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勇案引发的一些思考

黄勇案引发的一些思考
黄勇案引发的一些思考

2011级在职法硕张阳阳20113011

黄勇案引发的思考

——分析河南平舆“11·12”特大杀人案

案情简介:黄勇杀人案,又称河南平舆“11·12”特大杀人案,是指2001年9月至2003年11月期间,发生在河南省平舆县一起恶性连环杀人案件。黄勇(1974年11月18日至2003年12月26日),男,该案被告,河南省平舆县人[1]。

2001年,黄勇将轧面条机机架改装成杀人机械,取名为“智能木马”

[2]。2001年9月至2003年11月,黄勇先后从网吧、录像厅、游戏厅等娱乐场所,以资助上学、提高学习成绩、外出游玩和介绍工作为诱饵将青少年骗到自己家中,以其要想实现自己的愿望,必须经过“智能木马”测试为由将其绑在木马上,或先把其用酒灌醉,然后用布条勒死。至案发时,黄勇总计杀死无辜青少年17人,轻伤1人[2]。2003年11月,黄勇放弃杀害最后一名被害人张某,释放其回家[3],并写好遗书[4],后者随即报警。

2003年11月12日,因涉嫌故意杀人犯罪,黄勇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22日被逮捕[2]。

2003年11月26日,驻马店市公安局、平舆县公安局联合侦查终结,以黄勇涉嫌故意杀人罪,向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移交起诉[5]。起诉书中声称“被告人黄勇自小受反映暴力题材影视剧影响,梦想成为一名杀手。2001年夏,被告人黄勇将家中面条机架改装为杀人器械,取名为‘智能木马’。精心策划后,决定向出入网吧、游戏厅、录像厅的男性青少年下手,实施杀人计划,实现自已的杀人梦想。”[5]2003年11月28日,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起诉至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2]。

12月9日,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河南省平舆县公开审判该案,并当庭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黄勇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对黄勇具有自首情节的辩护主张,法庭经审理后驳回

[6]。庭审过程中,本案17名受害者的家属表示放弃全部经济赔偿,只求严惩凶手[7],约有两千余名群众旁听了该案[2][8]。判决后,黄勇并没有提请上诉[1]。12月26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死刑的判决,立即执行死刑[9][1]。

2004年4月14日,该案部分受害人家属到玉皇庙乡大黄庄村黄勇家挖掘出残缺尸块,公安机关的侦查取证公正性受到严重质疑[9][10]。事后,三级公安机关(河南省、驻马店市、平舆县)向受害人家属赔礼道歉,相关责任人受到行政处罚[9][11]。

黄勇自述行凶动机,是因为其幼年时,偶然机会看到一部凶杀片《自由人》,使其对杀手的角色十分喜爱,并很想体验感觉[12]。并最后坦白“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希望大家不要走我这条路,代价太大。”[13] 该案发生距今已有十年,回顾案情仍令人不寒而栗,近几年发生的马加爵事件、杨佳袭警案、药家鑫案等都和此案有着相似之处。同样是二十多岁的年轻人,不同程度地认为自己是社会中的底层人群,或曾受过社会不公正的对待,大都高智商,自闭,表面看上去并不凶残。这些案例广为公众和媒体所关注,确实反映出一些社会问题,也不同程度地暴露出一些机关在司法、执法方面的问题。下面仅就黄勇案,谈一些个人的粗浅认识。

一、认识犯罪心理,疏导心理障碍

美国的犯罪心理学家对100多起杀人犯进行调查访谈后总结出的犯罪人的“共性特点”:他们策划谋杀常常是在他们长途旅行途中,杀人者也有一些独特的理由。他们可以在每次杀人之间等待数月,理解这种谋杀是困难的。无论如何,研究者已获得这类犯罪的一些情况,他们收集了100多起案例。一般而言,这类案件多为白人男性、年龄在25至34岁之间,智商至少在平均智商水平上。常常具有讨人喜欢的外表。他们中许多人是私生子,或者在童年有过被虐待的经历,他们喜欢选择那些较脆弱的人作为犯罪对象,因为这种人能够满足他对别人控制的需要,他们更喜欢用人工的手法去杀人,如:扼死或用刀扎死。他们常常全神贯注地陷入一种对受害人如何进行控制与主宰的血

腥场面的幻想之中……

事实上不会存在这样的现象:一位年龄35岁的人突然从一个完美的正常人变为完全的精神分裂,出现非常危险的行为。谋杀这种行为是有先兆的,它会从童年时代起就会出现征兆,并在其之后的生活中发展。并非所有的杀人犯都来自破裂或贫困家庭,所谓许多犯罪人生活在破裂家庭的说法并不真实。他们中的许多人都生活在一个收入稳定、富足的家庭。他们中的一半以上都曾经居住在一个完好无损的家庭中,母亲、父亲和他们的儿子一起生活。他们在童年时几乎都非常聪明伶利,36名案犯中只有7人智商在90以下。另有11人的智商在120以上,其他人都在正常的范围内。

从上述分析中我们发现,他们关于系列杀人者特点的总结与黄勇的许多特点都有相近或相似之处:

一是性格内向是一个普遍特点。仅就人的“性格”而言,一方面,它取决于人的生理遗传特点,如:人的高级神经活动类型的灵活性、平衡性及强度等会决定人的气质特点,而气质特点进而影响人的性格特点;另一方面,性格还可以取决于人的被抚养方式、生活环境。譬如:不负责任的、冷漠的抚养方式会造就孩子的言语发育障碍,由于言语表达的困难,孩子在之后的几年内会出现与人交往的困难,即讷口少言而内向。这种内倾性若没有得到任何调整或矫正,如:鼓励、关爱等,人就会出现更加的自我封闭,不轻易与人交谈,不敢与人交谈。这种情况发展到青春期初期,即结交同龄伙伴、发展人的合群性时就会显露出障碍。若再无改变就会变得更加孤独。青春期之后,人开始进入需要与异性交往、并获取异性好感的阶段,即为人生重要的内容:组织家庭进行准备。这时,具有言语交往障碍、人际交往障碍的人会出现更严重的心理障碍与冲突:一方面是生理需要的迫切感;另一方面则是心理上的恐惧与紧张。因此,人在童年时期,看似不重要的“内向性问题”发展到成年时期可能就会导致其发生较为严重的心理障碍和行为障碍。

二是生活乏味加强其内心的想象。性格的内-外向只能决定人的社

会活动的多寡。假定人的活动随年龄增长的话,那么,对外部、对社会活动的减少势必会导致对内部、对自己的活动增加。黄勇喜欢绘画已经证明了这一分析;他的另一个“对自己的活动”就应该是“沉溺于想象或幻想之中”。想象本身没有错!因为想象是一种极普通的、人人皆有的心理现象,我们在学习中,许多内容都需要我们凭借一定的想象力去理解。但是,当一个人过分地、长时间地集中注意力于主观虚幻的想象活动,就会同时阻断对外界的注意、阻断对外界的真实的感知。其结果是,真实的世界对想象者成为了虚假的世界;而虚假的世界对想象者倒成为真实的世界。同时,由于阻断对外界的注意和对外界的真实感知,也就阻断了作为“人”要保持正常心理活动、保持心理健康所必需的、最基本的对客观世界新鲜的感知觉!心理学研究证实,缺乏真实的感知觉,人就会出现某种异常的心理状态!这在心理学研究中曾以“感觉剥夺实验”予以证实过[14]。

可见,人对某一具体事件的行为之所以这样做而不那样做,之所以不同于别人的反应方式,恰恰取决于他已形成的个性,而这种个性的形成是他个人特有的、全部的过去经历。人格的独特性就在于个人特有的心理素质与生活经历的组合。因此,我们必须充分地并且及早地认识这一心理问题形成过程及原因,只有这样,才能及早发现自己或周围人的心理问题,通过采取有效手段积极疏导,消除心理障碍,预防可能由此导致的不良后果,营造积极、阳光、健康的社会心理环境。

二、社会化教育导向,积极价值观引导

首先,遇害的大都是十几岁的中学生,尚未脱离学校或刚刚步入社会,而黄勇诱骗他们跟随他一同回家的理由不外乎“一起到家里取钱资助上学、一起回家玩游戏、帮忙介绍好工作”等,而诱骗他们自行躺在所谓的“智能木马”上,则更是以“测试智力、考验反应能力”等简单编造的理由就将如此之多的青少年送上了不归路,而且黄勇竟未有一起失手。乡村青年如此之低的社会防范意识,让人不得不责问当今乡村教育在社会防范和社会化教育方面的缺失。许多社会现象都反映出我

国目前的教育水平在某方面是滞后于社会发展的,然而教育改革只是制度改革的一方面,教师和家庭中的每名成员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关心指导青年一代的发展,安全是关乎社会安定的重要因素,自我保护、危险意识、安全防范等观念要在日常教学和生活中广泛灌输,而与人沟通、交往、共事的能力更是青年步入社会的必修课,社会化教育导向势在必行!

其次,黄勇由于性格内向,往往并不过多地向人展示自己的内心想法或具有的才智。因此,他属于容易被人家轻视、忽视的人。同时,他的沉默、他的内向使他在生活当中没有机会品尝成功、没有因为个人的某种努力而获得成功的快乐感受。再遇上家庭的冷待、周围人的冷落,他就更容易陷入消极的价值观不能自拔。这种消极的价值观正是导致他寻求杀人刺激的源泉。因此,帮助青年建立积极正面的价值观,不仅使个体内心得以和谐解脱,更有效地消除了社会不稳定因素,可见教育对预防青少年犯罪具有极其重要的普遍性作用。

三、增强警务效率,切实治安预警

许多记者在采访时也都疑惑:为什么仅隔3-4米的周围邻居没有发现一点疑点?这么多孩子失踪,公安机关为什么没有一点儿警觉?为什么?这是否意味着:冥冥之中的一种警示?让更多的人体味一下在社会生活中人们彼此冷漠相待的苦果?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观念的变化,个人的隐私空间在增大,个人的自由度在增大。人们彼此表面彬彬有礼,但内心的隔阂与陌生日益严重。“事不关已,高高挂起”;以至达到“鸡犬相闻,老死不相往来”。如果这是经济发展的结果,不免为当今社会的悲哀!

警务模式改革是进入21世纪以来,公安部门在全国着重推行的一项重要改革,2001年上海闸北市公安局率先推行了以“网格化巡逻”,“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摆在面上”,“集指挥、调度权于一体的指挥中心”等为标志的现代新型警务模式取得了突出成效。

如何实现乡村警务模式改革,仍是一个正在探讨的课题……纵观历史发展与当下中国国情,乡村地区警务现状具有如下特征:一是各

家自成一体,住户比城市较为分散,二是空巢现象显现,近些年乡村青壮年普遍外出务工,家中多剩年迈老人和留守儿童,自制能力较低,三是按照乡村习俗,遇有矛盾多以威望者调解为主。创新乡村警务模式,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一是将城市的社区警务制度平移至乡村,在乡村间各区域设立警务室,驻扎民警,随时走访民情,发现警情,二是建立乡村化的非正式社会监督机制。所谓“非正式的社会监督”是指民间的乡里、乡亲之间需要相互交往、相互帮助、进而相互监督。这种监督既包含着彼此的关心与关注,也包含着相互帮助和监督。三是继续做好公安基础工作,一贯强调警民关系、强调综合治理、强调群众路线的中国公安工作更不可忽视最基础的、深入民众之中的基层工作,通过在乡村区域内设立警务室、建立乡村化的非正式社会监督机制和扎实公安基础工作,切实实现治安预警。

四、增加科技警力,提高办案效率

黄勇案中,两年内,一个县城中,数起及其相同的失踪案件,当地公安机关竟迟钝到居然没有开展串案侦查;公安机关的视线所及范围——摄像头竟然没有安置在网吧内,或根本就形同虚设;公安侦查人员和法医一同在黄家后院挖找被害青年尸体时,居然漏挖遗留了两具并不完全的尸体,平舆警方出具黄勇家中新尸鉴定结果,与此前判决书事件认定明显不符。如此之多的疑问,足见我国基层科技警务力量还相当薄弱,向警务要效率,向科技要警力,科技强警已成为近年来推动我国公安事业发展不争的事实。应加紧健全基层科技警务覆盖,使办案效率实现飞跃性地提高。

五、从严从细负责,履行神圣职责

后续案情显示,2004年3月26日、4月14日、15日,受害人家属和平舆县公安局分别在黄勇家又挖掘出两具不完整尸体。 (2003)

年11月16日以前,当地警方称死亡数字是“23人”,2003年11月17日,河南当地报纸刊发了一篇新华社记者采访案件侦办方的新闻,第一次以官方来源披露死亡人数是“17人,伤1人”。……有记者向当地警方提出核实请求,屡次被拒。……平舆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出具的

《“11·12”系列杀人案现场勘查笔录》显示,2003年11月首次勘查时该尸坑只挖到地下65厘米,当时只发现了一具尸体。而一位曾经参加过去年11月勘查挖掘工作的当地村民称:“那天地下遇害孩子的尸体越挖越多,连警察都觉得心惊肉跳,后来便没有再挖了。”在同样一份笔录的第一部分,竟记载了如下内容:“2003年11月12日上午8时20分,古槐镇铁塔路居委会张某来我队(平舆刑警大队)报称:11月4日上午在网吧认识一男青年黄勇……对其说:‘我是个杀手,已杀死20多人……’”

当地公安机关在办理此案时,暴露出多处极不严谨不负责的行为,也许有关部门是为了尽快避开舆论眼球,平息民愤而匆忙结案?“平舆杀人案”涉案人数多、作案时间长警方的现场勘查应该“掘地三尺”、非常仔细才对,而该案在案发五天就确定了死亡人数、案发十五天就提起公诉、二十七天后就开庭公审判处死刑、公审十七天后就执行了枪决。另外,当地有关部门的多名领导很快就被免职。平舆县原县委书记被调往他处任职。平舆县公安局局长、教体局局长及平舆县一高、二高校长等五名负责人免去相关职务。当时出现场的市刑警支队三大队队长刘某被记大过和免职处分。

头顶国徽,人民公仆,难道我们的职责和我们毕生所追求的仅仅是这些吗?黄勇被判处死刑。鉴于黄勇几乎没有什么可供赔偿的财产,判决宣布前半个小时,17名被害学生家长放弃了对黄勇的42.6万元的民事赔偿请求。老百姓失去了他们的亲身骨肉,无法挽救,无以弥补,他们只求知道事情的真相,求一份公平,难道我们连这样的要求都要让他们失望吗?警察的职责是神圣的,警察的使命是光荣的,身为一名人民警察,我们首先要做到的,就是对老百姓的一份真诚!

以上是我个人对此案很不成熟的几点想法,言语无序,组织拙劣,希望老师给予指点!

2011级在职法硕张阳阳

2011年12月9日

参考文献

[1]平舆杀人恶魔黄勇没上诉法院正按程序进行复核. 河南报业网. 2003年12月26日

[2]韦宇龙、闫乃川. 特稿:平舆系列杀人案一审黄勇被当庭判处死刑. 河南报业网. 2003年12月09日

[3]黄勇庭审陈述为何没杀张某显示其复杂心态. 河南报业网. 2003年12月09日

[4]法庭展示被告人黄勇的“遗书”(图). 河南报业网. 2003年12月09日

[5]资料:河南省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 2003年12月09日

[6]韦宇龙、闫乃川. 庭审中经过激烈辩论认定被告人黄勇不构成自首. 河南报业网. 2003年12月09日

[7]韦宇龙. 受害者家属放弃全部经济赔偿要求严惩凶手. 河南报业网. 2003年12月09日

[8]平舆特大系列杀人案庭审现场直击实录(图). 河南报业网. 2003年12月09日

[9]陆欢、魏莘. 平舆杀人案现场发现残缺尸块相关责任人受处理. 新华网. 2004年04月24日

[10]家长在河南平舆杀人案罪犯家中新挖出尸体. CCTV《社会记录》. 2004年04月23日

[11]李钊. 黄勇案“尸骨事件”影响恶劣警方列为反面教材. 河南报业网. 2004年04月24日

[12]刘晓燕、李飞、孙亚轩. 黄勇:我不相信任何人. 中国法院网. 2003年12月25日

[13]刘晓燕、李飞、孙亚轩. 平舆特大杀人案犯黄勇自述一个杀手的心路历程新华网2003年12月29日

[14]孟昭兰主编《普通心理学》[M].北京大学出版社.

虐童事件观后感-读后感

关于幼儿教师虐童事件的感想 大二班:朱雪梅最近经常在报刊上、电视上、网上看到幼儿老师虐待小朋友的新闻,知道此事后我园园领导及时召开了研讨会议,专门组织全园老师学习几起幼儿教师虐待小朋友的幼儿园视频,我简直不能相信这件事真实的发生在我们的身边,作为人类灵魂工程师的教师,哪能张狂到如此地步?这起悲剧不仅在伤害孩子们的身体、伤害家长的内心,更在毫无休止地败坏教师在人们心中的形象。作为教师,我感到耻辱。 在这些事件中,我们不难发现,其实问题首先出在教师的身上。身为老师,应该做到爱的教育。我国著名教育家夏丏尊先生也说:“教育之没有情感,没有爱,如同池塘没有水一样,没有水,就不称其为池塘,没有爱就没有教育。”遗憾的是,一些老师缺乏起码的耐心,更不要说爱心了,他们一看到孩子不顺眼就恶语相加,学生要不听话就暴跳如雷,甚至饱以老拳。 作为教师,我们面对的是一群天真活泼的孩子,他们也许会做出一些令你头痛不已的事。但这也不完全是孩子们的错。“人无完人,金无足赤”。连我们成人都不可避免的会做出这样或那样的错误,我们又有什么理由要求孩子们十全十美呢?哪一个人不是在不断的犯错和改正错误中逐渐成 熟的呢?所以,我们应该学会宽容、理解自己的学生和身边的人,要用自己的爱去感化、教育每一个孩子。人和人应该将心比心,更何况那些粗暴、简单的教育手段不仅不能让人心服口服,反而会引发孩子的逆反心理,这样恶性循环下去,将会造成一发不可收拾的后果。 俗话说“爱是教育的前提,没有爱就没有教育”这就说明教育离不开爱。孩子们走进幼儿园,就像一条涓涓的小溪流进了欢乐的海洋,从此由家庭迈向了社会,开始了新的生活。当家长把孩子送进幼儿园,交给老师的时候,就是把一份责任交给了老师,好比是接力棒已经传到了老师的手中,我们只有努力的、安全的、怀着一颗母性的爱心把孩子平安

黄勇分式导学案3

【学习课题】 分式(1) 【学习目标】1、能判断一个代数式是否为分式 2、能说出一个分式有意义的条件 3、会求分式值为零时,字母的取值 【学习重点】会求分式有意义时,字母的取值范围 【学习难点】求分式值为零时,字母的取值 【学习过程】 (一)温故知新 感受新知 1、 阅读教材2页,完成下面的填空: 1) 面积为2平方米的长方形一边为x 米,则它的另一边为 米。 2) 面积为S 平方米的长方形一边为a 米,则它的另一边为 米。 3) 一箱苹果售价为P 元,总重m 千克,箱重n 千克,则每千克苹果的售价为 元 上述代数式的共同特征是 ; 它们与整式的区别是 。 一般的,整式A 除以整式B ,可以写成____的形式。如果B 中含有____,式子 A 就叫____,其中A 叫___ _,B 叫__ __。 ① a b 2, ②2a+b, ③-x 32, ④32x , ⑤ πa , ⑥x -32, ⑦5x -y z 整式有: ;分式有: (二)、自主学习 探究新知 1、在整式中,由于字母表示的数只作加法,减法,乘法,乘方运算,所以字母的取值可以是____;而在分式中,含字母表达的数作为除数,因为除数为零时,式子没有意义。因此,分式的____取值不能为____。 3、分式的值为零所需要的条件为(1)___________ (2) _。 (三)、挖掘教材 巩固新知 例1:已知:分式4 32 +-x x 1) 当x 取何值时,分式没有意义? 2) 当x 取何值时,分式有意义? 解: ①当________时,分式没有意义。

由3x+4=0,得x=____,∴当x=_____时,分式没有意义。 ②当x ≠______时,______不等于0,此时分式有意义。 即时练习: 1、 当x 取什么值时,下列分式有意义? (1) x 1 ;(2)x 2 ;(3)32-x x ;(4)2 1+-x x ; (4 (5 2、 当x (1) 12+x x ;(2 。例2:当x 取何值时,分式3 9 2+-x x 的值为0? 解:,由???=-≠+0 90 32x x ,得x=_____,∴x=_____即时练习: 3、 当x 取什么值时,下列分式的值为零? (1)x x 1 2- ;(2)1212+-x x ;(3)33++x x 。 (四) 知识小结: 1、今天学习的分式与分数有什么共同点? 2、分式与整式有什么区别?分式与整式中,字母取值范围有什么区别? (五)课堂作业 (六)、 拓展训练 1、下列各式中,哪些是整式?哪些是分式? (1) a b 2 ;(2)2a+b ;(3)x x -+-41 ;(4)xy 21 。 2、 1 1 +x 有意义,则x_______。3、如果)2)(1(1---x x x 有意义,则x 3、若 3 6 -x 的值为正整数,求x 的值。 4、如果6 5 -+x x 的值为0,则x=____。5、当x______时,分式32122+--x x x 的值为0。 (七)、课后反思

人格心理学试题及问题详解

人格心理学练习题一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将正确答案填入下面的表格) 1. 人格心理学是探究个体的( A )及其适应等领域的表现和规律的科学。 A.人格结构.动力.发展 B人格评价 C. 人格变态 D.人格元素.组织.特质 2.本我的活动遵循( A ) 。 A.快乐原则 B.道德原则 C.现实原则 D.法律原则 3.“从小看大,三岁知老”反映了人格的( A ) 。 A.稳定性 B.生物性 C.个别性 D.整体性 4.对人格心理学成为一门独立学科贡献最大的心理学家是( A )。 A.奥尔波特 B. 卡特尔 C.艾森克 D. 艾里克森 5.奥尔波特表达他对人格发展动力的看法用的概念为( B ) A.自我统一性 B.机能自主 C.创造性自我 D.统我 6.弗洛伊德提到可以通过( A ),了解无意识过程。 A.梦的解析 B.谈话 C.量表 D.绘画 7. 受辅者是关于自己最好的专家的观点来源于( D )。 A.建构疗法 B. 认知疗法 C. 行为疗法 D. 个人中心疗法 8. 艾森克把( B)看做是神经质的神经生物学基础。。 A、外周神经系统 B.自主神经系统 C.激素 D.神经递质 9.能力特质在卡特尔的特质理论中属于( D ) A.一般特质 B. 共同特质 C.表面特质 D.根源特质 10. 艾森克的人格结构中包括内外倾.精神质和( A )三个人格维度。 A.神经质 B.宜人性 C.聪慧性 D.开放性 11.对自己暗恋的人,也觉得对方也喜欢自己,在防御机制上属于( C )。 A.压抑 B.合理化 C.投射 D.反向形成 12.人格成分中不包括(A )。

A.情绪过程 B.气质 C.性格 D.能力 13. 在斯金纳的操作性条件反射中,强化的出现( D )。 A.与刺激有关 B.与刺激无关 C.在反应之前 D.在反应之后 14.主题统觉测验是可以了解( B )动机测验。 A.意识 B.潜意识 C.行为 D.都不是。 15. 强调观察.模仿学习作用的行为的心理学家是( B )。 A.华生 B.班杜拉 C.罗杰斯 D.斯金纳 16.爱与人交往,喜欢热闹的气质类型是( B ) 。 A.胆汁质 B.多血质 C.黏液质 D.抑郁质 17. 人格结构包括能力.气质.性格.自我和(A)。 A.需要动机及价值观 B. 情绪 C.外倾 D.内倾 18.人格中遗传占主导部分的是( A )。 A.气质 B. 自我 C. 性格 D. 能力 二、简答题 1.简述人格的概念机包含的主要成分。 人格是个体在行为上的内部倾向,它表现为个体适应环境时在能力.情绪需要.动机.兴趣.态度.价值观.气质.性格和体质方面的整合,是具有动力一致性和连续性的自我,是个体在社会化过程中形成的给人以特色的心身组织。 2.什么是人格评鉴,涉及哪些变量? 指在具体的条件下以系统的方式来收集有关人格的资料。有系统的收集这个人或这些人的有关资料,涉及的变量很多。所要收集的资料最起码要涉及下列四种变量:情境的性质.刺激的性质.指导语的性质和被试反应的性质。收集到资料之后,还要根据资料进行评分.分析和解释,然后才有可能对一个人或许多人的人格特征作出评定。 3.简述人格的基本特征。 人格的结构性;人格的整体性;人格的稳定性;人格的独特性;人格的社会性 4.什么是人格心理学,其主要研究内容是什么? 人格心理学是探究个体的人格结构.动力.发展及其适应等领域的表现和规律的科学,包括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作为心理学的一个分支学科,人格心理学是当代心理学学科体系中唯一从整体上探讨人的认知.需求.感情.意志和行为的复杂组织的一门学科,也是唯一系

幼儿园“虐童”事件的反思

幼儿园“虐童”事件的反思 摘要:温州“虐童”事件的发生原因,除了这位幼儿教师的师德问题,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长期以来幼儿教师的职业倦怠问题无法得到很好解决,职业倦怠对教师的身心健康和工作都有很大危害。本文分析了幼儿园教师职业倦怠产生的原因,探索了避免职业倦怠的有效措施。 关键词:幼儿教师职业倦怠分析对策 1 引言 最近,温州幼师颜艳红虐童事件曝光后,这位没人性的无证老师遭到大家的声讨,然而,这样的“虐童”事件,近年发生在幼儿园里已发生过多起。据统计,最近一两年来共发生过11起“幼儿园虐童”事件,为何这样的恶行一而再再而三在我们的幼儿园发生呢?为何在幼儿教师身上,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呢?这些都是我们幼儿教育工作者要值得深思的地方。 “虐童”事件的发生原因,一方面是因为这位幼儿教师的师德出现了问题,另一方面是因为长期以来幼儿教师的职业倦怠问题无法得到很好解决,职业倦怠对教师的身心健康和工作都有很大危害。职业倦怠是人们在紧张和繁忙的工作中由于受环境、情感等内外因素影响而出现的一种身体不适、心理衰竭、情感封闭的亚健康状态,是人对长期的情绪紧张源和人际关系紧张源的应激反应而表现出的一系列心理、生理综合症。职业倦怠现已成为世界范围内的一种普遍现象,职业倦怠存在于很多行业中,尤其容易发生在一些助人的行业中,比如警察、教师、律师、医生、护士等,这些行业的工作重复性强,工作压力大,特别容易发生职业倦怠。目前,幼儿园教师队伍教师职业倦怠问题普遍存在,并且已严重影响了幼儿教育质量的提高。教师职业倦怠是指教师在处理教育教学事务中所表现出的由于长期高工作压力、紧张的心情及较低的成就感而导致的工作态度和热情降低、情绪低落、身心疲惫的心理状态。它是教师不能顺应工作压力的一种极端反应,是伴随长时期压力体验下而产生的情感、态度和行为的衰竭状态。 2 教师职业倦怠成因 2.1较低的工资福利待遇 待遇可能是影响职业倦怠感的重要因素之一。待遇是经济方面的保障,是人的安全、自尊不可缺少的依据,是对工作的一种肯定形式。因此,幼儿园在管理中要特别注意教师的物质鼓励,教师的物质利益未得到满足时,要注重物质利益的保证,即使教师的物质利益得到了满足,也要考虑到物质利益的不断提高。为此,幼儿园应在现有基础上不断提高教师的工资待遇,不断完善相应的福利制度。现在广西幼儿园存在三种形式:一种是公立幼儿园,第二种是自收自支公立幼儿园,第三种是所有民办幼儿园。一般情况下,公立幼儿园的教师待遇最高,而自收自支公立幼儿园的教师待遇没有财政拔款的支持,其收入水平完全取决于幼儿园收费,由于这种幼儿园即要承担教师的工资,又要承教师的“五险一金”,因此

法学伦理案例

法学伦理案例 案例一:二奶状告死者发妻争夺遗产 现年60岁的蒋伦芳与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某厂职工黄永彬于1963年6月结婚,因双方未能生育子女,便收养一子黄勇(31岁,已成家另过)。1990年7月,蒋伦芳因继承父母遗产取得原泸州市市中区顺城街67号房屋所有权。1995年,该房被拆迁,拆迁单位将位于泸州市江阳区新马路6-2-8-2号的住房补偿给了蒋伦芳。1996年,年近六旬的黄永彬与比他小近30岁的爱姑相识后,便一直在外租房公开非法同居生活。2000年9月,蒋伦芳与黄永彬将该房以8万元的价格出售,房屋交易中产生的税费由蒋伦芳承担,故实际卖房得款不足8万元。2001年春节,黄永彬、蒋伦芳夫妇将售房款中的3万元赠与其养子黄勇。患肝癌病晚期的黄永彬于2001年4月18日立下书面遗嘱,将其所得的住房补贴金、公积金、抚恤金和卖房款的一半计4万元及自己所用的手机一部,总计6万元的财产赠与“朋友”爱姑所有。2001年4月20日,泸州市纳溪区公证处对该遗嘱出具了(2000)泸纳证字第148号公证书。2001年4月22日,黄永彬因病去世。当日下午,爱姑以蒋伦芳侵害其财产权为由,诉讼至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公然与黄妻争夺遗产。 二奶:公民有权处理自己财产 庭审中,原告爱姑及代理人张永红、韩凤喜认为,公民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处分的权利,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赋予公民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一条也规定,只要公民享有财产所有权,他便享有其财产的处分权。在黄永彬遗赠给爱姑的财产中,其房屋价款、住房补贴、公积金属夫妻共同财产,黄永彬应享有至少一半的所有权和处分权。对于抚恤金,因其具有特定人身关系,已不属于黄永彬个人合法财产,黄永彬对此无权处分。但是,黄永彬遗嘱中的合法部分法院应当支持。作为遗赠行为,只要遗赠人的意思表示真实,并不需要人们去考虑受遗赠人的身份地位以及在立遗嘱前是否有违法犯罪行为。至于受遗赠人的其它违法行为,就本案来说,是另一种法律关系,可通过其它法律进行调整。 原配:二奶分财产有违情与法 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被告代理人李俊超律师在庭审中表达了自己的观点。

幼儿园教师虐童事件反思有感

幼儿园教师虐童事件反思有感 一个幼儿园老师虐童一年多,有监控录像的幼儿园管理层没发现?家长一直没发现?这里面深藏着哪些问题?这些问题隐藏着哪些危 机?这些危机对我们的下一代将会带来怎样的祸害? 第一、我觉得不是幼儿园管理层或家长迟迟没发现,而是中国整体教育观念的严重落后导致。在许多中国式教育中,教育孩子如同带领一群鸭子,只需往一个方向赶,如果没有按照这个工厂流水线模式运作,那培养出来的就不是合格的产品。于是家长全民焦虑,摩拳擦掌要把孩子推上流水线,而操作流水线上的这批工人,也就是教师队伍,这种教育的急功近利甚至渗入到幼儿园,大家可能会普遍认为,老师严格一点是对孩子好,或者只要老师能有方法让孩子乖乖听话,打两下也都不在话下了。同样,因为很多家长自己也打孩子,宣称打孩子是为孩子好。显然“打”在中国式一种教育方法,它可以让孩子有效服从,也不触犯法律,既然家长能用,那幼儿园的教师凭什么不能用呢? 第二、虐童在中国似乎不是一种刑事罪行。老师虐打了孩子,有家长来投诉了,轻者校方给家长赔个不是打个保证或者退点学费,老师该干嘛还干嘛;像颜某刘某这类严重者,学校赶紧开除掉推一个校方不知情以净其身,然后赔点钱给家长安抚一下,该干嘛还干嘛!有谁听说上次虐童的颜某后来是否得到刑事处罚?最多不就是扣掉教师证然后来一 番“重点教育”完事。如果老师敢常常让孩子青一块紫一块回家,那肯定是活得不耐烦了。可能会有孩子跟父母说:“今天谁谁谁被老师打了。”家长可能会回答说:“他不乖肯定就会被老师打啊。所以你要乖乖听老

师的话啊。”,这样一来孩子便从此不会跟家长说老师打孩子的事了,甚至自己被打也不敢说,因为说出来便会被家长责备自己不乖了第三、中国教育对幼儿教育之轻视可谓让人寒心。众多研究表明,幼儿教育对于一个人的性格塑造大脑发育等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民间也有“三岁定终生”的说法,也就是一个孩子6岁前所接受的教育,某种程度决定了他们终生的性格和命运。而如此重要的阶段,却没有配备优质的师资。 第四、中国幼儿园教师的素质之低实在让人堪忧,许多人认为幼儿园教师只是看孩子的,哪需要什么高等教育。国人普遍认为幼儿园教师只是看孩子的类似保姆一样的职位,何须什么人才!而在美国,很多幼儿园教师都是“幼儿教育学”硕士毕业。幼儿园的教师即便不具备高学历,也必须是具备专科技能极懂孩子和爱孩子的人。宽宽先后入读三家教会幼儿园,他的几个老师都极其懂孩子,并且非常爱孩子。我每天送宽宽上学,看见老师宽宽都会拼命跑过去,跟老师来个大大的拥抱,然后宽宽兴奋异常地向老师展示他的新衣服或者新玩具。这种场面常常让我感到发自内心的感动。 第五、中国孩子总是在责骂中长大,在要求服从的吆喝中成长,所以中国人普遍畏惧权威,这种畏惧,深入到了骨髓。这就是为什么我们有非常强的自我保护意识,却鲜有半点反抗精神和民主意识。这,不得不说是我们教育的最悲催之处。我们的教育,一直都在生产着鲁迅笔下的润土,而很难创造出罗宾逊。而这种润土的生产工场,从幼儿园就开始搭建了。

黄永彬遗赠案评析

黄永彬遗赠案评析 案情简介: 原告张学英是受遗赠人。遗赠人是被告蒋伦芳之夫黄永彬。被告蒋伦芳与遗赠人黄永彬于1963年5月自愿登记结婚,未生育,于1970年收养一子黄勇。黄勇结婚后与养父母分居。1996年,张学英与遗赠人黄永彬相识,两人随即在当地农村租房同居,共同生活至2001年2月。蒋伦芳则在泸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宿舍独居。 2000年9月,蒋伦芳将其在1990年继承父母遗产所得的泸州市江阳区一套住房出卖,获款80000元。 2001年1月,蒋伦芳和黄永彬拿出30000元赠与其养子黄勇购买商品住宅房。 2001年2月,遗赠人黄永彬患晚期肝癌病住医院治疗,蒋伦芳始终予以护理,张学英未参与护理。 2001年4月18日,原告张学英的诉讼代理人韩凤喜在医院为黄永彬代书遗嘱:“我决定,将依法所得的住房补贴金、公积金、抚恤金和卖泸州市江阳区一套住房售价的一半(即4万元),以及手机一部遗留给我的朋友张学英壹人所有。我去世后骨灰盒由张学英负责安葬。” 4月20日,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公证处对该遗嘱出具了(2001)泸纳证字第148号公证书,证明:黄永彬于2001年4

月18日在公证员面前,在代书遗嘱上签名、捺手印。4月22日,遗赠人黄永彬逝世。4月25日上午,被告蒋伦芳在泸州市宾仪馆火化遗赠人黄永彬的尸体时,遗嘱执行人易念华突然向蒋伦芳和黄勇宣读了遗赠人黄永彬的公证遗嘱,要求蒋伦芳和黄勇执行该公证遗嘱。蒋伦芳和黄勇当即表示不执行该遗嘱。当日下午,张学英以蒋伦芳侵害其财产继承权为由诉至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泸州市纳溪区法院经两次开庭审理后作出判决,以原告与被告丈夫间的婚外情为由,认定被告丈夫的遗嘱协议违背《民法通则》第7条关于“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的法律原则(该原则亦称“公序良俗原则”),宣告遗嘱无效。 通过梳理案情,我发现本案的焦点在于遗赠是否有效。在本案中,遗赠人黄永彬与被上诉人蒋伦芳系结婚多年的夫妻,本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条的规定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但黄永彬却无视夫妻感情和道德规范,与上诉人张学英长期非法同居,其行为既违背了我国现行社会道德标准,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条“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法律规定,属违法行为。黄永彬基于其与上诉人张学英的非法同居关系而订立遗嘱将其遗产和属于被上诉人的财产赠与上诉人张学英,以合法形式变相剥夺了被上诉人蒋伦芳的合法财产继承权,使上诉人实质上因其与黄永彬之间的非法同居关系而谋取了不正当利益。我国《民法通则》第58条规定“民事行为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无效”,因此,遗赠人黄永彬的遗赠行为,应

变态心理与变态心理犯罪

理论知识 一、基本含义 变态即非常态,变态心理即个体偏离了正常范围的长期而稳定的心理和行为表现,包括认识、情感、意志和个性心理特征以及行为等方面的异常。广义上的变态心理一般泛指精神活动或心理活动异常,是与正常心理相区分的,包括重性精神病,如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症、精神发育不全和人格障碍等;狭义上的变态心理单纯指人格变态即指人在脑生理生化功能发生障碍和人与客观现实关系发生失调基础上产生对客观现实歪曲的反映。 变态心理犯罪是指行为人在存在辨认障碍(包括感知觉障碍、思维障碍、注意障碍、记忆障碍、意志障碍)或控制障碍(包括情感障碍、意志意向和行为障碍)的情况下实施的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即指由于精神状态不正常而导致的犯罪行为。变态心理犯罪的根源是犯罪主体的精神异常。 二、变态心理犯罪主体心理特征分析 1.缺乏良心或罪恶感。变态心理犯罪主体不能将社会道德标准运用于实际行为中,不重视社会和文化环境所允许做和禁止做的事,而且他们普遍缺乏罪恶感。 2.情感不成熟。变态心理犯罪主体情感不成熟往往表现为一切以自我为中心,只求自己欲望的满足,不顾别人的感受与体验。 3.缺乏爱心和移情体验。变态心理犯罪主体不能建立和维持纯真的感情关系和人际关系,没有真正的友谊, 4.无长远计划和目标。变态心理犯罪主体基本上不会为将来着想或为将来计划,对他们来说,生活是一件飘忽不定的、由一系列冲动行为构成的东西。 三、变态心理犯罪主体行为特征分析 1.变态人格引起的犯罪行为及其特点。变态人格中与犯罪行为相关的类型主要是反社会型人格障碍,其突出特点是难以适应社会生活,常出现违反社会公德和违法行为,其特殊行为模式有两个最基本的特征:一个是冷酷无情,另一个是行为的冲动性,人格变态者具有正常智力,没有意识障碍和精神病性症状,但人际关系等社会适应功能往往受损,因此其犯罪行为十分复杂,特别是犯罪行为若与发生在人格的动力如需要、兴趣、信念、价值观方面的变态相联系,其犯罪动机就非常隐蔽,犯罪行为的实施就有周密的计划和充分的准备甚至出现系列性的作案。 2.性变态引起的犯罪行为及其特点。性变态也称性心理障碍,是一种偏离的性行为。性变态者一般并不丧失或没有完全丧失辨认和控制自己的能力,只是突出地表现为性心理与性行为的异常。性变态者具有正常智力,没有意识障碍和精神病性症状,但往往伴有人格障碍,加之其对自身违法犯罪行为感到害怕,也常受良心谴责,故其变态行为十分隐蔽、诡秘。3.精神病引起的犯罪行为及其特点。精神病的犯罪行为可发生在意识清晰、智能正常情况下如精神分裂等,也有发生在意识障碍下的危害行为如癫痫性精神障碍等。此类犯罪行为有以下特点:作案动机模糊不清或离奇古怪而难以理解,作案缺乏充分准备和周密思考,常是冲动性的,单独作案,缺乏自我保护;手段极其凶残狠毒而不符合常理;案发后对行为的后果缺乏认识;受害者多为病人亲属。 4.精神发育迟滞引起的犯罪行为及其特点。精神发育迟滞轻、中度者较多见犯罪行为,他们易于受暗示,往往在别人的教唆或暗示下干坏事或犯罪。 四、案例及分析: 犯罪嫌疑人黄勇,男,现年29岁,是平舆县玉皇庙乡曾庄村委大黄村人,初中毕业在家务农。经突审,犯罪嫌疑人黄勇供述了本人酷爱看武打录像、凶杀恐怖片,自感杀人刺激,自2001年9月以来,采取欺骗手段,将受害人从录像厅、网吧、游戏厅等场所骗至家中,先后杀死

反思虐童事件提升师德修养

反思虐童事件提升师德修养 近段时间,新闻媒体曝光了个别幼儿园老师的虐童事件。事件中的老师表现出一副冷酷、无所谓的态度,值得我们反思。虽然事后相关的老师已经受到应有的惩罚和社会的谴责,可是这些老师是不是真的意识到自己的所作所为对孩子的心灵造成了莫大的伤害?作为幼儿园的管理者应如何提升教师的道德修养? 幼儿教师目前承受的心理压力及解决办法 我们知道,作为幼儿教师,面对当前社会对幼儿教师的高标准高要求,工作很辛苦,每天既要安排一日教学活动,照顾好孩子的吃喝拉撒睡,安全又是重中之重,不能让孩子出意外,还有写不完的笔头工作,下班了还要料理家务和照顾年幼的孩子。这一切使教师承受了很大的心理压力,个别教师存在着一定的心理问题。平时在与教师们的交谈中,经常会听到这样的话:“每天太累了,回到家只想躺在沙发上一个人静一静,话不想多说一句。”“晚上做梦梦见孩子摔伤了、缝针了,我也吓醒了。”这些话反映出许多教师真实的生存状态,这样一种心理状态,使教师出现工作消极、没有热情、人际关系紧张等现状。可想而知,长此以往会影响到教师的工作质量,影响孩子的发展。因此,要重视幼儿教师的心理健康,缓解教师的心理压力,要从政策、管理等方面尽可能地为老师创造宽松、愉快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 1.疏导不良情绪,让教师远离焦躁、抑郁 幼儿园管理者应随时了解教师心理状态,及时和教师谈心、沟通,及时消除疑惑和误解,疏导教师的不良情绪。还应定期举办心理健康讲座,开设心理健康咨询热线,定期为教师进行心理健康检查。只有教师的不良情绪得到合理的宣泄和及时的疏导,才能使教师的心理维持健康状态。 2.通过赏识激励,让教师充满自信地投入工作 当我们要求教师用赞赏的眼光看待孩子、用激励的方法促进孩子的发展

黄勇“智能木马”连环杀人案犯罪行为的分析

黄勇“智能木马”连环杀人案犯罪行为的分析 一、案例介绍 黄勇因涉嫌故意杀人于2003年11月12日被平舆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月21日因涉嫌故意杀人犯罪,经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批准,于同月22日被驻马店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被告人黄勇将家中面条机架改装为杀人器械,取名为”智能木马”。精心策划后,决定向出入网吧、游戏厅、录像厅的男性青少年下手,实施杀人计划,实现自已的杀人梦想。从2001年九月到、2003年四月,短短两年时间,黄勇连续杀害17人,一人重伤逃跑。 二、黄勇的杀人手段 黄勇杀害的17人全部是男孩,大部分家在农村,在县城上高中并且住在学校,平时喜欢到录像厅、网吧、游戏厅等地方玩,而且全部在十五岁以上。他通过诱骗来博取被害人的信任,把其骗到家中,然后以做智力游戏为由,趁其不备,用白布条将其勒死,并扒光衣服,用菜刀将尸体肢解后埋在院内,然后将衣服全部焚烧。 三、案例分析 (一)犯罪的心理因素

1、不良的认识观念与犯罪 人的行为是受其思想意识支配的。黄勇为了满足他“杀手”的欲望,不受社会道德的约束和调控,放任自己的不良行为。黄勇连续作案,在短短的两年内残害17个人,而邻居对他的残暴行为却毫不之情,另外警察的破案能力过低,使黄勇对法律采取蔑视的态度。 2、犯罪动机与犯罪 犯罪动机是指引起和推动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内在起因,是个人所具有的实施犯罪行为的决意和根据。像“黄勇案”,他杀人的动机就是满足他做杀手的内心需要,和实现杀手梦的内在动力。但还有一个犯罪动机,我个人认为,他的变态心理使他像《电锯惊魂》里边的杀人一样,在杀人中追求一种杀人的快感和娱乐感。 (二)社会环境的影响 1、家庭 黄勇住的地方经济贫困,家里又不是很好。塔尔德认为,一个人走向犯罪道路,是后天社会风气,风俗影响而逐渐形成的,并不是先天决定的,在模仿过程中,人们接触愈密切就愈有可能相互模仿。黄勇自从看了《自由杀手》之后就有一种想当杀手的

第九节 人格心理学研究方法

第九章人格心理学研究方法主要内容观察法实验法问卷法投射法个案研究一观察法观察法有目的有计划地通过观察被试的外部表现来研究其心理活动的一种方法长期观察和定期观察全面观察和重点观察参与性观察和非参与性观察现场观察和人为场所情境观察二实验法实验法按研究目的控制或创设条件以主动引起或改变被试的心理活动从而进行研究的一种方法实验室实验指在特定的心理实验室里借助各种仪器设备严格控制各种条件以研究心理的方法现场自然实验是在日常生活条件下对某些条件加以适当控制或改变来研究心理的方法这一方法的实质就是把实验研究和日常活动结合起来一方面仍对实验条件有所控制另一方面又适当放松控制三问卷法高尔顿于1884年提出构成我们行为的品格是一种明确的东西所以应该加以测量他尝试通过记录心跳和脉搏的变化来测量情绪通过观察社会情境中人们的活动来评估人的性情脾气等人格特征这一切标志着科学地评估性格的开始克瑞普林 E.Krapelin 则是人格测验的先驱他最早将自由联想测验用于临床近几年来经过心理学家的努力已发展了许多科学地评估人格的技术并发表了具备优良特性的人格测验如明尼苏达多相人格问卷卡特尔16种人格因素问卷罗夏墨迹测验等等为评价人格提供了科学工具三问卷法问卷法问卷法多以自我报告的形式出现所以又称自陈量表通常采用文字叙述的方法列出一些问答题或一个命题后面有几种答案让受试者选择也可由

受试者根据自己的评判在不同评价等级上表明某种程度根据赋予不同评价等级程度的分值将原始数据统计处理后即得到评判结果最早的自陈量表是伍德沃斯 R.S.Woodworth 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设计的个人资料调查表用于考察士兵对军队生活的适应性并淘汰军队中的情绪障碍者该调查表的问题涉及变态的恐怖反应强迫观念和强迫行为睡眠障碍以及其它身心症状等后来被奉为人格量表的蓝本自陈量表通常采用的题目形式有以下几种 1.是非式例如你曾经害怕自己发疯吗是否 2.折中是非式例如你喜欢户外活动吗是否不一定 3.选择式例如A当遇到失败时我会意志消沉 B 在大庭广众之下我会感到紧张 4.文字量表式例如我所喜欢的人大多是 A.拘谨缄默的 B-介于AC之间 C.善于交际的 5.数字量表式例如我担心考试失败 5 4 3 2 1 5代表经常4代表多次3代表偶尔2代表极少1代表从不自陈量表假设被试充分地了解自己并且能对题目作真实的回答这显然是靠不住的因为一个人不可能对自己的各个方面作全面而正确的观察同时在个人评估自己行为时往往会出现各种反应定势首先被试往往对社会赞许性强的题目作肯定回答对具有社会否定特征的题目作否定回答例如我从来不撒谎有些被试就会回答是其次还会出现反应的肯定定势极端定势谨慎定势及猜测定势等倾向例如被试会对题目大部分采用是是是"或否否否"的回答而不考虑内容如何这种反应方式有可能反映了个体的一部分个性特征

幼儿园教师虐童事件分析及解决办法

幼儿园教师虐童事件分析及解决方法一、引言 (一)问题的提出 自2012年10月24日浙江温岭一幼儿园女教师的虐童照片曝光后,立刻在社会上引起了轩然大波。以该事件为导火索,虐童这个长期以来被人们忽视的问题立刻引爆了社会舆论,顿时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那么虐童是什么呢?为什么会社会的关注呢? (二)虐童是什么 虐童或者说是儿童虐待从古至今都是一个避免不了的现象,即使是在现代文明高度发达的今天,虐童现象在不同民族、文化、宗教信仰的国家和地区依然普遍存在着。事实上,对儿童的虐待问题不仅仅是社会问题,更是一个医学问题。世界卫生组织(WHO)把虐童问题视为当前一个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认为虐童是指“对儿童有义务抚养、监管及有操纵权的人,做出足以对儿童的健康、生存、生长发育及尊严造成实际的或潜在的伤害行为,包括各种形式的躯体虐待、情感虐待、性虐待、忽视及对其进行经济性剥削。”而幼儿园,这个为孩子提供启蒙教育的地方,居然成为虐童事件的摇篮,这会为孩子们留下多大的阴影啊!作为师范生的我们更有必要关注此类事件,并思考解决方法。 二、为什么会出现幼儿园教师虐童事件 (一)幼儿园教师虐童现状 国内幼儿园老师体罚或虐待孩子现象时有发生,从狂扇女童耳光到揪耳朵提起,手段和花样不断升级。如浙江温岭蓝孔雀幼儿园:女幼师揪幼童双耳离地20厘米,将幼童扔进垃圾桶内;又如太原市蓝天蒙特梭利幼儿园:教师半小时内打了孩子70次耳光;以及上海杨浦区格林双阳幼儿园:女童下体被老师塞入芸豆等等等等,类似的事情还有很多,幼儿园老师的残忍程度让人大呼心理变态。本应是呵护幼儿成长的园丁,怎么就成了戕害儿童的毒手?

(二)什么导致了幼儿园虐童事件的出现 虐童的教师主要是那些素质低下、存在心理问题的部分幼师,那这些幼师又是为什么会进入教育的圣地,站在三尺讲台上呢?放任这些人进入学前教育领域的就是那些不负责任的无证民办幼儿园。无证幼儿园得以存在,则是看中了幼儿园无往不利的吸金功能和政策法规的监管不力。从各个方面来说,虐童事件其实是时代发展的必然。主要有以下3点原因: 1、从幼师方面来说:幼教师资培育院校对师德培养培养不够重视,导致幼师职业道德和素质低下,并且很多幼师为无证上岗,或者“先上岗,后考证”。同时幼师工作压力大、时间长、待遇低,使得很多幼师认为她们明明跟中小学老师一样培养着未来的希望,却拿着比清洁工还低的工资。这些原因导致幼师产生了心理危机,积聚负面情绪,拿学生出气。 2、从法律来说:法律治理偏失,虐童刑事处罚存在法律空白。我国刑法无“虐童罪”这一罪名,而虐待罪指虐待家庭成员,幼儿不属幼师家庭成员,无法以此罪立案;至于“故意伤害罪”,只有受害人伤势达到轻伤以上结果,才符合立案标准。就如浙江温岭幼儿教师颜某虐童一案中,涉嫌寻衅滋事犯罪,仅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3、从国家来说:国家政府对学前教育的扶持不够。由于学前教育不属于义务教育的范畴,因此城镇、乡村对学前教育投入持续不足,资金短缺导致公办幼儿园太少,小规模幼儿园、无证幼儿园大量存在,师资没有保证,不少幼儿园只能聘用无资质的教师,致使幼儿教师整体素质不高。 法律的不完善,民办幼儿园的经济利益以及教师的道德问题等问题,共同结下了虐童事件这个恶果,面对已经发生的事情,不能挽救,只能想办法加以避免类似事情的再次发生。 (三)怎样杜绝幼师虐童事件 (一)深入展开师德教育

虐童事件的反思

虐童事件的反思 虐待儿童事件最近在网站、报纸、电视上频频曝光,揪耳朵、用针扎、飞脚踹、扇耳光等等这些触目惊心的行为,严重损坏了教师的形象。其社会反响相当强烈,大家都纷纷指责这些没有师德的教师。为什么会出现这些本该不应该出现的情形呢? 教师,不仅要教书,还要育人。教学中体罚学生会给给学生的心灵留下伤痕,造成性格缺陷,不服从教育,因此,教师必须很好的学习《教师法》,尊重学生的人格和尊严,不要对学生进行体罚或者是侮辱人格的行为。 要牢记教师工作的"示范性"和学生的"向师性",使教师在学生心目中树立高尚的师德。教师的思想感情,处事哲理、人生观点、道德境界、品德修养都会给学生留下深刻的印象,对学生有着熏陶诱导和潜移默化的影响。这就要求政治教师言教、身教,并且做到身教重于言教。孔子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学生总是把教师看作学习、模仿的对象。教师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往往被学生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模仿在行动上。教师的人格影响,不仅对学生在校起作用,甚至以后在社会上还会长时间起作用。所以,教师需要处处为人师表,从小事做起,从自我做起,率先垂范,作出表率。"要学生刻苦学习,自己就必须学而不厌,手不释卷;要学生认真劳动,自己必须热爱劳动;要学生讲文明礼貌,自己必须谈吐文雅,远离粗俗。凡要求学生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风要求学生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勿以恶不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教育无小事,事事见真理,因此,教师一定要时刻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以高尚的人格去感染人,以整洁的仪表去影响人,以和蔼的态度去对待人,以丰富的学识去引导人,以博大的胸怀去爱护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教书育人的实效,学生才会"亲其师,信其道",进而"乐其道"。 老师是个受人们尊敬的职业,特别是幼儿园老师,他们是孩子们接受启蒙教育最早接触到的老师,应当很好的关心和爱护他们,孩子进幼儿园完全是懵懂的,对事物没有准确的认识和理解能力,作为老师就应该耐心的去教育和引导他们,给他们创造一个温馨舒适充满爱的环境,为孩子的初步发展打好基础。 最近幼儿教师虐童事件频繁出现,幼儿家长们忧心忡忡。孩子小,贪玩好动是孩子的天性,做错事情很正常,老师要有包容之心,对幼儿进行正面教育和鼓励,不能侮辱体罚孩子。现在的孩子大部分都是独生子女,谁也不愿意看见自己孩子受到这种虐待。教育本身就是根植于爱,没有了爱何谈教育。希望我们的广大幼儿园老师能洁身自好,用爱来播撒教育的种子。

“幼师虐童”案例引发的思考

“幼师虐童”案例引发的思考 提到“教师”这两个字,顿时让我们想起了辛勤的园丁,不畏劳苦哺育着祖国未来的花朵。他们被誉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被比喻成无私奉献的蜡烛,照亮了他人,燃烧了自己。“教师”可谓是一个广受众人尊重和敬仰的职业。可是,如今老师“虐待儿童”,对学生“施加暴力”等不良现象屡次发生,不禁让人们对“教师”这个代名词要重新来定义。那么,对于此类事件给我们留下的更多的是思考,反思是什么原因导致这类社会现象的产生的。 近日,在幼儿园老师“虐待儿童”事件发生后,引起社会各界人士的争论,大多数人都持憎恨和愤怒的态度。此“虐童”案发生在浙江温岭城西街道蓝孔雀幼儿园,这是一所民办幼儿园。该园幼师颜某在活动室里强行揪住一名幼童双耳向上提起,同时让另一名幼师用手机拍下,之后照片被上传到网上。被揪耳朵的幼童双脚离地近20厘米,表情痛苦、嚎啕大哭。相反,颜某却神情愉悦、乐在其中。当被问及为何要如此做时,颜某居然称是“为了好玩”。 一句“为了好玩”竟做出如此禽兽不如的事情,令人震惊。看到很多网友从颜某个人空间找出种种前科时,令很多文化界人士情不自禁地说起粗话来。这样的“幼师”不仅让孩子钻垃圾桶,把水桶盖在孩子头上,用胶布把孩子与桌子连起来,还把这些照片上传到自己的个人空间里,甚至还在每张照片上标注“叫你不听话”、“我把他扔进去了”的字样。这样变态的行为还配得上老师这个称

号吗?这种行为毫无疑问是极为残忍的、甚至已经侵犯了法律,应该受到法律应有的制裁。如果幼儿园再纵容此类事件的发生,对孩子的身心和健康将造成终身的影响和伤害。 在全国此类“虐童”事件多发生在幼儿园里,近几年层出不穷。有关资料统计近两年发生的“幼儿园虐童”案:广东肇庆幼师把不会自行大小便的幼童绑固在粪盆上;陕西西安幼师用锯条锯破调皮男孩的手腕;浙江慈溪幼师用胶布封住吵闹女孩的嘴巴,等等。 看到这些资料我特别想知道是什么原因让这些所谓的幼师痛下如此恶毒之手?面对这些活泼可爱、天真无邪的笑脸时,怎能做出如此残忍之为?我们都是从无知的幼童成长起来的,孩子什么样的错误会遭到如此的虐待?“幼儿园”本该是孩子们成长的摇篮,启蒙孩子们学会一点一滴做人的“家”。可现在幼儿园却变成了孩子饱受折磨的“囚笼”。难道不值得我们深思吗? 家长把自己的孩子送到幼儿园,就是为了让孩子能够在这里接受良好的教育,得到健康的成长的,也是对幼儿园的期望与信任。这里不仅仅是教育幼儿,照顾幼儿的地方,更多留下的是这些孩子们在这里度过的快乐时光,能让孩子成年之后的美好记忆。可是相反,“虐童事件”给孩子幼小的心灵留下了深深的烙印,这是残忍的而又抹不掉的痕迹,将伴随孩子一生。未来,这些孩子会不会因为儿时的伤害造成严重的心理疾病或对社会做出极端行为,都是很难想象的。

幼师虐童事件的反思

幼师虐童事件的反思 近日网络上流传出的一张照片寒了无数网友的心:一名幼童被老师面带微笑地揪着耳朵,生生拉离地面约10厘米。这是发生在浙江温岭城西街道蓝孔雀幼儿园里的真实一幕。事发后温岭相关部门立即着手展开调查,涉事两名老师都没有教师资格证,已被辞退。当天,颜艳红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温岭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另一名参与拍照的女教师,因寻衅滋事被行政拘留7天。无独有偶,2012年10月山西电视台报道,太原市蓝天蒙特梭利幼儿园的一位老师在批改作业时,在十分钟内扇女童数十耳光。被打女童今年5岁,其父亲称老师是因为孩子不会算术题“十加一”被打。幼儿园园长称,已经把打人老师辞退。其他孩子也受到不同程度的施暴。该事件随即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之后李竹青已被行政拘留15天,该幼儿园也已被取缔,在园43名幼儿正在妥善分流。太原市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进行为期一个月的集中清理整顿。 日前教师虐童案件屡屡被媒体曝光,广受社会热议。这一点表面上看是教师自身文化素质不高个人道德水平低下师德缺失的问题。但反应了教师、校方、监管部门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种种问题,需要引起我们的重视与反思:笔者认为教师虐童案件有以下几个原因个人专业知识素质低,缺乏相关道德素质教育和师德的培养,法律意识淡漠,对儿童无尊重意识。 相关幼儿园托儿所往往以民办幼儿园为主,缺乏相关办园资质,自身管理制度不严格,师资的选拔也没有硬性标准。出事以后往往辞退了事,并不会吸取经验教训。导致虐童案件的屡禁不止。 相关监管部门工作未落实到位。针对虐童事件的发生,监管部门往往是在媒体曝光之后才进行问题的调查处理工作。平时未能定期考核幼儿园的各项工作,间接导致虐童事件的继续发生。 规章制度不够完善。教师的选拔考核制度一般只考核专业知识和技能,未将师德考核纳入考试之中,导致教师人才的培养和选拔之中缺失师德这一重要内容。 法律法规的不完善。教师虐童曝光之后,公安部门往往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拘留和处分,刑法之中也并无虐童罪,违法成本低使得犯案人员层出不穷。 针对以上问题,我认为应从以下几点解决: 针对个人道德素质低师德缺失,我认为应从政府宣传、媒体宣传和学校教育做起,从日

对变态犯罪的原因分析

一、现今我国变态杀人的现状 改革开放到至今我的的杀人犯罪数量也在逐年增加,而且影响率也在 上升①。其中的变态杀人更是不例外,变态杀人越来越多,引起的危害也 越来越大。例如,从1979年到1981年,在武汉,连续66起强奸杀人案, 直到作案地点在地图上形成一个“马蹄图”,中国警方刁‘得以破案②。1985 年陕西省商州市金陵人,制造了20年前中国最大的变态杀人案,48条尸 体就埋在自己家的院子里面③。从2000年到2003年,杨新海曾跨皖豫鲁 冀4省,疯狂变态作案26起,杀死67人,伤害10人,强奸23人,最后 于2004年2月1日7点30分在漂河中级人民法院出判决,法院以故意杀 人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抢劫罪数罪并罚一审依法判处杨新海死刑,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④。河南省“1112"特大系列杀人案 2003年12月9日在平舆县公开审判,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当庭作出一 审判决:被告人黄勇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⑤。 2004年4月23日,云南大学宿舍发现4具男生尸体,经查死者是该校化 学院生物技术专业2000级的4名学生,其脑部被钝器残忍的杀害,相关 部门经勘查与调查访问,最后确定犯罪嫌疑人为马加爵,最后云南省昆明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马加爵死刑并剥夺政权利终身⑥。2005年以来,黑龙江 佳木斯不断有孩子被杀害,他们有的被割掉耳朵,有的被剖开,内脏被取 出,还有的生殖器也被割掉,受到杀害的人数达20多人,这就是震惊全 国的宫润伯变态杀人案⑦。还有2006年7月16日,邱兴华在陕西汉阴县 持斧杀害9男1女,逃跑35天后在回家的路中被警察抓获,12月28日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邱兴华被执行死刑⑧。以及最近的福建南 平凶杀案,造成9名孩子死亡4人受伤。这些就是典型的变态杀人,尽管 ,>李玫瑾编:《犯罪心理学》,南开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20页。 +,胡振凯:“罕见的变态杀人案例报告”,载《法律学习与研究》2007年第5期,第3页。 ③张!;百文、韩涛:“性变态杀人案件幕本特征分析”,载《中国刑事警察》2001年第6期,第2灭。 ④陈生著:《变态心理学引论》,知识产权出版社2009年版,第118页。 ⑤梅传强主编:《犯罪心理学》,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120页。 匆冯琦缓:“变态人格控制下的杀人行为研究”,载钟叫匕法学》2005年第4期,第4页。 印陈和华:“变态杀手的杀人行为研究”,载《犯罪研究》2006年第3期,第2页。 @胡振凯:“罕见的变态杀人案例报告”,载《法律学习与研究》2007年第5期,第4页。 一、现今我国变态杀人的现状 现今这些变态杀人各有千秋,但它们也有共同的特点,完全可以把它们归 于几种不同的类型。 (一)现今我国变态杀人的特点 由于引起变态杀人有不同的变态人格类型,因而其杀人形为方式也各 有特点。不过无论是性变态引起的杀人,还是冲动型人格引起的变态杀人, 我们都能找到他们杀人的共同点。 .突发性

浅析虐童事件中的心理现象

浅析虐童事件中的心理现象 近年来,虐童事件不断映入大众眼帘,探究虐童者的身份,从幼师到教师,从邻居到陌生人,甚至是亲生父母,其行为之恶劣、手段之残忍让人不忍目睹并引发大众的议论与批判。本文将试图通过分析虐童者的心理根源以了解虐童者施暴时的心理状态,并找到有效途径化解其心理问题;对于受虐儿童可能出现的不良心理状况进行预测,并提供切实有效的预后方案;在提出解决问题方案的同时 促进整个社会和谐、稳定地发展。 本研究依托于社会生活的实际,将对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虐童现象中的心理问题”进行分析。研究重点围绕“成年人在何种心理的作用下实施了虐童行为,该行为作用于受虐儿童后可能使其心理发生何种的变化”的逻辑进行,所以该研究主要以当今国内外已有的发展心理学、社会心理学以及变态心理学中的相关内容为基础,将“当事人”置身于社会生活之中,从成年心理以及儿童(包括幼儿)心理的角度切入,试图探讨成年人与儿童关系之中冲突与矛盾的部分。按照李崇德教授的相关学说,本文将采用其发展心理学中的分类,将儿童的年龄标准界定为3岁至13岁,将成年人的年龄标准界定为18岁至60岁(本文不将成年早期与成年中期进行细致区分,因为在此两个年龄阶段均有成年人虐待儿童的案例发生,故将其合并讨论)。 本研究将主要采取个案分析的方法,将案例之中的心理问题现象进行逐一探讨与分析,结合现有的相关学说理论分析问题出现的原因,并试图在现有理论的基础上提出可供参考的解决方案,以促使虐童现象的减少直至消亡,以期促进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 一、研究背景 (一)社会背景 随着现代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生活节奏的不断加快,社会个体间的矛盾与冲突也随之展现出来。近些年来,虐童事件频频映入人们的眼帘,虐童者对于幼年孩童的残忍施暴引起了社会大众的广泛关注与谴责。近期,一起“养母虐童案”将虐童事件重新带回大众的视野。关注与谴责的同时,该类社会事件也引起了大家的广泛讨论与思考,纵观多年来的虐童事件,我们不难发现,施暴者的身份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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