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推车使用管理规定(1)

手推车使用管理规定(1)

小区手推车使用管理规定

为了给小区业主在装修期间提供便利条件,规范手推车暂借使用,特制定以下手推车使用管理规定。

一、租用人(使用人)需凭有效证件(身份证、装修出入证)在物业管理中心安保部进行登记,并交纳押金200元整。为了确保手推车的正常使用特规定:凡租用(使用)2小时内免费,超出规定时间实行计时收费。

二、手推车须于租用时间按时交回安保部,如超时不归还者,将按照每小时5元进行计费。

三、租用人在使用过程中,如违规操作损坏推车,由租用人自行修好归还,如维修后达不到正常使用条件则照价赔偿。

四、装运物品时应服从当值安保的管理,不得超载运送。不服从规定者一经发现,安保员有权收回所租手推车。

五、推车装运时遵守小区管理装运规定,如有严重违规超重者,安保员有权制止装运,对不听劝阻者有权驱离出场。

六、租用人在租用手推车期间,如无以上违规现象,租用时间到期,交清租赁费用后,由物业管理中心安保部归还所交押金。

宏府鹍翔九天物业管理中心

二O一四年八月二十日

车辆使用管理制度范本

车辆使用管理制度范本 一、目的及适用范围 1.目的 为规范公司车辆调配制度,提高办事效率,节约经费,特制定此制度。 经营场所应做到清洁、整齐,不准乱堆、乱放杂物,不得乱扔、乱倒垃圾,不准随地吐痰;经营场所每天一清扫,每月一大扫,保持地面、天花板的清洁,不积尘、不积水。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二、车辆管理实行由行政部统一调配 1.用车原则 a.优先使用 同等情况下如有两方需同 时使用车辆,应考虑职级较高者或业务繁忙的部门优先使用,服从行政部统一调配。 b.合并使用 各部门同线路用车时,应服从行政部调派,合并使用。 c.工作时间严禁私人用车。 2.用车范围 a.公司日常送货业务 b、财务人员办理银行业务 e.紧急情况或特殊用车 3.用车手续 a.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制度,用车人需提前填写《用车申请单》(见附表一),呈本部门负责人签名同意后,交行政部统一调配。 b.驾驶员依照《用车申请单》所报批的行车路线行车;

4.驾驶员须知: a.驾驶车辆出发前例行检查证照是否齐全;车况,如外观、车灯、水箱水、刹车、轮胎、各种油类是否正常;核对里程数,并如实在《行车记录本》(见附表二),记载每次出车时间、地点、用途、用车及里程数等。每星期五下班前将《行车记录本》交回所属机构行政部核对;行政部每月不定期对车辆进行抽查;严禁无照驾车、酒后驾车、带病驾车等。 b.驾驶员因自身原因违反交通规则,罚款由驾驶员自行负担,因领取违规被扣驾照或交纳罚款而外出,以事假论处。 c.车辆应按规定位置停放。所有车辆非特殊批准,晚上必须停放在指定停车场,否则按私自用车处理。 另:本制度自公司总经理颁布之日起生效。 附表一 用车申请单 量具必须保持完好无损,零件、附件无丢失,出现上述情况之一者,必须及时送技术品质科以便检查、修理、鉴定。 申请人 申请用车时间 所属部门 用车事宜 5.1.5 公司车辆按车辆分工实行专人保养责任制,司机必须定期(每日下班前)检查各自的车辆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检修,否则,追究司机的责任。 部门负责人 行政部 附表二 《行车记录本》 为了加强车辆智能车闸系统及电脑管理,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使系统更好的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大型起重设备使用管理方案规定》

大型起重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促使各作业部门,合理使用大型起重设备,强化设备使用者对设备的维护、保养责任意识,确保起重设备安全、正常运转,特制订本规定。 2、范围 适用于公司的600吨、300吨龙门吊和HM5070B-50吨门座吊等大型起重设备。 3、职责 3.1设备部负责对公司范围内所有起重设备的宏观控制与管理,其主要职责: 3.1.1对自制或外购起重设备协同生产管理部、设备使用部门编写技术规格书,并负责做好制作过程监控; 3.1.2对起重设备的两年一次定检,负责与特种设备检验所对接联系,并做好组织协调; 3.1.3监督各部门做好起重设备的日常巡检和一级保养; 3.1.4组织做好起重设备的二级保养和完好性整修; 3.1.5协同安环部、设备使用部门定期对大型起重设备的安全运行性能作专检,并组织进行整改; 3.1.6对起重设备的三期管理负责全过程跟踪控制与管理,并做好各项资料与记录的收集。 3.2物资部负责对自制起重设备所需外购件或整机外购的按程序组织采购,负责外购部件或设备制造过程质量控制点的跟踪协调和组织监检。 3.3生产管理部和项目组负责大型起重设备的使用调配,并负责吊运主机等大型设备及起重分段的申报工作。 3.4坞务科负责对所使用的起重设备的日常巡查点检、日检维护、一级保养、调派使用和日常管理。 3.5质量部负责对自制或外购起重设备及外购件的质量检验或监检。 3.6总师办负责对自制或外购起重设备的技术资料和图纸的评审。 4、实施 4.1设备部严格按照《设备三期管理制度》做好对公司各类起重设备的前期技术编制和组织认证、中期验收建帐和使用过程跟踪管理、后期吊重能力组织鉴定和判断等全过程控制与管理。 4.2设备部负责对全公司起重设备的三级维护编制计划和组织实施、检查考核,严格按照起重设备使用频率做好一、二、三级分类,对一类起重设备按每月进行一保、按每季度进行二保。 4.3全公司对大型起重设备每月进行一次专检,由设备部牵头组织,安环部配合督查。 4.4坞务科负责对所使用的起重设备的日常维护,做好每日动车前的班前点检和定期的一级保养,同时做好每日每班专检确认,并如实认真填写记录和交接。 4.5设备部负责对起重设备组织进行二级保养和完好性整修,由机械主修负责牵头,电

20150921 吊车管理规定

吊车安全管理规定(试行) 一、目的 本作业指导书规定了场馆吊车作业需遵守的规定,为了规范场馆吊车管理,成品的有序搬运,并确保吊车驾驶安全,正常运行,特制订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适用场馆区域内吊车使用。 三、职责 安保口负责维持厂区交通秩序,全馆交通安全检查和考核。 四、程序 (一)资格要求 1.吊车驾驶人员必须经劳动部门培训并取得吊车驾驶操作证,无证人员严禁驾驶吊车。(提供驾驶证) 2.吊车在进馆使用前,应由安保口对吊车出厂合格证、年度检验合格证检查,未经年检或年检不符合的吊车不得进入场馆。 3.驾驶前技术检查 (1)检查转向灯、刹车、喇叭、前灯、和反观镜是否完好。 (2)检查燃料系统所有管道、接头是否有泄露。 (二)吊车使用程序

1.吊车使用前,必须提前申请,事故、紧急抢修情况除外。 2.吊车使用前填写使用申请,安保口根据各使用单位情况合理安排。 (三)吊车使用规定 1.吊车使用申请必须注明吊装内容、地点、使用时间及吊车的技术参数(吊装物吨位、数量、臂长)。 2.吊车使用过程中,车间要加强安全管理,合理安排使用时间。 3.吊车到达现场,立即能使用,避免等待时间,如有安排时间不合理和小件大吊车等情况,将加强对使用单位考核。 (四)吊车作业规定 1.参加吊装作业的指挥人员、超重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或佩带明显标志,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操作人员应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2.吊车作业时,吊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吊臂下有人通过。严禁用吊车载运人员。 3.吊车行驶和工作的场地应保持平坦坚实,并应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

货梯使用管理规定制度

货梯使用管理规定制度1 目的为使货梯正常运行,延长其使用寿命,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2 范围适用于公司各事业部、部门。 3 内容 3.1 货梯钥匙管理员和货梯操作员管理职责: 3.1.1 货梯钥匙管理员由行政总部指定,负责货梯钥匙的保管、借用登记,故障及维修的上报及日 常使用监督工作。 3.1.2 货梯操作员由各使用部门内部指定,并上报行政总部备案。各部门货梯操作员需了解货梯使 用方法和注意事项,负责部门内其他员工货梯使用安全操作的培训工作,对部门内部货梯安全使用工作负责。 3.2货梯安全操作管理规定 3.2.1 部门货梯操作员在使用货梯前需在货梯钥匙管理员处填写《货梯钥匙借用登记表》(见附件1), 使用完毕后及时上锁,归还钥匙时必须在《货梯钥匙借用登记表》中明确货梯是否正常使用。 货梯钥匙管理员每日检查登记表中使用情况反馈信息,如反馈有非正常使用信息应第一时间通知行政总部,行政总部下单检修。 3.2.2 货梯只能运载货物,严禁任何人员(包含货车操作员)乘坐货梯。 3.2.3 货梯最大载重量1.2吨。货梯严禁超载,大批量货物要分批用货梯运送。 3.2.4 严禁用货梯运送易燃易爆物品。 3.2.5 当货梯在运行中,突然发生意外时,请按警铃,等待货梯操作员前来处理,切勿拍打,强行 撬门等违章行为。 3.2.6 当货梯发生故障,货梯管理员应立即通知相关人员检修,如发现货梯有危险性或可能造成人 身、机械事故,应立即停用并报告行政总部,待检修后方可再次使用。 3.3货梯保养管理规定 3.3.1 行政总部每季度第一个月15号前通知采购总部,进行货梯安全检修及维护保养,并填写《物 料货梯维护保养记录》(见附件2),检修维护结果报行政总部备案。 3.3.2 货梯在运送货物的过程中,严禁用钥匙等硬物按动或拍打货梯按钮电箱,禁止随意按动警铃。 3.3.3 当用手推车运货时,要小心进出,切莫撞击货车门,以免损坏货梯。 3.3.4 如运较多货物,需派一人看管货梯开关,防止他人使用货梯开关。 3.3.5 禁止在货梯内乱划乱扔杂物。禁止在货梯处吸烟,一经发现对当事人处以100元/次的罚款, 当事人直接领导和事业部总经理处以50元/次的罚款,并通报批评。 3.3.6 运送垃圾,不要有滴水或落物现象。 3.3.7 使用部门在撤离货梯是清理货梯内留存垃圾,保持货梯内整洁。 3.4 罚则 3.4.1使用货梯须服从货梯管理员的管理,如不服从管理,货梯管理员有权禁止违章人使用货梯, 严重者汇报公司对当事人处以100元/人/次的罚款并通报批评。 3.4.2如因违规操作造成货梯损坏,其维修费用由违规人员支付,同时按照公司《奖惩管理制度》 进行处罚。 3.4.3货梯仅限公司内部各事业部、部门使用,严禁外部单位使用。如发现外部单位使用货梯的,

车辆使用管理办法

车辆使用管理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XX公司公务车辆使用管理,根据省、公司和行业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XX公司车辆管理的日常使用、管理。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生产经营管理用车。 第二条车辆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驾车、谁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车辆使用坚持公车公用和“确保生产、保障公务、各司其职、优质服务”的原则。 第四条办公室主管车辆使用管理,建立健全车辆管理制度,建立完善考核、奖惩机制,并对车辆使用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检查。 第五条车辆使用管理 (一)车辆使用实行申请审批和派车单制度。用车人须提前(紧急、特殊情况除外)在办公系统内填写“用车申请”报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提交办公室负责人审批。无用车申请或不符合审批程序的,不得派车。临时用车或紧急事务用车,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办公室负责人同意、车辆管理人员安排。除办公室外,任 -1-

何人不得随意调用车辆和安排驾驶员出车。对车辆状况不满意,挑选车辆和私自指定驾驶员的,办公室有权取消派车。 (二)按照xx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全司各级管理干部一律不允许固定或相对固定用车的规定。领导干部用车须严格执行申请审批和车辆调派制度,上下班不得使用公车接送。交流干部周末往返不得使用公车接送。 (三)业务协作单位原则上不予派车,确因特殊需要用车的,由业务联系部门严格按程序报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同意,办公室审批后方可派车。 (四)车辆调派坚持高效、节能、安全原则,在满足乘坐的情况下,同一方向多人开会、公务的,尽量安排同车出行,做到一车多乘、一车多用,提高用车效率。用车人员应服从安排,按时乘车。 (五)用车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指挥驾驶员改变车辆用途、行驶路线及延长使用时间,确需改变的,用车部门或用车人须向车辆使用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车辆使用管理部门统一调配。驾驶员要及时做好记录,事后须补办相关用车手续。 (六)外出参加会议、培训学习三天及以上的原则上车辆不随行。城区内公务一般不安排派车,确需派车的,由用车人上报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向分领导报告,经分管理领导同意后,按程序审批后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七)车辆须由指定的专(兼)职驾驶员驾驶,严禁将车辆-2-

吊车使用管理规定

吊车使用管理规范制度(试行)1、管控目的 规范吊车的使用程序,规范吊车作业秩序,提高我公司对吊车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2 、管控(适用)范围 公司生产需用吊车部门和公司及吊车司机。 3、管控对象 吊车使用程序及吊车司机管理。 4、管控准则 4.1吊车司机管理 4.1.1公司内需用吊车的部门,吊车出车干活,必须经行政部同意后方可派车,以《吊车使用申请单》为准。 4.1.2 严禁私自出车干私活或收受有关用车单位的吊装费用。违者按规定处罚,严重者开除处理。 4.1.3严禁让非本单位专业人员或非专业人员开车操作。 4.2 安全管理制度 4.2.1吊车司机必须经过专业训练,并经过有关部门考核批准后,下发合格证件,方准单独操作。严禁无证人员动用吊车设备。 4.2.2 吊车司机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吊装,严禁违章作业。

4.2.3 严禁酒后、疲劳开车;驾驶时,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 4.2.4 严禁超重,超高,超负荷进行吊装,注意车辆安全,经常保养钢丝绳,严禁使用不合格的钢丝绳进行吊装作业。 4.2.5吊车司机在出车前必须对车辆按程序进行严格细致的检查,并保持完好的工作状态,方能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修理,不准带病工作。 4.2.6司机与指挥人员必须密切配合,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指挥。操作前,必须先鸣喇叭,如发现指挥手势不清或错误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工作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紧急停车信号必须立即停车,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可继续工作。在松软地面上工作的吊车,应在使用前将地面垫平、压实。车身必须固定平稳,支撑必须安放牢固,作业区内应有足够的空间和场地,严禁超负荷进行工作。 4.2.7在起吊较重物件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十公分左右,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和制动器等是否灵活和有效,在确认正常的情况下方,可继续工作。 4.2.8吊车在进行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起吊时,禁止同时进行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操作动作。起重臂的左右旋转角度不能超过45°,并严禁斜吊、拉吊和快速起落。不准吊拔埋入地面的物件。严禁在高压线下进行作业。

【精品】物业管理公司借用雨伞手推车的管理规定winwgzalkf0336

便民雨伞及手推车借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提升小区便民服务质量,结合小区气候特点及区域较大等客观因素,于小区各出入口岗亭放置手推车及雨伞,为广大业主解决日常生活中可能遇到的不便。 2、使用范围 仅限于小区业主/住户登记借用,手推车只可在小区范围内使用;雨伞使用范围不限。 3、放置地点 小区各出入口岗位,各岗位停摆放手推车,并张贴相应的车标号牌;各岗位及物业部前台放置雨伞18把。 4、借用管理规定 4。1借用 4.1.1便民雨伞及手推车仅限本小区业主/住户借用和使用,装修施工谢绝使用。 4.1。2业主/住户借用物品时向物品管理岗工作人员出示业主卡/业主附属卡,说明用途,填写借用登记表(电话、住址、物品编号、数量及借用时间并签名确认)。

4。1.3借用雨伞押金20元/把,手推车免费。 4.1。4雨伞借用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天,手推车当日归还.逾期押金将不予以退还。 4。2使用 4.2。1借用物品中手推车只可在小区内园区使用,承受重量不得超过50公斤,雨伞用使用地点范围不限。

4.2.2顾客要爱护借用物品,避免损坏,使用后及时归还,不得私自拆改或移作它用.如属人为损坏或丢失,应酌情照价赔偿。 4。2.3手推车借出后,物品管理岗位须通知沿途巡逻岗和楼幢保安岗留意和协助收回,巡逻岗和楼幢保安岗须做好相关跟进。车辆收回后,物品管理岗做好收回记录。 4.3归还及保管 4.3。1使用雨伞或手推车后,顾客需将物品退回原处,收回押金。 4.3.2手推车及雨伞由保安组负责保管,交接班时应清点物品,清楚存、借状态和去向.必要时做好电话催收工作。 4。3。3业户使用手推车后,可推回原位也可放至小区各楼大堂边,电告或通知现场物业部人员收回车辆。

公司车辆使用的管理规定

关于公司车辆使用的管理规定 为加强公司车辆使用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保车辆运行安全,现针对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子公司,特制定以下公司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一、公司车辆使用程序 1、员工外出办事,三公里以内,应首先选择公交车为主要交通工具(经理以上人员及财务部支取大额现金用车除外)。 2、符合条件的用车,一律按照行政部派车规定进行申请。用车部门需提前一天到行政部填写《用车申请单》(附件1),行政部根据实际情况统一调度车辆。出车结束后,驾驶人需填写车内的《随车单》(附件2),并到行政部做用车归还登记。 3、车辆使用按先工作任务为先、后其他事项的原则安排。单独一人在城区办事,原则上不安排车辆。日常市内宣传使用,无须每次提前到行政部登记,使用部门自行登记,行政部抽查,超过50公里或者出市区使用要提前登记。出现登记里程差异20公里及以上的情况将对车辆使用部门处以100元/次罚款(差异每增加20公里罚款翻倍);行政部抽查过程中发现临时集中登记的情况将对车辆使用部门处以100元/次罚款。 4、节假日或非工作时间车辆的使用应呈请行政部核准后方可调派。 二、费用管理 每月7日前,行政部按车次统计各部门和子公司出车里程,并按各车费用标准计算用车费用,报财务部门进行分摊。 三、公司车辆驾驶人职责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

2、加强车辆保护意识,爱护车辆。使用方在用车时,发现不正常项(油量、机油、刹车油、电瓶液、轮胎、车灯、方向灯、外观等),有责任立即加补或调整,并及时通知行政部。 3、保持车辆卫生整洁是每一个驾乘人员的义务,车厢内杜绝吸烟。每位驾驶人员出车结束后应及时清洁车辆卫生,保证车辆内设施齐全、座椅整洁。后备箱在使用时尽量用报纸等物品做+好保护,避免刮碰或污染。车辆归还时,行政部负责检查车辆卫生,凡发现不合格项,将对车辆使用部门处以200元罚款。 4、严格按照《用车申请单》注明的用车事由、时间、地点出车,不得公车私用,不得擅自将车辆借给他人使用,一经查实每次罚款1000元,并补偿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5、认真、及时、准确地做好行车记录填写《随车单》,乘车人员按规定签字核实。 6、出车结束后公司车辆必须当天归还,并且停放在公司指定地点,严禁异地停放。 7、用车过程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行为,由车辆驾驶人承担一切后果,并在违规日后1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罚款交至行政部,并协助行政部到相关部门接受处置。 8、如在公务用车中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及时报警、保护现场,同时立即报告行政部及主管领导,通知保险公司勘察现场,办理赔偿手续。驾驶人承担由其原因造成的事故责任,由此产生的费用如若超出保险公司赔偿范围将由驾驶人承担。凡是由于当年车辆事故过多造成次年车辆保险费率上调,上调的费用将由所有发生事故的车辆驾驶人所在部门进行分摊。

吊车使用管理规定修订稿

吊车使用管理规定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X9QT-X8QQB8Q8-NQ8QJ8-M8QMN]

吊车使用管理规范制度(试行)1、管控目的? 规范吊车的使用程序,规范吊车作业秩序,提高我公司对吊车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2 、管控(适用)范围 公司生产需用吊车部门和公司及吊车司机。3、管控对象 吊车使用程序及吊车司机管理。 4、管控准则 吊车司机管理 4.1.1公司内需用吊车的部门,吊车出车干活,必须经行政部同意后方可派车,以《吊车使用申请单》为准。 严禁私自出车干私活或收受有关用车单位的吊装费用。违者按规定处罚,严重者开除处理。 严禁让非本单位专业人员或非专业人员开车操作。 安全管理制度 4.2.1吊车司机必须经过专业训练,并经过有关部门考核批准后,下发合格证件,方准单独操作。严禁无证人员动用吊车设备。 吊车司机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吊装,严禁违章作业。

严禁酒后、疲劳开车;驾驶时,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 严禁超重,超高,超负荷进行吊装,注意车辆安全,经常保养钢丝绳,严禁使用不合格的钢丝绳进行吊装作业。 吊车司机在出车前必须对车辆按程序进行严格细致的检查,并保持完好的工作状态,方能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修理,不准带病工作。 4.2.6司机与指挥人员必须密切配合,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指挥。操作前,必须先鸣喇叭,如发现指挥手势不清或错误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工作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紧急停车信号必须立即停车,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可继续工作。 在松软地面上工作的吊车,应在使用前将地面垫平、压实。车身必须固定平稳,支撑必须安放牢固,作业区内应有足够的空间和场地,严禁超负荷进行工作。 4.2.7在起吊较重物件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十公分左右,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和制动器等是否灵活和有效,在确认正常的情况下方,可继续工作。 4.2.8吊车在进行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起吊时,禁止同时进行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操作动作。起重臂的左右旋转角

汽车吊安全管理制度

汽车吊安全管理制度 1. 必须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能上岗。 2. 必须遵守一切交通管理规则和有关规章制度,严禁酒后开车。驾驶时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 3. 工作前必须检查各操作装置是否正常,钢丝绳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制动器、液压装置和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和灵敏可靠,严禁机件带病运行。 4. 工作前应检查吊运现场作业环境,确认正常后方可吊运。 5. 起重机在工作时,作业区域、起重臂下、吊钩和被吊垂物下面严禁站人、工作或通行。 6. 司机与起重工必须密切配合、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操作前,必须先鸣喇叭,如发 现指挥手势不清或错误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工作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 必须立即停车,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可继续工作。 7. 起重机在运行时,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驾驶室和上下搭梯。 8. 在松软地面上工作的起重机,应在使用前将地面垫平、压实。机身必须固定平稳,支撑必须安放牢固,作业区内应有足够的空间和场地。 9. 在起吊较重物件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十公分左右,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和制动器 等是否灵活和有效,在确认正常的情况下,方可继续工作。 10. 起重机在进行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起吊时,禁止同时进行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操作动作。起重臂的左右旋转角度都不能超过45。,并严禁斜吊、拉吊和快速起落。不准吊拔埋入地面的物件。严禁在高压线下进行作业。 11. 汽车起重机不得在斜坡上横向运行,更不允许朝坡的下方转动起重臂。如果必须允许或转动时,必须先将机身垫平。 12. 起重机在带电线路附近工作时,应与带电线路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在最大回转半 径范围内,其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见下表。雨雾天工作时安全距离还应适当放大。起重机在输电线下面通过时,应先将起重臂放下。 13. 起重机在工作时,吊钩与滑轮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卷扬过限把钢丝绳拉断 或起重臂后翻。在起重臂起升到最大仰角和吊钩在最低位置时,卷扬筒剩的钢丝绳应至少保 留三圈以上。 14. 起重臂仰角不得小于30度,起重机在荷载情况下应尽量避免起落重臂。严禁在起重臂起落稳妥前变换操纵杆。 15. 无论在停工或休息时,不得将吊物悬挂在空中,夜间作业要有足够的照明。

借用雨伞、手推车的管理规定精品

便民雨伞及手推车借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提升小区便民服务质量,结合小区气候特点及区域较大等客观因素,于小区各出入口 岗亭放置手推车及雨伞,为广大业主解决日常生活中可能遇到的不便。 2.使用范围 仅限于小区业主/住户登记借用,手推车只可在小区范围内使用;雨伞使用范围不限。 3.放置地点 小区各出入口岗位,各岗位停摆放手推车,并张贴相应的车标号牌;各岗位及物业部前台放置雨伞。 4.借用管理规定 4.1借用 4.1.1便民雨伞及手推车仅限本小区业主/住户借用和使用,装修施工谢绝使用。 4.1.2业主/住户借用物品时向物品管理岗工作人员出示业主卡/业主附属卡,说明用途,填写借用登记表(电话、住址、物品编号、数量及借用时间并签名确认)。 4.1.3借用雨伞押金 _元/把,手推车免费。 4.1.4雨伞借用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天,手推车当日归还。逾期押金将不予以退还。 4.2使用 4.2.1借用物品中手推车只可在小区内园区使用,承受重量不得超过50公斤,雨伞用使 用地点范围不限。 4.2.2顾客要爱护借用物品,避免损坏,使用后及时归还,不得私自拆改或移作它用。如属

人为损坏或丢失,应酌情照价赔偿。 423手推车借出后,物品管理岗位须通知沿途巡逻岗和楼幢保安岗留意和协助收回,巡逻岗和楼幢保安岗须做好相关跟进。车辆收回后,物品管理岗做好收回记录。 4.3归还及保管 4.3.1使用雨伞或手推车后,顾客需将物品退回原处,收回押金。 4.3.2手推车及雨伞由保安组负责保管,交接班时应清点物品,清楚存、借状态和去向必要时做好电话催收工作。 4.3.3业户使用手推车后,可推回原位也可放至小区各楼大堂边,电告或通知现场物业部人员收回车辆。 5 .相关记录:5.1《借用雨伞/手推车登记表》

车辆使用及管理办法

车辆使用及管理办法 1、目的 为加强公司车辆及司机的管理,提高公司车辆的使用效率,确保安全行车和车辆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公司的商务用车及物流用车均适用。 3、职责: 3.1各部门:部门负责人审核用车申请的真实性及必要性; 3.2行政人事部:用车申请的指派和安排,公司车辆及车辆驾驶员的管理,包括车辆平时 的正常维护保养及车辆年检、车辆出险后的保险协调和维修事宜; 4、车辆使用 4.1商务用车 4.1.1各部门人员因公务需要用车时,先填写《用车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交至 行政人事部; 4.1.2行政人事部根据车辆状况、申请的先后顺序及事情的轻重缓急安排车辆并开出《派 车单》注明此次所安排的车牌号并加签,然后在《车辆使用登记表》上登记,申 请用车人将《派车单》交司机出车。 4.1.3司机在《派车单》上注明此次出车前里程数并在完成任务回公司后填上回司时间 及里程表显示里程数,加签姓名将《派车单》交至行政人事部,涉及到如过路/ 桥、停车等费用的一并在单上注明。 4.1.4公司领导用车或迎送客户/客人时,由副总/总经理或市场部经理电话提前通知行政

人事部开出《派车单》给司机,司机按4.1.3办理。 4.1.5当公司出现如员工突发性疾病、公伤等紧急情况时,可由行政人事部或公司其它 管理人员安排出车,司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回公司后司机仍需补《派车单》 交行政人事部。 4.2物流用车 4.2.1公司自备车 4.2.1.1市场部自行核算出车辆装载量并规划好行车线路,至少提前两小时电话通知 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部在《车辆使用登记表》上记录后,电话通知司机到 行政人事部领取《派车单》,司机依4.1.3办理; 4.2.2租赁车辆 4.2.2.1因公司车辆不能满足物流需求时,市场部可向外联系租赁车辆供使用,对第 一次与公司产生业务关系的车辆市场部需登记其身份证、驾驶证、车辆类型、 牌号及电话等信息; 4.2.2.2市场部须详细向租赁车辆司机交接清楚送货客户名称、地址、产品类型和数 量,有必要时可安排公司送货人员随行; 4.2.2.3市场部凭司机签回的《送货单》开出《租赁车辆费用单》,注明送货地址、金 额及车牌并签名后给司机,并根据公司财务规定向司机约定结算日期,自己 在《车辆租赁登记表》上记录; 4.2.2.4每月在公司财务结算前市场部将《车辆租赁登记表》交至财务部,结账时账 务凭此表与租赁车辆司机对账。 5、车辆维护/维修 5.1每天出车前司机必须检查车辆的制动、转向、灯光、车牌固定等,每周按《车辆检查 表》进行检查一次,如因出现检查不及时或未检查引起车辆故障(如缺机油、制动失

汽车吊管理规定

汽车吊安全管理规定 1、汽车吊司机必须经过专业训练,并经有关部门考核批准后,发给合格证件,方准单独操作。严禁无证人员动用起重设备。 2、必须遵守一切交通管理规则和有关规章制度,严禁酒后开车。驾驶时,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 3、工作前必须检查各操作装置是否正常,钢丝绳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制动器、液压装置和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和灵敏可靠严禁机件带病运行。 4、司机与起重工必须密切配合、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指挥。操作前,必须先鸣喇叭,如发现指挥手势不清或错误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工作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必须立即停车,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可继续工作。 5、吊车在运行时,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驾驶室。 6、在松软地面上工作的吊车,应在使用前将地面垫平、压实。车身必须固定平稳,支撑必须安放牢固,作业区内应有足够的空间和场地。 7、在起吊较重物件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十公分左右,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和制动器等是否灵活和有效,在确认正常的情况下方,可继续工作。 8、吊车在进行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起吊时,禁止同时

进行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操作动作。起重臂的左右旋转角度都不能超过45°,并严禁斜吊、拉吊和快速起落。不准吊拔埋入地面的物件。严禁在高压线下进行作业。 9、汽车不得在斜坡上横向运行,更不允许朝坡的下方转动起重臂。如果必须运行或转动时,必须将机身先垫平。 10、吊车在工作时,作业区域、起重臂下、吊钩和被吊垂物下面严禁任何人站立、工作或通气。 11、吊车在带电线路附近工作时,应与带电线路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在最大回转半径范围内,其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见下表。雨雾天工作时安全距离还应适当放大。吊车在输电线下面通过时,应先将起重臂放下。 起重臂与输电线路间的安全距离表 输电线路1千伏以下1~20千伏35~110千伏154千伏220千伏 电压 允许与输电 线路的最 1.5米2米4米 5米6米 近距离 12、吊车严禁超载使用,如果用两台起重机同时起吊一件重物时,必须有专人统一指挥;两车的升降速度要保持相

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以适应本公司公务用车的需要。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及驾驶员管理,规范车辆使用程序,确保安全,特制定以下规定。 2、适用范围 公司车辆。 3、术语/定义 无 4、职责 无 5、工作流程及要求 5.1车辆的使用申请 5.1.1公司公务用车由综合部统一管理、调度,如需公务用车,需填写《派车单》(附件 1),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综合部审批,本公司以外的人借用,需经总经理审批,综合部根据工作轻重缓急协调安排。 5.1.2驾驶人于驾驶车辆前需登记用车事由、地点、时间,然后领取钥匙,并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电瓶、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否则最后使用人要对由此引发的后果负责。 5.1.3各部门用车需提前一天向综合部报备,次日由综合部统一安排同一方向的用车人一起出车。 5.1.4如有未申请、未登记、未按规定出车的,按100元/次处罚。 5.2车辆的使用规范

5.2.1各部门用车期间,驾驶人必须严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驾车或允许无证人员驾驶,如有按200元/次处罚。如有违章、遗失等由个人承担责任。损坏由个人照价赔偿外按每50元/次处罚。如有保险赔付的,按赔付额的10%对驾驶人进行处罚。 5.2.2车辆执行公务完成应及时返回公司,驾驶员完整填写《派车单》中回程信息并上交车钥匙。 5.2.3原则上不得公车私用,特殊情况下需用车的,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如有违章、用油、损坏、事故等由个人承担责任。 5.2.4车辆使用完毕后,使用人应清理车内物品,并进行必要的清扫、清洁,保持车内及后备箱的整洁,未及时清理者,按10元/次处罚。车内禁止吸烟,如有违反(还车时检查车内有烟灰为准)按20元/次处罚。 5.2.5车辆在下班后或节假日必须停放公司院内,下班后车辆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归还的,应打电话跟综合部说明原因,第二天上班及时将钥匙归还;放假期间需要用车的,放假前一天向综合部申请,完整填写派车单,经部门领导批准之后方可借车,放假期间车钥匙由借车人代为保管,假期结束及时将车钥匙交给综合部并填写回程信息,借车期间,造成违反交通法律法规或事故的经济损失及责任由驾驶员负担,不提前申请的,综合部有权拒绝借车。 5.2.6为提高工作效率返程后1小时内必须还车,如半小时内需继续用车的可连续用车,如有返程未登记、未及时归还钥匙,按50元/次处罚。 5.3车辆的用油管理 5.3.1车辆用油统一由综合部购买油卡并造册登记车辆加油人员、时间、数量。

吊车安全使用管理规定(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吊车安全使用管理规定(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吊车安全使用管理规定(新版) 1、操作者必须经过专门技术学习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分别独立操作。 2、吊车属于特种设备,起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起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HSE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十不吊。 4、学生实习期间,不准使用吊车吊运工件。 5、工作前认真检查吊车的各部位,吊钩、钢丝绳等是否符合标准,有无裂纹断丝超标的,如有禁止使用。 6、吊运带棱角物体工件时,捆绑时应加衬垫。 7、装卸物件时要短行程试吊,无异常后,再平稳运行。地面要垫平稳,使落物有稳定牢固性 8、当重物压住绳头时,要用撬杠撬起垫好后,再抽绳,严禁强力硬抽绳防止伤人。

9、吊装卸大的物件时,要捆牢,试吊防止倾斜脱落,不准用人当平衡物。 10、吊运重物时吊运重物时,重物不准从他人头顶通过,吊物上站人,吊物不准长时间悬停在空中。 11、吊运重物应走指定的通道,在没有障碍物的线路上运行。 12、起重机作业结束或停止作业时,必须将起重机停在指定 安全位置。 十不吊 A超载或被吊物重量不明不吊 B指挥信号不明不吊指挥信号不明不吊 C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引起吊物滑动不吊吊 D吊物上站人或有浮物时,或散碎物料装得太满不吊; E构件有缺陷和损伤影响安全或安全保护装置失灵不吊; F埋在地下的物件,水中不明情况的物体不吊 G歪拉斜吊重物时不吊 H光线昏暗,无法看清吊物指挥信号,周围场境时不吊

吊车进厂管理规定

管理制度参考范本 吊车进厂管理规定 S a I时'间H 卜/ / 1 / 4

、目的 本规定明确了流动式起重机械进厂的安全检查要求及各相关单位的职责,以最大限度减少三违的发生。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的进入公司作业的流动式起重机械。 三、职责 1、供应部负责雇佣符合要求的吊车,满足公司的吊装作业。 2、保卫处负责起重机械进厂前的安全检查。 3、项目单位负责吊车进入现场后的安全管理。 4、设备部负责吊装现场吊装作业的安全管理。 5、工程部和项目组负责把本规定的相关要求传达给相关方。 四、工作程序 1、吊车的雇佣 供应部负责按以下要求雇佣公司吊装作业的车辆,外来施工方自行雇佣的吊车也应满足下述要求。 1.1被雇佣的吊车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吊装机具进行定期检验,并且报告在有效期内。 1.2被雇佣的吊车要求能满足起吊物安全吊装的要求。 1.3被雇佣的吊车要配备相应的司机、司索及指挥等特种作业人员,人员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应随身携带,所核准的项目应和作业内容相符,并在有效期内。 1.4负责告知吊装单位的相关人员和车辆要自觉遵守我公司相关的管理制度。

2、吊车进厂前的安全检查 2.1 人员的控制。 吊装单位进入厂区进行吊装作业的人员应持在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司机、司索、指挥等)在保卫处办理外来人员进厂证,保卫处查验其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并按照《外来人员管理规定》做好相关记录。 2.2 车辆的控制 进入厂区作业的起重机械应持检验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流动式起重机首检检验结论报告》(报告样式和检查内容见附页)和《车辆行驶证》在保卫处办理入厂登记,并按规定佩戴防火罩,保卫处按照 车辆管理规定》对其进行检查,并告知司机入厂安全管理规定和车辆在厂区内行驶的安全要求。 3、吊车进厂后的安全控制 3.1项目组负责安排专人带领入厂的吊车按公司要求的路线进入作业现场。 3.2按照我的区域安全我负责的原则,项目组负责对吊装作业人员进行现场的安全告知。 3.3吊车到位后,项目组负责联系各相关单位,并做好吊装前的准备工作。 4、吊装作业的管理 设备部吊装管理人员在现场应对车辆的以下情况进行严格检查:

小区便民雨伞手推车借用管理规定

小区便民雨伞手推车借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提升小区便民服务质量,结合小区气候特点及区域较大等客观因素,于小区各出入口岗亭放置手推车及雨伞,为广大业主解决日常生活中可能遇到的不便。 2.使用范围 仅限于小区业主/住户登记借用,手推车只可在小区范围内使用;雨伞使用范围不限。 3.放置地点 小区各出入口岗位,各岗位停摆放手推车,并张贴相应的车标号牌;各岗位及物业部前台放置雨伞。 4.借用管理规定 4.1借用 4.1.1便民雨伞及手推车仅限本小区业主/住户借用和使用,装修施工谢绝使用。 4.1.2业主/住户借用物品时向物品管理岗工作人员出示业主卡/业主附属卡,说明用途,填写借用登记表(电话、住址、物品编号、数量及借用时间并签名确认)。 4.1.3借用雨伞押金元/把,手推车免费。 4.1.4雨伞借用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天,手推车当日归还。逾期押金将不予以退还。 4.2使用

4.2.1借用物品中手推车只可在小区内园区使用,承受重量不得超过50公斤,雨伞用使用地点范围不限。 4.2.2顾客要爱护借用物品,避免损坏,使用后及时归还,不得私自拆改或移作它用。如属人为损坏或丢失,应酌情照价赔偿。 4.2.3手推车借出后,物品管理岗位须通知沿途巡逻岗和楼幢保安岗留意和协助收回,巡逻岗和楼幢保安岗须做好相关跟进。车辆收回后,物品管理岗做好收回记录。 4.3归还及保管 4.3.1使用雨伞或手推车后,顾客需将物品退回原处,收回押金。 4.3.2手推车及雨伞由保安组负责保管,交接班时应清点物品,清楚存、借状态和去向。必要时做好电话催收工作。 4.3.3业户使用手推车后,可推回原位也可放至小区各楼大堂边,电告或通知现场物业部人员收回车辆。 5.相关记录: 5.1《借用雨伞/手推车登记表》

车辆使用和规范管理办法

车辆使用和规范管理办法

浙江通兴铁塔有限公司 《车辆使用和管理办法》(草案) 一、总则 为了加强公司各种机动车辆管理,确保行车安全,提高办事效率,减少经费开支,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公共用车。公司高层领导专用车辆和员工自驾车不适用本办法。 二、车辆使用范围 (一)使用范围。 1、公司员工在本地或短途外出开会、联系业务、办事、出差等; 2、接送公司宾客和来公司办事人员; 3、公司员工携带大量现金或提取现金用车; 4、其他紧急和特殊用车。 (二).车辆使用程序 1、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制度。用车须填写“派车单”,经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后,由行政办公室“派车调度员”统一安排方可使用,“派车调度员”由行政办公室内勤兼任。 2、驾驶员按派车记录上批准的时间和目的地行车。 3、用车完毕,驾驶员填写用车实际情况记录。 三、车辆使用办法 1、公司在上午9时和下午13时分别定时派车到富阳办事,各部门主管领导必须在提前一天安排好自己部门次日外出办事的人员及工作,有利于集中外出办事,集中返还公司。 2、各部门到富阳之外的相关部门办事的,需提前一天通知行政办公室,行政办公室将各部门到杭州等地办事的人数和地点统计后确定时间统一接送。各部门要相互沟通联系,尽可能争取需要办事的人

员集中一起出发,避免因分散时段用车而造成车辆使用的紧张。 3、公司财务经常跑银行、国地税、财政等部门的人员及销售部人员外出办事的(迎送客户除外),鼓励使用自驾车,每次使用自驾车外出办事的,外出前将“自驾车出车单”经部门领导签字批准后报行政办公室备案。凡使用自驾车到富阳、杭州办事的,公司每月给予一定的油费补助,补助金额根据当月使用自驾车次数和里程情况由行政办公室统计审核后呈送总经理审批。 4、财务及其他部门第二天上午要到相关部门办公事的人员,可以在前一天下班前将第二天需要办事的资料等准备好,第二天先办事再返回公司,但需提前与部门领导汇报,得到批准,不影响考勤。 5、销售部迎送客户用车,在没有特殊情况下,要提前一天通知行政办公室,做好销售部用车的准备,统筹安排用车。 6、驾驶员在工作中要尽可能缩短行驶时间,选择最佳的行驶路线,避开路段高峰期。对各部门办事人员的接送要合理安排时间,避免因工作上的时间冲突而发生矛盾,提高工作效率。 7、销售部迎送客户必须由销售部人员陪同,不准驾驶员陪同,要保证驾驶员的休息时间,一般情况下,除就餐外,驾驶员以在车上休息为主。 8、公司副总以上人员到外地出差可以派车接送;业务员出差遇特殊情况,随身携带公用物品重量超过10公斤以上的可以派车接送。 9、公司员工因个人私事需要借用公司车辆的(小车、中巴、大巴、货车、铲车、吊车等),需提出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借用。因私借用车辆的,油费由员工自行承担,如在借用中车辆受损的,除保险公司赔偿外,一切费用均由员工自行承担。 四、车辆管理 1、公司所有车辆均由公司行政办公室统一管理。 2、公司所有车辆均建立车辆行驶档案,须填写车辆行驶登记表。驾驶员如实填写用车里程和耗油量,经行政和财务部门联审后方可报销。 3、公司所有车辆施行加油卡加油,每月由财务部充值交驾驶员

汽车起重机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汽车起重机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起重机使用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使用、违章操作起重机。为加强汽车起重机的全面管理,确保安全使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起重机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取得相关部门发放的资格证。操作人员不仅要熟悉安全操作规程,还必须掌握机械的性能、结构、原理和用途。 第三条起重机的使用必须遵守生产厂家产品使用说明书等有关技术资料的规定。 第四条起重机的使用需经部门领导同意。 第五条操作起重机械要严格遵守下述规定: 1.经司机全面检查,确认起重机已具备安全可靠使用条件,并做好保养作业和检查记录,方可按指挥信号作业。 2.对违章指挥,司机有权拒绝执行。 3.起重机发生异常要及时报告处理,严禁带故障作业。 4.司机操作时要集中精力,注意信号和作业场区,避免发生过卷和碰撞。 5.检查保养起重机时必须停止作业。 6.坚持做到“十不吊”,即:(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不吊。(3)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4)起重机吊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5)歪拉、斜吊不吊。(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动物不吊。(7)氧

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无安全措施不吊。(8)带棱角、刃口物件未垫好(防止钢丝绳磨断)不吊。(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拨、不吊。(10)非起重指挥人员指挥时不吊。 第六条在雨雪天、夜间进行吊装作业时,须有防滑、充分照明措施,严禁在风力过大时吊装。 第七条起重机作业完毕必须停入指定的车库或指定停放地点。 第八条定期对吊车进行检查。 检查内容: (1)起重机正常工作的技术性能。 (2)安全保护装置和仪器的可靠性。 (3)传动机构、制动系统、液压系统、电气线路及电器元件。(4)金属结构的变形、裂纹、腐蚀及焊接、铆接、螺栓的联接情况。(5)钢丝绳的磨损、变形和尾端固定情况。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组织修复。 第九条经常检查润滑油,按使用说明书规定要求添加、更换润滑油、脂。冬季须做好必要的防冻措施。 第十条汽车起重机的结构、技术参数和电器控制系统不得任意修改。第十一条汽车起重机不准擅自拆卸零部件、切割、施焊。 第十二条对违反本规定造成不良后果,出现重大机械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要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分别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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