任主体,落实监管责任;执行国家和本市的国资监管制度,建立健全国资委托监管体系,维护国资出资人权益,推动资源按市场化原则优化配置,促进国资保值增值。 (一)批准方式和程序 经市政府批准,由市国资委作为委托方,委托市有关部门(以下称“监管方”)对部分市属经营性国资进行监督管理。 监管方应制定委托监管实施方案,明确委托监管的依据、范围、国资权益数额、职能部门和专职人员以及相应的监管制度措施,经市国资委审核并报市政府批准后,共同签署《国资监管委托书》。 此前已实施委托监管的单位应由监管方对委托监管范围内的经营性国资重新确认,并履行相关手续。 (二)双方职责 市国资委主要办理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由市国资委登记、备案、核准、审批或转报的国资监管事项,搞好有关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监管方对委托监管范围内的国资实施全面监管,代行

国企改革经典案例

完全退出:家化 2011年,上海家化公告,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11月7日发布家化集团100%股权转让竞价结果通知,平安信托旗下公司平浦投资为家化集团100%股权受让人。 上海家化作为国内化妆品行业首家上市企业,拥有六神、美加净、佰草集等众多国人知名的日化品牌,被称为是国内日化行业中少有的能与跨国公司开展全方位竞争的本 土企业。 作为试点,近5年来已经两次进行股权激励,员工覆盖面达到40%左右。 2010年,我国日化亏损企业77家,亏损额5.12亿元。我国4000家化妆品企业仅仅控制着中国10%的市场,90%的中国市场都被外资控制。 即通过股权制度的改革,建立真正意义上的市场化企业,进而能够制定符合市场规则的薪酬体系、股权激励机制和公司发展战略,最终使上海家化成为一家综合时尚产业集团。 2008年9月上海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推进上海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在“明确国资战略调整方向”一节明确提出:“推动一般竞争性领域国资的调整退出。” 部分退出即员工持股:海螺 2014年2月,海螺集团改制完成。

改制后,海螺集团由原来的国有独资公司变更为国有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仍保持国有控股地位。其中,安徽省投资集团作为安徽省省属国有资产出资人,占51%;安徽海螺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创)占49%。海创是海螺集团及旗下子公司、孙子公司的8名高管和7750名职工通过四家工会投资设立。 集团旗下两家上市公司海螺型材(000619)和海螺水泥,集团拨付的身份置换金和工资结余占了转让价款的一半左右。 51与49这个比例,既实现了高管和职工持股的最大化,同时由于国有控股地位不变,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不变,就不需要经过国资委和证监会的审批。 部分退出即引入战略投资:古井 2009年5月,上海浦创受让古井集团40%股权性质上完成国有到民营的转变,保障了公司决策和运营效率的根本改变。 公司09年已引入战略投资者-浦创投资,迈出其改制的关键一步,为今后实现国退民进,管理层、技术骨干、投资伙伴和经销商持股打下基础。公司已于去年实现职工身份转变-工龄买断,管理层通过集团公开招聘,内部选拔,充分激发了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目前浦创投资有进一步增持集团股权的强烈意愿,如果成功将有效地促进集团改制的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意见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深化国资国企改 革意见 关于深化省属国有企业改革的若干意见 为加快推进工业化,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我省在中部地区崛起的宏伟目标,现就贯彻落实《中共江西省委关于学习浙江经验,进一步提高改革开放水平,加快经济发展的意见》(赣发[2002]7 号),深化我省省属国有企业改革,提出如下意见。一、原则和重点(一)坚持以“三个有利于” 为标准;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因企制宜,分类指导,加大体制创新、机制创新的力度。(二)按照“产权清晰,

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以产权制度改革和用工制度改革为重点,以资产重组、盘活存量为突破口,着力推进省属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二、基本目标力争通过三年的努力,基本达到以上目标:(三)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营运体系。组建江西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代表省政府统一行使江西省地方管理的国有资产的所有者职能,授权国有资产经营机构(省属集团公司、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和少数国有大企业)经营国有资产,并对各设区市国有资产进行综合授权。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营运 体系,扩大对省属企业的国有资产授权经营范围,适时将交通、外经贸、粮食、农业、旅游、林业、水利等行业直属企业、地方金融机构、以及利用政府财政性资金和经营性基本建设基金等形成的各类投资公司纳入国有资产授权经营体系。国有资产经营机构依法行使企

业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利,通过委派产权代表参与企业决策和管理,不干预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企业依法自主经营、照章纳税、自负盈亏,以其全部法人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四)优化省属集团公司资本结构,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以资产为纽带的母子公司体制。对现有省属集团公司进行重组、整合,采取有效手段剥离不良资产,实现优质资产向优势产业集中。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经贸委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基本规范(试用)的通知》(国办发[2000]64 号)的要求,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以资产为纽带的母子公司体制。(五)全面完成产权制度改革,实现企业股权多元化。积极探索企业改制的多种方式和途径,根据具体情况的不同,企业可以整体改制,也可以部分改制或整体分解逐块改制;可以通过新募资本改制,也可以通过出售产权改制;可以通过法人间相互参股、换股

上海市国营企业劳动合同制实施办法

上海市国营企业劳动合同制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改革国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劳动制度,增强企业活力,充分发挥劳动者的积极性,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 设,根据国务院《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结合本市的实 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在国家下达的劳动工资计划指标内,需要从城镇和农村招用常年性生产、工作岗位上的工人,除国家另有特别规定外,统一实行劳动合同制。 劳动合同制的用工形式,由企业根据生产、工作的特点和需要确定,可以招用长期工、短期工和定期轮换工等。不论采取哪一种用工形式,均应按照本办法签订劳动合同。 第三条劳动合同制工人是企业的正式工人,与所在企业的固定工人享有同等的劳动、工作、学习、参加企业的民主管理、获得政治荣誉和物质鼓励等权利。第二章招收录用 第四条企业招用劳动合同制工人,应当在市和区、县劳动局的指导下,贯彻公开招收、自愿报名、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 对重新就业的劳动合同制工人,企业应当注重实际技能的考核。经考核合格的,优先录用。 第五条经批准从农村招收的劳动合同制工人,原则上不转户粮关系,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仍回农村劳动。其中,少数技术工人和生产骨干,如已签订长期合同的,其户口处理问题,另行规定。 第六条企业对考核合格决定录用的人员,应先签订劳动合同,然后向区、县

劳动局办理录用手续。 第七条企业招用劳动合同制工人,应当规定式用期。试用期为三至六个月,由企业根据不同工种具体确定。 第八条对劳动合同制工人,实行《劳动手册》制度。 《劳动手册》作为劳动合同制工人重新就业和领取待业救济金的证件,由区、县劳动局发给。第三章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终止和解除 第九条企业与被招用的劳动合同制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遵守国家的规定,坚持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原则以书面形式明确规定双方的责任、义务和权利。 劳动合同一式两份,企业和劳动合同制工人各执一份。劳动合同生效后,就受到法律保护,双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第十条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包括: (一)在生产上应当达到的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或应当完成的任务; (二)试用期限、合同期限; (三)生产、工作条件和技术培训要求; (四)劳动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 (五)劳动纪律; (六)违反劳动合同者应当承担的责任; (七)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的期限可长可短,由企业和劳动合同制工人协商确定。对需要进行技术、业务培训的劳动合同制工人,合同期限应当包括培训期满后必须为用工单位服务的期限。

“国资国企改革与混合所有制实施”汇编资料实务手册

“国资国企改革与混合所有制实施”汇编资料(实务手册) --最新政策权威解读、改革模式/实施路径、成功案例解析、实战操作技术、疑难解答、方案设计实例、高价值研究成果 2015年8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对改革目标和原则、分类推进国企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完善国资监管体制等提出了明确的意见,实质上已经拉开了国资国企改革的帷幕。四年多来,国务院办公厅、多个部委先后印发《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关于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指导意见》、《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等多个政策文件,从国企分类和分层改革、改革国资管理体制、非国有资本参与混改、国有资产交易、员工持股试点等方面制定了更为具体的规定,为全国各地推进国企混改工作构建了基础性的政策框架。 国资国企改革是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之一,是未来3-5年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项目。随着国资国企改革的政策体系逐步形成,中共中央、国务院、国务院国资委多次明确要求“全面推进国企改革‘1+N’文件落地见效”。2019年11月12日,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三次会议,明确提出“大政方针已定,关键是狠抓落实”,并将“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列为改革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19年12月10日至12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要加快国资国企改革”、“提升国资国企改革综合成效”。自从混合所有制改革被中共中央列为国企改革的重要突破口以来,央企和地方国企混改呈现“有序推进、多点开花”的态势,诸多成功案例也提供了可参考、可推广的经验和借鉴。可以说,国企改革正由点向面梯次铺开、范围逐步扩大,并呈现明显加速、向纵深推进的态势,2020年将成为国企改革全面落地“关键年”。 国资国企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如果缺乏创新的思路、周密的策划、稳妥的实施,将很难取得理想的效果,甚至可能留下改革后遗症。中电瑞华咨询公司整合国内顶尖的专家、学者资源,深入研究国资国企改革的重大理论和实务问题以及典型成功案例,编写了《“国资国企改革与混合所有制实施”汇编资料(实务手册)》(咨询热线:)。这套资料不仅政策依据权威可靠、成功案例丰富,而且专业性和操作性强,能够为准备实施改革的国有企业和国资监管机构领导提供高价值参考。 ★汇编资料内容简介 第一部分:国企改革背景与最新政策解读 1、我国国企改革历程回顾与形成的经验教训剖析; 2、历经30余年实践探索形成的国企

关于新时期国资国企改革方向的思考

关于新时期国资国企改革方向的思考 国资国企为宁波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尤其在城市重点项目建设、重要基础设施建设、重要区块开发、重要民生保障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引导等方面,扮演了主力军、排头兵角色。但是与先进城市相比、与新常态下经济社会发展对国资国企的要求相比,当前宁波国资国企还存在许多问题,推动国资国企“瘦身强体”是应对解决这些问题的当务之急。 一、“瘦身强体”是国资国企改革方向 (一)国资国企“瘦身强体”的内涵要求 国资国企“瘦身”就是要明确功能定位,突出主业,强化核心功能。比如:在资产处置方面,加快处置一批低效和无效资产,实现“轻装上阵”;在股权转让方面,进一步加强股权结构调整,一些小额股权能转让的尽量转让掉等。 “强体”就是保障国资国企保值增值,提升国资国企的规模实力、竞争力、带动力,在全市经济社会重大发展战略实施和服务民生等方面的带动作用更加明显等。对于融资平台类企业来说,“强体”主要就是要提高融资能力;对于产业类国企,“强体”主要就是要提升企业的规模实力和竞争力;对于资产经营类国企业,“强体”主要就是要实现固有资产保值增值;等等。

(二)“瘦身强体”是国家对国资国企改革的客观要求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在关于国资国企改革的论述中明确提出,要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把混合所有制作为公有制的重要实现形式,推动国有资本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等。从近年来国有经济结构调整的趋势特点看,主要方向是对国有企业和资本进行有进有退的战略性调整,改变国有经济分布过宽、涉足领域过多、整体素质不高的状况。因此,推动国资国企“瘦身强体”是贯彻中央精神、顺应国资国企改革规律要求的必然选择。 (三)推动宁波国资国企“瘦身强体”不仅重要而且紧迫 近年来,宁波市在有序调整国有资本行业领域布局、稳步推进国有产权结构调整步伐、优化企业的组织结构、突出主业优化企业资本结构等方面进行了许多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然存在许多突出问题。一是国有经济集中度还不够,主要表现在:行业分布面太广,在15大行业门类中均有不同比例的分布,对一些事关发展大局和基本民生的行业缺乏必要的行业整合;国有企业很多都分布在一般竞争性产业,基础产业、主导产业、战略产业、现代服务业等方面的集中度、支撑力不够;同业竞争较严重,同一产业有几家国企同时进入,造成重复建设和恶性竞争。二是企业总体规模

上海: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是当前紧迫任务

上海: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是当前紧迫任务https://www.360docs.net/doc/d611571123.html, 2009年04月09日19:34 解放日报 抓好六方面工作 ■一是推进国资监管全覆盖,着力完善国资监管体系 ■二是推进国企开放性、市场化联合重组,不断提高国企核心竞争力 ■三是推进董事会建设,着力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四是推进国资管控模式优化,着力完善进退有序、流转顺畅的国资运营体系 ■五是加大工作力度,着力完善非主业资产调整转型和中小企业改制重组的有效机制 ■六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推进政企分开 本报讯(记者缪毅容)昨天下午,市委、市政府举行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工作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市委书记俞正声出席并讲话指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是当前上海十分紧迫而现实的任务,要按照中央要求,进一步加大国资国企改革力度,不断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精心培育优秀的企业家队伍,为上海经济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市委副书记、市长韩正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沈红光主持会议。市委常委、宣传部长王仲伟,市委常委、副市长屠光绍,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丁薛祥,副市长艾宝俊出席会议。 俞正声在讲话时指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是当前上海十分紧迫而现实的任务。我们要解放思想,发挥优势,克服企业改革中的思想禁锢,在应对世界经济金融危机的挑战中,加大重组联合力度,加大企业改革力度,力争经过三五年努力,在资产结构、产品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方面发生比较大的变化,为今后的经济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俞正声指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归根结底是要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提高企业的管理能力、市场能力和技术能力等。提高核心竞争力,首先要提高企业的管理能力和市场能力,国有企业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做强主业,搞活辅业。提高企业的技术能力,即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是企业、特别是工业企业更需引起重视的问题。自主创新能力同市场能力、管理能力是紧密相关的。如果没有对市场目标、方向的正确研判,自主创新能力往往会误入歧途;如果只有对市场方向的研判而没有自己的核心技术,那么这种研判也是空中楼阁。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可以而且应当借鉴国外的先进技术,但更重要的是建立企业自己的研发队伍,增加研发投入,把企业的未来、企业的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必须有切实可行的方案。每一个企业都应该在提高管理能力、市场能力和技术能力上制定自己的目标,制定改革的方案和自主创新的计划,都应该与国内外科研单位包括软科学的科研单位建立战略同盟,进行长期合作。 对于工业企业来说,应该以产品为中心,有目标、分阶段地进行突破,占领行业制高点,取得竞争主动权。

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

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 《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将于9月13日(周日)晚18时发布,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定于2015年9月14日(星期一)上午10时举行吹风会,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张喜武、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财政部部长助理许宏才、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辛国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张义珍介绍《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有关情况。 国企改革五大问题呈现新共识 对于市场关注的国企改革问题,如今业界基本形成了以下五大共识。 一是国企改革的目标和方向问题。在中国这样一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国有企业仍然是推进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基于这样一个认识,国企改革的目标还是很清楚的,就是要在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市场经济方向的前提下来推进。过去大家争论很多的国企先做大还是先做强问题将不再是问题。应该说现在的主要目标首先是做强、做优,然后是做大,然后是提高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以及抗风险能力。这四个“力”实际上是国企改革下一步非常重要的目标。 二是国企分类问题。分类问题过去也是长期困扰国企改革的问题。我国有15万家国有企业,类型多样,既有公益性的,也有市场化程度很高的。 对国有企业的分类改革当前也逐步形成共识。第一类是借鉴OECD(即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简称OECD ,经合组织)的经验,叫商业性国企,这类企业要推进股份制改造,包括整体上市。第二类是公益性的国企,这类企业要加强内部治理结构,尽可能降低运营成本,通过引入市场机制的方式,提高效率。第三类是自然垄断型国企,这类企业改革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政府监管。 三是国有资本管理体制问题。这是前一段时间争议最大的地方,最近越来越形成共识了,

上海国资改革文件解读与案例分析下

上海国资改革文件解读与案例分析(下) 谭志国中国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政府与公共咨询事业部总经理 二0一五年二月 三、案例分析 为了能够更好地理解我们前面所讲的文件,下面我们分享一些案例。前面最核心的是管资本、混合所有制、去行政化,其实所有的文件精神,我们把它分成了两个大的主线,一是管资本,它强调的是国资监管体系,二是混合所有制,它强调的是国有企业的改革。这就又回到了我们原来的主题,国资的改革是国资体系的改革,管资本怎么管,资本平台怎么组建。国企改革这一轮强调的是混合所有制,怎么引入投资人,薪酬怎么改革,包括治理结构,包括去行政化,都属于这个大的范畴。所以在案例中,我们以这两个方向来跟大家做一个介绍。 (一)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平台 可能一部分学员还不一定能够完全分得清国有资本投资平台和国有资本运营平台之间的关系,很多的平台实际上既有投资的功能,也有资本运营的功能,所以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平台来说,有一些是单纯的投资,有一些仅仅是资本的运营。就好比中央企业的华润集团、中粮等这一类企业,更多的是一种国有资本的投资平台。像国资委当时成立的国新公司,更多的是一种国有资本的运营平台,仅仅是资本的管理,可能还不承担投资的功能,但也不完全是,可能称大部分的企业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平台更准确一些。 我们首先看一下新加坡淡马锡,这也是我们本轮改革的管资本所要学习的案例。淡马锡是一个主权的财富基金,或者说它是一个国家级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它有很多先进的理念,当然,也许有很多的操作和运作不能在我们国内照搬,因为它是个城市国家,不像我们这样,可能它的资产总量和一个上海市相当,可能不好跟一个国家相比。淡马锡是1974年成立的,新加坡财政部全资拥有并负责监管的。最初的时候,是36家新加坡的国有联营企业的股权,总金额大概在七千多万美元,新元大概是3.54亿元,做了这么一个整合,授权由淡马锡负责经营。一直发展到2013年3月份的时候,它的投资组合价值是2151亿新元,增加了700倍的样子。大部分是股权投资,其中新加坡本土占到30%,新加坡以外的亚洲地区占到了41%,其他地区占到了29%,净利润在110亿新元左右,从成立以来的年化回报率是16%,2003年之后的年化回报率在20%,应该说是非常之高的。这部分来讲,它通过管资本较好地实现了国有资本的回报,相当高。

我国国有企业改革3个阶段

从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实践来看,改革的脉络呈现出由浅入深的阶段性推进特征。本文通过透视国有企业改革进程,揭示推动每一阶段改革的基本因素和根本动力,对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推动模式进行全面梳理与总结,以便我们能够在今后的国有企业改革中把握规律,掌握主动,尽快实现国有企业改革乃至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 一、1978~1992年:国有企业改革的初步探索 从1978年到1992年,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初步探索阶段,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成就,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教训。 1.国有企业改革起步于放权让利 十一届三中全会的会议公报中明确指出,我国的经济管理体制的一个严重缺陷就是权力过于集中,应该大胆下放,让地方和企业有更多的经营管理自主权。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环节,国有企业改革,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以计划经济为主,同时充分重视市场调节的辅助作用,调整国家与企业的关系;二是扩大企业自主权,并且把企业经营好坏同职工的物质利益挂起钩来,着眼于调动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1979年7月,国务院先后颁布了《关于扩大国营工业企业经营自主权的若干规定》等五个文件。通过扩大企业自主权的改革,企业有了一定的生产自主权,开始成为独立的利益主体,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都有所提高,并打开了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缺口。 但是,由于信息不对称,约束机制难以规范,出现了企业为扩大自销比例而压低计划指标、不完成调拨任务和财政上缴任务等问题,结果是形成了“内部人”控制,出现了“工资侵蚀利润”和行为短期化问题。实践效果与改革预期出现了一定程度的背离。在这种情况下,1982年中央推广实行工业经济责任制,旨在解决放权让利中暴露的问题,处理好国家和企业之间的分配关系,解决大锅饭问题,在硬化企业预算约束,强化企业内部管理等方面收到了成效,尤其是国家财政赤字大幅减少。但是由于企业外部环境不平等,企业内部条件也千差万别,该政策很难找到可操作化的指标来规范国家与企业之间的责、权、利,企业激励不足问题十分严重。1983~1984年先后又两次推出利改税,但结果都很不理想。 2.国有企业改革先后出现了多种形式 1984年10月召开的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自觉运用价值规律的计划体制,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改革主要是为了实行政企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明确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是要使企业真正成为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能力,成为具有一定权利和义务的法人,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多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改革的主要措施是实行厂长(经理)责任制,并在大多数国有企业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对一些小型国有企业实行租赁经营,并在少数有条件的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中开始了股份制改造和企业集团化的改革试点。 到1987年底,全国国有大中型企业普遍实行了承包制,同年,中共十三大报告肯定了股份制是企业财产的一种组织形式,试点可以继续实行,到1988年底,全国共有3800家股份制企业,其中800家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来,60家发行了股票,其余3000家原是集体企业。1988年2月国务院更加明确了企业承包制在国有企业改革中的地位,规定了“包死基数,

上海市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制操作指引

市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制操作指引(试行)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国发〔2015〕5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国办发〔2015〕79号)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资改革促进企业发展的意见》(沪委发〔2013〕20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本市国有企业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若干意见(试行)》(沪委办发〔2014〕22号)等文件精神,规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制操作,把好科学决策关、审计评估关、市场交易关,有效防风险,有序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制定本指引。 一、适用围 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通过股权转让、增资扩股、合并、股权出资新设等方式,引入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进行的混合所有制改制,适用本指引。 区县所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制,参照本指引操作。 本市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按相关规定操作。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国发〔2015〕54号)、《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号)、《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12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96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6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国办发〔2015〕79号)、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国资发产权〔2005〕78号)、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资改革促进企业发展的意见》(沪委发〔2013〕20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本市国有企业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若干意见(试行)》(沪委办发〔2014〕2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性文件。 三、一般流程

上海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关注六大重点

上海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关注六大重点 监管全覆盖、开放性重组、董事会建设、优化管控模式、调整转型、政企分开成为改革发展的六大关键词。本刊讯4月8日下午,上海市委、市政府召开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工作会议。全覆盖、开放性重组、董事会建设、优化管控模式、调整转型、政企分开成为会议关注的六大关键词。会议指出,今后3-5年,是上海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要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结合上海实际,紧紧围绕“四个中心”建设的需要,推进上海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当前要抓紧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出台的《若干意见》及4个配套文件,重点做好6项工作。 未来三至五年上海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目标 国资布局:经营性国资基本集中到城市基础设施和关系国家战略、国计民生、城市安全、基础资源领域,集中到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先导性产业等支柱产业和战略产业;企业发展:形成2-3家充分发挥投融资和国资流动平台功能的资本经营公司,3-5家在全球布局、跨国运营的企业,8-10家全国布局、综合实力领先国内同行业的企业,20-30家主业竞争力居全国同行业前列的蓝筹上市公司;国企改革:基本完成产业类企业集团整体上市或核心业务资产上市,基本完成1000多家非主业企业的资产调整、整合,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证券化率由18%提高到40%左右,企业管理层级原则上控制在3级以内;法人治理:基本完成规范董事会建设工作,形成规范运作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市场化选用企业经营者的机制,建立规范合理的企业领导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国资监管:形成全面覆盖市属经营性国资的监管制度,建立完善的委托监管制度,实行直接监督和委托监管。 推进国资监管全覆盖

在监管体系上,首先要做到全覆盖,监管不能有遗漏,监管的基本原则、方法和制度必须统一。要结合政府机构改革,按照“统一授权、统一规则、分类监管”的原则,分类指导、分步实施、抓住重点、稳妥推进国资监管全覆盖工作。市政府授权市国资委作为市属经营性国资的唯一出资人,履行出资人职责;市国资委要抓紧建立覆盖全市经营性国资的统一监管制度,包括产权评估、国资收益、财务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考核评价、薪酬管理等方面。通过实行统一规则,切实做到责任有主体、行为有规范、问责有对象;要从实际出发,结合国资监管的阶段性,针对不同类型和行业的国资采取分类监管模式。市属经营性国资,由市国资委实施直接监管。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民政、司法、公安、国家安全等非经济建设领域及金融保险类国资,可以实行委托监管。要完善委托监管方式,落实委托方和受托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推进国企开放性、市场化重组联合 会议指出,加快推进企业开放性、市场化重组联合,关键是把握好“三个结合”。一是“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不管是什么企业,只要符合改革方向,有利于企业做大做强,有利于产业发展,有利于上海“四个中心”建设,都要积极支持它们参与上海国资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实现优势互补。要加大支持企业“走出去”力度,鼓励上海国有企业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面向全国、全球进行资源配置,发展成为全国性企业或跨国企业集团,不断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二是整合资源与主业发展相结合。要加大资源整合力度,推动优势资源向主业集中,更加突出主业发展,同时兼顾调整搞活副业。要加快推进行业整合,既要推动工业企业、商贸企业重组,也要推动金融、文化类等企事业重组。要大力推进强强联合,通过兼并、收购、换股、合资、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多种方式实现优势互补。要鼓励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大力培养和吸引科技人才,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三是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要紧紧抓住当前有利时机,加快推进国企整体上市或核心业务资产上市,优化国有股权结构,放大国有资本杠杆效应。要引导企业用好国家并购贷款等政策,加快研究制定支持本市企业重组联合相关扶持政策。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转发区国资委《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转发区国资委《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 制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国有资产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杨府发[2005]28号 【发布部门】809039002 【发布日期】2005.11.21 【实施日期】2005.11.2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转发区国资委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2007)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转发区国资委《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杨府发〔2005〕28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五角场镇政府: 现将区国资委《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若干意见》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若干意见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国有企业改革,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若干意见如下: 一、责任主体和批准制度 (一)国有企业改制可采取兼并、重组、联合、转让国有产权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进行。 (二)国有企业的出资方或代行投资主体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是企业改制工作的责任主体,对企业改制方案的制定、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产权交易等环节负责。 (三)国有企业改制,必须制定改制方案。改制方案由企业的出资方或主管部门制订,亦可由其委托中介机构制订。 (四)国有企业改制,必须按规定履行决定或批准程序,未经决定或批准的不得实施: 1、属原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区国资经营公司、金城投资公司控股的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公司)改制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国资委)决定和批准,但改制为非国有企业的由区国资委提出意见后,报区人民政府批准; 2、控股公司下属子企业的改制,由控股公司批准,报区国资委备案,但区国资委认定的重要子企业的改制,由区国资委批准; 3、区属国有企业的改制方案须经区国资委审核; 4、凡企业改制涉及劳动保障、财政金融、土地规划等有关事项的,需预先报相关部门审核。

烟国资〔2019〕27号:《烟台市国资委服务企业十条意见》政策解读

烟国资〔2019〕27号:《烟台市国资委服务企业十条意见》政策解读 康建中副主任:寓监管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中加强国资监管、在监管中更好地服务企业改革发展,烟台市国资委围绕十个方面,研究出台了《烟台市国资委服务企业十条意见》,着力推动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国有经济做强做优做大,在服务带动全市新旧动能转换和社会事业发展中彰显国资担当、贡献国资力量。在制定《意见》过程中注重把握“五个坚持”。 一是坚持制度创新与规范管理相结合。动态梳理规范文件制度,对不适应改革要求、不利于企业发展、不贴近企业实际的制度文件及时清理废止。修订完善市管企业担保管理办法,有效防范担保风险,适度放宽担保行为,保障企业资金链供应。研究出台加强市属企业主业管理工作的意见、投资管理办法和投资负面清单等文件,进一步引导企业聚焦主业发展、优化投资结构、促进产业聚集。研究起草《市属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全委会审议通过。拟定企业压缩管理层级指导性意见,推动企业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组织架构。支持已上市企业加快推进整体上市,推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实施年金制度。研究修订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根据企业功能定位、行业特点和发展阶段,一企一策实施差异化和个性化考核,进一步提高考核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是坚持管好国资与放权授权相结合。深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实现由管企业向管股权转变、由管资产向管资本转变、由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转变,研究制定《深化市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的实施方案》,明确投资运营公司的职能定位和权责边界。建立主要经济指标动态监测、分析和预警机制,对中介机构的年度审计结果进行抽查复核,督促中介机构提高执业质量。修订完善市国资委权力和责任清单,规范权力运行,按照权责统一、应放尽放、能授则授、放开搞活的原则,实行清单管理,清单内大幅减少审批或事前备案事项,清单外的事项由企业依法自主决策。 三是坚持党建引领与完善治理相结合。加快建立完善国有企业党组织有效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运行规则,加快落实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制定党建服务事项清单,围绕夯实党建基础工作和加快推进党建入章、完善党组织议事规则以及其他党建专项活动开展现场上门服务。探索组建国企党建研究中心,努力打造国企党建创新示范工程、“三星级”机关党委。加强风险排查、预警监测、分析研判和主动防控,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风险。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坚持容错纠错防错并重,为企业营造 四是坚持优化服务与转变方式相结合。完善委领导班子成员联系企业制度,建立委机关干部“一对一”服务企业机制,积极开展“进现场、解难题、促发展”活动。市国资委机关干部每月最少1次走出办公室、走进企业、走入项目、走向一线。年底前规范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收费科目、降低收费标准,切实减少国有企业资产进场交易成本。多方式拓展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直接融资,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研究建立监管企业大数据中心,搭建立体的、动态的、全方位的信息采集、分类、汇总和共享平台。积极搭建招商引资平台,成立专业化、市场化的招商引资公司。积极搭建技术合作平台,根据企业意愿和技术需求,努力促成人才引进和科研项目产业化。支持企业利用产业资源和资本实力优势发起设立各类基金,打造以产业投资和战略性新兴业务控股为主的发展平台。重点推动山东省绿色化工母基金、节能环保基金、国企改革生物医药子基金等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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