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客运包车管理规定 客运包车管理规定

国内客运包车管理规定 客运包车管理规定
国内客运包车管理规定 客运包车管理规定

国内客运包车管理规定客运包车管理规定

为规范包车客运管理,维护客运市场秩序,保障道路旅客运输安全,制定了相关管理规定,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客运包车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客运包车管理规定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包车客运行业管理, 全面强化包车客运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和服务水平,提高包车客运企业的服务质量和竞争力,规范包车客运市场秩序,确保行业稳定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包车客运企业从事包车客运经营活动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包车客运是指以运送团体旅客为目的,将客车包租给用户安排使用,提供驾驶劳务,按照约定的起始地、目的地和路线行驶,按行驶里程或者包用时间计费并统一支付费用的一种客运方式。

第四条广州市交通委员会是本市包车客运的主管部门。市及相关区、县级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职能分工负责具体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鼓励包车客运企业做大、做强、做优,实行规模化、集约化、公司化经营,形成优胜劣汰机制,共同推动包车客运市场的健康发展。

第二章经营许可

第六条包车客运按照其经营区域分为省际包车客运和省内包车客运,省内包车客运分为市际包车客运、市内区际包车客运和区内包车客运。

第七条申请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

从事区内包车客运经营的,向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从事市内区际包车客运经营的,向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第八条申请从事包车客运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客车:

1.客车技术要求:

技术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的要求;

座位数在13座及以上,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的要求;

从事高速公路客运或者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其技术等级应当达到行业标准《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规定的一级技术等级;营运线路长度在4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其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二级以上;其他客运车辆的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三级以上。

燃料消耗量应当满足交通行业标准《营运客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的要求,车辆型号为交通运输部公布的达标车型。

2.客车类型等级要求:

从事高速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和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其车辆类型等级应当达到行业标准《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规定的中级以上。

3.客车数量要求:

经营省际包车客运的企业,应当自有中高级营运客车20辆以上、客位600个以上;经营省内包车客运的企业,应当自有营运客车5辆以上、客位100个以上。

从事客运经营的驾驶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1年以上;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录用前三年内无重大以上道路交通责任事故记录,无交通违法记分满分记录,无酒后驾驶、超员20%、超速50%或12个月内有三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

4.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客运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考试合格而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

本规定所称交通责任事故,是指驾驶人员负同等或者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

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要求。

第九条根据我市经济发展的总体需求,按照国家、省相关政策要求,综合考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质量信誉情况、安全事故情况和经营条件,科学制定包车年度发展计划。

第三章企业管理

第十条包车客运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岗位责任制和其他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推行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制。

第十一条包车客运企业应当落实车辆“五个统一”管理要求,由企业统一对所有车辆进行管理,由企业统一负责安排生产调度车辆,由企业统一购置车辆保险,由企业统一安排专人对车辆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由企业统一建立车辆技术档案。

第十二条包车客运企业应当自有停车场地,面积不少于全部车辆投影面积的倍,安排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车辆“出车前”和“回场后”的安全检查,统一集中车辆停放,并做好日常出入和检查记录。

每20辆营运车应当至少配备1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最低不少于1人。

第十三条包车客运企业应当建立车辆维护、检测和年度审验制度,保证车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技术规范以及企业的相关规定,在具备维修资质条件的车辆维护企业进行车辆二级维护、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确保车辆符合安全技术条件。

逾期未年审年检或年审年检不合格的车辆禁止上路行驶。

第十四条包车客运企业应当落实对驾驶员“五个统一”的管理要求,即统一由企业负责入职招聘、统一由企业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统一由企业安排生产调度、统一由企业安排安全培训考核、统一由企业建立人员管理档案。

第十五条包车客运驾驶员应当持证上岗,证件真实有效;持外省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且在本市从业时间超过3个月的,应当到服务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登记备查,纳入服务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属地管理。自初次取得从业资格证件满一年的,可申请从业资格管理档案转籍。

第十六条包车客运企业应当对新入职驾驶员的驾驶证件和从业资格证件进行把关,确保证件合法有效,对不符合准入条件的驾驶员禁止录用,新入职驾驶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入职培训。

第十七条包车客运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和督促本企业的在职驾驶员和班组长参加教育培训,并做好记录。

第四章经营管理

第十八条包车客运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从事合法的经营活动,按照许可的经营范围营运,严禁超越许可范围经营,严禁无《道路运输证》或营运手续不齐全的车辆擅自营运,严禁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客运许可证件从事营运活动,严禁未办理省际包车客运标志牌的车辆出省营运。

第十九条包车客运企业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起始地、目的地和线路运行,随车携带合法规范的包车票或者包车合同,严禁沿途招揽包车合同外的旅客乘车,严禁按照班车经营模式在固定的起始地点、固定时间滚动发班、招揽散客。严禁以“一日游”等招揽散客的形式

开展包车业务。严禁在学校门口或相关道路违规组织上车,严禁车辆沿途上落客、组织散客、四处兜客。

第五章安全管理

第二十条包车客运企业要按照《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要求,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安全生产基础保障,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成各项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工作。

第二十一条包车客运企业应当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分支机构工作例会。

第二十二条包车客运企业应当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新组建企业应于正式运营6个月内提出初次考评申请。

第二十三条包车客运企业应当按照要求为所有营运车辆安装带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加强车辆实时监控力度,安排专人对运行车辆进行实时监控,对违规车辆及时提醒,及时整改。严禁车辆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长期不在线、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违规行为。

第二十四条包车客运企业应当制定防止驾驶员疲劳驾驶制度,安排运输任务时严格要求驾驶员在24小时内累计驾驶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个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单程运行里程超过400公里的客运车辆配备2名以上驾驶员;对夜间行车的长途客运,驾驶员连续驾驶的时间不能超过2小时,每次休息的时间不少于20分钟。客运车辆夜间行驶速度不能超过日间限速的80%;安排经验丰富、入职时间较长的驾驶员开行省际包车。

第二十五条包车客运企业应当制定隐患排查工作方案,每月开展一次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治理,建立隐患排查和治理记录台账。

第二十六条包车客运企业应当制定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发生事故立即按照要求启动应急预案,事故发生后按规定将事故情况上报主管部门。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综合性应急演练。

第二十七条包车客运企业应当落实“出车前”告知制度,提前掌握行驶路线的道路状况、天气状况、风险控制点等信息,出车前安排专人对驾驶员进行培训学习,告知相关信息,并做好记录,由驾驶员签名确认。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包车客运企业违反本办法的,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依据现行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和规章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二十九条对车辆违法违规严重的,安全管理混乱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发生重大以上交通安全责任事故的、重大服务质量事件的、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在规定期限内安全生产标准化未达标的企业,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责令整改;整改不达标的,质量信誉考核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停业整顿,整顿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吊销其包车客运经营资质。

第三十条对年度内三次以上违法违规的包车客运企业和车辆按处罚上限予以处罚;对使用伪造牌证、暴力抗法的企业和人员,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移交公安部门严肃处理。

第三十一条存在三年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违法记分有满分记录的,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超速50%以上或12个月内有三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包车客运驾驶员,企业未按要求调离驾驶岗位的,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责令企业整改。

驾驶员发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且负主要以上责任的,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不立即采取消除措施,继续作业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其从业资格证件。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所称高速公路客运是指营运线路中高速公路里程在200公里以上或者高速公路里程占总里程70%以上的道路客运。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有关法律、政策依据变化或有限期届满,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评估修订。

客运包车管理规定

客运车包车协议(标准版).doc

客运车包车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企业需要,向乙方租用客运包车,由乙方提供车辆和司机接送甲方员工上、下班,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包车租赁有关事宜,订立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承运人要求 乙方必须具备履行本合同所要求的营运资质和相应设备、设施、人员等条件。 第二条承运车辆 乙方向甲方提供(厂牌车辆类型等级)辆厂包车,车号为,载客数座,车辆每日运行圈次为圈。 车辆附属设施配制要求。 甲方需要增加使用其他车辆的,乙方应尽力配合,双方另行签订合同。第三条包车期限 包车期限为年(月),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司机人员配备 1、乙方应指定名身体健康并持有营运车辆从业资格证的司机驾驶车辆。 2、乙方应将司机详细情况列表交甲方,须经甲方认可。 3、乙方需调整司机人员或调整司机对应车辆安排的,应提前日告知甲方,并提供调整后的司机详细情况。 4、乙方司机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同时保证工作期间服装统一、礼貌待人、语言文明,有较强的服务意识,熟练的驾驶技术,灵活地处理车辆故障及交通紧急事故的能力。 5、乙方应定期对司机进行交通安全、车辆卫生、服务态度、文明用语等相关服务要求进行教育和检查。甲方管理人员会同乙方定期对乙方司机进行评价,对多次遭甲方乘车员工投诉且评价不合格的司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更换要求后立即更换该司机,并不得再行任用该司机为甲方服务。 第五条车辆状况要求和检验 1、承运车辆必须具有完备的商业保险,其中必须包含承运人责任险等强制性保险。 2、乙方应在车辆交付承运前向甲方提供车辆状况全部资料,甲方有

客运站管理规定-客运站场管理规定2017

客运站管理规定|客运站场管理规定2017 关于修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决定》已于2012年11月27日经第9次部务会议通过,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客运站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客运站管理规定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道路旅客运输及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活动,维护道路旅客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旅客运输安全,保护旅客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以及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道路客运经营,是指用客车运送旅客、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具有商业性质的道路客运活动,包括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 班车客运是指营运客车在城乡道路上按照固定的线路、时间、站点、班次运行的一种客运方式,包括直达班车客运和普通班车客运。加班车客运是班车客运的一种补充形式,是在客运班车不能满足需要或者无法正常运营时,临时增加或者调配客车按客运班车的线路、站点运行的方式。 包车客运是指以运送团体旅客为目的,将客车包租给用户安排使用,提供驾驶劳务,按照约定的起始地、目的地和路线行驶,按行驶里程或者包用时间计费并统一支付费用的一种客运方式。 旅游客运是指以运送旅游观光的旅客为目的,在旅游景区内运营或者其线路至少有一端在旅游景区的一种客运方式。 本规定所称客运站经营,是指以站场设施为依托,为道路客运经营者和旅客提供有关运输服务的经营活动。 第四条道路客运和客运站管理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宗旨,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打破地区封锁和垄断,促进道路运输市场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需求。 道路客运及客运站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优质服务。 第五条国家实行道路客运企业等级评定制度和质量信誉考核制度,鼓励道路客运经营者实行规模化、集约化、公司化经营,禁止挂靠经营。 第六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道路客运及客运站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道路客运及客运站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道路客运及客运站管理工作。 第二章经营许可 第七条班车客运的线路根据经营区域和营运线路长度分为以下四种类型: 一类客运班线:地区所在地与地区所在地之间的客运班线或者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的客运班线。 二类客运班线:地区所在地与县之间的客运班线。 三类客运班线:非毗邻县之间的客运班线。 四类客运班线:毗邻县之间的客运班线或者县境内的客运班线。 本规定所称地区所在地,是指设区的市、州、盟人民政府所在城市市区;本规定所称县,包括县、旗、县级市和设区的市、州、盟下辖乡镇的区。 县城城区与地区所在地城市市区相连或者重叠的,按起讫客运站所在地确定班线起讫点所属的行政区域。

客运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8972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客运车辆安全生产管理 制度正式样本

客运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正式样 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车辆安全的管理,落实车 辆安全责任制,特制订此制度。 第二条相关人员安全责任 一、公司所有车辆由公司统一管理、调度、其安 全由相关人员负责。 二、所有驾驶员应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的思想。 三、所有驾驶员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警 指挥,文明驾驶,礼貌行车,严格执行行车规则。 四、禁止驾驶员超员、超速、酒后驾驶、疲劳驾

驶、带病驾驶。 五、司乘人员应按照规定合法停车,使用完车辆后,应关好车窗,锁好车门,并在离开前再次检查确认。 六、司乘人员在使用车辆前,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的现象,应立即报告,隐瞒不报而引发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七、车辆司乘人员对车辆应进行定期的检查和保养,按期检查车辆性能,如机油、防冻液、刹车油等,避免一切可能事故的发生。 八、由于驾驶员使用不当或者是疏于保养造成的车辆的损坏和故障,所需维修的费用,视情节由驾驶员承担一部分。 第三条车辆安全检查制度 一、所有车辆实行专人驾驶保管、安检室负责监

城市公交公司管理制度汇编

目录 第一部分岗位职责 1、经理岗位职责 (6) 2、会计岗位职责 (7) 3、出纳员岗位职责 (8) 4、安全员岗位职责 (9) 5、调度员岗位职责 (10) 6、票据管理员岗位职责 (11) 7、稽查员岗位职责 (12) 8、仓库管理员岗位职责 (13) 9、统计员岗位职责 (14) 10、运营队长岗位职责 (15) 第二部分工作制度 1、管理人员工作制度 (17) 2、维修车间工作制度 (18) 3、会议制度 (19) 4、值班制度 (20) 5、学习制度 (21) 6、考勤制度 (22)

第三部分管理规定 1、财务管理特别规定 (25) 2、票据管理办法 (27) 3、关于加强票款管理的补充规定 (29) 4、运营里程填报规定(修订) (31) 5、提高运营服务质量有关要求及处罚规定 (32) 6、驾乘人员管理规定 (35) 7、驾乘人员管理特别规定 (37) 8、驾乘人员管理补充规定 (39) 9、维修人员管理特别规定 (41) 10、关于加强驾乘人员工作纪律的通知 (43) 第四部分安全、服务 1、关于加强车辆维护、保养、检修的实施纲要 (46) 2、关于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62) 3、驾乘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72) 4、汽车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85) 5、驾乘人员文明服务用语 (87) 6、驾乘人员服务忌语 (88)

第五部分其它 1、如何平息乘客不满 (90) 2、冬日驾车“五注意” (92) 3、复杂道路及特殊条件驾驶方法及注意事项 (93) 4、如何应对突发事件 (96) 5、行车中的十八种坏习惯 (98) 6、交通事故与二十四种人为因素 (100)

包车客运合同书示范文本.doc

包车客运协议 甲方(托运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方式: 乙方(托运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代理旅游者与乙方签订包车客运合同及相关事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特别说明 1、甲方根据旅游业务需要,受旅游者或组团社委托,代理其与乙方签订包车客运合同。 2、合同签订后,双方每次合作的具体事宜,本合同有约定的,以本合同约定为准,没有约定的以双方约定的《包车客运用车计划单》为准。 《包车客运用车计划单》传真确认书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当按照与乙方约定的时间、线路行程安排行车,负责召集旅游者,并向旅游者讲明集合的时间、地点、出发时间等事宜。 2、甲方的工作人员不得强迫乙方司机违规行车操作,不得超员。 3、旅游者造成车内财产损坏的,甲方协助乙方向旅游者索赔。 4、按照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包车费用。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承诺自己是具有合法资质的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资格的合法企业。 2、乙方承诺自己已经按照《道路运输条例》等国家规定为旅游者(旅客)投保《承运人责任险》。 3、乙方应当保证每次派出的车辆、司机具有合法手续,且完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4、乙方司机应当按照甲方工作人员或者旅游者的要求提供包车客运服务,乙方提供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与计划行程不一致的,乙方应当听从旅游者和甲方工作人员的建议。 第五条双方的相关约定 双方的相关约定: 1、甲方应当按核定的座位数包租车辆,不得超员,不得强迫司机违法行车,由此而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2、乙方应保证其车辆各种证照齐全,技术性能良好,遵守道路运输法规。 3、因乙方车辆故障而延误甲方行程,除按照实际损失赔偿外,甲方可减付相应包车费。 4、乙方对旅游者提供服务的标准应当符合国家的行业的合同约定的标准。

客运站安全巡查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56429 客运站安全巡查制度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客运站安全巡查制度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为了加强客运站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到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特制定本制度。此项工作由保卫科具体执行。 1、巡查人员应该把巡查工作提高到一定的政治高度来对待,认真仔细、公正客观,不放过丝毫的安全隐患。 2、巡查人员在工作时,应保证两人以上,杜绝舞弊、走过场等现象,并认真填写巡查记录。 3、巡查人员发现隐患应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并把《通知书》下发到具体部门负责人手中,重大隐患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汽车客运站安全管理规定

汽车客运站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区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确保旅客出行安全,减少事故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08年第10号令)、《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交公路发〔2008〕2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境内经营汽车客运站的单位和个人以及进站经营的营运客车。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三条汽车客运站(包括乡、镇、苏木汽车客运站)必须建立安全检查机构,具体负责汽车客运站的安全检查。当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本地区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汽车客运站安全检查机构应以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配足安全管理需要的人员和设施设备,明确各个环节、各个岗位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并严格考核。 第三章安全保障基础 第五条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对进出汽车客运站的人员、车辆进行严格检查,确保“三不进站”和“五不出站”。 第六条汽车客运站应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包括营运客车安全例检,“三品”核查,报班、售票、检票、乘车、出站检查、站场消防、安保以及安全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内容。 第七条汽车客运站应当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报告程序、应急指挥、通信联络、应急车辆和设备的储备以及处置措施等内容。遇有突发性事件要及时、准确地向当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告。

第八条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按照交通部《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制定对所属工作人员特别是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年度及长期的继续教育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和年度培训时间。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人每年要接受20小时以上培训,以确保相关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第九条汽车客运站应与运输经营者和营运客车驾驶员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运输经营者应按规定做好车辆的维护工作,确保营运客车在进站应班时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车载安全器材齐全有效,并保证提供符合要求的驾乘人员。对因运输经营者未能向汽车客运站提供合格营运客车和驾乘人员而导致误班、脱班运输的,运输经营者应承担责任。 第十条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当发生重、特大事故后,应当及时召开安全生产分析通报会,对事故当事人的聘用、培训、考核、上岗以及汽车客运站运营管理等情况进行倒查,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严格按照交通部《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要求投入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安全生产经费投入不得低于上年度汽车客运站客运代理费总额的0.5 %,专款专用,并设立独立的帐户。 第十二条汽车客运站经营者要适时组织有关专家对客运站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进行评价,及时立档保存,并根据评价报告,对安全生产隐患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和处理,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第四章安全例检 第十三条汽车客运站负责对营运客车进行安全例检。新建、改建一、二级汽车客运站必须将简易安检站列为建设项目,否则不予验收;已建成的一、二级汽车客运站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简易安检站的建设,否则予以降级。简易安检站必须配备能够检测营运客车制动、轴重、侧滑和灯光的设备、厂房和安全例检必备的手工检查设备。三级以下(含三级)汽车客运站必须配备安全例检地沟和安全例检必备的手工检测设备。

公交公司安全管理规定(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公交公司安全管理规定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5416-62 公交公司安全管理规定(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为加强城乡公交客运安全管理,切实满足城乡居民的出行需求,更好的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促进公司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部《公共汽车客运管理规定》及公司《运输生产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公交车辆运行安全管理规定 1、公交运营车辆,实行安全日检制度。公交车辆每日发车前或收车后必须到检车台进行车辆日检,检查合格的由专职安检员做好登记并在《营运客车安全例检通知单》上签章,不合格的,由安检员强制车辆入库维修,并对维修项目进行登记。 2、公司值班人员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常深入发车现场,对车辆进行检验抽查,主要检查内容为各

种证件是否齐全有效;驾驶员自检自查情况、车载安全设备及超员、超速、超载情况等,对查出的问题,安值人员要立即予以纠正,并做好途中安全运行的交待工作。 3、公交车辆需按时参加季审、年审、年检技术检测、维护与保养等事宜。 4、安全管理职能部门要建立健全公交车辆的各种档案,包括行驶证、营运证、车辆保险、车辆GPS设备监控、车辆登记证书等。 5、公交营运车辆必须参加车辆保险,险种包括:交强险、车损险、三者险、责任免赔险、承运人责任险等。 6、特殊天气(冰、雪、雾灯)公司要派安全管理人员跟车上路,对重点路段(险区)加强现场指挥和指导。恶劣天气时,要对车辆进行枪支管制,禁止所有车辆出站运营。 7、加强对车载行车记录仪和GPS设备的安全监控,对营运车辆进行跟踪管理。根据天气、道路情况

包车客运合同书

包车客运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代理旅游者与乙方签订包车客运合同及相关事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特别说明: 1、甲方根据旅游业务需要,受旅游者或组团社委托,代理其与乙方签订包车客运合同。 2、合同签订后,双方每次合作的具体事宜,本合同有约定的,以本合同约定为准,没有约定的以双方约定的《包车客运用车计划单》为准。 《包车客运用车计划单》传真确认书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当按照与乙方约定的时间、线路行程安排行车,负责召集旅游者,并向旅游者讲明集合的时间、地点、出发时间等事宜。 2、甲方的工作人员不得强迫乙方司机违规行车操作,不得超员。 3、旅游者造成车内财产损坏的,甲方协助乙方向旅游者索赔。 4、按照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包车费用。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承诺自己是具有合法资质的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资格的合法企业。 2、乙方承诺自己已经按照《道路运输条例》等国家规定为旅游者(旅客)投保《承运人责任险》。 3、乙方应当保证每次派出的车辆、司机具有合法手续,且完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4、乙方司机应当按照甲方工作人员或者旅游者的要求提供包车客运服务,乙方提供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与计划行程不一致的,乙方应当听从旅游者和甲方工作人员的建议。 第五条双方的相关约定 双方的相关约定: 1、甲方应当按核定的座位数包租车辆,不得超员,不得强迫司机违法行车,由此而造成的

后果由甲方承担。 2、乙方应保证其车辆各种证照齐全,技术性能良好,遵守道路运输法规。 3、因乙方车辆故障而延误甲方行程,除按照实际损失赔偿外,甲方可减付相应包车费。 4、乙方对旅游者提供服务的标准应当符合国家的行业的合同约定的标准。 5、司机应当按照用车计划单的约定行使车辆,计划单不明确时应当听从甲方工作人员或旅游者安排,对影响行车安全的事项,司机可拒绝甲方工作人员、旅游者安排。司机也可以与旅游者直接商定。 6、除法律法规规定承担责任外,以下情况的发生,乙方也应当承担责任: (1)车辆卫生不达标准;(2)由于空调问题引起旅游者投诉;(3)驾驶车辆急起急停,颠簸严重引起旅游者投诉;(4)对线路不清楚、不熟悉造成公里数增大;(5)没有按照约定将车停在指定的位置;(6)在景区景点等候时:a.旅游者参观完毕找不见司机的;b.旅游者返回时不能及时打开车门的;(7)不服从旅游者、导游安排的;(8)挑剔线路要求导游安排购物,影响质量的;(9)欺负新导游,影响严重的等。 7、乙方为甲方或者旅游者选派的客运车辆,应当是归乙方所有或管理的合法营运车辆。 第六条计费方式:一团一议。 第七条订车方式 1、电话联系、提前预约,以当面签订或互发《包车客运用车计划单》传真,并加盖印章或由经手人签字的文本为准。 2、《包车客运用车计划单》(传真)确认件,具有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服务事项约定 1、对于接、送飞机、轮船、火车等有时间限制的包车客运服务,乙方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或惯例提前到达机场、码头、车站或甲方指定的地点。 2、乙方应当为旅游者、甲方工作人员等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或者国家、行业规定标准的服务。 3、乙方必须按行程约定的出发时间,提前小时抵达指定地点。 4、乙方司乘人员的(住宿费、餐费)由方承担;未经甲方和旅游者同意,乙方不得带与营运无关人员(包括亲属)乘车,停车后原则上不允许司乘人员随旅游者参观景点,在不影响行程正常进行和安全驾驶、随车行李物品安全的情况下,司乘人员可自行安排。 5、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影响甲方行程的正常进行,乙方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6、行程的变更、取消,应在出发前日,通知对方,造成对方损失的,双方协商解决。

汽车装卸站安全管理制度

编号:SM-ZD-45547 汽车装卸站安全管理制度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汽车装卸站安全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为了汽车装卸站的安全管理,保障公司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石油液化气安全防范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我事业部实际,制定本规定。 1、车辆进入装卸作业区前,必须安装防火罩,操作及相关人员不准随身携带火种,装卸易燃、易爆危险货物时,不准穿带有铁钉的工作鞋和穿着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 2、现场装卸人员必须检查押运证人员资格证有效;危险化学品车辆驾驶员资格证有效;运输许可证有效;行车证有效;槽罐车使用证有效;检查槽车上消防器材完好;罐体有与将充灌的介质相符告示指示牌;罐体无外观损伤,警示灯具完好。 3、车辆进入危险货物装卸作业区,作业区人员要告知本岗位安全管理规定。 4、车辆停靠栈台时,应听从作业区指定人员的指挥,车

客运车辆技术管理系统规章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营运车辆技术质量,防止事故发生,认真落实“预防为主、定期检查、强制维护、视情修理”的原则,根据《省道路运输条例》、《省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和《中华人民国道路运输条例》的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的道路运输车辆包括道路旅客运输车辆(以下简称客车)、道路货物运输车辆(以下简称货车)、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下简称危货专用车)。 第三条 车辆技术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结合的原则。建立独立的车辆技术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提高车辆技术管理水平,使安全同技术管理相协调。对营运车辆实行择优选配、权责明确、正确使用、分类管理、综合检测、定期维护、适时更新和强制退市的综合性管理。 第四条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应依靠科技进步,采取现代化管理方法,推广检测诊断、计算机应用和卫星定位系统等先进技术,开展多种形式的职工教育和专业培训,提高车辆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应通过管理的信息化、网络化,实现资源共享、提高服务效率、服务质量和应急保障能力。 第五条道路运输经营者作为车辆技术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履行管好、用好、维护好车辆,提高装备素质,确保车辆在使用全过程中的技术状况良好,实现道路运输的安全、节能、环保和高效的职责。 第六条国家鼓励发展符合道路运输市场需要的先进、适用、低

耗和节能的车型,鼓励客车选用燃气、双燃料、电驱动和混合动力的车型。 第七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的管理监督工作。 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履行道路运输车辆的技术管理工作。 第二章车辆技术条件及管理 第一节车辆技术条件 第一条道路运输车辆应当符合下列技术条件: 1、技术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的要求。 2、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符合《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质量限值》(GB1589)的要求。 3、以燃气或者柴油为单一燃料,总质量超过3500千克的客车、货车和危货专用车的燃料消耗量应分别满足交通行业标准《营运客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JT711)或《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JT719)的要求; 4、车辆技术等级和客车类型等级应与其经营业务和经营围相适应。 第二条交通运输部应依据第八条规定的道路运输车辆技术条件,定期发布道路运输车辆车型目录,引导道路运输经营者正确选购

2017年公交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精)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公司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 以公司名义起草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范性文件,是公司的法定责任,是规范从业人员的生产作业行为,保证生产经营活动安全、顺利进行的重要手段。全体员工在安全生产作业过程中,要充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公司管理的重要制度之一,各岗位责任人要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及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的原则,根据各自的工作任务、岗位特点,认真履职,确保安全生产,做到责任无盲区,管理无死角。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服务质量规范,落实各级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管理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城市公共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负重要管理责任;各部门负责人具体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对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公司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分析、汇总、报告等工作。 三、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 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要求,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进行考核和奖惩。

四、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制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保证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 五、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处理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六、建立运营车辆维护、检验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 做好综合性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安全例会制度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的顺利实施,有效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特制订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一、安全生产例会的时间 每月第一周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安全例会。 二、安全生产例会参加的对象 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和特邀代表或安全生产事故当事人。 三、安全生产例会的内容 1、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及指示。 2、听取上一周期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安全事故情况的总结分析和汇报。 3、研究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及事故隐患整改。 4、分析查找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缺陷和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研究和落实相应措施

客运汽车包车协议书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包车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包车方): 乙方(承运方): 为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各自权利和义务,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双方就合同的有关条款达成如下协议。 一、包车事项 1、包车线路:。 2、包车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上客地点:。 下客地点:。 3、包车人数(含导游,但不含包车司乘人员)共人。 二、承运车辆 1、座,客车辆,车牌号:。 2、乙方必须购买全车保险、交强险、且具有有效检验合格的车辆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证等,其它相应的手续必须齐全,如在营运中,造成重大伤亡事故,车勋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如有一方造成伤亡或至残得,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三、包车费用 1、包车费用总计为人民币元(大写:万仟佰拾圆角分整)。 2、包车期间产生的路桥费、停车(保管)费、油费及修理费由方自理。 四、结算方式 甲方在用车前付给乙方押金元或返程后全额一次付清车款。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权利及义务

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车辆车牌进行核实,如不符合合同约定可拒绝使用,并要求乙方改换与合同约定相符的车辆。 2、甲方应保证乘客不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车。 3、甲方因故或者因不可抗力因素取消用车或变更合同事项的,应提前通知乙方。 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应在出发前核实包车的真实性。发现与本合同不符的,乙方有权中止承运。 2、乙方应将甲方乘客安全运送至本协议指定终点或返程目的地,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更换车辆或转交他人运输。 3、乙方应当为甲方提供良好的乘车环境,确保车辆设备、设施齐全有效、保持车厢清洁、卫生,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侵害甲方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乙方不得搭乘无关人员。 4、如包车期间因车辆原因影响正常运行的,乙方应尽快更换与合同约定相符的车辆完成承运任务,或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因为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该赔偿相应的损失。 六、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和车辆等承运的,须赔偿甲方由此引起的相关经济损失。 2、合同签定后,甲方不租用乙方车辆或变更合同事项又不提前告知的,或不按合同约定方式结算费用的,须赔偿乙方由此引起的相关经济损失。具体赔偿方式和金额双方应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3、甲方利用包车从事班车客运或其它非法经营活动,造成乙方受到处罚的,须赔偿乙方由此引起的所有经济损失。 4、甲乙双方若不按合同约定执行,造成一方其他损失的,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告知事件原因的详情。 七、补充条款 。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乙方一份(须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公交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南宁市宾阳运德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目录 1、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例会制度 3、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 4、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5、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6、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 7、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8 、事故统计报告制度 9、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 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 保汽车运输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管理规定》等国 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西运德集团公司《行车安全管理制度》,结合我公司工作实际,特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如下: 一、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经理)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确定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目标。签发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并负责健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主持召开安委会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安全生产。 二、安全生产第二责任人(主管安全生产副经理),对公司的安全生产 负直接领导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公司的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全年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生产职能部门安全 职责履行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生产中的失职和违章 行为;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生产事故隐患的整改,定期组织召开安 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三、第二责任人(主管生产经营副经理),对公司的安全生产负主要领导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开展客运班线、班次安全隐患排查,合

旅游客运包车协议书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旅游客运包车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包车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运方):上海成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为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各自权利和义务,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双方就合同 的有关条款达成如下协议。 一、包车事项 1、包车事由:。 2、包车时间:自年月日时至年月日。 3、包车起讫地自市县至市县。为(单、双)程包车, 接客上、下点。承运车辆:座以上。 上述承运车辆的车籍地应在包车起讫地任意一端,且均具有有效检验合格的车辆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证,并按规定购买了相关保险。 三、包车费用 1、包车费用总计为人民币元(大写:万仟佰拾圆整)。 2、包车期间产生的路桥费、停车(保管)费、油费及司机的食宿费用、差旅费用由方负责。 四、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结算方式: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车辆进行核实,如不符合合同约定可拒绝使用,并要求乙方改换与合同约定相符的车辆。 2、甲方应保证乘客不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车。甲方人员不得要求驾驶员违章驾驶。 3、甲方因故取消用车或变更合同事项的,应提前小时通知乙方。 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提供的车辆应取得相应的包车客运许可,符合营运相关条件,并配备具有相应从业资格的驾驶员。 2、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起迄地和线路进行承运,不能招揽合同外的旅客乘车。 3、如包车期间因车辆原因影响正常运行的,乙方应尽快更换与合同约定相符的车辆完成承运任务,或双方协商解决。 六、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和车辆等承运的,须赔偿甲方由此引起的相关经济损失。甲方利用包车从事班车客运或其它非法经营活动,造成乙方受到处罚的,须赔偿乙方由此引起的所有经济损失。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并每车复印一份(须双方签字盖章确认)随车同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上海成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代表签名(盖章):代表签名(盖章)

客运车站安全管理制度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7130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客运车站安全管理制度 正式样本

客运车站安全管理制度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第一二六条各车站要严格按照交通部客运站安全管理规范要求严格管理,要按要求设置和完善安全服务设施,车辆进出口及停车坪要有交通标志及停车标线。候车室和行包房必须张贴“严禁携带危险物品上车”的标语和宣传画,广播、宣传栏要宣传安全乘车常识,要实行站务封闭作业,发车区和停车场要有引车员,要严禁行人过往,保持良好的安全乘车环境。 第一二七条各车站要在候车厅、售票窗口等醒目位置开辟安全告知专栏,接受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旅客的监督。

第一二八条坚持实行车辆安检合格发班制度,配置必要的安检设施,配齐专职安检员,车辆安检员必须参加培训,持证上岗,在对车辆安检时要对照《江西省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报告单》所列内容严格把关,尤其对车辆的制动、传动、转向、灯光、刮雨器、轮胎等安全部件更要仔细认真检查。 第一二九条站内应设消防栓,配备足够齐全有效的灭火器及有关消防设施,并布局合理,使用方便。 第一三0条各车站要认真贯彻“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即: 1、易燃、易爆和易腐蚀等危险品不进站,无关人员不进站(发车区),无关车辆不进站。 2、超载客车不出站,安全例检不合格客车不出站,驾驶员资格不符合要求不出站,客车证件不齐全

客运企业车辆管理制度汇集

车辆技术管理制度 (2) 车辆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4) 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检测和年度审验、检验制度 (5) 车辆维护制度 (6) 客运车辆牌证(派车单)管理制度 (7) 营运车辆报废制度 (9) 车辆“三检”制度 (10)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车辆技术管理,保持良好的机械性能及随车设施、设备的完好、有效,根据《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四川省旅客运输管理办法》、《四川省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等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技术管理 1、为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客运车辆实行维修、强制维护制度。根据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规定的行驶里程或间隔时间进行维护保养,超长客运车辆严格执行每1个月进行一次强制二级维护保养作业,每一个趟次必须进行一次一级维护;普通班车每月进行一次一级维护作业,日常维护由驾驶员负责;其它客运车辆严格执行每10000公里或3个月进行一次强制二级维护保养作业,行驶三个月但里程不足8000公里也必须进行一次二级维护。 2、根据超长及其它客运车辆运行现状及二级维护周期,严格按照国标18344——2001《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国标7258——2012《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执行,按车况的优劣制定二级维护计划,按期发出二级维护通知单,按时维护。 3、车辆的技术管理由公司车辆技术管理科负责,要经常对车辆二级维护、检测及大修情况进行检查,负责建立车辆台帐和车辆技术档案,及时掌握车辆状况,车辆技术档案的主要内容:车辆基本情况、修理和二级维护记录(含出厂合格证、维修合同、结算清单)、技术等级评定记录(附车辆检测报告)、类型等级核验

城市公交公司管理制度

城市公交公司管理制度 公交是城市交通重要的一环,因此做好公交公司的管理是重中之重。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城市公交公司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班车驾驶员管理制度 1、驾驶员的驾驶证、行车证上岗证等证件要齐全、合法。 2、驾驶员行车时应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身心不适随时报告,严禁疲劳驾驶。 3、驾驶员要服从班车管理人员的管理和调度,遵守交通规则、礼貌行车、不开疲劳车、带病车,严禁酒后开车,确保行车安全,一切以为服务为主,提高服务意识,树立文明驾驶员形象。 4、驾驶员要认真保养车辆,对车辆要做到勤检查、勤维护、勤保养,确保车容整洁、车况良好。出车之前,必须认真检查车辆。 5、驾驶员开车时注意力要高度集中,按规定车速行驶,避免猛踩刹车,遵守交通规则,文明礼让,安全行车,防止发生交通事故。 6、驾驶员严守保密制度,不传是非。 7、发现故障,驾驶员必须及时报告车队长,车队长须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 8、驾驶员言行规范: 思想:牢固树立为提供优质服务的思想,争创一流服务水平。 言语:用语文明礼貌,不讲粗俗污秽语言;不讲诽谤学校形象的语言;

仪表:要求着装整洁,保持头发、面部、手足卫生。 9、各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安全驾驶。并应遵守服务单位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10、驾驶员对用车的合理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公司领导反应。 11、驾驶员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主管,并说明原因。 12、保持班车干净卫生,车内无垃圾杂物,清扫的’垃圾不得扔在班车单位院内里。 班车管理规定 1、每天发车前进行班车卫生检查,保持车内整洁,无杂物,每天清扫一次 2、卫生清扫时不得将车内垃圾随意乱扔 3、驾驶员不得在发车前及发车途中吸烟 4、驾驶员在校内或班车上不得讲脏话、粗话 5、发车时,听从班车管理员指挥,按指定顺序发车,不得抢行或提前发车 6、驾驶员按规定的时间到各站点接送员工,不得漏站;

包车客运合同书

包车客运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承运人)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运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与乙方签订包车客运合同及相关事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特别说明: 1乙方根据甲方业务需要,双方签订包车客运合同。 2、合同签订后,双方每次合作的具体事宜,本合同有约定的,以本合同约定为准,没有约定的以双方约定的《包车客运用车计划单》为准。 《包车客运用车计划单》传真确认书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______年—月—日起,至__________ 年—月—日止,共—天,以自_______________ 至______ 往返为限。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当按照与甲方约定的时间、线路行程安排行车。甲方应向乙方讲明客运集合的时间、地点、出发时间等事宜。 2、甲方的工作人员不得强迫乙方司机违规行车操作,不得超员。 3、甲方为旅客财产损坏的,应全额赔偿给乙方。 4、按照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包车费用。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承诺自己是具有合法资质的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资格的合法企业。 2、乙方承诺自己已经按照《道路运输条例》等国家规定为乘员投保《承运人责任险》。 3、乙方应当保证每次派出的车辆、司机具有合法手续,且完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4、乙方司机应当按照甲方工作人员的要求提供包车客运服务,乙方提供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与计划行程不一致的,乙方应当听从甲方工作人员的建议。 第五条订车方式 1、电话联系、提前预约,以当面签订或互发《包车客运用车计划单》传真,并加盖印章或由经手人签字的文本为准。 2、《包车客运用车计划单》(传真)确认件,具有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服务事项约定 1、对于接、送飞机、轮船、火车等有时间限制的包车客运服务,乙方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或惯例提前到达机场、码头、车站或甲方指定的地点。 2、乙方必须按行程约定的出发时间,提前__________ 小时抵达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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