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创新创业的国家激励政策

引导创新创业的国家激励政策
引导创新创业的国家激励政策

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决定设立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助力创业创新和产业升级;部署加快发展服务贸易,以结构优化拓展发展空间;审议通过《博物馆条例(草案)》

2015年01月15日00:00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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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1月14日电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月1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设立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助力创业创新和产业升级;部署加快发展服务贸易,以结构优化拓展发展空间;审议通过《博物馆条例(草案)》。

会议认为,设立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重点支持处于“蹒跚”起步阶段的创新型企业,对于促进技术与市场融合、创新与产业对接,孵化和培育面向未来的新兴产业,推动经济迈向中高端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会议确定,一是将中央财政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央基建投资资金等合并使用,盘活存量,发挥政府资金杠杆作用,吸引有实力的企业、大型金融机构等社会、民间资本参与,形成总规模400亿元的新兴产业创投引导基金。二是基金实行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公开招标择优选定若干家基金管理公司负责运营、自主投资决策。三是为突出投资重点,新兴产业创投基金可以参股方式与地方或行业龙头企业相关基金合作,主要投向新兴产业早中期、初创期创新型企业。四是新兴产业创投基金收益分配实行先回本后分红,社会出资人可优先分红。国家出资收益可适当让利,收回资金优先用于基金滚存使用。通过政府和社会、民间资金协同发力,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现产业升级。

会议指出,近年来,我国服务贸易较快发展,但仍是对外贸易“短板”。大力发展服务贸易,是扩大开放、拓展发展空间的重要着力点,有利于稳定和增加就业,调整经济结构、提高发展质量效率、培育新的增长点。会议确定了以下主要任务。一要做大规模。重点培育运输、通信、研发设计、节能环保等服务贸易,推动文化艺术产品出口。二要优化结构,提升高技术、高附加值服务贸易占比。支持有特色、善创新的中小服务企业发展,培育有国际影响的服务品牌。三要创新模式。利用大数据、物联网等新技术打造服务贸易新型网络平台。四要扩大开放。有序放开金融、教育、文化、医疗等服务业领域,推动服务业双向互惠开放,加快实现内地与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支持服务业企业通过新设、并购等方式到境外开展投资合作。会议强调,要制定重点服务出口领域指导目录,加强规划指导。结合“营改增”对服务出口实行零税率或免

税,引导服务贸易企业运用金融、保险等工具拓展融资渠道,支持企业采用出口收入存放境外等方式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要健全法规,完善与服务贸易特点相适应的口岸通关管理模式,提高便利化水平,促进外贸和国内产业升级发展。

会议指出,博物馆是社会文明程度的标志,在传承历史文化、促进社会进步、加强公共文化服务、提高公众科学文化素养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会议通过的《博物馆条例(草案)》,规范了博物馆的设立、变更和终止程序,在设立条件、税收优惠等方面对国有和非国有博物馆一视同仁,要求加强藏品尤其是文物藏品的保护和管理,禁止博物馆获得来源不明或不合法的藏品,同时支持博物馆事业发展,鼓励博物馆向社会免费开放,强化服务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和大众生活的社会功能,开发相关文化创意产品,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激励创新实施办法_

激励创新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激励创新,提高黄河治理开发与管理的现代化水平,根据《黄河水利委员会关于激励创新的实施办法》,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和全体治黄职工。 第二章创新的内容 第三条创新包括站在科学技术前沿,做前人没有做过的原始性创新;采取新理念、新方法改变现有工作模式和方法,获得比传统做法更加科学、效率更高的继承性创新;应用其它先进技术成果,推动本行业发展的应用性创新。 第四条创新涵盖黄河治理开发与管理的各个层面,内容包括治黄、改革与发展中的理论创新,技术创新,体制、管理创新和具体工作实践中群众性的小发明、小创造、小革新等。 第三章激励措施 第五条创新是各单位(部门)的工作职责和每一个职工的义务。各级领导要鼓励创新,支持创新,把创新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年度目标任务,落实管理部门,明确工作职责,积极组织和发掘创新点,营造人人勇于创新的宽松氛围。 第六条省局设立“年度创新奖”、“年度重大创新成果奖”和“年度创新组织奖”。对获得“年度创新奖” 、“年度重大创新成果奖”的个人,予以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对获得“年度创新组织奖”的单位(部门)颁发奖牌和奖金。 第七条“年度重大创新成果奖”、“年度创新奖”获得者的业绩,记入本人档案,作为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评选,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 获得省局“年度重大创新成果奖”的第一完成人,奖励一级工资。 “年度重大创新成果奖” 获得者,在省局职称评审时加7分,一、二、三等“年度创新奖”获得者,在省局职称评审时分别加5分、3分和2分(5年内有效)。

六、创新创业激励政策

五、强化人才创新创业激励机制 任务分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加快出台职务发明条例。研究制定商业模式、文化创意等创新成果保护办法。建立创新人才维权援助机制。建立人才引进使用中的知识产权鉴定机制,防控知识产权风险。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金融服务机制。 (一)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和执法体系。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司法保障力度,健全侵权行为追究刑事责任机制和程序、调整损害赔偿标准、建立举证责任合理划分和惩罚性赔偿制度。支持建设申请、预警、鉴定、维权援助、纠纷调解、行政执法、仲裁、司法诉讼一体化的知识产权维权制度。促进知识产权流通和利用。对符合条件的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机构落户和办公场地等方面给予支持。发挥专利创新激励作用,对国内发明专利维持时间达到7年以上或境外发明专利授权量达到10件以上的企业给予奖励。促进企业(单位)提升知识产权管理水平,鼓励企业(单位)参与知识产权国家标准认证。建设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制度,支持(单位)开展涉外知识产权维权,处理具有重大行业影响的知识产权纠纷,支持建立知识产权大数据监测机制。搭建知识产权 1

融资服务平台,探索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登记制度,对银行向创新型中小微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生的实际坏账损失,予以一定比例、单笔最高200万元的事后风险补偿,降低企业运用知识产权融资的成本。 参考:深圳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2016.3)43.完善知识产权政策法规体系,修订《深圳经济特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若干规定》,健全侵权行为追究刑事责任机制和程序、调整损害赔偿标准、建立举证责任合理划分和惩罚性赔偿制度。44.支持建设申请、预警、鉴定、维权援助、纠纷调解、行政执法、仲裁、司法诉讼一体化的知识产权维权制度,逐步建立知识产权综合执法体系、多元化国际化纠纷解决体系和专业化市场化服务体系。45.支持建设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制度。支持企业查明海外知识产权法律、条约、规则等,建立涉外案件的案情分析与通报制度。支持社会力量向企业提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46.支持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建设知识产权托管、评估、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培育和引进市场化、规模化、专业化、国际化、品牌化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推动PCT国际专利受理审查机构落户深圳。47.支持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参与设立知识产权运营基金,用于核心专利和高价值专利组合的收购、转移转 2

银行员工创新激励办法

银行员工创新奖励办法(试行) 各支行、部(室): 为启发全体员工之想象力,以集结个人和集体之智慧与经验,推动XX银行转型升级,增强内部活力,发掘各类有利于我行发展的可行性改善建议,达到开源节流、促进绩效、彰显“忠诚、信任、担当、奉献”的企业文化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鼓励创新”是公司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每一位员工除了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尽力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外,还应积极参与公司工作的创新和改进。 第二条员工创新奖励的范围包括以下内容: 1.提升客户满意度的改进措施和活动方案。 2.市场开拓及营销的项目和建议。 3.工作流程、工作标准及安全措施的改进。 4.产品、管理、服务的创新和改进。 5.美化公司环境,提高公司内外部形象的建议。 6.与其他有关降低成本与费用、提高效率和工作合理化等事项。 第三条创新方案原则上即报即评,各部门或个人认为有创新的方案均可随时上报总行创新委员会办公室,经总行行长办公会及党委扩大会审议,评定具体奖项。 第四条创新奖级别: 创新奖励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技术水平含量、经济效益进行综合评定,奖励应贯彻精神激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分为五级:A级:重要的、创新性的,可行性强,经济效益高。

B级:较重要的、改良性的,目的明确,有可行性,投入少,见效快。 C级:一般性的,针对解决个别问题点,内容清楚,可操作性强。 D级:对现有正常管理或经营有所改善,作用和效益较小。 E级:建议内容有创新,出发点较好,但不具可操作性。 第五条创新奖励标准 员工所提建议,创造经济效益明显且可计量的,另按一定比例提成,发给奖金,具体方式如下: 1.合理化建议被业务部门采纳并创造经济效益且可计量的,由部门按所获得效益的0.5-10‰比例予以奖励,奖励以年度为周期,具体比例由业务部门提议,报总行党委扩大会审议。 2.合理化建议被总行采纳节约开支且可计量的,由总行按当年度所获得节约开支的20%比例给予一次性奖励。 3.其他可带来经济效益或价值的建议,但无法计量的,由总行党委扩大会研究视贡献一次性给予经济奖金。 一般性建议的奖励标准: 1.评定为A级的合理化建议,每项提案发给1000元奖金。 2.评定为B级的合理化建议,每项提案发给800元奖金。 3.评定为C级的合理化建议,每项提案发给500元奖金。 4.评定为D级的合理化建议,每项提案发给奖金100元奖金。 5.评定为E级的合理化建议,每项提案发给一件纪念品。 重大合理化建议的奖励标准: 第六条奖励规定: 1.一般性建议奖励在全行季度或年度工作会议上颁发奖金和奖

科技创新创效激励机制的管理办法

科技创新创效激励机制的管理办法 (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思想,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科学理念,进一步调动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学技术、钻业务、搞研发的积极性,大力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激励带动更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科技创新、创效管理办法,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遵循服务企业,解决重要课题,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激励创新的原则;突出工程技术人员、操作岗位人员、技能大师选拔激励、创新创效、评价奖励等相关内容。 第三条为加强对各类技术人才的管理,矿成立专业技术人才工作领导组,组长由矿党委书记、矿长兼任,副组长由党委副书记、矿总工程师、工会主席兼任,成员由矿副总工程师和相关业务部门成员组成,主要负责全矿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教育、选拔、考评。 第二章一般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采掘开机运通选煤队组,每个队组设一名专职技术员,要求必须具备助理级以上职称,且为全日制院校主体专业高校毕业生(大专及以上)负责规程措施的编写和贯彻,

奖金待遇。执行本队副队长同等工资、凡下井天数达矿规定,第五条凡被评聘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具备高级职称者,每年至少要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一篇与本专业有关的学术论文,提一项合理化建议,并撰写年度技术工作总结;具备中级职称者,每年在市级以上刊物(包括《阳煤科技》)发表一篇与本专业有关的学术论文,提一项合理化建议,并撰写年度技术工作总结;具备助理级以下者,每三年要在市级以上刊物(包括《阳煤科技》)发表一篇学术论文,每年要提一项合理化建议,撰写年度技术工作总结。在聘的专业技术人员,未按时写出年度技术工作总结的考核300元,未按时提合理化建议的考核300元。 第六条生产技术科要会同矿人力资源科和有关部门,每年元月上旬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进行评优,并对排在前十名的给予每人奖励500元。凡在市级刊物(包括《阳煤科技》)发表与本专业有关的学术论文奖励1000元,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的奖励1500元,未按时发表论文的对等考核,凡个人撰写的与本专业有关的学术论文,在实践中被广泛应用推广转换为生产力的,经专家组评审确认后根据贡献大小给予重奖。 第七条凡取得正高级、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分别给予1500元、1000元、800元的一次性奖励,凡符合申报条件而未申报的对等考核;在聘工程系列正高级、副高

大学生自主创业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大学生自主创业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大学生自主创业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大学生自主创业优惠政策 1.高校如何开展创新创业教育? 健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高校要加快创新创业教育优质课程信息化建设,推出一批资源共享的慕课、视频公开课等在线开放课程。建立在线开放课程学习认证和学分认定制度。组织学科带头人、行业企业优秀人才,联合编写具有科学性、先进性、适用性的创新创业教育重点教材。 改革教学方法和考核方法。高校要广泛开展启发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扩大小班化教学覆盖面,推动教师把国际前沿学术发展、最新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融入课堂教学,注重培养学生的批判性和创造性思维,激发创新创业灵感。运用“大数据”技术,掌握不同学生学习需求和规律,为学生自主学习提供更加丰富多样的教育资源。改革考试考核内容和方式,注重考查学生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探索非标准答案考试,破除“高分低能”积弊。

强化创新创业实践。高校要加强专业实验室、虚拟仿 真实验室、创业实验室和训练中心建设,促进实验教学平台共享。各地区、各高校科技创新资源原则上向全体在校学生开放,开放情况纳入各类研究基地、重点实验室、科技园评估标准。鼓励各地区、各高校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建设大学科技园、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和小微企业创业基地,作为创业教育实践平台,建好一批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创业示范基地、科技创业实习基地和职业院校实训基地。完善国家、地方、高校三级创新创业实训教学体系,深入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扩大覆盖面,促进项目落地转化。举办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办好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支持举办各类科技创新、创意设计、创业计划等专题竞赛。支持高校学生成立创新创业协会、创业俱乐部等社团,举办创新创业讲座论坛,开展创新创业实践。 2.高校对自主创业大学生可提供什么条件? 对有自主创业意愿的大学生,高校实施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 建设一批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继续推动大学科技园、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和实习实践基地建设,高校应开辟专门场地用于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各类实验室、

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改革创新担当作为的实施办法

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实施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调动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营造敢于担当、宽容失误的良好环境,增强改革发展动力和创新创业活力,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意见》(党办发〔2017〕2号),结合鄂尔多斯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容错纠错是指对干部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先行先试中,主观上出于公心、担当尽责,客观上由于不可抗力、难以预见等因素或者因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行为,予以宽容免责、及时纠正。 第三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直属机构的干部。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驻市高校,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党组织遵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容错纠错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执纪在前,依法依规,正向激励。 (二)坚持实事,区别对待,宽严相济。 (三)坚持抓早抓小,注重预防,及时纠错。 (四)激励干事创业,激发活力,宽容失误。 第五条容错纠错应当准确把握政策界限,严格区分失误与失职、敢为与乱为、善为与不为、负责与懈怠、为公与谋私的界限,坚持把严格管理干部和热情关心干部结合起来,坚持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

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行为区分开来,保护改革者、鼓励探索者、宽容失误者、纠正偏差者、警醒违纪者,着急解决干部不敢担当不愿作为等问题。 第二章合理容错 第六条健全完善合理容错机制。把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实事、为公为民作为前置条件,把支持改革发展与严格执纪相结合,把鼓励敢为与惩治不为相结合,奖优罚劣、奖勤罚懒,引导鼓励干部勇挑重担、攻坚克难、建功立业。 第七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合理容错由问责实施机关负责。 第八条适用合理容错的围应当是法律法规、党章党规没有明令禁止,符合中央和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决策部署精神;经过调研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坚持集体领导、集中、会议决定等决策程序;遵守廉政规定,没有利用职权为本人、他人或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主动采取措施,及时有效挽回损失或者消除影响的行为。 第九条合理容错的实施按照主动容错和受理申请容错等方式进行: (一)各级问责实施机关认为有符合本办法第八条所规定容错情形之一的,应客观公正地看待和处理干部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中的失误与偏差,坚持用“八看”标准认定问题产生的背景原因、主观动机,合理认定、统筹把握,妥善处置问题线索,扎实做好执纪审查工作。

关于大学生创业的扶持政策

关于大学生创业的扶持政策 导语:自主创业大学生可共享学校面向全体学生开放的大学科技园、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各类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等科技创新资源和实验教学平台。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关于大学生创业的扶持政策的相关内容,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关于大学生创业的扶持政策1 1.大学生创业税收优惠 持人社部门核发《就业创业证》(注明“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利企业,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税收支持政策。 2.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 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为10万元。鼓励金融机构参照贷款基础利率,结合风险分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对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在贷款基础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由财政给予贴息。 3.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学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4.享受培训补贴 持人社部门核发《就业创业证》(注明“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利企业,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税收支持政策。 5.免费创业服务 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可免费获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创业指导服务,包括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 6.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 高校毕业生可在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 7.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和机制 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地各高校实施的系列“卓越计划”、科教结合协同育人行动计划等,同时享受跨学科专业开设的交叉课程、创新创业教育实验班等,以及探索建立的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交叉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新机制。

2020鼓励创新创业有哪些政策

2020鼓励创新创业有哪些政策 政策一 解读:这将给小微企业带来“真金白银”般的实惠。由于小微企业往往创业资本少,风险承受能力低,税费方面的优惠将给“大众 创业、万众创新”带来动力。 政策二 解读:这是以创新的模式支持创新。比如股权众筹、种子基金等都是随着形势发展需要提出的新概念、新方式,体现了与时俱进。 鼓励国有资本和外资开展创投业务,可以扩大资金来源和融资范围。 政策三 取消妨碍人才自由流动的户籍、学历等限制,营造创业创新便利条件。为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成长留出空间,不得随意设卡。 解读:这是一举两得之策。取消对人才发展的限制既能解决人才就业问题,又让小微企业的人力资源得到充分补充。 政策四 盘活闲置厂房、物流设施等,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办公场所。发展创业孵化和营销、财务等第三方服务。 解读:这为创业创新提供了便利条件。盘活闲置厂房、物流设施等,为创业者提供了低成本办公场所。发展创业孵化和营销、财务 等第三方服务。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情况下,有助于进一步 解决小微企业“创业难”问题。 政策五 免费进行创业培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司长于法鸣告诉我们,目前,我国很多地市正在建立满足城乡各类劳动者创业的创业培训体系,逐步将所有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劳动者纳入创业培训。对参加创业培训的创业者,按有关政策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对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创业培训的,其按规定享受的职业培训补贴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创业培训补贴逐步纳入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由各地确定。 于法鸣介绍,为了提高培训质量,各地定期组织开展教师培训进修、研讨交流活动,加强师资力量的培养和配备,提高培训水平。在教学方式上,采用案例剖析、知识讲座、企业家现身说法等多种方式,增强创业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优先安排创业场地 同时,各级政府及其国土、规划、城管等有关部门统筹安排劳动者创业所需的生产经营场地,搞好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优先保障创业场地。 信贷政策大力支持创业 在贷款额度上,经办金融机构对个人新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由最初的2万元提高到5万元,妇联已经把妇女创业贷款提高到8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贷款最高额度由不超过100万元提高到不超过200万元。 在国家层面上,中央财政综合考虑各地财政部门当年小额贷款担保基金的增长和代偿情况等因素,每年从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对地方财政部门小额担保基金的奖补和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业绩突出的经办金融机构、担保机构、信用社区等单位的经费补助。 减免行政收费 于法鸣说,创业初期往往是最艰难的阶段,为此,国家出台了很多关于税费减免的政策。根据规定,凡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其在工

集团创新激励管理办法

集团创新激励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了营造参与管理、持续改进、积极创新的氛围,激发员工的创新潜能,促进企业管理创新成果的培育、总结、提升和推广,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应用于集团各部门、分子公司 三、创新类别 创新主要指集团各部门、分子公司为了解决问题、实现目标、提高效益,所进行的一切有价值的、能够产生持久影响力的改进和创造活动,包括经营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 创新分为合理化建议、创新成果两类。 (一)经营创新,指公司在产供销过程中,进行的经营方法、程序、措施、渠道等方面的创新。 (二)技术创新,指为了提升各专项技术能力、技术水平、生产指标而做出的各项改进、改善与发明(论文、专利)等; 1、产品技术创新:创造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配方,提高产品质量,改善产品性能及开发新产品,节约原材料等。 2、工程技术创新:对设备、工艺过程、操作技术、试验方法、计算技术、安全技术、环境保护、劳动保护、运输及储藏等方面的改进或建议。 3、其他创新:推广应用科技成果、引进技术,以及长期未解决的技术关键和质量关键等。 (三)管理创新,指利用现代化管理方法、手段,为提升公司管理水平而提出的建议、方案,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制度方面:制度改进、建设等方面的创新;

2、组织方面:组织结构的调整、工作流程改造等方面创新; 3、机制方面:各种管理模式、管理方法的应用、引进、改进等方面创新。 四、创新成果评审及奖励机构 (一)集团评审委员会 主任: 副主任: 成员: (二)集团评审委员会职责 1、根据集团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布创新需求,指导集团公司有关机构、人员的创新工作; 2、对集团公司重大创新项目进行评审; 3、对有关较大、重大创新项目进行奖励。 (三)分子公司评审委员会 主任:各分子公司负责人 副主任:各分子公司办公室负责人 成员:各分子公司部门负责人 (四)分子公司评审委员会职责 1、围绕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有针对性动员、组织员工开展创新活动; 2、每月组织合理化建议评定会,向集团评审委员会提交奖励意见; 3、对采纳的合理化建议进行奖励并组织实施; 4、审定、组织上报有创新成果的项目; 5、根据集团创新评审委员会评定下发的创新项目,结合公司实际在生产经营中推广应用。 (五)集团公司公办代表集团创新管理委员会履行创新管理日常管理职责。 (六)集团公司设立创新奖励基金,对集团公司较大、重大创新活动进行奖励。

国家支持创新创业政策

国家支持创新创业政策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了让创客们深入了解当地创业政策,下面跟着X为你分享现行支持创新创业政策汇编。 发文单位:中共北京市委 政策主要内容:提出对于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人才,将通过积分落户办法优先办理引进。此外,在中关村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开展外籍人才出入境管理改革试点,出台外籍人才及团队出入境实施办法。 发文单位:国务院办公厅 政策主要内容:支持双创示范基地探索创新、先行先试,在拓宽市场主体发展空间、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加大财税支持力度、促进创业创新人才流动、加强协同创新和开放共享等方面加大改革 力度,激发体制活力和内生动力,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新生态和政策环境。确定了首批共28个双创示范基地,包括北京市海淀区等17个区域示范基地、清华大学等4个高校和

科研院所示范基地、海尔集团公司等7个企业示范基地。分类推进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并提出了各类型示范基地的建设目标和建 设重点。 发文单位: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政策主要内容:部署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相关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办证多、办事难”问题,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为基层群众提供公平、可及的服务,更好地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政策发布日期:20XX年3月16日 发文单位: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政策主要内容: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坚持稳增长与促就业良性互动、推动就业结构调整升级。积极推进创业带动就业:优化创业准入环境、搭建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减轻创业税费负担、调动科研人员创业积极性、鼓励农村劳动力创业、挖掘电子商务领域就业创业潜力。努力稳定就业、加大就业帮扶力度、加强就业创业服务和职业培训、健全就业创业工作机制。

企业员工创新激励制度

企业员工创新激励制度 编制: 审核: 标准化: 批准: 受控状态: 2009-03-01发布2009-03-01实施

企业员工创新激励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培养和调动公司全体员工的创新意识和工作积极性,塑造高效率、高绩效、高目标达成率的优秀团队,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优胜劣汰的用人机制,建设适应华荣集团发展需要的优秀人力资源队伍,提高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华荣集团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本制度所指的创新,即:工作形式上的创新,工作内容上的创新、工作方法上的创新,合理化建议与意见。 第二章激励原则 第三条全面激励原则 对员工的创新激励并不只是针对部分优秀员工,而是针对所有员工运用各种激励方式进行创新激励。 第四条绩效考核为基础原则 对员工所采取的相应创新激励措施,应依据对员工的全方位的科学的绩效考评,而不是依据管理者个人的主观判断。 第五条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奖励创新的考核标准要公开,考核过程和评选过程要做到公平、公正,这样才能确保对员工创新性充分发挥,不致因不公开、不公平、不公正的奖励而产生负面影响。

第六条物质激励、精神激励、机会激励相结合原则 对员工的创新奖励不能只适用物质奖励,要将适度的物质奖励与精神激励、机会激励等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各种激励手段的协同作用。 第三章激励方式 华荣奉行知本主义,让知识有效转化为资本,目前主要采用以下激励方式,并将随着集团发展需要采用更多的激励方式。 第七条薪酬激励 集团公司通过制定和实施具有外部竞争力和内部公平性的市场领先薪酬制度,通过对创新型员工薪资需求的合理满足保证对员工的创新激励作用。 华荣薪酬的主要理念: ⑴按劳分配,奉献者定当得到合理回报; ⑵机会、职权、工资、奖金、津贴、股金、红利、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多种分配与保障形式; ⑶员工与公司之间建立命运共同体 ⑷报酬认可基于贡献、责任、能力与工作态度 ⑸坚持报酬的合理性与竞争性,确保吸引优秀人才 ⑹始终关注报酬的三个公平性。 A 对外公平:根据业界最佳与市场调研,与同类人员比,具有社会竞争力; B 对内公平:不同工作员工,根据工作分析与职位评估确定薪金

广东工业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保障和激励暂行办法

广东工业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保障和 激励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是培养学生科学素养、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的重要载体,是学生知识、素质和能力教育,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重要途径,为此,学校在十二五规划期间,提出实施“大学生创新行动计划”,把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中。为促进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吸引社会资源参与我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建立有效的保障和激励机制,调动广大教师指导、学生参与的积极性,鼓励广大学生积极参加学术研究、社会调查、科技创新、创业训练、技能实践等活动,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创新创业实践主要有以下两类: (一)校级及以上各类创新训练项目、创新实践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等。 (二)校级及以上各类“挑战杯”竞赛、学科竞赛、创业项目竞赛等项目。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三条学校成立学生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团委、教务处、学生处、科技处、研究生处、财务处、人事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校友工作及社会联络办公室、实验教学部及广东工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等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团委和教务处,负责学生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的统筹规划、项目评审、组织协调等工作。

第四条教务处负责组织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创新实践项目立项和管理;负责统筹组织、管理各类学科竞赛,审核学科及专业技能竞赛获奖师生的奖励;负责认定教师指导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工作量;认定、置换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及相关课程免修等。学校团委负责协助教务处组织创新训练项目、创新实践项目立项和管理;负责从创新训练项目、创新实践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中评审挑选“挑战杯”等竞赛培育项目;组织开展“挑战杯”系列竞赛;统筹组织学术科技节系列活动;审核“挑战杯”系列竞赛获奖师生的奖励。学生处负责学生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的立项、管理和推广;负责审核及推荐创业项目入驻校内外创业孵化基地(园);负责学生创业实体的培育扶持;负责“大学生创业证”的审核发放以及政府、学校各项创业优惠政策的联系与落实;负责获奖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加分。科技处(人文社科处)负责认定教师指导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的科研积分;负责每年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到校经费、专利申请、学术论文发表等的统计和排名;负责学生专利申请的指导、资助和管理。人事处负责在教师职称评定和评先评优时对教师指导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工作经历及获奖情况等作出认定并列为重要参考依据。研究生处负责审核学生“推免”加分或直接“推免”资格认定。 第五条学校在每年5月份对学生创新创业实践项目集中评审立项,校级创新训练项目、创新实践项目由教务处聘请相关专家评审,校级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由学生处聘请相关专家评审,“挑战杯”竞赛培育项目(校级创新创业实践重点项目)由学校团委聘请相关专家评审。以上每次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10人,以投票表决方式决定立项项目,得票从高到低确定立项项目,得票必须获得参评专家二分之一同意票以上方可立项,立项项目在校内网上公示3天后,如无异议报学校学生创新创业训练与实

2020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

2020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 2017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 1.大学生创业税收优惠 持人社部门核发《就业创业证》(注明“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利企业,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税收支持政策。 2.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 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为10万元。鼓励金融机构参照贷款基础利率,结合风险分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对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在贷款基础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由财政给予贴息。 3.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学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4.享受培训补贴 对大学生创办的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对大学生在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内参加创业培训的,根据其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就业、创业情况,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5.免费创业服务

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可免费获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创业指导服务,包括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 6.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 高校毕业生可在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 7.创新人才培养 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地各高校实施的系列“卓越计划”、科教结合协同育人行动计划等,同时享受跨学科专业开设的交叉课程、创 新创业教育实验班等,以及探索建立的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交 叉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新机制。 8.开设创新创业教育课程 自主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高校挖掘和充实的各类专业课程和创新创业教育资源,以及面向全体学生开发开设的研究方法、学科前沿、创业基础、就业创业指导等方面的必修课和选修课,享受各地区、 各高校资源共享的慕课、视频公开课等在线开放课程,和在线开放 课程学习认证和学分认定制度。 9.强化创新创业实践 自主创业大学生可共享学校面向全体学生开放的大学科技园、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各类实验室、教学仪 器设备等科技创新资源和实验教学平台。参加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 大赛、全国高职院校技能大赛,和各类科技创新、创意设计、创业 计划等专题竞赛,以及高校学生成立的创新创业协会、创业俱乐部 等社团,提升创新创业实践能力。 10.改革教学制度 自主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高校建立的自主创业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累计与转换制度,和学生开展创新实验、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和 自主创业等情况折算为学分,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项目实验等活 动认定为课堂学习的新探索。同时也享受为有意愿有潜质的学生制

创业政策创新创业激励政策

创新创业激励政策 1.优化市场准入政策 为降低企业的登记门槛,我市商事改革措施主要是: 第一,全面落实“先照后证”改革工作。出台做好先照 后证改革衔接工作加强 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将证照衔接、监管联动、执 法协作、信息公示等方面的制度措施有机地统筹起来。截至2015 年12月底全市共办理“先照后证”业务8.05万件,涉及市场主 体7.2万户。 第二,全面落实“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2015年9月,我市全面推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实现数据共享、扩大合办范围、畅通 应用渠道。至2015年底,全市共发放“一照一码”营业执照 18.25万户,占存量企业总户数的15.26%。 第三,全面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出台贯彻落实 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具体意见,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 要求,严格落实注册资本认缴制,取消最低注册资本限额、首次 出资比例、货币出资比例、出资期限,启用新版营业执照等,这 些都将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投资创业的动力。 2.资金扶持政策 北京市当前扶持创业工作的资金扶持政策主要包括以下 几个方面:一是小额担保贷款及财政贴息政策,二是创业投资引导,三是科技创新支持,四是中关村融资政策等。小额担保贷款

及财政贴息将在下面人力部门推进创业工作中涉及,这里介绍后 几个方面: (1)创业投资引导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资金扶持方式,着力解决创业期中小 企业融资难问题,我市制定了《北京市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 金实施暂行办法》,设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宗旨是创 新政府资金扶持方式,通过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放大效应,以参 股支持方式引导创业投资机构共同设立创业投资企业,重点投资 于符合北京城市功能定位和相关产业政策、产业投资导向的创业 期科技型、创新型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由市发 改委与市财政局联合设立。 (2)科技创新支持 为鼓励和支持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我市印发了《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 设立“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创新资金是支持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专项资金,旨在 增强科技型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引导企业、投资机构和金融 机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进行投资,逐步建立起北京市支 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的机制和模式。创新资金以无偿资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市科委每 年结合《北京市科技项目建议征集指南》以及科技部发布的项目 指南、申请须知,公布当年的北京市创新资金申报指南,明确项 目年度重点支持范围和具体要求。 (3)中关村融资政策 中关村科技园区作为北京科技企业创业工作的一块试验 田和至高地,为扩大融资渠道、加大融资力度,先后出台了《中

研发人员激励方案范文【最新版】

研发人员激励方案范文 研发人员是企业的核心员工,是企业技术创新的源泉和发展的关键。其本质特征是他们拥有企业发展所需要的技术创新知识和创新精神,这种技术创新知识和创新精神与企业的其他资源相结合,能够转化为具有市场价值的产品和服务,为企业带来利润和市场。如何吸引和留住研发人员,并鼓励和激发他们利用自己的技能为企业创造价值,是当今企业面临的重大挑战之一。 许多企业对与研发人员往往还采用以往的以岗定薪原则,通过绩效考核来量化研发人员的绩效。但是,研发工作具有很强的不确定性,影响研发项目成功的因素很多,产品和项目组成员构成越复杂,不确定性就越大,尤其对于基层研发人员。在这样的情况下,希望考核结果准确和完全量化不现实,相反,如果将考核结果的准确和量化作为目标,可能会走入误区,最后花费大量人力物力,却收不到预期的效果。 因此,对于研发人员的有效激励,企业应该基于研发人员的特征,根据自身的技术特点以及实际发展情况来选择合适的激励组合。首先我们必须承认,提高研发人员的薪酬是吸引和留住研发人员的主要方式,基于员工自身的能力让薪酬与绩效挂钩。其次,对于研发人员,更为巧妙地留住他们的方式就是激励,这就要求企业建立一个完善的

薪酬激励体系。对于研发人员的激励主要有以下几种方法: 1.采用效益提成、利润分享、入股分红、科研津贴以及奖励期股等多种方式,促进研发人员的创新积极性。研发人员不仅需要实际的工资报酬去调动其积极性,还需要多种薪酬激励方式来促进其创新积极性。要进一步改革分配制度,使研发人员能在创新与开发高新技术中得到较多的经济利益。 2.机会型激励。作为知识技术型员工,研发人员对是否有机会发挥个人知识专长,是否有获得知识更新的机会都非常重视,所以机会激励对于研发人员来说是一种有效的激励措施。这里的机会是指各种学习、指导、培训、交流以及获得有挑战性的工作的机会。挑战性的工作可以有效地激发研发人员的工作兴趣,而全面的学习培训计划,是企业对研发人员人力资本的投资,有利于研发人员知识的更新,能力的提高,从而保持企业核心技术研发能力的领先地位。在运用机会激励时,要讲究公平原则,即每位员工都有平等的机会参加学习、培训和获得具有挑战性的工作,这样才不会让研发人员感受到不公平从而失去工作的积极性。 3.情感型激励。一般来说,知识型员工受尊重的需求程度相对较高,尤其对于研发人员来说,他们自认为对企业的贡献较大,更加渴望得到尊重。因此,企业的高层管理者应该多与他们进行有效的沟通,

创新创业大赛创新创业政策

创新创业大赛创新创业政策 创新创业政策篇一 一、大众创新创业呈现出新特点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近年来我国创新创业生态体系不断优化,创新创业观念与时俱进,出现了大众创业、草根创业的“众创”现象,带动创新创业愈加活跃、规模不断增大,效率显著提高。当前我国大众创新创业呈现出四个新特点: 一是创业服务从政府为主到市场发力。现代市场体系的发展催生出一大批市场化、专业化的新型创业孵化机构,提供投资路演、交流推介、培训辅导、技术转移等增值服务。天使投资、创业投资、互联网金融等投融资服务快速发展,为创新创业提供了强大的资本推力。 二是创业主体从“小众”到“大众”。伴随新技术发展和市场环境开放,创新创业由精英走向大众,出现了以大学生等90后年轻创业者、大企业高管及连续创业者、科技人员创业者、留学归国创业者为代表的创业“新四军”,越来越多草根群体投身创业,创新创业成为一种价值导向、生活方式和时代气息。 三是创业活动从内部组织到开放协同。互联网、开源技术平台降低了创业边际成本,促进了更多创业者的加入和集聚。大企业通过建立开放创新平台,聚合起大众创新创业者力量。创新创

业要素在全球范围内加速流动,跨境创业日益增多。技术市场快速发展,促进了技术成果与社会需求和资本的有效对接。 四是创业载体从注重“硬条件”到更加注重“软服务”。创业服务机构由场地租赁、办理注册等基础服务,发展为投资路演、创业交流、创业媒体、创业培训、技术转移、法律服务等新业态,出现了中关村创业大街等集聚各类创新要素的创业生态平台。 五是创业理念从技术供给到需求导向。社交网络使得企业结构趋于扁平,缩短了创业者与用户间的距离,满足用户体验和个性需求成为创新创业的出发点。在技术创新的基础上,出现了更多商业模式创新,改变了商品供给和消费方式。 二、新型孵化器是科技服务业发展的一支重要新兴力量 20XX年,全国科技企业孵化器数量超过1600家,在孵企业8万余家,就业人数175万;全国创业投资机构1000余家,资本总量超过3500亿元;全国近30万项技术成果通过技术市场转移转化,全年技术合同成交额8577亿元。 近年来,我国科技服务业快速发展,规模总量逐步扩大。科技服务业专业化、市场化发展趋势明显,在研究开发、技术转移、检验检测、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等领域涌现出一批第三方服务组织,科技服务业产业结构不断优化。总的来看,科技服务业发展呈现出“快、新、高”的三大特点。

关于鼓励和扶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若干规定

关于鼓励和扶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若干规 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8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要求,进一步加大对大学生创新创业扶持力度,激发全校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提出以下意见。 1、完善大学生创新创业课程体系,配齐配强专兼职教师队伍;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在校期间学生不低于16学时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 2、各学院和有关处事要大力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主题教育活动,并将省情和相关政策纳入活动中。 3、完善创新创业实训教学体系,鼓励教师带领学生创新创业;支持学生成立创新创业协会、创业俱乐部、创新创业沙龙、创客空间,举办创新创业讲座论坛,开展创新创业实践。 4、整合社会、企业创业培训资源,配备专业和企业兼职师资,为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大学生免费提供专业培训。

5、努力建立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创业示范基地、科技创业实习基地和职业院校实训基地。 6、符合大学生创业的学生,学校准予休学创业,并保留八年学籍的优惠政策。 7、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业企业入驻大学生创业孵化器,享受第一年免费,第二年按50%缴费的优惠扶持政策,用包括大学生创业“种子资金”在内的各类专项资金对孵化器相关费用给予补贴。 8、将各地人才服务机构、就业创业服务指导中心、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站)等专业公共服务机构引入校园,将创业大学生的人事代理、档案保管、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权益保障、法务咨询和法律援助等纳入服务范围。 9、支持各类社会化、市场化专业服务机构及社团组织为大学生创业提供财务、法律、训练平台等专业服务,完善创业风险分担机制,健全创业大学生的社会保障、救助扶持和心理疏导机制。 10、建设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库。引导企业、科研院所及项目投资机构,为大学生提供科技型、成长型项目。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提供者给予资金补贴。 11、加强对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领导。积极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搭建交流合作、融资对接、宣传奖励等平台。建立工作督查机制,定期开展督促检查。扎扎实实推进政策落实,真正

公司员工科技创新奖励制度

公司员工科技创新奖励制度 为加强公司新产品开发、技术工艺改进和产品销售的日常管理,加快公司技术积累、奠定技术基础并提高技术研发进度,缩短技术研发成果转变周期,形成以产品带动销售的良性局面,特制定创新奖励制度。 一、基本原则、评定范围及内容 1、坚持实事求是、科学民主、客观公正、重视结果、讲究高效的原则,以保证绩效考核结果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公正性。 2、促进公司产品的研发以及工艺创新,满足市场对新产品的需求, 丰富公司系列产品同时带来较大经济效益的,可逐年获得总收益的相应提成。 3、对公司产品质量、技术工艺、设备工具、管理和营销模式、新市场开拓取得突破性进展,销售业绩的提升做出重大贡献的技术项目成果可申请年度科技创新奖。 4、鼓励公司员工利用现有平台和技术资料,开展发明创造并申请技术专利,对公司发展起到推动作用并产生经济效益的,可申请技术发明和年度创新成果奖励。 5、研究开发出的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直接用于企业的生产过程后,明显提高了生产效率和产品的质量,为企业创造了直接经济效益的。 6、对引进的新产品或新技术进行吸收并加以开发创新,设计出在技术上有明显改进或创新的新产品或新工艺,提升企业年度销售额的。 7、公司产品部及市场人员应积极参与创新活动,每月1日前最少提交一份收集的创意产品资讯及建议,产品部汇总后于每月5日前组织讨论。各位员工提交的文案备档留存,作为年底“科技创新奖”评选参考。

二、专利技术发明和科技创新成果的专项奖励 1、为鼓励广大员工积极申请专利,凡申请专利并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的,在受理当年,由公司给予职务发明人一定金额的奖励。 2、专利申请统计期限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0日,在此期间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发纸质专利证书的。 3、专利申请被授予专利权的,授权当年12月31日前由专利权人给予发明专利职务发明人不低于10000元奖励;给予实用新型专利职务发明人不低于2000元奖励,外观专利职务发明人不低于1000元奖励。 4、公司每年设立“科技创新奖”。科技创新奖的奖励对象为公司产品研发、生产工艺优化、管理和营销模式革新、新市场开拓等具有较高创造性和较大市场价值的科技创新领域。由公司行政人事部、产品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评出一、二、三等奖。评审结果在公示期限内没有异议的,即予以认定。 5、科技创新奖设一等奖一名,获得奖项的职务发明人可获得不低于1500元奖励;设二等奖两名,每件获奖专利职务发明人可获得不低于1000元奖励;设三等奖两名,每件获奖的职务发明人可获得不低于800元奖励。 6、公司科技创新奖每年底评定一次,同一新产品或技术改进不得重复参与评定。 三、奖励周期及适用原则 1、根据公司经济效益、市场价值、新成品或技术等级的分级设立不同额度的奖励。 2、按新项目实施、新产品成功投放市场后为公司取得的经济效益按一定比例(10%—5%)提成,逐年递减(五年后取消)。 3、如一件技术专利、新产品研发、生产工艺改进有多位职务发明人,按照参与人的实际贡献大小分配奖金和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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