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民族团结活动总结

民族团结活动总结

民族团结活动总结(一) 10月23日,我市召开“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动员大会,认真传达贯彻自治区“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动员大会精神,动员全市各族干部群众立即行动,充分发扬首府民族团结的优良传统,积极投身民族团结生动实践,迅速在全市掀起“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热潮,努力把乌鲁木齐打造成民族团结之城,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奠定坚实基础。自治区党委常委、乌昌党委书记、市委书记李学军出席会议并讲话。

市委副书记、市长伊力哈木?沙比尔主持会议。自治区党委第二督导组副组长、自治区粮食局原党委书记雍其新,市领导吕德祥、张爱华、张文胜、薛斌、李贵友、鲁旭平、?O 书霞、李光辉、巴哈特?何德尔拜、安征宇、刘成源、张海燕、王国和出席大会。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刘见明传达了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全国在自治区“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艾克拜尔?吐尔洪宣读了我市“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实施方案。

李学军指出,陈全国书记在自治区“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是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确定的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实际步骤,是进一步巩固发展民族团结的有力抓手,是被实践证明了的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成功经验,是做好群众工作的必然要求,是推进脱贫攻坚的有效途径,是转变干部作风的现实需要。讲话高屋建瓴、思想深刻、内涵丰富,全面贯彻落实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民族团结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精神,完全契合新疆工作实际,对于我们不断加深认识理解,以更高水平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级各部门和各族干部群众要认真学习贯彻自治区动员大会精神,充分认识开展此项活动重大而深远的意义,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以更加饱满的政治热情、更加充沛的工作激情、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积极投身到“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中,努力开创首府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

李学军强调,要牢牢把握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扎实开展好“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要明确总体要求就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民族团结的重要指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不断增进各民族之间的感情,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要在具体工作中把握好七点要求:一要结对认亲、全员覆盖,领导干部要带头示范,党员干部要全体行动,各族群众要响应参与,让结对认亲开展到全市每一个层面、每一个角落;二要经常走访、多搞活动,党员干部每月至少要走访一次结对认亲户,通过形式多样的交流活动,促进各民族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三要广泛宣传、教育群众,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强化“五个认同”,引导各族人民为建设美丽新疆、共圆祖国梦想努力奋斗;四要突出重点、彰显特色,建好民族团结大院、民族团结学校、民族团结寺院、民族团结服务窗口,尤其要充分发挥便民警务站作用,把每一个便民警务站都建成“暖心站”“安全站”“宣传站”“团结站”;五要相互学习、突出双语,各族党员干部都要以服务大局为念,了解风俗、互学语言,服务行业人员要把学用双语作为必备技能;六要真情帮扶、排忧解难,真正把结对亲戚的事当作自己的事,帮助解决他们最希望办、最迫切办、眼下能够办好的事;七要选树典型、注重激励,坚持一年一总结、一年一表彰,对在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要大张旗鼓地进行表彰、表现突出的优先提拔使用。

李学军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高举民族团结旗帜,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措施,切实把“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抓紧抓好抓实。各级活动领导小组要负起直接责任,统筹协调、严督实导,推动活动顺利开展。各级各部门都要坚持从大局出发,发挥主体作用,各司其职、通力合作。要建立“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制度、健全完善工作运行体制机制,完善日常联系工作机制,强化直接联系服务群众机制,实现常态化、长效化。要充分利用各类宣传阵地和宣传手段,大力宣传活动中的先进人物、典型事迹,善于运用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介,用好小品、话剧、微电影等作品载体,提高宣传感染力、传播力,引导各族群众共建和谐首府、美丽家园。

伊力哈木?沙比尔在主持会议时要求,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起来,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并及时传达自治区和我市“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动员大会精神,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的必要性、重要性、紧迫性,切实统一思想行动,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牢记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抓住关键和重点,选好用好结对子、勤走访、相互学、多活动、真帮扶、重激励等活动载体,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办法,坚定坚决地把自治区党委的各项要求举措落实到位,把“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持续引向深入。

市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武警市支队党政主要领导,各区县党政主要领导及组织部、统战部、民宗局主要负责人,市属各部、委、办、局、人民团体、市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国有大中型企业、市属部门管理的副县级以上二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受自治区和我市表彰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代表、道德模范代表,爱国宗教人士代表,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代表,干部群众结对认亲代表以及解放军官兵代表、武警市支队官兵代表、公安干警代表等参加大会。

民族团结活动总结(二) 10月19日,对于库车县东城街道新天地社区的贫困户艾则孜·莫明来说是难忘的一天,当天,他换上了干净的衣服,就像过节一样,因为他从此多了一门亲戚——库车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瞿红艳,他们已经结为民族团结对子。按他们的话说,从此就是一家人了,要经常走动,就像亲人一样互相关心。这天和艾则孜·莫明有同样喜悦心情的还有该社区的50户群众。

当日下午,在库车县委宣传部组织的“民族团结一家亲”结对认亲活动现场,瞿红艳作为县级领导,率先与社区的贫困居民结对,除了结的“穷亲”之外,还分别与一名草根宣讲员及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结对,并分别为结对户送了一台“惠民政策小广播”。结对现场,县委宣传部的4名科级领导分别与贫困户、草根宣讲员和社区基层干部结成对子;文广系统、卫计系统、食药系统和爱卫办的领导干部分别与社区内的行业服务对象结对,包括该社区商户、企业、环卫工人、超市收银员、保安,以及因病致贫的社区居民;还有不少楼栋长、十户长、门对门、楼上楼下的邻居等群众主动自由结对。活动现场,好不热闹,各个不同的民族团结对子就像亲人一样,手拉着手,其乐融融地手持结对认亲联系卡一起合影留念,畅谈生活,互留电话,邀请对方到家里做客。

库车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张辉拉着自己的三个结对对象高兴地说:“我和我的贫困户结对之后,我要及时了解他家里的情况,想方设法帮助他们家解决困难!”同时,张辉拉着社区干部的手亲切地说:“我们要经常性地相互走动,互帮互助。”张辉还对自己结对的草根宣讲员说:“作为宣传部的一名干部,我们和基层宣讲员是一条心的,要把党的好政策传到千家万户,要紧紧围绕陈全国书记提出的‘一个目标、一个机制、一个长城、十项措施’工作要求,结合社区实际,引导大家把思想统一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总目标上来,齐心协力、群策群力,为社区的平安和谐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库车县爱卫办主任龙燕的民族团结对子是一个环卫工人,名叫阿斯古丽·买买提,结对后,她们俩紧紧搂在一起,嘘寒问暖。龙燕说,这样的民族团结对子让她和服务对象之间进一步形成了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相互关爱的良好关系。阿斯古丽·买买提说,现在在社区,有民族团结对子很自豪、很荣耀,说明自己对民族团结有贡献。

库车县食药局书记艾尼瓦尔?吾守尔结对的是一名餐饮从业人员,名叫杨宗富,艾尼瓦尔表示,今后一定要为服务对象服好务,更多的在工作生活中相互帮助、相互理解、相互支持。杨宗富说:“今天和艾尼瓦尔?吾守尔结成对子,我们两个人就是亲戚啦。一家人不说两家话,我在餐饮行业中一定要做到最好,否则的话我对不起我这个亲戚在工作中的辛苦付出。”

在结对现场,不少没有上台结对的居民跑到前台,主动要求结对,残疾居民托乎提·艾肯木想在现场找一名汉族同志结为对子,听到他的这个要求,新瑞源房产公司副总经理陈宏志热情地走上前去,小心地搀扶着托乎提·艾肯木,主动与托乎提·艾肯木结为对子。托乎提·艾肯木说:“我虽然身患残疾,但是我有自食其力谋生的能力,今天结对不是想让别人帮助我,而是因为每个人都需要为民族团结作出贡献,我需要通过结对子也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家是一个家国是大中国,家和万事兴有你也有我……”伴随着温暖的歌声响起,有的相拥而泣,此时此刻,各族干部群众都发自内心地感受到民族团结的温暖和关爱。尽管夜幕已悄然降临,现场的群众依然手牵着手,久久不愿离去。

活动前,结对干部还先后参观了民族团结系列展板、展厅及民族团结主题农民画展,充分感受到了各民族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真挚感情。体会到了民族团结和睦、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

活动现场,瞿红艳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紧跟步伐,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真正做到“不少一人,全员参与”,真正让每一个人都结一户“亲戚”,每一个人都为民族团结做一份贡献,每一个人都争当民族团结的宣传者、参与者和示范者,真正实现“民族团结一家亲,和谐发展一条心”。

活动结束后,瞿红艳来到艾则孜·莫明家中,仔细询问了艾则孜·莫明的家庭生活情况,当了解到艾则孜·莫明的女儿离婚4年,一直住在娘家带孩子,也没有工作,全家就靠他做物业保安1500元的生活费和爱人的低保维持生计时,她立即协调联系小区附近的服装厂,帮助艾则孜·莫明的女儿实现就业。

新天地小区现有居民3743户10492人,其中少数民族1374户4231人,汉族2369户6261人。社区内有汉、维吾尔、回、哈萨克、乌孜别克、锡伯、蒙古等多个民族,是一个典型的多民族融合嵌入式居住小区。今年以来,库车县以民族团结“四项行动计划”为总纲,开展了“六个微行动”、民族团结“九进”等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自治区召开“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动员大会提出要深入开展结对认亲工作。库车县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启动,各行各业按照自治区党委、地委和县委要求,各级领导深入自己的联系点,广泛开展结对认亲工作。目前,库车县各级领导、各行业领导干部相继开展了“民族团结一家亲”结对认亲入户走访等工作,在全社会营造了民族团结一家亲的浓厚氛围。民族团结活动总结(三) 根据榆政民宗发40号文件精神要求今年9月被确定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结合我县民族工作实际,我局领导认真组织精心安排紧紧围绕“加强宣传教育、深化创建活动”的民族工作主题,优化我县民族团结工作氛围,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现将宣传月活动开展的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我们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民族团结大发展、大繁荣的主旋律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的思想观念,从而推动靖边县民族工作的发展,不断增进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二、主要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扎实有效地开展好民族团结宣传月活动,结合我局实际,赵军书记及时组织召开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工作部署会议对我县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各项工作进行了认真的安排。一是结合本单位实际利用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二是积极借助报刊、广播和手机短信、微博、微信等新型媒体传达县民宗局关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有关精神认真领会此次宣传月活动的精神实质、主要内容和要求结合实际做好宣传月的各项工作。

(二)深入宣传营造氛围。

我局在县政府广场悬挂了“民族团结一家亲共同提升促和谐”的横幅,广泛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材料。我局全体领导干部在9月份内还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栏、召开座谈会、悬挂标语等多种形式有重点、分层次地向干部职工、居民和青少年学生宣传民族团结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我局开展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在全县营造浓厚宣传月活动氛围。

(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

1、通过宣传栏、板报等以信息、标语的形式宣传。在广场街道路口等人口集中的地方举行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

2、我局在民族小学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通过广泛进行党的民族宗教理论和政策的宣传教育,使广大教职工和青少年学生牢固树立正确的民族观和宗教观,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自觉维护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奠定民族团结进步的思想基础,进一步形成各民族平等相待、团结和睦、共同健康成长、友好互助的良好的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环境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的良好氛围。

三、几点体会

(一)搞好宣传月活动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对于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民族政策水平、增强居民群众的民族团结意识、促进社会的团结进步有着重要的舆论导向作用,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是开展好宣传月活动的根本保证。

二搞好宣传月活动必须突出构建和谐社会这个中心。要紧紧围绕民族工作主题,全面开展好宣传月活动,突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大的目标。

(三)搞好宣传月活动必须树立创新意识,让群众广泛参与。要根据每年宣传月活动的主题,采用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使宣传活动收到良好的效果。

集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是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的重要举措和有效途径,对增进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我局将以此为契机一如继往地把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工作长期进行下去,以一月促全年不断为和谐社会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民族团结活动总结(四) 山西省是少数民族散杂居省份,有53个少数民族成份近12万人,约占全省总人口%,呈大分散、小聚居特点。由于处在连接我国东西部回族带的中心地区,我省少数民族人口总量虽少,但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全省有42个少数民族聚居村,分布在6市22个县,除1个蒙古族聚居村外,其余都为回族聚居村。有近百个少数民族相对聚居的社区、学校、企业。每年有近3万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我省求学经商务工。

XX年以来,我省牢牢把握民族工作主题,认真贯彻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坚持以人为本,抓好日常和平常工作,在全社会广泛深入地开展了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有力的促进了全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

一、强化基础建设,为创建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加强领导机制建设。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将民族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初步形成了民族工作研究机制。在省领导协调下,省民委兼职委员单位进一步加大了对民族工作的支持。省民委建立了与少数民族代表人物联系交友制度,委主要领导定期与市、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联系,形成了联系沟通机制。XX年,省人大听取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全省民族工作报告,给予了充分肯定。

二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把做好民族工作“重在平时、重在交心”作为衡量干部队伍建设的标准,通过聘请高层次领导、专家授课、与中国社科院合作举办民族宗教知识系列讲座、请省民委兼职委员单位开办系列讲座、到民族工作先进省、市学习考察等方式强化对党政领导、民族工作干部、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省民委建立了与市、县两级党政领导联系沟通机制,共同推进工作。同时,各级党委加强对少数民族干部、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的教育培养。全省现有少数民族市厅级干部4人,县处级120余人。省、市、县三级少数民族代表、委员均超过了少数民族的人口比例数。

三是加强基层建设。不断推动基层执法主体建设,推动市、县建立健全管理网络和两级目标责任制,初步形成了“主体在县,延伸到乡,落实到村,规范到点”的工作格局。按照“工作任务重、工作有特色、经费缺口大”的原则,省民委逐步加大对市、县(市、区)和社区、聚居村创建活动工作经费支持。

二、强化宣传教育,筑牢民族团结的思想感情基础

全省各级党委宣传、统战和政府民族工作部门密切配合,积极探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途径和方法。XX年,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民委印发了《关于贯彻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验交流会精神进一步推进我省创建活动的通知》,对全省创建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XX年,广泛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活动,召开了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验交流会,命名了首批18个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并授牌;XX年组织了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评选活动,大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先进事迹,全省有6个集体、8名个人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营造了“民族一家亲”的和谐氛围。

一是集中开展宣传。全省连续12年集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手册、开辟“民族团结专栏”、组织知识竞赛、制作播放主题宣传片、微电影等方式,加强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广泛宣传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教育引导各族人民不断增强“四个认同”、“三个离不开”思想,强化少数民族群众的公民意识、国家意识和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了干部群众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搭建活动平台。以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民族文化健身活动、民族节日庆祝等重大活动为平台,不断扩大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影响力,全省各市通过开展“民族文化艺术节”,“比团结、比发展、比贡献”竞赛活动、“民族团结一家亲”征文比赛、“民族团结,社会和谐”书画作品展、民族团结进步演讲比赛、清真食品烹饪大赛、慈善募捐等活动,拉近了党委政府和少数民族群众、少数民族和汉族群众之间的距离,激发了各族群众维护民族团结,争当先进模范的热情。

三是突出“六进”活动。坚持面向群众、面向基层,积极动员各族群众广泛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学校、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活动。学校创建丰富多彩,全省大中专学校积极为少数民族学生搭建成长平台,组织多种活动,促进少数民族学生与汉族学生的沟通交流,不断增强学生们的民族团结意识和集体归属感;长治市组织开展了“民族大团结、共筑中国梦”青少年民族团结主题教育活动;山西大学附属中学把创建活动作为学校教育主旋律,围绕“建设伟大祖国,建设美丽家乡”主题,组织藏班学生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考察社会主义建设成果、开展汉藏学生手拉手、举办藏文化节等系列活动,在各族学生心田播下了民族团结的种子,使他们从小感受、理解、学会了民族尊重、民族平等、民族进步的真正内涵。今年,学校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学校”。社区创建活动蓬勃开展,XX年长治市充分发挥少数民族代表人物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在民族宗教界开展“一岗双责”社会履职活动,组织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分组包片少数民族聚居社区,通过建立工作机制,协助党委和政府做好团结稳定工作,当好少数民族群众的“连心桥”、“稳压器”和“暖心人”。一年来,成功化解各类社会矛盾30余个,整合帮扶资金90余万元,救助困难群众210余人。同年,长治市城区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省属国有企业把创建活动纳入企业精神文明一体化考核,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创建工作机制。在落实党的民族政策、营造团结氛围、助推企业发展上起到了积极作用。农村创建富有特色,翼城县北关村被确定为全国唯一的村级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示范基地。“六进”活动的深入开展,促进了各民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相互尊重、共同进步,构筑了各族人民共促团结、共谋发展、共建和谐的良好局面。

四是高度重视对口援疆工作。XX年至XX年,省财政拨付资金亿元实施援疆项目61个,提高了各族群众生活水平,增强了受援地内生动力,促进了民族团结,为推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作出积极贡献。

三、强化民生服务,增强创建活动的实效性

近年来,全省各地坚持创建活动与促进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与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相结合,与维护社会稳定相结合,坚持把重点放在加快发展改善民生上,放在温暖人心争取人心上,让少数民族群众切实体会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既激发了少数民族群众促进民族团结、参加祖国建设、服务回报社会、维护和谐稳定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也增强了少数民族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依赖和信任。

一是大力发展少数民族经济。加快少数民族聚居村脱贫致富步伐。五年来全省累计投入专项发展资金7009万元。42个聚居村的基础设施得到显著改善,“一村一品”种养殖产业初步形成,科技培训机制更加完善,少数民族群众生活水平明显提高。XX年全省少数民族聚居村农民年人均收入为元,特困村由XX年的10个减少为8个,3个村被国家民委确定为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试点村。全面落实国家扶持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的优惠政策。全省29家民品企业近3年享受国家优惠利率贴息资金亿元,生产补助和技改贷款贴息1270万元,有效提升了企业服务少数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群众的能力,XX年企业实现销售收入亿元,完成纳税亿元。依法推动清真食品业健康发展,XX年,全省清真食品业年产值在1000万元以上的大型清真食品加工企业19家,拥有全国驰名商标2个,山西省著名商标5个。民族经济的快速发展,增强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物质基础。

二是积极促进少数民族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实行少数民族学生中考照顾政策,积极改善民族小学和山大附中西藏班办学条件,投入专项资金,帮助西藏班学生改善学习生活条件。注重涉及民族团结文艺作品的挖掘和创作,新编历史剧《傅山进京》在第四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上取得了优秀成绩。精心培育推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在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成绩突出。

三是切实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全省形成了在重要节日各级党委政府都要慰问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和救济困难户的关怀慰问工作机制。依照国家有关政策为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公民恢复民族成分。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在城市建设规划中将回民公墓列入其中,予以保障;依法加强清真食品监管,各市都成立了清真食品安全工作领导组,建立了清真食品监督员队伍,太原、阳泉、晋中、晋城等市将具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群众的肉食补贴列入财政预算,维护了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创新服务管理,做好流动少数民族群众工作

我省始终把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作为开展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坚持在“平时”、“交心”上下功夫,从组织领导、工作原则、工作机制等方面安排部署,努力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赢得了各族群众的理解、支持和拥护。

一是加强保障机制建设。省委、省政府XX年出台了《关于认真做好新疆籍少数民族群众来我省务工经商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XX年颁布实施了《山西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参加社保、子女入学等方面依法依规作出了安排部署;XX年成立了山西省新疆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管理工作小组,建立了山西省新疆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管理工作制度。全省各地各部门也制定了具体的贯彻措施,为做好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管理工作、促进流动少数民族群众待遇平等,维护其合法权益,提供了组织、政策保障。

二是坚持服务为先。各地各部门坚持服务亲情化,管理精细化,实现了单一管理向服务与管理并重的转变。通过成立少数民族联谊会,建立少数民族服务站,发放联系卡、结对帮扶、举办文体活动、走访慰问等方式尽力为流动少数民族解决就业、就医、就学、司法等方面的困难,促进了各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阳泉市创立了“12345”工作法(“1”是紧紧抓住流动人口中的代表人士;“2”是依靠市伊协和清真寺;“3”是落实清真肉食补贴待遇享受、就业培训服务、子女上学入园服务;“4”是建立市、县(区)民宗部门上下协调,与有关部门左右协调,输入地和输出地协调,与相邻市县跨界协调四大协调机制;“5”是实现引导入寺、引导遵纪守法、引导社区发挥作用、政策咨询引导、引导依法维权,实现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立体化、全覆盖);晋中榆次区在繁华市场为新疆籍少数民族群众划片设立专门的经营场所;临汾市建立健全由民族、公安、工商、城管等相关职能部门、伊协和外来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参与的外来少数民族联谊会和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对外来少数民族代表人士进行政策、法律法规和城市管理规定的培训,提高外来少数民族依法经营、文明经营和服从城市管理的自觉性。长治市开通“民族一家亲”微信服务平台,形成了“三必清、三必谈、三必帮”的“三个三”工作法(即:强化沟通,做到“来源地清、暂住地址清、职业清”;强化联系,“每周一次电话联系、每月一次见面联系、每年一次座谈联系”;强化服务,做到就业困难、办理手续、生活困难必帮),XX年被国家民委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

五、强化日常督导,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底线思维,坚持依法行政,经常性地对全省民族团结创建活动进行督导,培养典型、推广经验,加强日常不稳定因素排查,及时清除隐患。各级各部门完善了应急处突领导机制和工作预案,在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时,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全力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我省已连续多年未发生较大规模涉及民族因素的群体性事件。

总之,我省创建活动开展以来,注重发挥学校、乡村、社区和企业的主渠道作用,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应该看到,创建活动还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如活动进展不平衡,大部分单位活动开展手段单一,创新不足,拓展延伸不够等等。同时,山西面临走出转型新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在发展过程中,加快推进少数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大发展,是事关全省转型综改和社会稳定大局的重要课题。因此,大力营造各民族和谐发展的社会环境,不断加强对民族团结创建活动的领导,引导各族群众和睦相处、共同进步,任务艰巨。

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将在打基础、谋长远、见成效上下功夫,以“圆好团结梦,追寻发展梦,实现中国梦”为根本任务,更加有力地推动少数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更加有力地推动民族工作社会管理和服务创新,为巩固和发展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