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投资基金投委会议事规则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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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投资决策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非常设的专门议事机构,根据公司董事会的授权,依据《公司章程》负责对公司受托管理基金的项目投资及退出等相关问题进行决策。

第三条本议事规则适用于公司管理的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简称“基金”或“基金公司”)的投资决策事项。

第二章人员组成

第四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共设名成员,主要由董事会成员、公司经营层和外部专家组成,其中外部专家不应少于名。

第五条投资决策委员会组成人员应报基金公司董事会备案。

第六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遵守《公司章程》和《基金章程》;

(二)熟悉股权投资的基本要求,具有一定的宏观经济分析、项目投资分析与风险判断的能力,以及相关的专业知识或工作背景;

(三)最近三年,未受刑事处罚,且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

(四)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基金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公司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第八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成员任期一致,每届任期3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第九条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需要对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因委员辞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委员会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公司董事会应尽快指定新的人选。

第十条投资决策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投资管理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召集会议,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十一条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日常事务,由公司投资管理部负责。

第三章职责权限

第十二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对公司董事会负责,但投资决策委员会须独立行使公司投资决策权。

第十三条投资决策委员会主要行使下列具体职权:

(一)依据股东及董事会的意见,审定投资方向、投资策略及投资限制;

(二)对公司经营层提交的项目投资申请和投资方案进行审议;

(三)对已投资项目的退出变现或其他处置方案进行审议;

(四)对项目投资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审查监督;

(五)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投资事项进行审议;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重大投资事项,由公司初审后,报董事会审议决策。

第十五条对于涉及股东及其关联方的任何关联交易的投资,需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

第四章议事与表决

第十六条投资决策委员根据公司经营层的项目投资审议申请不定期召开会议;对于投资方向、投资策略等非项目投资的审查,则根据股东或董事会的意见召开会议。

第十七条公司经营层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的项目文件包括:

(一)公司内部审查并通过的《项目投资建议书》;

(二)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项目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等;

(三)公司或投资决策委员会认为必要时,行业专家就项目行业现状、产品性能、技术工艺和市场前景等出具的专家意见;

(四)公司与被投资方签署的《合作意向书》和《投资备忘录》;

(五)投资项目及其投资人需具备相关资质或批复的,政府相关部门或授权机构的批准文件;

(六)其他文件材料。

第十八条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应在收到《项目投资建议书》及上述相关材料后的个工作日之内,召集并主持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对项目投资建议进行审议并做出决策。主任不能召集或出席会议时,可以委托其他一名委员召集或主持。

第十九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召开会议,至少应提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通知、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或其他有效的方式通知各委员,并将相关项目文件送交所有委员。

第二十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含)委员出席方

可举行。委员以电话、视频或者全体参会委员可以听见或看见的其他方式参加会议的,视为出席。委员可以亲自出席现场会议参加表决,也可以上述有效的方式行使表决权,但不可以委托其他委员行使表决权。

第二十一条投资决策委员会每名委员享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作出决议须经全体委员三分之二或以上表决通过方为有效。

第二十二条项目投资决策的内容主要包括:是否投资、投资额度(包括项目团队跟投数额)、投资方式、投资条件(如委派董事、监事或其他经营管理者)、投资退出等。投资决策委员会不独立进行投资项目的选择和论证。

第二十三条被投资决策委员会否决的项目,其上报审核的总次数不得超过两次,但经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同意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委员对议案的表决应为签字方式的书面表决形式,以电话会议方式作出的表决,应由会议记录人将表决结果记录在案,并在会后补充传真或其他的书面形式。

第二十五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对项目的投资方案或退出方案进行审议时,项目团队负责人或团队指定人员应列席会议,负责介绍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回答委员的质询。

第二十六条投资决策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以邀请投资项目所涉及的行业专家列席会议,介绍有关行业现状、产品性能、技术工艺和市场前景等情况,并回答委员的质询。行业专家由公司董事会聘请,行业专家不参与表决。

第二十七条投资决策委员会认为必要时,还可以邀请被投资方的经理人员或其他代表列席会议,介绍被投资方的有关情况,回答委员的质询。

第五章会议决议

第二十八条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的每项议案在获得规定的有效表决票数后(表决票格式见附件),经会议主持人宣布即应形成会议决议。决议须为书面形式,所有参会委员必须在该书面决议上签字,包括同意和不同意的委员。

第二十九条项目投资议案的决议分为通过、有条件通过和否决三类。如为有条件通过,必须是项目满足投资决策委员会提出的投资条件后方能实施投资,正式投资前必须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报告,并取得委员会的书面批准;如对项目投资建议尚有疑问,不能做出通过或否决决议的,可以要求项目团队继续完善和补充相关资料,再次召开会议进行决策。

第三十条其他议案的决议分为通过、否决两类,被否决的议案不得施行。

第三十一条投资决策委员会通过的任何议案或决议(包括相关资料和信息)应在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董事会审查。

第三十二条董事会在收到前述议案或决议后3个工作日内应采取书面形式反馈,如未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同意。

第三十三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发现投资实施过程中有违反决议的情形时,可以要求和督促有关人员及时予以纠正,或向公司董事会作出汇报,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应有书面的会议记录,并有出席会议的委员和会议记录人的签名。出席会议的委员有权要求在记录

上对其会议发言作出陈述性记载。

第三十五条会议记录应当视同公司项目投资的重要文件资料予以保存。

第三十六条本议事规则未尽事宜,依照《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执行,如与《公司章程》的规定相抵触,应以《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七条本议事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某基金管理公司股权投资投后管理制度模板

某基金管理公司股权投资投后管理制度模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项目公司,是指签订正式投资协议,并已完成划款、工商变更登记等工作,正式进入投后管理期并经公司授权由项目投资中心负责管理的公司。 第二条投资后管理 投资后管理(以下简称:投后管理),是指对项目公司及影响风险控制的有关因素进行持续监控和分析,提供增值服务,处理突发重大事件的管理过程。包括投后监督管理、管理咨询、风险预警及退出。 第三条投后管理负责人 1、由项目投资总监指定具体投后经理,负责所投项目公司的投后管理业务。 2、投后经理在具体的投后管理中,可根据具体工作需要,申请获得咨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的支持。 第四条投后管理内容 1、监督管理 ①风险管理 ②执行投资合同中约定的权利; ③出席项目公司董事会议。 2、管理咨询 --- 增值服务 ①协助项目公司招聘和解雇关键管理人员; ②对项目公司的日常运作管理提供咨询与建议; ③对项目公司的发展战略提供咨询与建议,并协助其完成; ④协助项目公司与关键的原料供应商或产品顾客建立并维持稳定的关系; ⑤对项目公司市场营销策略提出建议; ⑥对项目公司的财务管理提供建议;

⑦为项目公司提供融资方案与建议。 3、投资退出设计与实施 ①投资退出设计 根据项目公司发展态势、市场环境变化和投资公司自身的投资策略、机会,选择适当时机、选择投资退出方式,依据最有利的方式设计投资退出方案。 ②投资退出实施 a.已约定退出方式之投资退出实施。 b.未约定退出方式之投资退出实施。 第二章对接协调会 第五条投资完成,投资总监负责组织召开项目公司和投后管理对接会,参加人员为投后管理经理和项目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接会上主要有以下两项内容: 1、阐述投资理念和投后管理的基本要求; 2、明确项目公司总经理助理、行政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财务总监)等人员作为日常对接人,建立日常对接的长效机制。 第三章日常性管理 第六条财务信息收集 1、投后管理部门定期收集汇总项目公司月报、季度财务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月、季度报告应在月度、季度结束后的15天内完成收集,年度报告应在年度结束后的30天内完成收集,报告以纸质版(需加盖公章)+电子版进行汇总。 2、投后管理部门对财报进行简单分析,根据实际情况编写分析报告,提出改进建议。 3、如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变异,应及时向投资总监汇报并商讨提出处理对策。 第七条定期走访 1、投后管理经理每季度走访项目一次,并向投资总监书面汇报项目生产经营计划执行情况以及书面形式访谈纪要。

XX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

XX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XX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受托资金和资产投资决策程序的高效、合理和科学性,完善所管理基金投资决策程序,提高基金投资决策的效率和决策的质量,XX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并根据《合伙企业法》、《XX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投资决策委员会是按照《合伙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对基金的对外投资项目和重大投资做出投资决策,并向有限合伙企业负责。 第三条投资决策委员会所作投资决议必须遵守《合伙协议》等基金设立时的有关协议规定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二章人员组成 第四条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由3名成员组成,其中有限合伙人代表2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1人。 第五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熟悉公司经营管理和基金运营; (二)遵守诚信原则,公正廉洁、忠于职守,能够为维护所管理基金的权益积极开展工作; (三)有较强的金融行业专业技术能力和判断能力及其他行业的综合研究能力,能处理复杂的涉及重大投资、风险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具备独立工作的能力; (四)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时间和精力。 第六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基金存续期一致。期间如有委员退出委员会退出基金,根据本议事规则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因委员辞职、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人数不足3人时,应补选新的委员。在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人数达到3人以前,投资决策委员会暂停行使本议事规则规定的职权。

股权投资业务-投后管理办法

XXXXX公司 股权投资投后管理办法 二零XX年XX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4) 第一条目的 (4) 第二条适用范围 (4) 第三条释义 (4) 第四条投后管理的目标 (4) 第五条投后管理实施原则 (5) 第二章职责分工 (6) 第六条投后管理中心 (6) 第七条股权投资业务部门 (6) 第八条风险管理中心和法律合规中心 (6) 第九条其他相关部门 (7) 第三章投后项目的交接 (7) 第十条对接项目信息 (7) 第十一条项目交接 (7) 第四章投后日常管理 (8) 第十二条日常管理的形式 (8) 第十三条投资协议的监督和执行 (8) 第十四条项目决策性管理 (9) 第十五条项目跟踪检查 (9) 第十六条参与分红 (10) 第十七条投后管理记录 (11) 第五章投后定期报告 (11) 第十八条工作周报 (11) 第十九条工作月报 (11) 第二十条(半)年度报告 (11) 第二十一条参会报告 (12) 第六章项目风险管理 (12) 第二十二条重大风险报告 (12) 第二十三条风险事件的处理 (13)

第七章后续投资的管理 (13) 第二十四条后续投资的管理 (13) 第八章增值服务 (14) 第二十五条后续融资增值服务 (14) 第二十六条经营管理增值服务 (14) 第二十七条业务拓展增值服务 (14) 第二十八条财务顾问增值服务 (14) 第二十九条智力支持增值服务 (14) 第三十条危机公关支持服务 (15) 第九章项目退出 (15) 第三十一条退出提示 (15) 第三十二条退出决策 (15) 第三十三条退出实施 (15) 第三十四条投资总结 (16) 第十章投后业务档案管理 (16) 第三十五条相关法律文件 (16) 第三十六条重要函件管理 (16) 第三十七条项目退出文件 (16) 第十一章附则 (17) 第三十八条解释修订 (17) 第三十九条未尽事宜 (17) 第四十条生效执行 (17) 第四十一条附件 (17)

2019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19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人员构成 (2) 第三章职责权限 (3) 第四章会议的召开与通知 (4) 第五章议事与表决程序 (5) 第六章附则 (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充分发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独立性、有效性,保护全体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权益,公司特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或“委员会”),作为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为确保审计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特制订本规则。 第三条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人员构成 第四条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其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委员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的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会议选举产生。 第五条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委员会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职责。

第六条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或本议事规则规定的不得任职之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期间如有审计委员会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审计委员会委员资格。 第七条审计委员会因委员辞职或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董事会应尽快增补新的委员人选。在审计委员会委员人数达到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前,审计委员会暂停行使本议事规则规定的职权。 第八条《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审计委员会委员。 第三章职责权限 第九条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三)负责公司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四)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五)检查和评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并发表专项意见;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十条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 第十一条审计委员会应配合监事会的监督审计活动。

第六章 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后管理

第六章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后管理 目录 01.投资后管理概述 ·投资后管理的概念、内容与作用 ·投资后管理阶段获取信息的主要方式 02.项目跟踪与监控 ·项目跟踪与监控概述 ·项目跟踪与监控的常用指标 ·项目跟踪与监控的主要方式 03.增值服务 ·增值服务的价值 ·增值服务的主要内容 本章重点内容: 投资后管理的概念、内容和作用,投资后管理中获取信息的主要方式,项目跟踪与监控的常用指标,项目跟踪与监控的主要方式,增值服务的价值,增值服务的主要内容。 第一节投资后管理概述 知识点一、投资后管理的概念、内容与作用(理解) (一)投资后管理的概念 投资后管理,是指股权投资基金(或其他类型投资机构,本章中统称为投资机构)与被投资企业投资交割之后,基金管理人积极参与被投资企业的管理,对被投资企业实施项目监控并提供各项增值服务的一系列活动。在投资交割之后直到项目退出之前都属于投资后管理的期间,在整个股权投资过程中持续时间最长、花费精力最多。 投资后管理关系到被投资企业的规范运行与发展壮大,并且能有效地减少或消除潜在的投资风险,保障投资资金的远期退出,实现投资目的的最终达成,因此,投资后管理对于整个投资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投资后管理的内容 投资后管理实际上是从投资机构的视角出发,研究和分析如何对被投资企业进行管理和监控。投资后管理不同于项目管理,也不能简单地将其理解为投资后的风险管理。 通常,投资后管理的主要内容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为投资机构对被投资企业进行的项目跟踪与监控活动;第二类为投资机构为被投资企业提供的增值服务。 (三)投资后管理的作用

图6-1 投资后管理的作用 知识点二、投资后管理阶段获取信息的主要方式(理解) 投资后管理的有效实施,以充分获取被投资企业的各类信息为前提。 投资机构一般通过如下几种渠道和方式获取被投资企业的信息,参与投资后管理。 (一)参加被投资企业股东大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 (二)关注被投资企业经营状况 被投资企业有义务及时向投资机构提供与企业经营状况相关的报告,包括月度报告、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和有关专项报告等。 (三)日常联络与沟通工作 第二节项目跟踪与监控 知识点一、项目跟踪与监控概述 虽然投资机构与被投资企业的目的都是改善企业经营管理,实现公司股权价值提升,但是双方的发展目标重点有所不同,在企业经营中难免出现企业家的行为与投资机构利益不一致的现象。投资机构作为外部投资者,要减少或消除信息不对称等潜在问题,包括规避企业家的委托代理风险,投资机构应采取各项具体有效措施对被投资企业进行项目跟踪与监控,更好地了解企业运营的实际情况,并积极应对内外部环境变化与经营风险,从而促进被投资企业更好的发展。 知识点二、项目跟踪与监控的常用指标(理解) 在投资后的项目跟踪与监控方面,需要重点关注以下指标: 图6-2 项目跟踪与监控指标

私募基金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模版

[*]有限公司 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下设管理基金之投资行为,防范和控制投资风险,保障基金资产安全与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公司董事会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以下简称“投委会”),作为公司及公司下设基金的投资决策机构,根据公司董事会的授权,专门负责对与公司及公司下设基金投资业务有关的重大事项做出决策。 第二章投委会职责 第三条应由投委会决定的事项如下: (一)审议批准《立项报告》; (二)审议批准投资申请文件; (三)审议批准《投资意向书》; (四)首次决定派出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五)审议批准被投企业重组方案; (六)审议批准《退出报告》; (七)决定与基金的投资业务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三章投委会委员组成与职责

第四条投委会有【5】名常设委员。投委会采用集体决策原则,所有投资决策均需三分之二以上参与表决的委员表决同意。投委会设主席一名,由董事会任命。 其中,【3】名常设委员从公司管理团队的资深人士中选聘,由总经理提名,报董事会审定,组成投委会常设委员会,负责日常投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入库、立项等事项。 第五条投委会中【3】位常设委员任期三年。任期届满之前1个月,由总经理提出聘用或不再聘用的意见,报董事会审定。根据实际需要,公司可以增减投委会委员。增减投委会委员的,需经总经理提议,董事会审定。 总经理可视项目需要选聘外部专家,出具专家意见,作为投委会决策的参考依据。 第六条投委会委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出席投委会会议; (二)向投委会提出议案; (三)申请延期召开投委会会议或延期审议具体事项; (四)经投委会授权对拟投资项目和已投资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和访谈; (五)要求公司投资项目组成员对议题补充说明和补充材料; (六)对投委会议案进行表决; (七)对会议记录作说明性记载; (八)本规则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投委会委员需履行以下义务: (一)对参与投委会事务获得的信息保密; (二)遵守投委会相关规定,准时参加会议; (三)对议案准备和提交书面意见; (四)独立、客观、审慎地对议案发表意见;

股权投资业务流程指引

股权投资业务流程指引 1、项目搜集 创业投资公司的项目主要有三个来源:(1)依托创新证券投资银行业务、收购兼并业务、国际业务衍生出来的直接投资机会,投资对象为准三板企业、准二板上市企业、准主板上市企业。它的特点是贴近资本市场,退出渠道畅通,资金回收周期短,回报较为丰厚;(2)与国内外创业投资公司结为策略联盟,互通信息,联合投资;(3)派出专门人员跟踪和研究国内新技术以及资本市场的新热点,通过项目洽谈、寄送资料、报刊资料、电话查询、项目库推荐、访问企业或网上搜索等方式寻找项目信息,作好项目储备。 2、项目初审 项目投资经理在接到商业计划书或项目介绍的七个工作日内,对项目进行初步调查,提出可否投资的初审意见,编写《投资价值初步分析报告》并填制《项目概况表》。项目经过初选后分类、编号、入库。 3、签署保密协议 如有需要,在要求提供完整的商业计划书之前,项目投资经理应与企业签署保密协议。若企业一开始提供的就是完整的商业计划书,则在接受对方的商业计划书之后就可与之签署保密协议。 4、立项申请与立项 项目初审后认为需要对企业做进一步调查研究的,由研究员编写《项目前期调研报告》,并由项目投资经理填写《立项审批表》,一同报公司项目考评会批准立项。经批准的项目可以进行尽职调查工作。 5、尽职调查 立项批准后,组织尽职调查团队到项目企业进行尽职调查,并填写完成企业《尽职调查报告》。尽职调查认为可以投资的企业与项目,项目组编写完整的《投资建议书》。尽职调查一般应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 6、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查 董事会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由该委员会代董事会行使投资决策权。投资决策委员会采用会议及信函两种工作方式,投资项目应取得投资决策委员会简单多数通过,当投资决策委员会中对所提交讨论的投资项目赞成与反对票各占1/2

XX农村商业银行高新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陕西宝鸡XX农村商业银行高新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陕西宝鸡XX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本行)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和《陕西宝鸡XX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为本行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为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人员组成 第三条审计委员会成员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

报请董事会批准。 第六条审计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一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董事会换届后,连任董事可以连任审计委员会委员。 第七条本行的内部稽核审计部门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三章职责权限 第七条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监督检查本行的内部稽核制度及其实施; (二)审核本行的财务报告及其披露; (三)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四)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五)审核本行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计; (六)本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宜。 第八条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审计委员会应配合监事会的监督审计活动。 第四章决策程序 第九条本行内部稽核审计部门负责做好审计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本行有关方面的书面资料: (一)本行相关财务报告;

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后管理

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后 管理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

第六章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后管理 考试要求 投资后管理概述 理解投资后管理的概念、内容和作用 理解投资后阶段信息获取的主要渠道 投资后项目监控 了解投资后阶段常用的监控指标 理解投资后项目监控的主要方式 增值服务 理解增值服务的价值 理解增值服务包括的主要内容 知识要点 1.投资后管理的概念、内容和作用★★ (1)投资后管理的概念 投资后管理是指股权投资基金与被投资企业签署正式投资协议之后,基金管理人积极参与

被投资企业的重大经营决策,为被投资企业实施风险监控,并提供各项增值服务等一系列活动。 在完成项目尽调并实施投资后直到项目退出之前都属于投资后管理的期间。投资后管理关 系到投资项目的发展与退出方案的实现,良好的投资后管理将会从主动层面减少或消除潜在的 投资风险,实现投资的保值增值,因此,投资后管理对于投资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投资后管理的内容 通常,投资后管理的主要内容可以分为两类:①股权投资基金对被投资企业进行的项目监 控活动;②股权投资基金对被投资企业提供的增值服务。 (3)投资后管理的作用 对于股权投资基金而言,投资后的项目监控有利于及时了解被投资企业经营运作情况,并 根据不同情况及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资金安全;投资后的增值服务则有利于提升被投资企业 自身价值,增加投资收益。此外,投资后管理对股权投资基金参与企业后续融资时的决策也起 到重要的决策支撑作用。

2.投资后阶段信息获取的主要渠道★★ (1)参与被投资企业股东大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 股权投资基金通过基金管理人参与被投资企业股东大会(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可以 全面了解与公司发展相关的重要信息,并通过行使相应职权保护股权投资基金的利益,促进被 投资企业的良性发展。 (2)关注被投资企业经营状况 根据法律法规和投资协议的约定,通常情况下,被投资企业有义务及时向股权投资基金提 供与企业经营状况相关的报告,包括月度报告、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和有关专项 报告。股权投资基金可以通过被投资企业提交的经营报告了解企业业务进展情况,并密切关注 企业出现的下列问题:支付延误、亏损、财务报表呈报日期延误、财务报表质量不佳、资产负 债表项目出现重大变化、企业家回避接触、出现大量财产被盗情形、管理层出现变动、销售及

股权投资基金投委会议事规则(20201001035911)

xx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投 资决策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非常设的专门议事机构, 根据公司董事会的授权,依据《公司章程》负责对公司受托管理基金的项目投资及退出等相关问题进行决策。 第三条本议事规则适用于公司管理的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简称“基金”或“基金公司”)的投资决策事项。 第二章人员组成 第四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共设—名成员,主要由董事会成员、 公司经营层和外部专家组成,其中外部专家不应少于 _名。 第五条投资决策委员会组成人员应报基金公司董事会备案。 第六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遵守《公司章程》和《基金章程》(二)熟悉股权投资的基本要求,具有一定的宏观经济分析、项 目投资分析与风险判断的能力,以及相关的专业知识或工作背景; (三)最近三年,未受刑事处罚,且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 为被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 (四)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基金章程》规定的其他 条件。

第七条《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公司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第八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成员任期一致,每届 任期3 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第九条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需要对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进行 调整。因委员辞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委员会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公司董事会应尽快指定新的人选。 第十条投资决策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XXXX投资管理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召集会议,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十一条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日常事务,由公司投资管理部负责。 第三章职责权限 第十二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对公司董事会负责,但投资决策委员会须独立行使公司投资决策权。 第十三条投资决策委员会主要行使下列具体职权: 依据股东及董事会的意见,审定投资方向、投资策略及投 资限制; 对公司经营层提交的项目投资申请和投资方案进行审议;对已投资 项目的退出变现或其他处置方案进行审议; 对项目投资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审查监督; 五)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投资事项进行审议;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重大投资事项,由公司初审后,报董事会审议决策。 第十五条对于涉及股东及其关联方的任何关联交易的投资,需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内设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 第二节人员组成 第三条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审计委员会由董事长、副董事长及独立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成员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审计委员会不设常设机构。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内设巡察员,其职能之一即为负责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巡察员开展工作时可组织相关人员配合其工作。在执行内审工作时应成立审计工作组。 第三节职责权限 第八条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三)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四)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五)审查公司内控制度。 (六)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它事项。 第九条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在监事会提出审计要求时,审计委员会应配合监事会的监事审计活动。 第四节决策程序 第十条巡察员负责做好审计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书面资料: (一)公司相关财务报告。 (二)内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报告。 (三)外部审计合同及相关工作报告。 (四)公司对外披露的财务信息情况。 (五)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审计报告。 (六)其它相关资料。 第十一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审计工作组提供的报告进行评议,并将相关书面决议材料呈报董事会讨论。 第十二条审计委员会可以提议外部审计机构的聘请及更换。 第五节审议委员会会议 第十三条审计委员会每年根据公司需要召开会议,会议召开前五天须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主持。 第十四条审计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五条审计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书面表决或举手表决;亦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十六条巡察员及审计相关人员可列席审计委员会会议,必要时亦可邀请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2017) 第一条为了维护合格投资者及公司合法权益,有效控制投资风险,明确投资决策委员 会的组织与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投资决策机构,负责对公司的私募基金投资活动及公司 管理的私募基金的业绩表现进行审议。 第三条投资决策委员会直接对股东会负责。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以独立的身份参与委 员会工作,以公正的立场评价投资风险。 第四条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公司执行董事、经理、持有公司所管理的基金公司最大比例 股权的投资者、法律、财务、企业咨询方面的人员组成。合规风控负责人、监事列席会议。执行董事为委员会主任。委员会主任认为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第五条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经由执行董事向股东会报告。委员会主任主持投资审议 委员会会议,监事负责会务和会议记录。 第六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 1.确保公司执行股东会、执行董事所制定的投资原则、投资理念; 2.审议投资管理程序及权限设置的确定和变更; 3.审议各私募基金的投资活动,确保基金投资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内部的投资指导原则以及基金合同的有关承诺; 4.审议各投资经理的尽职尽责情况,和各基金的业绩表现; 5.审议规模超过200万—1000万的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等各项投资活动; 6.组织落实合规风控负责人合规控制的建议,确保投资过程各环节严格遵守公司的风险控制制度,并强制相关人员改正违反合规控制的行为. 7.审议投资管理部提交的投资风险控制报告,确保公司投资风险在可控范围以内; 8.审议现有产品及计划中的新产品在投资管理方面的所有事宜,报执行董事决定; 9.决定其它有关私募基金管理或投资决策方面的重大事项。 第七条投资规模超过1000万以上的股权投资,应提请股东会审议决定。

股权投资投后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项目公司,是指签订正式投资协议,并已完成划款、工商变更登记等工作,正式进入投后管理期并经公司授权由项目投资中心负责管理的公司。 第二条投资后管理 投资后管理(以下简称:投后管理),是指对项目公司及影响风险控制的有关因素进行持续监控和分析,提供增值服务,处理突发重大事件的管理过程。包括投后监督管理、管理咨询、风险预警及退出。 第三条投后管理负责人 1、由项目投资总监指定具体投后经理,负责所投项目公司的投后管理业务。 2、投后经理在具体的投后管理中,可根据具体工作需要,申请获得咨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的支持。 第四条投后管理内容 1、监督管理 ①风险管理 ②执行投资合同中约定的权利; ③出席项目公司董事会议。 2、管理咨询 --- 增值服务 ①协助项目公司招聘和解雇关键管理人员; ②对项目公司的日常运作管理提供咨询与建议; ③对项目公司的发展战略提供咨询与建议,并协助其完成; ④协助项目公司与关键的原料供应商或产品顾客建立并维持稳定的关系; ⑤对项目公司市场营销策略提出建议; ⑥对项目公司的财务管理提供建议; ⑦为项目公司提供融资方案与建议。 3、投资退出设计与实施 ①投资退出设计 根据项目公司发展态势、市场环境变化和投资公司自身的投资策略、机会,选择适当时机、

选择投资退出方式,依据最有利的方式设计投资退出方案。 ②投资退出实施 a.已约定退出方式之投资退出实施。 b.未约定退出方式之投资退出实施。 第二章对接协调会 第五条投资完成,投资总监负责组织召开项目公司和投后管理对接会,参加人员为投后管理经理和项目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接会上主要有以下两项内容: 1、阐述投资理念和投后管理的基本要求; 2、明确项目公司总经理助理、行政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财务总监)等人员作为日常对接人,建立日常对接的长效机制。 第三章日常性管理 第六条财务信息收集 1、投后管理部门定期收集汇总项目公司月报、季度财务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月、季度报告应在月度、季度结束后的15天内完成收集,年度报告应在年度结束后的30天内完成收集,报告以纸质版(需加盖公章)+电子版进行汇总。 2、投后管理部门对财报进行简单分析,根据实际情况编写分析报告,提出改进建议。 3、如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变异,应及时向投资总监汇报并商讨提出处理对策。 第七条定期走访 1、投后管理经理每季度走访项目一次,并向投资总监书面汇报项目生产经营计划执行情况以及书面形式访谈纪要。 2、投后管理经理应拜访项目公司研发、生产、销售、财务等负责人,直接掌握获取第一手生产经营以及市场等信息;对于中早期项目应当积极参加项目公司的重要工作会议、产品推介或订货会等。 第八条突发或重大事项变异处理 如项目公司生产经营发生重大突发事项或投资协议履行发生重大违约,投后经理应立即向投资总监报告,提出妥善处理对策,经领导审核同意后执行。 如发生以下情况,视为重大突发事项和重大违约: 1、项目公司不能按照合同履行或投资资金未按合同约定使用的;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监督职能,确保经营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本行公司治理结构,根据《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本行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本行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并拟定对本行进行检查、审计工作的具体方案。 第二章人员组成 第三条审计委员会成员由9名委员组成。 第四条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应包括行长,监事长,副行长、稽审部、综合部、合规部、监察室、保卫部负责人及独立董事组成。 第五条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本行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按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审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稽核审计部,负责日常工

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三章职责权限 第八条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负责拟定对本行的财务活动进行检查、监督的方案; (二)负责拟定对董事和高级管理层成员进行专项审计、离任审计的方案; (三)负责拟定对本行的经营决策、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进行审计的方案; (四)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五)监督本行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六)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七)审核本行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八)审查本行内控制度。 第九条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后,由审计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章决策程序 第十条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做好审计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本行有关方面的书面资料: (一)本行相关财务报告; (二)内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报告; (三)外部审计合同及相关工作报告; (四)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专项审计、离任审计的工

【资本】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后管理详解》

投后管理是整个股权投资体系中非常重要的环节,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实施投资后管理的总体目标是为了规避投资风险,加速风险资本的增值过程,追求最大的投资收益。 投后管理的必要性 投后管理是整个股权投资体系中非常重要的环节,主要包括投后监管和提供增值服务两部分。

(一)把控风险 投后部门所需要把控的不仅包括了基金的经营风险,也涵盖了已投企业在经营环境和市场大趋势不断变化下,周遭各因素带来的不确定性。此时投后管理,可以尽可能降低企业的试错成本,尽量少走弯路,从而缩短完成初设目标所需要的周期,或者促使企业朝更合适的目标奋进。 企业在A轮之前,尤其是在种子轮天使轮,财务体系和人员匹配甚至于商业模式,几乎都不够完善的,那么投后管理这里既是听诊号脉的医生,又是服

务入微的管家。从主观和客观大体两个方面,从政策、市场、管理、资金链(财务)等多个维度降低企业潜在的风险,从而实现投资的保值增值。 (二)增强企业软实力 深耕投后管理,也可以成为增强投资机构软实力的一种方式。 据统计,截止到2016年第一季度,中国股权投资市场LP数量增至16,287 家,其中披露投资金额的LP共计10,348 家,可投中国资本量增至6万亿人民币。随着资本市场大体量地增长,但优质的项目毕竟是少数。虽说好的项目靠养,但投前部门也要尽可能地降低企业孵化成本。为了吸引到足够多优质的项目,单纯靠资金的支持已经很难留住优质的企业方。约有66%的投资人更加看重投后管理带来的绩效改善,进而通过企业的有机增长保值增值。 (三)反哺投前 1、检验投资逻辑 这一点承载了投前投后互相辅佐的价值。在投前部门短期内完成企业投资后,投后人员通过长期的跟进回访,甚至于纠错打磨后,对当初投资人员的投资逻辑进行检验。 比如当初投资某平台,是打算通过下游人员的引入吸引到上游企业,最终开放电商平台。资方也希冀企业通过一年的打磨后,电商平台的流量可以达到一定规模。但经过大半年发展后,企业发现之前的商业模式很难走通,转而成为一个为专门面向下游产业人员的服务提供商,而这一条路虽然好走,但却没有多少吸引力,门槛也降低了不少。在这个时候,投后部门就要对该项目亮起

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

**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及受托资金和资产投资决策程序的高效、合理和科学性,完善所管理基金投资决策程序,提高基金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基金有限合伙企业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并根据《合伙企业法》、《**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章程》以下简称《基金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基金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基金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共同产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企业管理的基金资产的对外投资项目和重大投资决策作出投资决策,并向有限合伙企业负责。 第三条投资决策委员会所作投资决议必须遵守《合伙协议》、《基金章程》等基金设立时的有关协议规定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二章人员组成 第四条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由9至11名成员组成,其中有限合伙人代表5人,普通合伙人委派3人,外部专家委员3人。外部专家委员包括投行专家、财务专家、法律专家、行业专家等。 第五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应符合一下基本条件:(一)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熟悉公司经营管理和股权投资基金运营。 (二)遵守诚信原则,公正廉洁、忠于职守,能够为维护所管理基金的权益积极开展工作。 (三)有较强的金融行业专业技术能力和判断能力及其他行业的综合研究能力,能处理复杂的涉及重大投资、风险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具备独立工作的能力。

(四)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时间和精力。 第六条投资决策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负责召集和主持决策委员会会议。当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不参与拟投项目的投资表决,但对拟投资项目具有一票否决权。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由普通合伙人推荐,经合伙人会议以上表决通过,每届任期3年。第七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基金存续期一致。期间如有委员退出委员会或基金合伙人退出基金,根据本议事规则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八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因委员辞职、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应补选新的委员。在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人数达到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前,投资决策委员会暂停行使本议事规则规定的职权。 第三章职责权限 第九条投资决策委员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对经投资管理部门审议通过的基金投资项目进行审议,并审批通过投资方案和实施计划。 (二)对投资产品研发、投资方案和投资策略等进行审议。 (三)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投资分析和跟踪检查。 第十一条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履行以下职责:(一)召集、主持委员会会议; (二)代表投资决策委员会报告工作; (三)应当由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四章会议的召开与通知

2018年高新技术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审议工作制度

2018年高新技术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 度财务报告审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强化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夯实信息披露编制工作的基础,加强公司董事会对财务报告编制的监控,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审计委员会应积极介入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审查、监督作用,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 第三条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由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第四条审计委员会应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并以书面意见形式记录督促的方式、次数和结果并由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五条审计委员会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 第六条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审计委员会加强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一次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 第七条年度财务会计审计报告完成后,审计委员会需进行表决,

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核。 第八条在向董事会提交财务报告的同时,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交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第九条公司如需在年报审计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时,审计委员会应约见前任和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对双方的执业质量做出合理评价,并在对公司改聘理由的充分性做出判断的基础上表示意见,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后,召开股东大会做出决议,并通知被改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参会,在股东大会上陈述自己的意见。公司应充分披露股东大会决议及被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陈述意见。 第十条审计委员会在续聘下一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时,应对年审会计师完成本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做出全面客观的评价,达成肯定性意见后,提交董事会通过并召开股东大会决议;形成否定性意见的,应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第十一条审计委员会在改聘下一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时,应通过见面沟通的方式对前任和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全面了解和恰当评价,形成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决议,并召开股东大会审议。 第十二条公司财务总监负责协调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积极为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十三条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审计期间,应当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及其他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履行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泄露公司的未公开重大信息。在年报公开披露前,严防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后管理研究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后管理研究 私募股权投资(Private Equity)在我国经历了20余年的发展,当前已进入全新的发展阶段。截至2016年年末,我国股权投资机构已超过1万家,管理资本总量超过7万亿,管理规模位列全球第二。尽管整个行业进入了发展的快车道,但由于早期的野蛮生长,加之行业监管体制仍在逐步完善的过程中,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行业在发展进程中暴露出诸多问题,制约了整个行业的良性健康发展。作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募、投、管、退”四大环节之一的投后管理,为价值创造环节,在整个投资活动中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但目前行业内普遍存在重“投”轻“管”的倾向。 本文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后管理这一角度出发,分析当前中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行业投后管理的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结合九鼎集团投资众信旅游的案例,提出可行的解决建议。本文的内容结构如下:第一章为绪论部分,介绍本文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通过整理国内外学者关于私募股权投资投后管理的研究成果,发现中国私募股权基金发展的内外部环境同国外存在较大差异,且中国在相关领域的研究仍落后于国际,要解决中国私募股权基金投后管理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必须要结合中国现实情况,进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后管理的研究。第二章阐述了私募股权投资、投后管理的定义及内涵,通过管理内容的不同,将投后管理分为日常监控管理、例外事项管理和增值服务管理三部分,并分析了投后管理的重要性及影响投后管理的因素。 根据投后管理实施主体、运行方式的不同,将投后管理模式分为投资团队负责制、投后团队负责制、投资+投后团队负责制及子公司制四种模式,并对四种模式的优缺点进行了对比和总结。第三章以截至2016年年末,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为样本,统计了当前我国私募股权投资机构采取的投后管理模式,并从样本结构特征进行分析,探讨投资机构投后管理模式的选用与基金人员规模、注册地、基金资金规模等因素的关系。随后阐述了国内私募股权基金投后管理的发展历程,总结了当前我国私募股权投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第四章以九鼎集团投资众信旅游为例,分析了九鼎集团投后管理体系的机构设置、人员配置及投后管理运作流程,剖析其在投资众信旅游后,如何向其提供投后管理服务。

基金管理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度汇编

**公司 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投资决策程序,提高投资业务质量,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对公司拟投资项目及投资方案等进行决策、咨询、建议。未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公司不得对外签署任何投资或投资承诺的协议和文件。 第二章投资决策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 第三条投资决策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可以为公司执行董事、监事、总经理、投资总监、营销总监、财务总监、法务负责人以及股东代表,根据需要可以外聘委员,外聘委员包括投行专家、财务专家、法律专家、行业专家等,总人数为5人。 第四条投资决策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股东会任命。 第五条投资决策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负责召集、主持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并作会议记录。 第六条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审订投资项目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 (二)监督公司经营管理层严格、有效地执行投资项目操作流程; (三)适时引导公司管理层调整公司的投资方向及结构比例; (四)审核投资项目的申请是否符合公司相关管理规定; (五)听取项目组关于投资项目情况的汇报;

(六)依照有关规定对投资项目出具审核意见; (七)其他投资决策委员会认为需要审批的事项。 第三章议事规则及程序 第七条在保障委员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会议可以采取现场会议、视频会议等方式召开。 第八条为保证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会议质量,每次会议最多审核两个项目。 第九条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应当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召开。 第十条出席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的每名委员均有一票表决权,表决票设同意票和反对票,与会委员不得弃权。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应当根据项目情况、相关指标、会议的情形、项目组对相关疑问的答复以及专项核查意见(如有)等作出独立判断,并在表决票上说明相关理由。 第十一条投资决策委员会作出的决议,须经全体参会委员中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即为有效通过;主任委员有一票否决权。 第十二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在表决基础上形成书面审核决议。审核决议的内容包括:审核意见、表决结果、出席会议的委员名单。审核决议应当经出席会议的委员签字确认。采用非现场会议形式时,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须以传真、电子邮件的形式出具审核意见,并在十日内在审核决议上补齐签字。 第十三条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程序: (一)项目组负责人须提前七天提出召开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申请,并在会议召开前三天将会议资料送达各委员审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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